时间:2023-07-20 16:16:44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供应链金融的建议,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当今,在数字智能化发展的大趋势下,供应链金融的变化越来越明显,通过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商业模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供应链金融以数字驱动为基础,成为未来发展的主流方向。与此同时,供应链金融在发展过程中,通过发挥数字化技术的优势,实现信息流、物流、商流等的交融,由此来消除信息不对称的难题,以及融资难、难融资的现象,同时实现整个产业生态圈的良性、高效发展。
1新时期供应链金融的发展背景
从国家统计局数据来看,截至2019年底,我国中小企业数量有36.4万户,而小型企业数量为32.1万户。全国65%以上的GDP、85%以上的就业人口都是由中小企业贡献的。但是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的特点,融资难问题一直是中小企业发展中遇到的一大难题,如何推动中小企业快速发展,要从根本上解决融资问题。同时,随着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入,供给侧、产业端的优化日益凸显其重要性,而其中作为我国实体经济主力军的中小企业的活力及对经济的推动作用一直没有得到完全的释放与激活。供应链金融作为新型的融资模式,是以供应链管理概念和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真实交易为发展基础,为生产、采购、销售等多个环节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以满足供应链上各企业的融资需求,推动供应链的高质量发展。相比于传统的贷款模式,供应链金融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帮助,对核心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以整个供应链上的企业为研究内容,对供应链上所有企业进行全面的信用审计,从而降低对中小企业的融资限制。
2传统供应链金融模式存在的问题
2.1融资模式问题
供应链金融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中小企业的融资诉求问题,通过供应链上各企业间的关系,将存货、购货单等作为抵押物,为供应链上核心企业提供相应的担保和授信,并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由于供应链上企业之间的交易和合作关系,融资风险也相应减少。所以对于供应链上的各企业而言,形成了“1+N”的融资模式,其中,1表示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N是处于供应链上下游的中小企业,该种融资模式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确保供应链上资金的稳定性,提高资金的流转速度及效率,但对于核心企业而言,在融资过程中自身所承担的风险较大,所以核心企业的意愿性并不强。因此,核心企业更倾向于构建自有融资平台,为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资金方、金融机构搭建桥梁,通过自有融资平台连接各方,从中赚取息差,不仅能够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同时核心企业也能从中获取一定的收入。该种操作方式由于存在息差的问题,导致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仍旧居高不下,所以中小企业融资贵的问题仍然存在,并没有解决中小企业的实际融资问题。有效管理链条中的信息流、资金流等,能从根本上加快供应链中各环节的运转,并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由此不断呈现出物流企业作为供应链中核心企业的发展趋势,物流企业在实际经营中,自身发挥着强大的优势,物流企业掌握着处于供应链上各企业的物流信息,以及其业务交易情况,可通过交易信息判断抵押物的真实价值,如采购单、存货等信息,而围绕物流企业这个核心所建立的供应链模式因此诞生,在供应链中,物流企业掌握着物流链条中的大量信息数据,所以能够很好地把控中小企业的征信问题,由此降低供应链上的融资风险。通过引入物流相关数据信息,实现成本风险降低的目的,但在实际过程中,物流企业是担保的一方,这在无形中加大了物流企业的风险,对于其能否成为核心企业的意愿也明显减退。如果其转为提供服务方,则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其融资面临着成本高的问题。
2.2中小企业自身的问题
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一直存在,在此问题背后,中小企业生命周期短、资金量少、经营风险高、抵押物少或者无抵押物等这些问题使得中小企业在发展中不愿意贷款,也不敢尝试贷款或提供低额高价的金融服务。
2.3金融机构的问题
在供应链金融中,金融机构也存在着自身的问题,由于其为高风险行业,在交易中必须能够掌握现金流、风险及交易信息。但在实际情况下,对于银行机构而言,在供应链中对链上产品和相关信息的真实性的获取有一定的难度,如果通过第三方平台来获取信息,其中的风险不言而喻,而中小企业给出的信息数据的可信度不高,也导致产生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传统模式下,供应链金融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这使得金融机构在办理供应链金融业务时积极性不高,金融活水难以精准滴灌到链条上的中小微企业。
3数字智能时代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建议
数字智能时代背景下,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供应链中大量的信息数据被收集,通过利用先进的技术,分析这些数据信息,可以判断企业的经营状况及偿贷能力,以确定风险程度,从而对风险进行合理定价。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信息不对称问题得到了很大缓解,实现了去除中间链条的目的,环节越少,效率越高,而由此产生的成本也有所降低。另外,随着金融资产交易所互联网化程度不断加深,供应链金融资产的流通变得更加高效,资金的利用率得到了明显提升,由此从根本上降低了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的投入成本。当下,随着金融科技的飞速发展,4.0时代已经悄然来临,数字智能金融时代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必然,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取代了传统的人工处理数据的工作,人工智能技术的引入可确保数据分析的精准度,而在传统手工操作计算中,无法判断数据之间的关系,可以通过人工智能技术来实现,人工智能技术实现了对数据深层次的挖掘,并对供应链中的交易数据进行深度分析,体现中小企业的实际价值,通过对中小企业经营数据的剖析,可以对企业财务报表进行清晰注释,提高企业报表的分析效果和编制质量。另外,在金融科技不断自我优化成长和加速迭代的过程中,区块链技术在供应链金融领域的应用效果显著,在供应链和产业链上的各企业交易信息,能够通过区块链技术进行追溯和还原,使交易变得有迹可循,从而有效避免企业骗贷风险,将风险指数降到最低,同时优化整个供应链信用体系。区块链中可信任的多中心体系,能够很好地去除中介化,大幅增加信用指数,由此形成全新的供应链金融模式,真正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激发中小企业的生机和活力,对经济的发展起到强劲推动力。具体可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1)构建供应链自身发展的物联网体系,并使其与互联网体系进行融合,对供应链上各流程环节的数据进行清晰的记录,以便于掌握整个供应链情况,更有助于对企业资质进行评价,同时也为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等的应用提供数据基础。与此同时,从物联网技术层面而言,其使用范围较广,在供应链仓储管理及实际运输方面通过利用物联网的传感定位技术,可实现对货物的控制,提高交易的真实度。从人工智能技术层面而言,通过利用该技术并加载传感器,可积极更新客户画像,对客户进行精准定位,并为其匹配相应的额度。通过应用区块链自身的特性,各个节点业务数据的可信度得到了最大的保障,而且信用变得可溯源,金融机构信用评估的可操作性也更强,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任关系也更为稳固,由此中小企业便可获得相应的融资。(2)积极完善中小企业数据库体系,数据库体系中应包含企业的各项数据信息,为构建企业资质评价体系提供数据支撑,另外,要一并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和信用体系,最大限度地避免因为信息不对称问题而导致的风险,由此实现企业融资中降成本的目的。(3)凭借人工智能技术手段和大量的数据,构建供应链上各企业的知识图谱、链上企业的知识图谱,清晰明确供应链上各企业的上下游关系、合作关系等,以各企业自身建立的数据征信为出发点,通过企业间的上下游关系,对供应链各企业的精准画像进行优化,最终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同时根据企业各自的特点和优势,开展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和相关服务。(4)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对金融资产交易的清晰记录。在此过程中,在供应链内部建立区块链体系是先决条件,接着要将区块链体系融入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由此来记录金融资产的相关交易事项,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实现资金利用率的最大化,同时激发供应链的生机和活力,不断引入外部资源,完善供应链体系,提高自身的运行效率。(5)金融机构通过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供应链中各企业的风险水平进行测评,对其还贷能力进行评估,降低融资风险,提高融资效率,平衡供应链内部风险。综上所述,在数字智能时代下,供应链从以往的对核心企业进行关注,逐渐对链上各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等进行关注转变,这是供应链金融未来发展态势,同时对于金融机构而言这也是新的尝试。总之,对供应链中关键信息内容掌握得越清晰,越有利于企业实现快速发展,提高自身竞争力。
4结语
在供应链金融链条中,协同合作、实现共赢是其内在关系,尤其是在竞争白热化的时期,企业之间只有联合协作、共同进退、共同发展,才能推动整个产业的进步。在以数字为驱动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下,处于供应链上下游的企业更应促进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的高速运转,由此实现数字化链条的发展,提升整体效率,同时构建共生、互利、共赢、和谐、良性的供应链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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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业集群与供应链融资
产业集群是指在某个特定产业中相互关联、在地理位置上相对集中的若干企业和机构的集合。它可以是以一个或者少数几个核心企业为中心而形成的单链集群;也可以是众多规模较小的中小企业构成的简单网络集群;还可以是以多条核心供应链为中心而形成的空间网络动态集群。所谓供应链融资是指基于企业商品交易项下应收应付、预收预付和存货融资而衍生出来的组合融资,是以核心企业为切入点,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有效控制或对有实力关联方的责任捆绑,针对核心企业上下游长期合作的配套企业——供应商、经销商提供的融资服务。在产业集群供应链融资模式下,银行等金融机构从原来的重点评估中小企业本身风险,转化为对集群内整个供应链及其交易的风险评估,同时强调集群供应链内核心企业实力和信誉水平。
二、制约我国集群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因素
(1)商业银行针对集群供应链中小企业贷款模式较为滞
后。传统上,银行授信按担保方式去分为三种:保证担保授信、信用授信和抵押授信。保证担保授信需要第三方提供担保,而中小企业难以找到合适的担保。银行往往对集群中的大型企业给予较高的授信,而没有将核心企业与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授信,这样就严重制约了集群供应链上中小企业的发展。(2)集群供应链企业间缺乏融资协同。集群内企业信誉链的建立意味着它形成了一个协同的整体,从而使企业从个体融资转变为整个集群供应链融资。这样就大幅降低了集群内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度。(3)集群供应链融资产品创新不足。目前国际上供应链金融业务品种繁多,包括先票(款)后货授信,进口信用证项下未来货权质押授信、票据池授信、动态抵(质)押授信、出口信用险项下授信、普通仓单质押授信、国内保理池融资、附保函的商业承兑汇票等等。而国内产品多集中在应收账款融资、仓单质押、保兑仓融资类产品中。虽然现行的供应链融资模式能够解决集群内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但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复杂环境,这些融资产品已经不能满足集群供应链上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需要更多的创新产品来替代。
三、我国集群中小企业融资政策建议
(1)鼓励供应链融资提供方多元化。中小企业申请商业银行贷款往往较难,我们也可以鼓励一些集群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物流公司、第三方管理公司等成为相应的放贷主体方,还可以充分利用社会资本网络。(2)加强集群供应链上中小企业融资的内外协同。集群供应链上中小企业要解决融资难问题不光要与内部单元协同,更重要的是与外部的银行等放贷主体进行协同,要实现双方的信息互动,尽量弱化信息不对称。建议银行等金融机构、集群供应链内企业和物流公司应在现有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增加新的功能模块以及接口数据传输功能,实现银行、集群供应链内企业和物流公司在信息共享上的高效运作。(3)大力发展集群供应链企业融资产品创新。随着商业银行与社会资本网的进入,市场竞争越发激烈,集群供应链内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多样化,提供融资服务的主体必须采取差别化的融资产品。
本文对我国集群供应链中小企业融资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从融资主体、资金提供方两者入手,探讨了它们各自对集群供应链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产生的影响。在分析了其融资难原因的基础上,考虑了融资方与资金提供方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提出了解决我国集群供应链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几条建议。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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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产业,衔接着种植业与畜牧水产养殖业,是我国农业经济的关键组成部分。确保饲料业实现稳步健康发展,有利于丰富民众的菜篮子,进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根据《2021年奥特奇全球饲料调查报告》评估,2020年我国饲料产量达到2.4亿t,实现了5%的增长,成为全球最大饲料生产国。尽管我国饲料业取得了不俗的成就,但随着疫情冲击、全球经济“停摆”以及行业特殊性等因素,我国饲料企业仍面临着诸多严峻挑战,其中融资困难问题在不少饲料企业中较为凸显。供应链金融作为现代物流与供应链发展的重要创新,通过将银行等金融机构引入供应链,对链条中资金的流动、组织和调配进行优化,可以有效解决饲料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但风险是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基于此,本文通过对饲料企业供应链金融运作模式进行分析,梳理出主要的风险因素,并采用因子分析法构建风险管理分析模型,结合关键因子特性给出风险防范对策。
1饲料企业供应链金融现状及其应用意义
1.1饲料企业供应链金融现状
当前,在国家一系列利好政策的推动下,供应链金融得到了快速发展,其中存货质押融资是供应链金融的核心业务模式之一,受到了学者持续关注,其理论体系日趋完善,业务实践日渐成熟,但现有研究多把研究对象局限于“存货”,鲜有聚焦于饲料企业中的“饲料”,来研究饲料企业供应链金融相关问题。饲料企业一般采用存货质押的方式实现融资[1],将不动产生产原料、饲料及生产设备等抵押给银行等金融机构,相关金融机构对企业进行资产盘点和价值评估后核算贷款额度[2]。
1.2供应链金融对于饲料企业的意义
饲料企业供应链以销售饲料产品为核心环节,连接饲料原材料的采购、运输、流通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使资金在各环节涉及的种植户、饲料加工企业、金融机构、分销商、零售商和最终用户间循环流动。不同于传统融资模式,供应链金融在担保手段、信用评价、风险控制和还款来源等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区别,考虑的影响因素更加全面,有利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发现较好的融资项目,也有助于具备资质的饲料企业及时融到资金,扩大产能和规模[3]。
2饲料企业供应链金融风险因素挖掘
国内外对供应链金融的风险因素盘点进行了相关研究,Barsky,等[4]根据风险过程控制理念建立起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概念模型,将风险分为融资过程风险、信息技术风险、人力资源风险、环境风险和基本结构风险五大类。孙敏,等[5]认为供应链金融活动中存在着市场风险、政策法规风险、委托风险、纠纷风险和灾害性风险等。笔者通过分析饲料企业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运作流程,并进一步咨询相关领域专家意见,在反复斟酌与分析的基础上,共提炼出10项主要风险因素(见表1)。市场供求变化风险(X1)指所在地区饲料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给供应链金融带来的风险[6]。由于自然条件、季节变化、市场竞争等因素,饲料市场上的供给与需求也在不断变化,而供求关系的变化势必造成价格的波动。政策法规风险(X2),政策法规是指政府采用的行政或法律手段,国家在不同时期会根据宏观环境的变化制定或修改相关的政策法规,而政策法规的制定或修订很可能会影响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7]。质押物风险(X3)包括流动性风险和价格变动风险[8],指因价格波动、不易变现、流动损耗等因素造成的风险。企业经营管理风险(X4)包括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达标、管理环境不合理、管理机制不完善和管理创新不充足等因素带来的风险。客户资信风险(X5)包括客户的诚信度以及货物的合法性等[9],同时信用风险还与财务风险、运营风险、安全风险和法律风险等联系密切。不可抗力风险(X6)指天灾、疾病、战争、罢工等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且难以克服的自然事件或客观情况。技术水平风险(X7)指因技术水平低下所造成的损失,业务开展过程中,质物的价值评估、价格检测以及存储条件等业务环节需要依赖技术支撑,若处理技术水平低就会造成一定的损失[10]。供应链管理风险(X8)指供应链在协作、控制、运行等方面的管理所造成的不确定性。业务模式运营风险(X9)可以理解为企业因商业模式选用、质押方式确定、质押物处置等不当而引起的风险。企业监督监管风险(X10)指因物流监管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利益不一致,以及物流监管人员的隐藏行为而给供应链金融物流监管业务带来隐患[11]。
3基于因子分析的饲料企业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
运用因子分析法探究上述10项风险因素的重要性以及各因素间的相关性,并提取公共因子以对供应链金融各项风险因素进行降维处理,降低特征间相关性,为饲料企业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模型的建立奠定基础。
3.1因子分析
因子分析(FactorAnalysis)是一种利用降维思想,把具有错综复杂关系的多个变量归结为少数几个综合因子的多元统计分析方法,其目的在于用较少的相互独立的因子变量代替原来多个变量的大部分信息,其数学模型如下:(1)式(1)中,x1,x2,…,xp为p个原有变量,是均值为0、标准差为1的标准化变量,F1,F2,…,Fm为m个因子变量(m<p),ε1,ε2,...,εp是仅对所属变量产生影响的特殊因子,该模型的矩阵表示形式为:X=AF+aε(2)
3.2数据获取
DELPHI法是一种适用性广泛的咨询决策技术,其核心在于通过匿名咨询专家意见,将所得意见进行汇总与整理,反馈给每位专家,专家进行分析判断后,再提出相应的建议与意见,通过反复咨询使意见趋于一致,进而形成结论。该方法在保证了信息反馈沟通的同时,又避免了集体讨论时可能出现的盲从与权威专家影响过大等缺陷,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12]。笔者向54名熟悉该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咨询,包括物流企业负责人与物流部门主16人、金融机构主管10人、3所高校物流与供应链专业学者共19人以及饲料企业主管9人,最终回收有效样本数据共计52份。
3.3数据处理与分析
对上述52份样本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使用SPSS23.0进行Bartlett球型检验和KMO适合度检验,求得样本数据的适切性量数为0.572(大于最低标准0.5),适合做因子分析。基于特征值原则,选取前3个特征值大于1的主成分为公共因子,其累计贡献率超过了70%,为证明所选公共因子的合理性,可以结合碎石图加以判断。碎石图是依照各因子的特征值大小进行排序所形成的散点图(如图1所示),由图1可以看出,前3项因子的特征值较明显,曲线的斜率较大,因此它们对于整体的解释程度比较显著,从第4项因子开始,曲线斜率减小,变得比较平缓,因子的解释能力开始明显减弱。由此再次证明前3项因子基本包含了整体数据的大部分信息,其解释能力是有效的。三个公共因子的特征值、方差贡献率与累计方差贡献率见表2。为提高因子变量可解释性,使提取的公共因子具有实际意义,明确变量及公共因子之间的关系,采用凯撒正态化最大方差法对初始因子载荷矩阵进行方差最大化正交旋转。因子载荷反映了各因子主要由哪些变量提供信息,计算结果见表3。经过旋转后,客户资信风险(X5)、技术水平风险(X7)、供应链管理风险(X8)、质押物风险(X3)、业务模式运营风险(X9)在公共因子F1上有较大载荷。市场供求变化风险(X1)、政策法规风险(X2)、不可抗力风险(X6)在公共因子F2上有较大载荷。公共因子F3上对企业经营运作风险(X4)、企业监督监管风险(X10)有支配作用。故将公共因子F1命名为运营管理风险因子,公共因子F2命名为外在环境风险因子,公共因子F3命名为内部管理风险因子。为利用公共因子做进一步的分析,利用表4中的系数计算各公共因子得分,即根据回归算法计算所得因子得分函数的系数,据此可以将三个公共因子表示成原始变量的线性组合作为其因子得分的回归函数,即:将样本数据代入上式计算,可以得到饲料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大小,深入分析后可按照风险大小进行排序,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对策。
4饲料企业供应链金融风险防范建议
供应链金融是供应链管理和融资活动的统一,其风险具有复杂性、传递性和动态性的特征。结合上文中提取的三个关键风险—运营管理风险、外在环境风险和内部管理风险,分别给出相应的防范建议。
4.1运营管理风险防范建议
建立科学、动态的客户资信管理体系,通过全方位、多渠道地掌握企业规模、发展前景、资信等级等客户信息,进一步完善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建设,将不合格的客户剔除出去,以预防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建立质押物准入机制,力求质押物具有价值稳定、流通性良好、变现速度快、市场需求大以及易于储藏等特点,同时要对质押物所有权以及合法性进行严格鉴别。加大技术水平投入力度,采用物联网、大数据、交易征信、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在内的金融科技赋能供应链金融风险防范,降低具体业务流程中各环节的风险。要发展饲料企业供应链金融,离不开饲料供应链的壮大,不能局限于一个企业,要关注整个链条的高效运转,上下游做到信息共享,保障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有效畅通。
4.2外在环境风险防范建议
政府通过制定供应链金融发展规划与指导意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可以推动供应链金融健康持续发展。如《民法典》中物权编、合同编等法条的有效实施为饲料企业供应链金融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保障,确保了业务流程高效运作。此外,结合饲料企业特性,建立有序竞争的行业规范,通过优化供需结构来稳定饲料市场,减少因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
4.3内部管理风险防范建议
企业应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与经营状况,设计更加合理的内部监管制度及流程,尤其是信用审核、合同与票据审查、物流管理等与供应链金融活动密切相关的环节。将管理制度落实并做到奖惩分明。着力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特别是针对供应链金融中的各关键环节,要组织学习相关理论与实践,做到全体人员熟悉业务流程,落实风险管理责任,建立严格的追责机制,以此降低内部管理风险发生的概率。
供应链金融,是指在供应链业务活动中,运用金融工具使物流产生的价值增值的活动。随着传统物流业向现代物流业的发展,现代物流业的主要利润来源已由原来基础性物流业务,逐渐转向物流方案设计、供应链金融等衍生增值服务。
为此我们对有关部门进行了专题调查。
一、供应链金融现状
从调查情况看,被调查的金融机构、物流企业对供应链金融的产品设计、供应链金融的具体内容、操作模式等了解不一,真正在供应链金融方面受益的企业不多。
1.金融机构方面的情况
金融机构普遍对供应链金融了解的深度、层次不一。台州各家商业银行目前所能办理的供应链金融产品基本上都是传统的贸易融资产品,如进口开证、进出口押汇、出口贴现等。虽然也有部分股份制银行相继推出了供应链融资产品,但由于是初始阶段,宣传和推广的力度都不够,所以使用范围和效果不好。通过调查我们发现,目前台州还没有一家金融机构携手物流企业,参与物流业的整个运营过程,推出针对其物流过程中各个流转环节的金融产品。
2.物流企业方面的情况
大部分物流企业基本上不大了解供应链金融这一新生事物,能够受益的物流企业少,为控制风险,银行一般要选取行业市场占有率位于前几位,而且物流配送渠道畅通、价格稳定、流通性好的物流企业合作,同时考虑企业的财务状况、实力、品牌知名度等方面。同时,调查中我们发现,几乎所有的物流企业都态度鲜明的表示希望在物流运营中得到银行的资金支持,对融资产品需求强烈,供需矛盾突出。
二、制约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因素
1.金融机构自身因素
第一,内部风险控制的制约。金融机构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最终目的是能够为自身带来利润,为赢得利润,金融机构首先要考虑的就是运营风险。如客户资信风险、仓(提)单风险、质押物风险、市场风险、内部操作风险等,如何有效地分析和控制这些风险是供应链金融能否成功的关键,也是金融机构是否愿意发展业务的前提条件。
第二,金融机构自身的创新能力不足。目前,我国银行体系的金融产品基本都是由各总行设计推出的,并不完全符合台州市物流企业运营的实际情况。
第三,技术和制度保障欠缺。如对物流企业存货的价值评估缺少相对完善的评估体系支持,仅仅依靠个人经验,这种做法不能有效支持业务的发展。
2.物流企业自身因素
首先,多数物流企业自身还未意识到供应链金融将会为其带来源源不断的业务和丰厚盈利。
其次,物流企业在日常运营中,自身承载了很大的风险,从仓储、运输、到与银行、上下游客户往来,运营风险无处不在。
第三,物流企业不注意日常信用的积累。
3.社会环境因素
首先,目前我国的信用体系不健全,金融机构现有的抵押担保制度和信用评级制度都是针对大企业而定,多数金融机构仍然未能建立起全面、完善的中小企业信息库,还没有制定出有效、合理的中小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企业融资准入标准,还不完全具备市场风险预警和风险控制能力,这就使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时还存在操作上的困难。
其次,政府主管部门普遍重视对物流硬件的建设,对于供应链金融服务方面政策引导不足,缺少相应的政策倾斜和适度的政策优惠。
第三,信息不对称,银企之间缺少有效沟通平台。
4.其他因素
首先,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造成的市场风险。
其次,与供应链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制约着供应链金融的发展。
三、台州市发展供应链金融的优势
台州具备区位、产业和机制优势,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产业,科学构建台州现代物流体系,把台州建设成为“长三角”南翼重要的区域性物流枢纽。
四、对台州市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几点建议
1.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并采取一系列的支持措施
(1)设立物流服务市场,拓展服务范围,提高物流服务信息化和标准化水平,把物流服务逐渐向价值链的其它环节延伸,积极构建金融机构和物流企业的沟通平台;(2)设立政府专项基金为供应链金融提供担保,促进业务的开展;(3)在政府招商中重点引进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和金融机构,利用其先进经验和成熟模式带动物流产业的发展;(4)对开展供应链金融的物流企业和金融机构适度给予税收优惠或财政支持。
2.发挥现有优势,提高海港等级
积极建设港区,拓展功能,增加航线,高起点地聚集现代物流产业,加快物流产业硬件设施建设,建立功能齐全的国际运输集聚区,配套建设集散、中转、存储和加工配送中心。
3.鼓励供应链金融产品方面的创新
特别是针对台州市物流企业的特点,设计出具有行业化和个性化的产品。
4.充分发挥人民银行职能
在人民银行现有的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并完善台州市信用体系,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促进台州市推进金融改革和创新。
参考文献:
一、logistic模型描述
Logistic模型,又叫作Logistic regression(逻辑回归)是概率型非线性回归模型,Logistic模型是最早的离散选择模型,也是目前应用最广的模型。Logistic模型是Luce(1959)根据IIA特性首次导出的,是研究分类观察结果与一些影响因素之间关系的一种多变量分析方法,其目的就是得到因变量与自变量的纯属关系。
本文以融资企业的信用风险为因变量,以基本指标变量为自变量,构建因果分析模型,由于因变量为二值变量,可以选用二项Logistic回归模型,分别用 1 和 0表示,1 表示事件不发生,0表示事件发生。
(一)模型样本数据选取及描述
由于没有上市的中小企业的财务数据不规范而且不容易搜集,因此本文选取的是中小企业上市的公司数据,本文为了更加切合研究,选取的是制造行业,因为制造行业有着清晰且规范的供应链系统,各个节点的企业角色明确,而且供应链主要集中在上游,本文选择了10家企业作为样本,其中有7家优秀企业,3家由于证券违法违规而被证监会停牌调查的不良企业。
本文的财务指标数据选取为证恢星提供的,选取2015年9月30日季度财务报表数据作为基本数据,选取的数据基本是都是比值的形式。
(二)logistic模型回归分析
利用SPSS19.0对数据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回归结果如下表表示:
a.在步骤 1 中输入的变量: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率, 毛利率, 营业利润率, 应收账款周期律率, 存货周转率, 总资产周转率, 每股收益, 现金流动负债比, 每股经营性现金流.
表2中10个主要指标的变量检验统计量的显著性水平,10个主成分以及常量的P值都是小于0.05,所以可以看出融资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以及获利能力都是影响融资企业信用风险的重要指标。上述公式所求到的P值表示了中小融资企业的违约概率,将中小企业数据带入模型预测信用状况,得出P值。P值越接近于1,则中小企业信用越好,P值越接近于0,则中小企业信用越差。logistic回归模型以0.5为分界值。
二、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管理对策和建议
供应链金融业务作为一种区别于传统银行信贷业务的新兴的融资方式,该模式的出现,不但稳定整个供应链节点上相关的贸易往来关系,而且还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种新的融资途径,同时也为银行挖掘潜在客源、提高业务收入打开了新的局面。但是由于我国的供应链金融业务仍然处于起步阶段,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故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中小融资企业的选择和管理
在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时,银行要与核心企业做好沟通,选取在供应链节点上贸易往来关系稳定与信用状况良好的中小企业,在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过程中,要根据三种不同的融资模式,对中小企业进行不同的侧重点审查。例如在开展应收账款类业务过程中,银行要对中小企业的运营能力和偿债能力进行重点审查。对于融通仓和保兑仓来说,银行应该重点考察中小融资企业的盈利能力和行业特征等。
(二)核心企业的选择和管理
首先,对于核心企业的基本要求就是核心企业自身的信用状况。银行要提高信用评价标准,如果核心企业无法满足银行的授信审核,那么核心企业也为中小企业承担词用风险。其次,还要对核心企业的地位进行考察。如果核心企业在整个供应链中处于重要位置,那么久说明核心企业是可以支配上下游企业,在行业竞争中处于领先位置。最后,银行也要对核心企业的运营状况进行严格的监督审查。因为核心企业本身处于整个供应链的重要位置,其运营政策关系着整个供应链的稳定发展,再加上核心企业处于行业竞争的领先地位,所以更要加大对核心企业运营状况的监督审查,充分了解核心企业的基本生产运营状况。
(三)供应链的选择和管理
因为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开展是建立在整个供应链基础上的,所以银行在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过程中,加大对供应链整体实力的审核,例如整个供应链节点上相关企业的贸易往来关系,供应链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等。整个供应链节点上相关企业的贸易往来直接影响着彼此之间的合作意愿。银行应该要理智选择发展前景较为良好的行业,例如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等。对于一些夕阳企业,例如钢铁、煤炭产业,以及房地产产业等受到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影响较大的产业,银行要谨慎选择开展业务。
(四)第三方物流企业的选择和管理
在整个供应链金融业务开展的过程中,第三方物流企业一直扮演着“监督者”的角色,在物流、监管等方面比银行更专业,所以银行对于第三方物流企业的选择和管理也是极其重要的。
近几年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带动了物流行业的发展,也催生了很多新型物流企业,因此在整个物流行业中也存在物流企业素质参差不齐的现象。银行在选择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合作时,会优先考虑物流企业的基本素质,这一要素,通过对物流行业和相关物流企业的调查就可以得到。除此之外,银行还要考虑的是物流企业的基本运营能力和专业水平,这一要点,则需要银行对其企业规模、运营状况、信用状况以及对货物的保存、管理水平进行综合评估。(作者单位:曲阜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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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供应链金融 物流企业 UPS 顺丰
一、引言
供应链金融是基于供应链管理的理念与方法,为供应链链条上相关联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活动。其主要模式是以核心企业的上下游企业为服务对象,以真实的交易为前提,对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提供金融服务。这项金融创新业务,不仅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还能提高企业资金流动性、优化企业营运资本。根据Demica 公司 2008 年的研究报告,在当今信贷环境恶化的状况下,有约93%的国际性银行感觉到公司客户对供应链金融的强烈需求。据《互联网供应链创新观察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中国的供应链金融市场规模将达到约15万亿人民币。供应链金融总体可分为三种模式:物流企业主导模式、企业集团合作模式、商业银行服务模式。[3]其中,物流企业主导模式是指物流企业为供应链金融中资金的提供方,物流企业也往往是供应链金融涉及的所有企业中的核心企业。
二、文献综述
国外关于供应链金融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理论论述、对运营资本的影响方面。Hofmann定义了供应链金融、分析了供应链金融的各参与方和供应链金融的模式。García和Martínez对西班牙中小企业的面板数据进行多元回归分析,揭示了中小企业的盈利水平与应收账款天数、库存天数呈负相关。但有关供应链金融具体应用方面的研究还不够全面,虽然一些银行、供应链金融平台、企业自身提供了供应链金融的应用案例,但很少有较深入的解析与对比研究。
国内开展早、成果较多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商业银行服务模式。深圳发展银行―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供应链金融”课题组创新提出“1+N”供应链融资模式。刁叶光和任建标提出了将反向保理与采购订单融资和存货融资相结合的模式,并对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反向保理业务进行分析、提出建议。李建军和朱烨辰建议将ERP系统引入供应链金融,金融机构可以获得接入企业ERP系统接口的权限以帮助银行为企业做出资信评估和融资决策,同时用以缓解供应链金融中银行和企业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但关于物流企业主导模式、企业集团合作模式的研究还较少,并且主要集中于优势分析、框架构建方面。若以整体角度看待供应链金融的话,研究则主要集中于模式机理、风险控制方面,虽然成果显著但也并未对物流企业主导模式做特定分析。总体来看,有关物流企业主导模式研究较少、层次较浅,其中中外典型企业的对比研究在国内外更是空白,这与之前国内经济体制有关――非商业银行不得进行支付业务。但随着国内经济的不断改革,银行卡收单牌照的开放化,“工业4.0”、“互联网+”等概念的兴起,国内的一些非商业银行企业也获得了机会,正抢滩供应链金融市场,包括顺丰、阿里巴巴、京东等,其中以顺丰为代表的物流企业发展迅速,业务不断扩大。因此,对物流企业主导供应链金融模式的研究是有必要、符合时展的。另一方面,虽然我国物流企业主导模式下的供应链金融正处于高速发展期,但相比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来说还是有一定差距,就如美国典型物流企业UPS,自1998年起就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现在业务成熟、行业领先。因此,有必要将两个典型物流企业美国联合包裹服务公司(UPS)与顺丰进行对比研究,寻找出各自特点,对我国物流企业提供有效建议。
三、物流企业主导模式下UPS、顺丰的运营概况
物流企业主导模式中,物流企业作为资金提供方,可以充分利用自身所掌握的信息优势和客户关系优势发展自己。例如,物流企业掌握有抵押货物的准确信息,这样物流企业就可以为那些面临赊账压力的客户提供短期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同时获得相应的回报。
(一)美国联合包裹服务公司(UPS)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及业务案例
1.美国联合包裹服务公司(UPS)供应链金融的发展。
从1993年开始,UPS推出了以全球物流为名的供应链管理服务,并于1995年正式成立UPS物流集团,统领全公司的物流服务。1998年,UPS资本公司(UPSC)成立,为客户提供包括收取货款、抵押贷款、设备租赁、国际贸易融资的金融服务。2001年,UPS集团资金逐渐雄厚,在并购了美国第一国际银行(FIB)后,将其融入原来的UPSC,开始为客户提供各种供应链金融服务,包括存货融资、应收款融资等,FIB丰富的中小企业营销经验也让UPSC将其客户定位为中小企业。2002年,UPS供应链解决方案公司成立,并将其业务拓展到第四方物流管理。2008年,UPS推出了针对在美国的买方的“货柜融资”服务,该服务主要为其客户提供长达60~90天的融资便利。
2.美国联合包裹服务公司(UPS) 的业务案例――与沃尔玛的合作。
世界著名的零售商沃尔玛公司,身为强势的买方,通常会要求东南亚供应商、出口商垫付全部货款,待收到货物后30~90天才会结清账款,这样的行为往往会给中小供应商带来极大的资金压力,有些供应商甚至不敢和沃尔玛公司签订大单合同。在这种背景下,美国联合包裹服务公司(UPS)推出了一项能够互利共赢的供应链金融服务,该服务不仅可以保证沃尔玛能够延长付款期限,也可以让其供应商利用沃尔玛的信用以更低的利率获得应收账款融资,从而巧妙地解决了这一难题。如图1所示,首先,UPS与沃尔玛及其供应商签订多方合作协议,由UPS作为两者的物流服务商。同时,UPS还扮演了中间结算商的角色,代替沃尔玛与东南亚地区数以万计的供货商进行支付结算。最后,由UPSC与沃尔玛进行最终贷款结算。这样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既使得沃尔玛免于和大量供应商逐个进行账款结算,缩短了供应商的账期,也为UPS自身扩大了市场份额,在金融服务和物流服务上实现双赢。
除此之外,众多中小供应商还可以获得由UPSC提供的为期五年的循环信用额度,以此来帮助他们规避沃尔玛延期付款的风险。对于那些缺乏信用支持的供应商而言,通过UPSC进行融资的成本也是远低于其它融资渠道的。因此,无论是UPS的物流产业和金融产业,还是沃尔玛和其供应商,都得以从中受益。
(二))顺丰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及业务案例
1.顺丰供应链金融的发展。
顺丰集团在2015年上半年经历了组织架构变革,现将集团划分为五大事业群:金融服务事业群、供应链事业群、速运事业群、仓配物流事业群以及商业事业群。在2013年8月,元禾控股、招商局集团、中信资本入股顺丰且持股比例不超25%。顺丰集团早期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主要集中于代收货款服务和物流服务中保价等增值服务;2011年12月,顺丰宝正式获得央行颁发的第三方支付牌照――《支付业务许可证》,接着,顺丰的金融平台――顺银金融于2013年7月正式获得由央行发放的银行卡收单牌照。在这一阶段,顺丰内部强调虽然其连续获得两大第三方支付牌照,但是顺丰的主要金融交易业务还是集中在内部服务,银行卡收单则主要针对与顺丰合作的电商企业等客户,为客户提供支付、供应链金融等服务。2015年3月,顺丰推出了“仓储融资”服务。2015年4月28日,中信银行与顺丰集团达成跨界合作协议,不仅推出了联名信用卡和“中信顺手付”移动客户端这两款产品,双方还表示在O2O应用、社区金融等领域的合作“存在巨大的想象空间”。目前,顺丰供应链金融主要通过仓储融资、顺丰保理、订单融资和顺小贷这四个产品实现。
2.顺丰的业务案例――与天猫某知名企业的合作。
某知名品牌在天猫商城的商的采购周期为每周一次,销售周期为半个月。虽然销售额迅速上升,但由于资金的缺乏,该商的贸易规模始终难以扩大,这是因为该商主要是依靠网络销售,没有银行认可的固定资产,进而导致其很难获得银行贷款,面临融资难题。在供应链金融模式下,由于该商是顺丰的分仓备货客户,故其获得了由顺丰提供的100万元的小额信用贷款和1000万元的仓储融资额度(指信誉良好的电商,可以通过抵押其存放在顺丰仓储中的商品,获取顺丰提供的质押贷款的服务),使该电商企业可在授信范围内随时提款采购,顺丰提供贷款后,电商进行采购并将采购的商品存放在顺丰的仓库内,然后通过销售的回款来偿还贷款。顺丰不仅可以提供100万至3000万的贷款金额,还能为电商客户的采购及销售提供资金、仓储、配送的一站式服务,如下图2所示。其中,成为顺丰的电商客户需符合顺丰的审核标准:其商品须存放于顺丰的仓库中,并由顺丰完成派送。与银行相比,顺丰能够为电商提供更低的融资利率,并且为不同的电商企业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服务。电商可以让顺丰先发货,再还款,这样不仅可以做到随借随还,还可以结合顺丰的代收货款业务直接冲抵贷款,免去自行安排还款的流程。
四、UPS与顺丰的相同点解析
(一)业务模式本质相同
UPS和顺丰都是以货物与企业信用作为融资依据,都是物流企业设计融资方案并提供资金,并且都是从两方面盈利:仓储费用与融资费用,两家物流企业都是方案实施过程中融资抵押物的实际掌控者、是信息渠道建立者和信息掌握方,两家公司除了主导融资准备过程中对象的选择和方案的设计外,还担负着确定融资实施过程中融资利率、融资规模及还款方式等的责任。
(二)自身开展条件相似
两家物流企业都是基于物流速运及物流结算开展起来的,并且仍将其作为主要发展战略。在开展过程中,都拥有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上的优势。首先,在物流方面,两者都拥有高效便捷的设施配备、标准化的物流流程;在资金流和信息流方面,两家物流企业不仅拥有大量的历史交易数据、支付交易数据和物流系统信息,还享有来自于B2B交易过程中沉淀下来的,可以用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进行评价和评级的数据。
五、UPS与顺丰的不同点解析
(一)发展战略相异
两者发展战略不同。顺丰相比UPS多了商流方面的发展,包括顺丰优选、顺丰海淘等,顺丰指出这些板块支撑着整个顺丰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开展。UPS则在国际范围内不断扩张供应链金融业务,如2007年UPSC宣布与上海浦发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及招商银行合作,推出“UPS全球供应链金融方案”。由此可以看出两者的发展战略有所区别,UPS更偏向于横向一体化,而顺丰则更类似纵向一体化,后者进行的是物流企业主导模式延伸企业集团主导模式的一种探索。
(二)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组织架构不同
UPS收购美国第一银行,成立UPSC,相对来说金融业务成熟、风险控制能力强。而我国经济环境决定了顺丰无法收购银行,故其成立了金融服务事业群,专门管理供应链金融业务。但顺丰近期的表现,无论是2013年中信集团的入股,还是2015年4月与中信开展合作,都显示了其在金融领域与中信合作的可能性。总结来说,UPS收购了银行,顺丰则会是独立开展业务或是与银行进行合作。
(三)外部环境差异大
首先,两者处于不同的经济环境中,中美两国不同的经济体制决定了它们在开展业务上的差异。其次,两者处于不同的竞争环境中,美国电商发展成熟并已配备较完善的系统,如亚马逊、eBay等,因此,UPS的竞争对手强,其所处市场趋于稳态。而中国电商起步较晚,虽然京东、国美等电商也迅速崛起,但像天猫等大型企业仍以顺丰作为首选,因此,顺丰仍是行业内物流的领先,其所处市场处于急速上升期,面临着更多的机遇。
六、对物流企业发展的建议
(一)明确发展战略
物流企业选择如UPS的横向一体化战略还是顺丰的纵向一体化战略,都必须根据自身条件、市场竞争状况、未来趋向等综合度量。UPS选择横向一体化战略,就意味着其现阶段难以实现O2O(Online To Offline)模式。顺丰采用纵向一体化战略,其新增业务就要受到市场已存在并已专业化的产品的竞争,如其旗下网购服务社区店顺丰嘿客就远不如预期设想的效果。物流企业选择发展战略,还要考虑企业投资负担、市场时机、业务擅长与否、能否在不同的业务领域直接与不同的对手进行竞争、行业状况等因素。
(二)衡量入股还是独立
无论是物流企业收购银行,还是银行入股,银行成熟的配套设施和富有经验的人才都会成为物流企业的极大助力,而且银行还可以和物流企业共享客户。其中收购银行能实现信息完全对称,管理方便,银行入股则信息对称性稍弱,管理复杂,但要比前者少去用于收购与运营的大笔资金。物流企业若独立开展业务,则需大量用于提供融资的流动资金,客户也主要是原有仓储客户,此情况下信息完全对称、管理协调难度小,但计划与操作过程难度较大。因此,物流企业应衡量自身资金、客户、信息共享、管理情况,决定银行入股还是独立开展供应链金融。
(三)呼吁体制完善、把握市场机遇
首先,物流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要求呼吁相关改革,包括相关法律的健全、管理机构的明确化;其次,在新制度、新方案出台时,物流企业应积极研究新对策、新计划;最后,在当前供应链金融拥有巨大市场与发展潜力时,物流企业应发挥自身得天独厚的优势,利用能够精确实时把握抵押物状态的领先物流技术、与客户端直接接触的宝贵机会、强大的资金实力等,积极把握市场机遇、实现更大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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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Juan P G, Martínez P. Effects of working capital management on SME profitability[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Managerial Finance,2007(2).
【关键词】
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
一、供应链金融的内涵
(一)国外学者的研究
供应链金融最早是由Allen等人提出并初步建立了供应链金融的概念模型,并未对其概念进行明确界定。Hofman把供应链金融视为一种实现财务供应链管理的手段,它是在集成了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基础上,供应链内部组织和外部金融机构通过计划、引导和控制各节点企业的资金流动实现供应链价值增值的一种方法。Atkinson把供应链金融理解为是一种金融服务与技术解决方案的结合体,通过结合可以把资金提供者与供应链上的买卖双方联系起来,为供应链成员提供量身定制的金融服务解决方案。
(二)国内学者的研究
何涛和翟丽认为,供应链金融的出发点是中小企业强烈的融资需求,因而需要融入银行、第三方物流企业等新的元素,让各参与方协调合作。冯瑶认为供应链金融是商业银行以供应链管理的视角,从供应链采购、供应、生产、经销、最终消费各个节点入手,设计提供帮助中小企业提升信用等级的融资类金融产品。胡跃飞认为供应链金融是指人们为了适应供应链生产组织体系的资金需要而开展的资金与相关服务定价与市场交易活动。深圳发展银行最早提出供应链金融的中文定义:商业银行以供应链上中小融资企业与交易对手之间发生的真实贸易关系为前提,以交易对手的信用等级为依托,以真实贸易关系所产生的预期现金流收入为保障,结合商业银行短期金融产品所开展的单笔或者额度授信方式的融资类业务。综上所述,将供应链系统抽象成“四个主体、三个流”。“四个主体”———银行、物流企业、中小融资企业、供应链中占主导地位的核心企业。“三个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
二、供应链金融模式
(一)国外学者的研究
Lacroix和Varangis通过对比不同国家的供应链金融模式,介绍了主要业务流程以及如何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Poe认为存货、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这类融资业务的担保品,供应链中成员企业都是融资参与的主体。Towergroup指出供应链金融得以繁荣的内在原动力是各方可以满足自身的需求,而且还使得软件条件得以巩固。
(二)国内学者的研究
罗齐、朱道立等人在全面分析国外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情况后,提出了融通仓,供应链的所有活动都在融通仓内进行,供应链管理与金融很好的结合在一起。张家良研究了应收和应付账款质押融资涉及的法律合规问题。朱文贵从系统分析角度阐释供应链金融体系的组织架构、流程、性能和应对策略问题,从这三个环节对供应链金融系统优化。谢世清对国内外供应链金融最经典的三种模式进行了概括总结阐述。郭菊娥利用理论研究和对比研究等方法对线上供应链金融的模式演进进行了深入分析。目前研究中大部分是关于融通仓融资模式、保兑仓融资模式和应收账款融资模式的分析和研究。融通仓融资模式有利于银行在与物流企业长期稳定的合作当中拓展与物流企业联系的上下游企业,保兑仓融资模式使得融资困难的中小企业可以不必一次性支付全额货款。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中,资信良好的核心企业为下游中小企业起到了反担保的作用。
三、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评价
信用风险可以是由于借款人或交易对手违约而引起损失的可能性。也可以是因为借款人信用等级变动,或履约能力变化而导致该资产的市场价值变动,从而引起损失的可能性。
(一)信用风险研究视角
潘永明等从行业状况、中小企业综合实力、3PL综合实力、物流金融运营状况四个方面提取了物流金融信用风险评价指标。刘佳等指出从行业风险、中小企业综合实力、物流金融运营情况3个方面分析并构建物流金融信用风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是必然的。曹俊指出任何一个参与主体的行为都会影响整条供应链的波动,任意参与方都有可能是信用风险的来源。他建议分析各方在履行业务职责时可能导致信用风险发生的因素。夏立明等从融资主体、融资债项、宏观环境三个层面,全面考查信用风险和构建风险评价指标体系,而融资债项评价又可以细分为核心企业资质、融资项目评价、供应链运营情况三个方面,从而建立了一个具有三层五组的指标体系框架。刘杰从中小企业综合实力、物流企业实力、质押物状况、供应链运营质量四个角度,选取物流金融融资模式下中小企业信用风险评价的指标。郭菊娥利用理论研究和对比研究等方法对线上供应链金融的风险要素进行了深入分析。
(二)信用风险评估的方法和模型
在供应链融资信用风险评估方法的研究中,大都采用层次分析法(AHP)或在AHP基础上使用多层次灰色综合评价法、模糊层次分析法等分析评价方法,而这需要专家意见确定指标权重,为克服其主观性,建议用回归方法建立信用风险评价模型,从而Logistic模型因其假设条件对数据要求不高而受到大多数学者的青睐。而在这类研究中,使用主成分分析法和Logistic回归方法、因子分析法和Logistic回归方法,建立信用风险评价模型的研究较多。Lo-gistic回归方法仍存在样本量大和预测精度不高的限制,因而学者们转向研究将智能的、高精度的模型引入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信用风险评价中。胡海青、张琅等运用支持向量机(SVM)建立了信用风险评估模型,通过与Logistic评估模型进行比较分析,证实了基于SVM的评估模型预测准确性更好。范黎波在引入神经模糊系统,构建中小企业信用风险评级的神经模糊模型,验证了模型的有效性。刘宏运用解释结构模型得出线上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各因素之间的结构关系为风险测量结构的模型开发提供理论基础。
一、引言
随着全球经济发展,中小企业在市场中的地位不断提升,但是由于其信息透明度低、缺少贷款抵押物,而资本市场的准入门槛又比较高,导致融资十分困难,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供应链金融这种新型融资模式的出现,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并逐步成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手段。
二、基于供应链金融视角的中小企业融资模式概述
供应链金融指的是对一个产业供应链中的单个企业或上下游多个企业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以促进供应链核心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产一供一销”链条的稳固和流转畅顺,并通过金融资本与实业经济协作,构筑银行、企业和商品供应链互利共存、持续发展、良性互动的产业生态。
目前,我国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应收账款模式
中小企业在供应链中经常处于弱势地位,应收账款经常要在卖出存货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才能收回,导致现金流短缺。应收账款模式则允许处在供应链上游的中小企业将应收账款质押给银行,从而获得银行贷款,但是核心企业要对此进行担保。
(二)预付账款模式
当处于供应链下游的中小企业需要预付货款,才能向上游的核心企业购进维持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原材料或半成品时,往往缺乏足够的资金。预付账款模式则允许处在供应链下游的中小企业将预购的货物质押给银行获取资金支持。
(三)存货模式
存货模式是指中小企业把银行认可的存货抵押给银行,从而获得贷款。中小企业通常都是批量购进原材料,并且只有部分原材料会用于生产,还有一小部分原材料则储存起来以备不时之需。这些原材料很可能会占用企业大量的流动资金,利用这种融资方式把它们抵押给银行,则可以缓解中小企业的资金压力。
通过以上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有如下几点优势:首先,银行可以通过核心企业、监管企业来获取中小企业的相关信息,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降低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及成本;其次,这种以真实贸易为基础的融资方式,缓解了中小企业缺少抵押物的问题,能有效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另外,这种融资方式还能使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企业的经营和资金周转也更加顺畅,构建较为牢靠的长期战略协同关系。因此,这种新型融资方式被许多企业所采用。
三、基于供应链金融视角的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存在问题
(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目前,我国供应链金融业务涉及的法律法规主要有《物权法》、《担保法》、《动产质押登记办法》、《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等,虽然这些法律法规可以帮助商业银行更加顺利的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并为其提供一定的法律保障,但是由于供应链金融业务种类多样,在涉及信用捆绑、质押物监管、动产质押、违约情况下质押物的处置等方面的问题时,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导致金融机构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存在一定风险。
(二)信用评价体系不完善
相比于传统银行信贷,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要求银行评估整个供应链的信用情况。但是现阶段,我国的信用中介机构、社会信用征集系统的建设刚刚起步,金融机构现有评级体系不完善,中小企业的相关信息并不能得到有效归集和正确评估。
(三)供应链上企业之间关系松散
目前,国内大部分企业的供应链管理意识相对薄弱,供应链上企业之间的关系普遍呈现松散的特征。中小企业对于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缺乏开展合作的意识,核心企业也没有动力将中小企业纳入其供应链管理系统。这使得有效的供应链金融融资机制难以建立,也无形中增加了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和成本。
四、优化基于供应链金融视角的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建议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为促进我国供应链金融的良性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应尽快完善。比如《物权法》虽明确了存货和应收账款可以作为担保物,但缺乏具体细则和相应的司法解释,仅以此法作为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法律依据不能有效保护信贷主体的权利。因此,相关部门应该制定具体细则,明确《物权法》中关于动产质押的相关条例以及信贷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的利益,从而促进供应链金融的健康发展。
(二)构建中小企业信用评级体系
基于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特点,金融机构应该建立一个适合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体系。比如将对授信主体的风险评价体系由静态评估变为动态评估,并将传统的单一受信主体评级制度变为“主体+债项”的新型评级制度,同时侧重对“债项”的评级,从而弱化对中小企业信用风险的审查。
(三)建立稳固的供应链上下游协作机制
一、引言
供应链金融(SupplyChainFinance)是近年来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随着物联网、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供应链物流和信息流的共享和协调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然而由于金融创新的相对滞后,资金流的梗阻逐渐成为供应链发展的瓶颈。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是推动供应链创新和应用、服务实体经济的现实需要和重要手段。自Timme(2000)首次提出供应链金融的概念以来,国内外诸多学者从不同视角阐述了供应链金融的定义和内涵。Timme(2000)认为,供应链金融是一个协作过程,其参与者包括供应链内的参与企业以及供应链外的金融提供者(如银行);在协作过程中需要同时考虑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以及相应资产,并将其嵌入在供应链参与主体的经营中,以实现供应链的目标。Hofmann(2005)提出的供应链金融概念更具代表性和一般性。他认为,供应链金融是包括供应链参与企业及外部服务提供者(如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内的两个以上组织共同创造供应链价值的一种途径,并通过计划、执行和控制金融资源在参与主体之间的流动来加以实现。Lamoureux(2008)认为供应链金融是一个优化的过程,这一过程基于核心企业主导的生态圈,通过嵌入成本分析、资本管理和各种融资手段,对供应链内的物流、信息流进行整合、归集和利用,从而增加资金的可得性、降低成本,对供应链进行系统优化。根据2016年3月国际商会(ICC)的《供应链金融技术的标准定义》,供应链金融是指“通过模式创新和产品创新,对供应链中营运资本和流动性资金的使用进行优化,降低供应链的资金成本和整体风险,提升供应链的效率”。杨绍辉(2005)指出,供应链金融能在供应链管理中有效整合资金流,既为供应链中各个节点的企业提供商贸金融服务,也能够给供应链中的弱势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信贷融资。王婵(2007)认为,供应链金融是银行提供的一类金融产品和服务,这种产品和服务将供应链上的所有企业看成一个整体,将资金有效注入到供应链上的相关企业,并根据交易的性质和特点设计融资方案。胡跃飞(2008)在供应链金融研究中引入核心企业和非核心企业的概念,并指出供应链金融不同于传统的金融服务,其主要基于供应链内部交易结构的研究,并围绕核心企业应用自偿性贸易融资的信贷模式(称为“1+N”模式),进行闭环运作,为供应链参与企业提供系统性的金融服务,包括信贷融资及支付、结算、理财等综合金融服务。大多数国内学者认为,供应链金融是以真实贸易背景为前提,依托核心企业的实力和信用,运用自偿性贸易融资的原理和动产质押、物流监管等手段,对供应链参与企业提供综合性的、全面的金融服务(宋华,2015)。随着产融结合以及全球化的发展,供应链金融已成为各行业增强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打造产业生态系统的重要手段,也是金融机构适应新的竞争形势、支持优势企业强化竞争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点方向之一。如何帮助我国优势企业构建完善的供应链金融体系、优化全球供应链效率,对支持我国企业打造全球化的供应链生态系统、增强全球竞争力至关重要,这也是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服务国家战略的重要体现。本文分析目前我国发展供应链金融的意义及面临的障碍,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以期为推动我国金融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作用提供参考。
二、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意义
(一)对商业银行的意义:有助于开展差异化竞争,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银监会的数据,截至2016年末,我国银行业总资产达到232万亿元。但是从具体业务来看,我国商业银行的同质化竞争较为严重。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逐步完善,优质企业可以通过股权融资、债券融资、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解决大部分融资需求,中小企业板、创业板、新三板有助于逐步解决资质较好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因此,社会融资规模中银行贷款的占比趋于下降。近年来,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等新金融业态快速发展,在利率市场化和金融脱媒的大趋势下,商业银行必须逐步摆脱主要依靠存贷利差的传统经营模式,开展差异化竞争。商业银行可从客户和产品两个维度进行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一个维度是扩大商业银行服务的客户群体。过去商业银行往往聚焦于少数大客户,使得各家银行陷入同质化竞争,拼利率、拼人脉。而活力较强、吸收大量劳动力的中小企业,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加之企业往往缺乏合适的抵押品,银行一般不愿意为其提供金融服务;即使提供金融服务,银行也通常要求较高的风险溢价和风险补偿,进而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通过创新金融模式和服务方式,将数量庞大的中小企业纳入服务范围,是商业银行未来实现业务扩张的重要方向之一。另一个维度是为客户提供新的产品和服务。商业银行要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更多地从以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转向与产品销售、贸易有关的金融服务(姜洋,2016)。发展供应链金融有助于商业银行推动上述两个维度的创新和拓展:第一,供应链金融有助于商业银行开发原来不能服务的中小企业客户资源,并且通过基于贸易背景、引入核心企业信用等方式进行风险防控。核心企业在构建生态链、选择上下游合作企业时,会选择竞争力强、信誉好的企业作为合作对象,因此核心企业本身就以交易和产品作为载体对上下游客户进行筛选,形成了一道准入门槛,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发挥了“看门人”的作用。在银企合作中,供应链金融依托核心企业的信用以及封闭运作等手段,可大大降低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合作的准入门槛,使商业银行得以挖掘原来不能服务的中小企业客户资源。第二,供应链金融有助于商业银行拓展与核心企业合作的深度和广度。核心企业在供应链中具有强势的谈判地位和较强的影响力,但作为客户对商业银行的忠诚度往往比较低。如果商业银行通过供应链金融的相关产品将核心企业与其上下游的企业一起锁定,建立起完整的金融生态圈,那么核心企业对商业银行的忠诚度和粘性将大为提升。例如平安银行通过与国内某知名家电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打造供应链金融平台,有效锁定了该家电公司的相关业务,再围绕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的关系,实现生态圈级的开发,为平安银行的业务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对中小企业的意义:有助于缓解资金紧张,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为了降低运营成本、实现利润最大化,往往利用其优势地位对上下游的中小企业提出更短的交货周期、更好的商品质量、更低的商品价格和更有利的收付款周期①等要求,从而给本身就存在资金约束的上下游中小企业带来更大的财务压力。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我国工业中小企业的应收账款已接近8万亿元,部分企业的货款相互拖欠,无法在实际经营中发挥作用,成为阻碍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障碍之一。核心企业的这种做法虽然在短期内有利于控制成本、实现更大的利润,但长期来看,如果供应链上的其他企业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最终将损害包括核心企业在内的供应链的整体效率。传统的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难以为中小企业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以信用结构为例,商业银行授信按信用结构划分,一般分为三类:免担保授信、保证担保授信和抵质押担保授信。由于中小企业实力较弱、风险较大,商业银行一般不会提供免担保授信。一般的解决方案是要求中小企业提供固定资产作为抵押,而中小企业的固定资产通常较少,缺乏银行可接受的抵押资产,因此抵质押担保授信也很难实现。现实中的常见解决方案是中小企业寻找第三方提供担保,一般是由第三方担保公司进行担保。然而,由于担保公司的杠杆率通常较高、风险较大,银行对很多担保公司并不认可,且高额的担保费将进一步抬升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因此保证担保授信也不能很好地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总的来看,传统的商业银行授信评审方法对中小企业并不适用,以致中小企业面临融资难问题。中小企业融资遇到的另一个问题是融资贵。根据风险溢价理论,高风险必然要对应着较高的风险溢价。如果将中小企业看成独立的、孤立的个体,由于中小企业相对而言管理不规范、可从中小企业获取的信息也相对较少,因此商业银行一般认为中小企业的风险较大,必然要求较高的利率以弥补风险。此外,由单笔授信额度小、信息获取成本高等原因导致的高信贷成本,最终也会转嫁到中小企业身上,造成融资贵难题。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当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形势下显得尤其突出。不少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产品较好,也已经有了较多的下游需求,但由于下游账款回款较慢、无法及时回笼资金以保证研发的持续投入和人员的稳定性,进而导致企业经营陷入困境。很多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失败都源于资金链断裂,而非技术问题和市场拓展失败。发展供应链金融能够较好地解决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实际商业环境中,企业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的身份和定位是某一条甚至某几条供应链上的细胞,其对资金的需求具有真实的商品或服务交易背景。供应链金融基于这一框架,能够有效降低中小企业获得金融服务的难度。这是因为供应链金融立足于整个供应链和真实的交易背景,不再局限于对某家中小企业这一孤立个体的经营状况、资信情况等进行评审,更多地是以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为中心,基于整个产业链角度对中小企业进行整体的资信评估。
(三)对核心企业的意义:有助于打造产业生态圈,提升供应链的整体竞争力。随着产业协同的逐步深入,市场竞争已经从个体企业之间转到产业链与产业链之间、供应链与供应链之间。小至单个企业之间的竞争,大至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产业竞争均是如此。核心企业打造产业生态圈,有助于强化其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核心企业要想打造一个完善的、可持续发展的产业生态圈,就要对供应链上的上下游企业在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方面进行优化管理,实现协同效应,以降低“能耗”、提升性能。随着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物流和信息流的信息共享和协调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然而由于融资方式、工具创新的滞后,在供应链的部分关键节点,资金流的分布不均、流动速度不均、成本不均等低效率因素严重影响了供应链效率的进一步提升,亟待解决。最基本的供应链金融由核心企业提供,例如对下游企业采用赊销方式,对上游供应商采用预付账款方式。但核心企业自身的流动性也是有限的,因此必须从商业银行等外部金融机构引入更多的流动性,才能优化上下游企业的整体资金流状况。核心企业的融资成本降低了,整个供应链的资金成本就降低了,核心企业的采购成本也就随之降低,核心企业的利润以及整个供应链的效率和竞争力随之提升,这就是核心企业与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合作的基本动力。核心企业在供应链资金流的整体规划中充当全局策划者和顶层设计者,基于大数据分析,获得上下游企业间资金流分布情况、流动速度、积淀情况等信息,从而做出最优决策,将“源头活水”引到最“干旱”的地方。而核心企业本身既可以通过自有资金直接成为“源头活水”的提供者,也可以依托自身信用成为资金的间接提供者。核心企业由于信用评级较高,能够比较便利地从金融机构获得低成本融资,并转而为供应链上下游的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这种方式可以带来两方面的效益:一是核心企业通过发展供应链金融,拓展了业务空间,有助于提高企业利润;二是核心企业通过供应链金融服务,与上下游企业形成更加紧密的协作关系,打造稳健、牢固的产业生态圈。
三、供应链金融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障碍
供应链金融在我国具有非常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但目前供应链金融在发展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障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供应链金融缺乏完善的法律规制和统一、专业的行业自律规则。一是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健全,带来了行业无序发展的乱象。以“供应商回购”的模式(杨斌等,2016)为例,“供应商回购”在财务上应该如何处理,有关规章和财务制度并未有明确的规定。从业务实践来看,既有按照“不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应收账款保理”进行处理的,也有以“客户以按揭贷款、融资租赁方式购买设备,如未按期还款,公司将以公允价格回购设备以提供代偿”的方式进行处理的,还有按照“负有向金融机构回购剩余按揭贷款的义务”和“有回购合作协议下的相关租赁物的义务”的方式进行处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还不够健全,相关规则有待细化,不利于明晰供应链金融市场各参与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利于促进供应链金融的长期有序发展。二是缺乏统一、专业的行业自律机制。供应链的创新、应用和发展对提高国家的产业竞争力至关重要,欧美不少国家都成立了专业的自律协会,如美国的供应链管理专业协会CSCMP等。我国供应链金融发展过程存在着自律机制不健全、运作标准化缺失等问题,亟需成立统一、专业的行业自律协会,推动整个行业加强规范建设。但是,目前我国在供应链金融行业自律方面尚未实现统一管理。例如,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下设供应链金融专业委员会,其业务活动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指导和国家民政部的监督管理;商务部中国国际经济合作学会也设有供应链金融委员会,其业务活动受商务部的指导和国家民政部的监督管理。不同的行业组织,其职能、标准、管理机制等均不统一,这对于供应链金融的进一步发展是不利的。
(二)供应链金融的产品和服务比较匮乏且成本较高。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的业务重心仍然是传统的信贷类金融产品,对供应链金融缺乏足够的理解和重视,设立专门部门提供专业化供应链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商业银行不多。同时,由于国内对供应链金融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商业银行很少从信息不对称、公司金融、博弈论等视角来开发、设计供应链金融产品和服务,因而目前产品线仅有保理业务、应收账款质押等一些常规产品,创新性明显不足。好的供应链金融产品和服务应该能够通过引入上下游的信用和交叉验证,从而降低风险溢价和企业的融资成本。但目前国内的供应链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成本依然高居不下,未能充分实现供应链的整体协同,也就无法达到降低风险和定价基准的目的。
(三)供应链成员企业之间未能形成密切的业务协同关系。供应链金融的发展离不开上下游企业的密切协同。Ozer等(2014)建立了一个两级供应链模型,对供应链企业的业务协同关系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理论分析表明,上游供应商希望得到下游零售商的需求预测,以便更好地规划生产,而下游零售商为了确保供货充足,经常隐藏其真实的需求预测信息;上下游企业之间的信任程度、信用状况以及供应商自身对最优供应链的预测能力影响整个供应链的效率和企业利润。实证结果则表明,对于非长期合作关系的供应链(例如“一锤子买卖”),中国企业相比于美国企业,信任度和信用情况都显著更低;中国的个人客户更愿意信赖美国的合作方而不是中国的合作方,他们认为美国的合作方更值得信赖且信誉度更高,因为美国的合作方更愿意分享其真实的需求预测结果。Ozer等(2014)的研究充分揭示了上下游企业之间的信任和信息共享对供应链效率的影响。但在国内业务实践中,大多数核心企业未能与上下游企业形成信息共享、风险分担、封闭管理的全供应链业务协同关系,这就给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带来了障碍。
四、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若干对策建议
(一)国家层面的对策建议。1.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供应链金融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建议立法机关和相关监管部门修订、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供应链金融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制度指引。例如,目前在信用证和担保方面已有完善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金融机构内部一般也有明确的操作规程。但与供应链金融相关的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等法律权益关系更为复杂(张龙飞和李光曼,2017),对于供应链金融的某些关键环节中的问题如何处理尚存在一定的争议,因而需要由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对有关各方的权利义务加以进一步明确。2.成立全国统一的供应链金融行业协会。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成立全国统一的供应链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行业监管、行业协调和行业保护作用,制定供应链金融方面的标准性文件,明确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行业自律准则,形成行业统一惯例。成立统一的行业自律组织有助于配合监管部门整顿供应链金融市场乱象,强化商业银行和企业自律,规范从业机构市场行为,推动从业机构更好地通过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7-023-02
供应链依据源物质有无生物属性可分为两类最基本的供应链,涉农供应链和工业联接型供应链(或称非农原材料供应链,泛工业型供应链)(张晟义,2007)。农业供应链与工业供应链两者具有相似性,即都是将上下游客户有机结合,并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农业供应链金融是供应链金融理论在农业生产领域的一大创新,为农户解决贷款难题,增加农民的农业生产性收入以及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
一、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含义、特征及发展状况
(一)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含义
关于农业供应链金融的确切定义学术界尚未形成统一的意见。概括来说,农业供应链金融是指为农业供应链的有效运行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以解决农业生产过程中融资难特别是农户融资难的问题。
农业供应链金融最基本的融资方式有两种:一是直接融资,即由一个参与者向另一个参与者进行的内部融资,也可称之为直接供应链融资;二是间接融资,利用供应链参与者之间的关系引导供应链外部的资金流向供应链,如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供应链中的参与者进行的外部融资,又称之为间接供应链融资(Qriros,2010)。赊销抵扣是最常见的直接融资方式,即农业产业链条上的农资供应商将农资赊销给签约农户,公司按照农产品的合同价格减去农资成本后的结余款项支付给农户。订单融资是最简单的间接融资模式,即农户与龙头企业签订订单合同,合作银行以此为依据为农户发放贷款,龙头企业按照订单价格收购农产品并协助银行收回贷款。我国的农业供应链金融以间接融资模式为主,直接融资相对较少,文章接下来分析的对象主要指间接融资模式。
(二)农业供应链金融的主要特征
1.产业融合,相互促进。农业供应链金融将传统的农业、工业与现代服务业有机结合。一方面,金融机构为农业供应链提供金融服务,为农户提供农业生产性贷款,支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另一方面,农业生产对金融产品的需求又促使金融机构不断进行产品创新,反过来推动金融行业的发展。
2.资金封闭式运动。资金封闭式运动特别针对直接融资模式和以定单融资为主的间接融资模式。如赊销抵扣的直接融资模式下,资金流在“企业-农户-供应商”三者之间进行循环,而定单融资模式下的资金流在“银行-农户-企业”三者之间进行循环。资金的封闭式运动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整个农业供应链的资金安全,提高了资金的运作效率。
3.整体评价标准。农业供应链金融是为农业供应链生产经营量身定做的一种融资模式,与传统的银行信贷业务不同,信用评价不再针对单个贷款主体(如某个农户),而是将焦点转移到整个供应链上,特别是龙头企业的信用状况和整体实力。
4.风险转移。风险转移是指有银行参与的农业供应链融资模式,将企业、农户所承担的经营风险转移到银行的信用风险上,而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或者农产品物价的剧烈波动,银行就可能面临企业和农户违约的风险。
(三)我国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发展状况
随着我国农业产业化进程的推进和农业供应链的升级转型,中国农业银行、若干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也在逐步推进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特别是基于订单农业的贸易信贷制度,进行了一系列农业供应链金融创新(马九杰等,2011),逐渐形成了“银行+公司+农户”、“银行+合作组织+农户”、“银行+专业市场+农户”等融资模式(陈贺,2011)。
二、制约我国农业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几个因素
农业供应链金融在解决农户融资难的问题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其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几个制约因素也不容忽视。
1.产业化程度参差不齐,利益相关性不强。在我国,除了少数地区的农业产业化高度发达以外,大部分地区的产业化程度不高。农业供应链参与者之间仅仅是一种简单的契约关系,一张订单合同把农户与企业联系起来,链条上的参与者之间没有形成稳固的利益链。特别是当农产品价格波动比较大时合同双方极易出现违约的可能性,一旦违约,由于农业供应链金融本身的整体信用评价特征,损害的不仅仅是一方的经济利益,也给整个农业供应链带来不利的影响,导致整个供应链体系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用评级下降,增加了企业和农户再融资的难度。
2.龙头企业整体实力不强。一方面,龙头企业是整个农业供应链生产经营的核心,带动其他成员共同创造利润;另一方面,龙头企业在供应链融资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农业供应链融资模式依赖于核心企业的信用状况,企业信用的提升能够带动整个供应链信用级别的上升。因此,龙头企业的整体实力和信用状况决定了整个农业供应链融资的最终效果。然而,在我国的农业供应链建设过程中,类似于中粮集团的龙头企业少之又少,大部分是规模小,实力一般的地方性区域性企业。而中小企业的信息透明度较低,在这种情况下银行等金融机构由于信息不对称所面临的道德风险就相对较高,影响了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产品创新的积极性。
3.相关配套体系不完善,阻碍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发展。仓单融资是间接融资模式下的一种创新金融产品,与订单抵押贷款等相对简单的融资方式相比,仓单融资需要相应的软件及硬件配套设施。仓单融资方式下,农民需要将抵押物存放到一个具有营业执照和专业资格的仓库中;除此之外这一融资方式还需要有市场和政策法规的支撑,以保证仓单的法律效力和抵押物的变现能力(陈贺,2011)。这些配套体系是保障农业供应链融资模式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而部分地区配套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仓单融资模式的发展。
4.相关法律制度缺失,供应链参与者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农业供应链融资是金融领域的一次创新,在我国的实践时间还不是很长,现有的法律体系关于质押物的监管、资产的处置、违约赔偿等方面的规定尚不明确,还不能覆盖这一创新模式下出现的所有法律纠纷和权益维护。在农业供应链融资业务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状况无法可依,供应链参与者在维护自身权益时面临着一定的法律风险。
5.农业保险发展滞后。自然风险是农业生产所面临的最大风险之一,这是由农业生产的特殊性决定的,自古以来农民靠天吃饭,当自然灾害发生时,单个主体风险扩散为供应链整体风险。目前我国农业保险业务的覆盖率还很低,因此,一旦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通过农业供应链的风险扩散作用,受损的不仅仅是农户还有供应链上的其他参与者。
三、对我国农业供应链金融有效运行的几点建议
针对上述农业供应链融资模式存在的一些问题,结合寿光蔬菜产业链订单融资模式的成功经验,文章给出了如下几点建议:
1.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盟关系。一方面,龙头企业要想方设法的将农户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联系起来,可以采取吸引农户参股或者实行利润分成等形式,以减少农户违约事件的发生;另一方面,农户在供应链上通常处于弱势,可以通过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最低收购价格,要求企业增加违约赔偿力度等方式来预防企业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