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防范的方法模板(10篇)

时间:2023-07-21 16:49:23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风险防范的方法,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风险防范的方法

篇1

【关键词】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风险;风险防范;风险管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现在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加之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我国财务管理风险逐渐加大,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必须要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为国家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然而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存在,行政事业单位难以合法、有效地获取并使用财务资源,难以充分承担起社会职能,最终导致我国财务管理风险逐渐加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风险管理的优势和不足也日益凸显。针对原因找寻进行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的办法,加强行政单位财务风险管理势在必行。

一、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风险的内涵

风险也就是说事物的危险性,所有的事物都具有消极被动和积极乐观这两面。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有各种各样的风险,其发生的几率可以通过一定的途径来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风险则是行政事业单位在进行各项财务活动时,由于各种各样的因素影响而导致的财务管理中所面临的一些具有危险性因素的问题。财务风险的含义主要包括三个层次:一是,未来结果与预期编制预算和收益效果向偏离;二是,财务活动未来结果预算可能会带来一定的损失;三是,财务活动未来产生的结果具有不确定性[1]。由于行政事业单位的组织目标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不涉及盈利、负债、筹资等,属于非营利性组织,因此其财务管理与企业财务风险有所不同,具有自身的独特性,其重点不是收益或者净利润,而是财务资源的依法取得和使用。要想从根本上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风险进行防范和管理,就必须要对其根本问题进行深入的挖掘。

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风险防范及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财务管理人员风险意识较低

财务风险存在于财务活动的各个环节。行政事业单位作为一个非营利性组织,其组织目标是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人员对单位的工作性质缺乏正确的认识,认为单位与个人利益关系不大,财务风险应由国家承担,对财务管理缺乏参与意识,在工作中不谨慎、不用心,核算分析及问题考虑中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从而导致财务管理能力较低,财务风险高,容易给我国经济造成损失。

(二)部门责权利缺乏明确性

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目标不是为了获取利益或者增加自身的财富,如果不能对此有正确的认识则会导致财务管理人员在制定目标时难以确定,并且对目标的重要程度认识也难以统一,从而导致单位在发展过程中的投入不确定性增加,分权管理的操作难度也大大增加,部门的职责难以划分,考核评价也难以界定和实施,容易使单位失去公信度[2]。

(三)财务风险缺乏监督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风险监督主要可以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外部监督,一种是内部监督。从外部监督来说,一方面,我国没有完善的监督机构,职务分散性强,重复率高,监督力度低,监督效果差;另一方面,各部门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在财务审查中存在披露虚假会计信息的问题,从而致使相关部门难以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管理[3]。从内部监督来说,行政事业单位还美欧建立比较完善的、约束性强、操作性强的监督体系和监督机构,而主要是根据某种考核矿机来评价财务风险,从而导致内部监督流于形式,难以起到有效监督作用。

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风险防范及其管理的方法对策分析

(一)提高财务管理人员风险意识

行政事业单位违纪的主体主要有主管财务的领导和具体的财务人员,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与领导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主管领导指使会计人员错误的做家长或者办理一些业务,或者存在一些包庇现象,大大提高了财务风险[4]。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求必须要通过相关法规理论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这两个层次来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从而有效预防职业犯罪。另外,行政事业单位还需要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以保证他们对财务的各个环节要求及规定有更加深入的认识。

(二)明确财务风险管理原则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风险管理原则有两个方面:一是整体性原则,财务风险管理人员在进行财务风险管理中必须要结合单位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全面考虑各种风险,分析可能带来的损失,从而制定有效的管理策略;二是,全员参与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可充分调动员工参与风险管理的积极性,及时发现风险并给予应对,避免给单位正常工作造成更大的影响[5]。

(三)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风险监督力度

要想加大财务风险监督力度,必须将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结合起来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监督作用。在内部监督方面,要强化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增强内部审计,各项职责落实到个人,并积极鼓励财务管理部门各成员间相互监督,使其主动履行监督职责;在外部监督方面,相关部门要制定更加完善的监督和惩罚制度,加强对单位财务管理的动态跟踪,从而能够及时发现风险,并给予应对,也可进行突击检查,有助于促进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的提高[6-7]。

四、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风险研究的意义

由于当前财务风险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企业单位,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风险管理研究的文献较少,更没有一套完善的财务风险控制机制,因此,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风险研究不可能一蹴而就,一步到位,我们只能循序渐进,逐步发展。就研究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风险本身来讲,它具有如下现实意义:

(一)有利于树立正确的风险意识。不论是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和内部审计人员,还是行政执法人员,熟悉风险存在的区域及相关的业务活动,明确自身哪些行为可能导致风险产生,如能及时有效地识别、控制与防范风险事故,减少风险损失,都是非常必要的。

(二)有利于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可以督促系统内部各单位建立、健全财务风险的评价和控制机制,实现科学决策,合理防范和化解风险,建立财务风险预警系统是财务管理制度创新的必然选择。

(三)有利于实现单位的财务管理目标。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风险控制,有助于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的使用绩效,实现预算资金效用最大化,促进行政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

(四)有利于促进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学科体系的完善,推动财务风险管理理论与研究方法的丰富和创新。

五、结语

总的来说,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风险防范和管理有助于帮助单位更好的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实现单位财务管理目标和预算资金效用最大化,提高单位资金使用绩效,促进单位财务管理学科体系的完善,为单位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行政事业单位要想有效避免财务风险,必须要树立正确的风险意识,财务管理各个环节的人员都要明确和熟悉风险存在的区域和相关业务活动,明确可能会出现的风险事件,从而更好的识别、防范和管理风险。

【参考文献】

[1]王丽娟.行政事业单位防范财务风险的几点思考[J].时代经贸,2014,(5):96-96.

[2]林玉华.财务内控制度与财务风险防范的探讨[J].财会学习,2015,(16):5-6.

[3]王咏梅.试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风险管理与防范[J].现代经济信息,2014,(13):317-317.

[4]赵金鼎.浅析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风险的防范与管理[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4,(9):256-256.

[5]李红梅.初探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风险的防范与管理[J].新财经(理论版),2014,(1):357-358.

篇2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works are usually long cycle, a long period of execution of the contract; large and complex project to determine the input of manpower, material and financial resources more, and increased risk. Therefore, how to effectively prevent and control the risk of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to prevent damage to the business interests of each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should attach great importance to the problem.Key words: construction; contract; risk prevention; risk control;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23.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03-0020-02

如何加强防范和控制施工合同风险,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我认为主要是在施工合同形成、谈判与正式签定合同和合同履行过程中。

一、参与投标取得合同阶段的风险防范

要加强对项目合法性的审查、合同项目发包主体的审查。投标前要深入了解业主的资金信用、经营作风和签订合同应当具备的相应条件。了解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有关设计的施工图,是否有计划部门立项文件、土地、规划、建设许可手续,拆迁是否已到位,“三通一平”工作是否已到位等。从侧面调查了解业主资信情况,特别是该工程的资金到位率。在投标过程中,对招标文件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具体地逐条地确定合同责任,吃透业主意图和要求,全面分析投标人须知,详细勘察施工现场实地,仔细研究审查图纸,认真复核工程量,认真确定各个子项的单价和各项技术措施费用并制定投标策略。为了减少风险,应对招标文件进行评审,以减少合同签订后的风险。

二、合同谈判及签约阶段的风险防范

在取得合同谈判资格后,应把主要精力转入到合同谈判签约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合同风险分析,并采取相应对策以及最终签订有利的工程承包合同。

施工合同谈判前,承包人应明确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负责施工合同的审阅,根据发包人提出的要求,逐条进行研究,实施监督、管理、控制。在合同实质内容审查时,对有关的条款内容应引进足够重视。要注意避免合同工期约定的风险,如开工时间约定以开工报告之日起算,合同约定按日计算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好有封顶条款,对工期保证金的处罚约定要合理,避免逾期数日全额扣罚。要注意质量标准及竣工验收条款的风险防范。要注意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条款的风险防范,约定结算款的支付时间尽量不要超过行使优先权的时间,争取约定默认条款,保修金条款应明确约定分期扣回的时间和比例。注意对通用条款的研究,把握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的关系,化解通用条款对施工方不利的规定,运用通用条款的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注意内部承包合同风险的防范。注意订立争议解决条款的风险防范。

在合同实质性谈判阶段,谈判策略和技巧是极为重要的,应选择有合同谈判能力和有经验的人为主进行合同谈判。通过合同谈判,使合同能体现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平衡,尽量避免业主单方面苛刻的约束条件,并相应提出对业主的约束条件。虽然合同法赋予合同双方平等的法律地位和权力,但在实际的经济活动中,绝对的平等是不存在的。权力还要靠自己去争取,如有可能,应争取合同文本的拟稿权。对业主提出的合同文本,应对每个条款都作具体的商讨,切不可把自己放在被动的地位。合同订立前应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合同草稿进行评审,合同一经签订,即成为合同双方的最高法律,合同中的每一条都与双方利害相关。所以在合同谈判和签订中,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和各个细节问题都要考虑周到,并作明确的确定,不能存有侥幸的心理。一切问题都应明确具体地以书面形式规定,不要以口头承诺和保证。合同中应体现出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措施的具体条款。

三、建设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一)承包人应认真研读施工合同,切实加强工程签证工作,确保发给发包人及监理单位的函件均有签收原件。

目前国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基本上都采用了GF-1999-0201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该合同文本条款对于发包人及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均有明确约定,施工企业在工程开工前应对具体实施施工的项目经理部成员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并要求其仔细研读施工合同条款。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工程签证工作,所有发给业主的函件均必须由发包人或监理单位书面签收,并且最好是在原件上签收,以此作为日后提出索赔及结算的依据。签收原件应由项目经理部指定专人妥善加以保管,并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毕后按公司规定及时移交存档。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所有对外用印应建立相应登记台账,并由专人保管印章。在工程签证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凡是发生工程设计变更,均必须由发包人书面告知承包人,方可组织实施。

如果设计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政府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随后由发包人或者监理单位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设计变更通知单,承包人方可组织实施,但是承包人无权擅自对原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变更。

2、承包人必须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或监理单位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并要求其签收。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须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向发包人或监理单位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若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对承包人提交的已完工程量报告签收后7天内仍未对工程量进行审核,则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所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若发包人未能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则承包人可以停止施工,并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在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时,承包人一定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书面发函并说明停工理由。

3、所有工期顺延均必须由承包人向发包人书面提出具体要求顺延的天数。

如果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经发包人或者监理单位确认,工期可以相应顺延:(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6)不可抗力;(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上述情形的出现并不必然使工期顺延,承包人还必须按照合同约定与发包人履行相关手续,工期才能顺延,即承包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须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既不确认又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如果承包人仅仅是在函件中指出上述事实并提出要顺延工期,但并未明确提出顺延的天数,则工期仍无法顺延。在现实中,不少承包人确实曾经针对设计变更、甲供材不及时、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不到位等情形向发包人或者监理单位提出了工期顺延的请求,但是并没有明确提出顺延的天数,这往往导致日后在诉讼过程中法院认定工期不应当顺延而判罚承包人承担高额逾期竣工违约金,致使承包人付出了沉重的经济代价,教训尤为深刻。

4、发生合同价款调整的情形应由承包人及时向发包人发函。

根据2005年开始实施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调整情况(包括设计变更、政策性价款调整、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价格调整等)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将其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如果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则视同已同意该项调整。但是如果承包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发包人,则发包人有权进行调整也有权不进行调整。这就要求承包人应在合同价款调整情形发生后及时向发包人书面提出明确的调整金额,以免日后出现发包人不予认可的情形。

5、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并要求发包人签收。

工程完工后,一旦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则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并要求发包人签收。发包人应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如果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者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则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那一天将作为竣工验收时间。竣工验收时间是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它不仅意味着承包人按期全面完成工程施工,同时也意味着工程质保期开始起算。在现实中,由于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时间会滞后,承包人应注意竣工验收备案表上载明的竣工时间应与实际竣工时间保持一致,以免在日后的诉讼过程中发生竣工时间约定不明的问题而对承包人不利。

对于甩项竣工或者由于发包人自行分包的部分工程项目未完工等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期办理竣工验收手续,而发包人又要求先行使用的,承包人一定要与发包人办理书面的工程移交手续,一旦办理,则工程损毁、灭失的风险均由发包人承担。

此外,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无法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则自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将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并可开始计算工程质量保修期。

6、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发包人签收后逾期不予审定的,视同认可,发包人拒绝签收的,承包人可以采取公证送达的方式提交。

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时间)内,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新颁布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承包人如果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报告,经发包人催促后14天内仍未能提供,则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自行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人自负,而在现实中,承包人一般很难做到在工程竣工后28天内提交竣工结算报告,这就需要承包人组织专班、加快进度、及时编制并提交结算报告,以免日后发包人以超过时限为由拒绝签收。

(二)充分认识补充协议或会议纪要的重要作用,慎重订立补充协议或会议纪要。

在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往往就许多事项达成补充协议或者会议纪要,这些补充协议或会议纪要同样构成了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个别协议或纪要甚至对工期、质量标准、付款方式、结算方式、违约条款等合同条款做出了重大修订,而这些补充协议或者会议纪要往往是以各项目经理部的名义签章,随意性较大,承包人的高层领导对此并不知情,从而使合同履行游离于承包人的监控之外。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候往往就是凭一份关键的补充协议或会议纪要而导致案件胜诉或败诉,因此,承包人应充分认识到补充协议或者会议纪要的重要性。如果在施工过程中,现场项目经理部需要就工期、质量标准、付款方式、结算方式、违约条款等重要条款与发包人达成补充协议、会议纪要或者应发包人要求出具书面承诺函时,应严格按照承包人内部的合同评审程序进行合同审核,及时将有关函件在签字盖章前送交承包人总部各部门进行审查,并报承包人高层领导同意,从而最大限度规避公司经营风险。此外,针对目前招投标过程中出现大量“黑白合同”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已明确规定,应以中标备案的施工合同作为结算价款的依据,换言之,没有经过备案的施工合同或者补充协议就不能作为结算价款的依据,因此承包人在工程中标后和发包人洽谈施工合同时就应该尽量完善相应条款,在准备提交备案的合同中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以免日后就条款理解发生争议。

(三)积极行使法律所赋予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篇3

……

从上述案例我们可以看出:经营一个企业不能被简单地看成“产品生产出来,卖出去,把钱收回来”的过程,其间法律风险无处不在。其实在上述两个案例,甲公司只需要在追偿的过程中采用一些书面催缴的形式,要求A公司将承诺形成书面材料,那么在诉讼时就不会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而乙公司则只要在王某离职后及时向相关的供应商发出其离职通知,及时收回其公司邮箱等的使用权,就不会使供应商认为王某仍有权代表该公司。因此,提前认知法律风险,事前防范的成本远远低于风险真正发生时,给企业带来的损失。

但是,在目前的实践中,中小企业由于成立时间一般较短,在决策、财务、业务、人事、合同等方面往往都未能形成严谨的制度、流程,更遑论对法律风险认知与重视。通过案例研究及调查,我们发现,我国中小企业在经营管理中首要面临以下几类法律风险:

一,企业设立过程中存在漏洞

拟设立的企业应当采取合伙的形式,还是有限责任公司,或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出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是企业设立过程中首先需要考虑的。如果不提前注意,极有可能造成日后的隐患,甚至使企业在经营状况良好的情况下解散,更为严重的是遇到一般法律纠纷,可能被发现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行为而招致刑事责任追究。

二,合同管理不规范

合同起草、审查人员既需要了解相关的谈判和结果,又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而目前,一些中小企业恰恰忽略了这一点,合同完全由不懂法律的业务人员审查,无法做到全面的严格把关。同时,中小企业出于节省人工成本等的考虑,提前在一些空白合同上盖好公司印章,这也极易由于员工的不忠诚、保管的不当或业务风险防范意识尤其是法律知识欠缺等因素导致对企业不利,因此会给企业带来一些无法弥补的损失。

三,人力资源管理违反法律规定

处于创业阶段的中小企业,一般资金紧张、周转速度慢等,促使企业所有者或管理人员在人力成本上尽力压缩,通过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给员工买五项社保,或采取延长试用期、减少节假日、安排加班不算工资等方式节省企业的支出。上述行为明显违反我国劳动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会招致劳动争议出于被动局面或被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四,知识产权意识缺乏

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和知识缺乏,既体现在对他人知识产权的任意侵犯上,又体现在对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知识产权意识的缺乏导致中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任意未经授权而使用他人的商标、专利、作品等;而对于自身的商标、作品等应当注册、应当主张权利的却又无所作为,放任不管。

鉴于我国中小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现状,任何一家有使企业健康、发展、成就事业企图的中小企业都应当逐步完善内部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首先,提高企业的法律风险意识。法律风险意识是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基础。只有企业自上而下,意识到企业的法律风险,提高对法律风险的认识,重视对法律风险的管理,才能真正了解企业的法律风险,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意识的提高可以通过法律知识的培训等途径完成。

其次,加强常规的法律事务管理。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除了需要对其中的成本、收益把关外,还要掌握并防范其中涉及的法律风险。加强合同管理、印章管理、商标管理等常规法律事务管理,是防范法律风险的基础活动。中小企业常规的法律事务管理既可以由掌握相关知识的企业内部人员负责,也可以由外聘专业人员,如律师来负责过程监控和跟踪防范。

篇4

结果:实验组患者护理相关意外事故发生率低于对照组(P

结论:根据呼吸内科护理风险特点制定的护理风险管理办法有助于降低护理相关意外发生率,提高患者对护理的满意度,具有积极的临床应用价值。

关键词:呼吸内科护理风险特点防范方法

【中图分类号】R4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801(2013)09-0355-02

众所周知,呼吸内科作为医院重要科室之一,住院患者具有人数多,年龄大,病情变化快,病情复杂,易反复,危重病多等特点,所以一旦出现意外有时险情危急,后果严重[1]。在护理过程中,除了较为常见的褥疮、跌倒、坠床风险之外、在氧疗、吸痰、闭式引流这些呼吸内科常见治疗方法过程中也存在着特殊风险,故呼吸内科护理风险具有以下特点:

风险水平高。呼吸是维持生命必须的环节之一,所以一旦风险涉及正常呼吸,患者将极度痛苦有时还会危及生命。

风险种类多。许多老年患者同时患有呼吸及循环系统疾病,疾病种类多,有时均比较严重,故涉及到的风险种类也多。

风险隐匿性。呼吸系统症状较为集中,有时意外发生也与原发病症状难以区分。如吸痰时可能会造成黏膜损伤,但不易发现且症状易与原发病混淆。

风险复杂性。由于大部分老年患者病情复杂交叉,同时具有多系统疾病,故风险也随之复杂化[2]。

为了降低呼吸内科的护理风险,做到安全护理,使得患者尽快康复,我们根据呼吸内科风险特点探究出一系列防范方法,争取防患于未然,将意外发生率降到最低。我院呼吸内科对本科风险的特点制定的风险管理办法进行实施后调查研究,现进行分析总结,汇报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经过我院道德委员会批准,选取我院呼吸内科2010年3月-2013年3月的80例住院病人,其中男45例,女35例,年龄在41-86岁,平均年龄(61±3.5)岁。其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29例,支气管扩张31例,支气管哮喘15例,其它疾病5例,病程在2月-9年,平均病程为(3.4±2.9)年。随机分为两组,其中40人为对照组,另外40人为实验组,性别、年龄、病情、病程均无明显差异(P>0.05)。

1.2方法。对照组,给予一般常规护理。实验组,在常规护理的基础上加风险管理办法干预[3]。具体为:

1.2.1用心护理。提高护理水平,平时将护理工作细致化,严格遵守章程规范,审核记录落到实处,不偷工减料。如确保双人核对患者、药品分发、注射、医嘱改动等信息,准确及时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记录认真负责。及时询问患者情况并主动向医生反映,主动与家属沟通,积极配合治疗等。

1.2.2心理指导。有些患者病情反复,病程较长,难免产生负面心理,我们要在护理工作过程中主动了解患者心理情况,对需要帮助的患者进行心理疏导及健康教育,增加其治疗的信心,减少负面情绪对治疗产生的影响及意外的发生。

1.2.3防止坠床。针对一些住院患者如协调功能较差的老年人,要反复提醒患者及家属注意休息时要防止坠床,在入院时教会患者及家属床边护栏的正确使用方法。

1.2.4防止褥疮。对于一些需要长期卧床患者,护理过程中需要帮助其每天擦拭身体,按摩、协助其被动活动,在与床接触部位垫软垫或纱布且要保证垫褥透气。

1.2.5注意防滑。患者一旦摔倒避免不了外伤,严重者可引起骨折,重要脏器出血,严重的将危及生命。所以护理过程中要保持室内干净整洁,摆放防滑标志,反复提醒患者及家属尤其是在洗澡或方便的时候注意防滑,年长者最好有人陪同,或者可让其选择购买防滑拖鞋、浴室防滑垫等物品[4]。

1.2.6氧疗监控。掌握氧疗指证,氧疗过程中需要认真填写、核对用氧记录单,确保浓度、时间、流量适宜,严密监控,记录患者氧疗后的情况。患者氧疗时要提醒注意防火、防震、防油、放热,任何人不得在病房内和治疗室抽烟。

1.2.7规范吸痰。痰液积聚有时会使患者呼吸困难甚至会危及生命,所以自行排痰有困难者需要及时进行吸痰处理。吸痰过程中需过程熟练,动作轻柔,需正确控制负压,在无负压前提下插管。单次抽吸时间应

1.2.8引流监控。虽然需要闭式引流的患者较少,但要牢记引流时确保引流管通畅,引流管末端应水面的深度为4-6cm,在更换水封瓶时应注意夹闭引流管末端,准确判断肺组织复张还是引流管堵塞。密切观察引流颜色、性状、量,观察患者的情况并做好记录。

1.3评价指标。在护理结束后对每位患者的病程记录进行整理总结,将是否出现护理相关意外情况做好记录。同时向患者和家属发放问卷,对本次护理工作的满意度进行调查,分为满意及不满意两个选项,实验结束后进行结果统计。

1.4统计学处理。所得的数据采用SPSS12.0统计软件进行分析处理,计量资料用(X±S)表示,采用t检验或X2检验对相关数据进行比较分析,P

2结果

2.1加用风险管理办法与常规护理意外发生率的比较结果如表1。

3讨论

呼吸内科作为医院重要科室之一,以老年患者为主的特点使得其护理风险具有水平高、种类多、隐匿性、复杂性等相应的特点,为了降低护理过程中的风险,做到安全护理,让患者更好地接受治疗,尽快康复,我们针对其特点制定了相关防范方法,可以在护理工作过程中有的放矢,更好的服务病患,变被动为主动,未雨绸缪,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实验结果也证实了我们的风险防范方法是有效的,不仅降低了意外发生率,同时使得病患及家属对我们的护理工作更为满意,可谓一举两得[5,6]。针对呼吸内科护理风险的特点制定的防范方法具有积极的临床意义,值得大家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袁薇,杨明莹,陈家琴等.前馈控制在呼吸科护理风险管理中的应用[J].中国医药导报,2011,08(10):112-113

[2]王玉洁,曲红,王幕鹏等.呼吸内科护理风险的特点及防范方法[J].吉林医学,2010,31(26):4587-4588

[3]宝音其木格.临床护理风险事件分析及护理对策[J].按摩与康复医学(下旬刊),2012,03(1):28-29

篇5

一、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概述

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进行的法律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以减少风险负面影响的决策及行动的过程。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是通过发现、识别、分析、控制和处理的一系列动态过程使法律风险被控制在企业所能接受的范围内,实现企业承担的法律风险与获得收益的优化和平衡,其核心原则是以最小的经济成本使企业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二、经营法律风险防范的重要性

(一)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是企业适应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是法律规范市场的首要对象。随着法制的健全,陆续出台的新的法律法规对企业经营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企业处在法律制度的环境下,必须将自己的经营行为,从建章立制、经营管理,到改制改组、兼并重组、破产维权,放置到法律规定的程序中完成。

(二)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是企业适应外部政策环境的重要途径

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问题已经引起了政府有关机构的高度重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下发,对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总体原则、风险管理策略,解决方案等进行了详细阐述,其目的在于深入推进企业建立健全风险管理长效机制,促进企业稳步发展。

(三)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作为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对社会稳定起着重要作用。法律风险防范失利,企业经济效益滑坡,下岗失业人员增多,势必影响社会稳定,对构建和谐社会起着一定的阻碍作用。反之,则可以有力地推进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

三、经营法律风险现状分析

(一)项目建设的法律风险

随着我国投资体制的改革,项目建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加,对企业依法进行项目建设与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企业面临着项目建设的法律风险也越加明显。法律风险管理已经成为建设项目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

(二)合同管理风险

合同是企业进行各种交易活动的基本法律形式。合同法律风险指在合同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及追究违约责任的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如约履行义务的可能性。

(三)知识产权保护风险

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大,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高,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日益增多。因此,完善知识产权管理、预防和控制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成为与企业生产经营同等重要的大事。

(四)融资中的法律风险

企业经营中出现资金不足,是多数企业都会遇到的情形,常见的融资方式由银行借贷、民间借贷、股东追加投资、吸收新股东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上市融资(IPO或增发股票)等等。

(五)人力资源利用中的风险

人力资源的引进、利用、培养、管理、淘汰整个过程中同样处处存在法律风险。民营企业为了节约成本、缩短培养、迅速抢新项目等,常常采用“挖墙脚”的方法引进人才,并直接利用这些人从原东家带来的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这就可能遭遇被挖企业的索赔,或遭致被挖企业的商业秘密、专利等侵权指控。反之,辛苦或花大代价培养的人才无端流失,被挖墙脚,企业却不能得到应有的补偿。

(六)市场交易中的法律风险

事实上,企业最常遇到的法律纠纷就是合同纠纷。民营企业对于合同风险的意识相对来说还是较强的。但企业交易行为管理,绝不仅限于合同书本身的管理,一个合同关系既包含了作为主要权利义务界定标准的合同书,还包含着从订约谈判开始,直到合约履行完毕,乃至善后的持续过程。

四、建立健全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一)构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原则

1.全面化管理原则

企业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全动态过程中,这就决定了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必然是全方位的,全面化的。

2.规范化运作原则

作为一种长效机制,企业要通过建章立制来规范公司各职能部门、各专岗在法律风险防范中的职责,并将此种形式进行固化,使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在法制化、规划化的轨道上有序运行。

3.闭环化管理

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与运行,目的在于能够有效规避法律风险,强化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体系运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经济效益获得的多少,因此,不断评估体系的科学性,有效性是企业进行风险防范体系建立必不可少的闭环管理环节。

(二)经营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内容

1.加强项目建设法律风险防范管理

加强项目建设法律风险防范管理应首先从项目投资决策入手。其次,加强项目管理还应抓好项目合同签订环节,作为项目建设的起点,合同的签订至关重要,项目的管理者必须重视从风险分析与风险管理的角度研究合同的每一个条款。

2.加强企业内部运作,完善合同管理机制

合同风险防范机制的首要目标在于有效防范合同纠纷,以有效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实现利益最大化;其次,建立完善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最后是建立合同履行后的管理制度。

3.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制度的建立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既要注意保障本企业的知识产权和相关商业秘密不被非法披露、使用、转让,还应预防企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应从两个方面对企业进行保护:一是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二是要完善企业知识产权侵权防范机制,避免侵权事件的发生,减少企业法律风险及经济效益的损失。

五、结语

企业的生老病死整个生命过程处处可能存在法律风险,所以国家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等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上市公司执行,并鼓励大中型非上市企业执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要求央企结合本企业实际执行。民营企业多白手起家,经历了艰难的创业历程,更要思考如何建立和规范企业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企业的内部风险控制。

参考文献:

[1]企业法律风险评估[M].法律出版社,2004年6月.

[2]经营中的法律风险[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5年7月.

篇6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行各业之间的市场竞争愈演愈烈,在这种情况下,中小企业的发展面临着十分严峻的挑战。中小企业经营过程中面临着各方面的风险,例如政治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等,其中法律风险是威胁中小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问题。由于中小企业的经济实力薄弱、市场竞争力较低,一些企业管理者没有足够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使得各种法律风险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造成企业经济损害,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法律风险具有可防可控性,中小企业必须结合自身的经营管理状况,制定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企业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的经济效益。

1 中小企业经营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分析

1.1 合同法律风险

中小企业经营中面临的一个主要风险就是合同法律风险。合同是约束签订双方责任和义务的具有法律效应的协议,合同法律风险指的是在合同签订、生效、履行、变更、终止和转让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纠纷问题。根据相关调查显示,很多中小企业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环节没有制定严格管理和审查程序,容易造成合同条款不明确和法律漏洞,对企业的利益构成威胁。一些企业为了提高经营效益,甚至让业务员随身携带合同章,一些业务人员急于完成工作任务,与合作方签订合同比较仓促,没有严谨的审查,容易造成合同法律风险。此外,中小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措施,也是造成合同法律风险的重要原因。

1.2 知识产权风险

科技创新成为现代化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知识产权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但是很多中小企业对于知识产权的认识不足,知识产权维护工作不到位,容易面临法律风险。一些中小企业不重视与管理层人员、技术人员、营销人员之间的保密协议,使得很多工作人员掌握了企业内部的技术秘密和商业机密,一些人为了个人利益,出卖企业,将企业的技术秘密、客户资料等重要资源外泄,对企业的品牌、商业机密、专有技术方面的知识产权造成侵害,使得企业面临严重经济损失。尤其对于广告、展览、高科技行业的中小企业来说,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的后果十分严重,因此加强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十分重要。

1.3 金融法律风险

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中小企业投融资需求不断增加,使得很多企业在投资、并购、融资等活动中面临诸多法律风险。为增强市场竞争力,很多中小企业进行了并购,但是企业并购涉及公司法、税收法、知识产权法等多种法律规范,由于办理流程十分复杂,法律风险的发生几率极高。中小企业在经营中还面临各种融资问题,由于银行贷款和资本市场融资等融资途径难度较高,很多企业选择民间借贷、集资等方法,存在很多违规操作,一些企业甚至出现拖欠借款问题,容易面临法律风险。一些企业通过提高利率的方法加大融资,当企业面临资金周转困境时,无力偿还各种贷款,会受到法律相关规定的制裁,甚至面临破产,不利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

2 中小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2.1 树立全方位的法律风险防范观念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中小企业要树立全方位的法律风险防范观念,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企业管理者是各项经营活动的决策者,企业员工是各项工作的执行者,如果两者的法律风险防范观念薄弱,将严重影响企业的生产和经营。针对这种情况,中小企业需要加强企业内部法律风险防范理念的宣传,提供全体员工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同时,加强对员工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的培训和教育,从而形成良好的企业经营氛围,提高企业整体的法律风险防范水平。

2.2 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管理机制

中小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要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实现风险防范和控制目标,具体包括以下几点:第一,建立合同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合同管理办法,加强合同签订、执行等过程的严格审查,并根据企业的经营业务和管理标准,制定合同示范文本,保障自身利益,实现合同的规范化管理;第二,建立重大项目法律咨询制度,中小企业在并购、投融资等经营活动中,可以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各种利益关系进行明确界定和妥善处理,在各种金融纠纷中提供可靠的法律援助;第三,完善其他法律事务管理制度,中小企业经营中还存在知识产权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问题,需要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加强对企业内部资源和员工的管理,保障企业的经营效益。

2.3 建立重大经济活动审查机制

中小企业生产经营中涉及很多的重大经济活动,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建立相关的审查机制是降低法律风险的有效措施。针对各项经营活动,例如项目投资、融资合作、对外担保等,企业管理者在制定决策前,需要进行有效的可行性论证,对各项活动有关事项进行全面审查。同时,针对重大的经济活动,中小企业要组织相关的会议,让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共同参与讨论,根据相关的法律程序开展活动,保障决策的合法性。中小企业还要成立经济活动审查小组,让专业的法律人员参与其中,对各项活动进行法律风险评估,确实把好法律审查关。从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和经营中存在的缺陷出发,概括出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相比在法律风险方面不同的特点,这也为中小企业经营法律风险的防控提出了具体的对策。

2.4 构建法律风险评估预警制度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过程包括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救济,而事前的预防是降低企业经济损失的重要保障,因此,中小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应首先立足于事前的预防。中小企业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一套适合于中小企业的法律风险评估预警制度,针对企业一般业务流程和项目运作程序设计一套测评企业法律风险的指标体系,可以分为管理良好、危机征兆、需要整顿、危险预警、严重危机等风险级别,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分门别类的归纳整理,供企业自我测评或合作伙伴、交易对方和中介机构用于测评企业法律风险,并根据风险发生的概率,分别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2.5 充分发挥律师在企业经营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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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复杂市场经济环境中,企业要生存要发展就不可避免地会面临到诸多风险,其中,贯穿于企业全部财务环节的财务风险是最为严峻也是对企业经营活动影响最大的一种风险因素。它指的是集团在各项财务工作中由于各种无法预料的突发性因素导致的财务状况的未知性,从而给企业带来损失的可能,对企业获取利润、获得长效发展具有重要的消极影响。现今,许多集团企业面临着竞争的压力。而财务风险也随着企业的竞争逐渐形成,特别是在我国市场经济不健全的情况下,集团企业财务风险的产生更是不可避免。因此,集团企业应不断加强对财务风险的认识,监控和防范财务风险的发生。

一、集团企业财务风险的成因剖析

集团企业面临着多方面的企业财务风险,既包括外部宏观环境的作用,如: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动、法律环境的变化、国际经济贸易环境的变化等等,又包括来自企业内部经营活动的问题,特别是在一个相对稳定的大环境下,企业自身存在的缺陷往往是导致企业财务风险发生的根本原因。对于集团企业来说,导致其遭受财务风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企业内部的资产流动能力较差

一个企业要想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下求得生存与发展,就必须拥有一定的现金储存量为偿还到期债务提供资金支持。如果企业内部资产的流动性差,就说明暂时停止周转的资产较多,资产周转速度较慢,资金占压在各种非现金资产上较多,这样会降低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的能力、盈利能力和企业的支付能力,加大企业的财务风险。资金周转速度慢,为维持正常经营,企业必须不断补充资金而投入更多的资本,从而增加企业的负债,这样不仅增加了财务风险,而且资金使用效率低,降低了企业的盈利能力,使企业陷入财务危机当中,甚至出现破产的情况。此外,由于筹资决策失误、盲目扩大生产规模、过分挤占非经营性资产等原因,我国集团企业资金结构不合理的现象普遍存在,具体表现在负债比率过高,内部流动资金短缺,负担的银行借贷过多,企业偿债能力不足,从而致使集团内部财务压力过重,造成财务上的恶性循环,由此导致财务风险的发生。

(二)企业投资决策的失误

在企业对外投资过程中,由于对项目投资的可行性分析与评估不科学,掌握的投资信息不全面,决策者判断不当等主观原因,导致投资决策出现失误,难以获得预期收益,进而威胁到企业到期债务的偿还,增大了企业财务风险产生的可能性,最终导致企业陷入财务危机。其中集团企业决策失误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盲目投资新项目。有的集团企业因对外投资管理机制的不健全,缺乏科学的投资可行性分析能力,在投资项目之前,未经认真的投资调研论证,也没有做出具体的投资分析报告,盲目投资新项目,结果就是多数新项目没有或很少给企业创造效益,甚至有的因资金不足无法竣工结算,巨额投资款以在建形式挂账,形成不良资产,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

(2)盲目扩张规模、追求高速、急功近利。企业飞速发展时,经营者容易盲目追求高速。不少集团企业过度追求规模的扩大化,缺乏科学规划,不考虑自身经营发展现状与条件,盲目扩张,不顾风险尽可能地对外融资,借贷高额资金,过度投机过度涉险,资产负债的比例严重扭曲,使自身处于资金短缺中,抗风险的能力很低。一旦资金链断裂,便会导致严重的债务危机。

(三)企业的内部财务关系复杂,管理者的风险意识淡薄

目前,财务混乱主要体现在企业与部门之问,企业与上级企业之间,它们在分配资金管理和使用上存在一定的分歧,出现利润分配不均,权责不明的现象,从而出现管理混乱,造成了资金的使用率大大降低,使资金的流失严重,无法有效保障企业资金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另外,许多集团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风险意识缺乏,忽视危机的征兆,对于风险的检测不加以重视,仅仅认为风险管理只需要管好集团内部的资金即可,这就导致了财务风险状况出现初期,企业无法做出准确的判定和及时的调整。

二、集团企业财务风险的表现形式

对于一般的企业,财务风险主要集中在日常的支出方式和监管机制不够健全方面,包括开支过大过滥,收入过少过慢,从而入不敷出,寅吃卯粮。这种财务风险相对而言比较好控制,只要注意周期性的收支平衡,开源节流就能有效遏制住。但是,对于集团企业,特别是上市集团企业,其财务风险的控制难度更大,其主要表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

(1)从企业的经营决策情况看,主要表现为企业投资未作可行性研究,主观操作性突出,投资建设目标不明确,计划外投资增多,营业利润明显下降,投进资本贬值。

(2)从企业的资产结构看,表现为实收资本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占比重太大,现金所占比重太小,资产质量不高,资金周转不灵,甚至连正常开办费用都难以负担,运营效率低下。

(3)从企业的偿债能力看,表现为过度举债,利息负担沉重,到期债务丧失偿还的能力,活动资产不足以偿还活动负债,总资产低于总负债。

(4)从企业现金流量情况看,表现为经济活动的现金总流入量大大少于流出总量,现金储备少,难以承担到期债务,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动态失衡。

(5)从企业发展能力看,表现为企业盲目投资扩大规模,不审核资本收益情况,虚增资本太多,管理失效,经营状况恶化,效益低下。

上述集团企业财务风险的基本表现形式,是导致其陷入财务危机的重要因素。因此,要预防财务风险的危害,就必须针对可能出现的财务风险因素,选择科学的监测和防范方法,合理规避风险,控制财务危机。

三、控制和防范集团企业财务风险的方法

为了加强对财务风险的防范,集团内部不但应从财务制度每一个“面”上实施监督控制,还得细到实施每一处规范的“点”上去。笔者认为,要做到“点面结合”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平衡资金流动比例,优化财务结构

在掌握信息资料的基础上进行财务报表分析,分析企业的收益能力、资产的流动性、融资结构、短期偿债能力和长期偿债能力。对收益能力的分析应主要围绕企业价值主张与成本结构之间的关系,具体包括营业利润率、股东权益报酬率、每股股利、股利支付率、市盈率、每股净资产等。评价企业的资产流动性和短期偿债能力时,主要分析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发现不正常变动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加速应收账款和存货的周转。其次要重点分析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现金比率,将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进行比较,将企业经营周期的各项能力和行业水平进行比较,当出现比率异常变动情况时认真分析各项指标,采取必要手段调整偏差,以此确保未来资金的流动性,提高偿还短期债务的能力。在融资结构方面,企业要经常进行资金成本利比重和弹性分析,发现不合理情况通过融资结构的存量调整和流量调整降低资金成本和财务风险。

除此之外,还应该保证对资金的适度集权管理,可以以九洲集团的“一个全面、两个统一”的资金资源共享平台为参考,即是根据银行给集团企业授信的总额度指标,按年度将授信指标分解到各下属公司,调剂集团内的资金余缺,审核预算外付申请,控制权集团流动资金存量和应收账款总量,严密监控集团资产负债率和借款风险,加强集团级下属公司资金的集团内循环,集中资金进行集团战略投资和偿付到期的债务,实施负债控制和资金结构调整优化。这种方式不仅实现了对下属公司的动态追踪管理,防止资金流失和体外循环,而且能通过实际与预算目标的对比及下属公司资金收支的异常波动,及时找出偏差,落实原因,有效解决资金分散和支出失控两大主要财务问题,积极消除经营隐患。

(二)提高企业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意识

首先是确立风险责任制度。要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各个环节落实财务风险系统的责任机制,由主管部门的领导对其做出的财务支出重大决策及执行过程负责,有效预知和防范集团可能发生的财务危机,认真阅读、分析和评价会计核算报告系统和相关会计资料,寻找集团企业潜在的财务危机,及时进行消除财务危机的工作。其次是发挥总会计师的监控作用,完善财务制度,防范财务风险。严格按照《总会计师条例》规范集团总会计师的财务管理任务,明确其主要职权,允许其参与到重大财务项目决策中来,加强其对集团财务事务的专业监督,预测风险与追踪实际状况,对防范企业财务风险的产生起到积极的作用。另外,集团企业还应充分利用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对企业的内部财务风险进行监督,从而降低企业财务风险。

(三)建立财务预警体系

任何财务风险的产生与发展都是个循序渐进与逐步积累的过程。财务风险的发生是可预测的。因此集团企业应根据自身内部控制的现状建立健全财务预警体系,运用科学有效的风险防范方法严格控制风险,将损失发生的概率降到最小。

(1)在集团内部推行全面预算管理,严格进行事前集中预算控制、事中资金支出监控和事后财务评价,保证资金有序流动。可以借鉴义煤集团的做法,在集团经理层及总部的基础上,成立预算委员会,设立专门的预算管理办公室,负责预算的编制、审批、监督,建立起自上而下的全面预算控制系统,采用新的预算办法提高预算的质量。将预算的方式改为以经营(业务)预算为基础,财务预算,资本预算相结合的预算体系,把预算的范围扩大到集团拥有的全部子公司。用预算体系这样一只看得见的手,整合集团企业各经营要素,节约成本和组织管理成本,提高规模收益,减小发生财务风险的可能性。

(2)建立财务预警分析体系。企业要把财务预警分析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以企业的财务报表、经营计划和相关的一些财务资料作为主要的依据,采用数学模型、比例分析等方法,准确地分析出企业内部的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率和速动比率等一切关于企业的财务指标,来对企业内部所存在的财务风险信号进行推断,一旦出现如成本上升、负债率上升、应收账款增加等情况时,根据其指标分析出的具体原因选择相应的风险管理对策,包括回避风险法、降低风险法、分散风险法、转移风险法,避免财务风险的发生。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财务风险是贯穿于企业各个财务环节,要想避免财务风险的发生,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出纰漏。集团企业的经营者、管理者、财务人员必须将风险防范贯穿于财务管理工作的始终,及时了解企业财务运营的真实情况,优化财务结构,提高风险防范和控制意识,建立健全财务风险预警体系,落实财务风险评价与考核,从而规避风险,改善不良经营状况,实现企业目标,确保集团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1]彭韶兵,邢精平.公司财务危机论[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2]张友棠.财务预警系统管理研究[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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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设工程;法律风险;防范

由于建设工程具有工期长、投资大、参与主体多、组织关系复杂、一次性等特点,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大量的不确定因素。因而,建筑施工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自始至终处于多变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之中,并且还要面临错综复杂的法律风险,通过恰当的分析和正确的预测来规避法律风险,从而保证施工企业目标的实现,减少或避免风险的发生,对建筑施工企业有着至关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建设工程风险防范存在的法律问题

所谓风险防范,就是人们对潜在的损失进行辨识、评估,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即在主观上尽可能有备无患或在无法避免时也能寻求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从而减少损失或进而将风险为我所用。在实践中常见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政策法规的调整、合同的履行、环保、企业环境、法律纠纷、知识产权、劳动关系等方面[1]。

(一)国家、地区政策、法规的调整,影响合同的实施。

(二)缺乏有效的调查渠道或对政策法规等调查不重视, 使得因未能清晰掌握政策法规的调整而造成损失。

(三)迫于市场压力或自身失误,接受合同对方的不合理要求或部分合同条款不利于我方。

(四)迫于市场压力或自身失误, 签订的合同中有部分条款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

(五) 缺乏严格的公章管理流程或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 造成公章使用不当。

(六)起草或修改的合同条款存在歧义。

(七)涉外合同存在语言障碍, 造成合同条款存在歧义。

(八)缺乏严格的文件管理流程或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 造成图纸、洽商、文书、信函等资料丢失或损毁。

在我国,不法的法律行为仍然有其大行其道的温床,但是,随着建设工程市场的有序化发展以及合同签订双方法律意识的提高,如若再不加强法律风险的防范,必将为后续建设工程的圆满完成埋下隐患。

二、建设工程风险防范的法律意义

如上所述,由于建设工程风险产生的原因和特点决定了对其防范工作必然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更有效、更充分地发挥建设工程合同双方在建设工程项目法律风险防范中的作用。通过借鉴国内外先进法律风险防范成果,有助于更新观念,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对法律风险进行防范,促使法律风险防范人员更为及时、敏感的把握国家的和地区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变动,从事对工程项目的各项工作做出及时地调整;也有助于督促建设单位法律工作人员提高法律专业技能和工作责任心,从而避免在签订合同条款等方面所造成的法律风险[2]。整个建设工程的风险防范系统进入良性循环,也就能够更加充分地发挥合同双方在风险决策、风险分析和风险防范中的主体作用。

第二,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经济效益,为项目提供安全的生产经营环境。我国建设项目多为国家投资,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往往具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的双重目标。风险防范系统目标是为达到与工程项目战略管理相结合的风险最优化,即将工程管理与风险防范结合起来。而做好法律风险防范这方面的工作,能够加强识别及评估风险的能力,提高建设企业的风险承受度,为企业的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3]。

再者,完善的法律风险防范系统也可以保障建设工程合同双方不致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从而更加有利于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生产经营环境。

第三,有助于国内建筑市场的规范化,并培育长期风险防范战略和全面风险防范体系。目前我国建设工程市场自身存在的一些不合法的情形,自然地带给了建设单位很多的压力,而有效的内控体系可以减少企业风险的波动性。通过法律风险防范后的评价对法律风险的再认识,检验风险防范的效果,为完善风险防范系统和分析风险与评价风险提供经验依据。

第四,有利于中国大型工程建设法律风险防范能力整体提升和我国风险防范标准化工作,提高我国大型工程建设企业的国际竞争力[4]。目前我国在世界建筑市场占据优势,大型工程建设企业尤其是公路、水电建设企业已经建立了广泛的国际市场。如果大型建设企业依据自身经验,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内法律风险防范标准的制定,不仅有利于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更有利于中国建筑行业在国际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

三、结束语

法律风险在建设工程活动中是客观存在和不可避免的。我国基本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实施多年,在建设工程项目风险防范领域也做了多种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但是,由于政策、市场和法律意识等方面的原因,在实践中,从建设工程的立项到运营各个方面,风险防范工作任然存在着诸多漏洞和缺陷。因此,正确认识工程建设风险防范的现实意义,有助于在实践中指导风险防范的各项工作,在项目运营中创造合法有序的工作秩序和平静稳定的工作环境!

【参考文献】

[1]黄艳,刘贵秋.刍议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及防范[J].经济与法,2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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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院审计工作风险的特点分析

(一)审计工作风险的复杂性

随着我国卫生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类医院都在以各种形式进行资产结构调整以满足医院健康发展的需求。在这期间,涉及到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的利益,使得审计项目存在复杂性,若审计人员未能客观、公正、准确地作出职业判断,就有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严重损害医院和国家利益,进而导致审计风险的产生。

(二)审计工作风险的潜在性

当前,医院信息化管理系统已经被广泛应用于医院经营管理中,由于信息化技术本身具备实时性、虚拟性、广泛性等特点,对审计工作的方式、内容、流程等审计要素均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这就迫切需要医院建立完备的内部审计信息系统以适应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趋势。但是现阶段,医院审计信息化建设远远滞后于其他部门的信息化建设,还没有可供适用的审计软件和审计系统,从而增加了审计风险的潜在性。

(三)审计工作风险的可控性

虽然医院审计工作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只要医院重视审计风险管理,健全内部审计机构,认清本院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分析风险产生的原因,并积极运用科学的审计程序、方法加以控制和防范,便可以有效规避审计风险,或将审计风险的危害降至最低。

(四)审计工作风险的广泛性

一部分医院的审计工作仅仅局限于财务收支方面的审计,而没有深入开展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内部控制制度评价等多方面的审计工作。同时,医院审计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单淡薄,工作时未严格执行审计准则和审计程序,使得审计工作未能取得实效,从而导致审计工作风险广泛存在于医院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

二、医院审计工作风险的防范方法

(一)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和制度

就医院内部的审计部门而言,其属于一个独立的机构,并在医院领导的指挥下开展对医院内部的审计工作。为此,医院内审机构的设置必须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设立与本院其它职能部门相平行且独立的审计处或审计室,同时应配备专职的审计人员。医院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循相关的国家审计法规以及行业审计准则,并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制定出相应的内审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内审人员岗位责任制、审计工作程序和审计工作计划等等,以此来确保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二)规范内部审计程序和方法

医院应按照内部审计的相关程序来开展审计工作。首先,应做好审前准备工作,具体内容为对被审项目及审计风险进行分析和预测,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对策、审计项目实施方案,然后选派适合的审计人员进行审计。同时,应对审计证据的获取途径和处理方式加以规范,借此来确保审计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和相关性,这样有利于使审计风险达到可接受的合理水平;其次,应对内审报告加以规范。审计报告必须要真实、客观地反映相关的审计事项,可以通过建立健全审计报告复核制度,来降低审计风险;再次,应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建立并完善医院内审指标体系,把各种重要指标有机地结合到一起,如审计覆盖率、处理落实率、计划完成率、违纪重复率以及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等等,进行全面的考核及评估。同时根据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实施的监管体系,对医院内审工作产出的结果进行评价考核,这样能够从整体上对内审结果加以了解,进而达到回顾过去、分析现在以及预测未来发展的目的,以此来发挥出医院内审的信息参谋作用。

(三)拓宽审计工作范围

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应将所有经济活动均纳入到审计范围内,从而增强审计风险的防范力度,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一,财务审计,对医院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进行实时监督,对医院经营成本、财务状况、收支情况、财务报表、会计账务处理、统计信息、成本核算等项目进行审计,并为医院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避免决策风险的产生;其二,工程审计,由于医院基建项目具备建设工期长、投入资金量大、涉及部门多等特点,所以应将工程审计作为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对医院基建项目的立项、建设、验收、维护、报废等工作进行跟踪审计,强化建筑工程的全过程审计,做到防患于未然;其三,医疗设备审计。在医院发展的过程中,医院往往会购置价值高的大型医疗设备,以满足医疗技术不断更新的需要。所以,审计人员应加大对大型医疗设备的审计力度,从设备购进、使用、维护直至报废的所有流程进行审计,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盲目购置;其四,药品及其他物资审计。由于药品和物资的使用频率高、周转速度快,并且涉及到医院廉政建设和患者切身利益,所以必须强化药品及其他物资的审计工作,对其购进、保管和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审计。

(四)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综合素质

内部审计工作属于一项综合性、技术性、专业性都相对较强的工作。现阶段,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医院内部审计的工作范围也随之不断扩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内审人员的综合素质及业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医院内审人员除应具有丰富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实践经验以外,还应精通计算机网络方面的技术,并且能够熟练操作财务及审计软件。同时,还应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要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并通过不断地学习来完善自我,以适应新时期医院审计工作的需求。此外,医院应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并加强对内审人员的后续教育工作,使其能够不断地更新知识,促进知识结构多元化发展,进而树立起全新的审计理念,以此来增强对审计风险的防范和控制意识,降低审计风险推动医院健康发展。

篇10

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6)02-0089-01

P2P(peer to peer lending)网络借贷平台是指完全通过网络来实现资金与资金的交易借贷过程,它还比较年轻,起源于2005年的英国。随着互联网的日新月异,P2P网络借贷已经成为了风靡全球的个人非正式金融交易模式,它为借款人提供了透明、直接的小额信用交易可能性,同时也带来了不具担保、高流动的相对风险性,尤其在我国,希望将P2P网络借贷作为理财渠道的用户更需要小心谨慎。

一、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分析

从P2P网络借贷平台所涉及的双方角色来看,在借贷活动中,他们都将面临各自不同的法律风险,本文将一一进行分析描述。

1.贷款人的法律风险

在P2P网络借贷过程中,贷款人的成本要与覆盖贷款利率、第三方支付平台费用以及P2P平台管理费挂钩,三项费用相加让P2P网络借贷实际利率最高可达40%左右,这一利率要远远高于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4倍甚至以上。以北京的P2P网络借贷平台为例,假设100万一年期的贷款实际利率要达到35.2%,而同期的银行基准利率仅有7.12%,它已经完全超出了我国法律所规定的4倍上限,因此在资金融出方面,贷款人的利益是无法得到全面保障的。

2.借款人的法律风险

从借款人的角度看,他对自身所披露的信息越多,他的可信度就越高。在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过程中,参与借贷活动的人也越来越多,信息积累越来越全面。但是借款人也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即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虽然我国刑法在修正案中专门对公民的个人隐私权作出了保护法案规定,但是对于非正式金融模式下的P2P网络借贷来说,在该平台中所涉及的个人隐私权是不予被正式法律所保护的,这也就造成了网络借贷平台上个人隐私权保护的架空[1]。

二、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1.强化P2P平台建设――事前控制

P2P平台建设还是要首先遵循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以事前、事中和事后三步骤来强化对借贷法律风险的控制能力。

事前控制的主要手段就是防范,充分对P2P借贷平台上所有借款人进行信息核实,以达成信用借款流程。贷款人要完全根据对借款人的基本信息来完成对所贷款资金的判断,除传统的身份信息、工作状况、收入、个人信用报告等等认证外,还有必要进行视频、音频认证,全方位判断核实借款人的身份。另外,也要详尽判断借款人借款用途的真实性,杜绝虚构借款用途的行径,因此需要借款人提出借款的相关理由和材料佐证,比如用于营业性借款的购货合同、店面租赁合同和营业执照出示等等。

2.事中控制――对个人信用评级制度的完善

相对而言,目前P2P网络借贷平台在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上限方面限制较松,比如北京的借贷平台最高可高达50万元。而从分散风险的角度讲,应该保证个人最高贷款额度风险不要过高,因为风险过高会对分散风险机制的实施产生巨大影响,不利于判断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信用等级差异。所以要根据借款人所提供的信息为他们设置不同的授信额度,设立不同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标准。再根据银监会有关《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最高发放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月收入的5倍为界限,将借款人的还款与其月收入相联系,抑制借款人的盲目消费,也能确保贷款资金的定期收回[2]。

3.事后监督

当贷款发放完毕后,就要将重点放置于对贷款本金与利息的收回工作,所以贷款方应该通过P2P平台监控机制,效仿商业银行的贷后管理方法,对借款人的财务状况、贷款使用状况进行具有长期持续性的实时监控,一旦发现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发生恶化倾向,就应该立刻采取相关措施来保护贷款方的自身利益。比如增加管理成本,或者在贷款前就要求借款人出示一定的资金使用证明及使用计划,在经过核实之后才能发放贷款[3]。

三、总结

简言之,P2P网络借贷作为现代社会民间借贷的主要形式,它具有自己便捷、入门门槛低、借款额度小、交易成本低等特色,也有着借贷风险高、个人信息保护不严等缺陷,需要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完善。如果其体系可以得以完善,摒除一切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P2P网络借贷将成为缓解中小企业及个体业主资金周转困难问题、吸收社会闲散资金的最有效金融模式。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