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对象模板(10篇)

时间:2023-07-23 09:16:04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对象,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对象

篇1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我们经常会接触到乡镇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而在乡镇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我们确实为目前的现状和审计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如何处理做出相关结论感到特别棘手和困惑。如何针对这类情况,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扭转不利局面,真正发挥审计职能,预防和杜绝领导干部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保障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在此,笔者谈几点肤浅的看法:

乡镇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大体有五种:一是乡镇领导之间交流换岗的;二是组织安排由乡镇进城到机关的;三是由乡镇提拔到县领导岗位的;四是年龄到位切线下的;五是在职未做任何组织变动的。而目前的现状:(一)实施的经济责任审计大多是离任审计,也就是组织上安排变动职务和岗位的对象进行审计,没有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二)

实施离任审计的时间都是在被审计对象到新岗位后审计人员才介入进行审计,使审计成了一种走过场的形式,这样一来,使得审计在乡镇领导干部中没有威慑力,违纪违规甚至违法的胆量更大。从近年来乡镇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情况看,主要存在的相关问题有:(一)廉政方面:有分款挥霍旅游、游山玩水、请客送礼。同时利用手中权力为亲戚支付有关费用,包括电话座机费、接待费、自己手机费实报实销并领取相关话费补贴等等。(二)收入方面:收入不入账,乡镇领导为了避免调控,有的是为了不让见不得人的支出露面,有的确是为了个人违纪贪污、挪用、设立小金库。(三)预算外资金管理不到位。具体表现在预算外资金管理票据,有的只交票据和部分金额,收入漏交,有的甚至在核销票据时发现金额和领取页码与事实不相吻合也随便放弃开绿灯。(四)收入不规范。具体反映在无证收费、无标准收费和无理由摊派上,有的是过期的票据等等。在支出上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支出不合规。表现在支出款项中有的是政策不允许的,有的是超标准范围的,有的支出与当地要求和法规不吻合的;二是支出不真实。表现在支出款项中有的虚列,有的是不与事实相一致,套取资金现象存在,有的支出是挂羊头卖狗肉;三是支出不合法。变现有的支出直接充抵收入,有的税收完不成的乡镇,出现买税和垫税,而且负担特别沉重,造成支出压力过大,有的乡镇还出现给税务部门的协税费,而协税费用于何处也无所知之,造成腐败现象的产生和蔓延。

从目前乡镇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现状来看,至少对审计工作造成四个方面的困难和影响。一是配合不得力。原任领导离岗离位,现任领导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不是他,思想不重视,因此造成有关人员配合不默契、工作不主动,审计工作难以开展;二是处理不到位。现任领导针对原任领导经济责任报告中反映的有关问题,总认为是过去的事,与他无关,以各种借口抵制,造成处理难下结论;三是结果无意义。审计报告中的评价和发现的有关情况问题由于不能处理到位,加上经济责任审计的领导到岗到位,使之评价意见对组织部门没有真正成为提拔使用的依据,成为一纸空文;四是风险责任大,由于被审计单位配合不利,有的资料甚至未提供到位,使得审计工作在实施当中无法核清核实,造成了一些不应有的隐患和责任风险。在对审计造成众多影响的基础上,也为乡镇领导干部提供违纪、违规、违法等化的空间条件,同时也给经济运行带来了不良后果。从收入方面讲,因收入不入账造成资金体外循环出现小金库,从表面上看逃避了有关税收和调控,实际上其中隐藏着腐败的现象,有的可能出现乱挥霍、请客送礼;有的可能出现挪用、贪污和私分等更严重的问题。从预算外资金管理不规范讲,首先是漏掉财政的调控,造成财政资金不到位,同时也给一些干部形成方便,他们可大胆利用这些票据收取不合理的费用,逃避有关部门的监督。从收入不规范和票据不规范讲,一是增加了有关项目和农民的负担,造成有关对象不应有的经济压力;二是由假票据带来漏税和漏交调控,造成资金体外循环。从支出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一是违背有关经济政策,造成恶劣影响;二是容易造成腐败、挥霍现象的发生;三是违反了经济秩序和经济规律,不利于经济健康的有序发展等等。

为了防止和杜绝乡镇领导有关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保障经济健康运行和发展,从严管理干部,真心爱护干部,从而实现科学发展观的总体目标,达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要求。确保经济责任审计成为组织上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首先,加大经济责任审计成为组织上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并加大经济责任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强化乡镇领导的法纪意识、政策意识、廉政意识,使他们自觉遵守和履行经济政策、经济规律和经济秩序。其次,从源头抓起,从负责经济审计工作的县主要领导做起,树立他们对乡镇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大局意识,强化他们骊乡镇企业局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的认识,真正使他们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作为乡镇领导提拔使用安排的必修课,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而形成良好的乡镇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氛围。再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的成员单位、纪委、组织、人事等部门要相互配合,协调作战,把乡镇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尤其是遵照先审后离的程序规则做到事先有计划,事中有分工,事后有结果。在此基础上,针对审计结果中存在的问题,坚持原则,对号入座,坚决处理,决不姑息。最后,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要全力支持有关部门的工作,为惩治腐败现象的发生做坚强后盾,做到对经济责任审计的乡镇领导采取以审计结论和评价作为提拔使用安排的重要依据,同时对结论中存在的违纪违规的领导根据情节轻重,该撤的撤,该免的免,决不手软。

篇2

1.客观性原则。即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客观,不能以偏概全。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事实。

2.谨慎性原则。揭示问题的证据要充分,定性要有法律依据,评价用语规范,语气中肯,对审计组无法判断其真实性事项,群众有所反映的问题,审计难以发现的无法查证的事项等,不予定性,不加评价,采取写实的办法,把事情经过表述出来。

3.审计结果与评价相结合原则。坚持审计到哪评价哪,依据审计结果评价,未经审计的事项不作评价,没有充分证据的事项不评价,不具备审计条件,无法查证核实的事项拒绝评价。

4.突出重点原则。结合所在地区域特点、经济特色、龙头产业等进行评价,不搞一刀切,有所侧重。

二、具体评价中应突出六个重点

1.评价依据为客观事实。审计评价应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依据调查取证所获得的可靠资料,尽可能用事实和数据说话。

2.评价过程要慎密细致。在审计过程中思想上要重视,操作上要仔细。对审计数据资料要综合分析,认真研究,仔细琢磨,力求恰如其分,不偏不倚。

3.评价内容要抓住重点。对所掌握的审计事实,要进行适当筛选归类,以抓住实质突出重点,切中要害,不能事无巨细,陈铺罗列。

4.评价方法要一分为二。避免有主观色彩,对被审计者的成绩既不能夸大,也不可缩小;对问题既不能隐瞒,也不可捕风捉影。防止审计评价文过饰非,华而不实。

5.评价的范围不逾越审计职责。审计评价要紧紧围绕两办暂行规定的精神和地方党政部门颁布的具体实施意见的要求,评价时要时刻记住自己的身份,不属于审计职责范围的不评价,与审计无关的事项不评价,审计未涉及的事项不评价,没查清的疑点不评价,以防止带来不必要的审计风险。

6.评价语言要注重写实。语言运用要简要朴实,不作多余的渲染和修饰。行文要以写实为主,不作过多议论。

三、在审计评价的内容上注重四个方面

乡镇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前期功夫在“审”,后期功夫在“评”。为此,审计评价除应根据审计现场所取得的书证、审计调查材料和群众反映并核实的情况外,还应对前任期末指标进行了解和核查,在调整基期指标(仅审计分析时使用)并剔除前任影响因素外,再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的评价:

1.对财政收支状况和执行国家财政结算纪律情况的评价。通过近几年的审计,我们发现有些被审计的乡镇出于完成“上级任务”和乡镇领导的政绩等目的,一般在财政决算表中都能求得平衡,但在“平衡”的背后,隐藏着许多虚假的因素:一是以经管站垫支、企业预交等形式代垫税款,形成虚假财政收入。二是预算内支出改为预算外安排,或者应由预算外资金安排的项目因财政拮据,向外单位变相融资,不列入当年财政决算,从而对以后年度形成负债。三是不合规调入资金以隐瞒财政赤字状况,使年度财政决算形成虚假平衡。此类情况在审计评价中均应充分揭示,对有些乡镇因财政状况较好,在财政决算时留一手,以期“以丰补歉”的情况,应指出其错误行为,肯定其工作实绩,作出公正合理的评价。

2.对集体资产使用和管理的评价。乡镇集体资产是前任们多年奋斗的积累,确保其保值增值是现任领导的责任。所以审计评价应围绕集体资产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这一中心进行,具体包括:(1)评价政府直属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和资产运营状况,分析评价其资产存量的总量、质量、结构及发展变化趋势。(2)评价乡镇党委政府在企业产权制度改期过程中作为的合理性、合法性。重点揭示将企业资产低评低估、违规贱卖、变相奉送等使集体资产大量流失的行为。(3)评价乡镇直属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登记、领用和归还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

3.对下属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管和执行财经纪律情况的评价,在审计中我们发现有些乡镇财政所“大账”清清白白,下属单位“小账”浑浑浊浊。尽管政府财政十分困难,而下属单位经费开支却“出手大方”。形成这一状况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财政监管不力,未能推行“零账户”管理,对下属部门负责人的财权监督失控。二是少数乡镇领导为了自己开支自由,方便其在下属部门消化部分不合规费用,对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三是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对此类单位疏于日常监督,使其形成逃避管理的“防空洞”。由于上述资金一般涉及金额较大,反映出的问题较多,在审计中主要评价的内容有:资产办的产权转让收入及集体资产管理收益是否纳入财政专户存储;建房办按国家政策收取的规费是否按比例上缴,有无坐收坐支行为;农经站、民政所、司法等部门的代收代缴、乡镇统筹、上级拨付的专项经费等等是否被挤占挪用。以及集镇土地开发、房屋建设收益的管理与使用是否符合财经纪律。

4.对乡镇领导重大决策和主要发展指标的评价。乡镇领导的重要决策应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指导下,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和可行性论证,再作出切合实际的有利于乡镇经济长远发展的行动选择。在审计中要用简朴的语言,详尽的数据和事实对三种类型的乡镇领导作出评价:第一种领导凡遇重大决策一切着眼于长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他们增收节支,把有限的财力物力集中使用在刀刃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倡导企业创新,鼓励企业增加产品的技术含量,并在政策上扶持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努力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采取切实措施引导农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稳定农业生产。虽然,其效果短期内尚难以显现,当期的主要经济指标增长速度也不快,但对于当地的经济发展却发挥着长远的积极的影响。因此,审计部门不仅要分析评价“账面上反映的数据”,还应肯定其“潜绩”,倡导继任者“多栽树”。第二种领导萧规曹随,墨守成规,开拓进取意识不足,成绩不大,问题不多,社会经济发展顺其自然,经济总量徘徊在前任的水平。第三种领导为了自己的政绩,不切实际地上一些“达标工程”“面子工程”,项目建成后或空置或利用率不高,花光了多年的积累(比如:用企业产权转让收入新建办公楼、购置小汽车、出国考察等),致使财政赤字(或隐形赤字),企业拖垮,阻碍了当地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还给继任者留下沉重的还债包袱。而且,在主要经济指标方面大搞数字游戏,弄虚作假,以虚假的政绩骗取党和政府对其的信任。通过我们审计评价,要充分揭示光环下的阴影,不给投机取巧者以可趁之机。

四、充分认识建立和健全任期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重要作用和意义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评的重点在“工作实绩”,对工作实绩的评价主要采取对比分析的方法,虽然乡镇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已有较长时间,但至今尚没有明确而统一的规范,而现任党政领导的任期一般又在三、四年以上,这给工作实绩的评价和界定带来一定的困难。建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1.建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后,审计人员用客观的数据和指标来反映和鉴定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取得工作业绩以及工作疵点等情况,可以有效地防止审计人员在审计中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主观推理、判断,可以减少和避免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发表不恰当的评价意见。

2.通过建立、健全党政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就可以为经济责任审计提供统一而适用的评价依据或标准。这样各个被审计领导干部在领导、组织和领导社会经济活动能力的强弱及其履行经济责任的努力程度的差异,就会在具体的评价指标上以数据形式直观地表现出来,为客观公正地比较和评判领导干部经济工作业绩的优劣提供了一个量化标准。

篇3

关键词:项目经理经济责任审计 成本管理 盈亏 建议

Key words: Project manager economic accountability audit; Cost management; Profit and loss; Suggests

一、进行项目经理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

1、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重点是项目管理工作,通过审计可以提升企业的整理管理水平。

2、项目经理处于项目管理中的核心位置,通过审计可以规范项目经理的经营行为。实行扁平化管理后,项目部管理层与作业层分离,项目管理模拟市场化方式运作。

3、通过审计结果分析,为企业领导决策服务,帮助企业探索、制定科学、有效的项目上缴指标。项目是施工企业最基层、最直接、最基础的创效单元、细胞和源泉,那么提高项目的创效能力和项目经理的创效热情和积极性就成为关键。

4、企业外拓市场逐步发展壮大的需要。

二、项目经理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1、审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首先,审查项目部是否按企业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来开展各项工作。其次,要审查项目部是否按现场实际情况制订一些内部控制制度。

2、成本管理工作的总体情况。首先,审查项目部是否制定成本核算管理办法及成本管理流程。是否把成本责任制及各成本指标分解落实到责任人。其次,审查具体开展成本管理工作情况。每月、每季是否定期开展经济活动分析会,通过经济活动分析,找出盈亏的原因后,是否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及整改的效果怎样。成本活动分析是否有工、料、机及数量、价差的详细分析。

3、材料费的审计。材料费在工程成本中一般占总成本的60%以上,所以抓好材料成本的审计是降低成本增加效益的关键。对材料审计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对材料的采购是否按规定实行货比三家,主要审查是否有供货合同,是否按程序通过招标等来选择供货商等;材料的计量和质量的审查,材料购进入库是否按规定计量和签收,计量的准确度直接影响着材料成本的高低;要审查材料管理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审查材料是否实行限额领料,能否控制好材料消耗,并对现场使用进行考核监督;材料管理核算是否有一套完整的制度。

4、分包工程的审计。分包工程的审计是整个工程项目审计的重头戏。目前,项目部的施工工程逐步向管理型转变,限于设备、资质、人力、甲方指定等多种原因,外部工程施工中如土建、爆破、防腐等工程大部分进行了分包。对分包工程的管理,现场项目部权力很大。

5、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的审计。对机械费的审计,主要看项目部是否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通过改进施工方案,合理组织生产,合理协调多工种、多专业交叉作业,提高设备使用效率,降低机械费用。

6、对人工费及现场管理费的审计。对人工费的审计主要审查是否按规定报批和按审批数额发放,外雇人工费是否按合同规定的标准发放等,总体人工费的支出水平是否控制合理范围之内。对现场管理费审查主要查看项目部是否有压缩支出的措施,各项指标是否分解包干使用,费用支出是否超标准等。

7、项目资金回收的审计。主要是指工程进度款的回收。主要审查项目部是否及时上报工作量报表,内容包括已完工程量的价款及因设计变更和经济签证增加的价款,是否对资金的回收情况进行分析。

8、审查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实行扁平化管理后,项目部与企业签订了《内部经济责任承包书》,各项经济指标及盈利额都有明确规定。

三、搞好项目经理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条件

1、要搞好项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首先,要得到企业领导的重视支持与企业各部门的配合。审计部门要把审计的监督职能与服务职能结合起来,营造出良好的审计环境。

2、为了搞好经理项目经济责任审计,首先要确定好各项目经济指标,特别是上缴指标。审计部门除了搞好项目的竣工审计,还要重视项目的过程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堵塞经济漏洞。

3、对项目部的终结审计时要特别注意对其未进账的成本费用进行估价入账。包括未决算的分包工程款、材料款、设备租赁费等。同时对回收的废旧材料、工具、机具等作价后应冲减实际成本,使审计的结果与实际情况相符,使审计的数据具有权威性。对于估列的成本进行跟踪审查,如发现与原估列的成本有出入,影响了原审定的盈利情况,要查明原因,必要时进行后续审计。

4、对于因某些原因中途调换的项目经理,要及时对调离的项目经理进行离任审计。并且对离任和新上任的项目经理办理双方的签认手续进行审核。

四、项目经理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人员的要求

1、审计人员不但要懂得审计的一般方法和知识,还要加强对工程预算、工程施工、工程技术等基本知识的学习,要加强对企业管理知识的学习。只有不断增加各方面的知识,运用先进的审计技术、方法和手段,才能在审计工作中得心应手,取得好的审计效果。

篇4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企事业单位的法人或经营承包人在任期内或承包期内,对其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是反映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客观地反映相关负责人在任期内的工作实绩、揭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准确评价被审计对象的工作业绩、为审计成果应用者提供决策依据。

一、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特点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是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果、质量等方面的综合材料,除了具有审计报告的特点外,它还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一)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是真实性、合法性与效益性审计成果的综合体现

这是由经济责任审计目的决定的。经济责任审计是通过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审计,确定其经济责任、评价其工作业绩、监督其廉洁自律,为干部管理部门提供评价和任用干部的依据,促进完善干部管理制度。

(二)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反映了被审计对象经营合规合法性及管理能力

这是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与其他审计报告最重要的区别。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突破了以往审计报告只是揭示单位经济活动事项的局限性,不仅对事而且对人,并且重点是评价领导干部的工作业绩和经济责任,为干部管理部门提供了既量化又直观可靠的依据。经济责任审计涉及被审计对象在较长一段任期内的经营活动,能够发现年度或专项审计中不易发现的问题,有利于揭示其任期内一些不易被发现的问题,有利于发现管理中存在的漏洞,促使管理者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和合规意识。因此,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能够反映被审计对象的管理理念与管理风格,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可以发现被审计对象在经营活动中,是否注重合规经营,其经营理念和策略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要求,检验机构自身的经营管理是否规范,可以揭示被审计对象所负责的业务领域,是否有章可循、管理有序,借以判断所存在的经营风险的大小和程度,并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尽最大可能及早挽回企业损失和声誉,为经营活动的良性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三)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的审计内容必须完整客观并突出重点

经济责任审计不仅要对离任者负责,同时还要对接任者负责,帮助接任者弄清单位家底,核实盈亏。因此,对涉及经济责任的问题要查深查清,不留死角。对任何内容审计人员不可主观臆断,随意取舍,人为地缩小审计范围,擅自调节审计内容,同时要突出重点内容,经过认真筛选反映被审计对象负有经济责任的事实,反映性质严重的问题,一般性问题不作为重点予以反映。

(四)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的审计评价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并具体进行分析评判,分清责任

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报告中最关键的部分,是有关部门考核被审计对象工作业绩的主要依据。审计评价是否公正、恰当,直接影响审计项目的质量。所以审计评价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以客观事实为依据,评价时应做到权力与责任结合,成绩与问题结合。

二、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运用

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目的是通过审计反映被审计对象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为审计成果应用者提供决策依据。因此,要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有效运用,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为经济责任审计营造良好的审计环境

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及结果利用需要良好的环境支持,要保证其机构设置上的独立性、权威性,在工作上给予支持,组织人事部门在委托经济责任审计时,要充分考虑时间,合理安排批次,并认真对待和充分利用审计结果;相关部门应通过积极配合内部审计工作,及时沟通情况、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提供保障。

(二)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

1. 通过建章立制把干部任免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明确领导干部在任期届满或调任、转任、轮岗等事项前,未经审计不得办理调离手续、不得解除经济责任。凡领导干部职务调整时,审计成果要作为研究干部任免意见的直接参考依据,没有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报告的不考虑干部任免。对在任期内由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所在单位任财政财务收支、专项资金使用及个人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领导干部,不得提拔重用,以防止出现审计成果利用与干部管理监督相脱节的现象。

2. 积极探索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报告公开制度。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报告是对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综合评价。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报告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对于那些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认真履行经济责任、工作业绩突出的领导干部是一种表彰和宣传,而对于那些在任职期间严重违反财政财务收支规定给国家财产造成浪费损失的领导干部是一种警示、教育和制约。同时在各级政府部门积极推行政务公开的基础上,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作为干部任前公示的内容之一,加强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有利于改善干群关系,一方面可以让群众更全面、更具体了解拟任用的领导干部,尤其是经济管理方面的工作能力;另一方面可以有效提高经济责任审计作用和效果,使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任职公示制度有机结合起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透明度。

3. 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案件移交、查处跟踪机制。各级审计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内审机构要加大对案件移交、查处跟踪的力度,对审计查出的重大经济问题该移交的要坚决移交。同时对移交案件要及时了解办理情况,一定要跟踪到底。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要做好移交案件的查处工作,及时将结果反馈给审计部门,以便相互监督案件线索的办理, 保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有效转化。

4. 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综合分析制度。加强分析,改进方法,深化和延伸综合报告环节,提高深化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水平。一方面,应通过对审计结果的分析,发现内控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措施,用制度堵塞和防止漏洞,完善对领导干部的制约和监督,为扼制风险从源头上提供经验和依据。另一方面,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综合分析,可以发现被审计对象在一个较长的任期内,其经营目标、理念、策略的转变和发展,有助于总结和检讨干部的培养、成长的经验教训,人力资源部门可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好好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将优秀的管理经验加以推广,促进产生良性的人力资源培养机制。

5. 完善落实经济责任审计问责制。审计问责以审计为突破口,落实行政问责制,是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一个重要方面,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可以作为对审计对象实行“问责制”的依据。然而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全国性的专门的问责法律,关于问责规章的制度仅仅是在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中稍有提及。问责法律的滞后远远不能满足问责实践的需要,致使问责制的效能难以得到充分发挥。因此,完善落实经济责任审计问责制是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的关键。

6. 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跟踪督察制度。要将领导干部责任审计结果情况书面告知相关人员,责成被审计对象单位定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建立归档。此外,组织、纪检部门还应跟踪了解审计对象在新岗位的工作情况,单位和个人遵守财经法纪情况,在新岗位有无出现在原单位审计发现的问题。这样一方面能使被审计单位,包括各个层次的领导干部受到财经法纪教育,强化领导干部的财经纪律观念和法制意识;另一方面也能使接任者从中汲取经验教训,防止和克服前任曾经出现的问题,有效促进自身素质和能力的提高。

(三)加强部门协调,促进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利用

作为委托方的纪检、人事部门和作为受托方的审计部门, 其共同目标一致,这就需要在各部门之间建立一种良好的协调配合机制,实行资源共享,确保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利用。要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档案“一档两用”制度, 审计机关与纪检相关的对口部门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 要实行联网, 保障部门之间的信息畅通。

(四)提高审计成果报告质量,推进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利用

1. 要建立科学规范的审计评价体系和标准,正确界定经济责任。和一般审计评价相比,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对象是领导干部,更具有针对性;其评价内容是任期经济责任,更具有特殊性;其评价结果是对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参考,更具有严肃性。为了使审计人员的评价有理有据,应要探索和建立一套科学、规范、实用性较强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包括考核、评价两个指标体系。经济责任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不同部门的领导干部之间的经济责任范围差异很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审计部门必须通力协作,共同研究确定不同性质的部门其领导干部的评价标准,研究探索能准确反映市场经济活动效果、领导干部经济业绩的科学指标,要对每个指标的内涵、外延进行明确界定,对评价标准进行量化,把定性分析评价与定量分析评价结合起来,使审计评价工作具有可操作性。要统一评价口径和考核标准,对于定性评价标准,应紧紧围绕经济责任来建立,突出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原则,效益性目标应明确界定。同时还应对内部控制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评价。对于定量评价标准,应依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科学地从数据角度界定,分析衡量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在此基础上,建立能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综合评价体系,客观、公正地衡量领导干部履行的经济职责、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和水平,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有效性。

2. 要注重审计报告质量的提高。要突出审计重点,力求把重要问题说清、说透,文字要简明易懂,专业术语尽量少用或不用。同时,审计事实必须有充足的审计证据作支撑,经济责任界定要准确,审计评价要客观公正,审计建议要有针对性。

(五)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要充分重视对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审计人员认真学习研讨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政策和准则、规范,切实掌握经济责任审计目标、审计程序、审计评价内容和标准和审计报告要求,通过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实施人力资源开发战略,持续地进行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方面的培训,促进审计人员理论和业务水平的提高,努力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干部的综合素质,为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质量,促进审计成果的充分运用作出应有的努力。

参考文献

[1]陈婉毓《非现场审计方法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运用》《现代审计与会计》2005年5期第12页

[2]李正刚、阎桂洲《经济责任审计应注意十性》《审计月刊》2005年第9期第21页

[3]张建坤《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开发与利用》《现代审计与会计》2006年5期第20页

篇5

一、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概述

(一)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

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是由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直接安排或委托专门机构(或组织)和专业人员,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根据一定的标准和依据,遵循既定的程序,运用相应的方法进行审查分析,依法进行的经济评价活动。笔者认为其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独立的经济评价活动;2.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企业负责人所从事、参与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反映这些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种财务和非财务资料;3.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依法评价有关经济责任人在其任职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可见,经济责任评价意见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审计评价既是具体审计项目质量的集中体现,又是对审计工作质量的检阅。

(二)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本质

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本质涉及两个责任主体,即第一责任主体和第二责任主体。第一责任主体将一部分财产权利委托、或分割给第二责任主体,第二责任主体在拥有这部分财产权利之后,对第一责任主体承担一种责任,并且要报告这种责任的履行情况。由于第一责任主体和第二责任主体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和“内部人控制”,因此,第一责任主体就存在着信息风险和控制风险。为了减少这种风险,第一责任主体必须借助于一种可靠的机制来鉴证信息,这种机制就是审计。因此,笔者认为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本质是经济责任鉴证。

(三)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类型

1.单项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是以某种单一经济责任为对象而进行的审计。现存的各种审计类型大多属于这种审计。例如,以财产安全责任为对象而进行的财务收支审计、以最大善意使用财产责任为对象而进行的管理审计(我国称之为效益审计)、以遵纪守法责任为对象而进行的合规性审计。所以,单项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根本特征在于审计对象的单项性,即以单项经济责任作为其鉴证的对象。

2.多项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即以两项或多项经济责任为对象而进行的审计。例如,可以将财产安全责任和最大善意使用财产责任结合起来进行审计,通过一次审计就对这两种经济责任作出鉴证。显然,还可以对各种经济责任作出组合,从而产生各种各样的多项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

3.综合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就是以所有的经济责任为对象而进行的审计,通过一次审计,同时对财产安全责任、最大善意使用责任、合法使用财产责任以及社会责任等同时作出鉴证。其根本特征是审计对象的综合性,即以主要的经济责任作为其鉴证的对象。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推行的出资人任期或任中的经济责任审计,属于综合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

(四)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突出特点

1.受托性。受托性是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区别于其它审计类型最明显的特点,必须是在得到上级部门或者单位提出委托审计的书面指令和申请后,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才安排的一项审计工作。

2.专一性。相对于其它审计来说其特点表现为:(1)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仅就授权或提请要求指明的范围内进行,这个范围一是指审计的时间范围,是被审计人的任职期间;二是指审计的内容范围,仅局限于被审计人在管理职责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而非对其德、勤、能、绩进行全面考察和评价。(2)审计内容本身的专一性。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应按照有关规定对指定的内容进行审计,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防范审计风险的需要。(3)审计对象的专一性,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对象是指履行经济管理职责的企业负责人,不针对其他人。

3.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事中或事后审计。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行为是由其性质决定的,对经济责任人履行职责的情况无法也不可能进行事前审计。

4.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最重要的是审计评价。审计评价是各级国有资产机构表明的对企业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的最终意见,是组织人事部门提供考核、使用和奖罚干部的重要依据。

(五)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和其它审计的区别

1.审计的目的不同。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客观、公正地评价企业负责人在管理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业绩和对存在的问题应负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为干部的考核、使用和奖惩提供依据,旨在加强干部管理;其它审计的主要目的则是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效益性的审查,促使被审计单位维护国家的财经法纪,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2.审计的目标不同。其它审计主要有以下四个审计目标:(l)被审计单位在财政财务收支方面有无违反国家财经法纪的行为。(2)被审计单位的会计信息是否真实,账务处理是否合法合规。(3)通过对各种财务指标的分析,正确评价其经济活动的效益性。(4)指出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对单位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作出处理处罚的决定。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有以下六个目标:(1)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经营成果的真实性。(2)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财务收支核算的合规性。(3)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资产质量的变动状况。(4)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对企业有关经营活动和重大经营决策负有的经济责任。(5)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6)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经营绩效的变动情况。

3.审计结果的报告形式不同。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结束后,由授权和聘请的审计机构或组织向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提交审计报告,一般不出具审计意见书和作出审计决定;其它审计的审计报告则由审计组向派出机构或单位提交。当派出机构对审计报告无异议时,可根据审计报告向被审计单位提交审计意见书,作出审计处理处罚决定。

4.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和其它审计在审计方法上各有侧重。如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审计的重点主要集中在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审查上,把内控制度评审仅作为实质性测试的突破口;而对于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来说,对内控制度的评审和效益性分析是整个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环节。因为内控制度健全与否涉及到经营管理者的决策,涉及到其经营管理的能力。而效益最终体现了管理者的管理水平,是衡量其经营业绩大小的重要指标。

二、当前全面推行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把握的几个问题

(一)要明确评价对象和规范下达项目审计计划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中办、国办的《两个暂行规定》及国务院国资委7号令的要求,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对象也只能是企业负责人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及其任职期间的经营管理业绩、相关经济责任和廉洁自律等问题。政府干部管理部门要及时提出企业负责人任免计划,充分发挥六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尤其注意组织部门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管人的权限划分、审计机关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经济责任审计管辖划分,规范下达项目审计计划。

(二)要划清责任界限

划清领导企业负责人任期内与非任期内经济责任的界限,不能将前任领导取得的成绩或存在的问题当成是现任领导的成绩或问题。划清集体决策与个人决策的界限,由集体决策造成的失误,应由集体负责;由领导个人决策造成的失误,应由领导个人负责。划清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的界限,有的问题是由一般工作人员造成的,领导只负主管责任;有的问题是领导直接经手或亲自指挥的,领导应负直接责任。

(三)积极稳妥,量力而为

在查清企业负责人所在单位会计资料所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状况的基础上,就企业负责人经济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应承担的经济责任作出客观评价,为组织部门考核使用干部在财政、财务管理和廉洁自律方面提供参考依据,即是所谓的“有所为”;所谓的有所不为,即审计不能包揽一切,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能代替组织部门对企业负责人应负经济责任在内的全面考核。同时,还应做到“三个不评价”,即审计评价时对非审计事项不得进行评价;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具体事项不得评价;对审计证据不足的审计事项不得评价。

(四)完善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目前实行的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性质上属于协调机构,组织方式相对比较松散,还难以适应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特点和形势发展的需要。为此,需进一步完善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尽快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运转高效的协调配合机制。委托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央两办两个暂行规定精神和国务院国资委7号令要求,并根据企业负责人管理、监督工作的需要和政府的意见,于年末将下一年度的审计委托计划提供给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审计机关,以便增强委托审计的计划性,减少直至杜绝临时委托、突击委托、多头委托的现象。同时,还要做到在企业负责人任期届满或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退、退休等事项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避免出现先离任后审计的现象。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应根据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特点,着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研究确定审计范围和重点内容并在委托书中明确提出工作要求,以增强委托审计的针对性。同时还要针对经济责任界定难的问题,结合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改革,研究确定企业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的主要评价指标体系,增强操作性和规范性。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将比较成熟的做法予以制度化,提出在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面的立法建议,列入地方立法计划,不断完善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范体系。

(五)探索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方式

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一方面要主动适应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特殊要求,突出“经济责任”的特点;另一方面要坚持依法审计,严格按照国务院国资委规定的工作标准和实施细则进行审计,确保审计质量。在审计工作中要充分利用审计资源,努力做到三个结合:将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与企业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结合起来,做到资源共享,成果互用;将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与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成果;将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结合起来,监督关口前移。在审计工作中还要大力推广现代审计方法和先进审计技术,通过审计方式、审计技术的改进,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

(六)强化风险意识,控制审计风险

审计风险无处不在,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风险,在审计工作中应关注识别风险,预防风险和降低风险。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复杂性、审计内容的广泛性、经济舞弊行为的隐蔽性、审计时间的有限性和审计成本的制约性会导致审计人员收集审计证据的工作不够深入,不能获取充分可靠的审计证据,从而形成审计风险。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形成的原因复杂,但从总体上划分主要有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内部因素主要有审计手段的局限性,审计人员综合素质的高低,审计项目多、任务重,查证事实欠深欠细,审计文书表达不规范,引用法规欠准确,经济责任的界定难度较大和经济责任评价失真等等;外部因素主要有先任命后审计,增加了审计工作的难度,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不健全或不能有效实施,管理行为处于无控制状态,被审计单位的会计信息失真和不良的审计环境等等。为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种审计准则及规范,全面审计,突出重点,要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该到位的必须审到位。

三、关于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管理及运用问题

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是指审计工作结束后,向政府组织人事部门及有关单位提出的审计工作报告是对企业负责人任期内经济责任的具体表述和综合评价。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加强和完善审计结果的管理和运用,是整个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发挥作用的关键一环。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是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的成果,在干部监督、管理方面应用的充分性、合理性决定了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生命力。应坚持“审用结合,先审后用,不审不用”的原则,把审计结果与反腐败斗争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与企业负责人选拔工作挂钩,并作为识别、评价、考核企业负责人的重要依据。

(一)严格审计结果的管理

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管理是指审计结果报告形成后的报送、存档、宣传及保密等一系列工作的总和。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不同于―般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它不仅与企业负责人个人的政治前途紧密相关,而且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等工作协调紧密相关,如果管理不好就会影响多方面的关系,影响整个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效果,因此必须给予高度重视。1.严格控制审计结果抄送面。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应向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提交或直接向本级人民政府提交审计结果报告,同时抄送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有关部门。这是一个总体要求。但具体到某―个项目,抄送范围不能―概而定,应根据审计结果的具体情况及干部管理权限来确定。笔者认为,如审计结果不涉及对审计对象进行党纪、政纪处分的就不必抄送纪检监察部门;如属组织部门管理的干部,也就没有必要抄送人事部门,属人事部门管理的干部也没有必要抄送组织部门。严格控制审计结果的抄送面,是为了防止审计结果被随意处置,造成审计结果被无意识地扩散,以致引起不必要的纠纷。2.重要的审计结果要作为密件管理。如审计结果涉及到企业负责人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提交审计结果报告后,还需移交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进一步立案侦案的,应按结果内容划分密级,按密件的要求进行传送管理。这样做一方面可以防止泄密后给案件的查处工作带来难度;另一方面可以防止涉案人员对审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3.建立专门的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存档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存档不仅仅是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一家的事,凡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已提到的干部管理和监督部门都必须建立相应的存档规范。具体来说,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档案库。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组应及时将审计取证资料、审计结果、报告、审计结果利用情况一并归集形成审计案卷,移送机要档案保管。组织人事部门应指定专人将审计结果及时归入干部个人档案,纪检监察部门应将审计结果及时归入干部廉政档案。

(二)用好审计结果

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关键在于审计结果的正确处理和运用。为切实防止“就审计论审计,审计结果运用不落实”的问题出现,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1.建立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规范。因为审计环境、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加之审计结果的多样化,很难对审计结果的运用制定一个统一的模式。因此,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可结合实际,对各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对不同审计结果的运用方式、运用要求、运用考核办法、运用反馈方式等作出明确、统一的规定。各部门自觉按规范处理审计结果,保证审计结果的运用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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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分类,要依据审计对象所掌管的全部政府性资金数额、性质、权限,坚持突出重点和讲求效率的原则,针对不同类别的审计对象,采用不同的审计管理方法,科学合理地安排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坚持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审计调查以及离任经济责任交接制度相结合的原则,对重要部门、单位领导以经济责任审计为主,关注全部政府性资金;对一般部门、单位领导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主,必要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一些掌管使用政府性资金数额较小,管理相对规范的部门、单位领导,以离任经济责任交接代替经济责任审计。

第四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为A、B、C三类。

A类是指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承担重要经济管理职能、社会关注度高、掌管使用政府性资金数额大、下属单位多的重要部门、单位领导。

B类是指掌管使用政府性资金数额较大,掌管一定数额专项资金或下属单位较多的部门、单位领导。

C类是指掌管使用政府性资金数额较小,财政资金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管理相对规范的部门、单位领导。

第五条坚持任期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以任期审计为主,对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

对A类对象实行“任中抽审和离任必审”制度,领导干部在离任前必须接受一次审计,原则上两个会计年度安排一次审计。

对B类对象实行“任中抽审和离任抽审”制度。抽审对象主要包括:一是群众对执行财经纪律反映比较强烈的单位领导;二是在以往审计中反映出来的违纪问题较多且性质相对比较严重的单位领导;三是掌管社会公益性专项资金及群众较为关注的单位领导;四是由于其他原因,县委、县政府认为需要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单位领导。原则上三个会计年度安排一次审计。

对C类对象实行“财务收支审计和离任交接”制度。以财务收支审计结合离任交接手续或离任交接手续代替经济责任审计。

第六条离任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一般不再安排经济责任审计:

(一)离任时已列入人大述职评议计划的;

(二)财务资料已损毁或无法查找,不具备审计工作基础条件的;

(三)已定居国外或死亡的;

(四)已离开任职岗位一年以上的;

(五)已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六)已被提拔或调任可能影响经济责任审计公正进行的岗位的;

(七)经县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会议讨论认定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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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能够从源头上对管理层进行有效监督与控制的审计形式,为管理者的考核、问责机制提供了依据。商业银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对于商业银行内部管理层合法使用权利运营银行系统具很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由内审机构执行。内审机构接受审计委托后,以我国法律法规和相应的银行条例规定,审计银行各分支机构管理者在管理和经营所在分支机构过程中实施的各项经济活动以及相应的经济责任。可以说银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对于银行高层管理者合法行使权利是很有必要的。

一、我国商业银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现状分析

1.目前很多商业银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执行过程中缺少完善的经济责任评价指标标准和体系。虽然我们能够从各大商业银行经济责任审计条例中找到明确、清晰的审计程序、审计对象、审计内容以及审计报告方法的相关规定,但是也很容易发现,在这些审计规章条例中,经济责任评价标准和体系并不是统一的,而且在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缺乏定量的评价以及核定标准,仅仅是对各银行分支机构负责人进行定性审核,这就使得目前很多商业银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构随着相关审计人员综合素质变化而变化,也就是说缺乏客观、公正性。

2.商业银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没有科学合理的计划安排。目前,商业银行进行突发性和随意性的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活动,这就很容易造成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项目的审计活动时间上的冲突,造成内部审计人员人手不够,工作强度增大,无法保证各个审计项目高质量完成。

3.很多商业银行无法坚持“先审后离”的审计原则。我国银监会明确规定商业银行相关负责人必须接受经济责任审计之后,方能离开原有职位。但是目前很多银行往往是负责人离职后,才对其任期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委托审计,以有利于需要审计的负责人顺利通过各项资格审查。

4.商业银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机制缺乏独立性。确保审计公平、客观的重要因素就是独立性。但是目前我国很多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部门往往受到其他部门的影响,内部审计的权威性和独立性都受到制约。

二、提高商业银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的几点对策

1.提高银行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商业银行可以通过提高内部审计部门的行政地位,借助较高的权威性增强其独立性。如此一来,内部审计部门接受商业银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委托后,可以不受其他部门约束执行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保证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公平、客观、公正。另外,商业银行也可以根据我国金融机构内部审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理引入银行外部审计,这样一来既可以增强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又可以解决各项审计工作冲突下导致的银行内部审计人员数量的不足问题。

2.构建科学合理的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体系。在商业银行内部责任审计中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建立科学的内部责任审计评价标准体系对于银行的健康运行具有很重要的意义。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体系中,定量评价主要由审计对象任职期间机构盈利能力指标和资产质量指标组成。其中,机构经济活动成本、人均利润、资产收益率以及资本收益率是盈利能力指标的主要组成部分;不良资产清收完成率、不良贷款新增量、不良贷款率以及不良资产总额是资产质量评价指标的主要组成部分。银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定性评价内容主要有:审计对象廉洁自律情况、责任事故和案件发生情况、诚实报告情况、财务收支以及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以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健全性。

3.重视实际调查研究,保证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只有在充分调查研究审计对象工作的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设计最佳审计方案才能够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及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审计执行工作人员要依据实际调查的信息,分析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特性,借助各种经济责任审计的技巧和经验,选择对审计对象开展审计工作的切入点,并且制定好具体审计方案。另外,针对目前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的“先审后离”原则无法贯彻现象,内部审计部门要与人事管理部门及时沟通,调整各项审计工作的时间计划,银行也要明确规定所有负责人不得在经济责任审计完成之前办理离任手续,人事部门要在与审计部门沟通后方可为其办理各种人事手续。因为只有贯彻“先审后离”原则,才能够保证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价值所在。

4.构建有效的垂直管理内部审计模式,完善银行治理。目前,以董事会为中心的垂直管理内部审计模式、以监事会为中心的垂直管理内部审计模式以及行长统一领导内部审计模式是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三种基本组织模式。根据目前经济运行规律和经济审计实践经验,作者比较提倡以董事会为中心的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模式,这种模式下,银行各级内部审计部门只向上级审计部门汇报,银行总部审计部门直接向董事会汇报,董事会是公司组织中权利的中心,这就使得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得到较大的提高,同时也存进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效率。

三、结语

总之,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能够有效监督与管理银行负责人合理使用职位权力,合法合规进行各项经济活动,保障银行经济利益,所以,商业银行要进一步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使之发挥更大的经济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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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现实需求

2011年7月7日,全国审计工作座谈会在呼和浩特召开。审计署决定对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加强对经济活动复杂、资金资产量大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领导干部以及掌握重要经济决策权、执行权等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审计,实行“关键岗位重点盯防”。会上,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指出,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定审计对象尚未实现全面覆盖,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尚未全面展开。今后,在对各级领导干部全面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还要突出重点。审计署确定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三项重点:一是突出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加强对经济活动复杂、资金资产量大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领导干部的审计;二是突出关键岗位,加强对掌握重要经济决策权、执行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等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审计;三是突出重点事项和重点资金,加强对管理、分配及使用重点项目和重点资金的部门、单位和岗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我国的经济工作岗位众多,其中不乏管理、分配及使用重点项目和重点资金的关键岗位。这些岗位在经济监督上容易被忽视,导致这几年出现了一些案件。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对关键岗位的部门领导干部进行相关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好秩序很有意义。

二、建立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存在的现实问题

(一)对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作用认识不足

某些审计人员认为只对达到一定级别的领导干部实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才有意义,对级别较低的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毫无意义;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只能作为考核任用干部的参考依据,对免职和因其他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的部门领导干部作用不大;审计过程中只偏重于审查家底经费,查看与经费收支有关的账目,对其他的经济活动缺乏监督力度;一些人事部门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看作是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全面考核,在部门领导干部提拔、调动、免职和因其他原因离开工作岗位提出审查处理意见时不能客观地分析运用审计结果。对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模糊,造成相关人员思想难统一,给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增加了不应有的阻力。

(二)先升任后审计的现象普遍存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难展开

一些单位在部门领导干部升任更高一级职务后,才委托审计部门对其进行审计,这种情况在现实中的普遍存在,使审计工作陷入两难的境地。不如实反映其任职中的情况和问题,将违背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该同志的升任已成事实,且担任了更高的职务,将对审计工作不利,审计结果也起不到为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重要参考依据的作用;充其量只能起到反映情况,摸清家底的作用。

(三)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制定不健全,结果难运用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提升、调动、免职三类即将离开原岗位的负有经济责任的有关干部。由于这三类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各不相同,因此,审计的内容和侧重点应有所不同。而现行的审计制度在审计范围、程序、内容和结果运用等方面没有明确区分干部离任的不同情况,在实际操作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方法、评价标准以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各方的风险责任等方面也没有具体区分这三类情况的规定。导致在审计过程中,除了对提升的干部按规定的内容审计外,其他情况审计人员只是凭主观感觉和一些经验,导致审计内容不规范,审计结果运用效益差。

三、完善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一)进一步认清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

1、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正确合理考核干部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用大量的数据、详实的资料反映部门领导干部在任职期内的工作情况。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可通过审计结果,正确评价干部。一方面为合理、正确使用干部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另一方面为正确评价免职、退职的干部提供科学依据。

2、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即将离任的部门领导干部在任期内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是对违法乱纪、贪污腐化行为的抑制,可以促进发扬求真务实作风,改变某些干部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思想观念,对部门领导干部既是一种预警机制也是一种激励机制,能促使干部在任职期间增强责任感、事业心和廉洁自律的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全力以赴地开展工作。

3、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接任人的工作顺利开展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如实地反映干部在任职期间内相关的资产状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这将给接任人尽快适应工作、搞好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接任人可以通过审计资料全面了解新单位的家底及情况,总结借鉴前任工作中成功的经验,吸取出现问题和失败的教训,发扬成绩,克服缺点。

(二)着力提高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真实性

1、选择合适的审计时机

采取“先免职、再审计、后任用”的办法,再决定某部门领导干部离任或有调整意向前,先免除其相关职务,再委托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待审计结果出来后,由有关部门和领导参考审计结果,综合全面情况决定是否任用。这样可以避免被审计对象利用职权进行干扰,打消所在单位干部群众的思想顾虑,有利于掌握真实情况和顺利开展审计工作,有利于审计机关作出真实准确的审计结论。

2、探索创新审计方法

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大多时间紧、内容多,审计工作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这就需要审计人员灵活运用各种审计方法,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真实性,保证审计项目高质量的完成。一是与预算执行相结合,从银行账户入手进行审计。二是审计查账和审计调查相结合。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部门领导干部的审查离不开审计查账,同时也可以采取其它审计调查方法。三是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在被审计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要求被审计单位被所提供的审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同时也要求被审计的党政领导干部作出承诺。审计人员可采用抽样审计的方法,防范审计风险,保证审计结果的真实有效。

3、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评价

(1)审计评价应当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

用实际工作业绩与预定的可考核目标对比的方法来评价被审计对象,同时还要考虑到被评价对象主观努力所不能够控制的影响其工作业绩的客观因素。

(2)应进一步明确提升、调动、免职三类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区别,以便审计人员在实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时区别对待,达到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

(3)改革失误和要区别对待。改革失误是在改革过程中由于政策导向的影响而产生的错误,而非个人主观过失所造成。是指某些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侵害国家利益,致使国家和公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审计人员要作出实事求是的分析和说明,区别两者的情况。

(三)建立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评价体系

1、科学确定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制定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有关规定,结合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实际工作情况,以任期审计评价内容为基础,可以将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归纳为经济管理能力和自控能力两个方面。

2、建立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

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操作中有一定难度,很难达到客观、公正之目的。应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为排除人为因素的干扰,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应主要运用计算机处理,人工输入标准及其审查结果,靠系统测评。

3、统一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

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有很多种,如基数指标法、绩效评价法、综合评价法等。不同的评价方法所依据的标准不尽相同,因此,根据不同的评价方法来评价会导致评价结果的不一致。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最终定位到干部任免的关键问题,评价结果要求准确、统一。为此,要统一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从诸多审计评价方法中选择一种或几种来作为统一的方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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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路系统经济责任审计现状

依据2006年6月1日开始执行的《审计法》,审计部门开始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但是专门针对公路项目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一直未能推行。笔者认为原因有四:其一,公路工程建设主要由交通系统自上而下的“条条”方式进行管理,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用于地方组织部门的干部考核管理;其二,公路建设项目审计已经有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和跟踪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好像是重复劳动,没有必要;其三,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目前主要针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而公路工程项目的负责人一般由单位副职兼任,甚至由级别更低的负责人分管;其四,项目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更多的是内部审计,其可信度和约束力会大打折扣。

二、开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

1 项目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是社会环境的必然要求。由于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耗资巨大,且牵动各方经济利益。项目负责人能否承受得住各种经济利益的诱惑和外来的压力,及其自身的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工作能力等,往往会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项目负责人在外来压力的干扰下,能否在工程建设的决策过程中做出基本正确的选择,这对保证工程的质量、工期和最大可能的减少诉讼案件,起决定性作用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不仅在技术上起决定性作用,更要面对招标过程的各种关系和人情,这需要项目负责人具备过硬的职业道德素质。总之,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环境,项目负责人必须对工程管理活动的科学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全面负责。

2 工程项目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是公路系统干部任免管理活动的内在要求。由于以公路工程建设、养护为主的建设管理活动是其主要的业务工作,有工程技术背景的领导干部占较大比例,因此对工程管理岗位的领导干部的考评、任免,应该紧密结合其专业背景和专业经历进行考评,才能作出较全面的评价。经济责任审计能较好的对项目负责人的专业和管理能力作出评价。

3 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项目跟踪审计、竣工决算审计的必要补充。无论是跟踪审计还是竣工决算审计,都是外部审计,而审计对象是法人单位或项目指挥部,而非具体的“自然人”,因此,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许多人为因素造成的失误和损失,往往要由单位承担,作为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却得不到体现。工程项目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内部审计,属于内部控制的必要环节,而且审计评价的对象是项目负责人,审计结果要有项目负责人来承担。这一点对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约束力。

三、经济责任审计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应用

公路工程项目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可以充分利用项目跟踪审计、竣工决算审计的审计成果,这样可以避免重复的审计查证工作。但是由于经济责任审计与跟踪审计、竣工决算审计的侧重点不同,在具体的应用上,审计委托人、审计目标、审计评价对象等与常规审计也是有差别的。

1 公路工程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人

由于公路工程经济责任审计属于内部审计,针对的是工程管理岗位上的技术干部,所以,审计委托人应该是单位内部的组织部门。

2 公路工程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

经济责任审计必须要有明确的审计目标。笔者认为,公路工程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目标是:以检查评价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对工程管理、决策等经济职责履行情况为中心,进一步促进项目负责人工程管理、决策活动的科学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目标,要依据各个不同建设项目的特点及负责人因个人决策、管理能力和工作方式不同而导致工作着力点的差异有所变化。因此,具体的审计目标要根据工程建设的类型、规模、负责人的管理特点等具体情况各有侧重。

3 公路工程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对象

项目经济责任审计与常规审计有着共同的审计查证对象和监督对象,不同的是审计评价对象。常规审计评价是针对法人单位或工程项目指挥部的责任,评价对象是组织、机构;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对象是“自然人”。同时,笔者认为还应该区别经济责任是否属于项目负责人应承担的责任,这是因为项目负责人的行政级别一般要低于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些关键性的决策活动并非由项目负责人作出决定,而是由行政级别更高的负责人进行决策。因此,各项经济管理活动所对应的经济职责有谁来承担必须要有清晰地界限,以避免责任不清造成的审计失败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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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监督制度,是我国独有的审计类型。在现阶段的社会发展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能够有效的增加相关领导干部的工作效率,为相关部门对领导干部的考核和选拔提供依据,有效预防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实证分析表明,经济责任审计力量越大执行力度越强,领导干部的犯罪的可能越小,领导干部工作效率越高。对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效果进行实证分析,建立相关假设,对领导干部腐败预防治和财政财务收支绩效进行分析,清晰责任审计的运行效果,约束相关领导干部行为,提升其遵纪守法意识,促进社会不断进步,经济的不断发展。

一、理论分析和研究假设

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的在职期间的相关工作情况,对其绩效和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效果关系到领导干部的工作状况和工作效率,是预防领导干部腐败的重要工作。通过经济责任审计能够有效的提升相关领导干部的守法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从而有效的对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进行控制。

(一)领导干部职务犯罪预防与惩治的经济责任审计效果分析

根据犯罪学理论,领导干部也存在犯罪的倾向,也会做违法犯罪的事。经济责任审计是为了对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进行预防的重要手段。由于审计具有内生性的威慑作用,能够及时的将领导职务犯罪的苗头和倾向进行发现,并做出警报,从而起到预防职务犯罪的可能性,降低国家的损失。审计能对危害群众利益和国家利益、破坏社会治安等行为进行及时的处置。并将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进行披露,进而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1、经济责任审计力量

经济责任审计力量是由审计人员构成的,在实际的审计过程中,由相关的审计人员采取有效的审计手段,对在职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发挥审计监督的力量,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并提出假设一:经济责任审计力量越大,领导干部发生腐败的情况越少。

2、经济责任审计执行力度

经济责任审计的执行力度,是关系到审计工作能否顺利完成的重要保障,对被审计单位中存在的违法、管理不规范和浪费等情况进行整理,明确相关责任人,从问题的根本提出审计建议,促进被审计单位的整合,避免职务犯罪的发生。并提出假设二:经济责任审计执行力度越强,领导干部发生腐败情况越少。

3、经济责任审计业务量

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数量多少,就是审计业务量,也就是指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数量。也就是说经济责任审计业务量越大,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也就越多,腐败的案件也就越多。提出假设三:经济责任审计业务量越大,领导干部发生腐败的情况越多。

(二)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绩效分析

经济责任审计具有抵御功能,对问题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为相关工作做出警示,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和建议,从而提高经济社会运行质量和绩效。能够有效的发现领导干部工作中的不足,并提出意见,促进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绩效的提升,促进单位增收节支。根据已经提出的假设,提出假设四: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大,能够有效降低行政成本,财政财务收支绩效增加。假设五:经济责任执行力度大,形成成本降低效果越好,财政财务收支绩效增加。假设六:经济责任审计业务量越大,能够有效降低成本,绩效增加。

二、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效果实证分析设计

选取国内近年来5年的职务犯罪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由准确的数据为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效果的实证分析提供基础。

三、实证检验结果分析

根据模型和近五年的数据进行代入,得出相关数值。

其中模型1的结果看来,审计人员的数量和县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有犯罪人数有着直接的关系。双方呈现负相关的状态,也就是说审计人员的数量越多,领导干部犯罪人数越少。结果接受假设一,也就是说假设一成立。审计的执行力度和发现的问题资金有着直接的关系,发现的问题资金越多,也就说明职务犯罪的情况越多,也就说明经济责任审计执行力度越强,犯罪发生率越高,二者呈正相关。结果接受假设二,假设二成立。

模型2的结果表明问题资金和地级领导的犯罪人数呈负相关,也就是说审计力度越强,犯罪率越低,进一步证实了假设二。

模型3的结果表明审计人员的数量和行政管理费用呈负相关,也就是说审计力量能够有效降低行政管理费用。结果接受假设四,因此假设四成立。

模型4的结果表明行政管理费用和审计工作人员是负相关,进一步证实了假设四。

四、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效果实证分析结论和建议

(一)实证分析结论

经济责任审计力量关系到审计的执行力度,良好的审计力量和执行力量,是有效降低和预防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重要措施。而审计的业务量在实际上和预防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关联不大。这就说明盲目展开经济责任审计不能有效的提高审计效果。这就对审计对象的选择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合理的选择审计对象是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效果的重要手段。

审计人员人数越多经济责任审计的力量约到,效果越好,能够发现存在的问题。财政收支财务支出业绩和经济责任审计的任务量联系不大,但和审计力量呈负相关。审计力量大能够促使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效果更好,降低腐败贪污发生几率。

(二)建议

根究实证分析得出盲目的增加经济责任审计,不但会给相关审计部门带来更多的业务负担,还不能有效的增加经济责任审计的运行效果。因此,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需要根据地区的实际情况对审计对象进行选择,需要对审计对象在职期间的其部门和单位的经济活动中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对其履行责任情况进行审计。通过选择合理的审计对象增加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效果,从而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的效率,预防、排除等违法行为的发生,提高相关领导干部的工作效率和绩效水平。

五、结束语

通过对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效果进行实证分析,首先提出相关假设,审计力量、审计执行力度、审计业务数量和预防职务犯罪数量之间的关系,并建立有效的模型,并将一些实际数据进行代入,获得模型结果,获取相关假设的验证,得到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效果和审计力量和执行力度有着直接的关系。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效果,从而有效降低经领导干部的现象。

参考文献:

[1]李江涛,苗连琦,梁耀辉.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效果实证研究[J]. 审计研究,2011,03:2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