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24 16:14:55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德育管理一体化,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中图分类号:G2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10-135-02
大学作为从事高等教育的场所,其本质更多地应该是代表着一种精神和理念。师生为了学习或传授知识而聚集在一起,一方面实现了知识的传承,另一方面又不断地在探索与产生着新的知识。虽然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大学的功能日趋多样化,但其主体功能却仍然是为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交流提供场所与环境氛围,从而实现知识的薪火相传,并共同创造智慧之源。高校的这种场所与环境氛围我们通常称为育人环境。人的成长都离不开一定的环境。高校是培养人才的重要场所,高校内一切与人才培养活动相关的诸因素综合构成了高校的育人环境。育人环境是一个由多因素、多层次、多环节构成的复杂系统,包括教学环境、学术环境、文化环境等。就其关系来看,学校的文化环境在大学生的全面综合素质的培养与提高方面起着更基础、更关键、更重要、更突出的作用。显而易见高校图书馆作为学校三大支柱之一、作为高校最主要的文化设施它不仅在提供教学环境、学术环境中担当着重要角色,而且在营造高校文化育人环境上更发挥着其它各类文化设施都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但这种功能往往淹没在图书馆的主体功用――提供“知识的海洋”之中,变成一项隐,得不到应有的彰显而稍显忽略。
由于图书馆在高校中的这种特殊地位和作用,使得任何关于“提升高校环境育人水平”的讨论都离不开对高校图书馆的关注与研究,离不开对高校图书馆管理理念、运行模式的关注与研究,离不开对高校图书馆在管理模式方面的创新与变革给整体环境育人水平带来的影响的关注与研究。
若干年前国内高校图书馆的管理体制还基本上是以传统的外借、阅览、咨询、检索相分离的服务模式为主,部门设置通常较多;大部分高校图书馆只有部分区域或服务功能的开放时间能达到或略超过《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规定的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70小时,不能适应高校教学科研全天候的工作节奏。近年来随着高校新馆的建立,普遍采用了全开放一体化管理模式,以开放性、兼容性、共享性、效益性和以人为本等为构建原则,集收藏、外借、阅览、咨询为一体。该模式实行以来业界对它好评如潮,但也有不少研究者认为一体化模式实行后也带来了许多问题:如:工作强度加大,人力成本并不节省。众所周知全开放一体化的管理模式的最大优越性之一是可节约人力资源成本,从而使高校图书馆在不增加人员的前提下延长开馆时间,但事实上在全开放一体化的管理模式下,出借流通量并没有下降,而馆内阅览的量激剧上升,几乎与出借量相等,客观上大大增加了上架、整架的工作量。并且开放式的服务,虽给读者提供了极大的自由,却因疏于管理和部分读者素质的低下及普遍的陋习,造成很多读者每次取书大大超过实际需要,这更加剧了上架、整架的工作量,使原本可以通过降低人力资源成本来保障延长开放时间的愿望成为泡影。书籍破损率、划痕率大幅增高。这一方面是因为读者可自由携书出入馆内各个场所,并将可自带书籍与馆藏书籍混在一起阅读,学生在勾划时别说管理人员难以辩别,有时恐怕连读者自己都没辩清。另一方面借还处集中在服务台只配备少量人员处理全馆的书籍借还,等候的读者多,操作节奏快,无法细查细辩有无破损、划痕难以追究责任。由于大范围跨楼层任由读者自由取书阅读,管库工作人员无法实施有效监督,学生将自己喜爱的书藏匿起来,以备下次阅读的现象愈演愈烈。存在着大量的占座位现象,造成虽有空座位但后来的同学却无座位可坐。偷书现象呈蔓延之势,手法各异,但以晚间将书扔出窗外和抽掉书内磁条将书堂而皇之带出者居多。为躲避超期罚款,趁可携书包入库之机,将超期书籍放回书架,谎称是服务台工作人员疏忽所至,如此造成学生与管理人员纠纷,或使图书馆因需核实取证而增加查处成本。图书馆内虽设有简餐、茶点与休闲专区,但学生仍将食品饮料、熟食、啤酒等装在书包中带入书库和阅览室,造成环境卫生打扫工作量增加,巡库人员管理劝止的工作负荷加重。
高校图书馆由于推行了全开放一体化管理模式的确实现了“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管理目标,有效地提高了图书馆“知识服务”的质量,但由于新模式的应用,确实也造成了高校图书馆学生读者群中一些原本在封闭模式时代不存在或很少发生的乱象不可避免地大量发生。在片面追求满足“读者至上,服务第一”信条的同时,悄悄地削弱甚至放弃了高校图书馆环境育人的职责与功能。学生到了图书馆就如同进入了一个没有游戏规则的球场。虽然产生这些乱象的根本原因是学生自身素质修养与道德品质不高。但以社会心理学的观点来看,这些“乱象”的出现与高校图书馆恶化了的环境诱因是有关系的。高校图书馆全开放一体化管理模式在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对此“乱象”出现与蔓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我们认为由于高校图书馆作为高校的主要文化设施在为读者服务的同时还担负着环境育人的作用。这一点是有别于社会图书馆的,至少其“环境育人”的责任远远重于社会图书馆。我们知道就育人的内涵而言含有两个方面的成效评价标志,一是内在成效,即将育人的内容内化为学生个体自身的思想、品德、信仰、价值观来提升学生的“自律性”,二是通过教育引导、约束、鼓励、禁止、惩处、制度规定及硬环境的制约(如围墙,大门,作息制度等)让学生接受某种固定的价值标准或具体的道德规范、纪律条文(如不得偷盗等)来提升学生“他律性”。当然这二者之间无论哪一个的提升与削弱都会影响另一面。但不能不承认,人的素质、品德总是需要这二者的共同作用才有实际的收效。而现代环境心理学的研究也向我们揭示环境因素对人类行为影响的重要作用,这些作用尤其表现在环境对人类心理行为的制约性和规范性。所以在高校无论哪个环节上削弱了这两者之一,都会对整个育人成效带来灾难性的后果。以往对于学生个人整体素质的培育与提高,我们往往过多地关注于思想教育层面,过多地将其归属于思想品质或道德素养方面。这正是我们多少年来在学生全面素质教育问题上泛政治化、泛道德化的主导观点带来的后果。其实构成一个人的品行素养的有各个方面的因素,并不是都能归属于思想、品德、觉悟等范畴。比如一个人的卫生习惯就应该与他的卫生知识和从小的生活环境、生活习惯以及物质条件等因素相关。我们不能说一个卫生习惯不好的人就是思想品德有问题的人。同样“靠右行驶”,“先下后上(乘车与坐电梯时)”等虽也可勉强引伸到社会公德上去,但究其本质也不过就是公众社会生活中需大家共同遵守的游戏规则而已,它的道理也就跟踢足球不能用手击球的规定一样简单,根本就不干思想品德的事。而高校图书馆的育人功效相当大的程度上是体现在营造和提升学生“他律性”的育人环境上的。
正是在这一点上全开放一体化的管理模式存在制度设计层面的缺陷。在考虑降低人力资源成本以使服务时间延长的时候,未充分估计到监管力度的下降会带来学生读者外部约束力的同步下降,从而诱使乱象发生。其缺陷在于未同步以其它方式、手段来弥补监管力度的缺失。在设计所有馆内场所对学生自由开放,并可携带书包等物品进入的做法时,未同步设计新的借阅管理方式,仍沿用原封闭管理模式时的运行方式,造成日常运行出现许多管理漏洞,诱发学生行为失范。对全开放模式下学生读者自由取书阅读和自主寻找需借书籍时,带来的上架、整架工作量的成倍增长估计不足,既使内部环境变糟也使人力资源成本的节省变成可望而不可及的海市蜃楼。对全开放后事实上存在的学生将图书馆当成社交、聚会场所的要求视而不见,未对图书馆内部布局和功能安排作出相应的调整。未对实行全开放一体化的高校图书馆在安防、监控、信息化等软硬件配套设施方面提出具体要求,造成偷窃与毁损图书行为的实施成本降低。未对实行全开放一体化后的高校图书馆具体工作岗位性质的变化,提出相应的岗位设置条件、任职条件与岗位职责方面的配套要求来弥补新出现的薄弱环节。
当然,全开放一体化模式本身可能仅是一个管理的理念,而并不是一个具体的方案,需各高校图书馆根据自己的情况去变通实施。但即便是一个理念也应充分考虑到该模式实施后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
综上所述我们有理由认为,高校图书馆与社会图书馆的重要区别之一是它担负着更多的育人功能,这种功能的任何削弱与损害,其后果都是灾难性的。而高校图书馆在从封闭管理模式向开放模式转变过程中,较多地考虑了“服务读者、方便读者”的原则,未考虑其对环境育人功能的影响,故而在制度设计上存在缺陷。正是这些缺陷的存在导致了全开放一体化模式实行后带来诸多乱象。这些乱象的发生损害了高校图书馆的环境育人功能,因此有必要对该模式进行修正。限于篇幅,笔者将另行撰文对此提出自己的看法与建议。
[本文系金陵科技学院科研基金(党建思政及学生教育重点专项)“高校图书馆运行模式与环境育人水平提升的关系与方法研究”(项目号:jit-xsgl-201002)资助]
参考文献:
1.周筱,李嘉华.大学校园精神文化行为与空间要素的相关性分析[J].四川建筑科学研究,2008(12)
2.向来生,诸葛福民,郭加书.高校育人环境分析与优化探讨[J].中国高教研究,2000(12)
3.夏有根,徐一忠,潘继进.高校图书馆“藏、借、阅、咨”一体化开放服务管理模式几点问题的探讨[J].浙江高校图书情报工作,2008(4)
4.周红卫.财经院校图书馆“藏、借、阅、咨”一体化服务模式及其实践[J].科技经济市场,2009(11)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2016年调控分中心通过完善组织机构,强化组织措施;规范处置流程、建立制度标准;量化评价指标、建立评价机制等方面工作,提高处置效率,缩短停电时间,全面提升调控运行效率及优质服务水平。建立基于流程化的调控的应急处置体系,以提升应急处置效率。
一、完善组织机构
成立了以调控分中心主任为组长,联合安质部、运检部、运维站等分管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并以调控班长为组长,调控、运方、自动化、安质、运维、运检等专业相关人员为组员的工作小组,共同强化管理、集中攻关,定时定点召开推进会,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建立制度标准、规范处置流程
1.建立制度标准:编制下发《规范电网故障事故应急处置指导意见》及《关于报送电网故障应急处置报表的通知》,集中组织调控、运维人员对《规范电网故障事故应急处置指导意见》进行全面学习,掌握调控应急处置流程,处置及评价标准;全面学习《关于报送电网故障应急处置报表的通知》规定,按照要求对调控应急处置进行统计分析,查找处置中的问题,通过学习使调控应急处置各岗位人员熟悉并严格按照标准流程进行调控应急处置。
2.规范处置流程:在全面总结大运行新体系建设以来应急处置案例的基础上,结合调控应急处置协调工作量大、工作环节多、各节点工作不规范等问题,按照创新要求梳理应急处置流程,对各单位的处置流程进行了规范。将应急处置流程划分为风险预控、分析判断、事故处置3个阶段。并细分为16个环节,使流程更加完善合理,更符合目前的事故应急处置,从源头上对风险进行控制、确保应急处理过程更加清晰,更具有操作性。同时建立处置标准,对13环节制定了24条工作标准,确保应急处置过程规范、可控,提升处置效率。
(1)风险预控阶段
风险预控分4个环节,并制订了12条标准。着重从检修计划阶段对工作风险进行预控,安排应急送电通道事故时快速恢复送电;必要时优先保证重要用户送电,预先投入特殊方式保护,作好事故应急准备,对特殊方式及重大检修工作风险预警通知。对于的风险预警的工作,做好风险预警全过程维护工作,确实保证风险预控落在实处,做到可控、能控;对监控系统应用功能进行优化,对监控运行风险进行排查、整治,增设所有10kV电压、自投等光字牌的集中画面,优化事故列表,表中列入开关双重编号和事故动作时间,以及可以从列表中直接链接到该事故变电所,提高处理效率,事故发生时,固定事故信息,防止被实时信息覆盖,有利监控分析判断。
(2)分析判断阶段
将分析判断细分为7个环节,为准确快速判断事故,缩短汇报时间,对其中的4环节制定4标准。着重加强重要信号分析,规范事故汇报,调控协同分析判断事故等方面。事故时信号的分析,总结出6类典型故障重要信号,加快监控员事故判断;通过对各种典型事故汇报进行分析,总结出6事故典型汇报表,汇报简明、规范、突出重点,缩短汇报时间。
(3)事故处置阶段
为精简环节,快速隔离,恢复送电,将事故处置阶段分5个环节,制定了8条标准。着重在精简调控联系环节,充分发挥调控一体化的整体优势;优化送电顺序,对停电设备和负荷恢复送电时,优先考虑对重要用户送电,合理安排送电顺序和操作,同时兼顾缩短开始恢复送电时间和全部恢复送电时间。事故情况下紧急控制负荷时,在确保安全前提下,优先采取合环或者备自投换电方式,迫不得已时才能采取停电换电或者直接拉停负荷措施,尽量减少变电站或者用户停电。提高送电成功率和操作效率,送电操作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遥控拉合开关方式,且在确保安全情况下,采取“先操作一次设备后调整二次定值”方式,但要避免带大容量变压器送电时励磁涌流过大造成试送不成功延误送电。
三、量化评价指标、建立评价机制
1.量化评价指标
传统应急评价只有正确性,调控分中心率先提出调控应急处置的及时性要求,按照事故对电网安全和电力供应的影响程度,结合江阴调控管辖实际将电网事故分为3类,根据不同的电网事故类别制定相应评价指标。
一类事故:35kV及以上变电站全停事故;城区10kV单条母线失电对外停电;含重要用户、保电用户在内的重要线路停电。
二类事故:其他地区10kV单条母线失电对外造成停电影响;故障后自投或转供后主设备出现过载情况,紧急控制负荷。
三类事故:主网故障后自投对外无负荷损失;单条配网线路故障。
2.建立评价机制
建立电网故障事故应急处置月度分析总结机制,对调控应急处置及分析评估做出全面细致的要求,开展常态化专项检查,对暴露问题和不足,制定措施及时整改,并纳入考评。
四、实施效果
《调控应急体系的精益化管理》项目的实施,加强了电网的风险预控,提高了事故判断能力,缩短了处置环节,切实提高处置效率,保障了居民和企事业单位正常可靠供电,有效应对电网运行风险,促进电网和公司发展,达到电网安全与优质服务的目标。
1.传统事故处理侧重事故的事中、事后处理,基本只有分析判断、事故处置两阶段。调控应急体系的精益化管理创新性地将风险预控纳入应急统筹,分风险预控、分析判断、事故处置3个阶段,对各个环节建立量化标准,量化率高达84%,调控应急处置可操作性高。
2.目前调控分析判断、汇报时间已由11分钟左右控制在到8分钟以内,运维到站时间已由43分钟左右控制到37分钟左右,大幅缩短了调控应急处置时间。
1、管理体系的整合
管理体系的定义为:建立方针和目标并实现这些目标的体系。
管理体系整合也就是企业将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整合成一个以质量管理体系为主线(或参照标准)的使用共有要素的管理体系的过程。
2、建立一体化管理体系的准备
我集团公司决策层早在1998年就决定导入GB/T19002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于1999年取得GB/T19002-1994(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取得证书的几年来,公司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规范方式进行生产、施工、质量管理等活动,追求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保持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随着国内建筑市场日趋一体化,建筑企业面临来自市场和竞争对手压力越来越大,顾客(业主)对企业的要求越来越高,往往不是只做一个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而是在质量管理体系基础上,将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GB/T28001(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机的融合在一起,将企业导入一个不仅对产品质量负责,而且对社会环境负责,对企业员工健康安全负责的更高管理境界。
为此公司决定在已实施的质量管理体系基础上,以环境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职业健康管理为核心,建立一体化管理体系。
准备阶段,首先成立了一个工作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收集相关资料,编制一体化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进度计划、培训计划,识别环境及风险的初始评审,组织编写一体化管理体系总体方案和体系文件,开展体系文件的宣贯和实施。
确定了体系覆盖范围,按GB/T24001标准和GB/T28001标准要求,进行初始评审,即对自身的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调查评价,掌握环境因素及危险源基本情况,为企业最高管理者的承诺,制定管理方针、目标提供依据。这是建立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前期的重要准备工作。从三个标准整合角度出发,对组织机构做了适当的调整,明确接口,规定了岗位职责和权限。根据GB/T28001标准要求,确定员工代表。
3、一体化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
一体化管理体系是系统化、结构化、程序化的管理体系,是遵循PDCA管理模式,并以文件支持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在原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基础上,整合了GB/T24001、GB/T28001标准的相关要求,编制了一体化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和记录等。
3.1 一体化管理手册
一体化管理手册是针对标准要求,企业如何实施控制要求的描述。包括:
3.1.1 方针、目标、指标
原有的质量方针经管理评审、调整,增加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成为一个总的综合性管理方针。对目标、指标,确定了具体量化标准,落实的责任部门或项目(人),便于检查和考核,以保证目标、指标的实现。
3.1.2 职责和权限
规定了企业领导层和职能部门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职责和权限,而对于具体的管理岗位和操作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则在相应的第三层次文件(如任职人员要求、岗位责任制)中体现。
3.1.3 文件控制;记录控制;内部审核;管理评审;能力、意识和培训;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沟通与信息交流;纠正和预防措施;设备管理;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3.1.4 管理方案;应急准备和响应;运行控制
上述三项是GB/T24001、GB/T28001标准的要求,进行整合,在手册中统一描述。
3.1.5 其他如采购;不合格;不符合;事故、事件;合同评审等属于各标准单独要求,在手册中分别进行描述。
3.2 一体化程序文件
程序文件是管理手册的支持性文件,是管理手册中原则性要求的进一步展开和落实。编制程序文件的目的是对所有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活动进行恰当而连续的控制,即要重视采取措施防止问题的发生,又要及时纠正已发生的问题,同时还要满足系统性、可操作性、适宜性、有效性的要求。
经过评审对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修改完善。在此基础上,根据GB/T24001、GB/T28001标准的要求,对这些程序文件进行补充和完善。
3.3 其他相关文件的编制
3.3.1 记录
对于质量管理体系的记录,根据使用情况进行归类、整理,合并了一部分表格,减少表格数量,以提高效率。同时针对GB/T24001、GB/T28001标准的要求,增加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记录表格。对记录表作了唯一性编号、标识,确定了管理部门和保存期限。
3.3.2 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质量计划)
根据建筑企业项目施工要求,每一个工程都要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如果再编制项目质量计划,有重复和多余,增加工作量。为此,将二者合而为一,在施工组织设计里,增加质量计划的内容,即满足行业规定的要求,又满足标准要求,减少了相应的工作量。
4、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运行
4.1 资源的提供
无论是GB/T900I、GB/T24001还是GB/T28001标准在实施的过程中离不开资源的支持。为此,在资源的配置上,增添必要的设备、设施以及人员和资金。
4.2 体系运行
体系文件的宣贯和培训
体系文件后,分层次进行宣贯和培训,使全体员工增强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意识,树立以顾客为关注焦点、使顾客满意的思想,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以及持续改进和不断提高体系有效性和效率的思想。
一体化管理体系运行阶段,重点是运行控制。根据三个标准的要求,对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指标进行分解,制定实施措施,落实了责任人。对在建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了修改,满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的要求。针对性地对工作场所、工程项目进行环境因素识别和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制定各项应急预案等。同时,组织内审员到各基层
公司、项目部进行贯标、督导,保证一体化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并在运行中切实做好三级监督,即过程的监督和测量、内审以及管理评审。
5、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评价与改进
评价与改进的主要工作是指测量和评价、评审和改进二个方面
5.1 测量和评价
5.1.1 测量和监视
测量和监视是一体化管理体系建立过程中的关键活动。为此,根据程序文件的规定,公司每季度组织质量员、安全员、内审员和资料员等相关人员进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同时,接受监理人员和业主的监督。通过对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检查、过程控制、运行控制、目标指标符合情况的监测提供管理信息。
5.1.2 内部审核
在一体化管理体系运行3个月后,根据制定的审核方案,进行一次覆盖GB/T900I、GB/T24001、GB/T28001三个标准要求的内审。通过面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观察有关方面工作和现状来收集客观证据。对发现的不合格(不符合),开出不合格报告,限期纠正。
5.1.3 纠正和预防措施
针对监督检查和内审中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及时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出纠正措施,进行整改,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并组织相关人员对纠正措施实施的有效性进行验证。
5.2 评审和改进
5.2.1 管理评审
由企业的最高管理者按规定的时间间隔,主持管理评审会议,相关部门准备管理评审的输入:如一体化管理体系审核结果、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效果、顾客满意度、顾客投诉处理的情况及顾客反馈的其他信息、方针和目标实施情况及其适应性等。对一体化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一体化管理体系的持续适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5.2.2 持续改进
持续改进是一体化管理体系的灵魂,因此,持续改进思想体现在一体化管理体系建立与保持的全过程中。主要通过以下方法进行改进:
1)利用方针、目标和指标。制定适宜的激励性方针目标和指标,明确改进方向。
2)通过内、外审核发现问题,找出差距,寻找改进点,在审核报告中提出改进要求。
3)通过对大量的监视和测量数据的分析,发现产品、过程、体系方面的趋势、变异、不稳定现象,利用数据分析结果,从而指出需要改进的关键点。
(一)有利于拓展财务管理的空间
企业的生产规模不断加大,业务范围不断增多,只有更广阔的财务管理空间才能促进企业正常经营。当现代化的计算机技术不断发展的时候,世界各个地区的企业都能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站到同一个交流平台中。通过信息技术,企业能够对全世界范围内企业财务管理中的某一点或环节对自身的企业进行有效控制。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企业的跨国经营已经成为了大趋势,企业要想全面了解在国外的其他子公司的经营状况,控制好其财务管理状况和提出有效策略,这就需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的优势了。此外,通过信息技术,企业可以更好地实现财务管理的集中化,更有利于企业将资金集中管理,为企业的资源配置和扩大再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二)有利于提高业务流程效率
当信息化技术充分运用到企业的财务管理中来,企业能够在同一时间和空间内处理财务管理相关业务,实行相应的财务管理策略,解除了传统财务管理受到时间和空间束缚的弊端,促进了企业财务管理业务流程的高效性发生。此外,信息化财务管理能够让企业内部的各个职能部门第一时间了解到财务管理的相关信息,并做好信息共享处理,加强了企业内部的信息交流与互动,促进了企业各个部门的工作效率不断提高。当然,业务流程效率的提高,也使得企业领导更容易了解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效,以便能及时地提出有效策略,防止财务管理与控制的失效性情况出现。
(三)有利于确保资金的分配安全合理
信息化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有效地进行资金划拨,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节约了资金业务处理的时间,降低了企业财务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最重要的是,当资金分配和划拨以网上银行转账方式进行的时候,企业财务人员和银行人员之间的来往就会减少,而其在交往过程中出现了资金风险就会有效地到避免,这就确保了资金分配的安全合理。从信息化技术进行资金划拨的角度来说,因为在划拨的时候要经过会计人员的审核及主管领导的批准,而且在具体的划拨中会留下操作的时间和金额等详细记录,这就有效地防止了财务犯罪几率的发生。
二、分析目前企业财务信息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于财务信息化管理认识不足
目前的企业财务管理的过程中存在着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信息的真实性与否,只有获取真实的信息的时候,企业才能掌握真实准确的信息,也才能做出科学的决策。但是,当前我国的很多企业在信息管理过程中,存在着信息不透明、不对称或者不全面的现象,严重损害了企业的财务管理的质量。造成此种现象的原因主要在于,企业出于自身的利益,不愿意及时地透露相关信息,人为地制造孤独的信息,让企业的高层决策者很难获取准确的信息,弄不清楚企业内部真实的财务管理状况。更有甚者,有些企业中的子公司或者各个部门都在截留信息,或者编造虚假的信息,使得汇集起来的整体信息变得不真实,掩盖了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影响了企业的科学决策,更影响了国家和政府的宏观决策和管理。
(二)财务管理信息化体系不健全
在现代企业中,特别是国有企业中,母公司和子公司的采取管理权限不统一,管理水平严重不一。在各个子公司中,没有形成统一的健全的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会计核算方法和编码体系、报表体系。需要注意的是,很多企业在信息化体系中,没有对信息建立明确的监督机制,很多企业对于资金流向和财务状况没有采取有力的监督方式,再加上没有统一健全的会计制度、报表制度等财务体系作基础,导致了挪用资金、侵吞财产等问题接二连三地出现,给企业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三)软件开发应用能力有限
目前的信息化建设中,是以软件开发和应用作为基础的。但是,很多企业在进行财务信息化的建设过程中,没有投入人力物力资源到财务软件的开发和应用中去,导致了财务软件的功能化单一,提供的数据很难为高层决策提供依据。特别是在预算管理、成本管理和资金管理方面,没有先进的软件作为后盾,很难实现财务信息化管理的集成化和科学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的生产规模扩大了,业务范围也在不断地扩充,出现了跨国企业、集团企业等大规模企业,这给企业的财务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传统的财务管理软件很难实现这种大规模和集成化的管理,迫切需要更为先进和智能的软件来实现财务管理。例如,ERP软件在数据集成和处理方面表现出了巨大优势,但碍于技术条件的限制,在研究和实施的过中,需要对其做好后期维护工作。
三、分析提高企业财务信息化管理水平的策略
(一)提高对企业信息化管理的认识
企业要想提高财务信息化的管理水平,就要提高员工对信息化财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员工之间积极合作,打造信息使用、分享的透明平台,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首先,企业的领导者要充分认识到信息化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在企业内部加强对于信息真实性和分享性的宣传,鼓励全体员工和各个部门相互合作,实现好信息的分享和使用,进而打造开放化的信息平台。其次,要加强员工培训,加强信息真实性的管理。要提高每一个员工对于财务管理软件的使用能力,确保员工能正确制作财务报表,并要确保每一个财务管理的员工严格按照信息化管理的制度和程序来执行,了解到第一手的财务状况,并及时地反映给企业高层,为高层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值得注意的是,在加强信息的开放化建设的时候,还要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确保财务信息的安全性。企业要维护好信息的安全性,严格设置信息安全的管理制度,做好泄露之后的反应机制建设,防止重要财务信息被泄露出去。
(二)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信息管理系统
一体化管理模式包括专业一体化,部门一体化和团队一体化[1]。某医院急诊科自2013年在实施专业一体化的基础上实施部门一体化和团队一体化,即将急诊诊室、急诊抢救室、急诊监护室、急诊观察室的硬件设施和护理人员归属于同一个团队管辖和运作,收到满意的效果,现汇报如下:
1 资料和方法
1.1 对象 便利抽取某三甲医院急诊科2013年3月至2013年4月实施一体化管理模式后急诊科就诊的86名患者为实验组,回顾性选取2013年1月至2013年3月实施一体化管理模式前急诊科就诊的86名患者为对照组,两组患者均排除放弃治疗的患者。男:女=1:0.98,年龄最大为102岁,最小14岁,平均年龄58.23岁,两组患者在性别、年龄上无统计学差异(P>0.05)。
1.2 方法
1.2.1 部门一体化 将急诊接诊区域、急诊监护室、急诊观察室合为一体统属于急诊科,各区域之间实现硬件设施的共享。
1.2.2 团队一体化 设立管理小组,由护士长和护理组长组成,履行三级护士负责制。护士长负责整体护理工作的管理;护理组长共6名,1名组长负责日间护士工作管理,5名组长负责夜间护士工作管理,每组均具有相对独立、稳定的急救护理能力。为保证急诊工作的正确运行,每位管理小组的成员必须时刻动态评估各区域患者数量、病情、床位及仪器使用情况,根据实际工作量实现人力、物力资源的动态调配,同时动态评估患者,根据患者病情实现区域之间的动态转运。
1.3 评价方法
1.3.1 对一体化管理模式实施前后患者诊疗完成时间进行统计 诊疗完成时间是从挂号到患者获得确定性治疗的时间。有效统计对照组85例,实验组86例。
1.3.2 问卷调查法 对患者发放调查问卷,问卷内容设计参照林文红[2]对门诊患者满意度量表,共24个项目,总Cronbach,为0.902,效度测定值为0.891。每项内容采用五点计分法,很不满意1分,不满意2分,一般3分,基本满意4分,满意5分,共发放问卷172份,回收170分,有效问卷为167分,回收有效率为97.1%。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7.0进行统计分析,采用t检验进行比较
2 结 果
2.1 一体化管理模式实施前后患者诊疗完成时间的比较 见表1。
2.2 一体化管理模式实施前后患者满意度比较 见表2。
3 讨 论
3.1 一体化管理模式实现了资源优化与共享 早8:00至10:00为急诊接诊的低潮时段,而此时间段是急诊病房患者做治疗和晨间护理的时间,急诊接诊的高峰时段为16:00-24:00[3],一体化管理模式实现了人力资源的动态调配及患者的动态评估后的动态转运,既保证了人力资源的合理分配,又加快了患者的分流转运,避免了急救仪器等物力资源的浪费,将急诊资源的利用率达到最大化。各个管理小组的成员在一体化管理过程中实施的过程控制能及时有效的解决和处理问题,弥补了科室管理在无护士长情况下的盲点[4]。
3.2 一体化管理模式减少患者在急诊滞留的时间,提高患者的满意度 一体化管理模式保证了护理人员的统一协调、安排,使护理人员分工明确,避免各个环节中推诿患者的现象。通过相关流程的指导、护理组长的统一指挥及护士长对整个过程的监督控制,患者的就诊过程更顺畅,更有序,大大缩短了就诊时间。由表2可见,实验组对就诊秩序、就诊时间、诊疗环境等满意度高于对照组(P
3.3 一体化管理模式保证了患者就诊的及时性和连贯性 一体化管理模式通过分诊和初步检查后,根据患者的病情分级分区就诊,接受不同级别的治疗和护理,保证了患者治疗的及时性。部门一体化保证了患者在短时间内完成系统、全面的检查,避免因部门繁多,手续复杂造成的时间消耗,使就诊更具有连贯性。
参考文献
[1] 许臻晔,黄粱,史霆,等.一体化急诊创伤外科运行模式初期实践的可行性分析[J].临床急诊杂志,2013,14(1):4.
二、酒店管理专业教师与职业经理一体化中存在的问题
在实现教师与职业经理一体化的过程中,存在着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教师的接受程度、如何增加教师的酒店经营管理实践经验和行业从业经历、如何打造优秀的教学团队等等。以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为例,酒店管理专业的现状是现有专任教师26人,虽然在酒店管理学院实训基地全部挂职,但大部分都是从“校门”到“校门”,缺乏酒店经营管理实践经验和行业从业经历,和酒店职业经理存在一定的差距。如何缩短教师与职业经理之间的差距?职业经理的岗位标准是什么?通过哪些对策和措施可以实现教师与职业经理的一体化?这些问题,都是值得很多高职院校酒店管理专业共同研究的问题。
三、实现酒店管理专业教师与职业经理一体化的对策
1.制定酒店行业职业经理的岗位胜任能力和素质要求标准。
在教学团队的组建过程中,必须聘请有丰富的酒店管理经验的专业人员制定酒店行业职业经理的岗位胜任能力和素质要求标准。以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为例,刘梅梅老师具有18年的酒店从业经历,曾担任过酒店部门经理及总经理职务,具备国家二级企业培训师资格及河北省星级评定检查员资格,具有丰富的酒店管理经验和较强的培训能力。制定的标准中明确了不同岗位的经理必须具备岗位胜任能力和素质要求,使之成为教师参考依据和努力方向。同时,制定《酒店管理学院实践教学指导教师的考核办法》,在教师顶岗实习的过程中,进行量化考核。
2.查找酒店管理专业教师与职业经理之间存在的差距。
为了寻找教师与职业经理之间存在的差距,酒店管理专业教师到合作酒店进行对标,寻找相关岗位职业经理的能力、素质标准,不断强化职业经理的管理意识和观念。在酒店管理专业教师的技能考核过程中,聘请企业专家指导,偏重管理知识的考核,并在考核完成后,做好归纳和总结,不断明晰教师与职业经理之间的差距,并努力弥补差距。
在线投稿
20__年1月1日星期三早上好首页|滚动|税收法规|纳税人之家|税收科研|税务文化|队伍建设|注税师|数字税收
您的位置:首页>>税收科研>>税务研究>>正文
征退一体化管理模式的几点思考
20__年12月18日21:41:27编辑:金冈来源:江苏国税网
我国自出口退税制度建立以来,为适应经济发展和宏观调控的需要,对出口退税机制进行了几次大的变革,但对出口退税实行相对独立、集中专业管理的模式一直未变。在当前出口规模日益扩大,出口企业迅猛增加的情况下,这一模式带来的征退税脱节现象已严重影响了出口退税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也不利于防范出口骗税。现根据近年来的出口退税工作经验,分析当前出口退税管理中征退税脱节所暴露出的问题和推行征退税一体化管理的必要性,并提出几点设想和建议。
一、征退税管理脱节暴露出的问题
一是征、退税机构分离,造成税收管理出现真空。征、退税管理分属征管与退税部门,“征税一套班子,退税一队人马”,征、退税在空间和时间上的分离,造成税收管理出现真空。目前全市379户生产企业的出口货物既要由征税部门办理预免、抵申报手续,又要到退税部门办理免、抵、退审批手续,由于征、退部门相互分离,造成不予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得不到及时申报纳税、已审批的出口退税未能及时从企业进项税金中转出等情况时有发生;全市85户外贸企业,因大部分不需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申报又大都为零申报或负申报,征税部门认为应由退税部门负责其日常税收管理,而退税部门认为税收征管是征税部门的职责,并且因工作量日益庞大,对外贸企业的退税管理也只能是“就单审单”,使一些外贸企业游离于税务机关的管理之外。
二是征、退税业务脱节,造成工作技能出现断档。征税和退税处于两个轨道运行,“征是征,退是退”的思维定势形成了征税不管退税,退税不管征税的工作格局。虽然全市各县市区国税局因税收收入的因素,都关心出口货物免抵调库工作,对退税部门的工作也给予了高度关注和支持,但对出口退税政策的理解和把握上仍然停留在宏观层面,对具体业务还不太了解。一方面,出口退税具有范围窄、政策性强、操作复杂等特点,征管部门由于接触少、不常用,主动学习政策、研究业务的不多,只学征收管理知识、不学退税管理业务的现象普遍存在;另一方面,退税工作的重心集中在市进出口税收管理处,虽然相对而言有一支比较专业的管理队伍,但随着出口企业的迅猛增长,退税业务的急剧增加,退税部门的岗位设置、人员配备、专业化水平与日益增长的出口退税规模和频繁变动的出口退税政策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退税管理人员对征收管理业务相对了解不多,又忙于日常“就单审单”的审核审批工作,很难抽出时间深入企业,对出口业务的真实情况无法掌握。征、退工作业务技能的断档,影响了退税管理的质量。
三是征、退税信息脱节,造成税款征收出现盲点。实际工作中征税部门原来使用的江苏国税征管信息管理系统以及现在投入使用的CTAIS2.0江苏优化版的一些关键信息与退税部门使用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系统均不能实时共享,容易造成征、退机关执行政策出现偏差。现行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只能享受免税,出口企业办理退免税认定时都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但有一些出口企业因种种原因被县市区国税局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如相关信息不及时传递,就会造成退税部门退错税。有的内外销兼营的外贸企业取得的专用发票,既计提进项税额,又用于办理出口退税,由于使用两个系统,难以及时发现,造成征税部门少征税或退税部门多退税。企业进项与留抵税额真实与否,直接影响退税计算的准确性,这些征税信息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系统中无法获取;不予退税、超期申报的出口货物信息以及各类审批、调整的退税信息不能实时传递征管信息管理系统,造成CTAIS2.0江苏优化版中相关出口退税审批调整的应征税信息滞后1个月以上,不予退税和超期申报的出口货物的应补征税信息滞后3个月以上,甚至有些审批信息,个别征税部门一年后才发现、调整。征、退税信息脱节,导致出口货物的税款征收工作成为“盲点”,企业向征税部门办理的纳税申报的及时性、准确性难以保证,为出口骗税、少征、迟征税款埋下隐患。
二、推行征退一体化管理模式的必要性分析
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政策,是指对生产企业的出口货物在生产销售环节实行免税,其进项税额先抵顶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不足抵扣部分给予退税。根据这种退税办法,企业出口货物当期能否退税,取决于当期应纳税额,也就是由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和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决定。可以看出,“免、抵、退”办法的核心是应纳税款的计算,其本质要求是征退税一体化。因此,出口退税不仅是退税部门的事情,它更是征税管理的主要环节。
对生产企业来说,要骗取出口退税,无非就是在进、销项税额上做文章。要么使内销货物销项税额减少,要么就加大当期进项税额,或者两者兼而有之。无论虚增进项还是虚减销项首先都是偷税行为,但当当期应纳税额小于零、出现应退税额时,偷税就转化为骗税。对税务部门来说,征税部门对内销收入及进项税额的调整会影响退税部门免抵税额及应退税额的计算;退税部门对免抵退税的审核、审批差异也反过来影响征税部门对应纳税额的计算。因此,现实也要求,加强退税管理必须做到征退税一体化。特别是近年来,在退税管理环节不断加强后,骗税行为主要转向出口货物的征税环节,从而更具有隐蔽性。只有征退税一体化,通过征税部门加强对出口企业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和当期进项税额的管理,深入企业进行实地调查,掌握企业的生产规模、产品种类、原辅材料等生产经营情况,准确测算企业的生产能力和出口量,夯实出口退税的基础管理,才能更加有效地防范出口骗税。
三、推行征退一体化管理模式的几点建议
一是明确事权,划分征退税工作职责。在坚持出口退税专业化管理的前提下,将“免、抵、退”税纳入征税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实行市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提供企业出口货物相关信息、县(区)局实施征收、基层税收管理员对出口企业实行动态巡查的出口退税三级管理办法。将出口退税管理纳入税收管理员职责范围,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对出口退税管理的基础性和能动性作用。征税部门包括税收管理员从出口企业退免税认定开始,就参与退税管理,在申报、审核、疑点调查等各个环节,征退税部门共同
参与、互通信息。退税部门完成退税审核后,退税手续仍由征税部门办理,实现,!征、退税税务机关合二为一,改变纳税人在一个地方缴税而在另一个地方退税的状况,降低纳税人的办税成本。征税部门和税收管理员,参与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核查出口企业异常情况、对出口企业缴税情况真实性进行确认、办理退税手续,使企业出口退税业务与税收征管一起成为基层税务部门的日常税收管理业务,便于全面掌握出口企业的涉税信息,也会带动税收管理员主动了解和学习出口退税政策,及时发现管理隐患,使防范、打击出口骗税的触角延伸至管理最前沿;退税管理部门则能充分发挥其掌握退税政策的优势,加强指导监督,严把审核关口,通过预警、评估,发现各类退税管理异常情况,通过针对性的及时调查核实,有效防范出口骗税,保证国家税款安全。通过征、退税部门的优势互补,提升全市出口退税的管理水平。
1.协调利益冲突的根本出路在于深化体育管理体制改革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孙立平教授认为,“和谐社会最重要的是解决当前利益格局的问题”,“所谓和谐社会最根本的应该是和谐的利益关系”,“在一个利益分化和利益主体多元化的社会中,一个好的制度往往并不表现为其中没有或很少有矛盾或冲突,而是表现为它能够容纳矛盾与冲突,在矛盾和冲突面前不至于束手无策或过于脆弱,同时,能够表现出很强的解决冲突与纠纷的能力。和谐社会绝不是一个没有利益冲突的社会,相反,和谐社会是一个有能力解决和化解利益冲突,并由此实现利益大体均衡的社会”。迄今为止的体育改革虽然取得了不可否认的成绩,但由于体制的不完善和不配套,也引发了一些新的利益矛盾和冲突。这些主要靠体育本身的发展与更加合理的体育制度安排创新才能逐步得到解决。从长远来看,深化体育改革,从而建立合理的制度安排结构是解决体育发展中利益冲突的根本途径和出路。
2.重树体育发展的价值取向
在我国,人们往往只认识和利用体育的派生价值,而忽视体育的本真价值。体育的本质是人们以自觉意识支配下的身体运动为主要手段,对自己的身心进行改造,使之臻于完善的实践。体育的本质决定了其本质功能是满足人们的娱乐享受和促进身心健全发展的需要,体现体育的客观价值。体育的客观价值体现人的最高价值,即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体育的经济功能和政治功能不过是社会主体和国家主体出于功利目的而对体育的本质功能进行的开发利用。必须明确的是,在个人、社会组织和国家这三个不同层面的主体中,只有个体才是真正的人,才能过人的生活,有衣食住行、生存、享受和发展的需要。社会组织和国家不过是个体的人们交往的产物,作为社会生活的主体,他们不是真正的人,没有生存、享受和发展的需要,他们只有维护自身经济和政治的利益诉求。因此,应建立人本、和谐的社会,整个社会的发展必须以个体为目的,满足他们的利益诉求,社会(包括社会组织和国家)的发展要以人的发展为目的,并不是把人作为实现他们利益的工具。体育是社会生活中一个个活生生的人的活动,他们在活动中形成社会联系,这种社会联系不论是在哪个层面上都不过是人们的体育活动借以实现的形式。可以说,社会必须首先在对体育的基本价值有一个正确认识的基础上,把个人利益放在首位,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实现科学发展的本质要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更需要我们把满足人们娱乐享受和促进人的身心健全发展作为体育发展的最高价值目标。我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过于强调体育的政治功能,忽视了体育的本真价值,把国家的政治利益放在首位,国家发展竞技体育主要是国争光,凝聚人心,这在民族崛起之初确实具有重要意义。然而,改革开放至今,不要说全运会金牌在老百姓眼中已不再有以往的附加价值,就是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其金牌数量也不是衡量中国经济进步和科技水平的唯一指标。竞技体育只应成为全民体育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多位专家表示,中国的专业竞技体制作为一种特殊的国家意志化和政治功能化的工具,作为阶段,迟早要改变重心,向休闲娱乐领域转移,成为满足中国人现代精神文化需求的‘玩具’”。
从“工具”转变为“玩具”,核心是观念的变革,以人为本,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必须依靠人文观念的提升才能彻底解决。
3.切实转变政府的体育职能
高度集中的政府行政体育体制下,政府是全能型政府,凡是涉及体育的所有事务均由政府解决。这种体制在短期内具有迅速动员有限资源,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功能,能够较好地为政治利益服务。但从长期来看,完全由政府办体育不可能满足社会对体育的多层次需求。政府垄断体育事业,抑制了社会办体育的积极性,因而体育产品不可能通过市场竞争供给,体育的运行始终处于低效率、高投入的状态。不下决心转变政府职能,不仅不能发挥政府作为社会全局利益的代表者、社会利益矛盾的仲裁者及社会利益冲突的协调整合者的作用,反而会使政府本身的运作成为引起社会利益冲突的根源或主要因素。因此,体育领域的改革一直都在强调政府体育行政部门要转变职能。《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要明确政府和社会的事权划分,实行管办分离,把不应由政府行使的职能转移给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体育行政部门要把工作重点转移到贯彻国家方针、政策,研究制定体育行业政策和发展规划,依法加强行业管理和提供服务上来。”
但是,在传统体制下,所有经济活动都同国家整体利益联系在一起,公共品概念被无限扩大了。社会为满足人们体育需求所提供的体育服务,其主要性质是私人品,因此,在传统体制下,我国体育服务属于公共品的概念被无限扩大了,被囊括进政府提供的公共品范围之中。这里提出的政府体育行政职能的转变,其实质就在于把性质属于私人品的体育服务的生产、提供从政府职能中剥离出来,交给企业,而政府体育行政职能转向体育服务中性质属于公共品的那一部分。因此,体育研究必须进一步明确各种体育产品的性质,从而为转变政府体育职能提供依据。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政府体育职能的转变丝毫不意味着理论上中国体育应当以“弱政府”体系为目标。我们需要构建的是一种“强社会强政府”体系,也就是说,在扩大个人自由和社会自主范围、划定政府合理权限的同时,必须强化政府在社会公共领域内作为规则的制定者和裁员的权威及在其合理权限内的各种职能,充分发挥政府在体育发展中的积极能动作用,促进个人和社会的发展,实现政府职能实施手段的多样化和有效性。
参考文献:
1.1器械接受时存在的问题 供应室在接受器械时发现器械的数量有出入,或少或多,各包之间有混淆,器械带血渍或已有干结,造成清洗困难。两科之间有直接通道也可致器械丢失,主要是器械筐摆放不平致使器械掉入电梯底部。
1.2供应室人员专业知识缺乏 主要是供应室工作人员对手术器械不熟悉致使接受和清点器械时费时费力,包装区护士更是无从下手,工作效率极低。
1.3手术室与供应室的沟通与协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主要为两科之间沟通不及时及不能及时反馈信息。如手术室加减手术包内器械时未及时通知供应室,供应室在下收下送器械时发现问题未及时反馈到手术部,手术室不能将次日手术安排清单提前送到供应室等等。
1.4器械运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院现在供应室与手术室没有直通的洁、污电梯,且手术室为单通道致使对器械的运送造成诸多不便,收送器械的时间与次数不好掌握,途中可能造成器械的混淆和污染。
2 对策
2.1充分的前期准备 合作运行前由医务科、院感科、护理部组织相关科室召开协调会议,明确管理思路和运行模式,同时在供应室配备全套现代化的设备,全自动器械清洗机、超声波清洗机、高压水枪、高压气枪、高温低温灭菌器、纸塑封口机、带光源的放大镜、各种清洗筐、清洗架等等。同时配备了足够的手术器械以供周转。手术室同时配备了高温低温灭菌器。
2.2有关人员的培训与配置 多次派手术室和供应室人员外出学习或进修或参观。人员配置上选派手术室1名高年资护士去供应室进行业务指导质量控制和两科间的协调,选2名供应室人员去手术室学习手术器械及器械的清洗和打包。
2.3一体化工作流程
2.3.1预处理 手术结束后,洗手护士用酶稀释液对手术器械进行初步处理,防止血液有机物变干,造成清洗困难,器械独立放置,并核对器械数签名,包外标明污染类型,由供应室有关人员清点数量无误后收至供应室。 转贴于
2.3.2浸泡、清洗 根据污染性质分类浸泡,再经水洗、酶洗、自来水漂洗、去离子水漂洗,内镜器械和精细器械的清洗要借助高压水枪、气枪清洗及人工清洗。
2.3.3检查、保养 洗毕,器械经烘干后,在带有光源的高倍镜下检查器械的完整性以及有无生锈、关节活动度及咬合面的完整性、有无零部件的缺损及需要更换的器械。
2.3.4包装、灭菌 由手术室指派人员进行指导。
2.3.5灭菌器械运送管理 分别在8:00、2:30、6:00运送,节假日在8:00、2:30运送。
2.4 科室之间及时沟通和及时的信息反馈,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取得相关科室的配合,以便制定更合理的工作流程和质控标准。
3 效果评价
3.1提高了工作效率 一体化运作使得手术室护士从繁琐的清洗、打包中解脱出来,节省了大量的时间,缩短了手术间隔时间,增加了手术台次,使得手术室护士把主要精力放在手术配合上,提高了专业水平。
3.2资源共享高效利用降低了成本 我院手术室与供应室的仪器、设备进行重组统一管理,减少了人力物力的投入和支出,最大限度地实现了资源共享。器械的规范化清洗和保养使其延长了使用寿命,节省了医院开支。
3.3控制医院感染,保障了医疗安全 器械的集中处理减少了污染器械对手术室的二次污染。正确、规范的清洗为消毒清除障碍,是医疗用品再处理的必要过程[1]。
3.4提高了手术安全性,使得手术顺利进行,增加了手术医生满意度 规范化的工作流程使得手术器械从接受到清洗、打包都层层把关,责任到个人,杜绝了器械丢失和残缺不全现象,保证了手术顺利进行,进而增加了手术医生满意度。
4 小结
[中图分类号] D923.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1-6639(2013)04-0007-05
一、引言
一般而言,权利人将其权利授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完全是出于自愿的。“凡由于使用频繁和其他有关情况,个人行使著作权或邻接权变得不切实际,或者得不偿失时,集体管理则是必要的。凡有可能,都应尽量采用集体管理制度而不采用非自愿许可制度,但将集体管理扩大适用于没有重大实际困难和经济损失就可以由个人管理的权利,则是不可取的”[1]。显然,著作权行使的最理想方式是由权利人自行个别授权,其次是采用集体管理制度,最后才是非自愿性授权。出于特殊原因的考虑,立法往往规定在某些特殊场合,集体管理活动可以突破自愿性原则,而扩展至更为广泛的领域。其中,最为典型的当属延伸性集体管理与强制性集体管理。《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过程中引入上述两种特殊的集体管理制度,引发各界争议。笔者认为,应当从制度设计层面对其加以细化设计,在兼顾社会公共利益的同时,平衡权利人与集体管理组织之间的利益关系。
二、延伸性集体管理的利益解读及其规制
(一)延伸性集体管理概述
在我国的集体管理实践中,集体管理组织的收费活动由于直接影响使用者的经济收益而遭到其质疑和抵制尚可理解,但有时却遭遇权利人的反对甚至对簿公堂。究其原因,在于集体管理组织不可能获得所有权利人的授权,因此,未加入集体管理组织的权利人往往认为集体管理组织无权就其作品的使用收费。而对于已经交纳费用的使用者而言,依然面临着侵权风险。如在卡拉OK授权业务中,尽管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为“音集协”)会员授权的作品已占到市场使用率的90%以上,但使用者仍然可能面临被非音集协会员侵权的风险。对此,音集协在向卡拉OK经营单位承诺负责解决所有的版权问题的同时,也无奈地表示这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选择[2]。之所以出现如此尴尬的局面,与我国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的缺失不无关联。
所谓延伸性集体管理,也称扩展性集体管理,是指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集体管理组织与使用者签订的作品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不仅及于会员,也延及至非会员[3]。该制度的出现,最初是出于增加集体管理组织所获授权、扩大其代表性的主观需要,毕竟集体管理活动的前提在于权利人的授权。但是,随着权利人不明的孤儿作品、多重著作权作品等日益增多,特别是数字化时代权利人认定的难度日益增大,使得集体管理制度面临难以解决的授权困境。如何化解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矛盾,渐次成为延伸性集体管理得以存在的客观因素。但是必须看到,延伸性集体管理实质上是对非会员作品的非自愿许可使用,因此各国普遍对该制度持非常谨慎的态度。一般而言,一个集体管理组织只有在全国范围内具备充分的代表性[4],而且运作成熟良好,包括有成熟的许可费收集分配机制、完善的数字处理技术、高水平的国际协调能力等,才适合采取延伸集体管理制度[5]。
(二)延伸性集体管理模式的利益解读
延伸性集体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授权机制,对扩大集体管理组织的代表性和提升使用者使用作品的安全性具有积极意义,但却以牺牲权利人的入会自愿原则为代价,特别是违背了非会员权利人处分自己作品的意愿。因此,如何平衡与协调权利人、集体管理组织及使用者在延伸性集体管理框架下的利益关系,即显得尤为重要。
1.非会员权利人的得与失
从未加入集体管理组织的权利人角度来看,实施延伸性集体管理无疑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其权利或者意思自由的限制或剥夺,颠覆了著作权作为私权、其行使取决于权利人自身意愿的传统理念。对此,WIPO明确指出:在权利人对个人行使权利和集体管理权利二者之间加以选择方面,应尊重他们加入权利人协会的自由[6]。从交易成本的视角来看,由于零交易成本毕竟只是一种假设,财富最大化原则要求在初始阶段把权利赋予那些可能是最珍视它的人,以此来实现交易成本的最小化[7]。延伸性集体管理即试图借助集体管理组织这一平成权利的初始分配,不仅扩大非会员权利人作品的传播范围,而且使非会员权利人更有可能实现获得报酬权。事实上,非会员权利人在缺乏延伸性集体管理的环境下,从使用者处获取相应使用费对其来说绝非易事。换一个角度来看,与另外两种非自愿许可即“法定许可”与“强制许可”相比,延伸性集体管理模式对权利人的损害可能更小。
2.集体管理组织与使用者的利益取向更为一致
广泛的代表性是集体管理组织有效运作的基础。集体管理组织依据授权代表权利人行使著作权,其所吸纳的权利人越多,意味着其所获权利人的授权越多,其代表性也越强,可以更加有效地发挥其作用。但也要看到,在完全自愿加入的情况下,任何一个集体管理组织均不可能获得所有权利人的授权。从理论上讲,集体管理组织所获得的授权是无限扩大的,却又是无法穷尽的。但延伸性集体管理的神奇之处即在于,其在事实上帮助集体管理组织实现了这一看似不可能的目标,而这一点对于使用者而言尤为重要。
一般来说,使用者即使获得集体管理组织发放的一揽子许可,但仍有可能存在两个顾虑,一是集体管理组织的许可范围不能涵盖自己所使用的全部作品;二是集体管理组织因为缺乏非会员的授权而不能代为收取非会员的许可费。延伸性集体管理模式的出现,恰恰可以免除使用者因上述两种情形所可能面临的侵权指控。显然,从目的来看,与其将延伸性集体管理看作是对权利人的某种限制,不如看作是对使用者侵权责任的免除更为贴切{1},而这一点又与扩展集体管理组织代表性的目标不谋而合,更加凸显其促进尽可能多的作品传播、满足社会公众对作品需求的公益目标。
(三)可行的方案――兼对《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的评析
《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引入了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修改草案第一稿第60条规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取得权利人授权并能在全国范围代表权利人利益的,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代表全体权利人行使著作权或者相关权,权利人书面声明不得集体管理的除外。”该规定一经公布,即引起了来自权利人、产业界、理论界等各方面的强烈质疑。持反对意见者大多以我国集体管理制度尚处于起步阶段、组织建立时间尚短、代表范围尚不全面、运作机制尚不健全为由,认为我国尚不具备引入延伸性集体管理的条件{1}。
必须看到,在公众对集体管理制度尚感陌生的背景下,各方对更为超前的延伸性集体管理的质疑和不解也是十分正常的事情。当然,其中也不排除由于媒体对该制度的某些误读,加剧了权利人对“被代表”的恐慌感与抵触情绪,以及可能丧失对自己作品控制权的失落感和无助情绪,使得其对该制度所可能达到的目的并未形成准确和理性的认识。而从深层次意义上解读的话,对该制度的质疑实质上仍然反映了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博弈,但无论如何,该制度的确是拓展了集体管理组织所管理的作品数量和权利范围[8]。从数字化时代对该制度的客观需要和立法应保持适当的“前瞻性”出发,《著作权法》修订仍坚持规定该制度,并结合各方意见在之后的草案稿及送审稿中对具体内容不断进行调整{2},试图通过增加必要的限制条件,更多地发挥其积极效果而抑制其消极影响。
1.集体管理组织的代表性
如前所述,集体管理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具备充分的代表性,是实施延伸性集体管理的重要条件。虽然草案稿中对实施延伸性集体管理的集体管理组织均要求“取得权利人授权并能在全国范围内代表权利人利益”,但是,“能在全国范围内代表权利人利益”显然是一个较为笼统的说法。应考虑从所获授权的权利人人数或比例,或者所获授权的作品数量或比例等方面,作出更为细致的特别是可以量化的标准规定,使得该条款的规定更具有可操作性。
2.权利保留
为了缓解延伸性集体管理限制权利人意思自治所可能造成的对立局面,应当赋予权利人以“声明”的方式排除集体管理的权利,以此体现著作权的私权属性及权利人对自己作品的处分权。这一权利保留方式的存在避免了延伸性集体管理与集体管理所遵循的自愿原则相抵触,被认为是一种比较巧妙和有效的管理模式[9]。《著作权法》的三个修改草案稿及送审稿均肯定了这一作法。至于“声明”本身,相关草案目前只是就声明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作出了明确要求,对于声明的效力以及向谁声明等问题尚需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否则将会使该条规定缺乏可操作性从而影响权利人的预期。
3.范围限制
出于对权利人自由行使和控制权利的保护,必须在法律上明确将延伸性集体管理限制在必要的最小范围之内,如文学和音乐著作的广播权、复印重制权、有线再播送等[10],以保证其良性运行和各方利益的平衡。修改草案第一稿因为对该制度的适用范围未作任何限制而饱受批评。之后的两个修改草案稿及送审稿对此有所改进,但表述方式却存在差异。具体而言,第二稿规定该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1)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发表的文字、音乐、美术或者摄影作品;(2)自助点歌经营者通过自助点歌系统向公众传播已经发表的音乐或者视听作品。需要强调的是,该条并未使用兜底条款,从而将该制度的适用范围严格限制在上述两种情形之下。而第三稿及送审稿对此则表述为:“可以就自助点歌系统向公众传播已经发表的音乐或者视听作品以及其他方式使用作品,代表全体权利人行使著作权或者相关权。”显然,第三稿及送审稿以使用兜底条款的表述方式代替了第二稿所采用的完全列举的表述方式,增加了该条款适用中的不确定性,不免让权利人产生在该制度下其作品使用方式可以任意扩大的担忧,加深了原本即已存在的抵触情绪,实在是一种得不偿失的作法。应当说,采用完全列举的表述方式更能体现对作为私权的著作权的尊重,也更利于延伸性集体管理的建立和推广。
4.期限限制
既然延伸性集体管理被认为是对权利人控制其作品权利的剥夺,则其期限不宜过长。因此,明确规定其最长期限,有助于使作品尽早回归由权利人自由控制与支配的状态,在一定程度上消除该制度所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但是,目前的修改草案稿及送审稿中对此均未作规定,应当在后续的草案修改中加以完善。
5.公平分配
延伸性集体管理对于非会员权利人的一个利好之处在于,其可以更有效地实现非会员权利人的获取报酬权,这一点也可以看作是其因限制非会员权利人而必须承担的对价义务。而在我国集体管理的付酬机制并不完善、权利人所获报酬屈指可数的情况下,对公平分配的强调显得尤为重要。虽然第一稿对此未作出规定,但之后的两个修改草案稿及送审稿均弥补了这一缺陷,明确规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在转付相关使用费时,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权利人。”也就是说,并不会因为该制度所涉及的权利人的非会员身份,而在使用费分配方面实施差别对待,这也符合民事主体一律平等的基本原则。
三、强制性集体管理及其立法评析
所谓强制性集体管理,是指法律明确规定权利人的某些权利尤其是报酬请求权,只能通过集体管理组织来行使。换言之,在这些情形之下,著作权人必须接受集体管理,才可以获得报酬。与延伸性集体管理相类似,强制性集体管理亦排斥权利人的意思自治。对此,WIPO明确要求:“对伯尔尼公约和罗马公约规定不得限制为一种单纯的获酬权的专有权,不应强制实行集体管理。即使对于单纯的获酬权,规定强制性集体管理也只有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被认为是合理的。”[11]而各国立法也对强制性集体管理的适用范围作出了明确限定。例如,德国《著作权法》规定,美术作品追续权、公共借阅报酬请求权、转载转播报纸文章、广播评论报酬请求权、录音录像报酬请求权、文字作品复印报酬请求权等,必须通过集体管理组织行使,否则权利人不享有该权利[12]。匈牙利《版权法》第25条第3款规定:“已发表的音乐和文学作品的公开表演权必须接受强制性集体管理。它所涉及的仅是那些所谓的小权利……”此外,该法第27条重申:“……然而,在音乐和文学作品方面,强制性集体管理只限于小权利。”[13]而技术进步所带来的著作权权利类型及作品利用方式的多样化,使得强制性集体管理一定程度上代表了集体管理的发展趋势。欧盟理事会1993年通过的《卫星指令》规定电缆转播权只能由版权集体管理机构行使[14]。意大利、英国等国家据此在各自的著作权法中确立了强制性集体管理,且将其范围亦限定于电缆转播权。1995年,法国在影印复制权集体管理中引入强制性集体管理,规定权利人只能通过集体管理机构主张权利[15]。
《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三稿及送审稿第64条规定了强制性集体管理:“著作权和相关权权利人依据本法第十四条和第四十条享有的获酬权,应当通过相应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其中,该条所对应的第14条的规定本质上是属于报酬请求权的追续权,而该条所对应的第40条的规定则是录音制作者对他人以表演和播放的方式使用其录音制品的获酬权。不难看出,该条规定依然遵循了强制性集体管理主要针对权利人的报酬请求权这一普遍作法。从立法意图来看,一方面,从公共利益角度考虑满足使用者使用作品的需要;另一方面,作为对权利人意思的限制试图为权利人经济利益的实现提供保障。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集体管理是权利人的一种权利,故他有享受的权利而没有接受的义务,法律有明文规定的除外”[16]。延伸性集体管理和强制性集体管理的出现,改变了传统的集体管理授权方式,使得集体管理组织的运行基础不再局限于权利人的授权,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现行集体管理制度单一的私法调整框架,以至于在对集体管理制度的概念界定上也需要作出相应调整。《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经权利人授权……”而修改草案稿及送审稿则表述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根据著作权人和相关权人的授权或者法律规定。”其中,“法律规定”即针对延伸性集体管理和强制性集体管理而言,目的在为其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
[参考文献]
[1][6][11]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著作权和邻接权的集体管理的基本原则[A].国家版权局.著作权的管理和行使文论集[C].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5.p31.
[2]马继超.中国的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J].中国专利与商标,2009(2):p73~75.
[3]Daniel Gervais.Application of an Extend Collective Licensing Regime in Canada:Principles and Issues Related to Implementation[J/OL].http://canadianheritage.gc.ca/progs/ac-ca/progs/pda-cpb/pubs/regime/regime_e.pdf.
[4]刘丽娟.版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立法思考[J].中国版权,2002(1):p23~25.
[5]罗向京.集体管理:信息技术与著作权制度的相谐之点[J].河北法学,2009(9):p99~104.
[7][美]理查德・A・波斯纳.正义/司法的经济学[M].苏力,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p71.
[8]赵宾.个人授权模式的兴起与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变革[J].河南社会科学,2009(3):p80~82.
[9]Mihaly Fiscor.Collective Management of Copyright and Related Rights in the Digital Networked Enviroment[A].Daniel Gervais.Collective Management of Copyright and Related Rights[C]. 2006 Kluwer Law International BV,The Netherlands,p38,p47~50.
[10]Henry Olsson.The Importance of Collective Management of Copyright and Related Rights,WIPO Doc.WIPO/CR/KRT/05/4,January 2005,p4.
[12]韦之.论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管理的权利――关于著作权法修订稿的思考[J].法商研究,1999(3):p74~79.
[13][德]西尔克・凡・莱温斯基.专有权的强制性集体管理――与国际版权法和欧盟版权法相一致的案例研究[J].刘跃伟,译.版权公报,2004(1):p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