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24 16:15:01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行政基本职能,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一)县域经济在宏观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有几个基本数据足可以说明县域经济在宏观经济的地们和作用。一是县域GDP总额占全国GDP的比重超过60%,税收超过50%;二是县域就业人口占全国总就业人口也超过50%,而就业人口占全国总就业90%以上的中小企业又是构成县域经济的绝对支柱。这两组数据一方面从总量上肯定了县域经济对制定和检验货币政策是有决定意义的;另一方面,以充分就业作为政策目标的货币政策,如果忽视了县域经济,其意义将大打折扣。特别是县域经济将是未来城镇化建设的主战场,更是政策制定的重要参照体。因此,完全有必要为收集和反馈县域经济运行情况,设计建立一套相对独立的信息资料体系。那么,与县域经济相对应的县支行在整个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的信息收集与反馈作用就不可替代。
(二)“省直管县”行政体制改革。作为国家宏观调控部门的分支机构,其组织体系和职能定位总是要受到国家行政体制的影响和制约的。“省管县”行政体制改革已被提上议事日程,湖南省已于2010年开始进行改革。因此,在考虑县支行的职能定位时要充分关注这一因素,要留下足够的政策空间。从目前已经运行的财政体制“省直管县”来看,至少在业务量上就有明显的变化和影响。
(三)完整的县域金融体系下区域金融调控和安全。如果以1984年人民银行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开始计算,金融体制改革至今已经进行了20多年了。但县域金融却仍严重滞后于城市金融,其组织体系和基本功能基本沿袭着计划经济时代国有商业银行一统天下的格局。在这一残缺体系背景之下,真正作用于县域经济的融资功能并不完善,资金非农化大行其道,同时,金融风险很大程度上也随着资金的外流被淡化,真正意义上的金融安全问题并不存在,因此,也就没有区域金融调控的概念和意识。换一句话说,在这种背景下人民银行县支行的一些功能被国有商业银行上级机构替代。而完整的、市场化的县域金融体系,应该要有相对独立的金融组织体系,独立的融资功能,在市场规则下独立的资金运动方式,当然,其风险暴露和显现也是独立的(但其自我抗风险的能力也是极其脆弱的,这就需要处于县域的人民银行做大量的工作)。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继续深入,城乡金融体系的差别将会被消弥,因此,必须把县支行职能调整和定位放在完整的、市场化的县域金融体系背景下进行。
二、县支行职能调整和定位的基本思路
(一)县支行在宏观调控中“能做什么”。总行《意见》第三条第1项指出:“加强货币政策、信贷政策的宣传、传导和信息反馈,做好存款准备金、支农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日常管理和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价工作。”这里面应当有三层含义:一是货币政策的宣传和传导。二是存款准备金、支农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的日常管理。三是信息反馈和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但从县支行实际情况来看,除存款准备金、支农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日常管理做得相对比较到位之外,其它两项做得并没到位或还没有涉及,必须加强。
首先,宣传和传导货币政策。从字面上理解,宣传和传导既有统一,又有区别。宣传具有广泛性特点,而传导却更强调特定的对象。宣传的对象主要是社会公众,这项工作实际上就是如何引导社会公众的政策预期。货币政策的传导有三个重要的特定对象:金融机构、政府和企业。对金融机构的传导,从目前县域金融组织构造来看,县支行并不起主要作用,起主要作用的是各金融机构的上级部门。但随着县域金融体系建设的逐步完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金融组织大量的政策传导工作还需要县支行来做;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传导渠道比较单一,而且仅注重于向政府首长的传导,而忽视了对政府部门的直接传导;对企业的传导目前几乎还是个盲区。这些都需要有一系列具体的、可操作的、规范的手段、措施和有效的平台。因此,县支行一方面要借助各地政府政务网络这个平台(可以开设和建立多个平台),开辟货币政策宣传窗口,并把货币政策宣传与金融知识的普及紧密结合起来,正确引导公众的货币政策预期,另一方面,要与政府及其部门、各金融机构和企业建立一种货币政策定期约见制度,传导和了解货币政策的动向和执行情况(概括起来就是“多个平台,一个制度”)。
其次,信息反馈和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这项工作应该是宏观调控中不可或缺,同时也是央行不同层次分支机构间不可相互替代的工作,还是最能体现县支行在宏观调控工作中地位和作用的工作,县支行理应认真做好。其中,信息反馈,客观地说,这几年,县支行还是花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的,但效果并不理想,主要还是受到人员素质的制约,这项工作需要加强和改进。至于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这项工作县支行还没有涉及。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建立一套指标体系和一个调查制度”,建议总行相关部门组织力量,尽快研究制定独立的《货币政策县域执行效果评估指标体系》和关于县域货币政策执行效果评估的相对固定的调查内容和格式,使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工作成为县支行与金融统计、存款准备金和支农再贷款等货币政策日常管理相并行的经常性工作。另外,鉴于县域经济在宏观经济中的独特地位和作用,建议独立设计建立“县域经济金融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为县域金融运行提供一系列剖面资料,完善货币政策县域执行效应的评估工作,促进县域经济能与宏观经济协调、健康地发展。
(二)县支行在县域金融稳定(安全)中“要做什么”。《意见》中第三条第3项指出:“监测辖区金融运行情况,分析评估辖区金融风险,配合地方政府处置金融风险和突发性事件,维护辖区金融稳定。”概括起来,县支行在县域金融稳定(安全)中应要做好这么三项工作,一是监测和评估县域金融稳定(安全)状况,二是推动县域和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是配合政府处置县域金融风险和突发事件。
1、监测和评估县域金融稳定(安全)工作。要把这项工作放在完整的县域金融体系中来观察,其监测和评估既要包括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又要含盖象农村信用社(乡镇银行、未来设立的各类中小金融机构及信用担保机构等)这种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区域性金融机构,还要包括民间借贷行为。其关键也在于要制定一套科学、完整的监测和评估指标体系。县支行根据相对固定的指标体系和格式定期向上级行报送相关报表及向政府、县域内各类金融机构、企业和社会公众《区域金融稳定(安全)报告》(概括起来就是“定期报告制度”)。
2、推动县域和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这项工作在总行《意见》中归类在金融服务,监管职能分离后,县支行就一直承担着这项工作,可以说是收效颇丰。现在的问题就是如何进一步使这项工作系统化、规范划。比如说,征信系统的建立和使用可以说是比较早的,但目前在信息采集和使用上仍然存在着不系统、不规范的问题,尤其是在使用环节上就遇到了很多的麻烦,有的甚至引发法律纠纷。征信工作任重道远。又比如说,在农村中开展“信用村、镇”及“信用户”等信用文化建设,这几年县支行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如何系统化、规范化,并建立长效机制却有待于进一步的归纳和总结。因此,建议就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要组织力量制定一个《农村信用体系管理操作及评估规则》,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广度和深度,并逐步演化为县支行的一项工作职能。在县域信用组织建设方面,县支行要有所作为,要在推动各类信用组织健康发展上多下功夫。
3、配合政府处置县域金融风险和突发事件。长期以来,国有银行分支机构在县域经济中一统天下,金融风险和突发事件仅局限于一些非法设立的金融组织,而且这种处置往往是全国性或较大区域性的,大多可以按部就班。今后,随着县域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各类金融组织将不断增加,金融风险发生的几率将大大提高,县支行在处置金融风险和突发事件中的地位和作用会不断彰显,而且这种处置大多是在独立状态下进行,需要有更强的应变能力。因此,县支行从现在起就要树立一种独立处置风险和突发事件的意识。
(三)县支行在金融服务上“如何做得更好”。《意见》第三条的第2项指出:“推进辖内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支付结算与帐户管理、改善农村支付环境;做好国库业务和国库监督管理工作;加强人民币管理、发行库管理和反假货币工作,监测当地货币流通情况。”这些工作都是县支行的传统职能,关键是如何做得更好。这需要县支行“突出重点,注重安全,干出特色”。
1、突出重点。就是在人力资源安排上要突出重点。随着“会计集中核算系统”的运行,国库业务已经成了县支行的主要业务,特别是“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改革和“国库资金集中支付”的推行,国库业务量将会有更大幅度的增加。因此,必须要在现有人力资源情况下,进行岗位整合。以有库房的县支行为例,为了增加国库业务人员,应该考虑将现有的会计国库股与货币金银股合并为金融综合服务股。
2、注重安全。就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加大防控和监督力度,确保资金安全。在防控方面,要继续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抓好对重点岗位和环节的防控。在监督方面,为了形成这种监督的长效机制,有必要独立设置监督部门(2-3人),人员配置来源三方面,一是适当调整保卫部门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使保卫部门从现有的6-7人调减到5-6人;二是将会计国库股与货币金银股合并后,在合理兼岗的前提下,调减1-2人;三是将现有的人秘股一些职能分离,调减1人。
3、干出特色。就是要在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支付结算与帐户管理以及人民币管理、反假货币工作上,提高服务水平,优化服务质量。一要在改善农村支付环境和人民币流通环境上下大力气,并把这一工作与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做到货币流通总量适度,结构合理;二要在反假货币工作上积极探索,干出特色,杜绝假币在农村市场的流通,维护人民币信誉;三是大力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为“三农”发展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三、县支行职能调整和定位后内部机构框架设想
根据总行“因地制宜,有增有减”和武汉分行“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层级匹配、精简效能”的原则,可在职能调整后的县支行(以有库房支行为例)设置办公室、金融运行监测股、金融综合服务股、外汇管理股和保卫股等五个股室。人员编制为34-36人(含行领导4人,不含业务聘用人员)。对有相当规模外汇业务的支行可设外汇管理股。人员编制为2-3人。具体职能分解如下:
(一)办公室(6人):具体负责金融宣传、各类信息反馈、行政事务、人事及工资管理、党务、工会、后勤服务、档案保密、对外联络、法律事务、纪检监察、督察督办、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等;
(二)金融运行监测股(5人):具体负责政策传导与信息反馈、支农再贷款(再贴现)、利率管理与存款准备金管理、县域货币政策效果评估、县域金融稳定与安全监测与报告、金融统计、县域社会信用体系管理(包括征信系统管理及利用)、金融风险与突发事件处置等;
(三)金融综合服务股(12人):具体负责支付结算与帐户管理、贷款卡管理、国库业务和国库监督管理、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系统、人民币管理、发行库管理、反假货币、反洗钱、电子计算机及各系统的维护与管理等;
1.2从作用的领域来划分。从作用的领域看,可以划分为政治职能、经济职能、文化职能、社会职能等。这些职能集中体现了国家在全部社会生活中所起的整体作用,因此,有人格这些职能称为行政管理的总体职能,也可以称为基本职能。1.3从管理过程和方式来划分。从行政管理的过程和方式看,可以划分为计划职能、组织职能、协调职能、控制职能等。这些行政职能不仅为不同类型的国家所必需,而且为不同领域的行政管理所必需。这是行政管理作为一个周而复始的循环过程,为维护自身良性运转所必须具有的共同的职能。与行政管理的总体职能相对应,有的人将这些行政职能称为分部职能或者运作职能。
1.4从作用性质来划分。从作用的性质看,可以划分为统治性职能、保卫性职能、管理性职能、服务性职能等。随着社会经济、教育、文化、科技等的发展,相应地,有些职能逐渐强化,有些职能逐渐弱化。
1.5从所控制的幅度来划分。从所控制的幅度来看,可以划分为高层次行政职能、中层次行政职能、低层次行政职能。
2基本职能
2.1政治职能。这是行政管理员主要的职能,从世界范围来说,任何一种类型的国家,都无不以政治职能作为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它最鲜明地反映国家的本质以及一定时期政府活动的基本方向、方式和作用。政治职能也称阶级统治职能,它是指通过行政强制力机构(加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事机关、情报机关等等),行使约束性、控制性、防御性、保卫性以及镇压性的功能。以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秩序及内外环境,这是任何国家的行政管理都不可缺少的职能。
2.2经济职能。这是行政管理员重要的一项基本职能。从国家产生开始,就以不同方式并在不同程度上实际存在着这一经济职能。它鲜明地体现着上层建筑决定于并服务于经济基础的特性。国家的经济职能是通过国家的经济管理部门(如经济计划部门,农业、工业、商贸部门,交通部门等)对社会经济的领导、组织和管理来实现的。
2.3文化职能。这也是行政管理最古老、最主要的职能之一,只是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内容和管理方式。文化职能一般是通过文化督理机构(如教育部、文化部门、科技卫生部门、体育部门等)实施领导、指导以及管理实现的。
2.4社会职能。这是行政管理内容员为广泛、丰富的一项基本职能。一般地说,凡致力于改善、保障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事业和措施,均可以包含在此概念之中。按照的观点,凡是国家行政机关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功能,即与阶级统治职能或政治职能相对应的管理职能都称为社会职能。行政管理的社会职能一般是通过建立专门机构(如民政部门、环境保护部门、社会保障部门等)对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保险等事业实施管理来实现的。
引 言
目前,全国共建立了155个民族自治地方,其中包括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民族自治地方的面积占全国国土总面积的64%左右。2005年5月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也是解决民族地区困难和问题的关键。
一、 政府职能与民族自治地方政府职能的界定
政府职能是行政管理理论和实践的核心问题。能否合理地界定一个国家的政府职能,决定着一个国家构建什么样的行政体制,规范什么样的行政行为,采用什么样的行政方式。[1] 政府职能与民族自治地方政府职能体现了一般与特殊、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因此,要对民族自治地方政府职能进行界定,首先要了解和把握政府职能的涵义。
(一)政府职能的含义
政府职能是指政府机关在管理活动中的基本职责和功能作用。政府职能是国家职能的具体执行和体现,政府职能的行使受立法机关的监督;反之,政府职能发挥的程度又制约和影响其他国家职能的实现程度。[2]
(二)民族自治地方政府职能的含义
目前,学术界对民族自治地方政府职能尚未形成统一的界定,笔者结合李春林、郭宝亮教授等所著《中国民族自治地方行政管理》一书以及相关文献将民族自治地方政府职能作如下界定:即民族自治地方政府职能是指民族自治地方政府为了适应民族自治地方的社会发展需求,保障国家宪法和法律在本地区有效执行的同时行使《民族区域自治法》所赋予的自治权,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和地方性社会公共事务活动中形成的基本职责和功能作用。
二、 民族自治地方政府职能的内容
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职能可分为基本职能和特殊职能,基本职能体现着民族自治地方政府职能的普遍性,而特殊职能则体现着其异构性。
(一)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基本职能
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基本职能主要包括政治职能、经济职能、社会管理职能和文化职能。政治职能主要体现在安全保卫和民主建设方面;经济职能主要突出体现在实施新的赶超战略、加快民族自治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社会管理职能主要体现在维护本地区社会治安,完善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公用事业等方面;文化管理职能主要体现在保护民族文化,发展民族文化产业和加强民族文化教育工作等方面。
(二)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特殊职能
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具有行政二重性,其既有一般地方政府的基本特征,也有民族地方政府的独有特征。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行政二重性也就决定了其特殊的地方政府职能,其特殊职能表现在:第一,正确处理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第二,使用和发展民族语言文字,推动民族文化发展;第三,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打击各种非法的宗教活动;第四,支持边防驻军保卫国家安全,打击各种跨国犯罪活动。
三、 民族自治地方政府职能的特征
民族自治地方政府职能的特征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即政治性与社会的并存、法制性与权威性的同在、多样性与动态性的交错以及民族性与方域性的融合。
(一)政治性与社会性并存
在政治职能方面,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对内,承担着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处理好本地区民族关系、宗教问题,保证民族平等、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对外,处理好同周边国家的关系、维护祖国领土和完整。与此同时,民族自治地方政府还承担了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必须服务于社会,施益于社会公众。这种政治性与社会性的高度统一赋予了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更多的责任与功能。
(二)法制性与权威性同在
民族自治地方政府职能的实施必须依据《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进行,这是民族自治地方政府职能的法制性特点。另一方面,它以国家法律、权力为后盾,对民族自治地方的各社会组织和公民以及社会事务进行管理和施加影响,因而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和权威性。
(三)多样性与动态错
民族自治地方政府职能同非自治地方政府职能一样,其范围涉及国家和社会的各个方面。同时,其职能不是静止不变的,社会发生变迁,其职能的范围、内容、主次关系等也必然发生变化,以适应形式发展的需要。
(四)民族性与区域性融合
民族自治地方在语言文字、、民风民俗、生产生活方式等方面存在着明显差异,这些差异决定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在本地区内的政治、经济、文化、宗教以及科教文卫等等事务进行管理时具有明显的民族性特征。[3]另一方面,我国各民族分布的显著特点是以汉族为主体的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在边疆地区分布的各少数民族大都有自己或大或小的聚居区,分布在内地或各少数民族地区的,又与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交错居住。因此区域性是民族自治地方政府职能的又一个特征。
结 语
政治性与社会性并存、法制性与权威性同在、多样性与动态错和以及民族性与区域性的融合是我国民族自治地方政府职能显著的特征。明晰了民族自治地方政府职能的特征,对进一步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深化我国行政体制改革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
[1]王军.中国行政管理概论[M].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2003;
一、引言
我国市场经济起步较晚,从改革开放以来也就30多年的历程,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不断加剧以及我国目前市场经济增长的脚步逐步放缓,“壮士断腕”的经济结构转型使我国经济走人改革的深水区,在这个“经济新常态”的形势下,经济发展难免会遇到诸多问题,因此新时期的市场经济发展所面临的机会与挑战,使得经济领域中的企业与消费者等不同群体对于政府的工商行政部门管理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工商行政管理作为一种科学高效的宏观调控的经济管理手段,对企业的科学高速发展成长有着极其重要的引导作用;工商行政管理作为一个以“为人民服务”代表最先进理念的政府服务部门,对保护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以及营造公平公正诚信的市场竞争环境有着强大的保障作用。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加剧,新时期的工商行政管理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正逐渐彰显。
二、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
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的两大基本职能是协调服务和市场监管。市场监督与管理首先应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被侵害,还需要严格打击违规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通过逐步完善市场制度、科学地制定各项法律法规、对进入市场的竞争体进行审核与监管,形成一套完善成熟的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体系,使得各项事务、各项问题有法可依;其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监管机构,必须应当以身作则,遵守各项法规,按照规章制度办理各项事物,必须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保障诚信的市场环境,避免违规执法、监守自盗等恶劣情况,为人民、为企业、为社会树立优秀的工作方式。所以制定一套完整、系统、规范、科学的工商行政管理制度作为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在新时期的形势下对经济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的另一项基本职能是协调服务,它是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必须具有的特色行政服务。工商管理部门作为行业中间、企业中间、企业与消费者中间等不同群体的协调交流者,更应该注重企业、消费者等不同对象的交流与合作方式,形成以“为人民服务”的先进工作理念的特色服务部门,做好经济新常态下“服务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协调企业、消费者等群体的不同需求,再整合出不同的市场资源,来满足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从而保障市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只有做好这两大基本职能,才能营造一个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环境,才能切实保障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促进市场经济进一步健康持续发展。
三、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工商行政管理和经济发展是息息相关,相互依托的关系。工商行政管理在其发挥两大职能的过程中,既要监督管理市场,又要管理企业与消费者,还要完成调控经济等,从市场经济的各个领域保障与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新时期的经济发展所遇到的机会与挑战又给工商行政管理带来了新内容、新思路,进一步促进完善工商行政管理的制度。因此,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与经济发展是互相促进、相辅相成的关系。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工商行政管理的基础和动力,工商管理的主要目的就是运用监督管理和协调服务两大职能方法,去为经济发展营造有利的条件,更好的为经济发展服务。因此市场的存在和发展是工商管理制度完善的前提条件,经济的发展水平又影响着工商管理的法律法规。工商管理与经济发展相辅相成,互相补充,市场经济发展依靠自身调节远远不够,这就要求政府进行一个科学高效的协调、合作、管理机制,运用强大的宏观调行政控管理手段,完善和保障市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四、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分析
1.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我国经济从改革开放到目前新形势下的经济新常态的历程中,公有制与非公有制企业都为国家的经济做出巨大的贡献。但是不可忽略的是还是有部分企业管理人员目光短浅,为了个人的利益往往铤而走险做出一些不正当的竞争行为,甚至做出违法行为,扰乱有序的经济发展秩序,破坏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严重影响经济健康稳定发展。这种形势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严厉打击这种破坏良好的市场环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必须加大力度制定各种法律法规,完善市场竞争制度,从而营造良好的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环境。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对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科学有效的提升企业管理效率以及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有着巨大的作用。
2.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经济发展到自由的市场经济阶段,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便成为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的重要管理问题。行政管理部门的协调管理与市场监管的水平是消费者保护的最基本根源,两大职能使得工商行政管理可以得以高效的保障消费者各项权益,而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前提条件。市场经济中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时,消费者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法律条例来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工商管理中的多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都可以很好的维护和完善市场经济秩序。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深化了工商行政管理的群众基础,强化了工商行政管理的合法性。工商行政管理水平决定了市场经济秩序的发展,反过来也决定消费者的权益是否会被受到侵害。因此,提高工商管理水平有利于保障消费者权益。
3.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工商行政管理对促进经济的全局性、可持续性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原因是工商管理可以利用宏观调控经济的发展方向,对促进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着巨大的引导作用。工商管理的基本职能之一是协调服务,即为人民服务作为主要理念,通过完善协调合作机制,加强多方面合作。同时,应该注重于企业间的良好关系,通过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来引导企业向诚信经营、合法竞争的环境。在经济新常态下,尝试供给侧改革等科学有效手段来调节经济结构,保证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的平稳健康发展,同时规避市场风险,促进低碳、绿色的第三产业在新时期的快速发展。新时期下的科学的经济改革离不开工商行政管理的有效利用,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必将对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五、结语
新时期的工商行政管理的市场监管与协调服务两大基本职能对促进经济的健康平稳发展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它逐渐扮演着经济新常态下的市场经济中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为经济的稳定发展做出不可估量的贡献。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不断推进中,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合理的干预与介入下,科学的经济改革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而做好市场经济的服务者和监管者。
作者:杜博楚 单位:湖北省襄阳市第五中学
参考文献:
[1]赵春伟,浅谈新时期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优化企业管理,2015年06月.
(一)工商管理的基本职能
工商行政管理在我国的经济社会管理中扮演着了比较特殊的角色,我们要想进一步了解工商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就要对工商管理在我国政府经济社会管理中的主要职能有个清晰的定位。这其中包括两点十分重要的内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仅要忠于职守,要对发生的经济行为勇于负责,在依法履行好我们的市场监管方面的基本职责时充分发挥主角的作用,又要积极加强各个方面的基本合作。其次,我国的工商管理在政府的四大主要职能中,除了要积极行使其从事的市场监管方面的基本职责,还要部分性的参与进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几个方面的基本职能。
(二)工商管理的工作特点
第一,我国的工商行政管理是以一种积极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的方式来为社会的经济发展服务的。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同于其他的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并没有自己的资金、项目等方面的内容,它的主要职责就是负责维护市场的基本秩序,主要是为了更好地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而综合创造出相对应的软环境,尤其是在我们要求建立统一开放并有序竞争的市场大背景下,更是需要充分发挥我国工商管理的主要行政职能。只有我国的综合市场环境变得越来越好,投资的主体才会不断增多,我国的地方经济才能获得更加迅速的发展,总而才能积累其更多的财富。我国的工商行政管理的第一个基本的工作就是通过微观手段将小成集结成大成的,继而充分发挥点点滴滴的自身特征,努力营造出一整个地区良好的市场环境,这些对于我国地方的经济发展都是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的。 第二,工商行政管理的监管服务具有丰富多彩的手段。我国的工商行政管理始终秉承了坚持行政处罚与行政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借助舆论的力量通过行政调解等方式加强市场的监管继而更好地为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服务
第三,工商行政管理涉及的面十分宽,从我国市场的监管角度而言,我国的市场监管即包括有形的市场监管,也包括无形的市场监管,在市场监管的主要内容方面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市场监管负责的内容十分广泛,包括市场的准入、交易、竞争以及退出等各个方面的行为。
第四,工商部门与我国的广大市场主体以及消费者之间都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工商管理部门作为国家的政府部门在一定程度上直接代表着我国政府的整体形象,因而,工商行政管理行为的良好实现,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百姓的幸福生活。第五,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日常性与突击性结合十分密切,只有将日常的监管上升到了一种常态化的角度,我们才能够更好地实现整个社会的长治久安。
二、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
工商行政管理与民营经济发展密不可分。特别是近年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积极致力于推进民营企业登记监管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市场准入、竞争、交易环境,提高市场服务与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准入环境和市场竞争秩序。
(一)树立良好自身的管理意识,使经济快速
发展一个正确的管理意识使工商管理部门时刻都能全心全意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在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上,要不断的解放思想。工商管理部门一定要充分的改变传统观念,使一切从实际出发,搞好研究,根据新形势的要求来完善企业改革的措施。此外,工商管理部门的另一个职责就是全心全意的服务观念。在执法时,不仅要严格执法,同时还要不断的提高自身的执法水准。所以,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当中,居于核心地位的是经济基础。在实践当中,要把管理和服务融为一体,使职能的服务范围放宽,从而更好的加快经济的发展。
(二)严格按照原则行事,充分促进经济发展伴随着企
业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前一些过时的政策已经不能够满足当今时代的要求。所以,我们应该及时的补充,工商管理部门在行使职能的同时一定遵循以下原则。
要从企业的自身特点着手,真正的为企业着想。企业在当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冲击下,肯定是会进行改革的,所以也就会涉及到工商管理方面的职能。因此,工商管理部门一定要进行协调工作,不拖欠,不推迟,能办的要尽快办,不能办的也要作出详细的解释。对于企业,不要说一些空话,要在改革的基础之上,大力扶持,切切实实的为企业的改革解决一些实际的问题。
按照法律法规来行使自身的职能。各工商管理部门,一定要加强对企业宣传法律法规的力度,使企业自觉的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防患于未然,对于一些问题的出现,一定要追究其相关人员的责任,问题过后一定要反思。保护人们的正当权利,并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维护法律的权威性。
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事求是的处理好各类事情。在执法过程中遇到问题,既不能回避,也不能推卸,更不能按照那些老办法,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问题的不同特性,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从而寻求解决矛盾的最好方法。
(一)正确理解辩证关系,是处理好监管与服务关系的基础
工商部门的监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这就决定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监管是本质,服务是方式,方式植根于本质:监管是职能,服务是职能的延伸,职能延伸必须立足于职能。
监管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责,包含监控和管理两个部分。监控对应着公平,其目标是维护健康有序的经济秩序,对有违市场规律的行为进行打击和控制。管理体现效率,是从管人手,理出秩序,形成效率。在制度上实行分类管理,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在政策、产业结构和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方面,加强对各类经济主体的引导。离开了监管的工商行政管理,就失去了职能地位,也就没有社会地位。
(二)立足“职能定位”,是处理好监管与服务关系的途径
监管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这是由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决定的。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我们要坚持在监管中体现服务,防止偏离工商的职责定位。要以群众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尽心尽责营造公平、公正、规范的市场环境,切实履行监管职能。要健全企业信用建设,通过全面掌握企业信用状况,加强企业信用的分类管理。要积极探索,努力创新市场监管制度,推出告知承诺、综合监管、分类管理等改革举措,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强化服务也是在突出监管的前提下的服务。要在监管的大前提下,增强服务意识,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通过建立行政指导体系,规范服务体系,其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和实现监管职能的到位,其实质是监管职能的延伸。
(三)准确把握“统一”,是处理好监管与服务关系的关键
作为工商部门基本职能的两个方面,监管和服务是缺一不可的。统一,是从宏观大局出发,立足政治的高度正确处理好这对关系的关键所在,
1、统一于“依法行政”。服务,就其法律属性来说,更多地属于“行政许可”的范围:而监管,就其法律属性来说,则应属于“行政执法”的范围。不论是“行政许可”还是“行政执法”,都是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是其赖以存在的基石。监管和服务,是依法行政的两个表现形式,统一于依法行政之中。
2、统一于“和谐社会”。服务和监管。是工商部门在“执政为民”的追求中落实自身职能的不同方式,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不同途径,是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的不同渠道。其最终目的是一致的。
二、监管和服务各有其侧重,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监管立足于“又好又快”发展的“好”字上
监管的主要目的通俗地讲就是“惩恶”,也即通过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竞争环境,其首要原则是“效益”,是实现“好”的发展。
1、立足于“好”,就是要维护公平竞争
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也必须遵循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公平竞争作为经济发展的基本原则越来越受到重视。从中国近年来的立法、行政实践来看,公平竞争已成为最基本的游戏规则。
2、立足于“好”,就是要实现诚实守信
监管的直接内容虽然是行为,但更重要的是行为背后的精神。长效管理的目的,就是要从精神上规范经济主体作为“理性人”在追求利益过程中的经营行为,从而实现“诚实守信”的发展氛围。
(二)服务立足于“又好又快”发展的“快”字上
相对监管而言,服务的主要原则是“扬善”,是通过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产品助推经济的发展。服务更侧重于“效率”,是实现“快”的发展。
1、立足于“快”,就是要提高市场准人中的服务效率
政府改革的不断深入,逐步把“行政效率”置于大众的眼光底下进行仔细审视。服务,就是要减少不必要的障碍,不断提升工作效率。
2、立足于“快”,就是要帮助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服务也要力求与时俱进,要把握当前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大力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帮助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加速企业发展。不论是出资方式的丰富。还是商标战略的推广,始终要围绕促进经济快速发展这一宗旨。
三、监管和服务有机结合,推动工商职能落到实处
(一)在监管中体现服务,要充分发挥“行政指导”的作用
行政指导的实质是在监管过程中引入的一种服务性策略,是“服务”理念在监管中的体现。
1、以“行政指导”的“柔性”,弥补监管的“刚性”
行政强制并不是万能的,常常会因为相对人有形或无形的抵制而大大降低功效。采用权力色彩较弱的行政指导等行政手段,通过指导、劝告、建议、鼓励等非强制方法,会促使相对人主动参与实现行政目的或自觉服从于行政机关意志,有利于将行政目的内化为被管理者的自主意识,从而提高工商监管效能,同时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2、以“行政指导”的“前置”,弥补监管的“后发”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违法行为也屡禁不止,仅靠事后的执法监管只能治标不能治本。要消除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从源头抓起,事先采取行政指导措施,才能从根本上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目前工商部门对无照经营的取缔中就大量运用行政指导的告诫、引导、规劝等方式加以整治,有效地减少了行政机关和相对人之间的冲突关系,加强合法经营意识,规范市场主体,促进市场秩序健康发展。
(二)在服务中体现监管,要充分发挥“实质审查”的作用
实质审查的实质是在服务过程中引入的一种监管性手段,是“监管”理念在服务中的延伸。
1、以“实质审查”的“刚性”,弥补服务的“柔性”
强调服务有助于鼓励投资,推动市场竞争,促进经济民主和经济自由,鼓励企业在“被信任”的前提下更好地建立起自律机制,改被动守法为主动守法。但基于我国国情及社会诚信基础的原因,服务的“柔性”优势往往被不诚信者加以利用,而具有“刚性”的实质审查,正是对于不诚信者所采取的相应对策,是对服务的有益补充,在加快服务效率的同时,确保了服务的质量。
2、以“实质审查”的“全面”,弥补服务的“盲点”
我国的企业登记采取的是以形式审查为主、实质审查为辅的审查制度。强调形式审查为主,提高服务效率,
是与国际接轨的必然要求,但形式审查也有其“盲点”。“皮包公司”、“三无企业”、“空壳企业”,一些根本不具备经营条件和资格的非法主体往往就是利用形式审查的“盲点”混入市场,从事各种投机违法和商业欺诈活动,给市场经济秩序带来威胁。在实践中,对于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等重热点行业或提交的材料存在疑点等情况,可以适时启动实质审查制度,通过“全面”的审查,把好市场准入关,弥补服务的“盲点”。
(三)在实践中有机结合,切实履行工商各项职责
在工商行政管理实践中,要正确处理好服务与监管的关系,做到两者有机结合,全面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
1、监管与服务相结合,不断深化企业分类管理
按照市局分类管理的理念,对不同管理类型的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分类管理。对一二类管理企业,既要搞好服务,又要加强管理,做到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对三四类管理企业,既要“严”字当头,又要“治病救人”,做到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对热点、重点行业企业和预警企业,既要跟踪监管,又要适时服务,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驾齐驱。
2、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堵疏并举治理无照经营
无照经营是工商部门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工作,只有通过堵疏结合的方式才能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好。对于具有一定规模、社会影响大、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群众反映强烈的无证无照经营“钉子户”、“顽固户”要注重监管,坚决予以取缔。对于因为场地、前置等原因的一般无照经营,要注重服务,坚持疏导为主的方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加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合理、合法、有效地突破一定的制度瓶颈、前置审批瓶颈,开展好无照疏导工作,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3、监管与服务相结合,打、维并重做好商标管理工作
一方面要加强监管,加大对商标侵权的打击力度,狠抓大案要案,切实维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利益。另一方面要加强服务,指导企业加强商标管理,做好知名商标的培育工作,引导企业树诚信,创名牌,努力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4、监管与服务相结合,推动企业合同信用建设
【关键词】 行政秘书;角色定位
我国自古以来,就有类似现代的“秘书”称谓,只不过在不同的年代,秘书的角色定位不同而有着不同的叫法而已。比如:巫、卜、史、祝、说客、食客、军师、参谋等等,都是现代秘书的代名词。从古代皇帝的左丞右相,到今天领导的左右手,秘书职业已经从古代的文书起草,演变成出谋划策、当好助手的职业白领。秘书职业的角色定位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在新形势下的今天,虽然秘书的工作性质具有居多共性,但在不同的职能部门的秘书将承担着不一样的工作内容、扮演着不同的角色而各存特性。本人作为一名高校院(系)行政秘书,从本职工作出发、结合多年的工作实际与体会,将对高校院(系)行政秘书角色定位这方面谈谈自己的理解。
1 从服务对象上谈行政秘书的角色定位
1.1为领导服务是行政秘书的第一位职能:行政秘书是直接为院领导和主管部门服务的。所从事的都是辅的工作,秘书的基本角色是领导的助手,基本职能和作用是协助领导开展领导活动和政务活动。直接在领导的授意下受理院里发生的行政公务,直接处理在院里发生的与领导和领导活动有关部门的事务活动。具体体现在:文书工作、信息工作、会务工作、调查研究工作、综合协调工作、档案工作、机要保密工作、值班工作、文印工作等等。
1.2为院(系)内职工服务是行政秘书的第二位职能:院(系)行政秘书的第二服务对象是本院内的任课教师及其他的教辅人员。打个不太恰当的比喻:高校里的院(系)对于每个教师而言就像是一个“家”,而秘书就相当于这个家的“管家婆”。因为学校的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等各个职能部门的各类文件只下发到院(系),教师的方方面面的信息都来自院(系)。秘书就要做好“下达上传”的工作。“下达”就是将各个职能部门的文件精神、各类通知内容用最有效、最快捷的方式传达到每位相关人员。比如:科研项目的申报、教学立项的申报、职称的评审等等这些通知都是与教师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如果这些信息没有及时下达到位的话,势必耽误教师们的科研发展及职称晋级。“上传”就是将各位老师应该上交的各类资料收集起来并及时报送到相应的职能部门去。这项工作看似简单,实际上在操作过程中是需要很好的服务意识的。因为这个服务对象不但是活生生的有思想、有感情的人,而且都是高级知识分子,其职称、年龄、阅历、地域等等均有区别。所以秘书在思想上要为他人所想,在行动上要为他人所做。因人而异,这样才能做好这个“管家婆”。
1.3为院(系)内学生服务是行政秘书的第三位职能:在任何一个学校,学生是每个工作人员服务的主体对象。服务学生成了院(系)行政秘书的一个重要的职能。虽然行政秘书不如教学秘书与学生的联系密切,但还是有很多学习以外的服务项目。面对成千上万性格炯异、家庭背景不同、教育环境不同的学生群体,必须要广泛接触他们,对待他们既要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又要和蔼可亲、细致耐心。要学会倾听学生的心声,了解学生的生活、学习各方面的情况,帮助学生排忧解难,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2 从工作内容上谈行政秘书的角色定位
2.1当好参谋助手:秘书的活动是领导思想的补充和延伸,秘书工作是否得力,直接影响到院系领导工作的开展和工作效力。不管在做哪项工作,秘书要摆正自己的位置,秘书只是领导的参谋、助手。工作的性质始终是辅的,参与性的、支持性的,绝对非命令性、指挥性、决策性的。因此,秘书必须了解领导工作的特点,领会领导工作意图,在思想上与领导共振。在行动上与领导步调一致,辅助领导做好院内的各项工作。 转贴于
2.2做好督促检查:在任何一个院系里。面对任何一件事情,在领导与院务会做出了决定,决定颁发实施后。秘书就有检查、督办、催办、落实的义务和权利。使工作能落到实处,能按时完成,善始善终。
2.3做好协调综合:高校院(系)是一个中层机构,上联学校的各个职能部门,下接系(教研室)具体的教学单位,秘书工作不仅内容繁杂,而且涉及的对象也很广,因此,行政秘书必须要有很好的协调和综合能力,才能够疏通全局,上下一致。
3 从行为性质上谈行政秘书的角色定位
从上述的职能看秘书在院(系)所扮演的角色既是领导的参谋,又是领导的助手,更是领导和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可以说他们是院里的服务员。因此,必须从服务性、创造性、时效性和机密性等四个方面来把握行政秘书的行为角色:
3.1服务性:服务性是行政秘书工作的主旋律,是工作的落脚点。高校院系行政秘书部门,历来坚持“三个服务”的宗旨,即服务领导、服务教师、服务学生。用心服务大家才能真正体现这一职业的特殊魅力,才会让人觉得这一工作的伟大、神圣、受人尊敬的。才不致让人觉得秘书可有可无。
3.2创造性:创造是时代的要求,也是工作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在传统的观念中,秘书工作是领导思想的体现与补充,这点当然是不容置疑的,但为此并不能忽略秘书工作的主动性、开拓性、创造性。随着办公自动化的日益普及,秘书工作的智商将成为秘书职业的主要内涵。所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要不断探索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新手段,促进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现代化;在工作中要以新视觉来观察问题、新理念来思考问题、新方法来处理问题,只有这样行动才会有新举措,管理才会有新效果。
3.3时效性:秘书工作象新闻工作一样要追求时效性。所谓秘书工作的时效性指事件发生(获取信息)与处理之间(下传信息)的时间差。时间差越短,则时效性越强。
3.4机密性:秘书工作是领导旨意的具体实施,也直接接触一些机要文件,所以知道的秘密最早,掌握的秘密最多。因此,秘书必须要有保密意识,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掉以轻心,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听的不听,不该记的不记,不该说的不说。严格按照制度和保密守则办事,,以免带来一些不堪设想的后果。
总之,秘书就是专业从事办公室程序工作,协助领导处理政务及日常事务,并为领导决策及其实施服务的人员,秘书是领导的助手和参谋,是办公室的协调和督查人员,是院系师生的服务员,每天做的是小事,但耽误的却是大事。这样说来,秘书是没有角色的角色,亦或是多种角色的集中,强化和培养秘书正确的角色意识,在努力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今天,对秘书队伍的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本文重新考察乡镇财政制度建设问题。文章分为三个部分。第一、第二部分为乡镇财政制度建设的基本框架。第一部分提出乡镇财政应具有的职能;第二部分提出乡镇财政的收入来源,以及如何建立对县、乡两级的转移支付制度;第三部分针对当前乡镇财政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政策建议。
一、乡镇财政职能的正确定位
建立完善的乡镇财政制度,首先应正确、合理地确定乡镇财政的职能,只有这样才能确定乡镇财政的筹资渠道。过去,对乡镇财政的研究更多地是强调如何增加财政收入,而较少考虑支出管理。目前,有人已开始从支出管理的角度来研究乡镇财政问题,具有代表性的是周业安(2000)对县乡财政支出管理体制的研究。
严格地讲,政府职能的确定是财政支出体制的前提和基础。相对来说,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职能容易一些,而要确定各级地方政府之间的职能却较为困难,要十分清楚地确定乡镇政府的职能就更加困难。根据财政分权理论规范的要求,乡镇政府的职能是提供乡镇范围内居民和农民需求的公共品和服务,这些公共品和服务包括:①具有外部性,但收益和成本不外溢出本辖区的地方公共品,如公共安全、民事纠纷处理、乡村道路、区域内防洪、灌溉排水、土地整治等;②外部收益或成本溢出辖区,需要与上一级政府甚至中央政府或其它辖区进行合作来提供的公共品或服务,如基础教育、卫生防疫、跨乡镇的公路建设、区域水土治理、环境保护等;③具有一定规模经济、收益可排他的俱乐部物品,如医疗、文化以及其它一些社区福利项目;④基本的政府行政管理。
虽然政府职能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密切相关,也就是说,乡镇政府提供何种公共品和服务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某种程度上说,在一定条件下,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决定居民对公共品和服务的偏好;然而,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的一些基本职能是需要从公平的角度考虑的。因此,乡镇政府的职能应分为两类:第一类为乡镇政府的基本职能,这部分职能是不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而必须为本地居民提供的基本公共品和服务,其目的在于使全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得到保证以实现社会公平目标。这些基本职能包括:当地公共安全、部分基础教育、基本医疗服务、最低限度的乡镇行政管理等。第二类为乡镇政府的非基本职能,也可称之为扩张性职能。这些职能主要由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偏好所决定。它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指提供更高质量和水平的基本公共品和服务,例如,高水平的教学设施和教师、较好的医疗设施等;另一部分是随经济发展水平提高所要求提供的公共品和服务,如乡村道路建设、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如灌溉排水设施、防洪设施等)、小城镇或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如下水道、路灯等)、水土治理和环境保护,这些公共品的提供可以为当地居民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投资环境。要使乡镇政府能够很好地履行其职能就必须建立一个完善的财政体制,但财政体制安排的最主要目标之一是要保证乡镇政府所有基本职能的履行。
二、建立兼顾效率与公平的乡镇政府筹资体系
为了履行上述职能以及保证乡镇政府的正常运转,必须保证乡镇政府有较为顺畅的收入来源。一般说来,作为一级地方政府,为支撑其履行职能和支出的筹资渠道包括两大类,即自有收入和外来收入。自有收入主要有税收、收费和其它收入,外来收入主要是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和借款。但是,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导致不同地区、不同级次政府具有不同的筹资渠道。对于发达地区而言,地方税收是主要的筹资渠道,而不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则更多地依赖于外来收入,特别是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由于地区之间的差异极大,要具体地提出乡镇政府的筹资渠道是十分困难的,也是不现实的,本文只能提出几项筹资的基本原则。
巴尔和林(1995)认为,在管辖权范围内,如果所提供的公共货物和服务的效益是可以测定的,则使用者费是筹资的最有效率的工具;地方服务,诸如行政管理、交通控制、街道照明和安全,这些是一般公益性产品,受益人难以区分,成本和效益难以衡量,这时筹资的最适合的办法是对当地居民课税;有些服务的效益明显外溢到邻近的管辖权区域,诸如卫生、教育和福利,则服务的成本应通过大量的州或国家政府之间的转让收入来加以解决;对于基础设施服务,特别是公用事业和道路等的资本支出,借款是适当的筹资来源。
本文认为,上述一些基本原则和框架在确定地方政府收入来源方面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结合我国的实际,本文将乡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和支出需要应采取的筹资方式确定为四种:
(一)主体税收
税收收入主要满足一些基本公共品和服务的需要,如部分基础教育和医疗卫生等,以及收益对象难以确定的服务,如一般行政管理、公共安全。确定哪些税收应为乡镇收入的基本原则和前提是,乡镇范围内的主体税收应首先满足于本乡镇政府职能的履行。目前需要做的是应优化地方税税种结构,确立地方税主体税种。自1994年以来,我国地方财政主要依赖的是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增值税、营业税及暂停征收的固定资产调节税等。目前对县、乡财政改革仅仅停留在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上,没有考虑如何设置符合乡镇要求的主体税种。根据麦锡尔(1997)的地方税设置原则以及乡镇政府的基本职能,本文认为应建立以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和房产税为主体税种的乡镇财政收入。农业税也应成为乡镇主体税收收入。但是,现行的农业税必须进行彻底改革。
(二)上级财政转移支付
1.转移支付的原理。财政转移支付主要在乡镇主体税收收入不足以提供基本公共品和服务时,用于弥补乡镇财政的收支缺口。转移支付的首要目的,应是保证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乡镇和不同收入阶层在享受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方面达到均等。目前,在筹措乡镇收入时存在着十分混乱和不明晰的状况,许多应由上级转移支付解决的,却通过乡镇政府征收税费来解决。应当明确,对于大多数乡镇来说,转移支付应主要用于基础教育。西方发达国家地方政府一级的财政收入有将近30%~40%来源于联邦与州政府的转移支付,有的基层组织如美国的学区财政收入近60%来源于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在分税制体制下,转移支付在平衡各级政府财政能力,弥补地方政府财政缺口,提供均等化服务,优化各地区资源配置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费雪(2000)认为,如果上级政府是为了达到实现资源再分配的目的,那幺无条件的一次性补助比较好;如果是为了增加地方某些方面的财政支出,不封顶的配套补助可优先考虑;而一般不选择封顶的配套补助与一次性的分类补助。对于我国大多数经济不太发达的县、乡两级政府而言,要完全担负起农村公共品供给的任务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必须在界定县、乡两级政府职能的基础上,建立中央与省级政府直接面对县、乡政府的转移支付制度。
中图分类号: F275.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1)04-0137-02
一、目前国内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发展现状
(一)工资决定机制逐渐成熟
改革开放30年来,企业的工资决定机制经历了三个重要阶段。在改革开放初期乃至以前,职工工资由国家统一划定;直至生产经营承包制的实施和政府对企业放权,职工工资大多根据企业效益和国家政策底限而规定;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在1993年《劳动法》实施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也初步形成。《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颁布以来,在各级劳动部门推动下和工会组织的努力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已从试点阶段进入到深化发展的新阶段。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产生的专项合同,也由试点阶段的综合性合同深化发展成企业内部利益分割的实质性专项合同,实施过程中容易出现“雷声大雨点小”的局面。
(二)工资集体协商的优越性
在我国企业工会组织受同级党委与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具有很强的政治方向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国家和企业的和谐稳定,有利于劳资合作双赢局面与主导思想的形成,有利于劳动关系矛盾的解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会代表职工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具有必然的合法性,深化介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是工会组织参与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也是劳动力市场化的必然结果。通过计划经济时期的验证,工资共决机制是促进企业生产力发展和经济效益提升的动力根本,以及作为生产要素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权参与企业利益分配的核心。
(三)工资集体协商操作过程中的缺陷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企业行政观念的影响造成协商阻力较大,二是工会基本职能发挥不够造成协商弱化,三是过多的协商议题和烦琐的协商程序使企业行政却步、工会积极性受挫。
在市场经济逐步完善的时期,部分企业还很难转变经营管理的陈旧理念,在制定限制性条款时过于保守,或存在未来的不稳定因素无法实现,或谨慎而将约束对方行为的内部规章制度甚至政策法规的某些规定列入工资专项合同,使启动要约从程序到成文显得繁冗拖沓,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带来很大的阻力。在企业内工会是劳动者一方的代表者,部分工会代表具有“角色不清”、“立场不稳”之嫌,或法律法规以及经济管理知识欠缺,甚至对企业的经营状况缺乏掌握,以致在工资集体协商中无法保证广大职工的利益,造成工会基本职能发挥不够协商弱化。企业是以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组织,职工进入企业劳动收入的最大化,在双方利益实现过程中要共同努力,而过多的协商议题和烦琐的协商程序,造成时间浪费较大,往往使企业行政却步、工会积极性受挫。
二、解决当前工资集体协商执行缺陷的对策
(一)做好宣传探讨,有原则的统一目标
一般认为,企业行政与工会是代表不同利益的组织,企业行政谋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工会维护职工的权益,然而在企业经济效益实现最大化为职工的合法权益的保障奠定基础,受惠目的是相互的。工会组织作为职工的代表,有义务对广大职工做好工资集体协商的宣传工作,引导职工树立良好的价值观,传输共赢理念,促进企业的和谐发展。企业行政应当开阔管理思路,转变认识,克服陈旧观念,通过工会调动广大职工努力工作的积极性,消除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存在的疑虑。对于在工资集体协商中出现的矛盾,工会要有坚定的立场,同时也要站在企业行政的角度去发掘矛盾的根源,并与企业行政探讨,要让企业和职工都认识到“只有共同的努力,才有成果的共享”。
(二)发挥工会基本职能,确保协商质量
工资是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也是职工“体面劳动”的重要因素。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工资分配业务专业性愈来愈强,且与企业生产经营的关系十分紧密,而工会在工资集体协商中又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发挥基本职能确保协商质量成了工会组织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首先,工会干部应提高自身修养,提高运用法律法规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充分重视在协商实践中努力钻研工资、管理等业务,熟悉企业经营管理特点,只有这样才能取得协商中应有的主动权,有效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其次,企业工会发挥基本职能作用,有所为,尤其要注重工会代表职工利益与愿望特点,强化工会组织体系与赋予的责任,而在现阶段的企业中,对这个最基本问题的忽略往往是导致工资集体协商无法顺利进行,以致造成职工的不信任,从而极大地影响了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同时还要加强与企业行政的沟通交流,重点注意协商过程中的技巧,讲究策略,提高协商的水平,保证协商成功。
(三)协商内容具体形式简化,在于可操作性
工资集体协商应在确保必要的内容和实质性程序的基础上,摒弃一些不必要的繁文缛节,从企业的实际出发,既统筹兼顾又重点突出。首先要抓好工资集体协商的启动程序,即主动要约、稳妥要约、成功要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发出要约是前提,否则事半功倍。在实践中,企业行政先于发出要约是不现实的,所以工会组织要敢于拉开工资集体协商的“帷幕”,同时要注意协商时间的合理性以及协商内容的可行性。其次,抓住协商的关键环节,以免造成对立与信息不对称,使工资集体协商不具备可操作性。第一准备工作要充分,通过广泛征求职工诉求,分析企业行政态度,把困难想够、把问题想透、把对策想全;第二信息资源要掌握,要了解当地CPI及增长情况、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增长指导线、劳动力指导价位以及周边地区或行业职工收入情况;第三企业经营基本状况要掌握,要知道企业利润及增长、劳动生产率、工资分配构成等情况,以便制定协商结果的底线;第四主体作用要发挥,协商草案由职工决定,过程要让职工讲话。
(四)建立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监督机制,注重履约率
依法订立的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因此必须建立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监督机制,以保证履约率。从组织保障上,设立监督检查组织,由企业行政、工会、职工各派等额代表组成,负责将协议执行情况进行调研,以供尽快解决。从制度保障上,要努力实现监督检查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例如建立履行情况报告与公开制度、履约责任奖惩制度、信息通报制度、整改建议制度等等。通过有效的监督检查,能促使协议的全面履行,如果不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协议就不可能全面地切实履行,就会打破原先建立的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工资方面争议便会发生。因此加强监督检查,尽早的进行沟通协商,对原协议不完善、执行不得力的地方作出改进,有利于避免争议的产生,从而使协商制度和协议履行在协调劳动关系中发挥稳定作用,也使企业生产经营效率不断提高。
(五)工资集体协商合理,抑制分配极端
随着社会分配问题突显,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必需品价格持续上升,可支配收入逐渐下降,特别是工薪阶层倍感压力。所以,在以工资结构调整为主的工资集体协商问题上,要在承认其合理性的同时,也要抑制其走向有违社会公平的极端。维护占职工群众大多数的弱势群体的利益,追求社会公平,平衡由于价值规律造成的两极分化,成为企业与工会组织共同努力的方向。然而我国目前工资结构调整背景,难以回避的是,即使协商后的工资调整,大都是部分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工资大幅增加,而一些苦脏累险的一线职工的工资增长幅度甚微。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将“城乡居民收入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普遍较快增加”,“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作为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十二五”规划中浓墨重彩的就是“关注民生,从国富转而重视民富”。因为职工工资收入水平直接关系到普通劳动者的幸福指数,关系到职工的生活尊严。合理解决工资问题,保证生活底层劳动者合法权益,体现市场经济公平公正的原则,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重要体现。
中图分类号:F20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5-0-01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政府为了实现对社会经济的宏观调控,应用的一项有效的手段就是工商管理。工商管理主要是来源于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运行,具有重要的作用,是争睹实现对经济发展干预的一项重要方法。为了提高工商管理的职能,强化工商管理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我国政府正在不断的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简述工商管理
(一)工商管理的定义
工商管理是一种管理专业,主要在市场经济中比较常见。一般情况下,工商管理是指工商企业管理,是研究工商企业经济管理基本理论和一般方法的学科。工商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制定的经营战略和企业实施的内部行为管理,具有很强的应用型。在企业中应用工商管理,可以利用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实现对企业的有效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经营决策,促进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二)工商管理的基本职能
我国的社会经济管理过程中,工商管理具有重要的地位,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全面的认识和了解工商管理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需要对我国经济社会管理中工商管理的主要职能作出清晰的定位。做到这一点,可以从两个方面实现。一方面,我国政府在实施工商管理的过程中,应该依法履行市场监管的基本职责,积极的实现和不同部门之间的合作;另一方面,工商管理部门在实现市场监管基本职责的同时,还需要履行一定的经济调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职能。我国的工商管理部门,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中,主要负责市场竞争等方面的监管职能,是一门具有较强综合性的工作,所以拥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工商管理的特点
工商管理在社会经济的管理过程中,具有一定的特点。例如,工商管理主要的运行方式是监督管理,不需要实际的进行经济运行和操作;管理方法丰富多样,涉及的范围相对比较广泛;工商管理是企业和消费者进行有效沟通的桥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可以保证社会环境的和谐和稳定,促进了我国社会的建设和发展。工商管理工作是一项日常管理工作,相对比较具体,需要管理人员及时的实现对企业日常经济运作的有效监督;细化和落实工商管理的具体工作,才能维护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市场秩序。
二、工商管理对社会经济的促进作用
(一)工商管理部门的促进措施
经过一定的经济实践研究可以发现,在企业的经济运作中实施工商管理,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为了进一步强化工商管理这种职能,提高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政府需要在现有的工商管理基础上,对工商管理的职能进行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有机的结合我国的其它行政部门,例如行政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和立法部门等,通过彼此之间的合作,提高工商管理的工作效率,不断的完善工商管理机制,为我国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和氛围。工商管理部门对社会经济的促进,还需要提高经济促进意识,积极、主动的参与经济管理,对市场经济中的变化动态和发展趋势进行及时、准确掌握,应用一定的宏观调控措施实现对经济环境的调整,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我国政法在实施工商管理的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标准操作。因为我国的经济立法,不仅提高了工商管理部门工作管理过程中的权威性,在一定的程度上,还制约了工商管理部门工作的发展。所以,我国的工商管理部门在实施工作的过程中,一切的管理活动都应该符合基本的经济管理法规,实现对我国经济相关法律法规的切实维护。工商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应该严格执法,站在广大群众的立场上,对企业的一些违规操作现象进行及时的处理,维护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程序。
(二)工商管理的改革
我国社会经济中的企业,很多是跨越地区、部门和不同行业基本界限的,主要是企业和企业之间自由联系或者自愿结合组成的企业集团。这种组成方式,很容易分化和脱离企业中的利益,形成超脱在外的基本模式,致使原本隔绝的部门相互联系和结合。这种交叉和融合会对我国社会经济的管理造成影响,动摇社会经济的分隔基础。流通体制领域的改革过程中,实施政企分开的方式,是改革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环节。我国的企业采取釜底抽薪的基本方式,避开行政枷锁,不断的结合互相联系的不同经济企业,自成体系,形成了一种新的经营和指挥中心。而且,我国的很多企业都不属于任何的行政部门。所以,政府部门在实施管理的过程中,也只能在一定的程度上对企业集团的活动进行指导和帮助,不能直接进行经济干预。这种工商管理模式,在很大的程度上减少了企业集团对政府的依赖,在一定的程度上增强了企业自身的主动性,也提升了企业集团的工作效率。这些都会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企业集团的进步和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具有促进的作用。
三、总结
工商管理是我国社会经济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社会经济的管理过程中,全面认识到工商管理的重要性,采取有效的措施,发挥工商管理的基本职能,才能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