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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对银行发展的建议,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中图分类号]F832.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1)10-0143-01
引言
为了解决我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自2006年12月以来,中国银监会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积极支持和引导境内外银行资本、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到农村地区投资、收购、新设包括村镇银行在内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主力军,村镇银行在服务西部地区“三农”的过程中理应发挥重要作用,本文提出了如下的调研结果及建议。
一、西部地区村镇银行发展状况、问题及原因
(一)股权结构制约
2007年银监会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要求,村镇银行的发起金融机构必须是法人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达到8%以上。由于农业贷款单位贷款成本高、回报率低、风险相对较高等原因,大型商业银行对西部地区参股成立村镇银行普遍缺乏动力;本土的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近年来加大扩张力度,资本充足率等各项指标极少能达到《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也缺乏参股一家与自己竞争的村镇银行意愿。
(二)服务经营定位不明确
目前已经开业的村镇银行,相当一部分都设在经济比较发达、金融服务并不贫乏的县域和大城市郊区;相反,在最需要村镇银行的乡镇和农村,尤其是经济相对比较落后地区的乡镇和农村设立村镇银行很少。市场定位上,绝大多数村镇银行都以所在县域的企业客户为主,很少主动下乡,那些真正急需贷款的农户实际上很难获得贷款。客户的选择上存在“放大放小、嫌贫爱富”的现象,逐利动机是导致“村镇银行不村镇”的最主要原因。
(三)公信力与吸储能力弱
村镇银行属于新生事物,品牌和声誉相对较弱,服务网点少业务办理不方便,再加上民众对村镇银行及相关政策缺乏了解,增长存款几乎为零,多数人仍然愿意将钱存在国有银行和农信社。
(四)支付结算网络不畅
目前人民银行还未允许村镇银行以直接参与者身份加入支付系统,只能采取方式,多通过手工票据传递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客户的资金汇划速度。多数村镇银行没有加入央行大小额支付系统和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也没有加入银联,不能发行银行卡,无法印制票据,不能实现银行间的直接汇兑,致使其不具备现代银行结算功能。
(五)经营缺乏政策支持
村镇银行得到的政策扶持不及农信社。中西部信用社暂免征收所得税,其他地区减半征收,营业税3%;而多数村镇银行执行所得税25%,营业税5%的税率标准。与其他银行机构的存贷款业务结构相比,村镇银行往往笔数多、额度小、服务半径大,服务成本偏高,进一步陷入高成本的经营状况。
二、促进村镇银行发展建议
(一)采取激励有效、风险可控、协调配套的扶持措施
一是财税政策支持,村镇银行可比照农信社享受免征所得税和减免营业税的优惠政策;二是建立涉农贷款补贴制度,鼓励加大对“三农”的投入,满足农村多层次金融需求。
(二)探索在西部地区开展利率市场化改革
允许村镇银行根据不同客户对象灵活浮动利率,保证为“三农”领域提供信贷服务的整体可持续;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政策,对村镇银行在场域内吸收的存款,比照农信社缴纳存款准备金;同时对村镇银行给予支农再贷款支持,增强其支农资金实力。
(三)放宽村镇银行发起人必须为银行的限制条件
允许资本雄厚、财务状况良好的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中外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真正吸引各类资本。
(四)完善支付平台系统
核准村镇银行的行名、行号,批准村镇银行印刷支票,允许村镇银行参加同城票据清算和大、小额支付系统,允许村镇银行开立对公结算账户,同意村镇银行其发起银行的借记卡,畅通支付网络,提高汇划速度。
综上所述,由于村镇银行处于初创阶段,不可避免地面临一些经营运行和发展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发展的环境问题,涉及政府及有关政策。地方政府和金融政策制定部门应加强对村镇银行的资金支持并综合运用财税杠杆和货币政策工具,发挥存款准备金率、支农再贷款、利率等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引导村镇银行延伸和发展针对农户的金融服务,同时推动和支持担保机构介入,加强对涉农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的担保,因地制宜创新担保方式,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分散村镇银行的信贷风险。
一、新巴塞尔协议与旧巴塞尔协议的由来
当今社会,本国银行跨境经营业务早已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迅速发展,外国银行机构在境内也大量涌现,其所带来得监管困难已非任何一国能够独自解决,某一银行的倒闭很可能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由此,十国集团国家于1975年2月在巴塞尔成立了“银行规则与监管实践委员会”,后更名为“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巴塞尔体制就是在巴塞尔委员会这二十多年来颁布的一系列有关银行监管的原则、规则、标准和建议的巴塞尔文件中确立形成的,它主要由1983年的《巴塞尔协定》、1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1997年《巴塞尔核心原则》及其系列文件组成。其中,监管的核心内容是对国际银行的资本充足的有效监管。最著名的当属1988年颁布的《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又称“巴塞尔报告”或“巴塞尔资本协议”)。随后,巴塞尔委员会又对“巴塞尔报告”作了诸多补充规定和修正。2001年6月25曰,巴塞尔委员会发表了经过两度修正的《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第三个征求意见稿,决定将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推迟到2002年初,并于2004年底对《新巴塞尔资本协议》进行了定稿。从1975年9月第一个巴塞尔协议到1999年6月《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人称“新巴塞尔协议”)第一个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再到2006年底新协议的正式实施,时间跨度长达30年。笔者在本文中以《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第一稿)为分水岭,此前的所谓旧巴塞尔协议实际上包括1988年的《巴塞尔报告》及其后的补充规定和核心原则,而新巴塞尔协议则统指2001年6月截止的三个征求意见稿。
2006年底,中国金融业全面开放,标志着我国商业银行将完全按照国际惯例运作,在服从国际“游戏规则”的前提下应对国际化竞争。中国银监会在2007年下发的指导意见中就指出:对于大型商业银行来说,实施新资本协议不仅有助于提高国际竞争力,符合长远发展目标,而且在技术上具备现实可行性,在经济上也符合成本效益的原则。
二、旧巴塞尔协议的核心内容――《巴塞尔报告》
虽然在旧巴塞尔协议中,1997年颁布的《有效监管银行的核心原则》是巴塞尔委员会多年工作成果的汇集,它分别在7个方面系统阐述了有效银行监管必备的25项基本原则,但从根本上看,《核心原则》正是在《巴塞尔报告》的基础上凝结、发展而来的。《巴塞尔报告》在协议中的地位由此可见。《巴塞尔报告》首次对资本进行分类,并提出了“资本充足率”的概念,因此也有人将其称之为资本充足率报告。
《巴塞尔报告》同时也反映出报告制定者监管思想的根本转变,它的特点主要体现在:首先是监管视角从银行体外转向银行体内。其次,监管重心从母国与东道国监管责权的分配转移。从资本标准及资产风险两个方面对银行提出明确要求。再次,报告开始注重资本金监管机制的建设。最后,报告规定了过渡期及各国当局自由度的安排。 《巴塞尔报告》的推出意味着银行资产负债管理时代向风险管理时代过渡。此后围绕银行监管产生的核心原则或补充规定等,都是在报告总体框架下对报告的补充和完善。
三、“三大支柱”确立新巴塞尔协议的精髓
1997年7月全面爆发的东南亚金融风暴引发了巴塞尔委员会对金融风险的全面而深入的思考。由此,诞生了1999年6月《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又称“新巴塞尔协议”)。被誉为新巴塞尔协议的三大支柱的分别是:最低资本要求、监督检查原则、市场纪律规则。
支柱一:最低资本要求
从新协议的名称《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可以看出,巴塞尔委员会继承了旧巴塞尔协议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监管思路,资本占风险总资产的比重仍然保持在8%,仍将资本金要求视为最重要的支柱。然而,新协议的资本要求已经发生了极为重大的变化,将银行所面临的主要风险从原先的信用风险拓展到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这一变化表明,巴塞尔委员会已充分认识到随着各国际银行金融衍生工具的急剧增长,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已成为了仅次于信用风险,威胁银行发展甚至走向破产末路的“杀手”。新协议在银行最低资本要求的公式中,分母由原来单纯反映信用风险的加权资本加上了反映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内容,即信用风险的加权资产与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所需资本的各12.5倍之和作为分母。
新协议规定的“最低资本要求”克服了旧协议存在的一些弊病。首先,OECD成员国的标准地位退居次要位置,将主要按外部信用评级的高低进行风险权重的计量,即使要对资产进行风险评定,也要求银行依靠自身的风险评估或是根据一些国际性评级机构的评定结果而定。其次是增加了风险级次,在原有四个风险权重的基础上,增加了风险权重。最后,新协议所考虑的最低资本要求不仅取决于某一种资产单一风险的特性,还考虑各种资产风险的相互关系。银行风险若集中于单一借款者或与某一借款者高度相关的借款者,则其风险变动极易扩大化。因此,新协议建议各银行在采取内部评级方法时要考虑到这一情况。可见,新协议在细化银行资产风险的基础上,更考虑了各风险的相互作用给银行资产稳定性带来的影响,这是旧协议中单一的信用风险所无法比及的。
支柱二:监督检查原则
从新巴塞尔协议可以看出,巴塞尔委员会强化了各国金融监管当局的职责,提出了较为详尽的配套措施。监管当局的具体监管职责包括:
(1)监管当局监督检查的四大原则。原则一:银行应具备与其风险状况相适应的评估总量资本的一整套程序,以及维持资本水平的战略。原则二:监管当局应检查和评价银行内部资本充足率的评估情况及其战略,以及银行监测和确保满足监管资本比率的能力。若对最终结果不满足,监管当局应采取适当的监管措施。原则三:监管当局应希望银行的资本高于最低监管资本比率,并应有能力要求银行持有高于最低标准的资本。原则四:监管当局应争取及早干预从而避免银行的资本低于抵御风险所需的最低水平,如果资本得不到保护或恢复,则需迅速采取补救措施。
(2)监管当局检查各项最低标准的遵守情况。银行要披露计算信用及操作风险最低资本的内部方法的特点。作为监管当局检查内容之一,监管当局必须确保上述条件自始至终得以满足。委员会认为,对最低标准和资格条件的检查是第二支柱
下监管检查的有机组成部分。
(3)监管当局监督检查的其它内容包括监督检查的透明度以及对换银行帐薄利率风险的处理。
从银行角度看,新协议明显要求各银行加快制度化进程。新协议特别要求,商业银行除了按照新巴塞尔协议的规定行事之外,还必须向监管当局提交完备的资产分类制度安排、内部风险评估制度安排等,从而使得与新形势相适应的新方法得到有力的制度保证。对监管方法,新协议仍然强调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二者并用的主张。
支柱三:市场纪律规则
在旧协议中,巴塞尔委员会更多采纳的是银行信息不宜公开的观点。这些观点大多认为:银行业务具有与其他行业明显不同的特殊性,无论是吸收存款还是发放贷款,都涉及到客户的商业秘密。因为银行作为一个高负债经营的特殊行业,信息公开就会影响到银行乃至整个银行业的安全与稳定。公众也普遍对银行怀有“不会破产”的概念,将银行与国家机关相类似,对银行资本营运状况漠不关心,从而加大了道德风险的发生。但新协议采取的“市场纪律规则”显然摒弃了这些观点,试图以推进信息披露来确保市场对银行的约束效果,从而将市场对银行的有效监督纳入了巴塞尔体系中。巴塞尔委员会第一次提出“全面信息披露”的理念,认为不仅要披露风险和资本充足状况的信息,而且要披露风险评估和管理过程、资本结构以及风险与资本匹配状况的信息。此外,委员会还对所披露信息的定性和定量要求也作了规定。核心信息和附加信息也要有区别的进行披露。同时,新协议对信息披露本身也要求监管机构加强监管,并要求对银行的信息披露体系进行评估。
由此可看出,新协议更倾向于将银行作为公众公司来看待,强调以市场的力量来约束银行,认为市场是一股强大的推动银行合理、有效配置资源并全面控制经营风险的外在力量,具有内部改善经营、外部加强监管所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作为公众公司的银行只有像其它公众公司一样建立了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理顺了委托关系、确立了内部制衡和约束机制,才能真正建立风险资产与资本的良性匹配关系,从而在接受市场约束的同时赢得市场。资本充足状况和风险控制能力及控制记录良好的银行能以更优惠的价格和条件从市场上获取资源,而风险程度偏高的银行则往往要支付更高的风险溢价、提供额外的担保或采取其他保全措施。同时,信息披露所构成的社会公共舆论监督也是有效监管体系中重要的一环,有助于减少监管中的道德风险。
四、新巴塞尔协议的监管特点
新协议考虑到了银行业近年来的发展变革,特别是考虑到银行混业经营、资产证券化等新业务、新产品发展所产生的作用影响,具有一定的涵盖性。新协议体现了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一)加强了对混业经营银行的监管,突破了对传统银行监管的“颈瓶”。新协议充分认识到众多银行混业经营的现实状况,在产品方面,涵盖了证券化资产和银行持有证券的资本要求。
(二)提高了银行的风险敏感度。新巴塞尔协议在旧协议的基础上,增加了对“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监管和风险权重的级次。通过对这两者的评估,可在一定程度上增强银行的抗风险能力,提高风险预警的敏锐性。
(三)制定了更灵活和动态化的监管规则。巴塞尔委员会在新协议修改稿中更主张有条件的大银行提升自己的风险评估水平,打造更精细的风险评估体系,并创造性地提出了一整套精致的基于内部信用评级的资本金计算方法。新协议允许银行实行的内部评级方法,使新的监管规则程显出一定的灵活性。而在市场风险评估方面,新协议引入了市场定价的概念(marked―to―market),使确立资本标准具有动态化的意义。
(四)重视定性和定量的结合,定量方面的要求更加精细化。新协议以三大支柱构建新的政策架构,并强调三大支柱的协调发展的必要性,本身是定量(资本计算)和定性(对监管过程、银行管理体制的要求和利用市场约束规则)方面的结合。新规则对信息披露也同时强调定量和定性的要求。
(五)银行运营状况更透明化。新协议将“市场约束规则”作为银行业务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质是将银行更真实地展露在市场中,受市场约束、监督、激励。信息披露的要求有利于打开银行内部的“黑匣子”,使银行资本运作趋向公开、透明。
强化手机银行业务管理
一是进一步明确参与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银行机构应制订有效的业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移动通信运营商应为手机银行业务提供可靠、稳定、及时的移动通信网络服务。
二是进一步明确具体业务的交易规则。要规范手机银行业务开办环节操作,规定银行机构与客户签订协议的具体内容,要求客户在开办手机银行业务时,必须将账号与手机号码进行绑定。要明确规定手机银行支付指令的发起规则和效力范围,统一制定银行机构与特约商户之间的资金结算规则,银行结算账户的资金划转要遵循银行结算账户和银行卡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是建立跨部门的协作监管机制。人民银行、银监、工信、公安等管理部门要密切沟通联系,加强手机银行业务的监管合作。对不同规模和管理水平的银行机构、不同类型的业务实施差别化监管。要规范银行机构与移动通信运营商的合作创新行为,明确其在技术开发、终端受理、统一标准等方面合作要求。
强化手机银行的安全保障
一是严格银行机构内部控制。银行机构应按照“内控优先”的要求,将内部控制渗透到手机银行业务全过程,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要针对手机银行业务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要对手机银行业务的安全性风险、业务中断风险、欺诈风险等进行持续的监测和评估,定期对本机构业务开展、系统运营、风险管理等情况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
二是增强手机银行业务技术安全性。银行机构要采取数字签名、指纹识别、动态口令等方式,对访问系统、发出交易指令的客户进行身份识别,确保业务指令是账户所有人真实意图的体现。要在手机用户端安装相应的安全控制软件,实现储存在手机上的重要账户信息和交易信息的自动加密功能,减少因手机丢失而产生的信息泄露风险。移动通信运营商应通过技术手段不断提升网络的防攻击性,确保数据传输的安全完整。要加强手机银行业务注销环节的风险管理,确保账号注销与业务功能关闭同步进行。
三是加强手机银行应急管理。要建立完善的应急管理机制,制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统一指挥、协调有序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人民银行、政府部门、银监等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组织突发事件会商和情况通报,指导银行机构应急管理工作。银行机构应建立数据灾难恢复备份中心,进行数据异地备份,确保业务的连续性。银行机构还应定期组织对应急预案的演练和评价,强化应急处置知识和技能培训,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危机意识和处置能力。
统一手机银行技术标准
一是实行受理终端标准化,方便业务通用。统一手机银行的技术标准,关键在于统一手机银行支付功能受理终端的射频标准。人民银行应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制订和手机支付受理终端的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避免重复建设,提高社会资源利用效率。支付清算组织、移动通信运营商和银行机构等各相关参与方应加强合作,共建共享受理环境,实现互联互通,为客户提供便利的支付服务。
二是实行支付终端标准化,方便业务普及。针对我国手机型号、通信制式、操作系统全球最复杂的基本国情,人民银行应联合工信等部门制订手机的电子支付标准,增强手机支付所涉及的芯片、天线、SIM卡等硬件的适配性,统一信息存储、传输和安全等技术标准,引导手机厂商将具备支付功能作为今后手机的标准配置,通过手机的自然更换,实现手机银行支付业务的普及应用。
加大业务推广力度
一是强化手机技术创新。目前,智能手机已经普及,苹果和安卓系统成为主流。在这一技术条件下,以软件下载的方式,把银行的业务植入手机,成为用户手机中的一种应用模块,是各大手机银行争相抢夺的市场。但是,用户或许需要下载多个不同银行机构的手机银行客户端,才能满足实际消费时的需要。因此,银行机构、手机设备厂商要加强研发,创新出能够集大成的包含所有需要的手机银行客户端,方便用户使用。
村镇银行是中国银行体系中的新生儿,它的诞生为原本单一的、缺乏活力的农村金融服务注入了新的活力,是解决我国现有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金融服务缺位等“金融抑制”问题的创新之举。目前,全国各地正在兴起建设村镇银行的。本文主要阐述了村镇银行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提出了发展村镇银行的意见和建议。
1 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现状
2006年12月,银监会出台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首批选择四川、吉林等六省区进行试点,2007年10月又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扩大到全国31个省份。从2007年3月初首批3家村镇银行开业,到2009年3月初,全国已有97家村镇银行,短短两年时间实现了数十倍的增长速度,而这一数字还将迅速壮大。两会期间,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表示,银监会对村镇银行的发展目标是2000家,凡是有条件的县都可以有一家。
2 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趋势
2、1 注册资本规模逐步增加
根据银监会《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但在目前已成立的97家村镇银行中,注册资本有逐渐增大的趋势。全国第一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成立时注册资本仅为200万元。而去年年末成立的广东中山小榄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为2.5亿元,规模居全国村镇银行之首。注册资本的逐步增加,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村镇银行开业之初吸储比较困难,缺乏营运资金;另一方面高额的注册资本可以在短时间内使各项指标满足监管标准,有利于村镇银行拓展业务。
2、2 金融机构发起人范围逐步扩大
村镇银行成立之初,多以当地的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同时,外资银行在这轮农村金融机构布点中表现活跃,2007年12月,汇丰银行发起设立了第一家村镇银行,随后它马不停蹄地在重庆大足、福建永安、北京密云和广东恩平设立了5家村镇银行。渣打、花旗等外资银行业巨头也在摩拳擦掌,将目光投向了中国农村的村镇银行,并且在积极布局,设立网点。相比之下,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这场金融布局中的态度反而不是非常积极,2008年8月,由中国农业银行发起设立的湖北汉川农银村镇银行和克什克腾农银村镇银行在湖北、内蒙古同时成立,开创了国有商业银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先河。建设银行紧随其次,同年12月在湖南省发起设立了桃江建信村镇银行。截至目前,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均未发起设立村镇银行。
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说明了我国银行业整体实力上升,特别是城商行和农村金融机构经过几年的改革重组,资本总量、内控制度等已具备了跨区经营的实力,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正是一个很好的平台,有助于城商行和农村金融机构抢占农村金融市场,实现资产规模的迅速扩张,从而实现跨区域经营。
3 促进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的建议
目前,我国的村镇银行已经开办了97家,实现有效贷款40多亿元。但是在村镇银行设立以来,吸储困难、业务品种单一、社会影响低等问题也随之产生,困扰着正在发展的村镇银行。现对村镇银行的发展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3、1 合理限制村镇银行的发展规模
虽然较大的注册资本可以增强防范风险能力。但目前我国已开办的村镇银行多数坐落于贫困的乡镇,业务量有限,容易造成村镇银行单户贷款额度过大,不良贷款压力很大。因此,建议监管部门合理限制村镇银行的资本规模,初次设立时最好不要超过1亿元,以后随着资产规模的可以适当增加,从而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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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新模式建立的前提是须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形成一个由银行负责贷款资金供应,区县担保公司负责贷款担保,当地政府提业发展补贴基金或者给予适当资金扶持,保险公司负责农户生产经营风险赔偿,“农村大户经济”农民负责规模生产经营,政府部门负责协调服务,农业技术部门负责技术指导,当地农产品销售商家负责提供农副产品销售市场,集产供销等多个环节为一体、配套成龙的产业链条和现代化市场农业规模经营的新型经济发展组织。
“银保农合作新模式”的主要特点
一是对象及范围不同。一般意义上的银保合作是银行帮助保险公司保险业务,保险公司按照合作协议支付银行保险费用。而新模式不是简单的银行与保险部门之间的合作,而是涉及到银行、保险、农户、政府、农业技术部门和当地农产品销售商等多个方面的合作,涉及面广、范围大、对象多。二是地域不同。目前银保合作一般都在城市,而新模式的合作地域主要是在乡镇农村,同时涉及城市、城郊、城郊结合部。三是内容不同。目前的银保合作大部分是业务,而新模式的合作内容主要是涉及“农村大户经济”的生产经营风险损失补偿赔偿和贷款担保问题,以确保银行贷款资金安全,农户生产经营有可靠保障,风险可控。四是形式不同。新模式的合作形式主要表现为一方与多方合作、多方与多方合作,交叉合作,既相互联系,又相互支持,也相互制约,机制较为健全。
“银保农合作新模式”的做法
一、导论
可持续发展村镇银行的建立健全和长远发展不仅与我国广大农民群众的经济、生活利益息息相关,也肩负着推动我国宏观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和进步的重要任务。第一,为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添加新鲜元素,标志着我国农村金融改革进入新阶段。第二,有利于农村金融市场良性竞争,将农村金融体系往多元化市场化方向发展。第三,有利于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第四,有利于实现社会和谐,维护农村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江苏省村镇银行发展状况分析
(一)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相关理论基础
1.村镇银行概述
村镇银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现有银行相关法律规范批示,由国内外具体到地方内外金融机构为当地居民或单位企业设立的,为迎合当地居民金融需求和财务现状创办的银行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属于银行分支的范畴,是一级法人金融机构,但是与普通商业银行又存在显著差异。
2.可持续发展相关概念
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含义是指注重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和生态多方面相互协调发展,创造整个社会共同和谐发展的状态。
本文所研究的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是指在满足自身发展和进步的需求的基础上,注重规划城镇银行长远发展的可实行计划。因此,一方面村镇银行的建立健全和长远发展与我国广大农民群众的经济、生活利益息息相关;另一方面也与我国整体宏观行政决策、经济生活、社会和谐密切相关。
3.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相关理论
金融深化理论是指紧密联系当下经济形势,制定出改革银行机构的相关对策建议,涵盖适当提高储蓄率,适度放权银行制度管制,统一国内金融机构运行法律法规,抵制恶性通货膨胀,深入推进农村金融改革。金融共生模式认为银行机构与客户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这种联系体现了两者相互作用和结合的方式和强度。金融共生体系的因素包含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态等多领域,是共生单元之间信息的流通渠道,也是其能量传递介质。
(二)江苏省村镇银行的发展现状
1.设立情况
从设立时间来看,江苏省村镇银行设立准备比较充分,遵循“先试点再开设”的传统建立观念。在试点营业一年多后,观察发展情况实效后,在积累运营经验和理念的基础上,2010年后江苏省村镇银行建立逐渐扩大。从设立地点来看,江苏省村镇银行设立比较集中。从设立主体来看,江苏省村镇银行设立者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其中包括一般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从产权结构来看,江苏省村镇银行的经营模式呈现多元化。
2.盈利情况
江苏省村镇银行盈利情况总体比较乐观。截至2012年末,江苏省村镇银行资产总额达约400000万元,比年初增加约80000万元,相比2011年同期增长29.54%。其中江苏张家港华信村镇银行的表现十分不错,仅营业不到一年就实现突破负资产实现盈利。这种良好前景表明小规模的农村金融机构只要严格规范经营,也能取得可观的盈利。另外。江苏省村镇银行盈利情况还包括风险控制好于预期,资产质量较高。
3.人员配备
村镇银行一般是村镇银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现有银行相关法律规范批示,由国内外具体到地方内外金融机构为当地城镇居民或单位企业设立的,为迎合当地居民金融需求和财务现状创办的银行金融机构。其设立性质决定了其职工选拔渠道复杂,人员冗杂难于层层筛选,易导致真正优秀的金融人才反而无法成功竞聘。
(三)江苏省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股权结构不合理
江苏省村镇银行存在股份结构不合理的缺陷,而规范和建立健全股份结构制度在农村金融中存在重大意义。规范控股便于集中管理银行各类优秀金融人才,提高业务运营的效率,使村镇银行整体向良好的发展前景前进。但是在江苏省村镇银行的现阶段实际经营过程中,为保障主发起银行便于金融机构对风险管理实行掌握权,主发起银行由以前的相对控股制度转变为程度加大的绝对控股。绝对控股具有方便可操作的优点,同时也存在一下诸多缺点。第一,制约了民间资本的融资参与,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民间资本投身农村机构的热情。第二,绝对控股使村镇银行在管理人员、经营体制和业务处理等多方面无法自主决策。第三,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资金充足率等相关银行指数,随之而来的资产质量也会下降。第四,绝对控股不利于建立健全科学的法人治理体系。
2.盈利水平较低
虽然江苏省村镇银行整体发展状况良好,绝大部分村镇银行都进入都运营至盈利,但现阶段仍局限于低盈利水平。截至2012年末,江苏省各村镇银行实现利润3500万元,平均净利润200余万元。试点成立的七家村镇银行经营已趋成熟,盈利较为稳定,净利润总额3200万元,平均净利润额为650万元。从盈利水平的分布来看,净利润在100万元以下的占绝大多数,占比50%,万元以下的占比80%,而净利润超过500万元的只有两家,占比20%。造成江苏省村镇银行低盈利水平的原因有以下几点,包括经营成本较高,营业覆盖面小,业务范围狭窄,吸收存款困难。
3.经营风险较大
经营风险大是江苏省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出现另一个问题。存贷比是衡量金融风险并进行管控的一个重要参数,为了对金融市场的风险进行管理,存贷比应维持在一定范围内,这意味着银行需要一定金额的库存现金进行日常管理和运作周转,若库存现金不够,就会形成恶性支付危机。截至2012年末,江苏省村镇银行平均存贷比例44%,没有超过60%监管标准,但各村镇银行存贷比之间的差距较大。这与农业是弱质产业,具有低利性、信用贷款可控性差,信息严重不对称等因素都有关,因此存贷比的可行性在一定程度上大打折扣。
三、江苏省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ST战略:明晰市场银行定位
ST战略是可持续发展中的进攻型战略,是优势和威胁组合战略,该战略旨在组织利用明晰市场中的银行定位去应对和化解外部环境中的威胁和不利变化,具体建议如下文所述。
我国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首要对策建议是明晰市场银行定位,这是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发展空间。对村镇银行进行准备的市场定位具体是指,明确自身在竞争激励的金融市场上所处的位置,根据客户的金融需求,制定符合实际需求的金融服务。同时把市场宏观需求进行规范化和系统化的划分,明确自身所要加强服务的特定领域。着重打造符合自身定位的金融业务,并做大做强,创造属于自身金融机构定位的企业品牌效应,营造企业内部文化,提高工作效率和财务收益,在变化迅速的金融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精准的市场定位主要包括以下三点,第一,目标定位为着力解决“三农”问题;客户定位为广大金融需求迫切的城镇群众;产权定位为适度集中,在相对控股和绝对控股之间把握好平衡,建立健全股份制度,抵制股份垄断现象。
(二)SO战略:提高村镇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
SO战略是可持续发展中的增长型战略,是优势与机会组合战略,该战略旨在组织提高村镇银行经营管理水平去赢得外部环境中的多种发展机会,具体建议如下文所述。
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第二个对策建议是提高村镇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村镇银行要想取得长远的进步和发展就必须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引入先进科学的管理制度和理念,提高管理效率,加强创新研发,提高机构核心竞争力。首先,机构必须大力发展创新经营理念,创新是第一生产力,创新经营模式有利于快捷高效地处理银行日常业务和善后服务,摆脱僵化老化的传统经营模式带来的低效率的工作状态。其次,村镇银行必须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品牌效益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可以为企业带来意想不到的经济收益。村镇银行应该借助多种宣传平台,强化日常宣传。再者,提高人员素质,现阶段专业金融人才稀缺,因此提高村镇银行的专业技能迫在眉睫。提高人员素质有利于快捷高效地处理日常业务,提高群众满意度,促进机构良性循环。
(三)WO战略:加大政策扶持体系建设
WO战略是可持续发展中的扭转型战略,是机会和劣势组合战略,该战略旨在创造条件,加大政策扶持体系建设,具体建议如下文所述。
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第三个对策建议是加大政策扶持体系的建设,良好高效的政策扶持体系有利于加快村镇银行更好更快地进步和发展。政策扶持体系是多元化的,来源于多个领域,包括中央政府的政策符合、地方政府的政策扶持和民间财政集团的友善扶持。从内容方面又划分为财政扶持和货币扶持。首先,中央政府必须加大行政决策方面对村镇银行的帮扶力度,包括免收无关税费,或给予财政方面的补贴。适当给予村镇银行相关补贴,财务问题上采取一定倾斜政策,普通政策上对村镇银行给予更多的重视和关注,密切关注其发展动向。其次,地方政府需要加大扶持力度。地方政府应该根据当地实际发展状况,遵循积极解决“三农”问题的原则,出台颁布更多具体措施,如税收减免,提高利率,吸引更多投资者在江苏省村镇银行进行融资等各项业务。
(四)WT战略:加大监管体系建设
WT战略是可持续发展中的防御型战略,是劣势和威胁组合战略,该战略旨在减少县域村镇银行的劣势条件,回避外部威胁,具体建议如下文所述。
江苏省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还应包括建立健全监管体系。一个科学合理运行良好的监管体系对于维护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因此从长远发展眼光看,为推动农村金融改革的深入,促进村镇银行良性发展,建立健全完善的监管体系十分有必要。首先,应该在现有基础上加大监管机构的监督力度。我国现阶段村镇银行的监管体系存在诸多缺陷,银行监管部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症下药。引入市场监管,提高监管的效率和加强监管的效果,加强审慎监管,严格督查相关银行指标的落实到位,合理配置监管人员,坚决杜绝人员冗杂和人员工作过度劳累的两类极端现象。
四、结束语
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体系的核心,设立村镇银行是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一次大胆尝试和重大突破,标志着我国农村金融改革进入新阶段。建立健可持续发展全村镇银行体系很好地迎合了城镇居民日益增长的经济需求,扩大了城镇现有不规范的经济机构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对农村金融的倾斜,符合我国极力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一方面,可持续发展村镇银行的建立健全和长远发展与我国广大农民群众的经济、生活利益息息相关;另一方面,村镇银行肩负着推动我国宏观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和进步的重要任务,因此也与我国整体宏观行政决策、经济生活、社会和谐密切相关。江苏省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研究成果,对于完善村镇银行、实现健康有序发展具有积极的实践意义。
参考文献:
[1]李建华.约束与深化:我国村镇银行建设研究[J].中州学刊,2012,(3):36.
2.中间业务的范围狭窄,制约了发展。目前,商业银行开展的中间业务大都是银行卡业务、代收代付业务等,各商业银行都没有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开展诸如充当客户的财务和投资顾问,为企业的并购、资产重组提供项目融资等高层次的服务。
3.市场环境差。一方面,许多社会客户对银行服务提出了诸多不合理要求,瓜分了银行利润;另一方面,许多居民对银行的新服务、新产品缺乏热情,存在严重的“时滞”或“排斥”现象。
4.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缺少法律保护。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创新往往潜伏着一定的风险,如果不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不将监管的关口“前移”,各商业银行将不可避免地出现中间业务的经营风险。
针对调查中发现的这些问题,我们提出如下一些建议。
一、加强领导、更新观念、调整经营战略。中国人民银行要加强对中间业务的指导和管理,建议中国人民银行对中间业务进行分类管理,制定不同的管理办法,促进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商业银行应把经营战略转到存贷款和中间业务三大主业并重上来,建议各商业银行将中间业务的经营指标纳入各行的考核指标,并同年终考核捆绑起来,从根本上保证中间业务的开展。
2005年,兴业银行创造性地引入国际金融公司(IFC)损失分担机制,首推能效项目融资,试水绿色金融,之后在绿色金融这一领域愈走愈远,道路越走越宽。2007年国内首家提供碳金融综合服务,2008年国内首家承诺采纳赤道原则,成为中国首家“赤道银行”,2009年成立国内唯一一家可持续金融专营机构――可持续金融中心,2010年陆续推出碳资产质押授信、排污权抵押授信、低碳信用卡等创新金融产品,2011年推动国内首笔自愿适用赤道原则项目成功落地。经过近七年努力,兴业银行已逐渐成为可持续金融理念的倡导者、绿色金融业务的先行者,开启了具有兴业特色的“绿色银行”发展之路。
2005年,兴业银行创造性地引入国际金融公司(IFC)损失分担机制,首推能效项目融资,试水绿色金融,之后在绿色金融这一领域愈走愈远,道路越走越宽。2007年国内首家提供碳金融综合服务,2008年国内首家承诺采纳赤道原则,成为中国首家“赤道银行”,2009年成立国内唯一一家可持续金融专营机构――可持续金融中心,2010年陆续推出碳资产质押授信、排污权抵押授信、低碳信用卡等创新金融产品,2011年推动国内首笔自愿适用赤道原则项目成功落地。经过近七年努力,兴业银行已逐渐成为可持续金融理念的倡导者、绿色金融业务的先行者,开启了具有兴业特色的“绿色银行”发展之路。
绿色金融蕴育发展机遇
绿色金融蕴育发展机遇
近年来,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关注气候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越来越成为国际共同关注的焦点,发展低碳经济、绿色经济成为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关注气候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越来越成为国际共同关注的焦点,发展低碳经济、绿色经济成为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从世界经济的发展趋势来看,金融危机过后,绿色经济与应对气候变化、能源安全、环境保护、社会发展等息息相关,涉及的产业多、关联度大,越来越成为引领世界下一轮的经济增长的新引擎。从国内发展形势来看,2006年,我国“十一五”规划提出单位GDP能耗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2009年,我国提出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下降40%~45%的行动目标;2011年,我国“十二五”规划明确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深入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节约能源、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发展循环经济、推广低碳技术、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融危机过后,绿色经济与应对气候变化、能源安全、环境保护、社会发展等息息相关,涉及的产业多、关联度大,越来越成为引领世界下一轮的经济增长的新引擎。从国内发展形势来看,2006年,我国“十一五”规划提出单位GDP能耗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2009年,我国提出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下降40%~45%的行动目标;2011年,我国“十二五”规划明确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深入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节约能源、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发展循环经济、推广低碳技术、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可持续发展在经济层面集中体现为绿色经济,绿色经济是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和生态经济三者的融合,而绿色经济决定绿色金融,绿色金融必将服务于绿色经济的发展,并对绿色经济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可持续发展在经济层面集中体现为绿色经济,绿色经济是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和生态经济三者的融合,而绿色经济决定绿色金融,绿色金融必将服务于绿色经济的发展,并对绿色经济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在国际、国内绿色经济的快速发展中,绿色金融迎来了重大的发展机遇。在银行业产品和服务同质化严重的今天,商业银行在传统行业的竞争异常激烈。绿色金融对于银行而言,既可以开辟新的业务领域、实现新的业务增长,又是以商业化的形式来履行社会责任的最佳结合,是商业银行形成自身经营特色和品牌,实行差异化竞争策略以及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契机。因此,作为金融行业中非常重要角色的商业银行,敏锐地抓住绿色经济发展带来的绿色金融发展机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在国际、国内绿色经济的快速发展中,绿色金融迎来了重大的发展机遇。在银行业产品和服务同质化严重的今天,商业银行在传统行业的竞争异常激烈。绿色金融对于银行而言,既可以开辟新的业务领域、实现新的业务增长,又是以商业化的形式来履行社会责任的最佳结合,是商业银行形成自身经营特色和品牌,实行差异化竞争策略以及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契机。因此,作为金融行业中非常重要角色的商业银行,敏锐地抓住绿色经济发展带来的绿色金融发展机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兴业银行顺应绿色经济的发展潮流,紧紧把握绿色经济、绿色金融的发展趋势与机遇,建立可持续金融发展战略,创造性地提出了“寓义于利”的社会责任观,通过提供卓越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将发展绿色金融、履行社会责任与银行的可持续发展相融合,确立了兴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公司理念: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化对银行社会责任与自身可持续发展间关系的认识,积极探索以多种方式推动银行践行社会责任,构建人与自然、环境、社会和谐共处的良好关系。由此,发展绿色金融,打造“绿色银行”,成为兴业银行的战略选择。
兴业银行顺应绿色经济的发展潮流,紧紧把握绿色经济、绿色金融的发展趋势与机遇,建立可持续金融发展战略,创造性地提出了“寓义于利”的社会责任观,通过提供卓越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将发展绿色金融、履行社会责任与银行的可持续发展相融合,确立了兴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公司理念: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化对银行社会责任与自身可持续发展间关系的认识,积极探索以多种方式推动银行践行社会责任,构建人与自然、环境、社会和谐共处的良好关系。由此,发展绿色金融,打造“绿色银行”,成为兴业银行的战略选择。
兴业银行的绿色金融发展之路
兴业银行的绿色金融发展之路
在绿色金融的发展中,兴业银行一方面重新审视市场和客户,主动调整目标客户和业务结构,大力支持能够顺应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发展的行业和项目,支持有可持续发展意识、商业经营同履行社会责任相结合的负责任的企业客户;另一方面,深入研究绿色经济中的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和生态经济领域,通过不断创新提供绿色金融专业的产品和服务。在绿色金融战略的指导下,兴业银行通过不断的探索和实践,建立并不断完善的绿色金融制度和体系,全方位打造“绿色银行”。
在绿色金融的发展中,兴业银行一方面重新审视市场和客户,主动调整目标客户和业务结构,大力支持能够顺应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发展的行业和项目,支持有可持续发展意识、商业经营同履行社会责任相结合的负责任的企业客户;另一方面,深入研究绿色经济中的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和生态经济领域,通过不断创新提供绿色金融专业的产品和服务。在绿色金融战略的指导下,兴业银行通过不断的探索和实践,建立并不断完善的绿色金融制度和体系,全方位打造“绿色银行”。
以国际先进的绿色金融行为准则为指导
以国际先进的绿色金融行为准则为指导
兴业银行2007年10月签署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机构关于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声明》;次年10月正式公开承诺采纳赤道原则,成为全球第63家、中国首家也是目前唯一的“赤道银行”,并参照赤道原则为绿色金融提供的一整套理念、方法和工具,建立兴业银行全面的环境和社会风险体系,有效地增强了企业关注项目自身所可能涉及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的意识,并帮助企业评估和管理风险、建立和改进管理能力、降低和节省运营成本、拓展国际发展空间、提升品牌价值、增强企业竞争力,使得兴业银行获得经济效益的同时获得社会和环境效益,达到商业模式可持续和履行社会责任的有机统一。
兴业银行2007年10月签署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机构关于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声明》;次年10月正式公开承诺采纳赤道原则,成为全球第63家、中国首家也是目前唯一的“赤道银行”,并参照赤道原则为绿色金融提供的一整套理念、方法和工具,建立兴业银行全面的环境和社会风险体系,有效地增强了企业关注项目自身所可能涉及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的意识,并帮助企业评估和管理风险、建立和改进管理能力、降低和节省运营成本、拓展国际发展空间、提升品牌价值、增强企业竞争力,使得兴业银行获得经济效益的同时获得社会和环境效益,达到商业模式可持续和履行社会责任的有机统一。
积极构建绿色金融的组织框架
积极构建绿色金融的组织框架
成立由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成员共同组成的领导小组,全面领导银行绿色金融发展的战略布局和整体规划,加强对绿色金融的组织协调和推动。成立国内银行业第一家绿色金融业务的专营机构――可持续金融中心,后升级为可持续金融部,作为兴业银行总行一级部门,拟订全行可持续金融业务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分析可持续金融业务目标市场、发展现状和趋势,建立可持续金融业务商业模式,并进行绿色金融产品开发与营销推广。
成立由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成员共同组成的领导小组,全面领导银行绿色金融发展的战略布局和整体规划,加强对绿色金融的组织协调和推动。成立国内银行业第一家绿色金融业务的专营机构――可持续金融中心,后升级为可持续金融部,作为兴业银行总行一级部门,拟订全行可持续金融业务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分析可持续金融业务目标市场、发展现状和趋势,建立可持续金融业务商业模式,并进行绿色金融产品开发与营销推广。
目前,兴业银行已经组建了项目融资、碳金融、市场研究、技术服务、赤道原则审查五个专业团队,致力于打造产品创设、技术支持、资产管理、营销组织、交易服务、业务合作六个平台。同时,在兴业银行所有分行设置环境与社会风险统筹管理及绿色金融业务推动部门,并设置绿色金融专职产品经理,总分行协同经营团队推进绿色金融业务发展。
目前,兴业银行已经组建了项目融资、碳金融、市场研究、技术服务、赤道原则审查五个专业团队,致力于打造产品创设、技术支持、资产管理、营销组织、交易服务、业务合作六个平台。同时,在兴业银行所有分行设置环境与社会风险统筹管理及绿色金融业务推动部门,并设置绿色金融专职产品经理,总分行协同经营团队推进绿色金融业务发展。
开发绿色金融的创新产品和服务
开发绿色金融的创新产品和服务
从2007年,兴业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合作,在绿色金融融资、碳金融、排放权金融服务领域等方面进行创新,形成了丰富的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体系。兴业银行运用多元化金融工具提供绿色金融融资服务安排,针对不同的客户群体和项目类型创新性地推出差异化的“8+1”融资模式;兴业银行开发碳资产评估工具,开展碳资产质押授信业务,目前兴业银行碳金融的产品已经包括碳资产开发咨询、购碳、CDM项目融资、账户监管、碳资产质押、碳交易结算、碳交付保函等产品和服务;兴业银行针对全国的排污权市场的发展,推出排污权抵押授信产品,并为全国多个地方政府提供排污权金融服务。
从2007年,兴业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合作,在绿色金融融资、碳金融、排放权金融服务领域等方面进行创新,形成了丰富的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体系。兴业银行运用多元化金融工具提供绿色金融融资服务安排,针对不同的客户群体和项目类型创新性地推出差异化的“8+1”融资模式;兴业银行开发碳资产评估工具,开展碳资产质押授信业务,目前兴业银行碳金融的产品已经包括碳资产开发咨询、购碳、CDM项目融资、账户监管、碳资产质押、碳交易结算、碳交付保函等产品和服务;兴业银行针对全国的排污权市场的发展,推出排污权抵押授信产品,并为全国多个地方政府提供排污权金融服务。
建立绿色金融业务流程
建立绿色金融业务流程
兴业银行在前期营销、尽职调查、风险审查、放款审核以及贷后监测等全流程中,全面落实绿色金融制度,将绿色金融业务纳进银行的授信指引,明确兴业银行绿色金融业务的支持方向和重点领域及项目类型,建立绿色审批通道。并按照细分领域,制定技术准入标准,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将行业理解和业务知识提炼、升华,逐一标准化,构建总、分行两级绿色金融认证体系,对项目进行逐笔认证,并开展“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的环境效益测算;完善信贷系统,每笔经过绿色金融认证的节能减排贷款,均在信贷系统中标有绿色金融标识,对绿色金融业务进行统一管理和分析。
兴业银行在前期营销、尽职调查、风险审查、放款审核以及贷后监测等全流程中,全面落实绿色金融制度,将绿色金融业务纳进银行的授信指引,明确兴业银行绿色金融业务的支持方向和重点领域及项目类型,建立绿色审批通道。并按照细分领域,制定技术准入标准,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将行业理解和业务知识提炼、升华,逐一标准化,构建总、分行两级绿色金融认证体系,对项目进行逐笔认证,并开展“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的环境效益测算;完善信贷系统,每笔经过绿色金融认证的节能减排贷款,均在信贷系统中标有绿色金融标识,对绿色金融业务进行统一管理和分析。
兴业银行发展绿色金融所取得的成就
兴业银行发展绿色金融所取得的成就
经过6年多绿色金融的探索和实践,兴业银行已经在本土化的绿色金融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在打造“绿色银行”的发展中取得了丰硕成果。截至2011年末,兴业银行共对646笔贷款项目进行了赤道原则适用性审查,所涉项目总投资8898亿元,其中认定属于适用赤道原则的项目共计112笔,项目总投资额约1506亿元;绿色金融融资余额745.45亿元,较期初新增336.10亿元,增长82.11%,其中信贷余额601.27亿元,非信贷融资余额144.18亿元,非信贷融资方式成为支持绿色金融项目的新增长点。
经过6年多绿色金融的探索和实践,兴业银行已经在本土化的绿色金融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在打造“绿色银行”的发展中取得了丰硕成果。截至2011年末,兴业银行共对646笔贷款项目进行了赤道原则适用性审查,所涉项目总投资8898亿元,其中认定属于适用赤道原则的项目共计112笔,项目总投资额约1506亿元;绿色金融融资余额745.45亿元,较期初新增336.10亿元,增长82.11%,其中信贷余额601.27亿元,非信贷融资余额144.18亿元,非信贷融资方式成为支持绿色金融项目的新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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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的发展困境
绿色金融的发展困境
目前,绿色金融的理念已经被广泛接受,发展绿色金融已经成为银行业的共识,如国内的大型银行已经普遍向社会社会责任报告,但目前大多数银行的绿色金融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一些制约绿色金融发展的问题。
目前,绿色金融的理念已经被广泛接受,发展绿色金融已经成为银行业的共识,如国内的大型银行已经普遍向社会社会责任报告,但目前大多数银行的绿色金融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一些制约绿色金融发展的问题。
对绿色金融的认识还不够全面
对绿色金融的认识还不够全面
绿色金融不仅仅是对高污染、高耗能、产能过剩行业的信贷资源投入的限制或逐步缩减以及对部分节能减排项目进行信贷支持,更重要的是银行顺应绿色经济发展和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趋势,在制度、政策、风险管理等整个经营活动中加入环境保护的要求,将促进环境污染控制、生态保护、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历史文化遗迹保护以及人类的健康安全等作为投融资决策的重要依据,防范环境和社会风险。银行应充分发挥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核心地位,将资源配置向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生态经济倾斜,引导企业生产注重绿色环保,引导消费者绿色消费,促进人与自然、经济、环境的和谐共处,实现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站在这个高度看,绿色金融不仅仅是银行的一个业务门类,而更应是一种经营理念和一种企业文化。 历史文化遗迹保护以及人类的健康安全等作为投融资决策的重要依据,防范环境和社会风险。银行应充分发挥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核心地位,将资源配置向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生态经济倾斜,引导企业生产注重绿色环保,引导消费者绿色消费,促进人与自然、经济、环境的和谐共处,实现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站在这个高度看,绿色金融不仅仅是银行的一个业务门类,而更应是一种经营理念和一种企业文化。
发展绿色金融的专业能力不足
发展绿色金融的专业能力不足
目前国内的绿色金融尚处于起步阶段,在绿色金融的制度建设、产品创新、市场运营、专业水平及发展经验上还存在诸多不足,建议各家银行加强国际、国内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先进的绿色金融发展经验,进行绿色金融系统的培训和理念的宣传,建立自己绿色金融的专属领域,加快国内绿色金融的发展步伐。
目前国内的绿色金融尚处于起步阶段,在绿色金融的制度建设、产品创新、市场运营、专业水平及发展经验上还存在诸多不足,建议各家银行加强国际、国内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先进的绿色金融发展经验,进行绿色金融系统的培训和理念的宣传,建立自己绿色金融的专属领域,加快国内绿色金融的发展步伐。
发展绿色金融的政策环境尚不完备
发展绿色金融的政策环境尚不完备
目前银监会已经了《绿色信贷指引》,对银行业发展绿色金融提出相关要求,但发展绿色金融是一个系统工程,还需要政府塑造良好的政策环境,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
目前银监会已经了《绿色信贷指引》,对银行业发展绿色金融提出相关要求,但发展绿色金融是一个系统工程,还需要政府塑造良好的政策环境,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
发展绿色金融的措施建议
发展绿色金融的措施建议
针对目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所面临的困境,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针对目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所面临的困境,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建议对银行绿色金融业务实施差别化的监管和激励政策,如将绿色金融贷款单列,绿色金融项目不受现有信贷规模的限制,并鼓励银行发行专项用于绿色金融业务的金融债,提高银行资源投入绿色金融的积极性。
第一,建议对银行绿色金融业务实施差别化的监管和激励政策,如将绿色金融贷款单列,绿色金融项目不受现有信贷规模的限制,并鼓励银行发行专项用于绿色金融业务的金融债,提高银行资源投入绿色金融的积极性。
第二,建议给予财政税收支持,降低商业银行办理绿色金融业务的营业税率以及相关所得税税率,允许绿色金融贷款拨备税前列支,为银行投放的绿色金融项目贷款进行贴息等。
第二,建议给予财政税收支持,降低商业银行办理绿色金融业务的营业税率以及相关所得税税率,允许绿色金融贷款拨备税前列支,为银行投放的绿色金融项目贷款进行贴息等。
第三,建议出台绿色金融项目认证规则,对商业银行介入绿色金融项目提供指导。例如目前银行发放的节能减排项目贷款部分分布于“两高一资”行业中有节能、减排、降耗等潜力的企业,这些企业实施的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以及锅炉窑炉改造等国家鼓励的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得到银行的信贷后,贷款往往被统计进“两高一资”行业贷款,受到准入限制。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应出台绿色金融项目认证规则,统一绿色信贷的统计标准,鼓励银行对这类贷款进行单列统计,分类考核。
第三,建议出台绿色金融项目认证规则,对商业银行介入绿色金融项目提供指导。例如目前银行发放的节能减排项目贷款部分分布于“两高一资”行业中有节能、减排、降耗等潜力的企业,这些企业实施的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以及锅炉窑炉改造等国家鼓励的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得到银行的信贷后,贷款往往被统计进“两高一资”行业贷款,受到准入限制。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应出台绿色金融项目认证规则,统一绿色信贷的统计标准,鼓励银行对这类贷款进行单列统计,分类考核。
第四,建议地方政府建立绿色发展基金或是担保公司,与银行展开合作,为银行开展针对中小企业的节能减排项目提供支持。
第四,建议地方政府建立绿色发展基金或是担保公司,与银行展开合作,为银行开展针对中小企业的节能减排项目提供支持。
绿色金融发展展望
绿色金融发展展望
发展绿色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已是全球大势所趋,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中国的必然选择。
发展绿色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已是全球大势所趋,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中国的必然选择。
我们坚信,更多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将顺应经济金融的发展趋势,适应绿色经济发展潮流,接受绿色金融的理念,抓住传统产业节能减排升级改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兴起的机遇,建立绿色金融中长期的发展战略,创新绿色金融的产品和服务,加大对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和生态经济的支持力度,建立并不断完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政策,提高自身的环境和社会服务水平,促进发展方式的转变。
我们坚信,更多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将顺应经济金融的发展趋势,适应绿色经济发展潮流,接受绿色金融的理念,抓住传统产业节能减排升级改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兴起的机遇,建立绿色金融中长期的发展战略,创新绿色金融的产品和服务,加大对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和生态经济的支持力度,建立并不断完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政策,提高自身的环境和社会服务水平,促进发展方式的转变。
展望未来,兴业银行会继续抓住绿色金融快速发展的机遇,在绿色金融这片广阔的新蓝海中,坚持绿色金融发展战略,继续加大绿色金融的发展力度,依托已经形成的绿色金融竞争优势,不断完善绿色金融管理体系和制度,聚集专业人才、聚焦专属领域,继续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立志成为中国绿色金融业务的推动者、银行业绿色金融业务的领跑者、绿色金融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和参与者以及绿色金融行业的整合者,将自己打造成为中国绿色金融市场全流程、宽领域的专业金融服务商、全方位的“绿色银行”,全面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展望未来,兴业银行会继续抓住绿色金融快速发展的机遇,在绿色金融这片广阔的新蓝海中,坚持绿色金融发展战略,继续加大绿色金融的发展力度,依托已经形成的绿色金融竞争优势,不断完善绿色金融管理体系和制度,聚集专业人才、聚焦专属领域,继续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立志成为中国绿色金融业务的推动者、银行业绿色金融业务的领跑者、绿色金融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和参与者以及绿色金融行业的整合者,将自己打造成为中国绿色金融市场全流程、宽领域的专业金融服务商、全方位的“绿色银行”,全面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作者系兴业银行可持续金融部总经理)
(作者系兴业银行可持续金融部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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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的发展困境
绿色金融的发展困境
目前,绿色金融的理念已经被广泛接受,发展绿色金融已经成为银行业的共识,如国内的大型银行已经普遍向社会社会责任报告,但目前大多数银行的绿色金融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一些制约绿色金融发展的问题。
目前,绿色金融的理念已经被广泛接受,发展绿色金融已经成为银行业的共识,如国内的大型银行已经普遍向社会社会责任报告,但目前大多数银行的绿色金融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一些制约绿色金融发展的问题。
对绿色金融的认识还不够全面
对绿色金融的认识还不够全面
绿色金融不仅仅是对高污染、高耗能、产能过剩行业的信贷资源投入的限制或逐步缩减以及对部分节能减排项目进行信贷支持,更重要的是银行顺应绿色经济发展和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趋势,在制度、政策、风险管理等整个经营活动中加入环境保护的要求,将促进环境污染控制、生态保护、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历史文化遗迹保护以及人类的健康安全等作为投融资决策的重要依据,防范环境和社会风险。银行应充分发挥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核心地位,将资源配置向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生态经济倾斜,引导企业生产注重绿色环保,引导消费者绿色消费,促进人与自然、经济、环境的和谐共处,实现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站在这个高度看,绿色金融不仅仅是银行的一个业务门类,而更应是一种经营理念和一种企业文化。
绿色金融不仅仅是对高污染、高耗能、产能过剩行业的信贷资源投入的限制或逐步缩减以及对部分节能减排项目进行信贷支持,更重要的是银行顺应绿色经济发展和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趋势,在制度、政策、风险管理等整个经营活动中加入环境保护的要求,将促进环境污染控制、生态保护、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历史文化遗迹保护以及人类的健康安全等作为投融资决策的重要依据,防范环境和社会风险。银行应充分发挥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核心地位,将资源配置向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生态经济倾斜,引导企业生产注重绿色环保,引导消费者绿色消费,促进人与自然、经济、环境的和谐共处,实现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站在这个高度看,绿色金融不仅仅是银行的一个业务门类,而更应是一种经营理念和一种企业文化。
发展绿色金融的专业能力不足
发展绿色金融的专业能力不足
目前国内的绿色金融尚处于起步阶段,在绿色金融的制度建设、产品创新、市场运营、专业水平及发展经验上还存在诸多不足,建议各家银行加强国际、国内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先进的绿色金融发展经验,进行绿色金融系统的培训和理念的宣传,建立自己绿色金融的专属领域,加快国内绿色金融的发展步伐。
目前国内的绿色金融尚处于起步阶段,在绿色金融的制度建设、产品创新、市场运营、专业水平及发展经验上还存在诸多不足,建议各家银行加强国际、国内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先进的绿色金融发展经验,进行绿色金融系统的培训和理念的宣传,建立自己绿色金融的专属领域,加快国内绿色金融的发展步伐。
发展绿色金融的政策环境尚不完备
发展绿色金融的政策环境尚不完备
目前银监会已经了《绿色信贷指引》,对银行业发展绿色金融提出相关要求,但发展绿色金融是一个系统工程,还需要政府塑造良好的政策环境,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
目前银监会已经了《绿色信贷指引》,对银行业发展绿色金融提出相关要求,但发展绿色金融是一个系统工程,还需要政府塑造良好的政策环境,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
发展绿色金融的措施建议
发展绿色金融的措施建议
针对目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所面临的困境,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针对目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所面临的困境,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建议对银行绿色金融业务实施差别化的监管和激励政策,如将绿色金融贷款单列,绿色金融项目不受现有信贷规模的限制,并鼓励银行发行专项用于绿色金融业务的金融债,提高银行资源投入绿色金融的积极性。
第一,建议对银行绿色金融业务实施差别化的监管和激励政策,如将绿色金融贷款单列,绿色金融项目不受现有信贷规模的限制,并鼓励银行发行专项用于绿色金融业务的金融债,提高银行资源投入绿色金融的积极性。
第二,建议给予财政税收支持,降低商业银行办理绿色金融业务的营业税率以及相关所得税税率,允许绿色金融贷款拨备税前列支,为银行投放的绿色金融项目贷款进行贴息等。
第二,建议给予财政税收支持,降低商业银行办理绿色金融业务的营业税率以及相关所得税税率,允许绿色金融贷款拨备税前列支,为银行投放的绿色金融项目贷款进行贴息等。
第三,建议出台绿色金融项目认证规则,对商业银行介入绿色金融项目提供指导。例如目前银行发放的节能减排项目贷款部分分布于“两高一资”行业中有节能、减排、降耗等潜力的企业,这些企业实施的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以及锅炉窑炉改造等国家鼓励的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得到银行的信贷后,贷款往往被统计进“两高一资”行业贷款,受到准入限制。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应出台绿色金融项目认证规则,统一绿色信贷的统计标准,鼓励银行对这类贷款进行单列统计,分类考核。
第三,建议出台绿色金融项目认证规则,对商业银行介入绿色金融项目提供指导。例如目前银行发放的节能减排项目贷款部分分布于“两高一资”行业中有节能、减排、降耗等潜力的企业,这些企业实施的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以及锅炉窑炉改造等国家鼓励的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得到银行的信贷后,贷款往往被统计进“两高一资”行业贷款,受到准入限制。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应出台绿色金融项目认证规则,统一绿色信贷的统计标准,鼓励银行对这类贷款进行单列统计,分类考核。
第四,建议地方政府建立绿色发展基金或是担保公司,与银行展开合作,为银行开展针对中小企业的节能减排项目提供支持。
第四,建议地方政府建立绿色发展基金或是担保公司,与银行展开合作,为银行开展针对中小企业的节能减排项目提供支持。
绿色金融发展展望
绿色金融发展展望
发展绿色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已是全球大势所趋,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中国的必然选择。
发展绿色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已是全球大势所趋,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中国的必然选择。
我们坚信,更多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将顺应经济金融的发展趋势,适应绿色经济发展潮流,接受绿色金融的理念,抓住传统产业节能减排升级改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兴起的机遇,建立绿色金融中长期的发展战略,创新绿色金融的产品和服务,加大对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和生态经济的支持力度,建立并不断完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政策,提高自身的环境和社会服务水平,促进发展方式的转变。
我们坚信,更多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将顺应经济金融的发展趋势,适应绿色经济发展潮流,接受绿色金融的理念,抓住传统产业节能减排升级改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兴起的机遇,建立绿色金融中长期的发展战略,创新绿色金融的产品和服务,加大对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和生态经济的支持力度,建立并不断完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政策,提高自身的环境和社会服务水平,促进发展方式的转变。
展望未来,兴业银行会继续抓住绿色金融快速发展的机遇,在绿色金融这片广阔的新蓝海中,坚持绿色金融发展战略,继续加大绿色金融的发展力度,依托已经形成的绿色金融竞争优势,不断完善绿色金融管理体系和制度,聚集专业人才、聚焦专属领域,继续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立志成为中国绿色金融业务的推动者、银行业绿色金融业务的领跑者、绿色金融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和参与者以及绿色金融行业的整合者,将自己打造成为中国绿色金融市场全流程、宽领域的专业金融服务商、全方位的“绿色银行”,全面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展望未来,兴业银行会继续抓住绿色金融快速发展的机遇,在绿色金融这片广阔的新蓝海中,坚持绿色金融发展战略,继续加大绿色金融的发展力度,依托已经形成的绿色金融竞争优势,不断完善绿色金融管理体系和制度,聚集专业人才、聚焦专属领域,继续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立志成为中国绿色金融业务的推动者、银行业绿色金融业务的领跑者、绿色金融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和参与者以及绿色金融行业的整合者,将自己打造成为中国绿色金融市场全流程、宽领域的专业金融服务商、全方位的“绿色银行”,全面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一、研究的背景、目的及意义
(一)研究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生了突飞猛进的进展,同时伴随着市场化改革进程,我国金融行业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经历了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股份制商业银行成功上市、城市商业银行迅速崛起等一系列的变革,形成了以中央银行为核心,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题,结合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共同发展的繁荣局面,银行取得的优异成绩足以震惊国内外。伴随银行的飞速发展,在巴塞尔协议III的全新背景下,银行的资本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二)研究目的
本文研究的目的有以下三方面:第一,通过梳理国内外有关资本结构理论研究的发展状况,结合我国上市银行的实际情况,归纳我国银行自身的发展特点。第二,通过建立面板模型分析银行的资本结构与经营绩效之间的关系,并分析我国上市商业银行的资本结构现状以及其对经营绩效的影响是否有利。第三,提出相关改善建议,为上市银行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利借鉴。
(三)研究意义
通过对我国14家上市银行的数据进行实证研究,发现我国银行的资本结构存在种种弊端,有待改善,本文提出一些合理的改善方法,以优化资本结构,并以此促进银行的全面发展,对满足多元化需求、提高跨国银行间的竞争能力、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提高金融创新能力等都有重大意义,其次对政府监管政策的制定、金融改革等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最后对目前国内外对资本结构方面的研究存在的明显不足给予弥补,因而提出通过改善资本结构来提高银行的经营绩效显得意义重大。
二、文献综述
国外文献回顾:早在1932年就有研究美国股权结构与经营绩效的关系了,Franco Modigliani&Merton Miller在1958年发表相关论文,即MM定理。Michael A. Klein首次将资本结构理论引入银行行为之中,认为银行的净资产收益率的期望值与资本结构密切相关。1976年Jensen& Meckling系统阐述了成本理论。
国内文献回顾:李三杰认为资产负债率和银行绩效存在明显的正相关关系。许菲建议通过分散化投资、控制风险资产来优化资本充足率。周文君认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国家持股比例与银行绩效呈现负相关。李喜梅认为股权集中度、银行成长性对银行绩效影响并不显著。
三、实证过程
(一)样本及指标变量的选取
文中选取了14家上市银行2007至2013年的数据,以最新的数据来研究上市银行资本结构与经营绩效的关系问题。被解释变量选取净资产收益率ROE,解释变量包括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CR1、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CR5、附属资本占总资本的比例SUBC、资产负债率DAR资本充足率CAR、不良贷款率NPR、存贷比LDR,控制变量用资产规模。
(二)研究假设
假设1:我国上市银行股权集中度与经营绩效负相关。假设2:我国上市银行附属资本比率与经营绩效正相关。假设3:我国上市银行资产负债率与经营绩效正相关。假设4:我国上市银行资本充足率与经营绩效正相关。假设5:我国上市银行不良贷款率与经营绩效负相关。假设6:我国上市银行存贷比与经营绩效正相关。
(三)模型建立
ROE =αi+β1CR1+β2CR5+β3SUBC+β4DAR+β5CAR+β6NPR+
β7LDR+β8LOGZC+ε
(四)回归结果分析
针对假设1,回归结果得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经营绩效负相关,且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通过t检验。我国上市银行中第一大股前五大股东和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过大,容易存在“一股独大”的现象,这不利于银行的长远发展。针对假设2,附属资本比例与经营绩效正相关,且在5%的置信水平下通过了t检验,结论与假设一致。针对假设3,资产负债率与经营绩效正相关,且在1%的置信水平下通过了t检验,结论与假设一致。说明我国的财务杠杆还未达到最优。针对假设4,资本充足率与经营绩效负相关,且在10%的置信水平下通过了t检验,结论与假设相反。资本的数量越大,财务杠杆系数越小,盈利性越小。针对假设5,不良贷款率与经营绩效负相关,且在10%的置信水平下通过了t检验,结论与假设一致。银行出现大量的不良贷款,会影响的银行的资金周转及资金筹集,高额不良贷款的存在会加大银行的经营风险,使得筹资成本、风险成本等加大,从而影响银行的经营绩效。针对假设6,存贷比与经营绩效正相关,但是显著性并不强,回归结果显示与假设相同,提高银行的存贷比确实可以提高银行的经营绩效。
四、相关政策建议
通过对我国上市银行资本结构和经营绩效的实证研究,可以发现资本结构对经营绩效产生直接或间接的作用,银行要想通过优化资本结构来提高经营绩效,则需要自身的积极努力以及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结合以上研究结果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关于核心资本结构管理方面的政策建议
股权过于集中,会形成少数股东决策机制,少数股东可能会存在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对众多小股东产生不利影响,所以应防止股权过于集中,应使得股权分散化;但是股权过于分散也会加大银行的成本,可能会对银行的经营绩效产生不利影响。总之,应保持股权的适度规模,各银行应结合自身特点,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来实现利润最大化。通过引入外资持股等方式来优化股权结构,进而优化资本结构,最终实现银行经营绩效的整体提高。
(二)关于附属资本结构管理方面的政策建议
由以上实证结果可以发现附属资本占比的提高有利于提高银行的经营绩效,而我国上市银行的附属资本占核心资本的比重较低,远远低于巴塞尔协议规定的最高限额,不能充分发挥附属资本的税收减免效应以及财务杠杆作用,银行应结合自身的发展战略,积极寻求资本结构的多元化,可以通过合理发行长期次级债券、混合债券等来增加附属资本的比例,加强合理定价管理,提高业务创新能力,从而提高银行的盈利性。
(三)关于资本充足率管理方面的政策建议
资本充足率过高会形成较高的资金成本,不利于资金的充分利用,过低又会影响银行的经营安全,会受到债权人和投资者的反对,政府也对资本充足率规定了基本准要求,银行应在达到监管标准要求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利用资金,通过分散化投资、理性筛选高质量的资产等来降低资产风险,以追求较高的收益。
(四)政府监管方面的政策建议
银行要想取得长远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同时也会受政府的监管。而政府应意识到金融发展对经济的贡献,积极完善金融市场,出台适宜政策,为银行的发展服好务。那就要求监管当局应根据《巴塞尔协议III》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各家上市银行的具体情况来制定符合中国自己的资本监管标准,严格监控相关杠杆率水平,加强股权改革,加强宏观调控,健全和完善市场运行机制,为银行的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五)其他方面的建议
银行是高风险行业,应加强风险预警,严格控制不良贷款率,合理处置不良贷款,以此来降低经营风险;关于银行的资产负债率方面,应在安全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提高负债比例,充分享受杠杆经营的好处;银行的融资结构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银行应强化内源融资能力,转变主要依靠外源融资的状况,转化“重股轻债”的融资结构,应致力于长期债务的扩大,合理调节长期以及短期债务比例,以达到优化资本结构的目的;鼓励民间资本可以快速顺利的进入金融领域;银行应严格注意有关逆周期资本监管问题,应积极调整资本结构,最终在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盈利性。
参考文献:
[1]Michael A. Klein. A Theory Of The Banking Firm [J]. Journal Of Money, Credit And Banking, Vol. 3, No. 2, Part 1 ,1971.
[2]Jean J. Chen.Determinants Of Capital Structure Of Chinese-Listed Companies [J]. Journal Of Business Research 57 ,2004.
[3]李三杰.我国上市商业银行资本结构与经营绩效的关系研究证[D].西南财经大学,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