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25 16:32:39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法律和道德辩论,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851(2011)01-0106-01
辩论式教学是将师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互动对话作为教学载体的一种教学活动,是各项语言技能以用的综合体。《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将思想道德与法律有机结合起来,教学内容上有表现出丰富性与拓展性的特点,和大学生的学习生活最为贴近。将辩论式教学引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堂有利于师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沟通,有利于教师通过课堂互动发现学生思想上存在的问题,有利于改善师生关系,增进了解。
一、辩论式教学在课堂中应用的重要作用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面向大一新生开设的,它的教学内容包括了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新生如何尽快实现从中学到大学的过渡和转变,适应大学的学习和生活;二是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三是大学生提高法律意识。在课堂教学中采用辩论式教学,对于上述教学内容的实现,比其它的教学方式更为有效。
辩论式教学优于灌输等方式。第一,就教育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来说,如果仅仅把学生看作是接受教育、接受灌输、接受思想塑造的对象,忽视学生的主体性和能动性,尤其是面对思想活跃的“80后”、“90后”学生,那是行不通的。任何课堂教学方式都无法强制人改变其内心,如果一个人自己不想转变思想,谁对他都无能为力。内心与思想地改变更多的是靠自愿自觉。因此道德教育如果不重视学生的主体性和能动性,就调动不起学生从善的意愿,不能使主体自愿自觉地转变并提高心性,教育目的就可能落空。辩论式这种生动的形式能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打破学生的心理障碍,让他们乐于接受道德的感化与教化,培养起自觉遵守道德规范的意愿。辩论是锻炼认识、分析、判断、推理能力的一种实践活动,对学生提高分析识别复杂社会现象的能力,自觉远离假、恶、丑,趋向真、善美,有较好的作用。第二,在课堂教学中采用辩论式教学形式,可以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的求知热情和创造潜力,使学生的个性和才能得到充分发展,提高教学效果。因此,辩论式教学能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结合,采用辩论式教学来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能取得非常良好的教学效果。
二、辩论式教学课堂组织形式
在课程中引入辩论式教学是具有挑战性的课堂活动。在组织形式上大致有两种方式:“竞赛式”和“群辩式”。 所谓“竞赛式”就是按照辩论赛的模式进行组织,两个辩论队在台上进行辩论,其余同学可以作为观众或者裁判的形式参加进来。所谓“群辩式”就是将全班同学按照一定的标准(按照学号不同、男女性别不同、院系专业不同来划分)划分为正反两方,双方围绕同一个辩题进行辩论。“群辨式”不同于传统的讨论式教学方式,“群辩式”增加了对抗性,可以更大限度地调动起学生的参与课堂教学的热情。而且,“群辩式”对辩手才能的要求不高,可以让全班同学都参与进来,使全体同学都得到锻炼。
教师课前要精心准备。一是要结合教学内容,找到适合的辩题。辩题质量的好坏直接决定了课堂效果的好坏。辩题要紧贴时事热点、时代脉搏,能激发学生辩论的兴趣,才辩论中寻求问题的正确观点。比如:结合教材第三章的相关内容,可以选择“追求道德与追求金钱能否统一”的辩题;结合教材第六章的相关内容,可以选择“干一行爱一行还是爱一行干一行”或者是“校园爱情是大学生的必修课还是选修课”的辩题。在教师确定辩题以后,要向学生提前布置,让学生查找材料,充分准备。
教师课后要认真总结。评论总结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教师要在上课之前对辩题进行全面了解与分析,充分做好准备,做到心中有数,评论总结时才能游刃有余。评论总结大致包含三个内容:第一,对正反双方发言的内容、辩论的角度、逻辑性进行点评,表扬优点,指出不足;第二,对参加辩论同学的表达、互相配合、风度和机智幽默等进行评讲,表扬优点,指出不足。第三,结合教材相关内容,对辩题进行总结,通过辩论解决学生思想上的困惑。
三、辩论式教学中师生角色变化
教师课堂主导地位的弱化。在辩论式教学中,教师不再是传统课堂上的主导者,而是课堂活动的组织者、指导者,更是参与者。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要给予学生辩论思路、辩论方法、信息来源的指导,而非理论的直接灌输者。通过辩论式教学,学生会尽量搜寻已有知识和固有观念,其中,有正确观点,也有模糊认识,还会有错误看法。教师可以第一时间掌握学生的真实思想,掌握学生思想的动态,有的放矢,实现思想教育的最终目的。
从2009年开始,我就开始尝试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上开展与课程内容相关的课堂辩论活动,经过三年的探索,数十次现场辩论的实践,参与的学生们无不反响强烈,课堂气氛热烈,教学效果良好,我更是在这些活动中取得了不少宝贵的经验,当然,在不断的实践中,对如何更好地开展这项活动也有了一些大致的想法与思路。在此,我愿意做一个抛砖引玉之人,和大家就此做一次充分的交流和总结,争取集思广益,并就如何更好地开展课堂辩论这一课堂实践活动展开探讨。
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开展课堂辩论的必要性
在两课教学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面向大一新生的,有其独特之处,与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更是息息相关,而其所涉及的适应大学生活,人生观、价值观以及大学生的恋爱、就业等内容,更是令大学生们倍感困惑,甚至依靠课本的学习和教师的讲授也无法尽解的。而这时,选择什么样的课堂活动来探讨这些热点问题,就成了我们教师要思考和探索的问题了。
在可以选择的课堂活动方式中,课堂辩论以其独特的魅力脱颖而出了。因为课堂辩论可以选择学生们感兴趣并且有争议的问题,来重点地进行针锋相对的辩论,让学生们自己来参与,做课堂的主人翁,教师在事后加以画龙点睛的点评,从而从根本上解决所要辩论的问题,这是让教与学双方共同成长的良策,因此在《思法》课堂上适当地开展课堂辩论是非常必要的。同时课堂辩论也能锻炼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及资料的整合分析能力,让学生通过真实的情境体验到在激烈竞争中应该如何应对和处理。
二、课堂辩论的选题
在课堂辩论的选题上,我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也找到了一个较为适合的方法。就是由教师确实选题的大范围,比如我就选择了人生观、大学生就业方面、婚恋方面等几个大方面作为辩论的内容,并提供几个备选的辩题,与此同时也发动学生提供辩题,在最后通过班级讨论确实最后的辩论题目。这一过程中,学生们也给我带来了很多的惊喜,他们提供的辩题往往和当今社会最热门和前沿的话题重合,让我也深受启发,这是选题过程给我带来的最大收获。
三、课堂辩论的实施
在确实了选题以后,就需要确定参与辩论的人选了,在初期,我让学生自由组合,对人数也有太大限制,结果就导致出现许多小组,人数众多,但真正出力的不多,除了几个辩手,几乎其他小组成员都只是挂个虚名而已。后来发现了这个弊端之后,我就改变了原来的做法,要求每个小组只能有4-5个人,分别担任一辩、二辩、三辨、四辩和后勤,在辩论之后还要求他们写辩论总结,以此明确他们在辩论中所起的作用,并且要求他们认真写出自己的心得体会。
四、课堂辩论的具体进程
整个课堂辩论的进程大体是这样的,第一个环节是开篇陈词,这个环节主要是阐明本方的主要观点,起到一个开宗明义的作用,本环节主要看事先的准备情况和现场的发挥如何;第二个环境是攻辩环节,由双方的二辩和三辩交替提问和回答,本环节不仅可以考验辩手事先准备的问题,也要考量回答问题的灵活度和条理性。第三个环节是最为激烈的自由辩论,在这个环节是双方观点大碰撞的重要环节,往往这个环节也是最容易出彩的一个环节,第四个环节是四辩的总结陈词,这一环节不仅要看事先的准备,也要看本小组的四辨和他的队友有没有针对对方的问题指出相应的弊病和缺点,有时甚至会起到扭转乾坤的作用。在三四环节之间,我还安排了观众提问环节,让台下没有参与辩论的同学也有一个参与的机会。在辩论结束后,我会让学生代表作出评判,结合我的评判,最后决出优胜方。最后我还会结合辩论的情况,对辩论中涉及到的一些理论问题进行深入阐述和分析。
五、课堂辩论的不足之处及改进方向
在几年来课堂辩论的实践过程中,我发现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辩论的深度有限,同学们更多地是借鉴他人的观点,自己的东西不多,而且由于辩手能力的差异,时常出现整场辩论由一两名辩手支撑的现象,辩论时还时常出现偏题或是偶尔情绪失控的情形。同时和本课的联系还不够紧密,辩论时和课程的难点或重点问题的进一步结合还有待探索。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我想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加以改进。
首先,在辩论前,要求学生将主要论点进行整理,先给老师审阅,在老师提出意见后,要求学生进行小组讨论并提交讨论意见,之后再开始正式辩论。这样,可以加强事前的监督和指导,避免在辩论中出现全盘抄袭的现象。
其次,在辩论中,设立一个礼仪监督员,类似主持人的性质,在同学们情绪有所失控时,适当进行提醒,并且,把情绪方面的控制好坏纳入最后的评判环节,使整场辩论能够始终在和谐、热烈的环境下进行。
第三,扩大选题面,多指定一些辩题,并事先进行民主投票,选择学生最感兴趣同时也是社会热点的辩题,并在辩论前要求学生做好资料搜集工作,以此避免出现冷场所或是偏题的现象。
第四,在评判时,设立独立的团队精神分,对只依赖某个辩手的团队,在此项要适当扣分,以达到对其他选手的公平公正,同时对完美地体现各位辩手各有所用,各尽其能的团队,在此项要适当加分,以此避免个人战斗,而提倡团队作战。让同学们在辩论中初步体验团体的合作精神。
第五,在辩论中教师加强指导,特别是赛后的点评,尽量和课程的重难点相结合,在潜移默化中对学生进行教导,这比单纯讲授的效果应该更好,且也磨练了教师驾驭课堂,传授知识的能力。
总之,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上进行辩论是一次很好的教学实践结合的尝试,这样能够加强学生与学生的联系,也创造了一个在课堂上通过非讲授的方式,在学生的参与下共同探讨重点问题的方式。虽然这一方式还有许多不足,但我有信心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它,让它成为沟通师生关系的桥梁和锻炼学生综合能力的舞台。
参考文献:
[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
1、道德素质。法官在道德方面的素质是指法官的职业道德。它是基于法官这种职业特殊性要求而提出的从事法官职业者所必须遵守的一种行为准则。我国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都对法官的职业道德进行了明确、严格的规范,这些都充分说明法官的道德素质的提高可以促进庭审能力的提高。
2、专业素质。是指从事法官这一职业所应当掌握的知识。法官适用法律并非是对法律执行机械的操作,因为法律不只是简单的法律条文,它有着坚实的理论基础,法官审判案件也不是简单的事实要素规程,它有着复杂的社会背景。所以法官道德应当具有广博而精深的法律知识,在审理疑难复杂的案件时法官不仅要在浩瀚的法律海洋中寻找到应当适用的法律,而且对所选择的法律应该有一个全面、深刻的认识,这就要求法官即要掌握应用法学,也要通晓理论法学;即要熟悉实体法、也要熟悉程序法;即要了解中国法、也要了解外国法。
3、经验素质。法官是一个十分特殊的职业,经验在职业生涯中的作用尤为重要,一个优秀的法官不仅要学会和掌握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理解和正确把握法律精神;不仅要了解和懂得法律的含义,更重要的是具有积极进步的价值观念;不仅要把法律妥当的适用于具体案件,更重要的是能够意识到适用法律的社会影响及其后果;不仅要保持义正言辞、行为果断的作风,更要谙熟调和折中、平衡协调的方法;不仅要有正义临然、刚正不阿的风格,更要具备宠辱不惊、贫富不移的品质,而这一切都是在个人复杂的人生阅历、丰富的社会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美国著名法学家霍姆斯说过:“法律的生命一直并非逻辑,法律的生命一直是经验。”
第二,要充分做好庭前准备。庭前准备的目的在于集中解决庭审前的各项准备活动,使庭审一次性解决问题,从而实现司法公正和效率的协调。庭前准备工作的中心内容是争议焦点和证据的整理,并在这过程中促成当事人的和解。因此庭前准备工作做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庭审的效率与质量。法官们在庭审前要认真审阅当事人的诉讼材料(如状、答辩状、陈述意见),当事人之诉是法官审理案件的基础和条件,没有诉就没有审,审是针对当事人之诉进行审。因此审之初必须了解当事人之间的争议焦点。同时,拟一个庭审提纲,让我们庭审时有个思路与路标,保证庭审围绕当事人的争执的主要问题进行审理,可以避免双方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陈述与案件讼争焦点无关的其它内容,节约庭审时间,及时审理查明案件事实,分清双方的是非责任,提高庭审效率。另外要注意,庭审前还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明确当事人的争议焦点的基础上要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争议焦点来学习相关该类案件的法律、法规。只有明确当事人的争论焦点又熟悉了法律规定,才能既有目标又有效果。因此法官绝不可轻视庭前准备工作,一定要做好庭前准备工作。
学习八(下)《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时,我设置了这样的讨论题引入新课:“乞丐有没有尊严?”
一石激起千层浪,同学们争先恐后地发言。有的说:“乞丐向别人伸手,请求施舍,怎么会有尊严呢?”;有的说:“乞丐也是人,怎么会没有尊严呢?”;有的说:“乞丐也有自尊,也希望得到他人的尊重,他当然也有尊严。”……课堂气氛越来越热烈,同学们的兴致也越来越浓。这时,我说:“我给大家讲个故事吧。”故事《嗟来之食》讲完后,我问:“如果你是那个饥饿的人,你会不会接受嗟来之食?”“不会!”“为什么?”“因为我有尊严!”“对了,乞丐也有尊严!人人都有尊严。”就这样,在不知不觉间已进入到新课中来了。
二、适时讨论,熔化疑点
学习九年级7.2《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时,有的同学认为:“实行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政策后,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两极分化相当严重,富裕起来的人住豪宅,开名车;而城乡低收入家庭却连基本的温饱都得不到保证。”有的同学则说:“既然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那么我国为什么还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呢?”……看来同学们是把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与实现共同富裕对立起来了。
为了消除他们思想上的疑点,我决定让他们分组讨论如下问题:①在我国,同时富裕、同步富裕、同等富裕能实现么?②是什么因素决定了我国要以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形式,走向共同富裕?③为实现共同富裕,我国施行了哪些具体的政策?
小组讨论后,各小组代表在热烈的全班争论中,逐步形成了这样的共识:同时富裕、同步富裕、同等富裕是广大人民的美好愿望,但是,由于众多因素的制约,决定了全国人民不可能同时富裕、同步富裕和同等富裕。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根本目标,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过程,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只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手段和步骤。允许部分先富并不是要制造两极分化,而是要形成一种先进帮后进、先进带后进、后进赶先进、先进推后进的格局,是为了更快地实现同富裕这一目标。
为了确保共同富裕这一目标的实现,国家实施了扶贫开发工作和西部大开发战略,进一步完善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大力发展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等社会保障事业。
适时讨论,熔化了学生们思想上的疑点,他们对知识的领会也更深刻。
三、专题辩论,突破难点
“网络交往应遵循规则”是八(上)6.1《网络上的人际交往》的教学难点,为突破这个难点,我让学生开展以“网络交往与规则”为主题的专题辩论活动。
上课前,我请大家明确双方的观点。其中正方的观点是:“网络交往要遵守道德、法律。”反方的观点是:“网络交往不用遵守道德、法律。”,然后,让他们搜集材料,整理材料。
辩论开始后,正方的同学以“网络交往是现实人际交往的延伸,是一种公共生活,涉及众多人的利益。所以,保护大家的利益离不开道德、法律”,从法律处罚在网络交往中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的实例出发,说明网络交往需要遵守道德、法律。反方则以“网络世界是虚拟的世界,而道德和法律是现实生活中的规则,虚拟的网络世界当然不用遵守道德、法律”为论点展开辩论,列举众多在网络交往中不守道德、法律而没受到道德谴责、法律制裁的例子,来说明网络交往不需要遵守道德、法律。
随着辩论的深入,反方最初的那种“网络交往你看不见我、我看不见你,侵犯了别人的利益只有天知、地知、我知而对方不知”的快乐便被“当自己的资料被网友盗取、隐私被网友曝光,你发怒不发怒”的愤怒代替了——“我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网络交往确实需要遵守道德、法律。”至此,“网络交往应遵循规则”这个教学难点也就突破了。
辩论完毕,我问:“网络交往遵守道德该怎么做呢?网络交往遵守法律又该怎么做呢?”通过讨论,学生们很快得出结论。本课第二目“遵守网络规则”的教学目标也就达成了。
四、讨论热点,深化情感
2011年9月,学习九年级2.2《承担对社会的责任》这一课时,“雷锋传人”郭明义的事迹已家喻户晓。大家对这个时政热点很感兴趣,不少同学问:“老师,郭明义是怎样的一个人?”于是,在学习新课前,我让同学们收集有关郭明义的材料。
一般认为,“感恩教育是教育者运用一定的教育方法与手段,通过一定的感恩教育内容对受教者实施的识恩、知恩、感恩、报恩和施恩的人文教育,是一种以情动情的情感教育,是一种以德报德的道德教育,对于提高他们的道德修养、促进个体的自身发展,增强社会的信誉等具有重要意义”[1]。
高校应当如何有效地对当代大学生实施感恩教育呢?在没有设置专门的感恩教育课程的情况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可以成为实施感恩教育的重要载体。“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是大学生进入大学之后的第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是一门融思想性、政治性、知识性、综合性和实践性为一体的课程,将感恩教育渗透在“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教学中,可以达到相辅相成、一举两得的教育效果,对于大一新生来说,也是恰逢其时,对于他们顺利、愉快地度过大学四年将有很大帮助。
一、在“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内容中渗透感恩教育
“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内容涵盖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及法律观教育等很多方面。可以说,引导大学生树德和做人,培养大学生健全的人格,是“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的重要目的和意义所在,而这一点也正是感恩教育所追求的。
在现代社会,感恩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对党和国家的热爱与忠诚,对社会和人民的包容与奉献;对组织的信任和感激,对工作的勤奋和尽责;对他人的友善和尊重,对家人的理解和眷念;对生命的敬仰和珍惜,对自然的亲近和呵护[2]。可以说,感恩是一个人应有的基本道德素质,是一个人必须具备的道德观和责任观,是做人最基本的修养。将感恩教育渗透到“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内容中,是完全可以而且十分合适的。
在“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内容中,有许多内容和感恩有直接联系。比如在关于人生观的教学内容中,如果单纯从个人的角度谈人生观和人生价值的实现,眼界是比较狭隘的,而且不容易引起学生的情感共鸣。如果换一个角度,从人的社会性的角度来谈人生观的问题,则会有更宽的眼界,而且可以很自然地联系到感恩问题,也就将感恩教育与教材内容融合到了一起,使学生更容易对人生观有较深刻的理解和领悟。
从谈个人的人生观,联系到个人与他人的关系,尤其是与父母的关系、与朋友的关系等,让学生体会到每个人都不是孤立存在的,都与周围的人和事存在着客观的联系,所以,要感恩与自身生命相联系的每一个对象。从谈人生价值的实现,联系到祖国和人民与自身的关系,让学生体会到祖国和人民所提供给自己的一切,感恩自身从社会所得到的恩情,明确只有感恩社会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这样,通过恰当的结合,潜移默化地将感恩教育渗透到“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内容中,既丰富了教学内容本身,又将感恩教育落到了实处,并且二者相辅相成,达到两全其美的效果。
二、在“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方法上渗透感恩教育
除了在“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内容中渗透感恩教育外,在教学方法上也需要渗透感恩教育。“因为道德现象与人的需要、情感紧密相连,真正的道德规范应是道德主体对之有强烈的情感体验。如果仅仅以道德规范、原则的传授,以认知能力的培养为目的,而没有学生相应的道德情感参与其中的话,则此种道德教育注定是要失败的”[3]。所以,在教学的过程中,如何将教学内容传递给学生,让这种传递达到应有的教育效果,就需要运用恰当的教学方法,让学生获得相应的情感体验。
比如在学习遵守道德规范的内容时,可以围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方面,让学生谈谈自己亲身经历过的事情或者周围发生的事情。从这些事情中启发学生领悟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需要每个人不断加强个人的道德修养,而个人道德修养的加强,实际上恰恰是个人感恩于社会、感恩于他人的自然结果,从而使学生自然而然地认识到感恩意识的必要性和感恩品质的重要性,认识到懂得感恩是一个社会人的基本素质。
如果在讨论过程中学生有不同的观点,则正好是开展辩论的好机会。真理不辩不明,开展辩论是非常有效的教学方法,它不仅可以促进学生深入思考,而且可以给学生留下深刻印象。比如关于老人跌倒该不该扶之类的问题,可以让学生们各抒己见,充分辩论。通过辩论,大家往往更容易形成较为一致的意见和看法。通过辩论诸如此类的道德问题,学生也可以领悟到感恩不仅是要感激帮助过我们的人,更重要的是要将这种感激之情转化为一种乐于助人的品质,这种品质不仅是个体所必需的,而且是社会所必须的,作为大学生应当有这种社会责任感,引领良好的社会风气。
此外,在教学中还可以采用学生写信、演讲、歌舞、小品、绘画、观看影片等多种多样的教学方法,突破传统课堂教学的局限,引导大学生课堂联系生活、理论联系实际。通过采用丰富多样的教学方法,原本抽象的理论化的教学内容就可以摇身一变,成为感性的生动活泼的课堂实践,这样不仅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而且强化了学生的情感体验,可以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并且做到潜移默化、润物无声。
三、在“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的考核评价体系中渗透感恩教育
坚持教育培养与考核评价的相辅相成,才能促进大学生将自律与他律有机地结合起来。目前,“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的考核评价体系还是以书面考试为主,以学生掌握理论知识的程度为考核重点。这种考核评价体系,虽然对学生掌握知识性的内容很有帮助,但对学生能力的提高作用不大。因此,在考核评价体系中,除了考查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外,还要考查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实际情况。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能够促进大学生真正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同时必然有助于大学生感恩品质的形成和感恩习惯的养成。
首先,学校应当密切与大学生家庭的联系,畅通家庭与学校之间的沟通渠道,在家庭中建立教育监督反馈机制,并且将大学生在家里的表现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因为大学生的身份不仅仅是学生,更是一名家庭成员,在家庭里的表现优秀,才真正称得上是名优秀的大学生。而且,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往往在家庭生活中才能真实地反映出来。通过考察大学生在家庭里的表现,实际上也给了大学生一个机会,可以使他们更清晰地意识到自己与家庭的密切联系和自己对家庭的责任,促进大学生将感恩情感转化为感恩行动。
其次,学校要组织相关活动,比如组织大学生在校内义务劳动、深入社区扶贫助困、到敬老院搞志愿活动等,将大学生参加这类活动的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大学生活应当是丰富多彩的,学校和各学院会经常组织一些有意义的活动,这些活动正是大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好机会。“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本身就是很强调实践性的课程,让大学生广泛参加此类活动,有利于大学生在实践中真正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感恩品质。而且,这些活动被纳入考核评价体系,更能增强学生参与活动的广泛性和积极性,久而久之,必然可以实现感恩教育的内化与外化。
此外,还可以鼓励学生自己主动深入社会实践,比如参加义务献血、担当义务交通协管员、义务帮助中小学生辅导作业等,将参加这些义务活动的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其实,生活就是个大课堂,它会教给我们每个人各种各样的知识,同时我们在书本上学到的各种各样的知识,也都要回归到生活大课堂去检验和应用。年轻有为的大学生们对生活充满了热情,他们随时随地都在实践着在书本上学到的各种知识和道理,其中许多优秀的大学生已经做得非常出色,应当及时给予他们肯定和表扬。
在“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的考核评价体系中渗透感恩教育,可以促进大学生将感恩意识、感恩情感转化为感恩行动、感恩品质。相信在这些各种各样的活动中,大学生们可以亲身感受到自己对家庭、对集体、对社会的关爱所带来的愉悦感和成就感,这些生动愉快的体验,会悄悄地沉淀在他们的内心深处,形成稳定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感恩品质。
懂得感恩是当代大学生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将感恩教育渗透到“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中,是实施感恩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二者的有机结合可以达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在“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教学过程中,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考核评价体系等几个方面渗透感恩教育,可以使感恩教育和课程教学相互融合、相辅相成,达到事半功倍、一举两得的效果。
感恩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近年来一系列暴露感恩意识缺乏事件的发生,冷酷地说明感恩教育的缺失依然如旧。我们不能只有在某些事件发生时,才想起感恩教育的重要性,才想到要加强感恩教育,事情过去了,又什么都不做了。亡羊补牢,为时未晚。现在我们需要立刻行动起来,让感恩代替冷漠,让善良代替邪念,让人与人的关系更加和谐,让社会充满关爱和温暖。
参考文献:
[1]陶志琼.关于感恩教育的几个问题的探讨[J].政治科学,2004(04).
在以往的思想品德课教学中,学生主体地位没有得到足够的尊重,主要原因在于教师习惯于以自我为中心,让学生跟着自己的思路走,这样学生就成了学习的机器,学习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只是一种被动接受。因此,要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作用,关键在于教师在教学实践中,转变观念,真正树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意识,并落实到具体的教学实践中,充分尊重和相信学生,让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
二、创造平等、和谐的课堂氛围,在交流中发挥学生的主体性
要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离不开平等、和谐的课堂氛围。因此,教师首先要转变角色,从课堂的主导者转变为课堂的组织者、引导者、参与者,努力创造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充分调动教与学两方面的积极性。为此,教师可以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发挥其主体作用。
例如在讲到《道德与法律关系》一课时,我采用了辩论的方式,辩题为“道德与法律哪个更重要”。我把学生分为两组,正方观点是道德比法律更重要,反方则认为法律比道德更重要。为了在辩论比赛获胜,全班同学都积极主动地参与了材料的搜集,积极为本组出谋划策。由于事先准备充分,课堂辩论效果非常好。通过辩论,同学们不仅获得了相关法律和道德知识,而且还真正体味到了主动学习的乐趣。
三、切实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学生发展,以德为本。有德有才为精品,无德无才为废品;有德无才为成品,无德有才为。法学教育以培养符合社会要求的法律人才为使命,因为法学人才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充当着判断是非、伸张正义的角色,更加需要树立正确科学的价值观,需要具备良好的道德水平,因此德育体系的构建至关重要。
1.德育渗透的意义
从“社会本位”角度分析,法律与道德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彼此互为补充,法律将最低层次的道德要求规定为公民的义务,具有强制性,以保证社会主体对安全稳定的基本要求;道德通过引导社会自我净化,进而为良法之治营造积极的环境,实现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从“以人为本”的视角看, 法律使人明法,知道可为和不可为之举,道德使人明理,明白应当做什么, 不应当做什么,二者共同为个体行为提供了指引。法学教育过程中德育实践对我国当前经济建设和法学人才的培养意义重大,但传统的道德教育体系已无法与当代快速发展的高校教育相适应,德育体系有待进一步重构与优化。
2.以法学人才为培养对象的德育体系
教育要因时制宜,因材施教,在构建德育体系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认识到法学专业的特殊性,应从德育目标与原则、德育模式与方法、德育内容以及课程设置等方面进行研究,建立起符合当代法学教育目标和社会需要的法学理论德育体系。
(1)德育目标。作为法学教育,它承担着培养符合社会要求的法律人才的重任,其德育目标必然离不开对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引入,以提高法学人才与社会需要的匹配性,建立发展的法律道德体系。具体而言,有三个方面的目标:第一,专业目标。通过寓德育于法学教育,提高法学人才的专业信仰,提高整个法律系统的道德水准。第二,职业目标。法律职业具有一定的封闭性和技术性,其道德观念与其他职业存在一定区别,在德育过程中需要提高学生的职业意识,提高对各个主体的责任意识。第三,评价标准。法制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诸多价值冲突,一个律师或者法官可能面临着对当事人尽职和对社会公开的双重责任,当对私与对公之间存在冲突时,需要公正的价值标准,才能保障人的行为稳定性,因此德育的最重要目标就是建立一套稳定的价值评判标准。
(2)德育模式与方法的选择。笔者认为可以重点采用的德育方法有三种,即说服教育、角色扮演、合作学习。说服是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使学生提高认识,形成正确观点的方法;角色扮演是指通过角色模拟,亲身体会获得道德感知和认同的方法;合作学习则是教育学生养成合作意识和团队意识,要求学生在道德取舍过程中充分考虑团队价值。这些德育方法与法学教育培养的人才,如法官、律师所需要的辩论说理的基本素质相符合,同时在活动教育模式下,法学教育的德育实践更多是通过模拟、辩论的方式来完成。这些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团队进行彼此分工协作,模拟不同的角色,通过剖析事实并运用法律进行价值评价,进而说服对方的过程。
医学生法律教育实践模式的实践
我校在公共卫生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药学院在医学生开展教育管理的过程中,注意把握好新生入学教育、专业成才教育、医院实习教育、毕业教育等环节,根据医学生的不同学习阶段,分层次进行法律素质教育:对低年级学生,着重加强法律法规常识教育;对高年级学生和研究生,着重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在毕业教育活动中,着重进行以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为重点的廉洁行医教育;在集中考试阶段,结合加强考风考纪建设,进行诚信道德教育;同时,在形势与政策课中适当安排法纪教育专题,对大学生进行比较系统的法纪教育。[2]另外,开展读书报告会、辩论会、研讨会、模拟法庭等系列活动以及“三下乡”、“进社区”、志愿服务、专业实习、社会调查、生产劳动等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使学生心灵得到净化、思想得到熏陶、认识得到升华、觉悟得到提高,增强法律素质教育的实效性。具体采用的实践系列活动见上表。
医学生法律知识教育实践成效
一、会计专业学生加强诚信教育的重要性
现代会计之父潘序伦曾如此诠释会计诚信,“信以立志、信以守身,信以处事、信以待人、毋忘立信,当必有成。”立信,乃会计之本,没有信用,也就没有会计。而如今会计失信问题相当严重,许多贪污受贿、偷税漏税、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活动,以及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等大量腐败现象,几乎都与财会人员做假账分不开。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已成为全球范围内关注的焦点,会计诚信危机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而会计专业学生是我国会计行业的重要后备力量,他们的职业道德水平,将对我国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产生重要影响。因此,作为培养未来会计师摇篮的会计专业学校,尤其需要在诚信教育方面付出努力。在传授专业知识和基础知识的同时,开展人文教育、社会实践等活动,确立一种“教学为主,育人为本,德育为首”的教学思想,同时应根据这个行业的特点,对会计专业学生在校期间结合思想道德和素质教育进行会计诚信教育,培养学生在走向工作岗位之前的诚实品质。
会计诚信教育应成为会计专业学生专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不断提高他们对会计诚信问题的认识,增强履行诚信的自觉性,真正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守准则,不做假账”为座右铭,切实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这对提高未来会计人员的道德水平、重建会计行业信誉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加强会计专业学生诚信教育的具体措施
1.教师要言传身教,以崇高的品德影响学生
学生毕业后走上工作岗位从事实际的会计工作,他们在学校受到的专业教育、所接受的素质教育以及他们在校期间形成的人生观、价值观必将对他们今后从事工作的能力、职业判断能力产生重要影响。所以教师要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除了要有广博的专业知识外,还要有崇高的人格品质和敬业精神,潜移默化的影响学生。言传身教,寓德育与各科教学之中,找准知识传授与职业道德教育的结合点,向学生强调会计人员诚信为本、遵规守法的重要性。在向他们传授专业知识的同时,要求学生做一个合格的人,用法律和良好的道德约束自己的行为,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逐步树立职业道德,在耳濡目染中达到道德教育效果。
2.结合会计法律法规进行教学
坚持准则是会计职业道德的一部分,坚持准则就是依法办事,要求会计人员必须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并能熟练运用。学校培养的会计专业的学生大部分要从事与专业相关的工作,因此,学校应在会计专业开设相关法律课程,并且在会计理论教学中穿插法律方面的知识,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使学生能全面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以备以后在会计实践中熟练运用,做到依法办事。
3.在教学中实施案例教学,丰富教学内容
单纯的会计理论教学相对枯燥和模式化,又由于中专层次的财会教学是会计专业的起点,教材中对涉及到的知识没有深入地展开,因此,教师应在充分挖掘教材潜力的同时,应结合社会实际及时地将各种新闻和案例作为教学内容的补充,来弥补教材的不足。多引导学生更多的关注身边的有关信息,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阅读某些财会方面的报刊、杂志、书籍和网站,让学生在现实生活中学会如何识别和判断虚假会计信息,学会如何拒绝各种经济利益的诱惑而坚守职业道德标准,这样学生的职业判断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一定可以得到逐步提高,从而更好地运用所学会计知识为社会经济服务。
4.聘请专家和优秀会计人员实例讲解,增强会计诚信教育的说服力
会计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学科。从会计教学情况来看,我国基本是以教师为主体来开展教学活动的,而我们的会计教师基本上又是从学校走到学校,实践知识相对欠缺,有时显得说服力不够。而一些专家和企事业单位理论和实践经验丰富的会计人员则对业界的动态了解的非常清楚,学校应经常聘请他们为学生做专题报告,向学生介绍行业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未来的发展方向,宣传遵守职业道德的模范,用他们亲身经历的实例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判断教育,通过这种方式让学生间接了解社会、了解我国会计道德的现状,认识到加强诚信教育的重要性。虽然有些专业知识对于我们职业学校的学生来说偏难,但学生对实际的案例非常感兴趣,这样可以使学生牢固地树立职业道德观念,增强了诚信教育的说服力。
5.开展有关会计职业道德专题的讨论,加深学生对会计诚信的理解
所谓传统,是世代相传的,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遗产。中国的传统文化,则是中华民族历史的结晶,也是中华民族对于人类的伟大贡献。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人之所以能够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根本,也是开创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文化与新道德的历史依据和现实基础。
一、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
(一)中华文明的核心元素
(1)易经:可以说是百家思想之源:天行道,君子以自强不息 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其乃阴阳五行辩证思想的源头,具有超越古今的大智慧!(2)道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追求世界客观规律本质的科学观,也是追求自然和谐的生命观!(3)儒家:人之初,性本善! 修身,养性,治国,平天下!以人性本善为出发点,追求博爱与大同世界,追求和谐完美的人文主义,讲究人文伦理,是人文思想的集中表现。(4)法家:人之初,性本恶!洞悉人性中恶的部分,以严明的法律约束一切,短短几百年,成就了 秦国一统天下的霸业!(5)兵家:智慧超越古今的兵家---孙子兵法,这些先人高度的战争智慧的结晶,可是当今最发达的美国也在学习的瑰宝!也是确保华夏民族5000年长盛不衰的强大的军事思想保障!(6)医家:中医,博大精深,具有巨大的不可替代的超越时空的科学性实用性与高效性!(7)墨家:兼爱、非攻、尚贤、尚同、天志、明鬼、非命、非乐、节用
(二)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
①包容博大的精神。中国文化是开放的文化,是海纳百川的文化。中国文化从一开始,就在不断地包容并融合外来文化。②天下大同的精神。“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四海之内皆兄弟也”,今天中国提出的“和谐社会”、“和谐世界”的理念,也是大同精神的体现。③中庸的精神。中庸不是当好好先生,而是一种为人处事上的恰到好处,是一种“黄金分割”的大智慧。中国传统文化倡导“智、仁、勇”的结合才是完善的人格,而非强调一端,就是中庸精神的表现。④时新的精神。“周虽旧邦,其命惟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都是时新的精神体现。⑤以民为本的精神。“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宣示,也是与中国传统文化以民为本的思想一脉相承的。⑥爱护他人和担当社会的精神。“仁者爱人”、“兼相爱,交相利”,都是强调对他人的关爱。中国传统文化认为,真正的个人幸福,必然是与他人及社会整体的福祉相连。⑦不屈不挠、自强不息的精神。“风雨如晦,鸡鸣不已”,每当民族危亡的时候,无数仁人志士总是义无反顾站起来,不怕牺牲自己,保卫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二、中国传统文化的糟粕
(一)缺乏平等性。“平等”具有双重涵义。一是人际关系的平等,也就是人格上的平等;二是社会关系的平等,也就是法律(权利义务)上的平等。没有人际和社会关系的平等性,就没有个人的独立性;没有个人的独立性,就没有个人权利可言。在我国古代,首先应承担义务,而不是享受权利。个人受到礼教和宗法、国家和家族机器的强力压制,几乎无丝毫自由可言。皇帝随意杀死臣民,父母可打骂甚至杀死孩子。至于父母棒打鸳鸯、干涉婚姻!儒家的伦理道德严重摧残了人性。古代等级森严,虽然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是更普遍的是“刑不上大夫”。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是法律上的平等。我们每个人,无论职业、年龄、职务有多大区别,人格方面都是平等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拜官主义”和“拜金主义”严重,人们很难保持自己的人格尊严。成熟的民主国家可以通过“理智辩论”进行沟通,做到“宽容异见”。
(二)缺乏科学精神。首先,我国古代关心的是人伦和社会而不是自然界。“四书五经”不谈科学,科举考试也不考科学知识。被李约瑟称为“最具科学精神”的道家,产生的一些科学成果不过是追求长生术的副产品。在这种背景下,中国古代不可能出现系统的科学理论。四大发明只是技术成果。其次,我国古代不重视工商业。“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商人的社会地位低下,经商被认为是不务正业。而近代科学是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产生的,工业革命推动了近代科学的产生,近代科学的产生又推动了工业革命。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具有相互推动的关系。最后,我国古代缺乏形式逻辑。形式逻辑是数学的基础,而数学是科学之母。在诸子百家中,名家讲形式逻辑,可惜名家只破不立,其本质是诡辩论。《易经》和《道德经》具有朴素的辩证法思想。但辩证逻辑必须建立在形式逻辑之上,是形式逻辑的补充和发展,它本身不能取代形式逻辑。在没有建立形式逻辑的我国古代,《易经》和《道德经》恰恰破坏了科学的推理和实验精神,起了反科学的作用。形式逻辑不仅对科学影响重大,还对政治和法律辩论有重要影响。
(三)缺乏法治观念。在诸子百家中,法家讲法治,儒家讲德治。法家一度取得优势,但是因为过于刻薄寡恩,法家随着秦朝的灭亡而失势。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调整最基本、最重要的人和人之间、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从概念和性质上分析,道德是一般行为规范,而法律是高级行为规范。因此,法律是最大的道德。提高一个国家和民族的道德水准,最重要的是国家机关首先要严格守法、执法。法律和道德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二者相辅相成,不能相互替代。而我国古代以儒家的“礼”作为事实上的“法”,抹杀了道德和法律之间的区别。法律规范具有严格的逻辑结构,即使是圣人制订的“礼”,也不具备法律的严密性。因此,“以德治国”本质上还是“以人治国”。“出礼入刑”混淆了民法和刑法的区别,“原心定罪”败坏了刑罚的原则。
三、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对于今天的中国人来说,我们真正需要的不是评判传统文化哪些是精华,或者哪些是糟粕,而是探讨哪些传统文化已经过时了或不合时宜了。对于不合时宜的传统文化,重要的也不是对其进行批判,而是将其封存(留而不用)或改造。改造传统文化,包括从心态上的改造和实际上的改造;所谓心态上的改造,即降低对该文化的笃信程度及其价值认同;所谓实际上的改造,即改造其不合时宜的成分,增加新的文化成分。例如,舞龙,在当初是一种笃信的求雨仪式,在今天则演变成了娱乐活动。又如,多子多福的文化观念,在今天则被优生优育的文化观念所取代。与此同时,对一个国家和民族来说,不仅仅要继承优秀的传统文化,而且也要不断地创造出新的文化来。中国人创造出来的新文化,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继续,因为中国人的血液中和心灵里都有着中国传统文化的营养和成分。
【参考文献】
[1]《中庸》诸子集成本.中华书局,1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