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发展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2-03-24 03:07:27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金融发展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金融发展论文

篇1

一)网络金融内涵所谓网络金融,又称电子金融(e-finance),从狭义上讲是指在国际互联网(Internet)上开展论文的金融业务,包括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等金融服务及相关内容;从广义上讲,网络金融就是以网络技术为支撑,在全球范围内的所有金融活动的总称,它不仅包括狭义的内容,还包括网络金融安全、网络金融监管等诸多方面。它不同于传统的以物理形态存在的金融活动,是存在于电子空间中的金融活动,其存在形态是虚拟化的、运行方式是网络化的。它是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的产物,是适应电子商务(e-commerce)发展需要而产生的网络时代的金融运行模式。

二)网络金融的特征1、业务创新。网络金融以客户为中心的性质决定了它的创新性特征。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扩大市场份额和增强竞争实力,网络金融必须进行业务创新。2、管理创新。管理创新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金融机构放弃过去那种以单个机构的实力去拓展业务的战略管理思想,充分重视与其他金融机构、信息技术服务商、资讯服务提供商、电子商务网站等的业务合作,达到在市场竞争中实现双赢的局面。另一方面,网络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也趋于网络化,传统商业模式下的垂直官僚式管理模式将被一种网络化的扁平的组织结构所取代。3、市场创新。由于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金融市场本身也开始出现创新。一方面,为了满足客户全球交易的需求和网络世界的竞争新格局,金融市场开始走向国际联合。另一方面,迫于竞争压力一些证券交易所都在制定向上市公司转变的战略。4、监管创新。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使网络金融监管呈现自由化和国际合作两方面的特点:一方面过去分业经营和防止垄断传统金融监管政策被市场开放、业务融合和机构集团化的新模式所取代。另一方面,随着在网络上进行的跨国界金融交易量越发巨大,一国的金融监管部门已经不能完全控制本国的金融市场活动了。

二、网络金融的风险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网络金融的兴起使得金融业变得更加脆弱,网络金融所带来的风险大致可分为两类:基于网络信息技术导致的技术风险和基于网络金融业务特征导致的经济风险。首先,从技术风险来看,网络金融的发展使得金融业的安全程度越来越受制于信息技术和相应的安全技术的发展状况。第一,信息技术的发展如果难以适应金融业网络化需求的迅速膨胀,网络金融的运行无法达到预想的高效率,发生运转困难、数据丢失甚至非法获取等,就会给金融业带来安全隐患。第二,技术解决方案的选择在客观上造成了技术选择失误风险,该风险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所选择的技术系统与客户终端软件不兼容,这将会降低信息传输效率;二是所选择的技术方案很快被技术革新所淘汰,技术落后将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其次,从经济风险来说,网络金融在两个层面加剧了金融业的潜在风险:其一,网络金融的出现推动了混业经营、金融创新和全球金融一体化的发展,在金融运行效率提高,金融行业融合程度加强的同时,实际上也加大了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其二,由于网络金融具有高效性、一体化的特点,因而一旦出现危机,即使只是极小的问题都很容易通过网络迅速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引发连锁反应,并迅速扩散。

三、网络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务规模有限,收入水平不高,基本上处于亏损状况。第二,网上金融业务具有明显的初级特征。我国的网络金融产品和服务大多是将传统业务简单地“搬”上网,更多地把网络看成是一种销售方式或渠道,忽视了网络金融产品及服务的创新潜力。在主观方面,主要存在两点问题:第一,未能进行有效的统一规划。我国网络金融的发展因缺乏宏观统筹,各融机构在发展模式选择、电子设备投入、网络建设诸方面不仅各行其道,甚至还相互保密、相互设防,造成信息、技术、资金的浪费和内部结构的畸形,不仅不利于形成网络金融的发展,还有可能埋下金融业不稳定的因素。第二,立法滞后。一方面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网络金融立法滞后。我国此类法律极为有限,只有《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证券公司网上委托业务核准程序》等几部法规,并且涉及的仅是网上证券业务的一小部分。另一方面与传统金融业务健全的法律体系相比,网络金融立法同样滞后。面对网络金融的发展和电子货币时代的到来,需要进一步研究对现行金融立法框架进行修改和完善,适当调整金融业现有的监管和调控方式,以发挥其规范和保障作用,促进网络金融积极稳妥地发展。

四、建议应采取的对策针对上述风险和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对策。(1)确立传统金融与网络金融并行发展的战略。(2)建立专门的指导和管理机构。(3)加快网络金融立法。(4)造就复合型金融人才。(5)改革分业管理体制。(6)加快电子商务和网络银行的立法进程。(7)银监会应提高对网络银行的监管水平。(8)大力发展先进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建立网络安全防护体系。(9)建立大型共享型网络银行数据库。(10)建立网络金融统一的技术标准。

篇2

一、我国汽车金融公司发展的现状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汽车产业发展更加迅速,与汽车生产息息相关的金融服务也日益得到重视,特别是政府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令,汽车市场上的相关主体生产商、经销商以及商业银行等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回应。2004年8月,通用汽车(GeneralMotors)成立国内首家汽车金融合资公司,紧接着,福特、大众汽车金融公司相继成立,国内车贷市场上掀起了一股汽车金融服务的竞争热潮,国内汽车金融市场出现了合资汽车金融公司“逐鹿中原”的竞争局面。国内汽车生产商及商业银行应如何应对竞争激烈的车贷市场,我国汽车金融服务应如何发展,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汽车金融服务的起源是在上世纪20年代前后,由汽车制造商向用户提供汽车销售分期付款时开始出现的。它的出现引起了汽车消费方式的重大变革,实现了消费者购车支付方式由最初的全款支付向分期付款方式转变。这一转变虽然促进了销售,但大大占用了制造商的资金。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张、消费市场的扩大和金融服务及信用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汽车制造商又开始利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这一位国家法律所认可的公司载体形式来解决在分期付款中出现的资金不足问题,从社会筹集资金。这样,汽车金融服务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融资-信贷-信用管理”的运行过程。

按照西方国家经济发展的经验,当一国人均GDP达到700美元时,便开始进入汽车消费时代。2003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人均首次突破1000美元,达到1090美元;2004年,我国人均GDP达到1269美元;2005年,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达到1703美元。这些数据表明,我国正在进入汽车消费时代,并且能够成为我国又一新的经济增长点。目前我国汽车消费结构已经发生变化,私家车消费市场逐渐成为汽车消费市场的主力需求。2001年私车消费比例达到47.1%,2002年超过56%,2003年增至62%,2004年大幅增加为93.7%。汽车消费尤其是私车消费的持续走高,迫切需要完善的汽车金融服务。然而,我国汽车消费信贷业务严重滞后,汽车消费信贷占汽车销售总额的比例不足10%,而其他国家如美国的比例为93%,英国为80%,德国为75%,日本为44%。另外,国外成熟的汽车金融服务,不仅向消费者提供信贷服务,而且向汽车厂商、经销商等提供涉及汽车生产、流通、消费、租赁、维护、回收等多环节的全方位、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因此,我国汽车金融服务与国外汽车金融服务业的差距,不仅显示了我国汽车金融业发展的滞后性,更说明了我国汽车金融服务业发展的潜力与迫切性。以美国为例,福特信贷、通用融资、戴-克财务、丰田财务等4家专业汽车融资公司占新车贷款销售份额39%。

二、我国发展汽车金融的难点

1.发育不成熟的信用环境

汽车金融发展的一个重要基础是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我国由于处在市场经济发展初期,社会征信体系还未发育成熟。消费者信用记录非常分散,企业难以掌握完整的客户收入以及信用情况,而健全的个人信用制度能为汽车金融企业的发展提供切实保障。由于国内还未形成完整的全面的信用评价体系,导致整个社会个人信用评价成本较高。由于以上原因,再加上消费者诚信意识缺乏,使我国个人车贷的账率居高不下。据统计,2003年前9个月,中国汽车贷款总量为1800亿元,其中坏账为945亿元;占车贷总额一半以上;2004年前9个月汽车贷款总量为1683亿元,其中坏账高达1000亿元。一度车贷的相关保险业务几乎陷入停滞,这在相当程度上成了汽车金融服务发展的一个路障。

2.审慎的政策环境

首先,运营资金太少是导致目前国内已经成立的汽车金融公司缺乏竞争优势的主要原因之一。其次,融资渠道狭窄,投资手段单一。在国外,汽车金融机构资金来源包括:商业票据发行、公司债券、购车储蓄、以应收账款质押向银行借款、商业银行等机构投资者出售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证券化等。但国内汽车金融公司只能接受境内股东单位3个月以上期限的存款、转让和出售汽车贷款应收款业务、向金融机构借款。三是信贷风险也使汽车金融公司不敢贸然开展大宗业务。

目前,鉴于国内金融环境,我国关于汽车金融公司的相关政策规定比较谨慎,2003年10月3日中国银监会颁布了《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11月颁布了《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细则》,2004年8月17日又颁布了新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为避免金融风险,目前允许汽车金融公司开办的业务比较有限,对汽车金融公司业务的开展有很多不利,具体表现在:

(1)具体业务的限制

《办法》规定,我国汽车金融公司可以接受境内股东单位3个月以上期限的存款,提供购车贷款业务,办理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转让和出售汽车贷款应收款业务,向金融机构借款,为贷款购车提供担保,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业务及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贷款业务。

以上业务界定对汽车金融公司在国内开展其他业务实质上设置了许多障碍,比如租赁业务。在国外,租赁业务是国外汽车金融公司重要的利润来源,而国内发育不成熟的汽车市场导致汽车价格波动较大,影响了租赁业务的开展。另外,汽车抵押融资涉及的相关政策也未做明确规定。

除此以外,《办法》还禁止汽车金融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同一法人不得投资一个以上汽车金融公司。这就限制了部分汽车金融公司业务在国内的扩展。

(2)融资方面的限制

对我国汽车金融公司在融资方面的限制主要是融资渠道的限制,按照规定,汽车金融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亿元人民币,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这样巨额的资金需求需要汽车金融公司多方筹集。而目前我国汽车金融公司只允许接受境内股东单位3个月以上的存款,转让出售汽车贷款应收款业务,并且同业拆借最长期限仅为7天,同时又不允许汽车金融公司进入如企业债券这样的公开资本市场,这样汽车金融公司的融资问题将成为其发展的最大瓶颈。

(3)对贷款利率的限制

《细则》规定,发放汽车贷款的利率,可在央行公布的法定利率基础上,上下浮动10%~30%,与央行对商业银行的规定基本一致。鉴于目前我国尚未放开利率管制,这使得汽车金融公司在具体业务操作上无法发挥优势。

3.汽车产业本身的波动

中国汽车产业正处在成长期,而这一时期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波动特别大,这种波动除了体现在产销量方面,还反映在不断变化的价格方面。车价近几年迅速下跌,大幅压缩了厂家利润空间,也让消费者对国内汽车价格失去信心,这无疑增加了那些准备通过汽车金融公司融资买车的用户的还贷机会成本。

发育不成熟的国内汽车市场是汽车金融业务开展的一个最具有杀伤力的阻碍因素,也是未来政策研究者和制定者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

4.难以回避的金融风险

汽车金融公司是资产负债限制较多的一类专业化金融机构,它的风险分散机制不如商业银行灵活。因此,相对来说汽车金融公司的风险集中度较高。《办法》规定汽车金融公司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将5亿注册资金押在同一个地方风险太大。汽车金融公司并非专业金融机构,因此其主要目标并非盈利与金融安全,而是做好服务和促销。公司如果为了促进汽车销售向消费者和经销商过度让利,将造成高昂成本下的经营风险。汽车金融公司同时也向经销商发放贷款,这样风险可通过经销商来加成;公司并就贷款购车提供担保,形成了担保风险,可能形成风险集中放大效应。

三、我国发展汽车金融服务的前景

1.市场广阔

我国汽车金融服务面临着非常大的市场空间。据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对中国汽车市场的预测,今后几年,中国小汽车需求将保持20%到25%的年增长率,私家车增长速度将达到33%的水平。目前中国有购车能力的家庭大约为700万户,到2008年将增加到4200万户。预计到2010年中国能成为全球第三大汽车市场,仅次于美国和日本。在全球私人用车的销售中有70%是通过贷款方式销售,而我国目前贷款销售仅占汽车销售的20%,还远远未达到这个比例,我国的汽车金融服务有非常大的发展空间。据有关部门预测,到2025年中国汽车市场将达到1500万辆,整个市场销售额至少会达到15000亿元,即使未来20年中国信贷购车比例只有国外平均水平一半,汽车金融业也将有5000多亿元市场容量。全球汽车销售中70%通过汽车信贷销售,而在中国目前不到20%。显然,市场发展空间非常大。在此背景下,汽车金融公司发展前景较为乐观。

2.专业汽车金融公司的优势

相对于其它金融机构,无论在批发还是零售业务方面,汽车金融公司都有着天然优势。在零售方面,虽然汽车金融公司利率略高于银行(比银行高出20%左右),但是由于汽车金融公司不需要第三方担保,为消费者减免了一笔“担保费”,因此总体而言其利率并不高。另外,相对而言,通过汽车金融公司办理车贷业务,手续更方便,时间也更短,这是吸引客户的主要原因。在批发领域,汽车金融公司可以凭借雄厚资金实力为经销商提供资金服务,减缓了经销商资金压力。

汽车金融公司在个人车贷具体业务方面,也有较大的发挥余地,如2006年开办汽车金融业务的一汽大众推出弹性贷款,期限可放至5年,汽车金融公司还贷方式也更为灵活。有些公司甚至可以“旧车置换抵消首付”。这些灵活、优惠的贷款方式无疑使汽车金融公司在车贷市场赢得较大竞争优势。

同时,汽车消费信贷并不是汽车金融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汽车金融公司的业务涉及汽车消费过程的方方面面,如贷款担保、保险、理赔、零部件供应、维修保养、旧车处理、经销商的中短期融资等。

除此以外,汽车金融服务是汽车制造商价值链延伸的重要部分,汽车集团自己设立的汽车金融公司由于其对母公司汽车销售有巨大支持作用,可以得到母公司强大的资金支撑。

四、我国发展汽车金融的对策

1.大力发展汽车产业

汽车金融业作为汽车产业链的一个环节,它的发展是以汽车产业为基础的,尤其是在汽车产业发展的初期,可以说汽车产业的发展状况直接决定着汽车金融业的发展。前期我国汽车金融业发展受挫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我国的汽车产业发展还不成熟。发展汽车产业本身,就是对汽车金融服务业的最大的支持,我们应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汽车产业的扶持力度,在政策上以及市场环境上给与其发展的空间。只有汽车产业的发展步入良性轨道,汽车金融服务才有了坚实的市场基础,汽车金融服务的发展反过来又会进一步促进汽车产业的发展。

2.创立良好的金融信用环境

一是要加强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研究和颁布工作,消除政策性瓶颈,尝试逐步有条件地放开对汽车金融机构融资的限制,让它们既可获得银行贷款,又可发行企业债券以及实现汽车信贷资产证券化来向社会筹集资金,真正扩宽汽车金融企业的资金来源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为汽车金融产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二是要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减少系统性风险。发达国家汽车金融业务无不是建立在相当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基础上的,而我国个人信用体系几乎为零,汽车金融公司很难掌握储户的综合信用状况,这就造成了手续繁杂、担保限制过多等弊病,极大地制约了汽车金融业务的开展,所以必须建立权威性和统一性兼备的个人信用制度评估和查询系统,实现信用资源信息的共享。2003年11月14日,国务院批准的人民银行信用管理局正式挂牌,表明信用管理在政府行政层面正式揭开了帷幕。2005年8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了《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这将促进我国征信业稳定健康发展,对中国汽车消费信贷业的发展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但是,由于信用数据收集、评估流程复杂,所以信用体系建设还任重而道远。

第三,扶持汽车金融中介机构,促进银企合作。现阶段针对信用缺乏和银行门槛过高的弊病,应该出台相关措施促进银企携手合作,扶持一些担保中介机构,让汽车信贷担保公司站在公正立场上,协助银行有偿处理贷前审查、贷中担保、贷后监督的工作。

3.探索近期适合当前形势的汽车金融公司运作模式

从长远看,专业的汽车金融公司将在未来的市场中占主要地位,但从目前来看,由于我国快速发展汽车金融服务的相关条件还不成熟,汽车金融公司当前的运作模式应尽量与市场上各种金融主体尤其是银行的合作,通过合理分工建立广泛的合作关系。

根据《办法》,汽车金融公司不允许设立分支机构,并且同一法人不得投资一个以上的汽车金融公司,限制了汽车金融服务的辐射范围,而商业银行遍布的营业网点则弥补了汽车金融公司业务在地域上的不足。其次,当前汽车金融公司融资渠道方面也需要加强与商业银行的进一步合作。

目前我国应适度发展专业性汽车金融公司,进一步拓展其资金渠道,给汽车金融公司更宽的金融范围,将供给方培育成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在进一步规范发展商业银行汽车贷款业务的同时,应加快培育专业性汽车金融公司,进一步研究汽车金融公司可能的融资渠道,包括发行债券、同业借款或资产证券化等,从而使专业性汽车金融公司专业优势和资金实力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同时,还要建立汽车金融公司与汽车生产企业、汽车特约销售和售后服务企业以及二手车销售企业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在全方位为消费者服务的同时,做到联手规避风险、承担风险,这样就可以让消费者有更多选择,也可以与不同性质的金融机构共同分担风险,保持汽车消费信贷业务稳定健康地发展。

继上汽通用、大众、丰田、福特、戴-克集团、北京现代和沃尔沃在国内成立汽车金融公司后,国内银行首次参股汽车金融公司,由东风汽车、中国银行与法国标致雪铁龙集团2006年8月共同在京宣布,三方合资的东风标致雪铁龙金融公司正式开业。这些汽车金融公司的相继开业,无疑对国内汽车金融服务业务的丰富和深化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郭同峰.汽车金融服务与汽车产业发展[J].中国市场.2005,(19).

[2]王佃凯.论我国汽车金融服务贸易的开放与发展[J].经济纵横,2004,(10).

[3]志军.向汽车金融公司贷款买车[J].沪港经济,2004,(3).

[4]喻平.汽车企业运用汽车金融的模式选择[J].上海汽车,2004,(1).

[5]丰琳.浅议我国汽车金融产业的发展战略[J].北京汽车,2005,(2).

篇3

(一)正规金融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1.中国农业银行:支持农业生产和农产品销售,既经营商业性业务,又经营政策性业务,从上个世纪80年代起开始进行商业化改革。

2.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承担国家规定的政策性金融业务并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

3.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唯一一个与农业农户具有直接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向农村和农业经济提供金融服务的核心力量。

4.农村邮政储蓄:吸收储蓄,再把储蓄资金转存入中央银行,开展存贷业务。

(二)民间金融形式

农村非正规金融是指农村中非法定的金融机构所提供的间接融资以及农户之间或农户与农村企业主之间的直接融资。目前,我国的民间金融主要有三种形式:

1.无组织无机构的个人借贷和企业融资(如企业相互融资、企业非法集资等);

2.有组织无机构的各种金融会,属于互助资金性质;

3.政府没有认可的有组织有机构的各种融资形式,如私人钱庄、典当行、基金会等。

二、我国农村金融存在的缺陷和问题

虽然我国农村大部分地区已经达到温饱,正在向小康迈进,但GDP的增长速度较为缓慢,与大城镇的经济发展相比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农村金融体系未能对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起到应有的作用,而且其自身发展还存在诸多缺陷和问题,造成了农村资金匮乏,使其不能充分发挥潜在优势。

(一)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单一,金融机构匮乏

目前,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已形成了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三驾马车”共存的局面。但是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其业务经营范围十分单一,专门行使粮、棉、油收购贷款资金的封闭管理,业务空间日益狭小;本来“重农”的农业银行将竞争视角从农村转向城市,农村网点大量撤并,人员锐减,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上投入相对较少。因此支持“三农”经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任责无旁贷地落在了农村信用社身上,使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更为单一。

(二)农村信用社包袱沉重,力不从心

由于农村信用社多年积累的历史问题较多,又受到资金规模、硬件设施、业务品种、结算条件等方面的限制,普遍存在资产质量不高、经济效益欠佳和人员素质欠缺等问题,肩负的职责与自身的能力不相匹配,致使农村信用社在支持“三农”经济发展过程中力不从心。

(三)农村金融机构资金外流严重,金融机构撤离加剧

农村政府指导下的政策银行,众多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业保险,邮政储蓄等等机构更多的成为名义上支持农村建设的机构,这些机构更多的将农村资金流向上级城市,正式的金融机构实质上并未履行农村金融资金供给的责任。除此之外,大量国有商业银行纷纷从农村金融体系中撤离,据不完全统计,国有商业银行撤并机构达到4万个。农村金融机构中有限资金的外流加之国有商业银行的纷纷撤离给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困难。

(四)农村贷款利率偏高,利息负担较重

目前,农村金融贷款利率偏高,加重了农民的贷款利息负担。尽管中央规定了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的区间,但由于农村金融市场不够发达,在利益机制的驱使下,其贷款利率不但不可能下浮,而且也不愿意低浮,使农民贷款优而不惠。

(五)非正规性金融服务活跃但问题突出

与农村中正规性的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相比,农村中非正规性金融服务非常活跃,主要是民间的、地下的借贷需求增加,规模不断增大。这些金融服务虽然一定程度上起到优化资源配置、便利交易、补充农村正规金融服务的作用,但是,这些金融活动风险大、利率高,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宏观调控的效果,影响了正常的金融只需,加剧了农村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六)农业保险发展滞后

农业是高风险的产业,我国又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但当前我国农村保险业发展滞后,无法满足农村经济对风险控制的需求。由于农业保险的“高风险、高成本、高赔付”特征,加上不可预测因素多,预期收益低,与保险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目标相左,各保险公司不愿涉足农业领域,积极性低。

(七)农村政策性金融支农力度不足

当前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来源不足,大多数由政府全部或部分出资,而且在运营中多靠政府扶持。支农力度不够,在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经济活动等方面作用较少,对农户、个体工商户、涉农民营企业支持也有限。

(八)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发放难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小额农户贷款对于急需脱贫致富的农民群众无疑是雪中送炭,但农村金融机构却很难发放。主要原因,一是一些农民信用观念淡薄,逃废债务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二是小额农贷业务量超常,放贷成本高;三是清收手段脆弱,致使很难使用依法、强制扣款、变卖资产等手段清收贷款;四是农民风险防范能力弱,受社会、自然、市场条件的影响很大,小额农贷风险很大。

三、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对策及建议

(一)发展多种类型的农村金融机构,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引导金融机构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和前景,尽可能地发展多层次的网点。规范和引导民间金融,适当发展农村互金融组织和互担保组织,逐步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二)继续推动和不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强其合作金融功能

积极拓宽农村信用社信贷支农渠道,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涉农产业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大力开展和开发农村信用社的中间业务,提高盈利水平。对农村信用社进行股份制改造。

(三)加速推进农业担保和保险业务,分散和降低农业风险

适当降低担保机构设立门槛,鼓励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开发农产品期货新品种,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进入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进一步完善农村地区的信贷市场、保险市场、期货市场,建立功能完备、分工合作、竞争适度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

(四)建立农村利率定价机制,降低农民贷款成本

制定符合农村信贷资金供求特点的利率管理政策,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等支农贷款要实行优惠利率,以减轻农民的负担,增加农民收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增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优惠贷款利率,以降低农村居民特别是偏远落后地区农村居民的融资成本。

(五)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

利用政策扶持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对农村金融组织要执行有差别的监管政策。通过财政补贴、担保或税收减免等措施促使金融机构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信贷投入,实行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税收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经营。

四、总结

农村金融作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最为重要的资本要素配置制度,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尽管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的整体水平不高,农村金融体系存在一定的缺陷和问题,但是,通过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和农民自身各方面的调整,农村金融体系一定会逐步完善与健全,将会为我国农村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张贞,肖庆业.农村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老区建设,2008:19-20.

[2]申维娜,孟彦军.我国农村金融现状与改革思路浅析.当代经济,2009.2:86-87.

篇4

1.2四川省县域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1.2.1县域金融组织制度的缺陷首先,四川省国有商业银行出于经营战略的目的,县级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不断收缩,利用其基层网点的优势将农村大量的资金吸收过来,基本上成为上级机构的“储蓄所”,只存不贷的特性成为了四川省县域资金的“抽水机”。其次,四川省农业保障体系不健全,不利于农村资金的信贷投入。农业由于抗风险的能力不足,一旦遇到较大的自然灾害,农业生产将受到极大的影响,导致信贷资金无法收回。最后,四川省民间金融活动活跃,但是缺少制度的规范。目前,民间金融在四川省县域经济的发展起着愈加重要的作用,对经济的扶持力度不断增强。然而,对民间金融尚未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律制度来规范和促进其合法的发展。

1.2.2央行货币政策在县域传导的不畅性首先,货币政策在四川省县域的传导机制不健全。在县域央行可以利用的货币政策工具较少,利率的制定归于总行,且是从整体的角度来制定,不能反映四川省县域市场的真实利率水平,从而导致无法对县域市场的金融利率进行及时的跟踪调整。其次,四川省中小企业很难得到银行资金支持,直接影响了货币政策的顺利实施。一方面,尽管央银行制定了一系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但央行指导性意见对商业银行的约束力不强,受中小企业信用等级的限制,四川省各家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扶持不积极,四川省农村信用社的支持对象重点是“三农”,对中小企业的投入明显不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越来越突出。另一方面,中小企业管理中存在许多薄弱环节,抗风险能力弱。多数中小企业管理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产品开发和市场研究缺乏科学依据,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足,一旦遇到市场波动,银行贷款就会产生较大风险,致使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资信度存有疑虑,对其贷款的审查、发放较为严格、慎重。最后,地方政府未能积极配合,缺失相关配套政策,使货币政策传导受到限制。地方政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不足,中小企业的财税负担过大,贷款抵押物的抵押价值水平过低,中介评价机构的收费标准较高,导致中小企业不愿向银行借贷,使央行货币政策在四川省县域的传导实施受到严重影响。

1.2.3金融服务水平低首先,国有商业银行一方面出于自身的利益,按照法人统一管理的经营模式,将四川省县域商业银行的绝大部分贷款权限归入到上一级的商业银行手中,且对县域级别的商业银行的放贷行为监管过严,并且制定了严厉的考核问责制度,导致县域信贷的压缩。另一方面,实施集约化战略,大量撤并基层营业网点,裁减人员,以四川省县域经济为对象的金融服务近几年处于低水平状态,信用工具少、结算手段落后、金融业务品种单一、融资渠道不畅、电子化水平较低是四川省县域金融服务的主要特点,这无法满足县域经济的正常资金需求。其次,国家政策性银行可提供的金融业务范围过于狭窄,功能单一。比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主要经营粮油流通环节的现金支付业务,而对于风险性极高的种植环节则没有提供相应的扶持政策;国家开发银行则只提供国家重点扶持的像西部大开发性质的大项目,而对于县域发展性项目的金融服务需求得不到满足。最后,在四川省县域领域,证券公司很少设立分支机构及办事处,导致企业的直接融资及人们对于财富增值保值的期望缺少必要的融资及投资渠道。

2完善四川省县域金融发展的对策

2.1发挥市场机制的主导作用四川省县域金融的发展,必须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四川省可以在县域资本不外流,且能够维护县域金融市场有序竞争的条件下,扶持并引进适量商业银行进入县域地区,适量的商业银行不仅可以打破部分金融机构的垄断地位,同时也可以实现县域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服务发展,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金融监管当局可以适度放松金融业的进入门槛并实行相对宽松的管制政策,鼓励有实力有能力的企业成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小型金融机构,从而正确引导民间资金的合理合法流动,为民间资本服务县域经济开辟一条道路。同时要大力引进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直接融资渠道,为中小企业及“三农”的直接融资提供服务,并建立相应的股权交易及土地托管机构。

2.2完善金融机构的经营机制四川省应当改革以往的城乡二元经济模式下的金融组织机构,统筹城乡金融的协调发展。利用县域金融这个平台有机地将城市金融与农村金融联结起来,建立资本回流机制,组建区域间的同业拆借市场,构成同业拆借、票据交换、资金清算三位一体的头寸市场。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首的正规金融机构应当适当下放部分信贷权限,简化贷款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同时建立符合县域经济实际要求的贷款激励机制,鼓励银行放贷;县域邮政储蓄银行应当提高县域贷款比例,减少县域资金外流,增加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投入;增加对保险机构开展“三农”保险的财政补贴,引导保险机构开展各种符合中小企业以及“三农”实际需求的保险类型,以减少他们因遭遇自然灾害及经营欠佳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担保机构应当提高抵押物的价值水平,给予中小企业及“三农”抵押物更多的资金扶持,并给予相应的担保机构于财税上的补偿,让他们积极地服务地方经济。

2.3创新县域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四川省在县域金融服务创新方面,要积极鼓励县域金融机构进行金融服务上的创新,以适应县域金融快速发展的客观环境。各家商业银行应当给予四川省县域商业银行更多的信贷自,使更多的县域资金可以留在县域,为农户及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信贷支持,并对农户及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降低收费水平,提高抵押物的价值水平,对于信用好、效益好的可以提供免抵押物贷款。应积极引导证券公司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采取激励政策,使证券公司对符合上市要求的企业给予上市指导,积极探索中小企业集合债、集合票据等新型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建立股权投资基金,开展投资银行业务,为拟上市企业和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的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服务,促进企业的发展壮大。要建立农业保险机制,鼓励保险机构开展涉农保险业务,为农户从事农业生产提供必要的保障,降低他们的经营损失。在创新县域金融产品上,四川省县域金融机构应当主动地结合四川省县域经济的实际,充分解决中小企业和“三农”存在的融资难的问题,并结合中小企业的财务特点和广大农户的不同层次的信贷需求,在有法可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拓宽抵押担保的范围,推广比较成熟或正在试行的土地使用收益权、农村住房产权、林权、蔬菜大棚产权、中小企业简式快速贷款、票据贴现、流动资金贷款等新型金融产品,提供快捷有效的信贷服务。金融监管当局应当鼓励四川省县域金融机构组织开展各种金融知识宣传活动,加强农户及中小企业对相关金融知识和金融产品的了解,同时加强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充分发挥金融机构自身的规模优势及技术优势,为农户及中小企业提供高水平的金融产品。

篇5

发展民间金融,扩大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不仅是扩大民间投资、增加就业的需要,更重要地,它是中国经济进一步健康发展、金融市场和金融体制进一步发展、健全的需要。

在我们的经济中,目前非国有经济对GDP贡献已达63%,对工业增加值的贡献已达74%,而在全部银行信贷资产中,非国有经济使用的比率不到30%,70%以上的银行信贷仍然由国有部门利用(证券市场上的直接融资也主要是为国有企业服务的)。而国有部门目前对工业增加值的贡献率只有不到30%。这种情况的后果,自然是一方面在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之间存在大量的坏账,而另一方面则是非国有经济的“融资渠道不畅”,制约着整个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也制约着金融市场的成熟和发展。纠正资源配置的上述扭曲,显然是当前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所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发展市场竞争与改善市场管理

发展民间金融,也有利于发展金融业的市场竞争和对竞争的管理。过去20年中国的市场化改革和市场竞争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民营经济的发展和它们带来的竞争机制。但是,过去我们积极在制造业发展民营经济,引入市场竞争的同时,却忽视了在金融市场上发展民营经济和市场竞争,致使在金融领域内仍是国有企业、国有银行处于垄断地位,竞争严重不足。这种状况不仅不利于金融市场的发展,也不利于对金融市场进行规范、管理的发展与成熟。其原因在于:政府对市场的管理水平,是随着市场竞争的展开而逐步提高的,管理者只能随着被管理者的成长而成长;只有市场竞争主体发展了、竞争存在了、展开了,管理者才会知道问题会出在什么地方,应该管什么、怎么管。

全面理解金融体系和民间金融的地位与作用

所谓金融市场或金融体系,从企业融资的角度看,包含至少两个组成部分,即为企业直接融资服务的资本市场,和为企业提供银行服务和间接融资的银行体系。

(1)直接融资和资本市场是企业初创时期的主要融资方式

长期以来在观念上存在的一个“误区”是,以为所谓企业融资就是“借钱”。而实际上,对于新生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来说,即没有过去的“信用历史”,又没有财产可以抵押,靠借钱使企业开始起步,是极为困难的。这当然不否定向亲戚朋友借一些钱作为初始投入,曾是我国的许多民营企业的起点,但世界上多数企业的最初资金来源,要么是自己的积累,要么是别人的“直接投资”——不是借了要还的“贷款”,而是投入企业同时拥有一部分产权的“投资”。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人并不需要信用历史和财产抵押,而只需要:第一,对经营者人格的信任,相信他创办企业的目的不是要“骗钱”,而是要发展,相信他会兢兢业业地办企业;其次,需要的是对投资项目本身赢利前景的相信,尽管人们都知道投资是一件有风险的事情。这里的融资渠道,其实就是资本市场,不一定是狭义的“股票市场”,却是广义的资本市场(股票市场是后来才发展起来的)。现在变得非常时髦的“风险投资”,其实历来是中小企业所能获得的主要资金来源。

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金融体系中所缺乏的,首先还不是缺少民间银行,而是缺少一个多层次的、能够为广大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服务的资本市场。我们现在有了两个全国性的股票证券市场,可以使少数(国有)大中企业进行直接融资,但是多数其他企业,特别是大批刚刚起步的中小企业却仍然无法融资。即使在不久的将来我们有了全国性的“创业板”市场,但若就此为止,我们这么大国家这么多地区的那么多中小企业,还是不能获得应有的融资渠道,更何况我们中国的一个特殊情况是国有企业和乡镇企业改革产生了许多“股份”,各种产权能否转让、买卖,不仅关系到企业改革能否继续深化,而且关系到那些已经改革了的企业能否开始成长。

因此,我们现在不仅需要树立起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概念,而且需要尽快根据我国特殊国情(企业多、地区差距大、企业改革的情况复杂),建立起一个“多层次、多渠道”的资本市场,使得各种投资活动得以展开,使得大批中小企业得以发展。

(2)银行所提供的首先应是金融服务而不是投资信贷

在有关银行体系的问题上,过去存在的一个“误区”是把银行业主要当成是投资资金的来源,而在实际上,银行业首先是“服务业”,服务于企业之间短期的资金周转。人们需要银行,首先不是因为没钱要借钱,而是有钱要存放、要支付、要完成交易所需的资金往来。首要的一种“借钱”行为也是由于在售出货款或生产资金没有收回之前需要银行给予一些短期的流动资金信贷。无论如何,短期流动资金信贷也是银行业务的主要组成部分。我国大量中小企业目前最缺乏的其实也是这种银行服务(特别是缺乏由地方性小银行提供的成本较低的金融服务)。

当然,银行也可以成为长期投资信贷的来源,过去我国因为缺乏资本市场的发展,银行更是要作这样的工作。但是,随着我国金融体系的改革,银行在这方面的任务将大大缩减。

中国需要大批的中小型、地方性、民营金融机构

现在有些人在担心中国的银行规模还不够大,加入WTO后难以与国际上的大银行竞争。

但是,首先,竞争力的根本在于效率,有了效率可以由小变大,而没有效率,拼凑出一个大机构,早晚也会被挤掉、被淘汰。

其次,世界上的那些大银行,不仅本身是由小银行发展而来的,而且即使发展到了今天,在我们看到的少数大银行的后面,还是有许多地方性的中小银行存在(美国有2万多家,意大利有9万多家),发达的市场经济内部,都是一个由少数大银行和一大批中小银行形成的金融体系,分工合作,提供各种金融服务,保证着经济的有效发展。

大银行有其规模经济效益高的一面,也有其交易成本高、管理成本高的一面。因此,大银行也许更适合于为大企业提供金融服务,而不适合于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1998年以来我国政府鼓励国有大银行为中小企业增加贷款,但因种种原因难以施行,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大银行获得中小企业信息的成本较高,审批程序较长,利率低了无法贷款,高了小企业又难以接受。加上国有银行的一些特殊问题,困难就更大一些。

而对于一个人均GDP只有800美元左右、九亿农村人口有待进城、四亿农村劳动力需要进入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我们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仍是大量的地方性的中小企业。这些中小企业也需要有人为其提供金融服务。但一方面,我们本国的大银行很难对它们提供这种服务,另一方面,外国的大银行进了中国,也不会、不愿、不能为我们那些大量的地方性中小企业去提供服务,而只有一大批地方性的、“土生土长”的中小民间金融机构,才能胜任这一工作,与地方性的中小民营企业共同成长。这当中的合理性在于:决定金融服务业发展的根本因素是信息以及建立在信息基础上的信用;而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最能较充分地利用地方(以至社区内)的信息存量,最容易(成本低)了解到地方上的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项目前景和信用水平,最容易克服“信息不对称”和因信息不完全而导致的交易成本较高这一金融服务业的障碍。地方上的人们自然知道地方上谁的“生意好”,谁比较讲信用,可以省去大量调研费用,也可减少审核批准程序,从而使金融业务的成本较低,服务价格自然也就可以较低,使供求双方都能发展。正是这一经济合理性,使得地方性的小银行可以有稳定的服务对象和市场基础,与国有大银行相辅相承,缺一不可,就像大企业和小企业可以各得其所、各有各的市场一样。

在这些问题上,我们应该以经济学理论为指导,首先想想清楚我们面临的问题是什么,面临着几类不同的问题,想一想一类金融机构或一级金融市场能否满足我们所面临的多方面、多层次的多种需求,适应多种经济主体发展的需要。如果我们的心目中只有少数几个大企业、大银行,那就大错特错了!

发展民间金融本身要求发展对它们的监管

发展为民营企业服务的金融市场,其中重要的一环就是发展民营金融机构,包括非国有的投资公司、投资基金、投资银行、金融中介机构等等,也包含民营银行、保险公司等。而一谈到这些具体问题,人们自然就会想到民间金融的风险问题,包括它们可能对整个金融体系所带来的风险。

这里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发展民间金融本身的涵义当中就包含着发展对民间金融的监管。金融业是个风险较大、容易出现“欺诈”行为的行业;任何金融业的健康发展、都是需要监管的,不监管等于不去发展。过去我国已经出现的一些民间金融之所以后来问题较多,不是因为这种经济形式本身有问题,而是政府(或社会性金融组织)没有对其进行应有的监管。我们过去不断地把国有大银行纳入正规的监管系统(同时使它们享有事实上的存款担保),而对民间金融则是让其自生自灭,或者一出问题就想到关掉它、并掉它,没有对其给以足够的关注和管理,其结果自然是要么“不清楚它们是怎么运行的”、“为什么运行(目的是不是就是‘骗钱‘)”,要么就是问题出得较多,成为金融风险较大的一块土壤。正确的做法是在让其大力发展同时将其纳入严格监管的范围,而不是要么不管、要么不让其发展或是宣布其为非法、或是出了点问题就关掉了事。世界上的大多数银行都是民营的,而它们能够健康地发展壮大,原因之一是它们被纳入政府(代表社会)对其进行监管的体系之中。从监管难度上说,民间金融实际上要比国有银行更加好管,因为你可以对民间金融机构进行严厉的、有经济意义的惩罚,甚至把它关掉,而对国有银行,多数经济惩罚措施是没有意义的(只有对官员的“行政惩罚”还有些意义),也很难对其实施破产性处理。

在建立金融监控体系的问题上,制度设计的前提就应该是假定人们想“投机”、想“骗钱”,而不是假定人们会“出以公心、为经济服务”,只有这样,我们的监控制度才能真正做到防范“骗钱”的人,不让其得逞。而不是出了骗子却大惊小怪。一切制度的功能其实首先都是“防小人”,使小人受到惩罚,讲信用、做“正经生意”的行为才能得以发展。在建立对银行的监控体系的同时,我们也要进一步发展对合法、正当银行行为的保护与保障,比如通过法治对“赖账”行为进行打击和惩罚,通过提供“存款担保”,对一般性的金融风险加以防范。

重视基础性的体制建设

现在在国际上八面威风的现代大金融机构都是由几十年、几百年前的一些很小、很“土”的机构发展而来的。在少部分金融机构规模扩大的同时,也发生了很多其他的事情:第一,在大量金融机构出现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竞争性、优胜劣汰的金融市场;第二,在多次金融骗局、金融危机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银行监管机制和相应的法治体系;第三,形成了商业道德或商业信用;第四,在新技术基础上,形成现代金融业务;第五,在以上各种发展的基础上,又出现了许多新的金融“衍生工具”和新的金融市场(期货、股票市场、投资基金等等都是后来才发展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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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ANCEEVOLUTIONTHEORETICSANDOURFINANCIALSYSTEM''''SREFORMATION

CHENLiu_qin

(TianjinEconomic&DevelopmentResearchInstitute,Tianjin300202,China)

Abstract:Thispaperanalyzesfinancecontrolanditslocalization,financedeepenanditsdisfigurementinherently,financerestrainanditstropismonthepolicy,putforwardthatourfinancialsystem''''sreformationshouldconfirmthefinancedeepenasanultimategoalofthereformation,takethefinancerestrainasanessentialmeasure,andharmonizetheconnectionbetweencurrencyfinanceandeconomicdevelopment.

Keywords:Financecontrol;Financedeepen;Financerestrain;Financialsystem;

一、金融抑制及其局限性

金融抑制,是指中央银行或货币管理当局对各种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市场经营流程和市场退出按照法律和货币政策实施严格管理,通过行政手段严格控制各金融机构设置和其资金运营的方式、方向、结构及空间布局。金融抑制可以促使银行等金融企业谨慎运作,控制经营风险,确保银行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清偿力,能促进银行体系的稳健发展和市场竞争机制良好运作,在银行业的稳定和效率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当出现金融风波,甚至金融危机时,可尽可能以最小的代价保持银行业等金融企业的稳定。

但随着金融国际化,自由化和国际金融电子化技术迅速发展和金融创新,金融抑制难度不断增大,抑制成本激增,在金融领域造成“非市场性风险”,其具体表现为:1、扭曲了金融资源的价格,造成虚假供求关系。金融抑制的最主要特征就是实际利率(存、贷款利率)被压得过低,不能真实反映资金的稀缺程度和供求状况。其表现为政府对公营部门强制性低息信贷以及外汇市场的外汇管制等。对银行体系规定过高的准备金率和流动性比率也是价格扭曲的一种形式2、导致金融市场发育不健全,损伤市场对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金融抑制是以人为的力量替代市场力量,其直接成本是各项管理费用,间接成本是阻断市场力量的资源配置作用而产生的对银行等金融企业效率的破坏,同时,金融业务易被少数国有金融机构所垄断,缺乏竞争,金融效率低下。3、导致市场分割。市场分割首先表现为金融抑制经济中金融体系的“二元”状态:一方是遍布全国的国有银行和拥有现代化管理与技术的外国银行的分支网络,组成了一个有限的,但却是有组织的金融市场;另一方则是传统的、落后的、小规模的非正式金融组织,如钱庄、地下金融市场等。其次表现为与“二元”体系相关或不相关的资金流向的“二元”状态:有组织的金融机构遵循政府制定的低贷利率,将资金贷给公营部门及少数大企业,而大量小企业及住户则被排斥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之外,只能以较高的利率从非正式金融机构获得所需的贷款。另外,金融抑制还导致政府不适当的资金投向干预而累积大量的金融风险。

可见,金融抑制是“通过扭曲包括利率和汇率在内的金融资产的价格,再加上其他手段,这种战略会缩小或压低相对于非金融部门的金融体系的实际规模或实际增长率。”金融抑制政策主张以金融管制代替金融市场机制,其结果自然难免导致金融体系整体功能的滞后甚至丧失。

二、金融深化及其内在缺陷性

1973年美国斯坦福大学经济学教授罗纳德·麦金农出版了《经济发展中的贸易与资本》一书,其同事爱德华·肖也于同年出版了《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一书。两人都以发展中国家的货币金融问题作为研究对象,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对金融与经济进行了开创性研究,提出了金融深化理论。他们首次指出发展中国家经济落后的症结在于金融抑制,深刻地分析了如何在发展中国家建立一个以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金融体制,即实现金融深化,开创了金融深化理论的先河。金融深化理论主要针对当时发展中国家实行的金融抑制政策,如对利率和信贷实行管制等提出批评,力主推行金融深化战略,以金融自由化为目标放松或解除不必要的管制,开放金融市场,实现金融市场经营主体多元化以及货币价格(利率)市场化,使利率真实反映市场上资金的供求变化,由市场机制决定生产资金的供求变化和流向,刺激社会储蓄总供给水平的提高,从而便利资本的筹集和流动,有效地解决资本的合理配置问题,提高投资效益,促进经济发展。由此可见,金融深化理论为发展中国家促进资本形成,带动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和思路。它既弥补一般货币理论忽略发展中国家货币特征的缺陷,又克服了传统发展理论忽略货币金融因素的不足,突出强调了金融体制和金融政策在经济发展中的核心地位,进而为发展中国家制定货币金融政策,推行货币金融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这一理论及政策建议得到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积极支持和推广,同时也得到了许多发展中国家的赞赏,对20世纪70年代以来广大发展中国家的金融体制改革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透过传统的金融深化理论,我们可以发现金融深化暗含这样一个假设:金融市场是完全竞争的,市场中的信息是完善和公开的,并存在一个竞争完全不受任何阻碍和干扰的市场结构,且市场中的主体是理性的。但现实经济使得金融深化理论假设存在着缺陷,主要表现为:1、现实的金融市场存在不完全性和昂贵的信息搜寻成本。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信息不完全问题,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市场面临两大约束,一是利率限制导致的利率约束,一是信息不完全导致的信息约束。金融深化理论只重视前者,而忽视后者。由于信息约束,放任金融市场自由化会造成多方面的市场失灵,导致金融体系动荡。2、金融市场发展滞后对金融自由化存在制约。金融市场的落后是政府过度管制的原因,而过度管制又导致金融市场的更加落后。忽视市场落后,取消政府管制,就会带来市场混乱。金融深化理论主要研究和强调的是后者,忽视前者对放松政府管制,即金融深化过程的制约。超越或滞后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自由化都会给金融市场带来混乱和不稳定。3、金融深化使得国际流动资本对开放资本项目国家货币的投机更加容易,使小国经济或落后经济容易出现经常性的波动,它不仅没有起到稳定器的作用,相反任何促使经济增长的努力都被非正常的波动所侵蚀,这些国家为了经济的稳定,不得不采取适当的官职措施或非完全的金融深化措施。4、金融深化理论对于发展中国家很不适应。金融深化理论表面上研究的是发展中国家的金融问题,提出的政策主张应该适用于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改革,但他们的研究对象是以私有制基础的完善的市场经济,实际上适用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金融深化理论的政策主张和目标对于小国或经济落后国家而言并非是美好的。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爆发就是明证。

三、金融约束及其政策取向

进入90年代,信息经济学的成就被广泛应用到各个领域,尤其是应用到政府行为的分析中。但很多经济学家分析了在信息不完全的前提下金融领域的“道德风险”、“逆向选择”等问题,托马斯·赫尔曼、凯文·穆尔多克、约瑟夫·斯蒂格利茨等人于1996年在麦金农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论基础上,提出了金融约束论,认为政府对金融部门选择性地干预有助于而不是阻碍了金融深化,提出经济落后、金融程度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应实行金融约束政策,在一定的前提下(宏观经济稳定,通货膨胀率低并且可以预测的,正的实际利率),通过对存贷款利率加以控制、对市场准入及竞争加以限制以及对资产替代加以限制等措施,来为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并提高金融体系运行的效率。本人认为它对我国制定金融政策同样具有参考价值。

金融约束是一种选择性政策干预政策,政府金融政策制定的目的是在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机会,刺激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的发展,并促进金融深化。金融约束是与金融抑制截然不同的政策。金融约束的前提条件是稳定的宏观环境、较低的通货膨胀率、正的实际利率。最关键的是金融抑制是政府从金融部门攫取租金,而“金融约束的本质是政府通过一系列的金融政策在民间部门创造租金机会,而不是直接向民间部门提供补贴。”

租金创造并不一定要靠利率限制来达到,政府也可以采用金融准入政策、定向信贷和政府直接干预等创造租金,只要政府使银行和企业获得了超过竞争性市场所能得到的收益而政府并不瓜分利益,这就可以说政府为它们创造了租金。通过创造经济租金,使银行和企业股本增加,从而产生激励作用,增加社会利益。

金融约束的政策取向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政府应控制存贷款利率。即将存款利率控制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但要保证实际存款利率为正值),减低银行成本,创造增加其“特许权价值”的租金机会,减少银行的道德风险,激励其长期经营。只要存款利率控制适度,则金融约束是有好处的;如果控制力度过大,资源配置将受到扭曲,金融约束将会蜕变为金融抑制。只要干预程度较轻,金融约束就会与经济增长正相关。

2、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政策。严格的市场准入政策并不等于禁止一切的进入,而是指新的进入者不能侵占市场先入者的租金机会,如果没有市场准入的限制政策,银行数目的增加将使资金市场竞争加剧,租金下降,激烈的无序金融竞争会造成社会资源浪费,甚至还可以导致银行倒闭,危及金融体系的稳定。为保护这种租金不至于消散,一个重要的保护手段就是限制进入者的进入,以维持一个暂时的垄断性存款市场,对现有存款市场的少数进入者进行专属保护。严格的市场准入政策可提高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对整个社会经济具有重要的外部效应。

3、限制资产替代性政策。即限制居民将正式金融部门中的存款化为其他资产,如证券、国外资产、非银行部门存款和实物资产等。金融约束论认为发展中国家证券市场尚不规范,非正式银行部门的制度结构薄弱,存款若从正式银行竞争流向非正式银行部门会减低资金使用效率,也不利于正式银行部门的发展。而资金若由居民部门移向国外,则会减少国内资金的供应,扩大国内资金的缺口,对国内经济尤为不利。

金融约束是发展中国家从金融压抑状态走向金融自由化过程中的一个过渡性政策,它针对发展中国家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存在的信息不畅、金融监管不力的状态,发挥政府在市场“失灵”下的作用,因此并不是与金融深化完全对立的政策,相反是金融深化理论的丰富与发展。

四、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思考

目前,金融体系的最具有代表性的特征是金融体系的混合性,即政府限制行为与市场行为并存,管制价格与市场价格并存。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进程,政府管制逐渐放松,相对独立的货币金融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显著,成为影响中国经济运行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从上面对有关金融理论的初步分析,我们至少可以考虑:

1、确定金融深化是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终极目标。

前面分析到,金融深化理论与实际金融有着明显的差异,传统的金融深化理论亦存在其内在缺陷性,但这并不构成金融深化的客观需要,尽管自亚洲金融危机后,亚洲各国及欧美的一部分学者对金融深化产生了怀疑,认为全球金融体系的不完善和各国金融发展的明显差异使得金融深化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带来全球性的金融混乱和不和谐。但我们应该认识到:(1)从自由化的进程来看,在政府对贸易和金融的管制放松后,世界经济和各国的经济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总体上保持了经济的增长,金融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加大,表明自由化的收益是大于其所付出的代价。(2)东南亚金融危机重要原因是危机各国不可持续的宏观经济政策和不适当的金融深化措施导致的。实施金融深化的国家常常把放松金融管制等同于放松金融监管或放开不管,过分地追求金融深化是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而忽视了经济可持续增长所必须的协调的金融因素,忽视完全金融深化所必须具备的内在制度刚性要求。比如,要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就必须先有或者同步进行金融体系市场化或完善化,这是金融深化论一个很重要的前提。

因而,我们应客观的对待金融深化理论与实践,绝不能因一些发展中国家在推行金融深化进程中发生了金融危机,就认为金融深化与金融危机二者之间有某种必然的因果关系。实践证明,有效、合理的金融深化实践会提高经济发展的绩效,还可以提高一个国家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一些发展中国家之所以在金融深化的进程中发生了金融危机,其根本原因在于选择了过于激进、超前的金融深化战略。我国在实施金融体制改革时,不能把麦金农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论,简单的理解为完全取消政府干预的金融自由化,应在放松管制的同时关注市场的落后对放松管制的制约作用,注重金融深化的渐进性、层次性和持续性,“金融深化是伴随着整体经济改革发展的一个渐进过程,金融深化的政策措施应根据经济发展的成熟程度和经济运行的内在逻辑做出合理的时序选择和安排,分阶段和有计划地进行。”在推进金融深化的过程中,要结合本国金融改革的现实条件和制度风险,加强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监管,逐步建立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的金融体系。

2、金融约束成为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必要手段。

考虑到我国目前金融体系中累积了大量的金融风险,因此在改革进程中,我们应客观的评价和估计金融深化和金融抑制所可能带来的长期性风险,本着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结合我国金融体系的实际情况,在经济转轨时期采取必要的金融管制与金融深化相结合的改革方略是显示可行的。

除了解决政府需不需干预经济和金融活动的问题,我国还需要解决如何把握干预力度,避免信息不对称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问题。美国经济学家克鲁格曼1997年就曾指出,政府的不当干预才是造成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本质原因:在危机中资产价值的猛跌使很多金融中介机构破产,从而暴露出金融机构在金融活动中的破坏作用;而金融中介机构的借贷活动与资产价值之间存在着一种政治经济动力关系,政府对金融中介机构或明或暗提供的债务担保,是造成金融中介机构进行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根本原因。金融约束论从信息和激励的角度,抓住了解决经济金融问题的两个基本点,一方面政府应创造条件使决策者掌握信息,或让有信息能力的行为人成为决策者;另一方面政府可利用自身掌握和拥有的信息能力,为金融中介机构创造持久有效经营的激励机制。当然政府的职责不是直接提供担保和保护,而是促进金融体系市场约束机制发挥作用,积极促进信息的传播,增加市场上可供信息的公开化,并充分发挥掌握内部信息的金融机构和民间组织的优势,而非越俎代庖,过多干预,避免金融约束政策蜕变为纯粹的金融干预政策,严格的金融约束政策与金融抑制可能只相差须臾。“金融约束应该是一种动态的政策制度,应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向更具竞争性的金融市场这一大方向的迈进而进行调整。它不是自由放任和政府干预之间静态的政策权衡,与此相关的问题是金融市场发展的合理顺序。”

在金融约束政策框架下,政府的作用既不是“亲善市场论”强调的政府只能促进市场建设,不应干预金融经济;也不是“国家推动发展论”所要求的政府为了弥补市场失灵,必须始终强力干预金融经济;而应是“市场增进论”的观点,即政府的职能是促进民间部门的协调功能,发挥政府进行选择性控制的补充,避免产生不利于社会大众的道德危害,使我国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稳步实现真正的金融深化。

另外,我国进行金融体系改革的过程中,也必须要协调货币金融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目前,我国“经济货币化”趋势有所增强,货币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强度与日增强,广义货币(M2)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上升到130%左右,都充分说明货币金融在经济中的广度和深度都有质的变化。货币金融在经济中的地位和影响逐步加大。随着我国开放程度的深化,外部的冲击已经开始影响本国货币金融政策的有效性,影响本国经济的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这说明开放经济中,货币金融政策一经济发展有相当强的关联。因此,在充分考虑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的基础上,制定与我国经济发展目标相协调的货币金融政策,避免金融业脱离经济发展的需要而独自繁衍。

参考文献:

[1]爱德华·肖:《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

[2]雷蒙德·W·戈德史密斯:《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M],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3]谈儒勇:《金融发展理论与中国金融发展》[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

[4]郑泽华等:《金融抑制、金融自由化与中国的金融改革》[J],《西南金融》,200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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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扶持现代畜牧业发展的财政金融政策建议

畜产品产出季节性与需求的常年性和节假日需求的集中性,为畜牧业带来市场风险。固定资金的集中投入与流动资金周转中出现的困难,也制约和影响着畜牧业的发展,亟待政府利用财政、金融杠杆,协调相关利益主体,共同促进畜牧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一)财政扶持畜牧业发展的建议。

一是建立长效、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提高农牧业现代化水平。农牧业具有基础性、公益性、长期性等特点,属于公共需要。因此,各级政府应建立稳定、长期的投资渠道和投入机制。要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针对不同地区畜牧业资源及利用现状制定出台不同的补偿政策,使财政投资发挥出最大效益。同时,重点在增量调整上下功夫,使投入到畜牧业的资金逐年有所增长。增加项目实施工作经费,逐步提高财政支持畜牧业支出增量占财政总支出增量的比例。二是充分发挥财政与金融政策配套形成的合力作用。这主要体现在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好的项目实施提供利息和部分保费补贴。三是从顶层设计开始,整合财政资金。解决多年就想解决而未解决的资金来源渠道多、交叉分散问题。同时,从实际出发,探索建立健全财政扶持政策、体制机制。建议中央管宏观调控;省为中观管理,主要是产业政策、布局、疫病、良种等;具体项目一律由市、县来管。四是建立各级财政支持畜牧业投资营运管理体系。一方面,编制切实可行的与当地畜牧业经济结构相配套的财政投入畜牧业的中长期计划;另一方面,统一管理财政投入畜牧业的资金,协调相关部门关系。要重点投向畜牧业产业化经营,建立、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建设现代养殖业生产体系,提高专业化规模化水平。要重点投向畜牧业结构调整,把产业结构和畜产品结构“调新、调优、调强”。在优化产业结构上,促进养殖业、加工业、饲料业和兽药业以及相关服务行业统筹发展。在优化品种结构上,坚持做到“三个调整”,即向优质上调整,大力提高三元杂交猪、牛所占的比重,大力推广羊、禽应用优良品种;向食草型上调整,大力发展牛、羊、鹅,使秸秆和饲草资源得到开发利用,降低饲养成本;向特色上调整,大力发展特种养殖业,打造畜产品的特色品牌。在优化产品结构上,把优质、营养、安全、绿色的畜产品生产放在突出位置,扩大加工能力,延伸加工层次,按照国际质量标准的要求,加快畜产品开发。

篇8

过渡区域指介于两类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区域之间,与周边区域有着广泛密切的联系而又明显区别于周边区域的经济区域,主要包括七大经济地带中的中部五省:河南,安徽,湖北,江西,湖南。该区域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经济位置,在知识经济悄然而至,西部大开发战略正式实施之际,其经济的发展不仅有利于提高经济的整体发展水平,还将给西部的发展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

一、过渡区域现实中的经济地位、经济发展的意义及其区域发展优势分析

过渡区域的五省均为农业大省,其GDP中农业产值的比重较其它地区都要高。表1显示了自1995年至1998年各区域人均GDP的变化情况,从表中可以看出,虽然过渡区域人均GDP在逐年有所缓慢的增长,但增长的速度正逐步放慢。

过渡区域经济的现状迫切要求其经济有较大的发展,“台阶式”发展战略的切实实施同样需要过渡区域经济的即时发展。首先该区域经济的发展能进一步提高社会经济整体水平,有利于该区域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其次,对西部大开发也有重要的支持作用。其一,过渡区域在整个国家经济体系中起着“东接西联”的作用,经济发展了,各种基础设施的完善才能实现,如公路网等的建设必须以区域经济发展为前提,进而为东西部有形生产资料的流通创造条件。其二,过渡区域经济实力的增长还可增加对人才培养的投入,过渡区域人才培养量的增加可缓解西部的人才供求矛盾。因此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也要求有过渡区域经济发展的大力支持;最后过渡区域经济发展对减轻东部地区就业压力、促进东部地区“夕阳产业”的转移并最终实现东部地区新兴产业发展空间的拓展有重要现实意义。因此,过渡区域经济的发展不仅对该区域自身有好处,同时更可直接和间接作用于整个社会,促使国家经济发展实现“持续、快速、健康、稳定”的目标。

过渡区域由于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及经济运行纽带上的特殊联结地位,与西部地区相比较,在国家对中部地区同样有部分政策倾斜的同时,更容易发展起自己的经济。特别是现今经济增长主要是以提高生产效率、加速资金积累、促进技术进步为依托,而不是单纯依靠廉价劳动力、土地价格和低技术的组装。

第一,所处位置的特殊性。它处于东部沿海地区和西部不发达区域之间,同时也处于七大经济地带中三大阶梯地带的中间地带,较之于西部有更大的发展经济的地理优势;第二,特殊的产业结构。过渡区域的五个省份均为农业大省,但又有别于纯粹的农业省份,它们均有一定的工业基础,如合肥和长沙的轻工业和电子工业,武汉的汽车和钢铁工业等,而且工农业之间的相互促进发展也比较成熟;第三,生产要素的占有优势。生产要素从广义上讲主要包括土地、资本、劳动力和企业家才能,在知识经济条件下还包括知识的占有和利用,过渡区域无论在自然资源还是在人才、科研等知识资源方面都占有较之与西部的优势;第四,经济核心地带的存在。中部五省经济发展都有着一个共同特征,即存在经济核心地带,如长沙——株洲——湘潭、南昌——九江、合肥——芜湖——巢湖——铜陵、武汉——黄石、郑州——洛阳——新乡地区等,它们的存在能对周边地区产生辐射效应,从而有利于该区域各省份经济的整体发展;第五,该区域的经济与东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相比较,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第六,经济运行纽带上具有重要的中介作用,一国国民经济正常运行离不开诸如运输业等的流通部门,过渡区域由于它的特殊的位置,东西部地区的各种资源的有效流通必须依靠过渡区域这一中介区域充分发挥“传输”作用,所以过渡区域在国家实施“阶梯式”发展战略时拥有发展自己经济的优先优势。

二、从过渡区域金融业的特殊性及其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看,过渡区域的金融业有必要加大对本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金融部门作为经济的核心部门,在社会经济发展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同时金融业的发展也离不开经济发展对整个产业部门推进的反作用。以知识为首要生产要素的新的经济形态在我国悄然而至,西部大开发战略也已进入实施阶段,国家将对西部地区实行政策上的倾斜,如减免新设企业所得税、对新建企业实行优惠政策等,这样西部地区对社会资金的吸引能力必定会强于过渡区域。而同时东部地区在近二十年的飞速发展中,其金融业较之全国其他区域的发展程度都要高,它的投融资渠道相对比较完善,如我国两大证券交易所均设在东部地区,所以该区域的企业至少在通过上市融资这一吸引投资方式上具有优势,因而东部地区也可利用它的完善的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同时加上其拥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及社会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因而在资金的引入方面间具有对过渡区域的绝对优势。在社会资金总量有限的情况下,过渡区域经济发展既无政策倾斜优势,又无完善的投融资渠道可用,过渡区域经济如何在东、西部地区争分社会资金的夹缝中得到长足发展。笔者认为,只有充分利用过渡区域的现有金融资源,加速资金的流转并使其发挥出最大效用才能解决这一问题。在这样的环境下,过渡区域的金融业便具有了较之于其他区域金融业的特殊的使命,其特殊性要求它必须义不容辞地担负起该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投融资责任。

过渡区域的金融业支持本区域经济发展,本身其实也可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受到其带来的整个产业部门的更高层次的拉升作用影响,特别是在我国即将加入WTO时,过渡区域的金融部门为了能更好的迎接挑战,更需要有本地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环境。以下从三方面论证过渡区域金融业的稳定建康发展必须以该区域经济发展为基本前提。

(一)、金融业从业人员多,但人员素质较低,入世后高层次金融人才将更难留住

1997年过渡区域金融业从业人员约为45万,其中大专以下学历的占25万以上,大专学历的约有11万,研究生学历的仅占剩余员工的0.5%左右。在我国加入WTO后,外资金融机构将利用高薪,出国留学深造等方式吸引走大量高层次人才,从而使国内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降低。过渡区域的金融机构为防止“人才流失——效益低下——待遇水平下降——人才流失”这一恶性循环的出现,就必须使金融机构的盈利增加,从而提高工资、福利待遇、增强竞争能力等。

(二)、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网点虽多,但受服务质量、技术水平、开发金融工具能力等的影响,加入WTO后它们将面临严峻挑战

1999年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通过增设分支行、点等,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59622亿元,比上年增长11.6%,贷款余额93734亿元,比上年增长12.5%。但是过渡区域金融机构的吸收存款能力较全国平均水平来说要低,且其服务质量、技术、开发及运用金融工具的能力受本地区经济水平的制约,在入世后,将受到国外银行高效管理、高开发运用金融工具的能力的挑战,要在世贸组织的逐步自由化原则及相关协议规定的五年左右时间的保护期内,使服务质量、开发金融工具的能力得到提高,就必须通过发展本区域经济来解决利润率提高这一问题。

(三)、证券业、保险业等金融机构同样将受到国外此类经营机构的一整套科学有效的管理及雄厚资金实力的挑战

入世后,外资证券业经营机构的一整套科学有效的管理,完善的服务体系将吸引走部分投资者;外资保险业经营者也会凭借自己完善高效的理赔处理而吸引走部分投保者。过渡区域的证券业和保险业在受到挑战的威胁时,唯有依靠本地区经济的发展,利用这段保护期努力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开发新的金融产品才能吸引并稳住更多的投资者和投保者。

以上从三方面分析了过渡区域金融业在入世后将面临的挑战,而所有问题的解决都必须以过渡区域经济的发展为基础,故而金融部门有必要对该区域经济发展作出最大力度的支持,否则自身的发展亦将受到严重威胁。因而过渡区域的经济发展需要金融业的支持,同时过渡区域金融业的发展也需要有该区域经济健康发展的大环境为前提。

同时过渡区域要想吸引外国金融机构的投资,也必须以该区域的经济发展为前提。只有在拥有了一个良好的经济环境,国外金融机构对本区域的投资回报有较高的预期时,它们才会到本地区来投资,进而增加本区域内的资金总量,促进过渡区域经济的发展。

三、过渡区域的金融部门对发展该区域经济支持方式探讨

从前面分析的金融业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可以看出,过渡区域的金融业要得到长远发展,是很有必要对过渡区域的经济发展作出支持的,特别在目前知识经济到来,我国加入WTO的脚步日益临近时,尤其显得必要。笔者认为金融部门可从以下五个方面给予过渡区域以金融支持。

(一)、对人才的培养、科技创新等知识资源方面的支持

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经济实际上是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利用之上的一种经济形态,它的到来说明了知识、信息的重要性。人才作为知识的载体,在21世纪的经济发展中将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故而过渡区域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人才的培养,金融部门是首要的便是从提高该区域人员素质入手,借此提高投融资服务的质量。

第一,加大对科研院校建设的支持力度,增加科研投入及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方面的投入。过渡区域的科研水平在全国占中上等,但在本地区实现他们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率却并不高,不能与其科研水平相匹配。这不是说他们的研究成果没有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而是指在过渡区域,科研成果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约有80%的科研成果是被东南沿海地区利用而创造出巨大的生产力的,过渡区域的金融机构因此有必要增加这方面的投入,让科研成果能就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从而发展本区域经济。

第二,对人才培养、再深造的投入。人才是知识这一知识经济时代必备生产要素的载体,若要在知识经济时代实现持续快速的经济发展,高素质人才的培养是不可或缺的。首先,实行学生助学贷款,降低贷款条件。1998年,过渡区域高等院校就读学生占全国高等院校在校生的20.89%,中等专业学校学生中过渡区域学生仅占26.31%,这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是各高校在五省录取总人数少,另一方面也是家庭经济负担不起引起的结果。学生助学贷款的实行,的确解决了不少学生的求学问题,但由于贷款条件对于70%以上的贫困生来说过于苛刻,所以现行的助学贷款并没有发挥最大效用,故而有必要降低贷款条件。人才是一种高附加值的可再生资源,它有着很高的投入——产出比,因而贷款条件的降低不会带来诸如不良资产的形成方面的经营风险;其次,支持各种机构、单位等的人员再深造。当代社会的知识更新速度很快,今日的人才很可能会成为明日的“废物”,所以人才的再培养深造并非多余,金融部门在过渡区域现行条件下不仅有必要加大对自身职员的再培养深造,而且还应支持其它各种机构单位职员的再培养深造。

第三,支持地方政府实现高层次人才的培养目标。据深圳市市长李子彬在该市教育会议上透露的消息,深圳将为到其读研究生的学生给予每年3万元的学费及生活费的奖学金性补贴,这一消息说明东南沿海地区不仅要挖走内陆省份培养的高层次人才,还有意于挖走内地的中低层次人才。过渡区域的政府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财政不可能与沿海经济发达省份一样给予同等支持,所以,金融部门的特殊资金支持是必不可少的。

(二)、对各种产业的投入应视产业结构调整为首要目标,要有选择有重点的增加资金投入量

自98年以来我国的通货膨胀率持续了二十多个月的负增长,国内有效需求一直难以启动,国家为了能迅速启动内需,一方面实行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以扩大投资需求;另一方面,实施西部大开发计划,试以扩大经济规模总量推动新一轮的经济增长。以上两方面的措施已经起到一定的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1999年GDP增长达到7.1%,财政收入达到11377亿元,比上年增加1501亿元,同比增长15.2%。2000年第一季度经济增长也呈现出强劲势头,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为1817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1%,其中第一产业增长3%,第二产业增长9.3%,第三产业增长7.5%。

然而,作为国内市场重要部分的农村消费市场却依然未能启动,经济要发展,就不能忽视农村市场的有效启动。过渡区域各省均为农业大省,农村市场潜力巨大,所以过渡区域经济的发展很大一方面要靠农村经济的发展来推动。农村消费市场的启动,应将着眼点放在耐用消费品上,如何启动这部分市场,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增加农民的可支配收入。1994年过渡区域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4177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60元,到1998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5307元,农民可支配收入为1908元,据预计2005年农民实际收入将受入世影响而下降2.4%,城镇居民的实际收入则会上升4.6%,如此城乡差距将进一步扩大。因此,金融部门对农村经济发展必须给予更多的资金支持。

而同时,过渡区域的城镇经济由于受到产业结构的制约,城镇经济的发展与沿海省份城镇经济相比亦有较大差距,同样需要金融部门资金的引导性支持来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

(1)、增加对以农产品为基本原料的加工业的投入

80年代中期乡镇企业迅速发展,其生产总值约占当时国民生产总值的30%。乡镇企业的发展,为缓解农村人口的城市化给城市带来的就业压力起了很大作用,据统计,1978年以来共有一亿多农业劳动力转移到乡镇企业。但以前建立起来的乡镇企业主要是劳动密集型的,过渡区域的乡镇企业在这方面表现得更为突出,在知识经济条件下,以廉价劳动力为基础的产业的发展是很难的。但是乡镇企业的资金有限,人才培养、技术改进很难有资金的保障,所以乡镇企业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知识密集型的转变困难重重。为了解决这一必须转变与难以转变的矛盾,笔者认为可走一条中间型的过渡战略,即依旧利用劳动力优势,大力发展高附加值产品产业。在农村的乡镇企业,无疑最好的方法便是发展以农产品为直接原料的加工业,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使之成为含有高附加值的产品。金融部门在此方面可作如下方面的资金引导性投入:第一,增加对农产品初步生产的资金投入,因地制宜,引导农民对种植业内部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增加适合本地种植且可深加工的农产品的种植量;第二,增加对农产品提供深加工企业的资金投入;第三,增加对特色产品生产人员的科技培训的资金投入量,最终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增强产品的竞争能力。

(2)、支持以家庭为单位的家庭型企业的发展

中国的汽车业在近年得到了较快的发展,然而中国的汽车工业却依旧未能摆脱大而全或小而全的企业发展模式,一个汽车厂家的产品基本上都靠自己生产的零部件的组装来完成,“生产流水线”这一高效率的生产方式自福特创立以来,在生产过程中发挥了极大的效用,但在中国却未得到很好的利用。一个大的企业需要有小的企业的支持,这样整体生产效率才会有较大的提高,为此有必要按合作性分工发展一些小企业,过渡区域的现状约束性的要求应大力发展家庭型企业。首先,家庭型企业的发展有助于实现本地区的工业水平在整体上有一个大的提高。过渡区域拥有一定的工业基础,但由于受到资金人员等的限制,企业规模很难有较大的扩张,所以过渡区域的大企业只能依靠与小型企业的逐步联合来实现规模经营,而家庭型企业正是最佳联合对象,同时家庭型企业也可在与大企业的联合中发展壮大自己。其次,家庭型企业由于所需投入的资金量少,生产产品单一,与大企业联系紧密,因此资金的流动性较强,资金周转速度快,比较符合过渡区域金融机构的现实资金支持能力。最后,家庭型企业的发展不仅对农村经济的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而且还可以提高整个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生产率。所以,过渡区域的金融业有必要对家庭型企业给予资金支持。金融部门可在保证信贷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选择适当的投资方式,如租赁信贷等;同时,加强对发放的贷款的追踪监管力度,提高资金的运行质量。

(3)、建立风险投资基金,促进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风险投入

科技型中小企业以科技为主导,经营灵活,经济效益高,但由于它们的经营风险亦较大,资金短缺严重,导致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过渡区域发展举步维艰。因此,过渡区域的金融机构通过成立风险投资基金,组织本区域乃至东部地区的游资,促进该区域科技型企业的发展,最终实现区域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增长潜力的提高。

(4)、城镇金融机构的信贷款应偏重于制造业,使其在产业结构中占主导地位

尽管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在增大,城市经济的发展速度也远远快于农村.。但这些并不说明过渡区域城镇的产业结构很合理,相反,城镇的产业结构由于受到80年代以上海为代表的“三二一”发展模式的影响,偏于发展服务业、房地产等第三产业。发展经济学认为只有当制造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6%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2100美元左右,经济结构才向成熟经济的社会过渡,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才属合理,而目前过渡区域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仅750美元左右,所以过早发展第三产业很不适当。

过渡区域1996年制造业从业人员占总劳动人数的16.8%,同期全国平均水平为18.3%,根据国际比较,1994年日本制造业劳动力占总量的23.7%,德国则更高,达到28.7%。由此,过渡区域的制造业发展的空间依然很大。

所以过渡区域在综合上述两点理由后极有必要发展以制造业为主的工业。金融部门支持制造业发展可从以下两方面着手:第一,对制造业企业的融资渠道的多样化改造的支持。制造业的发展需要大量资金,单一的融资渠道难以满足其对资金的需求,所以金融部门必须使融资渠道多样化,可采用如支持其上市而得到股市资金的支持,引导各种投资主体进行直接投资等方式;第二,通过“债转股”等形式进一步降低制造业企业的负债,这种方式在另一方面还可促成金融业与制造业的联合,从而形成联系密切的新的集团性的利益主体。

(三)、增加对商品流通部门建设的投入

我国已进入了产品相对过剩时期,买方市场正式形成,然而,自1997年以来市场的有效需求一直难以启动,但商品流通市场的作用依旧不可小视,经济的大发展只有在商品流通部门健康发展的前提下才有可能,而过渡区域的商品流通部门的发展现状根本无法支持经济的健康发展,具体情况见表4,所以金融部门有必要对过渡区域的商品流通部门建设给予一定的金融支持。考虑到有形市场的现状,过渡区域的金融部门应将支持的重点放在自身业务水平提高这点上。

第一,提高金融机构自身的业务经营水平,努力开发便于本区域商品交易的金融工具。金融部门为了能一方面支持过渡区域商品流通体系的完善建设,另一方面也出于对促进自身发展方面的考虑,极有必要提高开发和运用新型金融工具的能力。如大力推广信用卡、发展电子钱包业务、实现银行间的一卡通、建设POS终端、引入综合账户管理体系等。

第二,做好为无形的商品交易市场提供服务的准备。信息产业带来的不仅仅是信息的共享,同时它也给商品交易方式上带来了一场巨大的变革,尽管目前过渡区域的网上购物还不普及,但过渡区域的金融部门应该未雨绸缪,加速自己在信息网络方面的软硬件建设。

第三,切实做好支持当前有形市场建设与管理方面的工作。如增设ATM(自动取款机)和CDM(自动存款机)、扩大服务种类与范围等。

(四)、加大对社会中介组织建设的支持力度

社会中介组织广义上是指起媒介作用的组织。主要包括四类:监督类、商务类、公益类及智能类。无论是哪一类中介组织都对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媒介作用。党和政府对社会中介组织建设也表现出高度重视。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的机构改革部分中就曾指出要“调整和减少专业经济部门,加强执法监管部门,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过渡区域的经济发展离不开社会中介组织的建设,过渡区域的金融部门对于社会中介组织建设理所当然的应担负起扶植的责任,并积极与其合作共同发展。下面就四类中介组织与金融部门的关系差别,分别分析金融部门支持中介组织的设立及发展的必要性和方式。

(1)监督类。主要包括律师、会计、审计等事务所类中介组织。由于此类中介组织对经济能起到监督作用,所以金融机构须与其积极合作,共同为市场的规范发展尽力。

(2)商务类。主要有投资咨询公司、项目公司等。此类中介组织提供的都是有偿服务,带有明显的商业性质,所以金融部门可以通过采取投资入股等方式参与其经营,同时在经营活动中给予适当的引导和规范。

(3)公益类。此类中介组织带有明显的社会性和公益性,金融部门理应给予资金、人才、信息等的支持,特别对如劳动就业指导中心及人才交流中心等的建设和运行要加大各方面的资金支持,以便使得各类人力资源能得到最充分的利用。

(4)智能类。主要包括策划中心、软件测试中心、现代企业设计事务所和企业形象研究顾问公司等,它们是新兴的信息产业,有着“高、新、尖”的特点,与金融部门在将来发展中所需的具有信息处理及知识的综合运用等才能的人才培养有着密切的关系,金融部门应给予最大限度的合作与支持。

(五).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为了配合以上四点特别是二、三、四部分的措施能得到有效的实施,过渡区域的金融部门很有必要对基础设施的建设增加资金支持,同时过渡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的现状也需要有金融部门的支持,以便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能有大的提高,降低基础设施对吸引投资的阻碍力。

基础建设在信息时代应包括运输系统建设、信息系统建设及环境建设。过渡区域经济若要得到大的发展,必须建设两个网:一个是交通运输网的建设,以便于有形生产要素的流转;另一个是信息网建设,以便于有利于该区域经济发展的信息能及时获取和。三类主要金融机构在支持基建方面根据各自的特点可采取以下三种适合自己的方式:

第一,银行类机构适宜采用直接投资方式。商业银行根据自己信贷经营的特点,同时利用目前全行统一核算、统一调度资金、分级管理的财务制度,加大对过渡区域基建项目的申报审核和评估力度,从而增加对基建的信贷投入;政策性银行根据其资金来源的财政性及使用的有偿性,也可对基建适当增加投入;合作性金融机构资金运用需以安全性为首要前提,对基建的投入必定可以使其安全性得到最大保障,同时实现自己的互经营目标。

第二,证券投资机构可采取支持它们上市从而使基建有更多的资金来源的方式。由于过渡区域五省地理位置上与深沪两交易所较近,五省的证券经营商可以与两交易所联合共同促进二板市场的发育成熟,从而让基建项目和科技型中小企业都能得到社会上最广泛资金的支持。

第三,保险部门可通过设立风险投资基金对基础建设进行直接投资。风险投资基金的设立一方面可以使保险业的大量资金找到更好的出路,实现资金的增值;另一方面也可以促成对基建项目投资总量的增长。

过渡区域经济发展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作为过渡区域经济的核心部门的金融业,只要运用的支持方式正确,使过渡区域的经济发展优势充分发挥出来,过渡区域的经济腾飞就定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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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张敦富.投资环境评价与投资决策[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篇9

企业金融中涉及到公司的治理,公司制企业的出现,以及发展,随之而来的就是企业的治理问题,一个企业的治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如何治理好公司,以及怎样的治理才能够使企业的利益达到最大化,如何才能够是企业治理为企业的发展做出更积极的,有利的影响,这是企业治理,以及企业金融必须要特别仔细的考虑的问题之一,企业金融在企业治理问题上,要尤其的注意,尽量的是企业金融对于企业的治理,在最大的程度上,最企业的发展起到促进的作用,千万不能忽视企业治理企业发展的作用,所以在企业金融对企业的治理过程中一定要格外地小心谨慎。

(二)金融危机是不容忽视的

随着近年来金融危机的时有发生,企业金融对于企业发展作用的弊端也就凸显出来了,金融危机会对企业造成一定的影响,这是大家众所周知的。而金融危机有的时候又是不可避免的,金融危机的发生必然会对企业造成不可避免的损失,严重的时候,金融危机对一个企业造成的影响,还很有可能是致命的。有不少的企业在金融危机中破产。金融危机的影响,也引起了大家对于企业金融对企业发展关系的重视,如何预防和应对,企业金融对企业发展的不利影响,逐渐引起了人们的重视。

二、企业金融与企业发展关系的对策建议

(一)进行科学合理地资源配置

为企业争取最大的利益,充分考虑到企业的发展,为企业在日后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企业金融要充分利用好企业丰富的客户资源,企业的客户资源,无疑在企业金融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客户资源在企业金融中占有十分重要的比重,所以企业的客户资源在企业金融中也就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企业金融一定要好好利用这一优势,重视资源的分配,对企业的客户资源,进行科学合理地配置,争取使企业的客户资源优势发挥到最大,从而使企业金融在企业发展中,起到更加积极的促进作用,使企业金融更好地为企业的发展服务。

(二)企业金融必然会影响到公司的治理

由于我国的企业并不能够直接地提供金融服务,所以就需要对公司进行治理,通过一定的企业金融组织来提供金融服务,所以就必然会涉及到公司的治理,只有有效地治理,使企业金融组织能够更有效率,更好地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才能使企业金融能够不至于在企业的发展中拖后腿。这样才为企业金融对企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提供机会。要想使企业金融能够更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就必须要对企业进行治理,对企业的参股对象,以及集团的控股,都要进行严格地治理,以保证企业金融组织更好地发展,同时还要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重视,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对企业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用科学合理的手段,使企业能够有一个更广阔的发展前景。

(三)企业金融有一定的风险性

金融危机的发生,也是人们意识到了企业金融对企业发展造成的巨大的负面影响,所以要努力地,尽可能地避免金融危机的发生,企业金融中要尤其的注意,尽量避免危机的发生,这就要求降低风险,利用企业金融的分散功能,尽量地是使风险分散开来,要想降低风险,通常情况下,就要降低回报,所以在企业金融中,一定要将究平衡,不能一味地追求高回报,这样的话,就会使风险性增强,而风险性的增强,就加大了导致危机的可能性,所以企业金融一定要衡量好。而企业金融要想尽可能地避免危机的发生,就要尽量的降低风险,而降低风险的有效的措施,就是分散风险,分散风险的同时,也会对企业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从而更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是企业能够更好更快的发展,而风险的降低,也为企业营造了一个相对来说,更加安全,更加有利于发展的环境,所以在这一点上来说,企业金融和企业发展也是相互促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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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徽省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分析

本章节基于VAR模型之下,将经济增长、资本存量、金融发展、要素投入以及对外开放看做是系统里面的变量指标,以1989年到2012年这段时期内的数据为蓝本,对金融发展同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展开了考察。

(一)变量和数据来源

1.经济增长指标。选取安徽省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率(RGDP)来衡量安徽省经济的发展状况。

2.由于研究的具体对象不一样,因而学者所选取的金融发展指标也大相径庭。为了对金融发展进行准确的衡量,我们在选择金融发展指标的时候,充分借鉴和思考了戈德史密斯(1969)、罗纳德.麦金农(1973)、爱德华.肖(1973)以及莱文(1997)等相关人等的观点,并着重从金融发展的具体规模、金融结构和金融机构在工作上的效率这三个层面上展开了考察。

3.资本存量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与存货增加额,本章以资本存量与GDP的比例来衡量资本的投入。由于存货增加额的数据难以获得,本章采用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代替资本存量。资本投入的指标用(MKR/GDP)表示。

4.本章以工资总额与GDP的比值(W/GDP)来对劳动投入进行衡量。

5.本章在考虑到了对外开放因素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在VAR计量模型中加入了对外开放程度这一变量,用进出口总额与GDP的比值(IE/GDP)来表示。本章以1989年到2012年这段时期内的数据为蓝本,对我国金融发展同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展开分析。GDP、固资投资以及薪资总额等相关的数据都源自于安徽统计年鉴。由于数据系列可能存在异方差,故本章将所有的数据系列都取对数,所有相关测试都是通过Eviews6.0来进行。

(二)研究方法和计量模型

1.VAR模型因为不能够预先对系统里面各个变量间的互动关系进行确认,所以本文使用基于VAR模型之上的分析法来对我国金融发展同经济增长间的关系进行分析。VAR模型作为一种系统回归模型,其对系统里面全部的变量都是统一对待的,因此我们不用对自变量以及因变量这两个方面的问题进行预先考虑。

2.短期因果关系测试样本中的变量都是一阶差分层面上的单位根测试过程,基于单位根测试可知晓变量之间的协整关系,此时可考虑采用格兰杰因果关系测试法,但就现实情况而言,格兰杰因果关系测试仅仅只能够对一阶差分层面上的变量进行测试,并未涉及到误差修正项的检验工作。固定资产投资、金融发展等变量是因果关系,金融发展主要取决于固定资产投资;而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这两者没有直接关系。可知:应变量是ΔLRGDP时,否定了3%水平层面上对自变量ΔLW、ΔLMKR并非是ΔLRGDP格兰杰成因的假设,与此同时还否定了4%水平层面上对自变量ΔLIE并非是ΔLRGDP格兰杰成因的假设,其最终结果显示GDP之所以会发生改变,其关键在于对外开放程度、劳动投入、资本存量等方面发生改变,在这之中最具影响力的是劳动力、资本存量等。如果应变量是ΔLFIR,5%水平层面上对自变量ΔLMKR并非是ΔLFIR格兰杰成因的假设进行否定,金融深化的关键性因素是资本存量发生改变。VEC格兰杰因果测试结果如下:

(1)对外开放程度、资本存量、经济增长、劳动投入等存在因果关系;换言之,经济增长主要取决于对外开放程度、劳动投入、资本存量等。

(2)资本存量、金融深化这两者是因果关系;换言之,金融深化的关键在于资本存量发生改变;

(3)金融深化、经济增长这两者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不具备统计意义。前三期无需考虑LRGDP所做出的贡献,LFIR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是所有变量中最大的,从第二期开始便可知晓误差方差是9.7%,到第三期时可明显发现此时已经达到顶点,即解释率为31.5%,直到第七期为止呈下滑趋势,第八期在20%水平层面上所呈现出来的状态是波浪形。固定资产投资过程中需要考虑到多方面的影响因素,第二期时可清楚知晓误差方差为0.78%,第二期到第四期这段期间大幅度增长,第四期时误差方差的解释率为40%,直至第六期为止一直都是上升趋势,第六期时便达到最高点,解释率为57.5%,达到顶点之后便逐渐下滑,但解释率不会低于20%。仅就劳动投入而言,第四期的解释率为7.3%,此后便会呈现上升趋势,但解释率不会低于15%;仅就对外开放而言,从第二期开始便可发现误差方差的解释率没有达到0.1%。综上所述,通过新息分析可明显发现短时期内金融发展给经济大幅增长带来很大影响,给经济增长带来很大影响的因素有很多,所有变量中贡献率最大的是金融发展,尽管经济增长的反馈作用会带动金融行业快速发展,但就现实情况而言,金融发展的影响力较大,远远超出经济增长所带来的影响。所以,安徽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对经济大幅增长有一定促进作用。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此次研究工作中主要采用的是VAR方差分解法、格兰杰因果关系分析法,从劳动投入、经济增长、固定资产投资、对外开放程度、金融发展等方面进行深入,对1989年-2012年这段时期所有变量的动态关系进行分析,其最终结果如下:

(1)在5%的显著水平下,经济增长指标RGDP与金融发展指标FIR处于长期均衡。这说明,在1989-2012年间随着安徽省GDP的增长,金融资产也保持了相对稳定的增长速度,二者保持着长期稳定。

(2)此次研究工作中以安徽省为例,对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的因素有很多,金融发展便是其中之一,尽管对经济快速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但就现实情况而言,影响力较小。影响金融发展水平的因素也有很多,例如法制环境、地方金融发展、经济发展水平、社会保障等,对安徽省现阶段实际发展情况进行了解,可明显发现本省的经济发展速度较慢,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当下最重要的工作是构建完善成熟的法制体系,对现行机制进行修改与完善,如此一来才能够将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区域经济大幅增长的同时带动金融行业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