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法模板(10篇)

时间:2023-07-25 16:32:58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煤矿安全生产法,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煤矿安全生产法

篇1

一、提高认识,吸取教训,切实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煤炭产业在我市地方经济中占有重要比重,在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安置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但煤炭行业也是事故多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领域。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加强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开展地方煤矿基础管理推进年活动,加大对管理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处理力度,同时从队伍建设、财力保障等方面加大对安全生产监管的投入。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环境有所改善。

但是,我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年初以来,我市地方煤矿发生两起较大事故,一起重大事故,造成了20人死亡,特别是“10.9”海州区中兴煤矿东部井火灾事故一次死亡13人,造成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巨大损失,给全市安全生产带来了巨大的压力,给我们再次敲响了安全生产的警钟。

我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多发,固然有地方煤矿多、管理难度大的原因,但主要还是在煤矿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许多不足,一是部分县区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视还不够,监管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部分监管人员失职,未及时处理安全隐患;二是一些煤矿企业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差,存在侥幸心理,投入不足,管理薄弱。

煤矿安全生产,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各县区政府、煤矿管理部门、煤矿企业必须从讲政治和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刻吸取血的教训,摒弃麻痹、侥幸和放松的思想,时刻保持清醒,时刻高度警惕,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坚持“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原则,全面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不折不扣地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制度、管理标准,认真对照有关要求,深入查找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及时排除隐患,切实做到不达到标准不生产。要健全责任体系,完善制度措施,加大安全投入,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煤矿安全运行,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篇2

山西是我国最大产煤省,素有"煤乡之称"。煤炭资源优势得天独厚,储量大、分布广、品种全、质量优、易开采。然而安全生产问题却一再的引起全国乃至世界的关注。安全生产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重视安全生产,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是煤矿安全工作的根本任务。

一、山西煤矿安全生产的立法现状

对于整个山西省来说,遏制矿难频发是整个煤炭产业中的重中之重。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后,山西省便结合实际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随着形势的发展,省人大把《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立法计划由原来的预备项目调整为正式项目,进入了立法程序。最终形成了《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实施矿山安全法办法》等地方法规,《山西省打击非法违法煤矿行政处罚办法》、《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办法》等政府规章,以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煤矿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决定》、《非法违法煤矿举报奖励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关于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若干意见》等多个规章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而实现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就需要完善对开办煤炭企业条件的规定。对已有企业,要严格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发放条件,可以根据煤炭资源的赋存情况和开发要求,增加对企业年生产能力、回采率的要求,将不符合条件的组织、个人拒之门外。对此我省立法已做出规定,如《山西省煤炭资源管理条例》。并且,以《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为基础,规范了是对于从业人员权利和义务制度的保障,尽管目前对于煤矿死亡事故有不低于20万赔偿标准的保障,但是一些遭遇普通工伤的从业人员往往得不到合理的赔付保障,与此同时,从业人员普遍素质较低,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救自保技能不容忽视,而生产企业在这方面的投入几乎为零。为此该条例专门用了大量篇幅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二、立法方面的问题

尽管从形式上看我省煤矿安全法律体系已较为完善,但由于多种原因,在这一宏观体系内,还存在着法律内容滞后、法律空白、法律之间的相互矛盾等许多问题,有待于改进和完善。

1、立法指导思想落后

我省虽然相继出台了《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实施矿山安全法办法》、《山西省打击非法违法煤矿行政处罚办法》、《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煤矿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决定》、《非法违法煤矿举报奖励制度等》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一定作用上弥补了上位法的不足,使安全生产落在了实处,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些下位法由于其本身效力欠缺在很多情况下无法对母法起到很好的补充作用,其中针对煤炭安全生产具有极高操作价值的绝对多数集中在一些规范性文件中,其中包括《山西省煤炭企业办矿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关于(试行)的通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煤炭专项行动的通知》等一系列涉及煤矿行业准入、煤炭安全生产、煤炭可持续开采等多方面的重要文件,这些文件对我省目前的煤炭生产安全状况极具针对性及使用价值,但由于其只是作为某个部门的"规定"、"通知"、"办法",无法上升到法律的层面上普遍适用,自身效力的缺失,使其无法具有普遍约束力,得以充分弥补上位法的缺失。再由于立法水平的低下,甚至出现下位法与上位法互相矛盾之处,使执法和守法难以适从。使得煤矿企业就有空可钻,政府监管部门对企业安全投入的监管便无所适从。因此,在当前注重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新形势下,立法应尽可能细致完整,提高可操作性,彻底抛弃"立法宜粗不宜细"这一落后的指导思想。

2、立法目的多元化,导致法律、法规之间相互矛盾,减弱法律的实施效果

以我国的《安全生产法》为例,其第一条规定:"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也就是说制定本法的目的不仅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还包括"促进经济发展"。宏观上讲,上述两个目的不仅不相矛盾,而且相辅相成。因为生产事故的发生不仅会损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也必然会阻碍经济的发展;而经济的发展却会带来更多的安全投入,创造更加安全的职业环境。纵观我省的劳动安全立法,尽管都将保护劳动者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作为立法目的,但同时又都以"促进经济发展"作为另一个重要目的,因此,在法律文件的名称中都有使用"劳动安全法"的名称。矿工的安全与经济的发展有其一致性,矿难会影响经济的发展,这是一个最浅显的道理。然而,我省地方政府为了税收,放任甚纵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小煤矿继续生产;企业为了短期的经济效益,安全投入严重不足,或者不顾安全超能力生产等现象却是一个个矿难最现实的原因。希望通过一部法律,实现多个目的,愿望是好的,但实际效果却往往事与愿违。立法者的价值取向,无疑影响着法律的实施效果。立法目的的多元化,往往使劳动安全的重要性淹没在了经济发展的大潮之中。

3、立法更新滞后

我国的《矿山安全法》颁布于1992年11月,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正式提出于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报告。因此,在该法的制定过程中,我国仍然处于计划经济时代。而10多年后的今天,政府对企业的直接管理已转变为间接管理,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转变为主要依靠法律手段,国有大矿占据矿山行业的现象已被"乡镇、私营矿山占矿山总数的80%以上"的局面所代替。在这种情况下,多年前颁布的《矿山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内容已严重落后。再者,由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机构进行了较大改革,原来立法中所称的"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大多已不复存在,使立法中规定的职责缺少了承担主体。而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设立的新机构,如煤矿安全监察局相关职责的行使又缺乏严格的法律依据。按照国务院《煤矿安全监察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煤矿安全监察局成立以后,劳动等部门负责的煤矿安全监察职能,均由煤矿安全监察局承担。但是,从法治的角度来讲,国务院的决定并不能改变人大的立法,《矿山安全法》中"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等规定理论上应继续有效。因此,专门为履行煤矿安全监察职能而成立的煤矿安全监察局对煤矿安全的监管实际上处于缺乏法律依据,或退一步讲不合法治的尴尬境地。除此之外,我省煤炭安全立法的滞后性还突出表现在其立法的背景上,往往是发生矿难,出现问题,矛盾难以协调后,相关部门才出台法律、法规、政策予以调整,缺乏预见性,长效性。

参考文献:

[1]巩玉凤.浅析山西矿难屡禁不止的原因[J].传承,2007,(5)

[2]赵洪广,王爱国.当前我国煤矿安全事故原因浅析[J].安全生产,2005,(1)

[3]刘刚.矿难安全事故频发的系统思考[J].煤炭经济研究,2008,(8)

篇3

中图分类号:G7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06-0272-01

随着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煤矿的需求量越来越大,而煤矿开采作业必须要在保证职工安全的基础上开展,进而实现对煤矿质量和煤矿生产安全的同步提高,以确保煤矿生产所创造出的经济效益,为社会的稳定发展提供保障。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说,煤矿开采是一个风险性极高的工作,对工作人员的专业性要求较高,且需要他们具备一定的危机处理意识。加强法制力对煤矿生产安全的约束力,对于煤矿开采作业的高效开展十分有利,能够有效降低井下作业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为职工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

1 影煤矿企业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开展的不利因素

1.1 缺乏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正确认识

就当前煤矿生产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现状来看,大多数煤矿企业对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工作的开展都呈现出一种形式化的发展趋势。由于职工缺乏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正确认识,从而无法从根本上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极大地降低了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开展的有效性。比如说,一些企业在开展井下作业之前,只是对员工进行简单的技能培训,而忽视了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甚至有一些煤矿企业为了能够获得更多的效益,而对国家的相关法律置若罔闻,擅自降低监管标准,为煤矿开采工作留下安全隐患。因此,必须要注重对煤矿企业高层人员以及井下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

1.2 职责划分不明确

职责划分不明确,是造成煤矿安全管理工作无法有效开展的一个主要原因。除了自然因素对煤矿生产安全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外,人为因素对煤矿生产安全所造成的威胁也不容小觑。对于煤矿开采作业而言,由于受到工作内容和工作环境的影响,工作人员在长期工作后会十分容易产生懈怠心理,进而产生对工友的依赖心理,降低对自身操作规范性的要求,最终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通常来说,一旦在煤矿开采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无论是对煤矿企业的经济效益来说,还是对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而言,其损失与伤害都是不可估计的。因此,必须要重视对企业职工生产责任的划分,使企业职工认识到安全生产的必要性。人为因素引发煤矿安全事故分析图(如图1所示)。

2 实现煤矿企业职工安全教育法制化的有效措施

2.1 重视法律制度在煤矿安全管理中的应用

要想实现对煤矿企业职工安全教育的法制化管理,必须要做的就是树立煤矿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法规重要性的正确认识。首先,政府应加大对当地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相关工作的开展,加大对煤矿企业职工安全教育的力度;其次,企业应密切配合政府对煤矿生产安全的管理,为相关政策的宣传提供途径。政府必须要正确认识到自身在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中所应承担的责任,在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煤矿生产安全管理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当地煤矿开采的实际情况,制定更加详细、准确的煤矿生产安全管理制度,促进法律制度在煤矿生产安全中的应用。通过这种方式,能够逐渐强化煤矿企业管理者对煤矿安全管理法律化的认识,树立企业职工对煤矿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充分调动企业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为法律制度在煤矿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高效应用提供保障。除此以外,通过对煤矿企业职工安全教育的法律化管理,能够加大对企业职工行为的约束力,使井下开采作业更加规范化,为煤矿生产安全性的提高奠定基础。

2.2 建立完善的煤矿质量安全管理法规

完善煤矿生产安全管理体系,对于煤矿开采作业的有序开展十分有益。为了保障煤矿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工作的高效开展,不仅需要建立一套自国家到地方的煤矿生产管理标准,而且需要建立严格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自查机制,从而实现对我国煤矿生产安全水平的全面提高。就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机制的建立而言,可以先成立一支专门的生产安全监察小组,负责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统筹把控,然后建立一套完善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以保证各生产流程的规范化,最后还应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档案,定期对各类抽查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汇总、分析。通过这种方式,能够强化煤矿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大法律制度对职工行为的约束力,保证煤矿生产安全。

2.3 实现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透明化

随着我国科技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通信技术得到进一步发展,极大地提升了信息传递速度。煤矿企业的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就可以适当地借助一些新型媒体来开展,最大程度发挥出社会监督在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企业职工不仅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者,更是煤矿生产管理工作的监督者。所以说,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透明度,鼓励企业职工参与到工作开展的监督中,已经成为当前煤矿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3 总结

总的来说,实现对煤矿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工作的法律化管理,不仅能够充分调动企业职工的工作能动性,而且能够有效提高职工的专业素质水平,对于良好企业形象的树立十分有益,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煤矿业发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参考文献

篇4

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内的采石场、砖厂等企业进行安全检查。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情况;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技术费用和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情况;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危险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情况;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备案情况;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督查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情况;相邻矿山签订安全互保、联保协议情况;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情况;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隐患整改落实等情况。

三、时间安排,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各非煤矿山企业发动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求及时整改;

第二阶段检查、督促阶段。各安监所及有关单位带领专家深入辖区非煤矿山企业逐一排查。

第三阶段区局督查阶段区局针对检查落实的情况,对需整改企业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对仍然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由有关部门吊销证照,依法予以停产关闭。

四、工作要求

篇5

安全生产是一项极其广泛复杂的工作。多年来积累沉淀的大量安全问题,短期内不可能全部解决,因此,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危态势,仍将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自觉把安全生产置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思考和落实。社会在发展进步,随着煤炭行业经济基础的不断增强,矿工生活的逐渐富足,伴随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逐步实现,煤炭行业和矿工群众的安全需求、安全意识也在不断提升,客观上对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应该在思想上跟上时展的要求,转变观念,开拓创新,统筹规划,增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做到未雨绸缪,综合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安全与生产、效益是密不可分的。只有安全好了,才能保证更好地生产。生产中存在着一定的不安全的隐患,与自然界作斗争,随时都会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情,所以处处都要警惕、时时刻刻都要注意安全。安全是企业生产的前提,生产又是效益的保障。谈到效益,我们总是想到利润、成本、资金、节支等字眼,很少有人想到安全。但越来越多的现实已经向我们证明,只有安全好了,才是最大的效益,安全不好,出了事故,企业和个人都将受到损失,效益又从何谈起!

安全重在管理,管理重在现场,现场重在落实,生产活动是一个变化的动态的过程,作为生产活动主体的各类人员,由于受各类环境因素和自身条件的影响,在这个过程中,经常会有各类不安全行为的发生,这就要各级管理人员、尤其是现场的班组长、跟班队长,多督促、多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认真落实好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类检查人员,要深入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而不是在办公室听汇报。同时,加大对各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力度,一级管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层层落实好岗位职责,使现场控制在有序、平稳的状态中。

现阶段实现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

1、发挥好理念先导作用。

心态安全是安全生产健康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最能体现安全意识。无论是管理者还是普通员工,只有心态安全才会行为安全,才能保证安全制度落到实处。以安全价值观为核心的安全理念是心态安全文化建设的灵魂。追求健康是人皆有之的基本需求,可是为什么在一些单位“三违”现象屡禁不止?最根本的问题就是观念问题,就是没有树立正确的安全理念。比如说,一些企业盲目追求效益,迫使或诱发本单位职工拼设备、拼体力,违章冒险蛮干;又比如,上级组织安全大检查是帮助下级查出隐患,预防事故,这本是好事,可下级往往百般应付,恐怕查出什么问题,查出问题便想方设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再比如,“我要安全”本来应是职工本能的内在需要,可现在却变成了管理者强迫被管理者必须完成的一项硬性指标。如果上述错误观念不破除,正确的安全理念不树立,那么,安全生产的建设就永远是一座空中楼阁。

2、发挥好宣传教育作用

企业安全管理的落脚点在班组,防范事故工作的终端是每一位员工,目的就是要努力保证他们的人身安全。因此,如何认真地确立起每一位员工的安全意识,使之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根本性转变,是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中心任务。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方针,营造“人人关注安全”良好氛围,必须拓宽宣传教育形式,建立起整体性的,全方位,全过程,全员的安全环境。通过电视、报刊、板报、标语、读本等媒体和安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歌咏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攻势,做到寓教于乐,使安全生产意识深入人心,安全知识广为传播,潜移默化地规范人的安全行为,培养人的安全心态。

3、发挥好亲情感染作用。

从理论上讲,促使全员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最基本、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适应了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内在需求,从主观上讲职工是愿意接受的。但是以往的安全教育大多是“你说我听,你打我通”,不是大道理满堂灌,就是家长式的训斥。要解决安全问题入心入脑的问题,还应注重情感投入,可采用亲情教育法,如在会议室设立“全家福”牌板,把每个家庭对亲人的安全企盼写在照片的下面,时时提醒职工牢记亲人的嘱托;如为职工过生日,送警句,恳谈会,兄弟交心等方法,不失时机、潜移默化地向职工宣传安全思想;再就是开展安全共保活动,基层单位定期向职工家属发出安全承诺书,号召家属发挥好安全第二道防线作用,真诚邀请家属参加到安全共保活动中来。

4、发挥好管理规范作用。

职工安全素质的高低与安全管理者的方法是有直接联系的。过去、理者抓“三违”更多依赖的是批评教育和经济加处罚。不可否认,批评和罚款能使违章职工的思想受到触动,但仅仅通过经济手段控制“三违”现象是不现实的。尤其是个别管理人员在执行制度过程中方法简单粗暴,很容易使职工感情上受到伤害,进而对安全管理人员产生抵触情绪和逆反心理,使经济处罚的有效作用大打折扣。为了增强管理效果,管理者应该在严格执行刚性制度的同时,注重柔性管理方法的使用。如在基层单位会议室设置“不规范行为警示台”,让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者站到台上,将违章经过及危害说清楚,促使其自我反思,自觉遵守 规章制度。企业管理人员要发挥示范作用,当生产条件达不到安全、危害员工健康时,不得盲目指挥、违章指挥。尤其当威胁到员工生命安全时,要把保障员工的安全放在第一位。此外,要为员工创造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确保员工心情舒畅、精力充沛地去工作。

5、落实制度“严”字当头。

人即是安全工作的受益者,又是出事故的受害者,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因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从我们每个人成长的艰难性,可以看到父母之心难违;从失去亲人悲痛的难忍性,可以看到交织之情亦难违;从党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负责性,我们深知党心民心更不可违。因此,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每一个管理人员的基本要求,也是每一个企业搞好安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为本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从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作为基本出发点,看待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篇6

安全是人类生存与发展活动中永恒不变的主题,也是当今乃至未来人类社会重点关注的主要问题之一,对于煤矿之一高危行业,安全更是一项刻不容缓亟待解决的话题。“无危则安,无缺则全”这是传统意义上的安全理念,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安全也有了更多新的解释和不同角度的更全面的认识。

在企业管理体系中,分割出多个具有某种特定功能的子系统,安全管理就是其中之一。安全管理的目的就是通过管理的手段实现控制事故、消除隐患、减少损失的目的,使得整个企业达到最佳的安全水平,也为整个企业的员工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事故控制可以说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一个核心内容,控制事故的一种手段就是事故预防,通过经验总结出各类事故发生前的各种可能的现象,以最大限度的投入防止事故的发生,即通过管理和技术手段相结合消除事故隐患控制不安全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安全这也是“预防为主”的本质所在。事故的发生,必然要有经济损失,对于企业的发展,这种打击往往是沉重的,所以说,保证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合理的安排安全管理工作是至关重要的。

针对我国煤炭行业的现状,及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发展情况,提出了几点建议:

①要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是首要任务。在生产工作中,根据不同生产部门的工作性质和内容,制定出与之对应的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针对六大系统中的重点环节及部位给予更多的重视,提出更加确切详细的操作办法譬如要做好矿井通风、顶板防护、提升运输、瓦斯防治、入井人员防护用品等多项措施,以确保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及自身防护的安全。要实行安全例会制度和隐患排查制度,严格实行控制指标制度,杜绝各种超标现象。对于工作不到位的现象要给予批评或惩罚,完成工作好的要给予奖励。各大系统制定出相应的安全评价标准,定期对系统进行评价,排除隐患。每月根据煤矿自身的生产条件制定合理的工作目标,促进煤矿加大安全投入,彻底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不断的夯实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

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对于事故的控制,除了要积极的预防,还有同样重要的一点就是事故的应急措施。因为受技术水平、经济条件等方面的限制,有些事故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所以事故发生后通过及时的抢救、疏散、抑制等手段,控制事故的蔓延,把事故的损失减少到最小是控制事故的第二种手段,同时也是安全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即针对不同的事故类型制定出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事故发生后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购买各类财产、工伤、责任等保险,以保险补偿的方式,保证企业的经济平衡和在发生事故后恢复生产的基本能力,从而促进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③强化基层干部的责任心教育,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干部的责任心教育,严肃整治只讲效益不讲安全的老作风、坏习气,要使安全工作责任意识到位,加强领导干部遵章指挥的意识,杜绝凭个人经验随意指挥调度,不认真熟悉管理制度、忽视规程措施,给员工错误的指导。强化现场验收标准,要求干部严格按照要求对现场作业进行把关,不能因为个别人、个别现场松懈验收标准马虎了事,只有把住现场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关键部位,才能保证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重视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要定期的对员工进行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事故案例教育以及安全生产技术法规教育等等,使得员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做到执法、懂法、守法。对员工进行安全责任感教育,使其正确认识自己在整个企业中的作用,充分的发挥自身的作用,保证能够不伤害自己的同时在其他人受到伤害时给予及时的救助,能够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不仅是对企业的负责对社会负责、更是对自己及家人的负责。加强员工对于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从根本上提高员工整体素质,使其能够更加熟练的展开自己的工作,并熟知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从而严格的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尽量的减少可能造成的伤害,减少对于企业及自身的各项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也提高了安全管理的层次。

总之,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势在必行,不仅要从制度上、还要从基层管理上,保证管理的全面化、规范化及精细化,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煤矿企业生产的安全,同时也能保证煤矿的工作人员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能够更好地投入自己的本职工作中,创造出更多的利润。

参考文献:

[1]吴穹,许开立.安全管理学[M].煤炭工业出版社,2002.2.

篇7

2煤矿安全生产是煤炭行业发展的关键

煤炭生产属于高危行业,是在地下生产作业,有些矿井深达1000多米,所以,必须克服瓦斯、水、火、冲击地压、顶板、矿尘、地热、有害气体等自然灾害的威胁。煤矿开采属于技术含量较高的综合性技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属于复杂的管理体系。煤矿要生存生产、发展壮大,必须首先解决安全问题。多年来,安全生产一直是制约煤矿发展的主要问题。煤炭生产中,小事故不断,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带来了许多灾难,也造成了很多损失。据统计,2006—2011年,河南省共发生煤矿伤亡事故253起,死亡999人。其中,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30起,10~29人的重大事故30起,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6起。每死亡1人,其直接经济损失均在300万元以上,因事故造成矿井长期停产以及全省煤矿停产整顿的间接经济损失更是不可估量。由此可见,煤矿安全生产是煤炭行业发展的重中之重,也是推动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关键之一。

3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建议

社会建设和经济发展需要煤炭,但煤炭开采危险性大,易发生事故,要保障安全生产,必须从杜绝煤矿安全事故着手。近年来,河南省政府和煤炭企业在搞好煤矿安全生产方面采取了许多方法和对策,如对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顿关闭小煤矿、小煤矿纳入大矿管理、河南煤化集团的“零死亡”理念管理体系、小煤矿提高机械化程度等,均取得了一定成效。2010年全省煤矿事故死亡266人,2011年死亡36人,2012死亡12人,形势逐年好转。笔者就如何使河南煤矿做到长治久安谈以下建议。

(1)要坚定不移地树立“零死亡”先进理念。2011年,陈雪枫副省长上任伊始,就对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提出了“零死亡”的要求,其内涵是煤矿事故可控可防,是可以做到不发生事故、不死人的。“零死亡”颠覆了我国长期以来“煤矿生产肯定要死人”的旧观念,是煤矿安全发展的必由之路,只有树立“零死亡”理念的最高目标,安全工作才能放在第一,才能做到位,才能有好的结果。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条件和环境说明“零死亡”是可以实现的。现在的煤矿今非昔比:①生产技术先进,机械化程度高,井下作业人员少,和以前靠人力手工、人海战术相比更加安全。②在灾害治理方面,技术手段和仪器装备更先进可靠,在防治瓦斯、防水害、防顶板冒落、防火防尘、供电和电气及机械设备安全等方面均能做到对灾害的有效治理和控制。③作业人员的素质越来越高,以前的矿井技术人员极少,工人大多数是文化水平最低的贫困农民,其纪律性差、不好管理;现在煤矿大中专学历的技术人员很多,多数工人都是有较高文化水平、经过多次培训的产业工人。④现代企业的管理制度更完善、更科学适用,约束性更强,更能够有效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⑤各级政府对安全十分重视,监督管理更严、更专业,更能够有效监督制止煤矿的不安全行为。

(2)突出重点,坚决防范和遏止瓦斯事故。据统计,2006—2011年,河南省煤矿共发生瓦斯事故37起死亡477人,占死亡总量的47.75%,平均每起12.9人。由此可知,瓦斯事故造成的伤亡最大,煤矿安全工作的重点仍然是防治瓦斯。在瓦斯防治方面,应坚持“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的原则,做到区域防突措施不达标不得掘进煤巷、不得推进采面;加大瓦斯抽采力度,多策并举,研究应用打钻技术、增透技术;加强瓦斯抽采管理,保证抽采负压,实现抽采达标;同时要加强通风管理,严格检测监控,杜绝瓦斯超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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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特点

2.1建立点、线、面结合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是复杂的系统工程,对该系统进行点、线、面结合的网格化细分,是将井上“三房一所”(井口房、通风机房、压风机房、变电所)、井下各种硐室中的固定工作岗点、井下各流动工作岗点、临时工作岗点和各种安全设施的设置点作为管理的“点”;将自井筒至各水平采掘工作面的井下所有开拓巷道、准备巷道和回采巷道作为管理的“线”;将井下各采掘生产工作面、独立通风的备用工作面、巷道维护工作面、临时作业工作面等作为管理的“面”,即形成由点、线、面结成的网格化管理体系。

2.2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体系

在建立“五级六线”层级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基础上,矿井进一步细化分解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每位管理干部和作业工人进行职责划分,明确每个人的工作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督检查责任,进行全员定责,并结合各自实际,全面明确网格化基本组成要素的责任主体,做到井上下处处有人负责、人人身上有责任。矿级、副矿级、中层科室、基层区队管理干部管理工作岗位和每一名职工作业工作岗位细分明确到对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网格单元中。工作岗位上的每一位在岗到位人员是该网格单元的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人,全面负责在点、线、面中划分的责任区域、作业标准及工作流程中发生的安全生产问题,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岗位主体责任;各级管理干部、安全监管科室的每一位工作人员,既是各工作岗位的工作责任主体人,又是具有安全检查职能的安全监督检查主体责任人。每一位监督检查主体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区域进行网格定位,明确各级管理干部、安全监督检查人员的上下班行走路线、检查区域、检查对象等内容,对监督检查责任区域内发生的安全生产问题负全面的监督检查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主体责任人。

2.3建立人、物、环、管齐抓的管理工作体系

矿井各生产系统在进行网格化划分,落实各网格单元工作岗位责任、监督检查责任的基础上,每一个具体责任人员对自己责任范围内的人、物、环、管进行齐抓共管。监督查处人的不安全行为(不正确的态度、缺乏必要的知识、操作不熟练或失误、身体或精神状态不佳等)对本人和他人造成的伤害,严厉查处“三违”行为,采取现场停止作业、正确教育引导的方式,制止“三违”行为继续发生,抓好对人的管理;监督检查责任区域内各种设备、物料、管线及围岩的安全状态,确保各种物料对工作人员不造成危害,对现场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采取撤离人员、现场整改、限期整改的措施,抓好对物的管理;要监督检查责任区域内工业卫生及照明、噪声、振动、通风、粉尘、操作环境温度、湿度、空气成分等,使之不能直接或间接对劳动者作业效率、身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确保用良好的井下作业环境来保证人的安全与健康,保证各系统的正常、高效运行,抓好对井下作业环境的管理;及时发现和修补对确保现场安全生产造成严重影响的管理方法和分工体系,消除管理环节的不安全因素,避免因安全管理上存在漏洞而导致安全生产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消除,抓好安全管理漏洞的修补。

3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取得效果

当前经济下行是危及煤矿安全的重要因素,枣庄市多家煤炭企业经济效益大幅下降,煤炭行业陷入了十多年来最为困难的境地。在这种形式下,市煤炭局本着越是经济形势困难,越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抓不好安全企业就更困难的工作理念,于2013年8月28日在泉兴能源集团泉上煤矿召开专题现场会议,重点安排部署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建设工作。通过会议的召开,各煤炭企业集团、各煤矿也充分认识到了在当前煤炭市场持续低迷、经济形势极为复杂严峻的困难条件下,建设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充分给予了这项工作政策、资金和人力等方面的大力支持。目前全市煤矿都在结合各自实际有条不紊进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建设,出台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其中泉上等煤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已步入正常运行轨道,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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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开采作业是一个危险系数较高的行业。近年来,煤矿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虽然做了不少努力,但在实际生产中由于受各种利益的冲击,一些煤矿企业不按操作规程开采,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1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1)矿井基础设施不完善。随着煤矿机械化提升改造的不断深入,煤矿企业在进行机械化升级改造时,基础设施不配套,改造升级的采掘面、运输、通风、消防除尘、供电、安全监控、压风自救、通讯等系统设备未及时配套升级,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2)矿井技术人才缺乏,人员素质偏低,新老年龄差异大,出现断茬现象,造成煤矿技术人才严重缺乏。矿井开采人员大部分出生在上世纪60-70年代,文化及综合素质偏低。工作危险性大,加之不按规定对人员进行系统的专业培训,安全生产意识薄弱,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三违”现象时有发生。(3)煤矿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企业只求经济利益,把煤矿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抛之脑后,不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提取安全费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不及时,安全基础设施更换的不到位,严重影响了煤矿安全生产。(4)机电运输设备陈旧老化。由于近年来煤矿经济利润下滑,企业拿出一定资金进行机电设备的更新很困难。一些企业甚至只追求经济效益,不考虑隐患后果,部分设备得不到及时更换。加之粗糙的工艺设计零配件与设备不匹配。这些都会为煤炭企业整体装备埋下隐患。(5)我国煤矿大都属于井工开采,生产受到水灾、火灾、顶板、煤尘、瓦斯五大灾害的影响。①水灾。煤矿受水灾的威胁主要有四点:a)地表面水害。霉雨季节较为突出,洪水不能及时排泄,对井下有补给和淹井威胁;b)古空水害。矿井周边存在古井、古空,这些古井、古空往往又与地表水有一定的水力联系,接受地表水的补给,成为地下水体,造成水灾事故;c)相邻矿井水害。相邻矿井若存在超层越界开采,破坏了矿井间隔离煤柱,一旦矿井发生突水事故,可能威胁矿井;d)矿井钻孔封闭不严和断层煤层含水造成的水害。煤矿的钻孔封闭不良或封孔质量差,成为地表水或其他含水层水的导水通道,将地表水或含水层水引入井下形成水害。②火灾。火灾可分为外因火灾、内因火灾、地面火灾:外因火灾主要在生产过程中,如放炮作业、机械摩擦、电缆老化击穿等引起的火灾。内因火灾主要是易燃煤层自然发火引起的火灾,发生在工作面停采线内、两巷附近浮煤、工作面采空区、煤柱及掘进巷道高冒区等。地面火灾主要发生在化学用品存放地点、供电线路、电气设备设置区域等。③顶板。从近年来发生的顶板事故典型案例看,一些矿井采煤工作面煤层倾角大,在加强支护上考虑欠缺,未科学合理设计安装支护顶板,工作面初次放顶后,顶板岩石层有小断层隐伏。加之采煤工作面顶板岩性比较好,不易随时垮落,回采后采空区内悬顶面积过大,极易造成顶板事故。④煤尘。煤炭在采、掘、运各个工序生产过程中,放炮作业、落煤、扒装运输、转载点等都会产生大量煤尘。当遇到引爆火源时,就有可能引起煤尘爆炸或爆燃。⑤瓦斯。在回采工作面上(下)隅角、通风质量差的独头掘进工作面巷道、顶板冒落的空区内、低风速巷道的顶板附近和停风的盲巷等积存瓦斯,如遇引爆火源,便有可能发生瓦斯爆炸。巷道与老空区贯通处有大量瓦斯涌出时,如电气设备防暴性能不良、放炮不符合规定、机械摩擦等产生引爆火源,也可引爆瓦斯。

2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存在问题的改进方法

(1)进一步完善煤矿矿井基础设施建设。新设备下井安装前,要在地面进行组装试验,无问题时,才能下井安装,并与采煤设备相匹配。需升级改造的采掘面、运输系统、供电系统等应同时改造升级,实现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性能安全可靠、高效省力省时的现代化、机械化采煤作业。(2)加大对煤矿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对煤矿技术人才要有畅通绿色通道,积极吸纳更多高学历专业人才,充实到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去;对作业人员要设置一定条件,提高门槛,实行准入制度,严格标准招收煤矿矿工。提高他们的待遇,解决后顾之忧。严格人才流动机制,煤矿经营管理者和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科学合理安排矿井从业人员的年龄,逐步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和自身素质。(3)加大煤矿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30元、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露天矿吨煤5元的标准。(4)加大对机电运输设备投资力度,及时更换陈旧老化和不配套的机电运输设备,定期检验、校正,运输设备和升降设备严禁超载超员,按规定安装限速过卷和后备保护。各斜巷(井)提升必须设置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人力推车时,两车之间距离不小于10m,耙钩工、绞车司机等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规程操作。(5)加强水灾、火灾、煤尘、瓦斯等灾害的预防,是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必要方法。以防范各类事故为目标,建立完善高效的危险源预防机制。①水灾的预防:要配备足够能力的排水设备,适时组织排水演练。遇有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时,提前组织人员撤离,停止作业。进入采区和区段掘进要先探后掘,科学研判。加大对空井、古井、相邻矿井的勘测检查力度,防止积水突破隔离煤岩柱、防水设施或通过通道溃入矿井,造成危害。严防超层越界开采,破坏矿井间隔离煤柱。加强对矿井钻孔部位的密封密闭,防止地表水和含水层水流入井下。严防煤层与含水层对接,形成水患威胁。②火灾的预防:特殊季节、重点部位、易发火的煤层应制定防灭火措施,备足灭火器、砂包、注水设备等器材。防止因放炮作业、电气设备、电缆老化等引起火灾。加大对工作面停采线内、两巷附近浮煤、煤柱等区域的喷水力度,保持湿度。对化学用品存放地点、供电线路、电气设备设置区域定期进行隐患排查,防止各类火灾的发生。③顶板的预防。科学合理设计安装支护顶板,采掘工作面支架、规格、质量须符合要求,房顶、控顶距离要明确规定。回料时专人负责,实行严格敲帮问顶制度,坚持旬检查,月验收。放炮前后及时检查工作现场顶板变化情况。使用液压支柱的工作面,要使好铰接梁、防倒绳、拦矸网等,底板松软时,必须穿好铁鞋,做到二次补液。④煤尘的预防:执行煤层注水、湿式打眼、使用爆破喷雾、水炮泥、回风巷安装喷雾、坚持洒水灭尘等综合防尘措施。合理制定通风方式,压入式通风能够较快地清洗工作面空间;抽出式通风只有当风筒入风口距工作面不超过2m时,排尘效果才显著。杜绝引爆火源,是防止煤尘事故的可靠保证。⑤瓦斯的预防:禁止使用串联风、循环风、扩散风、老塘风等。矿井必须有完整、独立、合理、可靠的通风系统,各用风地点风速必须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井下放炮执行“一炮三检”。建立瓦斯监测系统,装备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实现地面中心站计算机监控。(6)若井下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除按前面所述各类灾害预防处理外,所有井下工作人员不得乱喊乱叫,乱跑乱窜,一定要保持冷静,头脑清醒,判明事故发生的地点和应行动的避灾路线,沿规定避灾路线尽快撤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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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煤矿安全产业讯息化的未来成长方向

2.1确定整体发展方向

安全产业讯息化成长整体方向的确立,是为中国以后的安全产业管制讯息化成长确立目标。煤炭企业安全产业管制讯息化的成长需要以煤炭产业作为主流,尽量利用市场的作用体制,增强政府的支撑以及引领,完成好兼顾策划的任务,看重资源的整理以及实际的应用,计划完整的产业目标,完整地做好安全保卫,着重讯息化成长的重要名目,依照市场的需要踊跃引领煤炭产业安全产业管制讯息化的全体跟进。

2.2煤炭安全产业管制讯息化的成长目标

第一,成立煤炭产业的安全产出管制讯息化系统。煤炭产业的安全产出管制讯息化系统有事件归纳以及调研研究体系、特大事件安全防范动态管制讯息体系、安全培育管制以及培养产出体系、险情预报以及安全情况预估体系等。煤炭安全产出管制讯息化体系的成立,可以为产业的安全产出管制讯息化培育、安全产出管制讯息技能的储备、安全产出管制高效监管监制和事件援救等供应了技能保证以及体系培养。第二,成立完整安全产出管制讯息化的试用体系以及资料库。安全产出管制的资料库的成立,一般包含了中国以及各级安全监制、煤炭安全监测单位和地方上的救急援助单位的统一数据网络。成立之后的资料库能够为其他单位以及煤炭产出管制机构供应安全监制监察、救急援助和煤炭产业安全管制讯息效劳等,是一个包含性笼罩的技术化的供应体系。第三,成立安全产出管制讯息系统。省级以上的安全产出管制音像讯息体系的成立,可以利用远程供应,为加强安全产出监管、事件管理,救急援助和专家解答服务供应方便、有用的服务。依靠现今讯息化的技能方式,成立包含性宽泛的讯息体系,能够安全监测煤炭特大安全事件隐患,成功地办理安全事件,显明完竣中国煤炭产业个体的事件应急反应体制,增强援救处理的速度,减少决定时间多而带来的危险。第四,增强讯息服务网站的基本设备,讯息培育网络的基本设施,可以增强网上为民服务和与群众服务沟通的宽度和速度。除此之外,网络讯息服务平台可以从很多渠道对讯息进行持续的维护、监管、反应、恢复和改进。利用安全保证体系的全方位建立,可以最大程度上减少讯息遭到入侵的危险。保障监测管制成效的操作速度,减少损失以及危险性。

2.3落实“每人争做通风者”概念的目的

煤场一般都是高洼是矿地,瓦斯忧患是限制矿井持续成长的关卡,落实“每人争做通风者”,要尽可能加强工作人员对“一通三防”措施关键性、危险性、长期性、繁琐性以及困难的认知,加大工作人员的安全思维意识,从根本消除不清醒的心态,要居安思危,从根本上做到有备无患。只有把这个工作概念渗透到安全产出的过程中,才可以秉持正确的工作风范,脚踏实地,少说空话,多做事情,抓紧落实,有强烈的时间概念,才可以更好地增强通风管制,才可以更好地治理煤矿。必须要让工作人员清楚地意识到“每人争做通风者”是防止事件超安全范围的手段,是增强队伍的成设,加强井下作业人员素质水平的需求,是完成“一通三防”义务、实现不漏细节抓住安全的要求,尤其是兑现做好煤炭产业、为员工带来福祉的基本要求。一定要完成从安全第一负责人开始,一级挨着一级,一级保护一级,一级为一级负责,做到“每人为通风留心,每人为通风效力”实现“一通三防”管制基本意义上的群防群治。与此同时还要加强责任到人、安全控点、安全岗位培训、岗位就近分配管理等一系列的管制措施的操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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