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高质量发展模板(10篇)

时间:2023-07-25 16:33:05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农村金融高质量发展,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农村金融高质量发展

篇1

村镇银行符合木桶原理

设立村镇银行的意义其实很明显,就是要打造符合农村地区真实需要的高质量的金融供给。3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四个梯次门槛,透露出木桶原理的金融哲理:协调、和谐、共生、一致。金融如水,资金是水,而这四个规模不等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就像是4个木桶,可以装分量不同的水。农村地区相当于小河沟,工、农、中、建等金融机构的木桶太大了,根本提不起小河沟里的水,无法实现农村客户与金融机构的博弈和双赢。

村镇银行是我国开始农村金融原创性实践的可喜起点。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是金融共生的内在需求。农村经济主体使用农村金融资源的净收益应大于或等于交易双方的机会成本之和,至少等于农村金融资源非农化的净收益率。农村经济结构多元化、要素流动自由化对农村经济主体使用金融资源的平均净收益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村镇银行是对金融抑制与行政不适当干预的初步否定。金融抑制是导致我国农村信贷融资困难的根本原因,成立村镇银行的政策思路应着眼于完善涉农中小企业信用体系,改革农村信贷利率体制,改革银行的产权结构和治理结构,创新信贷技术,真正改善银行和涉农客户之间的信息结构。解除金融抑制的最佳选择就是在农村真正做到利率自由化,实现利率由农村有效需求来定价。积极关注农村信贷投入的质量和效益,实现农村金融微观基础的健康性和可持续性。

村镇银行是关注穷人生存权的理性回归。经济发展的最高目标是提供居民福利。商业资金缺乏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成立村镇银行旨在培育农村金融竞争,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要想在中国幅员辽阔的土地上运用金融的杠杆去撬动农村经济的平台,村镇银行将是农村金融未来的一个发展方向。

形成农村金融与新农村建设之间的良性互动。农村金融必须与农村经济相适应才能均衡发展。农村金融与新农村建设之间的关系,不应该是谁决定谁、谁支持或扶持谁的关系,而应该是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双方以经济利益为出发点互相吸引。新农村建设需要资金投入,金融资金就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据专家估计,未来15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平均每位农民需要投资约1700〜4900元,如果按8亿农民计算,新农村建设的资金缺口将在13600亿〜39200亿元之间。

设立村镇银行必将加剧农村金融生态竞争的激烈程度。村镇银行与农信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邮储银行、农行、小额贷款公司、民间金融等形成多元竞争格局。如果从金融生态的角度讲,四大国有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商行、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金融机构、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机构、投资公司等都是这个生态系统中的金融种群,村镇银行要在竞争如此激烈的“红海”中生存,必须实施系统创新,以差异化和低成本战略方式,提供有差别的金融服务产品。

打造核心竞争力

村镇银行要能提供新农村建设所需的新金融服务。新农村建设更需要新型农村资金供给。村镇银行服务于新农村的着眼点,也应该主要体现在“新”上,就是要用新金融工具、新金融技术、新金融产品、新金融服务、新金融机制重塑新农村建设的资金需求。农村的资金供给模式应该是“供给优先”为主导,“需求追随”为辅助,前者主要适用于农民种植、养殖业,后者适用于已具备了一定生产能力的农村优势产业。

创新服务手段,确立错位竞争战略。目前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表明金融资金缺乏。发展农村金融模式的难点在于金融服务的小型化、分散化与规模化的低成本运作之间的悖论。村镇银行应该发挥自己的优势,建立营业范围内的信贷服务网络,加大对农户贷款的营销力度,变被动放款为主动放款。创新信贷手段,完善小额农户贷款和联保贷款管理机制,将龙头企业与农户、中介机构和担保机构等具有法人地位的利益主体纳保贷款范畴,克服农户联保“联亲不联疏”的缺陷,发挥贴近农户的优势,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新,人新我特”,抢先占领农村地区优质领域和巩固长期的优势地位。借款人能够从商业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机构获得金融产品与服务,本身就会构成一种正面的激励机制。

篇2

村镇银行是经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它实质上是一种股份制的民营企业。自银监会2007年1月22日并正式施行《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下文简称)以来,随着外资的不断进入,截至2008年2月末,银监会已经在全国范围内累计批准开业22家村镇银行。目前这些村镇银行总体运行良好,正逐渐成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新兴力量。

一、村镇银行的主要成效

村镇银行是我国开始农村金融原创性实践的可喜起点,对合理配置金融资源,培育健康、多元的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体系,有效增强对农户和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1.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由于传统经营理念和运作模式的影响,农村信用社自成立以来,长期存在着服务意识不强,服务功能单一的现象,信贷期限和品种不能完全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与农信社相比,村镇银行在贷款利率、决策链条、业务灵活度以及对市场的掌握程度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设立村镇银行,将大大提高金融服务质量,扩大金融网点覆盖面,并有效打破农信社以往的垄断地位,激活农村金融市场。

2.减少借贷壁垒,促使融资规范化。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长期处于政府的金融监管之外,对经济的运行产生了一定的消极作用。如:影响了利率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全面贯彻实施,扰乱社会秩序,抵御风险能力差而投机性强等。由于村镇银行准入门槛降低,原本处于无政府状态的民间资本可以通过投资开办村镇银行被纳入规范的金融系统。可规范非正规金融市场的利率,减轻非正规金融设置过高利率给债务人带来的沉重负担,使得一些相对低收入的农村家庭也可以贷到款项,从而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更为广泛的支持。

3.创新农村金融业务,满足农村金融多层次需求。除了存、贷、汇“老三样”服务,村镇银行在成本可算、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以积极开发符合当地客户合理需求的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完善金融服务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将目前在城市地区开发、开办的标准化产品与服务尽快推广到广大农村,充分利用商业化网络销售政策性金融产品。

二、村镇银行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措施

但由于村镇银行是农村金融的新兵,刚刚起步,存在的问题还很多。部分村镇银行在经营过程中资金头寸紧张,存款的增长速度和贷款增长速度严重不匹配。以吉林东丰村镇银行为例,截至2007年6月25日,该行储蓄存款211万元,其中活期存款180万元,而同期贷款为1310万元。其他的如经营模式还不成熟,搞风险能力还很弱,业务产品和营销手段单一,高质量从业人员不足等问题也亟待解决。

成立村镇银行的政策思路不仅应着眼于完善涉农中小企业信用体系,改革银行的产权结构和治理结构,创新信贷技术,更应积极关注农村信贷投入的质量和效益,实现农村金融微观基础的健康性和可持续性。

1.通过强化监管措施,切实防范可能带来的各种风险。各级监管机构在积极争取试点工作的过程中要加强监管与控制,要始终把防范风险放在第一位,优化产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强化资本约束,把村镇银行办成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农村社区性银行。

2.合理设置村镇银行规模。在农村地区,必要的规模对于维持村镇银行信誉、防止挤兑、降低成本等方面均大有好处。根据国内外经验,村镇银行应采取发起方式设立,且应有1家以上(含1家)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并适度提高境内投资人入股农村地区村镇银行持股比例。最大限度防止新成立的村镇银行被单一的资金供给者所控制,鼓励投资来源多元化和股权结构分散化,为村镇银行未来的运作奠定良好的资本来源结构。

3.减少政府的不当干预。发展村镇银行,应该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政府对村镇银行的发展只能通过政策加以引导,使其向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方向发展,而不能采取行政手段进行干预。组建村镇银行要杜绝政府参股和干预管理决策,为村镇银行提供一个市场化的、充分竞争的发展环境。

4.加强培训与教育,尽快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村镇银行工作人员队伍。一是要强化对村镇银行工作人员的遵纪守法、行业自律意识教育和岗位业务技能培训,培育出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良的员工队伍。二是要加快人才引入步伐。既可考虑优薪从外地引进高素质人才,亦可通过协商从当地金融机构中吸纳一批富有从业经验的现有从业人员。

5.建设村镇银行应因地制宜。农村金融业务具有较高的风险,加上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差距较大,经济结构和发展水平严重不均衡。因此,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产权制度模式的多元化和组织形式的多样性,应是村镇银行发展的基本原则。

三、村镇银行的发展前景展望

村镇银行作为一个新兴的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和金融供给不足的条件下,投资农村这个巨大的金融市场的回报是十分客观的。村镇银行的发展在国家政策的规范和市场商业利益的驱动下,其发展势头必然如雨后春笋。村镇银行在发展过程中,必须铲除传统农村金融的固有弊端,发扬新银行机制,采用贷款额度与信用等级挂钩,创建健康、成熟的企业文化等有效方式,在原创性金融开发中获得新的金融能量,为中国贫困者提供贴心到位的金融服务与资金,为更好更快地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更大的力量。

参考文献:

[1]刘渝阳:从小额信贷看村镇银行试点对“三农”的支持[J].四川省情,2007(11)

篇3

农村金融事关“三农”大局。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关键是要坚持股份化、竞争化、普惠化的总体要求,强化“三农”市场定位,不断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近年来,江苏在农村金融改革上始终坚持先行先试,在全国保持领先地位。目前江苏农商行法人机构达58家,全国最多;村镇银行60家,基本实现县域全覆盖;“阳光信贷”普及到省内所有农合机构,并在全国推广。

下一步,江苏银监局将着重引导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针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变化,大力推进产品和商业模式创新,做深做实“三大工程”,不断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普惠性、便利性和公平性。加大涉农信贷投放,提升农户贷款和农业龙头企业贷款、农民合作组织贷款在涉农贷款中的比重。推动全省最后4家农信社早日消化历史包袱组建农商行,引导已成立的农商行转型发展,走特色化、差异化、精细化发展道路,进一步打造江苏农商行的品牌效应。

持续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是经济结构调整和银行转型的内在要求。实践证明,机制建设、信贷倾斜、差异监管是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有效举措。江苏银监局始终把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加强监管引领,注重政策配合,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持续进步。2012年江苏新增小微企业贷款1408亿元,增量列全国首位。目前江苏共设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和专业营销团队近千个,基本形成“多层次、特色化、广覆盖、商业可持续”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

下一步,江苏银监局将着重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把握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规律,在做深、做精、做优小微信贷业务上下工夫,努力扩大支持覆盖面,确保增速不低于当年贷款平均增速。认真贯彻落实小微企业贷款差异化监管政策,努力使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深入做好重点领域的风险管控

银行是经营风险的企业,风险管控是银行的“生命线”。目前,银行业风险形势复杂多变,各类潜在风险不断累积放大,须高度警惕、严密布防,全面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江苏银监局将按照“控制总量,提高质量,监测其他渠道融资动态”的总体思路,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落实平台贷款余额不超年初水平的目标,全方位掌握平台融资情况,防止风险表面转移而实质加大。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钢贸、光伏、造船等行业风险的排查,切实防止单点风险演变成行业性、区域性风险。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认真做好产能过剩行业贷款的风险管控。加强企业集群风险管控,推动建立企业授信总额联合管理机制。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最大程度地真实反映资产质量,加大核销力度,把事情做在前面,为未来应对可能面临的困难提前做好准备。继续开展贷款质量真实性检查,并将其作为今后银监局自主现场检查的一项常规内容,每年安排,长抓不懈,努力夯实银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篇4

近年来,随着党和政府对农民、农村、农业问题的重视和支持,我国农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三农”问题关系到我国的经济发展,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发展农民、农村、农业已成为新时代农业工作的共识,我国出台了相关文件,颁布了支持“三农”发展的相关政策。

1农村金融发展的现状与优势

1.1有效降低金融风险

在传统经济环境下,农村金融发展规模不大,支持农业经济发展的力度不够。此外,存在着许多不健全、不公正的金融交易行为,例如人为占用农业发展资金,利用农业贷款进行违规操作等,造成农业金融的混乱和不稳定因素。强化对农业金融发展的制度约束,是农村金融健康发展的充分保障,也是农村金融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通过对农村金融发展进行制度约束,可以有效避免农业金融发展中的市场混乱,对人为操纵金融市场活动进行集中治理,保障金融市场主体的稳定和健康发展,避免农业金融资金的不当使用,造成不必要的金融农业风险。

1.2合理引导农村金融资金流向

我国农业金融在受到政策制度约束之前,存在着资金流向不合理、资金结构不科学等问题。其主要表现是:农业金融向国有农场以及农业合作社等经济实力较强的企业倾斜,而对农村微型农业企业和个体农户的支持不足,造成农业金融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不充分,由于缺乏政策资金的支持,许多农业经济中小企业和农户往往面临高息借贷的困境。而且许多由于非法集资,非法套取农业金融资金的人还存在着无法偿还金融贷款的可能性,他们或成为老赖,或继续高利借贷,给农业金融发展造成了许多不稳定因素。因此,政策制度约束对发展农业金融、规范发展方向和资金流向、提高农村经济发展质量具有特殊意义。

1.3加快农村金融资源流转

农业金融的发展逐渐适应了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改变了传统的粗放型经营方式。一方面,我国农业金融也在逐步规范自己的业务发展方向,积极地根据农村经济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金融服务模式,改变金融经营方式,在金融资源的配置和配置比例上也趋于合理,促进了农业金融资金的快速流动。并且农业金融积极主动地调整业务工作方向,积极向农业农产品销售领域拓展,农业金融积极投资于农产品销售渠道,运用信息技术帮助农业经济走上网络销售模式,对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市场销售能力具有特殊的金融支持作用。

2农业经济增长与农村金融发展关系

2.1定向支持重点农业产业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新常态的发展阶段,提高农业金融发展潜力,利用农业金融服务支持农业经济发展,对我国农业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提高农业金融支持重点农业产业发展的能力,建立现代农业金融管理机制,保障农业金融具有较强的市场抗风险能力,强化农业金融的发展内涵。改变传统农业金融的发展方向,加大农业金融对农业农村产业孵化项目的支持和投入,支持农业金融业务的发展转型,促进农业金融拓展发展空间,改变业务结构,实现高质量发展。

2.2完善农村金融资金结构

就我国农业经济发展而言,农业金融的发展对农业经济发展质量的提升更为显著。通过金融支持,我国的农业经济得到了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帮助,提高了农业的科技含量,改进了农业机械技术,更新了农业发展的管理技术手段,先后形成了智慧农业等项目。因此说,农业金融对农业经济的发展有较好的促进作用。但是在农业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农业金融在为经济发展服务的过程中,也出现了金融资金结构失衡、资金向农业大行业流动、农业金融债务风险急剧上升等问题。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在于完善农村金融的资金结构,优化农村金融的资金业务比例,调整业务资金流向。农业金融可以根据国家政策调整资金供给方向,把资金投向微型农业企业、农村贫困人口、现代农村技术合作社等产业,利用国家的政策补贴,增加农业金融的收益点,还可以改善农业经济中资金不平衡的状况,使农业经济中的弱势群体获得资金流动,帮助这些企业和个人实现发展目标。

2.3保证农业金融资金合理流动

保障农业金融资金的合理流动,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对农业经济的发展有着特殊的作用。农业金融的发展一方面需要金融资金的支持,但由于资本具有趋利性,因此在农业金融的发展过程中,许多金融资本都被高收益的企业所占有,如国有农场等。在某些急需资金的农业经济领域,财政资金的流动性较差,导致许多农业企业资金链断裂。而且,许多农业金融资金长期被大型国有农业项目占用,这些项目建设周期长,资金周转时效长,造成了农业金融市场资金短缺。这一现象表明,我国农业金融资源合理配置的能力还比较薄弱,在许多领域都存在资金分配不均的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加强农业金融产业的资金管理能力,提高社会资金流动的效率,提高农业金融的资金流动的预见性,保证农业金融资金的周期性合理流动,使农业各领域的资金分配趋于平衡。

篇5

1.1农业信贷补贴论

该理论的形成和发展主要是在上世纪的七八十年代,当时农村经济的发展主要是以农村金融理论为基础。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农村经济相对其他的经济行业来说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因此,农民的收入一般情况下是低于城市市民的收入的,该理论中认为,在农村中,应该对农民实行信贷供给先行的金融策略,这样就能够快速促进农村的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然后,在建立一些相应的具有非盈利目的的机构,从外部引进资金,对农民进行经济补贴。这种理论在发展中国家是非常适用的,能够快速实现农村经济的增长。然而,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该理论的弊端也逐渐显现了出来,在进行相关机制设置时,没有考虑到充分挖掘农民的储蓄热情,而使农民能够快速拥有大量的廉价资金来源,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当地的财政负担。另外,在这种经济模式下,导致富农和贫农之间的差距更加明显,造成资源的错误搭配和浪费,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形成了巨大的阻碍。

1.2农村金融市场理论

在80年代的后期,我国农村经济中的发展模式逐渐转变为金融市场理论,这种理论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信贷补贴理论中的一些问题。通过大量的资料研究证明,我国农民是具有较强的储蓄能力的,因此,并不需要大量的外部资金进行注入。因此,在进行经济发展的同时,政府需要充分发挥农村市场的作用,将一系列不符合农村金融发展的政策取消,然后实现农村的资金供求平衡。在金融市场理论中,主要注重的是利率市场化,通过市场控制金融的发展。然而,这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是有些超前的,因此,会出现一些不可预料的问题。但是,伴随着该理论的逐渐运行,取得的一些成绩也是不可忽略的。通过多年的实践证明,在发展中国家,政府通过一定程度的金融接入能够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2农村金融发展的现状

2.1农村地区的金融体系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金融体系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市场化进程的发展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然而,当我们把视线放在农村时,却发现效果不尽人意,农村大部分地区主要依靠政府的政策进行金融发展,导致农村的金融发展一直处于萧条期。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发展已形成了初步的规模,像商业性的金融机构正在兴建中,农村金融发展逐渐形成了一种以正规金融机构为主体,带动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作为主力军的农村新型金融体系。在我国预期的正规金融中,主要的商业性机构是中国农业银行,合作性金融机构主要包含农村信用社,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则是重要的政策性金融机构,这三个主要的金融机构构成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主体。

2.2农村的金融需求现状

在我国,通过更好地了解当前的农村金融需求,能够更好地促进农村金融的整体发展,增强农村的经济发展。我国是一个具有较大面积的发展中国家,农村占据了大量的国土面积,想要对我国的农村金融进行全面的了解,需要进行深入的金融调研。基于他人的研究,我们总结了以下几项金融需求:第一,农民具有比较稳定的存款意向。在农村,一般的农民主要是将资金存入到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中。其中,资金较为富足的农民,则会考虑将资金借给其他的农民,从而获取更多的利益;而相对较为贫困的农民,则会将大部分资金放置在家中,以备不时之需。第二,在我国的农村,农民间的金融活动主要是在农民之间进行资金的借贷。如在亲朋好友间进行钱财的借贷是非常常见的,只有一些比较富有的农民才会考虑向正规的金融机构进行借款,而那些自身较为贫困的农民由于没有相应的抵押物,很难从正规的渠道进行资金的借贷,因此,向亲朋好友进行借贷是较好的借贷形式,能够快速地解决资金的缺乏,但这种借贷方式由于缺乏相应的机构进行监管,便会出现较大的金融风险,从而造成巨大的金融风险,阻碍当地金融的发展。

3完善农村金融发展的政策和建议

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发展对我国的农村经济增长还存在很大的上升空间,只有解决好我国农村当前的金融问题,才能更好地发挥其提高经济增长的作用,使农村经济更快更好的发展。

3.1分类推进金融机构改革

为了能够更好的发挥农民主力军的作用,需要进一步进行农村信用社的制度改革,通过对农村商业银行进行积极的重组,培养具有合格主体的农村经济市场。然后,制定相应的农村发展银行改革方案,通过对相关的职能进行政策性的定位,将其范围及标准进行明确的规定,再通过加大资本的投入,并建立完善的治理结构,加强对农村的开发和相应基础设施的建设,实现农村信贷的长期效果。再者,对于一些大型的农村银行,可根据当地的实际市场需要,扩大金融支持,优化相应的发展战略。此外,还可以鼓励其他的农村储蓄机构进行农村金融业务的拓展,如邮政储蓄银行等,从而不断增加农业金融的范围。发展农业银行,增加民营企业中农民的持有股份,向农民提供更加全面的特色化农业金融服务。

3.2发展乡镇企业

大量实践证明,金融结构中的指标对于农村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能够促进乡镇企业的贷款数额。因此,通过促进乡镇企业的发展,能够大大增强县域的经济能力,完善相应的产业结构,且为农民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渠道,实现了农民的经济增收。当前,我国的乡镇企业并不完善,想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国家需要加大对乡镇企业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同时,放宽乡镇企业的发展道路,只有将经济增长同科技创新结合在一起,才能保证创造出一批具有高质量和高水平的产品,从而提高农村的经济增长。

篇6

[中图分类号]F3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4)12 ― 0106 ― 02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加快发展的新形势下,大力发展农村金融服务机构,改善和完善地方金融服务体系,对优化地方资源配置,服务功能还不健全,服务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服务环境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一、齐齐哈尔市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体系现状

1.对齐市农村整体金融形势分析

(1)农村新型金融组织覆盖面低

齐齐哈尔地区管辖7个区9个县,管辖区域内能够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五百多个,金融从业人员一万余人。其中,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平均每个网点贷款余额为三千万左右,农村每百元GDP拥有贷款不到五十元。齐齐哈尔市目前有县级以下乡镇金融机构网点四百左右,只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仅占乡镇金融机构网点的不足百分之一。

(2)增加齐市村镇金融服务机构网点

在齐齐哈尔所管辖的乡镇中,金融机构网点设置大部分在乡镇一级,行政村屯没有金融网点,农民办理存款、贷款、汇兑业务非常不方便。据资料调查显示,一百位农民中,认为金融机构网点少,办理存贷款,结算业务不方便的占九成,认为金融机构单一、办理贷款时利率高、贷款手续过于繁琐、担保难、期限短等。

2.农村金融服务环境得到改善

(1)政策环境得到强化

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金融主管部门积极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抓住机遇变危为机,形成保增长促发展应对金融危机的整体合力。在金融危机发生后,齐市各界对贯彻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强化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应对金融危机奠定了基础。

(2)农村信用社在金融机构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

2008年以来,齐齐哈尔地区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贷款投方面占有贷款需求的八成以上,全力支持农民备耕,促使农民的粮食大丰收。齐市农村信用社积极筹措资金,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推出农民工返乡创业款,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3.贷款限制条件过多

据不完全调查,对齐齐哈尔市农村的实地走访和调查问卷的分析发现,影响农民致富的首要因素是资金缺乏,使有的想致富都没有致富的条件,严重影响了新农村经济的发展。

普通顾客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单独的模式,虽然农村信用合作社宽松的放贷条件,一个小的信用贷款因为额低,不能灵活的农村农民满足施工需要的季节性,大笔钱抵押贷款固定资产,由于土地制度的缺陷,无法来满足贷款。

二、齐齐哈尔市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存在的问题

1.服务产品单一缺乏理念创新

齐齐哈尔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和服务主要提供小额短期贷款,限制解决短期资金需求,不能满足信贷需要农村多样化。不同收入水平和生产类型的农民对金融的不同层次的需求,一些农民不仅需要生产信贷产品,但也需要多个信贷产品,和种养大户,企业需要有一个多元化的信贷资金支持,产品已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

2.农村信贷管理制度存在重大缺陷

齐齐哈尔地区的贷款风险具有深度的村庄建设,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有更大的资金需求。作为小金额周期长、时效短等现实的贷款产品和贷款利率系统让农民承担能力严重受挫。

3.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保障不完善

(1)政策环境得到强化

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金融主管部门积极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抓住机遇变危为机,形成保增长促发展应对金融危机的整体合力。在金融危机发生后,齐市各界对贯彻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强化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应对金融危机奠定了基础。

(2)资金支持力度增大

招商银行为齐齐哈尔市向借款人发放的可循环使用的授信,支持齐齐哈尔的经济发展。除了项目融资外,招商银行还通过公司金融、投资银行、资产托管等金融方式进一步推动双方在传统信贷、直接融资、政府财务顾问等推动经济发展。

(3)农村信用社发挥了主力军作用

齐市农村信用社全力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贷款投方面占有贷款需求的八成以上,全力支持农民备耕,促使农民的粮食大丰收。齐市农村信用社积极筹措资金,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推出农民工返乡创业款,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4.农村金融环境尚待优化

(1)农村金融政策环境不宽松

目前齐齐哈尔市的农村金融政策环境不舒适,如利率自由化,进入和退出市场的金融政策仍然偏紧,不利于健康发展的农村金融市场。

(2)农村金融不规范

齐齐哈尔市的农村金融环境较差,大部分农民对农村金融环境缺乏认识,一部分农村企业和农户拖欠债务,甚至部分乡镇政府也是如此,严重损害了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5.地方金融机构制约农村经济发展

统计数据显示,虽然齐齐哈尔市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取得了飞跃性的发展,但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地方金融服务机构目前还只是初级阶段,仍有较深层次的问题还未碰触,因此,齐齐哈尔市地方财政在金融机构市场竞争中处于比较弱势地位,限制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例如:农村金融机构定位不够明确等。

三、齐市农村金融服务机构解决对策

1.改善农村金融运行的政策环境

齐齐哈尔市应该鼓励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盟,加快形成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协会在全面核查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统一法律改革,力争年底前完成了产权制度的改革。在农村或屯设立合作金融机构扩大农村地区网络覆盖面。农业银行小企业贷款综合农业推广,农业科技为先导的贷款品种,积极尝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农业综合开发和技术改造贷款发放新贷款。邮政储蓄将扩大农村基础设施和资金投放力度,重点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商业银行会选择集中在农产品出口企业的支持,农副产品出口,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战略的实施“走出去”。

2.完善农村金融机构信用担保体系

农业“贷款难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在信用担保。建立农村信用担保体系,不仅能为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为他们提供一个相对公平的融资环境,解决这个难题的贷款担保,并能使农村金融机构更好地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提供金融服务。然而,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个特定的金融集团,传统融资方式无法改变他们的贷款难。为此,我们需要在农村现引入动产抵押,信用担保模式的创新给齐齐哈尔市市农村金融经济发展的“农业、农村、农民”开发一个新的融资渠道。

根据齐齐哈尔市农村金融形式应大力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发展农村微型金融,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范围。推广移动电话银行网络,相互保险,农民工银行卡业务;积极推行农村财务咨询,保险销售及相关金融服务等。通过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农村金融服务模式,使广大农村和农民更方便和高质量的现代金融服务最终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3.强化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的内部经营管理

齐齐哈尔市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发展不平衡,经营效益低下,历史遗留问题较为严重,要提高我是农村金融服务机构整体的发展,应积极解决高风险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发展的问题。可以优先选择中心城市、经营状况较好、师范效应较大的农信社,组建农商行,以壮大资金实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通过改制,真正减少和消化历史包袱,改善公司治理,提高经营水平,形成经营新机制,提高我市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的发展,从而促进我是农村经济的发展。

4.建立多层次惠农金融服务机构体系

(1)拓宽政策性金融的业务范围

齐齐哈尔市地区的农村金融体系通过不断的探索和实践,融资优势和政府组织协调优势结合起来,构建一个政府,企业,银行,信用担保机构联合体,通过制度建设和组织建设,推动企业信用不足,微观信用体系建设。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通过经济手段解决问题,使用传统的信贷资源,培育和发展民间金融的主体,使金融业逐渐多样化和市场。

(2)发展面向农户的合作金融组织

根据具体情况在齐齐哈尔地区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服务和一些的市场竞争机制,积极拓展政府政策性金融业务,大力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组织。通过经济手段解决金融财政问题,并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利用传统的信用资源,培育和发展民间金融的主体。

(3)逐步规范和引导民间金融

发展齐齐哈尔地区民间金融组织,形成多元化的金融产权模式的具体路径应该是在农村地区。如在县级区域一下开展农村承包责任制,乡镇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系统,产生在底部自下而上的改革进程。通过人们不受“衍生交易稳定的结构,并提供交易费用更节省的制度规则。

5.全面完善农村金融风险管理机制建设

(1)完善外部监管

加强外部金融监管力度,提高银监会、外部审计以及社会舆论的监管,改善地方金融监管方式。把事后监管提高到事前防范与提醒,通过现场和非现场的手段监管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的风险评价指标,及时发出预警通告,在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出现危机和问题前,及时准确的采取有效措施,把风险降低最低。同时提高监管机构的独立性,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及时作出惩罚,审计出现问题及时警告通知,并提出解决措施及时化解。应积极营造舆论环境,要通过积极宣传,推介产品,不断提升农村金融机构在地区同业中的营销力和公认度。

(2)加强内部监管

提高内部监督部门独立性,充分发挥审计体系监督效能。第一要加强内部审计的职权,充分发挥其监督监管的职能。各个部门要积极配合,审计部门要对辖内机构新放贷款质量开展经常性检查,确保提高新增贷款质量。对存量贷款要彻底摸清底数,落实债务主体,形成不良的,必须监督落实形成责任和解决责任及措施。确保审计部门的独立性,严格监督监管,审计工作人员要转变观念,确实加大审计工作力度,以查促改,帮助被查部门解决实际问题,有效遏制各类风险和案件发生。第二,完善内控评价制度,提高评价结果的科学性,推进评价结果的有效运用。

〔参 考 文 献〕

〔1〕王煜宇.新型农村金融服务主体与发展定位:解析村镇银行〔J〕.改革,2012,(04).

〔2〕邱玉兴,等.健全农信社运营模式――以黑龙江省为例〔J〕.中国金融,20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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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生态是个仿生概念。2004年,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最早将生态学概念系统地引申到金融领域,并强调用生态学的方法来考察金融发展问题[1]。2005年10月19日上海证券报独家首发了《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随后,有关金融生态研究蓬勃发展起来。

    关于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问题,主要的研究成果如下。王松奇(2005)[2]等人认为,金融生态就是指影响金融市场运行的内外环境和基础条件。邢勃(2008)[3]认为,金融生态环境是指影响或决定着金融主体生存状态及变化趋势的经济及社会环境。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2009)[4]认为,中国的金融风险不仅源于金融业自身,而且更广泛地源于金融业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外部环境,并对2008-2009年度中国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进行了评价。傅江湲、江发元(2010)[5]认为,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赋予农村集体资产完整的权能,增加农村金融主体贷款的保障性要求等是促进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周妮笛(2010)[6]以湖南省为例,采用14个地级市的调查数据与截面数据,运用AHP-DEA模型分析了区域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现状及其影响因素,指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存在明显的区域差异,农村信用环境、农村法律环境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是造成这一区域差异的关键因素。安强身(2009)[7]认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是实现我国农村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并从法制环境、信用环境、农村经济金融发展等方面,对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研究。柳成、张翠宁(2010)[8]运用系统论构建了金融生态环境评价的理论模型和金融生态环境评价体系,并对金融生态环境组织实施的相关问题提出了建议。杨福明(2008)[9]运用金融生态理论,从金融生态环境角度分析了非正规金融存在的经济基础、非正式制度的作用、法制环境以及金融生态的自我调节机制,并提出相应政策建议。

    以上研究成果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内涵、存在问题、对策、评价体系以及非正规金融等其他相关领域都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这对改善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以及相关研究的进一步深化都具有很大意义。但是,这些研究成果都没有从城乡一体化这一基本背景下,研究我国农村金融生态建设问题,本文则力图研究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问题。

    二、城乡一体化与农村金融发展

    在人类社会发展历史中,城乡关系经历了四种形态:乡育城市、城乡分离、城乡对立、城乡融合。推进城乡一体化就是实现城乡关系从“对立”走向“融合”的必经过程和环节。从本质看,城乡一体化就是城乡在平等基础上的互动发展,即城带乡、乡促城,并最终实现城乡的和谐发展。

    “城乡一体化”可以用三个标准来衡量,即:城乡二元制度的消除与农村平等发展权利的获得;农村经济与城市经济的有效互动;社会福利实现城乡居民共享。而要达到这三个标准,农村金融的发展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在现代经济中,金融虽然是经济的核心要素之一,但经济始终是金融的基础。一方面,经济发展必然引起金融市场的扩张和对金融需求的增加,进而推动金融发展;另一方面,金融发展状况也对经济发展有着很大的影响作用,有效的金融制度和金融市场会推动经济发展,相反则会制约经济的发展[10]。众所周知,我国长期的城乡二元化发展模式不但造成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远远滞后于城市的发展水平,而且还存在比较明显的制度歧视,如城乡在教育、社会保障、金融等方面存在不对等的发展政策和环境。城乡一体化就是要破除城乡不平等的发展制度、环境和政策,以快速推进农村的发展。这对农村金融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城乡一体化为农村金融发展创造了新需求、新机遇,提供了广阔空间。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农村金融机构必将获得更好的制度平台和市场空间,在金融市场中更具竞争性和发展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必将吸引大量的金融资金流转在农村领域,这无疑有助于农村金融机构的长足发展。其次,城乡一体化的实现也需要高质量的农村金融服务。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而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民收入的增加等都需要大量的金融资金的支持和快速、便捷的金融服务。

    现实地看,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状态不容乐观。主要表现为:农村资金大量流向城市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善;农村金融服务能力相对滞后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善;农村建设资金缺口巨大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善;农村金融发展环境的不良状况没有根本改善。然而,如果深入地探讨,我们可以看见,这四个“没有根本改善”与不理想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密切相关。因此,推进农村金融生态建设、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便成为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当务之急。

    三、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现状

    借鉴相关研究成果,本文认为金融生态就是指影响金融发展、运行的各种环境和条件,包括政策体制环境、社会信用和法律环境、金融市场主体环境。研究金融生态环境,既要有静态视角,也要有动态视角,即既要考虑金融生态环境的现状平衡,也要考虑金融生态的动态发展平衡。

    农村金融是由农村金融的供给方和需求方构成的,因此,农村金融生态建设也应该从这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农村金融供给的不足抑制了农村金融生态建设空间

    我国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是以政府为主导的金融供给的改革。这种改革也就成为直接影响农村金融生态建设的关键。

    1.政府主导式的农村金融改革使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建设失去了基础

    与城乡二元化经济结构相适应,也形成了我国城乡二元化金融格局。改革开放以来,政府虽然开始对此进行改革和完善,但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始终以农村金融机构的自我完善为目标,以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为主线。随着农业银行基本退出农村金融市场,农业发展银行也因政策性功能所限开始寻求新的发展出路,邮政储蓄银行又因规模问题显得力不从心,这样,支撑农村金融市场的基本力量就只剩下了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社基本上成为农村唯一的“常驻”金融机构。但农信社一方面受其自身资金不足的限制不能提供多样化金融产品和金融业务,如保险、咨询、、结算等金融服务,造成农村金融机构和业务的单一化,另一方面又因农村信用社“一家独大”,在大多数地区事实上成了垄断(特别是贷款市场上)经营,而这在某种程度上导致了农村金融主体缺乏业务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农村金融服务与产品开发不足。传统的借贷服务仍是当前农村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适应新农村建设以及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一些新的金融产品并没有开发起来,如商业保险、证券投资、信托、租赁、理财、网上银行、银行卡等业务。这种状况既制约了农村金融供给的有效性,也不能满足农村经济主体对金融的多样化要求。而比较活跃的民间信贷,由于缺乏有效的市场准入渠道,处于灰色状态,不能合理合法地提供农村经济发展所需资金。可以说,政府主导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偏离了制度目标,没有形成有效的金融供给,使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建设失去了基础。

    2.行政命令式金融监管使农村金融生态不能形成良性循环

    金融监管是影响金融生态的内部结构及其功能效率的重要因素。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在于纠正金融市场失灵,并最大限度地提高金融体系的效率和稳定性。长期以来,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更多地是一种权力监管,即行政命令式监管。这种比较传统、较为粗糙的监管方式通常表现为金融监管当局不仅直接对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进行监管,而且对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存贷款利率确定等具体的业务经营进行限定,忽视了监管的技术合理性或内在规定性。就金融机构的进入、退出的管理来说也不科学:过高的准入门槛,既加剧了金融供给不足,又导致非正规金融的地下运行,极大地削弱了竞争机制的强化和创新推动效应;退出机制的缺失与政府救助措施催化了金融机构的冒险性投资,增加了道德风险,使农村金融市场失去了优胜劣汰的自我净化功能,从而使农村金融生态不能形成良性循环[11]。

    3.金融产权模糊使农村金融生态建设缺少内在基础

    产权清晰是降低交易费用、提高经济效率的基本前提。产权关系明晰是构建权利与责任对等、收益与成本相符的科学有效治理结构的前提。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虽然在明晰产权上做了很多工作,但由于多种原因,产权模糊的情况仍然比较突出。这表现在有的农村信用社的产权改革是按照以公有制为绝对主体的制度安排设置的,导致了产权虚置;有的农村信用社虽已实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但有的产权实际上仍然是模糊的:它们名为股份制,实则是内部人控制,股东作用弱化,理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这种产权模糊的状况必然导致金融机构权责利的失衡,使农村金融生态建设缺少了内在基础。

    (二)农村金融需求主体的弱势性导致农村金融生态根基不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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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英 单位:福建师范大学

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与构建的前车之鉴

法国政府重视农业发展,采取大量补贴政策,还设置了一些专门机构服务于农业发展。法国的农村金融体制是典型的合作金融型制度,核心机构是农业信贷银行。此外,法国的农业保险也有立法引导。为减轻农民的保费负担,政府向农民提供很大比例的保费补贴、向保险公司提供费用补贴与税收优惠政策等。此外,法国还建立了政府与社会共同联办的国家保险公司独立经营农业保险。同样,法国的农业保险体系也为农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和保证[3]。日本的农村金融由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组成,其中政策性金融负责提供其他金融机构不愿或无法提供的信贷,并成为农业金融中的“最后贷款人”,长期、低息是其信贷的基本特征。孟加拉国是小额信贷的发祥地。孟加拉国的格莱明银行(GB)和各种微型金融非政府组织(MFO)的服务为微型金融,是非正规金融的组成部分,其覆盖率比正规金融要大得多。据世界银行2006年对孟加拉国的一次调查显示,GB和MFO共为约25%的农村家庭提供了金融服务,而正规金融只服务了5%[4]。泰国则是发展市场化农村金融体系的代表。泰国政府曾试图利用已有的商业银行体系解决农村金融问题,但始终没能成功。1966年,泰国政府成立了农业与农村合作组织银行,它是向农户提供贷款的专业化信贷机构,由财政部领导,直接体现政府对中小农户的扶持补贴政策。至今,其服务的覆盖率惊人,而其成功之处在于政府的职能定位为帮和指导性,而非进行干预[5]。纵观以上各国农村金融体系构建的成功经验,笔者认为我国应当加强政策在农村金融中的指引作用,不仅限于金融机构,还应实质性地施惠于农民个体、农村企业等组织。其次,由于农业贷款的独特性,应当重视民间非正规金融组织的培育与发展,构建多元化的金融体系,并推广小额贷款。最后,应当在我国发展农村保险制度,以为新农村建设以及我国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金融生态视角下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与构建

(一)金融生态的含义对于何为金融生态,我国理论界仍存在一定分歧。追根溯源,最先引起国人对金融生态一词倍加关注的是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他在2004年的“经济学50人论坛”的演讲中第一次提出了“金融生态”的概念,把影响我国银行业80%不良资产形成的外部原因统称为金融生态环境。他在之后接受采访时说:“‘金融生态’是一个比喻,它指的主要不是金融机构的内部运作,而是金融运行的外部环境,也就是金融运行的一些基础条件。”正如地球上的生物在“生物圈”这一生态系统中互相作用而又保持着结构和功能的相对稳定,金融主体也在金融生态中通过信息传递、资源流动等相互影响。只有一个健康的金融生态,才能保证金融主体在稳定中求发展,否则整个金融系统就有崩溃的危险。而同时,金融主体及其外部运行基础作为金融生态的组成部分,也影响着金融生态。金融主体及其外部运行基础与金融生态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构成一个动态的平衡体系。因此,笔者认为可以给金融生态做这样一个定义:金融生态是金融主体及其外部运行基础构成的统一整体。(二)中国国情决定的金融生态由于金融生态是金融主体及其外部运行基础与金融生态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动态平衡体系,任何一个组成部分的变动都会传导到整个金融生态系统。因此,我们需要的是和谐的、可持续发展的金融生态,而不是短暂平衡、追求眼前利益的金融生态系统。首先,金融主体之间应当保持着资源流动以及信息传递,而不是互相封闭的。其次,如同生态系统中存在的负反馈调节、正反馈调节(负反馈调节是生态系统自我调节的基础,它是生态系统中普遍存在的一种抑制性调节机制。例如,在草原生态系统中,食草动物瞪羚的数量增加,会引起其天敌猎豹数量的增加和草数量的下降,两者共同作用引起瞪羚种群数量下降,维持了生态系统中瞪羚数量的稳定。与负反馈调节相反,正反馈调节是一种促进性调节机制,它能打破生态系统的稳定性,通常作用小于负反馈调节,但在特定条件下,二者的主次关系也会发生转化,赤潮的爆发就是此类例子),金融系统也存在着类似的问题。因此,金融机构的种类、数量、分布范围应当得当,这方面可以通过市场机制的调节以及政府的宏观引导形成合理的布局。此外,金融生态系统还应当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能够在变动的局势中保持稳定,并且在遭受巨大冲击后有较强的调节复原能力,使整个金融生态系统的平衡不致被打破,走向崩溃。随着经济转轨的不断深入,金融风险的表现形式会不断出现变化,需要解决的风险隐患也不断出现变化[6]。从实践看来,构建和谐金融生态,我国应当从以下几点入手:①完善金融立法,充分发挥政策的指引作用,并将法律执行到位;②建立多元化的金融体系,增强金融生态系统的稳定性;③增强金融个体的国际竞争能力,防止“劣汰”的厄运;④营造诚信氛围,防微杜渐。(三)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与构建(1)塑造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理念。农村金融生态作为一个系统,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金融生态理念的塑造是全局性的任务,应从金融生态的多方组成部分入手:首先,政府应当增强对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视程度。通过明确各层级、各部门的责任,将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落到实处。政府还应当从领导者的角色演变为引导者、协助者的角色,最大程度地保证金融机构的独立性,各方互相协调、积极配合,共同推进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其次,通过法律及政策引导,让金融主体看到农村潜在的巨大市场,增强金融机构及其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金融创新积极性,为农民以及乡村企业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完成支农的使命。最后,构建良好的诚信氛围。通过政策将部分人才导向农村,并通过讲座、宣传等方式提高农村人员的农业致富能力以增强偿贷能力,并宣传诚信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巨大作用。此外,应当完善金融机构间的信息共享机制,也可以村为单位构建村民信用档案。加快诚信立法,加强恶意逃、避债打击力度,构建有效信用体系,这是推进诚信文化建设的方法之一。(2)完善农村金融法制和政策环境。法制是经济运行的基础,而政策以其灵活性起着补充作用。很多国家的经验都证明,由于农村金融盈利空间较小,没有法律的强制性规制和政策的引导,商业银行不可能对农村金融有大规模的投入。为此,一些国家制定了特别的法律与法规,对金融机构支持落后地区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最突出的有美国的“社区再投资法”,它要求存款机构必须为其所在社区提供信贷支持,而且其中一部分必须贷给社区的中低收入人群;类似的规定也见于泰国,该国政府要求商业银行对农村的贷款要占总贷款的20%;印度也有关于支持农村的贷款硬约束,实践证明这些规定对农村与落后地区的发展起了重大作用[5]。从立法上看,我国应当明确政府各层级的责任以及各金融机构的职能,摆正支农在整个社会发展目标的地位,从全局把握来引导现有的立法完善,同时要增强内外部金融监管,重视非正规金融组织在农村经济发展中不可取代的作用。而司法跟执法应当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各方积极配合,往一致的方向使力,共同推进农村金融体制的完善。政策引导上要加大对农村的投入,给农村个体、企业以及金融机构等合理的补贴和优惠政策,支持多元化的农村金融体系的构建,而不是隔靴挠痒。此外,现有的农业贷款欠发达,没有发挥应有的支农作用,这与其贷款标准不合理有很大关系。最后,基层政府没有给予农村金融体制的构建以足够的重视,笔者认为应当将农村经济的发展作为绩效考评的标准之一,以间接增强基层干部的重视程度。(3)发展多元化农村金融体系,正视非正式金融组织的作用。美国的多元化农村金融体系是典型的代表,其主要特点是以私营机构及个人的信贷等农村商业金融为基础,以农村合作金融的农业信贷系统为主导,以政府农贷机构等政策性金融为辅助。而我国的多元化农村金融体系应从以下几点着手:一是增加现有的农村正规金融的投入。国家通过责任附加、资金扶持、优惠政策等措施,刺激现有的正规金融机构扩大其在农村投资的积极性,合理分配各金融机构的职能,增强综合支农功能,使现有的农村金融机构服务继续广化、深化。二是重视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培育与发展。首先应当从法律上承认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合法性,并辅以政策支持,引导和鼓励民营的小额信贷组织、合作组织、私人钱庄等多种形势的农村非正规金融健康发展。同时,应当加强引导、监督,使其经营规范化、公开化,试点成功后逐渐在全国铺开。国外实践表明:非正规农村金融更能满足农村小额贷款的需求,并可以通过舆论督促还贷,甚至部分机构旨在互助而非营利。非正规农村金融机构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有着无可取代的作用。三是拓展相关金融行业的发展。通过设立农业保险制度、农村贷款担保机制等,多管齐下、各司其职,形成多元化的金融体系。其中,笔者要强调的是农业保险制度要跟进。在美国,农业保险也成为政府补贴农业的重要渠道之一,甚至私营的农业保险机构也比较成熟,促使农民参与率不断提高,促进了农业的发展。法国也通过保费补贴、向保险公司提供费用补贴以及税收优惠等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农业保险体系不仅可以促进农业发展,也能为金融业注入新鲜的血液。(4)增强金融机构服务能力。一是完善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机制。金融机构内部应当建立一套合理的监控机制、传导机制、服务理念,以增强抗风险能力、业务处理速度及服务质量,达到金融机构与客户双赢的局面。二是增强金融机构的创新能力。新农村建设对农村金融机构提出了新的要求,农村金融机构应当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如制定不同于城市的存取款方式、理财产品、贷款人标准、贷款额度、担保条件、还贷方式;推出符合农村发展的创新金融服务,并针对不同的农业内容设定新的不同的金融服务。(5)农村金融生态下的政府职能转变。由于涉及政府的财政收入,现有的基层政府不仅没有给予农村金融生态构建以足够重视,还利用职权借贷、拖欠还贷等。同时,普遍存在对农村金融进行干预,导致农村金融机构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从金融生态的角度来看,政府应当扮演引导者、帮助者的角色而非领导者,给予金融机构以充分的自由,保持金融部门的独立性,通过市场无形之手,促进农村金融机构的体系完善以及机构服务能力强化,政府只适时适当地引导,起保驾护航的作用[7]。目前我国已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新阶段,政府应加大农村金融的资金投入,实施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政策扶持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并尽快解决农村的历史包袱问题,为可持续的农村金融生态的构建做出应有的贡献。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完善与重建,建立起和谐的农村金融生态,实现金融主体多样化,资源、信息有效互动,保持较强的稳定性,为农村经济发展添砖加瓦。综上所述,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金融生态,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与构建不可或缺。通过农村金融生态的构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让农村居民真正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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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模型设定与数据来源

(一)计量模型的设定本文主要关注信息通信技术是否通过促进农村金融包容的发展来带动农村经济增长,因此构建如下计量模型:Yi,t=α0+а1ICTi,t+а2IFIi,t+а3ICTi,t×IFIi,t+Xi,t+εi,t(1)其中,Y表示农村经济增长,用人均GDP来表示;IFI表示农村金融包容的水平,关于农村金融包容水平计算的详细说明可以参考田杰和陶建平详细的阐述[3],这一指标的简要介绍如下:IFI=Ir(Ar(x1,m1,M1),...,Ar(xk,mk,Mk))=1k∑ki=1(xi-miMi-mi)rIFI的数值介于0到1之间,0表示完全的农村金融排除,1表示完全的农村金融包容。其中,r=0.5,r的选择主要是考虑到IFI计算的数值对农村金融包容实际水平的拟合程度);ICT表示信息通信技术水平,用农村每百人中电话使用量来度量。一般来说农村信息通信设施包括农户使用的家用计算机、电视、广播、电话等,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并参考董晓林和徐虹对金融基础设施指标的度量及Andrianaivo和Kpodar采用人均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的使用量来度量非洲的信息通信技术[11][12],本文用农村每百人中电话使用量来度量也是合理的。X为控制变量,对控制变量的选取主要是参考了以往文献中影响经济增长的因素,主要包括:教育发展水平(EDU),用总人口中每百人在校中学生人数来表示,教育发展对农村经济增长有促进作用,预期影响为正;产业结构(IS),用县域农村地区第二、三产业产值的增加值占当期县域GDP的比重表示,用来反映县域农村地区的产业结构状况,本文预期其能显著地促进农村经济增长;政府财政支出(GEB),用地方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来表示,这一指标用来衡量地方政府对农村经济活动的参与程度,一般认为政府的参与程度越高,对农村经济发展越不利,因此预期影响为负;就业率(EMP),用从业人数除以总的人口数来表示,就业率的提升能显著促进农村经济增长,预期影响为正。图1显示,信息通信技术和农村经济增长之间呈正相关;图2中农村金融包容和农村经济增长之间呈现微弱的正相关;图3显示,信息通信技术和农村金融包容的交互项与农村经济增长之间呈正相关,但这并不能说明信息通信技术通过农村金融包容促进了农村经济增长,因为没有考虑到控制变量的影响。本文在接下来的实证分析部分将逐步加入控制变量来观察农村金融包容及信息通信技术和农村金融包容交互项(ICT×IFI)的系数,并进行分析和解释。(二)本文的数据来源农村金融包容指标中用到的数据来自于中国银监会官方网站的中国农村金融图集中公布的2006~2010年中国各个县(市)的银行类和经济类统计数据,信息通信技术数据和其他部分农村经济数据主要来自于《中国县(市)社会经济统计年鉴》,对中国县域的选择也是参考了中国县域年鉴中公布的县(市),总共2 071个。剔除数据缺失或存在极值的样本县(市),本文最终选取了1 743个县(市)作为研究样本,占县(市)总数的84.2%,能够代表中国农村情况。

三、实证分析

本文设定的实证模型主要是分析农村金融包容及信息通信技术与农村金融包容的交互项对农村经济增长的影响,需要逐步加入控制变量,所以设定了表1中的7个回归模型。首先采用静态面板模型对表1中的7个回归模型进行检验,发现都适用时点固定效应模型。但是仅仅进行固定效应回归得到的结果是有偏误的,因为没有考虑到模型中可能存在的内生性和异方差性。本文首先考虑尽可能地降低模型中存在的内生性。一般来说,导致内生性的可能原因有三个:一是信息通信技术、农村金融包容分别与农村经济增长互为因果关系;二是遗漏了影响农村经济增长的重要控制变量;三是使用宏观统计数据导致的误差,但这种误差难以避免。本文借鉴现有类似文献中的方法来处理内生性:一是使用工具变量,由于本文使用的是中国县域统计年鉴,很难寻找合适的工具变量,所以只能尽可能加入控制变量,把信息通信技术和农村金融包容对农村经济增长的影响分离出来,尽量消除内生性;二是使用面板数据模型也能消除内生性,考虑到本文后面用动态面板做了稳健性检验,这里首先选用静态面板进行分析。此外,本文使用的是5年期大样本面板数据,具有截面大和时期短的特点,可能存在异方差性。为了保证分析结果的稳健性,本文采用PCSE方法对回归结果进行了异方差修正,具体结果见表1。表1中回归(1)首先分析了信息通信技术对农村经济增长的影响,信息通信技术的回归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回归(2)加入了农村金融包容,其系数不显著。回归(3)中继续加入其他控制变量,农村金融包容的系数依旧不显著,这表明农村金融包容没有促进农村经济增长,而本文第三部分的图2中,农村金融包容与农村经济增长表现出微弱的正相关是在没有加入控制变量的情况下得出的。回归(4)、(5)、(6)和(7)中加入了信息通信技术和农村金融包容的交互项变量,其结果都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这表明:保持其他因素不变,信息通信技术的水平越高,则农村金融包容促进农村经济增长的效应越大。回归(2)和(3)中农村金融包容系数不显著,回归(4)、(5)、(6)和(7)中农村金融包容的系数显著为负,即农村金融包容抑制了农村经济增长,原因在于,虽然农村金融包容在理论上具有促进农村经济增长的作用,但是如果中国农村金融发展在结构和功能方面与农村经济发展实际需求不协调,也会抑制农村经济增长[8]。虽然回归(4)、(5)、(6)和(7)中农村金融包容系数一直显著为负,但是信息通信技术和农村金融包容交互项的系数始终显著为正。根据公式(1)可知,农村金融包容对农村经济增长总体影响系数的大小是由а2+а3ICTi,t决定的,通过代入具体数据进行粗略测算得到:信息通信技术水平数值高于20.3时,农村金融包容促进了农村经济增长,而低于这个数值时,则相反。由此可以看出当地信息通信技术水平越高,农村金融包容促进农村经济增长的效应越强。相应的解释为:首先,信息通信技术水平的完善能够显著提升当地农村征信体系的建设水平,而农村征信体系的完善能显著降低农村信贷服务的成本,提高农村信贷决策的效率,因此有利于农村金融机构增加信贷资金的投放,减少了由于当地农村金融发展中结构和功能失衡所导致的资金外流;其次,信息通信技术水平的提升能够扩大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边界,增加了农户对储蓄和汇款等基础性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而农户对贷款、储蓄、汇款和保险等基础性金融服务的获取能降低贫困及促进机会的公平,激发经济主体的潜能,促进农村经济增长。表1也展示了各控制变量的系数及其统计显著性:政府干预与农村经济增长在1%的水平上呈显著的负相关,表明政府干预过多不利于农村经济增长。教育的发展、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就业率的增长将有效促进农村经济增长。这与以往文献的研究结论是一致的。

四、稳健性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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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现状难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一)农村金融机构不健全

1. 农业银行收缩经营范围,对农村地区的贷款减少

由于进行市场化的改革,农业银行的经营战略进行了调整,撤并大量的基层分支机构,把经营核心转移到金融资源聚集的城市,对农村的放款大幅减少。

2. 农业发展银行的职能较为单一

农业发展银行是面向农村的政策性银行,但是农业发展银行主要从事粮棉收购贷款发放,其他业务拓展缓慢,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和促进农民增收的作用较小。

3.农村信用社经营效益不佳,难以发挥支农主力军的作用

在商业化改革导向的影响下,农信社贷款结构同样表现出日趋严重的“非农化”和“城市化”倾向,再加上省、市、县联社垄断格局的形成以及内部人控制的“体制锁定”,完全有可能再度限制农村内部金融竞争的发展与满足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金融需求“主力军”作用的发挥。

4.邮政储蓄银行业务亟待快速进展

邮储银行自成立以来,由于制度设计上的先天缺陷,使得邮储银行在开办以来,就成为了农村资金的抽水泵;另外邮储银行面对农村地区的小额信贷业务利率高、审批严、授信额度小,削弱了邮储银行为农村经济提供金融服务的能力。

5.其他小型农村金融机构无法满足大客户的资金需求

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等小型金融机构资金规模小、在融资上难度较大,汇兑、结算比较困难,无法满足贷款大户的资金需求。

(二)农村金融产品少,金融服务方式单一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户和农村企业对资金的需求领域不断扩大,需求结构不断升级,需求项目不断增加,需求整体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而我国大部分的农村地区,农户和企业能够享受到的金融服务,主要是来自于正规金融机构,但是这些金融机构提供的主要是传统的存、贷、汇业务,而信托投资、咨询、理财、资本营运、外汇业务、票据业务、网上银行等业务在广大农村地区难以开展。我国农村地区金融产品少、金融服务方式单一、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不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和农民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的问题仍然突出。必须通过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方式,进一步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可持续的有效资金投入,创新和完善涉农金融服务新机制新体制,不断满足农村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让农民得到更实惠、更便捷的金融服务,在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繁荣发展。

(三)缺乏财政及货币政策对农村金融的正向激励

农业作为一个弱质产业,受自然环境和市场的影响较大,农业生产的周期长、生产效率低下,使得投入的资金不能较快地形成投资收益,制约了投资主体的投资积极性。在这种情况下,完全通过市场进行调节,必然导致农村资金的非农化,因此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介入是必要的。而我国国家财政用于农业支出的绝对额由1978年的150.66亿元增长到2008年的5955.5亿元,增长了38.5倍,但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却由1978年的13.43%下降到2008年的9.54%。支农资金比率偏低、支出结构不合理、使用效率低下。货币政策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通过引导市场主体参与经济,从而实现政策目标。但是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不健全、商业银行经营策略的调整、农村信用体系的缺失都导致了货币政策难以发挥有效的作用。

(四)农村金融保障体系不健全,不利于农村金融风险分散与转移

1.农业保险亟待建立

农业受到来自于自然环境和市场两方面的风险,使得农业成为低收益、高风险的行业,亟待保险的支持。但是我国的政策性保险的政策支持不足,目前农业保险主要属于商业性保险。考虑到农业的双重风险和低收益,商业性的保险机构不愿涉足农村地区。农业保险化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和信贷风险的作用微乎其微,在一定程度上既抑制了农村金融有效需求的产生,又阻滞了农村金融有效供给。

2.贷款担保体系不健全

农村经济发展中的有效信贷投放不足,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担保问题。我国目前农村信贷担保体系不健全,信贷担保中介组织发展滞后,政府对信贷担保的政策性支持不足,农村有效抵押物的缺乏等,使得农村金融机构贷款风险增加,惜贷现象严重,最终的结果就是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难。因此加快构建农村信贷担保体系应成为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的一项重要任务。

(五)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落后,制约了农村金融的发展

金融生态环境是农村金融运行的外部环境,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是农村金融运行的支持,是农村金融商业化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而我国目前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总体较差,主要表现在金融法制环境不佳、信用体系缺失、风险防范不健全、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落后等。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与农村金融的发展不相适应,阻碍了农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及支农作用的最大发挥。

二、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一)构建多元化竞争性的农村金融机构,建立合理的分工协作,为农村经济提供多层次的信贷支持

加快建立和完善符合“三农”要求的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金融和其他金融组织,各有定位、功能互补、适度竞争的多层次农村金融机构体系。

1.发挥农业银行的国有商业银行作用

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应当充分发挥农业银行在农村地区的主要作用。农业银行应当发挥国有商业银行资金充裕的优势,网络优势、人才优势,制定符合农村实际的信贷管理方案和信贷政策。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重点支持农业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资金需求较大的企业进行信贷投放,逐步提高涉农贷款的总量和占比,为“三农”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

2.强化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

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的银行,应体现政府政策意图、成为宏观经济调控的手段。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金融机构分工的基础上对农业发展银行重新进行职能定位,明确农业发展银行的支持重点,强化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的支农功能,承担起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任。

3.继续推进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发挥支农主力军的作用

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深入推进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产权制度和公司治理,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和自我约束。农村信用社应当按照农村经济发展要求,牢固树立为“三农”服务的宗旨,拓宽服务领域,改善服务方式,增加服务品种,增强服务功能。

4.加速发展邮政储蓄银行的业务

从满足广大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基础金融需求,完善农村金融服务角度出发,邮政储蓄银行的农村网点要从服务“三农”的大局出发,农村网点要通过完善功能,充实业务,加强与政策性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全面合作,进一步加大邮储资金支农力度,进一步扩大农村基础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满足度。

5.拓展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小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业务

加强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的融资渠道,鼓励民间资金等其他资金的进入,降低小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拓展小型金融机构的业务种类,使得小型金融机构能够在农户、农村小企业以及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作用。

(二)创新金融产品,提高金融服务质量

各类金融机构应该深入研究农村金融的发展规律、农村经济的发展特点、农户和农村企业对资金需求特性,进行体制机制创新,开发贴近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为农户和企业提供安全、便利、质优价廉、多样性的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提高金融服务质量,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对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多元化需求,为农村经济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创新业务管理流程,不断增强风险管理能力。优化业务流程、简化信贷手续、降低信贷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推出一系列包括贷款、承兑、贴现、信用证、理财、咨询、网上银行等综合产品;加强各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进行优势互补,最大限度地发挥各金融机构在农村经济建设中的作用。

(三)完善农村金融的政策体系,建立有效的正向激励机制

要合理运用财政杠杆,货币政策、信贷政策等,建立有效的正向激励机制,引导和带动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向农村,吸引金融机构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信贷投入,促进农村金融的健康持续发展,支持农村经济增长。加大财政对农村金融的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支农信贷投放的杠杆效应。将财政资金采用农村金融机构贷款的方式,减少政府的直接投资,提高资金的周转使用效率;通过税收优惠的方式,对农村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利息收入的营业税等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降低金融机构的营业费用;适当放宽金融机构对涉农贷款的呆账核销条件;设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完善财政支持下的风险分散机制。

(四)建立健全农村金融的保障体系,完善农村金融风险分散与转移机制

建立合理有效的保障体系,能够分散与转移农村金融风险,进而促进金融机构的发展,使金融机构可以持续增加对农村经济的信贷投放。

1.建立农业保险机构

建立以农业保险为主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专门机构,完善政策性保险机构的发展模式、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简化理赔程序,逐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和保险业务的快速发展。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开展涉农保险,建立支持农业保险的政策体系,将农业保险纳入农村政策扶持体系。对农业保险业务税费予以减免优惠,允许其在税前列支农业保险准备金,对经办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机构适当减免所得税。

2.完善贷款担保体系

加快制定和完善农村信贷担保体系的建设,大力发展农村信用担保中介组织,建立政府扶植的、多方参与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可以尝试建立地方政府、企业和其他社会资金共同组建农业担保公司或担保基金,为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户融资提供担保。针对农村贷款缺乏有效抵押物的现状,应结合农村经济发展的特点,积极探索和开展农村抵押担保制度创新。建立对“三农”信用担保机构的成本与风险转移、分担和补偿机制,帮助其健全风险准备制度,并适当减免相应税费,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有效增加涉农信贷投放。

(五)构建良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并不完全是由于农村金融的不发达而引起的,但是如果农村金融能得到较好的发展,必将推动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必须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促进农村金融发展,支持农村经济的建设。完善农村金融运行的法律环境,健全法律法规的建设,提高执法的力度,确保农村各经济主体利益;加快推进农村地区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金融服务的自动化水平和效率;提升农村各类金融机构的风险意识,风险防范及风险控制的能力;加快农村征信体系的建设,提高整个社会的诚信意识,保护贷款人和守信农户双方的利益,实现农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进而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施文艺、李卫斌.新农村建设的金融体系探讨[J].特区经济.2009(7):162-164.

[2] 冀贺强 等.金融抑制背景下农村金融体系的构建[J].河北理工大学学报,2009(4):61-63.

[3] 成思危.改革与发展.推进中国的农村金融[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