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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经济政策模板(10篇)

时间:2023-07-27 15:56:21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低碳经济政策,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低碳经济政策

篇1

中图分类号:F12文献标识码:A

一、问题的提出

由二氧化碳的过度排放而带来的全球气候变暖问题,已经成为大部分国家都认同的世界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中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发展低碳经济实现节能减排势在必行。在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中国提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减排目标,更是说明发展低碳经济是中国今后必须要走的道路。

所谓低碳经济,是指一种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基础的经济模式,是人类社会继工业革命、信息革命之后的第五波革命浪潮。实质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创建清洁能源结构,核心是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发展观的转变。而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基础的金融手段是现阶段发展低碳经济最为有效的途径,所以说对于低碳经济的金融支持研究有着不可磨灭的现实意义。赤道原则就是国际上金融机构支持低碳经济的一个很好的表现。2003年6月4日,欧美10家国际性大银行宣布采纳赤道原则。截至2009年6月,全球共有69家金融机构采纳了赤道原则。金融要在发展低碳经济的过程中发挥作用,金融本身需要新的发展。在此过程中出现了“绿色金融”、“碳金融”等新的概念。金融业要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绿色金融”、“碳金融”是必经之路。

二、金融支持低碳经济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中国的碳金融更多是依托清洁发展机制(CDM)进行的金融活动。截至2008年2月,中国CDM项目获得联合国CDM项目执行理事会签发的核证减排信用(CERs)达到36万吨,占联合国目前核定CERs总量的31.33%,首次超过印度成为最大的CDM碳交易量国家。如果按照每吨10美元交易,交易额将达到3.6亿美元,这一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果。

国外投资银行和从事碳交易的风险投资基金已经进入中国,对具有碳交易潜力的节能减排项目进行投融资,如成立于2007年3月的沛雅霓资本公司,旨在投资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盖茨基金是创始合伙人之一。另外,汇丰银行、英国益可环境集团、瑞典碳资产管理公司、气候变化资本集团(CCC)都已在中国开展节能减排投融资业务。

2006年我国“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到2010年单位GDP能源消耗比2005年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减少10%。2007年6月中国国务院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2007年7月国家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目的是通过绿色信贷逐步推行绿色经济政策和环境经济制度。2008年中国发表《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白皮书,系统介绍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和取得的成就。

在这些政策的促进下,国内的金融机构也纷纷涉足碳金融市场。民生银行是国内在碳金融方面走得比较靠前的银行,它将节能贷款与碳金融结合,创新推出以CDM机制项下的CERs作为贷款还款来源之一的节能减排融资模式。兴业银行则引入能效融资这一新的金融产品。能效融资是兴业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IFC)合作的气候变化类融资产品,是专门为有关节能、洁净资源和减排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的。兴业银行还是首家加入“赤道原则”的中资银行,这是具有里程碑式意义的举动。2008年农业银行出台了水泥等8个“两高一剩”行业和国家提示风险行业的信贷政策,考虑环保因素否决贷款项目167个,支持“节能减排”项目金额711亿元。

自2008年底至2009年9月末,我国主要商业银行钢铁、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高耗能产业贷款增速分别为13%、19%、-45%,均大大低于同期31%的贷款平均增速,低碳信贷结构调整成效明显。而截至2009年6月末,北京银行绿色信贷余额已突破40亿元。与国际金融公司合作中国节能减排融资项目贷款已累计发放1.33亿元。

尽管中国在金融领域中已经作出了一些成果,但是离低碳经济的要求还有一段距离。金融支持方面做得还不够,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第一,碳金融的衍生产品和服务单一,创新不足。我国低碳经济的金融支持目前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碳金融衍生品单一。随着碳金融市场的形成,金融机构需要开发出更多有关的金融衍生品来满足市场的需要。目前,国内仅有民生银行和兴业银行在贷款方面先行一步,中国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发行与碳金融排放交易的理财产品,碳金融衍生品创新滞后;其次还有金融机构在碳金融方面的服务也缺乏多样化。我国银行和其他商业性金融机构对企业低碳化生产的金融服务不足。金融服务单一,仅仅在信贷方面有所发展。国外的风险投资基金已经注意到中国碳金融市场的潜力,而中国本土的金融机构却迟迟没有行动,浪费了机会。

第二,缺乏碳减排交易市场定价权。我国虽然是世界上最大的碳资源市场,但是在碳减排交易市场上却没有定价权,是处于全球碳交易产业链的低端。例如,CERs在中国收购价格为4~5欧元/吨,而在欧洲市场上在8~10欧元/吨,在欧美交易所被包装成CERs期货合约,价格就变为15~17欧元/吨。碳交易规则的制定被牢牢掌握在发达国家手中。碳排放关系着中国整个低碳经济的构建,如果无法掌握碳交易市场的定价权,中国经济将会受制于人,中国在碳交易领域就将面临着与其他低端产业同样的命运,为发达国家加工制造商品只能获得极低的利润,而发达国家却占据着产业链的高端位置,赚取高额利润。欧盟、美国等国家由于自身国家实力的强盛,以及在各个领域的领先,构建高端市场――碳交易所,掌握着碳减排交易市场的定价权。

第三,金融机构对碳金融的认识尚未到位。碳金融是随着国际碳交易市场的兴起进入我国的,对我国很多金融机构还是一个新兴的事物。所以很多的金融机构对其认识尚未到位,没有意识到其能带来的巨大收益,甚至有的金融机构对碳资源的价值都没有正确的认识。即使有的金融机构察觉到碳金融的价值,但是由于对其操作的模式、交易的规则和业务流程不熟悉,也只能放弃。目前,国内只有少数的银行关注碳金融,发行了一些相关的金融产品,其他的金融机构鲜有涉及。

第四,国内温室气体排放交易市场化不足。虽然中国已经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碳指标出售国,但是中国国内的温室气体排放的交易却并不活跃,交易的主动权仍然在国外的交易平台。并且,我国现在是通过CDM来参与国际的温室气体排放交易市场,在市场中只是纯粹的买方,而中国要想实现自己在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中提出的减排目标,仅仅依靠目前在CDM项目上的成绩是不可能的,所以探索发展碳排放配额交易市场势在必行。目前,我国虽然已经成立了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等市场化减排平台,但是并没有形成一个广泛统一的市场,只是出于探索初期,故对于实现市场化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

三、金融支持低碳经济的政策建议

从目前金融支持低碳经济面临的问题来看,政府和金融机构都必须要做出行动才能解决。政策体系的完善是首要任务,金融机构自身也要增强支持经济的动力,创新产品与服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构建高效的碳金融市场,增强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话语权。故鉴于此,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第一,完善支持碳金融的政策体系。对于我国来说,应当通过立法形式确定节能减排的约束性指标,并逐级分解到地方和重点企业,确立完善的监测和考核体系。确立财政支持政策,制定有关环境风险等级的评定标准,建立“绿色信贷”目录指引为银行的相关业务的发展服务,并且设立项目的环保标准来规范项目的实施。学习国外支持碳金融发展的相互配套、严密完善的政策体系,建立完善的气候变化数据库,健全碳交易监管和法律政策,提高我国在国际碳交易中的地位,为碳金融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地方政府要着眼于大局,给予碳金融的发展以政策的鼓励和支持。建议利用赤道原则来作为银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基准。执行赤道原则需要自主制定环保原则的能力以及相应的独立执行的能力,这些能力则是建立在银行内部相关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的基础上。国家要制定政策促进银行加强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提升其能力以便更好地执行赤道原则。

第二,加强碳金融衍生产品创新和服务多样化。要实施对低碳经济的金融支持,就必须加强碳金融衍生产品的创新。首先,学习外国的成功经验。例如,荷兰银行首先设计气候指数和水资源指数,然后推出收益与其挂钩的气候理财产品和水资源理财产品。其次,积极探索发展与碳排放权挂钩的理财产品。例如,商业银行可以推出挂钩低碳消耗的基金,开展碳权的质押融资贷款等等;保险公司可以推出有关碳排放的保险。最后,发展碳信托类产品。其设计理念是为那些具有环保意识和碳金融知识的企业设立碳信托投资基金,将这笔资金投资于具有CDM开发潜力的项目中,通过这些项目的开发获得相应的CERs指标。而通过发展碳指标交易、碳期权期货来完善碳金融的服务。同时,金融机构还可以为企业提供投融资咨询、担保、信托、租赁服务。中国农业银行推行的清洁发展机制融资顾问业务就是一次有益的尝试。总之,金融机构自身必须要做到创新机制灵活,提高创新能力,创造出适合中国国情的新型碳金融产品和服务,促进低碳经济蓬勃发展。

第三,掌握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定价权。全球已经形成以碳交易为主的市场体系,掌握碳交易价格定价权是争夺话语权的关键。2009年国家发改委为CERs制定了最低交易价格8欧元/吨,试图打破中国CER贱卖的困局,但是这是不够的。若要掌握碳交易市场的定价权,就必须加快碳金融的建设。中国的碳金融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政策、法律、设施、人才等各方面都比发达国家落后。只有国家积极扶持,金融机构积极进取,才能赶上发达国家。而要改变目前在碳交易产业链中的低端地位,就要建立自己的碳金融市场,与发达国家一起在碳交易二级市场上争夺。碳交易的定价权与碳交易是以哪种货币结算有重要作用,所以实现人民币的国际化,使其成为碳交易的结算货币是必需的。

第四,提高金融机构对碳金融的认识。碳金融是一个潜在的巨大市场,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了巨大的商机。要提高金融机构对碳金融的认识:首先,要使得金融机构能够认识到“碳金融”的价值,意识到如果做好与其有关的业务,能得到多大的回报。只有先意识到这点,金融机构才有动力发展碳金融业务;其次,金融机构要了解到碳金融市场的操作模式,以及项目是怎样开发和运行的。只有了解了规则,金融机构才能正确地开展业务,不会盲目发展;最后,金融机构需认识目前碳金融需要哪些产品和服务,迅速确立自己的市场定位。例如,商业银行可以发展中介服务。中国目前作为碳排放权的出售方,与国外机构的谈判往往处于劣势地位,因此需要对项目比较了解的中介服务。商业银行可以发展这方面的业务,增加收益。

第五,建立统一的温室气体排放限额交易市场。中国要想实现通过市场化来支持低碳经济的发展,就必须建立一个可供国内企业之间进行交易的市场。世界最著名的碳交易市场是欧盟排放交易体系、英国排放交易体系、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和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的温室气体减排体系,这些交易市场为我国提供了很好的经验。我们通过吸收西方国家的发展经验,建立和完善自己的多层次的温室气体排放限额交易市场。我们可以对于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进行重点建设,使之逐步发展为国际性的碳交易市场。

四、结束语

在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后,在面临着全球变暖这一世界问题前,对于低碳经济的发展已是刻不容缓。而金融的支持是必不可少的。通过金融支持,促使私人部门主动提高对能源的利用率和使用更加清洁的技术来生产,加大对于发展低碳生产模式的投资,促使中国实现低碳经济这一可持续发展之路。中国在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提出的减排目标,对我们现在的经济结构来说是有困难的,但是此时金融就更应该要先一步做出改变来支持中国低碳经济的发展。碳金融的兴起为中国提供了千载难逢,中国的金融业一定要做出相应的调整,适应国内外的变化,争取在未来世界的碳金融体系中拥有更大的话语权。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经济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吴晓青.关于中国发展低碳经济的若干建议[J].环境保护,2008.5.

篇2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03-0147-02

在我国经济发展历程中,经历了一切从无到有的过程,然后在实践工作中总结出适合我国现代化发展的道路。在当前经济稳定发展的形势下,值得注意的是环境问题变得越来越严重,例如全球的气候变暖问题、雾霾问题等。由英国率先提出的低碳概念,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模式。因此,在现代化发展中,我国也积极地结合实际情况走低碳发展的路线,一方面能够继续保证经济快速发展,另一方面则加强对环境保护,这成为了人类文明进程中继工业文明后促进发展和进步的重要成就。低碳经济主要是通过减少污染、降低能耗以及低排放实现经济发展,其核心理念是结合技术创新,提高能源利用率、开发清洁能源,调整当前的产业结构,使得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得到了重大突破。

一、低碳经济的基本含义

世界各国于2009年12月份在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协商并达成《哥本哈根协议》以及一系列相关要求,目的在于促进全球经济的长远发展。低碳经济在此次大会中包含了更加丰富的内容,具体通过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个方面,低碳经济属于一个相对性的概念,与高碳经济相比较,要求人们在生产与生活中,要注重资源节约以及尽可能地降低碳排放量,从而有效地避免出现高碳高排的情况,导致生态环境受到危害。第二个方面,对于新能源发展而言,低碳经济基本的要求就是在发展中减少对各种化石能源的消耗,同时又能够使经济获得良好发展的,其目的在于实现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能够与能源消耗“脱钩”,使得碳排放量和经济发展间达到“错位”的目的[1],同时也不会影响经济增长。第三个方面,由于人为的高碳消费导致碳的排放量出现上升的情况,从而破坏人们生存的环境。因此,低碳发展属于人们对自然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后的“自救行为”,需要不断改变之前高碳的生产与生活方式,从而有效地在人们生活和生产中降低碳量排放,进而促进我国实现低碳发展的目标,同时也可以有效地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我国低碳经济在现阶段发展中的实际情况

(一)从发展阶段的角度分析

第一,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与世界发达国家的水平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而发展过程中,我国面临着发展经济和保护资源与环境的双重任务。处于发展中的国家所从事的生产活动一般是贸易中较为低端的产业,其技术含量低、竞争力低、附加值低,但是能源消耗比较高,在高能耗以及高污染中换取发展的速度,是当前所不能避免的历程,同时也需要承担相应的代价。第二,我国当前正加快推进城市化建设的步伐,不断升级消费结构、建设基础设施等,从而使得发展中所需要的各种能源也是与日俱增[2]。此外,人口激增问题和工业化进程中所带来的能源消耗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第三,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加,给人们的出行带来方便的同时,汽车尾气造成的环境污染也是不可忽视的问题。以上三方面的原因是当前需要重点解决的。

(二)从资源结构方面分析

经过地质勘探已经得知,我国的煤炭资源储备量较大,石油、天然气等的资源储量相对较少,正是多煤而缺油少气这一现状下,我国在经济发展中对一次性的资源消耗方面主要是以煤为主,其所带来的大气污染问题是难以避免的。例如在工业方面、取暖方面所使用的燃料主要是煤炭、电资源等,从而造成了空气中二氧化碳以及二氧化硫等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在这一发展过程中,煤所带来的污染问题在短时间内是难以得到有效改变的。因此,在低碳经济的发展模式中,需要加快调整煤消耗情况,从而有效地减少有害气体的排放量,这是资源结构问题而导致低碳发展在我国没有取得显著成效的原因之一。

(三)从技术创新角度分析

在当前的发展中,技术进步能够有效地提升资源的利用率,同时这也是解决经济发展和能源消耗、环境问题的重要武器。因此,在低碳经济发展中,进一步提升经济发展和生态平衡二者的平衡度,需要依赖于各项技术的创新与应用 。通过技术手段提升能源利用率、回收、利用甲烷、收集和存储二氧化碳、对工业中的废气进行二次利用、分解工业废水等[3]。然而现阶段,这些技术都比较落后,从而严重地制约了我国推行低碳发展的步伐,因此,技术创新也是制约当前低碳经济发展的一大障碍。

(四)公共政策的缺失

虽然在节能减排方面,我国已经采取了许多的措施,同时也制定出低碳发展一系列的措施。但我国的低碳发展依然没有看到显著的效果,主要原因有三个:第一,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当前在协调经济和生态环境中出现了政策缺乏以及不严谨的情况,有的政策可操作性不强;第二,执行公共政策环境复杂,尤其是有些政策会损害地方政府、企业以及个人利益,这严重地影响了执行中的效率,甚至采取不主动与不积极的态度;第三,缺乏监督力度,通常是突击检查或者行政管制,而且没有做好事前管理工作,一般采用的是“事后监督”[4],亩导致了公共政策在执行中出现成效甚微的局面。

篇3

1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制约因素

(1)资源结构问题。我国的资源结构在一定程度上会制约低碳经济的发展,在我国矿藏储量中,煤炭资源的比例比较大,而天然气和石油的储量还比较少,以至于我国资源消耗以煤炭资源为主。我国工业生产以及日常生活中的取暖,大多以煤炭资源为主,以至于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以及粉尘污染。利用煤炭资源,在我国已经有很长的历史,在短时间内也难以改变。我国经济的发展,需要消耗大量的煤炭资源,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因此我国的资源结构,是限制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因素。(2)我国所处的发展阶段。目前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仍处于发展中的阶段,发展中国家在发展的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资源,因此也会产生环境污染等问题。由于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比较落后,因此发展中国家生产的产品附加值比较低,技术含量比较低,竞争力也比较低。由于缺乏先进的技术,因此,消耗能源的数量也比较大,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都是以高能耗、高污染的发展模式为代价。由于我国所处的发展阶段,使得我国发展低碳经济受到了限制。(3)科学技术水平问题。先进的技术能够有效地提高资源的利用率,从而能够有效的解决能源消耗和环境问题。然而目前我国各方面的技术还比较落后,因此出现的环境问题、能源消耗问题还比较严重,技术的落后,也制约了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由于技术比较落后,因此,能源的利用率也比较低,在利用、回收甲烷、储存、收集二氧化碳,分解工业废水,二次利用工业中的废气方面,都做得不够好。由于技术比较落后,废气废水回收利用的成本也比较高,因此,大多数企业为了考虑成本,很少会回收利用废气废水。(4)缺少完善的公共政策。在发展低碳经济、节约资源方面,我国还缺少完善的公共政策,没有完善严格的公共政策,低碳经济就难以发展起来。我国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在环境污染以及资源浪费方面,都缺少完善的法律法规,无法全面的治理这些现象。执行公共政策的环境也比较复杂,有些公共政策会损害地方政府、企业和个人的某些利益,因此在执行过程中,很难操作。对公共政策的实行的监督力度也比较薄弱,无法很好地贯彻落实公共政策。

2制定完善的公共政策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策略

(1)制定公共政策促进法律法规的完善。发展低碳经济首先要有法律法规的保障,因此我国要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制定相应完善的法律法规,从立法方面保证低碳经济的顺利发展。应该通过分析我国各个产业的具体情况,对存在污染严重、能耗比较大的企业进行限制,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为发展低碳经济保驾护航。还应该根据不断变化的社会情况,不断的完善修订法律体系,保证低碳经济向更好的方向发展。(2)制定促进发展低碳技术的公共政策。首先,国家应该制定相应的公共经济政策,大力支持发展低碳技术,拨给一定的资金用于专门发展低碳技术,为发展低碳技术提供较好的保障。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低碳技术和发展模式,虚心学习他们的优势,并进行大胆的创新,创造适合我国具体国情的低碳技术和推广模式,增强低碳技术在我国的适应力。还可以通过制定一些优惠政策,支持并鼓励低碳能源和低碳企业的发展,鼓励企业开发低碳技术。(3)制定有利于调整能源结构,开发新能源的公共政策。由于煤炭在我国的能源结构中,长期处于主导的地位,因此就应该制定相应的公共经济政策,着力的调整能源结构,降低煤炭在我国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开发新能源。大力开发如风能、太阳能、核能等清洁的能源,注重对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减少对不可再生能源的依赖性。要增加新能源在我国能源结构中的比例,降低传统能源在我国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开展传统能源的节能行动,提高对传统能源的利用效率,减少碳的排放。(4)制定有利于加快调整产业结构的公共经济政策。我国第一产业与第二产业所占的比重比较大,而第三产业所占的比重则比较小,为了发展低碳经济,应鼓励发展第三产业,提高第三产业在我国产业结构中的比重。鼓励能耗小、使用清洁能源的绿色产业的发展,还要制定一系列的公共经济政策,限制使用煤炭能源的企业以及能耗高的企业的发展。还应加强对第三产业发展的规划,调整好产业结构,有效地解决,能源消耗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等一系列问题。加强对传统能源企业的治理,鼓励他们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鼓励能源消耗少、碳排放少的第三产业的大力发展,对于能耗少的第三产业,政府可以给予一些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根据碳排放量,将企业划分为不同的级别,给予他们降低税率、减免税收、退税等优惠措施。综上所述,为了促进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政府应该制定一系列的公共经济政策,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大力地发展低碳技术,开发新能源,调整传统的能源结构,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促进我国低碳经济的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楚迤斐.河南省发展低碳经济的公共政策体系研究[J].新乡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01).

篇4

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人类在对资源和环境进行开发和利用的过程中,造成了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大量排放,并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环境灾难,使人类的生存环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同时又是温室气体排放的大国,承担着节能减排和发展经济的双重责任,尤其在发展低碳经济方面,没有成功的先例。通过借鉴英美德三国发展低碳经济的经验,既发展经济,又保护环境,不失为一条捷径。

一、英、美、德三国的低碳经济概况

(一)英国低碳经济政策

低碳经济是由英国率先提出的,最早见于2003年英国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2006年10月英国政府又《气候变化的经济学:斯特恩报告》,呼吁全球向低碳经济转型,主要措施有:提高能源效率;对电力等能源部门“去碳”;建立强有力的价格机制;全球联合对去碳高新技术进行研发和部署等。

2007年英国颁布了《气候变化法案》,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为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立法的国家。英国政府进一步表示,力求在2010年减排主要温室气体――二氧化碳20%,2050年减排60%。

为了保证低碳政策的顺利推广,英国政府推出了气候变化税。这实质上是一种“能源使用税”,计税依据是使用的煤炭、天然气和电能的数量,使用热电联产、可再生能源等则可减免税收。据测算,截至2010年英国每年可减少250多万吨的碳排放(相当于360万吨煤炭燃烧的排放量)。

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英国初步形成了以政府政策为主导,市场运作为基础,以企业、公共部门和家庭为主体的“低碳经济”互动体系,成功突破了发展“低碳经济”的最初瓶颈,为英国实施低碳计划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二)美国的低碳经济发展政策

美国虽未签署《京都议定书》,但在政策措施上,积极倡导推动新能源产业。

奥巴马政府在其新能源政策中承诺,在未来10年内耗资1500亿美元刺激私人投资清洁能源;实施“总量控制和碳排放交易”计划,到205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在1990年水平的基础上降低80%。

为积极应对碳排放,奥巴马政府计划自2012年起,连续10年拨款150亿美元给环境署用于推广新能源市场化,未来10年建立起一支6450亿美元的能源基金,用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清洁环境和推广可再生能源。美国各州政府还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地方节能产品税收减免政策。能源部支持美国绿色建筑协会推行以节能为主旨的《绿色建筑评估体系》。

(三)德国的低碳经济发展政策

德国政府采取了限制性和激励性经济措施并举的做法,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环境保护。

自1994年起,德国政府把科技政策的支持重点集中在发展环境保护技术和能源技术上,并且出台了很多新的能源和环境政策,实行此项政策的结果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德国的能源消耗在经济增长的同时不断下降,德国逐步解决了工业化过程中的污染问题,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实现了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

从2001年11月开始,德国对每千克含硫量超过50mg的汽油和柴油每升再加收1.53欧分生态税,从2003年1月起,将含硫量标准调整为每千克10mg,使超过该标准的汽油和柴油每升加收的生态税累计达到16.88欧分,此举使得德国一次能源消耗量不断下降。对于废水排放、固体废弃物倾倒引起的水污染,德国按照一定方式以废水的“污染单位”为基准,实行全国统一税率,并且每年的税率不断提高,每年的水污染税收入全部用于改善区域水质。德国政府从2003年1月1日开始,对无硫燃料征收的燃料税比含硫燃料的税率低1.5个百分点,在税收激励下,德国企业已经放弃使用含硫燃料。

2007年,德国联邦教育与研究部又在“高技术战略”框架下制定了气候保护高技术战略。根据这项战略,联邦教研部将在未来10年内额外投入10亿欧元用于气候保护技术的研发,德国工业界也相应投入一倍的资金用于开发气候保护技术。构成了对德国节能减排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综合分析,英美德三国所采取的措施包括以下几方面:制定有关气候保护和环境保护的法律,通过立法倡导环境保护行为;政府通过科技政策的倾斜、财政政策的支持、税收政策的调节等措施来支持低碳产业的发展;制定有关燃煤、燃油、汽车油耗、水污染控制等方面的国家标准;制定鼓励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给予资金和技术支持。这些措施的推行,有力地促进了这三国低碳产业的发展和低碳技术的研发;同时也为我国发展低碳经济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二、我国发展低碳经济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公众低碳理念的缺失

在物质生活极度发达的今天,人们在享受生活的同时,往往忽略对环境的保护,这既是生活陋习,更是低碳生活理念缺失所至,而个人低碳生活理念的形成是从一点一滴开始的一个漫长过程。倡导低碳理念、建设低碳社会,每一个人的参与是至关重要的。

(二)我国能源结构的单一性

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是我国向低碳发展模式转变的长期制约因素。煤是我国主要的能源资源,2007年生产煤25.26亿吨,占我国总能源的76.7%左右,当年世界产煤56亿吨,我国占32%,居世界首位(我国能源结构问题及解决对策研究)。据了解,目前全国85%的二氧化碳、90%的二氧化硫和73%的烟尘都是由燃煤排放的,我国已经形成了以煤炭为主、多种能源互补的能源结构,这种状况在目前以及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仍很难改变。而研发低碳燃煤技术,发展利用新型能源就成为发展低碳经济的当务之急。

(三)我国低碳技术开发相对落后、并缺少相应技术标准

在低碳技术的研发上,我们起步晚,而且缺少成熟的技术标准。在低碳经济管理上,我们缺少一个成功的运营模式。如我国的重化工业发展比较迅速,水泥、钢材、电镀等高耗能行业含碳量非常高。如何实现这些行业的低碳生产,目前尚缺少一套成熟的标准。

(四)经济高速增长与节能减排的矛盾

长期来看,我国经济仍将继续增长,能源消费仍会稳步上升;短期来看,节能减排任务艰巨,需要大量地推广节能技术,强制性地限制减排总量,制定节能准入和落后产能退出机制。

三、解决我国低碳经济发展问题的应对措施

(一)政府通过制定法规和政策,制定低碳经济发展的整体规划,推动低碳经济

政府出台鼓励低碳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和税收政策。在财政政策方面,增加经济投入和资金支持力度,加大对低碳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的自主创新。在税收政策方面,对于一些高碳排放的企业加大征税力度,限制其碳排放;对于新兴的低碳企业,降低征税,出台相关的补贴政策。

(二)改变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鼓励发展清洁能源

政府出台鼓励新能源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整体能源结构的改善。低碳经济不同于我国的传统经济,尤其是诸如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产业的应用,在保护环境的同时也推动了资金、技术和人才的集中,形成了新的经济热点。借鉴国外的经验,如英国公布的发展“清洁煤炭”的计划草案,要求英国境内新设煤电厂必须首先提供具有碳捕捉和储存能力的证明,每个项目要有在10-15年内储存2000万吨二氧化碳的能力,政府同时对这些项目提供相关财政支持。

(三)低碳技术是低碳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核心

低碳技术的创新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国低碳经济发展。我们应组织科技攻关,加紧技术研发,力争掌握一定规模的自主技术;同时,整合市场现有的低碳技术,加以推广和应用;加强国际间交流与合作,促进发达国家对中国的技术转让。

(四)培养社会公众的低碳意识

我们认为这是一个简单又长期的任务,需要通过政府的引导,媒体的宣传,民间志愿服务等形式让人们接受低碳理念;要鼓励和引导人们采用低碳生活方式,如城市交通建设方面鼓励居民乘坐公共交通,少开私家车等。

四、结论

实现我们承诺的减排目标,发展低碳经济是唯一选择。通过对比分析三个国家发展低碳产业的情况,可以发现我们在发展低碳经济方面的诸多不足;借鉴其发展经验,提出我们的发展措施,落实好这些措施,将让我们少走弯路,会让我们的经济发展得更加健康。

参考文献:

1、潘家华.英国低碳发展的激励措施及其借鉴[J].中国经贸导刊,2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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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10.42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8-0196-04

一、中国现行税制中有关低碳经济的税收政策及其效应评析

(一)专门的碳税缺位,限制了低碳经济的发展

碳税是针对二氧化碳排放所征收的税,其以环境保护为目的,通过削减二氧化碳排放来减缓全球变暖的速度。目前,中国缺少针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或产品课征的专门性碳税。碳税应在环境保护税收制度中处于主体地位,它的缺位限制了税收对污染、破坏环境行为的调控力度,也难以形成专门用于发展低碳经济的税收收入来源,弱化了税收的环境保护作用。碳税的缺乏使得中国距离完善的发展低碳经济税收体系还比较遥远。

(二)现行降碳税收政策调节力度不够且缺乏协调配合

1.资源税存在的问题。(1)资源税征收面过窄。资源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局限于不可再生的矿藏品,对大部分非矿藏品资源没有征税,征收范围仍大大小于世界其他国家资源税的征收范围,许多重要的自然资源,如森林、草原、海洋、名贵中药材、淡水资源等,未列入征税范围,不利于对自然资源的全面保护。这使非税资源的价格由于不含税收的因素而明显偏低,以非应税资源为主要原料的下游产品的价格也偏低,从而导致企业对非应税资源及其下游产品的需求畸形增长,使自然资源遭受严重的掠夺性开发,造成资源配置不合理,影响可持续发展。(2)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不合理。目前,中国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开采和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量为课税依据;纳税人开采和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量为课税依据。这使企业对开采而未销售或自用而积压的资源不需要付出任何税收代价,变相鼓励了企业对资源的过渡开采,造成大量资源的积压和浪费。(3)资源税的单位税额过低,只是部分地反映了资源的级差收入,这也使应税资源的市场价格不能反映其内在价值,造成资源的过度使用。

2.消费税暴露的缺陷。中国消费税设立之初并没有考虑这些消费产生的环境外部成本,但在统一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对这些产品另征一道消费税确实体现了限制污染的税收意图。特别是对含铅与不含铅汽油实行差别税率以及对生产销售达到低污染排放值的小轿车、越野车和小客车减征30%消费税等,则更是保护环境有力的税收措施。2009年实施的燃油税改革理顺了成品油的价格关系,使价格变动直接传导到最终消费者,充分发挥价税杠杆调节供求、促进资源节约的作用。但是,消费税征税对象限于五大类、十四个税目的消费品,其中与环境有关的仅有八种,课税范围过窄,一些容易给环境带来污染的消费品没有列入征税范围,如电池、氟利昂、化肥、一次性产品(简易相机、剃刀、饮料容器、塑料袋)以及煤炭等,这对环境的保护也是极其不利的。

3.城市维护建设税作用还没有完全发挥。尽管每年征收的该项税额仅占年税收收入的4%左右,但由于该税具有专款专用的特点,已经成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投资的一项重要资金来源、对改善城市大气和水的环境质量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是一项绿色税收,但它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潜力还有待进一步挖掘。中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实缴税额为计税依据,专门为城市维护建设(包括环境治理)而征收的一种地方税。税款具有专款专用的特点,但此税主要依赖于上述三税,税基不稳定。若三税减免,必然减少城市维护建设税,也必然使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资金减少。

4.车船税的设计没有考虑污染程度且份额小。自2007年开始,中国对原来的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进行了改革,开征了新的车船税,加大了对车船的税收调节力度。车船税中规定,机动车船主要按辆或载重吨位征收,对车辆对环境的损害程度则未予考虑,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与车辆对环境污染程度毫无关系。此外,由于车船使用税征收额度较轻,实际中很难利用该税种来缓解交通的拥挤和减轻大气污染,而更多地需要采用交通管制手段。

总之,现行涉及低碳经济的税种大都存在征收范围过窄、条款粗糙、税额设置不合理、环保意义不突出等问题。而且资源税、消费税、车船税等带有环境保护性质的税收条款,各自独立、互不衔接,难以形成合力进而系统地调控环境问题。

(三)发展低碳经济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待完善

中国现行税制中已包含一些有利于发展低碳经济的税收优惠政策,但这些政策多数限于直接的税收减免,没有充分利用加速折旧等间接优惠政策,形式过于单一,对环保科技进步与创新的优惠不足,而且这些优惠政策过于零散,没有形成一定的体系,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较差,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另外,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客观上产生不利于环境保护的后果,抵消其他税种的环保功能。如对生产金、银产品的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对金、银矿源的无度开采,加剧了资源的破坏与环境污染;对农膜、农药特别是剧毒农药免征增值税规定,对土壤和水资源产生不良影响。因此,要使发展低碳经济税制真正产生积极的效果,必须从整体上制定协调统一的低碳经济税制。

二、中国发展低碳经济的税收政策选择

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还没有实现根本性转变,税收体系的绿化程度一直较低。近年来,中国税收体制改革一直在进行,但从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角度看,从发展低碳经济的角度看,需要进一步深化。发达国家在运用税收政策推动低碳经济发展方面有着广泛实践,给我们提供了很多有益的借鉴。结合中国实际,借鉴国际经验,笔者认为,可以从反向抑制、正向鼓励和改革相关税种三种方案进行突破,逐步构建中国的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体系。

(一)反向抑制方案――对高排放、高污染企业征收碳税

碳税,是二氧化碳排放税的简称,是针对化石燃料使用征收的税,旨在减少化石燃料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在中国开征碳税的必要性,应当说已不容置疑。碳税开征已成为中国减缓国内外压力的需要,有利于中国树立负责任的国际形象,它对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具有重要作用,也是完善中国环境税制的客观需要。

作为反向抑制方案,碳税的设计必须结合中国化石能源比重极大的国情、中国的发展战略和国际应对气候变化的斗争。综合各方面考虑,现阶段碳税税制基本要素初步设计宜作如下安排:征收范围和对象可确定为:在生产、经营等活动过程中因消耗化石燃料直接向自然环境排放的二氧化碳。由于二氧化碳是因消耗化石燃料所产生的,因此碳税的征收对象实际上最终将落到煤炭、天然气、成品油等化石燃料上。纳税人可以相应确定为:向自然环境中直接排放二氧化碳的单位和个人。其中,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税率形式采用定额税率形式。由于采用二氧化碳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且二氧化碳排放对生态的破坏与其数量直接相关,而与其价值量无关。因此,需要采用从量计征的方式。考虑到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阶段,为了能够对二氧化碳减排行为形成激励,同时不过多影响中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和过度降低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水平,短期内应选择低税率,然后逐步提高。同时,还有必要根据中国经济社会的实际发展状况和国际协调等方面的需要,建立起碳税的动态调整机制。

碳税收入的归宿应确定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碳税不仅影响整个宏观经济、产业发展,还涉及到国际协调问题,应当作为中央税,但中国目前地方税税收收入较低,为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采用共享税较为合适,分享比例可以动态调整。

中国碳税的开征,涉及国际协约中发展中国家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上承担义务的确定问题,中国政府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上的态度,与现有对化石能源征税的税种之间的协调,矿产资源、能源等生产要素价格形成机制的完善程度,以及制定相关法律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为了减少碳税实施的阻力和负面效应,碳税需要遵循渐进的改革思路,采取税率逐步小幅度提升等措施。开征碳税无疑会增加企业的成本,如果让税率一步到位,公众可能会接受不了,还可能大大降低本国企业的竞争力,甚至影响整个经济的发展。应采取国际通行的做法,引入碳税时实施预告和渐进时序策略。给企业一个缓冲期和充足的调整时间。

(二)正向激励方案――进一步完善降碳税收优惠政策

除了运用税收政策对碳排放进行反向抑制以外,利用税收优惠这一杠杆对企业和消费者进行正向激励也是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笔者认为,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应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取消不利于低碳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限制“两高一资”(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的原则,逐步取消或降低这类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使出口退税政策真正成为鼓励出口产业升级换代的产业政策手段。

2.严格碳税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对二氧化碳排放削减达到一定标准的(超过国家排放标准)企业给予奖励。对于不同时期受影响较大的能源密集型行业享受税收优惠必须规定严格的条件,如与国家签订一定标准的二氧化碳减排或提高能效的相关协议,作出在节能降耗方面的努力。

3.鼓励企业进行低碳技术研发、应用和交流。根据低碳企业产品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制定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相比商品化阶段,处于研发阶段的时候应该给予更多的扶持,对从事低碳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给予支持。鼓励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促进国内外技术交流,提高中国企业的技术水平,实行技术转让收入税收减免、技术转让费税收扣除、引进技术的税收优惠等。

4.鼓励发展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是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可再生能源在中国能源消费构成中不到2%,远远低于8%的国际平均水平,因此要对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生产和运用在现有的税收优惠基础上给予更多的增值税和所得税方面的优惠(如进一步降低税率或加大扣除),加大扶持力度。

5.鼓励发展循环经济。对销售工业余热、热电联产、煤气综合利用项目给予税收优惠,可以采取免征增值税和所得税形式。通过税收优惠大力推行节能产品,对循环经济的科研成果和技术转让可以通过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加以鼓励。

6.鼓励环保产业发展。改革中国现行税法中的一些环保优惠政策,以税式支出鼓励和支持环保企业或个人。目前,环保相关产业已成为中国新的经济增长点,国家应加大力度扶持、引导环保产业的发展,对利用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继续给予一定形式的税收优惠。如对环保投资、再投资、捐赠予以退税或所得税税前扣除等;对环保设备生产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防治污染企业的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制度;对环保类企业和一般企业的环保类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允许加倍扣除;对从事环保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给予支持;对用于清洁生产的进口设备、仪器和技术资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实行免税政策;鼓励家庭安装节能设备,教育公民增强环保意识,实现环保的综合治理,造福子孙,给后代留下蔚蓝天空。

7.鼓励消费者购买低碳产品。发展低碳经济需要每一个社会公众的参与,我们不仅要大力宣传低碳生活方式,更应通过税收政策等手段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消费低碳产品,对消费者个人购买低碳产品应给予财政补贴或税收优惠,引导和鼓励居民自觉地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改变不可持续的消费方式,为构建低碳社会奠定坚实的社会公众基础。

对高碳企业征收碳税和对低碳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征收碳税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碳排放量,但并不一定能把企业导向低碳经济发展的轨道上来,企业完全可以发展其他的经济模式。单就发展低碳经济来说,对低碳企业给予税收优惠能够起到更好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最好的策略是税收优惠与征收碳税齐头并进,双管齐下。要发展中国的低碳经济,不宜采取单一的模式,应该两者兼顾。当然,前提条件是对“低碳”、“高污染”、“高排放”等都要有较明确的限定,使得方案本身能落到实处,具有可操作性。

(三)折中方案――改革相关税种,完善其降碳功能

中国现行发展低碳经济的税收政策是在长期的税收实践中形成的,实践证明也是行之有效的。这些税收政策,奠定了中国发展低碳经济税收制度的基础。今后的环境保护税收制度建设,应将改进和完善低碳经济税收政策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笔者认为,可以以中国现行税制结构为基础,通过增加特定税目、调整适用税率或改变计征方式等做法绿化税制结构,实现发展低碳经济目标。

1.加大消费税的降碳功能。现行消费税在环境保护上主要是通过调控能源消费中占较低份额的石油产品或其互补产品(摩托车、小轿车)来实现的,由于没有将煤炭这一主要能源消费主体以及其他一些容易给环境带来污染的消费品纳入征税范围,其环境保护的效果并不突出。为了增强消费税的环境保护效果,可以对消费税进行以下改革:(1)在近期可以考虑增设含磷洗涤液、汞镉电池、一次性餐饮容器、塑料袋等产品的消费税税目。(2)在远期可能的条件下增设煤炭资源消费税税目,根据煤炭污染品质确定消费税税额。采取低征收额大征收面的方式进行征收,对清洁煤和型煤免征消费税。(3)对低标号汽油和含铅汽油提高税率或者征收附加,利用差别税率鼓励高标号汽油的使用,推动汽车燃油无铅化进程。(4)在继续试行对不同排量的小汽车采用差别税率的基础上,应对排气量相同的小汽车视其是否安装尾气净化装置而试行区别对待,并明确规定对使用“绿色”燃料的小汽车免征消费税。使用燃油的助力自行车也应和摩托车、小汽车一样征收消费税。

中国现行消费税仍属于有限型消费税,设置的税目偏少,调节功能偏弱,即使同许多发展中国家相比,也有较大调整空间,应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及时增减税目,调整税率。应当讲,上述关于消费税的改革措施是切实可行的,目前中国消费品的选择空间很大,从环境保护角度进行的调整并不会对生产和消费产生多少负面影响,并不会有较大阻碍,对于低收入家庭产生的影响完全可以通过一定的财政补贴来解决,而对煤炭行业征税则是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具体征税安排也要视国际范围内的情况不断进行调整。

2.增强资源税的降碳功能。现行资源税是为了调节级差收入和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而开征的一个税种。从实际运行来看,对节约资源和降低污染作用并不大。由于资源税中与污染相关的项目主要在矿产品中的能源产品上,但就减少污染而言,在资源开采环节征收资源税没有在消费环节征收消费税的效果明显。反倒是通过消费的调节可以影响到开采,因为当消费者不使用具有污染的资源产品时,矿业企业也就不会去开采这种资源。因此,中国资源税对环境保护的作用应该主要体现在保护资源、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上。对此,目前资源税的一个明显缺陷是没有把水资源、森林资源、草场资源等也包括到征收范围中来,实现对全部资源的保护。为了提高资源税的环境保护作用,可以对其进行如下改革:(1)扩大征收范围。现行资源税征收范围仅限于七种矿产品和盐,征收范围过窄,不仅不利于资源的适度开采和保护,反而加剧了资源的过分开采和环境破坏。应将那些必须加以保护的资源列入征收范围,如淡水、森林、草场、土地、海洋、滩涂和生物等自然资源。(2)调整计税依据。把现行的以销售量和自用数量为计税依据,调整为以开采或生产数量为计税依据,并提高单位计税税额,对非再生性、非替代性、稀缺性资源课以重税,以限制掠夺性开采与开发。进一步应考虑择机将从量征税改为从价征税,以充分发挥其调节功能。(3)将现行其他资源性税种如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等并入资源税,并将各类资源性收费也并入资源税。(4)制定必要的鼓励资源回收利用、开发利用替代资源的税收优惠政策,提高资源的利用率,使资源税真正成为发挥环境保护功能的税种。

资源税税率提高与征收范围的扩大必然在一定程度上推高资源产品价格,并会向下游产品传导,此时,相关配套措施,如以保护资源为目的的激励措施应尽快出台,以鼓励企业通过节能降耗来消化成本的上升,而不是单纯向消费者转移;同时,应加强对于地方政府所征收的税款的管理,将一部分增收主要用于资源环境的治理及节能降耗。此外,应考虑将一部分税款用于补贴消费者,以缓解物价上涨的压力。中国经济发展的资源制约已经变得十分突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低碳增长已经成为十分紧迫的战略任务。改革现行资源税是推进这一战略任务实现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实现国民经济整体效益的提高,虽然改革不可避免地会遭遇多种阻力,但是我们必须下决心稳步推进,只要时机选择适当,改革中注意对受影响较大的企业的合理处置,就一定能顺利完成资源税的改革。

3.改革城市维护建设税制度。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主要的资金来源,其中就包含了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资金。为增强其在筹集环境保护资金上的作用,可以进行的改革有:(1)城市维护建设税作为一个独立的税种,应改变其附加税的性质,使其拥有独立的税基,根据受益与负担相一致的原则,可以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总量,即销售(营业)收入为计税依据,实行普遍征收。(2)重新确定税率。由于中国地域辽阔,存在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及其城镇维护建设的资金需求不一等实际情况,在税率的确定及其他管理权限方面应给地方一定的“自”,以便使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国家可采用幅度税率的形式,规定最低限度,进行宏观控制,既防止地区间税负过分悬殊,又便于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适宜的税率。

改革后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应归属地方政府,由地税机关负责征收。以经济活动总量为计税依据能较好地体现公平原则,也有利于改变作为附加税时征管混乱的状况。为保证改革后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能顺利实施,不至给企业带来较大的成本影响,总体税负设计应在目前基础上略有提高,以后再根据经济发展情况进行适度调升,对于受影响较大的企业(主要是“三税”减免较多的企业)可设置一个减免过渡期加以缓冲。

4.完善车船税制度。与对车辆征收消费税一样,车船税同样是作为燃料的互补品来发挥环境保护的调控作用。国际惯例是按照排量和吨位的差异来征税,但中国现行的车船税基本上是根据车船的吨位数和固定税额进行征收,与其使用的强度无关。考虑到车船税税负偏低的情况,为了增强对汽车尾气和噪音的消减作用,应该适当提高税额标准或者征收污染附加税,应采取车船税差异化政策。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车辆等交通工具的征税税率的确定,应该综合考虑所有与车船等交通工具有关的税种以及收费来进行。车船税的修改完善是与相应的国家管制政策相配合的,具有较强的可行性,有利于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车船的生产与消费,尤其是实行差异化政策既可提高税收收入,又不影响消费,并鼓励中低收入群体保有车辆,还可保证国家节能减排和减少碳排放目标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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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郭宏.建立和完善中国的环保税制的分析与路径[J].涉外税务,2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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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英国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措施

(一)大力高度推行低碳经济

近年来,英国不断致力于在国际上推广“低碳经济发展模式”。英国政府认为,发达国家应帮助发展中国家尽快推行低碳经济,给予其更多的资金及技术支持。2003年英国首次向全世界提出发展低碳经济,并把低碳经济看做本国能源战略最为重要的任务。2009年,英国通过《通向哥本哈根之路》的报告,再一次呼吁全球各国发展低碳经济。同年7月,《英国低碳转换计划》被正式公布,报告提出2020年英国碳总排放量相比于1990年将下降34%的目标。与此同时,英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商业和交通的配套改革方案,包括《英国可再生能源战略》、《低碳交通战略》和《英国低碳工业战略》等,此后低碳经济进人了一个实际操作的全新层面。由此可 见,英国政府已经把推行低碳经济放在了国家的战略高度上。

(二)实施促进低碳经济的财税政策

1.财政政策。英国政府为了达成2020年可再生能源计划,颁布了一系列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例如,2008年颁布的《能源法案》,政府将对可再生能源进行丰#。2010年英国推行“可再生能源电力强制收购补助计划”JtT‘可再生能源供暖补贴”政策,成为全世界首例以补贴电彳的方式激励民众使用可再生能源的政策。政策规定,政府丨f对使用可再生能源进行供暖的家庭补贴1000英镑。2011卜,英国政府在本国成立了碳基金,其资金主要来源于征收b气候变化税、垃圾填埋税等,以帮助企业开发低碳技术从而降低碳排放。

2.税收政策。英国是第一个征收气候变化税的国家,仅针对工业、商业和公共部门提供能源产品的供应商征收,对于提供生物能源、清洁能源或可再生能源的则实行税收减免。气候变化税自2001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征收,政府的目的并不在于扩大税源筹措财政资金,而是希望能源能够得到高效利用并使得可再生能源得到大力推广。类似的税种还有燃料税、车辆行驶税和航空乘客税等。

(三)制定配套的法律法规

英国政府颁布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及配套措施以保证低碳经济发展战略能够顺利进行。例如,2Q08年国家出台了《能源法案》,规定对于可再生能源及小型太阳能发电系统,政府每年将给予900英镑的资金补贴。同年,政府颁布《气候变化法案》并建立起相关的能源和气候变化部门,使英国成为全球首个为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立法的国家。2009年政府公布了碳预算。碳预算作为《气候变化法案》中的核心条款,在第一阶段制定了3个执行周期,每个执行周期为5年,每一阶段的碳排放总量都设有上限,以此确立了本国2020及2050年的排放目标,为英国的低碳经济转型设计出可靠且长期的框架。

(四)引导社会向低碳生活方式转变

近年来,英国的碳减排目标计划(CERT)、暖风计划、社区能源计划等政策,使当地广大住户从中受益,刺激了英国的低碳市场需求,促进了低碳产品市场的成功转型,促进低碳经济快速发展。政府始终致力于向社会群众倡导低碳行为,除此之外’一些非政府绿色组织也在促进社会节能习惯养成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以多种方式提供和传播低碳经济的信息和知识,引导人们改变以往的生活方式,英国的公益广告有不少都是关于低碳经济的,如“充电器不用时拔下插头每年能节约30镑、换个节能灯每年能省60镑”等。英国政府在潜移默化中引导民众逐渐改变传统的生活方式,使低碳消费日益深人人心,成为一种社会习惯。公众参与主要是通过法律赋予公众的环境参与权和监督权来实现。

(五)大力发展新能源

新能源的开发是保证低碳经济能够持续发展的源泉。近年来,英国根据本国天然的风力资源优势,大力开发风能。2000年英国政府开始建设海上风力发电站,通过相关政策和财政的大力扶持,目前英国是全世界拥有风力发电站最多的国家,预计2020年英国风力发电总容量将达到330亿千瓦,将占到全球风力发电总量的50%。为此,英国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激励措施’如投人1.2亿英镑全面开发海上风能。此外,对于核能地热等其他新能源的开发及推广,政府也给予了极大的重视,采用补贴方式鼓励每户家庭在家中安装清洁能源设备。2014年,英国可再生能源总发电量已至24.2GW,占总发电量的比例为19.2%,有史以来首次超越核电所占的19%,在新能源的利用上取得了一次历史性的飞跃。

二、英国发展低碳经济政策措施对中国的启示

(一)加快碳金融产品创新

目前,碳交易市场的规模在不断扩大,碳排放权也随之逐渐变为一种金融资产。发达国家普遍已形成了包括直接投资融资、银行贷款、碳基金、碳指标交易、碳期权期货等一系列金融工具。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碳交易将会占有很高的地位。我国应积极推行碳交易,并选择在适合的地方建立碳交易所。

(二)扩大对低碳经济的财政支持

我国政府应加大发展低碳经济的财政扶持力度,大力推广新型能源的使用。与此同时,各级财政应设立专项扶持基金,鼓励企业研发应用新能源,以降低煤和石油等能源所产生的碳排放量,并施行相关的激励措施来促进节能减排。

(三)促成低碳技术创新机制

在低碳经济时代,最具备竞争力的技术便是清洁能源和高效能源技术。如果想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抢占市场领先地位,必须在这个技术领域取得突破性的进展。我国政府必须加快低碳技术的研发,最大程度地提高能源利用率;广泛参与国际低碳技术领域的交流,吸收有用信息,结合我国实际发展需求加快创新低碳技术。

(四)引导公众消费观念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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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改革开发的三十多年是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三十多年,我国从无到有建立了现代化工业基础,实现了西方发达国家历时百年甚至更长时间才经历的发展变化。我们在看到我国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要看到因经济发展而牺牲的环境代价。人类文明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因全球气候变暖这一威胁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挑战而进入了低碳经济时代。可以说,低碳经济是以科技进步与迫切的环境要求为动因,是人类文明继工业文明之后的又一重大进步。总体而言,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与低排放为基础的先进经济模式,其核心是能源的高效利用与清洁能源的开发。低碳经济是能源技术与能源利用技术创新结合,产业结构调整与制度规范并重的人类生存发展观的重大突破与根本性转变。低碳概念最早由英国提出,其一经提出就得到广泛的响应与支持,并迅速成为气候经济发展的新标准与新模式。我国作为全球第二大能源生产国与消费国,第二大二氧化碳排放国,我国在低碳经济发展中的立场直接影响全球性的低碳经济战略布局。我国积极响应低碳概念的提出,并将低碳经济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重要任务,但由于我国基本国情所限,低碳经济战略的推行在我国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2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制约因素

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决心与力度不容置疑,但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低碳经济短时间内无法取得巨大成就,究其原因主要有资源结构、发展阶段、技术等问题。

2.1资源结构问题

我国已探明的矿藏储量中,煤炭资源占很大比例,石油与天然气储量较少。这种多煤缺油少气的现状决定了我国的一次性资源消耗中以煤为主,这就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大气污染。我国的工业、取暖等燃料多以煤炭资源为主,目前大气污染中绝大多数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及粉尘污染多由煤燃烧排放造成。这种以煤为核心资源的现状很长时间内都不会得到很大改变,由于煤储量占到所有资源储量总数的94%之多,我国经济在持续发展过程中对煤的需求量只会越来越大,由此带来的有害气体排放也会随之增大。由此可见,资源结构问题是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最大制约因素,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硬伤。

2.2发展阶段问题

发展阶段问题可以从两方面来解读。其一,我国处于发展中阶段,离发达国家还有一定距离,这一发展阶段中,资源的大量消耗是必然的,所带来的环境污染也不可避免。发展中国家一般在贸易活动中居于产业低端位置,产业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低、竞争力低,这一系列的“低”相对应的却是高能耗,可以说,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模式是以高能耗、高污染换取相对的发展速度,这也是发展中国家所必须经过的历程,也是发展中国家所要承受的代价。其二,我国正经历着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消费结构升级及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使得对能源的消耗与日俱增,人口问题与工业化进程也是能源消耗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国民收入的大幅增加使得汽车尾气问题又称为制约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又一难题。由于我国现在所处的特殊发展阶段,使得能源消耗与经济发展的平衡很难打破,要在这样的状况下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势必会拖慢我国的总体发展速度,因此,如何破解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模式与低碳环保的冲突,是我们必须正视与深思的课题。

2.3技术问题

技术进步是解决能源问题与缓解环境压力的有力武器。低碳经济的实现是保护气候、维持生态平衡的有效途径。高新技术是支撑低碳经济彻底成为现实的不二选择。比如清洁能源的广泛利用、甲烷的回收利用、二氧化碳的收集与有效储存、工业废气的二次利用、工业废水的分解排放等。但是,现阶段我国的整体技术水平相较于发达国家而言,还有一定差距,这也是制约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障碍。

3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公共政策选择

3.1法治促低碳

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低碳经济法律、法规,从立法层面保障低碳经济的顺利实行。制度的建立必须依托我国国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以煤炭为能源的火力发电占到我国总发电量的80%以上,一刀切的治理方式显然与国情不符。在这方面的法规制定中,要严格要求发电企业应先用技术能达到的治理标准,尽量较少污染物排放。在治理的同时,大力发展水电、风电、潮汐发电、太阳能发电等多种发电形式作为有效补充,并且逐渐增大其他发电模式的总发电量,在保障经济发展的同时,促进低碳经济发展。值得提出的是,我国要大力推广居于全球领先技术的核能发电,使技术优势转化为生产力。另外在法律、法规制定后,要严格执行,使煤炭污染降到最低。

3.2开发促低碳

能源问题的有效解决,主要靠国家能源战略实现。在低碳战略的实施过程中,把新能源开发与节能作为战略中心。我国的能源结构决定了煤炭将长期居于主体地位,且这种模式在较长周期内很难改变。基于这种现状,在能源战略的制定中,要把新能源的开发与传统能源的节能治理并重,通过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较少对不可再生能源的依赖性,逐渐增加新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同时大力开发传统能源的再利用与治理方式,以提高传统能源利用效率。

3.3技术促低碳

倡导与鼓励先能源与能源治理方面的技术创新。在技术创新过程中,大力借鉴发达国家的技术优势及发展模式,通过学习、参考创新的思路,使高新技术在我国的适应力增加。加大在新技术、新能源方面的投入力度,通过政策导向鼓励与支持低碳能源和低碳产业的优先发展。建立完善的奖励机制,通过物质激励等方式鼓励企业进行低碳技术的投入与研发。

3.4产业促低碳

我国目前的产业结构,第一、第二产业所占比重较大,而第三产业所占比重较小。鼓励地方发展第三产业,在提升经济发展水平的同时,使绿色经济所占比重逐步提升,从而遏制能源消耗型产业的发展。地区经济宏观规划时,将第三产业的发展放到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心,以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低碳经济发展。

4结语

综上所述,在低碳经济的发展中,政府要居于战略主导地位,通过政策导向引导低碳经济发展。低碳经济的发展是一项长期工程,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在这个过程中,国家居于主导地位,企业与个人也要担负起各自相应的社会责任。国家从战略层面主导低碳战略的实施,企业要积极响应,在新能源开发与节能降耗技术方面勇于创新,个人要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节能细节做起,使低碳经济成为一种文化理念融入社会的各个角落。群策群力,为构建低碳社会,形成低碳文化做出贡献。

作者:蒋辉 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参考文献:

[1]冯周卓,袁宝龙.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主客体关系研究[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5).

[2]楚迤斐.河南省发展低碳经济的公共政策体系研究[J].新乡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01).

[3]袁宝龙.政策“解锁”:发展低碳经济的软实力保证——关于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文献综述[J].经营管理者,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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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1发达国家的低碳科技政策

1.1低碳财政政策助力产业结构升级

为了更好的发展低碳经济,发达国家针对转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相对完善的鼓励措施和政策,对高污染、高耗能的落后产业逼迫其进行改造或淘汰。为了鼓励低碳产业发展,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又通过财政手段进行激励和促进。在2008年,日本明确通过财政政策促进低碳产业升级,实施《建成低碳社会行动计划》。同时,为了进一步鼓励企业在生产过程使用低碳技术和节能设备,又出台了多项优惠激励措施,如低碳产业补助金制度等。在荷兰,政府也制定了相关的能效投资补贴政策,从而鼓励低碳技术的开发,降低其研发成本,最高财政补贴可达到技术研发投资的四分之一。

1.2能源利用效率与开发新能源并重

低碳经济的发展,必须通过提高能源效率来实现,而能源效率的提高离不开低碳技术的创新与发展。因此,发达国家将低碳经济发展的着力点放在发展低碳技术、资源开发技术、发展新能源为其主要的科学政策对象。在2005年,英国就出台了《减碳技术战略》,达到对碳捕集利用技术等科技研发、应用的鼓励和引导作用。在2009年,英国国家战略方案之一《英国低碳转型》颁布。在美国,不仅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措施推动美国低碳发展,“美国复兴和再投资计划”,以发展新能源为重点,国家还在低碳技术创新、研究、推广等方面投入大量资金,主要用于发展可再生能源、智能电网、碳储存和碳捕获技术。可以说,西方发达国家早在10年前就开始重视低碳经济的发展,并对此做了深入的研究和发展方案。

1.3推广低碳生活理念,建设低碳城市

在低碳经济的发展中,西方国家十分注重低碳生活理念和宣传,来引导国人投入到低碳社会建设中来。另一方面,很多国家为了达到建设低碳城市的目标,在城市规划和建设等方面,对节能减排做出较为详细的规定,并将低碳城市建设计划书在国家层面推出。总之,通过合理的引导,科学的规划和详细的规定,来促进低碳经济在人民生活和城市建设中推广和普及。

2我国发展低碳经济面临的问题

2.1不合理的产业结构

目前,在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原有的三大产业结构所占比重也发生了变化,第一产业所占的比重在不断降低,而第二、第三产业的比重呈递增态势。其中第二产业加工产业,是三大产业的核心,也是我国经济发展重要支柱,其主要由采矿业、制造业、电力、建筑业等组成。这些产业都需要大量能源消耗,而我国仍以煤炭、石油作为能源的主要来源,导致排放出大量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综合来看,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中国济发展水平仍处于较低的地位。国民经济的发展、经济实力增强,如果仍然通过重工业的发展来实现的话,必然会导致高排放、高能耗居高不下,对于低碳经济会带来很多不良的影响,也会对中国低碳经济的发展产生严重阻碍。

2.2单一的能源结构

在中国的经济发展中,煤炭在能源供给中相当大的比重。我们通过数据也可以发现,在中国的能源供给中,原油产量占能源总量的10%左右,中国原煤产量占能源总量的81%。我国多煤、少气、贫油的能源组成结构,必然会导致低碳经济发展过程对能源的利用存在不合理的现象。从总发电来源分析,占发电消费总量的72%是煤炭,占发电消费总量20%是石油,占发电消费总量4%是天燃气,占发电消费总量不到4%是核电、水电及其他发电。虽然我国对新能源开发一直很重视,但新能源所占的比重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差距。这一方面是新能源的利用无法跟上经济发展的要求;另一方面,煤炭为中国重要的能源来源,在特定的条件下,也很难短时间被替代。但煤炭又是碳排放量最高的能源之一,必然影响中国低碳经济的发展,影响中国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实现。

2.3节能减排的技术落后

通过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是低碳经济最主要的特点。而实现经济发展的碳中性的技术,更多的需要解决如何降低经济发展对生态系统碳循环的影响。如碳捕获和储存技术、节能减排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等综合的利用。我国仍处于工业发展的初始阶段,使我国的低碳经济的发展受到很制约,或者处于两难的地步。

3湖南省发展低碳经济科技政策体系的建立

3.1制定符合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战略部署相关政策

湖南省正经历经济社会新常态,以及能源系统转型的崭新时代,因此,加速绿色能源替代黑色能源势在必行。随着近年来,全球经济的发展方向已然转向低碳经济,绿色发展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加快绿色替代和电能替代,特高压技术、完善和推进智慧电网技术、高效清洁低碳火力发电技术、可再生能源利用、先进的其他能源开发技术等,都是低碳经济发展必要手段。湖南省低碳经济的发展,也必须围绕国家大局,在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时,认真领会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战略部署。

3.2设置各有侧重和低碳化的考核指标

在低碳经济的发展过程,虽然各地方都有各自的一些政策和措施,国家层面也在大力提倡和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但仍有很多不能令人满意的地方,在这个阶段,经济转型的阵痛也需要地方政府加以重视,协调和解决好经济更好和更快之间的矛盾。比如,在政府政绩考核方面,如果仅仅通过GDP来评价一个地区的经济增长状况的话,必然会导致地区在发展过程中忽略低碳经济的发展,通过更多的高能耗企业来提升本地区的经济。这就是长远发展与短期行为之间存在的冲突,低碳经济也就无从谈起。所以,需要制定和完善干部考核制度,根据不同地区经济、环境、社会状况的不同,设置各有侧重和低碳化的考核评价指标。在这方面,可以重点考核的内容有:环境保护、资源能耗、过剩产能、民生改善、社会状况、经济可持续发展、科技创新等多个方面。总之,如果不能通过科学、合理的政绩评价来制约,必然会导致地方在经济发展中仍以短期行为、局部利益为中心,忽视高污染、高能源产业带来的负面影响,淡化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从而导致国家低碳经济政策和战略落空。

3.3能源的转型是低碳经济发展关键环节

在低碳经济的发展中,能源的转型是低碳经济发展关键环节。在我国的能源结构中,煤炭为主要能源,但其所带的环境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可以说,不进行能源的转型,仍以煤炭为主要能源的话,低碳济发展的成效会大大降低。这就需要在低碳、无碳能源上做进一步的开发和利用。当前,低碳能源的发展存在诸多问题,一是能源的稀缺性导致企业生产成本的增加,影响企业使用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企业节能降耗意识淡薄,在设备升级改造、新技术的开发与使用等方面都缺乏动力和压力。这也需要政府给予积极的引导和鼓励措施,强化低碳经济的宣传工作,使能源转型由政府行为转变企业行动。

4结束语

低碳经济属于高效清洁的绿色经济,是目前最可行、可量化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是转变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发展低碳经济是社会发展新的历史性机遇,也是我国发展经济发展必须经历的阵痛期。湖南省要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多从科学政策体系上着手研究,才能更好的促进湖南省低碳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燕.低碳经济视角下的产业结构调整路径探究[J].财经界,2015,(7).

[2]贾祥玉,赵喜仓.低碳城市建设水平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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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低碳经济的内涵及意义

(一)低碳经济的内涵

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下,通过技术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不断降低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的使用,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尽可能的达到排放与生态环境转化平衡,的一种新型经济发展形态。“低碳经济”最早是在2003年,英国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中提出的,作为第一期工业革命的领导者,英国首先认识到了能源安全和气候变化的威胁,而且随着发展的逐步加快,对矿产资源的消耗也在快速增加,致使目前英国消耗的能源,大部分都要依靠进口,而且,温室效应的变化,对英国产生的影响也在不断地增大。低碳经济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性的、关乎全人类的经济理念,在不同的区域和领域内理解也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区别。低碳经济的本质就是提高能源的利用率,开发更多的清洁能源,在生产和发展中,提高清洁能源的使用频率,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促进生态环境系统平衡。低碳经济的发展核心,是通过相关研究部门,开发更优质的技术,降低矿物资源和高碳资源的使用量,尽可能的维持温室气体的排放和吸收平,保持平衡。可再生能源技术和减排技术,是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持,通过减少矿物资源的使用量,能够有效的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而且,清洁能源的可再生和温室气体的含量,对于低碳经济的推动,具有极为重要的影响。

(二)低碳经济的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对矿产资源的消耗速度快速提升,各类温室气体的大量排放,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影响。而且,我国本身的矿产资源状态,呈现明显的“富煤、少气、缺油”的状态,大量的矿产资源消耗,是我国的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产生了巨大的矛盾。近年来,世界各国对于矿产资源的重视程度,正在不断地提升,“碳关税”不断地提高,已经成为很多发达国家的“贸易壁垒”,对传统优势产品贸易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影响。因此,为了巩固我国的经济地位,必须强化低碳经济的深化,提高我国的发展潜力。

二、发达国家发展低碳经济的财政政策

(一)发展低碳经济的财政支出政策

2007年,加拿大政府提出了“让科技成为加拿大优势”,在2008年,政府对此发展政策进行了细化。加拿大政府每年在环境科技上,拨款6600万支持,在低碳技术上,加大开发研究力度,并且,不断极大技术研究的投入。加拿大政府计划在2020年,将电力需求转变为零排放。而且,加拿大政府还拨款3亿支持核能发展,包括有先进重水反应堆和更新实验室的技术设备。

(二)发展低碳经济的财政收入政策

1990年,芬兰在全球首先实施了碳税,然后其他多个国家也开始征收了碳税。碳税,是根据化石燃料排放的碳量的多少,进行征收的。这种碳税在世界很多国家,已经开始实行,通过征收碳税,来提升一些矿物资源和高碳能源的应用成本,逐步提高低碳经济的发展,对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具有重要意义,而且,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征收碳税。

三、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财政政策

我国为了推动低碳经济的深入发展,建立了一系列的经常性预算,安排相应的财政支出预算,通过强化低碳经济的发展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的政策导向,促进低碳技术的提高与进步。开征碳税,对碳排放量较多的单位,征收适当的碳税,采用量计征方式,采用定额税率形式,引动企业技术改造,提高我国工业的能效和竞争力。结束语:综上所述,近年来,世界各国的对于低碳经济重视程度正在不断地提升,相关的财政政策应用不断加深。建立完善的低碳采购制度,加强对低碳科技研究的相关投入,开征碳税,促进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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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范围内应对气候变暖,主要的目的是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并且在运行中主要是解决气候的变化和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的问题,该事件已经受到很多国家和地区的认同,中国作为工业化和城市化迅速前行的国家,不但要面临巨大的经济压力也要承受环境负担,所以我国的整体发展中必须转变经济增长模式,推动低碳产业链的发展,让我国的低碳产业在国际发展中立于前列,在产业发展中经济因素固然重要,但是也要考虑环境为子孙后代带来的影响,因而要运用长远的眼光看待问题,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现状

(一)节能降耗的效果显著。“十二五”规划期间,中央安排336亿的财政内投资,中央财政总体资金额达到505亿元,用于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与城市污水设施配套处理。推动我国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导致全国单位GDP能耗逐年降低,根据现行数据统计累计下降大概10.1%,而这直接节约了2.9亿吨标准煤。

(二)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显著提升。我国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进展显著,不但提升其整体的技术水平,并且产业发展也形成一定的规模,2013年底,我国的新生能源主要占比已经超过原有的13%。2014年,我国的太阳能产业已经位居世界榜首,成为全球太阳能热水器使用量最大的国家,我国的太阳能产业在全球发展态势不利的情况下依旧能保持30%的高增长。2014年底,中国的电装机容量已经达到1300万千瓦,风力发电在全球排名第四,生物质能、核能等新能源发展潜力较大。

二、我国低碳经济面临的发展困境

(一)煤炭依旧是能源结构的主体。我国正在经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重要发展时期,因而对能源的需求量较大,所以有必要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集中于低碳产品的研发。根据相关资料预测,我国的能源消费可以在短时间内得到持续稳步的增长,到2020年,我国的能源消耗将会达到50亿吨以上。从能源结构考虑问题,我国的煤炭消费占比最高,截止到2015年,在我国的整体能源消耗中占比量达到76.5%,而发达国家不能超过22%,以此可以看出我国的经济的总体发展态势,表面我国在将来一段时间内必须解决有关环境与企业发展的问题,协调煤炭能源的妥善利用方式。

(二)产业结构不合理。我国当前的产业结构也需要合理调整,现在比较大的产业结构是第二产业,第二产业在环境方面的劣势主要体现在耗能低、污染少,以服务行业为主的第三产业整体的发展状况落后,占比也较低,所以我国的整体经济增长更依赖于第二产业。2014年,我国的第一产业总体占比达到GDP的16.1%,与上一年相比其比重上升了0.3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的整体比重为44.8%,上升比重是0.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的比重是47.1%,整体比重下降升0.3个百分点,出现上述情况的真正原因是由于我国当前正处于工业化进程发展的关键时期,工业占国民经济的主导地位,导致我国的产业结构发展滞缓,不利于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

(三)资金支持不能落实现在创新是行业发展的关键,所以在低碳经济迅速发展的前提下技术创心是核心内容,当前我国的低碳经济发展还较为薄弱,究其原因是缺乏资金支持。一方面,技术创新资金的投入必不可免,现在我国的很多技术的研发都是依靠政府临时拨款,以及技术立项后申请资金补助,这种资金供给方式很低效,并且资金到位滞缓,当资金经过层层审批到位后,很多技术的研发已经错过最佳阶段,因而没有稳定的政府财政投入机制。另一方面,资金获取的主要方式是贷款,但是金融机构对于低碳项目的支持力度不够,很多银行不看好低碳项目的融资渠道,即使选择,资金总额上也会受到限度,这将不能满足低碳能源的研发需求,也将限制低碳经济的发展,很多资金对于整体的项目研究而言只能是杯水车薪。

三、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财政实施政策

(一)政府减免低碳产生的税收。在低碳产业中政府地位举足轻重,为了鼓励低碳产业的发展,政府需要对这些企业给予财税支持,鼓励发展,并在这个过程中吸引其他企业发展低碳经济。主要的措施如下:第一,强化财政中的鼓励和约束作用,减免从事低碳企业的所得税,鼓励更多的企业从事该行业。如果企业购置环保设备,政府可以补贴一部分资金,可以推行投资退税政策,主要的目的是吸引国内外企业加入该行业;第二,完善低碳技术中的财务激励政策,通过研究、开发、引进这些税收积累政策,积极的引进外国的优良技术,推动国内外技术的相互交流与合作,努力提高我国的企业管理水平,其中包括技术税收减免、技术转让等有效措施;第三,运用各类合理的关税,保护国内和国外资源以及投资环境,努力提升企业的竞争力。通过完善关税政策,抑制高耗能的产品,支持附加值比较高的产品,升级企业产品和技术,鼓励资源的二次运用。

(二)能源价格的改革机制。我国需要将各种能源都引入到市场中,依靠市场的供求关系和规律调整资源的配比,让市场价格可以准确的反应出环境变化规律,最终建立可持续的能源价格系统。第一,建立科学的成本核算机制,要求煤炭价格相互联动,可以及时的处理煤炭产业中的各类矛盾;第二,完善与煤炭相关的产业结构调整,比如石油和天然气的产业结构情况,了解国际市场的变化发展规律,国内的供求情况,在生产、销售等相关环节建立以竞争为主体的市场结构,要求天然气的价格内外统一,并且给用户提供合理的使用方案,以节约能源为原则。另外,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竞争机制,要求市场整体和谐有序,推动绿色能源的健康发展。

四、结束语

低碳经济必须依靠低碳技术创新,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有效的优化能源产业结构,通过转变生产方式,降低化石能源在生活和生产中的应用占比,尽量用无污染的可替代能源进行生产活动,主要的目的是降低能源消耗率,减少碳的排放量,避免污染,以能源的发展带动经济的高效运行。同时正确的财政政策在低碳经济发展中处于关键性地位,不但能保障低碳经济的稳步发展,更能起到调节及引导的作用,为低碳经济的长远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