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场的概念模板(10篇)

时间:2023-07-27 15:56:33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金融市场的概念,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金融市场的概念

篇1

中图分类号:TU247.1 文献标识码:A

由于现实中不同国家的金融制度差异较大,因此很多研究认为,存在着不同的金融体系。一是以英美为代表的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二是以法德日为代表的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在美国银行资产对GDP的比重为53%,只有德国的三分之一;相反美国的股票市值对GDP的比重为82%,大约比德国高三倍。因此美国英国的金融体制常常被称为“市场主导型”,而德国、法国、日本则被称为是“银行主导型”[1]。在经济处于高速发展阶段的中国,银行流动性过剩现象在国际及国内双重诱因的作用下也呈现出日益泛滥之势,并对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严重威胁。从2000年以来国内来看,中国商业银行流动性过剩问题曾非常突出。这种流动性过剩不仅对中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运作能力提出了考验,还对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的合理制定提出了挑战。

1 我国商业银行进行综合化经营的历程

我国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起步较晚。直到90年代中期,中国建设银行与美国四大投资银行之一的摩根斯坦利合资成立了中国第一家真正意义上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金融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标志着中国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的开端。2001年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进一步确认了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是我国银行业未来发展的趋势之一。2002年底集中了中信银行、中信证券、中信嘉华银行和新诚保险的“中信控股公司”正式挂牌成立,是我国成立的第一家金融控股公司。2004年中国光大银行成为了国内第一家获得开办理财业务的商业银行。2005年初,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和中国证监会共同了《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该《办法》允许商业银行直接投资设立基金公司,是我国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历程中的又一个里程碑。随后交通银行又先后设立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公司和交银租赁有限公司,进一步推动了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的发展。

2 中国商业银行流动性过剩的原因分析

随着中国电子货币与支付手段的逐渐更新以及其他各种金融市场工具的不断开发和增加,中国银行的现金漏损率在近几年开始逐渐下降,其现金需求比率也在随之下降。现金需求比例的持续下降减少了中国的基础货币,扩大了货币乘数,这就导致了银行存款来源的增加。现金需求比率的下降是造成中国商业银行流动性过剩的主要原因之一。为了维持人民币汇率稳定,保持中国人民币汇率改革的渐进走势,中国人民银行不得不大规模地向中国货币市场投放基础货币,或通过其他各种方式来干预外汇市场。由于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所投放基础货币的主体是商业银行,这就使得巨额资金开始持续流入中国商业银行,进而为其创造了大量的流动性。迅速增加的外汇占款已经使得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过剩之状况愈演愈烈,导致了中国金融系统乃至整个社会的流动性过剩。随着中国金融市场体系改革的持续进行,近年来以银行为主导的间接金融结构正在悄然发生变化。中国金融市场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以短期融资券为标志的企业债券市场重新启动,中国企业已开始向直接融资领域进发。虽然顺差规模较上年有一定程度的减小,但各项顺差总额仍然巨大,这与中国政府重视出口和保护国内产业的政策导向有不可分割的关系。系列不够合理的政策导向导致了中国当前存在这种不够合理的贸易结构,进而使得中国贸易顺差持续攀升,给银行的流动性过剩缓解带来较大压力。

3 转变银行经营理念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改革

篇2

另一方面,金融经济中的金融套利行为也具有消极意义,对于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负面作用,这主要表现为过度的金融套利不利于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金融套利行为扩大了金融市场的波动性,这种市场的波动也不利于宏观金融市场的管理,也进一步增加了金融市场和金融系统的潜在风险,甚至这种金融风险还会诱发金融危机。因此,投资者和国家金融经济管理者都应该充分认识到金融套利行为的两重性,既要合理利用引导金融经济中的金融套利行为,促使其正面作用的发展,来推进金融经济的正常、健康运行,提高金融经济发展的质量,还要充分估计和预测到金融经济中的金融套利行为的消极影响,对金融经济中的金融套利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监控,预防其对金融市场和金融经济的负面作用。

金融套利既是金融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也是现代金融经济市场中的一种常见现象。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通过在不同市场上同时进行投资活动,在尚未投入实际成本的情况下就能获得无任何风险的利益。对金融经济中的金融套利行为的种类划分有多种视角。按照传统视角来划分套利行为的种类,可以有三种主要的金融套利方式:即跨期套利,这是一种以时间为标志的套利方式;跨市套利,这是一种以空间为标志的套利方式;跨商品套利,这是一种以商品为主要标志的套利方式。具体来讲:跨期套利,这也是一种根据市场运行非均衡现象而进行的套利行为,即当某一种商品在不同的时期或不同的时间点上存在着不同的价格,有时这种价格差异还较大,投资者利用这种时间上的价格差异的机会进行套利,这种套利主要是依靠“低买高卖”的方式进行各种交易活动以获取利益和利润。当然,这里的不同时期的价格差异应该排除正常情况下出现的价格差异或调整。

这种跨期套利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利用产品衍生品与产品所标的资产价格的不一致而进行。这种跨期套利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有一些金融机构利用其较强的融资优势,充分发挥这种优势能力,通过高利房贷,或者是低吸融资等方式来获取利益或利润也都属于在时间上的跨期套利。跨市套利,这种套利方式是通过在不同空间范围内出现的不均衡而实现的套利,通常是在同一种商品由于其所处的市场情况发生变化而导致价格不一致,这种市场变化一般有市场制度、交易方式、政策环境、法律变化、市场环境等方面的变化。当同一种商品由于市场因素的变化而导致价格不一致时,个人、企业等投资者就会利用这种不均衡、不一致而在市场上以相对较低的市场价格买入,同时在价格较高的市场卖出,如此形成差价而套取利润。跨商品套利,这种套利模式则是在商品之间出现的套取利益或利润的情况,即当两种或多种商品之间出现价格变动,但这些商品之间又存在着紧密的内在关联。投资者利用这些相互关联的商品之间的价格变动来获取利益或利润。

以上三种套利模式都存在着必要的条件,这就是市场中非均衡现象的发生,这是金融套利得以进行和实现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在一个市场运行处于均衡状态的良性发展中,金融套利是难以实现的,金融市场上也不存在着金融套利的机会。然而,金融市场的完全均衡是一项非常严格的条件,它是一个非常全面的概念,这要求金融市场中的所有方面、各个因素之间全部能够实现协调,才能实现金融市场的均衡。因此,现实的金融市场中出现非均衡是一种常见的状态,甚至是一种主要的状态,而出现绝对的均衡状态则是一种偶然的、短期的状态。而金融市场上的非均衡状态又通常以价格的非均衡和制度的非均衡为主要表现形式。因此,金融市场的非均衡为金融套利提供了机会,金融经济中的套利机会的存在说明可以进行各种金融套利行为。这样一来,金融市场的金融套利行为则具有发生、存在的必然性和长期性。

金融经济中的金融套利是一种常见的现象,但对这一行为却不是可以任其随意发展的,对金融经济中的金融套利行为应该有科学的监督和监管,对金融经济中的金融套利行为进行辨证的具体分析,科学对待其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正确处理金融效率和金融市场稳定的关系,这是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金融套利管理的基本思路有:

篇3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5-199-01

一、前言

目前,各经济类院校金融学专业都开设了《金融市场学》课程,《金融市场学》作为金融学专业的核心专业方向课,其教材的选定、教学目标的确定以及教学过程中对教材的处理都尤其重要。

二、《金融市场学》国内教材分析

在众多的《金融市场学》的教材中,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由张亦春教授主编的版本是较为经典的教材,以该教材为代表,国内《金融市场学》教材普遍存在以下这些问题:

1.“海归多,土鳖少”,即介绍国外金融产品较多,而缺少对当前中国金融市场及产品的介绍。例如,与其他经典金融教材一样,在介绍股票种类的时候,都是大篇幅介绍“优先股”这个概念,这是因为美国股票市场上优先股的规模较大,是主要的股票品种。但所有金融教材都忽略了中国优先股的现状——缺乏立法支持且目前暂无优先股,这就导致很多学生花了很大精力背诵优先股的相关知识后到工作中却用不上。

2.“概念多,细节少”,即介绍相关概念多,缺乏相关细节的详细分析和介绍。比如,跟大多金融教材一样在外汇市场的外汇交易里面,简单介绍外汇掉期、外汇套利的概念,却缺少相关交易细节的介绍,导致学生无法动手、动脑深刻领悟相关实践环节,实务工作时不能上手,实际分析也无法抓住关键脉络。在介绍债券价值分析和股票价值分析时,没有结合实际工作中常用的excel软件,来介绍相关价值的计算,也不能将其落实到债券分析和股票新股发行定价等工作环节中,造成教材理论与实际工作操作的脱节。

3.“理论多,实践少”,经济理论都是源于实践,同时又回归实践。而这本教材乃至其他的金融教材,都是简单介绍理论,却缺乏编者对该理论的分析,也缺乏对该理论在实际生活和工作的运用讲解,使得这些思想精髓反倒成为教学鸡肋、曲高和寡,导致学生认为理论“无用”,使得培养学生相关金融素养的基础理论被学生忽视,这些理论往往成为学生应付考试简答题、论述题的背诵宝典,而真正工作时束之高阁。

三、《金融市场学》教学目标探讨

《金融市场学》的教学目标应定位在:

1.让学生巩固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并做到融会贯通;

2.让学生掌握中国最主要的金融产品和金融交易的细节以及工作中的处理焦点;

3.通过详细分析简单的、常见的、成熟的金融创新案例和产品,让学生慢慢领悟金融创新的本质,并鼓励学生对我们可能面对的金融需求进行创新。

四、围绕教学目标,对《金融市场学》教材的处理

教学中教师如果被手中教材、教参的框框束缚,凡事“以纲为纲,以本为本”,导致教师只会教教材,而不会真正地用教材,学生无法通过教材学习锻炼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素养。然而,教学的根本要求教师不仅是课程实施的执行者,更应成为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因此,教师必须要把教材作为教学的“途径”,根本目的是要达到教学“本源”。围绕教学目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教材进行相应处理:

1.基于教材,根据我国金融市场的现状,在基础金融产品的介绍按照实际工作的重点做以下调整:第一,补充并重点讲解我国金融市场上规模较大、我国独创的金融产品,比如加强我国同业拆借市场、回购市场的具体运作的讲解,引入买断式回购、分级基金、ETF基金等金融创新产品的创新动机、原理;第二,对于优先股、短期政府债券、大额可转让订单等国外成熟但是中国金融市场上规模较少甚至没有的产品,重点分析中国与美国之间差距的原因所在,并引导学生思考这些产品在中国将来的发展。

篇4

改革开放以来,使得我国房地产企业得到了飞速发展。房地产金融市场作为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可以加快房地产企业的发展速度,同时也可以提高房地产企业的经济效益发展。但是,房地产企业在实际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受到房地产金融市场初期发展的影响,依然存在诸多问题未被解决。因此,本文对房地产金融市场的改革发展进行探讨,使其在房地产企业的发展中有重要意义。

一、房地产概述

(一)房地产概念

房地产的概念,指的是可以充分利用的土地以及土地上的所有建筑物。房地产的另一种含义,也可以理解为不动产,指的是自然特性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房地产业是一种开展金融业务、经营管理、售后服务等方面相结合的行业。因住宅业在房地产业中占较大比例,是房地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地产金融的概念,指的是房地产企业在开发、消费的过程中,通过货币流通的方式,对投入的资金进行筹集,以此来开展一系列的房地产金融业务。

(二)房地产产业的特征

房地产产业有众多特征,主要包括有:(1)不可移动性。由于房地产是不可移动的土地。所以,房地产业具备不可移动性的特点。(2)极高的价值性。与其他商品相比,房地产业的消费价格要高出数倍,久而久之具有极高的价值性。房地产业的这一特征,使得广大人民在购买住房期间,通常采用分期付款或按揭贷款等方式。与此同时,贷款业务活动的开展,形成全新的房地产金融市场。(3)具有良好的耐久性。土地作为地球上变化最小的物体,具有非常高的利用价值。只要房地产业不会受到人为因素、自然因素等方面的影响,其使用年限可以维持在数年之久。

二、房地产金融市场改革的重要性

房地产金融市场的迅速发展,对广大人民的生活及社会经济的发展有重要意义,其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从根本上确保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现今社会,在经济飞速发展的背景下,各行各业也得到了稳定发展。由于城市人口的数量不断上升,若缺少最基本的住行保障,势必会给国家及社会的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房地产企业便可以很好地改善这一特点,是保证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第二,带动其他企业的发展。众所周知,建筑、装修等行业的发展离不开房地产企业。只有房地产企业得到稳定发展后,才可以很好地解决其他行业在发展中遇到的资金问题,带动其他行业的未来发展。第三,为房地产企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由于房地产企业的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在一定程度上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房地产企业只有开展大量的房地产金融业务,不断扩增房地产金融市场,以此来提升投入资金的周转速度,促进自身的经济效益发展。由此可见,房地产金融对房地产企业及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发展有重要意义。

三、房地产金融市场改革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未能创建健全的房地产金融体系

健全的房地产金融体系主要包括:专业性住房金融机构、住房融资等。但是,就当前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发展而言,由于房地产金融体系的不健全,致使房地产金融市场的改革发展方式较为单一,房地产金融贷款的方式受到限制,直接影响着房地产企业的长远发展。不仅如此,由于未能创建健全的房地产金融体系,导致房地产金融融资业务的开展存在一定的风险。

(二)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发展速度慢

由于房地产金融市场的改革发展正处于初期阶段,使得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发展速度略慢。因我国只有少部分房地产企业具备一级房地产金融市场,其他房地产企业只依靠银行提供的巨额资金,加剧了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存在。与此同时,由于二级房地产金融市场尚未建立,一旦房地产金融市场发生巨大改变,给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限制着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发展速度。

(三)存在一定的房地产金融风险

房地产企业在实际发展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房地产金融风险,阻碍着房地产金融市场的改革发展。近年来,在经济迅速发展的背景下,使得我国房地产企业也得到了稳定发展。但是,房地产企业时常出现供给与需求不相符的现象,导致住房空置率逐渐呈现出上升的趋势,一旦房地产企业的未来发展发生变化,势必会造成房地产企业供需失衡的风险。不仅如此,由于开发商及住户的信用未能得到保障,同时也未能创建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致使银行不能及时向其进行贷款,也未能对发放的贷款实施监控,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房地产金融风险。

四、提高房地产金融市场改革发展的策略

(一)完善健全的房地产金融体系

现今社会,在国家及社会的大力支持下,为有效加快房地产金融市场的改革发展速度,应当完善健全的房地产金融体系,确保房地产企业在金融体系的作用下,积极开展各项房地产业务。比如,住房融资担保等。首先,房地产企业可以与各大银行进行合作,向广大人民推荐贷款的方式,从根本上提升广大人民的住房水平。其次,房地产企业可以创建适当的担保机构,或是在国家及社会的支持下成立住宅融资委员会,向住户宣传有关贷款方面的内容,使绝大多数的居民能够得到安全保障。最后,创建健全的房地产金融体系。房地产金融体系有众多种类,主要包括:专业性住房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等。只有不断完善房地产金融体系,才可以促进房地产企业的长远发展。

(二)加快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发展速度

在20世纪70年代初期,一些发达国家抓住商机,大力开展房地产金融市场,发达国家不仅具备以融资市场为核心的一级房地产金融市场,同时还具备以证券市场为载体的二级房地产金融市场。因发达国家有完善的房地产金融市场,大幅度减低了金融风险的发生机率。换句话讲,房地产金融市场的改革发展,逐渐成为房地产企业迅速发展的重要途径。基于此,我国房地产企业也应与时俱进,加快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发展速度,使我国房地产企业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能够占有一席之地。与此同时,还应降低房地产企业融资的相关条件,不断转变房地产企业融资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为房地产金融市场的改革奠定基础。

(三)积极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

积极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具体阐述:第一,房地产企业应重视金融的重要性,督促其他房地产员工加强防范风险的主观意识,不仅应开展大量的房地产金融业务,还应时刻预防潜在的金融风险,从根本上降低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发生。第二,政府监管部门对房地产企业的改革发展提出有目的性的指导意见,并且针对房地产企业开展的房地产金融业务,制定正确的规范政策,促使房地产金融业务得到很好的保障。第三,政府监管部门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房地产企业严格按照相关审批手续进行工作,严禁开展具有较高金融风险的贷款业务。不仅如此,若开发商及住户的行为举止较不规范,房地产企业有权利拒绝向其进行贷款,以此来起到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的作用。第四,加强贷款方面的管理。房地产企业可以对已经发放的贷款进行实时监控,避免出现工程停工、罢工等现象,阻碍着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同时为房地产金融市场的改革发展打下成功的基石。

结论

综上所述,房地产金融市场的改革发展,可以加快房地产企业的发展速度。本文对房地产概述进行分析,并且结合房地产金融的重要意义,从中可以发现房地产业有众多特征,这些特征成为房地产金融市场改革发展中必不可缺的一部分,为房地产企业的发展提供保障。但是,房地产金融市场在改革发展的过程中,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为使这一现象得到改善,本文提出几点提高房地产金融市场改革发展的策略:完善健全的房地产金融体系、积极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为房地产企业的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周明.深化房地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第九届中国房地产科学论坛综述[J].上海房地,2017,12(08):4-6.

[2]卞瑜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培育[J].价值工程,2017,36(16):70-72.

[3]蓝雅卿.我国房地产金融创新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探析[J].现代营销(下旬刊),2017,7(03):92-93.

篇5

关键词:离岸金融;制度;创新

一、离岸金融概述

对于离岸金融的定义,随着其在不同阶段的发展界定也不同。

第一阶段,从20世纪50年展之初开始,离岸金融最原始的状态以欧洲美元(Euro-Dollar)的形式存在。随着美朝战争的爆发,美国冻结了苏联在美国的所有以美元形式的存款,为了避免遭受经济损失及政治打击,苏联在欧洲大陆的银行开立美元账户进行农作物、工业设备以及其他商品的结算,形成欧洲美元市场,同时步入离岸金融市场的萌芽期。

第二阶段,20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末,离岸金融市场从欧洲美元的形式扩展到欧洲马克、欧洲法郎和欧洲英镑等。在这一阶段中,美国由于一系列政府干预行为,产生货币流通的阻力,使得货币从流通性较差的国内市场流入环境宽松的离岸市场。与此同时,欧洲国家相继发生通货膨胀,各国政府纷纷出台一系列政策以减少货币疲软造成的影响,减少本币在流通中的数量。面对各国采取的措施,德国马克、瑞士法郎及英镑等进入到欧洲货币市场,使得欧洲金融市场的多样化,促进国际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

第三阶段,20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末,离岸金融的定义更为广泛,出现“石油美元”的同时,离岸金融市场从欧洲大陆的拓展到其他大陆。70年代初爆发“石油危机”,欧洲各国相继陷入国际收支失衡的困境,大量以欧洲国家商业银行存款及直接投资形式流通的资金,通过欧洲货币市场流入美国和欧洲,形成“石油美元”。同时,美国政府取消银行跨国经营的限制,进入欧洲、亚洲和加勒比地区,促进多个不同类型的离岸金融中心的形成。新加坡成为亚洲离岸金融中心标志着亚洲美元的形成。此后,中国香港地区、马尼拉等也相继采取措施开办离岸金融业务。这一时期离岸金融市场发展的另一突破是以避税为目的的分离型和薄记型离岸金融中心的形成与发展,进一步活跃了国际离岸金融市场。

第四阶段,20世纪80年代后,离岸金融市场飞速发展,此时离岸金融的涵义突破离岸金融中心这一地理范畴,成为一种制度影响着本国及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美国为巩固和提高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国际银行设施(International Banking Facility,IBF)于1981年在美国设立,开创了离岸金融业务在岸交易的先河。此后,日本在东京设立国际银行设施,东京离岸金融市场(Japan Offshore Market,JOM)于1986年正式运行标志着离岸金融业务突破离岸金融中心的局限向日本全国范围扩展。

离岸金融从形成发展至今,已形成全球地理分布和较完备的发展模式,根据其在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发展形态,可以看出,离岸金融已不单是发展之初的一个地理范围的概念,而是成为一种制度创新的概念。总结离岸金融的发展历程,可将离岸金融的定义概括为:在高度发达的金融自由化及金融全球化的环境下,在本国金融体系之外不受本国金融法规约束的,面对非居民的资金融通。

二、离岸金融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从上文关于离岸金融概念演变的叙述,可以看出,离岸金融市场从最初一个地域性概念发展为一个全球性金融制度概念,体现着制度的变迁。制度经济学家将制度定义为用以建立生产、交换和分配的一系列社会、经济规则,这些规则之中一部分为强制性规则,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占比不大;而另一部分则是在社会变迁中逐渐演化而来的一种约定俗成的规则,在社会成员的日常政治、经济生活中起着自发性的约束,这种规则在整个社会规则中占比较大,影响也较大。

科斯将“交易成本”这个概念和“边际分析法”引入到制度经济学中,使得制度经济学的分析研究进入到新的阶段,可以更为直观地解释整个社会经济的制度演变。当一国金融体系的制度安排存在边际收益和边际成本不平等的现象时,金融制度便产生非均衡状态,此时金融体系中的各主体便会产生改变现状以使得收益最大或成本最小的动机,从而促使旧制度的改变以达到新制度的均衡。同时,诺斯和舒尔茨的制度变迁理论,又使得制度成为资源最优配置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制度虽然是一个经济体系运行的内在因素,却存在着外部性影响,而产生外部性的根源则是制度结构无法适应当时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

有学者指出,从本质上讲,离岸金融的最初形态――欧洲美元,本是没有产生的必要的。正是由于一国对本国金融机构的管制过于严厉,严重制约了本国金融机构对于本国货币的流通性需求;而同时又对外国金融机构运用本国货币的管制、或本国金融机构运用外国货币的管制相对松动,使得一国使用外国货币进行国际结算、外汇对冲或跨国投融资的信贷业务等业务均可由该外币发行国的金融机构完成,避免了本国政府的严厉管制,实现金融资源最优配置。由此可见,欧洲美元正是在供需双方的共同作用下产生的,而美元迅速成为国际结算单位也正是由于美国本国对金融制度管制的松动,造成国际各国金融管制不对称形成的。

后又有学者将制度因素进一步量化,设定一个指标――净管制负担(Net Regulatory Burden, NRB),包含三个变量:(1)一国的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率;(2)一国的利息、股息等资本收益税率;(3)一国对利息、股息等财务数据公开程度的要求,这三个变量与NRB为正向关系,三变量越高,NRB也相应越高。通过对当时国际几大金融中心运用该指标的定量分析,得出伦敦NRB指标最低,从而得出欧洲美元市场首先出现于伦敦的结论。这一指标的运用将制度对离岸金融市场的产生与发展进行了量化分析,进一步说明制度对金融市场演变的重要性,也很好地阐述了离岸金融是一个制度性概念。

此外,离岸金融的产生与发展也是制度创新的一个过程。“创新”的概念首先由熊彼得提出:创新是将一种新的生产要素或新的生产条件或二者的结合引入到生产过程当中,产生出超越性的产物或提高生产效率。这种创新是广义的,不仅仅指涉及技术性变革,也包括非技术性变革的组织创新。离岸金融的出现与发展是创新与制度一个互动机制,制度不断创新调整以适应市场变化的需求,而市场为更好地应对制度变迁,也会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创新。这种制度上的创新不断推动整个社会经济前进。

三、我国发展离岸金融的必要性

发展离岸金融对于我国经济领域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由于上文进行的制度的分析,所以仅谈制度方面的促进意义。发展离岸金融是一种制度的创新,也体现着制度的完善。金融制度与经济发展之间以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关系影响着。一方面,从微观上讲,离岸金融市场突破了传统上的地域、部门、制度上的限制,通过资本的灵活转移,将本地资本市场与更为高效的国际资本市场结合到一起,实现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金融机构作为市场的微观主体,不但可以充分利用资本,实现利益最大化,活跃市场,更可以利用离岸业务的开展与国际市场接轨,实现国际化经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另一方面,从宏观上讲,在发展离岸金融的过程中,建立更加完善的金融制度,使其不断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实现金融机构、金融服务创新的同时,推动我国金融制度的创新,不断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体制。

参考文献:

篇6

文章编号:1003-4625(2011)03-0008-05

中图分类号:F830.6

文献标识码:A

在美国学者麦金农(1973)的金融发展理论中,曾把发展中国家的金融系统划分为二元式金融结构,即一部分是以商业银行等为代表的有组织的现代化金融组织及金融市场,另一部分则是以私人借贷、合会、钱庄等为代表的传统金融组织和金融市场。对于麦金农所说的传统金融市场部分,许多学者有着不同的理解,也相应地提出了不同的概念,尤其国内研究更是如此。称谓亦是多种多样,如有非正规金融市场(Informal Financial Market)、灰黑色金融市场(Gray and Black Finance)、地下金融市场(Underground Finance)、民间金融(Folk Finance)等。这些概念的研究对象大体一致,但其侧重点和观察的角度又有所不同。其中国内普遍使用的是非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两个概念,为了避免这两个概念的混淆及研究的需要,在此有必要对它们进行相应区分。

一、非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概念辨析

非正规金融概念与正规金融相对应,在国外文献中使用的较普遍,有时也将二者称为非正式金融和正式金融,而民间金融概念在国内学术界以及媒体中使用得较为普遍。事实上非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们的共同之处在于都是因经济交易的需要,由下而上自发形成,即都具有内生性。而区别则表现在对其概念界定的角度不同。首先,从相关的文献上看,正规与非正规金融主要是从法律或者政府监管的角度进行分析,即某一金融组织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而国有(官方)金融与民间金融则主要从所有制的角度进行分析,即由某一金融组织的产权主体归谁所有进行界定。其次,两者的差异与国内外的习惯用语有关,在国外主要是从“法”的意识上界定;而在国内很大程度上包含着原有的意识形态成分即“所有制色彩”,长期以来在人们的意识中国有(官方)与民间是一个鲜明对立的概念,非国有的则就是民间的,如我们在经济体中有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称谓,因此相对应地在金融领域就使用了国有金融与民间金融的概念。

因此非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的概念实际上是从两个角度进行界定,两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内在逻辑关系,从具体的金融组织形式上看,两者在大部分情况下是重合的,如私人借贷、钱背、合会、互助会、私人典当、私人钱庄等既属于非正规金融又属于民间金融。但两者又存在不一致之处,如民生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从所有制或产权角度上属于民间金融,但是它们已被官方承认,并纳入了官方的监管范畴,因此它们又属于正规金融组织;而如20世纪90年代我国商业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形成之初的行为,初期并没有纳入官方的监管范围,属于非正规金融活动的范畴,但是它们又不属于民间金融,因为其行为主体本身是以国有形式存在(如四大国有银行)。

按照以上思路,我们认为非正规金融并不代表就是民间金融,同时正规金融也并不意味着就是国有金融,两者之间概念不存在等价关系。为了保持与国际上的学术惯例相一致,以及避免公有或私有等国内意识形态上的争论,我们运用非正规金融这一概念。在本文中我们把非正规金融理解为由于市场主体交易需要,在经济体内部由下而上自发形成,但不被监管当局所认可,并以隐蔽的方式进行经营活动来取得收益的金融中介组织及其行为活动。对于参与赌博、贩毒、洗钱等地下违法交易活动的黑色金融活动既不能得到现行制度规则的许可,更不具有经济合理性,不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二、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演变分析

我国非正规金融活动历史悠久,分布广泛,而且组织形式多种多样。依据各种形式出现的历史时间先后顺序,相对应的组织化程度,以及与不同时期经济发展状况的功能演变,农村中非正规金融经历了民间自由借贷、各种合会、钱背、钱庄等由简单组织到复杂组织的历史演变过程。

在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变迁的过程中,农村非正规金融的两种功能属性即社会属性和经济属性的地位也发生了相应的转变。在民间私人借贷阶段,其起源于农村乡土社会,主要表现为亲戚、朋友之间的交情借贷,这种借贷方式几乎没有利息。可以认为在私人借贷方式中,交情借贷是源于农村非正规金融存在的最原始意义,这个阶段的借贷需求基本上是以平滑生活需求为主,生存性借贷是其基本要义。因此这个阶段,刚从农村乡土社会中脱胎而产生的农村非正规金融,其社会属性远远高于它在高利贷所表现出的经济属性,其社会属性是其主要表现形式。

但伴随着农村经济逐渐发展,农村非正规金融开始以合会形式出现时,其经济属性日益突出,而且开始超过原有的社会。在这个阶段,合会分成了两种不同模式,一种是互质如轮会等,这实际上是从民间私人借贷中的社会属性发展而来。另一种是以赢利性为主要目的抬会等形式,这种形式在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地区,其规模影响越大,如在浙江、福建、广东等地。这意味着随着市场规模扩大,农村非正规金融逐渐脱离了原来“乡土气息”的社会属性,经济属性日益重要。

当农户收入水平提高到一定程度,大多数交易者将倾向于节约人情成本,更愿意通过支付利息的商业行为来完成交易,于是原先的友情无息借贷逐渐向有息方向发展。因此当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到钱庄形式时,原有的社会性属性已基本上不存在,基本上是一种纯粹的经济性组织。所以农村非正规金融变迁的历程是其从乡土社会中产生,由最初的社会属性为主导,然后从其社会属性中衍生出经济属性,最终又脱离原始的社会属性演变成为具有经济属性的金融组织。

同时伴随这一过程,也是信用类型发生变化的过程。在起初,农村非正规金融市场中所表现的只是简单的人与人之间的直接关系,交易基本以口头协议为主,我们可以把这种信用类型理解为简单的关系型信用。当农村非正规金融以合会的形式出现时,由于市场交易规模扩大和其经济功能逐渐增强,原来依托于社会属性的“简单关系型信用”将难以保证交易任务的完成。于是出现了一些简单、松散的章程安排,原来的口头协议也逐渐转变为签字协议,与原来的相比,可以理解为“复杂的关系型信用”。当其进一步发展到钱庄等形式时,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属性已经主要表现为经济意义上的属性,在这一

属性下形成的信用实际上已经具备了今天金融现代信用所具有的功能,可以认为是“准契约型信用”。因此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化的进程中,实际上是其属性由以社会属性为主,发展到社会属性与经济属性并存,最后转变为以经济属性为主;信用类型从简单的关系型信用,到复杂的关系型信用,再到准契约型信用的过程,具体如表1所示。

三、农村非正规金融的规模分析

由于非正规金融交易活动具有隐蔽性等特征,使得对其资料和数据的搜集十分困难,因此其真正的市场规模也就难以确定,目前大部分数据主要是通过调研获得。表2显示了亚洲发展银行和世界银行在1990年的一组数据,这些数据表明在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农村非正规金融是一个普遍的现象,而且在各国农村金融市场中占有重要地位。

中国非正规金融主要存在于农村和中小城市,尤其在沿海地区如浙江、福建、广东等地更为普遍,国内学者大部分通过案例调查的方式进行,在此基础上再进行推算,近年来部分学者的调查情况如表3所示。

此外中央财经大学课题组(2003)对全国20个省份的实地调查,发现全国地下信贷的绝对规模在7450-8300亿元之间;若按照郭沛(2004)年估计,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规模从1997年到2002年,按窄口径计算大致在1802亿元至2001亿元之间,按宽口径计算规模大概在2238亿元至2750亿元之间。我们根据农村固定观察点的数据,可以得到关于农村非正规金融规模的一个更为长期发展状况,如图1所示,从中可以发现农村非正规金融在农村金融市场中的地位在不断加强。

上图中反映了自1986年以来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趋势,从地区差异上看,可以发现非正规金融在农户整个借款比重中,东部地区的比重最高,中部次之,西部较低,而且从1989年开始东中西部各地区所占比都已超过了一半。从全国趋势上看,农村非正规金融呈现出递增的趋势充分反映了农村非正规金融在平滑农户的消费与生产中所起的作用,显示出其在农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在分散化的农村金融市场中,非正规金融基于在信息和履约机制上的相对优势,使得它与正规金融相比更能节约交易费用,降低违约率。在一定程度上非正规金融的存在有利于农村社会资本的形成和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正如IFAD(2001)指出,在中国,农民来自非正规市场的贷款大约为来自正规信贷机构的四倍,对于农民来说,非正规金融市场的重要性远远超过正规金融市场。

四、政策选择分析

(一)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变迁的三种可能方向

从各个国家和地区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发展经验来看,大致有三个可能的演化方向(姜旭朝,2004)。第一种方向是一部分非正规金融组织继续保持其互助合作的“原始形态”,如以轮转会等形式,作为一种临时性松散组织,只在约定的时期内存在。这主要是由于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现代主流正规金融组织不愿进入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地区,而国家实施的政策性金融尚不完善,使得这些具有传统互质的非正规金融组织得以存在。

第二种方向是由互组织演变为非法的地下金融,以诈骗或洗钱等为目的的各种合会,则其形成机制和背景较为复杂。这种形式在经济发展较快而政府金融监管缺乏效率的地区比较普遍。严格地讲,这种形式属于本文定义中的广义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形式,已经脱离了经典意义上的非正规金融,属于非法范畴,不是本文讨论的对象。

第三种方向是从具有合作性质的非正规金融逐渐演变为带有商业性质的正规金融组织。其运作机制在转变过程中也会发生较大变化,如从轮转模式(Rotating)转变为非轮转模式(Non-rotating);从短期金融组织转变为永久性金融机构;从只存不贷变为存贷结合;从定期运营转变为每日运营等(Seibel,1999),这种存在形式有如日本的“无尽”、韩国的“契”、中国台湾地区的合会公司等。

(二)政策选择

中国的金融制度变迁历程已经告诉我们,其并不是简单的遵循节约交易费用和增进资源配置效率的路径,而是与按照政府的偏好密切相关。显然政府的介入要么推动金融制度向更为有效率的方向演进,要么阻碍这种进程(官兵,2005)。因此,政府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甚至决定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变迁方向。与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变迁的三种方向相对应,政府亦有三种政策性选择。

第一种是政府采取放任自由政策,在农村非正规金融演进中充当无为之手,无所作为。在这种政策下,政府完全不干预,任其自由发展。但农村非正规金融是基于特殊信任基础上的,当其发展到一定规模时,就会存在社会资本“失灵”现象,如发生的各种倒会风潮,都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由于这种形式长期得不到法律认可,交易契约又不能受到政府有效保护,这使得农村非正规金融很可能被一些食利者或金融诈骗分子所利用,偏离其原有的发展轨道,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

第二种政策选择是采取强行干预政策,无所不为。事实上,这种强行“拔高”做法亦会中断农村非正规金融原本正常的演进方向。经典的案例是20世纪80年代在中国农村中兴起的农村合作基金会。农村合作基金会曾在缓解农村资金紧张等方面都起到了促进作用。在1990-1996年间全国农村基金合作会的支农资金合计达63.2%,远远高于农行、农信社同期支农的比重,但由于地方政府的强行行政干预导致了其最终失败(温铁军,2000)。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地方政府强行介入农村合作基金会的行为,打断了农村非正规金融演进的正常路径,正是这种不正当干预造成了农村合作基金会的最终衰弱。

第三种是政府采取有所作为的政策。前面分析了对于农村非正规金融变迁,政府采取“不作为”或“无所不为”的政策都不能使其从“关系型信用”演变成“契约型信用”。因此,政府应当意识到既然执意打压非正规金融和任其自由发展都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可考虑根据各地农村经济发展状况,适当降低市场准入条件,引导并扶持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对各种不同形式的农村非正规金融交易给予法律上的有效保护。将其信用关系纳入到正式制度的调节范围,使其最终成为中国农村金融体系中重要组成部分。

五、结论性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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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提出应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非正规金融组织顺应农村金融需求,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创新适应农村需求的金融组织形式,已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迫切需要。

一、非正规金融的概念

根据亚当斯和费奇特(Adams & Fitchett,1992)的定义,正规金融是指受到中央货币当局或者金融监管当局监管的那部分金融组织或者活动,非正规金融是指处于中央货币当局或者金融监管当局监管之外发生的金融交易、贷款和存款等金融组织或活动。本文中的非正规金融泛指不通过正规金融机构的一切非正规金融形式及活动,包括农户民间借贷和各类非正规金融组织的金融活动。

当前,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主要包括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民间金融四类金融组织形态,又可以进一步划分为以下两种组织形式:一是以合作性金融为基础,以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为重要组成部分构成的正规金融;二是以民间借贷、私人钱庄、民间集资等民间金融为主体构成的非正规金融。

二、非正规金融的发展现状

1. 非正规金融的市场集中率分析

根据笔者对2005―2007年我国农村金融市场集中率()的分析 ,在县域贷款市场中,仅非正规金融机构所提供的贷款就占了40%左右的市场份额;并且,从发展趋势来看,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中非正规金融的市场集中率有逐步提高的倾向,由2005年的38.35%上升至2006年的41.32%、2007年的42.10%。

2. 非正规金融的市场进退壁垒分析

如上所述,非正规金融是内生于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各种金融组织形式的总称,其存在、发展与国家宏观金融政策密切相关。下面主要分析非正规金融组织转换组织形式通过正规途径进军农村金融市场,进而获得合法经营地位并接受规范监管的进退壁垒。

(1)进入壁垒分析。进入壁垒(Barriers to entry)是指相对于企图进入的新企业,现有企业所具有的竞争优势,或者说是新企业进入所面临的各种不利因素。农村金融市场准入壁垒是指阻止新金融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各种因素或障碍,即有利于农村金融市场现有金融机构而不利于潜在金融机构进入的各种因素之和,主要分为经济性壁垒、政策性壁垒,等等。

第一,经济性壁垒。经济性壁垒是指由于诸多经济因素导致潜在竞争者不能自由进入特定市场或有关产业的经济,即产业内现有企业阻止新企业从潜在性进入变成明显性进入的经济因素。结合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实际,我国农村金融市场规模经济壁垒主要表现在新农村金融机构进入方面,有以下两种形式:首先,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由于规模经济优势的存在,使得建立新型金融机构的筹资渠道困难;其次,新型金融机构在客户偏好上处于劣势,短期内无法取得规模经济,成本必然高于市场上现有的金融机构。

第二,政策性壁垒。政策性壁垒是指政府在经济管理过程中,为了保证资源有效配置,利用法律法规等政策手段调整企业关系,因此给企业进入设置的障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进入壁垒主要为国家法规及审批管制所构成的政策性壁垒,从而限制了农村金融机构多元化并直接导致农村金融体系竞争力不足。

(2)退出壁垒分析。退出壁垒(Barriers to exit)是指现有企业在产业前景不好、企业业绩不佳时准备推出该产业,但由于受多种因素的阻碍,资源难以转移出去,这些阻碍现有企业退出产业的因素,就构成退出壁垒。

第一,沉没成本壁垒。资产往往具有专用性,用以生产特定的产品,当企业退出时就会产生沉没成本。在产业组织理论中,企业经营失败后,其资产转卖不出去或只能收回少部分投资时,企业就要承担较大的固定成本损失,这部分损失或无法收回的成本叫沉没成本。金融企业沉没成本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成本、无形资产、金融资产出售后的沉没成本等。由于一般金融企业的金融资产具有同业通用性,固定资产相对工业企业规模较小,因此金融企业资产较易转让,沉没成本壁垒相对较低。

第二,政策性壁垒。首先,当前农村金融市场上企业结构单一、机构数目较少,任何一家金融企业甚至其分支机构的退出,都会对农村经济产生较大影响 。其次,农村金融市场以信用为基础,金融机构要是因破产、倒闭而退出市场,会给整个农村金融市场带来不稳定情绪,破坏金融安全,易发生挤兑现象。因此,基于发展农村经济和保证金融安全方面的考虑,政府对于农村金融采取保护措施,不会令其轻易退出市场。

三、非正规金融的发展方向

非正规金融进军农村金融市场由以下几种组织形式可供选择:(1)村镇银行;(2)贷款公司;(3)农村资金互助社。

2006年12月,为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银监会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引导各类资本到农村地区投资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这就为非正规金融组织进军农村金融市场提供了政策保障,由非正规金融组织控股、筹资组建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地蓬勃发展。非正规金融组织通过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有利于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覆盖面低、有效金融产品与服务供给不足、金融市场竞争不充分等问题,通过引导民间借贷、促进民间资本向正规金融市场投放,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贷款难、融资难,支持农民(户)创业增收,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性格局的形成,对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李靖: 引导非正规金融健康发展的最佳途径[N].上海证券报,2009-03-06

[2]郭沛: 农村非正规金融:内涵、利率、效率与规模[OL].中国研究服务中心网,2006-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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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突飞猛进,特别是金融投资的发展速度获得较大提升。着眼于产业体系,金融位于金字塔的最顶端,金融投资使得货币的再次分配率不断提升。伴随着快速发展的经济,国家的投资理念也在不断发展和丰富,人们已经开始普遍关注并且高度重视金融投资问题。

一、金融投资的概念

作为商品经济概念的金融投资,在商品经济持续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的投资理念,并且不断发展与丰富,逐步成为备受人们关注与重视的一种投资方式。具体来说,金融投资实际上就是一种购买某个合同中所包含的权益,通常把金融资产或者金融工具作为投资对象。

金融投资根据其时间、收入、方式等不同,一般有以下几种分类:按照时间划分:短期投资,指一年以内短时间的投资活动,其偿还期短;长期投资,即指在一年以上的投资期限中的投资活动,且偿还期长。按照方式划分:直接融资,顾名思义就是资金提供者和资金需求者的直接会面,根据实际的情况,双方达成协议,按协议内容直接融资;间接融资,则指资金提供者不与资金需求者见面,此二者通过一定的媒介,例如银行等金融机构来间接实现资金的融通。

二、金融投资现状

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发展不断壮大和社会经济体质变革,从2009——2012年国民用于金融投资总额走势图可以看出,人们投资观念由实物投资转为关注金融投资,这种投资结构的变化促进金融投资行业的不断成熟与完善起来。但是由于我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主导的特殊的一种计划经济,对金融投资行业的发展有一定的影响,在其发展的进程中,充满挑战与困难。

(一)从资本市场发展情况分析

首先,金融市场中直接融资的能力比较弱。企业公司融资过度的依靠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宏观来看,资金主要来自银行贷款,巨额的贷款数目,必定使得M2/GDP比例变大,这就意味着,整个社会的货币供应量来源于银行,银行为转嫁风险就增加贷款,导致银行贷款环境出现不良风气,从微观来看,则是企业要承担巨大的财务风险,其财务杠杆率高达70%至80%。

其次,市场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整体,分割严重。目前,中国的金融体制管理过程中,主要是把经营与监管分开管理。并且整个金融业的业务相互没有交叉,具体来讲,证券行业、银行系统和保险等行业的业务范围分割清晰。这必然减少传递金融风险的方式,同时阻碍了资金在金融行业的有效流通,影响了整个金融市场的运行效率。例如,2012年国内的贷款、存款差额不断增加,银行在市场投资中注入了大量资金,随着投资收益的减少,央行发行的票据以及国债指保持了1.7%的招标率,较之同年的存款利率存在较大差距,导致银行的收益低于成本,提升了投资风险。

(二)从融资工具等方面分析

金融投资在发行,交易等部分环节的问题也是不断滋生。再加上,我国的金融市场发展本身就不健全,其运行机制在表面风平浪静,暗地里存在着严重的偏差与扭曲,这对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影响极其明显。

造成这种局面发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其中,主要的原因可分为以下两点:第一,受商品经济发展水平等经济因素制约。第二,我国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投资环境的基础发展相对滞后,各个要素间的组成体系不够完整。因此,我国要健全完善金融环境还面临着相当大的困境,需要政府及其相关金融部门对金融市场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完备的金融投资市场,把金融投资发展作为发展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目前,国际金融投资环境变幻莫测,加之“次贷危机”对全球经济的影响,我国的金融投资环境现状也面临窘境。因此,优化国家金融环境投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三、金融投资建设的优化措施

(一)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制定相关产业规章制度

在不断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我国经济体质发生了转变,注重国外资本在国内市场的流通。其中,特别是在我国第三产业的发展过程中,国外资金流通频繁。借助并顺应这种趋势的发展,我国金融投资必定会呈现出另一种生机的同时,也推进我国经济的稳定快速运行。因此,目前我们首先要做的是分析并调整产业结构,结合我国经济现状,制定相关的产业政策。

在具体完善过程中,务必做到以下几点:首次,分析区域优势,调整产业的结构体系,加大对中西部地区资金引入和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资金输出,平衡各个地区经济发展。这样既加强东部发达地区产业结构的升级调整,又提高了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促进我国经济的整体性和谐发展。其次,对国外资金的注入进行合理的投资引导,可以调整和弥补我国企业存在的缺陷,推进国内企业走向国际化,开拓国内市场,把我国从第一、二产业为主导转变成以第三产业为主导的市场体制。

(二)开拓融资渠道,完善资金引导措施

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决定了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比较弱。我们目前的金融投资的引资渠道不够完善,比较单一,因此,势必要优化并完善引资渠道,寻求有效的引资举措。

首先,要注重引资、投资原则。这需要政府运用宏观调控手段,一方面,加大对金融市场的管理力度,特别是对国内证券行业对外投资的控制,采用科学合理的方式方法,借鉴国内成功案例,加大分析投资的结构类型,以避免不必要的金融危机。另一方面,政府可拓宽金融市场,加大开放性,让外资渐进式融入国内市场,使国内金融市场活跃起来,金融业务得到创新发展,并完善对金融投资市场的改革和控制,我们相关金融人员必须有较强的金融风险意识,对投资进行科学全面的风险分析,从而预防金融风险和危机的发生。

其次,对于外国资金引进投资,在对大型企业投资引进的同时,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投资引进。中小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中最为活跃的主体,其自身有灵活的特点,不论是经营方式还是生产方式上都有较强的创新意识,政府要积极引导国外资金对中小企业的投资,不仅推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更是推进整个中国经济结构体制的转变。

(三)建立健全金融市场法律法规体系

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金融市场的发展过程中,还受着改革开放前计划经济的制约影响,行政过多干预了金融市场发展,这虽然有助于金融市场发展的风险降低。但是,行政管理手段过多干预金融,会使金融投资市场失去创新活力。因此,想要金融投资建设的发展健康持续,就必须建立健全金融市场法律法规,依法实行有效监管,使得其以完善的金融市场约束体制渐渐摆脱行政管理的束缚。

首先,作为市场化发展的基本条件,必须加速增进汇率、利率等市场化进程。推行风险不同的债券,促进债券市场合理化收益。同时,应该发展多种外汇产品来促进外汇合理的定价,形成汇率市场化机制。其次,建立健全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债权人的法律体系。建立这样一个有效的法律体系,务必要以金融市场建设的有序发展为基础。例如,《破产法》应有明确的范围来约束投资者和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赋予债权人企业破产时偿债权利和公司清算时法律地位的优先权。

(四)建立完善有效的信用评级体系和会计准则

金融市场获得长期发展和建设的关键在于信用以及会计准则机制的构建,国内金融市场在这2方面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在建立会计准则时,坚持与国际要求符合的基础在于依照审慎原则对信息进行披露。从整体上来说,中国应该制定更加开放的措施针对会计中介以及国际的信用评级单位,这一措施能够有效提升金融市场评级单位的市场地位。另外,还需加强促进评级机制的完善以及强化投资人风险识别能力的制度基础方面建设——诚信体系的建设。

四、结束语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未来金融市场投资建设也会面临严峻的挑战,只有通过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制定相关产业规章制度;开拓融资渠道,完善资金引导措施;建立健全金融市场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完善有效的信用评级体系和会计准则等一系列的措施,才能发挥金融市场自身的优势与潜力,进一步促进我国金融投资建设发展。

参考文献:

[1]高杰.金融危机中金融投资及其风险规避[J].湖北工业大学学报,2009(03):45-46

[2]王妍.后危机时代我国家庭金融投资风险及防范[J].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1(02):34-35

[3]王妍.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居民家庭金融投资风险及其防范[J].特区经济,2011(04):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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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一般来说,研究对象的概念很重要,因此金融业市场结构的定义是此类研究的前提条件,明确了研究起点之后,才能对具体的内容进行展开。依据这样的逻辑推理,本文在以下的内容中,首先从金融结构定义的回顾开始,依次对分析方法、市场效率研究、市场的进出障碍等方面的文献进行了说明,最后还对我国的情况作出了综述和分析。

一、研究出发点的辩证回顾

戈德.史密斯(Goldsmith)对金融市场结构的定义是:金融工具和金融机构的相对规模。这是一个很抽象的概念,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认识:第一,金融工具、金融机构资源自身在金融市场上的配置,这是金融市场结构的数量含义;第二,金融工具和金融机构之间的比例分配,这是金融市场结构的微观构成。本文认为,这个定义存在缺陷,即从逻辑上来看,仅局限在金融市场的宏观分析,而没有考察市场主体的行为特征。另外,完全竞争市场理论对金融业市场结构的研究也产生了影响,使得很多金融市场结构的研究过于理想化。因此,作为研究的出发点,我们将金融业市场结构定义为:以金融工具、金融机构为基础,微观决策主体之间的构成及其关系的总和。

随着各国金融业的快速发展,金融学家们发现原有的定义存在问题,这为他们的研究工作带来了影响,于是出现了新的认识。 哈佛大学的迈克尔・波特 (MichaelE・Porter) 在分析产业竞争战略时指出“产业结构分析是建立竞争战略的基础,理解产业结构永远是战略分析的起点”。波特的竞争战略理论强调竞争战略的制定要结合产业结构的特点,也就是把企业行为加入到市场结构的范畴。美国哈佛大学的梅森( E. S.Masson )和贝恩(J. S. Bain )提出了分析现代产业组织的S (structure ) -C ( conduct) -P ( per-formance)理论(SCP模型):从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和市场效率三个方面研究产业结构,其中心思想是市场结构决定了市场主体的行为和市场效率,而后两者对产业市场结构起反作用。这一理论对市场结构提出了新的分析,并在很长的时间内指导着金融业市场结构的研究。

在回顾金融市场结构的定义、理论基础之后本文认为,随着政府对金融业严格管制逐渐减弱,金融业在世界各国已经成为影响宏观经济的重要产业。研究金融业市场的出发点不应局限于理论上的定义、概念,而需要结合不同国家、不同市场经济模式的特性,找到金融业市场结构的共同规律,探索最佳的金融市场结构。

二、金融业市场结构相关研究的评说

(一) 关于金融业市场组成

金融业市场的组成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金融业市场结构的性质,我国学者林毅夫(2001)认为金融市场由两个主要的部分组成:1.银行业内部的结构,即信贷资产在不同银行间的分布状况,特别是不同规模的银行在信贷活动中所处地位和相应的分工;2.指金融市场的融资结构,即以股市融资为代表的市场型直接融 资(MS型)和以银行融资为代表的关系型间接融资(BS型)的相对比例及其分工。

谢平(2003)将我国的金融市场组成概括为:由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共同组成的金融体制。

蔡丛露(2007)的研究了银行集中度和金融稳定关系,并对银行业产权结构改革提出了政策建议。

汪静波(2013年)主要从银行业市场结构对金融稳定的间接和直接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其与金融系统稳定性的关系进行了阐述。

本文认为金融业市场的组成具有层次性,如图所示:

国家监管部门

第一层次 宏观金融 货币、财政政策(中央银行)

国际金融形势

单一国家经济发展水平

影响 决定

银行业机构(商业银行为主体)

第二层次 微观金融 金融融资结构(资本、保险市场)

公司金融

从目前的文献来看,这方面的研究不多,而且存在着层次划分不明确的缺陷,有时会将宏观金融结构的组成与微观金融的组成相交叉,在本文看来,两者的关系是决定与影响,这种分层次的金融结构组成分析,有利于发挥它们的协同效应,准确把握金融行业市场的结构。

(二) 金融业市场组织模式

1、金融市场结构与资本市场模式。

Asli Demirguc-Kunt 和 Ross Levine(1996)的研究表明,中央银行资产、商业银行资产、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公司信用、金融深化程度与股票市场资本化之间的比例关系在不同收入水平的国家和不同的时间截面上有所不同,主要表现在高收入国家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比例和股票市场资本化明显高于中低收入国家,中低收入国家中央银行资产比例则要高于高收入国家。由此可见,金融结构对资本市场的有效使用可以提高金融市场的效率。

2、金融市场结构与金融中介。

Gurley 和Shaw(1955,1960)以及Goldsmith(1969)论证了银行中介债务融资的产生以及证券市场出现的必然性。本文认为,金融中介的发展是优化金融业市场结构的重要因素,从西方国家产业发展的历史来看,加大中介组织在产业结构中的比重有利于产业市场的信息传递。

3、国家对金融业结构的管制

这是本文的分析,因为通过对国际金融的分析发现,国家的金融管制政策和力度会对金融业结构产生作用。由于缺乏相应的实证论据,本文只是基于合理的逻辑分析。前文已经把金融市场结构划分为微观、宏观两个部分,宏观金融的主体以政府为主,而一般来看,不存在纯粹的无管制的自由金融市场。主要原因是:金融市场以商品市场为基础,自由放任的金融政策可能会导致两个市场的连动,在国际贸易较为发达的情况下,如果处理不当则存在着较大风险,所以国家必须进行必要的管制。

国家管制的手段主要是外汇、货币政策,这其中又包括对利率、汇率等重要指标的调节,这些政策、指标都是微观金融主体进行决策的依据,从而影响着金融市场资源的配置,最终调节了金融业市场结构。

4、金融业市场结构与公司融资

Titman 和Wessels (1988)对美国公司债务/权益比率的实证研究、Rajan和Zingales(1994)对一些工业化国家样本的研究、Demirguc-Kunt 和Maksimovic(1994)对一些发展中国家样本的研究以及Mayer(1989)和Singh(1995)对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公司融资状况的比较研究都表明,不论是在发达经济体还是在新兴经济体,金融结构与公司融资行为之间的相关程度并不高。

学者们根据自己进行的实证分析结果,作了分析。本文认为,金融业市场结构一定会影响企业的融资,但是具体的影响程度不同,原因是:金融市场是企业重要的融资渠道,但是企业也会依靠其他市场融资,这种多元化融资降低了金融市场结构变动与企业融资的相关度。

三、金融业市场结构与经济增长

研究金融市场结构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宏观经济的重要目标-经济增长,从现在的研究来看,这是该领域的研究热点。

林毅夫等人(2001)从资金使用的机会成本、金融体系的融资成本、资金提供成本与金融分工和融资成本、资金供求多个角度分析了金融结构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他们的结论是:如果银行结构、融资结构(作者注: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的内容和要求相匹配,将会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和增长;反之,则会对经济的发展和增长起阻碍作用。在研究方法上,林毅夫等人的研究是以资源禀赋优势理论、交易成本理论为依据,这与很多西方学者的信息经济学研究方法不同。本文认为所谓的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相匹配是指,金融市场配置资源的流向要符合效率原则,同时也要满足国家宏观经济发展的要求。

我国学者孙杰(2003)指出:从金融结构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来看,发达经济体比发展中经济体显得要密切得多。这个分析结论表明,金融业市场结构的组成、内容、运行方式都收到经济增长水平的影响,体现了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

此外,还有其他角度的分析,例如Goldsmith教授(1969)使用1860-1963 年的数据证明了人均收入随着的金融中介资产与GDP 的比例(金融结构的指标之一)增长而增长,而且增长速度高于平均水平的国家,金融中介资产与GDP 的比例也高于平均水平。

Mckinnon(1973)则强调了金融部门的改革对于增长的重要性,他指出,金融部门的改革主要是金融信息服务、健全金融法制的改革。

基于上述的研究成果和一些文献的实证分析,可以得出结论:金融业市场结构从多个方面促进或制约着经济增长状况,完善金融市场结构是重要的经济发展动力源。

四、我国的金融业市场结构

在名为《中国金融结构调整问题研究》的报告中阙紫康(2003)对我国的金融结构进行了系统、全面的阐述,研究内容包括:中国金融结构的特征;当前我国金融结构合理性的判断;我国金融结构是否存在帕累托改进的可能性;金融结构演变的需求驱动因素分析;我国金融结构调整的方向。

该报告的主要结论是,

(一)我国的金融市场结构属于政府主导型,在很多方面体现了现代金融市场结构的特点

(二)我国现行的金融结构不利于新企业的出现和成长,存在缺陷。

(三)我国金融结构具有帕累托改进的可能。

(四)储蓄投资转化需求是塑造中国金融结构最主要的需要驱动因素。

(五)中国金融结构调整,报告认为调整有两条主线:一是稳步推进多元化,

二是尽快形成金融市场的分层化。

五、主要启示

综上所述,本文对金融业市场结构的几个方面进行了回顾和简要评述,本文认为,在当前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中国经济已经计入稳定增长的“新常态”,加之利率市场化和未来存款保险制度的双重冲击,金融业市场结构将面临相机抉择的调整机遇,同时,市场风险加大也必然带来银行也结构的大调整。本文认为,未来金融业市场结构的相关研究将更加注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金融业市场结果也将表现为出以下特征:一是传统五大国有银行将继续扮演推动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同时,面临着严峻的冲击和挑战,总体市场规模增长速度将放缓;二是民营银行、外资银行等将会逐步分化,一部分实力较弱的银行将面临转型或退出;三是金融创新力度将不断加大,银行系统外运作的资金规模将随着电商的发展而加大,对银行利润造成冲击,原有较为单一的商业银行结构将真正过渡为较为多元化的金融机构与非金融机构并存的结构。

参考文献

[1]汪敬波;银行业市场结构对金融稳定影响的理论分析[J] ;经济研究导刊;2013年30期

[2]蔡丛露;银行业市场结构、产权结构与金融稳定研究[D] ;厦门大学;2007年

[3]蒋含明;金融发展、银行业市场结构与中小企业创业[J] ;南方经济;2014年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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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为金融学的概念及发展状态

1.1 行为金融学的概念

行为金融学就是将心理学尤其是行为科学的理论融入到金融学之中。它从微观个体行为以及产生这种行为的心理等动因来解释、研究和预测金融市场的发展。这一研究视角通过分析金融市场主体在市场行为中的偏差和反常,来寻求不同市场主体在不同环境下的经营理念及决策行为特征,力求建立一种能正确反映市场主体实际决策行为和市场运行状况的描述性模型。

1.2 行为金融学的发展状态

行为金融学是心理学与金融学交叉的学科,其研究时间比较短暂,但是发展极为迅速。国外关于行为金融学的研究已经进行了将近20年,主要的研究成果集中在个人心理对金融行为的影响程度方面,其中大多数是有关于投资和个人消费的结论,这些结论一致认为,人们的行为以及对金融本身的理解程度影响着金融业的发展。我国对行为金融学的研究历史非常短,有限的研究项目以及结果对行为金融学的重要价值进行了肯定,同时与国外研究结果相拟合的部分被用来指导个人和企业金融投资。行为金融学的发展为社会金融行业的发展、企业的金融行为以及个人参与社会金融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是值得我们进行深入研究的。

2. 行为金融学的基本问题

2.1 行为金融学的研究方法问题

行为金融学的研究基础是金融市场上的特殊问题以及问题的成因、影响因素以及可能的结果,这些问题的研究多基于个案研究,而非根据固定理论推演出来的结论。数据和实际的行为改变以及金融问题的解决证明着行为金融学研究的科学性和实际价值。也正是因为行为金融学从实证的角度去研究金融市场,发现金融市场的运行规律,所以行为金融学比传统金融学更加贴合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传统金融学对行为金融学的研究方法提出质疑,认为这种基于金融问题的、针对个案的研究方式并不能解释金融市场的一般行为。但是从行为金融学的实际价值来看,实证的研究方法并不是对传统金融理论的否定。传统金融学是先从规范的角度去研究金融市场,然后再根据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去验证金融理论并不断加以改进。所以说传统金融理论与行为金融学理论只是运用了不同的研究方法去研究金融市场,行为金融学的兴起不能说成是对传统金融学的否定,实证的研究方法实际上是对传统金融学研究方法的补充和扩展。

2.2 行为金融学的实践问题

行为金融学的研究结论被用于具有某些特征的金融行业和金融行为当中,例如,不同类型的家庭的金融投Y结构建议等。研究结论在某种程度上在实践过程中得以验证,这是行为金融学实践的基本方式,但是,这些实践并不是完全成功的,同样,实践过程和结果也受到传统金融学的质疑,传统金融学从经济学的规律角度出发,认为行为金融学过分关注到人的行为学和心理学,从而使得学科分析有所混淆。并且,行为金融学实践的结果显示这一研究理念并不能完全指导某一类金融行位,这就使得行为金融学理论发展,受到一定的阻碍。但是行为金融学的结合考虑的角度全面而广泛,较之传统金融学,这门新兴的学科更关注金融行业中的细节,着手于实际问题的解决。当前社会是人人参与金融的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使金融行业的参与者更为复杂,大企业和银行主导金融行业的时代已经过去,关注细节的金融研究更符合金融学发展的道路,从实践中来,到实际中去的原理。因此行为金融学的兴起,给予我们创新的重要性体现。

2.3 行为金融学的应用范式问题

用于对投资者的行为分析固然是其特色,但是行为金融学目前还不具有严密的内在逻辑体系,这意味着,行为金融学的应用范式是有缺失的。行为金融学无法明确解释某一大类的金融现象背后的心理机制;由于投资者的心理因素来源不同,金融行为的心理因素基础也不确定,影响机制难以进行准确的建构;即使某种影响机制在特殊的环境或者特定的金融事件中被发现,受金融行为本身发展的影响,研究者也无法进行更多的实证研究区验证心理机制的变化对金融行为的实际作用。可以说,行为金融学的应用范式是模糊的,这不仅是阻碍这门学科被广泛应用于大规模的金融行为指导中的原因,也是行为金融学本身发展的趋势。

2.4 行为金融学对金融行为的影响问题

行为金融学已经形成部分独特的知识点,如展望理论、有限套利理论、噪音交易者理论、反馈理论、人在决策中的各种信念和心理、反应不足和反应过度等。但这些理论是零散的,没有一条明显的主线将理论串联起来,因此,金融行为学本身对金融行为的影响始终是有限的。除了个人投资者在投资的过程中有明显的心理过程作为金融行为的描述之外,企业的金融投资以及银行的金融业务办理、信贷业务的发展等,行为金融学都无法实现对其的深刻影响。甚至某些行为金融学研究的结果对金融行为的影响是负面的。这是行为金融学未来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

3. 行为金融学的发展趋势

3.1 行为金融学的理论研究

行为金融学真正快速发展是20世纪80年代末期以后,至今尚没有建立其新的基本理论框架、统一的独特且具有严密内在逻辑的分析范式、基于行为的核心模型、确立明确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明确的研究主线和独特的知识点等。对于一门科学来说,理论框架不完整以及应用范式的问题对学科发展的影响十分巨大,行为金融学要想在现代金融发展中展现其作用和价值,就必须进行更深刻的理论研究,建立起严谨的逻辑结构。在研究方法方面,尝试用更多的方法对以往的研究成果进行深刻剖析,在逻辑体系建立方面,则需要更多的研究内容进行不臭。我国金融行业在进入21世纪后产生飞跃,不仅国内的金融市场风生水起,国际金融行为的参与程度也越来越深刻。我国金融学者完全可能在这个学科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利用后发优势,抓住新学科快速发展的机遇,在以上关键问题上取得突破。

3.2 行为金融学在我国金融市场上的验证

我国转轨经济特征和新兴金融市场特点,为行为金融学在我国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外部环境。行为金融学的发展需要大量的实证空间,而目前我国的经济呈现出总体稳定,局部复杂多变的特征。国家对金融市场整体的调控力度仍旧非常大,这为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固性提供了保障,换言之,个别金融市场的特殊变化并不影响国家整体的经济发展状态,许多新的金融形势有充足的“犯错误”的空间。行为金融学的实证研究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风险,而我国金融市场的整体稳固性,给这种风险提供了可靠的保障;新兴金融市场如网络金融、信贷业务等,其本身的不稳定性需要更多的金融理论进行指导,由于这些金融形式在传统金融研究中很少存在,传统金融理论对新兴金融市场的指导性较差,那么,新兴的金融市场需要符合其发展特征的新的金融理论进行指导,行为金融学正是能够符合新兴金融市场特征的学科,二者的共鸣为行为金融学的验证性研究提供契机。我国研究者以及新兴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应该用于应用行为金融学的相关理论和已有的研究成果,在不断探索和验证过程中总结经验,使行为金融学发展与新兴金融市场相拟合,凸显出行为金融学研究的特色,力求为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提供帮助。

3.3 行为金融学对投资者的指导价值

在我国的金融市场环境下,投资者成为一个影响金融行业发展的重要角色,集中社会闲散资资金进行大规模的金融投资、开发更多的金融项目,使资金的流动速度加快、有限资金能够创造的市场价值更高,是我国金融行业发展的主要目标,也是吸引投资者参与金融行业的主要原因。目前我国金融行业的投资者不仅限于银行、大型企业和某些政府单位,个人投资者对金融市场的影响力可见一斑,“中国大妈的投资行为”即是个人投资者影响金融行业的典型,另外,股票、证券市场中个人投资者的参与力度越来越强,有些投资者还参与信贷业务。投资者角色的突出地位为行为金融学开创了一个新的研究领域,即投资者行为研究。影响投资者行为的一个重要因素即为心理因素,这与行为金融学的研究内容相拟合。这意味着,行为金融学能够体现出其对投资者的指导价值,就能够在某种程度上实现其对金融行业的指导价值,体现出其对金融市场的影响力,进而证明其本身的科学性。因此,进行投资者指导价值相关的研究,也是行为金融学发展的趋势之一。

结语

综上所述,站在解决行为金融学基本问题的角度上,我国行为金融学发展的主要趋势集中于理论研究方面;在金融市场上的实H应用能够验证已有的研究结论并对相关问题进行补充;行为金融学对投资者行为的有效指导,是该学科实际应用价值的重要表现形式。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