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规律的外在表现模板(10篇)

时间:2023-07-28 16:32:31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价值规律的外在表现,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价值规律的外在表现

篇1

1、知识方面:

理解:从调节、激励、分化三个方面说明价值规律的作用;

运用:用价值规律的有关知识,分析说明商品生产者必须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

2、能力方面

培养学生运用基本大原理分析问题的能力,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3、思想觉悟方面

帮助学生树立改革开放意识,增强竞争意识,自觉遵循价值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重点解决方法:

价值规律的作用:它是理解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也是我们学习经济常识、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基础。因此,这是本课的重点。

关于这个问题的教学,最好能够结合本地情况,从现实生活中收集一些典型材料,让学生从中概括价值规律的作用,在此基础上,教师可以有针对性地重点讲解,以培养学生的分析概括能力。

复习旧课

提问上课时的复习题(1)、(2)题。

导入新课

价值规律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客观规律,只要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价值规律就必然起作用,我们既不能创造它,也是能消灭它,而只能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自觉地利用它。这节课,我们就来学习价值规律在商品经济中所起的作用。

讲授新课

二、价值规律的作用(板书)

(注:此问题虽是本课的教学重点和难点,但仍可采用课堂讨论法,因为价值规律的三个作用源于价值规律的基本内容及其表现形式。有了上节课的对价值规律内容的透彻讲解,加上讲第一节第三框“商品的价值量”时,已通过课堂练习让学生懂得了商品价值量与社会劳动生产率、个别劳动生产率的关系,商品价值总与与社会劳动生产率、个别劳动生产就绪的关系,这些都为讲解价值规律的三个作用作好了知识上的铺垫,此时,再讲价值规律的作用就比较顺利,有如水到渠成。关键是教师要抓住重点问题巧设疑,引导学生以旧带新,推出价值规律的三个作用及其内在根据。)

价值规律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过程中的客观经济规律,只要存在商品经济,它就像一条无形的指挥棒,指挥着人们的经济活动。价值规律的作用有三个:

1.价值规律调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各生产部门的分配(板书)

(教师)在私有制商品经济条件下,每个商品生产者生产什么、生产多少,都是按照各自的打算进行的,整个社会处于无政府状态中,尽管如此,社会生产各部门之间还是保持着大致的平衡;在现代经济(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中,各生产部门、各企业是紧密联系、相互依存的,客观上要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各部门之间有一定的比例,某一部门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多了,生产出来的产品就会卖不出去,而少了,又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在商品经济条件下,是价值规律自发地调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各生产部门的分配。下面我们就来研究价值规律为什么能自发地对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起调节作用。

(提问)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学生回答)商品价值受供求关系的影响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是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

(提问)价格为什么不会距离价值太远,总是围绕价值上下波动?这对调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社会生产各部门之间的比例有什么关系?

(学生讨论。略)

(教师归纳)价格所以总是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是因为供求与价格存在相互制约的关系。商品供求关系会影响价格,使价格上涨或下跌;反过来,价格上涨或下跌,也会影响供求,使供给和需求趋于平衡。“当某种商品供不应求、价格高于价值时,由于有利可图,许多商品生产者就会被吸引来生产这种商品,从而使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流入这个生产部门,导致这个部门生产的扩大和产品供应的增加。反之,当某种商品供过于求、价格低于价值时,由于无利可图甚至亏本,许多商品生产者就会减少或放弃这种商品的生产,从而使某些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从这个生产部门退出,导致这个部门生产的缩小和产品供应的减少。”用图表示:

“这样,通过市场价格的调节,使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各个生产部门之间可在在体上保持适当的比例关系。所以说,价值规律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发展的调节者。”(指导划书第27页倒数第1、2段~第28页上段)

(注:要求学生细读第27页倒数第1自然段~第28页上段,并会阐述为什么价值规律能调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各生产部门的分配。)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价值规律就像一条无形的指挥棒,指挥着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流向,哪里多了(供过于求)它就指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从这个部门流出来;哪里少了(供不应求)它又指挥着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流向这个部门,从而达到社会生产各部门之间的比例关系大体上保持平衡。例如,80年代初,我国冰箱、彩电市场供不应求,价格高,且凭票供应。由于有利可图,一时间,我国冒出了许多冰箱、彩电生产厂家,到90年代,光是引进意大利阿里斯顿生产红的冰箱厂家就有7个。

(提问)如何理解书第28页马克思所产“资本家是不断地从一个生产部门向另一个生产部门流出或流入的。价格高就引起资本的过分激烈的流入,价格低就引起资本的过分激烈地流出”?

(学生回答)因为价格高的背后,是市场上某种商品供不应求,而价格高,对商品生产者是有利可图的,许多商品生产者就会被吸引来生产这种商品,从而使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流入这个部门;价格低的背后后,是市场上某种商品供过于求,而价格低对商品生产者是无利可图甚至亏本的,所以许多商品生产者就会减少或放弃这种商品生产,从而使某些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从这个生产部门退出。所以,就有了上面马克思的一段言简意赅的名言。(注:这里让学生阐述对马克思这段话的含义的理解,目的在于加深对价值规律作用的认识。)

(教师)同学们回答正确。现在请向书第28页第2段某地苹果树苗栽种大起大落一事又说明了什么问题?

(学生讨论。略)

(教师归纳)这个事例正说明价值规律调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各生产部门的分配。某地“数量有限的苹果苗骤然兴起的栽植热中,株价一度高达4元。”这是此前果苗一度“供不应求、价格上涨”的结果。后来,“在高额收入的诱惑下,众多果农不惜投巨资大种特种”,致使“数年后,果苗价格急转直下,每株只能卖到几分钱”,以至“数以亿计的优质红富士等矮化苹果树苗,尽管降至几分钱也无人问津,相当一部分果树苗只好当柴烧。”而这正是“供过于求、价格下跌”所引起。最后,果农们当然只得“奔赴市场,了解行情”,改行转产或改进原有的经营。

从这个实例,我们也可以看出,价值规律能自发地调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各生产部门的分配,但这种自发调节也会造成社会的巨大浪费。所以,自发调节有两面性,积极的一面是调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各生产部门的分配,使社会生产保持大体平衡的比例;其弊端是,种调节带来自发性、滞后性,会造成社会劳动的巨大浪费,因而完全领带价值规律的自发调节还是不够的。如何弥补,留待第二课时再讨论。(注:这里只点出完全由价值规律自发调节的弊端,而不讲解决办法,是为学习第二课社会市场经济既要以市场经济为基础、又要加强宏观调控埋下伏笔)

2.价值规律刺激商品生产者改进生产技术、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板书并划书第28页第3段)

(教师设疑)根据价值规律,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而不是由个别劳动时间决定的,请问,这对商品生产者的利益有何影响?

(学生回答。略)

(教师归纳)由于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这将对商品生产者的利益和在竞争中的地位产生影响。我们在讲第一节第三框“商品的价值量”时,曾通过练习得出过这样的结论:

例如,1小时织5匹布,1匹布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1/5小时,假定1匹布价值的货币表现为100元,1小时所创造的价值总量为500元。

假定甲企业率先提高阳劳动生产率1倍,则1小时织10匹布,即1匹布的个别劳动时间为1/10小时。因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没有变,仍是1匹布1/5小时,价值100元,则该企业1小时创造的价值总量为100×10=1000元。

从以上实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根据价值规律的要求,商品是按照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价值量进行交换的。因此,某个商品生产者如果率先改进技术设备,经营管理先进,劳动生产率比较高,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就低于社会必要的劳动时间,因而在交换中就获利较多。”如上例中的甲企业:

个别劳动时间(1/10小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1/5小时)

1小时创造的价值总量(1000元)>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1小时创造的价值总量(500元)

“反之,那些劳动生产率较低,个别劳动耗费较高提生产者,便中能获得较少的收入,甚至不能弥补自己的劳动耗费。”如上例中的乙企业:

个别劳动时间(1/3小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1/5小时)

则1小时所创造的价值总量(300元)<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1小时创造的价值总量(500元)

“这种情况必然会刺激商品生产者努力改进生产技术,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

它们之间的关系如下:个别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同样时间生产商品比别人少价值总量比别人少亏个别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同样时间生产商品比别人多价值总量比别人多盈(教师提问)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说“效率”就是生命,这是什么意思?

(教师小结)是指一个商品的生产者如果使其劳动生产率高于社会劳动生产率,它就能更好的生存和发展;反之,就可能会亏损甚至破产。因此,一个企业,要想获得更多的收益,就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的劳动生产率。

(指导划书第28页第4自然段。注:价值规律第二个作用的展开分析,要求学生细读该段内容并能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

(学生读后讨论。略)

(教师归纳)“获得额外收益,是商品生产者改进技术、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内在动力,商品生产者之间的激烈竞争则是其外在压力。这种情况,必然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巨大发展。”这也就是说,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一切商品生产者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在产竞争中站住脚,都竞相改进技术、设备,改善经营管理,以提高个别劳动生产率,其结果,势必带来整个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缩短,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在新形势下,那些有条件、有能力的生产者或企业又千方百讲改进技术、设备和管理,以降低个别劳动消耗,获得更多利益,因而推动了整个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带来了生产力的更大发展。可见,价值规律是推动生产力由低向高发展的内在动力。书中电解铝和电子计算机排版印刷技术的出现,都正说明了是价值刺激商品生产进改进生产技术,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

(提问)怎样达到改进生产技术,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的目的呢?

(学生回答。略)

(教师归纳)对于以个体私有制和个体劳动为基础的小商品生产者来说,主要是靠改进工具、提高工艺。对现代企业来说,则主要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工艺和新材料,也就是说要依靠科学技术的进步;同时也要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劳动者提素质。总之,要提高劳动生产率,归根结底是要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关键是抓好科技和教育。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以上几点密切相联,不可分割。

3.价值规律促使商品生产者在竞争中优胜劣汰(板书划书第29页第2段)

(教师设疑)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刺激了商品生产者争先恐后地改进技术,提高劳动生产就率。这是价值规律的第二个作用。但是不是每一个商品生产者都有条件、有能力改进技术、设备及管理呢?竞争的结果是什么呢?

(学生回答。略)

(教师归纳)价值规律的第三个作用是第二个作用发展的结果。根据价值规律的要求,商品是按照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价值量来交换的,因而刺激商品生产者改进生产技术,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但是,商品生产者的生产条件各不相同,生产条件好的生产者,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因而获利较多,能够不断扩大生产,更新设备,进一步改善生产条件,在竞争中处于更加有利的地位,就会因优取胜;生产条件差,经营管理水平低的生产者,无力改善生产条件,处境更加不利,在竞争中就会遭到失败,以致被淘汰。

(注:要求学生细读第29页第3段并在理解基础上记忆,能自己阐明价值规律促使商品生产者在竞争中优胜劣汰的原因。)

(教师设问)我国当前许多企业破产,职工下岗,是否也是价值规律促使商品生产者在竞争中优胜劣汰呢?

(教师讲解)价值规律的作用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只要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存在,价值规律就起作用。由于社会主义也是商品经济,因而价值规律也会客观存在,并发生作用。我们应正确地认识到生产中淘汰一些长期亏损的企业对发展社会主义生产是有利的。

首先,可以减少国家对亏损企业的补贴。这是从货币形态角度讲的;从物质形态上讲,就是减少能源、原材料、劳动力的浪费。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我国有些企业长期亏损,并不是由于企业管理不善,而是因为这种商品供过于求,因此产品长期滞销。这些企业被别的行业兼并后,实质上是一次产业结构调整。

第三,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被淘汰的一些企业,往往是一些产品质次价高的企业。这些企业被淘汰了,从全社会角度讲,就是减少了劣质产品,这样将有利于提高整个社会的产品质量。

第四,有利于激励其它企业。优用力劣汰造成的企业破产,对其它企业无疑是一种鞭策,促使它们采用新技术,改善经营管理,并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因此,我们不能从传统观念角度出发考虑问题,不能只从被淘汰企业职工的一时困难角度考虑问题。当然,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对破产企业及职工要有妥善的安置措施和保障措施,以保证职工最基本的生活,保证社会的稳定。瘐m

小结

这节课我们主要学习了价值规律的三个作用:

(1)价值规律自发调节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在社会生产各部门的分配;

(2)刺激商品生产者改进技术、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

(3)导致商品生产者优胜劣汰。我们不仅要知道价值规律的作用是什么,还要从理论上弄清其内在根据,更应学会用价值规律的基本理论去观察、分析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现象。

篇2

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弄清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对于理解政治经济学的全部内容十分重要。政治经济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它的研究对象是人类社会生产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生产关系就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关系,即物质利益关系。这种关系贯穿于社会生产的全过程,即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环节。政治经济学所研究的就是在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在生产关系中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决定了生产关系的性质,生产资料所有制就是生产资料归谁所有,它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它决定人们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关系,并通过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环节来实现自己。比如,谁占有生产资料,谁在生产中就处于支配地位,同时占有劳动产品。

 

和生产关系紧密相连的一个重要概念是生产力。生产力是具有一定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的劳动者进行生产时所形成的物质力量。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构成生产方式的两个方面。那么,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呢?一方面,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生产力的发展变化决定生产关系的发展变化;另一方面,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当一种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性质时就会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反之,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贯穿于人类社会的始终。所以,对经济规律的研究同样是政治经济学研究的重要内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起点就是从改革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入手的,所有制结构的改革调整,适合了我国生产力水平,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这种改革从理论上说符合了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要求,是我们党对社会经济发展规律正确把握的结果。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就是这一规律的体现。

 

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基础

 

政治经济学建立的理论基础是科学的劳动价值理论。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是对商品经济一般规律的论述,在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商品二因素理论。商品作为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种属性。使用价值是商品用来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有用性,是商品的自然属性,是一个永恒的范畴。社会物质财富是由使用价值构成的。作为商品的使用价值是为社会、为他人的;商品使用价值一定是通过交换才能获得。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一般劳动形成商品的价值。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是个历史范畴,价值所反映的是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劳动比较关系。对于商品生产者来说他关心的是商品价值,对于消费者来说他关心的是使用价值。生产者之所以也关心商品使用价值是因为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

 

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理论。劳动二重性是指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在一定具体形式下进行的劳动叫具体劳动,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抛开劳动的具体形式无差别的人类一般劳动叫抽象劳动,抽象劳动形成商品价值。抽象劳动是一个历史范畴,是生产商品的社会劳动所特有的。劳动二重性决定了商品二因素。劳动二重性理论是马克思首先提出来并论证的,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

 

商品价值量理论。商品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生产者生产商品所消耗的劳动时间叫个别劳动时间,决定个别价值。个别劳动时间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之间形成的比列关系不同对商品生产者影响不同,只有当个别劳动时间少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时商品生产者才处于有利地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以简单劳动为基础,复杂劳动等于多倍的简单劳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会随着劳动生产率的发展而变化,商品的价值量与生产商品的劳动生产率成反比,与包含在商品中的劳动量成正比。所以在现实生产中每一个商品生产者都千方百计地提高自己企业的劳动生产率,使得自己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使商品个别价值低于社会价值,从中获得价值差额。无论是在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还是在现达的商品经济条件下都是如此。

 

价值规律理论。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价值规律的主要内容是,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在商品交换中,商品的价格除了受商品价值决定之外,还受多种因素影响,其中最主要的是市场商品的供求关系。当某种商品供不应求时,价格上涨到价值以上;反之,供过于求时,其价格就会降到价值以下。商品价格总是随着供求关系的变化围绕价值上下波动,这就是价值规律作用的表现形式。价值规律的作用:首先,它可以自发地调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社会生产各部门之间的分配,起到资源配置的作用;其次,价值规律自发地刺激商品生产者改进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第三,价值规律促使商品生产者两极分化。当然,价值规律对经济的调节具有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的特点,会造成资源的浪费。为了克服价值规律对经济生活调节的这种消极作用,所以在现代市场经济中都缺少不了国家宏观调控机制,现代经济的调节机制是价值规律调节机制和宏观调控机制的结合。

 

的货币理论。在商品经济中,货币是和商品紧密联系的一个重要经济范畴。通过对货币产生过程的分析,马克思指出,货币是从商品世界中分离出来的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货币的产生是商品内在矛盾发展,即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上的产物,是价值形式长期发展的必然结果。货币的产生使商品内在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发展成为商品与货币的外在对立。商品生产者必须想方设法将商品换成货币。商品到货币的转化,马克思将之称为商品的惊险跳跃,这个跳跃完不成,摔坏的不一定是商品,但一定是商品所有者。马克思这段话深刻地揭示了市场销售对于商品生产者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关于货币的职能,马克思认为它是在商品流通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货币本质的具体体现。货币的基本职能是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当商品价值用货币来表现时就是价格,作为价值尺度的货币可以是想象或观念的货币。货币作为商品交换的媒介物就是流通手段的职能。货币流通手段职能改变了商品交换的形式,商品交换由商品——商品,变成了商品——货币——商品的交换,买和卖变成两个相互分离的过程,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危机的可能性就隐藏其中了。马克思分析了货币流通规律,即流通中货币量的规律,它等于商品价格总额/同一货币的流通次数,这一规律在商品经济中普遍适用。马克思还分析了铸币和纸币的问题。货币产生之后其形态经历了贵金属币、铸币、纸币、信用货币,到当今的电子货币,其一般等价物的性质并没有改变。货币还有派生职能:贮藏手段、支付手段、世界货币。

 

政治经济学理论核心是剩余价值理论,围绕剩余价值马克思建立了资本理论、分配理论、流通理论、社会再生产理论等,除此之外,政治经济学涉及所有制和产权理论、企业运行机制理论、市场经济理论、农业理论、宏观调控理论、对外经济关系理论及垄断资本主义理论,等等。

 

篇3

弄清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对于理解政治经济学的全部内容十分重要。政治经济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它的研究对象是人类社会生产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生产关系就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关系,即物质利益关系。这种关系贯穿于社会生产的全过程,即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环节。政治经济学所研究的就是在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在生产关系中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决定了生产关系的性质,生产资料所有制就是生产资料归谁所有,它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它决定人们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关系,并通过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环节来实现自己。比如,谁占有生产资料,谁在生产中就处于支配地位,同时占有劳动产品。

和生产关系紧密相连的一个重要概念是生产力。生产力是具有一定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的劳动者进行生产时所形成的物质力量。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构成生产方式的两个方面。那么,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呢?一方面,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生产力的发展变化决定生产关系的发展变化;另一方面,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当一种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性质时就会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反之,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贯穿于人类社会的始终。所以,对经济规律的研究同样是政治经济学研究的重要内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起点就是从改革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入手的,所有制结构的改革调整,适合了我国生产力水平,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这种改革从理论上说符合了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要求,是我们党对社会经济发展规律正确把握的结果。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就是这一规律的体现。

二、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基础

政治经济学建立的理论基础是科学的劳动价值理论。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是对商品经济一般规律的论述,在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商品二因素理论。商品作为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种属性。使用价值是商品用来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有用性,是商品的自然属性,是一个永恒的范畴。社会物质财富是由使用价值构成的。作为商品的使用价值是为社会、为他人的;商品使用价值一定是通过交换才能获得。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一般劳动形成商品的价值。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是个历史范畴,价值所反映的是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劳动比较关系。对于商品生产者来说他关心的是商品价值,对于消费者来说他关心的是使用价值。生产者之所以也关心商品使用价值是因为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

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理论。劳动二重性是指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在一定具体形式下进行的劳动叫具体劳动,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抛开劳动的具体形式无差别的人类一般劳动叫抽象劳动,抽象劳动形成商品价值。抽象劳动是一个历史范畴,是生产商品的社会劳动所特有的。劳动二重性决定了商品二因素。劳动二重性理论是马克思首先提出来并论证的,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商品价值量理论。商品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生产者生产商品所消耗的劳动时间叫个别劳动时间,决定个别价值。个别劳动时间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之间形成的比列关系不同对商品生产者影响不同,只有当个别劳动时间少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时商品生产者才处于有利地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以简单劳动为基础,复杂劳动等于多倍的简单劳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会随着劳动生产率的发展而变化,商品的价值量与生产商品的劳动生产率成反比,与包含在商品中的劳动量成正比。所以在现实生产中每一个商品生产者都千方百计地提高自己企业的劳动生产率,使得自己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使商品个别价值低于社会价值,从中获得价值差额。无论是在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还是在现达的商品经济条件下都是如此。

价值规律理论。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价值规律的主要内容是,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在商品交换中,商品的价格除了受商品价值决定之外,还受多种因素影响,其中最主要的是市场商品的供求关系。当某种商品供不应求时,价格上涨到价值以上;反之,供过于求时,其价格就会降到价值以下。商品价格总是随着供求关系的变化围绕价值上下波动,这就是价值规律作用的表现形式。价值规律的作用:首先,它可以自发地调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社会生产各部门之间的分配,起到资源配置的作用;其次,价值规律自发地刺激商品生产者改进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第三,价值规律促使商品生产者两极分化。当然,价值规律对经济的调节具有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的特点,会造成资源的浪费。为了克服价值规律对经济生活调节的这种消极作用,所以在现代市场经济中都缺少不了国家宏观调控机制,现代经济的调节机制是价值规律调节机制和宏观调控机制的结合。

篇4

商品最重要的特点就是有价值,所以分析商品实质上就是分析价值。无论简单商品经济社会还是发达商品经济社会,商品都是最简单、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见、最平凡的经济现象,只有从此入手,才能了解价值的内涵,才能进而说明货币、资本、剩余价值等比较复杂、比较具体的范畴。正如列宁所言:“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首先分析资产阶级社会(商品社会)里最简单、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见、最平凡、碰到过亿万次的关系——商品交换。这一分析从这个最简单的现象中(从资产阶级社会的这个‘细胞’中)揭示出现代社会的一切矛盾(或一切矛盾的胚芽)往后的叙述向我们表明这些矛盾和这个社会的发展,在这个社会的各个部分总和中的、从这个社会的开始到终结的发展(既是生长又是运动)。”(注:列宁选集第二卷第712-713页。)“这是研究任何事物发展过程所必须应用的方法”。(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22页。)然而有的学者却以此为依据提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是有条件的,这些条件是:原始的纯粹的实物交换,没有货币居间,更没有资本的余地,除劳动外的要素都是无偿的;劳动是简单劳动而不是复杂劳动。在超越了这些条件后,劳动价值论的有效性至少是值得怀疑的。”显然他是把研究劳动价值理论所遵循的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认定为劳动价值理论的适用条件,从而混淆了价值产生和发展的条件与价值研究方法这样两个命题。

价值是商品经济的范畴,有了商品交换就产生了价值的问题,也就是说价值的产生和发展是与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相联系的,那么作为价值问题的研究也就会自然遵循这一原则。对此恩格斯曾指出,“不仅是纯粹的逻辑过程,而且是历史过程和对这个过程加以说明的思想反映,是对这个过程的内部联系的逻辑研究”。(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1013页。)所以《资本论》第一章所分析的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的商品,并不是“在两个原始公社之间的原始物物交换中刚在艰难地发展着的商品”(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23页。),而是“充分发达了的商品”(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23页。),诚然马克思在研究价值形式发展是从原始公社时的物物交换开始的,但这是基于研究方法的要求,即逻辑的展开要求与历史的发展相一致,可是这并不意味劳动价值理论仅仅只适用于研究的起点,恰恰相反,劳动价值理论正是遵循逻辑的展开与历史的发展相一致的基础上,揭示了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基本规律即价值规律,进而深刻地揭示出了社会发展的规律。

总之,劳动价值理论对价值问题的研究是遵循唯物辨证法的基本要求即从抽象到具体、从简单到复杂,逻辑的展开和历史的发展相一致的要求。而劳动价值理论所揭示的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基本规律,只要是处于商品经济条件下,劳动价值理论所包含的基本规律就会发生作用。我国的国情决定了我们尚处于初级阶段,商品经济在相当多的地方还很不发达,只有自觉运用价值规律,才能促使生产力向更高的层次发展,并由此带动生产关系向前发展。如果简单的以所谓的现实已经超越了劳动价值理论的适用条件为由而断章取义地曲解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并且认为劳动价值理论过时,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是有害的。对于部分学者所提出的劳动价值理论只适用“有条件性”论断,应该说是一个重大误解。

二、正确认识价值的决定和源泉问题

在价值的决定问题上,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指出:“不论财富的社会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内容,而这个内容最初同这种形式无关。我们从小麦的滋味中尝不出种植小麦的人是俄国的农奴,法国的小农,还是英国的资本家。使用价值虽然是社会需要的对象,因而处在社会联系之中,但是并不反映任何社会生产关系。”(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16页。)可见,作为交换价值物质承担者的使用价值,它是有别于商品学研究的使用价值。之所以要研究使用价值是因为它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即政治经济学只是研究产品成为商品的条件下,作为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的使用价值。那么,在交换过程中两种使用价值交换的依据是什么呢?真的如有些学者所讲的是由生产出来的商品的使用价值或者是由所有参与生产使用价值的要素作为依据的吗?对此,马克思明确指出,商品的交换价值与商品本身有多大的使用价值,是不同的两回事。因为:“交换价值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第49页。)。它体现两种异质的使用价值背后存在着可以通约的东西,而这种可以通约的东西,绝不能由使用价值来决定。即“这种共同的东西不可能是商品的几何的、物理的、化学的或其他的天然属性”(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第50页。)。事实上,交换的前提的确是该种商品具有使用价值,这毫无疑问。但前提并不等于依据,交换所依据的东西是抽去了各种具体形式的人类一般劳动。但有学者认为既然是各种要素都参与了价值的创造,但为什么单单只抽象出一个人类一般劳动呢?其实要回答这个问题并不难,理解的枢纽就是马克思的劳动二重性,即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是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统一,异质的具体劳动是形成使用价值的要素,同质的抽象劳动是形成价值的实体。其实所谓的异质指的是创造使用价值的劳动在质上是不同的;所谓同质指的是形成价值的劳动,在每个商品上是同质的,只是在量上大小不同。那么很自然,交换价值的依据只能是人类劳动一般,只有以此为依据,两种不同的使用价值才具有量的可比性。如果将各种要素也参与到交换价值的比较中,交换势必会陷入究竟是什么样的劳动和劳动过程是怎么样的循环陷阱中。

而且,马克思指出,“处于流动状态的人类劳动力或人类劳动形成价值,但本身并不是价值。它在凝固的状态中,在物化的形式上才形成价值。这就是说,要把人类抽象劳动,凝结在一定的物体里面,即一定的对象里,它才形成价值。”(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第65页。)由此可见,马克思从来也没有如有些学者所认为的“脱离使用价值抽象地谈论价值”,而是将使用价值和价值统一起来谈论价值的。其实仅仅认识到交换价值的依据是人类劳动一般还不够,因为还并没有认识到价值最本质的内容,马克思是把价值创造的劳动当作社会劳动来看待,把价值当作社会关系来看待,商品和商品相交换,其实质是体现人与人的劳动交换关系,不过在商品社会里,人们交换劳动是通过商品为媒介来表现人与人的关系,表现一定的社会关系。所以无论从交换价值的依据来看,还是从使用价值的属性与价值的属性是无法替代性上来看,商品的二重性都是存在的,是不能划一的。所以有的学者提出的“交换价值只不过是使用价值的一种延伸和另一种广义的使用价值而已,商品的二重性实质上还是一重性”的认识是极其片面的。

在价值的源泉问题上,特别强调的是价值的源泉和财富的源泉是两个概念。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生产价值必须以生产出使用价值为前提,生产使用价值的条件同样也是生产价值的条件,但绝不能混淆生产价值的条件和价值形成的源泉,也不能混淆价值形成的源泉和财富形成的源泉。生产价值的条件和生产使用价值的条件是同一的,但二者的源泉则是不同的,前者的源泉是人类抽象劳动,后者的源泉是劳动和生产资料。这是因为价值所代表的是人类劳动的交换关系,而财富的生产是体现人类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人与自然的关系,二者蕴涵着不同的内涵,故不能简单划一。此外,更加令人担心的是有学者提出,“各种生产要素都有可能充当交换价值的源泉”的论断,其实不过是马克思对此早已进行过严厉批判的萨伊的“三位一体”公式。对此马克思指出,资本、土地和劳动这三者“属于完全不同的领域,彼此之间毫无共同之处”(注:《资本论》第三卷第七篇第920页。),就象公证人的手续费、甜菜和音乐这三者之间毫无共同之处一样。其错误之处在于,把各种收入的源泉之间能联系起来的社会生产关系抛掉以后,又把它们还原为互不相关的各种收入的直接源泉,而且上述三种收入,只是一种分配关系,而并非收入的实体本身,至于收入的实体本身是什么?收入本身是无法回答的,因为收入不是与实体本身,要分配,必须以所分配的实体已经存在为前提,那么收入的实体是什么?就是物化的社会劳动。物化的社会劳动由于存在不同的所有权可以转化为不同所有者的收入,但不能把不同的收入转化为实体本身。

三、正确认识价值和价格的关系问题

首先,在价值和价格的关系问题上,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作了详细地阐述,他指出,价值决定价格,而“价格是物化在商品内的劳动的货币名称”即价格只是价值的货币表现。因为商品是客观存在的,看得见、摸的着,价值虽也是客观存在的,但却和商品不同,看不见、摸不着,价值要表现出来,只有通过和货币发生交换关系。故商品所有者要想把该商品的价值表现出来,“必须把自己的舌头塞进它们的脑袋里”,也就是说内在的价值只有通过外在的价格才能得以表现,价格只是价值的表现形式而已。

其次,马克思肯定了价格与价值在量和质上存在背离的问题,马克思指出,“虽然价格作为商品价值量的指数,是商品同货币的交换比例的指数,但不能由此反过来说,商品同货币的交换比例的指数必然是商品价值量的指标。”(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第120页。)这就是说,虽然商品的价值量必须通过价格才能表现出来,但并不意味着价格一定要和商品的价值量完全一致。对于价格和价值量的背离情况,马克思指出,货币和商品的比例关系,既受价值量的决定,又受其它诸如供求等因素的影响。此时的价格“既可以表现商品的价值量,也可以表现比它大或小的量”,而“商品就是按这种较大或较小的量来让渡的”。所以只要价值量转化为价格,受供求等因素的影响,商品和货币在市场上进行交换,价格与价值的背离也就是必然的。而这种价格与价值的不一致正是商品经济条件下价值规律作用的表现形式。此外,马克思还指出,价格和价值在质上的矛盾也是存在的,即“没有价值的东西在形式上可以具有价格。”可见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在阐述了商品价值决定价格的基础上,并不否定价格本身有脱离价值的现象,而认为这恰恰是价值规律作用的表现。

再次,马克思同时也指出“价格是由供给和需求共同决定和影响的现象”的论断还有着致命的错误,它根本无法回答当供求一致的情况下,商品的价格是由什么来决定的这一问题。因为在资本主义经济尚未出现以前的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价值规律就已经起支配作用。如果把供求作为决定价格的源泉,那么在供求一致的情况下,一辆汽车和自行车为什么是有不同的价位?显然是无法回答。

对于价值分析和价格分析的层次问题,恩格斯在编辑《资本论》第三卷时,为了对付庸俗经济学家对马克思劳动价值价值理论的攻击,运用大量的经济史料,详细论证了价值的产生和发展直至转化为生产价格的历史过程,论证了价值规律转化为生产价格规律的历史过程。恩格斯指出,在初期的简单商品交换中,价格是以价值为中心,并且是围绕价值来变动的,特别是简单商品生产越充分,则较长期内的平均价格越是与价值一致;伴随机器大工业的出现,一切落后的生产方式最终被资本征服了,工业取得了应有的支配地位,清除了资本在不同部门之间转移的障碍,使工业利润和商业利润平均化为一般利润率,这样对整个交换来说,就完成了价值向生产价格的转移,这是一个历史过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历史过程。生产价格规律恰恰是价值规律在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条件下的转化形式,尽管现象会偏离本质,但终究替代不了本质。可见价值分析是高于价格分析的深层次的实质性东西,无论价格怎么样地复杂,如何偏离价值的轨道,其背后的决定力量都是价值,价值分析的独立化不仅是有道理的,而且是必要的,即严格区分价格决定和价格实现的不同。前者是一个根本原则问题,后者是现象问题,二者绝不能混淆。

四、正确认识劳动价值理论在现阶段的指导意义的问题

首先,劳动价值理论最核心的内容就是价值规律理论的揭示。商品生产的价值规律以及竞争规律是商品经济条件下,刺激生产力发展的强大动力。只要人与人的关系还表现为利益关系,只要社会不能直接地调节这种利益关系,商品生产就是发展生产力的最适宜的形式,商品生产过程中个别劳动与社会劳动之间的矛盾运动,必然会促使每个商品生产者设法提高劳动生产率,进而普及全社会,使生产力向前发展。市场化改革二十年的成就证明只要我们尊重价值规律,我们的事业就能向前发展;相反,如果忽视价值规律的作用,我们就必然走弯路。在这方面我们是有教训的,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脱胎于半殖民和半封建社会,生产力水平还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我们不仅要完成工业化,而且还要完成现代化目标,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大力发展商品经济。但是由于认识上的偏差,实践上把商品经济、价值规律统统视为异端,简单地认为我们可以不经历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就能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目标,这种违背客观经济规律的做法,结果证明只能是经济的“穷过渡”。

再看当今的时代特征是经济的全球化,其实质就是市场的全球化即资金、人才和生产要素的全球范围的自由流动和最优配置,也就是价值规律将在全球范围内发生作用,为各个国家在世界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和开拓市场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能否有效地融入世界经济,使本国经济结构在全球化的世界经济体系中占据尽可能的有利地位,成了促进各国经济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所以在这种背景下,任何一个国家想独立于全球化市场经济之外,不遵循价值规律的原则都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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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FD1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2)08-0025-01

目前对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理论界可谓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但其中也存在一些对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认识上的偏差。对此本文想一一加以评判,因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是对有一些似是而非的,甚至是模糊的认识进行一定意义的探讨,我认为是有必要的,因为深化对的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必须是建立在尊重劳动价值理论的原创精神的基础上的。故本文拟在若干问题上与同仁们共同商榷,以求澄清劳动价值理论之内涵。

一、正确认识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方法与适用条件的区别问题

商品最重要的特点就是有价值,所以分析商品实质上就是分析价值。无论简单商品经济社会还是发达商品经济社会,商品都是最简单、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见、最平凡的经济现象,只有从此人手,才能了解价值的内涵,才能进而说明货币、资本、剩余价值等比较复杂、比较具体的范畴。劳动价值理论对价值问题的研究是遵循唯物辨证法的基本要求即从抽象到具体、从简单到复杂,逻辑的展开和历史的发展相一致的要求。而劳动价值理论所揭示的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基本规律,只要是处于商品经济条件下,劳动价值理论所包含的基本规律就会发生作用。我国的国情决定了我们尚处于初级阶段,商品经济在相当多的地方很不发达,只有自觉运用价值规律,才能促使生产力向更高的层次发展,并由此带动生产关系向前发展。如果简单的以所谓的现实已经超越了劳动价值理论的适用条件为由而断章取义地曲解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并且认为劳动价值理论过时,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是有害的。对于部分学者所提出的劳动价值理论只适用“有条件性”论断,应该说是一个重大误解。

二、正确认识价值的决定因素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指出:“不论财富的社会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内容,而这个内容最初同这种形式无关。我们从小麦的滋味中尝不出种植小麦的人是俄国的农奴,法国的小农,还是英国的资本家。使用价值虽然是社会需要的对象,因而处在社会联系之中,但是并不反映任何社会生产关系。”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生产价值必须以生产出使用价值为前提,生产使用价值的条件同样也是生产价值的条件,但绝不能混淆生产价值的条件和价值形成的源泉,也不能混淆价值形成的源泉和财富形成的源泉。

三、正确认识价值和价格的关系问题

1.在价值和价格的关系问题上,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作了详细地阐述,他指出,价值决定价格,而“价格是物化在商品内的劳动的货币名称”即价格只是价值的货币表现。因为商品是客观存在的,看得见、模的着,价值虽也是客观存在的,但却和商品不同,看不见、摸不着,价值要表现出来,只有通过和货币发生交换关系。故商品所有者要想把该商品的价值表现出来,“必须把自己的舌头塞进它们的脑袋里”,也就是说内在的价值只有通过外在的价格才能得以表现,价格只是价值的表现形式而已。

2.马克思肯定了价格与价值在量和质上存在背离的问题,马克思指出,“虽然价格作为商品价值量的指数,是商品同货币的交换比例的指数,但不能由此反过来说,商品同货币的交换比例的指数必然是商品价值量的指标。”这就是说,虽然商品的价值量必须通过价格才能表现出来,但并不意味着价格一定要和商品的价值量完全—致。对于价格和价值量的背离情况,马克思指出,货币和商品的比例关系,既受价值量的决定,又受其它诸如供求等因素的影响。此时的价格“既可以表现商品的价值量,也可以表现比它大或小的量”,而商品就是按这种较大或较小的量来让渡的。

3.马克思同时也指出“价格是由供给和需求共同决定和影响的现象”的论断还有着致命的错误,它根本无法回答当供求一致的情况下,商品的价格是由什么来决定的这一问题。因为在资本主义经济尚未出现以前的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价值规律就已经起支配作用。如果把供求作为决定价格的源泉,那么在供求一致的情况下,一辆汽车和自行车为什么是有不同的价位?显然是无法回答。

四、正确认识劳动价值理论在现阶段的指导意义

1.劳动价值理论最核心的内容就是价值规律理论的揭示。商品生产的价值规律以及竞争规律是商品经济条件下,刺激生产力发展的强大动力。只要人与人的关系还表现为利益关系,只要社会不能直接地调节这种利益关系,商品生产就是发展生产力的最适宜的形式,商品生产过程中个别劳动与社会劳动之间的矛盾运,必然会促使每个商品生产者设法提高劳动生产率,进而普及全社会,使生产力向前发展。市场化改革二十年的成就证明只要我们尊重价值规律,我们的事业就能向前发展;相反,如果忽视价值规律的作用,我们就必然走弯路。

2.看一个理论能否经的起历史的检验,关键是要看这个理论本身是封闭的还是开放的,封闭的理论必然抛弃,随着历史的前进而不断丰富和发展的开放的理论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事实上,我们对劳动价值理论和价值规律的认识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发展,并不断运用于实践的过程。从计划和市场的排斥论到消极结合论到积极结合理论再到十五大所确立的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一过程是我们丰富和发展价值规律理论并自觉地运用于实践的过程。价值规律伴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五、正确认识科学地发展地看待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的问题

本文认为对待的态度应该是在坚持中促进发展和在发展中丰富。坚持就是要坚持的宇宙观和社会革命理论。即坚持运用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坚持观察问题的方法、立场;坚持根据历史观和剩余价值展的客观规律坚定社会主义必胜的信念。这是根本原则问题。坚持的基本原理,并不是要把它们当作—成不变、恒古不移的教条,而是要在坚持的同时与时俱进敏锐地把握时代、形势和实践的新变动,以新的实践为基础,创造性地丰富和发展,历史地科学地对待,只有这样,才是真正者的态度。

参考文献:

[1] 《列宁选集》第二卷,第712-713页.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4卷,第22页.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1013页.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23页.

[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16页.

[6] 《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第49页.

[7] 《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第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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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的重点是:商品和商品经济的概念和条件;商品二因素及其关系;劳动二重性及其关系;劳动二重性与商品二因素的关系;商品价值量的决定;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概念;劳动生产率对商品价值量的影响;货币的本质和职能;价值规律的基本要求、表现形式和作用。

难点:价值的本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关系;劳动二重性的关系;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值量的关系;价值形式的发展及货币的起源;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

3.讲授时间:8学时

第一节商品

一、研究资本主义关系为什么从分析商品开始

这是因为:

1.商品是资本主义经济的细胞

2.商品中的矛盾隐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一切矛盾的胚芽

3.建立中商品分析上的劳动价值论是分析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

4.商品是资本主义社会最普遍、最抽象的经济范畴

二、商品和商品经济

(一)商品

1.什么是商品

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

2.判断一个物是否商品的两个标准

第一、必须是劳动产品

第二、必须用于交换

3.商品产生和存在的经济条件

第一、社会分工的存在

第二、劳动产品属于经济利益不同的生产者

(二)商品经济

1。什么是商品经济

商品经济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统称。

2。商品经济的类型

简单商品经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

3。商品经济发展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时叫市场经济。

三、商品二因素

(一)使用价值

1.使用价值是商品能够满足人们某方面需要的属性。

2.对于使用价值应该从质和量两个方面进行考察。

3.使用价值是社会财富的物质内容,反映人与自然的关系。

4.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不是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5.使用价值是商品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

6.交换价值的概念

交换价值是一种使用价值与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

(二)价值

1.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一般劳动,又叫价值实体

2.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基础,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

3.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其本质是商品生产者相互交换劳动的关系

(三)商品是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独立统一体

1.使用价值与价值是统一的,二者缺一不可

2.使用价值与价值又是对立的,二者互相排斥

四、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

1.具体劳动又叫有用劳动,是在具体形式下进行的劳动,劳动的具体形式是由劳动对象、生产工具、操作方法生产目的等决定的。具体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永久性条件,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反映人和自然的关系

2.抽象劳动是撇开劳动的特定性质和具体形式的一般人类劳动,是商品经济

特有的范畴。抽象劳动形成商品的价值,反映商品生产者的社会生产关系。

3.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不是两种不同的劳动,二者既不分先后,也不分主次,是同一劳动过程的两个方面。

4.劳动二重性学说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

五、商品的价值量

(一)商品价值量是指商品价值的大小或多少。它的测量尺度是劳动时间。

(二)商品价值量不由个别劳动时间决定,而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

1.什么是个别劳动时间

个别劳动时间是各个商品生产者由于主观和客观条件不同而生产商品所实际耗费的时间。

2.商品价值量为什么不能由个别劳动时间来决定

如果个别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价值量,就会造成谁的主客观条件最差谁的商品的价值量就最大的不合理现象。同时,同一商品没有统一的价值量,不能进行商品交换。

3.什么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

4.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对商品生产者的重大意义

(三)在考察商品的价值量时必须区分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

1.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概念

简单劳动是不需经过特殊培养、正常人都能从事的劳动;复杂劳动是必须经过特殊培养,具有一定技能和专长的劳动者的劳动。

2.商品价值量最终由简单劳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以简单劳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尺度。

3.在同一劳动时间内,简单劳动创造价值小,复杂劳动创造价值大。复杂劳动创造的价值是简单劳动创造价值的若干倍或自乘。

(四)劳动生产率对商品价值量的影响

1.什么是劳动生产率

劳动生产率是劳动者生产某种使用价值的效率或能力。它有两种表示方法:一是单位时间中的产品量;一是单位产品中的劳动量。

2.影响劳动生产率的主要因素

劳动者的劳动熟练程度;科技的发展水平及在生产中的应用程度;生产过程中的社会结合形式;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自然条件的优劣等。

3.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值量的关系

从部门平均劳动生产率和单位商品价值量的关系看,劳动生产率越高,单位时间内的商品量就越多,从而单位商品中的劳动量就越少,价值量就越小。反之,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就越大。所以,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与生产商品的劳动生产率成反比,与体现在商品中的社会必要劳动量成正比。

此外,如果部门劳动生产率不变,只有个别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发生变化,那么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则不变。因为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

同时,不管劳动生产率如何变化,同一劳动在同一时间内创造的商品价值总量则不发生变化。

六、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生产的基本矛盾: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

(一)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含义

私人劳动是指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生产什么个人决定,产品自己支配;社会劳动是指每个商品生产者的劳动都是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每个商品生产者互相提品,彼此互为条件,互相依存。

(二)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矛盾的原因和表现

原因:生产商品的劳动的社会性质,要求劳动产品在数量和品种上完全符合社会的需要;而劳动的私人性质却使生产的商品往往不能与社会需要直接相一致。

表现:生产的商品卖不出去或不能完全卖出去,从而私人劳动不能或不能完全转化为社会劳动。

(三)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为什么是简单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

这是因为:

第一,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是商品内在各种矛盾的根源

第二,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决定私有制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的全过程

第三,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决定着简单商品生产者的命运

学习私人劳动和社会流动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说明商品和价值是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经济关系。人们交换商品,事实是相互比较和交换劳动;价值不仅反映同一生产部门不同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经济关系,而且也反映不同生产部门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经济关系。

第二节货币

一、价值形式的发展及货币的产生

(一)价值形式的概念

价值形式就是商品价值的表现形式,即交换价值。

(二)价值形式发展的四个阶段

1.简单的、偶然的或个别的价值形式。

(1)简单价值形式的含义及表示式

在萌芽状态的商品交换中,一种商品的价值偶然地表现在和它相交换的另一种商品上。用等式表示即:1只绵羊=2把石斧

(2)简单价值形式的两极及其关系

第一,在简单价值形式中,互相交换的两种商品处于不同的地位,起着不同的作用

绵羊是被表现价值的商品,处于相对价值形式的地位;石斧是表现价值的商品,处于等价形式的地位。

第二,处于价值形式两极的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存在着互相依存和对立对关系

一方面二者互相依存、互为条件,离开一方另一方就不复存在;另一方面二者又彼此对立和相互排斥,同一商品不能同时处于价值形式的两极。

(3)相对价值形式的性质或内容

第一,表明价值形式两极的商品都具有共同的质,都凝结了抽象劳动这种共同的价值内容。(因为相对价值形式上的商品的价值通过与等价形式上的商品相交换得到表现)

第二,表明按一定比例相交换的两种不同的商品中包含的价值量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上相同的。(因为相对价值形式上的商品的相对价值量通过与等价形式上的商品的使用价值量来表现)

举例:在1只绵羊=2把石斧中:

若斧的价值不变,羊的价值提高1倍,即1只绵羊=4把石斧

若羊的价值不变,斧的价值提高1倍,即1只绵羊=1把石斧

若二者的价值都变,且方向和比例相同,即1只绵羊=2把石斧

若二者的价值都变,但比例相同而方向相反,即1只绵羊=8把石斧

(4)等价形式的特点

第一,使用价值成为价值的表现形式

第二,具体劳动成为抽象劳动的表现形式

第三,私人劳动成为社会劳动的表现形式

(5)简单价值形式实质上是商品内在矛盾的简单外在表现形式

处于相对价值形式上的商品是作为使用价值、具体劳动、私人劳动而存在的

处于等价形式上的商品是作为价值、抽象劳动、社会劳动而存在的

(6)简单价值形式的缺点

对商品价值质和量的表现都是不完全、不充分的,看不出价值在所有商品体上的一致性看不出一种商品的价值在量上能否与所有商品相比较。

2.扩大价值形式

(1)扩大的或总和的价值形式的含义及表示式

扩大的或总和的价值形式就是一种商品的价值不是简单的表现在一种商品上,而是表现在其它一系列商品上。用等式表示即:(见课本)

(2)扩大的或总和的价值形式的优点

第一次把商品价值真正表现为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凝结;第一次真正表明商品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

(3)扩大的或总和的价值形式的缺点。

每一种商品的价值表现都是不完全的,系列都是不相同的,没有众所公认的一般等价物,从而造成商品交换的困难。

3.一般价值形式

(1)一般价值形式的含义及表示式

一般价值形式就是一切商品的价值都统一地表现在从商品世界中分离出来充当一般等价物的某一种商品上。用等式表示即:(见课本)

(2)一般价值形式与扩大的价值形式的本质区别:

第一,商品价值的表现是简单的

第二,商品价值的表现是统一的

第三,出现了一般等价物

一般等价物是从商品世界分离出来并能与其它一切商品直接交换、表现其它一切商品价值的特殊商品

(3)一般价值形式局限性

一般等价物在时间上不固定,在地区间不统一,不利于商品交换的进一步发展。

4.货币形式

(1)货币形式的含义及表示式

货币形式是指一切商品的价值固定地用一种特殊的商品即贵金属来表现的价值形式。其等式式:(见课本)

(2)货币形式与一般价值形式的区别

一般等价物固定在一种特殊商品上,最后固定在贵金属黄金或白银上。

(3)金银等贵金属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原因

首先是因为它们也是商品,具有价值;其次是因为它们的自然属性最适合充当货币材料。(三)货币的产生和本质

1.货币的产生

货币是商品内在矛盾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价值形式发展的最后结果。

2.货币的本质

货币是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体现着商品生产的经济关系

3.货币产生后,商品内在矛盾表现为商品与货币的外部对立。

如何理解马克思指出的“金银天然不是货币但货币天然是金银”?

二、货币的职能

货币有五种职能,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是基本职能。

(一)价值尺度

1.货币的价值尺度职能就是以货币为尺度来衡量其它一切商品价值的大小。

2.货币之所以能够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是因为货币也是商品,也具有价值。

3.执行价值尺度职能的货币是观念的或想象货币,不是现实的货币

4.货币执行价值尺度职能的结果是把商品价值表现为价格

(1)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

(2)价格与商品价值成正比,与货币价值成反比

(3)价格受供求关系的影响

5.货币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要求具有价格标准

(1)什么是价格标准

价格标准是包含一定重量贵金属的货币单位及其等分。

(2)价值尺度与价格标准的区别

货币作为价值尺度是衡量其它一切商品价值大小的,而作为价格标准是衡量货币本身大小的。

(二)流通手段

1.流通手段就是充当商品交换的媒介,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叫商品流通。

2.执行流通手段职能的货币必须是现实的货币,不能是观念的或现象的货币。

3.商品流通与货币流通的关系

4.执行流通手段职能的货币的具体形式

金银条块、铸币、纸币

纸币是国家发行并强制流通的价值或货币符号,只能代表金属货币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

5.影响一定时期内社会所需货币量的因素

待售商品量、商品的价格水平、货币流通速度

6.货币流通规律:一定时内社会所需货币量与待售商品价格总额成正比,与货币流通速度成反比。用公式表示即:

流通中所需货币量=商品价格水平×待售商品数量

货币流通速度

7.纸币流通规律:纸币发行量必须以流通中所需要的金属货币量为限度。或者说,只限于由货币流通规律所决定的金属货币需要量。

8.通货膨胀的概念

由于纸币发行过多而引起的货币贬值、物价上涨现象叫做通货膨胀。

9.流通手段职能造成买卖脱节、产生了经济危机的可能性。

(三)贮藏手段

1.贮藏手段的含义。

2.执行储藏手段的货币必须是现实的货币或金银制品

3.贮藏手段的作用:能够自发地调节货币流通量,起货币“储水池”的作用。

(四)支付手段

1.支付手段是用货币清偿债务、交纳赋税或欠款的职能。

2支付手段经使济危机形式上的可能性进一步加深

3.货币的支付手段职能会引起货币流通规律的变化

(五)世界货币

1.世界货币是指货币越出国界,在世界市场上起一般等价物的作用。

2.世界货币的作用是平衡国际贸易差额:购买别国商品;作为社会一般财富的代表支付赔款等。

3.执行世界货币职能的必须是足值的金属货币

第三节价值规律

一、价值规律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以价值为基础进行等价交换。

二、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

(一)价格作为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不仅以价值为基础,还受供求关系影响

(二)价值规律作用的表现形式是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

(三)价格偏离价值不是对价值规律的破坏与否定,而是价值规律存在和发生作用的表现形式。

三、价值规律在以所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中的作用

1、自发调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各部门之间的分配。

篇7

Abstract:Thegeneralequilibriumtheoryisnotthepatentofwesterneconomics.Beforewalras,Marxhadexpoundedtherelationbetweengeneralequilibriumandparetooptimum,thenatureofexistenceandstabilityofgeneralequilibriumminutely,andputforwardsystematicalgeneralequilibriumtheorythereby.AlthouthMarxiangeneralequilibriumtheoryhasnotobtainedastrictform,itisdeeperthanthewesterngeneralequilibriumincontent.

Keywords:Generalequilibrium;Lawofvalue;Freecopetition

在中外经济学界,一提起一般均衡理论,人们就会立即想到瓦尔拉斯体系和阿罗—德布鲁模型。这样,一般均衡理论似乎就成了西方经济学的专利。实际情况当然不是如此。在瓦尔拉斯之前,马克思就深入分析了人类社会特别是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源配置问题,对一般均衡与帕累托最优的关系、一般均衡的存在性、稳定性等问题,都作了比较详细的论述,从而提出了比较系统的一般均衡理论。马克思的一般均衡理论虽然没有取得西方一般均衡理论那样“严密”的形式,但它的提出不仅比西方一般均衡理论要早,而且在思想上比西方一般均衡理论要深刻得多。

一、一般均衡与帕累托最优

在经济学中,均衡的严格意义是指经济主体行为的相互一致。在市场经济中,如果某种商品的供给和需求恰好相等,就说明卖者的销售行为和买者的购买行为相互一致,市场实现局部均衡。如果所有商品的供给和需求同时相等,就说明所有卖者的销售行为和所有卖者的购买行为相互一致,市场就达到一般均衡(1)。马克思十分重视一般均衡的重要性,认为它是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的必要条件。他明确指出:“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品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数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形式,这是不言而喻的。”(2)可见,在马克思看来,社会总劳动量根据不同的社会需要量在不同产品生产之间按比例进行分配的问题,是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必需面对和解决的一个基本经济问题,所不同的只是,不同社会按比例分配社会总劳动的具体形式会有所不同。显然,如果社会总劳动量按不同产品的社会需要量进行了正确的分配,那么,各种产品的社会供应量和社会需要量就都相等,人们对所有产品的生产行为和消费行为就是严格一致的。因此,社会总劳动量按正确的比例在不同产品之间分配的状态,实际上就是一般均衡状态。

以上所述是一般均衡最一般的含义,它对任何社会都是适用的。在商品经济社会,一般均衡将采取某种特殊的形式。“在社会劳动的联系体现为个人劳动产品的私人交换的社会制度下,这种劳动按比例分配所借以实现的形式,正是这些产品的交换价值。”(3)这是因为,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劳动产品取得了商品的形式。一方面,由于生产资料归私人所有,商品生产者都是独立地进行生产,生产什么,生产多少,怎样生产,完全是个人的私事,劳动产品也归生产者自己占有和支配,因此,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私人的性质,是私人劳动。“只有独立的互不依赖的私人劳动的产品,才作为商品互相对立。”(4)另一方面,由于社会分工,商品生产者又是互相联系和互相依赖的,私人劳动的总和形成了社会总劳动,因此,生产商品的劳动又具有社会的性质,是社会劳动。商品生产者私人劳动的这种社会性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生产者的私人劳动必须作为一定的有用劳动来满足一定的社会需要,从而证明它们是总劳动的一部分,是自然形成的社会分工体系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只有在每一种特殊的有用的私人劳动可以同任何一种有用的私人劳动相交换从而相等时,生产者的私人劳动才能满足生产者本人的多种需要。完全不同的劳动所以能够相等,只是因为它们的实际差别已被抽去,它们已被化为人类劳动力的耗费,作为抽象的人类劳动所具有的共同性质。”(5)私人劳动的这二重社会性质,前者反映为产品必须对别人有用,后者反映为产品必须具有共同的社会实体。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是矛盾的,这种矛盾表现在:作为私人劳动,生产纯属个人的私事,生产者可以自由支配生产,产品也归私人所有;作为社会劳动,他的生产不能离开社会来进行,他的产品必须满足社会的需要。在商品经济条件下,这一矛盾只能通过商品交换来解决。如果商品生产者能顺利地把商品卖出去,他所生产的商品的使用价值就可实现为社会的使用价值,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就得到解决。反之,如果商品卖不出去,那就说明,尽管他的商品是为社会生产的,但事实上社会并不需要,他的私人劳动得不到社会的承认,不能实现为社会劳动,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就不能得到解决。因此,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是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正是这个基本矛盾,使得支配资源配置的依社会需要量“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规律,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取得了价值规律的形式。

价值规律实际上表明了,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生产者的私人劳动实现为社会劳动的数量界限。因为价值规律首先是关于商品价值决定和实现的规律。而商品的价值决定和实现,实际上涉及两个层次的问题。第一个层次是单个商品价值量的决定和实现问题。马克思把商品的价值看作人类劳动的凝结,认为商品的价值量应该用它所包含的人类劳动的量来计量,后者可用劳动的持续时间来计量。但决定商品价值量的劳动时间,不是个别生产者生产商品实际耗费的劳动时间,而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6)这就是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第二个层次是某种商品价值量的决定和实现问题。在论述这个问题时,马克思提出了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他首先指出了提出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必要性。他写道:“说商品有使用价值,无非就是说能满足某种社会需要。当我们只是说到单个商品时,我们可以假定,存在着对这种特定商品的需要,——它的量已经包含在它的价格中,——而用不着进一步考察这个有待满足的需要的量。但是,只要一方面有了整个生产部门的产品,另一方面又有了社会需要,这个量就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了。因此,现在有必要考察一下这个社会需要的规模,即社会需要的量。”(7)这个“社会需要,即社会规模的使用价值,对于社会总劳动时间分别用在各个特殊生产领域的份额来说,是有决定意义的。”(8)如果把一个部门生产的商品总量当作一个商品来看,它的价值就由该商品所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量来决定。而“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是指将社会所支配的总劳动量,按照对每种产品的特定数量的需要,按比例地分配给不同的生产部门。每个生产部门依此分配的劳动量,才能得到社会的承认,才是社会必要劳动量。“只有当全部产品是按必要的比例进行生产时,它们才能卖出去。社会劳动时间可分别用在各个特殊生产领域的份额这个数量界限,不过是整个价值规律进一步发展的表现,虽然必要劳动时间在这里包含着另一种意义。为了满足社会需要,只有这样多的劳动时间是才必要的。在这里界限是通过使用价值表现出来的。社会在一定生产条件下,只能把它的总劳动时间中这样多的劳动时间用在这样一种产品上。”(9)如果用来生产某种商品的社会劳动数量,同要由这种产品来满足的特殊的社会需要的规模相比太大,那么这种商品生产上耗费的社会劳动量就有一部分得不到社会的承认,这个商品量在市场上实际实现的社会劳动量,就比它实际包含的社会劳动量小得多,这个商品量必然要低于它的市场价值出售,其中一部分甚至卖不出去。与此同时,如果用来生产某种商品的社会劳动量,同要由这种商品来满足的特殊的社会需要的规模相比太小,这些商品在市场上实际实现的社会劳动量,就比它们实际包含的社会劳动量大得多,这些商品必然要高于它们的市场价值出售,它们的一部分社会需要甚至不能得到满足。只有当生产所有商品的社会劳动量都是按社会需要量所决定的正确比例进行分配时,这些商品生产上耗费的社会劳动量才能得到社会的承认,这些商品才能全部按市场价值出售。此时,所有商品的供给和需求恰好相等,市场处于一般均衡状态。当一般均衡实现时,资源的配置已经达到了这样一种程度,以致于不可能在不减少其他商品产出的情况下增加某种商品的产出。因此,一般均衡状态是帕累托最优的。

二、一般均衡的存在性

马克思在论述一般均衡的含义时,实际上提出了价值体系和均衡价格体系的概念。根据马克思的观点,价值是商品的内在属性,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人类劳动。一个商品的价值只有在交换过程中,通过与之相交换的另一个商品才能相对地表现出来。在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中,一个商品的价值是通过与之相交换的货币来表现的。因此,价格是商品内在价值的外在表现形式。商品的社会价值或市场价值,就其表现形式来看,也就是商品的市场价格。当各种商品的市场供给和市场需求恰好相等时,各种商品就按各自的市场价值出售,这样的一组市场价值,就是商品的价值体系。因为价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所以,各种商品按与各自的市场价值出售,实际上就是按与各自的市场价值相一致的市场价格出售。因为这样的一组市场价格保证了所有市场同时出清,所以,这组市场价格实际上就是均衡价格体系。

那么,这样的一组均衡价格在理论上是否存在呢?根据马克思的观点,价格是商品内在价值的外在表现,均衡价格是和价值相一致时的市场价格,各种商品的均衡价格是和各自的市场价值严格一致的。因此,均衡价格体系的存在性问题,实际上就是价值体系的存在性问题。而商品按价值出售意味着商品的供给和需求恰好相等,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如果供求一致,它们就不再发生作用,正因为如此,商品就按照自己的市场价值出售。”(10)“商品按照它们的价值来交换或出售时理所当然的,是商品平衡的自然规律。”(11)因此,价值体系的存在性问题,又可归结为各种商品供给和需求同时相等的可能性问题。在马克思看来,商品供给和需求相等的条件是在商品生产上分配的社会劳动量和商品的社会需要量相适应。对某一种商品来说,“要使一个商品按照它的市场价值来出售,耗费在这种商品总量上的社会劳动的总量,就必须同这种商品的社会需要量相适应,即同有支付能力的社会需要量相适应。”(12)对所有商品来说,“如果这种分工(指社会分工——引者)是按比例进行的,那末,不同类产品就按它们的价值(后来发展为按它们的生产价格)出售,这种价格是由一般规律决定的这些价值或生产价格的变形。事实上价值规律所影响的不是个别商品或物品,而总是各个特殊的因分工而互相独立的社会生产领域的总产品;因此,不仅在每个商品上只使用必要的劳动时间,而且在社会总劳动时间中,也只把必要的比例量使用在不同类的商品上。这是因为条件仍然是使用价值。但是,如果说个别商品的使用价值取决于该商品是否满足一种需要,那末,社会产品总量的使用价值就取决于这个总量是否适合于社会对每种特殊产品的特殊数量的需要,从而劳动是否根据这种特定数量的社会需要按比例地分配在不同的生产领域。”(13)因此,均衡价格体系的存在性问题,可以进一步归结为社会总劳动按不同社会需要的比例在不同生产部门之间进行分配的可能性问题。那么,社会是否可能作到按由各种商品的社会需要量所决定的正确比例分配社会总劳动量呢?

在马克思看来,至少从理论上看,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应该是肯定的。这是因为,如果经济社会根本不能作到依社会需要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时间,那就等于说经济社会天生就是不稳定的,总是处于供需失衡状态,资源配置永远不可能达到最优状态,而“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这一提法本身也就没有任何意义。实际上,马克思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价值规律自发的、事后的调节作用,各种商品的市场价格有逐步接近其均衡价格的趋势。他指出:“商品的价值规律决定社会在它所支配的全部劳动时间中能够用多少时间去生产每一种特殊商品。但是不同生产领域的这种保持平衡的经常趋势,只不过是对这种平衡经常遭到破坏的一种反作用。”(14)可见,在马克思看来,第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商品市场供给和市场需求保持均衡,从而各种商品市场价格与均衡价格相一致,是一种实际存在的“经常趋势”;第二,这种保持均衡的“经常趋势”是通过各种商品的供求失衡,通过各种商品市场价格对均衡价格的不断偏离而实现的。商品的市场价格以价值或均衡价格为中心而上下波动,不仅不是对价值规律的否定,而且是价值规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挥作用的唯一可能的表现形式。“只有通过竞争的波动从而通过商品价格的波动,商品生产的价值规律才能得到贯彻,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这一点才能成为现实。”(15)

马克思不仅肯定了一般均衡的存在性,而且在论述社会资本再生产问题时,提出了后来被称为瓦尔拉斯定理的重要思想。在马克思看来,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的基本问题,是社会产品各部分的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问题,归根到底是社会总产品的实现问题。因为社会产品的全部实现,意味着社会产品的各个部分已经全部转移到需要它们的各个购买者手中。如果社会产品可以全部实现,那么社会产品就可在价值形态上补偿生产中消耗掉的全部资本价值,同时在实物形态上补偿生产和生活中所消耗的全部物质资料,社会产品各部分的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问题就可全部得到解决。所以,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所要研究的问题,归结起来就是社会产品的实现问题。而社会产品的实现问题,也就是社会产品总供求的均衡问题。只要社会产品的总供给和总需求是均衡的,那么社会产品价值的实现就不成问题,社会总劳动就能全部得到社会的承认。只要社会总劳动是根据社会对各种商品的需要按比例地进行分配的,那么,各种商品就都能实现供求均衡,社会产品的总供求就可以实现均衡,社会总劳动消耗就都能得到社会的承认,社会资本再生产就可以顺利地进行下去。如果社会总劳动不是根据社会对各种商品的需要按比例地进行分配的,就会导致一部分商品就会供过于求,另一部分商品求过于供,社会产品的总供求就不能达到均衡,此时,社会产品各部分的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问题就无法得到解决,社会资本再生产就不能顺利进行下去。可见,各种商品同时实现供求均衡,是社会总产品实现总供求均衡的充要条件。因此,如果一个社会生产n种商品,社会产品实现了总供求均衡,同时n-1种商品实现了供求均衡,那么第n种商品也必然实现供求均衡。

三、一般均衡的稳定性

如果一般均衡是存在的,那么进一步的问题就是,如果经济体系最初不处于一般均衡状态,它能否实现一般均衡?或者说,如果经济体系偏离了一般均衡状态,它能否恢复到均衡状态?马克思在评价布阿吉尔贝尔的劳动价值论时,对这个问题作了肯定的回答。布阿吉尔贝尔是经济学说史上最先提出第二种含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经济学家,从而也是最先认识到一般均衡重要性的经济学家。他认为,社会生产各部门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要使国民经济保持健康发展,就必须使这些部门之间保持适当的比例关系;各种商品按由劳动耗费决定的“真正价值”进行交换,是实现这种比例关系的前提;自由竟争是实现各种商品按“真正价值”相交换的社会过程。马克思对布阿吉尔贝尔的这种见解给予了肯定的评价,他写道:“布阿吉尔贝尔就他在这方面(指劳动价值论——引者)来说,虽然不是有意识地,但是事实上把商品的交换价值归结为劳动时间。用个人劳动时间在各特殊产业部门间分配时所依据的正确比例来决定‘真正价值’,并且把自由竟争说成是造成这种正确比例的社会过程。”(16)这说明,在马克思看来,通过自由竟争的社会过程,价值规律可使社会总劳动按正确比例在不同生产部门之间进行分配。

不仅如此,马克思还论述了自由竟争实现一般均衡的机制——自由竟争调节社会总劳动在不同生产部门之间进行分配的实际过程。在马克思看来,在任何一个特定的时期,社会所能支配的劳动总量都是个既定的量,因此,按社会需要量正确地分配给各个生产部门的社会劳动量之间,客观上存在一定的比例关系,由此决定的各种商品的市场价值之间,也存在相应的比例关系。所以,各种商品的市场价值和与之相适应的各种商品的均衡价格,都具有相对的意义。这样,如果某些商品生产上分配的社会劳动量过多,则另外一些商品生产上所分配的社会劳动量就必然过少。其结果,前一类商品供过于求,消费者之间的竞争将把商品的市场价格抬高到市场价值以下,后一类商品求过于供,生产者之间的竞争将把市场价格压低到市场价值以上。结果,前后一类商品市场价格的下降将导致生产条件较差的商品生产者退出市场,使这类商品的生产和供给减少。另一方面,这类商品市场价格的降低又会导致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增加。总的结果是,这类商品的供给将比原来减少,需求将比原来增加,市场价值也将比初始水平略高。对后一类商品来说,市场价格的上升导致生产条件较差的商品生产者进入市场,使这类商品的生产和供给量增加。另一方面,这类商品的市场价格提高又会导致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减少。总的结果是,这类商品的供给将比原来增加,需求将比原来减少,市场价值也将比初始水平略低。这一过程将一直进行到所有市场同时出清,所有商品的市场价格都达到市场价值的水平为止。因此,在价值规律的自动调节下,经济体系确实有达到一般均衡的客观趋势。

上述自由竞争实现一般均衡的过程,是在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的相互作用下,通过各种商品的市场价格趋向其市场价值来实现的。在马克思看来,这个机制只适合于简单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发展的早期。当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这一机制会发生部分的变异。他指出,“如果商品都按它们的价值出售,那就象已经说过的那样,不同生产部门由于投入其中的资本量的有机构成不同,会产生极不相同的利润率。但是资本会从利润较低的部门抽走,投入利润较高的部门。通过这种不断的流出和流入,总之,通过资本在不同部门之间根据利润率的升降进行的分配,供求之间就会形成这样一种比例,以致不同的生产部门都有相同的平均利润,因而价值也就转化为生产价格。”(17)这段话包含这样几层含义:第一,在剩余价值率相等的条件下,不同生产部门的等量资本由于有机构成不同,所生产的剩余价值不同,其利润率也必然不同;第二,各部门利润率的差别将导致部门之间的竞争,使资本从利润率较低的部门流向利润率较高的部门;第三,部门之间的竞争和由此引起的资本在不同部门之间的转移,将使社会总劳动在各生产部门进行重新分配;第四,这个过程将导致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从而使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因此,在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后,自由竟争实现一般均衡的过程,是通过市场价格与供求关系的相互作用,使市场价格趋向于生产价格而不是市场价值来实现的。不过,由于社会的生产价格总额和价值总额相等,同时价值的变动调节着生产价格的变动,所以,生产价格对市场价值的偏离以及生产价格对市场价格的调节作用,不是对价值规律的否定,而是价值规律作用形式的变化。

尽管马克思承认,在价值规律的自动调节下,经济体系有达到一般均衡的趋势,但他又认为,经济体系由失衡到均衡的调整过程,是一个充满摩擦的过程。他指出:“资产阶级社会的症结正是在于,对生产自始就不存在有意识的社会调节。”(18)在发达的商品经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生产者丧失了对他们自己的社会关系的支配权。每个人都用自己偶然拥有的生产资料并为自己的特殊的交换需要而各自进行生产。谁也不知道,他的那种商品出现在市场上的会有多少,究竟需要多少;谁也不知道,他的个人产品是否真正为人所需要,是否能收回它的成本,或者是否能卖出去。生产者只有通过产品的跌价和涨价才亲眼看到社会需要什么、需要多少和不需要什么。因此,商品的供求失调是一种经常性的状态,一般均衡只是作为一种趋势而存在的。在达到一般均衡之前,一些商品供给过多,而另一些商品则供给过少。在前一种场合,一部分社会劳动被浪费掉了,在后一种场合,又有一部分社会需要不能得到满足。在这两种场合,商品交换都只能在“错误的”的价格上进行。在价值规律的自发调节下,资本主义经济不仅会导致结构性的失衡,而且会导致总量性的失衡。因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一个必然结果是贫富两极分化,贫富两极分化使广大群众的消费保持在很低的水平,从而导致总的有效需求不足,引发普遍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一切真正的危机的最根本的原因,总不外乎群众的贫困和他们的有限的消费,资本主义生产却不顾这种状况而力图发展生产力,好象只有社会的绝对的消费能力才是生产力发展的界限。”(19)经济危机的存在及其导致的生产力的严重破坏,表明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局限性。因此,尽管市场经济是一种可行的经济制度,但它又是一种有缺陷的经济制度。

四、马克思一般均衡理论与西方一般均衡理论的比较

前面的论述表明,马克思对与一般均衡有关的一些基本问题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论述,形成了比较系统的一般均衡理论。马克思的一般均衡理论与西方一般均衡理论在含盖的内容上是基本相同的,都涉及一般均衡的存在性、稳定性、一般均衡与帕累托最优之间的关系等问题,但两者之间的差别是显而易见的。

第一,理论基础不同。西方一般均衡理论的理论基础是均衡价格论,均衡价格论主要关注的是不同商品之间的交换比例,或不同商品相对价格的确定问题。这种相对价格不仅取决于商品本身的供求关系,而且取决于相关商品的价格,从而取决于相关商品的供求关系。这种均衡价格论只是停留在价格的现象形态上,它不涉及价格的内容——价值及价值的实体和本质等问题,因而是一种没有价值论作基础的价格论。马克思的一般均衡理论是建立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之上的。对这个理论来说,价值的实体和本质是价值论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马克思把价值视为商品经济所特有的一个范畴,并从分析价值的现象形态——交换价值出发,指出价值是进入交换的所有商品包含的共同的东西,这个共同的东西就是劳动——一般人类劳动。这样,马克思就把价值的实体归结为一般人类劳动,认为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商品交换只是个现象,其本质是商品生产者之间劳动与劳动的交换。这样,通过对商品价值的分析,马克思揭示了被商品交换这种物与物之间的关系所掩盖的商品生产者之间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从这个意义上看,马克思的一般均衡理论比西方一般均衡理论要深刻得多。

第二,分析方法不同。西方一般均衡理论是由瓦尔拉斯最初提出的,后来经过帕累托、希克斯、诺伊曼、阿罗、德布鲁和麦肯齐等人的改进和发展,终于形成了一套比较严密的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从它产生至今,始终注重运用数学方法,对一般均衡的存在性、唯一性、稳定性及效率性等问题进行严格的证明。马克思十分重视对数学方法的运用,他在分析一些理论问题,例如社会资本再生产问题的时候,也运用了一些简单的数学模型。但是,由于马克思经济学研究的目的在于定性地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和发展的规律性,证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暂时性和过渡性,因此,他主要是对与一般均衡有关的问题进行文字说明和理论论证,而没有像西方一般均衡理论那样,用高深的数学方法对一般均衡进行严格的证明。因此,马克思一般均衡理论没有取得西方一般均衡理论那样“严密”的形式,尽管这一理论的科学性是不容置疑的。

第三,对一般均衡稳定性的看法不同。由于理论研究的目的不同,西方一般均衡理论和马克思一般均衡理论对一般均衡稳定性的看法也就不同。西方一般均衡理论的目的是要证明市场经济的有效性,而马克思一般均衡理论的目的则是要证明市场经济的局限性。因此,尽管西方一般均衡理论也认识到市场价格与均衡价格不一致和非市场出清的可能性,但是由于这个理论把一般均衡的稳定性绝对化,所以,它总是试图在理论上寻找避免非市场出清条件下出现交易的可能性。为此,西方一般均衡理论提出了两条可能的“出路”:一是设想存在一种机制使得人们根本不可能在错误的价格上进行交易,二是设想价格的调整过程是如此迅速以致于人们来不及进行“错误的”交易。前一设想就是瓦尔拉斯和埃奇渥斯的“重订契约特权”,后一种设想就是马歇尔的“瞬时调整过程”。然而,无论是“重订契约特权”还是“瞬时调整过程”,都不是现实经济生活的真实写照。对于前者,人们不知道那位全能的“价格制定人”是谁,也不知道谁可以赋予交易者以“特权”。对于后者,信息的不完全和信息成本不为零决定了价格调整的速度不会很大,更不用说接近无限了。如果交易者没有“特权”的保护,而价格调整的速度又不会很快,那么在非均衡出现之后和调整到均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就一定会出现市场非结清条件下的“错误”交易。因此,西方学者所谓的一般均衡,只不过是一种与现实经济生活无关的假想状态。马克思的一般均衡理论则认为,一般均衡的稳定性只是相对的。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一般均衡只是作为一种趋势而存在的,现实的状态往往是一般非均衡,市场价格和均衡价格往往是不一致的。但市场价格与均衡价格的不一致,或者说,市场价格围绕均衡价格的上下波动,不是说明价值规律失效,而正是价值规律发挥调节作用的表现形式。在价值规律的自动调节下,各种商品的市场价格具有一种不断逼近其均衡价格的经常性趋势。因此,一般均衡是可以达到的,市场经济是一种可行的经济制度。但是,一般非均衡向一般均衡的调整是一个充满摩擦的动态过程。因此,市场经济又是一种有缺陷的经济制度。所以,马克思的一般均衡理论比西方一般均衡理论更现实,也更能经受经验事实的检验。

最后,对市场经济命运的看法不同。新古典一般均衡理论的价格调节机制假设交易费用为零,认为一般均衡的实现是无摩擦的,市场经济是完全有效的,对经济运行进行社会调节是不必要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可以而且应该一直存在下去。这显然是一种把市场经济理想化的做法。在这种做法的背后,隐藏着这样一种信念,即不能承认市场经济有缺陷,如果承认它有缺陷,就等于承认要抛弃市场经济。马克思的一般均衡理论则认为,一般均衡作为一种趋势是存在的,但通过价格机制的自动调节实现一般均衡的过程是有摩擦、有成本的。因此,市场经济是可行的,但它又是有缺陷的,即存在“市场失灵”。这突出表现在,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导致经济危机,造成生产力的巨大破坏。经济危机以及由此造成的生产力的巨大破坏,表明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局限性。在马克思看来,市场经济的这种局限性,只有通过计划经济才能得到消除。“只有在生产受到社会实际的预定的控制的地方,社会才会在用来生产某种物品的社会劳动时间的数量,和要由这种物品来满足的社会需要的规模之间,建立起联系。”(20)马克思关于市场经济是一种可行的和有缺陷的经济制度的看法,已被大量经验事实证明是正确的。但有三个问题马克思似乎不曾考虑过:第一,如果说市场经济是一种有缺陷的经济制度,那么它的缺陷可否通过某种改良的方式,如政府的宏观调控,至少部分地加以克服?对这个问题的肯定回答可以得到大量事实的支持。第二,如果代替市场经济的计划经济是可行的,那么它是否就没有任何缺陷?对于这个问题,如果考虑的不是马克思所设想的计划经济模式(21),而是现实存在的计划经济,那么回答似乎应该是否定的。第三,如果没有一种现实存在的经济制度是“理想”的,那么经济制度的优劣就只是相对的。因此,进一步的问题似乎应该是,判断和选择经济制度的标准是什么?根据马克思的基本观点,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应该是明确的,即经济制度只能根据其对生产力的作用来判断。就此而论,大量的经验事实明显支持这样的观点,即市场经济虽然有缺点,但它是一种比计划经济更有效的经济制度。

注释

(1)这个定义没有考虑自由物品的情况。

(2)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2年,第368页。

(3)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2年,第368页。

(4)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55页。

(5)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90页。

(6)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52页。

(7)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206页。

(8)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716页。

(9)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716~717页。

(10)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211页。

(11)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209页。

(12)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215页。

(13)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716页。

(14)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94页。

(15)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1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215页。

(16)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62年,第43~44页。

(17)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218~219页。

(18)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2年,第369页。

(19)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548页。

(20)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209页。马克思认为,计划经济取代市场经济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社会的一切生产资料归全社会共同所有。而这又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容纳的生产力都得到充分发挥为前提。“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胞胎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见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导言》,人民出版社,1971年,第3页。

(21)马克思所说的计划经济只是一种理论上的设想,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对一种并不存在的经济制度进行判断似乎不是一种明智的做法。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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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汤在新,《近代西方经济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1990年。

(6)汤在新,《〈资本论〉续篇探索》,中国金融出版社,北京,1995年。

(7)刘涤源、谭崇台,《当代西方经济学说》,武汉大学出版社,武汉,1990年。

(8)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

(9)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

(10)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2年。

篇8

劳动价值论是最基本的理论,是的核心基础。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始终坚信:只有生产劳动才能创造价值和社会财富。研究劳动价值论,发展我国的市场经济,一定要充分考虑到广大人民的利益,做到以人为本。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贫富差距问题、收入公平问题、消费价值观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因此需深入学习和研究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掌握它的理论精髓,可以更好的帮助人们解决市场经济发展中产生的新问题、出现的新矛盾,从而更好的加快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步伐。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内容

(一)商品的二因素

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这两个基本的属性。

1、商品的使用价值

商品有自己独立的属性,以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每一种有用的物品,都可以从质和量两个方面来考察。商品具有使用价值是因为商品对人们有用,具有有用性,但这种属性并不是脱离了商品本身而存在,它是由商品本身的性质来决定的,把商品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的这种属性,称为商品的使用价值。同一个商品,具有多种属性和多种用途;商品的种类不同,自然属性不同,商品的使用价值也不同。

2、商品的交换价值和价值

交换价值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相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这个比例随着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发生变化,商品的交换价值是一个共同的等同的东西的表现形式。

不同的商品具有不同的使用价值,不同的商品之所以能够进行交换,是因为各类商品中有一种共同的东西,这种东西是人们看不见、摸不着的,但是却真实的存在着。一切商品不管它的使用价值如何的有差别,它们都是人类劳动的产物,因为它们具有不同的质,所以需要交换,正因为商品和商品之间具有共同的、相似的东西,所以它们能够进行比较,按一定的比例进行交换。商品之间能够进行交换,因为它们具有价值,而交换价值只是商品价值的外在表现形式。

(二)劳动的二重性

在商品生产过程中,劳动的性质的不同决定了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在商品的生产中,劳动具有两个属性:具体的劳动和抽象的劳动。

1、具体劳动

具体劳动是指在某种特定的具体形式下进行的千差万别的劳动。由于具体劳动的形式不同,因此引起了社会的多种分工。具体劳动通过人与自然的关系表现出来,人类要获得生存和发展,就必须从事各种劳动,并且只有具体的劳动和自然资源相互结合,商品的使用价值才能够被人类创造出来。具体劳动形成商品的使用价值。

2、抽象劳动

商品生产过程中所付出的劳动,是人类的劳动力(如脑力、体力、神经等)的消耗,将各种不同形式的劳动去掉,剩下的均是最普通的、一般的人类劳动,这种抽去了具体形式的最一般的人类劳动,即抽象劳动。抽象劳动形成商品的价值,因此人的生产劳动是创造商品价值的源泉。

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都属于商品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只是他们的存在形式不同。

(三)商品的价值量

商品的价值量即商品价值的大小。商品本身具有价值,是由于商品中凝结了人类劳动,即抽象的劳动对象化在商品内部,劳动本身的量是用持续的劳动时间来计量的,而劳动时间则是用一定的时间单位如小时、工作天数等来计算。生产单个商品耗费的劳动时间越短,其价值量越小。所以单个商品的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例变化,商品的价值量与经济发展的程度、工人的技术熟练程度,科技发展水平等因素息息相关。

(四)价值转化为价格

在商品的生产过程中,商品的价值才能得以形成,若价值转化价格,商品必须拿到市场上参与交换,这也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流通。在市场所看到的商品的价格只是价值的外在表现形式,价格的多少反映了商品价值的大小,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商品的价格受供求关系的影响,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总的来说,它们是一致的。价值的本质是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这种关系被物与物的关系所掩盖。

(五)商品的拜物教性质及其秘密

商品的拜物教是指在商品经济关系和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中,劳动产品在人们面前表现出来的神秘属性,商品作为一种劳动产品,由于价值量运动规律的客观强制力在交换中不以商品交换者的个人意志力为转移,就造成物的运动支配了人的幻觉。而在非商品生产社会,商品的拜物教是不可能存在的。

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重大现实意义

劳动价值理论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的理论基础,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依据。以劳动价值理为根基的价值规律可以调节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它能够作用于经济运动的整个过程,不仅作用于微观经济,同时还作用于宏观经济,因此坚持和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对我国经济的建设具有很大的指导意义。

(一)坚持和发展劳动价值论,有利于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

劳动价值论所包含的价值规律能够自发的调节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价值量是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按照本身的价值量在市场中进行等价交换,只有个别商品耗费的劳动时间低于生产商品的平均劳动时间时,商品生产者才能获得高额利润,因此商品生产者为了生存和发展,在市场机制和利益的驱动下,将不断改进生产技术,加强劳动管理,生产出更好的商品参与竞争,这样,社会的使用价值不仅增加了,而且增加了整个社会的总价值,即增加了社会的总财富,从而促进了整个国民经济快速的发展。

(二)坚持和发展劳动价值论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和谐。

目前存在的问题就是贫富差距增大的问题,这个问题急需解决。公民的贫富差距过大,一部分贫困人口必然会对当前的社会不满,不利于整体社会稳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始终认为“只有劳动才能创造财富”的观点,因此需要深入学习和研究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利用这一理论指导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合理的调节公民的收入分配问题,缩小贫富差距,处理好各社会阶层的关系,保证社会稳定,才能更好的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

(三)坚持和发展劳动价值论有利于使我国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自从我国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发展速度较快,人民过上了富裕的生活。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有一部分年轻人的价值观出现了问题,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炫富”、“拼爹”、“仇富”、“啃老”等社会现象频繁发生,部分年轻人蔑视劳动,不通过自己的诚实劳动获得财富,而是追求享乐主义、过着奢侈的生活。这些社会现象明显与劳动价值论的“劳动创造财富”相背离,因此需要加强学习和研究劳动价值论,使我国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不仅仅是一种理论,它还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人们始终坚信:只有通过劳动,才能创造财富;只有通过辛勤的劳动,才能收获幸福。坚持学习和研究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可以培养我国的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可以调节我国公民的工资收入,缩小贫富差距,保证社会的稳定,可以刺激企业生产者改进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从而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参考文献]

[1]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

[2]付玉,张琛麟.简论马克思的劳动二重性学说[J].文艺生活・文艺理论,2014(2):273.

篇9

“机制”一词,最早是机械学、生物学中使用的概念。在机械学中,机制的本意是指机械运转过程中的各个零件之间相互联系、互为因果的联结关系及运转方式。在生物学中,机制是指机体内各个部分、各个器官之间相互联系、作用和调节的方式。一般地说,机制是指事物内部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相互联结、配合、渗透、制约的方式,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自动作用、自动调节的功能和过程。因此,我们可以把旅游市场运行机制尝试定义为:旅游市场主客体所组成的有机体内各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和作用的制约关系及其功能,它存在于旅游市场的形成和有效运作的全过程。

如果我们把旅游市场运行机制概念以一个最简单的函数关系表示出来,即为下式:

EI=f(M)(运行机制函数式)

其中,EI表示制度绩效,M表示运行机制。而M本身则是由多个变量组成的总体系统,它由许多个子系统组成,包括旅游市场供求机制、旅游市场价格机制和旅游市场竞争机制,这三个机制构成了旅游市场制度绩效的完整脉络,旅游市场整体功能经由这三个机制的运作发挥而得以实现。可以说,旅游市场功能完善与否以及效率高低取决于以上旅游市场运行机制的整体状况。

旅游市场的运行机制包括供求机制、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在旅游市场上,供求连接着市场中的各类主体,其变动决定着供求双方的市场行为。价格机制是作为反馈机制而存在的,在旅游市场中发挥着反馈信息的职能,同时它还对旅游商品的供给者和需求者的决策以及旅游资源的配置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是市场重要的引导机制。竞争机制主要表现为旅游供给者之间、旅游需求者之间、旅游供给者和需求者之间的竞争。旅游市场在这三种市场机制的交互作用下,形成旅游市场的均衡,在这种均衡状态下,旅游资源得以充分利用,配置效率达到最优。旅游市场的运行机制是旅游产品交易双方在谋求利益最大化而进行竞争的基础上,借助供给量和价格来调节旅游产品的供求状况,从而实现旅游资源最优利用的机制。

二、旅游市场运行机制的内容

(一)旅游市场的供求机制。供求机制是市场机制的主体,其他相关要素的变动都围绕着供求关系而展开。在旅游市场中,供求连接着旅游产品的供求双方,其变动对旅游产品的价格起决定作用,影响着旅游市场主体之间的竞争,决定着各主体的市场行为。

旅游市场供给是指一定时期内,在某个价格水平之下,旅游经营主体对某种旅游商品愿意并且能够提供的数量。同大多数的产品一样,影响旅游供给的最主要因素是价格,从整个市场来看,如果旅游商品的平均价格上升,那么旅游供给量将增加;反之,全社会提供的旅游商品数量将减少。对某一种旅游商品而言,供给量则是指该种旅游商品供给次数,供给次数与旅游商品价格成正向变动,即从利润最大化出发,价格愈高,旅游产品的供给增加;价格降低,供给减少。

在旅游市场中,凡是使旅游供给增加或减少的因素都视为旅游供给的影响因素。在一定时间内,旅游供给可以不发生变化,但并不能说明影响因素没起作用,而常常是影响旅游供给增加和减少的因素作用刚好抵消。除价格外,影响技术市场中旅游商品供给的主要因素有:(1)旅游资源及环境容量;(2)该旅游产品的相关产品的价格;(3)旅游生产要素的价格;(4)社会经济发展水平;(5)科学技术发展水平;(6)旅游经济发展的方针和政策。

旅游市场需求实际上是指人们为满足旅游活动的欲望,在一定时间和价格条件下所购买的旅游产品的数量。影响旅游需求的最主要因素仍是价格,旅游产品也是典型的富有需求弹性的商品,当旅游产品价格上升,旅游需求减少;旅游产品价格降低,旅游需求增加。除了价格因素外,影响旅游需求的因素还有很多,旅游需求除了受到收入水平、闲暇时间及交通条件的直接作用外,还会受到政治、经济、文化、法律、自然、社会等各种因素的影响。

旅游市场供求之间的相互制动关系,主要通过数量关系、结构关系和时空关系表现出来。在数量关系上,如果某种旅游商品的供给超过了当时的市场需要,生产这种旅游商品的劳动时间的一部分就不为社会所承认,从而这些旅游商品必然要以低于价值的价格出售;如果某种旅游商品的供给不能满足社会需要,结果则相反。对旅游商品市场而言,旅游商品的供求在实际中从来不会完全一致,从而形成客观上供求与价格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运动过程。当然,从某一时期的整体来看,供求还是一致的。这种一致也正是旅游市场上矛盾不断运动的结果,是通过供求机制实现的。

从结构上来看,主要体现在旅游市场上供求的主体以及各类旅游产品之间质的联系和量的比例关系,对旅游商品供求结构的分析有利于全面地把握旅游供求的特征。

从时空关系上来看,旅游的供给和需求均需要一个过程,尤其是旅游供给。旅游开发往往需要一个较长的周期,因而供求双方在时间上不会保持严格的同步;同时,由于旅游产品本身具有异地性特征,某项旅游需求在本地即可得到满足的情况很少,使得旅游资源往往需要在区域、全国,甚至全球的范围内实现配置,使得供求双方之间具有一定的空间跨度。

供求机制是旅游市场运行机制体系的主体机制,旅游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形成了旅游交易的主要动力,推进了旅游市场的运行。在旅游市场上,供求机制的作用还与价格、竞争等机制的作用紧密相连。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供给和需求都受到价格、竞争等很多因素的影响,而这些因素又相互作用,致使两者的关系处在不停的变化当中。由此可见,供求机制与旅游市场各要素的作用是相互的,一方面供求影响旅游商品各要素;另一方面旅游市场各要素也会反过来影响供求。正是供求与旅游市场各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不断运动,才使得供求机制得以作为矛盾双方的平衡机制,最终调节整个旅游市场的运行。

(二)旅游市场的价格机制。在市场交易中,影响旅游产品价格形成的因素很多,龙京红从内在决定因素和外在决定因素两个方面进行总结,其中内在决定因素包括价值、成本和利润水平;外在决定因素包括旅游消费者的认同、旅游市场的竞争状况、收入水平、经济景气状况、国家政策引导等方面。

旅游市场价格机制的主要功能体现在信息传递功能和引导功能。价格是市场机制的信息传导器,也是引导资源配置的重要工具。在旅游市场中,价格机制是作为反馈机制而存在的,它在市场系统中发挥着反馈旅游信息的职能,因此又把价格机制称为市场机制的信息要素。同时,价格机制对旅游供给者和需求者的决策、对旅游资源配置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是重要的引导机制。

价格的信息传递功能主要反映在两方面:第一,旅游价格反映旅游资源的供求状况。在旅游市场的所有信号中,价格信号具有最灵敏、最有效的特性,是最有利的“调节器”,是价值规律这一“看不见的手”的外在表现。一般情况下,若旅游产品供大于求,则旅游价格下跌;供小于求,则旅游价格上升。第二,旅游价格反映了人们对某项旅游产品的评价。在旅游市场,旅游价格高就意味着市场对该旅游产品的评价高,也就说明旅游产品的价值高。反之,则说明旅游产品的价值低。

价格的引导机制体现旅游价格可以引导旅游供求双方调整生产规模或生产方向。一般来说,某项旅游价格的提高,旅游需求方有转向购买该旅游的替代旅游或其他旅游产品的倾向,而旅游供给方会借机扩大生产规模。旅游价格的下降,旅游需求方有将消费转向该旅游产品的倾向;旅游供给方则要视降价的原因而定,需要确定使旅游即将过时还是旅游价值尚未引起人们重视等原因,来决定生产规模是扩大还是缩小。因此,通过旅游价格的涨落,可直接引导供求双方调整生产规模及产品结构,实现旅游资源的最优配置。

(三)旅游市场的竞争机制。我国旅游市场的竞争,既要反映旅游市场的特征,也要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竞争的特征,即以物美价廉和优质服务来提高竞争力,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来提高市场信誉。在旅游市场,竞争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

一是旅游供给者之间的竞争。由于旅游市场是典型的垄断竞争市场,因此在市场竞争中有着与完全竞争市场不同的特征。在完全竞争的市场上,由于产品之间的差异很小,特定型号的所有产品基本完全一致。整个产业的旅游水平也不相上下。因此,竞争的形式主要体现为价格竞争。而在旅游市场上,供给方提供的产品基本不同,旅游水平也相差很大,因此在竞争的形式上更多体现为特色竞争和服务竞争。

二是旅游需求方之间的竞争。旅游需求方之间相互竞争的动力是旅游资源可以满足消费需要,为自己带来更多感官上的效用。从表面上来看,需求方的竞争力是他们经济实力和对旅游的购买欲望,实际上真正的竞争力在于需求方在消费旅游产品时效用(满足感)的高低。旅游需求方之间竞争产生的直接后果是拉动旅游价格上升。在旅游价格上升的同时又迫使需求方根据自身的情况合理安排消费,因而能充分利用旅游资源,提高旅游资源利用率。

三是旅游供给方和需求方之间的竞争。买卖双方的竞争是市场竞争中最基本的形式,也是供求对立运动的基本反映。在旅游市场,一方面旅游产品的提供方想以提高旅游产品的价格,以获得更大的利润;另一方面旅游产品的需求方想以较低的价格购买旅游产品。这一矛盾双方竞争的结果是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形成市场价格。由此可见,只有通过买卖双方的竞争,才能对旅游资源进行正确的评价,竞争越是激烈,旅游资源的配置越是有效。

竞争机制的功能,首先是保证价格机制的充分展开,发挥其调节功能;其次是保证市场机制对旅游产品供给方和旅游产品需求方的社会调节;最后是竞争机制能使旅游产品按照合理的最佳经济渠道流通,让所有企业在旅游市场上公平的竞争。

竞争机制对旅游市场的强制性调节作用是外在的。在旅游市场上,旅游产品生产者之间的关系表现为经济利益关系,社会不能直接调节这种利益关系,那么,通过竞争机制实现旅游商品围绕价值交换则是调节这种关系的适宜形式。竞争的充分展开,可以使旅游市场的各种经济信号(包括价格、利率、汇率等)的自行形成。在旅游市场中,只有通过竞争的外部强制作用,才能把旅游商品的内在价值属性表现出来。

竞争机制是旅游市场运行机制体系中的基础机制和动力机制,供求机制、价格机制等作用的贯彻都离不开竞争机制的推动作用。市场竞争贯彻着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的要求,竞争机制的作用形成了对市场主体的外在压力。竞争作为一种强制力量维持着价值规律,推动了资源的合理流动、旅游进步和经济效率的不断提高。当然,如果竞争机制能够有效实施,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即为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旅游产品能够作为自由的商品流通,旅游市场不存在进入的障碍和壁垒,让经济信号在自由竞争的形式下形成。

篇10

黑格尔在《小逻辑》中指出:实现了的目的因此即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确立了的统一。列宁对此论断极为赞赏,因为在这一论断中隐寓着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的辩证统一原理。无论是对真理的追求,还是对价值的创造,都有赖于人的情感和意志,人的情感和意志在发现真理的过程中会形成一种人类所特有的能动性、选择性和创造性。人类追求真理的能动性、选择性和创造性就是情感和意志力量的体现,它的价值指向就是主体的最终目标—自由。从主体预期目标的确立到向最终目标实现的过程,实际上也就是主观向客观转化的过程。人的情感和意志是一种强大的冲撞力量,这种冲撞力量可以转化、升华成一种改造世界和变革社会的物质力量,也就是人们日益提升着的认识事物和发现真理的能力。人的自觉能动性的使命是在认识和把握真理的基础上积极地去创造价值。世界不会满足人,人决心以自己的行动来改造世界和变革社会,以求过上美好生活。真理来源于人们对生活和实践的体悟,是人的生活和实践的真谛构筑了真理的灵魂。黑格尔讲过:“同一句格言,从年轻人(即使他对这句格言理解得完全正确)的口中说出来的,总是没有那种在饱经风霜的成年人的智慧中所具有的意义和广裹性,后者能够表达出这句格言所包含的内容的全部力量。”列宁称赞这段话是“很好的比较(唯物主义的)。黑格尔这段话是告诉人们,是生活的阅历和实践的经验使人领悟了人生的真谛,对人生真谛领悟越深,对真理内容的把握才越丰富、越全面。

真理的人文意蕴体现在主体追求真、善、美三种境界以及作为三者统一的最高形态—自由之中。人在本质上是追求真理的,同时也是追求自由的。人类认识的发展过程就是人逐步逼近真理、不断扩大自由的过程。作为主体与客体之间全面的、完整的、统一的真理,所追求的终极目标就是至真、至善、至美三种境界,以及作为至真、至善、至美三者相统一的最高形态—自由。换言之,作为科学形态的真理必须是真、善、美的统一,其价值目标必然是自由。

首先,人类认识的直接任务是求真。所谓求真,是指人在生活和实践基础上达到了真理这样一种境界,也就是主体在思维和行动上最大限度地接近和适合于客体的本质和规律。这是主体与客体二者之间实现统一的最初状态。不实现这种状态,无论是人的生活还是实践都是无法持续进行的。所以,求真是人类生存实践的首要的目标和境界。真理本身不是价值,真理与价值分别代表着主体与客体相统一的一个方面。但是,当真理与表示价值的至善和

至美相联系时,就获得了价值的含义,可以将其称为一种非常态的价值。把握真理是人类所追求的最高目标,真理本身不等于价值,但是真理可以为实现价值保驾护航,保驾护航也是一种价值,因此,在这种意义上,人类把真理作为最高的价值之一。至真意味着尊重客体、尊重规律、尊重科学,这是人类文明得以永续发展所必不可少的基础和前提,也是主体与客体得以实现统一的不可或缺的平台。在至真基础上实现的主体与客体相统一,其重心侧重于主体对客体的统一。

其次,人类认识蕴含着求善的内容。就一般意义而言,功利上的正价值和道德上的正价值都是善。就一般本质来说,善就是实现了主体的必然性的境界。求善是真理本身蕴涵的内容,是人的内在价值尺度的运用,是人的生存活动的价值指向。人的求善活动是追求和实现价值目标的活动,是人通过改造客观世界实现人生价值和意义的活动。在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中,作为主体的人类,有诸多生存和发展的现实需要,这些现实需要既表明了主体对客体的高度依赖,同时也彰显了主体活动的内在目的性。主体的目的性通过使客体为主体服务而变成现实,也就是至善。主体与客体以及主体的活动是互为一体的,历史地向着越来越合乎人的本性的方向展开,体现着历史和价值的统一,凸显了主体的创造性意义和价值。善是一种以人的尺度为标准的主体与客体相统一状态,是最具代表性的价值形态,它具有强烈的属人性。然而,善的实现同时也意味着客体必然性的实现。至善必须以至真为前提,不仅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矛盾要化解,而且二者还要相统一。可见,至真是至善的基础,至善是在更高平台上实现的主体与客体的有机统一。在至善基础上实现的主体与客体的相统一,其重心侧重于客体对主体的统一。这意味着主体的主观能动性进一步得到了实现,主体的自由程度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再次,人类认识也蕴含求美的内容。美是在真和善的基础上实现的更高境界,它是人通过象征性地对象化自身的才能,而在对象化过程和结果中获得自我欣赏的无限自由感,是人对自身无限创造能力的追求和向往。根植于人的生活和实践中的美,是主体追求的目的之一,人不仅按内在的尺度进行审美活动,而且按照外在的尺度进行生活,人根据既合目的性又合规律性的原则创造着美的生活。在生活世界和实践领域中,人的活动既是求真,又是求善,同时还是求美的活动,求真是人的理智上的自由追求,求善是人的意志上和行动上的自由追求,求美是人的情感上的自由追求。美感是主体与客体博弈过程中获得的愉悦感、和谐感和自由感。美的共同特点即充分展现并弘扬了主体本质的丰富性及其活动的创造性,而且这种丰富性和创造性具有超功利性特征,这一特征充分表明了美是以主体尺度为标准的主体与客体的高度统一。

真、善、美三者均是主体与客体之间实现完美统一的境界,但这三种境界有层次上的区别。从理论上来说,真、善、美之间的统一是纵向逐步升级的过程:人们只有实现真,也就是正确把握了客观对象的本质和规律,才能进一步实现善;只有在真的基础上实现了善,也就是在获得了人在客观世界中自由全面发展的条件,才能进一步创造美;美是真和善的有机统一以及在二者统一基础上形成的更高境界。

真理是真、善、美三者的有机统一,而自由是真、善、美三者有机统一的最高形态。可见真理的终极目标就是自由,追求真理就是追求自由。所谓自由,就是人对外在限制的摆脱。自由是主体性范畴,是人的主体性的最充分体现。人如果丢掉了积极性和创造性,只是麻木地顺从客体,或者消极地逃避外在的限制,是不会有自由可言的。的确,人不得不顺应客体,不得不接受外在的限制。但是,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借助实践的力量又能够打破外在的限制。这即是人的自由所在。自由表现了人的受动性与能动性的统一,是对必然性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无论是认识还是改造,都离不开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

总之,真理是对至真、至善和至美三种境界以及作为三者有机统一的最高形态—自由的追求。对真理也即对自由的追求过程,既是人类认识和实践不断深化和扩展的过程,同时也是弘扬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的过程。

生活和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人的存在是一种否定性和创造性意义上的存在,而动物只能依赖自然赐予的环境本能地生存。马克思指出:“动物是和生命活动直接同一的。它没有自己和自己生命活动之间的区别,它就是这种生命活动。而人则把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对象。生活世界和实践领域是人创造的具有社会性的生存空间,人的生存活动在创造自己生存空间的同时也实现着自身的历史发展。在生活和实践中,人的生命活动呈开放状态,并从中不断地塑造着自己,确证着人的类本质,使客观世界在人们的创造中生生不息。马克思说:“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物种尺度和需要来进行塑造,而人则懂得按照任何物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随时随地都能用内在固有的尺度来衡量对象,所以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正是在这种否定性和创造性的生命活动中,人的本质及对人而言的对象的本质得到确证、肯定和显现。正如马克思所言:“对象如何对他来说成为他的对象,这取决于对象的性质以及与其相适应的本质力量的性质,因为正是这种关系的规律造成了一种特殊的、现实的肯定方式。这种现实的肯定方式只能被看做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真理应该也必须是主体对人的现实生活和社会实践的思维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