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发展策划模板(10篇)

时间:2023-07-30 10:09:41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农业发展策划,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农业发展策划

篇1

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发展中国的农业如何实现工业化,已经成了每个国家研究的热点。目前,很多发达国家都已经实现了农业的工业化,因为它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推动力,一般来说,现代化建设水平的衡量标准也是工业文明发展的状况。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以及各种现代信息技术的涌现,目前农业发展中所凭借的各种因素已经跟以往有了很大差别,以往影响农业发展的最大因素往往是自然气候,但现在已经转化为技术层面的影响。农业部门不断扩大发展,其功能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这实际上也体现了我国农业在现代化进程中所独有的特色。在这种时代形势下,农业生产的模式也要求发生相应的变革,而实现农业的工业化则是其变革的主要方向,也是发展我国经济的必然趋势。本文探讨了财税政策对中国农业工业化发展的意义。

一、农业工业化的基本含义、主要特征和直接作用

1.农业工业化的内涵。农业工业化指的是采用工业的运营和管理模式,来对农业的发展进行策划,在农业生产的全过程中,也就是从农业产前,农业生产过程以及农业生产后整条生产链进行控制,真正做到农业和工业的高度联合,将工业高级形态产业和农业整合在一起,从而完成农业的工业化生产,提高农业生产成果,实现农业管理的现代化。最终促成新时期下新型农业的工业化生产模式。实际上,农业的工业化也就是改变农业的传统模式,实现其生产方式的工业化改造,并实现其生产成果的工业化,也就是在高速生产情况下,确保生产的质量。从我国社会经济的结构来审视农业工业化,则可以看出,工业化的过程实际上也是城市化的结果,因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从农村转移到城市中,从从事农业生产转化为从事工业生产;如果从生产技术的角度来审视,农业工业化实际上是传统落后生产模式的变革以及技术改造,使其生产技术达到和现代工业化生产一致的水平。如果从微观经济下主体来审视,则农业工业化中,经济主体实现了从自然人以及家庭、集体等模式向法人的转化;如果从农业生产的组织形式来看,则实现了向高级生产水平、高度社会分工以及高质社会服务的方向发展。

2.农业工业化的具体表现特征。从宏观上来讲,农业工业化是指实现农业以及工业这两个产业的紧密融合,而从我国的国情来审视,则是以农业的市场化作为其前提,在生产过程中,利用工业现代化设备和生产技术,来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质量,同时,在全生产过程中,落实现代化工业生产的管理理念,将工业生产的组织方式应用到农业生产当中,促进其生产的规模化和科学化,使得农业产品的生产实现标准化。通常来讲,农业工业化过程中伴随着以下具体表现:(1)在农业生产中,工业所起的作用具有支配性。世界上的成功农业模式转换实践中,广泛证明,农业生产的发展不仅仅依赖于农业自身的发展,同时,工业的发展也对其起到了很大的支配作用。其发展的关键在于农业和工业的统一协调,促使农业产业尽早实现市场化和规模化生产,要加强工业对农业发展过程中所起到的支撑作用,带动其更好发展。(2)技术以及创新对农业工业化起到重要支撑作用。当今时代是个信息时代,也是科技的时代,科技成果已经广泛应用于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落后,科技也明显落后于发达国家,所以在实现农业工业化过程中,提高其科技投入和创新生产模式,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过程,同时,它也是促进世界农业工业化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3)农业工业化的目标应该是实现农业的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随着我国现代的工业经济发展,工业产品生产逐渐实现标准化,从而为农业生产起到了一定的示范效应。同时,工业生产中高度的分工以及专业化,也为我国农业工业化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依据。工业生产技术的不断发展,促进了农业生产的集约化,也会其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利用现代工业生产中各种标准化的技术,有利于推动我国农业的快速发展。

3.农业工业化对我国农业发展的意义。(1)它改变了我国传统的农业市场状况,实现了农业的工业化经营,通过建立各种工厂化、标准化以及高质量的农业生产程序,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推进农业的现代化建设。(2)它能够促进农产品加工的精细化,将农产品生产的链条拉长,为农产品赋予了更多的价值,将农业生产中的剩余劳动率降低,提高其就业率,为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提供了基础。(3)农业工业化进一步加紧了农业和工业之间的联系。其中,产业的升级以及产业的集群化发展,有利于推进城市化进程,使农业与工业的联系更加紧密,有利于实现城乡的协调发展。

二、财税政策对农业工业化的支撑作用

(1)增加财政补助规模,较大幅度增加对农民的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等补贴标准,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增加农民收入。(2)对溢出效应大、投资周期长、收益率低、需要巨大投资的纯粹或接近纯粹公共产品和服务,可以选择政府投资为主方式;对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的农业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高新科技示范和推广等建设项目,要发挥政府财政支农的引导作用。(3)增加财政支农资金,不断增加能够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直接带动农民增收的基础设施建设。增加财政投入支持农村二、三产业和小城镇发展,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拓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农村人口转移的渠道,为农民进城就业创造更多的机会,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体制,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的就业制度。(4)通过提供财政贴息或贷款担保,鼓励商业银行向农业提供贷款,充实和壮大农业发展银行,通过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列支部分预算,用来提供贴息资金和呆账损失补偿,使农业发展银行从单纯的“粮食银行”转变为支持农业开发、农村基础实施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农产品进出口的综合型政策性银行;鼓励农村信用社向农业贷款,推进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合作的农村金融创新。(5)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支持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支持逐步提高并落实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等等。

三、结论

农业工业化是农业产业的一场革命,是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本质在新形势下的深化。农业工业化作为当前中国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方面,是实现农业转型,全面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关系,建设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根本性战略举措,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由之路。

参 考 文 献

[1]舒尔茨.改造传统农业[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

[2]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

[3]张培刚.农业国工业化问题[M].长沙:湖南出版社,1991

[4]刘茂松.农业产业发展的制度分析[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5]刘茂松.中国农业工业化理论探索——论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6)

[6]周叔莲,刘戒骄.如何认识和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J].财经.2008(6)

[7]张玉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N].人民日报.2007,8(28)

篇2

中图分类号:F82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5-000-02

一、什么是农业产业化

农业产业化是指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对当地农业的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把产供销、贸工农、经科教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一条龙的经营体制。农业产业化经营就是要改变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和传统农业的影响,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连成一体,形成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

二、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义

(一)能够扭转农业弱质低效局面

农业产业化有利于解决农业社会效益高与经济效益低之间的矛盾,提高农业比较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我国农村人多地少,家庭承包经营规模小,劳动生产率低,缺乏创新精神和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农民只能出售初级产品。产业化经营使农业生产和流通领域、农户和中小企业组织起来,延长农业产业链,使农民能分享到农产品加工、流通环节的利润。

(二)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引导农民进入市场

农业产业化有利于实现农业生产的市场化。个体农户生产规模小,主体分散,信息不灵,经济实力脆弱,难以抵御市场风险压力。而采取农、工、商联合的形式,可以把分散的家庭经营同集中的市场需求有机联系起来,增强了创新的动力和活力,从而解决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引导农民进入市场。

(三)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农业产业化有利于解决农户经营规模狭小与现代农业要求之间的矛盾。现代农业的实质就是用科学理念指导农业,用先进技术发展农业、用现代经营方式管理农业。农村实现产业化经营,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能够实现机械化,并与销售等环节连成一体,形成有机结合、相互促进,有利于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和市场化程度,这是我国农业走向现代化的现实途径。

(四)缩小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实现城乡一体化

农业产业化有利于促进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以实现农业生产向产前和产后延伸,整合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销售等诸多环节,参与到农业经营中,增加就业,转移大量农村劳动力,缩小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实现城乡一体化。

(五)提高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

目前,国际农产品市场已进入标准化、品牌化阶段。而我国农产品实行小规模分散经营,形不成稳定的质量和供货能力,产生不了知名品牌,很难参与国际竞争。要提高我国农业的整体营销能力,需要由龙头企业牵头,把生产、经营各环节的紧密联合起来,并加大广告宣传策划,这样才能提高品牌知名度、参与国际竞争。因此在我国现有条件下,通过实施农业产业化,有利于促进这一目标尽快实现。

三、目前关于发展农业产业化的相关政策汇总

(一)加大对农业的资金支持

1.直接资金投入和财政补贴方面

设立了农业产业化财政专项资金并且逐步增加。对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的技改贷款给予财政贴息,并增加资金规模;在小麦、大豆等粮食优势产区扩大良种补贴范围。

2.税收管理方面

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暂免征收重点龙头企业初级农产品加工的所得税。为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对农产品精加工的增值税政策进行改革。对企业与科研单位进行农业技术合作、向基地农户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所产生的有关费用,享受企业所得税的相关优惠政策。

3.金融信贷方面

加大对龙头企业的金融支持。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把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 在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扩大农村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有条件的地方还可对参加种养业保险的农户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

(二)提倡开展区域经营,发展特色产业

当某一地区众多家庭农场依据资源和生产传统集中对某一产品进行持续开发,便形成了具有地域优势的主导产业。农业产业化经营要适应地域优势和市场化的要求,以布局区域化和生产专业化为方向,建立具有区域优势的主导产品。农产品市场和加工布局、技术推广和质量安全检验等服务体系的建设,都要着眼和有利于促进优势产业带的形成。要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商品粮生产基地,推进优质粮食产业带建设。建设特色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加快推行原产地等标识制度,维护原产地生产经营者的合理权益。

(三)要建立多种市场服务体系

1.生产服务体系

(1)农业生产资料管理

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管理,要保证货源充足、质量达标、价格基本稳定。实行化肥出厂限价政策,通过税收等手段控制农资价格过快上涨。

(2)耕地保护体系

严格保护耕地,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并落实到地块和农户。进一步推广测土精准施肥等先进施肥技术,设立免耕栽培技术推广补贴试点。

2.流通环节服务体系

发达的物流产业和完善的市场体系,是现代农业的重要保障。必须强化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务,培育多元化、多层次的市场流通主体,构建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3.信息服务体系

用信息技术装备农业,对于加快改革传统农业具有重要意义。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健全农业信息和制度,整合涉农信息资源。加强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深入实施“金农”工程,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农业信息网络互联中心。加快建立公用农业数据库,加强农村一体化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农村信息化示范工程,进一步建立起强大的信息服务体系。

(四)加强农业科研及技术推广作用

篇3

农业保险在现代农业中的作用

我国地域辽阔,地理生态环境多变,有着各种自然灾害发生的生态条件,农业生产容易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所以大力推进农业保险的发展,可以有效的转移农民的生产风险,确保农民收入的稳定性,为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奠定良好的基础。当前农业保险险种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给农民带来了切实的保障和实惠。现阶段,部分金融机构也开始在业务中涉足农业保险,并借助于互联网金融平台与农业实现有效对接,为现代农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在当前农业发展过程中,为了促进农业科技化和产业化的发展步伐,需要重视现代科技的引进,但农业科技的开发和应用存在较大的风险,这种情况下,通过农业保险为农业生产者引入新的技术和新的生产方式,来有效降低农民在农业科技投入上的风险意义重大。一直以来我国农业经济相对滞后,造成农民Y信条件较差,制约了农业金融的发展。通过发展农业保险,不仅可以提高农业生产的抗风险能力,缓解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也有利于促进农村金融的快速发展。大力发展农业保险,通过事前保险保障使农业风险得到了有效转换,降低了政府在灾害救济方面的支出。同时在大力推广农业保险过程中,农村社会保险体系也会得到不断完善,可以有效增强农民风险保障能力,为我国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农业保险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策略

加快农业保险的转型升级。在当前农业保险工作中,可以通过构建农业保险+农业信贷的综合运营体系,使金融机构与农业信贷资金管理平台实现有效结合,从而为农业生产提供信贷保障,为现代化农业的实现提供重要的资金支持。同时还要充分依托互联网,在农业保险工作中引入互联网理念,将其与农业保险实现有效结合,如为在线农产品提供安全品质保险等,以此来降低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等环节的风险。

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运作规范性。针对于当前农业保险严重滞后的问题,政府部门还需充分发挥基层协保员及驻点员的宣传、引导作用,加大对农民进行农业保险相关知识和政策的宣传,使农民充分认识到农业保险的重要性。同时还要进一步对农业保险运作管理进行规范,在服务标准、监管要求上加大力度,使广大农民能够积极参保,降低农业生产的风险。

提供特色产品,加大农业保险的有效供给。农业保险如果想在广大农村全面推广和普及,还需进一步开发设计出与农村实际情况相适应的产品,从而使广大农民对农业保险由潜在需求转化为有效需求。各保险公司在实际工作中需要深入了解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开发出适应农民经济能力又具有较好应急功能的保险产品,特别是要针对当前农村规模性养殖户、龙头企业及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生产提供特色保险产品,进一步对保险服务领域进行延伸。另外还需进一步简化农业保险条款和手续,使农业保险产品条款更加简单和通俗,适应农民需求。要重视低收费、广覆盖的新险种的开发,将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病虫害及疫病等全部纳入到农业保险责任范围中来,以此来更好的满足广大农民及农村各类经营主体对农业保险的需求。

篇4

中图分类号:F3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0)-11-0166-1

1 加快建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

农机社会化服务是农村经济体制深化改革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传统农业向专业化、社会化、现代化农业转化的必然结果。建立农机化发展的长效机制,核心问题就是两个:一个是农民买得起,第二个就是用得好、有效益。随着购买农业机械的农民越来越多,农机装备总量增加,应当逐步关注农业机械的使用情况以及组织形式,着力解决用得好、有效益的问题,不断培育和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市场,加快建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

2 完善农机法规保障和政策扶持体系

构建完善的农机法规保障和政策扶持体系,是推进农机化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保证。今后一个时期,各地政府要修订完善现有农机地方法规,出台一批实施办法。要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建设农机行政执法队伍,加大对农机安全监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及市场监管的行政执法力度。要按照“全额购机,定额补贴,打卡直补”的方式,落实好购机补贴政策。要进一步完善补贴资金及补贴机具监管办法,确保用好补贴政策,管好补贴资金。同时,要积极争取出台一系列农机化扶持政策,逐步建立农机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健全“增加财政投入、引导农民投入、吸引金融投入、带动社会投入”的农机投入保障机制,逐步完善农机法规保障和政策扶持体系。

3 完善农机技术支撑和装备保障体系

推进农机事业发展,离不开农机技术支撑和农机装备保障。一是要加大力度引进、开发适合地区农业生产需要的农机产品系列。二是要加强农机新技术和新机具试验、鉴定、选型和示范,不断提高农机科技应用转化水平。三是要充分依托农机企业、农机鉴定站、农机推广站以及农机科研院所等机构,整合资源,构建产、学、研、推一体的农业机械化技术创新体系,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攻克关键技术,加快引进技术的消化与吸收,形成一批适用于农业生产实际的农机装备和技术。同时,农机鉴定站,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继续开展质量跟踪调查,要将处理用户投诉、解决质量纠纷、打击假冒伪劣,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四是要加强地方标准制定。制(修)订耕整地、育插秧、田间管理、收获等重点环节机械化作业技术规范和作业质量评价标准,加快技术转化和技术普及。五是要根据各地自然条件、经济条件、作物布局和种植制度的差异,搞好农业机械化发展区域规划。结合各地的自然资源条件、作物种类、种植制度以及栽培方法,联系农业机械化进行系统的调查研究,提出区域性因地制宜的,有理论数据的,可以进行定量指导的机械化作业体系,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地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

4 稳步推进农机安全生产

一是要及时转变工作重心。在抓好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管的同时,对插秧机、微耕机等农业机械逐步实行登记管理,工作重心由道路安全向田间作业安全转变。二是要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监管。要依法加强对农业机械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和管理,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广泛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扎实推进“十百千万”工程建设,进一步巩固“农机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为建设新农村作贡献;要完善农机安全监督机构,加强农机监理队伍建设,改善农机安全监管装备条件,完善农机安全监理的技术手段;要强化与公安、安监等部门协作,打牢农机安全工作基础;要本着便民、利民和为民的原则,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各地农机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决不允许委而不管、托而不问和管而不严的现象发生。

5 积极扶持农机工业

农机化事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农机工业的发展。同时,农机工业的发展壮大,又为农机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装备支撑。目前,我国已有上万家农机生产企业、农机销售企业和农机维修企业。产品涉及动力、运输、排灌、耕作、收割、播种、植保、农产品烘干及产后加工成套设备、农业设施等多个大类,上百种产品。有的甚至已经走出国门,出口创汇。但同时也存在行业整体水平不高,管理粗放,观念落后,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能力弱,规模小,效益低,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因此,农机部门要按照中央“发展新型农用工业……加快农机行业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的要求,加大支持和政策扶持力度,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扶持企业引进、开发适合地区的农机产品。一方面进一步提高农机工业的装备保障能力,以不断满足全市农机化事业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努力把农机工业打造成为经济新的增长点。这方面农业科研院校、农机推广部门大有文章可做。农民贺成祖曾经发明新式农耕机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微耕机耕作轮”专利证书,政府要鼓励创新、奖励创新,鼓励社会各阶层积极开发生产一批新型适用、质优价廉的农机具,供广大农民群众选择。

总之,农业机械化在统筹城乡发展,发展现代农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作用日益突出,如何加快农机化的发展步伐,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因此,农业机械化发展在新的历史阶段,必须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正视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参考文献

[1] 白人朴.新农村建设与农业机械化[J].农机推广与安全, 2006,9.

篇5

中国总体上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发展阶段,农业产业化遇到了最佳发展时期。农业产业化是实现农业与相关产业系列化、一体化、社会化的发展过程。随着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各产业的分工逐渐深化,专业化水平提高,带动农产品加工业、建筑业、运输业、服务业等产业快速发展,农村产业结构因而得到相应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化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力。税收政策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主要工具和手段,也是国家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

一、农业产业化需要税收政策支持

我国农业产业化是20世纪90年代初出现的一种新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它综合的发挥了生产专业化、布局区域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社会化、管理企业化等纵多优越性,提供了符合我国国情发展的途径。我国虽然是农业大国,但距离农业强国还有很大差距。农业是我国第一产业、基础产业,我国要解决十几亿人口的温饱问题,解决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发展问题,首先需要解决的就是农业问题。自加入WTO后我国农业面临很大的冲击和挑战,政府无论是从解决三农问题的角度出发,还是从应对WTO对我国农业冲击而需要扶持角度出发,都迫切需要从政策层面来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税收政策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调控宏观经济杠杆。现行农业产业化的税收政策集中体现在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等联合发出的《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主要规定有:国家认定的重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取得的所得,企业所得税均暂免征收;重点龙头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研究费用,不受比例限制,计入管理费用,所发生各项费用增长幅度在10%以上的企业,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以从(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对于符合国家高新技术目录和国家有关部分批准引进项目的农产品加工设备,除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我国从2004年开始逐步降低了农业税税率,2005年全国有28个省(市、区)免征了农业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废止了在我国有47年历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除烟叶税外,所有农业税、农业税附加、农业特产税已全部废除。此外,税务部门结合农村税费改革,制定了一系列“以税惠农”的税收优惠政策,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各种服务实体减免所得税,降低了农产品经销和加工的增值税税率。

二、现行涉农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分析

1.增值税对农产品和农业产业化保护力度不够。现行增值税规定,对农民生产的初级农产品销售免征增值税,从2001年1月1日开始对收购农产品的企业按13%的扣除率抵减进项税额,虽然解决了部分销项税额按13%计算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税负问题,但对按17%计算销项税额的企业来说,仍然存在税负偏重的问题。再者,就增值税率而言,对农业投入物和农副产品加工业的优惠税率还不够完善,保护支持力度不够。

2.税收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优惠政策措施比较单一。税式支出的形式包括优惠退税、优惠税率、税式扣除、投资抵免、税式豁免和加速折旧等,不用形式的税式支出会产生不用的效果和功效。现行税收政策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优惠政策主要是对所得税优惠,在流转方面的优惠不够,这就使得现行税收制度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照顾作用远大于鼓励作用。单一的税收优惠政策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但不利于农业、乡镇企业及涉农部门的投资增长和技术进步;主要是对国家级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以及农业科研机构,覆盖面较狭窄,没有形成全程的渗透机制,缺乏促进传统落后农业结构和产品向现代化农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方面的优惠政策和措施;缺乏对农业专业化生产、区域化生产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利于扩大农业生产基地,提升农业生产规模。

3.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偏高。国家对“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主要是以规模和效益为标准,对于固定资产规模及近3年的年销售额,东部地区是5000万元以上、2亿元以上,中部是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上,西部是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上,还要求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60%,A级(含A级)以上银行信用等级的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需经过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查确定,这就使得大多数企业无法达到认定标准,对农业产业化发展有促进作用的中小型企业不能够像大型涉农企业一样享受所得税优惠,造成税收优惠资格的差别,不利于发挥税收政策的刺激效应。

4.财政体制不规范,政策和管理服务有待改进。现行分税制“以基数加增长”的分配方式划分地区政府财力,经济越发达地区得到的财力支持越多,越落后地区得到的财力支持相对越小,地方财力增长缓慢,导致地区财政对农业投入不足,无法保障农业产业化发展需要资金投入。税收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服务和管理服务待改进,我国缺乏规范性的税法公告制度,宣传力度不够,降低税收政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三、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税收政策建议

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调整农业经济和增加农业收入,政府应加大力度在政策手段方面加以改善和促进,但是我国现行的税收政策体制制约了农业产业化发展,因此必须对税收政策完善,以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作用。

1.确立保护和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总体思路,建立多环节、多层次、协调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保护和扶持农业是世界各国共同的做法,政府把对农业投入作为重点。调整我国产业性税收优惠政策,把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作为保护和扶持农业的重点,充分利用WTO规则,在不扭曲农产品市场和贸易的“绿箱”条件下,明确农业生产、交易、加工等领域的税收倾斜,建立保护和支持农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尽快提高我国农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为鼓励农村金融机构以及城市金融机构投资农业经济、为农业经济建设,对农村信用社实施更为优惠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对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投资农业的收入或者支农资金的信贷收入减征、免征营业税。

2.用足用好现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发挥倾斜政策的经济效应。调整与当前社会经济形势不相适应的区域性税式支持政策,加大对落后地区农业优惠力度,使得落后地区能够以投资软环境的相对优势弥补硬环境的不足。同时,充分运用好国家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集中扶植一批规模大、竞争力强、效益好、带动农民增长增收作用显著的骨干龙头企业,促进产供销、贸工农相结合的“一条龙”产业链经营机制的形成,大力提高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组织化。认真贯彻落实好涉外税收和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外资发展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优先办理农产品和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出口产品的出口退税,大力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和发展外向型农业。积极运用农业科技创新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农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积极参与研究开发农业优良品种和农业生产技术,鼓励生产优质高效无公害绿色产品,大力发展生态农业,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提升企业生产技术水平。税式优惠政策对农业倾斜的范围不仅包括农业自身的种植业、养殖业等,还包括与农业相关的产业、行业,如农村生产资料的生产行业、从事农产品深加工、大量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乡镇、村镇企业以及直接服务于农业生产的社会化农业服务业等,使农业处于一个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氛围中。

3.改善现行增值税制度。大力推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制度,按农业产业的不同行业确定最低的合理税负水平,对实际税负超过合理税负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推动农业产业化企业发展。对于农户,现行增值税规定销售额免税,但实际农民还需承担进项税,可比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入农产品依据收购凭证按13%抵扣进项税管理,农民购入农用机械、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依据普通发票或其他合法的销售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通过的,即可对其所含的进项税实行退税,从而有效解决农民的税收负担问题。

4.进一步挖掘税收政策扶植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潜力。尽可能降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认定门槛,取消规模、效益认定限制,中小型企业只要能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政策的就予以相应的税收支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使其能真正融入市场竞争,增强发展后劲。结合各种税收支持形式,将税收豁免、优惠税率等直接税收支持与投资抵免、再投资退税、加速折旧、税收扣除等间接税收支持相结合,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扩大生产规模,鼓励和促进、引进、利用闲散资金流向农业产业,提高资金利用率和投资报酬率,还可以对税率、税基制定优惠政策,实施更广的税收优惠扶持政策。

5.全面加强税收管理,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良好税务环境。按照WTO透明度原则要求,建立和完善税法公告制度,提供良好的税收政策服务,将在不同时期、不同经济背景下出台的,散见于各种法规、文件和补充规定中的农业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清理、归集和分类,装编成册,使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税收政策公开、易得,易于操作。我国城乡差距较大,不同地区间的农村差距同样存在差距,可考虑对特别落后的农村地区通过制定法律明确其标准和地域界限,采取与经济特区类似的全面税收优惠政策,一方面方便税收优惠政策的管理;另一方面有利于鼓励企业和个人在地区间投资或服务农业产业,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应通过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逐渐把资金引向农村和农业产业,充分发挥税收的激励和限制作用,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发展高附加值的农产品生产和加工项目,理顺农村生产关系、经济关系以及城乡关系,加速农业向产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和国际化发展。随着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农村各产业的分工日益深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将带动农产品加工、建筑业、运输业、服务业等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农村产业结构因而得到相应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化有利于农业结构调整与优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继而使三农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但是农业因其自身原因制约使得发展受到很大限制,需要国家政策扶植和保护,税收政策就是其中一个保护手段,因此实现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需要一个不断完善的税收政策加以保障,我国应从符合现实国情的情况出发,构建一个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税收政策,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

参考文献

[1]周波,施婕.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税收政策选择与思考[J].扬州大学税务学院学报.2009(2)

篇6

(一)农业产业化的概念

所谓农业产业化是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主导产业、产品为重点,优化组合各种生产要素,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建设、系列化加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形成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农工商、农科教一体化经营体系,使农业走上自我发展,自我积累、自我约束、自我调节的良性发展轨道的现代化经营方式和产业组织形式。它的实质上是指对传统农业进行技术改造,推动农业科技进步的过程。这种经营模式从整体上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是加速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

(二)农业产业化的主要特征

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业进步的体现,其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

1.区域化。农业产业化的区域化是指实现在一定的区域内将农副产品的生产连成一片,建立区域化生产基地,区域化使农业产业化生产便于管理,生产更加稳定。

2.市场化。农业产业化的起点是市场,也就是说农业产业花的经营要以国内外的市场为导向,打破原来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固步自封的农业状态,使生产要素、生产资料等紧密的结合起来,在市场机制下得到合理的配置。

3.专业化。农业产业化的专业化是指在生产、加工、销售、服务等方面上的专业化。为了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的劳动生产效率、资源利用率、土地生产率等,就必须满足专业化的要求。尤其是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要求将分散的小户进行整合,实施区域管理,专业化的生产有助于解决现代农业要求与小户经营规模较小的矛盾。

4.规模化。农业产业化的必要条件是生产经营的规模化,只有在加工企业和加工基地达到一定规模的条件下,才能使农业达到产业化。只有农业产业化具备一定规模才能具有竞争力和带动力,实现规模效益。

5.一体化。农业产业化的实质在于一体化,主要是指加工销售一条龙,将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有机的结合起来,形成一条产业链的经营方式,使各生产环节相互影响、相互促进,逐步形成利益共享的整体。

6.集约化。在农业产业化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要达到科技含量高,效益高,资源利用率高的要求,这就体现了农业化生产的集约化的性。

7.社会化。农业产业社会化是指农业服务体系社会化,在农业生产经营方面,要建立起社会化的服务体系,在服务体系中要对农业的各个部分提供生产前、生产中、生产后的技术、资金、经营、管理等的一整套服务,使农业的各生产要素结合的更加紧密。

8.企业化。这里说的企业化是指生产经营管理企业化,这不仅要求农产业的龙头企业要有规范化的运作,农副产品生产的基地还要满足龙头企业运作的计划性规范性的要求。企业化要求农业从传统农业向工业化、设施化农业发展,使企业的经营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策略的必然性

以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是现代农业的必然选

择,其主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农业产业化的生产要素需要金融的支持

在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各生产要素的投放需要资金作为坚强的后盾。首先,农业化生产中的实物,例如种子、化肥、大棚、饲料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其次,农业生产中的人力资本需要资金的投入,发展现代农业不仅是单纯的依靠劳动力,而是要依靠具备高素质的农业人才,在获得、培育、维持农业人才时需要很大的资金投入;再次,农业生产的许多研发项目的推广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二)农业产业化的风险管理需要金融的支持

由于农业生产容易受到自然灾害、农产品价格等因素的影响,给农业生产的收入带来了很大的不稳定性。然而,农业产业的保障资金等金融工具能有效的转移其中存在的风险,保证农业收入的稳定性发展。

(三)农业产业化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金融的支持

农村基础设施落后影响着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因此在农业的水利建设、交通运输等设施建设上需要大量的资金引入,来确保农业产业化的顺利进行。

三、金融支持农业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业产业化的进程中缺少不了金融的支持,然而在这个过程中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金融机构功能不健全,对农业产业化的支持力度不够

由于农村银行的服务范围较为狭窄,对农业发展的支持也相对于来说也相对缺乏。农村信用社由于主要是以小额生产性的资金贷款为主,对农业的资金供给就出现了明显不足。同时,由于农村金融机构的业务、硬件设施等相对落后,不能满足农业产业化的需求。

(二)政府对农业产业化的支持力度不够

从实际的情况来看,在政府支持农业化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并没有具体的文件可执行。例如当农业企业要进行资产评估时,政府的各部门在这过程中所收取的各项税费,加大了企业贷款的难度,也给企业带来了很大的成本负担,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三)农业企业自身存在问题

由于农业企业的自身问题得不到金融机构的融资资格,这就造成了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金融机构的融资难的问题出现,具体原因表现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较少,规模较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不规范,产品单一受市场影响较大,产品技术含量低易模仿、产品没有稳定销售渠道缺乏可持续发展等等;同时又缺乏独立的资信、项目的评估机构,造成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四、改进金融支持农业化发展的对策

从上述可以看出在金融对农业产业化的支持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必须有步骤有计划的进行,我们要积极的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改善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一)发挥政府的作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在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缺少不了政府的支持,政府可以采取以下几点对农业产业化进行支持:首先,建立政府与农发行联合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农业生产化的发展。其次,支持龙头企业开展科技创新。通过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等支持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加工关键和共性技术研发。将龙头企业作为农业技术推广项目重要的实施主体,承担相应创新和推广项目。再次,对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建设标准化基地提供便利,鼓励农业产业进行示范基地建设,使农业逐渐发展成集群型产业。

(二)完善农村金融机构功能,增加融资总量

在农业生产化过程中,农村信用社可以说是金融支持的主力军,它的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的完善关系到农业生产化的发展。因此,要不断加强和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的功能,鼓励信用社加大对农业的投入,最大限度的吸收农村闲散资金,加大对融资的总量。

(三)营造金融支持农业化生产的良好环境

各级政府和经济的主管部门要与金融机构之间做好信息的沟通,对农业项目融资做好积极的推广,加大对一些科技含量高、有市场的项目的资金投放量。金融机构要在经济运行方面积极的为农业化生产解决问题,为其发展扫清障碍,优化农业化生产的金融环境。

(四)建立健全农业信贷约束机制,创新贷款方式金融机构要结合农业企业的特点,积极的开发适合其发展的信贷产品。放宽对那些信誉好、还款能力强的农业企业的贷款条件,使农业企业融资变难为易。同时,也要加强对农业信贷工作者的管理,使他们积极地为农业产业化更好的服务。

篇7

农业产业化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是农业体制的创新和生产经营方式的变革,是在巩固的基础上,把小生产变为大生产,实现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企业化经营的有效途径,也是农村稳定,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力措施;扶持、引导扩大农民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走农业产化之路,是当前农村工作重中之重。

一、关于农业产业化经营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资源开发为基础,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主导产品,按照产、供、销,种、养、加,贸、工、农,农、科、教一体化经营的原则,把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各个环节结成统一的利益共同体。在实现形式上表现为生产的专业化,布局的区域化,服务的社会化,管理的企业化。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本质特征是:以市场机制组织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使三者之间由原来的单纯买卖关系变为以利益为纽带,以契约的方式结成利益共同体,形成促进农业发展的新机制,实现利益一体化。

从制订战略性政策的角度来认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内涵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推进农业运行的全过程,其中除农业产品市场化外,特别重要的是作为农业生产资料的土地和技术的市场化;二是推进农业运行的高度化。一方面是将传统的低级产业一一粮食种植业降低比重,通过发展其它种植业,用农业结构调整的方式,促进农业高度化发展;另一方面是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使农业向第二产业延伸提高其附加值,再则是提高农业生产的技术含量和水平,使大工业技术和"实验室"技术能普遍而有效地运用于农业生产的全过程.三是实现农业运行的有序化,不但使农业生产各部门要有组织性地进行局部的分工与协作,而且还要实现全社会范围内农业资源的有序和有效配置。

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农业从传统的产品生产演进到商品生产,农业商品化、市场化经营明显区别于计划经济时期的产品农业。基于这一认识上的转变,将为政府制定和实施农业政策注入新的内容。如何实现农业增产只是问题的一方面,实现农民增收才是我们工作的中心。这是因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农产品市场已经实现了"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农产品短缺的历史将一去不复返。过去一提到农业往往意味着农业生产以产出为首要目标,现在所说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首先必须认识"经营"农业的真实含义,即搞农业生产要与赚钱挂钩;农业不再是过去的"从田头到地头"只求产出不求收益的统购统销的模式,而是要使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一直延伸到"餐桌",让农业经营者利用市场机制获得和投资其它产业-样的平均利润。农业不仅包括传统的种植业,也涵盖畜牧和水产养殖业的向产前和产后的延伸。在产业化经营农业的观念下,过去单个的某一种农产品都形成了一个产业链或产业体系,整个农业将呈现为众多的各具特色的"链条型经济"格局。积极探索种、养、加相结合,农、工、商综合经营,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方式,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从根本上提升农业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竟争力,实现农业的深度和广度发展,是制订和实施农业产业政策基本点。

"经营"农业还体现人们对农业的需求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们在对农业产品的质量和多样化提出新要求的同时,也要求农业功能的多元化,出现了"生态环保农业","旅游观光和休闲农业"等新的内容,这就要求农业生产者要实现质的飞跃,不仅要懂得农业生产的"田间管理"而且还要懂得农业的经营管理,要树立竞争意识和品牌经营意识,讲究市场营销策略,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要借用工商企业管理的理念,用工商企业的经营之道去经营农业生产,推进农业的企业化建设。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另一种含义是对农业再生产过程的整合,它包括相关各经济利益主体的明确分工和利益的合理分享,这是"利益共同体"的内在要求,最终能使各相关的利益主体都得到保障的同时实现降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市场成本。目前,农业产业经营实现形式是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实行基地化,集约化生产,这种模式是由具体的农产品生产引发和拓展而成的。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基本上属于这个层次,虽然已取得了初步的成绩,但仍属于起步阶段。"公司十农户","订单农业"多受制于市场开发不力,流通渠道不畅及信用关系脆弱等因素的影响,农民时有增产不增收的现象,靠"田头摆卖",小商小贩式地"惨淡经营"。因此,寻找农户小规模经营与社会化大市场对接的有效途径,通过生产要素的合理流转和配置及在产业链上的分工与合作,将各经济主体的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转化市场风险,提高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应成为我国政府农业工作的基本出发点。

农业产业化经营呼唤政府职能的转变,因而对政府指导和管理农业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在农业产业化经营条件下主要是通过相关政府和法律为各参与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从制订政策的角度来把握,一是要发挥农民主体精神和首创精神,遵重农民意志,不搞硬性搭配,不搞一刀切,实行自愿、自觉的原则,以典型示范引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农民调整生产要素结构和产品结构,提高农业效益。二是要加大各级政府农业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能定位的改革力度,从创造"产业化"农业和"经营"农业的良好环境出发,切实转变工作思路,为农业产业化发展保驾护航。三是要重视农业产业化经营人才培养。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农业生产产品化的观念使农业商业化经营未能获得全社会认同,农业经营管理人才奇缺。因此,要十分注重发现、培养农业经营人才,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积极引导具有市场开拓能力人才投身农业产业化经营。

二、关于农业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没有土地规模经营,就没有高效的农业产业化经营!这是国内外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朴素而宝贵的经验。农业产业化作为我国农业市场取向改革的继续和延伸,必然要求引入新的市场关系。作为生产要素之一的土地市场建设尤其为首,因此,必须加快培育农村土地市场,实现农地流转的市场化。目前我国土地经营大都停留在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的"分包"这一层次上,土地经营规模狭小,地块零散,调整频繁,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没有形成,极大地阻滞了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另外,个体农民无力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进行农业技术改造,集体组织的弱化难于将分散的劳动集中起来,削弱了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的后劲。这种分散经营的结果还会引致土地低效率利用,同时也无法满足"大农业"所要求实行机械化,规模化生产的条件。笔者认为:制订相关并实施有关政策,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通过土地入股的方式实现分散的土地使用权再次集中,把土地资源的配置问题与农业产业化经营问题结合起来,促进农业土地资源向优势产业和优势龙头企业转移是当务之急,是我国解决农业产业化经营所面临问题的关键性工作。

前提下,平均分包形成的土地使用格局已不能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大市场的要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土地的稀缺性进一步提高,土地经营格局的相对凝固化使想多耕地的人不能多耕,不想耕地的人又不能不耕;耕地的人不愿增加对土地的投入,不想耕地的人又不愿放弃所承包的土地。这样就不利于土地向农业龙头企业集中,不利于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也不利于农业劳动力进一步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平均分包土地只能解决农民基本生活条件问题,对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来说存在明显缺陷:(一)、农业粗放经营,规模过小。(二)、出现农户兼业或弃耕现象,土地丢荒,降低土地效率。(三)、国家集体因发展和建设需要征用农村土地十分困难,不利于农村城市化规划与发展,妨碍农村小城镇建设。(四)、土地开发和流转过程中经济利益分配不公。(五)、因征地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民的生活难以保障。为此,把解决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承包权问题作为突破口,改"均田制"为"投包制",实现土地经营从"公平"到"效率"的飞跃,是新时期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结点"。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的基本设想是:在不改变原土地所有制的前提下将土地折价入股,农户土地经营权转换为土地收益权,土地经营从实物形态转换为价值形态,使土地收益和分配股份化,从而保证了农民承包土地的收益。,通过股份合作社(村、镇集体经济实体、农业公司)土地所有权的入股,把所有权同处分权分离开来,集体的土地所有权不变,土地处分权在股份合作社里,收益权在农户手中,实现土地"三权"分离,这样使土地可以在股份合作社或更大的范围内集中、流动和合理规划使用,实现更大规模,更高起点上配置土地资源。农业也就能够由粗放经营走向集约经营,由小生产转向大市场。

目前,我国正积极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大力发展"三高"农业,逐步形成开发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农业商品基地,对增加土地效益,实现农业专业化生产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农业基地化、专业化生产并非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终结,它仅仅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前端,是初级阶段。从土地使用权结构上来看,"基地化"生产,是以农户分散生产为特征的,是在有限的土地上集中了大量的农户进行同一品种、类型的农业产品生产。这种以分散农户做主体的生产模式,必然不能适应灵活地变换农产品种的生产。由于分散经营的模式自身存在不能适应市场变化的缺陷,农户的利益只能命系于目前单一市场功能的"龙头企业",而这种带有明显"中介"性质的组织和农户之间并未能达成"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共识,脆弱的信用关系常常因为市场价格变化的不利影响而相互毁约,使处于相对弱势的农户利益得不到保障。

和我国中西部地区相比,广东顺德、南海、东莞等农业产业化发展程度要高一个层次。这里"农田基础设施的建设较好"、"农业科技投入较大"、"农村信息网建设较快"等。但笔者认为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他们敢于大胆革除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旧的土地管理体制,建立了加速土地使用权有偿流转的机制,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顺德、南海在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建设中走在全国的最前头,早在1993年便开始了以土地使用权为中心的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这项改革在保证集体对土地的所有权的前提下,改变土地分散经营的格局,从整体上对土地资源进行综合规划和利用,促进土地的合理流转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并通过向村民配置股权,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换为土地收益权,进一步明确了农民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地位,明确了产权关系和利益分配关系,保障了村民承包经营土地的收益权。目前他们在进行"固化资产"改革,就是将村里集体资产、土地量化成为若干股,其中20%为集体股,80%为个人股。集体股所得红利用于村里公益事业各项集体福利,个人股按联产承包责任制或现在可以入股的人数平均分配,股份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流通、转让。土地管理权归村、镇股份合作社,股份持有人有投包土地使用权的优先权……。他们改革的成功之处在于:(一)、实现了土地资源的重组。由于农户土地经营权由分散承包向投标集中招包方式转变,承包期内农田基本建设投入有了保障,大规模利用土地成为可能,建设农田"园林化、布局区域化、作业机械化、农艺规范化、经营规模化、服务社会化、管理科学化"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便有了条件。(二)、由土地资源的重组引发劳动力资源重组。因为推行股份合作制后,保障了农民对土地的收益权,使土地的承包权与经营权从原来不可分割关系转变为可分离关系,为部分有资金有门路的农民放弃对土地的"依恋"提供了条件。他们从被"束缚"的状态中解放出来,一心一意从事第二、三产业,加快了农村过剩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实现了劳动力资源的优化组合。(三)、一部分有技术专长的农民(当地农民、外地农民和外商等)通过投标获得了发展规模农业和"三高"农业所需的"大土地",使"龙头企业"的成长、发育有了根基。因为建立在土地规模经营基础上的龙头企业(即拥有自有土地使用权、拥有自有生产基地的大型农业经营者)才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力军,一句话,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最终需要"大农场"的建设来奠基。(四)、实行土地"三权分离",改变了原来因人均分包土地,使土地难于集中规划和合理利用的状况,为土地集中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管理创造了条件,加快了农村城市化进程。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基本上没有形成,从全国范围来看,土地在农户之间的调整大都采用行政方式为主。土地作为农业生产中不可替代的生产要素,如果不能实现流转的市场化,那么农业产业化经营必定是残缺不全的。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农村土地市场化问题的研究,发挥政府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在充分照顾我国农民各方面利益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农业土地使用权流转政策,用市场化的理念实现土地资源向大型龙头企业、农业公司集中,进而实现农业土地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三、关于龙头企业培育与建设

培育经济实力较强、具有健全销售渠道和较强农产品深加工能力,与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的农业龙头企业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调整中,龙头企业担负着开拓市场、技术创新、引导和组织基地化生产与农户经营的重任,是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的重要力量。

"公司十农户"的经营模式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初级阶段,在这个阶段中,按照"一体化"农业的要求,全面重新配置资源,形成一大批产业关联度大、技术装备水平高、经济实力雄厚、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使其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中占有相当份额,形成农业主导产业和产业开发体系,使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在农业增加值中的比重有较大提高,带动更多的农户和生产基地,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目前,在未能形成大规模、集约化农业生产的情况下,把龙头加工、流通企业建设好不惜为明智之举。农户可根据加工企业对农副产品原料的需求状况来调整自己的种养结构,将自己的生产进程变成产业链上的一个有机环节。这样,通过龙头企业的组织与带动,使众多的分散经营的小农户逐步走向专业化生产,从而在一定的经济区域内形成了规模化经营。大力发展加工型龙头企业,使更多的农产品在深加工中成倍增值,改变我国农产品加工能力不足,包装落后,销售渠道不畅状况具有积极意义。据了解,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大都在农业产值的三倍以上,而我国还不到80%。发达国家农产品的加工程度-般都在9O%以上,我国只有2O%一3O%。因此,必须把培育龙头加工企业作为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关键工作来抓。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我国农业生产应选择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方向,构建拥有自有农业生产基地的"大农场"才是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程度的根本出路。目前,由于我国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带动力弱,普遍存在组织程度低,产品流通渠道不畅等问题。尤其是企业与农户各个环节的联结上没有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稳定机制,影响了农户追求产业化规模经营发展的动力。因此,政府农业工作机构如何转变职能,创造条件,加快龙头企业尤其是具备市场开拓能力的大型企业建设和规范显得特别重要。

目前,我国沿海地区外商投资经营的农业开发企业正发挥着重要的带动和龙头作用,这也是我国龙头企业建设的重要力量。我国政府应充分认识并制订实施优惠政策,大力引进国际先进农业企业管理人才和吸收先进管理技术。学习外商兴办农业企业的管理经验,积极推行农业企业化管理模式。充分利用外商资汛灵活、渠道畅通的优势,,拓宽销售渠道,拓展国内外市场,解决农民"卖难"问题。同时要突破引进外资只兴办工商实业的传统观念,大力倡导引进外商兴办农业。

培育龙头企业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真正将农业产业化模式与市场机制结合起来,我国政府农业工作重心应放在支持、引导、协调、规范和服务上。实施政策的着力点应放在为农业发展提供诸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技术服务,金融、信息服务等"公共产品"上。特别应避免培育龙头企业时政府农业机构具体介入,因为那样做将违背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要做到"四自主"的最基本原则。各级政府应清醒地认识到,市场机制的诱导才是企业真正成长、壮大之道。出台引导、扶持政策为的是鼓励农业生产的组织创新和技术创新,使之不断提高和改善农业经济效益,而不是因政策的实施或因政府的硬性捏合,象设立政府工作机关那样"人为造就"龙头企业,最终造成农业"龙头企业"的建设和培育对政府的严重依赖,削弱农业的组织创新能力,并让政府财政背上包袱。

四、关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必然涉及到土地使用结构调整和农产品结构调整。这是农产品市场状况发生变化的结果。目前,我国农业经济所面临的市场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方面,表现为农产品的供需状况已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急剧转变。从市场需求的变化来看,在解决了温饱和进入了小康阶段后,在食品需求当中,增长最快的不是作为原料的初级农产品,而是经过多次加工具有较高附加值的农副产品,消费者的食品支出中归初级农产品生产者的份额日益下降。相反,对肉、禽、蛋、鱼和蔬菜、瓜果类副食品的需求明显增加。市场需求的变化方向已通过市场价格机制明确指示农户缩减或淘汰目前已不受欢迎的传统作物和品种,特别是质量低劣的品种,而开发和扩大具有市场潜力的新兴作物或新产品种植成为农业企业家能否在农产品市场中获利的关键。另一方面,农业生产成本发生也发生了变化,农业劳动力机会成本的上升,诱发农业工资的攀升,随着耕作方式的改变,种植业更多地依赖化肥、农药和农膜等现代物质的投入,由于这些投入品的价格不断上升,使种植业在农业产业结构中处在最不利的地位,粮食作物中的一些传统品种,尽管受到强有力的行政干预,种植面积仍然大幅度减少,农户们只好被动地应付那种"用最好的土地来生产最不值钱的东西"的政策。与此同时,新的、比较优势产生,使一大批新兴品种和优质品种的开发和引进,农产品结构正在广大农村发生深刻变化,再考虑到"入世"将带来农产品市场的整体开放,有理由认为,这种市场格局的深刻变化将导致全国性农业基本矛盾的尖锐化。调整农业产业和产品结构正好是这一市场格局变化内在要求。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归根结底是实现在新的市场格局中的农业效益和体现农业结构变化中的比较优势。所以,从制定政策的思路上考虑,为保持农业生产的持续增长,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就必须把发展效益农业作为农业生产产业化经营的一项基本政策来实施。因为效益农业的实质是农民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农业,因而必然是以市场为导向的农业,农业生产产业化的变革充分显示了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显示了效益农业与农业现代化的高度一致性,这启示着我们必须为农业的政策环境的进一步改善作出努力。因此,各级政府要从提高我国农业整体效益的要求出发,制订切合实际的可操作性的政策,鼓励农户对农业结构作深刻的调整。我国目前调整农业结构最大的困难是在对用地结构的调整政策的理解和运用上,系列农业政策中对区域性粮食自给或基本自给目标的追求造成我国农业产出结构调整的范围和灵活性受到限制。如何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政策适应当前农村市场经济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又一重大课题。

主要参考文献

篇8

近年来,靖远县立足当地农业经济建设基础和特有的资源优势,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化建设,着力做大做强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县域特色农业跨越发展,取得了显著的建设成效。目前,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中遇到了一些新的制约性因素和困难,需要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进而采取一些有力措施逐步加以改善和解决,这样才能确保全县农业产业化持续稳定快速发展。

1靖远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现状

1.1区域特色明显

靖远县依托资源优势,积极发展特色产业,初步形成了沿黄灌区、干旱半干旱山区和高扬程灌区三大特色产业带。在沿黄灌区大力推广日光温室反季节蔬菜种植,建设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在高扬程灌区重点推广舍饲养羊、地膜早熟马铃薯种植、特色农产品开发等,培育壮大农林牧综合开发经济带;在干旱半干旱山区重点推广全膜双垄沟播技术,普及抗旱品种,扩大中药材、大枣、大蒜、沙坝地瓜类种植,培育壮大特色产业经济带。逐步形成了以沿黄灌区为中心的蔬菜基地、以高扬程灌区为重点的养羊基地、以兴电灌区为主的枸杞基地、以高湾乡为主的籽瓜基地、以北湾规模养鸡为依托的养鸡基地、以长河食品为龙头的四季豆基地、以三滩乡为主的苹果基地等特色经济板块,“一乡一品”“多乡一品”的格局保持稳定并不断优化,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正向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1.2产业基地扩大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企业为龙头,紧紧围绕靖远县“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建设“培育三大产业、建设六大基地”的战略部署,积极培育壮大靖远绿色蔬菜、靖远羊羔肉、靖远优质枸杞三大产业,着力建设一批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的优势特色农产品基地。一是3.33万hm2无公害优质蔬菜基地建设。通过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优质蔬菜品种及栽培技术等措施,加快了无公害优质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步伐。目前全县蔬菜种植面积达到3.35万hm2,其中设施蔬菜面积达到0.71万hm2。蔬菜总产量11.03亿kg,产值达4.7亿元。二是100万只肉羊养殖基地建设。2013年以来,受国内外市场供求因素影响,全县养羊户数减少,羊只扩繁较缓。即使在这种较为低迷的市场背景下,全县羊只2015年饲养量仍达到105万只,其中存栏羊只51万只,出栏54万只。三是1.33万hm2优质枸杞基地建设。先后从宁夏农科院等地引进、繁育宁杞7号、蒙杞1号等优良品种,在靖安、五合、东升、北滩等乡(镇)大面积示范推广种植,目前全县枸杞种植面积已达到1.3万hm2。四是0.67万hm2籽瓜基地建设。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新疆圆、黑皮王等新优籽瓜品种4个,完成了高湾乡无公害籽瓜生产产地的认定工作,全县籽瓜栽培面积1.03万hm2。五是50万头生猪养殖基地和500万只鸡养殖基地建设。依托盛源公司、阳泉公司等一批养殖企业大户,按照“公司+农户”的模式,带动周边农业发展养猪业和养鸡业,目前全县养猪专业户发展到8500户,生猪饲养量83万头,养鸡专业户达2550户(其中万只鸡以上养殖专业户13户),全县鸡饲养量579万只,其中:存栏334万只,出栏245万只。

1.3龙头带动增强

目前,靖远县规模化龙头企业已达到108个,其中省级龙头企业5家、市级龙头企业29家,全县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到2640家,全县农产品加工型企业(合作社)70多家,其中年销售量200万元以上的加工企业(合作社)17家,实现农产品年加工总产值13.5亿元,企业资产达到30.94亿元,从业人员15600多人,利益联结带动农户2.5万户。盘丰牌蔬菜、鹏远牌辣椒酱、川情农牌枸杞、陇缘红牌枸杞、御液泉香梨、陇翠春牌有机肥等一批特色农产品品牌享誉陇上,“高原宏”牌枸杞王先后荣获2011年甘肃农产品交易会金奖、2012年全国农产品博览会金奖,“高原宏”牌小口大枣获2013年中国国际农产品博览会金奖,御液泉香梨获2014年中国国际农产品博览会金奖。在龙头企业的带动下,农产品附加值不断提高,科技农业、加工农业、设施农业迅速发展。

1.4科技作用突出

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过程中,注重传统资源与现代科技的有效嫁接,重视科技创新和应用,着力加快良种良法推广步伐,推广增产增收、提升品质作用明显的农业实用技术,开发优质专用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采取政府支持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办法,积极实施科技创新和“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组织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深入一线开展科技服务,切实做到技术人员到户,科技成果到田,技术要领到人,有效提高了农业科技贡献率。靖远县遵循“机制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的原则,围绕特色产业搞开发,突出综合技术搞示范,加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先后建成大坝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金三角生态农业科技创业园区等十个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结合园区建设实施了设施种植、设施养殖、节水灌溉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等科技项目20多项,筛选推广主栽品种50多个,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农业向产业化、规模化、特色化发展,也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农业的快速发展。

1.5市场辐射拓宽

靖远县农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到2640个,“公司+基地+农户”“协会+基地+农户”等多种经营模式初步规范,发展“订单农业”0.42万hm2,各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了利益联结机制,把企业与农户利益有效连接起来,实现了企业与农民“双赢”。此外,积极引导扶持专业经营组织、市场中介组织的发展,并与全国150多家批发市场建立了通联关系,与50多个农贸市场保持经常性的购销联系,有一批3000多人的销售大军活跃在全国各地,为靖远县的农产品畅销打开了一条绿色通道。

2农业产业化发展存在的问题

2.1资金投入不足,融资渠道不畅

吸纳社会资金、招商引资力度不大。支农资金多数由农发行和信用社承担贷款,放贷手续复杂,额度小,审批缓慢。2.2产业结构不合理主产品种单一,鲜食品种多,加工品种少,常规品种多,特优品种少,盲目种植面积大,订单种植面积小等结构性问题导致每年采摘时期劳动力紧缺,销售困难,农产品损失严重,农民受益空间受到挤压。

2.3产业服务体系滞后

农技推广人员缺乏,农资市场监管不到位,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处于起步阶段。产业服务体系存在人员老化、新技术推广缓慢等问题。

2.4标准化生产水平较低

缺乏与产业发展相配套的产前分级、包装、贮藏、运输等标准的支撑,标准化体系还不健全。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规模总体依然偏小,品牌影响力不够。此外,缺乏畅通的农业信息网络。

2.5产后处理整体落后

农产品初加工落后,加工企业少、规模小。加工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合同关系的约26%。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服务功能弱,通过合作组织销售的蔬菜和畜产品仅占16%和21.9%。冷链运输严重不足,全县冷库总容量只有4万多t,瓜果蔬菜损失严重。

3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对策

3.1切实强化政策扶持

应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产品规模发展的认识。加强“一村一品”的领导,健全机构和队伍,更好地指导“一村一品”发展。加大财政投入,建立“一村一品”专项资金,把“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发展纳入县域经济考核内容,量化考核、评定和奖励,强化激励机制。

3.2加强产业体系建设

突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使其逐渐成为农村规模经济发展的主体。当前要依托主导产业,加快建立农产品加工园区,大力培育龙头企业,扩大农产品初加工规模,打破地域限制,培育强势品牌,加强产业的品牌带动与市场拉动效应。围绕主导产业发展,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生产标准体系、质量认证体系,通过三大体系建设,保障产业健康发展,拓宽市场空间。跨区域组建产业技术服务团队,吸纳农村生产技术能手、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教授、一线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攻关和技术服务,按照产业体系,配套技术支撑。

3.3不断延伸产业链条

积极培育一批实力雄厚、辐射带动力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企业品牌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大力建设产后处理生产线,积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物流配送、储藏保鲜业。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批发市场、超市和旅游商品经营场所设立产品销售专柜、专卖点,实行连锁经营、配送和电子商务等现代交易方式,不断开拓销售市场。当前重点是加强鲜活农产品冷藏冷冻设施投入,降低鲜活农产品损耗,通过支持大型连锁商业企业新建鲜活农产品配送中心、发展第三方农产品物流配送等多种方式,实现农超对接。

3.4努力化解融资瓶颈

要在加快制定农村金融信贷扶持政策、扩大农村农业信贷规模、推进农业保险的基础上,鼓励和规范民间借贷,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载体,适当放宽抵押贷款的条件,建立以政府为主或政府与龙头企业合作的担保机构,缓解发展特色优势农业融资瓶颈。

篇9

农业产业化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是农业体制的创新和生产经营方式的变革,是在巩固的基础上,把小生产变为大生产,实现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企业化经营的有效途径,也是农村稳定,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力措施;扶持、引导扩大农民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走农业产化之路,是当前农村工作重中之重。

一、关于农业产业化经营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资源开发为基础,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主导产品,按照产、供、销,种、养、加,贸、工、农,农、科、教一体化经营的原则,把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各个环节结成统一的利益共同体。在实现形式上表现为生产的专业化,布局的区域化,服务的社会化,管理的企业化。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本质特征是:以市场机制组织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使三者之间由原来的单纯买卖关系变为以利益为纽带,以契约的方式结成利益共同体,形成促进农业发展的新机制,实现利益一体化。

从制订战略性政策的角度来认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内涵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推进农业运行的全过程,其中除农业产品市场化外,特别重要的是作为农业生产资料的土地和技术的市场化;二是推进农业运行的高度化。一方面是将传统的低级产业一一粮食种植业降低比重,通过发展其它种植业,用农业结构调整的方式,促进农业高度化发展;另一方面是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使农业向第二产业延伸提高其附加值,再则是提高农业生产的技术含量和水平,使大工业技术和"实验室"技术能普遍而有效地运用于农业生产的全过程.三是实现农业运行的有序化,不但使农业生产各部门要有组织性地进行局部的分工与协作,而且还要实现全社会范围内农业资源的有序和有效配置。

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农业从传统的产品生产演进到商品生产,农业商品化、市场化经营明显区别于计划经济时期的产品农业。基于这一认识上的转变,将为政府制定和实施农业政策注入新的内容。如何实现农业增产只是问题的一方面,实现农民增收才是我们工作的中心。这是因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农产品市场已经实现了"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农产品短缺的历史将一去不复返。过去一提到农业往往意味着农业生产以产出为首要目标,现在所说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首先必须认识"经营"农业的真实含义,即搞农业生产要与赚钱挂钩;农业不再是过去的"从田头到地头"只求产出不求收益的统购统销的模式,而是要使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一直延伸到"餐桌",让农业经营者利用市场机制获得和投资其它产业-样的平均利润。农业不仅包括传统的种植业,也涵盖畜牧和水产养殖业的向产前和产后的延伸。在产业化经营农业的观念下,过去单个的某一种农产品都形成了一个产业链或产业体系,整个农业将呈现为众多的各具特色的"链条型经济"格局。积极探索种、养、加相结合,农、工、商综合经营,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方式,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从根本上提升农业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竟争力,实现农业的深度和广度发展,是制订和实施农业产业政策基本点。

"经营"农业还体现人们对农业的需求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们在对农业产品的质量和多样化提出新要求的同时,也要求农业功能的多元化,出现了"生态环保农业","旅游观光和休闲农业"等新的内容,这就要求农业生产者要实现质的飞跃,不仅要懂得农业生产的"田间管理"而且还要懂得农业的经营管理,要树立竞争意识和品牌经营意识,讲究市场营销策略,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要借用工商企业管理的理念,用工商企业的经营之道去经营农业生产,推进农业的企业化建设。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另一种含义是对农业再生产过程的整合,它包括相关各经济利益主体的明确分工和利益的合理分享,这是"利益共同体"的内在要求,最终能使各相关的利益主体都得到保障的同时实现降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市场成本。目前,农业产业经营实现形式是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实行基地化,集约化生产,这种模式是由具体的农产品生产引发和拓展而成的。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基本上属于这个层次,虽然已取得了初步的成绩,但仍属于起步阶段。"公司十农户","订单农业"多受制于市场开发不力,流通渠道不畅及信用关系脆弱等因素的影响,农民时有增产不增收的现象,靠"田头摆卖",小商小贩式地"惨淡经营"。因此,寻找农户小规模经营与社会化大市场对接的有效途径,通过生产要素的合理流转和配置及在产业链上的分工与合作,将各经济主体的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转化市场风险,提高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应成为我国政府农业工作的基本出发点。

农业产业化经营呼唤政府职能的转变,因而对政府指导和管理农业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在农业产业化经营条件下主要是通过相关政府和法律为各参与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从制订政策的角度来把握,一是要发挥农民主体精神和首创精神,遵重农民意志,不搞硬性搭配,不搞一刀切,实行自愿、自觉的原则,以典型示范引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农民调整生产要素结构和产品结构,提高农业效益。二是要加大各级政府农业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能定位的改革力度,从创造"产业化"农业和"经营"农业的良好环境出发,切实转变工作思路,为农业产业化发展保驾护航。三是要重视农业产业化经营人才培养。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农业生产产品化的观念使农业商业化经营未能获得全社会认同,农业经营管理人才奇缺。因此,要十分注重发现、培养农业经营人才,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积极引导具有市场开拓能力人才投身农业产业化经营。

二、关于农业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没有土地规模经营,就没有高效的农业产业化经营!这是国内外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朴素而宝贵的经验。农业产业化作为我国农业市场取向改革的继续和延伸,必然要求引入新的市场关系。作为生产要素之一的土地市场建设尤其为首,因此,必须加快培育农村土地市场,实现农地流转的市场化。目前我国土地经营大都停留在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的"分包"这一层次上,土地经营规模狭小,地块零散,调整频繁,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没有形成,极大地阻滞了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另外,个体农民无力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进行农业技术改造,集体组织的弱化难于将分散的劳动集中起来,削弱了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的后劲。这种分散经营的结果还会引致土地低效率利用,同时也无法满足"大农业"所要求实行机械化,规模化生产的条件。笔者认为:制订相关并实施有关政策,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通过土地入股的方式实现分散的土地使用权再次集中,把土地资源的配置问题与农业产业化经营问题结合起来,促进农业土地资源向优势产业和优势龙头企业转移是当务之急,是我国解决农业产业化经营所面临问题的关键性工作。

前提下,平均分包形成的土地使用格局已不能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大市场的要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土地的稀缺性进一步提高,土地经营格局的相对凝固化使想多耕地的人不能多耕,不想耕地的人又不能不耕;耕地的人不愿增加对土地的投入,不想耕地的人又不愿放弃所承包的土地。这样就不利于土地向农业龙头企业集中,不利于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也不利于农业劳动力进一步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平均分包土地只能解决农民基本生活条件问题,对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来说存在明显缺陷:(一)、农业粗放经营,规模过小。(二)、出现农户兼业或弃耕现象,土地丢荒,降低土地效率。(三)、国家集体因发展和建设需要征用农村土地十分困难,不利于农村城市化规划与发展,妨碍农村小城镇建设。(四)、土地开发和流转过程中经济利益分配不公。(五)、因征地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民的生活难以保障。为此,把解决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承包权问题作为突破口,改"均田制"为"投包制",实现土地经营从"公平"到"效率"的飞跃,是新时期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结点"。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的基本设想是:在不改变原土地所有制的前提下将土地折价入股,农户土地经营权转换为土地收益权,土地经营从实物形态转换为价值形态,使土地收益和分配股份化,从而保证了农民承包土地的收益。,通过股份合作社(村、镇集体经济实体、农业公司)土地所有权的入股,把所有权同处分权分离开来,集体的土地所有权不变,土地处分权在股份合作社里,收益权在农户手中,实现土地"三权"分离,这样使土地可以在股份合作社或更大的范围内集中、流动和合理规划使用,实现更大规模,更高起点上配置土地资源。农业也就能够由粗放经营走向集约经营,由小生产转向大市场。

目前,我国正积极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大力发展"三高"农业,逐步形成开发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农业商品基地,对增加土地效益,实现农业专业化生产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农业基地化、专业化生产并非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终结,它仅仅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前端,是初级阶段。从土地使用权结构上来看,"基地化"生产,是以农户分散生产为特征的,是在有限的土地上集中了大量的农户进行同一品种、类型的农业产品生产。这种以分散农户做主体的生产模式,必然不能适应灵活地变换农产品种的生产。由于分散经营的模式自身存在不能适应市场变化的缺陷,农户的利益只能命系于目前单一市场功能的"龙头企业",而这种带有明显"中介"性质的组织和农户之间并未能达成"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共识,脆弱的信用关系常常因为市场价格变化的不利影响而相互毁约,使处于相对弱势的农户利益得不到保障。

和我国中西部地区相比,广东顺德、南海、东莞等农业产业化发展程度要高一个层次。这里"农田基础设施的建设较好"、"农业科技投入较大"、"农村信息网建设较快"等。但笔者认为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他们敢于大胆革除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旧的土地管理体制,建立了加速土地使用权有偿流转的机制,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顺德、南海在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建设中走在全国的最前头,早在1993年便开始了以土地使用权为中心的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这项改革在保证集体对土地的所有权的前提下,改变土地分散经营的格局,从整体上对土地资源进行综合规划和利用,促进土地的合理流转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并通过向村民配置股权,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换为土地收益权,进一步明确了农民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地位,明确了产权关系和利益分配关系,保障了村民承包经营土地的收益权。目前他们在进行"固化资产"改革,就是将村里集体资产、土地量化成为若干股,其中20%为集体股,80%为个人股。集体股所得红利用于村里公益事业各项集体福利,个人股按联产承包责任制或现在可以入股的人数平均分配,股份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流通、转让。土地管理权归村、镇股份合作社,股份持有人有投包土地使用权的优先权……。他们改革的成功之处在于:(一)、实现了土地资源的重组。由于农户土地经营权由分散承包向投标集中招包方式转变,承包期内农田基本建设投入有了保障,大规模利用土地成为可能,建设农田"园林化、布局区域化、作业机械化、农艺规范化、经营规模化、服务社会化、管理科学化"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便有了条件。(二)、由土地资源的重组引发劳动力资源重组。因为推行股份合作制后,保障了农民对土地的收益权,使土地的承包权与经营权从原来不可分割关系转变为可分离关系,为部分有资金有门路的农民放弃对土地的"依恋"提供了条件。他们从被"束缚"的状态中解放出来,一心一意从事第二、三产业,加快了农村过剩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实现了劳动力资源的优化组合。(三)、一部分有技术专长的农民(当地农民、外地农民和外商等)通过投标获得了发展规模农业和"三高"农业所需的"大土地",使"龙头企业"的成长、发育有了根基。因为建立在土地规模经营基础上的龙头企业(即拥有自有土地使用权、拥有自有生产基地的大型农业经营者)才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力军,一句话,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最终需要"大农场"的建设来奠基。(四)、实行土地"三权分离",改变了原来因人均分包土地,使土地难于集中规划和合理利用的状况,为土地集中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管理创造了条件,加快了农村城市化进程。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基本上没有形成,从全国范围来看,土地在农户之间的调整大都采用行政方式为主。土地作为农业生产中不可替代的生产要素,如果不能实现流转的市场化,那么农业产业化经营必定是残缺不全的。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农村土地市场化问题的研究,发挥政府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在充分照顾我国农民各方面利益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农业土地使用权流转政策,用市场化的理念实现土地资源向大型龙头企业、农业公司集中,进而实现农业土地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三、关于龙头企业培育与建设

培育经济实力较强、具有健全销售渠道和较强农产品深加工能力,与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的农业龙头企业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调整中,龙头企业担负着开拓市场、技术创新、引导和组织基地化生产与农户经营的重任,是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的重要力量。

"公司十农户"的经营模式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初级阶段,在这个阶段中,按照"一体化"农业的要求,全面重新配置资源,形成一大批产业关联度大、技术装备水平高、经济实力雄厚、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使其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中占有相当份额,形成农业主导产业和产业开发体系,使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在农业增加值中的比重有较大提高,带动更多的农户和生产基地,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目前,在未能形成大规模、集约化农业生产的情况下,把龙头加工、流通企业建设好不惜为明智之举。农户可根据加工企业对农副产品原料的需求状况来调整自己的种养结构,将自己的生产进程变成产业链上的一个有机环节。这样,通过龙头企业的组织与带动,使众多的分散经营的小农户逐步走向专业化生产,从而在一定的经济区域内形成了规模化经营。大力发展加工型龙头企业,使更多的农产品在深加工中成倍增值,改变我国农产品加工能力不足,包装落后,销售渠道不畅状况具有积极意义。据了解,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大都在农业产值的三倍以上,而我国还不到80%。发达国家农产品的加工程度-般都在90%以上,我国只有20%一30%。因此,必须把培育龙头加工企业作为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关键工作来抓。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我国农业生产应选择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方向,构建拥有自有农业生产基地的"大农场"才是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程度的根本出路。目前,由于我国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带动力弱,普遍存在组织程度低,产品流通渠道不畅等问题。尤其是企业与农户各个环节的联结上没有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稳定机制,影响了农户追求产业化规模经营发展的动力。因此,政府农业工作机构如何转变职能,创造条件,加快龙头企业尤其是具备市场开拓能力的大型企业建设和规范显得特别重要。:

目前,我国沿海地区外商投资经营的农业开发企业正发挥着重要的带动和龙头作用,这也是我国龙头企业建设的重要力量。我国政府应充分认识并制订实施优惠政策,大力引进国际先进农业企业管理人才和吸收先进管理技术。学习外商兴办农业企业的管理经验,积极推行农业企业化管理模式。充分利用外商资汛灵活、渠道畅通的优势,,拓宽销售渠道,拓展国内外市场,解决农民"卖难"问题。同时要突破引进外资只兴办工商实业的传统观念,大力倡导引进外商兴办农业。

培育龙头企业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真正将农业产业化模式与市场机制结合起来,我国政府农业工作重心应放在支持、引导、协调、规范和服务上。实施政策的着力点应放在为农业发展提供诸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技术服务,金融、信息服务等"公共产品"上。特别应避免培育龙头企业时政府农业机构具体介入,因为那样做将违背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要做到"四自主"的最基本原则。各级政府应清醒地认识到,市场机制的诱导才是企业真正成长、壮大之道。出台引导、扶持政策为的是鼓励农业生产的组织创新和技术创新,使之不断提高和改善农业经济效益,而不是因政策的实施或因政府的硬性捏合,象设立政府工作机关那样"人为造就"龙头企业,最终造成农业"龙头企业"的建设和培育对政府的严重依赖,削弱农业的组织创新能力,并让政府财政背上包袱。

四、关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必然涉及到土地使用结构调整和农产品结构调整。这是农产品市场状况发生变化的结果。目前,我国农业经济所面临的市场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方面,表现为农产品的供需状况已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急剧转变。从市场需求的变化来看,在解决了温饱和进入了小康阶段后,在食品需求当中,增长最快的不是作为原料的初级农产品,而是经过多次加工具有较高附加值的农副产品,消费者的食品支出中归初级农产品生产者的份额日益下降。相反,对肉、禽、蛋、鱼和蔬菜、瓜果类副食品的需求明显增加。市场需求的变化方向已通过市场价格机制明确指示农户缩减或淘汰目前已不受欢迎的传统作物和品种,特别是质量低劣的品种,而开发和扩大具有市场潜力的新兴作物或新产品种植成为农业企业家能否在农产品市场中获利的关键。另一方面,农业生产成本发生也发生了变化,农业劳动力机会成本的上升,诱发农业工资的攀升,随着耕作方式的改变,种植业更多地依赖化肥、农药和农膜等现代物质的投入,由于这些投入品的价格不断上升,使种植业在农业产业结构中处在最不利的地位,粮食作物中的一些传统品种,尽管受到强有力的行政干预,种植面积仍然大幅度减少,农户们只好被动地应付那种"用最好的土地来生产最不值钱的东西"的政策。与此同时,新的、比较优势产生,使一大批新兴品种和优质品种的开发和引进,农产品结构正在广大农村发生深刻变化,再考虑到"入世"将带来农产品市场的整体开放,有理由认为,这种市场格局的深刻变化将导致全国性农业基本矛盾的尖锐化。调整农业产业和产品结构正好是这一市场格局变化内在要求。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归根结底是实现在新的市场格局中的农业效益和体现农业结构变化中的比较优势。所以,从制定政策的思路上考虑,为保持农业生产的持续增长,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就必须把发展效益农业作为农业生产产业化经营的一项基本政策来实施。因为效益农业的实质是农民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农业,因而必然是以市场为导向的农业,农业生产产业化的变革充分显示了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显示了效益农业与农业现代化的高度一致性,这启示着我们必须为农业的政策环境的进一步改善作出努力。因此,各级政府要从提高我国农业整体效益的要求出发,制订切合实际的可操作性的政策,鼓励农户对农业结构作深刻的调整。我国目前调整农业结构最大的困难是在对用地结构的调整政策的理解和运用上,系列农业政策中对区域性粮食自给或基本自给目标的追求造成我国农业产出结构调整的范围和灵活性受到限制。如何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政策适应当前农村市场经济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又一重大课题。

主要参考文献

篇10

农业产业化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是农业体制的创新和生产经营方式的变革,是在巩固的基础上,把小生产变为大生产,实现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企业化经营的有效途径,也是农村稳定,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力措施;扶持、引导扩大农民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走农业产化之路,是当前农村工作重中之重。

一、关于农业产业化经营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资源开发为基础,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主导产品,按照产、供、销,种、养、加,贸、工、农,农、科、教一体化经营的原则,把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各个环节结成统一的利益共同体。在实现形式上表现为生产的专业化,布局的区域化,服务的社会化,管理的企业化。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本质特征是:以市场机制组织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使三者之间由原来的单纯买卖关系变为以利益为纽带,以契约的方式结成利益共同体,形成促进农业发展的新机制,实现利益一体化。

从制订战略性政策的角度来认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内涵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推进农业运行的全过程,其中除农业产品市场化外,特别重要的是作为农业生产资料的土地和技术的市场化;二是推进农业运行的高度化。一方面是将传统的低级产业一一粮食种植业降低比重,通过发展其它种植业,用农业结构调整的方式,促进农业高度化发展;另一方面是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使农业向第二产业延伸提高其附加值,再则是提高农业生产的技术含量和水平,使大工业技术和"实验室"技术能普遍而有效地运用于农业生产的全过程.三是实现农业运行的有序化,不但使农业生产各部门要有组织性地进行局部的分工与协作,而且还要实现全社会范围内农业资源的有序和有效配置。

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农业从传统的产品生产演进到商品生产,农业商品化、市场化经营明显区别于计划经济时期的产品农业。基于这一认识上的转变,将为政府制定和实施农业政策注入新的内容。如何实现农业增产只是问题的一方面,实现农民增收才是我们工作的中心。这是因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农产品市场已经实现了"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农产品短缺的历史将一去不复返。过去一提到农业往往意味着农业生产以产出为首要目标,现在所说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首先必须认识"经营"农业的真实含义,即搞农业生产要与赚钱挂钩;农业不再是过去的"从田头到地头"只求产出不求收益的统购统销的模式,而是要使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一直延伸到"餐桌",让农业经营者利用市场机制获得和投资其它产业-样的平均利润。农业不仅包括传统的种植业,也涵盖畜牧和水产养殖业的向产前和产后的延伸。在产业化经营农业的观念下,过去单个的某一种农产品都形成了一个产业链或产业体系,整个农业将呈现为众多的各具特色的"链条型经济"格局。积极探索种、养、加相结合,农、工、商综合经营,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方式,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从根本上提升农业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竟争力,实现农业的深度和广度发展,是制订和实施农业产业政策基本点。

"经营"农业还体现人们对农业的需求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们在对农业产品的质量和多样化提出新要求的同时,也要求农业功能的多元化,出现了"生态环保农业","旅游观光和休闲农业"等新的内容,这就要求农业生产者要实现质的飞跃,不仅要懂得农业生产的"田间管理"而且还要懂得农业的经营管理,要树立竞争意识和品牌经营意识,讲究市场营销策略,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要借用工商企业管理的理念,用工商企业的经营之道去经营农业生产,推进农业的企业化建设。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另一种含义是对农业再生产过程的整合,它包括相关各经济利益主体的明确分工和利益的合理分享,这是"利益共同体"的内在要求,最终能使各相关的利益主体都得到保障的同时实现降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市场成本。目前,农业产业经营实现形式是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实行基地化,集约化生产,这种模式是由具体的农产品生产引发和拓展而成的。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基本上属于这个层次,虽然已取得了初步的成绩,但仍属于起步阶段。"公司十农户","订单农业"多受制于市场开发不力,流通渠道不畅及信用关系脆弱等因素的影响,农民时有增产不增收的现象,靠"田头摆卖",小商小贩式地"惨淡经营"。因此,寻找农户小规模经营与社会化大市场对接的有效途径,通过生产要素的合理流转和配置及在产业链上的分工与合作,将各经济主体的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转化市场风险,提高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应成为我国政府农业工作的基本出发点。

农业产业化经营呼唤政府职能的转变,因而对政府指导和管理农业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在农业产业化经营条件下主要是通过相关政府和法律为各参与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从制订政策的角度来把握,一是要发挥农民主体精神和首创精神,遵重农民意志,不搞硬性搭配,不搞一刀切,实行自愿、自觉的原则,以典型示范引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农民调整生产要素结构和产品结构,提高农业效益。二是要加大各级政府农业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能定位的改革力度,从创造"产业化"农业和"经营"农业的良好环境出发,切实转变工作思路,为农业产业化发展保驾护航。三是要重视农业产业化经营人才培养。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农业生产产品化的观念使农业商业化经营未能获得全社会认同,农业经营管理人才奇缺。因此,要十分注重发现、培养农业经营人才,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积极引导具有市场开拓能力人才投身农业产业化经营。

二、关于农业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没有土地规模经营,就没有高效的农业产业化经营!这是国内外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朴素而宝贵的经验。农业产业化作为我国农业市场取向改革的继续和延伸,必然要求引入新的市场关系。作为生产要素之一的土地市场建设尤其为首,因此,必须加快培育农村土地市场,实现农地流转的市场化。目前我国土地经营大都停留在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的"分包"这一层次上,土地经营规模狭小,地块零散,调整频繁,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没有形成,极大地阻滞了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另外,个体农民无力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进行农业技术改造,集体组织的弱化难于将分散的劳动集中起来,削弱了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的后劲。这种分散经营的结果还会引致土地低效率利用,同时也无法满足"大农业"所要求实行机械化,规模化生产的条件。笔者认为:制订相关并实

施有关政策,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通过土地入股的方式实现分散的土地使用权再次集中,把土地资源的配置问题与农业产业化经营问题结合起来,促进农业土地资源向优势产业和优势龙头企业转移是当务之急,是我国解决农业产业化经营所面临问题的关键性工作。

前提下,平均分包形成的土地使用格局已不能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大市场的要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土地的稀缺性进一步提高,土地经营格局的相对凝固化使想多耕地的人不能多耕,不想耕地的人又不能不耕;耕地的人不愿增加对土地的投入,不想耕地的人又不愿放弃所承包的土地。这样就不利于土地向农业龙头企业集中,不利于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也不利于农业劳动力进一步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平均分包土地只能解决农民基本生活条件问题,对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来说存在明显缺陷:(一)、农业粗放经营,规模过小。(二)、出现农户兼业或弃耕现象,土地丢荒,降低土地效率。(三)、国家集体因发展和建设需要征用农村土地十分困难,不利于农村城市化规划与发展,妨碍农村小城镇建设。(四)、土地开发和流转过程中经济利益分配不公。(五)、因征地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民的生活难以保障。为此,把解决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承包权问题作为突破口,改"均田制"为"投包制",实现土地经营从"公平"到"效率"的飞跃,是新时期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结点"。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的基本设想是:在不改变原土地所有制的前提下将土地折价入股,农户土地经营权转换为土地收益权,土地经营从实物形态转换为价值形态,使土地收益和分配股份化,从而保证了农民承包土地的收益。,通过股份合作社(村、镇集体经济实体、农业公司)土地所有权的入股,把所有权同处分权分离开来,集体的土地所有权不变,土地处分权在股份合作社里,收益权在农户手中,实现土地"三权"分离,这样使土地可以在股份合作社或更大的范围内集中、流动和合理规划使用,实现更大规模,更高起点上配置土地资源。农业也就能够由粗放经营走向集约经营,由小生产转向大市场。

目前,我国正积极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大力发展"三高"农业,逐步形成开发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农业商品基地,对增加土地效益,实现农业专业化生产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农业基地化、专业化生产并非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终结,它仅仅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前端,是初级阶段。从土地使用权结构上来看,"基地化"生产,是以农户分散生产为特征的,是在有限的土地上集中了大量的农户进行同一品种、类型的农业产品生产。这种以分散农户做主体的生产模式,必然不能适应灵活地变换农产品种的生产。由于分散经营的模式自身存在不能适应市场变化的缺陷,农户的利益只能命系于目前单一市场功能的"龙头企业",而这种带有明显"中介"性质的组织和农户之间并未能达成"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共识,脆弱的信用关系常常因为市场价格变化的不利影响而相互毁约,使处于相对弱势的农户利益得不到保障。

和我国中西部地区相比,广东顺德、南海、东莞等农业产业化发展程度要高一个层次。这里"农田基础设施的建设较好"、"农业科技投入较大"、"农村信息网建设较快"等。但笔者认为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他们敢于大胆革除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旧的土地管理体制,建立了加速土地使用权有偿流转的机制,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顺德、南海在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建设中走在全国的最前头,早在1993年便开始了以土地使用权为中心的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这项改革在保证集体对土地的所有权的前提下,改变土地分散经营的格局,从整体上对土地资源进行综合规划和利用,促进土地的合理流转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并通过向村民配置股权,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换为土地收益权,进一步明确了农民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地位,明确了产权关系和利益分配关系,保障了村民承包经营土地的收益权。目前他们在进行"固化资产"改革,就是将村里集体资产、土地量化成为若干股,其中20%为集体股,80%为个人股。集体股所得红利用于村里公益事业各项集体福利,个人股按联产承包责任制或现在可以入股的人数平均分配,股份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流通、转让。土地管理权归村、镇股份合作社,股份持有人有投包土地使用权的优先权……。他们改革的成功之处在于:(一)、实现了土地资源的重组。由于农户土地经营权由分散承包向投标集中招包方式转变,承包期内农田基本建设投入有了保障,大规模利用土地成为可能,建设农田"园林化、布局区域化、作业机械化、农艺规范化、经营规模化、服务社会化、管理科学化"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便有了条件。(二)、由土地资源的重组引发劳动力资源重组。因为推行股份合作制后,保障了农民对土地的收益权,使土地的承包权与经营权从原来不可分割关系转变为可分离关系,为部分有资金有门路的农民放弃对土地的"依恋"提供了条件。他们从被"束缚"的状态中解放出来,一心一意从事第二、三产业,加快了农村过剩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实现了劳动力资源的优化组合。(三)、一部分有技术专长的农民(当地农民、外地农民和外商等)通过投标获得了发展规模农业和"三高"农业所需的"大土地",使"龙头企业"的成长、发育有了根基。因为建立在土地规模经营基础上的龙头企业(即拥有自有土地使用权、拥有自有生产基地的大型农业经营者)才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力军,一句话,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最终需要"大农场"的建设来奠基。(四)、实行土地"三权分离",改变了原来因人均分包土地,使土地难于集中规划和合理利用的状况,为土地集中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管理创造了条件,加快了农村城市化进程。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基本上没有形成,从全国范围来看,土地在农户之间的调整大都采用行政方式为主。土地作为农业生产中不可替代的生产要素,如果不能实现流转的市场化,那么农业产业化经营必定是残缺不全的。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农村土地市场化问题的研究,发挥政府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在充分照顾我国农民各方面利益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农业土地使用权流转政策,用市场化的理念实现土地资源向大型龙头企业、农业公司集中,进而实现农业土地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三、关于龙头企业培育与建设

培育经济实力较强、具有健全销售渠道和较强农产品深加工能力,与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的农业龙头企业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调整中,龙头企业担负着开拓市场、技术创新、引导和组织基地化生产与农户经营的重任,是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的重要力量。

"公司十农户"的经营模式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初级阶段,在这个阶段中,按照"一体化"农业的要求,全面重新配置资源,形成一大批产业关联度大、技术装备水平高、经济实力雄厚、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使其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中占有相当份额,形成农业主导产业和产业开发体系,使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在农业增加值中的比重有较大提高,带动更多的农户和生产基地,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目前,在未能形成大规模、集约化农业生产的情况下,把龙头加工、流通企业建设好不惜为明智之举。农户可根据加工企业对农副产品原料的需求状况来调整自己的种养结构,将自己的生产进程变成产业链上的一个有机环节。这样,通过龙头企业的组织与带动,使众多的分散经营的小农户逐步走向专业化生产,从而在一定的经济区域内形成了规模化经营。大力发展加工型龙头企业,使更多的农产品在深加工中成倍增值,改变我国农产品加工能力不足,包装落后,销售渠道不畅状况具有积极意义。据了解,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大都在农业产值的三倍以上,而我国还不到80%。发达国家农产品的加工程度-般都在9O%以上,我国只有2O%一3O%。因此,必须把培育龙头加工企业作为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关键工作来抓。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我国农业生产应选择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方向,构建拥有自有农业生产基地的"大农场"才是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程度的根本出路。目前,由于我国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带动力弱,普遍存在组织程度低,产品流通渠道不畅等问题。尤其是企业与农户各个环节的联结上没有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稳定机制,影响了农户追求产业化规模经营发展的动力。因此,政府农业工作机构如何转变职能,创造条件,加快龙头企业尤其是具备市场开拓能力的大型企业建设和规范显得特别重要。

目前,我国沿海地区外商投资经营的农业开发企业正发挥着重要的带动和龙头作用,这也是我国龙头企业建设的重要力量。我国政府应充分认识并制订实施优惠政策,大力引进国际先进农业企业管理人才和吸收先进管理技术。学习外商兴办农业企业的管理经验,积极推行农业企业化管理模式。充分利用外商资汛灵活、渠道畅通的优势,,拓宽销售渠道,拓展国内外市场,解决农民"卖难"问题。同时要突破引进外资只兴办工商实业的传统观念,大力倡导引进外商兴办农业。

培育龙头企业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真正将农业产业化模式与市场机制结合起来,我国政府农业工作重心应放在支持、引导、协调、规范和服务上。实施政策的着力点应放在为农业发展提供诸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技术服务,金融、信息服务等"公共产品"上。特别应避免培育龙头企业时政府农业机构具体介入,因为那样做将违背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要做到"四自主"的最基本原则。各级政府应清醒地认识到,市场机制的诱导才是企业真正成长、壮大之道。出台引导、扶持政策为的是鼓励农业生产的组织创新和技术创新,使之不断提高和改善农业经济效益,而不是因政策的实施或因政府的硬性捏合,象设立政府工作机关那样"人为造就"龙头企业,最终造成农业"龙头企业"的建设和培育对政府的严重依赖,削弱农业的组织创新能力,并让政府财政背上包袱。

四、关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必然涉及到土地使用结构调整和农产品结构调整。这是农产品市场状况发生变化的结果。目前,我国农业经济所面临的市场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方面,表现为农产品的供需状况已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急剧转变。从市场需求的变化来看,在解决了温饱和进入了小康阶段后,在食品需求当中,增长最快的不是作为原料的初级农产品,而是经过多次加工具有较高附加值的农副产品,消费者的食品支出中归初级农产品生产者的份额日益下降。相反,对肉、禽、蛋、鱼和蔬菜、瓜果类副食品的需求明显增加。市场需求的变化方向已通过市场价格机制明确指示农户缩减或淘汰目前已不受欢迎的传统作物和品种,特别是质量低劣的品种,而开发和扩大具有市场潜力的新兴作物或新产品种植成为农业企业家能否在农产品市场中获利的关键。另一方面,农业生产成本发生也发生了变化,农业劳动力机会成本的上升,诱发农业工资的攀升,随着耕作方式的改变,种植业更多地依赖化肥、农药和农膜等现代物质的投入,由于这些投入品的价格不断上升,使种植业在农业产业结构中处在最不利的地位,粮食作物中的一些传统品种,尽管受到强有力的行政干预,种植面积仍然大幅度减少,农户们只好被动地应付那种"用最好的土地来生产最不值钱的东西"的政策。与此同时,新的、比较优势产生,使一大批新兴品种和优质品种的开发和引进,农产品结构正在广大农村发生深刻变化,再考虑到"入世"将带来农产品市场的整体开放,有理由认为,这种市场格局的深刻变化将导致全国性农业基本矛盾的尖锐化。调整农业产业和产品结构正好是这一市场格局变化内在要求。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归根结底是实现在新的市场格局中的农业效益和体现农业结构变化中的比较优势。所以,从制定政策的思路上考虑,为保持农业生产的持续增长,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就必须把发展效益农业作为农业生产产业化经营的一项基本政策来实施。因为效益农业的实质是农民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农业,因而必然是以市场为导向的农业,农业生产产业化的变革充分显示了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显示了效益农业与农业现代化的高度一致性,这启示着我们必须为农业的政策环境的进一步改善作出努力。因此,各级政府要从提高我国农业整体效益的要求出发,制订切合实际的可操作性的政策,鼓励农户对农业结构作深刻的调整。我国目前调整农业结构最大的困难是在对用地结构的调整政策的理解和运用上,系列农业政策中对区域性粮食自给或基本自给目标的追求造成我国农业产出结构调整的范围和灵活性受到限制。如何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政策适应当前农村市场经济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又一重大课题。超级秘书网:

主要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