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30 10:09:54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商业服务贸易,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服务业是我国相对落后和需要重点发展的领域,我国要实现“三步走”战略目标和可持续发展,未来GDP的增长、就业的扩大和税收的增加,相当程度上要靠服务业,服务业需要有一个大的发展。在发达国家,服务业已成为增长最快的部门,成为新的增长点。而在我国,服务业产业发展的滞后,已成为经济增长的“瓶颈”制约。服务业发展的滞后,制约了资本积累速度和资本利用效率的提高,制约了人力资本的增长,制约了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也制约了市场的有效开拓。
(二)商务服务业和服务贸易是商务工作的重要内容
商务服务业(Commercial Service Industry),又称“商业服务业”,是与WTO关于服务贸易12大类分类中的商业相对应的一类服务产业。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服务贸易谈判小组在乌拉圭回合中期审评会议后,在对以商品为中心的服务贸易分类的基础上,结合服务贸易统计和服务贸易部门开放的要求,提出了以部门为中心的服务贸易分类方法,将服务贸易分为12大类。WTO成立后,继承了这一分类标准。商务服务作为其中的一个大类,主要指在商业活动中涉及的服务交换活动,既包括个人消费的服务,也包括企业和政府消费的服务。具体细类分为:专业性(包括咨询)服务、计算机及相关服务、研究与开发服务、不动产服务、设备租赁服务、展览管理等其他服务。目前商务部所主管的服务业主要是与商务直接相关的服务,这些服务业可以统称为“商务服务业”。
实际上,从产业的角度来看,无论对外贸易行业还是国内贸易行业也,都属于服务业或第三产业范畴。虽然由于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目前国内外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的分类标准,但WTO对服务贸易的分类已经越来越成为各国公认的一种分类办法,国内由国家统计局最新修订的行业分类标准,对第三产业的分类虽然仍有计划经济色彩,但也比较接近WTO的服务分类标准。鉴于上述服务业特别是一些新兴的服务业需要大力发展,加快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性,从体制上看很需要有一个明确的政府主管,需要政府从行业发展的角度实施管理,因此,商务部应该是商务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行业主管部门。
(三)会展业等商务服务业既是商务促进的重要载体,更应被看作是重要的服务产业
长期以来,由于会展业、信息服务业、研究与咨询业等商务服务产业本身的功能与商务促进的宗旨有很强的同一性,一直被作为重要的商务促进载体。这些商务服务业不仅自身在引导生产、促进消费、扩大内需、增加就业、创造产值与效益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显著,而且由于它直接为商业活动中的各种交易活动提供服务,直接促进商品流通与服务交换,并且有着很大的“乘数效应”,客观上对促进商务发展发挥着特殊作用,因而受到政府部门的重视和普遍介入。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这些服务业首先应当被当服务产业来看待。实际上,从世界各国的情况看,这类商务服务业在被作为载体开展商务促进时引入市场机制,既有利于相关产业的发展,也有利于提高商务促进的效率和水平……
(四)商务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有赖于相关管理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完善
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买方市场,能否有效开拓市场也是经济快速增长能否得以实现的关键。无论是开拓国内市场,还是开拓国际市场,都需要降低物流成本,提高信息传输的效率。而我国物流产业落后,信息系统不发达,严重制约了市场的开拓。
当前,服务业的竞争日益成为国际竞争的重要方面。由于信息和通讯技术的发展,80年代以来,全球服务贸易的增长已经快于实物贸易的增长。1997年的世界贸易组织的报告显示,1980~1995年,服务贸易年均增长8.4%,而同期实物贸易年均仅增长5.2%.种种迹象表明,全球竞争正在从产品领域向服务领域转移。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我国将逐步开放服务贸易。服务贸易的开放将对国内服务产业提出严峻的挑战,大力发展服务业,也是迎接这种挑战的需要。
二、改革基本思路
(一)改革理顺商贸、商务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体制
“十一五”期间加快商务服务业发展,关键是要按照产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方向,从管理体制、法律环境、人才战略、市场机制等方面加快改革进程,为商务服务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
1、推进产业化——把发展商务服务业作为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内容
一是国家要把信息咨询、管理咨询、研究与开发、翻译服务、展览管理服务、会议服务、广告服务、市场及公众观点调查、公共关系服务等发展潜力大的新兴服务作为独立的产业来对待,进一步明确商务部门作为主管部门。
二是政府主管部门应根据不同服务产业的不同情况出台相关产业政策,包括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做好相关统计工作;加强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向企业及时提供相关行业与市场信息等公共服务;适当加大政府资金投入,探索政府资金引导、市场配置资源的商务服务业投资机制;制定商务服务业在用电、用水、土地使用、金融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等等。
三是要支持建立商务服务业行业同业商协会组织,制定相关商务服务业行业服务指标体系、规范和标准。
2、推进市场化—完善市场机制,增加竞争主体,鼓励公平竞争
一是要加快立法进程,重点完善展览业、物流业、旅馆业等商务服务业发展所需要的法律体系,一方面规范政府行为,另一方面规范市场行为,形成有序、有效的竞争环境,解决市场无序、恶性竞争等问题,建立有利于商务服务业特别是发展的公平经营环境。
二是加快培育研究顾问服务、会议展览服务、翻译服务公共关系服务、研究与开发服务、管理咨询服务、市场研究及公众观点调查等新兴服务服务行业的市场主体,特别是要大力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以多种形式参与商务服务业各行业的发展。
三是要把发展商务服务业与政府职能转变及事业单位改制结合起来,实行政企分开、企业与事业分开、营利性机构与非营利性机构分开,培育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和国际竞争需要的微观主体。营利性机构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非营利性机构也要面向市场,引入竞争机制。政府商务促进体系中面向促进对象提供的信息咨询、市场调查、贸易展览、专业培训、技术辅导等许多服务项目,可由政府直接推荐有良好经营资质的研究机构、市场调查事务、会议展览公司、律师事务所等商务服务机构进行商业化服务(如服务市场较成熟,政府也可不必做任何推荐,由企业直接面市场即可),服务项目完成后再由政府对相关企业予以认定资助。
四是要加快形成统一的适用于内外资及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市场准入政策。
3、推进国际化—开展国际合作,提高国际竞争力,努力扩大服务出口
加大商务服务业的市场化、产业化进程应与国际化配合起来,相互促进、互动发展。
一是要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市场的对外开放,以开放促进服务业体制改革,促进传统服务产业的改组改造,提高技术含量,形成新的科学的营销方式和业态;二是要大胆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理念,引进先进管理和优秀人才,带动服务业水平提高,增强国际竞争力;
二是要废除或调整那些与产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发展不相适应、不利于商务服务业走向国际的规定和做法,制定鼓励服务出口发展的相关政策,规范服务业出口的法律、法规。考虑对服务业出口实行出口退税政策。
三是要鼓励我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支持企业通过对外投资、并购等方式扩大服务业对外投资;
四是要加强人才培训。通过举办学习班、辅导班、研究班等加强培训,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改革理顺服务贸易的管理促进体制
“十一五”期间,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需要进一步调整结构,转变外贸增长方式。而加快服务贸易出口的发展是其中一项重要的、有效的措施,因此,要抓紧理顺服务贸易管理与促进体制。
1、明确服务贸易主管部门
美国、日本、德国等世界贸易大国对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的宏观管理都是明确由同一个政府部门负责,如美国商务部、日本经济产业省、德国经济部等。而我国服务贸易的进出口总额已经高达800亿美元,但是服务贸易的主管部门实际上一直未完全明确(本届政府商务部的“三定方案”仍没有明确这方面的内容)。当前的体制是,商务部主要负责服务贸易的国际多边谈判、对外事务协调、服务业利用外资政策等事务,以及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输出的管理,其余服务贸易事务分属几十个相关部门。相应地,服务贸易战略发展规划、服务贸易立法、服务贸易业态划分标准、服务贸易统计制度等涉及服务贸易发展的重大事项,一直未能得到研究落实。因此,尽快明确商务部作为我国服务贸易管理与发展的归口部门已是当务之急。目前商务部外资司、WTO司和合作司虽然各有一个服务贸易处,但都分管具体事务,尚不足以形成对服务贸易进出口的宏观管理。服务贸易管理部门明确后,建议商务部组建服务贸易管理司,加强对服务贸易的宏观管理。
2、建立国家级服务贸易发展协调机制
(一)大力提升住宿餐饮服务业水平。支持四星级、五星级酒店建设,规划建设药王山景区酒店、沮河生态旅游假日酒店、锦阳新城酒店、照金香山景区旅游酒店、花园饭店片区等四星、五星级酒店。鼓励经济型餐饮店进行提升改造,培育扶持一批餐饮大店、名店,着力打造特色餐饮品牌。
(二)积极发展休闲旅游服务业。打造一批以农业观光、田园采摘、民俗文化体验为主的“农家乐”餐饮旅游项目。发展苹果农庄、核桃农庄、葡萄庄园等采摘体验式旅游。重点建设步寿塬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小丘农业观光园区、关庄生态科技园区、照金香山景区乡村特色旅游。支持发展旅游示范村,鼓励开设“农家式旅馆”、“农家式酒店”。
(三)着力打造特色商业街区。强化商贸、旅游与历史文化的融合,打造特色鲜明、功能完善、品牌响亮的特色商业街,重点推进锦阳新城现代化商业样板区建设,老城“四大巷”古街坊特色商业街建设,提升商业服务功能。
二、扶持政策
(一)土地
1、项目用地及建设规模:四星级、五星级酒店、大型购物中心、特色餐饮、休闲娱乐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全区建设规划,用地规模参照国家和行业规范。四星级、五星级酒店建设规模,床位在200个以上,大型购物中心、特色餐饮、休闲娱乐项目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
2、投资建设星级酒店、大型购物中心、特色餐饮、休闲娱乐项目,所需用地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建设四星级、五星级酒店,可配套星级酒店建设用地面积2倍的商住用地,土地供应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实施。
3、区住建局提供规划选址意见,并选择开发较成熟的地块供投资者选择。星级酒店配套用地位置及建筑设计要服从整体规划。
(二)资金
1、凡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按四星级、五星级标准建设的酒店项目,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全额交纳土地出让金后,区财政按其所取得的土地(不含配套商住用地部分)净收益区级部分的80%(四星级)和100%(五星级)的比例奖励该项目,专项用于支持酒店的建设,专项支持资金按工程进度拨付(项目动工建设次月拨付支持资金的40%;工程主体完工后拨付支持资金的40%;工程全部完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达到建设标准后,拨付剩余部分)。
2、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前,被国家(省级)旅游部门评定为四星级和五星级酒店,并取得认定证(牌)的,给予一次性奖补,分别奖励200万元、500万元。
3、新建、改建的大型购物中心、特色餐饮、休闲娱乐项目,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前投入运营,按营业面积给予经营者每平方米100元的一次性奖补。
4、新建(改建)的四星级以上(含四星级)酒店、大型购物中心、特色餐饮、休闲娱乐项目,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前在区注册并运营的,营运第一年企业上缴所得税按区级留成部分80%的比例奖补,第二年企业上缴所得税按区级留成部分60%的比例奖补,第三年企业上缴所得税按区级留成部分30%的比例奖补。
5、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前,新建农产品交易市场、农产品加工配送中心等关系民生的商贸服务业项目,建筑面积在10000㎡以上,发展改革、财政、商务等部门优先安排,争取国家及省、市商贸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建成取得证照、投入营运后,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一次性奖补。
6、对以农业观光、田园采摘、民俗文化体验为主开发的“农家乐”项目,免交区级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规费。对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的,分别奖励20万元和10万元。全区每年评定2个乡村旅游示范村,各奖励10万元;明星农家乐5户,每户奖励1万元。
7、支持具有地方特色的小吃店实施规范化改造,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前,对改造营业面积在200㎡以上,操作间面积30㎡以上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补,并授予名吃“示范店”牌匾。
8、鼓励国内外著名品牌(连锁)住宿餐饮企业及企业总部入驻我区,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前,新入驻的著名企业及企业总部,一次性奖补10万元。
9、对首次进入限额以上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且当年销售收入增速在40%以上的(由统计部门认定),一次性奖补企业5万元。
10、对符合本《意见》规定,新建(改建)的四星级以上(含四星级)酒店、大型购物中心、特色餐饮、休闲娱乐项目,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前注册并运营的,在建设过程中占用、开挖城市道路或绿地,完工后恢复原状的,减免城市道路或绿地占用、开挖费用。
(三)服务
商贸服务企业办理工商登记、用电增容、消防设施、城市管理等手续时,各有关部门要简化程序,优化服务。在保证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工商、税务、物价、公安、环保、住建、食品药品监管、质监等执法部门对商贸流通企业推行联合执法,避免多头执法和检查,严禁不合理收费和加重企业负担。
三、保障措施
1、指导思想:围绕服务一二产业、服务城乡统筹、服务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提高、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总要求,充分发挥特色优势,整合现有商业资源,加快规模集聚、要素重组和产业升级,大力推进传统商贸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变,在加快新一轮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推动作用。
2、主要目标:从今年起到2010年,力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1%以上,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5%以上,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5%,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达到28%以上,初步建成与滨江生态型现代化和谐城市相适应的,布局合理、行业齐全、业态先进的现代化商贸服务体系。
3、重点任务:加速提升商贸流通业,大力培育和发展专业市场,积极培育现代物流业,大力提升中介服务业和社区服务业,加快发展餐饮服务业和休闲娱乐业。
二、政策措施
(一)鼓励做大做强,培育和引进大项目
1、鼓励商贸服务业上规模。凡属批发零售、餐饮、市场、现代物流、中介服务等商贸服务领域,对年度经营规模(销售收入)比上年度增长10%以上,且综合实力跻身省内同业排名前100名、绍兴市内同业排名前10名的,分别奖励企业经营者3万元、2万元。
2、引导商贸服务业提升档次。对符合商贸服务业发展导向的新建、改建、扩建商贸服务业项目,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出让金)分别在1000—2500万元(含2500万元,以下同)、2501—5000万元、5001万元—1亿元、1亿元以上的,分别奖励投资业主20万元、40万元、80万元和100万元。若经营场地采取租赁形式,建成并开业的面积分别在3000—5000平方米、5001—10000平方米、10001—20000平方米和20000平方米以上的,分别按8万元、15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奖励。
3、鼓励市内外企业来*落户、经营。为优化现代服务业规划布局,对新建的重大服务业项目,在用地指标上予以优先落实;对符合规划并对*经济具有较强推动作用的大型物流和连锁企业配送中心建设项目,按照仓储、运输等相关行业标准控制用地规模,采用协议出让方式给予供地;对建城区内属“退二进三”性质的重大服务业项目,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商业网点布局规划,并经市规划、国土部门审核同意,报市政府批准,给予企业在用地价格上优惠,充分调动企业“退二进三”的积极性。
4、每年确定一批对全市服务业发展有较强带动作用的经营项目(不包括房地产商住楼投资),对实际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且原有企业规模排名全市服务业企业前20位的,以上年实缴税费为基数,增加10%的超额部分,根据企业对地方财政的贡献大小,由市政府确定给企业适当奖励。对新办服务业企业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除必须上交上级的以外,一律免除,期限三年。
5、鼓励服务业企业落户城北新区。为鼓励服务业企业入驻新城区,对从20*年1月1日起,实际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落户在城北新区的服务业企业,在原投入奖励政策基础上再加奖30%。
6、对新设立的商贸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从设立起3年内:商贸零售企业年度营业额达到0.3亿元、0.8亿元、1亿元,住宿餐饮企业年度营业额达到0.1亿元、0.2亿元、0.3亿元,并上缴各类地方税费达到6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的,对企业经营者按年分别奖励5万元、8万元、10万元。
7、商品批发企业年销售额(指主营业务收入,下同)在1亿元(含)以上,商品零售企业年销售额在0.8亿元(含)以上,其他流通服务企业在0.5亿元以上,住宿、餐饮服务企业年营业额在0.2亿元(含)以上,当年实际缴纳地方税费环比增幅在15%以上的,每家奖励8万元。
8、投入2亿元以上的专业市场和大型商贸服务企业,采用“一场一策”或“一企一策”。
(二)大力发展新型服务业态
1、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和流通领域的信息化建设。对投资新建信息、价格指导、网上交易,资源统一配置和其他支撑辅助功能为一体的电子商务网络、商贸企业实行电子化管理、电子交易等信息化建设和改造,其软件及配套硬件实际投资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按5%的标准予以奖励。
2、鼓励发展现代物流业。鼓励发展物流配送中心和以产业基础为依托的区域物流节点,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可以由其总部统一纳税;经税务部门批准,可以享受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对现代物流企业用地,在城市物流规划用地上给予相应安排,按工业用地价格出让,占地较大的,且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困难的,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后,给予减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鼓励第三方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对采用物流信息管理系统、自动分拣系统等先进物流技术的,按实际投资额的5%标准给予奖励,其投入的设备比照工业企业享受技改贴息。
3、加快专业特色街建设。凡符合全市商贸发展规划要求建设的专业特色街(专业特色街标准另行制订),按照乡镇(街道)实际投入额给予3-5%的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4、支持发展连锁商业。凡在本市由总部统一配送结算的连锁(直营)企业新开设连锁(直营)店,实际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且经营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每新增一个网点年终一次性奖励业主2万元;实际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且经营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每新增一个网点年终奖励业主1万元;新建符合商贸流通规划的配送中心,实际投资额在1000—1500(含)万元的按3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1500万元以上按5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以上投资总额不包括土地价格。
5、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凡已注册登记,年营业额在50万元以上的家政服务公司,安置就业人员年固定在30人以上,每年给予1万元的奖励。物业管理规范,住户满意度较高,且获得绍兴、省、国家级先进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当年分别按1万元、2万元、3万元的标准奖励物业管理公司。
6、规范发展中介服务业。凡新办独立核算的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技术、教育、外贸等咨询中介服务企业,经批准,自开业之日起两年内给予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鼓励企业品牌创新
1、鼓励服务企业引进名牌,凡引进国内外著名商贸服务企业(按国家商标局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品牌所列为准,国内前10位、国际前100位),投入在500万元以上,且经营在5年以上,除享受投入奖励政策外,再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引入国际高端品牌(详见国际品牌目录)投入50万元以上,且经营3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2、鼓励企业新创服务品牌,凡创绍兴名牌奖5万元,创浙江省名牌奖20万元,创全国名牌奖100万元。
(四)积极引导商贸服务业管理规范化
1、鼓励商贸服务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对新组建或改组的商贸服务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符合商贸服务业发展导向目录,具有带动作用的优势商贸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在国内主板市场上市的企业,按所募资金万分之二(不足100万元的按100万元)予以一次性奖励。
2、鼓励发展商贸服务业行业协会。凡新组建的商贸服务业行业协会,经市民政局、市商贸办审定,且运作规范正常的,每家一次性补助工作经费3万元(组建时补助50%,正常运作时补助50%)。
3、引导企业管理上层次。对通过ISO9000、ISO14000认证的商贸服务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通过SA8000认证的商贸服务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
4、加快高级服务人才引进,特别是要吸引职业经理、信息技术、国际贸易、现代物流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高级职业技能、旅游服务等方面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服务业企业可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用于对员工的培训和继续教育。
(五)努力构建商贸服务业安全体系
1、积极创建“放心店”工程。对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中,完成政府下达任务指标达100%的,每建成一家放心店,经市工商局验收合格后并挂牌经营的,奖励商品主配送企业300元;在验收合格的“放心店”工程示范商店中,按10%的比例评选出优秀示范放心店,给予一次性每户1000元的奖励;按10%的比例评选出农村维权优秀监督员,给予一次性每人500元的奖励。
2、加快规范化农贸市场建设。对经有关部门验收达标的规范化农贸市场(规范化农贸市场标准另行制订),一次性按10万元标准给予奖励;对列入规范化农贸市场创建计划,创建活动中设施改造投资规模在150万元以上的,每家再给予3万元奖励。对个别基础设施特别陈旧,通过改造达标的农贸市场,经审核后报市政府研究同意,适当提高奖励标准。
3、凡从事生猪(牛、羊)定点屠宰的厂(场)购置用于机械化屠宰设备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本辖区生猪屠宰率达100%,按设备投资额的1%给予补助(最高限额为10万元);新建规模化、工厂化、机械化的屠宰(场)项目,征用土地按工业性用地指标征用;相关地方性建设规费按照政府性投资项目予以优惠。
4、对连锁经营企业、物流配送中心已登记的运送鲜活商品的小型货车,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给予市区通行、停靠的便利。直营连锁经营企业有关登记、许可证等手续,由连锁企业总部向有关审批机关统一申请办理,并报所在地部门备案。
5、对商贸流通企业在用水、用电、用气优惠性政策扶持上,参照工业企业优惠性扶持政策执行。
三、组织领导
1、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商贸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全市在推进商贸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贸办。各相关部门要对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各乡镇、街道也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对服务业工作的协调指导,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有序地开展工作,共同推进商贸服务业健康发展。
2、营造发展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其他宣传舆论阵地的导向作用,广泛进行宣传,强化新闻。大力宣传服务业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以及与一、二产产业互动发展的重大意义。创新舆论载体,通过不断宣传服务业的发展成果和涌现出来的典型事件,大力宣传从事服务领域的突出单位和优秀代表,提高企业和群众对发展服务业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形成发展合力,动员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服务业的发展,营造企业服务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3、完善统计制度。建立科学的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切实抓好服务业普查工作。统计部门要认真做好服务业各类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工作,及时反映服务业总体发展情况。
4、建立健全行业协会。进一步完善行业协会服务功能,切实承担政府对企业的部分管理和协调职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市场保护、行业自律、沟通企业和政府等方面的作用。
5、实施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把服务业发展作为各乡镇、街道及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根据服务业发展工作目标,建立和实施科学合理的服务业考核细则。
四、其他
1、加大商贸服务业政策的支持力度。从20*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资金1000万元,设立商贸服务业发展资金,专项用于本政策意见的奖励、补助项目。并设立突出贡献奖,在商贸服务领域的批发、零售(连锁)、住宿、餐饮等相关行业中,开展“*市十强商贸服务企业”、“*市十优商贸服务业优秀经营者”评选活动(具体评选办法另行制订),对当选企业及经营者由市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相应奖励。
一、扶持重点
1、鼓励企业上规模。对新增的商贸服务业限上企业(指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的批发企业,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零售企业,年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上的餐饮企业)且当年盈利的,每家奖励0.5万元;当年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留县部分比历年最高实绩增长15%以上的增量部分,全额奖励企业(单个企业奖励最高限额为10万元)。
2、培育发展龙头企业。每年根据企业经营规模、综合效益、服务质量,分行业评出商贸服务业龙头企业,由县政府通报表彰,并对当年被评为龙头企业的经营者,各奖励1万元(龙头企业评选办法另行制定)。
3、鼓励新建市场(商场)项目。符合规划要求,新建实际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专业市场(商场)、200万元以上的农贸市场,经验收合格,按实际投资额2%给予奖励;1000万元以上的专业市场(商场),经验收合格,按实际投资额3%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限额30万元。市场自开办3年内免缴工商管理费,企业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留县部分全额奖励。
4、鼓励市场提升档次。
(1)改造提升。对以完善功能、提升档次、扩大规模为目的的市场改造项目,当年实际投入在1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投入额1%给予奖励,最高限额10万元。
(2)做大做强。年成交额首次达到1亿元、3亿元、5亿元以上的专业市场(含农贸市场)、批发企业,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3万元;年商品销售额首次达到0.5亿元、1亿元、2亿元以上的商场、超市,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3万元;年营业额首次达到0.1亿元、0.2亿元、0.3亿元以上的餐饮企业,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3万元。
(3)创星级市场。对首次达到二星级的奖励1万元、三星级的奖励2万元、四星级的奖励5万元。
(4)创绿色市场。
①凡营业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含1000平方米)的农贸市场,被评为国家、省、市“绿色市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
②凡营业面积在500(含500平方米)—1000平方米的农贸市场,被评为国家、省、市“绿色市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2万元、1万元。
③凡营业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连锁超市,被评为国家、省、市“绿色市场”的,一次性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0.5万元。
5、强化品牌建设。
(1)打造地方品牌。我县商贸企业或企业持有的商标被评为国家、省、市级著名商标(商号、名店、特色品牌)的,分别给予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对评上国家、省、市、县级名特菜肴、小吃的,每只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300元。
(2)引进知名品牌。开设全国名牌、驰名商标产品销售店,且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奖励0.5万元。
(3)打造精品楼盘。对评为省、市最佳人居奖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分别给予奖励3万元、2万元。
6、培育商业特色街(区)。符合规划要求,新建、改建的商业特色街(区),运转正常并经验收合格、县政府命名后,一次性奖励建设业主2万元;被命名为省、市级商业特色街(区)的再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商贸企业在商业特色街(区)设立经营业态相同的专卖店、专业店、特色店的,按经营面积一次性给予设店企业每平方米100元的奖励,3年内免缴工商管理费。
7、发展连锁经营网点。在县城新区新开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直营连锁超市门店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在乡镇、街道(除县城)新开营业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连锁超市门店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在农村新开营业面积40平方米以上的连锁便利店、15平方米以上的放心示范店的,分别一次性奖励0.5万元、0.1万元。
连锁超市、便利店、放心店申报享受上述奖励政策,其经营商品必须由县内配送中心统一配送,其中食品配送率达100%、日用品配送率达70%以上,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8、鼓励发展物流(商品)配送中心。对符合规划要求,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营业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物流(商品)配送中心,按实际投资额1%给予一次性奖励。
9、推进信息化建设。凡实行电子商务、网上交易,且正常运行一年以上的商贸服务企业,其新增软件及配套硬件实际投资额在50—100万元的,每家一次性奖励2万元;实际投入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3%给予一次性奖励。
10、发展中介服务业。对被评为浙江省AAA、AA和A级“守合同重信用”,并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服务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
11、鼓励参加各类会展。经县政府批准,参加上级政府或商贸主管部门组织的商品推介会、展销会的企业,由县、乡镇(街道)分别给予摊位经费3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0.5万元。
12、鼓励兴办家政业。凡已注册登记且经营管理规范的家政服务公司,安置就业人员在20人、50人、100人以上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万元、2万元、3万元。
13、开通绿色通道。对涉及本县的大型连锁超市商品配送车辆和出入城区的生鲜食品车辆发放特许通行证,准予通行。
14、鼓励组建行业协会。对新组建的运作规范、成绩显著的商贸服务行业协会,一次性奖励0.5万元。
15、建标准化屠宰场。对符合规划布局要求,按三化(机械化、规模化、工厂化)标准新建、改建的猪、牛、羊、家禽定点屠宰场,且购置机械化屠宰设备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的,经验收合格,一次性奖励3万元。
16、推行标准化管理。对新通过ISO9000系列国际质量认证的商贸服务企业,奖励1万元;对新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8000安全生产体系认证的商贸服务企业,各奖励0.5万元。
17、积极引进专业人才。对商贸服务企业引进的人才,经县人事部门认定,可享受县政府相关人才优惠政策。
二、适用范围
18、凡享受上述奖励政策的单位,须是本县国、地税登记纳税、独立核算、合法经营的企业。对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而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企业,以及当年度发生重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一律取消享受上述扶持政策资格。国家实行商品专营专卖的商贸企业、政府性投资项目不予享受。
三、其他
19、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较大、群众生活急需的新(扩)建商贸服务业项目,可“一事一议”,确定扶持政策。
20、本意见中新建项目所涉规费留县部分给予下列优惠:①城建配套费、城建综合服务费、房屋发证费全额免收;②白蚁防治费、建设工程质监费、气象服务费、工程放样费、房屋测绘费等技术服务性费用按成本价收取;③县本级审批权限内其他行政性规费全额免收。
21、同一项目升级,实行差额奖励。
22、本意见规定的企业实际投入均不包括土地价、房屋(场地)租金、交通运输工具投入,并以工程结算财务实际支付额为准。
1.总体思路。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根据我市产业发展特点和服务业发展现状,围绕打造浙东商贸强市、浙东优秀旅游休闲城市的目标,以制度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为动力,坚持和谐发展、产业联动、协调发展的原则,抓住机遇,发挥优势,扩大规模,提升层次,大力提升消费业,积极发展生产业,协调发展城乡服务业,全面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先进制造业和现代农业相融合,与城市化进程相配套,与城乡居民要求相适应的服务业经济体系,使之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社会转型的新支撑。
2.发展目标。到2010年,服务业占GDP的比重达到35%以上,服务业从业人员占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提高到30%以上,服务业税收收入占地税收入比重达55%以上。初步形成商贸流通业、休闲旅游业、商务服务业等为代表的服务业经济全面繁荣的局面。基本形成以“一心(中心城区)两翼(以甘霖镇、黄泽镇为中心的辐射区域)三足(以崇仁镇、长乐镇、三界镇为中心的辐射区域)”为重点的服务业区域格局。
二、发展重点
紧紧围绕推进服务业结构优化、工业转型升级与生产业联动发展这一战略重点,对全市服务业实行分类指导,今后全市拟重点发展以下十大服务业。
(一)优先发展商贸流通、休闲旅游、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等四大主导产业
1.做强商贸业。按照“大市场、大流通、大商贸”的要求,大力发展特许经营、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专业店等现代流通组织;加快推进世贸广场建设,打造城南新区商务商业中心;应用信息化技术和电子商务模式改造提升专业市场,加快领带城物流中心项目建设;积极推进连锁超市、便利店等新型流通业态向农村延伸,加快改造提升浙东农产品批发市场、江滨市场等农贸市场,构筑便利实惠城乡居民商贸服务体系;提升老城区文化广场商圈,加快鹿山路商贸步行街区建设;实施商贸流通业竞争力提升工程,加大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和品牌建设力度,全面提升我市商贸流通业的综合竞争力。
2.做特旅游业。充分挖掘和整合我市人文、山水、生态、产业等旅游资源,积极打造“山水越剧、温泉休闲”的旅游品牌。发展*特色文化休闲旅游,着力推进唐诗文化、越剧文化、书圣文化等文化旅游项目的整合及培育。加快推进浙江崇仁温泉湖国际度假区等旅游业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巩固旅游业发展基础。积极招商引资,加大基础投入,加强旅游营销,推进“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六要素的完善配套。
3.做优金融业。强化金融服务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服务能力,加大对一、二、三产的信贷支持力度,形成“机构多元化、服务多样化、运行现代化”的产业发展框架。积极探索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等多种金融创新。拓展融资渠道,加快金融信息化建设,推进金融生态建设。积极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进一步完善金融体系。强化金融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民间融资运行机制。引导各类保险机构围绕地方经济发展创新保险产品,构建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保险服务业。
4.做大物流业。坚持“开放带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稳步推进”的原则,依据区域经济实力、产业结构特点和物流发展现状,鼓励以多种经济形式发展现代物流业。重点发展以优势产业为支撑的区域分拨配送物流和市场配套服务型物流,着力构筑以中国领带城物流中心为主,城西物流中心、禹溪长运物流中心和*港物流中心为副,多个乡镇物流场站结点为补充的“一主三副多结点”的物流框架布局。
(二)大力发展信息服务、科教服务、社区服务三大产业
1.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不断完善信息基础设施,重点提升电信增值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水平,发展互联网信息技术、数字与网络增值、电信与广电运营等服务,加快重点领域公共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快社区、家庭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大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力度,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促进公共信息资源、社会信息资源和其他领域信息资源对社会的开放和再利用。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应用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的融合,基本建成为各产业和中小企业服务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
2.扶持发展科教文服务业。积极培育技术市场,加强科技交流,优化科技资源配置,鼓励发展研发服务、技术推广、技术交易、知识产权等科技服务业。加快建设一批科技服务平台,构筑以优势产业、骨干企业等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市科创中心以及现有行业科技中心的创新与服务功能。改造提升艺术村,推进文化创意园等项目建设,积极培育文化商品连锁经营等现代文化流通产业。巩固发展义务教育,充分利用职高、技校等职业培训资源,积极探索多种办学方式,促进民办学校健康发展。
3.引导发展社区服务业。探索新型社区管理机制,促进各类服务资源优化配置,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形成配置合理、功能齐全、管理规范、服务优良的社区服务体系。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社区服务实体,进一步推进社区服务中心、老年人服务中心、康复中心等基础服务设施的民营化、市场化,不断提高社区服务的信息化、产业化水平,对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条件的,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社区服务队伍建设,开展多层次、全面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
(三)积极发展房地产、商务服务、公共服务三大产业
1.稳健发展房地产业。发挥房地产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带动作用,调整优化房地产开发结构,加快建设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推动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合理配置各类地产资源,培育房地产品牌企业和品牌项目,形成住宅地产、商务地产、旅游地产和工业地产等多元化的房地产发展格局。合理引导和发展商品房市场,优化和保障供给,推进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项目建设,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
2.积极发展商务服务业。围绕促进工业转型升级,规范提升会计、审计、税务、资产评估、检测等服务业,指定和完善行业服务标准,提升组织化、专业化、品牌化水平。规范发展环境,扶持法律咨询、工程咨询、信用评估、认证认可、会展服务、管理咨询、品牌营销、广告会展、知识产权、服务外包等行业。加快城南新区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积极发展总部经济。
4.加快发展公共服务业。加快文化、体育、卫生、城乡公交等公共服务业发展,进一步整合和有效利用重要公共服务设施资源,引入市场机制,积极探索公共服务业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加快发展医疗卫生等产业,使市场成为公共服务资源分工的主导机制,促进公共服务业产业化。
三、政策措施
1.实施集聚发展。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新型专业市场、现代商务产业布局要求,加快中国领带城物流中心、世贸广场、总部经济等服务业集聚区产业规划和建设规划的制定,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加速集聚政策措施,做大资源集合、产业集群、服务集成,促进现代服务业的集约集聚发展,形成产业配套、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结构合理的现代服务业产业格局。同时,根据服务业跨度大、领域广的实际,分门别类地调整和完善相关产业政策,逐步形成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产业政策体系。
2.培育市场主体。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进一步放宽服务业领域市场准入,允许各类资本进入法律未禁止的服务行业和领域,进一步放宽注册资本限制,减少服务业企业审批环节。明确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体育建设等社会事业的公共服务职能和公益性质,对能够实行市场经营的服务,要动员社会力量增加市场供给。积极发展服务外包,加快工业企业主辅分离步伐,落实主辅分离财政扶持政策,重点推进研发设计、仓储物流、国际贸易、文化创意等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快行业协会的建设和发展,推进行业自律。
3.加大财政金融投入。充分发展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根据财政状况和服务业发展需要,不断加大对服务业的投入,主要用于支持带动性强的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引进,传统服务业改造提升,服务业发展的公共平台和集聚区建设,新型业态的推广运用,新兴现代服务业与公共业发展以及年度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各类服务企业,以奖励、项目资金贴息等方式进行扶持。加强优惠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增加透明度。改善服务企业融资环境,商业银行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企业和重点项目信贷需求。
4.增强要素保障。加强土地要素向服务业倾斜与集聚。物流企业用地可以享受工业用地价格政策。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年底前完成服务业收费清理,取消和制止不合理收费项目,严禁向服务业企业乱摊派、乱收费、乱集资,所有检查、罚款行为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执行。对从事农村客运服务、经营等方便农民出行的运输行业给予支持。
5.强化招商引资。加强服务业招商引资力度,推进服务业领域对外开放,重点吸引国内外知名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企业投资现代物流、文教卫设施、旅游景区、交通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吸引境内外大公司、大企业在我市设立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分销中心、物流中心以及其他分支机构。同时,加大对我市服务业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对外宣传推介力度,积极鼓励其与境内外的大型服务企业合作交流,共同开拓国内外服务业市场。
6.突出项目带动。按照“规划一批、储备一批、建设一批”滚动发展原则,建立服务业重点项目库,加强重点项目管理,完善重大项目统筹协调机制,要抓紧实施一批对产业带动力强、经济转型升级作用大的重大现代服务业项目。要继续落实项目推进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市、乡镇(街道)部门两级重点项目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对项目推进的全程服务。
7.落实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好省、*市和我市出台的有关发展服务业经济的各项扶持政策和规费减免优惠政策,推进现代商贸、现代物流、金融、旅游、文化、信息、中介等服务业企业快速发展。对主辅分离后企业,税负高于原税额,高出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生产经营用房三年内缴纳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报经税务机关批准,设立起三年内给予减免;所购固定资产因技术进步原因,可以采取加速折旧。对服务业集聚区的项目和企业优先安排用地和投资贴息补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给予资金补助;集聚区企业若纳税有困难的,经批准可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等税费减免优惠。对服务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享受研究开发费用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
8.实施品牌战略。扶持优势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联合与合作,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服务业企业集团,鼓励服务业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争创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服务业龙头企业。认真开展服务业标准化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服务企业的标准化培训,推动企业开展服务质量等体系认证,评选各服务行业信用企业并予以大力宣传。
9.加强人才建设。特别要吸引国际金融、国际商务、物流管理、信息技术、软件服务、旅游服务等方面高素质专业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建立人才、智力和项目引进相结合的柔性引进机制,畅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落实引进人才的各项优惠政策,激励优秀人才投身于现代服务业,为优秀人才创业、生活、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工作要求
通过开展“服务上水平,满意在*”活动,全面提升*区商旅服务业的服务质量,创建一批有影响力的服务品牌。提高*区商旅服务业的综合影响力和吸引力,营造良好经营环境,为区域商旅服务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重点
提升服务质量、创建服务品牌工作的主体是服务业。在我区老城厢商旅板块、水上公园商圈、新南马路五金城商圈、特色商业街及社区商业开展提升服务质量、创建服务品牌活动,按照有关行业的标准和具体要求,从抓基础、抓规范、抓重点入手,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完善服务规范和标准。全区各商旅服务业企业,按照《酒家酒店分等定级规定》、《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百货零售业等级评定国家标准、《*市餐饮行业“服务标兵”评选标准(初稿)》和《美发美容企业专业等级划分和评定》等行业标准,开展企业达标和从业人员培训计划,不断加强服务技能标准化管理,督促服务人员遵守服务规范,提供人性化服务,体现良好服务水平,以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二)规范经营行为。区内百货零售企业、超市重点规范促销行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餐饮企业重点加强菜品质量、价格和服务行为管理,加强原辅料进货、环境卫生管理,规范消毒程序;酒店业重点加强明码标价、规范结算、用品用具卫生及规范化服务管理;美发美容业重点推行美发美容质量标准,加强设备用具、洗染发品和技术技能的质量管理。
(三)开展行业等级评定。区内各商旅服务业企业,要依据有关国家级、市级、行业等标准或规定,积极参与本行业的等级评定工作,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并使之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工作步骤
“服务上水平,满意在*”提升服务质量、创建服务品牌活动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5月)。重点工作是:5月,召开全区商旅服务业“服务上水平,满意在*”提升服务质量、创建服务品牌动员大会,动员全区商旅服务业企业将提升服务质量、创建服务品牌工作提升到重要位置,站在服务全区经济形势的高度,积极行动起来,按照企业实际,结合行业情况,制订提升服务水平具体举措,切实提高企业服务水平,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二)推动整改阶段(*年6月至10月)。重点工作是:有关服务业企业根据行业规范和标准,制定符合自身情况的企业服务规范;协调行业协会宣传贯彻各级服务规范和标准,开展有关企业等级评定;开展我区“十大商旅服务品牌”评选活动;以争创服务标兵活动为契机,窗口单位一线员工和重点岗位员工为主体,推动企业开展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开展我区行业百名服务标兵评选,开展服务形象大使推荐活动,开展*十大厨师的评选活动,开展*人最喜欢的酒家酒店评选活动,*人最喜欢的百货连锁机构;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企业服务质量、卫生情况、经营环境进行督促整改,帮助企业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提升服务质量、创建服务品牌的工作机制,确保活动深入开展和扎实有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年11月至12月)。重点工作是:按照市商贸旅游服务业繁荣发展指挥部,市商贸旅游服务行业提升服务质量、创建服务品牌活动分指挥部的工作部署,与市百货商业协会、市连锁经营协会、市餐饮行业协会、市饭店协会、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配合,鼓励我区商旅服务业企业按照“津政办发[*]40号《关于开展商贸旅游服务行业提升服务质量创建服务品牌活动方案》”的要求,积极参与全市商旅服务业百名服务标兵、十名服务形象大使评选,及各行业协会组织的培训活动。
召开全区“服务上水平,满意在*”提升服务质量、创建服务品牌活动表彰大会,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同时区委、区政府、区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文明办给予区级有关荣誉称号。通过树立一批服务典型,培育一批服务品牌,使*区商旅服务业的服务水平和质量进一步得到提升。
四、主要措施
“服务上水平,满意在*”提升服务质量、创建服务品牌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对推动*区商旅服务业提升服务质量、扩大社会影响力,以及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实,取得实效。主要措施是:
一、加强领导机制
1、成立“*区商旅服务业提升服务质量、创建服务品牌工作组”。刘凯华副区长任组长,经贸委、工商*分局、质监局、卫生局、文明办、区工会、区妇联、团区委、文化局、消费者协会为成员单位,工作办公室设在经贸委,加强和完善组织领导,具体负责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
2、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形成工作合力,定期会商重点共性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形成工作合力。由区工会、团区委、区文明办、经贸委、工商*分局、质监局、卫生局等单位建立长效监督服务机制,对企业服务质量、卫生、环境等方面进行跟踪对口服务。组织开展“服务上水平,满意在*”系列活动。帮助企业提升服务水平。对发生严重服务质量问题的,坚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纠正和处理,净化我区的整体商旅服务业环境。
二、做好培训工作
按照省上确定的疫情低风险区、中风险区、高风险区三个级别分区域,分地域、分层次、分业态,以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为前提,坚持属地管理、企业主体、行业监管、多方联动,促进商贸流通服务企业有序有效复工复产,保障安全营业。
二、基本要求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确定专人负责。大型商贸流通服务企业要成立防控工作小组,制定管控方案和应急措施,建立信息采集及报告制度。
(二)落实防控措施,全面掌握员工上岗前生活、行程轨迹,落实隔离观察时间,及时报备,不得隐瞒。所有人员佩戴口罩、勤洗手、场所勤通风。
(三)准备防护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医用外科口罩、医用消毒水/酒精、紫外线空气消毒灯、空调系统专用消毒剂、洗手液等防护用品,红外线测温仪等。
(四)加强防疫知识培训,合理安排员工住宿。采取灵活方式,实行不接触独立用餐。
(五)及时消毒清洁,建立接触物品人员快速消毒、所用纺品消毒、人员物品相互隔离等制度,保证人流、物流有序。建立垃圾及污染物品及时消毒、清扫、规放制度,不允许乱堆乱放乱丢弃。
(六)在疫情防控解除前,不得组织开展规模性促销活动、展销活动、聚餐品鉴活动,以及小型会议、小聚集性员工晨操等。
三、分类管理
(一)零售餐饮企业
1.员工管理。一是建立每日员工健康信息动态登记汇总制度;二是鼓励员工上下班骑自行车,乘坐公共汽车要做好自我防范;三是坚持进入经营场所前测量体温制度;四是落实“六步法”洗手制度。
2.场所管理。一是强化就餐场所消毒制度,适度增加消毒频次;二是坚持餐具、饮具、容器、炊具、用具勤洗、勤整理、勤消毒制度;三是增加顾客接触多的地方如走廊、电梯、扶手、洗手间的消毒频次;四是做到餐厨垃圾与废弃口罩、防护服等分类、加盖、及时消毒、清理。
3.用餐管理。做到安全距离内独立用餐,暂停供应凉菜。一是按照用餐场所面积、有效用餐座位,以至少半径1米以上推算出最多同时用餐人数,减少用餐座位;二是配置消毒液、餐巾纸等方便手部消毒,有序用餐;三是推行不接触售卖活动,提倡小型餐馆推行包装菜肴、自提带走的售卖方式。
4.货源管理。一是建立采购追溯制,禁止采购不明来源的食材;二是对内及肉制品全部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三是杜绝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四是严禁经营、储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
5.外卖管理。积极推广中央厨房消费模式。一是建立有开展外卖业务的餐饮企业登记制度;二是要求企业建立外卖配送员健康信息采集制度;三是建立外卖服务对象留痕备查制度。
6.顾客管理。一是坚持顾客出入口分开、入口测量体温;二是所有进店顾客除用餐外,全程佩戴口罩;三是探索“商通码”扫码留存联络方式采集信息,逐步建立用餐人员可追溯制度;四是积极推行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结算。
(二)商场超市企业
1.人员管理。一是全面落实包括顾客在内的全员戴口罩、测体温、勤洗手等制度;二是所有商场超市实行入口出口分离,合理设置顾客洗手场所;三是全部关闭商场超市内娱乐设施,暂停母婴室等服务设施;四是在商场超市内设置应急区域,发现疑似症状人员及时隔离。
2.顾客流量管理。一是及时控制顾客流量,避免人流拥挤,扎堆购货。商场超市每4平方米1人,且商超类人与人之间距离保持1米以上。菜市场每3平方米1人,超人数时采取一出一进的方式限流;二是建立入口顾客告示制度,引导顾客有序进入经营场所;三是建立服务导购机制,引导顾客以安全距离为限有序进入,分散购物;四是全面推行智能化自助结算。
3.设施设备管理。一是全面做好空调、电梯、冷藏保鲜设施的维修维护,确保安全正常运行;二是限制乘坐电梯人数;三是增加消毒和通风频次,及时清洁消毒场所内收银台、柜台等各类物体表面。
(三)酒店宾馆企业。在严格落实与餐饮企业、商超企业同质管理要求的同时,抓好下列措施:
1.人员管理。一是建立顾客信息登记全面采集制度,增加顾客行程信息,主要是出发地、交通工具和离店去向;二是在测量顾客体温后,增加健康说明;三是建立门口、楼口、接待大厅、楼梯口服务引导机制,发生人员密集情况要及时疏导。
2.场所管理。一是增加对重要节点的消毒频次,重点是人流大、接触面广、接触频次高的门口、楼口、电梯口等;二是加强重要设备安全管理,提高空调及新风系统的消毒、清洗频次;三是提高垃圾清运频次;四是切实做好口罩、手套等常用防疫用品及时集中回收处置。
3.用餐管理。一是按照安全距离对用餐人数进行管控;二是推行错时用餐;三是落实有关无接触用餐要求。
4.“中央厨房”集中统一配送管理。一是合理确定主体企业;二是落实各项管控措施;三是加强配送安全管理。
四、落实措施
为了应对疫情影响商贸流通企业经营下滑的影响,我们按照《省政府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实施意见》通知精神,并按照《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商贸流通服务业应对疫情影响稳定市场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们分层次分业态,积极抓好商贸流通服务业的复工复产和稳定市场、促消费的落实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促消费项目。按照省市商务部门项目储备的要求,要对全县重点商贸流通企业进行摸底筛选,确定促消费项目实施单位,通过促消费项目带动,引导县内大型超市等商贸流通企业积极复工复产,正常开展经营,保证市场供应。带动全县商贸流通企业稳定市场、促进消费。
二是全力打造电商新名片。在复工复产过程中,主要是通过电商进一步转换经营模式,发展电商加长短视频加直播,提升消费者的体验度,并通过品牌培育推动企业走出去战略。吸引企业入驻电商直播平台和网站、商城、企业公众号等进行网络推广,网红带货,招募,以分红和奖励为拓展模式。同时,利用等节会平台,大力推介。
三是落实减免房租措施。疫情期间,县内商贸流通企业都关门歇业,房租费成为企业的主要负担。要通过大力宣传,鼓励房主减免经营者在疫情期间的房租费,减轻企业负担。
四是落实援企稳岗政策。鼓励企业在复工复产时,不裁员,不减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费减免50%的优惠。
五是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按照国家政策安排,实施减免了中小企业2月份疫情期间的水电费,并落实小规模企业增值税减免,调整税率为1%。
六是强化融资贷款扶持。针对部分公司在复工复产过程中资金紧缺的情况,要及时和金融部门对接,为企业申请融资贷款。
七是推动便民消费提升。随着商贸流通服务业的复工复产,要按照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实施意见的安排,积极启动紫荆一条街、印象水洛城、商品住宅小区等项目建设,在项目落地建设过程中,我们将全力跟进,配套开展物业管理服务、便民服务便利店的项目建设,打造新的商业服务圈,开启夜场经济新亮点。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严格按照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全省商贸流通服务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指导方案的通知》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配合县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内内商贸流通服务企业疫情防控进行检查指导,成立商务局商贸流通服务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局长任组长,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抓,各股室各负其责的工作运行机制。细化措施,明确责任,确保复工复产工作顺利推进。
一、引言及文献综述
联合国《世界投资报告》指出,20世纪90年代以来,服务业投资以每年15%的速度递增,目前服务业FDI占全球FDI的比重急剧增加并已超过一半以上。2011年,上海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合同项目4057个,占全市合同数量的比重高达93.7%;而服务业吸收外商投资合同金额与实际到位金额分别为170.76亿美元和104.3亿美元,占全市总量的比重分别为84.9%和82.8%,上海服务业吸收合同金额和实到金额的占比均创历史新高。大规模的外资流入极大地推动了上海服务贸易的发展,为了较为准确地考察外商直接投资流入对上海服务贸易的影响,有必要对二者进行实证分析。
目前关于FDI的贸易效应主要有替代效应、互补效应和不确定性关系三种。蒙代尔(1957)在国际贸易与要素流动一文中提出了著名的投资与贸易替代模型。而日本学者小岛清(1973)在对日本进行实证研究后却提出了截然相反的观点,他认为日本式的对外直接投资和对外贸易呈互补关系。在前两位的理论基础上,Markuson和Svensson (1985)提出了FDI与国际贸易的不确定性关系,他们认为若贸易和非贸易要素是合作的,那么生产要素和商品贸易的流动表现为互补关系;若二者之间是不合作的,则表现为替代关系。P. Patrie (1994)则认为投资动机不同会导致国际投资与国际贸易的关系也不同。
美国学者W. Hejazi和A.E. Safarian (2001)通过引力模型发现:美国服务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对美国的服务出口和进口有明显的促进作用。Grufeld & Moxnes (2003)随后也利用引力模型得出了类似的结论。
李薇,田英旭(2012)基于VAR模型,实证分析发现外商直接投资与我国服务贸易进口、出口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服务贸易进口与FDI存在双向的因果关系。除此之外,盘和林,马建平,陈琦(2011),黄海燕(2011),余红春,李小婧(2011),舒燕,林龙新(2012)等也做了类似研究。
国内学者对服务业FDI贸易效应的实证研究一般集中于选取中国服务贸易和对外投资总额,主要研究投资国的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出口额的关系,而对具体某个地区或直辖市服务业利用外资与服务贸易关系的研究却不多。因此本文从东道国的角度出发,利用协整检验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方法,研究上海服务业利用FDI与上海服务进口和服务出口之间的关系。
二、模型设定和数据说明
(一)模型设定
本文主要是研究上海服务业利用FDI的贸易效应,而服务贸易包括服务进口和服务出口,所以本文分别选取上海市服务贸易进口额和出口额作为两个独立的因变量,而选取上海服务业FDI流入量作为自变量,通过以下两个模型分别分析上海市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额(以下用FDI来表示)与上海服务贸易出口额(以下用FEX来表示)及服务贸易进口额(以下用FIM来表示)的关系,为了消除异方差,分别对它们取对数,以下用LnFDIt、LnFEXt、LnFIMt表示,其回归方程分别为:
LnFEXt=?1+β1LnFDIt+εt①
LnFIMt=?2+β2LnFDIt+εt②
其中,?1和?2为常数项,β1和β2分别为上海市服务业利用FDI对服务贸易出口额和服务贸易进口额的影响系数,ε为随机误差项,t表示时间。如果影响系数为正,说明上海市服务业利用FDI对上海服务进口或出口有促进作用,相反,如果影响系数为负,则说明上海市服务业利用FDI对服务进口或出口有替代作用。
(二)数据说明
上海服务贸易数据主要来源于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上海商务局网站和上海统计局网站上的统计数据,而上海市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额主要来源于各年份的《上海统计年鉴》。由于2000年以前,中国的服务业包括上海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服务贸易额较小,并没有分地区分类别的官方统计,也难以对其进行估算,所以,为了保持数据的真实性,确保实证结果的有效性,本文把数据的样本区间确定为2000年至2011年,实证分析均使用计量经济软件Eviews6.0完成。
三、协整检验
传统的计量经济分析要求数据变量必须是具有平稳性的,所以,本文在对各时间序列变量做协整分析之前,先对它们进行平稳性检验。
(一)单位根检验
本文采用ADF检验法对时间序列进行平稳性检验。检验结果表明(见表1):
(二)协整检验
为了验证上海市服务业利用FDI与上海市服务贸易进口和出口之间是否存在协整关系,本文运用Engle和Granger(1987)提出的基于残差的EG两步法对其进行检验。首先,分别对上海市服务贸易出口额,服务贸易进口额与服务业实际利用FDI额做回归分析,然后检验其回归残差的平稳性。由此可得上海服务业利用FDI与上海服务贸易出口和服务贸易进口的回归方程分别为:
LNFEX=1.4121*LNFDIS+0.0013③
LNFIM=1.2551*LNFDIS+0.4022④
从上述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可决系数(R-square)和调整后可决系数(Adjusted R-square)分别为0.946894和0.940993,非常接近于1,而Durbin-Watson stat为1.896374,接近于2,这说明方程的拟合程度较好,且模型统计量显著。若两变量存在协整关系,则残差项应具有稳定性,因此我们需要对残差项做ADF检验,检验结果见表2和表3。
从表2和表3的检验结果可以看出,在残差序列的ADF检验中,上海服务出口和服务进口的ADF统计量的值分别为-3.431828和-2.956327,均小于1%,5%和10%显著水平下的临界值,因此拒绝原假设,即残差序列是平稳的。因此,上海市服务出口和服务进口均与上海市服务业利用FDI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且在1%的置信水平下显著,说明上海服务业利用FDI与上海服务贸易相关性很强,回归方程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和经济意义。具体表现为:上海市服务业利用FDI每增长10%就会拉动服务出口和服务进口分别增长14.12%和12.55%,但对出口的拉动效应更大。
四、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
以上协整检验结果表明上海市服务业利用FDI与上海服务进口和服务出口均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但是否为因果关系仍有待进一步检验。本文拟采用格兰杰(Granger)因果检验方法进行检验。
其检验结果如下:1.原假设和的F统计量分别为0.32132、0.41490,均小于其概率P值0.4106和0.5427,所以拒绝原假设,可见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上海市服务业利用FDI是上海服务进口和服务出口的格兰杰原因,即上海市服务业利用FDI对上海服务贸易进口和出口均具有促进作用;2.原假设和的F统计量分别为0.63014、1.29898均大于其概率P值0.5782和0.3675,所以接受原假设,可见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上海市服务业进口和出口均不是上海市服务业利用FDI的格兰杰原因。
上海服务进出口贸易的增加并不一定带来上海市服务业利用外资的增加,其原因可能有以下两点,一是本文采用的是一元线性回归方程,忽略了经济增长、技术、汇率、货物贸易等其他影响服务贸易的重要因素;二是选用的数据是2000年至2011年的,样本空间较小。上述原因可能造成实证结果有一定偏差。
五、结论和启示
(一)结论
1.协整检验结果表明上海市服务贸易出口额和服务贸易进口额均与上海市服务业利用FDI存在长期稳定的正相关关系。服务贸易出口方面,FDI流入改善了上海的资本质量,带来了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同时外资流入也对上海的服务部门产生了竞争和示范效应,有力地提高了上海服务部门的供给能力和出口竞争力。另一方面,从服务贸易进口来看,上海市利用FDI与上海的服务贸易进口同样存在长期的正相关关系,这是由于早期上海乃至全国对服务业的发展不够重视,导致现代服务业发展长期滞后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外资大量进入所引起的对现代服务的大量需求只能通过进口来弥补。
2.格兰杰因果检验结果表明上海市服务业利用FDI是上海服务进口和服务出口的格兰杰原因,即上海市服务业利用FDI对上海服务贸易进口和出口均具有促进作用;但上海市服务业进口和出口均不是上海市服务业利用FDI的格兰杰原因。上海市服务贸易进出口额的增加虽然未必能直接带动上海市服务业利用FDI的增加,但是可能通过整个投资环境的优化,尤其是生产者服务的发展而带来制造业外资的增加。
(二)启示
上述实证分析说明上海市利用FDI对上海服务贸易具有促进作用。所以我们应该从战略层面探讨如何更好地利用外资来发展上海的服务贸易,从而进一步优化上海的产业结构,增强上海的国际竞争力。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
第一,利用外资优先发展上海的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贸易的质量,从而进一步优化上海的产业结构。上海作为国际大都市,开放程度虽然较其他城市要高很多,但是在银行、保险、信息服务等高端服务行业的开放程度较国外发达城市仍然有很大差距,如果能够更多的吸引这些领域的外商直接投资流入上海,必定可以提高上海现代服务业的创新发展能力,从而提高上海的服务出口。
第二,鼓励国际服务企业在上海设立研发中心和地区总部,通过其管理决策、采购销售、共享服务、资金管理、物流分拨等业务的整合来增强其运营和控制能力。研发成果的就地转化是上海积极吸引外资服务企业来此设立研发中心的重要目的之一。上海市政府一直鼓励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并积极引进新产业、新业态以及先进技术,上海的本土服务企业应趁此良机有效利用外资公司的技术溢出效应,增强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能力,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
第三,发展多样化的利用外资形式,如债权、股权出资,并购,境外人民币直接投资等创新型吸引外资方式。首先,可以将浦东新区试点中的“中方自然人出资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扩展到整个上海市范围。其次,如果外商投资企业符合政府规定的条件,可以让其在境内外发行中期票据、企业债和股票等,使其使用境内并购贷款,这样可以拓宽它们的融资渠道。最后,可以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对在沪上市的高端服务企业进行并购、重组或战略投资,促进上海现代服务贸易企业扩大其国际品牌效应,并逐步形成“上海服务”的品牌形象。
第四,完善上海服务贸易统计体系。由于上海服务贸易较国外发达城市起步较晚,所以对服务贸易的各项统计尚不健全,统计数据也较难获得。为了更好的反应和研究外商直接投资与上海服务贸易的发展,应将上海服务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按照服务贸易各行业和上海各区县进行分类统计,并建立一个具有实时查询、分析、预测和信息共享等功能的标准统计系统,实现上海服务贸易统计的规范化和实时性。
参考文献:
1.Mundell. R. A.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Factor Mobility[J].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1957(47).
2.Kojima. International Direct Investment and Trade [J].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1973(01).
3.Markuson, J.R. and Lars E.O. Svensson, Trade in Goods and Factor With International Differences in Technology [J]. 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view,1985 (26).
4.P. Patrie. The Regional Clustering of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and Trade [M]. 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 DEC. 1994 (37).
5.W. Hejazi & A.E. Safarian, The complementarity between U.S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stock and trade[J]. Atlantic Economic Journal, 2001(04).
6.Grufeld & Moxnes.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and International Trade in the Product Cycle [J].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2003(80).
7.Engle R.F and Granger C.W.J. Cointegration and error correction: Representation, Estimation and Testing [J].Econometrica, 1987, Vol.55, No.2: 251-276.
8.李薇,田英旭.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服务贸易的影响研究——基于1982~2010年时间序列数据的实证分析[J]. 特区经济,2012(02).
9.盘和林,马建平,陈琦.FDI对中国服务贸易影响的实证研究[J].统计与决策,2011(23).
10.黄海燕.服务业利用FDI与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关系的研究[D].南昌大学,2011.
11.余红春,李小婧.中国金融服务贸易与FDI关系的经验分析[J]. 经济视角,2011(04).
12.舒燕,林龙新.基于引力模型的外商直接投资对中国服务贸易出口的促进作用研究[J].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12(05).
开放措施:(1)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外资银行,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与外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中外合资银行。在条件具备时,适时在试验区内试点设立有限牌照银行。
(2)在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加强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允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中资银行开办离岸业务。
2.专业健康医疗保险
开放措施:试点设立外资专业健康医疗保险机构。
3. 融资租赁
开放措施:(1)融资租赁公司在试验区设立的单机、单船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2)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二、航运服务领域
4.海洋货物运输
开放措施: (1)房款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国际传播运输企业的外资股比限制,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相关管理试行办法。
(2)允许中资公司拥有或控股拥有的非五星旗船,先行先试外贸进口集装箱在国内沿海港口和上海港之间的沿海捎带业务。
5.国际船舶管理
开放措施: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国际船舶管理企业。
三、商贸服务领域
6.增值电信
开放措施:在保障网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外资企业经营特定形式的部分增值电信业务,如涉及突破行政法规,须国务院批准同意。
7.游戏机、游艺机销售及服务
开放措施:允许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的生产和销售,以及面向国内市场销售。
8.文物拍卖
开放措施: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商独资和中外合资从事文物拍卖业务,其文物拍卖资质申请及拍卖标的审核工作纳入现行管理条例。
四、专业服务领域
9.律师服务
开放措施:探索密切中国律师事务所与外国(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业务合作的方式和机制。
10.资信调查
开放措施:允许设立外商投资资信调查公司。
11.旅行社
开放措施:允许在试验区内注册的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
12.人才中介服务
开放措施:(1)允许设立中午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外方合资者可以拥有不超过70%的股权;允许港澳服务提供者设立独资人才中介机构。
(2)外资人才中介机构最低注册资本金要求由30万美元降低至12. 5万美元。
13.投资管理
开放措施:允许设立部分外资的投资性公司。
14.工程设计
开放措施:对试验区内为上海市提供服务的外资工程设计(不包括工程勘探)企业,降低对投资者的工程设计业绩要求。
15.建筑服务
开放措施:对试验区内的外商独资建筑企业承揽上海市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时,不受建设项目等出资比例限制。
五、文化服务领域
16.演出经纪
开放措施:取消外资演出经纪机构的投比限制,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为上海市提供服务。
17.娱乐场所
开放措施:允许建立外商独资的娱乐场所,在试验区内提供服务。
六、社会服务领域
18.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
开放措施:(1)允许举办中外合作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
发烧病人的饮食应清淡、易消化,一般以流质或半流质食物为主,如米汤、稀饭、面条、藕粉等,并搭配一些新鲜水果。
退烧后,可以食用鸡汤面、菜泥粥等食物。到病情恢复后期可以多补充瘦肉、鱼、豆腐等高蛋白食物。
(文华)
鸭血是液体肉
鸭血也称“液体肉”,通常被制成血豆腐,是补血佳品。鸭血富含铁,且以血红素铁的形式存在,容易被人体吸收利用。多吃可以防治缺铁性贫血,并能有效地预防中老年人冠心病、动脉硬化等症。
鸭血还是人体污物的“清道夫”,可以利肠通便,清除肠腔的沉渣浊垢,对尘埃及金属微粒等有害物质具有净化作用。
因此,贫血患者、老人、妇女和从事粉尘、纺织、环卫、采掘等工作的人尤其应该常吃鸭血。
鸭血还含有维生素K,能促使血液凝固,有止血的功效。
鸭血中脂肪含量非常低,适合血脂高的人经常食用。
在日本和欧美食品市场上,鸭血多被做成香肠、点心等。在我国,人们则喜欢用鸭血制成血豆腐做菜,还可以做汤,不但味道鲜美,而且可以起到植物蛋白和动物蛋白营养互补的作用。(小康)
奶茶是女性心脏的杀手
多少年来,健康专家一直提醒,饮茶有益于人的心脏。但一项最新研究提出,向提神的茶水中加入牛奶,或茶与牛奶(奶茶)同饮,会破坏茶水中的所有健康成分,对心脏有很大危害。
统计显示,目前女性心血管疾病发病率已经是乳腺癌发病率的10倍,是直接威胁女性生命的“头号杀手”。德国研究人员在《欧洲心脏杂志》上发表的一份研究报告称,喝奶茶会让人的血管壁的收缩能力明显下降,对心脏十分有害。
目前,女性心血管疾病的发病情况并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多数女性知道如何预防乳癌和皮肤癌,但很少有人担心自己会得心脏病。因此,对于疲倦、呼吸困难、恶心、身体不适、背痛和腹痛之类的症状,许多女性都会选择“挺一挺”。殊不知,这些看似普通的症状,很可能是你的心血管出现“疲态”的一个信号。在此提醒广大女性朋友注意呵护自己的心脏,尽量远离奶茶。 (小丽)
孕产妇不宜使用风油精
夏天,风油精是人们随身备用的物品,它具有提神醒脑、解暑避邪、祛风镇痛、驱蚊止痒等功效。而它的主要成分之一樟脑却具有一定的毒副作用。
风油精所含的樟脑进入人体后,正常情况下人体内的葡萄糖磷酸脱氢酶会很快地与之结合,使之变成无毒物质,然后随小便一起排出体外,所以不会发生不良反应。
然而由于生理上的变化,孕妇体内的葡萄糖磷酸脱氢酶的含量会降低,怀孕3个月内若过多地使用风油精,樟脑就会通过胎盘进入羊膜腔内作用于胎儿,严重时可导致胎儿死亡引起孕妇流产。
刚出生的新生儿体内也缺乏葡萄糖磷酸脱氢酶,产妇如大量使用风油精,樟脑会随气味透过新生儿娇嫩的皮肤和黏膜渗入血液,使红细胞破裂,溶解成胆红素。血液中的胆红素含量过高,就会透过脑膜与脑细胞结合,引起婴儿黄疸症,还可出现抽风、惊厥等神经症状,即使经过治疗也可能使婴儿脑功能受损。所以,孕产妇应慎用风油精。
(小美)
碱性食物提高智商
英国科学家发现,人体液的酸碱度与孩子的智力有关。在体液酸碱性允许的范围内,酸性时孩子智力低,碱性时智力高。科学家对6~13岁孩子的智力观察发现,大脑中的体液ph值大于7者比小于7者智商高一倍。科学家把这一发现称为智力水平的“化学标记”。
食品可分为碱性、中性和酸性三大类:
含钾、钠、钙、镁等元素的食品为碱性食品,如水果、蔬菜、豆制品、海带、碱性饮料等。
含磷、氯、硫、碘等元素的食品为酸性食品,如肉类、谷物、油脂、酒类等。
不过,具有酸味的食品不一定是酸性食品,以橘子为例,它含有丰富的钾,所以它不是酸性食品,而是碱性食品。
(大周)
牛奶加蜂蜜少女不痛经
相当数量的未婚女性,每次来月经前往往有下腹疼痛、腰膝酸软、全身倦怠乏力等不适感,这就是令人苦恼的痛经。
经期出现这类症状,主要原因是青春期女性的子宫颈比较细长,或未发育完好,经血流经子宫颈时会刺激子宫肌收缩引起疼痛。
虽然绝大多数女性痛经属于生理现象,但疼痛的恶性刺激常使人坐卧不宁、睡眠不安。
妇产科专家提出的方案可帮你减轻痛苦:每晚睡前喝一杯加一勺蜂蜜的热牛奶,即可缓解甚至消除痛经之苦。
牛奶含钾多,蜂蜜富含镁。研究表明,钾对于神经冲动的传导、血液的凝固过程以及人体所有细胞的机能都极为重要,它能缓和情绪,抑制疼痛,防止感染,并减少经期失血量;镁能帮助大脑中神经冲动传导,能让具有神经激素作用的活性物质维持在正常水平。在月经后期,镁元素还能起到心理调节作用,有助于身体放松,消除紧张心理,减轻压力。
另外,B族维生素对经前紧张症有显著疗效,特别是维生素B6最为重要。此种维生素能够稳定情绪,帮助睡眠,使人精力充沛,并能减轻腹部疼痛。香蕉中含维生素B6较多,痛经女性不妨多吃一些。 (小刘)
盐是女人美丽的天敌
1. 雀斑、黄褐斑吃盐过多,除了会使脸色黑黄外,脸颊还会长出雀斑。若同时摄取动物性脂肪和蛋白质过多,则会影响肝脏正常代谢而使雀斑更显眼。要想皮肤好,比较科学的方法是多喝水,帮助皮肤排毒,同时要把每天的食盐摄取量控制在6克以下。
2. 头发脱落、发质枯黄吃太咸不仅会造成代谢性脱发,还会让头发变得枯黄。中医理论上讲,肾气盛则头发乌黑有光泽,肾气虚则头发干涩而枯黄。
3. 面部浮肿浮肿的原因有很多,但吃太咸可能是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