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4 09:06:29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非法集资工作总结,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一、统一思想,加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机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让我乡全体干部、村支两委干部和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活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及开展此项工作的长期性和重要性,从而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敏锐性。
二、加大宣传,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抵御非法集资风险的能力。
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开展入村集中宣传活动在场镇设置宣传咨询点2处,发放宣传资料500余张,广播讲解20余次,张贴宣传告示300余张,政务微博信息等,开展形式多样面向村社的宣传教育活动,多方位、多角度的宣传非法集资的特点和形式,广泛宣传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面和影响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大,达到了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的目的。
局长任组长,各养老中心、社会事务科为成员单位,负责对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宣传活动组织协调和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二是统一思。
局党组充分认识到防范非法集资和风险排查及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统筹部署民政领域涉及养老机构风险排查工作及老年人非法集资风险意识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宣教工作长效机制,实行阶段性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实现宣传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三是精心排查,落实监管责任。
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开展过程中,切实做到严查彻处,决不姑息。认真调查摸底,确定排点,周密部署,集中时间对辖区养老机构进行详细排查,摸清本辖区非法集资案件数量、区域分布、发案特点、主要方式、风险状况、危害后果,区别不同情况。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接到教育局排查通知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冯亚娟校长任组长、付国伟副校长任副组长的排查领导小组。在排查工作中对教职工提出了进一步要求:要求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排查工作的重要性,明确排点和对象,层层落实,全面摸清风险底数,将排查工作做细做实。
二、认真开展排查,领导组织工作小组牵头,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确保了应查尽查,不留死角。细实严恒排查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根治,将各种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并广泛听取了周围同事的意见,互相检查,给非法集资不留生存空间。
三、做好宣传教育。通过专题会议、电子屏、宣传栏、黑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大力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确保此项活动顺利进行。
四、学校及时召开专题培训会议,学习相关知识,提高了个人的防范意识和主动性,形成了安全稳定的教学环境。
为认真落实好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我社区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专题研究工作开展,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社区书记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落实要求,夯实责任,切实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有效促进了工作开展。
二、丰富工作方法,全方位、多角度进行排查
为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深入细致,不流于形式,真正取得实效,明星社区采取了多种形式的排查和了解方式:
1、社区网格员和志愿者通过电话和入户走访了解进行排查;
2、开展宣传讲座、悬挂宣传条幅、到商业中心、步行街散发宣传单等方式,从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居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
3、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箱,积极发动群众提供线索。
通过对非法集资的专项排查和重点排查,经梳理,未发现我辖区内有涉嫌非法集资情况。
三、加大宣传力度,有效增强群众防范意识
非法集资具有案件高发频发、涉及面广、形式多样、手段隐蔽、社会危害严重等特点,常用手段有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势等方式,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干扰了国家正常金融秩序,容易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我镇通过进行专题宣传,提高了群众的思想认识,增强了群众的防范意识。
1、在辖区内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条幅,发动商铺利用LED进行宣传,扩大宣传范围,增加群众的知晓率。
2、利用宣传讲座宣讲非法集资的危害性,提高群众思想认识,传递正能量,增强群众防范意识。
3、向辖区商户通报非法集资的新形势和特点,提高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群众远离非法集资。
四、履行政府职能,建立长效防范机制
加大排查工作的同时,重点建立防范机制,做好工作预警,建立处理突发事件工作机制和投诉举报制度,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通过与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做到及早发现、及早处理,形成合力,全方位排查打击非法集资工作。
开展我县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行业主(监)管部门一线把关”的工作原则,坚持“内紧外松、注意方法、逐步规范、依法处置”的方针,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不断健全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逐渐建立“疏堵并举、防治结合”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加大对非法集资案件的打击和查处力度,妥善做好案件的善后处置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民间借贷演变为非法集资的风险;强化社会公众“买者自负、风险自担”的风险意识,不断提高防范和识别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维护金融秩序稳定。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行为。公安部门要按照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做好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打击和查处工作。一是重点打击三类犯罪。要依据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重点打击集资诈骗、重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及利用传销和互联网进行的非法集资犯罪;因非法集资延伸出的高利转贷、贷款诈骗等犯罪;因非法集资诱发的非法拘禁、绑架、故意伤害等暴力、涉黑犯罪等三类犯罪行为。二是高度重视追赃工作。在做好立案侦查、抓捕犯罪嫌疑人的同时,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公安部门的协作配合,最大限度追缴涉案资产,严肃资产追缴和处置纪律,不断提高挽损率,为案件善后处置奠定良好基础。三是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注重讲究工作方法,坚持“宽严相济、维稳在先”的工作原则,既要坚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又要防止因片面强调打击、一味追求指标而影响正常的经济活动;既要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又要落实稳控措施,履行社会治安维护职责,坚决防止发生重大,切实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
(二)严防民间借贷演变为非法集资。各部门要坚持民间借贷不能扰乱宏观经济秩序、不能扰乱宏观调控大局、不能扰乱社会稳定的原则,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稳定工作的通知》(政发电1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加强对民间借贷行为的规范和引导,严防民间借贷行为演变为非法集资。一是积极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县人行负责加强民间借贷行为规模、利率水平等方面的监测,及时提示相关风险;县银监办应做好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密切防范民间借贷风险向银行业蔓延;县经贸局、县工商局、县农业局应按《通知》要求,加强对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投资咨询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机构的监管工作,督促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合规运营,严禁非法集资以及发放高利贷;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防止媒体不当炒作。二是组织风险排查。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县政府组织经贸、工商局、农业局对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投资咨询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是否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否违规从事高利放贷等行为进行风险排查,及时制止各种违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司法部门。县经贸局、县工商局、县农业局等部门应给予指导、配合。三是规范广告行为。县政府应组织工商、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部门,依据《关于处置非法集资活动中加强广告审查和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开展非法集资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广告审查、监管,及时制止非法集资广告行为。
(三)妥善做好处置工作。县政府要以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依托“处非”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平台,加大工作力度,统一宣传口径,确保社会稳定。如发生非法集资案件,以及企业资金链断裂事件,应依据《通知》要求,主动介入、妥善处置。
(四)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县政府要在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中,加强与电视、广播、主流网站等媒体的交流合作,充分利用媒体资源,开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专栏,定时播放公益广告、公益宣传片,加强金融知识宣传,努力拓宽宣传覆盖面,提升群众防范和识别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
四、工作要求
开展我市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行业主(监)管部门一线把关”的工作原则,坚持“内紧外松、注意方法、逐步规范、依法处置”的方针,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不断健全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逐渐建立“疏堵并举、防治结合”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加大对非法集资案件的打击和查处力度,妥善做好案件的善后处置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民间借贷演变为非法集资的风险;强化社会公众“买者自负、风险自担”的风险意识,不断提高防范和识别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维护金融秩序稳定。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行为。市公安部门要按照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做好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打击和查处工作。一是重点打击三类犯罪。要依据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重点打击集资诈骗、重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及利用传销和互联网进行的非法集资犯罪;因非法集资延伸出的高利转贷、贷款诈骗等犯罪;因非法集资诱发的非法拘禁、绑架、故意伤害等暴力、涉黑犯罪等三类犯罪行为。二是高度重视追赃工作。在做好立案侦查、抓捕犯罪嫌疑人的同时,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各地区公安部门的协作配合,最大限度追缴涉案资产,严肃资产追缴和处置纪律,不断提高挽损率,为案件善后处置奠定良好基础。三是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注重讲究工作方法,坚持“宽严相济、维稳在先”的工作原则,既要坚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又要防止因片面强调打击、一味追求指标而影响正常的经济活动;既要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又要落实稳控措施,履行社会治安维护职责,坚决防止发生重大,切实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
(二)严防民间借贷演变为非法集资。各乡镇、各农林场、各部门要坚持民间借贷不能扰乱宏观经济秩序、不能扰乱宏观调控大局、不能扰乱社会稳定的原则,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稳定工作的通知》(政发电〔〕1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加强对民间借贷行为的规范和引导,严防民间借贷行为演变为非法集资。一是积极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人行市支行负责加强民间借贷行为规模、利率水平等方面的监测,及时提示相关风险;银监分局监管办事处应做好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密切防范民间借贷风险向银行业蔓延;市经贸局、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应按《通知》要求,加强对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投资咨询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机构的监管工作,督促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合规运营,严禁非法集资以及发放高利贷;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防止媒体不当炒作。二是组织风险排查。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市政府要求市经贸局、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应组织对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投资咨询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是否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否违规从事高利放贷等行为进行风险排查,及时制止各种违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司法部门。市经贸局、市工商局、市农业局等部门应给予指导、配合。三是规范广告行为。市政府要求市工商、广播电视等部门,依据《关于处置非法集资活动中加强广告审查和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开展非法集资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广告审查、监管,及时制止非法集资广告行为。
(三)妥善做好处置工作。各乡镇政府、各农林场要以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依托“处非”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平台,加大工作力度,推进现有非法集资案件的处置工作取得突破。特别要注重做好案件的债权登记、资产处置、集资款清退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善后返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群众损失,统一宣传口径,确保社会稳定。对于新发生的非法集资案件,以及企业资金链断裂事件,应依据《通知》要求,主动介入、妥善处置。
(四)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政府、各农林场、各部门要在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中,加强与电视、广播、主流网站等媒体的交流合作,充分利用媒体资源,开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专栏,定时播放公益广告、公益宣传片,加强金融知识宣传,努力拓宽宣传覆盖面,提升群众防范和识别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活动时间
2013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分3个阶段分步有序开展。
(一)安排部署阶段(9月1日-9月10日)。
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等方式对本次活动进行全面部署。
(二)全面实施阶段(9月11日-10月15日)。
在全市辖区范围内全面开展本次活动;及时进行检查督导整改和阶段性小结。
(三)梳理总结阶段(10月20日-10月31日)。
对本次活动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及时报送工作情况。
二、排点领域及内容
本次排查范围:XX市辖区内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以及户外广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传播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
重点内容包括:
(一)以投资咨询、贷款中介、资金周转、信用担保、典当名义传播的涉及信用贷款、低息或无息贷款内容的广告资讯信息;
(二)以代客理财、委托理财名义传播的涉及承诺保底、快速回报、无风险、高收益内容的理财广告资讯信息;
(三)以股权投资、基金募集、债券发行名义传播的涉及承诺高息回报内容的投资广告资讯信息;
(四)以销售产品或电子商品、委托经营电子商铺名义传播的涉及保本、无风险、回购、返租、转让内容的营销广告资讯信息;
(五)以销售房地产、产权式商铺名义传播的涉及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内容的地产广告资讯信息;
(六)以造林、种植、养殖、庄园开发、项目开发名义传播的涉及固定回报、保本付息、集资或变相集资内容的招商广告资讯信息。
三、组织实施
XX市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由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法制办、市金融办、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XX银监分局为成员单位,全力支持配合并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各区市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内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设立XX市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市处非领导小组组长陈捷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法制办、市金融办、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XX银监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全市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的总体指导和部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处非办(设在XX银监分局),负责日常统筹协调,并按要求负责有关材料、信息的组织,拟写上报活动总结等工作。各主要参与单位确定1名业务骨干作为办公室成员。
各区市县应按照要求,负责制定辖区内组织落实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重点与具体措施,确保此次活动取得实效。于2013年9月10日前将活动方案报处非办备案。
四、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单位要充分理解此次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清醒认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危害性,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将此次活动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1、6月1日至6月30日处理单量89493件,其中下行件33539件,上行件398件,自主货源830件,派件813件。
2、2021年6月为全国地20个安全生产月,根据集团公司的总体部署和要求,6月中旬安管员对仓配中心进行了安全月培训,总经理带队对仓配中心的内部设备设施进行了全面排查,配合汇通公司完成了反恐应急演练和消防培训等重点安全工作。6月下旬召开全员安全例会对公司近期的安全内容进行了宣贯和部署,全体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教育片。
3、根据公司要求,我中心开展每日排查,每日上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等安全工作;根据邮管局安全工作要求,按时完成每日安全情况上报。
4、6月中旬设立两个市内代收点,一周内完成了网点的装修和设备系统安装,开始运行,并制作宣传页开展专项营销活动
5、申通、中通、德邦、顺丰运费清收至4月份,极兔和韵达正在结算。
6、完成快递物流仓配中心标准化体系初稿,并报送党委工作部,制作完成驾驶员培训的课件。
一、工作重点与工作目标
(一)严厉打击、坚持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
(二)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为传销提供条件的行为。
(三)以__、玉源、玉库、新舫等4个行政村为重点地区,在全镇范围内进一步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
(四)通过专项行动,使重点地区传销活动明显减少;其他地区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经常性、规模化的传销活动基本杜绝;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被骗往异地参与传销的人员明显减少;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二、主要任务与工作措施
(一)集中力量通过调查、走访,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以及通过互联网传销、利用传销非法集资等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严惩从事传销活动的单位、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严厉打击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找材料到文秘站 -ˇ文秘站 网上服务最好的文秘资料站点!注:]抢劫、非法拘禁、杀人等恶性刑事案件。
(二)强化对互联网的相关监管工作,完善有关规定,坚决取缔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
(三)加强学校防范传销工作,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学生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危害,自学抵制传销。对受骗参与传销的学生要及时做好解救工作。
(四)加强房屋出租的管理,加大对违法出租行为的处罚力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和人员住宿等条件。
(五)依法规范直销行为,查处违规招募、违规培训、违法计酬等行为,坚决取缔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以及直销企业从事传销的行为,严格执行直销企业市场退出制度。
(六)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快打击传销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档案,探索建立社会查询制度,健全群众投诉、举报及举报奖励制度。以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为重点,重点抓好对农民工、在校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三、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一)打击传销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要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和长期任务坚持不懈地抓好。要在国家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坚持“地方政府负责、部门统一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责任,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针对传销活动的新特点和突出问题,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逐级分解落实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确保抓住成效。
(二)这次专项行动以__工商所、__派出所为主,镇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密切配合。__工商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大传销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查。__派出所要加大对传销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快侦破大案要案。__电信站等通信管理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利用互联网传销和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 行为的监控和查处力度。农行__营业所、__邮政储蓄所、__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要依法协助做好对传销组织者或经营者账户查询、资金冻结的协调工作,打击利用传销非法集资行为。各中、小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镇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传销屡禁不止、频发的地区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要及时向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今日__》报投递相关宣传素材,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在这次专项行动中要注重充分发挥各村委会以及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三)要严格执法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对领导不力、实行地方保护、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其领导责任;对监督管理不力,敷衍推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包庇、纵容、支持和参与传销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各村和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提高打击成效。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这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审计工作目标
查明村级组织财务收支,经营成果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严肃财经纪律,纠正不合法行为。查清帐物、帐款、帐证、帐表是否相符,防止集体资产流失。摸清村级债权债务的现状,探索减债新途径。检验村级干部任期目标履行情况、廉政勤政情况,为做好村级换届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审计对象和范围
1.审计对象:本镇19个村民委员会。2.审计范围:2009年—2012年第一季度村级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
审计内容
1.村级干部任期目标实现情况。包括村集体经济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是否实现预期目标,村集体资产有否增值,债务有否减少等。
2.村集体账务收支情况。收入是否及时入帐,支出是否有度,专款是否专用,收支单据是否经村理财小组审查,手续是否规范齐全。
3.集体财产的管理、使用制度是否健全。如帐物、帐款是否相符;非出纳人员有否插手管理货币资金;有否因管理松散造成集体财产损失浪费等。
4.生产经营和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情况。承包合同是否健全,承包款有否按时足额收取、承包期是否科学合理;学校、村部、工业区、水电、道路、农田基本建设等项目的资金来源是否合法、有无非法集资、盲目举债现象等。
5.债权债务增减变化及拖欠占用情况;有否借款用于不合理的非生产性支出;有否将非法收入或销售收入挂在往来帐上等。对债务增加较多的村要重点审查,查明原因,必要的可请区经管站协助审查。
成立村级换届审计领导小组
工作步骤
1、准备阶段(3月15日—31日)
(1)成立审计工作领导机构,组建以经管、财政为主的审计工作小组。
(2)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工作分工。
(3)制定工作计划和安排审计时间。
(4)组织审计人员业务培训。
(5)开展整帐自查,对各村2009—2011年三年的财务收支,债权债务,内部往来等情况进行清理,整理好各种帐簿、票据,并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6)做好2012年第一季度财务结算。
2、实施阶段(4月1日—4月15日)
(1)审计准备。采用送达和就地审计方式,分两组审计,每个小组四人,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确定审计事项,编制审计方案,下发审计通知书。
(2)审计实施。审计组人员实行组内分工,互相配合,交叉审计。通过审查村委会银行帐户、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查阅有关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取得审计证据,并进行记录,编制好审计工作底稿。
(3)审计终结。审计组应在审计终了后15天内,提出审计报告,并送村委会征求意见,如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意见,交镇审计组进一步核实、研究后作出审计结论。
(4)审计执行:对村委会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执行审计结论和审计意见的,应责令执行或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