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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3)25-0010-02
合作体验教学法面向实战、讲究实用、追求实效,旨在提高公安人才培养质量和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强调团队合作共同体验经侦工作中各种角色。通过几年来的刻苦研究和多轮班次的实践教学,已取得了初步成效。笔者现就合作体验教学法在经侦校内实训中的运用方案做一介绍,并对其效果进行评析。
一 合作体验教学法的特点
1.合作是方式
从客观上看,世界各国的教育都在强调合作,人类今后所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复杂,要解决这些问题,仅靠个人力量已很难实现。因此,当代教育必须重视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与合作能力,而合作学习无疑是这种能力培养的最佳途径。经侦合作学习中,小组成员围绕一个选定的案例,设定情景、分配角色,分析研究和商讨体验的方案,各自收集各种所需材料和合作完成各种文书制作;不同角色互相配合、相互协作,全体成员为着一个共同的教学活动目标,在组内相互合作支持、取长补短、学习竞争。
2.体验是过程
体验式教学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为了达到既定的教学目的,从教学需要出发,引入、创造或创设与教学内容相适应的具体场景或氛围,引导学生实践体验,帮助学生迅速而正确地理解教学内容,促进学生建构知识、发展能力、产生情感的一种教学方法。经侦体验教学中,老师设置模拟环境、指导学生分组、选择案例、准备实训器材、组织学生体验,学生扮演模拟体验环境中的角色,“从事”受案、立案、调查访问、公开搜查、公开辨认、会计资料勘验、讯问、审查证据、组织办案卷宗等经侦警务活动,学生需运用多种学科知识,积极开动脑筋,在模拟体验经侦活动中达到提高学生实际警务技能,综合锻炼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实战能力是目标
公安部《关于公安普通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中指出,要采用多种形式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因此,近些年公安院校的教学调整思路,逐渐形成了“学历教育向职业教育的转化”、“教、学、练、战”一体化等一系列人才培养新理念。经侦合作体验教学要求学生围绕自主选定的案例运用所学知识,小组集思广益,共同进行案例分析并按教学需要自主组织论证和设计改编案例;小组内部安排不同角色、创设相关的情景和模拟体验侦查与调查活动;自主组织办案卷宗,对可疑案例进行分析讨论。在这些实践教学过程中,学生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战能力,为以后适应经侦一线工作打下基础。
二 合作体验教学法在经侦校内实训教学中的实施
1.合作体验教学法实施的前提要素
第一,分配小组。合作学习是大班教学形式的有效补充。合作体验学习是建立在分配小组的基础之上,组建人数合理并自愿结合的小组是实施合作体验教学的有效途径。根据不同的实训项目,确定4~9人为一组由组长全面负责,使全班学生都能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教师以小组为考核单位,促使小组成员精诚合作,互教互学,彼此交流知识。
第二,选定案例。体验式教学必须设置一定的情境进行体验,情境的设置取决于案例的具体情况。经侦合作体验法选择的案例有一定的要求:(1)案例涵盖面广,属于经侦部门管辖的89种经济犯罪,且各小组案例不能重复;(2)具有时效性,选择的案例目前案发量大,社会影响面大,如制售伪劣商
品犯罪、信用卡诈骗犯罪、集资型犯罪等;(3)案件既有复杂性、曲折性又要难易适中,考虑学生目前的层次与能力。
第三,分配角色。在小组成员选定案例的基础上,按需要分配和承担不同角色,共同合作完成体验教学活动的任务。在案例中有接警人员、受害人、报案人、移送单位、犯罪嫌疑人、证人、律师、侦查人员,学生扮演不同角色体验不同感受,模拟体验不同角色承担不同责任和义务。
第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办案流程。进行经侦合作体验模拟实训的各项实验时,要强调其规范性和合法性。整个合作模拟体验都要在《刑事诉讼法》的指导下进行,在受案后初查阶段及立案侦查阶段要依据《刑法》及其修正案、《公安机关办理经济案件追诉标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追诉标准》来认定是否构成犯罪、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办案过程要遵循《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刑事诉讼活动的每一个步骤最终反映在各种法律文书的生成,老师要提前准备好各种空白的法律文书,如在受案阶段准备《报案登记表》、《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询问笔录》。
2.实施阶段
第一,演示性实验。演示性实验是在已有的实验步骤设计框架上进行操作的过程,操作的任务是严格按照设计步骤完成,以求得预想的实验结果,要把操作的侦查现象清楚的展示在学生面前,使学生在获得侦查行为感性认识的基础上形成理性认识。演示性实验的要点有以下几点:(1)演示的内容:老师可挑选理论功底扎实、应变能力强、学习态度积极且在一线部门实习过的学生和老师一起完成模拟侦查,演示给其他学生;老师也可将以往学生的优秀实训场景拍摄成视频,演示给学生;对于有些实训内容如讯问、抓捕等侦查措施,老师还可以把去实践部门参与侦查时拍摄视频记录下来,这些演示材料更贴近实战,更具借鉴意义。(2)演示的要求:演示操作必须规范,如在演示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时,注意时限要求,讯问前亮明讯问人员身份,告知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等这些操作要规范,给学生们起到正确的示范作用。
第二,操作性实验。操作性实验是指根据案例,模拟重现犯罪现场,并组织学生操作一系列的侦查取证措施模拟侦破案件的教学方法。经侦大部分的实训项目都宜运用操作性实验。操作性实验的要点有以下几点:(1)将参训学生分为若干组,每组4~5人左右为宜。(2)教师将典型案例材料分发给学生,材料包括发案情况、初查情况和现场访问情况。(3)安排参加实验的学生分配角色,如侦查员、犯罪嫌疑人、受害人、报案人、知情人、周围群众等,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和工作内容。(4)老师指导学生根据案例所展现的案件性质、基本案情、侦破进度等设置案件现场、准备实验器材。如在经侦搜查实训中,对住所和办公场所的搜查,可以在该现场内放置办公电脑、存折、转帐支票、印章、营业执照、财务会计账簿、身份证等仿真品。(5)进行模拟仿真操作。各小组分别赶赴实验现场进行搜查、扣押,制作法律文书,处理突发事件。(6)考核评分。老师和每组的学生代表共同参与打分,每个操作性实验都有完备科学的评分标准。如在公开辨认的实训中,接报案后确定是否具备辨认条件、组织公开人身辨认或犯罪嫌疑人对涉案场所的辨认、辨认笔录、对辨认结果的分析评判都是评分标准。
第三,分析性实验。分析性实验就是老师引导学生利用已学理论知识将所给案例分为案件性质、犯罪嫌疑人、犯罪实施情况等方面,并分别加以考察的认识活动。分析性试验主要运用在立案和疑难复杂案件侦查实训中。其要点有:(1)将参训学生分为若干组,每组9~10人,确定1~2名会议记录人员。(2)将课堂变成案情分析会,每名学生都是侦查员,模拟公安机关在立案审查阶段分析研究案件的场景,启发学生正确地分析研究案情、把握侦查破案的途径和方法。教师的点拨应放在新旧知识的过渡处、关键处、疑难处。(3)经过分析讨论,形成完整的案情分析报告,报告包括案情摘要、分析和判断、侦查的组织和分工、方向和范围、需遵守的制度和规定。(4)实验结束后应由实验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在实验中的表现和实验分析报告的质量,逐个进行讲评并按百分制打分。
第四,验证性试验。验证性实验是指对研究对象有了一定了解,并形成了一定认识或提出了某种假说,为验证这种认识或假说是否正确而进行的一种实验。验证性试验主要运用在会计资料勘验实训中,其要点有:(1)教师到公司、企业收集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2)指导学生回顾已学过的“司法会计”这门课的会计学知识和技术,如会计要素、记账方法和规则、会计资料的相互关系、会计核算的流程等。(3)指导学生交替混合使用顺查法、逆查法、详查法、抽查法、审阅法、核对法、比较法、复算法验证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正确,是否存在疑点。(4)将学生根据会计处理的业务流程制作的会计资料作为评分标准。
三 合作体验教学法在经侦校内实训教学中的效果评析
合作体验教学法经过在甘肃政法学院公安分院2009级、2010级普高生本科经济犯罪侦查课程教学中的多轮实践,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效果。
第一,大大缩短了教学与实战的距离,改变了以前经侦教学中普遍存在的严重脱离实战、针对性不强的问题,学生的学习兴趣、主动性、积极性明显增强,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作用和教师在教学训练中的主导作用得到了充分的发挥。
第二,学生的经侦理论水平、创造性和分析、解决实战问题的能力明显提高,尤其表现在案情分析、侦查途径、计划、措施、策略的选择和确定方面。
第三,改革“一卷定音”的考试制度,建立卷能结合、重在能力的考试方法。因传统的教学多以理论讲授为主,因此,对学生学习成绩和能力的评价基本上采取期末考试一卷定音办法,这往往导致学生重书本轻实践,重理论轻技能,重分数轻能力。因此对于经侦实践性强、操作性强的课程,实行卷能结合、卷能并重、重在能力的考试方法势在必行。我们在期末考试中采取了总成绩=笔试+口试+实际操作+平时成绩的模式。
第四,教学实训质量和效果显著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明显增强,表现为近些年在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公安分院毕业生受到公、检、法、军队、海关、国家安全部门的广泛欢迎,就业率居高不下。
参考文献
上海公安专科学校在2003年停止了学历教育,改为第二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2007年3月,北京警察学院也了停止学历教育的通告。上海与北京公安院校进行的试点改革,其实是向外界传递着改革的信息。而2008年关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与中国刑警学院停止招生的消息更是在公安教育界引起激烈讨论,公安教育体制改革已是箭在弦上。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次改革中,普通高校公安教育如何定位并不为决策部门及学界关注,希望本文能引起大家对普通高校公安教育的关切。
(一)普通高校公安教育的兴起
普通高校公安教育历史悠久,早在1979年,西南政法大学成立了刑事侦查学院,同年设立的侦查学专业是教育部批准建立的我国第一个侦查学本科专业。在中国高等教育飞速发展的推动下,普通高校公安教育发展至今,规模逐渐扩大。据统计,开办公安学类专业的普通高校达九所之多,如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甘肃政法学院、石家庄铁道学院、黑龙江大学、广东商学院等。虽同为公安教育,但各院校在办学称谓上并不相同,发展轨迹各有特点。
如上所述,西南政法大学公安教育的办学主体称谓为刑事侦查学院,开设有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侦查学三个专业,办学历史悠久,办学规模较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公安教育办学主体称谓为公安学院,为教育部直属院校中唯一的公安学院,开设侦查学、治安学、边防管理三个专业。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95年的公安与行政法系,办学规模较大。西北政法大学公安学院成立于2000年,同年治安学、侦察学专业开始招生,2002年增设边防管理专业。华东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是华东政法大学的华东地区高校中历史最悠久的公安类专业本科教学机构,现设有侦查学、治安学、边防管理三个本科专业,侦查学专业设有经济侦查和刑事侦查两个方向。
甘肃政法学院公安系成立于1989年,1996年经公安部同意,并经甘肃省政府批准正式成立公安分院。开设有侦查学、治安学、边防管理、刑事科学技术等专业,办学历史较长,办学规模大。石家庄铁道学院公安学教育以铁路公安为专业特色。新近开设公安学类专业的黑龙江大学与广东商学院只在法学院设有治安学专业,无专门二级公安教育主体。
普通高校公安教育整体上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与体制内院校相比,普通公安院校的公安教育多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发展历史较短。但在其建设步入正轨后发展迅速,从开设公安学类专业的院校来看,从开始的以政法院校为主,到现在的一般性院校,总规模达9所院校。在专业建设上,普通高校的公安教育逐渐建立了完善的专业体系,有四所院校开设了侦查学、治安学与边防管理专业,公安学类专业齐全。在人才培养上,大部分院校均开始了研究生教育。在校学生的规模上逐渐扩大,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就读公安学类专业的普通高校在校生达5500人之多。
(二)普通高校公安教育的比较优势
普通高校公安教育迅速发展,不仅得力于中国高等教育的飞跃,还与其自身的优势有密切关系。与体制内院校相
比,普通高校公安教育在若干方面存在较为明显的优势,这是普通高校公安教育能在体制外得以生存发展的关键所在,也是其在以后公安教育改革发展中能够占有一席之地的决定性因素。
从学生素质来看,普通高校占有较为明显的优势。良好的生源是教育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在生源上,体制内院校,除公安部部属院校外,多为第二批本科或者专科。而普通高校特别是政法院校,因其长期形成的品牌效应,其录取的学生多高过重点线,这决定了体制内院校的学生在文化素质上无法与普通高校的公安专业学生抗衡。在生源的省籍分布上,普通高校公安学类专业多从全国招生,而体制内院校多在省内招生,普通高校在人才的选拔上范围更大,可选择性强。因此,在学生素质方面,普通高校占有较明显的优势。
从校园人文环境来看,普通高校素来秉承自由开放的办学理念,注重对学生个性的尊重,注意学生的全面发展。在此人文环境下培养出来的学生,个性较为鲜明,思维活跃,知识全面,发展后劲足。而在体制内的高校中,由于持有公安教育特殊性的理念,过于夸大警察教育的特殊性而忽略了作为普通教育的一般性。公安教育在追求体现职能特性的专业技能教育的同时,却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人文精神的培养和人文知识的传授。因此培养出的学生组织纪律性强,但思维不够活跃,知识宽度不够。从现代公安工作对人才需求来看,过去的警察靠徽章、警棍和手枪执法,而今天的警察还“必须是兼职律师,科学家、社会工作者、心理学家,并且永远是“英雄”。因此,普通高校的人文环境更利于现代化警务人才的培养。
从师资队伍来看,相较于体制内院校,普通高校基于其自身的优势,更容易吸引高水平的人才投入到公安教育中来,也利于人才流动。此外,普通高校从事公安教育的教师学科背景多样,这为警察科学研究,特别是边缘学科与交叉学科的研究提供了人才基础。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体制内院校的教师同样学科背景多样化,但由于校内缺乏多元的学科以及学科融通的机制,因此,这一优势并不能充分发挥出来。 总之,普通高校在公安教育方面相较体制内院校存在若干优势,这些优势是体制内院校很难通过自身改革而获得的。这要求新一轮的公安教育体制改革必须将普通高校的公安教育作为整体公安教育改革的一个战略性因素予以通盘考虑,合理地布局公安教育资源,而不是只在体制内动手术。
(三)普通高校公安教育发展的走向
讨论普通高校公安教育发展向何处去,就不能不关注体制内公安教育改革的动向。由于目前公安部对公安教育体制改革的模式以及改革的确切时间并未表态,因此我们这里只能在可能采取的改革模式下探讨普通高校公安教育的定位问题。
从目前公安教育改革的走向来看,欲借鉴美国模式。第一,保留现有的招生规模,具备本科学历的社会人士或应届毕业生才有资格报名、报考入学,进行两年公安专业的培训,获取公安学学位,这也就是所谓的双学位教育。第二,“入学即入警”,根据各地的警力情况招生,入学时就成为了警察,然后进行专业培训。这两种方案虽有差异,但也有共同点,即取消了体制内院校的公安学历教育。这意味着普通高校的公安教育将举步维艰,甚至失去生存空间。在第一种模式下,由于入警须具有公安第二学位,基于利益权衡,高中毕业生将不会选择公安类专业作为自己的第一专业,否则将来从警时会重复学习。相对比而言,选择其他专业则更为明智。一方面将来从警时,就读其他专业不影响从警,而且可以多掌握一门知识;另一方面,将来不欲从警时,还多了就业的选择。在此情况下,虽然公安部门无权取消普通高校的公安学历教育权,但普通高校的公安教育仍会因为失去生源而面临倒闭。在第二种模式下,体制内院校重新垄断了公安教育,“按需招生,统招统配”,体制外的毕业生无从入警,普通高校的公安教育自然无生存空间。但这种模式操作性不强,很难规避《公务员法》。并且从上海、北京的警校改革来看,采取第一种模式的可能性比较大。
那么在第一种模式下,普通高校的教育还有无回旋的余地呢?普通高校要吸引毕业生报考,必须要解决上面谈到的重复学习的问题。这就要求普通高校要修订现有的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使其与公安双学位的教育内容相区隔。这样不仅能避免学生重复学习,还可以增强其入警时的竞争力,进而可以增强普通高校公安教育的吸引力。当然这不能作为普通高校公安教育发展的长远之计。如果我们仅把思维停留以美国体制内警察教育为模版的中国体制内公安教育改革,那就无从获得更好的解决方法。
事实上,美国并非没有警察学历教育。警察的学历教育在英美等国家已经长期存在。20 世纪40年代起,美国各大学纷纷设立警政系或治安系。目前在美国,已有近 700 多所大学开设了执 法、司法和警察专业方向的课程,并授予警政学、犯罪学的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形成了比较成熟的警察学历教育模式和警察学历教育。而在英国,警察学历相近专业的学位取得渠道为普通综合性大学的相关专业及警察学研究所。因此,决策部门在引进美国体制内警察教育模式的同时,必须考虑普通高校公安教育的定位问题,而我国普通公安高等院校也应已美国大学警察学历教育为榜样,积极调整自身。换句话说,我国体制内警察教育与国际接轨的同时,普通高校的公安教育也应完成相应转变。
当然,取消公安学历教育是否会最终定案目前还不确定,反对取消学历教育的声音也非常多。如有学者担心警察综合素质会下滑,有学者认为不利于警察意识培养,不能兼顾地区差异。还有学者认为取消学历教育将无法满足警察队伍需要。我们认为,取消公安学历教育,提高从警门槛,会象司法考试制度实施以后产生的“法官荒”一样产生“警察荒”。另外,警校毕业生难就业不应成为改革的重要原因,其他专业也存在同样的状况,这是个社会问题。由此看来,取消学历教育一时难以定局。在一段时间内,普通高校公安教育将与体制内公安教育仍将以现在方式并存。
参考文献:
[1]谢军.关于公安学历教育的几点思考[J].当代教育论坛,2007,(12).
20世纪50年代,我国已经出现了由苏联传入的司法会计,其英文为Judicial Accounting。我国对司法会计的研究与应用受到历史条件和经济环境的影响,虽然在1956年我国就开始了司法会计学的教育活动,但由于当时我国经济形式比较单一,法律事务中涉及财务方面的案件很少,司法会计在实际的法律诉讼中应用很少。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体制转型,经济犯罪案例的增加,产生了对既懂法律又精通会计、审计、侦查等相关知识和技术的人员的需求,司法会计才开始受到司法部门和社会的重视。我国学术界开始了司法会计理论体系研究;教育界开始了司法会计专业或专业方向的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司法会计业务主要由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内部的司法会计鉴定机构完成,有专门的司法会计师供职于这些部门。
我国的法务会计研究者基本上已达成共识,认为法务会计理论是上世纪80年代从英美法系国家引入的,这个时间正好也是司法会计在我国开始受到重视的时间。但据我国目前有关研究文献显示,司法界与会计界的“司法会计”与“法务会计”的名称之争还没结束。因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笔者将摒弃司法界与会计界对于名称的争论,认为司法会计和法务会计其实是同一事物的不同称谓,它们的属性、功能都是相同的,文中也将统一使用“法务会计”这个称谓。笔者认为,法务会计是指特定主体运用会计理论和法学理论,借助审计技术与调查技术,对经济案件中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及相关财务情况进行检查、鉴定,提出专家意见作为法律鉴定或在法庭作证的一门新兴交叉学科。
(二)法务会计特点 法务会计具有其独特的地方,能够突出法务会计与其他学科的不同之处,同时发挥出自身的作用,法务会计主要有以下特点:(1)适用法律的多样性。如刑法、刑事诉讼法、经济法、民法、行政法、会计法、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2)是广泛意义上的“会计”。法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成本会计等会计门类有所不同,它不是服务于某一特定单位的、以向内、外部信息使用者报告财务信息的微观会计,而是涉及财务欺诈调查与审计、法律诉讼支持、损失计量、保险理赔、破产清算、专家证人等方面的内容,与一般意义上的会计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其目的是为法庭服务,解决有关的法律问题。(3)涉及学科的领域广。凡在经济纠纷、诉讼案件涉及会计事项的认定、判别,均与法务会计有关。它以会计理论和法学理论为基础,同时吸收统计学、审计学与侦查学的技术方法,融会计、法学及相关学科于一体。(4)技术手段具有多元性和灵活性。法务会计会综合运用财务分析的方法、审计的技术与方法、证据调查的方法和侦查学的方法。
(三)法务会计研究对象 法务会计的对象是以会计资料为载体的财务信息。该信息贯穿于经济活动的全过程,而且每时每刻处于变化之中。财务信息在实时记录经济业务活动的全过程的同时,也将经济欺诈与舞弊的犯罪痕迹留在了其中,这便为法务会计人员监控经济犯罪提供了依据。法务会计的中心任务就是研究分析这样的财务信息或数据,监控欺诈舞弊的发生和发展,及早发现欺诈舞弊的征兆,减少欺诈舞弊带来的损失。对那些已经发生的欺诈舞弊,法务会计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取得能够证明欺诈舞弊与经济犯罪的有利证据,将欺诈者送上法庭,尽可能多地挽回损失与影响。
二、高校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目标
(一)高校法务会计学历与学位教育目标 高校法务会计学历与学位教育应该分为本科生和研究生两个层次,并且分别具有不同的培养目标要求。本科生层次的培养目标主要是培养精通法务会计理论知识、熟悉相关工作程序和方法的复合型实用人才。法务会计本科生将成为法务会计职业的主力军。研究生层次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他们将来主要从事法务会计理论研究或实际工作。研究生教育的规模不宜过大,如果说本科教育是“大众教育”,那么,研究生教育就是“精英教育”。研究生教育应具有前瞻性,应在科学预见法务会计发展前景的基础上,加大法务会计前沿理论知识的学习与研究,及时解决法务会计理论和实务中存在的问题,着重培养研究生的理论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和职业判断能力。
(二)法务会计人才应具备的素质 法务会计的特点决定了法务会计人才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首先在专业技能方面,法务会计人员要有效地进行财务调查,必须具有会计技能、辨别舞弊能力、法律知识、一定的心理学知识、职业批判的怀疑精神、良好的沟通技巧、一定的计算机技能和搜集信息的能力;其次还应该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开拓精神。
三、高校法务会计教学现状
(一)信息闭塞,学生在法务会计专业领域深造的机会不多 在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下,考研已成为大多数本科学生的选择,考研热持续升温,考研人数逐年递增。我校也不例外,尤其是法学专业就业要求高、财会专业就业压力大,因此近几年以来,我校每年都有很多同学积极参加研究生考试。在学生考研热情逐渐高涨的背景下,我校曾积极引导学生报考法务会计方向的硕士研究生,一来希望能为法务会计学科发展培养更多的后备力量;二来希望能为学生考研提供多一些可选择的研究方向。但学生报考时很难找到开设法务会计方向的硕士招生学校,如考生被视作跨专业考研,复试时还必须加试一些课程,使许多学生望而却步,心中无底,不敢轻易报考。
(二)知名度不高,尚未形成良好的社会影响力 法务会计在国内无论是作为一种学术研究对象、一种职业、一种技术工作还是作为一个行业,人们对其了解都是比较少的,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在国内出现的时间比较晚,目前还未被广泛应用;属于交叉学科,研究应用的领域特殊,而且研究内容相对高深;没有独立的行业组织和专业刊物进行自身宣传,业务领域与审计重叠比较大,没有充分向人们表达自己的特色,被审计的“光环”所掩盖;目前司法会计与法务会计二者仍然在专业属性上界定不清,互相争论,内耗不断,阻碍了该学科的发展。上述种种原因导致我校在开设法务会计课程时,学生认可度比较低,不能真正认识到该课程知识的价值,因此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积极性不强。在我校实践中发现,法学专业的学生法学逻辑思维已成定式,造成对会计、审计知识的理解和运用感到很困难,这也是今后教学实践中需要总结的经验。
(三)考试导向功能不强,学生学习动力不足 考试的导向功能和“指挥棒”效应是无容置疑的,出题考点往往体现了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热点或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知识点。然而,据笔者统计,历次的律师资格考试、司法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中均未涉及到法务会计的知识点,更何况至今还没有专门的法务会计师考试,这对提高本学科或本行业的知名度,体现其重要性和获取社会认可度极为不利。
(四)实习基地难建,案例资料缺乏,实践能力难提高 法务会计是实践性极强的一门综合性学科,要求有极强的动手操作能力,特别是对于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的高校更是如此。目前我校法务会计课程教学实践中仅利用有限的条件为学生提供了一定的实践,如在模拟实验室进行会计、审计知识强化训练,请律师和注册会计师讲座,以了解法务会计的业务内容、操作程序和方法等,但这些离实践能力目标还相差甚远。因为诸多原因的影响,建立实习基地、获取案例资料等有效的实践方式还没办法实现,这需要社会和学校共同努力解决。
首先,实习基地难建。目前从事法务会计实务工作的部门主要有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中介机构。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属于国家机关,有自己的日常程序性的工作,且有严格的工作分工和岗位职责,不允许把其工作人员职务内的行为交由他人代为履行,所以高校和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合作建立实习基地一般比较困难,而且接收高校学生实习不可避免地会额外增加这些机关的经费支出。与中介机构合作创建学生实习基地则是另一种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司法鉴定中心等具有法务会计鉴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基本上都是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市场竞争压力较大。中介机构没有太多的时间对实习生进行培训或指导,而且实习生有一定的不稳定性,中介机构需要保守商业机密,所以不太愿意接受学生实习。从高校内部来讲,与校外单位建立学生实习基地需要得到学校领导层的强有力支持,这种支持不仅包括向合作方支付学生实习经费,而且包括配备专门的人员联系实习基地以及跟踪、调查、反馈效果,还包括与合作方保持日常的、密切的、融洽的联系。
其次,案例材料缺乏。案例材料需来自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中介机构等实务部门,但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有严格的阅档审批手续和保密规定,获取案件材料非常困难。中介机构从事法务会计鉴定业务形成的证据材料和记录等,国家也有相应的保密规定。如《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规定,除下列情况外,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业务工作底稿包含的信息予以保密:(1)取得客户的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反法律行为;(3)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监管机构依法进行的质量检查。《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规定,注册会计师执行司法诉讼中涉及会计、审计、税务或其他事项的鉴定业务,除有特定要求者外,应当参照本准则办理;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时,应当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等。这成为获取教学案例资料的阻碍。
(五)教材稀缺难觅 近年来,国内开展法务会计专业教育的高校不断增加,职业培训机构也不断出现,但法务会计方面的教材却非常缺乏,纵观现在所能见到的教材中,有些因内容陈旧过时而不能采用;有些是直接翻译国外教材的原文,其内容、体例、语言风格和表达方式不合适我国习惯;有些则是内容割裂为会计和法律两个独立的部分,未能把两者融为一体;还有些虽名为法务会计,但其实就是审计教材的翻版,所举案例基本源自审计案例,不符合法务会计检查的特点和要求;能够包含法务会计鉴定和检查实务的业务流程及综合案例的教材更加稀少。合适的教材是教学必不可少的工具,如何尽快编写融理论性与实务操作性为一体的适用教材是整个行业和专业面临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六)高校与用人单位缺少沟通,供需之间缺乏桥梁 高校以培养社会需求的高层次人才为己任,向用人单位积极推荐法务会计专业的毕业生成为分内之事,以尽可能低的社会成本招录到合适的法务会计工作人员则是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会计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应尽的社会责任。而高校也应积极主动向这些实务部门咨询,获取法务会计人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结构。但目前高校和用人单位之间缺少沟通,缺乏交流供需信息的渠道,茫然和盲目必然产生人才资源浪费、社会成本增加等负面效应。
(七)师资缺乏,制约教学科研 开展法务会计教育需要多学科、复合型的师资,这种复合型的教学人才非常少。这样的师资应该由高校培养并且应该具有一定的实务工作经验和经历,但目前的人才培养机制已决定了法务会计专业相关师资的缺乏。我校近年来一直在努力寻找合适的、胜任的师资,但始终寻觅未果,这种师资缺乏的现实对法务会计学科发展将产生不利影响。
(八)缺乏制度支持 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法务会计的专业机构对法务会计进行规范指导,更没有其下属委员会负责法务会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原则标准等尚未建立。学生学习过程缺少像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考试那样的资格考试机制,学生的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动力不足。
四、高校法务会计教学改革对策
(一)建立校际联盟,实现专业与方向的对接 针对信息闭塞,学生进一步深造的上升渠道不畅的现状,应尽快建立开设法务会计专业方向的各高校间的校际联盟,建立信息交流的平台和日常机制,利于法务会计硕士研究生专业录取到合适的生源,为开设法务会计专业方向的本科院校学生提升学历和学位开辟一条新的通道。这种“生源培养基地建设”和近似“订单式培养”模式对整个专业的发展壮大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其效果不仅是节约成本的问题。
(二)多管齐下,提高专业知名度,扩大社会影响力 为克服法务会计专业的知名度不高、社会影响力不大、学生学习的动力不足等问题,应该综合采取多种措施。如:尽快建立法务会计师协会,发挥集体优势和协会的影响力;尽快申请并出版发行行业内的权威性专业刊物,可以定名为《法务会计研究》,利用自己的“喉舌”宣传自己;协调司法会计和法务会计的关系,求大同,存小异,形成合力,避免内耗,实现和谐发展,共同发展;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改革考试办法,强化考试导向功能,呼吁国家有关部门修改司法考试、注册会计师等资格考试的大纲,增加法务会计的考试内容,最终实现单独的法务会计专业资格考试。这种“以考促学”的作用将会非常显著。
(三)呼吁国家采取扶持措施,促进实习基地建设 在这方面,应该建议有关部门至少采取以下两方面的措施:第一,政府给接收学生实习的法务会计实务部门拨付财政补贴资金。这已经有先例可循。如,2010年武汉市政府印发了《武汉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市财政对承担普通高校毕业生实习的武汉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含企事业单位)按政策给予适当补贴,市政府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当年财政安排的资金额度,对接收武汉地区普通高校毕业一年内的毕业生就业实习的实习基地,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最多补贴3个月。又如,深圳市福田区自2008年开始在辖区企事业单位建立大学生实习基地,区政府按接收实习生人数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对实习基地进行补贴。再如,2010年重庆市确定将建设一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并由政府财政出钱,补贴提供见习岗位的单位。第二,从修改法律法规的层次支持。这只需要修改或补充完善现行的相关实务部门对法务会计鉴定报告、检查报告等的存档和保密规定,允许从事法务会计教学研究的单位获取一定范围一定程度内的案例材料,如可以采取将这些案例材料经过适当处理改造后再提供出来的方式。上述两条扶持措施的成本不菲,需要国家有关部门有足够的决心和智慧。但从成本效益的角度讲,只要扶持法务会计事业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大于其成本,这项成本还是值得付出的。
(四)调整教学计划,充实与健全核心课程体系 鉴于法务会计学科的交叉性和综合性特征,必须充实和健全其核心课程体系。目前国内各高校开设的核心课程不一,还没有体现本学科的教育特色,各高校应加强合作,共同研究,形成《法务会计教学规范》。可以利用规范统一法务会计学科的培养目标、培养要求、课程结构和主要课程的内容及要求。本学科的核心课程至少应包括:基础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学、审计学、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司法鉴定法、侦查学、调查学、犯罪心理学、法务会计原理与实务及计算机技术学。
(五)集思广益,尽快编写适合专业要求的教材 编写适合专业要求、突出专业特色、融理论性与实际操作为一体的教材是一项艰巨的工程,需要整个行业内人士集思广益,资源共享,特别需要教育界与实务界通力合作。从这一要求出发,建立行业协会或行业协会的组织已属迫切之需,当务之急。
(六)建立法务会计专业学生的培养与录用对接机制 为有效配置人力资源,降低人才培养与录用断层带来的社会成本,应建立包括培养法务会计人才的高校与需求单位的信息在内的信息库,根据实际变化随时更新内容;根据信息库提供的信息,供需双方直接交流、交换意见和建议。上述信息可由建立起来的法务会计协会来负责建立和维护。
(七)改革现行教育体制,加快培养优秀的师资队伍 要落实这一设想,应改革现行的教育体制,由目前已经开设和拟开设法务会计专业方向的国内高校共同向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申报独立的法务会计专业,申报成功后在研究生层次培养师资力量,并采取“双导师”制培养模式,两位导师分别来自高校和实务部门,从而培养出一批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优秀师资力量。
(八)建立相关制度体系 要开始着手进行法务会计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诸如法务会计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法务会计专家认证制度、法务会计鉴定制度、法务会计操作规范、法务会计咨询制度等一套法规制度。这不仅为法务会计教育提供支持,更是为法务会计提供实务指导和规范支持。
法务会计是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目前我国部分高校对法务会计教学实践虽然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我国法务会计人才缺乏已成共识,高等教育是培养应用型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方式,因此也就承担着培养法务会计人才的重任。当然高校也要在和实务界密切合作的基础上培养真正适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笔者希望法务会计职业在中国蓬勃发展,为现阶段中国经济建设重要时期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本文系广西新世纪教改工程“独立学院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探索与实践”(编号:2011JGA133)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盖地、张敬峰:《法务会计研究评述》,《会计研究》2003年第5期。
[2]左占卫:《我国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探讨》,《财会通讯》(综合·下)2009年第12期。
1.电子与信息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信息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最近几年大力发展的方向,这就是一次第三次工业革命,这个行业会持续走强,十分有前途。
2.外语类:外贸英语、小语种
专业性很强,随着中国走向世界,这个行业也会是个经久不衰的行业
3.法学类:法学、社会学、治安学、侦查学
这个行业随着社会的进步而进步,看看美国如今法学低位,那就是中国未来法学地位了
4.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
这个行业一直都很火,必进是国民生活、国家建设的基础性行业,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不过工资嘛,也都一直不温不火。
5.土建类:建筑学、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
曾近中国第一支柱产业,现在只能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土建类现目前正走下坡路,必须要迎来产业改革才会有新的发展前程,如果你还在选专业,那么最好慎重
6.会计类:会计学、财务管理。
专业性很强,也是比较有钱程的一个行业
7.中文类:对外汉语、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编辑出版学
这个行业我觉得会走强,因为中国在走向世界
8.医学类: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象学、医学检验、口腔医学、药理
学、中药理论。
医学一直都是比较强势的行业
本科大学热门专业排行榜十强
1、专业名称:临床医学
专业特点:分数高 学制长 要求严
就业情况:
从近几年的高考录取分数上看,医学类院校和专业的录取分数普遍较高。据阳光高考平台数据显示,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约为75000~80000人,本科生近几年的就业率在75%至80%之间。
随着“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和大健康产业的发展,医学人才的需求将越来越大。“但即使有一部分医学生毕业后不愿意做医生,我们也应该理解。”浙江大学医学院副院长、浙江大学附属邵逸夫医院院长蔡秀军说。
实际上,很多医学院校毕业生进入医院就业的比例不到40%。我国大医院的体制基本都是国家事业单位,很多人都想进入大城市的大医院。“大城市的大医院根本不缺人,是农村缺、基层缺,而且问题很严重。”北京大学医学部副主任王维民感慨。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20xx年末,全国卫生人员总数比上年增加46万人,但乡村医生和卫生员却减少了2.6万人。
公立医院编制有限,私立医院在中国的发展又很一般,因此无法消化每年大量的毕业生。所以,像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医院就业率相当低。不仅是本科生,近些年连临床医学的研究生也面临就业问题。
2、专业名称:计算机类
专业特点:就业岗位多 高端人才俏
就业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7.31亿,全年新增网民4299万人。而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人群的占比也由20xx年的90.1%提升至95.1%,说明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依然是带动网民增长的首要因素。计算机类专业应用性广、交叉面多,覆盖社会各行各业,这就决定了就业领域非常广泛。
据阳光高考平台数据显示,近几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就业率区间在75%至80%之间。那么,哪些专业人才受到市场青睐呢?如软件开发方面的高端人才缺口很大,就业薪金亦不菲;还有软件工程专业,一些实力较强的院校还成立了软件学院。它们起点高,理论新,学费也较贵。而硬件维护方面,由于技术含量不是很高,本科生常常被一些技术比较出众而身价又比较低的职校生抢夺“饭碗”。
3、专业名称:土木工程
专业特点:技术含量高 真不是“搬砖专业”
就业情况:
土木工程方面的专业人才遍布国民经济建设的各条战线,可以说没有土木工程,就没有我们日常生活的最基本条件。任何基础设施建设,都离不开土木工程专业人才的智慧——住的房子,乘坐的地铁,参观的场馆,享受的休闲场所,无不与土木工程紧密相连。高铁、活动场馆、城市轨道交通、南水北调等项目的建设中,都遍布着土木工程专业的毕业生。
随着城市建设的提速和公路建设的不断增加,土木工程专业的就业形势持续走高。找到一份工作,对大多数土木工程专业毕业生来讲并非难事。据阳光高考平台数据显示,土木工程专业本科毕业生规模在10万人以上,就业率区间为85%-90%,属于就业形势乐观型的专业。
4、专业名称:会计
专业特点:高层次人才是“香饽饽
就业情况:
会计是商业的语言,可以通过公司的账面和会计知识来了解一个公司的整体运营状态。通常会计专业的毕业生都会在就读期间或毕业后参加注册会计师资格证的考试,美国的CPA和英国的ACCA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国际注册会计师协会,很多毕业生都选择考取这两个协会的资格证。会计行业入行容易,注重经验,随着年龄和经验的增长,会越老越吃香。
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规模为10万人以上,就业率在75%-80%之间。从数据可以看出,该专业的毕业生规模较大,总体就业情况尚可。
5、专业名称:财务管理
专业特点:企业的“心脏”
就业情况:
就据阳光高考平台数据显示,近几年财务管理专业本科毕业生规模为80000-85000人,近几年全国就业率区间为75%-80%。财务管理专业毕业后大多数都是从事会计类职业,一般要花大量实践工作才能得到运用。现在中国企业主很难真正理解财务管理的作用,还是一手抓,对于资金的管理没有一整套管理来运作。
毕业后如果能够考取相应资格证书,会在求职中为自己增加竞争力。很多用人单位对资格证书是认可或有上岗要求的。从事会计岗位,需要会计从业资格证,从事银行证券等领域需要理财规划师、资产评估师等资格证,在房地产从事评估专业的需要工程评估师等资格证。
本科生毕业后也可以选择学习深造,报考硕士较集中的专业有会计学、会计、工商管理、企业管理等。
6、专业名称: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专业特点:国民经济的“装备部”
就业情况:
机械行业是我们国家的一个基础行业,很多行业的发展,都离不开机械类行业的技术支撑,如航空航天、船舶制造、建筑机械、农业机械等等,都需要机械行业来帮助制造基础设备。它可以说是国民经济的“装备部”。
据阳光高考平台数据显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毕业生规模在8.5万人-9万人之间,连续三年就业率区间在80%-85%,属于就业率较高专业。
就业岗位归纳起来主要有三大方向:1.机械工程技术人员;2.设计研发人员;3.机械产品的销售人员。
7、专业名称:国际经济与贸易
专业特点:能力重外语就业看地域
就业情况:
据阳光高考平台数据显示,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本科毕业生规模为8.5万至9万人,近几年全国就业率区间为75%至80%。
用人单位要求的外语并不仅限于英语,很多企业都招聘小语种的国贸人才。一项以义乌地区外贸公司和出口生产企业为对象的调查显示,该地区外贸企业对小语种的人才需求量较大,60%的企业对外业务中需要用到阿拉伯语,40%需要用到西班牙语,其他应用频率较高的语种还包括韩语、日语、俄语等。
排名前列的城市主要分布在我国沿海三大经济圈:环渤海、珠三角、长三角。这些城市位于沿海,拥有上海港、深圳港、广州港、天津港等众多港口。国际贸易市场繁荣势必拉动人才需求,因此,这些城市可以成为国贸专业毕业生的就业首选。
8、专业名称:英语plus
专业特点:英语+专业被动变主动
就业情况:
据阳光高考平台数据显示,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规模为10万人以上,就业率在75%-80%之间。
英语专业毕业生几乎可以迈进任何行业的门槛,但是“入门”是有附加条件的,仅仅会掌握语言还不够,还要将英语跟某个专业或行业融会贯通,用个公式比喻就是:“英语+专业=就业核心竞争力”。目前,很多高校的英语专业中都加强了专业特色的学习方向。如英语与管理、外贸、金融、工程、法律、出版、广告等专业相结合。
9、专业名称:法学
专业特点:“雾里看花”
就业情况:
就近年来,法学专业一直是文科生报考的热门,但据阳光高考平台数据显示,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规模在75000-80000人左右,该专业的就业率却只在65%至70%之间,实际就业情况并非与填报时一样“火爆”。
随着法学毕业生人数暴增,公、检、法等单位人员逐渐饱和,从20xx年开始,法学本科毕业生就业率低于全国高校毕业生平均就业率。
主要就业职业:公务员,律师,公司法务人员
10、专业名称:中文类
专业特点:开设院校多就业对口难
[作者简介]陈妙英,广西财经学院法学院讲师,广西南宁530003
[中图分类号]C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9)08―0129―03
法科毕业生传统上主要面向公、检、法、司以及党政机关就业。随着近几年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司法体制改革的加快,司法系统所需的法学专业人才极其有限,而社会对法学人才的需求却比较大。因此,法科毕业生就业不应只局限于司法部门,必须随着形势的发展向更广阔的领域扩展,如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其人才的知识结构也不能局限于懂得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和国内的基本法律,而应该成为既精通法律,又懂经济、管理、外语和计算机等学科的复合型人才。财经院校的法学教育具有得天独厚的经济学、管理学、财税金融学等财经学科的教育优势,如何利用这一优势,培养复合型法学人才,是财经院校中法律院系发展的基本问题。本文试图以法学与会计学的学科交叉为视角,探索复合型法学人才的培养思路。
一、“法学+会计学”复合型法学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
目前我国培养的会计学、法学专业人才,多数是单一型的,精通会计审计知识而对相关法律并不熟悉,熟悉法律的又不精通会计审计,不能运用会计审计知识来解决法律问题。为此,必须改革我国目前高校人才培养的单一专业模式,通过两种相对独立的培养模式的融通,培养既精通法律业务,又具备会计审计技能的复合型人才。在复合型法学人才的定位问题上,应当着重解决以下两个问题:
首先,是“法学+会计学”抑或“会计学+法学”?这看似没有差别,如果采用纯粹的数学思维的话,其实,这里主要是侧重点的问题。复合并不必然是二者均等,那么是侧重法学,还是会计学,抑或是二者基本上齐头并进,投入的时间、精力、资源相当?复合的目的是1+1>2,而不是1+1=2;如果复合得不好,可能会1+1<2,亦即法学、会计学都没有学好,结果是“四不像”。而好不好的评判标准,不可能用尺子来量,只能根据法学、会计学的办学经验,结合人才市场的需求进行科学的论证。复合不是简单叠加,要收到理想的复合效果,应当是二者的有机结合,对复合的学科同样重视并不意味着对二者在课时、投入量上平分秋色,即便是双学位也是如此。应当更加重视第一学位专业的学习,在可能的情况下,第二学位的专业课程设置应当尽可能地围绕第一学位专业进行课程设置,即采取“本色+特色”的模式。本色是立足点,没有法学的本色,就不能被称之为“法律系”,否则就名不副实;而特色是生命,没有会计学的特色,财经院校的法律系就没有生命力和竞争力。在二者的关系上,法学是第一位的。
其次,是应用型抑或学术型法学教育?尽管我们培养的复合型法学人才是偏重实务和应用,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忽略人才的理论素养、人文素质和其他综合能力的培养。必须在注重法律实务教育的同时关注提高学生的理论性和学术品位。其实,法律实务本身就充满着复杂的、深厚的理论问题。只要用心去钻研,在教给学生实务知识的同时可以起到提升其理论层次的作用。我们不应忽视学生培养目标的学术性、理论性,否则就成了法律培训学院了,培养出来的学生至多只是“法律工匠”。作为一门应用学科的学生,没有前沿的理论指导,没有一定的理论功底,其知识与能力都将失之单薄与狭隘。而且与英美法律人才培养体制不同的是,我国的法学本科生来源是高中毕业生,他们的思维方式、专业趣旨在踏入大学校门后不可能很快显现确定,将来究竟是更适合做法律实务还是搞法学学术研究,教师和学生自己都难以把握。因此,过早偏重实务在某种程度上会扼杀他们的学术兴趣,降低他们的思辨能力。重应用的复合型人才更需要知识的“广度”,而重学术的法学人才则更看重法学知识的“深度”,没有一定深度和广度必然根基不牢,从对学生的未来成长道路负责的角度看,不应忽略法学教育的学术性。
二、“法学+会计学”复合型法学人才培养的模式选择
目前各高校采用的“法学+会计学”复合型法学人才的培养模式主要有:
(一)在法学专业基础上开设会计学课程的模式。即在现有的法学专业课程体系中,增设会计学课程,完善其知识结构。此种模式的优点是:由于会计学的课程主要是以公共基础课或选修课的形式进入培养方案,因此不会增加学生的学习压力和经济负担。其缺点是法学和会计学知识的结合缺乏系统性,会计学的学科知识只是作为学生拓宽知识面的产物出现,学生对会计学知识的了解仅仅停留在浅尝辄止的层次上,对于培育复合型人才的作用很有限。
(二)双学位、辅修模式。即让法学专业的学生辅修会计学专业,实现法学课程与会计学课程的融合。该种模式的主要优点在于:首先,学生有系统掌握两个专业知识的机会;其次,学生通过辅修,通常可以获得两个文凭,可以拓宽学生的就业面。正由于具备上述优势,这种模式推出之初就受到了学生和社会的普遍欢迎。但这种模式也有比较明显的缺陷:首先,两个专业课程的学习,加重了学生的学习负担和经济压力,处理不当则容易出现两个专业都学,但两个专业都学不好的情况;其次,由于学习时间有限,至少是辅修专业的部分教学环节(如专业实习)无法进行或无法完成,造成教学质量不高。
(三)专门化班模式。即在现有的法学专业内划分“法务会计”方向的专业模块。在这种模式中,跨学科课程的开设扩大了学生的知识覆盖面,为学科之间的相互借鉴、相互交叉提供了便利;但另一方面,这种模式对师资力量和学生素质均要求比较高,同时要求学生本身具备较好的自学能力和从事研究的理想。
综上所述,上述三种模式均有各自的优缺点,笔者认为,在“法学+会计学”复合型法学人才培养的模式上,不同高校应结合自身条件和人才培养目标,建立分类培养机制。具体而言:首先,研究型高校应以培养高层次研究人才为主,强化精英教育理念,主要采用专门化班模式;其次,教学型高校应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强调学以致用,主要采用在法学专业基础上开设会计学课程的模式;最后,教学研究型高校,特别是财经和政法类院校,应注重发挥优势学科的作用,采用以“专门化班为重点,兼采主辅修制”的培养模式,以拓宽学生就业的适应面。
三、“法学+会计学”复合型法学人才培养的方案设计
根据“法学+会计学”复合型法学人才的培养目标确定课程结构体系和教学保障体系是构建“法学+会计学”复合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核心内容。
(一)“法学+会计学”复合型法学人才培养的
课程体系设置。“法学+会计学”复合型法学人才的培养必须科学地设置独具特色的课程体系,在设置“法学+会计学”复合型法学人才的课程体系时,应当避免法学课程和会计学课程的简单叠加,坚持法学、会计学和审计学专业基础理论课程为先导,法学、会计学知识融合课程为主流,压缩一般性通识课教学内容所占教学课时的比例,增加法学与会计学学科交叉的特色课程,实现交叉学科间知识的融合。为此,除了设置法学基本理论与实务的专业基础课以外,还应开设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审计学、法务会计概论、法务会计实务、公司财务报表的阅读和分析、会计欺诈调查、金融法和金融犯罪调查、经济犯罪案件侦查等专业特色课程,使法学与会计学形成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的关系,也使得“法学+会计学”复合型法学人才具有区别于传统法学专业方向的特质。
(二)“法学+会计学”复合型法学人才培养的教学改革。在课堂教学方法上,为了改变法学本科课程传统的讲授式授课方法,加强教学的实践性效果,并结合培养复合型法学人才的需要,应当注重多种形式以及整体效果的优化,强化改革与创新,提倡启发式教学方法,适当采用判例教学法。所谓判例教学法,是指运用具体案件分析基本的法律概念和原则,将法律专业理论与实际案件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其基本方式是问答式或讨论式,其目标是训练学生的职业技巧和技能,促进学生积极思维、独立思考,发挥学习的主动性,掌握广泛的法律知识和规则。在采用判例教学法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选择的案例真实而经典,具有时代性、客观性、生动性,包含的事实、信息量全面、客观。
律师应该与法官、检察官等法律工作者共同努力,捍卫法律的尊严,维护人们的权益。然而,从怀抱这一理想踏入法学专业那一天开始,到顺利成为法律工作者,这一路并不轻松好走。N多部法学专业教材的编写者、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明楷曾说过:“法学是典型的先苦后甜、胜者通吃的长线专业。你们必须经受各种痛苦的经历,无法承受的人趁早退出。入学第一天你们就应该知道,这个专业要背最厚的书,参加最难的考试,忍受最低的一次就业率……”
背最厚的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共4章13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共15章45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共9章156条。
……
要知法懂法,就必须掌握各个法律名词,熟记各项法律条文。宪法、刑法、民法、商法、国际法、行政法、诉讼法……乍看之下,每一部法律条文就是百来条,多的也不过是几百条,背一背似乎并不难。而实际上,每一条法律条文都有相关的司法解释,你必须明白它的构成要件、立法主旨、一般法和特别法的关系、特别例外情况等。
比如,刑法对“犯罪未遂”的定义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记住这个定义之后,还必须掌握:犯罪未遂的特征是什么?它究竟是犯罪完成还是未完成状态?它和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既遂的区别在哪里……
这么一来,看似简单的法律条文就衍生出了大量概念、知识,要记住它们,必然要下一番苦功。
参加最难的考试
10个人考,大概1个人能过,国家司法考试堪称“最难的考试”。
法学生对它都是又爱又恨的。爱的是通过这项考试,拿到合格证书,就拥有了从事律师、法官、检察官等法律相关职业的“敲门砖”。当然,有些法律相关职业对此不作要求,但是别人有而你没有,瞬间就被“秒”掉了不是?
而考试之难又不免让人一提起就牙痒痒。除了一条条法律条文,与之相关的案例分析和运用都会考查。在这片法律条文的茫茫大海中,老师能不能帮着画一下复习重点?可以!拿出一本书,他会告诉你:“全部都是重点!”(晕倒……)
忍受最低的一次就业率
不得不承认,近年来,法学专业的就业形势确实比较严峻。2013年,法学专业还被专业调查机构出具的《大学生就业蓝皮书》亮过“就业率低”的红牌。
这是为什么?因为人多啊!目前我国本科院校有800多所,基本上都开设了法学专业,法学生真的是多如牛毛!加上司法考试是不限制专业的,只要有本科学历就能报考,无形中又为法学生增加了不少竞争对手。
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对口的就业岗位选择面较窄。政府机构、党政机关是法学生就业时的首选,其次是律师事务所,最后才是企业。不幸的是,这几年,公务员制度在改革,政府机构、党政机关的用人需求降低了不少。考公务员本就是一条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路,这样一来,更是雪上加霜了。
享受法律素养带来的成就感
既然法学这么难学,为什么还要苦苦攻读呢?我自己的一大感受是,学法学可以提高法律素养。
具备法律素养有多重要?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处处都有可能遇到法律问题,有时候不经意间,自身权利就被侵犯了。这时候,知法懂法,你就会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比如在超市买到过期食品,过去我可能会嫌麻烦自认倒霉;而现在,我会找超市的管理人员讨个说法,因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销售过期食品,无论卖家是否知情,都要加倍赔偿。
国内的普法教育自改革开放始,几十年来成效显著,但还是有很多人对各项法律法规不甚了了、一知半解,有的甚至是相当陌生,不少人连最简单的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都分不清楚。
有一次,电视节目中播放了这样一场纠纷:A借给朋友B一笔钱,还款期过了B却赖账不还了。为此,两人闹掰了,A放出狠话:“我去法院告你,告得你坐牢!”
家中长辈看到这节目时,关注的是A到底能不能拿到钱,而我却在一旁指出A说的话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借机给大家普及了一下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区别。
A和B之间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是“民不举官不究”的,A不去法院告B,法院就不会主动介入。A告了B之后,B可以主动找A协商,两人“私了”并撤诉。如果A不撤诉,他能拿回自己的钱――法院会判B还钱,但他想告得B坐牢的愿望是实现不了的。因为只有刑事犯罪,比如盗窃、凶杀等违反了刑法的犯罪行为,才会被判承担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刑罚。
这一番说理,让长辈们对我刮目相看,令我瞬间觉得自己形象高大起来了!这一刻,多少也体会到了我们的普法工作依旧任重道远,每一个法学生都应该主动担起这份责任来。
体会法学的乐趣
如果你做好了经受磨炼的心理准备,愿意为维护法纪、维护他人的权利而努力,欢迎报考法学专业。法学虽然难学、压力大,但只要坚信心中的理想,调适好自己的心情,苦中也能作乐。
法学专业有很多有意思的课。比如刑法课上,老师总会介绍一些令人咋舌的离奇案件,惊讶惊叹之余,仔细剖析案情、分析庭审案卷,能对法理有更深入的理解。刑事侦查课上,可以学习怎么勘察案件现场、如何提取指纹等等。
更有意思的是,刑法、民法等法理课上会分组进行cosplay,老师会提供一个案例,给出许多案卷,让大家模拟庭审现场。你可以当原告,提出请求,传唤自己的证人;也可以当被告,为自己辩解;还可以当法官,按照审判的具体情况决定最后的判决。只有临场应变能力强、熟悉法律知识,才能从容发挥。
至于“最难的司法考试”,10%的通过率是全国的平均数据。很多已经工作了的人会参加司法考试,他们没有充裕的时间复习,考不过势必会拉低通过率。而在校生参加司法考试的通过率比这高多了。就拿我就读的浙江工业大学来说,参加2013年司法考试的同学中,大约有一半人通过了。而且要不是考研的时间和司法考试的时间冲突,通过率可能会更高些,毕竟很多同学是两项考试同时复习的,一心二用,成绩难免会受影响。
憧憬美好的未来
尽管法学生的就业在当前处于“寒冰期”,但种种信息表明,中国巨大的法律市场需求尚待进一步开发。
根据全国律师协会2013年8月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中国(不含港澳台地区)律师数量为232384名,每1万人口平均拥有1.6名律师。这个数字不但远低于发达国家,比如美国是30人,英国是15人,还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比如巴西和阿根廷就分别达到了20人和12人。
所以,目前面临的种种困难只是暂时的,法学生不应该守株待兔,而应该主动出击,努力挖掘自己的潜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相信终会冰破泉涌,每个法学生都将无悔于自己的选择。
Q&A
Q: 法学专业开设哪些课程?
A:有些院校的法学专业会有一个明确的培养方向,比如民商法方向、经济法方向、刑法方向等,课程开设也会有相应的倾向。不过,以下这些主干课程是法学专业本科阶段都要学的:民法、刑法、行政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商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法、宪法、法制史、法理学等。
Q: 国内哪些院校的法学专业比较出色?
A: 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北京大学、吉林大学,是法学专业的传统“豪强”,在法学教育界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2)07-0012-02
“3G移动通信”专业是一门新兴学科,该专业课程内容新,专业性强,知识更新快,对学生的培养实验环节多,对设备依赖性大,对教师的实践动手能力要求高[1]。针对如何解决上述问题,本文介绍了校企合作办学中的创新方式和方法,实践中,少部分投资,便使该专业的建设得到了长足的进展,取得了喜人的办学成果,一个有代表性的成果为:2011年本专业的部分学生,使用“3G”通信技术,借助校企合作办学的平台,参与海南省教育厅资助科研项目(火灾等特殊现场微型侦查机器人研究(编号Hjkj2011-42)),设计制造的“侦察机器人”(又名“多功能智能车”)在全国大学生“安立杯”大赛中获得海南省一等奖,受到专家评委的一致认可。
一、校企合作办学的专业创新特色
本专业的校企合作办学的创新特色,主要体现在基于3G移动通信工作过程的设计,体现了“工学结合”理念,主要包括:校企合作共同投资兴建通信工程实验实训室,共同研究安排教学内容,按照职业技术能力和职业素养要求来培养学生;实训项目及教学过程完全按照实际3G移动通信系统现行建网的工作过程进行[2];校企合编教材讲义,学生参加校外实训基地实践项目,让企业工作职业能力和校内实训内容零距离融合。
二、校企合作办学的创新实施方法
1.专业教学计划的保证。①《移动通信技术专业教学计划表》经校企双方研究确认后,共同执行,从制度上保证校企合作的展开。②企业保证合作教学计划中涉及的专业课程的教材。配套教学资源(包括电子课件PPT)及技术资料,在当届学生入学前一学期完整地提供给学校,使教材紧跟企业的技术最新发展和用人需求。③移动通信技术专业教学计划共有五门企业专业课程:《3G(TD-SCDMA)移动通信》、《光传输技术》、《数据通信技术》、《通信工程实施》、《项目管理》。首届的理论及实践课由企业派主讲教师承担。
2.理论、实验任课教师培训。企业为学校培训理论、实验任课教师(工程师),合作中根据企业的通讯设备系统配置、使用与维护实操,企业对学校的对口教师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使他们完全具备独立进行设备日常维护与管理的能力,同时达到独立承担合作课程教学与培训的要求。
三、校企合作办学的创新实作培训
校企合作办学的实作创新主要体现在培训设备由企业负责建设,设备采用的主要制式为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3G标准-TD-SCDMA技术。
1.实训组网目标先进。采用TD-SCDMA现网设备,最大限度地模拟现网运行。核心网侧与无线侧采用标准接口进行对接,满足要求。在无线侧满足天馈功率增益的要求。在核心网侧与无线侧完全对接成功之后,能够满足通话要求[3]。满足20~30个实验平台,连接到OMC网管平台进行系统实验的要求。
2.实训组网和实用设备零距离。TD无线侧系统由ZXTRNC、ZXTB322或者ZXTB328、ZXTR04以及天馈系统组成。
图1.校企合作办学实训培训设备拓朴图[4]
在和国内著名通信企业深度合作中,本专业结合企业发展需要,项目创新,强调培养学生职业素养和任职能力,和企业职业岗位零距离接轨,为企业输送了大量优秀的急需的3G移动通信技术人才。校企合作办学的应用型培训特色,使学生在校其间既注意理论和实践的紧密结合,学生参与解决实际问题的兴趣浓厚,能力得到提升,各项获奖频繁,就业优势明显。“3G移动通信”在进行校企合作办学的创新中,不断改革教学,依托学校和企业的优势,收到了优良的教学效果,由于育人成果显著,该专业2011年5月被海南省评为海南省高校特色专业,其中的主干课程《3G移动通信技术》2011年6月被海南省评为省精品课程。
参考文献:
[1]中兴通讯NC教育管理中心.TD-SCDMA移动通信技术原理与应用[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10.
[2]宋燕辉.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9.
[3]邓大鹏,等.光纤通信原理[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9.
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外来教学法,“尽管案例教学法并非兰戴尔首创,但却是由于他决定性和系统性的运用才使得这一方法众所周知。”[4]P67与讲授法运用的演绎推理不同,这种教学方法注重归纳推理,当时主要是进行职业实务能力的培养。“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培养体制改革中,运用这种方法训练“体改班”学生,培养其刑事执法实战能力,是完全可行的。在我国的刑法教学中,运用案例分析法主要旨在通过分析、研究案例,从具体的司法实践入手,帮助学生较为容易地认识、理解、把握与其相关的刑法概念和理论。在对“体改班”的教学中,案例教学法如何能最大限度突出实践性,是重点思考的问题。首先,选取的案例应具有典型性,即最能说明问题的案例。案例的真实性、新鲜性固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带来更多的关注,但从解释、阐发刑法概念和基本理论的意义而言,典型性才是第一紧要的。其次,案例的使用应具有针对性。什么问题用什么案例,事无巨细、面面俱到的案例介绍,反而可能冲淡主题,令学生茫然不知所指。有的案例内容厚重,引人深思之处颇多,但是在课堂教学中,应有的放矢,明白无误地择其一二来说明问题。其三,案例的设置要精心。在短暂的课堂教学中,什么时候用案例说明,什么时候不用,什么时侯用虚拟的教学案例,什么时候用真实的疑难案例,什么时候用简单案例,什么时候用复杂案例等等,这些安排应尽可能周密,并可根据课堂中学生的反应情况适时增删、调整。其四,案例的讨论要互动。在教师介绍完案例后,最好结合前述师生相互问答的方法进行。在此过程中,教师是分析讨论过程中的舵手,防止讨论偏离主题或适时制止不必要的争议,并逐渐使结论显现。这种双方主动参与、交流的方法能够活跃课堂气氛,引发思考兴趣,适于对“体改班”学生的逻辑思维、口语表达等多方面实践能力的培养。最后,案例的点评要精当。基本要求是:明确指出案例与其所涉及的法律条文之间的关系,突出案例所蕴含的某刑法概念或刑法理论的含义及其要点。总之,通过以上步骤展开案例教学,基本目的是教会“体改班”学生面临工作实际发生的刑事案件如何应对,培养其刑事执法实战能力,提高法律素养。
关键词:信息安全;课程体系;模块化;项目教学;“双主”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B
1引言
信息安全是一门新兴学科,是以信息科学技术为基础,随着社会对信息技术的需求增加而发展起来的。在很多高职院校,对于该专业的教学都处于起步摸索阶段,还未完全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培养模式和体系,大多是照搬高校模式,这样就违背了高职教育培养技能型应用人才这一总体目标要求。我们应认真地开展市场调研,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和就业状况以及本校的实际来确定教学目的和任务,并按照职业资格标准的要求,围绕培养信息安全能力对教学内容和教学计划作相应调整。作为以生产、管理、建设、服务第一线输送应用性、实用型人才[1]为办学宗旨的高等职业院校,要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求,培养有一定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和扎实的实践动手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建立以基本素质和技术应用能力培养为特征的教学新体系。而信息安全专业教学在这一基础上,应建立起更加细化和有特色的培养模式。
2高职信息安全人才培养目标
以培养学生工作能力、技能为核心目标,知识的掌握应服务于能力的建构。所谓工作能力,应当是一种对职业世界的理解和认同,对职业任务的认识和把握,对职业活动的控制与操作能力。
根据以上目标,我们可以这样理解:高职信息安全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文化基础和计算机专业基础理论,掌握计算机网络侦查与信息安全管理等相关技能和一定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胜任行政机关和各级企事业单位计算机网络管理与维护、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该专业主要面向行政机关、各类经济管理部门及工商企业、网络公司、金融、保险、海关等单位的网络管理中心、计算机信息中心和其他计算机信息安全部门从事计算机信息管理与维护、网络和网站建设与维护、信息安全设备维护和数据库系统的维护等技术工作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3信息安全专业课程体系设置
确定培养目标和任务后,首先应在该专业课程设置上,积极探索,大胆改革,即要遵循高等教育共同的教育规律,又必须体现高职的特点,走出一条有自己特色的办学之路。
3.1 高职信息安全专业课程设置要求
(1) 课程体系设置必须与岗位群的工作任务相匹配,以典型应用技术为主线(打破按学科边界设置课程的传统技术路径)。整个课程体系应以项目课程为主体,按照从实践到理论的顺序编排课程,围绕职业能力的形成组织课程内容,以工作任务为中心来整合相应的知识、技能和态度,实现课程理论与工作实践的统一,为学生提供体验完整工作过程的学习机会,逐步实现从学习者到工作者的角色转换。
(2) 高职信息安全专业课程设置应以学生职业生涯发展为目标[2]。正确处理好专业与职业的关系、课程标准与职业标准的关系、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关系,要让学生获得更加宽广的职业生涯发展空间,并为学生的终身职业生涯发展做好准备。高职计算机专业的成功不在于多少学生考上了大学,或成为研究生、博士,而在于培养了多少技术专家、企业家。不要过分在乎一时的成败得失,要从终身职业生涯发展的角度来看待目前的得失。
3.2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设置原则
根据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程的设置应以“必知、技能”为度,体现职业针对性,真正使学生掌握职业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能力。专业课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应根据岗位的能力要求设置,要求学生必须掌握某一种职业技能。选修课可以使学生拓宽专业知识视野,并了解高新技术。
专业课的设置必须与职业特性相结合,使学生真正掌握某一职业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所以专业课的设置必须充分体现职业特点,突出职业技能,注重学生实际应用能力,反映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同时还要根据市场职业需求变化,不断更新专业知识,调整教学方向,重新整合教学内容。
由于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时期,职业结构及职业内涵的变动快,人才流通量大,学生要充分就业,要有一个成功的职业生涯,无论专业设置是宽是窄都应贯彻这一原则。
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教学内容本质上应具有一定的应用性和实施性,属于实用技术,教学内容要注意把握知识经济社会的时代特征,反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并不断更新和补充,保持其先进性。专业课要以培养综合职业能力为主线,组合课程内容或教学模块,对内容相互关联而又有交叉的课程,应进行适当综合。
3.3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设置方法
根据课程设置的总体原则和要求,采用模块化方法,可将信息安全专业课程大致分为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三大模块。这里主要探讨后面两个模块。作为专业课的基础,专业基础课程设置是最难把握的,信息安全专业是在计算机专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门学科,它的知识体系也是以计算机和网络为核心的,所谓的专业基础课实质上就是与计算机和网络相关课程,但作为高职学生,到底要掌握多少专业基础课程才算适度呢?不能像高校那样开设得太多太广,那样既不符合高职强调技能为主的目标,也不符合高职学生的实际情况;同时也不能开设得太少,一则后继专业课无法开展,二则违背了高职信息安全专业课程设置应以学生职业生涯发展这一目标。高职院校培养的不纯粹是实践技能,也还要讲究一定的理论知识基础。同时还要为学生毕业以后的继续教育提供知识储备。尤其是我国经济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也将不断发生变化,我们要为高职生的今后职业转型提供一定的基础,虽然核心能力并不是高职院校的主要培养方向,但它决定着一个人的可持续发展方向,所以高职院校应开设适当的专业基础课。同时,考虑到部分学生在专业方面的进一步深造,必须注重专业基础课的学习。
基于以上因素,笔者认为高职教育中的信息安全专业基础课首先要设置计算机专业中的基础课程,这些课程有高等数学、计算机导论、计算机专业英语、信息安全标准与法律法规。最重要是计算机专业中与信息处理和安全相关的课程,这些课程大多由必须掌握的后继专业课决定,它们是C语言程序设计、VB程序设计、Photoshop图形处理、计算机组装与维护、计算机网络与通信、数据库原理与应用、操作系统、网站建设与维护;专业课程可设置为:信息安全概论、信息监听、黑客攻击与防范、网络安全、计算机病毒防治、加密与解密等。
以上模块又分别包括理论课和技能课子模块。重点是技能课子模块,它包括实验技能训练子模块和综合技能训练子模块。实验技能训练子模块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中的实验及专业课中的实验。综合技能训练模块主要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实训,使学生能够得到上岗前的训练,更好地胜任多种岗位的工作。
4教学方法研究与改革
确定好课程体系,还必须有好的教学方法予以实现,才能产生好的教学效果。我们按照现代教育思想组织教学,强调一些共同的方法原则,鼓励各科教师根据课程的特点创造出好的教学方法,我们从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4.1加强实践环节,提高学生动手能力
信息安全专业是一门实验性很强的学科,要以“必需、够用”为度,淡化理论的推导过程,注重培养学生对理论成果的应用能力,注意教学内容的精选和更新。在努力提高课堂教学的同时,必须加强对实践的教学和管理。可以通过以下几个层次的方式来加强实践教学:
(1) 加强实习教师的培训[3]
(2) 强化基础实验指导、提高实践技能。
(3) 强化课程设计、提升学生综合解题能力。
4.2项目教学,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由学校和企业共同组成项目小组,深入实际,在解决问题的同时,学习和应用已有的知识,在实践的第一线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这里是指采取小组讨论、协作学习的方式,通过“项目工程”,以任务来驱动学生的学习,通过完成项目任务,应用已有知识和掌握新知识,达到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其根本是改变与优化传统的教学模式。在专业课教学改革中采用项目教学法,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辅助,在实践中应用旧知识、发现新知识、解决问题、提高技能。
4.3加强教学过程监控、建立教学管理和考核措施
为了保证课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可以建立由系领导挂帅、教研室主任参与的课程建设检查指导小组。指导小组定期对课程建设的质量、进度进行检查评估,听取校、系专家的听课意见,以及学生对课程的建议与意见,并及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任课教师,督促任课教师改进教学方法。
制定严格的教学管理和考核措施,是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的有力保障。每学期开学前任课教师都必须按照教学大纲认真填写教学进度表,由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把关听课制度和教学问卷调查,可进一步检查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考试内容除必须掌握的基础理论(以检查学生对概念的掌握程度)外,还特别强调结合实际的问题,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学生考核方面,建立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培训点与考核点,推行“毕业证十职业资格证”双证书制度。
4.4构建“双主”教学模式,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认知能力
网络的平台作用、教学资源、教师、学生都是关系到互动式网络教学的因素。我们的教师在基本保留传统课堂教学环境的前提下,创设多元化的软硬件教学环境,使学生能够利用以计算机技术为核心的现代教育技术,通过人机交互方式去主动地发现、探索和思考问题,从而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和认知能力,即“双主”教学模式。在网络环境中,教师利用计算机友好的交互界面,生动活泼的BBS,实时互动等手段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还可以通过提出问题,引导学生开展讨论、研究、探索、解决问题,采用任务驱动,围绕问题、项目开展实践活动的方式来进行教学。
4.5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的路子
对信息安全专业教学来说,学生对计算机相关知识掌握得如何,特别是综合能力的提高是教学的关键。为此,我们要求教师要尽可能地掌握更多的案例,在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例如,在网络专业学习中,在给学生讲授网络工程设计与维护时,拿出一个公司或部门的组网案例,从需求分析到框架形成、技术解决、后台管理及维护等一步一步讲授给学生。当一个局域网搭建成功的时候,课程内容也就讲完了,通过这样的案例教学,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了,更好地培养他们具有规划、实施、安装、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的能力。在教学过程中,同时让学生及时了解计算机在各行各业的最新应用状况和发展水平,使之融会贯通,灵活运用。
学校加强与企业之间的合作,逐步推行订单式培养,由学校提供管理、场地和部分教师;企业提供需求、设备、技术、实习实训基地、兼职教师和就业机会。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开发项目,承接了单位、公司的软件开发、网站组建项目,使教师与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这样,就更能体现以就业为导向,更有利于促进高职教育面向经济建设的主战场。
总之,高职信息安全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对我们来说是一种新的尝试和探索,有很多问题需要我们去思考,也很有可能会遇到更多的困难和挫折,但我们相信,我们只要真诚地面对市场和接受挑战,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地改进和完善,认真抓好自身建设,就一定会培养出更多更优秀的、符合社会需要的技能型应用人才。
参考文献
【摘要】鉴于流动人口犯罪是当前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影响因素,本文从社会学的角度,对如何预防和打击流动人口犯罪提出了很多有益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流动人口;犯罪;社会预防;控制
【中图分类号】D92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071(2012)05-0016-01
流动人口的存在是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必然结果,同时也带来了许多社会问题,犯罪问题是其中最突出的问题之一。目前,流动人口犯罪已经成为影响我国良好稳定的社会治安秩序、左右违法犯罪现象发展变化态势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从社会学的角度提出预防、控制流动人口犯罪的对策,以便更好地预防与控制流动人口犯罪,实现社会公平,共建和谐社会。
1 建立流动人口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顾名思义是社会向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其最基本的涵义是,政府通过立法,社会团体、社区等通过政府授权以现金、物质、服务等形式,向因精神和生理的残疾、年老力衰、意外伤亡、失业、多子女负担者以及他们的家属提供旨在维持他们最基本和最低生活水平的保障。
建立和实现国民社会保障制度是中国社会保障最终发展的目标。流动人口群体,作为我国劳动者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的劳动者一样,理应完全享有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建立面向进城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将进城流动人口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体现了社会公平的要求,是进城流动人口应当享有的一种公民权利。
2 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要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实行本地和外地人员平等的用工政策。要取消各地针对农民工和外地人口制定的限制性就业政策,特别是要切实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利,实行同工同酬。可以由政府出面建立跨地区、跨部门的农村劳动力市场,推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并逐步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就业中介组织;对民办的劳动力市场要进行规范,加强引导和管理。这些措施可以规范市场主体和市场交易行为,使劳动力的流动和管理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3 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具有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在组织外来工加入工会后,要充分发挥组织的力量,切实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要督促企业与外来工签订劳动合同,监督合同的履行;加强对企业欠薪等行为的检查和举报并及时解决问题;建立和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促进外来工工资的合理增长;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群众监督;督促企业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充分发挥各地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救助中心的作用,对生活困难的外来工及时进行救助。
4 解决好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
从长远来讲,流动人口的教育问题,是新一代流动人口适应城市社会的最主要途径。而且流动人口子女也是国家公民,是国家未来的主人,保障他们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关系到我国儿童的基本人权。因此,非常有必要对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加以关注。因此,无论是流动人口流出地还是流入地,都应该认真贯彻《九年义务制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效解决流动人口子女的上学问题。
5 切实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人们往往十分关注流动人口对社会治安的影响,而忽视了流动人口作为一个弱势群体其合法权益常常受到侵害并由此导致许多社会治安问题的产生的事实。因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保护是一个亟待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应加强公安、工商等部门的联合行动,对流动人口就业制度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打击非法使用民工,拖欠民工工资,任意延长劳动时间等行为,严肃查处各种坑害、诈骗、勒索流动人口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加强对公安、劳动、计划生育、工商等流动人口管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部门要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要依法进行,切实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6 保障流动人口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各地法律援助机关要通过采取各项措施,保障流动人口及时获得法律援助。要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便民化程度,依托城市社区、乡镇街道司法所,或者通过与当地建设、劳动与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联合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保证流动人口就近快捷地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对经济条件差的流动人口申请法律援助的审查,要简化程序,快速办理。
7 提高服务理念,做好服务工作
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转变管理职能,增强服务意识,把服务和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切实解决流动人口的实际困难,在就业、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要对流动人口一视同仁,积极为他们提供劳动信息、介绍职业、经商场地、商情咨询、办理执照、生活后勤、医疗卫生、文体活动等各项服务。管理人员要根据基层的实际情况,不断摸索新的管理方法,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法治与德治并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以服务促进管理,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上升到新的高度,保证流动人口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8 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工作
流动人口管理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仅靠公安部门管理是不够的,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推动全社会齐抓共管。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为主、统一管理、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网络化管理格局。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