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业务风险模板(10篇)

时间:2023-08-01 16:54:27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供应链业务风险,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供应链业务风险

篇1

传统的信贷业务主要考核企业资质、业绩、财务特征和担保方式等,从单一主体经营、财务、市场等角度对企业综合实力、还款能力进行的信用评价。但在供应链背景下,链上企业的风险已发生根本变化,其不仅受自身风险因素的影响,同时还受供应链因素的影响。一方面,供应链上核心企业较高的信用水平和增级效用以及真实贸易项下产生的自偿性还款现金来源降低了上下游交易方的信用风险;另一方面,供应链上各环节主体之间环环相扣,相互传递的风险因素又使各企业所面临的环境更加的复杂多变,不仅包括主体自身的信用风险,同时还涉及到企业所处供应链的整体运营风险、交易对手风险、贸易背景真实性风险、交易资产风险、操作环节风险以及来自于物流监管合作方的风险等。

核心企业信用风险。在供应链金融中,核心企业掌握了供应链的核心价值,担当了整合供应链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关键角色,商业银行正是基于核心企业的综合实力、信用增级及其对供应链的整体管理程度,而对上下游中小企业开展授信业务,因此,核心企业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决定了上下游企业的生存状况和交易质量。一旦核心企业信用出现问题,必然会随着供应链条扩散到上下游企业,影响到供应链金融的整体安全。一方面,核心企业能否承担起对整个供应链金融的担保作用是一个问题,核心企业可能因信用捆绑累积的或有负债超过其承受极限使供应链合作伙伴之间出现整体兑付危机;另一方面,当核心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核心企业可能变相隐瞒交易各方的经营信息,甚至出现有计划的串谋融资,利用其强势地位要求并组织上下游合作方向商业银行取得融资授信,再用于体外循环,致使银行面临巨大的恶意信贷风险

上下游企业信用风险。虽然供应链金融通过引用多重信用支持技术降低了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信贷风险,通过设计机理弱化了上下游中小企业自身的信用风险,但作为直接承贷主体的中小企业,其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技术力量薄弱、资产规模小、人员更替频繁、生产经营不稳定、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仍然存在,特别是中小企业经营行为不规范、经营透明度差、财务报表缺乏可信度、守信约束力不强等现实问题仍然难以解决。与此同时,在供应链背景下,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根本改变,其不仅受自身风险因素的影响,而且还受供应链整体运营绩效、上下游企业合作状况、业务交易情况等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任何一种因素都有可能导致企业出现信用风险。

贸易背景真实性风险。自偿性是供应链金融最显著的特点,而自偿的根本依据就是贸易背后真实的交易。在供应链融资中,商业银行是以实体经济中供应链上交易方的真实交易关系为基础,利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为质押/抵押,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在融资过程中,真实交易背后的存货、应收账款、核心企业补足担保等是授信融资实现自偿的根本保证,一旦交易背景的真实性不存在,出现伪造贸易合同、或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的存在性/合法性出现问题、或质押物权属/质量有瑕疵、或买卖双方虚构交易恶意套取银行资金等情况出现,银行在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情况下盲目给予借款人授信,就将面临巨大的风险。

篇2

一、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特征

供应链金融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对供应链企业进行融资过程当中,由于各种事先无法预测的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影响,使供应链金融产品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差,或者资产不能收回从而遭受风险和损失的可能性。很多风险因素都影响着供应链金融的正常运作,了解并识别这些可能产生的风险因素,对商业银行来说非常重要。

1.自然环境风险

主要表现在地震、火灾、意外的战争以及其他各种不可抗拒的原因对企业造成的损失等,这些损失影响到供应链的某个节点企业,就可能影响到整个供应链的稳定,使供应链中企业资金运动受阻或中断,生产经营过程遭受损失,既定的经营目标、财务目标无法实现,进而使商业银行蒙受巨大损失。

2.政策风险

当国家经济政策发生变化时,往往会对供应链的资金筹集、投资及其他经营管理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使供应链的经营风险增加。例如,当产业结构调整时,国家往往会出台一系列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对一些产业进行鼓励,为企业投资指明方向;或者对一些产业进行限制,使供应链企业原有的投资面临着遭受损失的风险。

3.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市场发生变化,使企业无法按原定计划销售产品而给商业银行带来的还款风险,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一是预测失误;二是出现新的替代品,从而导致企业销售计划落空,资金链条断裂。

4.信用风险

中小企业信用缺失是国内商业银行贷款营销中的主要难题。主要原因在于中小企业管理不规范、技术力量薄弱、资产规模小、缺乏对自身信用的管理和资信不足等问题;信用缺失成为制约商业银行面向中小企业发展信贷业务的重要“瓶颈”之一。

5.法律风险

供应链金融业务是一项业务创新,产品不断推陈出新,业务模式多样,相对于传统业务其标准化程度较低。在信用捆绑、货物监管、资产处置、交易文本的确定等诸多方面涉及一系列新的法律问题,现有法律很难完全覆盖,这也会给供应链金融业务带来法律风险,法律环境的变化将诱发供应链经营风险,从而危及商业银行。

6.企业文化差异的风险

供应链一般由众多企业构成,这些不同的企业在经营理念、企业制度、员工职业素养和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这种差异性导致对相同问题的不同看法,并采取不一致的工作方法,从而可能造成供应链的混乱。

7.信息传递风险

由于每个企业都是独立经营和管理的经济实体,供应链实质上是一种未签订协议的、松散的企业联盟,当供应链规模日益扩大、结构日趋复杂时,供应链上发生错误信息的机会也随之增多。信息传递延迟将导致上下游企业之间沟通不充分,对产品的生产以及客户的需求在理解上出现分歧,不能真正满足市场的需要。这种情况将可能给商业银行传递一种不正确或有偏差的信息,影响商业银行的判断,从而带来风险。

8.行为风险

即不管用意多么良好,供应链金融在办理过程中会因为无意中犯错而给商业银行带来损失,较危险和较难于注意到的是商业银行员工出于好心而犯的错误。行为风险是商业银行在办理供应链金融业务时管理人员所面临的核心管理问题。

二、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管理两大难点

难点之一:操作风险。银行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通过物流和资金流的封闭控制,可将借款人自身信用状况与信贷资金安全进行有效隔离,但会显著增加银行风险管理链条,诸多风险控制细节使其操作复杂性远高于传统授信业务。根据调查导致供应链金融业务操作风险的原因可大致归纳成人为、流程和外部事件三大因素。

1.人为因素导致的操作风险

例如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自有的棕榈油存货质押,在某行开立数百万美元国际信用证,银行委托某物流仓储企业对质物实施现场监管,但银行在一次实地巡库中发现,监管方在未接到银行放货指令的情况下,违规将质物全部出库,使银行债权悬空,形成资金损失;某石化企业集团以燃料油、组分油等能源产品质押,累计在某行开立1亿多元银行承兑汇票,由于企业资金链断裂,银行不得不将质物进行拍卖,但在拍卖前的资产评估中意外发现质物已被企业故意注水,价值大幅下降,难以覆盖全部授信敞口。上述两起风险事件均是由于第三方物流仓储公司现场监管人员渎职或与借款人联手欺诈等人为因素造成的操作风险,银行对物流仓储机构准入审查不严、巡核库工作流于形式也是导致风险的重要原因。

2.流程因素导致的操作风险

例如某行在对某汽车经销商不良贷款追索中发现,根据本行质物库存台帐,其为企业开立的5张银行承兑汇票,汽车制造厂商尚未履行发货义务,遂发函要求汽车制造厂商承担退款责任,但该厂商表示,银行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项下车辆大部分已被该汽车经销商提取,根本不存在退款问题。由于银行与厂商签订的三方协议存在重大缺陷,对如何认定厂商完整履行发货责任没有任何明确约定,给银行债务追偿带来很大难度。银行在供应链金融业务操作中,必须杜绝各类合同、协议和操作流程设计中的明显漏洞,并应严格按照既定流程办理业务,否则会给内外部欺诈留下可乘之机。

3.外部事件因素导致的操作风险

例如某行为某汽车经销商发放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以企业自有的100余辆库存车辆进行质押。某日,该行突然接到合作仓储监管方的报告,该汽车经销商的社会债权人将该行大部分质物哄抢一空,银行虽立刻派人到现场处置,但仅控制车辆5辆,其余质物去向不明。外部突发事件是供应链金融业务中需特别关注的风险,银行应确保监管仓库和场地的安全设施到位,还应购买足额商业保险防范质物因如火灾、盗抢等外部事件造成的损失。

难点之二:法律风险。2007年《物权法》对动产担保做出诸多制度安排,如明确动产抵押效力、明确动产抵押登记原则、引入动产浮动抵押以及丰富权利质押内容等,对银行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具有重大意义,但受困于一些法律“瓶颈”,银行在业务操作中依然面临较大法律风险,限制了该业务的快速发展。

1.动产浮动抵质押制度亟待完善

首先,动产“特定化”在供应链金融业务实践中是一个重大难题,用作浮动抵质押的动产大多属于种类物,如原油、钢材、有色金属、棉花、粮食等大宗货物,同类货物彼此间具有完全可替代性,银行在进行浮动抵质押操作中,无须编制抵质押物详细清单,仅以重量、体积等对抵押物进行形式控制,在进行债权追索时,如何对质物与非质物进行严格区分,只能视银行监管严密程度而定。其次,目前各地还未广泛办理动产浮动抵押登记工作。如果银行无法办理动产抵押登记,一旦借款人将已抵押的动产再次与善意第三人进行交易,银行将无法行使对抵押物的优先权。另外,在已办理登记的工商部门也不接受银行进行的查询,债权人无法了解抵押物权属状况,也无从了解自己是否享有优先权,可能产生重复抵押风险。

2.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管理需进一步完善

目前《物权法》已明确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法律地位,但在实际操作中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管理仍存在一定缺陷,管理机构对登记内容撰写没有规范性要求,不“确切”的登记内容将造成债权银行无法顺利确权,存在重复登记可能性,进而影响担保效力。另外,在应收账款质押业务中还存在诸如应收账款债权的实现途径、质权生效条件、登记优先顺位关系等一些有待法律解释及明确的方面。

三、我国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1.国内集团企业的资金管理职能没有得到重视和明确

由于国家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支持,集团资金的专业化配置管理缺乏相应专业人才的打理,很多企业甚至搞不清资金管理部门和投资部门的区别,以至于资金的风险性没有得到很好的重视。对于很多集团性金融方案没有相关的市场敏感或合理化管理制度,给集团性企业带来很多资金链上的危险。国内曾经倒下的几个大公司多多少少与资金管理粗放化有关。

2.信用环境复杂

国际上贸易还有国际信用证,国内的贸易反倒不能使用国内信用证,国内贸易很多的使用票据结算,曾经的票据满天飞使得人民银行一度对此措施严厉。但现在国内信用证的管理规范是97年公布的,10年没有过更新,各个银行间的人民币信用证缺乏可实行的模式通开通兑。

3.物流环境的复杂和混乱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物流发展水平还普遍落后。首先,由于生产性企业自营物流以及联合物流的情况长期居于主体地位,致使物流企业的规模一般偏小,技术落后,自动化、信息化、系统化程度低,运输和仓储的规范缺乏标准,流通中的物权很难得到相应保证,于是银行很难做到对流程进行控制,使得风险管理无法得到无缝连接,等等。

在实际操作中,国内的银行通常会将核心企业的信用放大10%-20%,用以对供应链上的企业进行更大的授信支持来开发业务。但现实的问题是,如果这家大企业用10家银行,每家银行都对他们进行类似授信支持的话,无形间这个核心企业的信用被扩大了100%-200%,企业是否能够应付如此巨大的信用增长?银行又如何监管如此巨大的增长风险?信息化程度还不够高的中国如何对海量的贸易单据进行审查和真实性评判?金融风险和道德风险交织在一起如何防范如何规避?因此,关键问题是要建立健全全国性的信用管理体制并完善交易环节的金融工具标准化制定工作。

四、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风险防范

虽然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一个特殊领域,但其框架应当同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框架保持兼容,并适应商业银行整体风险管理的要求。

1.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必须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目标和原则相兼容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资本、人力资源、风险管理能力和其他各种资源允许的范围内,在银行自身可承受的风险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稳妥地管理已经承担的风险,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得到经风险调整后收益率的最大化和股东价值最大化。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必须与上述目标和原则相兼容,同时应着重评估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对供应链金融与其他业务的投入的边际收益(经风险调整后)进行对比,以决定是否推行该项业务。供应链金融服务的推行是一项系统工程,因此所谓“投入”应考虑公共平台的建设投入在具体业务中的分摊;二是由于供应链金融中不同产品的风险管理成本特征差别很大,应在推出具体产品之前,预先评估风险管理的成本和风险管理收益之间的对比关系。

2.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应满足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要求

“全面风险管理”有两方面的含义:首先,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管理应在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范畴内,与其他公司业务、零售业务等纳入到统一的管理体系中,依据各类业务的相关性,对全部资产组合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其次,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应对供应链融资中面临的信用风险、法律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不同类型的风险通盘考虑,确保供应链金融业务中所有的风险状况及反馈结果都应有相应部门负责和管理;对所有风险管理的政策及规定都应提出准确和标准的文件;所有的风险应通过定性或定量的方法进行测算。风险管理部门应独立于业务体系,并适应业务体系的结构。风险管理部门应在业务体系的各个层次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和评审体系,实现垂直的风险管理。

3.商业银行要审慎选择合作对象

商业银行要先选择生产经营稳定、与银行合作程度较高的产业链群,比如钢铁、汽车、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产业链,在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扩大服务范围;同时商业银行也要在详细调查的基础上,协助核心企业评估供应链成员企业,对各潜在供应链企业进行严格筛选,对已存在的不合规成员要及时予以淘汰,保证企业供应链及供应链金融的和谐发展。商业银行要大力加强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包括供应链本身的风险,以及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各自的风险。同时要密切关注整个供应链的运行情况,不仅要分析外部经济环境的状况,更要了解和知悉内部供应链的薄弱点,建立一套评价体系,使得商业银行能够及时有效的获取供应链信息,确保供应链良好有效的运行,还要对核心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获得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服务的中小企业进行跟踪评价,实施信用管理。

4.商业银行与物流企业应信息共享

现代的信誉联盟理论为破解企业合作中的风险问题提供了理论依据,信誉联盟是指上下游企业之间信誉连接体系,其核心是厂商信誉的共建和共享。信誉联盟主要包括:①以厂商的价值链和供应链为基础,建立相对稳定的关联企业体系;②关联企业内部的非市场化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通过信息共享消除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③通过显性契约(合同)和隐形契约(信誉联盟和企业文化)建立大、中小企业之间的激励相容机制和信誉联盟。信誉联盟理论要求金融企业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改变以往常规融资业务审查方式,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不同:一是由企业整体额度风险控制转化为单笔授信和贸易短流程的风险判断和控制;二是将贷前风险控制延伸到融资风险操作环节及单据的控制和判断;三是主体准入为基础的风险控制理念转变为基于流程控制或在把握主体的同时控制资金流、物流的风险控制理念。

5.加强对客户资信质押货物的监管

根据服务方式的不同,商业银行和物流企业都应有针对性地制定严格的操作规范和监管程序,杜绝因内部管理漏洞和不规范而产生的风险。具体地说,商业银行要不断完善内部操作管理规范,防范运营操作风险;物流企业要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和仓管信息化水平,并制订完善的办理质物入库、发货的风险控制方案,加强对质物的监管能力。商业银行要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降低法律风险。因为供应链金融业务涉及多方主体,质物的所有权在各主体间进行流动,很可能产生所有权纠纷;加之该业务开展时间较短,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款可以遵循,也没有行业性指导文件可以依据,因此,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各方主体应尽可能地完善相关的法律合同文本,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将法律风险降低到最小。

参考文献:

[1]成静.供应链金融:降低银行信贷风险[N].中国经济导报,201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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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征.张春璐等,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管理特异性和现场检查方法探析[R].银监会热点问题调研报告,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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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深圳发展银行-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供应链金融”课题组.供应链金融-新经济下的新金融[R].2009-06.

[7]尹玲.浅析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J].时代金融,2009(9).

篇3

市场经济中每个企业都面临着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风险,风险是指事物发展的未来结果与期望结果产生差异的可能性,或者说是人们对某事物发展的未来结果的一种不确定性。企业风险控制是对企业内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进行识别、衡量、分析、评价,并适时采取及时有效的方法进行防范和控制,用最经济合理的方法来综合处理风险,以实现利益最大化的一种科学管理方法。财务风险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贯穿于企业各个财务环节的经济风险,是企业运行过程中各种风险因素在财务上的集中体现。

在目前宏观经济环境中,随着我国银根紧缩政策的执行,以及银行风险意识加强和任务指标考核等影响,往往对规模较大的企业表示青睐,而对中小企业则较为冷淡,造成中小企业资金紧张,因此供应链物流业务模式应运而生。供应链物流业务是指核心企业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整合供应链中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及最终用户的资源,沟通整个供应链的商流、物流、信息流及资金流渠道,通过合理策划、设计和优化,提高运行效率、降低运行成本,以达到供应链整体效益最佳而开展的一种大宗商品交易和物流经营相结合的一种商品交易模式。这一模式中核心企业是供应链的组织者和发起者,享受利益的最大化,同时承担着最大的财务风险。供应链物流业务核心企业财务风险是指由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经营的不确定性、企业间交易的复杂性和上下游企业能力的有限性而导致核心企业实际收益达不到预期收益,甚至导致核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失败的可能性。为了确保这一模式的有效开展、安全运行,就必须找出其风险点,并针对提出其相应的对策。为此本文旨在分析这一业务模式中可能存在的财务风险,并探索相应的风险控制对策。

一、供应链物流业务的必要条件

供应链物流业务既是一个物资流转过程,同时更是一个价值流转和信息流转的过程。物流贯穿于整个供应链的各环节,是企业间联系的纽带,也是核心企业货权控制的主要形式。它在传统的物流管理的基础上,不仅集成了市场和制造功能,而且包括了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协调管理功能。因此要有效开展供应链业务必须满足具有三个基本条件:

第一具备完善的可控物流监管配送网络体系;

第二供应链参与企业中必须包含生产性企业,即供应链物流服务的上下游客户至少有一家是生产性企业;

第三核心企业具有资金、信息、物流等资源优势。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归纳供应链物流业务中核心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环节有:资信调查、合同签订、付款、收货和在途、信用、收款、发货和开票结算等,这些环节中任何一个差错都可能造成核心企业的财务风险。

二、供应链物流业务核心企业的财务风险分析与风险控制对策

鉴于以上分析供应链物流业务过程的分析,探索了各环节可能存在的财务风险,并给出了相应的风险控制对策。

(一)上下游资资信风险及控制对策

供应链物流业务的核心企业必须全面掌握参与企业的资信,并作出全面评估,确保所有参与企业具有良好的信誉。而目前由于整体经济环境不佳,信息来源的局限性,而核心企业急于扩大业务规模,或业务员为了自身的业务业绩,对客户资信状况无法做深入的了解,无法确认客户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客户的资信调查主要靠业务部门对客户的了解。

为防范资信风险建议引入了中信保等成熟的商业信用评估模型,利用其信息资源优势了解客户的主要资信信息,建议对重要客户通过中信保资信调查,对客户资信情况作出较为准确的评价,以确定其信用额度,将风险控制前移至业务发生前。

(二)货权控制风险及控制对策

鉴于目前整体经济环境不佳,而业务员为了自身的业务业绩,若在业务合作中缺少对货权的实质控制,则会增加了供应链物流业务中核心企业的财务风险性;特别是对上家客户,在非现货交易的订单采购时,预付货款完全是基于对上家客户的信用预付,并无实际的货权控制;尤其是对于有些大宗商品采用从生产者到需求者直发的模式,控货权控制的风险更大。例如为钢厂采购焦炭的业务,合同签订后虽然核心企业尚未支付上家货款,但实际货已直发给下家,而下家也一直未支付货款,形成了实际的应付、应收账款。特别是由于这样的模式在没有开票结算以前不会通过财务账面反映,形成帐外的应付应收账款,容易掩盖风险的存在。

因此,开展供应链物流业务的前提是核心企业必须具有可控的物流网络体系,并制定严格的管理流程,对货权控制需要作出严格的规定。在合同中明确物流流程和控货原则,对货权控制作出严格的规定,将物流过程中货权的控制掌握在核心企业中;在具体管理中实行商流、物流和资金流三流分离的控制办法,通过业务、财务和管理部门的互相制衡,同时加强与客户对账,防范坏账损失风险。

(三)票据管理风险及控制对策

由于目前开展供应链物流业务的核心企业多数是与钢厂建立双向供应链的合作模式,即钢厂是核心企业一个供应链的上游企业,又是另一个供应链的下游企业,形成了较为特殊的票据关系,可能会出现多次票据背书问题,存在较高的财务风险。

加强票据管理,制定防范票据业务风险的要求,建立完善票据管理制度,明确规定票据的取得、贴现、背书、保管等要求;严格审查票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防止票据欺诈;落实专人负责票据保管,定期核对盘点;规范票据贴现、背书审批流程,建立票据备查簿,严格执行票据法的规定。特别是加强商业汇票管理,防范连续背书过程中的连带责任。

(四)合同管理风险及控制对策

由于供应链物流业务是一种新型的大宗品交易模式,目前还处于摸索阶段,其业务运行方式随时可能变化,并且存在双向供应链的情况,合同具体执行过程中业务情况的变化以及客户的合作要求,导致合同执行中出现一对多、多对多、合同交叉、客户交叉等复杂情况,造成合同后续管理困难,隐含大量的风险。

建议业务部门在操作过程中,力求避免合同的交叉情况发生,若业务情况发生变化,尽量结束前一合同后,重新签下一合同,减少环节过多,客户关系过于复杂的情况。同时也要防止逾期合同和长期挂账尾款的发生,以避免坏账的产生。

(五)业务保证金的管理风险及控制对策

供应链物流业务的开展中核心企业通过控制货权和业务保证金等手段规避自身的风险。一般核心企业会通过财务测算规定一个合理的比例的保证金(如18%),而目前由于整体经济环境不佳,核心企业急于扩大业务规模,或业务员为了自身的业务业绩,在实际业务执行中出现了低于合理保证金的合同;同时目前大宗商品如钢材、焦炭的价格波动较大,特别是出现价格大幅下行阶段时,存在跌价造成的客户弃单风险。

建议在合同签订阶段一定要合理确定价格,规定合理的保证金,以化解跌价风险,同时在合同执行阶段要密切跟踪价格的变化,及时补足跌价保证金,防止跌价造成的客户弃单风险。

三、结束语

供应链物流业务模式是一种新型的大宗商品交易模式,本文对其概念、运行必要条件、存在的财务风险及对应的风险控制对策作了一些必要的探讨,旨在分析该模式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以引起该模式的核心企业的重视,规避相应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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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背景

2014年9月10日,皖江物流(600575.SH)公告,其以供应链物流贸易为主营业务的全资子公司淮矿物流,因资金链断裂无法偿付到期债务,被银行,账户遭冻结。公告显示,事件涉及债权金额161.57亿元、债务金额167.49亿元,迅速导致淮矿物流申请破产重整,皖江物流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及时任董监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2015年12月,淮南中院裁定淮矿物流重整计划。2016年2月,皖江物流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保证上市公司平稳过渡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由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2016年7月,该重组方案实施完毕。至此,我国资本市场罕见的、百亿级规模的信用风险事件在历时近两年后得以平息。

二、淮矿物流供应链物流概况

淮矿物流于2008年成立,初期业务主要限于钢材、铜材、机电产品等传统商贸,即集合客户物资需求信息,向供应商集中采购,再分销至各下游客户并提供物流服务;同时也根据市场行情自主选择采购、销售商品。此时淮矿物流的经营定位是采购服务商、物流服务商等第三方物流服务和商品经销商。

2011年起,淮矿物流重点向大宗商品供应链物流业务方向发展,主要经营模式是:与大宗商品生产经营核心客户签订协议,同时为核心客户在生产经营前端即原材料采购环节和生产经营后端即产品销售环节提供供应链服务。在前端采购环节,淮矿物流作为原材料供应商采购并按协议价格转售给核心客户赚取固定比例服务费;在后端产品销售环节,淮矿物流利用广泛的销售网络资源作为产品经销商,核心客户的产品对外销售赚取固定比例的差价或服务费。

正常供应链物流业务循环下,淮矿物流如能对各环节进行科学分析,采取必要措施全方位风险控制,有利于锁定经营业务价格波动风险并获取稳定收益的,而且在业务过程中引入独立第三方仓储监管新理念、供应链金融新手段、辅以电子商务新技术,完全可以引领国内大宗商品电商业务新方向。然而其在核心客户选择、供应链业务结构、资金运营、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和失误,加上宏观环境等外部因素的共同作用,淮矿物流终因风控失效走入绝境。

三、淮矿物流供应链物流经营失败主要风险因素

1.核心客户选择失误

核心客户是供应链物流的关键节点,对业务链条正常运转至关重要。淮矿物流2011年营收289.89亿元,前五大客户中福鹏、申特两系客户共84.64亿元,占29.20%;2013年两系客户上升至106.6亿元,占当年营收330.73亿元的32.23%,对两系客户存在重大依赖。工商信息显示,该两系成员企业均系民营且集中于钢材生产经营贸易。淮矿物流2011-2013年应收及预付款大客户中屡屡出现两系成员。在民企普遍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的大环境下,加之2011年起钢铁行业普遍经营困难,淮矿物流应该合理怀疑两系客户存在这样的动机,即透支、绑架淮矿物流的融资能力,将资金以贸易形式吸收进来,进而进行占用、挪用。淮矿物流应该对他们的基础素质、行业风险、运营动态等进行详细、动态掌握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判、预控。然而,正是风控和损失保证措施缺失,最终导致淮矿物流经营失败。中国证监会对皖江物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也认定了淮矿物流存在与申特系、福鹏系企业利用虚购贸易来进行资金循环等违法违规事实。

2.供应链业务品种结构单一

钢贸收入占淮矿物流营收的比例一直在90%以上,而钢材是周期性商品,随着全行业持续低迷,淮矿物流被这个单一依赖行业风险击倒。2008年6月,普钢综合价格指数最高达6200元/吨,10月跌至3800元/吨;四万亿经济刺激后又于2011年一路上升至5200元/吨,此后便持续下跌,2014年9月跌至2900元/吨。钢材价格出现拐点持续下跌的同时,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行业风险发酵、爆发。2011年4月,中国银监会向银行提示钢铁、钢贸行业风险。淮矿物流所倚重的两系企业全被列入贷款严控对象。由于淮矿物流的唯一股东是上市公司皖江物流且有中国500强国企淮南矿业背景,2013年前银行没有限制其贷款。于是,淮矿物流成为申特系和福鹏系的影子银行、提款机。皖江物流披露的淮矿物流经营失败外部原因:一是贸易主要依赖钢铁且行业产能过剩、整体持续下滑;二是银行过度授信,高达130亿元;三是2014年后也被列入钢贸企业,授信、贷款额度被收缩,资金链断裂。

3.资金运营高杠杆低效率

皖江物流其他业务占营收比例较低(约3%)且现金流正常,其年报财务数据基本代表了淮矿物流财务资金状况。体现杠杆率的资产负债率,2011-2013年分别为82.79%、78.79%、80.22%;体现资金运营的应收款项周转次数,2011-2013年分别为3.12、2.52、2.29次。资产负债率一直在80%左右,而淮矿物流应更高(10亿元资本金获130亿元授信),高杠杆必然存在高风险;应收周转次数也远低于10以上的行业均值且逐年降低,暗示应收款项质量降低、风险积聚。资金占用项目主要是使用受限的票据保证金和缺乏安全保障的应收款,2011年末分别为24.45亿元、96.19亿元,2013年则快速上升至35.57亿元、149亿元,应收票据几乎全部为商业汇票;而其资金来源则主要依赖到期必须刚性兑付的银行短贷和银行汇票,2011年余额分别为11.59亿元、97.18亿元,2013年则分别达到了49.62亿元、109.71亿元。高杠杆作用和不断降低的资金周转速度导致财务费用迅速上升,2013年达5.52亿元。压力之下,淮矿物流铤而走险选择了中国证监会查实的虚增利润行为。

4.企业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中国证监会查证的淮矿物流违法事实主要包括六方面:资金循环过程中虚构贸易循环虚增营收91.55亿元,通过阴阳合同销售积压存货虚增利润2.04亿元,票据贴现买方付息虚增利润0.34亿元,通过应收票据调整应收账款基数和账龄分析错误等虚增利润2.52亿元,违规对外担保31.25亿元,违规债务转移30亿元。行为性质上既涉及日常经营,也涉须由淮矿物流董事会或其股东皖江物流的决策、披露事项,但是最早从2011年开始,均没有依法决策、披露,表明内部控制体系在两个层面都存在重大缺陷:淮矿物流层面存在会计核算错误、财务造假、内部人控制、集体舞弊、公司治理失败、内控体系整体失效;皖江物流层面存在信息传递渠道被切断、对子公司管控失败、内部审计内控测试系统失效、风险控制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四、风险控制策略建议

1.优化供应链物流核心客户

供应链物流实质上是物流服务提供商围绕核心企业,利用自身信用、资金实力、网络渠道、议价能力等优势,通过对实物流、信息流、现金流控制,为核心客户提供上游采购、中间仓储配送及下游销售构成的物流网络。在链条和网络中,核心客户直接关系供应链物流企业业务运行是否安全、流畅。因此,核心客户选择必须慎重、优化,至少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详细尽职调查、深度分析,包括其产供销等基本生产经营情况、技术水平、资质情况、信用等级等;二是围绕核心客户,对其上下游客户群分析,特别要防止关联客户恶意串通套取资金;三是强化与核心客户的日常信息沟通交流,必要时通过驻厂等方式保证信息对称,对重大资金流向能够有效监控;四是建立动态评估机制,不断对核心客户的生产经营、行业形势分析和风险评估,对重大风险进行预判、预控和实时感知;五是建立安全退出和保障机制,对核心客户业务链条风险要保持合理怀疑,并进行科学求证、动态测试,必要时立即启动该机制。

2.优化供应链物流业务品种

从三个方面着力实现供应链物流业务品种结构的合理,规避、对冲行业系统性风险:一是业务定位要准确,做好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熟悉业务品种所在行业基本特点和运营规律,合理确定和配置业务资源,实现行业经营优势互补和风险对冲。二是定期进行业务链条行业研究。深入、多维度分析行业的市场结构、竞争结构、生命周期及其与宏观经济的相互影响,同时做好比较研究,横向比较相关行业,提前拟定退出、替代预案。三是充分利用新技术、新理念,着力发展高附加值的增值业务,提供独立第三方货品仓储、监管,在业务链条中嵌入金融服务为各节点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低成本货品动态质押融资等,实现物流链业务由实物依赖向创新服务转型,由资金依赖向增值服务转型。

3.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和效益

一是做好供应链上下游采购、销售业务在时间、实物交割、资金安排等方面无缝衔接,进行流程再造、加速,减少链条客户资金占用,特别是通过监控、技术等手段防止客户将资金恶意挪用、套取、侵占。二是平衡好供应链业务规模与效益的关系,合理控制经营规模,关键要控制财务杠杆率,做好业务毛利率、周转效率、资金成本之间的效益比较分析,运用不同支付手段、不同定价策略最大限度消化资金成本,提高资金周转次数。三是建立客户信用评价制度,定期、动态、科学评估并分级别管理,按照企业内部标准控制客户授信,超出部分必须辅以有效担保控制风险,同时杜绝为客户提供风险不可控的货品市值跌价差购回购等变相担保。

4.全方位加强内控体系建设

股东、出资人层面,要做好对所属子企业的外部管控,主要是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对其公司治理顶层设计,充分发挥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决策、监督作用,通过关键部门负责人委派等措施建立多渠道信息沟通机制,同时,强化内部审计、突出风险导向审计,多手段运用、多角度监管,避免因内部人控制而管理失控,出现集体舞弊。供应链物流企业层面,一要优化控制环境,促进自律架构作用的有效发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要按各自权限,把功能发挥到位,二要正确评估风险,把经营失误降至最低、可承受水平,三要畅通信息沟通,确保经营、财务等信息及时交换,四是职责分工、授权批准等必须控制到位,避免滥权、越权,五是要对内控结构的设计、运行效果进行经常、定期、动态质量评估,以确保其按既定目的运行,特定情况下发生风险事件时能够及时、适当修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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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74 文献标识码:A

物资管理,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本企业所需物资的采购、使用、储备、配送等行为进行计划、组织和控制的过程。企业物资管理的各个环节环环相扣,组成企业的物资供应链。由于物资供应链的复杂程度不断提高,必须从不同的角度来有效地发挥物资供应链中产生的数据价值。有效的物资供应链集成物资公司所有的决策业务,包括物资需求计划、采购模式、合同签订、履约、变更、结算、库存等。由于物资供应链的特殊性,办理业务中产生的风险会对物资供应链造成巨大的破坏,一些细小的业务风险都有可能对物资供应链系统造成巨大的打击,甚至完全破坏物资供应链系统,因此,对物资供应链实时监控预警机制进行研究是十分重要的。

一、物资供应链实时监控预警机制构建的根本准则

受计划经济影响,我国企业的物资管理模式被深深地烙上了计划、配额、定量等烙印。物资管理也是现代物流的起源,但是很长时间以来,物资管理恰恰被现代物流给忽略了。构建物资供应链实时监控预警机制的目标是为了更好地监测、把握供应链的经营状况,以便及时发现物资供应链中存在的业务问题,并寻求最好的解决计划与防护方法,保持供应链的正常经营。在不同的物资供应链系统中,存在着不同的实时监控预警模式,实时监控预警的方法并非完全相同,但有效的实时监控预警机制有着一样的共通性,任何企业构建物资供应链实时监控预警机制时都应遵守这些根本准则。

(一)实用性

最终创建实时监控预警机制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实践应用过程,需要靠不同的实践方式对系统进行校验。除此之外,由于实时监控预警机制的构建程度过于复杂,企业不能获得完整的物资供应链经营情况,从而进行精确的数据统计。在这种情况下,实用性就成为构建物料供应链实时监控预警机制必不可少的准则之一。

(二)系统性

物资供应链集成了物资需求计划、采购模式、合同签订、履约、变更、库存、结算等业务。因此,在构建实时监控预警机制中必须从整个物资供应链的角度出发,对供应链中各个业务节点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业务风险,使实时监控预警机制可以全面地反馈物资供应链的业务风险水平。

(三)动态性

物资供应链是通过共同的经济利益将各个体系和业务集成到一起的,并不是通过强硬的行政手段捏合到一起的,所以物资供应链具备一定的动态性。物资供应链实时监控预警机制不仅仅在物资供应链业务风险中产生预测未来的价值,还有对物资供应链自身经营分析的价值。在分析经营的基础上,预测整个物资供应链将来的发展趋向。而且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及物资供应链业务风险的不断改良引起的变动,物资供应链实时监控预警机制只有应保持先进的动态性,才能更好地规避物资供应链中所产生的业务风险。

(四)及时性

在物资供应链实时监控预警机制中,预警是一种提示警报行为,在危险出现之前将其消灭。因此,为了能够及时发现物资供应链中存在的业务风险问题,及时性是不可或缺的。否则,如果等到业务风险已经到达一定水平后才警告提醒,对企业造成的重大损失已经无法挽回,实时监控预警变得毫无意义。因此,及时性是实时监控预警中必不可缺的一项。

(五)经济性

经济性是指对构建实时监控预警机制的成本进行控制,避免构建时产生一些不必要的损失,强调经济性准则是为了更好地控制企业构建物资供应链实时监控预警机制的成本,而不造成过度的经济浪费。

二、物资供应链实时监控预警机制系统架构

物资供应链实时监控预警机制是为了更快、更有效地处理物资供应链中产生的业务风险,属于对物资供应链业务风险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的一种监管措施。因此,这种机制的构成涉及了五种元素:实时监控机构、预警分析组织机构、信息收集传递机构、业务风险分析机制和业务风险处理机制。其中信息收集传递机构是整个架构的基础,主体是预警分析和实时监控机构,中心与关键分别是业务风险分析机制和业务风险处理机制。通过物资供应链实时监控预警机制的流程,将五种元素紧密地联结在一起,形成物资供应链实时监控预警机制。如图1所示。

(一)实时监控机构

实时监控机构在实时监控预警机制中起着实时监测的作用,是构成物资供应链实时监控预警机制中不可缺少的基础机构。因此,为了实时监控供应链机制的性能能得到正常的施展,建设齐全的实时监控组织机构是良好的物资供应链系统最基本的配置。实时监控组织机构的成员由物资供应链中的基础人员构成,这些基础人员能够最快地发现供应链中出现的问题和业务风险,将信息迅速提交给预警分析组织机构。实时监控机构的组建可以让实时监控预警机制的信息传递速度达到最大化,第一时间掌握物资供应链中产生的信息。

(二)预警分析组织结构

物资供应链实时监控预警机制另一基础就是预警分析组织结构,它在实时监控预警机制中起着组织和决策的中枢作用。预警机构的主要组成人员主要是来自负责业务环节的专家和企业管理人员等。这些专家通过不同范畴和不同角度对物资供应链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业务风险进行分析,提出具有一定权威性的提议。预警组织结构独立展开工作,不属于物资供应链的内部机构,并不干预物资供应链的直接经营,确保它不受其他组织干涉以及物资供应链业务风险预警业务的落实。

(三)信息收集传递机构

预警分析组织结构要能高效地进行预警分析,除了从实时监控机构中获得的信息外,物资供应链信息收集传递机构也是不可或缺的。它能及时发现可能产生风险的预兆,快速地收集和传递物资供应链中产生的业务风险信息,并分辨业务风险信息的种类。同时,为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应将收集的信息和数据形成一个信息系统,通过对信息系统的不断改良与更新使信息保持以上三种特性。

(四)风险分析机制

当物资供应链已经产生了业务风险,就需要有风险分析机制将已经产生的业务风险进行评估。在业务风险分析机制中,通过数值表现的方式将监测的实际状况与分析状况进行比照分析,直接发现物资供应链经营过程中的异样状况。同时,利用现代企业经营供应链的管理技术、诊断技术分析,判断物资供应链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异样状况,估测出业务风险的大小程度,预测其能够产生的后果,寻找到物资供应链经营中的缺点和异常情况的根源。

(五)风险处理机制

风险处理机制是实时监控预警机制的最后一步。通过业务风险分析机制实施过程中提出的信息表现,将不同的风险业务进行类别划分,采取不同的业务风险类别解决方案和消化物资供应链业务风险措施。其目标是将业务风险所形成的后果减至最小。业务风险处理机制应包含补救措施、改良方法和应急方案等。其中补救措施是针对业务风险水平采取有效的方法,使业务风险造成的后果达到最小;改良方法主要是改进物资供应链中经营的薄弱环节,杜绝以前产生的业务风险再度发生;应急方案主要是针对物资供应链业务风险及其可能产生的毁坏,应采用什么样的方法去躲避业务风险、控制业务风险进一步恶化。业务风险处理机制是实时监控预警机制的最终目标。

三、构建物资供应链实时监控预警机制的战略

构建物资供应链实时监控预警机制少不了供应链管理目标、文化、组织、方法和信息系统五种方式,根据五种方式的组成,提出构建物资供应链实时监控预警机制的战略。

明确物资供应链实时监控预警目的,形成实时监控预警目的体系。创建物资供应链实时监控预警机制的目的就是针对物资供应链中存在的不同的业务风险,并不是针对单个的业务风险目标,而是创建一个综合目标,针对不同的业务风险进行预警,同时该系统保持和供应链环境的信息沟通,使其拥有信息的先进性。树立物资供应链实时监控预警组织,发挥实时监控预警的中坚作用。造就物资供应链实时监控预警文化,加强预防业务风险认识和技能。一个系统应有其独有的文化,构建物资供应链实时监控预警机制系统,应有其独特的系统文化,通过构建系统使各部门人员加强心理承受能力,当物资供应链系统中出现业务风险时,让各部门人员通过预警机制拥有更强的抵抗风险的技能,对业务风险存在一定的认识。运用物资供应链实时监控预警机制措施,制定系统优化的实时监控预警战略。通过运用预警机制思维,去解决物资供应链面临的各种各样的风险。

四、结束语

本文主要以预防物资供应链业务风险为主,探讨如何构建物资供应链实时监控预警机制,使其规避更多的物资供应链业务风险。通过整合物资供应链的业务,论述了构建物资供应链实时监控预警机制的战略。构建物资供应链实时监控预警机制是为了更好地管理物资供应链以及规避物资供应链在运营情况中产生的风险,使物资供应链管理系统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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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的供应链金融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对供应链企业进行融资过程当中,由于各种事先无法预测的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影响,使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差,或者资产不能收回从而遭受风险和损失的可能性。

一、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风险分类

1.信用风险

供应链融资业务的信用风险,就是借款人不能依约偿还供应链融资业务项下的信贷资金的风险。影响供应链融资的信用风险有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系统风险是指宏观经济周期或者行业发展要素发生变化造成大量的企业亏损的情况。非系统风险是指企业自身的经营策略等原因造成的经营风险。

2.内控风险

供应链融资业务中的操作风险蕴涵在信用调查融资审批授信后管理与操作等等业务环节中。授信支持性资产的有效控制是供应链融资业务风险控制的核心部分,该环节中涉及到大量的操作控制,这部分操作风险管理成为供应链融资操作风险管理的重点。巴塞尔委员会建立了分析操作风险的基本框架,按照操作风险不同的成因将操作风险分为四类:人员因素导致的操作风险、信贷流程造成的操作风险、系统因素导致的操作风险和外部事件导致的操作风险。

3.市场风险

商业银行在供应链融资方面面对的市场风险,是指市场经济环境的变化造成供应链融资业务发生损失的可能性。供应链融资业务以真实的商品贸易为背景,商品的市场价格对供应链融资业务的风险大小有直接的关系。市场风险来源于在当前这个买方市场时代,产品的质量、更新换代速度、正负面信息的披露等,都直接影响抵质押项下商品的变现价值和销售,

4.法律风险

商业银行在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过程中要承受不同形式的法律风险。供应链融资是一项金融创新,尤其是供应链融资业务中广泛采用授信资产支持技术,涉及比较多的法律问题。由于法律规则的不确定性或模糊性,法律体系本身存在一定的空白、冲突和所述不详等,法律的不确定性也会使银行在开展信贷业务时带来损失。我国法律法规体现还在不断的建设和完善当中,其间的法律变动也会对商业银行造成损失。

二、如何对商业银行的供应链金融进行风险评估

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评估采用银行内部评级法,即通过选取一定的财务指标和其它定性指标,并通过专家判断或其它方法设定每一指标的权重,由评级人员根据事先确定的打分表对每一个指标分别打分,再根据总分确定其对应的信用级别不同分值对应不同信用级别。供应链融资信用风险评价体系中,不仅考虑企业基本素质、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创新能力、成长能力、信用记录以及行业状况等,还考虑了企业所处供应链的整体运营绩效、上下游企业的合作情况、供应链的竞争力及信息共享程度等因素。

三、现今我国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存在的风险问题

一直以来,我国银行业,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沿用总、分、支的科层管理模式,即经营单元对应国家行政区划进行层级配置,各经营单元的经营区域主要限定于地理临近地区,这样的传统组织管理架构,无法完全适应供应链融资业务的一些经营特征:

(1)业务的空间跨度大:供应链的空间延伸往往跨度很大,银行传统的分区经营的分支机构设置,显然难以适应对供应链全链条开发和服务的要求,比如,供应链成员的经营所在地将分别落入不同分支行的辖区,如果采用多头开发的模式,协调成本很高;如果由某一经营单位统一操作对整条供应链的服务,远程作业的成本又很高。

(2)业务运行自成系统:供应链融资的信贷技术、操作流程、产品运用乃至营销模式和盈利模式都有别于传统的流动资金授信业务。实践中我们看到,一些银行对供应链融资仅取其概念,内部管理仍沿用传统业务的作业框架,结果导致准入错位,风险控制没有切中要害,营销效果也难如人意。

(3)业务的专业化程度高:将供应链融资放在传统信贷的框架中运行,其不适性是明显的。一则无法挖掘专业分工的创新和效率优势,二则不利于专业资源的集成以获取规模经济;三则传统信贷损失的大数法则可能受到系统性风险的突然冲击。

四、对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进行全面的风险管理

供应链融资业务的高效运行,需要一个相对独立的运营环境,而这种环境必须突破当前国内银行业(尤其是国有银行)划地为界、综合经营的组织架构。

1.对供应链金融进行风险控制的基本策略

商业银行在供应链融资业务中风险控制中基本策略可大致分为如下类型:①预防策略;②规避策略;③转嫁策略;④分散策略;⑤补偿策略;⑥抑制策略。某种意义上来讲,规避风险是以一种消极的态度对待风险;而有效的控制和化解风险,则是以一种积极的态度对待风险。

2.利用技术创新,构建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技术平台

目前我国的供应链产业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由于尚未建立完整的信用体系,特别是供应链金融的信用模型建设和数据业务流程信息化发展程度不高。供应链产业中,供货商、制造商、销售商、银行、客户相互间的信用保证是缺乏协调监管的。因此,必须加快信用技术创新,提高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水平。构建好信用管理技术平台,就能够加强供应链管理的信用环境建设,为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提供有力的信用管理支持。

3.对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建设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

全面风险管理涵盖了各层次的金融风险,全面风险管理偏好对资源分配起引导作用。它通过准确计量各类风险确定经济资本,通过经济资本的分配决定各类资产规模,改善业务组合的风险与收益配比关系,将有限的资源从效益较差而风险较高的业务上释放出来,为效益更好而风险可控的业务腾出空间]由于供应链涉及不同的行业、不同技术领域和不同的行政区域,这就涵盖了几乎所有的金融风险。因此,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必须纳入到金融全面风险管理之中,这样才能有效地管理好供应链出现的风险。

参考文献

[1]林毅夫,李永军.金融机构发展与中小企业融资[J].经济研究,2001(3):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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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传统的免疫学指能够自我识别,并且排除自身体内其他部分,达到保护机体免受侵害,特别是病毒等病原微生物、细菌。本论文研究的供应链金融中核心企业风险免疫与人体免疫系统“消灭异己”类似,供应链金融中核心企业风险免疫旨在建立系统防御体系,抵制风险入侵,确保所建立系统的保密性、完整性、实用性。供应链金融中核心企业风险免疫具有与生物免疫有很多相似之处,这样为供应链金融中核心企业的风险防范提供了一个自然的研究模板,并且免疫系统在信息加工中表现出了异常检测、容错能力、多样性、动态稳定性、记忆能力、健壮性、可扩展性、以及分布式保护等良好特性,正是当前供应链金融中核心企业风险系统中所期望得到的,因此可借鉴生物免疫系统的原理进行供应链金融中核心企业风险免疫研究。

二、供应链金融中核心企业风险免疫的原理分析

供应链金融中核心企业风险免疫原理的分析可按免疫算法划分的四个阶段进行,这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抗原识别阶段、第二个阶段是初始抗体群生成阶段、第三个阶段是亲和力计算、克隆选择和抗体群更新阶段以及第四个阶段即结束阶段。

第一个阶段,抗原识别阶段。结合供应链金融特征、以往的供应量入核心企业风险免疫的经验、可能的风险源等,将需要解决的问题即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体系抽象成符合人工免疫系统。抗原识别可以检验风险管理策略的有效性。本阶段是确立供应链金融风险免疫系统的免疫细胞的重要阶段。以后将要解决的风险问题可抽象成抗原,随着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抗原识别和分析越来越困难,风险因素及可能的风险源的多样性和模糊性是其根本原因。

第二个阶段,初始抗体群产生阶段。根据供应链金融管理规划,核心企业主要目标是确认供应链金融实施范围、确定融资企业评价指标、设计风险管理平台等,形成供应链金融实施计划及相关细则,为供应链金融实施形成了基本框架。该过程也是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风险产生的重要阶段。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实施过程中的部分风险在该阶段亦可以确定下来。同样,对于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风险免疫系统的构建而言,该阶段要结合以往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经验,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源,制定具有可行性的风险免疫制度。也即形成供应链金融中核心企业免疫的初步抗体群。

第三个阶段,亲和力计算、克隆选择和抗体群更新阶段。根据亲和力的改变结合供应链金融框架随时调整供应链金融的实施行为,保留能促进供应链金融实施的行为,根据实际进行控制和反馈,形成新的抗体群。根据环境发生变异、克隆选择,提高免疫系统对风险的识别和控制能力。该阶段是供应链中核心企业风险免疫系统设计的核心环节,核心企业需要抽调专门人员进行该阶段风险的分析与跟踪,结合以往的风险管理经验和现实环境才能实现较好的免疫效果。

第四个阶段,即项目结束阶段,主要是为后期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开展总结实施经验,提供借鉴。保留免疫信息,总结免疫系统的风险免疫能力,为进一步供应链金融实施继承和风险免疫的完善打下基础,是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

三、供应链金融中核心企业风险免疫实施策略

(一)基于风险管理意识强化的免疫策略

供应链金融实施风险免疫与管理的主体是人,加强供应链金融管理关键在于加强核心企业内部人员风险管理意识,并建立一个具备丰富供应链金融管理经验,熟悉供应链金融各环节的专人负责的。核心企业里人员都要树立强烈的风险意识,形成具有风险意识的企业文化。核心企业应具有风险防范意识,熟悉风险业务运作规则,充分认识到供应链金融所存在的较高的风险性。参与供应链金融的主体应建立完善决策管理机制,切实执行风险管理制度,防范和监控各类风险,提升风险免疫能力。核心企业风险免疫系统并不是仅仅由风险管理平台构成,应该还包括风险管理意识和风险管理策略。

(二)基于优化管理制度的免疫策略

核心企业主导的供应链金融风险免疫的前提是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是,管理制度也是整个风险免疫机制的纲领。在供应链金融项目中,首先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薪酬制度、绩效考核制度、日常规范制度、财务制度等。对于供应链金融实施而言,完善的风险监控体系、详细的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策略是尤为重要的,核心企业需要建立起与供应链金融业务相匹配的管理制度。供应链金融的主要参与者和领导者制订供应链金融具体实施计划,建立适应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机构或岗位,并建立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管理机制、激励机制、运行机制,实现对核心企业上下游合作企业的强化,并通过完善上下游合作成员而形成健全的供应链金融网络。

(三)基于建立完善的供应链金融管理体系的免疫策略

建立完善的供应链金融管理体系,制定规范的供应链金融实施程序,引导整个供应链金融业务,是非常关键的。在供应链金融业务参与的上下游企业、核心企业及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相关环节中,为了高效应用各种资源进行供应链金融业务,使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各个方面和各项工作得到协调管理和实施,有必要建立供应链金融的组织系统。核心企业需要起到主导供应链金融实施的职能,使供应链金融业的务管理过程得到全面规划和组织。对于供应链金融业务而言,根据业务流程及其相互关系,核心企业第一要规范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关于供应链金融业务运行流程、合作制度等方面的日常管理规程;第二,使参与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人员信息沟通顺畅,建立业务沟通和反馈机制;第三,降低风险,建立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平台,全面规划、监测、控制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因素,提出风险免疫策略。

(四)基于完善供应链金融管理的信息网络的免疫策略

对于供应链金融业务而言,需要上下游合作企业成员、银行、第三方物流企业、核心企业之间的密集信息沟通,因此,信息交流平台会影响供应链金融业务绩效,在供应链金融实施中,供应链金融业务进行的最新动态、发展趋势等信息的收集、完善等工作是对当前的供应链金融业务进行调整的基础。对于以核心企业为主导的供应链金融业务而言,核心企业要加强对融资企业、第三方物流公司和银行的信息交流网络建设,实现信息系统的对接,让参与主体的信息畅通,以保证核心企业对供应链成员进行适当调控。

四、小结

本文基于生物免疫学原理对供应链金融中核心企业的风险控制进行研究,创新性地实现了生物免疫与供应链金融中核心企业风险免疫的链接,并提出了供应链金融中核心企业风险免疫的实施策略,本研究有利于供应链金融业务在实践中的顺利推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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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一、 当前国内银行在供应链金融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1. 信用环境和信用体系建设问题。国内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最大困难在于企业和银行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由于供应链系统的“自偿性”特征,很容易导致核心企业为其上、下游企业谎报或是虚报贸易交易背景,并且产生系统内部勾结转移资金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与国内征信系统建设不健全有很大的直接关系。国内目前缺少向美国中小企业署这样的直接监管部门,对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进行评级。

(1) 信用替代的局限。以银行为主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是源于核心大企业的信用替代而成立的,这在中小企业融资中表现得十分明显。即需要银行融资的中小企业必须和一家值的银行信任的大企业产生业务往来,从而得到某种资格认定或者凭借其他企业的信用增加,让其符合并达到银行承认的资信标准。实际的情况是中小企业常常利用大企业良好的实力和信誉、和银行比较稳定信贷关系,为其提供间接的信用担保,来获得银行资金支持。

在发展过程中,虽然通过供应链有效管理建立起例如“N+1+N”或“1+N”者诸如此类的业务往来联系,然而此种融资管理的组织方式的成效是使更多的金融资源朝向核心集团企业集中,往往会将核心的企业信用扩大,以使供应链上的更多企业能够得到更多的授信来帮助业务的发展,信贷资源风险的扩散聚集效应因此会扩大。所以只依赖信用代替来开展供应链金融融资业务是有很大的局限性,也会导致更多的风险,最终会影响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的健康成长。

(2)信用管理的局限。我国的供应链金融创新的主要模式是基于供应链管控中银行经与第三方的物流类企业合作的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和基于传统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结构性贸易融资的业务模式。这样的工作费时费力,而且远远超越了银行日常业务范围。供应链金融模式的创新业务最高收益还达不到传统银行业务模式的收益,因而以银行为中心的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创新动力不足,难以成为主流业务。

2. 不同客户与行业的差异化问题。由于供应链本身地域分散性的特点,导致了供应链金融所服务的对象地域也分散,经常会出现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甚至物流公司不在同一省份的情形,使得供应链金融的管理出现一定困难。但是目前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依然使用传统的总、分、支行的层级制,跨地域的总分行之间的协调和合作出现不畅。一般情况下,供应链融资业务在跨地域经营方面会遇到以下问题:

(1)区域性经营习惯差异的问题。企业在跨区域经营时会产生经营习惯的差异化问题,使得供应链融资服务方案不能适应不同区域之间的经营方式差异问题。针对这情况,银行主要开展银行间合作方式,使相互提供完备标准的信息,对这种区域经营习惯的差异造成的供应链融资业务问题进行弥补。

(2)跨区域物流的问题。跨区域物流耗时较长,使得银行对物流的监管出现一定程度上的问题,这是由于质物价值方面的改变所导致的。针对物流运作中会出现的风险,包括运输安全、质物的物流过程中的质量保证的因素,使得跨区域物流会使得质物出现一定的减值风险。

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针对的主要行业中,由于物流而造成的损失在家电、汽车零部件等物品运送中十分常见。对于这种情况,银行业主要是根据对物流公司的资质审核来进行风险规避,依靠保险公司的理赔以及物流公司的赔付责任来减少事故出现后的损失。

3. 核心企业客户的问题。商业银行在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过程中,首先要做到核定供应链体系内核心企业的开发价值,因而对核心企业的判定标准界定十分重要,而要想界定清晰这个标准的尺度,必须做好以下的分析工作:

(1)最低长度要看这个企业是否符合银行内部制定并在执行的授信要求。如果该企业连银行的授信审批都难以通过,那么本身就不具备从银行获得融资的条件,更不必说为其他企业提供担保了。

(2)审视企业在供应链中的位置。如果该企业周围已经形成了比较稳定的供需网络,则该企业对它的上、下游关联企业可以说具有统治地位,自身也具备很强的市场竞争力,比如家电制造企业、钢铁制造企业等,那么该类型企业可以初步判断是核心企业。

二、 供应链金融风险的管控

1. 风险管理的主要对象。供应链融资中,授信是面向供应链中小企业成员的,这个与供应链财务特征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大型企业在供应链中可以获取比较多的融资渠道,但是融资成本比较低,并不能实现降低融资成本的供应链体系,这与传统企业的授信基本没有根本性的区别。商业银行首先在供应链融资中面临着信用风险,这是由供应链融资的客户群体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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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7)03-80 -03

一、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存在的风险

(一)外部风险

1.国家政策风险

由于政府政策的调整,企业在经济利益上会和政府产生许多矛盾,从而产生政策风险。国家政策的变化会对相关的产业链产生影响,当国家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时,会出台相关的政策以支持或限制某些产业。当国家对某个产业进行限制时,这个产业链从源头到末端都会受到影响,生产规模缩小。如果银行选取了这条产业链上的企业作为供应链融资业务的核心企业,那么相关的信贷业务都会受到相应的影响。

2.金融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可以分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这些因素可能会直接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也可能是通过对其竞争者、供应商或消费者间接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若企业无法偿还贷款,银行就需将质押物进行买卖以减少损失。但处于不同行业的供应链,其质押物种类繁多,而且质押物的价格随市场变化而波动,当价格处于低俗时就会给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带来市场风险。

3.法律环境风险

法律的完善需要一个过程,而稳固的供应链融资业务开展尚短,国家对其的法律法规仍在调整中,在其调整、修订的过程有可能对供应链的运行产生负面效应,法律环境的变化会使得企业运营出现问题,从而牵涉到商业银行。

4.供应链本身存在的风险

我国对SCM、ERP等供应链管理系统的开发已经相当成熟,供应链管理的全面普及可以给企业带来更多的利润,但由于企业对供应链管理重视程度不够,对于供应链的理解也只是停留在理论层面,尤其是将工作重点放在自身经营上的中小企业,所以在实际应用中的使用效率非常低,在遇到一些题时更注意自身利益,影响了整个供应链管理的效果,对整个供应链都产生了不好的影响,对供应链融资的发展也产生了阻碍作用。同时,信息平台建设也相对落后,在单证、文件传递、出账、赎货、应收账款确认等环节主要依靠人力或是各个企业独立的操作系统之间完成,这给供应链金融业务增加了很多成本,而且增大了操作风险。而且由于核心企业、融资企业、物流企业、银行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不一致,使得供应链金融所要求的信息共享、物流资金流的对接未能实现,相反带来了贸易环节和融资环节额外的割裂成本。

5.风险管理模式脱节

我国商业银行的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控制大多尚未独立于传统的信贷风险控制体系,对供应链金融更多的关注于营销阶段,风险控制的核心体系仍未构建。大部分商业银行仍在使用传统信贷业务的评级方法;没有设计专门的审批流程,还是层级审批;未创建专业化的操作平台,操作风险控制缺失,缺乏针对核心企业和物流企业的监管体制,操作不够规范。这样不仅不能发挥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成本优势,而且增加潜在风险隐患。

(二)内部风险

1.人员操作风险

供应链融资业务需要对供应链资金流、物流、信息流进行控制,这就需要专业的技术人才对其进行操作才能保证其规范运行。而目前我国严重缺乏供应链操作人才,不规范的人员操作会使得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的风险大为增加。

2.信息传递风险

供应链系统有其虚拟性,并不能够对成员进行有效的约束,成员企业之间会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任何微小的信息都可能被加倍放大,这会增加供应链的库存,占用企业资金,增加违约风险。具体来说,最终产品与最终客户的需求之间容易出现偏差,市场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供应商因此而难以安排生产;下单后,一旦出现不可预料的不利影响就会导致市场出现逆转,销售下降、货物积压、资金短缺,而由于商业银行已经将资金注入供应链,一旦企业出现付款问题,就会给银行带来风险。

3.信用风险

供应链融资业务信用风险包括核心企业信用风险、借款企业信用风险、第三方物流企业信用风险。核心企业在供应链融资业务中承担一定的担保责任,虽然自己实力较强,但授信不仅要支持其自身,还需要支持其上下游的中小企业,整个供应链的风险很大一部分都将集聚到核心企业,因此一旦核心企业运营出现问题,引发供应链资金流断流,银行的风险也将急剧增大。借款企业一般为围绕核心企业上下游的中小企业,自身信用评级不高,信用风险较大。银行主要通过其与核心企业之间的真实交易进行授信,并以交易货物为质押物来降低自身风险。但当质押物出现意外情况,如市场价值变化、监管不严、处置不当时,亦将对银行产生风险。第三方物流企业信用风险主要为监管时责任缺失。由于物流企业充当了商业银行质押物监管人的角色,管理了银行风险的一部分,而物流企业可能会出现因风险管理经验及责任感方面不如银行导致监管疏忽,或是为了谋求自身利益而串谋欺骗银行的行为。这些都将给银行造成巨大的风险。

二、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风险的防范对策

(一)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面对外部风险的应对策略

1.国家在政策上的支持

国家在制定相关的政府政策时要考虑到其出台的政策对目前经济的影响,和对经济前景的影响。在如今经济发展并不十分景气的时候,国家需要在供应链融资方面进行政策上的支持和行动上的帮助。国家可以鼓励发展朝阳行业,加强对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规范化管理程度。

2.金融市场有关行业的改善

在金融市场中,与供应链有关的行业需要改善其发展模式,以偿还贷款,使银行的损失尽可能的减少。但处于不同行业的供应链,其质押物种类繁多,而且质押物的价格随市场变化而波动,当价格处于低俗时就会给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带来市场风险。这就需要整个金融市场相关行业的改善。

3.法律方面的完善

在法律方面我国要做的有很多,比如学习国外建立综合性的担保物权来代替多种担保权益,动产抵押采用统一的登记制度等,使信贷人无需实际占有借款人资产,而享有担保物益变现、易执行的一系列权利。在《刑法》《商业银行法》《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中,从法律内容方面不仅要涉及广泛,也要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4.建立供应链融资信息技术平台

供应链金融电子平台的构建需要经历四个阶段:交易双方文件和数据的电子交换、资金流贴现电子化、第三方供应融资在线响应、端到端供应链融资决策支持。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基本上都还处于第一阶段,应当加大该项业务的发展力度,逐步实现业务信息化、网络化,最终达到端到端供应链融资的决策支持。深圳发展银行、兴业银行已经建立供应链融资管理平台,使得供应链融资业务的发展更加有序。

5.合理应用信用风险度量模型

合理的应用风险度量模型将使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更具科学性,有利于商业银行供链金融业务的拓展,提高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力。商业银行在应用信用风险度量模型时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根据融资业务的特性选取最合适的模型。第二,确保模型所使用的数据真实可靠。第三,建立企业信息数据库。第四,要注意模型的检验。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整个市场经济的变化很大,企业的经营状况变化也较大,因此需要做好模型的检验工作,通过检验发现问题,从而不断调整改善风险度量模型。浦发银行对供应链融资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法,针对不同的客户为其提供不同的融资方案。

(二)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面对内部风险的应对策略

1.培养专业的供应链融资操作团队

供应链融资业务不同于传统融资业务,需要具备专业的融资知识与技能, 以及深层次的从业经验。从事供应链融资, 需要对产品特性进行深入了解, 也需要有卓越的风险分析能力与交易控管能力, 以使银行能够控制供应链融资业务风险。供应链融资的对象多为中小企业,为了拓展中小企业融资业务,商业银行有必要组建一支专门的中小企业融资业务团队。中小企业行为分布广、数量多,这对业务人员的行业知识提出了很高的挑战,因此,银行应挑选学习能力强,素质较高的员工拓展此类业务。同时,加强对业务人员的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保证供应链金融服务的优质、高效。

2.在供应链融资授信过程中加强监管

(1)供应链融资授信调查

银行客户经理对供应链融资企业进行授信调查的项目可从行业、供应链、企业内部三个层面进行细化。行业层面:调查融资企业所在行业的整体状况、相关行业的状况、融资企业所占的市场份额、竞争对手的情况、企业的竞争优势等。供应链层面:供应链核心企业的运营及信用状况、融资企业上下游企业状况、第三方物流企业信用状况、供应链企业之间的整体合作状况、整个供应链的流转状况等。企业内部层面:融资企业的背景状况,内容包括企业管理层、企业所有权关系、企业的产品与服务、同银行的合作情况、经营风险、财务状况调查等。

(2)供应链融资授信审查及审批

授信审查是指银行审查人员对客户经理上报的融资业务进行审查,对融资业务的收益和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判断风险是否在银行可控范围内,最终收益与所承受的风险是否匹配,并提出授信建议及方案,为授信的审批提供参考。银行授信审查对象包括以融资企业、质押物两个主体。①融资企业:审查融资企业的法人资质,是否具有开展融资业务的资格,审查融资企业的资产、负责、现金流等财务数据,并分析企业的营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审查融资企业的行业前景、产品的市场份额及竞争力,审查融资企业管理层的管理经验、专业素质、战略发展规划等,分析管理层的综合能力;融资企业与相关银行或金融机构的合作,防止多头贷款。②质押物审查,主要审查质押的产权,分析质押是否合法;分析质押物的变现能力,预估质押物的变现价值。

对通过审批的融资业务制定授信方案时,需要注意以下的几个问题:授信额度与融资企业的偿债能力及银行的可接受范围匹配;信贷期限与融资企业的资产周转周期相匹配,以实现资金的及时回流;授信产品与银行融资收益相匹配,控制银行融资业务成本;信贷资金用途与企业计划经营相匹配,防止融资企业挪用信贷资金用于其他用途或进行投机。对通过授信审批和确定授信方案的融资业务,上报信贷审批委员会,经过委员会的业审并给出相关建议之后,便可开始执行该融资方案。

3.供应链融资贷后监管

贷后监管从贷款发放开始直到本息完全收回时为止。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贷后监管除了对融资企业的监管外,还需加强对整个行业、供应链、以及质押物监管,同时应做好相关资料档案的管理。

参考文献:

[1]裴瑾.我国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研究[J].学位论文,2010.

[2]韩明辉.供应链金融下的农业小企业融资信用风险研究[J].会计之友,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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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金融界兴起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属于金融创新业务。随着现代物流业发展对金融服务创新需求的日益增太,服务于生产、流通和销售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创新业务实践越来越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问题成为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发展的瓶颈问题。

一、供应链金融的创新业务实践

在我国,对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的探索,大致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物流银行”的设想到“融通仓”概念的提出;第二个阶段,从“仓单质押”业务的尝试到“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第三个阶段,从“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到供应链金融战略的提出与实施。…在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实践发展上,我国形成了两条业务发展的主线模式:

其一是基于传统的商业银行贸易融资,结合生产贸易企业的业务特点和实际需求,由商业银行创新业务而提供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模式。该业务模式通过货权质押、信托收据、保险及公证、货物监管、提货通知、货物回购、资金专户管理、期货保值等一系列结构化设计来掌握货权、监控资金,为提供集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为一体的个性化的组合贸易融资方式。

其二是基于供应链管理模式,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3PL),创新出来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和融通仓等供应链融资模式。这种业务融资模式比结构性贸易融资模式更创新了一步,它是基于供应链金融的思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专注于对企业本身信用风险的评估,转变为对整个供应链及其交易的评估,这样既真正评估了业务的真实风险,同时也使更多的企业能够进入银行的服务范围。

二、供应链金融的信用管理问题

目前国内外关于供应链金融领域的研究和实践都比较活跃,特别是在国内,供应链金融创新实践在不断进行尝试。随着业务的发展,在发展过程中的信用问题凸显出来,信用管理问题阻碍着供应链金融的创新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信用替代的局限。目前以银行为主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是基于所谓的核心大企业的信用替代而成立的,这在中小企业的融资中表现得很突出。即需要银行融资的中小企业必须和一家值得银行信赖的大企业发生业务往来,从而得到“某种资格的认定”或者借用大企业的信用,使其达到银行认可的资信水平。实际上是中小企业利用大企业的良好信誉与实力以及和银行稳固的信贷关系来为其提供间接的信用担保,从而获得银行的融资支持。虽然在发展中,通过供应链管理建立了诸如“1+N”或者“N+1+N”这样的业务关系,然而这种融资组织管理方式的效果是使更多的金融资源向那些核心集团性企业归集,通常会将核心企业的信用放大,用以对供应链上的企业进行更大的授信来支持该业务的创新开发,这样,信贷风险的聚集扩散效应往往会扩大。因此,仅仅依靠这种信用替代来发展供应链金融是有很大局限性的,也会招致更大的风险,最终阻碍了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健康发展。

第二,信用管理的局限。在我国,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主要是基于传统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模式和基于供应链管理中银行通过与第三方物流企业(3PL)合作的供应链融资模式。虽然这两种创新模式解决了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中的许多问题,但目前也显现出发展创新动力不足的态势。在目前的融资模式中,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就需要了解企业抵、质押物的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和净值、销售市场和销售对象以及承销商的情况等,还要查看各种权利凭证的原件、辨别真伪。这些工作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大大超出了银行的日常业务与专业范畴。另外,目前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模式的最高收益往往还超过不了传统银行业务模式的收益。因此,以银行为核心的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是动力不足的,很难成为银行的主流业务。

第三,技术手段的局限。目前供应链金融仅仅停留在银行和企业的层面上,供应链管理所依赖的网络信息技术目前在银行和企业中很难同步发展,网络信息技术的落后会造成信息不完整准确、业务衔接不顺利流畅,往往还会引致风险的发生,供应链金融信息技术基础的创新问题亟待得到解决。由于供应链管理数据库对于整个供应链上的企业和产、供、存、销、资金具有实时监控的功能,需要具备处理意外事件的能力和满足多方面查询的要求。因此,技术创新问题的解决是供应链金融创新得以顺利发展的关键,而目前的技术手段的局限性是很大的。

第四,信用组织的局限。目前的供应链融资仅仅局限在作为银行对传统业务的一种创新与补充。实践证明,在供应链金融组织中,银行为主体的融资组织形式是有极大局限性的。供应链融资往往会比传统的贸易融资具有更大的风险,传统的贸易融资强调的往往只是特定交易环节供需双方企业的信用状况和贸易的真实背景,而供应链融资不但要强调这一点,而且更加强调整个供应链风险的监控与防范,对供应链各个环节潜在的风险都要加以识别与控制,这就大大增加了管理成本。并且,从目前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来看,供应链融资中的存货大部分是中间产品,具有很强的专用性,不易通过市场来评估其价值,也不易在市场上变现。因此,供应链金融的风险控制更加复杂、所需要的措施也更加全面,而目前的信用组织形式很难满足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需求。

三、供应链金融的信用管理建设

目前建设好信用管理体系是促进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

(一)必须加快供应链金融管理环节中的信用制度建设

1.建立中介信用机构,完善社会征信服务体系。供应链产业的信用问题主要来源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由于供应链产业参与者众多、行业和地区跨度大,容易产生供应链内生性的混乱和不确定因素。体现在既有产品与技术的更新周期频繁、市场需求波动的影响,又有诸如自然灾害、战争与恐怖袭击等外部事件的影响,同时也会遭遇到企业战略的调整冲击,这些不确定因素都会增加供应链自身信用问题的风险。二是供应链产业的白发性扩散作用。由于供应链金融的信用基础是基于供应链整体管理程度和核心企业的管理与信用实力,因此,随着融资工具向上下游延伸,风险也会相应扩散。如果供应链上某一个成员出现了融资方面的问题,就会迅速地蔓延到整个供应链,这对于供应链自身的资金管理和综合管理是非常大的考验,也是对银行信贷管理的极大挑战。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征信信用管理体系,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问题凸显,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引发大的金融灾难。因此,建议尽快建立供应链金融中介信用评级机构,建立基于供应链产业的新型的中小企业投资机构和信用担保服务机构,完善供应链产业的社会征信业务体系。

2.加快供应链信用管理环节法律规章制度建设。目前,我国有关供应链信用管理环节中的法律规章制度的建设严重滞后。有关仓单质押、动产质押和票据业务的法律法规尚有许多空白,期待完善的地方很多。现实法律中,合同法中没有明确地规定仓单的法律地位,真正的仓单流通管理体制还没有建立起来。一般物流企业签发的仓单又没有权威机构认证和监管,仓单的标准化程度低,使用和流通范围十分有限。同时,从我国的“物资银行”、“仓单质押”到“物流银行”、“供应链金融”的金融创新发展模式来看,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金融风险预警和防范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金融立法制度还须进一步健全。

(二)必须把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纳入到金融全面风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