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监管现状模板(10篇)

时间:2023-08-01 16:5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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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监管现状

篇1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2)02-0114-01

截至2011年11月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总资产已经达到整个金融业总资产的近91%。银行业的稳定与发展在中国金融业的稳定和发展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加强银行业的监管和调控、完善银行业的监管体系是金融监管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从通常意义上讲,商业银行监管是指一国金融监管机构或者专门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的组织主体和经营行为进行的监督和管理。从更广泛地意义上来看,银行监管还包括银行内部的自我控制和银行间自律组织的监管。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监管分为外部监管和内部控制,外部监管当局主要有银监会,其外部监管是强制性监管;内部控制则主要是公司内部的管理和风险控制。

一、商业银行监管的目标

(一)维护商业银行稳健经营、保证金融市场的有效运行

商业银行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随着金融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其面临的风险也在不断增强。由于银行业本身的脆弱性,以及一家银行的问题会引起连锁反应等问题。因此银行的监管首要目标是保证银行业运行的安全和稳定性。

(二)保护存款人的利益

由于银行是以利润为导向的企业,银行是高负债经营,其总资产中自有资产比重较小。银行的这些经营特点都使其存在较高的欺诈风险。因此对商业银行进行监管,保护存款人的利益也是其重要的目标之一。

(三)提高行业效率、保证公平竞争

由于商业银行经营业务相似性较高,因此竞争也异常激烈。通过监管,使其保持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有利于行业效率的提高。

二、我国商业银行监管的现状以及存在问题

过去我国商业银行的监管机构是中央银行,从2003年04月开始,银监会成为我国商业银行新的监管机构,而中央银行保留了检查建议权等部分的权力。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监管主要包括市场准入、日常经营和业务监管以及退出监管等三个层次的监管。虽然我国银行监管机构在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时,采取了多项积极的措施,在应对房地产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以及理财产品方面有了很大的成果,但是仍然存在着制度、体制的问题。

(一)我国商业银行监管体系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金融行业是属于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经营模式。然而我国的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的交叉现象已经普遍存在。因此这种“三足鼎立,各自为政”的现状导致了缺乏管理的区域的存在。随着经济全球化以及金融创新的发展,金融控股集团也营运而生。金融控股集团公司是一种中央集权形式的企业经营管理组织。它一般以一个金融企业或者非金融企业为控股母公司,在同一控制权下,完全或主要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中至少两个不同的金融行业大规模提供服务的金融集团。然而目前我国采取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因此对金融控股集团的监管制度较少。同时监管当局之间的信息不能够充分的共享,这也引起了资源的浪费和监管效率的低下。

(二)监管内容较狭窄

银行监管内容包括市场准入、日常经营和业务监管以及退出监管等三个层次的内容。目前我国银行监管主要是对市场准入和日常经营的合规性监管,主要考虑的是信用风险,对市场风险、法律风险以及操作风险考虑较少。在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中重前者轻后者,因此在银行监管的持续性方面还有所欠缺。

(三)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

内部控制是指企业经营者以实现经营目标为基础,正确的贯彻经营决策,维护财产的安全,保证会计信息的完整以及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目前,一方面很大一部分银行的内部控制环境建设较薄弱,内部控制制度残缺不全或者内容不够合理;另一方面我国银行的内部控制的信息化管理较差,监管技术和机制上比较滞后;第三审计部门的独立性较差,不能够很好地与机构风险相适应。

三、我国商业银行监管的建议

《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对银行监管的持续性出了要求,加强了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之间的协调,这是监管制度上的一个很大进步。同时我国银行监管机构应该在部门合作、制度建设以及监管技术上有所创新。

(一)加强监管部门间的合作及信息共享

各监管部门在信息共享方面应该做出更进一步的合作。加强控股集团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建设,对其母、子公司同时监管,从而保证整个集团的稳定运行。另一方面要加强外部监管,监管当局在对市场准入退出、资本金充足率、偿付能力以及存款准备金等做出具体要求外还应该对其分支机构实行并表监管,做到信息的共享以及资源的最大利用。

(二)加强制度建设及技术创新

首先,我国监管机构应该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充分利用退出机制来降低市场风险。第二,我国监管机构应该加强对银行的全方位监管,提高其信息的透明度,做到持续的监管。第三,学习先进国家的监管机制,提高我国的金融监管研究水平,培养具有专业水平的金融综合型人才,设计适合中国国情的金融监管体系。

(三)加强银行内部控制

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将对风险的控制融合到企业文化中,加强企业管理者以及员工对风险的认识;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环境,构造一个具有独立性的审计体系。从而确保我国商业银行更加稳健、快速的发展。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参考文献:

[1]童卫华.浅析我国商业银行监管问题[J].东方企业文化(经营管理),2011,3.

篇2

一、我国现行的银行监管框架

我国商业银行监管体系主要由外部监管、社会监管、行业自律、内部监管四个层次构成。第一层次是监管当局的监管,这是最高层次;第二层次是社会监管,即由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对银行做出评估;第三层次是行业自律,一般由银行业协会监管;第四层次是银行的内部监管,即为银行通过系统的内部控制措施来规避风险,保障安全。

(一)政府部门监管

1.银监会的监管

银监会于2003年4月28日成立,其工作的目的是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保护广大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利益,增进市场信心;通过宣传教育工作和相关信息披露,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的了解;努力减少金融犯罪。

2.国家审计署的监管

国家审计署对商业银行实行外部监管的基本目的也是维护和促进商业银行的安全与稳定。

3.财政部的监管

财政部对商业银行的外部监管主要表现在对商业银行的财务监管上:制定和修改金融会计、财务制度;财政部通过制定和修改商业银行的会计、财务制度,规范商业银行的财务收支活动,维护和促进商业银行安全和稳定运行;对财务制度执行予以监督。

(二)社会监管

社会监管主要是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按照公认的审计准则,对银行企业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公正性进行审计,并提出审计报告。

(三)行业自律

行业自律主要是由中国银行业协会来操作。银行业协会实行行业内的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保护行业共同利益并促进行业共同发展。主要是通过建立行业规范、行业标准,指导行业走规范诚信发展道路;通过建立举报监督系统,强化会员单位和行业的自律和互律,并对违规会员单位做出自律性处罚,维护和提高行业的整体利益和社会形象。

(四)内部监管

内部监管是通过一系列组织机构、岗位责任和操作规程,建立一个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管理体系,借以控制经营风险,提高经济效益。其着眼点在于促进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运行,保证银行企业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防范经营风险。商业银行内部监控石油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等实施的自我监管。

二、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发展趋势

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况以及现存的监管体系及问题,借鉴各国成功的经验,个人认为我国银行监管的发展有如下趋势。

(一)更加重视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

目前,我国银行监管中社会监管还比较少,英国银行监管当局在监管实际中把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交给社会中介机构去完成,而自己集中精力于风险的辨别。美国的银行监管虽然不要求各个银行必须接受社会监管,但各大银行都委托社会执业机构进行年度审计,以获得公众的认可。

(二)加强网络金融风险的监管

随着服务手段科技含量的不断提高,网络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自助银行、银证转账等在我国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但还没有一部与之配套的法律对这些业务进行相应的法律规范,这一方面不利于银行类机构业务电子化的发展,也加大了相应的经营风险。

(三)从分业监管转向混业监管

当前,混业经营已经成为全球化的基本趋势,这在客观上推动了金融监管从分业监管转向混业监管。如果说分业监管强调的是对不同金融领域分别监管的话, 那么,随着1999年美国《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的废除和同时覆盖所有金融领域的英国金融服务监管局的建立为标志,混业监管已经成为全球金融监管发展的主流。我国为了更好地融入全球经济中,银行的混业经营也应该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趋势,因此混业监管也是我国银行监管未来发展的一大趋势。

三、现行监管模式及未来发展趋势下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

鉴于我国银行业的监管现状及其可能的趋势,在金融危机之后不可否认的是对银行业的监管是会越来越严格,一旦商业银行出现违规现象,对其的处罚肯定是非常严厉的。因此商业银行要在后金融危机时代一方面做到符合现行监管制度,同时也要追求自身的发展。所以对商业银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促使银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资本管理体制

次贷危机的重要启示,就是单一资本监管是不够的,所以巴塞尔Ⅲ在提高资本要求的数量和质量的同时,还针对银行的流动性、杠杆率等设置了明确的监管要求。同时,严峻的同业竞争形势对资本实力的要求,决定了建立在先进管理技术之上的专业化资本管理已经成为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核心。因此加强资本管理不仅是应对监管的要求,更是关系到银行自身经营发展的重要内容。

(二)促使银行更加重视内部审计的作用

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必须处理好中央银行监管审计、财政部门审计、税务部门审计等外部审计之间的关系。一方面要积极配合中央银行等外部机构的审计;另一方面要进一步落实外冲审计的要求,并根据外部审计结果,适时调整内部审计的对象、范围和重点,以共同发挥审计的整体功能。

(三)加强商业银行合规建设

商业银行高风险的经营特性,决定了合规经营的任务始终相生相伴于商业银行发展的全过程。随着现代商业银行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商业银行面临金融监管当局更加严格的监管。所有这些,都要求商业银行必须不断强化合规经营,加强合规文化建设,以保证整个运行机体能够始终保持正确的运行方向和运行轨道,始终保持最佳的运行效率和运行质量,实现经营管理的风险最小和效益最优化。

(四)做好迎接混业经营趋势的准备

上述已经提及了现在我国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使得各金融机构之间,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交叉性的金融产品,也论证了我国金融机构可能的混业监管。同时随着我国金融业的逐渐开放;以及国内居民和企业基于金融资产需求的有效多元化和综合性,要求金融机构能提供“一站式”的全程金融服务;与此同时,国内证券业的融资困境,银行业的利润空间缩减,以及保险业的投资渠道狭窄与承保能力下降,使得金融各业纷纷呼吁对分业“松绑”,为混业放行。市场需求推动了银、证、保三业的合作和渗透,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因此我国商业银行要做好迎接混业经营这一趋势。

参考文献

[1]姜建清.关于我国商业银行发展战略问题的思考[J].中国金融家,2009(04).

篇3

【摘要】本文以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为研究对象,重点分析了其现阶段在中国发展的市场现状,并具体阐述了理财产品可能存在的相关风

>>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现状及对策 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现状及发展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现状及发展 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发展现状及SWOT分析 对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现状及未来的思考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现状及中外比较 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风险管理研究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现状、特点及机遇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探究 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发展及创新研究 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监管思路的回顾与展望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风险解析与防控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现状 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现状分析 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现状分析 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营销策略与风险管理研究 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发展的问题与对策探讨 我国商业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的现状、特点及发展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营销研究 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创新问题研究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

[14]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年度报告(2014)[OL].

[15]晓薇.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与防范[J].中外企业家,2014(32).

作者简介:李道波(1975-),男,四川绵竹人,中级职称,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主要研究方向:证券投资、股权投资、风险管理、商业模式;姚瑾(1974-),女,上海市人,中级职称,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主要研究方向:投资组合、互联网金融、征信管理;刘继模(1969-),男,四川安岳人,中级职称,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主要研究方向:资本运作、商业银行管理、投融资管理。

篇4

【关键词】商业银行;操作风险;风险管理;建议

由于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公民法律意识淡薄,加之社会巨变带来的急于求富的浮躁心理,导致商业银行欺诈和违规事件层出不穷。尤其近几年,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案件频发,损失数额之大令人震惊,严重影响了我国商业银行的竞争力。因此,如何正确认识操作风险并建立科学有效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提高操作风险管理水平成为我国银行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一、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现状

随着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出台,各商业银行逐步建立和完善自己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与此同时,问题也不断显现。

1.操作风险管理的观念淡薄

纵观近年来国内商业银行频发的操作风险案件,多人为因素导致,其原因在于:中国特殊国情和体制造成员工风险意识淡薄。中国的国情决定了政府不允许银行倒闭,且银行董事会成员和行长等高管一般由政府或监管当局任命,造成银行从上到下都缺乏风险防范意识。另外,国内商业银行普遍害怕风险,遇到可能的操作风险隐患,极力压制隐藏,等到风险无法控制完全暴露时,又急于事后找原因补救。

2.操作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缺失

在操作风险管理组织结构上,国内商业银行基本处于模仿阶段,与国际活跃银行最大区别是“形似而神不似”,主要表现在:(1)基层操作风险管理机构职能缺失。实践证明,操作风险事件多发生在基层分支机构,且数额很大、影响很坏。目前各商业银行虽已基本设立有操作风险管理部门,但是对基层岗位的操作风险管理不严,同时基层风险管理机构权限较小,遇到问题只能上报,不能及时处理风险。(2)内部审计体系不够独立和权威。虽然银行初衷要求内部审计部门独立,但权限上却又与其他职能部门平行致使其独立性作用难以发挥,权威性不够,结果必然导致其实质的稽核监督工作难以进行。(3)各部门职责的不一致导致操作风险管理工作难以协调。操作风险由人员、系统、流程和外部事件四类因素引起的,几乎覆盖了银行的所有经营活动和所有部门。从我国银行实际情况看,不同类型风险往往由不同部门负责,部门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和协调,也没有一个统一协调部门,易造成某些风险管理真空地带,使效果大打折扣。

3.操作风险管理流程不完善

虽然各商业银行都建立有基本的操作风险管理流程,但实际执行过程并不顺畅。流程出现问题使得操作风险管理的整个过程不能很好的进行,出现风险不能被及时识别或报告,从而使监管和控制滞后,风险损失累积到最后会更大。

二、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操作风险管理文化建设

1.加大对员工的培训力度,培育正确的操作风险管理理念。风险管理文化的建立不是朝夕之事,只有当银行上下每一位员工全都牢牢树立了风险意识,并自觉地付诸行动时,银行资本的安全性才会得到保障。风险意识是深种在每一个员工的脑海里,而这正是国内银行与世界先进银行的差距所在。

2.以人为本,建立业务经营和操作风险管理的激励机制。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的操作风险管理责任主要集中在各分支机构,现实中这部分工作人员的收入水平却是偏低的,其所承担的风险责任与个人收入严重不匹配,银行激励机制缺失。但如果有相应的经营和操作风险管理激励机制,基层人员收入较高时,操作风险损失事件自然会减少。

3.培养员工的制度意识,严格执行操作风险管理制度。制定并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是建立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文化的必要保证。操作人员要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抵制任何违反制度的行为。

(二)健全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首先,成立操作风险管理委员会和主要业务线的操作风险管理团队,明确各层级操作风险管理机构的职责并严格贯彻执行。

其次,设立一个能够协调各职能部门与操作风险管理部门之间沟通配合的部门或岗位,避免操作风险管理过程中的真空状态。

第三,确保内部审计部门的权威性和独立性。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委员会直接对董事会负责,下辖的内部审计部门应直接对委员会报告,不应与其他职能部门平衡设置,形成独立的内部审计体系才能确保其发挥监管作用。

最后,适时引入外部审计并形成制度。外部审计有助于金融法规的实施,改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提高操作风险控制水平,同时又具有较强的独立性,便于审计作用的发挥,是对内部审计和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补充。

(三)完善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流程

首先商业银行应参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并结合自身实际尽快对操作风险进行分类或细分,便于风险识别。同时,开发风险控制自我评估体系,建立操作风险预警机制,完善操作风险监测体系,统一和规范操作风险报告制度。此外,还应完善信息管理系统,为操作风险管理提供技术和系统支持。

三、总结

操作风险管理不是一套僵化的制度流程,而是一个过程,应随着商业银行面临的内外环境的变化不断调整和改进。我们在不断探索科学、有效的事后风险管理措施的同时,更要注重事前的防范;在研究和制定操作风险管理制度的同时,更要注重贯彻和执行。

参考文献:

[1]钱浩辉,徐学锋.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问题解析[J].浙江金融,2011(12)

[2]柴鹏飞.中外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比较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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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8-185-02

2008年以来,为积极应对全球日益蔓延的经济危机,我国实施了积极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商业银行的各项信贷业务迅猛发展,信贷规模急剧膨胀,为我国拉动内需、促进增长,迅速走出经济危机阴影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应看到,长期以来,贷后管理一直是我国国有银行信贷管理的薄弱环节,由于在信贷经营中存在的惯性思维和做法,当前的贷后管理工作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最近银监总会下达了商业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已将贷后管理问题作为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的重要环节予以强调和规范,充分说明加强贷后管理的重要性。尤其是在信贷总量急速扩大的条件下,贷后管理工作的相对滞后,成为国有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一大隐忧。

那么,在我国积极的货币政策条件下,国有商业银行如何加强贷后管理工作,来确保信贷资产安全?笔者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商业银行贷后管理的内涵及其重要意义

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包括表内业务、表外业务、投行业务、中间业务等等)发生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使用收回的全过程的信贷管理。

贷后管理是信贷管理的最后环节,对于确保银行贷款安全和案件防控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贷后管理是控制风险、防止不良贷款发生的重要一环。因为市场是变化的,客户的经营财务状况也是不断变化的。可能在审批授信时客户经营财务状况良好,但由于全球经济的不断变化,行业政策的影响、客户经济行为失误的影响,上下游企业的负面影响等等,都会直接影响到客户的经营状况,原材料涨价、市场萎缩,会引起客户经营财务状况发生恶化。贷后管理就是从跟踪客户所属行业、跟踪客户的上下游、跟踪客户本身经营财务状况包括其商业信用的变化,及时发现制约商业银行贷款按时归还的蛛丝马迹,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应对策略。

二、商业银行贷后管理工作的现状

贷后管理是指从客户实际使用商业银行信用到该信贷业务完全终止前,信贷人员对可能影响信贷资产安全的有关因素进行跟踪和分析,及时发现预警信号,并采取相应措施的信贷管理过程,包括贷后检查、风险监管与预警、贷款本息收回、贷款展期、借新还旧、不良贷款管理、信贷业务档案管理等内容,是信贷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重要一环。就目前的管理状况看,国有商业银行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商业银行在贷款发放后,一是不及时实施有效的监管,听之任之,变贷后管理为“事后处理”,发生风险时,只能被动接受、应对;二是客户经理只是依赖贷前调查,认为贷前进行了严格的调查、分析、论证,并且落实了第二还款来源,就万事大吉了,把贷后管理做为一种形式而已。

2.贷后管理的预警与监管措施不到位。长期以来,信息不对称一直是影响商业银行贷后管理的根本因素:银企信息不对称表现在银行信息滞后于企业的讯息,往往是事后诸葛亮;银行内部信息不对称表现在上下级行信息不对称,基层行发现贷款企业的一些蛛丝马迹问题,往往由于考核指标因素、银企关系角度、自身利益等不及时上报,进而采取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造成对客户的风险揭示与处置措施都不到位。

3.贷后管理的客户经理业务能力不强。客户经理的数量与素质直接影响着贷后管理的效果。目前,商业银行基层机构普遍存在着客户经理数量不足、素质不高、新业务层出不穷的状况,上级行组织的一些管理培训课程也针对性不强,流于形式,使贷后管理标准难以有效落实。

4.贷后管理的检查程序履职不到位。内外审检查工作由于抽查比较多,时间紧任务重,往往留有"死角",使各类贷后检查易流于形式。因为贷后管理工作要求高,工作起来比较繁琐,需要耗费相当大的人力物力与精力,使贷后管理的要求往往难以落到实处。其次是对贷款客户资产负债的异常变动等重要情况监督不力,缺乏必要手段,贷款放下去以后,企业也就变为主动了,各期报表的呈报是贷款企业说了算,稍有不慎就会影响银企关系。再次,对贷款企业的现金流量、利润指标、半成品、在建工程、应收款管理等重要财务指标监管不够。客户经理只是注重对企业赢利水平的分析,忽视了对现金流等其他指标的把握,不利于管控贷款企业的流动性风险。

三、加强国有商业银行贷后管理的几点对策

全流程构筑贷后管理体系,是加强贷后管理工作的根本对策。

1.提高认识,树立正确的贷后管理观念。贷后管理是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最为重要环节之一,是实现价值的最关键阶段,必须彻底改变“重贷轻收,重贷轻管”的习惯性倾向。正确处理好贷款营销和风险防范之间的矛盾,加大贷款质量考核指标在全行KPI指标考核占比,对因为疏忽贷后管理造成不良贷款的行为要从严问责。

2.抓班子带队伍,打造一支过硬的客户经理队伍。信贷管理队伍是保证商业银行业务快速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基层单位的领导班子是客户经理队伍的领头人。现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新产品、新业务日新月异,必须不断加大培训学习力度,尤其是有针对性的案例培训,注重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只有客户经理的高素质,才能培育出贷款客户的高效益回报。此外,还必须保证客户经理队伍的稳定,充实改善客户经理队伍结构,淘汰素质差、能力平庸者。

3.完善贷后管理的监控手段,提高监控的科学化和长效机制。商业银行首先要规范贷后检查的内容、程序、时间、频率、标准,进行量化打分考核。对于达到一定预警分值的信贷客户要坚决退出,做到有进有退,有保有压。此外,必须建立一套能够实时监控贷款投放的风险预警系统,从源头和事前就把控住违规操作现象,减少事后的风险补救行为。

4.积极贯彻国家信贷结构调整的要求,有计划落实信贷退出计划。国有商业银行要持续优化信贷结构,把好贷款适时"退出关",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经济结构调整政策,确定每年的退出类企业名单,在定期跟踪和监控完成计划的同时,提高对关注类、次级类贷款的减值计提比例,通过考核手段发挥调整信贷结构的导向作用,引导基层行加快信贷结构调整步伐。

篇6

(一)建立全额清分制度保障和培训机制

为有效落实现金全额清分工作及做好人民币现金收付业务,各商业银行结合本行现金全额清分实际制定了现金清分操作流程、现金清分工作职责等相关制度,组织辖内各现金清分中心及柜面人员学习《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及《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等规章制度和人民币收付业务、反假币知识,按照要求及时制定全额清分实施工作计划表,不定期抽取清分中心及营业机构进行现金收付情况检查,通报检查结果,以此加强全额清分业务的有效落实。

(二)采用多种清分模式,进一步加强清分工作

目前苏州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现金清分业务除工商银行采用部分外包结合自建清分中心集中清分外,其余国有商业银行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均采用业务外包的方式,江苏银行和兴业银行采取自建清分中心集中清分模式,苏州银行和五个县域农商行采取自建清分中心集中清分加营业网点独立清分的方式,其余商业银行采用营业网点独立清分的模式。商业银行自建现金清分中心以一个一级金库为中心,几个二级金库为分中心组成。各清分中心专门设立清分、整点间,设置专职现金清分、整点人员,保证现金清分、整点质量。

(三)加大钞票处理机具的配备

根据人行、各商业银行总行的现金收付两条线及现金全额清分要求,各商业银行加快配备冠字号码识别机具,逐步在全辖各营业机构配备高质量的钞票处理机具。2015年上半年,我市全辖共有商业银行营业网点1957个,已配备清分机营业网点1818个,集中清分现金整点中心38个。全辖营业网点共有各类清分机4002台,其中大型、中型清分机348台,硬币清分机6台。目前全辖清分中心集中清分和网点配备清分机独立清分每月业务量在100万捆左右,苏州银行业机构对外支付现金(含柜面支付、自动取款支付、自动存取款一体机支付、缴存人民银行发行库)基本实现全额清分。

(四)现金全额清分取得明显成效

商业银行实行了收付“两条线”管理,对柜面收入的现金和对外支付的现金实行分开存放、物理隔离管理,回笼的现金经过专门整点和清分后对外支付或上缴现金整点中心集中清分,对外支付现金为已清分过的现金,人民银行投放的原封新券和已清分券,都经现金清分中心或营业网点自主清分,并留存记录冠字号码后对外支付。

二、开展现金全额清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监督制度缺失。一是基本制度缺失

原《全国银行出纳基本制度》第十条规定商业银行“凡收入的现金,必须进行复点整理,未经复点不得对外支付和解缴人民银行发行库。”该制度已于2010年废除,所以要求商业银行对回笼现金必须进行整点和清分缺少了制度约束。二是业务管理办法缺失。目前,总行尚未出台商业银行现金清分业务管理规定和标准化操作流程。三是对商业银行现金清分外包业务和外包服务供应商监督的法律法规缺失。

(二)清分机清分标准不一致,阀值标准化设置有难度

各商业银行根据人民银行下发的纸币清分机阀值标准化设置工作要求,对清分机进行阀值标准化设置。但在实际工作中,各个商业银行使用的清分机品牌、类型各不相同,缺乏相应的国家标准,质量标准与性能有待规范统一。即便是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清分机,设置相同的清分参数,清分效果也相差很大。商业银行缺乏统一挑剔标准,阀值的设定和调整较为随意,造成了清分质量的不一致。阀值设定过高,适宜再流通的钞券被视为残损券退出流通领域,造成资源浪费;设定过低,残损币将误付流入社会,造成流通中的钞券质量下降。

(三)现金清分质量层次不高

苏州中支发现商业银行回笼款还存在残损人民币中夹杂完整券和清分拒钞的情况,个别银行有超比例现象。2014年苏州中支货币金银科钞票处理中心在清分的残损券中发现长款11笔,其中100元券10笔,50元券1笔,金额为1050元,短款24笔,其中100元券13笔,50元券11笔,金额为1850元,假币18笔,其中100元券17笔,50元券1笔,金额为1750元。虽然清分差错数量与2013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但绝对数量仍不能小觑,而且这只是对回笼的残损券进行清分,如果对完整券也进行清分,发现的差错将更多。

(四)清分人员清分意识不强,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商业银行现金清分中心普遍存在整点人员变动大、外包人员不稳定、操作流程不规范、业务培训时间不足等问题。部分清分人员还存在无反假上岗证上岗、操作技能不熟练等现象。柜面人员现金清分积极性不高,清分意识不强,部分网点柜面人员对10元以上券通过机具全额清分要求不清楚、执行不到位。由于清分现金业务没有列入柜员的绩效考核,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柜员清分现金的积极性。

(五)个别网点未完全实现全额清分

调查中发现个别营业网点回笼款未完全做到双人清分,忽视50元以下券别的清分质量,未真正做到全额清分,与人民银行总行现金全额清分的要求尚有距离。

(六)商业银行清分机具投入不足

一是由于清分设备采购价格昂贵,加之维护保养费用较高,且投入运营后不会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同时受利润考核机制引导和业务竞争压力驱动,商业银行对现金清分业务的社会责任意识淡漠,多数银行将人财物力集中在业务第一线,而对现金清分相关工作缺乏积极性,商业银行出于成本考虑,对清分中心和营业网点清分机具投入不足,在现金回笼数量较大的时候,只能片面追求清分速度而忽视了清分质量,造成清分业务差错较多。二是部分商业银行网点配备的小型清分机只能对机制假币做到准确识别、完全防范,但对于变造币、尤其是防伪手段较高、欺骗性强的变造币却很难做到完全堵截。三是还有部分小面额现金清分机无法清分,只能靠手工清点和机器辅助方式清点,造成现金清点环节多、重复劳动、效率低下。

三、现金全额清分工作推进过程中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现金清分与银行效益的先天矛盾

人民银行在2013年明确要求,商业银行的纸币现金应逐步实现全额清分,但对商业银行来说,现金清分不会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同时风险点较多,对人员、机具的要求较高,管理难度较大,但全额清分对商业银行来说是一件必须完成并且要完成得漂亮的“政治任务”,商业银行追求盈利与承担全额清分社会责任的矛盾先天就存在。

(二)全额清分人力、物力投入多,运营成本较高

现金清分工作无论是在机具的购买、低耗品的更换、后续的维护方面,还是在相关人员的培训、学习等各个方面,都会占用和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增加运营成本。一是清分设备价格较高,为全面推进现金全额清分工作,各商业银行清分中心及营业机构需进一步加大大、中、小型清分设备的投入,投入成本较大。二是落实全额清分工作,不断满足全额清分要求,需投入相应的清分场地、配备专职的清分人员,运营成本大幅增加。以昆山农商行为例,每个支行平均一天的现金收入少则一二百万元,多则三四百万元,甚至五六百万元以上。按平均每个支行投入1/3个员工,36个支行需要配备12个员工;清分中心配备4位员工,共计16位员工,按聘用每位员工20万元成本计算,总共需要320万元,苏州地区生活水平本来就较高,用工成本更是连年增长,因此仅全额清分的人工成本对商业银行来说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三是全额清分在一定程度上延长了现金的流转周期,各商业银行金库及营业网点必须准备更多的库存现金以作备付(特别是现金投放旺季),导致各行现金库存金额进一步增大,造成库存现金的积压,加大资金管理成本。

四、银行业商业银行进一步开展全额清分工作建议

(一)加快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督促商业银行切实履行清分职责

一是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把商业银行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作为一般条款,要求其在坚持市场经济原则的同时,兼顾社会责任的履行。二是加快修订统一的《现金清分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提高《人民币管理条例》、《假币收缴鉴定管理条例》中行政处罚力度,提高商业银行自觉履行人民币流通管理职责的法律意识,

(二)统一清分机阀值参数标准化设置

由人民银行统一下发纸币清分机阀值参数标准化设置要求,对清分机进行阀值参数标准化设置推广工作。协调沟通各钞票处理机具厂家统一现金清分阀值参数,并应用于各商业银行在用的各类清分机品牌、类型,便于各商业银行统一标准化操作,进一步提高流通中现金的质量。

(三)加强员工业务、技能培训

银行业机构要加强现金清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现场整点清分操作水平和责任意识,提升对全额清分工作的认识,真正明确现金清分的重要性。正确理解和掌握《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及“五好钱捆”要求。同时商业银行应将现金清分工作纳入业绩考核,提高现金清分人员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切实防止不宜流通人民币及假币通过银行再次流入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四)因地制宜推动钞票处理社会化

通过钞票处理社会化,可实现管理、资源和人力的集中,提高了清分场地、人员和设备的使用强度和效率,具有显著的规模效应,有助于商业银行减少在设备购买、维护以及人员管理等方面的费用支出。因此可以由人民银行在加强统一监管的前提下,组织各商业银行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提供社会化钞票处理服务的专业机构中开展相关试验,研究探索具体的的运转流程、定价机制、安全保障等多方面问题,引导其在提高和改善流通中现金的质量和结构方面充分发挥作用。此外人民银行还应探索建立社会化清分机构质量监管机制,一是制定清分服务质量标准,设定清分设备配备、清分场地、操作规程等标准,以及与委托银行签订清分服务协议的规定性条款,为社会化清分机构规范运行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建立清分质量评估机制,从票面、数量和质量三方面进行检查和统计,形成对社会化清分机构的设备配备、资源配置、人力投放的有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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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标志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向股份转型全面完成。但我国商业银行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特点仍然没有得到彻底改变。首先,尽管我国商业银行经营已从行政经营主导转变为市场主导,但财政部仍是各大银行最大股东,国有银行必然要在市场规律和行政命令之间进行平衡。因此,国有商业银行的管理会计评价指标体系建设也必然要同时满足政府和市场两方面的需要。其次,我国商业银行内部组织结构多是沿用政府的行政管理模式,采用总行――省分行――市分行――支行――网点五级机构设置,不仅机构层级多,而且规模十分庞大。以工商银行为例,全国网点数量超过22000个。面对这样庞大的组织规模,商业银行只能采取“统一法人、分级管理”的模式。经营权和核算权的过于分散导致管理的精确性和及时性大大受到影响。最后,从国际范围来看,加人WTO后我国金融市场开放的步伐加速,对金融市场的种种限制将逐渐取消,国外竞争对手也已经进入我国市场,因此我国有国商业银行面临的不仅仅是不断加剧的国内市场的竞争,更有国际金融市场的洗礼。这就要求我国商业银行加快提升管理水平,管理会计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一、国有商业银行实施管理会计的现状

(一)实施财务集中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经营业务遍布全国,虽然对外来看各个机构属于一个整体,但由于规模太大,统一的财务核算不可能实施,只能将财务核算权限分散到各个层级中。财务权限的过度分散直接影响一是造成资源的浪费,二是在获取商业银行整体的财务信息时只能采用逐级汇总的方式,这势必会影响到结果的精确性和及时性。因此,国有商业银行财务集中改革是建设管理会计体系的首要任务。从我国国有商业实施财务集中管理的实践来看,各家银行均已经完成了财务核算向二级分行(市级分行)的集中,其中工商银行在2008年完成了一级分行(省级分行)的财务集中。通过实施财务集中,进一步规范了财务收支行为,节省了财务资金,同时能够更加及时和可靠地取得财务数据,为实施业绩评价打下基础。

(二)建立内部资金转移计价体制 内部资金转移计价的基本考虑是建立统一的内部资金交易中心,获取存款的责任中心在获取存款后将存款按照内部资金转移价格卖给内部资金交易中心,贷款责任中心进行贷款发放时所需要的资金不再无偿,只能从资金交易中心购买资金。这样将市场机制引入银行内部,能提高对贷款发放的约束,同时调动存款的积极性。

(三)建立多维度管理会计体系 对商业银行实施管理会计核算,需要根据商业银行的管理需要来建立会计核算的维度,建立管理会计维度有纵向和横向两个层次,纵向按照行政管理分支上将机构从上致下进行分解,将最末端的分枝为认定为一个责任中心,该责任中心应该是创造利润、提供服务或产生成本费用的最小单元。横向维度是指商业银行的产品,如某一类型的存款或贷款都可以成为考核对象。管理会计维度建立后,如果横向将同一层级的责任中心业绩状况汇总则可以考察机构的业绩状况,纵向汇总同一业务条线的责任中心则可以得到部门的业绩状况,同时还可以实现分产品进行业绩评价。

(四)成本收入分摊以及业绩报告 建立管理会计体系的目的就是要将发生的成本和收入与各个管理会计维度进行管理,从而才能提供全方位业绩评价的数据,因此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就是如何将在日常业务中产生的成本和收入按照合理的方式分摊计人各个会计维度。这种分摊体现了全面成本的思想,即将所有耗费按照相关成本和非相关成本进行划分,相关成本记人归属对象,非相关成本分配给其他归属对象。

成本收入分摊完成了对各个维度的会计确认和计量,为出具业绩报告打下基础。业绩报告的设计是以责任成本管理为主线,对费用成本、资产成本、风险成本、资本成本和税务成本进行全面管理,并实现按机构、部门、产品、项目、客户经理等多维的成本核算、分析和控制,同时考虑风险成本和资本成本,并最终计算出经济利润,从而为管理层的管理和评价提供依据。

上述计算过程可以是针对产品、部门、机构、客户等各个管理会计维度的,也可以将不同的维度进行组合,得出部门产品、机构产品、等各种组合维度的业绩数据。通过提供这样一套业绩报告,企业可以精确得衡量各个业务环节的业绩状况,并根据业绩报告的数据实施管理。

由此来看,目前管理会计理念已经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管理中得到了一定的运用,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粗放式经营管理所带来的问题,促进了我国商业银行管理水平的提升。但从总体来看,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所实施的管理会计仍然处于较低的水平,其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管理会计体系虽然已经具备规模,但管理会计系统主要作用仍然是完成核算,其价值管理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二是管理会计系统虽然能够生成多维度的业绩报告,但由于数据量过于庞大,通常一套完整的责任中心产品报表有上百万张,处理并使用数据方法仍然落后;三是管理会计仍然依靠财务数据为核心,缺乏非财务数据的运用。

二、国有商业银行管理会计未来发展的建议

(一)建设综合信息系统平台 由于商业银行管理会计涉及大量的数据处理和分析,因此管理会计体系的构建必须依靠信息技术平台才能实现。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依靠财务管理信息系统(FMIS)以及业绩价值管理系统(PVMS)来完成管理会计工作。管理会计系统所需要的基础财务数据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对核心业务系统的数据进行加工,二是通过管理会计系统自主生成,三是通过其他管理系统,如信贷管理系统等进行获取。数据源的分散造成管理会计系统必须耗费大量的资源完成基础数据的整理工作,

这也同样影响到最终结果的准确性。事实上,不仅仅是管理会计系统,南于我国商业银行信息系统整体设计缺乏战略规划,没有形成统一的数据平台,造成系统与系统之间无法形成有效的数据交换,从而产生了大量的“信息孤岛”。

因此,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管理会计系统发展的首要任务就是建设综合信息系统平台。综合信息平台的设计原理是要打破各个业务系统相互独立的状况,实现业务、核算与评价的分离,通过数据的生成、归集和使用三个不同层次来实现信息的最有效利用。

业务层是信息平台的第一层面,该层通过日常各项基本业务活动收集并生成基础数据但不进行核算加工处理,而是将数据按照一定的规则传递至下一个层次,即数据仓库。数据仓库的主要任务是根据业务子系统反馈的信息完成数据的分类记录工作。对同一笔业务信息,数据仓库将从科目、责任中心,员工、客户以及账户等多个维度进行反映,所记录的信息内容也包括财务和非财务信息。综合信息平台的第三个层次是决策支持层次,是对数据仓库中的数据进行筛选和加工并最终生成管理所需信息的过程。事实上,决策支持层所提供的数据与业务层密切相关,业务层往往需要根据决策支持层反馈的数据来完成业务动作。

(二)进一步强化财务集中管理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财务集中程度较低,即使是已经完成一级分行的财务集中的工商银行,也只是完成了物理集中,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逻辑集中。在目前的集中水平下,平均一家银行全国有三百多个核算主体,规模仍然庞大。相比国外先进商业银行则均建立了“大总行,大部门,小分行”的组织结构,通过权限的高度集中,实现财务资源实时归集以及业务处理集中化、工厂化。

实施财务集中核算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但在国有商业银行复杂的组织机构体系下,要完成真正意义上的财务集中并不简单。当核算主体高度统一时,下级管理主体的各种财务数据只能通过成本收入分摊取得,因此必须制定出合理一致的分摊规则,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必须经过大量的实践的检验才能完成。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机构复杂程度在世界上是绝无仅有的,过度的集中在实践中可能由于技术和资源的限制而无法达到,即使能实现,也可能由于管理网络的过于庞大导致管理决策与业务需求的脱节。因此,适度的财务集中才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应当探索的道路。目前比较可行的方法一是以一级分行为单位进行集中,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一级分行通常不超过40家,已经基本上能够满足财务集中核算的要求;二是采取事业部的方式进行集中,即以业务为主导,成立各个事业部的核算主体。相比较而言,前者比较容易实现,后者则更加符合市场的要求。

(三)实施预算管理与控制 管理会计体系要充分发挥其在管理活动中的作用,就必须融入计划、控制以及评价的每一个管理环节。在事前计划、事中控制以及事后评价的管理活动循环中,我国商业银行运用管理会计的主要目的仍然是完成事后的业绩评价,事前和事中管理的缺失使得管理会计难以发挥其真正价值。

国有商业银行管理会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需要从建立管理会计预算体系人手。管理会计下预算与管理会计业绩评价相辅相承,一方面预算依靠业绩评价的结果来编制,另一方面预算也是业绩评价的标杆。和传统预算方法相比,管理会计系统所能够提供的数据更加全面和准确。管理者可以根据事先设定好的测算模型测定出初步预算数据,然后将初步预算情况下达至各层级机构,再由机构对预算数据调整后反馈至管理层,并形成最终的预算结果。上述过程尽管较为复杂,但利用信息化的管理会计平台无论在数据生成还是数据交换上都能够十分便捷地实现。通过上述方式。既加强了预算控制,又能够满足实际管理的需要,使管理活动更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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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世界金融危机不仅重创了全球金融业,也给各国经济实体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害,我国金融体系尤其是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防范能力亟待进一步增强。目前,从我国商业银行的监管现状来看,还存在诸多问题亟待改进。这些监管问题产生的原因是深层次的,既有市场监管方面的原因,又有银行自身治理结构的原因,也有政府监管方面的方面。在在金融市场发展不成熟,金融体系还比较脆弱的情况下,任由商业银行依靠市场监管运行,忽视政府层面的监管,商业银行会在追逐最大化利益中失去经营行为规范,导致恶性竞争,引发金融危机。本文主要关注政府监管层面,在此情况下,政府对于银行的监管职能是不能弱化的,政府的有效监管对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是有一定效用的。

一、金融危机下我国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现状

(一)金融危机下我国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现状概述

金融危机背景下,在世界各国银行业遭受重创的情况下,我国商业银行仍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与我国监管体制的不断完善是分不开的。这主要表现在: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断上升;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减少,银行资产质量明显好转;我国商业银行已按照《巴塞尔协议》规定建立了法人客户评级、债项评级体系,都在积极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实施全过程的、具体的风险管理;我国商业银行随着监管体制的不断完善,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但在世界金融危机背景下,受国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影响,在加上我国通货膨胀的压力,我国商业银行金融风险还没有从根本上控制住,更要认清我国商业银行金融风险防范还存在诸多挑战,并积极寻求有效地金融风险防控体制。

(二)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金融风险表现

1.信用风险仍是主要风险

金融危机背景下信用风险还是商业银行的主要风险,从银监会的估计来看,由于不良贷款与不良资产构成的信用风险在我国商业银行问题中达到了七八成。这是因为世界金融危机背景下,贷款企业受到经济危机不同程度的影响,表现为出口大量减少、积压大量产品、资金链断裂等,导致企业财务危机或者破产,引发的债务问题只能由作为债权人的银行承担。因此,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还在不断增加,还是主要的金融风险。

2.操作风险频发

一直以来,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频频爆发,如2004年交通银行锦州分行核销不良贷款做假案、2007年农业银行邯郸金库特大诈骗案等。这些操作风险频发的原因如果从大的方面来看,是我国法制化建设滞后,公民法律意识不强;从小的方面看是银行内部监控机制不完善,管理方法滞后,管理经验不足等问题。金融危机背景下,为了确保经济稳定增长,国家放宽了财政与货币政策,这可能会滋生一些骗贷行为,因此要完善商业银行内部监控机制,严防不良贷款发生。

3.市场风险趋于隐蔽

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全球主要经济体的金融信息复杂多变,国内金融市场也出现相应的波动,增加了市场风险的复杂多变性。随着金融衍生产品的迅速发展,市场风险更趋于隐蔽。现阶段,金融市场的价格机制作用越来越明显,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增加了市场风险的种类与规模,这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控机制提出了更高要求。

4.金融创新加大了银行风险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我国商业银行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不断的提高自身创新能力,取得了显著成绩。但金融衍生品在提高银行竞争力的同时,还会使债务复杂化,使市场风险转向信用风险与流动性风险,从而给金融市场带来更大的危机。

由此可见,我国商业银行面临风险挑战,有的是不当运营造成的,有的是金融危机下无法避免的外部因素造成的,有的是商业银行自身治理不佳造成的,有的是政府监管机制不完善造成的。在市场经济发展不完善,政府监管不能忽视的情况下,探寻政府监管职能在金融风险防范中的有效途径,对于规避商业银行金融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二、我国商业银行金融风险政府监管现状及问题

(一)我国商业银行金融风险政府监管现状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监管体制主要有“单线多头”的分业监管组织体制、风险管控体制等,形成自身独特的体制特征,这与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金融改革等有一定的关系。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金融风险政府监管取得一定的成绩,呈现出显著的监管体制特征。

1.金融监管法制化越来越高

我国商业银行监管要依法进行,确保其权威性。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我国政府监管体制的不管完善,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监管的法制化越来越高,出现了大量的金融监管法如《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暂行办法》、《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另外央行还颁布了一系列与金融监管有关的规章制度。依据这些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可以促使商业银行履行义务,同时又能在商业银行不履行义务时依法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

2.金融监管针对性、有效性越来越高

以前我国金融市场的监管权主要集中在中国人民银行,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分业监管体制越来越体现出自己的优势并逐步完善。1992年成立了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监管证劵业;1998年成立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主要负责监管保险业;2003年成立中国银行业监管委员会,主要负责对银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等进行监管。由此逐步形成我国银行业、证劵业、保险业分业监管的局面,金融监管针对性越来越高。同时金融监管的中心也转移到金融企业和金融市场方面,提高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

3.金融监管呈现出特殊性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监管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国有产权占有控股地位,政府既是国有股东的行使人,又是存款人和公众利益的代表。政府作为人要促使银行提高效率,作为银行的监管者又要银行维持稳定,防范银行危机。所以,政府对我国商业银行的监管目的是多方面的,但发展、稳定、效率有时候是不相协调的:追求银行效率和利益,可能会导致银行体系的不稳定,进而引发危机;追求公众利益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可能会牺牲银行的效率和利益等,在这些目的发生冲突的情况下,政府就要根据现实经济情况决定实现目标的顺序。但对银行的监管都要追求银行体系的稳定,在稳定的基础上提高效率,防止不良贷款发生。为此,2003年起国有银行进行了股份制改革,有助于提高银行效率。所以,我国商业银行的政府监管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完善的,但政府对商业银行监管的多种目的是不会发生变化的,这需要不断完善银行业的监管体制。

(二)我国商业银行金融风险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

1.监管规范性不高

目前,与其他国家规范化银行监管相比,我国政府对商业银行的监管还存在一定的距离,如还没有对商业银行日常运营的规范性实行系统化监管,更没有建立有效地风险预测、防范、调控系统。由此我国商业银行监管呈现出随意性、盲目性、规范性较弱等问题,并且由于没有建立有效地风险防控系统,就会不重视先进的监管手段,从而忽视对银行金融风险的系统跟踪测评,致使银行监管流于形式。

2.监管协调性较弱

我国商业银行监管要发挥有效作用,就要注重监管的协调性,而这要以监管政策的协调性为基础。我国银行业安全网政策中,存款保险制度、市场准入与退出、银行风险管控等各政策之间有密切关联,为了达到预期的监管目标,就要增强这些政策之间的协调性。我国对商业银行监管的传统政策制定缺乏协调性,不利于政策的具体执行。所以,要创新银行监管机制,就要考虑监管政策的协调性。

3.银行内部控制有待完善

我国对商业银行的监管一直注重外部监管,如政府监管、银监会监管等,但忽视了内部制度,甚至可以说政府监管行为代替了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商业银行作为经济主体,受市场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大,政府监督有时会显得乏力,因而造成监管投入高而效果不明显的结果。事实证明,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是有效监管的基础,内部监控加上外部监管,才会促进商业银行的健康发展。

4.监管支持系统不完善

我国商业银行监管缺乏监管支持系统,要实现对商业银行的有效监管,就要充分借助软硬件系统。如完善商业银行监管法律体系,增强法律法规的协调性;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全面的监管信息系统,及时发现存在的金融风险等。

三、完善我国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监管体制的途径

(一)建立健全的监管法律体制

1.重视我国商业银行监管法制的整体规划

目前,我国政府注重对商业银行的法律监管,法制化程度也越来越高,但与金融有关的法律法规还没有达到一定的系统性。与银行业监管有关的法律有《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三部基本法,还有相关的规章制度等。但这些基本法与银行监管机关制定的规章制度存在有不协调的地方,所以,必须加大金融立法的规范性、协调性。政府要树立正确的监管理念,准确把握国际金融市场的新态势,制定系统完善的监管法制。

2.重视我国商业银行监管法制的具体要求

首先注重银行监管法律法规的科学化。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对银行业监管法制化提出了更高要求,已有的法律法规不合适的就要修改、废纸,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制定新的法律法规。但法律法律的制定既要考虑当前,又要注重长远,我国政府与银行业监管部门要遵循最优化监管原则,在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过程中,使监管法律法规更为合理,从而提高银行竞争力。其次建立银行危机救助法律机制。目前,我国没有具体的危机救助法律机制,银行危机多采用行政手段粗粒,由政府承担隐性的最后贷款人,以维护存款人与公众的利益。但随着金融风险危害性的增长,建立完善的银行危机救助法律制度,提高银行应对危机的能力显得尤为重要。借鉴国外银行危机处理经验,要建立科学的银行危机的接管与并购制度,体现与市场理念相符的最后贷款人制度,从而促进金融的安全稳定。

(二)建立健全的监管组织体制

1.建立独立的协调监管主导机构

我国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采用分业监管制度,但这三者的运营都会影响到金融市场,并且这三者的风险还有一定关联,所以对商业银行的监管要协调这三者,建立独立的协调监管的主导机构,负责人可以由政府机构中分管金融业务的最高领导担任,还可以设立分别负责则协调监管的日常机构和专门机构,这样既能增强协调机构的合理性,又能防止行业利益冲突,从而做到有效的协调监管。这样我国商业银行的监管也会更为全面、有效,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2.完善监管机构的协调运作机制

央行不负责对商业银行的直接监管,但还担负着金融体系稳定和最后贷款人的责任,是国家货币政策的执行者。所以它对商业银行还是起监管作用,只是表现为间接、宏观的监管。要充分发挥银监会的直接监管和央行的间接监管作用,就有必要建立相应的协调监管机制。同时银行业监管、证劵业监管、保险业监管等对我国金融体系的监管起重要作用,这三个机构之间需要建立协调监管机制。在专门的协调监管机制下,协调会更有效,从而促进商业银行监管的完善,促进商业银行的健康发展。

(三)建立健全的风险管控体制

我国商业银行大都是国有控股,监管当局要根据时展对银行进行监管,才能加强风险管理。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控机制重要存在政府监管问题和银行智力机制问题,因此要完善商业银行风险管控机制,就要加强内外部监管。

1.监管市场化

我国商业银行要应对市场竞争,就要借助银监会的管理职能,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机制。首先建立完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其次要强化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监事会也拥有监督权,主要属于事后监督,要强化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完善监事会组织机构,从而提高监管效率。再次要强化银行会计内部控制。其内部控制制度主要是严密的会计控制制度,使其走向系统化、规范化,并优化会计业务流程,深化会计监督检查,提高监督检查的效率。所以完善银行公司治理机制既能满足商业银行的需求,又能提高银行风险管控的效用。

2.监管专业化

中国银行业的外部监管机构主要是中国银监会,其专业好监管对防范银行金融风险有着重要作用。面对商业银行面临的种种风险,中国银监会应建立完善的机制,提高商业银行监管的有效性。银监会监管的专业化可以通过制定商业银行风险评价标准、体系;加强对商业银行的全面检查评估防范金融风险;加强对银行金融创新的监管建立有效地危机处理机制;建立明确的存款保险制度等方面实行,使监管专业化,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提高监管效率。(作者单位:厦门大学)

参考文献:

[1] 吴平魁,彭苏苏.浅议我国银行监管制度的完善[J].商业研究,2005(5).

[2] 李国民.我国商业银行监管研究[D].河南大学,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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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对外开放的发展,近年来外资银行不断进入国内市场,并基于强有力的竞争力逐渐占据很大的市场份额。随着国内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内商业银行金融业务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由于诸多方面因素的制约,限制了商业银行的发展。为此,多数商业银行开始了对金融创新的探索,以求促进商业银行发展。

一、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现状

1、在体制方面,我国目前已经基本完成了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工作,形成了涵盖多种银行类型的银行金融机构,在金融体制方面目前已经初步完善。

2、在市场方面,建立起以业内拆借、短期债券为主,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企业三者相结合的统一金融市场,金融市场在逐渐完善过程中。

3、在理念方面,以客户为中心、价值管理、全面风险监管等理念已经广泛运用到实际运用当中。

4、在技术方面,电子信息技术已经广泛应用到商业银行金融业务中,商业银行已经基本实现了金融业务管理电子化、数字化、自动化,在金融技术上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5、在业务方面,由于外资银行带来的竞争压力,国内商业银行在业务上的自主创新项目逐渐增多,综合服务功能日趋完善。

二、金融创新对商业银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金融创新可以促进金融在现代经济中地位的确立。金融创新可以提高金融市场的货币化程度,提高各项金融资源的使用效率,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经济发展,进而确立金融在现在经济中的地位。

2、金融创新可以有效的降低金融风险。在金融创新的过程中,不断地对金融工具、产品进行创新,可以有效的降低金融风险,减少交易成本,保证金融市场的健康良性发展。

3、金融创新能够完善金融机构的基本能力,加强金融机构对资金的吸引能力,集中社会闲散资金,为社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提高金融机构运作效率。

三、目前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中存在的问题

1、金融市场环境不完善。目前,国内金融市场环境尚不完善,市场结构不合理,垄断经营严重,不利于金融创新的发展。另外,现有的金融体制对金融市场的监管过于严格,限制了金融创新的发展空间。

2、产品创新的自主研发能力较差。目前,国内金融产品的类型很多,但是普遍存在着模仿借鉴国外金融产品的现象,另外产品之间的同质化现象非常严重,商业银行自主研发的产品数量很少。

3、缺乏高素质的人员,创新技术水平落后。目前,电子技术在金融中还处于初步阶段,技术水平有待提高,制约着金融创新的发展。另外,商业银行中,缺乏对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加上外资银行对人才的争夺,导致国内商业银行严重缺乏高素质人才。

4、存在严重的信用风险,部分商业银行由于只顾短期利益,放松了对客户的信用调查,导致信贷业务质量不断下降,形成了很多的坏账、死账,金融行业存在着严重的潜在信用风险,制约金融创新发展。

四、推动及完善金融创新的措施

1、完善金融体制。推动金融创新发展,首先要从根本上,完善金融体制,逐步放宽对金融行业的监管,实现金融市场自由化,完善相关规定,规范商业银行经营行为,为建立一个健康良性的金融环境打好制度的基础。

2、加强监管机制。转变商业银行监管机制,向风险监管转变,同时,加强金融机构之间的沟通,信息共享,保证对所有地区的监管力度,确保商业银行范围内,所有业务工作全部都处于管理层的监管之中。

3、更新创新观念。不断更新创新观念,强化商业银行对金融创新的认知程度,金融创新是商业银行提高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规模,加强金融创新的力度。同时,银行内部可以建立一个完善的金融创新体系,鼓励、支持各部门工作人员发挥创新能力。

4、培养高素质人才。加大对高素质人才的聘用力度,拓宽人才招聘市场,建立人才培养体系,定期对银行内部员工进行技能培训,定期进行考核,未通过技能考核的员工不得上岗。

5、加强风险管理。从多个业务方面对新产品进行风险评估,并在产品进入市场之后,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制定补救措施,确保金融产品在一个健康的、低风险的市场环境中运行。制定并完善银行信贷机制,加强信贷业务的风险评估工作,严格制定信用标准并严格执行,尽可能的从根本上抵制坏账、死账的发生。

6、创新金融产品。实行金融创新,需要商业银行从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加大自主研发能力。目前,分业经营模式应用普遍,在这种情况下,个人理财业务范围加大,商业银行可以引进欧美国家在分业经营下的金童创新产品,同时,自主研发可以联合多种个人理财业务的新产品,提高自身的行业竞争力。

五、结束语

金融创新是促进商业银行发展的关键,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经营中金融创新已经进入初步发展阶段,但是由于诸多因素的制约,金融创新发展趋于缓慢。改变金融创新现状,推动金融创新发展,需要政策、银行、社会三方面的共同努力,完善金融体制、加强金融监管、更新创新观念、加大对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加强风险管理以及积极自主研发金融产品是推动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商业银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环节,是促进商业银行发展的重要保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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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开放和人民收入的逐渐增加,我国商业银行在个人理财产品方面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人们的理财观念也逐步增强。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产品虽起步较晚,但发展势头强劲。尤其是近几年,理财产品的销售出现的个人理财业务已成为银行业发展的新热点。各家银行纷纷积极推出了各种个人理财产品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火暴局面,但伴随着其快速发展,一些关于理财产品的问题也日益突出。

伴随着金融市场对于个人理财产品需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金融产品结构的日益复杂。与此同时,理财产品的创新落后于市场需求,缺乏特色产品及个性化理财产品;收益率大多未跑赢cpi,同时存在长短期产品收益率倒挂现象;金融监管制度缺失、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及理财专业化人才培养等问题普遍存在我国的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如何在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中实现人民资产的保值增值,降低金融理财产品的运作风险,本文就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特征和类型进行了叙述和分析,并对其风险管理提出了建议。

基于以上现实和理论背景,本文拟在对国内外已有研究总结梳理的基础上,用swot分析方法及pest分析方法,从政策法律环境、经济环境、社会文化环境、技术环境四个方面对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外部环境以及机遇和挑战进行研究。并根据wind数据统计对理财产品在我国执行效果进行实证检验,探析我国理财产品的特点及发展趋势,并进一步提出对银行理财产品监管措施,以促进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健康发展。

课题研究方案:

研究方法:本文主要运用实证研究法和调查研究法等研究方法进行研究

时间安排: XX年12月01日-XX年12月11日 收集相关资料并确定选题

XX年12月12日-XX年12月25日 完成开题报告

XX年12月26日-XX年03月05日 完成毕业论文初稿

研究中遇到的问题:

本文只分析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而实际上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创新是需要经过实证检验的,由于数据的限制本文未能对这些方面展开深入研究。受制于月度数据的可得性,本文在实证研究中对变量进行了替代,但这种数据处理可能会影响计量结果的准确性。

写作提纲:

一、引言

(一)研究的主题和意义

(二)研究的思路和框架

(三)创新点和存在的不足

二、文献回顾

(一)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现状

(二)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风险

(三)述评

三、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swot分析

(一)对国内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swot分析

(二)与我国其他理财产品就行对比后的swot分析

四、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实证研究

(一)检验模型与检验方法

(二)变量选择与数据处理

(三)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及风险的实证研究

(四)小结

五、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理财产品的创新落后于市场需求

(二)收益率大多未跑赢cpi

(三)金融监管制度缺失、监管不到位

六、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主要研究结论

(二)政策建议

(三)未来研究展望

参考文献:

[1] 黄志云.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j].江西师范大学,XX,5

[2] 吴泽群.对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现状及未来的思考[a].东莞理工学校,XX,6

[3] 吕雪.关于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创新的探讨[j].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XX,6

[4] 李晶.关于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几点思考[j].安徽大学,XX

[5] 任玎.浅析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创新与发展[a].广州大学松田学院,XX年 第6期

[6] 张岱云.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与发展对策[j].新金融.XX.8:31—32

[7] 李瑞红.商业银行个人理财: 产品创新、风险表现及建议[a].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XX ,3 :26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