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14 01:04:26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1、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这不仅是对宪法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的概括,同时也对宪法的实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2、宪法是治国的总章程,是治国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的来源和依据,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来源:文章屋网 )
1.我国老年人口规模大,老龄化速度加快
联合国对于老年型社会或老年型国家的定义前后有两个标准:传统标准是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及以上老人达到总人口的10%;新标准是一个国家或地区65岁及以上老人占总人口的7%。2012年,我国的老年人口总量达到1.17亿人,占全部人口比重为8.7%,高于世界0.9个百分点。根据国家统计局于的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统计数据,截止2014年年末,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数为21242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15.5%;65周岁及以上人口数为13755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10.1%。
2.我国未富先老特征明显,经济发展压力较大
我国的经济总量在不断扩大,但是人均水平很低。根据国家统计局于的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统计数据,2014年,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2万元,我国人均GDP约为7485美元,落后于很多国家,我国仍然属于中低收入水平的发展中国家。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呈现出新常态,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劳动力人口比例持续降低,我国面临着经济发展的压力和人口老龄化的压力。
3.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
在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的过程中,发达国家城市地区的人口老龄化水平高于农村地区。我国城乡、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人口老龄化发展形势也表现出明显的区域差异。由于劳动力人口流动等因素使得我国农村地区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城市地区,同时,我国人口老龄化水平区域差异较为显著,东部经济发达地区人口老龄化最为严重。
二、我国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问题
1.人口老龄化导致劳动力短缺,制约产业结构调整
人口结构影响着劳动力的供给情况。如果一个地区的人口中,老年人口所占比例较大就会影响劳动力人口的比重,同时增加社会赡养系数。处于老龄化阶段的人群对新技术新生产方式接受速度慢,接受程度低,这对于我国的新兴产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是不利的。
2.老年人养老方式发生变化
目前,我国老年人的养老方式以家庭养老为主。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建设和家庭子女数量的减少,传统的自我养老方式和家庭养老方式面临着很多的问题与缺陷,社会化的养老方式逐渐成为主流养老方式,实行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的方式是一种趋势。
3.人口老龄化对医疗卫生服务带来挑战
老年人是慢性病高发人群,也是医疗卫生服务的高消费人群。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老年人群的特定医疗卫生服务。由于老年人群体的生理特征使其需要更多的基本医疗和长期护理服务,其医疗费用远高于其他群体。但是,我国现有的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只是满足了大多数人的基本需求,老人群体的就医条件还有很多不足,针对老年人的基本医疗护理服务体系不够完善。
三、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举措
1.发展经济,增强经济承受能力
根据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统计数据,2014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为636463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为7.4%。此前我国政府为2014年设定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目标是7.5%“左右”。现阶段应当培育老年消费市场,为国内消费市场注入持久、强大的动力,推动我国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长期以来,我国的投资与消费结构不合理,国务院批准包括健康养老服务工程等在内的七个“重大工程包”,这些重大工程可以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2.完善养老保障机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要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十八届四中全会又强调,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制度,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检委会讨论决定案件,集思广益,对于保障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正确处理起到了重要作用。检委会议案实质行使着司法职能,应当尽可能符合司法工作规律的要求。为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检察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对重大案件和重大业务问题的决策、指导和监督作用,加强和改进检察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要求,完善检察权力运行机制、保障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具有重要意义。
一、修正完善检察业务决策模式
检察委员会是检察机关最高业务决策机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加强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尤其是对检察业务工作领导的重要体现。进一步加强检察委员会工作,事关检察机关在处理重大问题、重大案件如何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也事关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地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当前,我国正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时期,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检察委员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将检察委员会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推进检察委员会工作创新发展,提升检察委员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和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
在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语境中,检察机关的办案程序发生较大变化,检察官对承办案件有二种处理方式,一种是提出处理意见后,报请检察长(副检察长)审核决定;另一种是提交检察委员会审议决定。实际上,第一种方式中检察官仍然是独任制,只不过检察长通过审核发挥监督指挥权而也。如此,在“检察官、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三元层级递进架构模式中,检察业务决策就转化为检察官独任决策和检察委员会民主集中决策,“问题就转化为个人决策与集体决策的合理分工了”。既然有分工,就必须确立分工的标准,有学者指出,“凡是疑难案件,即有不同认识或者有争议的案件,对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或者法律适用有不同意见、面临多种选择的案件或者案件处理环节,都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其他的案件,不管涉案金额或涉案人员数量多大,只有没有认识分歧,没有多种选择,就不必提交检察委员会来决定”。
此种分类方法当然值得借鉴。然而就分类的标准或许还应当考虑另外二个层面的问题:一是证据审查、事实认定问题与法律适用的分离问题。实际上在以往的三级审批程序中,承办人对事实和证据负责,在司法实践办案已经形成良好的传统,秉承传统并没有多大的问题障碍;而检察官对证据和事实负责,则是贯彻司法亲历性原则的直接体现,更是落实问责和纠错机制的良性济药。如此,宜可对疑难案件的法律适用作为划分提请检察委员会审议案件的标准。二是转型改革时期检察委员会职能调整问题。当前,检察委员会审议案件的范围偏重于从诉讼程序决定案件范围,对重大案件的理解呈现出主观性、层级性、复杂性特点,司法认知不一。检察委员会审议案件从民主集中决策异化为集体审批和集体负责,偏离了检察委员会审议案件功能设置初衷,造成案件类型混乱、办案效率不高、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不好等问题,严重削弱了检察委员会审议案件的职能。从现行的法律和领导体制来看,检察委员会应当定位为检察业务决策机构,才符合其法律定位并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而且这一定位只能强化,不能动摇。克服上述问题当然不能淡化甚至否定检察委会的业务决策机构的性质,将其作为检察工作的管理机构甚至是咨询部门,应当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对重大案件和重大业务问题的决策职能,积极贯彻检察工作的方针政策,不断总结检察工作经验,加强对类案的法律适用研究,研究典型案例,积极指导检察工作实践。
二、加大检委会理论研究力度和机构建设
紧紧抓住检委会工作面临改革发展的新机遇,进一步加强检委会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研究力度,通过理论研究带动解决制约检委会工作科学发展的理论困惑和实践难题,并抓好理论成果的转化和应用。要重点针对检委会改革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行认真、系统地研究总结,为推进检委会改革提供理论和智力支持。
完善检委会委员结构。检委会委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决定着检委会作用的发挥,担任检委会委员应当比实行员额制的主任检察官要求更加严格。笔者认为,对检察委员会委员一是经历要求,一般应在检察机关(或者审判机关)从事业务工作10年以上;二是任职要求,具有本院部门正职两年以上的任职经历;三是专业造诣,具有相对于本单位其他人来说较高的法律水平和理论功底等,切实把好检委会专职委员的条件关,将具有良好政治素质、法律政策水平高、业务熟悉、经验丰富、议事能力强的资深检察干警和优秀检察干警任命为专职委员,促进检察工作开展。
当前,检委办机构归属管理部门不统一,除了少数院单设机构以及大部分归口研究室和办公室管理外,还有一部分归口案管等其他部门管理,造成上下级之间难以很好地协调沟通工作。省市院检委办要加强对机构建设的调研指导力度,推动检委办统一归口研究室或办公室管理,逐步建立起上下级检委办工作沟通与联系长效机制。
积极稳妥推进检委会改革。认真学习贯彻高检院《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中对检委会改革提出的要求,从检委会讨论案件范围、检委会组成、议题提请程序、议事决策程序以及检委会决策咨询机制等五个方面加强检委会改革的研究探索,在充分考虑检委会工作自身特点规律和严格遵循检察改革总体要求的基础上,各地要积极创新工作机制,探索改进和完善检委会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依法有序地推进检委会改革。
三、提高检委办规范化应用水平
上级院对于发现下级院应用中出现问题的,要及时指出并要求限期纠正。上级院检委办也应加强对下级院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情况的了解和监督,对未规范应用的,要及时提醒、警示,要求尽快使用。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为下级院更好地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提供良好的条件。加大指导和技术支持力度。对于使用中涉及操作技术方面问题的,要积极寻求本院或上级院技术部门实时指导、帮助。对于涉及检委会业务方面问题的,上级对口部门应积极提供业务支持和相关指导,帮助解决困难。特别对于操作不熟练或不会操作等问题,上级院要加大指导帮扶力度,切实提高检委办工作人员操作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能力和水平。
当前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税收政策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财政手段之一,在国家维持经济平稳运行的过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经济形势的变化会引起税收政策的调整,而税收政策的调整势必会带来政策过渡衔接的问题;加之我国分税制改革后形成的国地税征管模式也在一定程度上带来横向的政策矛盾。因此,笔者从外籍员工住房补贴的税收优惠政策出发,对上述问题进行阐释和分析。
一、新旧政策纵向衔接尚有矛盾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该政策的核心要求是以“非现金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才可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将补贴与工资、薪金合并,一同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外籍员工住房补贴,是不符合上述政策的规定,其补贴不能享受暂免个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但是,现行有效的另一项政策却与之相左。《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外籍职员的在华住房费准予扣除计算纳税的通知》中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驻华机构将住房费定额发给外籍职员,可以列为费用支出,但应计入其职员的工资、薪金所得。该职员能够提供准确的住房费用凭证单据的,可准其按实际支出额,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依照这项政策的规定,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外籍员工,只要能够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住房费用凭证,即使其获得的住房补贴是包含在工资、薪金当中以现金形式发放的,也可以享受免征个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这里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并到工资、薪金里发放的外籍员工住房补贴,能否享受到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呢?依据财税字〔1994〕20号文来看,只有“非现金或实报实销”形式的外籍员工住房补贴才可以免征个税,因此统一与工资、薪金合并发放的补贴是不可以享受免税优惠的。但是如果依财税外字〔1988〕21号文件的规定来看,上述做法完全可以享受到税收优惠。由此可见,该项税收政策在新旧衔接的过程中是存在问题的,对于同一个事项对应两个不同的规定,这大大增加了企业的办税难度,对税法的权威性也造成影响。
此外,为了推进简政放权、规范行政管理、便利行政审批,税务机关会定期清理部门规章和文件,将一些税收政策全文废止或部分条款废止。但是,很多文件废止后没有新的与之衔接的政策出台,造成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断层现象。实际工作中,基层税务机关往往会继续沿用旧的政策,导致“废止”形同虚设,无法真正落实改革精神;企业对此更是一头雾水、手足无措,按照自己的理解和判断进行处理,这种缺乏统一规范的做法大大增加了企业纳税风险。
二、国地税征管横向衔接存在冲突
外籍员工取得符合规定的住房补贴的需要向地方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申报时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述补贴的有效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确认免税。实际操作中,地方税务局会要求纳税人提供本人有效住房合同以及支付住房费用所开具的发票等材料,其中要求纳税人应当如实开具发票,即发票抬头应是住房实际使用者的名称(外籍员工的姓名),这样才属于真实合法有效的凭证,地税机关才能认定该外籍员工享受免征个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但是,这张发票在企业于国家税务局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就产生了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其中的工资、薪金包括对员工的补贴。同样地,在国家税务局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对于税前扣除的费用支出要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凭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据。由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企业法人,所以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支出的有效凭证也应当是反映企业自身发生的交易事项,即发票抬头应是企业的名称,否则就不能作为税前费用支出进行扣除。
所以,在国地税征管的横向衔接上,关于外籍员工住房支出发票的合规性也存在冲突。实务工作中,由于发票抬头的规定很多企业无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相关的住房补贴费用,产生不必要的税收损失,影响企业的经济利益。
重大事件呼唤报道大手笔
2014年11月,大事多盛事多,其中包括南水北调工程通水在即,“武汉会议”,中国歌剧节在鄂举行。《湖北日报》事先注重策划,事中注重落位,事后注重总结,基本上做到有序推进,精彩呈现。其中“武汉会议”、“楚天放歌”和“汉水北上”、“聚焦发力建设支点”大型系列报道连续推出的专特刊,似乎创造了“历史之最”,
重大主题报道是一座“新闻富矿”,能否大手笔策划大手笔呈现,关键在于能否将“规定动作”转化为“自选动作”,积极主动地按新闻规律办事,善于在“重大主题”的领域里发现、挖掘、处理富有新闻价值的报道素材。
正因为如此盘算,四大系列专特刊创造了一个共同点:时间长,集中采写;规模大,兼顾统筹;用稿多,鉴别选题,基本上达到了“策划有读者本位,选题讲新闻价值,采写求新活深高,编排破传统习惯”的目标,收到了吃透精神、符合意图、领导满意、受众悦读、业内公认的效果。
重大主题重在选题精策划
纵观11月的四大大型系列报道,看到了《湖北日报》对重大报道选题策划之重之精有与时俱进的轨迹,体现出四个特点。
精心组织,深度策划。湖北作为调水水源地,丹江口库区聚焦了全世界的目光,《湖北日报》必须抢前争先发出“高昂声音”,事前集团主要领导深入一线调研拿出报道方案,事中老总带领由农村新闻中心为主力的报道组成员完善于报道选题,扎在一线采访。从10月20日至月底连续推出《汉水北上: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通水特别报道》特刊,融湖北水源地前世今生和人民伟大奉献于一体,浓墨重彩,角度各异,精彩纷呈,为最伟大的“国脉”工程献上了史誉千秋的“汉水新歌”。有读者认为,这一组系列报道策划体现了独有特质。
主动研究,周密部署。“武汉会议”是若干大小会议的统称,据说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在湖北召开的全国法制领域第一个重要会议。《湖北日报》策划会前预热:推出“深入推进法治湖北建设”、“法治湖北建设系列综述”两个专栏,刊发7篇典型报道和7篇综述类通讯。同时结合宣传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
关键词 ,深入宣传、解读全会公报、决定,刊发消息、专访、评论50余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会中报道:11月3日至4日共派出以政治新闻中心为主力的11位记者参与采访,一方面把准导向,保质保量落实方案任务,一方面根据会议安排及时调整选题,确保新增“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到位、出彩,共刊发消息条10多条、通讯7篇、特刊7个,形成报道。这次“武汉会议”报道篇幅大、手法新、例子活、有文有图还有图表,让读者赏心悦目。
事前介入,精确盘算。第二届中国歌剧节是荆楚人民文化生活的一件盛事。作为本届歌剧节的官方合作媒体,做好这种时间长跨度大的报道,最重要的是深刻领会领导部门的意图,细心探寻读者的需求,深入发现和挖掘相关的材料,精心推出一盘盘读者喜闻乐见的精神食粮。文化新闻中心早在年初就梳理了有关歌剧节的信息,安排记者提前介入了解情况。如湖北大剧《八月桂花遍地开》,记者多次到省歌剧舞剧院探班采访。进入10月再依据歌剧节活动方案,多次修改歌剧节报道方案和报道计划。一系列有准备的深入,使得歌剧节揭幕后,相关报道全方位展开,有条不紊推进。特别是《楚天放歌·第二届中国歌剧节特刊》,保证一天一至两个版,刊发稿件(含图片)近200条,歌剧节盛况得到全方位呈现。
领导重视,部门协力。“规定动作”的特刊如何办得出新出彩需要智慧,策划需要领导重视,呈现需要部门协力。“聚焦发力建成支点”特刊就是多个部门参与研究、策划和采写的大型系列特刊。这组报道既有宏观层面的综述,又有中观层面的总结,也有微观层面的典型,特别是市州一组报道中先期推出的“襄阳特刊”和“宜昌特刊”,四个版的篇幅,用心探索实践,策划特色选题,报道当地亮点,形成当日看点,都会给读者打下烙印。
精心策划贵在落地重呈现
重大事件形成重大主题,重大主题促成重大策划。有主题有策划,落到报纸上的大呈现才是硬道理。
从四个大型系列报道来看,其呈现之在,与其过去的大型系报道比有所突破。
信息——求新求特。好多特刊选择的信息,多是跳出会场,跳出材料,跳出工作,跳出框框,尽量突出新闻性,从领导关注的问题和读者关切的话题切入做报道,所报道的信息新且反映了本身的特色。
篇幅——多为整版。最多的时候一天推出有三到四个特刊(或特别报道),每个特刊最少也是一个版的篇幅,最多用的版面达到四个。给大主题大策划充足的版面,本身就是报道创新的结果。
表现——手法多元。消息、综述、通讯、特写、评论,背景、资料、图表、点评、手记……只要能想到的又能最恰当地表现事实的手法,都在这批特刊中有所呈现,给读者立体的感受。
编排——图文并茂。每个特刊,有相当重的文稿,也有与文稿相一致且又能独立成为一个新闻单元的图片。最多的时候,用的图片超过五张以上,图片成了特刊“两翼”中的一翼。
重大报道如何追求强吸引
如何让重大主题报道更能吸引读者?《湖北日报》11月四大大型系列报道给人的启示是,关键要是按照新闻规律办事,大胆创新,促进报道方式的转变。
其一,大事来了,就要全盘精心策划、上下联动,不断根据变化调整完善报道方案和选题。
如本次“武汉会议”,是一组会议的总称,总计11个会。这么多会议在几天内开完,采访难度是可想而知的。其中,“计划赶不上变化”在这次报道组织安排上体现明显。在会前,相关部门要求《湖北日报》大规模、大篇幅、多形式地对会议进行全方位报道,甚至提出要有人大、政协“两会”一样的报道规模,以此展现湖北平安建设成就和办会水平。会上,主办方要求会议低调,控制规模,特别是许多涉密、涉敏感问题的会议,有的要求不报道,有的控制进场采访记者。“会议须知”明文要求,所有参会人员,均不得接受记者采访。《湖北日报》既遵守会议纪律,又通过主动策划,做到“保质保量”。
“汉水北上”也有“计划赶不上变化”之实。南水北调通水时间因故推迟。报道组以变应变,启动了“三千里干渠探访”采访活动,把特别报道的重点从库区转向中线干渠工程,并适当调整了见报节奏,做到了特别报道在正式通水前的连续性不中断,报道质量不下降。前方记者一路向北,实地采访,以见闻、图片形式,反映南水北调工程概貌与技术特点,介绍汉水北上给沿线地区带来的经济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从见报的“三千里干渠探访”多期报道来看,选题坚持了读者本位,报道有看头。
成功的报道与精心策划、上下协调分不开,也与不断调整完善报道方案和选题分不开。
其二,大事来了,就要动用各种力量,采用多种形式,把报道做新做深做好做足,真正给读者打下深刻的烙印。
从报道内容上看,11月“楚天放歌”和“汉水北上”在策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报道方案,采访过程中善于发现,深入挖掘,把读者想知未知和应知的信息,一盘盘端上报纸版面,给读者留下较深的印记。在写作中以细节呈现故事,以故事带出道理,以道理启迪读者。“楚天放歌”特刊突出歌剧走基层活动,突出读者受众意识,既有利于传播,也有利于歌剧接地气,让歌剧从庙堂之高、曲高和寡真正走进百姓生活。
越是重大的主题报道,越不能高高在上,就必须提高其必读性、易读性和悦读性。以小见大的报道方式,要通过形式的创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做到可读可亲可信。
其三,大事来了,就要把报道做成思想盛宴,重在观点呈现,让各地探索和创造给人启迪、受益受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改革思路。在字字珠玑的两届中央全会公报中提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问题,可见中央对这个问题的重视,但也从侧面反映出,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过程中存在诸多疑问和困惑。
2001年国务院出台《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问题作出了规定,随后陆续出台了《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的意见》等规定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进行规制。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52条规定,行政执法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随后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分别颁布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其中《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刑事诉讼法》第52条做了扩大性解释。上述规定的出台为行政证据进入刑事诉讼铺平了道路,明确了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职权范围,提高了执法和司法效率,具有显著的进步意义。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实践探索
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为了形成衔接合力,我国许多地方都组织召开了联席会议。这种联席会议在防止和纠正行政执法机关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有罪不究、选择性执法,强化立案监督工作,依法惩治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联动执法机制、执法监督机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建立网上衔接平台。通过各地建立的网上衔接平台可以有效地利用信息技术通过网络进行处理和传输,不再需要专人传递纸质文件,可以相对的节约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使得行政、司法机关可以更加有效地行使自己的职能。可以将每年繁杂的案件迅速的归类整理,统筹办理,将案件的整个办理过程搬到网络平台上,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优化案件办理的工作流程,更好地实现案件的办理监督。
行政执法人员出庭作证。行政执法领域是行政法规和自然科学知识相结合的领域,我国的行政执法部门有数十个之多,其所涉及的执法领域也有数十个之多,这些执法部门收集到的行政证据都有可能进入到刑事诉讼中,而公诉人和法官不可能全部掌握各个部们所涉及到的行政法规和自然科学知识,所以行政执法人员出庭作证也就成了一种自然的选择。
将言词证据纳入衔接的范围。目前的行政执法中行政执法人员一般都配备了同步录音、录像设备,行政执法人员在取证中一般能够严格遵循取证程序要求采取诸如双人取证、个别询问、自愿陈述等方式来保障当事人或证人客观真实地进行陈述。虽然《刑事诉讼法》第52条将行政机关收集的言词证据排除在衔接范围之外,但是对于上述的言词证据有的司法机关采取了开放性的态度,将其纳入衔接范围,发挥行政机关收集的言词证据在刑事程序中的反驳作用,即当事人、证人在刑事程序中做出与行政程序中不同的陈述时,以行政程序中的陈述反驳其刑事程序中的陈述,以起到去伪存真、形成震慑的作用。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实践困境
缺少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强力牵头部门。2001年国务院成立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部负责日常的协调工作。这是目前国内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协调的最高牵头部门,但是这个部门也仅仅在破坏市场秩序违法犯罪方面发挥作用。这也反映了我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领域的一个顽疾:缺少强有力、规格层次高、从中央到地方一以贯之的部门来牵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目前在各地的衔接中,牵头部门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召集会议、通报情况等方面,无法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工作进行系统性、强制性、规范性的指导。
检察机关在司法实践中难以履行监督职责。《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法律监督包括对行政执法活动和诉讼活动的监督,但在实践中却存在信息共享和公开机制缺乏、监督依据缺乏操作性等问题,检察机关还需要通过查办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的方式进行事后监督。我国行政执法机关每年处理的行政处罚案件数量众多,依据现有规定行政执法机关既不向检察机关通报也不向检察机关备案,检察机关无法掌握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状况,监督也就无从谈起。我国近些年来出台的一些关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文件,多是以领导小组、部际联系会议的名义下发,强调的多是联系配合,法律效力孱弱,检察机关无法依据这些文件履行监督职责。
对执法部门的经费保障不足。目前我国许多地方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经费做不到全额保障,普遍有30%左右的缺口需要自筹,也就是“皇粮不够,杂粮来凑”。随着行政收费项目的的减少和公有房屋禁止出租政策的出台,行政执法机关自筹经费的渠道只剩下行政罚没返还这一条途径,如果每年的罚没返还的资金达不到预期目标,那么该单位正常的工资、福利都会受到影响。这些因素导致了行政执法机关不积极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不愿接受检察机关、公众、媒体的监督,“以罚代刑”等情况的出现。近年来环境违法犯罪、食品违法犯罪呈愈演愈烈之势,这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也反映出环境、食品的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乏力,没有对环境、食品犯罪形成强大的威慑。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完善路径
确定牵头部门。按照现行的体制各级政府内设的法制部门负责划分和赋予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权限、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并应对复议和诉讼,可以说无论从部门权限还是业务能力上,各级法制部门完全有资格代表不同的行政执法机关。这样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中法制部门可以代表数量众多的行政执法机关用一个声音说话,以往需要多家参与的复杂过程,就简化为行、公、检、法四方参与的高效衔接。同时要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经费予以全额保障,不能将罚没返还作为弥补经费不足和变相奖励的手段,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异化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细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证据规则。目前《刑事诉讼法》对行政证据与刑事证据衔接的范围仅明确为实物证据,对于言词证据是否纳入衔接的范围,不仅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做出了扩大性解释,而且各地的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实践中也摸索出将部分言词证据纳入衔接范围的路径,现在距《刑事诉讼法》第52条出台已近四年,可以对实施的效果、改进的方向进行阶段性的总结,将来源于实践的各项可行的作法纳入到立法改革中。
赋予检察机关行政惩戒权。《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一条的立法本意应该是检察机关对一切法律实施的活动进行监督,对一切国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其中不仅包括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也包括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所以《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的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并进行惩处的权力,检察机关也应该享有,具体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领域就是检察机关对不移交刑事案件的、不刑事立案的,可以做出检察决定,依法给予行政执法部门和侦查部门的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警告、记过等处分。
(作者为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秘书这一职业越来越受到社会的认可和人们的青睐。秘书担任着参谋和助手的重要角色。秘书工作千头万绪,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危机情况。协助领导妥善处理好各种危机事件,使单位化险为夷,使企业正常有序发展,秘书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法治环境下民营企业培养秘书危机处理的语言艺术,使秘书处理危机事件时能合理合法、情理兼顾,是秘书教育工作者应当思考和付诸实践的课题。
一、民营企业危机事件产生的原因和表现
目前,随着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和调整,我国经济格局呈现多元化、多层次等特点,各种民营企业如雨后春笋般丰富着市场。为在市场经济中谋得一席之地,在发展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来自国家、政府层面、社会舆论层面、同行之间或企业自身的障碍或阻力,以致出现各种危机情况。具体表现为一方面企业生存和发展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又要及时应对因国家、政府政策的变动或调整给企业带来的投资、生产或营销方面的影响。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平衡的问题,同行之间因产品质量问题、服务质量问题等方面带来的竞争问题,企业内部领导班子的团结问题、制度问题、员工的薪酬福利及职业认同感等问题。因此,法治环境下,民营企业秘书面临的问题更多、困境更大,危机情况也呈现突发性、多样化等特点。对民营企业的秘书进行危机处理的语言艺术的培养显得尤为重要。
二、民营企业秘书危机处理的语言艺术
民营企业秘书工作繁杂多样,涉及各种领域。既要兼顾企业内部领导层,又要兼顾平级和下属,还要权衡好社会、同行及媒体的各种关系。既要协助领导层科学民主决策,又要协助领导应对和化解各种危机情况,以便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转。民营企业秘书危机处理的过程中灵活运用语言艺术,往往能一语中的、切中要害,使企业化险为夷;讲究礼仪、张弛有度,与政府和媒体保持良好的关系;言辞恳切、情理兼顾,发展和稳定合作者或客户,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不断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1、语言合法规范,一语中的
民营企业既受国家、政府的调控,同时又有自己的特色。如经营过程中遇到因涨价而出现同行之间哄抬物价,合作者私自毁约,顾客集体投诉时,作为民营企业的秘书,首先要熟悉和领悟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从注册、生产、经营、到售后等方面,都应严格依法办事。其次在处理这类危机事件时,无论从网络上发帖或微博回复,还是举办新闻会公开澄清事实,都应该做到语言合法规范,一语中的。一方面说明企业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另一方面也可以指出对方有可能是违纪或违法行为。这样既从正面树立本单位的形象,提高单位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又很好地回复或反击对方的行为,赢得社会的认可。
2、讲究礼仪,张弛有度
质量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民营企业要想抢占市场份额,就必须生产出质量过硬的产品,才会受到市场和用户的青睐。如果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就有可能遭到同行之间的恶意竞争或顾客的投诉,如有人在网络或微博等公开场所配图并发文诋毁企业产品的质量或信誉等问题,导致企业的声誉受到损害,销量明显下降,甚至引起政府的干预或媒体的监督,这样就会给企业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民营企业秘书遇到此种危机情况时,无论是与政府、媒体或用户打交道时应该讲究礼仪,既要依法按章办事,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又要有礼有节,坦诚相待,坚持“六要”原则。一要依照国家法律规范;二要依照单位规章制度;三要依照相关程序;四要保障单位利益;五要保维护员工权益;六要讲求社会声誉。以这六个方面作为切入点,做到张弛有度,与政府、媒体和用户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3、言辞恳切,情理兼顾
民营企业秘书既要服务于领导,又要协调好领导、平级和下属之间的关系。当企业内部出现领导班子团结问题、制度问题、薪酬问题,或企业产品质量出现问题而售后服务质量又不好时,都有可能导致危机事件的发生。秘书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运用不同的语言艺术,逐一化解。如处理领导班子团结问题时,应顾全大局,既不偏袒直接领导,也不完全听从于其他领导,而是劝说为主,及时调解和缓和矛盾,做到以“和”为贵。遇到因制度问题、薪酬问题而引起的员工闹事或集体上访等危机事件时,秘书应先了解情况,分析利弊和对错,
一方面如实将情况及时报告给上级领导,另一方面耐心做好解释工作,预防和杜绝危机事件的进一步扩大。遇到因企业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售后服务质量又不好而出现的危机事件时,秘书应首先向领导客观汇报情况,以便领导及时调整策略,对产品质量进行改良或监管;其次在查清责任在企业方的情况下,应主动向上级部门汇报情况,并书面出具具体处理方案。
一方面言辞恳切地承认错误,另一方面积极主动地与对方协商处理方案。必要时甚至可以走“亲情路线”,到用户单位或家里,既认真倾听对方的诉求甚至是怨言,又诚恳承认错误或失误,可能的情况下,还要做出一定的赔偿。只有通过这样实际的行动,贴心的服务,循循善诱,才能让客户感受到企业的服务理念,从而重新接受和认可企业的产品,甚至通过“口碑效益”,来宣传或扩大企业的社会影响,达到宣传和美化企业的效果。
参考文献
[1]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全文
[2]周思敏.你的礼仪价值百万.
[3]徐美萍.现代礼仪[M].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10.
(2)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发展导致流域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的压力日益增大。尽管目前长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还不高,但部分水资源开发活动已引发了湖泊湿地萎缩、少数支流部分河段脱流干涸、珍稀水生动物濒危程度加剧等生态环境问题。一些闸坝建成蓄水后改变了水情,引起局部水域纳污能力下降、水质变差,对生态环境产生的长期、累积影响将逐渐显露。近年来,国务院确定了长江经济带建设,溯江而上,又批复了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改革试验区、成渝经济区、贵安新区、重庆两江新区等一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全国“十二五”规划的13座内陆核电站,有10座布局在长江流域;城镇化建设,宜宾等区域规划的页岩气开发,用水量都将巨大。产业发展布局中,工业园区、化工产业等呈现由下游向中、上游转移的趋势。随着长江流域经济布局的发展变化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的不断提高,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压力将进一步增大。如何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是流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面临的重要挑战。
(3)水生态文明建设等对水资源管理提出了新要求。生态文明建设、国家经济转型升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深化水利改革等国家和行业发展的新形势对水资源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因此,水资源管理需要深入分析新形势,落实新要求,找准流域水资源管理定位,推进流域水生态文明建设。在水资源管理中,要严格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发挥“三条红线”引导产业合理布局的作用,推动流域水资源优化配置和统一调度,保障经济转型升级合理用水需求;要狠抓落实,建立和落实流域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简化行政审批,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督,逐步确立流域、区域和取水户水权,探索建立水权交易制度等。
2管理工作现状
(1)取水许可管理。目前,长江委保有取水许可证144套,约占流域总发证套数62000多套的0.2%,总许可取水量11000亿m3,约占流域总发证许可取水量30000多亿m3的37%,其中,河道内取水许可证29套,许可取水量10600亿m3;河道外取水许可证115套,许可取水量400亿m3。几年来,长江委进一步规范了水资源论证制度,落实了施工用水取水许可、延续取水评估和取水许可证换发制度;加强了对委管取用水户的培训和监督检查,规范其取水行为和受委托监管单位日常监督管理内容和责任。
(2)流域水资源配置与调度工作。长江委已制订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并报送水利部;完成了汉江、嘉陵江、岷江、沱江和赤水河的水量分配方案,正在开展金沙江、牛栏江、乌江水量分配方案编制工作;另外,还组织编制了《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水量调度方案》。长江委将逐步推进河流及跨流域调水水资源统一调度,探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目前已初步建立了澜沧江水量调度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了2012,2013年澜沧江枯水期水资源统一调度;正在研究长江大通以下引江调度与管理,积极推动下游引江工程统一调度;长江流域第一批(汉江、嘉陵江、金沙江、牛栏江、氵舞水、水阳江、澜沧江)和第二批(长江下游干流、乌江、洞庭湖、鄱阳湖等)江河水量调度方案编制已列入水利部计划。目前,长江流域已基本建立了规划水资源论证体系,开展了工业园区、城市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和河流规划等四大类型论证工作。
(3)流域水资源监测评估工作。根据《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12-2014年)》,长江流域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及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长江委以长江流域片现有54个国控省界断面水量监测点为基础,从2012年起组织编制了《长江流域重要控制断面水资源监测通报》(月报、年报),并从2014年起启动了长江流域省界年度水资源监测数据分析评价工作,为水资源管理监督考核打下了初步的基础。
(4)汉江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工作。按照2012年12月水利部批复的《汉江流域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方案》,明确了建立汉江流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的监督管理与评估制度等六大任务。长江委成立了工作协调组,编制了汉江试点工作实施计划,明确了分工,细化了任务,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3存在的突出问题
目前,长江流域水资源管理在取水许可、流域水资源配置和调度、管理能力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系列的困难和问题。①落实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的限批条件尚缺乏必要的技术支撑,骨干水资源配置工程尚未纳入取水许可管理;②跨省河流水量分配工作尚未完成,国务院已明确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三条红线”指标,但长江流域和西南诸河区(不含红河)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方案尚未批复,已下达的各省区用水指标如何与流域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以及正在推进的跨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有效衔接,尚需进一步研究落实;③机构和队伍、经费和技术支撑、水资源监测能力等还非常薄弱。面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深入推进,全面建设水生态文明的新要求,水资源管理还需从以下6个方面进一步加强。
(1)建立电调服从水调的水资源调度秩序。《水法》明确规定流域机构要“制定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实施水量统一调度”;《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提出流域管理机构要“依法制订和完善水资源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对水资源实行统一调度”,并强调“区域水资源调度应当服从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水力发电、供水、航运等调度应当服从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水资源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一经批准,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部门等必须服从”。但目前,水资源统一调度,特别是电调服从水调的水资源调度秩序尚未建立,导致水资源利用矛盾日益凸显,供水安全问题不容忽视。例如,2014年,上海市水务局提出了关于增加长江大通下泄流量应对咸潮入侵解决上海市供水困难局面的要求,四川攀枝花市水务局提出了请求协调解决沿江取水难等问题;另外,“四大家鱼”(青鱼、草鱼、鲢鱼和鳙鱼)等鱼类自然繁殖问题,缓解汉江中下游“水华”和鄱阳湖、洞庭湖湿地生态功能退化的生态调度问题,都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迫切需要建立统筹协调电网、取用水户、水力发电工程、航运、跨流域调水的水资源调度会商制度和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制度,协调好水电站生产、群众生活和生态用水的关系,形成电调服从水调的水资源调度秩序。
(2)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考核的流域工作机制。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涉及取水许可、水资源配置和调度、“三条红线”考核等多个方面的流域水资源管理,其中,“三条红线”考核迫在眉睫。《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2013〕2号)、《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水资源〔2014〕61号)相继实施。目前,水利部已着手开展2013年考核工作,一些省份编制和上报了自查报告,但水利部尚未明确流域机构“三条红线”考核的职责。胡四一副部长在2014年召开的水资源管理工作座谈会上提出,各流域机构要整合流域内相关力量,按照统一部署,配合做好考核技术核查与现场抽查等工作。面临紧迫的“三条红线”考核管理形势,长江流域亟待建立流域考核工作机制。
(3)落实和探索全面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水资源管理着力点。结合流域机构管理职能和长江流域的实际,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流域重要水利水电工程、水系节点、重要城市、省界4类流域控制断面最小下泄生态基流流量管理,河湖连通工程和闸坝生态调度,节水减污等内容。目前,结合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长江委管理的水利水电工程,虽然逐步明确了最小下泄流量,但存在控制断面最小下泄流量监测和监督措施缺乏,生态调度条件不明确、工作机制尚未建立,流域机构节水工作主要局限于指导性工作,整体推动流域节水减污缺乏有效的工作抓手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全面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水资源管理着力点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探索。
(4)加强水资源监测评估能力和工作。①控制断面监测设施亟待配套完善。多年来,长江流域片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方面投入较少,监测能力薄弱;为防汛抗旱服务而建立的河流水文监测站网不能满足当前及今后流域水资源管理和国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考核的需求,严重制约了长江委流域水资源管理职能的充分发挥。②长江委管理的取水户监控系统亟待建立和完善,目前还有大量的取用水户尚未纳入监测。③管理队伍建设亟待加强。长江委经与各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协商,按照就近管理的原则,将绝大部分委管取用水户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委托给了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少部分重大取水工程和跨省界取水工程由委相关单位(水文局、丹管局、陆管局)实施日常监管。目前地方监测队伍和长江委水资源监督管理队伍也十分薄弱。④监测制度尚需按照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
(5)加强水资源管理基础工作。长江流域水资源开发规划对水资源管理的指导和支撑力度不够,一些重要跨省支流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区域规划尚未编制或批复,已经批复和编制的规划存在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和工程规划脱节的现象。水资源管理公报、年报编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由于长江流域水资源相对丰沛,相关部门普遍对水资源管理、节约和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示范和宣传工作有待加强。
(6)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随着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水资源管理任务日益繁重,但长江委水资源管理人员偏少,尚未成立支撑流域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水资源管理中心,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要求不相适应;地方各级水资源管理人员更加缺乏,多数地方甚至尚未配备专职水资源管理人员,难以承载日益繁重的水资源管理工作。
4思路及对策
长江流域近期水资源管理的总体思路是:上游重点抓蓄水工程管理,中游重点抓汉江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管理,下游重点抓沿江大型引江工程管理;流域重点抓“三条红线”控制、水生态文明建设、水资源统一调度、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水资源监督管理等。近期围绕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重点推进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1)扎实抓好现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执行。《水法》确立了流域管理和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赋予了流域机构的法定管理地位,确立了水资源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制度、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节水“三同时”制度、计量收费和超额加价制度等。限于人力财力投入问题,目前水资源法律法规确定的各项制度并未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在当前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大背景下,切实落实《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比任何管理制度的创新都更显重要。
(2)建立电调服从水调的水资源统一调度秩序。以单个水库的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蓄水计划和调度方案审查、审批为抓手,明确最小下泄流量等工程调度运用条件,做好单一工程水资源调度管理工作。在此基础上,通过建立梯级调度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省界断面、重要水利工程、流域水系控制节点、重要城市4类控制断面的监测和监督管理,逐步构建电调服从水调的流域水资源调度秩序。目前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①加强蓄水工程蓄水计划与调度管理,结合蓄水工程延续取水,协调梯级工程之间蓄泄关系,完善已办理取水许可的蓄水工程调度运行方案,确立单一水库电调服从水调的秩序。②逐步推进澜沧江、汉江、嘉陵江等河流水资源统一调度,积极探索建立汉江流域和金沙江中下游等水量调度联席会议制度。③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通水后,启动汉江水量调度监督检查工作,逐步形成涵盖全流域的水量调度监督检查制度。
(3)探索建立流域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机制。全力以赴完成汉江流域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试点各项工作,总结试点工作在体制机制、技术支撑、监督监控等方面的经验。进一步配合水利部组织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指标核算工作。按水利部统一部署,对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评估报告进行技术复核评估和典型抽查复核工作。在分析总结2013年度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开展2014~2016年度相关省区考核评估工作,并逐步形成长江委考核能力和工作机制。
(4)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水资源管理工作。①加强流域节水减污管理工作。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完成流域内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第四批试点的验收工作,配合水利部水资源司开展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复核工作,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事后监督管理;开展长江流域“十三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逐步开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用水定额评估工作,加强流域用水定额管理;逐步开展各行业《节水措施方案》的研究工作,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重点用水单位的节水管理,推动委管取水户节水,力求以点带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配合水利部和工信部开展节水工艺、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工作;加强队伍建设,逐步建立流域节水专家库;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开展节水宣传工作。②推进流域重要控制断面最小下泄流量管理工作。加快流域重要水利水电工程、水系节点、重要城市、省界4类断面的监测系统建设,加强控制断面最小下泄流量监管。③推动开展河湖连通工程和重要调蓄工程生态调度工作。着力推动开展生态调度需求研究,以及沿江闸站、河湖连通工程和金沙江梯级、丹江口水库等重要水利工程生态调度工作,保障河流合理流量和湖泊合理水位。
(5)加强水资源配置管理,保障经济转型升级的合理用水需求。首先优化配置水资源。积极争取水利部批复长江流域和西南诸河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方案;在完成第一批汉江、嘉陵江、岷江、沱江及赤水河水量分配方案工作基础上,组织开展第二批金沙江、牛栏江、乌江水量分配方案编制工作,推动开展第三批河流水量分配工作;继续推进其他生态敏感、供用水紧张的跨省中小河流水量分配工作;积极推进水资源规划论证工作,从宏观上引导经济社会高效用水、合理布局生产力;继续推进重庆两江新区水土片、龙盛片水资源规划论证工作;结合汉江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工作,开展谷城等5个县城、安康市等5个地级市和汉中市航空工业园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争取经费,继续开展河流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推进长江规划经济带、重化工建设布局、核电布局等与长江流域水资源管理关系密切项目的水资源规划论证工作。其次,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严把水资源论证质量关,促进新建项目符合经济转型发展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要求;把好延续取水评估关,促进项目节水升级,从严核定项目取水量,明确委管取水户取水权,适时探索开展水权交易。同时,加强管理经验的交流和总结,全面规范和落实取水许可管理制度,加强行政审批的事中和事后监督,对取水许可批复的建设项目,建立项目建设跟踪制度,完成委管取水户第一轮监督检查工作,推动落实取水许可管理各项制度措施。
(6)加强管理能力建设和基础工作。①大力推进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促进2014年完成的长江流域水资源监控能力一期建设形成监控能力,推进建设长江流域水资源监控能力二期建设;积极争取开展西南诸河和汉江流域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明确取水户取水计量和水资源监测技术要求,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动形成流域水资源监控断面和取水户、沿江取用水口门实时监测能力。②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充实水资源管理队伍。③积极组织水资源费征收项目的申报工作,为水资源管理工作做好技术支撑。④加强公报、年报编制工作,逐步推行用水大户逐一统计和典型样本推求相结合的方法,强化数据结果合理性分析和复核工作,进一步提高公报、年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⑤提升监督管理能力,完善监督队伍建设,逐步理顺流域水资源监督管理体制机制,着力推动长江委专业化的取水许可监督队伍建设,敦促地方保障监督人力和监督经费,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要求,对监督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提升监督管理能力。
(7)加强跨流域调水工程管理。以《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国务院647号令)规定的长江委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年度可调水量和水量调度应急预案管理职责为抓手,协调好汉江水资源调度、丹江口水库和引江济汉调度的关系,逐步构建长江委中线工程水资源调度管理机制。着手开展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2014~2015年度可调水量报告编制和审查工作,协调淮委开展南水北调东线工程2014~2015年度可调水量报告编制和审查工作,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跨流域调水工程水资源配置和调度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重要讲话精神
以系列讲话精神和“四个全面”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实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和谐发展的具体目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通过学习实践活动,领导班子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提高了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统计工作“内创和谐,外树形象”文明服务的优良传统得到进一步发展。
(二)内创和谐落实民主集中制
局党组始终把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为一项基本的组织制度和严肃的政治纪律,切实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断完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致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民主、善于攻坚的坚强领导集体。完善集体决策和分工责任制度,坚持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做到既分工又合作,相互支持、相互理解、密切配合、团结向上,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合力和向心力。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不搞“暗箱”操作和个人独断;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实行民主决策;对提交会议研究的事项,会前向班子成员通气,便于班子成员思考和准备。在业务工作安排上,经常与相关负责人商议,增加办事透明度,有利于实现民主监督和党内监督,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了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三)外树形象打造优质服务品牌
坚持把学习理论与总结经验推动工作结合起来,针对制约我县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开展前瞻研究,特别是与我县重大工作部署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统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打造“数说发展”优质服务品牌。一是建立数据质量监控和评估机构。从客观反映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要求出发,对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可比性和衔接性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评估,做到及时发现问题,随时研究解决方案,以此增强统计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二是建立数据质量追究责任制。局长对全县国民经济主要统计数据质量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专业股(室、队、中心)负责人负具体责任。三是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县制订的统计制度方法。四是进一步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及时揭示经济运行态势,为县委、政府实施宏观调控提供统计咨询和决策建议。在常规季度分析的基础上,提高监测的频度和密度,不定期对主要经济数据进行分析。尤其在统计数据出现异常变化时,及时向领导提出预警和建议。五是围绕党政中心工作,针对领导的现实需要,密切捕捉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各种苗头性、突发性问题,不断拓展信息资源的深度和广度。
(四)建立长效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局党组始终坚持把选好人用好人作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关键,在选人用人上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坚持正确的用人标准。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的要求,树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用人导向,积极为有为干部提供施展才干的舞台,创造条件将政治思想好、工作能力强、作风过得硬、群众公认度高的干部放在重要岗位培养锻炼,用正确的用人导向引导和规范干部的成长和发展。二是科学考核评价干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发展型领导班子建设,党组不断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工作,每年根据工作情况的变化完善和修改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的“指挥棒”作用,引导领导干部把思想统一到想事、干事、成事上来,增强了领导班子科学决策的能力。三是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等制度。
(五)增强服务意识加强统计队伍建设
一是开展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建设活动,不断提高统计干部的综合素质。二是政风行风工作成绩显著。我局荣获了2014年度全省涉农监测先进单位。三是机关作风不断改善。广大统计干部恪守“真实可信、准确及时、科学统计”的职业道德,切实做好面向党政领导、部门和社会公众的“三服务”工作,得到了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四是强化公仆意识,做好帮扶对象和困难群众的扶贫济困工作。五是完善干部考核激励机制,规范机关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六是重视和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培养使用力度,探索建立统计系统干部内部交流制度,激发团队活力,营造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和经验
年初以来,局党组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应对复杂经济形势对统计工作的新挑战、新考验,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出发点,以提高统计能力为着力点,以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为落脚点,深化改革、强化创新,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功能,积极推进统计方法改革、统计基础、统计执法和统计信息化建设,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维护政府统计公信力。从统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入手,树立数据质量第一观念,不断完善和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措施,规范各专业数据审核制度,加强数据的评估论证,统计数据的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
(二)强化统计职能,提高统计服务监测水平。针对我县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困难和新问题,进一步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和预警,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及时捕捉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做好跟踪服务,积极开展课题调研,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质量,为深入推进统计优质服务和统计分析研究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年初以来,了《县统计公报》,《统计信息》2期。
(三)围绕党政中心工作,拓展信息资源的深度和广度。为反映全县国民经济发展趋势,及时捕捉社会经济中的各种苗头性、突发性问题,拓展信息资源,及时加工、提供各个层次的统计数据以及区域对比资料、统计信息和决策建议。年初以来,上报信息60余条,获市局好评。
(四)强化统计调查能力,专项调查进展顺利。为如实反映我县农民增收情况,局党组决定召开了城乡居民增收辅助调查员业务培训会,提高了辅助调查员的责任心和业务水平,为应统尽统,如实反映我县农民收入情况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加强了粮食监测、生猪监测、退耕还林监测等各项涉农监测工作。按照国务院和省统计局的统一部署,2015年1%全国人口抽样调查各项各项准备工作已迅速启动。
(五)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推进统计长远发展。为加强统计基础建设,推动县区统计基础建设工作,从3月份开始,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乡镇统计规范化建设的督促检查,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八有”“八化”要求,力争乡镇统计规范化达到相应标准,推进统计工作长远健康发展。
(六)加快信息化进程,提高统计能力建设。县统计局统计内外网网站目前开通的栏目有统计动态、统计数据、统计信息、调研分析、文件通知、政策法规、普查工作、政务公开、统计知识、公民服务、行政许可、文件下载、单位图片等13个栏目。统计外网网站的开通,提高统计服务能力,进一步推进了政务公开,真正达到统计信息资源的全社会共享。
关键词 新形势 煤矿企业 思想政治工作
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项引导人、教育人、塑造人、培养人的工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上提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在这个过程中,关键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主,加强引导,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煤矿企业来说,这个任务同样艰巨和繁重,因为随着煤炭市场的持续低迷,煤炭价格的大幅下降,企业经营成本增大、职工工资下降等客观问题的存在,给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带来了许多新问题和新挑战。在这种形势下,如何做好煤矿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使思想政治工作与煤矿企业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推动煤矿企业实现持续安全健康稳定发展,是需要认真研究的一个课题。
一、当前煤矿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的思想和价值观出现了很多新变化,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需要研究解决的新问题越来越多。特别是煤矿企业,由于煤炭市场的下滑、企业效益的下降等原因,维护矿区和谐、促进队伍稳定显得越来越重要。然而,当前很多煤矿企业依然没有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出现了很多新问题,思想政治工作日益形式化、公式化、僵化,未能对推动煤矿企业发展起到应有的保障作用,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是认识不深刻。当前,部分煤矿企业的干部职工没有认识到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多年来特别是煤炭“黄金十年”,煤矿企业渡过了辉煌的时期,似乎掩盖了思想政治工作的成果。如今,煤炭价格的跌落,煤企效益的下滑,使职工群众的心理产生落差,对煤矿企业的前途,对自己人生的前程产生了极大的不确定性,信心不足,情绪低落,人心浮动。在这种形势下,煤矿企业的一些干部和职工依然对思想政治工作认识不够深刻,不能从根本上去理解和支持思想政治工作,有的认为思想政治工作就是嘴皮子、笔杆子、跑腿子,不是什么正经工作;有的没有充分理解思想政治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认为在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下,只有保安全、保生产、严管控、降成本是最主要的,思想政治工作对推动企业发展作用不大,价值不高;还有的对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不够理解,对其工作不配合、不支持。
二是队伍不完善。当前,虽然很多煤矿企业都开展了思想政治工作,但是发展很不平衡,其中既有场地、资金等客观因素的制约,但更多的是思想、队伍等主观因素的缺位造成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做人的工作,解决人的思想问题,满足人的精神需求,实现人的思想进步和认识提高,本身就要求从业人员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然而从煤矿企业来看,政工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队伍亟需健全完善,有的不重视学习,甘当“门外汉”,该做的做不好,该管的管不好;有的不安心本职工作,认为工作付出多,待遇低一等,无论怎样干,都没有前途和地位,因此只求工作过得去,不求工作做的好;有的在日常工作中经常做些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缺乏持之以恒的毅力和决心,不能够专心开展政工工作。这些问题的产生,影响了煤矿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是内容不充实。思想政治工作是做人的工作,因为人具有主观能动性,所以思想政治工作理应创新载体,开拓渠道,采用多种手段,充分调动人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然而,当前煤矿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依然陈旧、僵化,多为“老三篇”,缺乏“新花样”,从而导致职工群众对思想政治工作的看法越来越消极。有的形式单调,内容单一,一说工作就是培训学习,读读报纸,学学文件,照本宣科,缺乏新形式、新内容;有的凭经验做事,开展工作忽视时代特征,喊空口号,搞灌输教育,言教多、身教少;有的过于依赖行政命令手段,常搞“一刀切”,不能做到因人而异、因事而异,使思想政治工作的说服力、感染力、凝聚力下降,影响了思想政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煤矿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在以上几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多方面的原因,既是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又是对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方法缺乏研究,更是对对煤矿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
二、加强和改进煤矿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
结合煤矿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煤矿企业必须紧密结合实际,在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础上,有的放矢,因势利导,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具体有以下三点:
一是提高认识蓄底气。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到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作用,它既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做好企业各项工作的保证,是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发展的催化剂。能否有效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持续性,有效防范道德风险,是影响煤矿企业能否在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下实现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煤矿企业首先要切实解决思想上存在的对思想政治工作不重视、轻视甚至忽视的固化思维,进一步端正态度,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认识到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价值,把思想政治工作尽快提到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上来,与企业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从而确立思想政治工作在企业中的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