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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农业科技发展纲要,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第2条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是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的农业产业化多元体或龙头企业,是农业新技术、新品种转化吸收的载体和传播扩散的辐射源。通过基地的引导与示范,带动周边地区农业产业升级,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
第3条市、县科技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认定与审批
第4条申报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需具备以下条件:
1.基地带头人具有一定的科技素质或专业技术水平和一定的企业管理经验;
2.从事单项或多项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应用及示范,具有一定的规模和科技带动能力;
3.符合当地农业发展方向,能引导和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4.具有一定的技术、经济效益,对周边地区农民增收有辐射带动作用。
第5条申报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应具备的材料:
1.*市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
2.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
3.其它有关材料。
第6条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审批认定程序:
1.由基地提出申请,报所在县(市、区)的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初评后报市科技局;
2.市科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后,代市政府审批和管理;
3.经批准认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颁发认定证书和牌匾。
第三章考核与评估
第7条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由市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和管理人员每两年对基地进行一次考核评估,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
第8条考核评估的内容与标准:
1.规模标准:基地应有一定的地域边界和产业规模;
2.科技标准:基地有较稳定的技术依托单位,实施的主要技术内容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明显高于当地水平,科技投资在整个基地投资中的比例不低于5%;
3.效益标准:单位产值、单位纯收入、投入产出比、水资源利用率等经济效益指标明显高于周边地区,示范带动的规模与效益明显。
第四章政策与待遇
为提升农业科技水平,策划农业科技发展方向与目标,加强科技计划的管理与考核,“农委会”于1986年成立任务编组的“农业研究发展小组”,于1993年改组,确定该小组的主要任务:(1)农业科技发展政策及法规的拟定;(2)计划的规划、评审及预算编列;(3)计划的推动、管理、成果检讨与绩效的考评;(4)人才培养及国际合作的规划、推动与管理;(5)科技会议的筹划及其结论与建议事项的推动;(6)与相关“部、会”、学术及研究机构有关农业科技计划的协调与联系。随后又改组为任务编组的“农委会”农业科技研究发展委员会。这一时期台湾农业科技集中在“农委会”农粮处主管,部分科技项目由“农委会”有关业务处室管理。此外,“国科会”生物处主管台湾地区农业生物科技的基础研究。
为了适应知识农业发展的需要,“农委会”着手研究调整农业试验研究机构,于2000年把拟成立“农业部”作为工作重点来抓,研究设置“农艺研究署”,从事全台湾农业科技研发工作。
为了迎接生物科技新纪元的到来,“中研院”设立生物农业科学所,台湾大学成立生物技术中心,中兴大学成立农业生物技术研究所。民间企业于1998年投资12亿元新台币成立了花卉生物技术公司,投资六亿元新台币成立家畜疫苗公司。近几年还先后把屏东技术学院和嘉义技术学院扩大为屏东科技大学和嘉义科技大学。
各有关农业科技的研究机构的分工是,“中央”研究院主要从事学术及基础方面的研究工作;大专院校则以教学及训练人才为主,研究工作为其业务的一部分;公营事业机构研究所及财团法人或类似组织的研究所从事专业性特定项目的研究工作;而原省属的试验研究机构为从事台湾地区全面性的试验研究工作的主干。有关农业科技研究发展对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发展与商品化及应用,依上、中、下游各层次负责推动。
2、应对国际农业科技发展趋势,加快高新技术创新步伐
1992年“农委会”农业研究发展小组依据《台湾科学技术发展12年长程计划及6年中程计划》、《农业综合调整方案》有关农业科技发展目标,以及历次“行政院”科技顾问会议农业组顾问建议事项,确定生物技术、生物防治、种苗繁殖、栽培渔业、动物用生物制剂等五个领域的研究发展重点,加以推动实施。其湾“农渔牧产业自动化”十年计划,约投入经费25亿元新台币。
从1997年7月至2000年6月,台湾“农委会”按照台湾地区“跨世纪农业建设方案”中的有关“发展政策导向的产业科技”要求,在重点产业科技、加强生物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整合农业科技研究群及区域推广体系、加速农业自动化与信息科技应用等方面研究取得一批成果。
2000年夏季,台湾“农委会”研究拟定“迈进二十一世纪农业新方案”,做为2001年至2004年农业政策蓝本。该方案提出了“发展农业知识经济,厚植农业竞争得基”策略,明确了新世纪初台湾地区农业知识经济的发展重点。2001年台湾农政机关用于扶持农业知识经济发展的经费预算为450.01亿元新台币,2002—2004年约需195.18亿元新台币用于支持农业知识经济发展。
2001年“农委会”制定台湾地区农业各领域科技发展中程纲要,包括11个研究领域,分别是作物科技领域、林业科技领域、渔业科技领域、畜牧业科技领域、农业环保科技领域、农产品加工科技领域、农业自动化科技领域、农业共通性科技领域、农业生物技术领域、林业防灾科技领域,“农委会”计划从2000—2004年度,共投入241.56224亿元新台币用于支持农业科技研究。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二十一世纪前十年台湾地区农业科技发展方向主要是:(1)在生产方面:建立高科技、高效率的农业生产体系,提高国产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突出加强生物技术的研发与运用,创造台湾地区农业的新绿色革命:加速农业自动化与信息科技应用,提升产业竞争力。(2)在生活方面:生产卫生、安全、高品质且多样化的农产品,提升国民生活品质质,重点发展高品质且多样化的农产品,满足消费大众需求;结合民间力量发展食品科技,带动产业发展。(3)在生态方面:减轻农业生产对环境的冲击,强化农业支持生态环境维护的功能,重点改进动植物生产、检疫防疫技术与体系,保护国内农业生产环境;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利用,维护自然生态环境。
3、大力推动农业生物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鉴于农业生物技术将成为21世纪世界产业发展趋势,为了加快台湾生物技术的研究创新及其应用技术的发展,突破台湾农业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的瓶颈,提升传统农业的技术能力,近十几年台湾在生物技术产业发展方面,不断增加研发经费、人力和设备投入。
1995年8月台湾“行政院”第2443次会议通过《加强生物技术产业推动方案》,并于1997年修订方案内容,确定将农业与医药领域的生物技术,作为台湾全力发展的重点科技。“农委会”为落实“行政院”《加强生物技术产业推动方案》,1996年优先执行了花卉种苗、动物用疫苗及生物农药三个推动计划。
1997年3月,台湾“国科会”委员会选定农业生物技术为台湾四个“国家型”科技计划之一。同年10月,成立台湾农业生物技术“国家型”专案计划规划工作小组。1998年1月,聘任该计划个案咨询委员会委员。1998年2月,台湾农业生物技术“国家型”计划的目标、规划重点提交“国科会”委员会审定通过,推动执行,课题申请通过率为45.2%。1998年7月,公布1999年度第一期三年的课题补助金额,共有42项课题列入该“国家型”计划。其主要研究目标是:(1)整合台湾农业生物技术产业研发既有人力、物力与技术资源,落实产业应用,使农业生物技术在台湾得以生根并茁壮发展;(2)加强本土性的具有产业发展潜力的农业生物技术产品,以提升台湾生物技术产品的国际竞争力;(3)建立台湾研发与应用体系,确保台湾农业生物技术产业的永续发展,尽快提升台湾的农业生物技术水平;(4)整合以产业发展为导向的尖端农业生物技术研究,把台湾建成为亚太地区农业生物技术产业研发与营运中心,促进台湾加入WTO后的农业发展。
该科技计划的重点研究领域是:(1)、花卉及观赏植物领域,(2)植物保护领域,(3)水产养殖领域,(4)动物用疫苗领域,(5)农产品保鲜利用领域,(6)农业环境保护领域,(7)保健及药用植物领域。
4、加快农业科技管理创新
“农委会”为加强农业技术发展规划及本会农业科技研究发展计划的执行、管制与运作,设立农业科技审议委员会,该委员会的任务是:农业科技研究发展方向规划的咨询,农业各产业技术发展政策、制度、法规、策略及重大方案审议之咨询,农业科研计划资源分配审议的咨询,农业科研计划成果检讨审议的咨询,其它农业科技发展事项的咨询。委员会下设农业、林业、渔业、畜牧及生物技术五个技术领域审议小组,各技审小组的任务是:对“农委会”个别产业技术发展规划及审议的咨询,“农委会”科研计划审查及管理考核咨询,“农委会”科研计划与业界合作事项协调及审议的咨询,“农委会”有关科研计划事项的咨询。
为加强农业科技研究发展计划执行绩效评估,促使农业科技研究经费有效运用,“农委会”2001年3月6日成立农业科技绩效评估委员会,该评委会的任务是:以农、林、渔、牧及生物技术等领域科技研究计划为对象,评估过去该领域的研究计划执行绩效;评估农、林、渔牧及生物技术等领域科技研究成果所建立的技术,对提升台湾地区农业产业竞争力的效益。评委会设委员23—25人,由“农委会”主任委员遴聘学养优异、经验丰富,对产业科技、经济充分了解的相关产、官、学、研界专家兼任。评委会在对各领域专业技术进行评估时,得视需要聘请该领域的相关专家若干位参与绩效评估。此外,还在台湾地区农业生物科技“国家型”计划中设立了咨询委员会,在台湾地区农业科技中程发展纲要各领域聘请评审委员会。
二、注重农业科技投入,扶持技术创新
从下表可以看出,台湾地区农业科研经费投入常年维持在较高的水平。
台湾地区农业科技经费投入
年度经费年度经费
199621.135200145.04193
199715.3857200249.51840
199816.6880200355.26226
200029.79313200461.94672
注:2000—2004年为中程科技纲要需求估计数
1996年度(1995年7月1日—1996年6月30日)台湾地区农业科研经费为21.135亿元新台币(下同),其中农业基础研究(含农艺学、园艺学、农业化学、畜牧兽医、森林及水土保持、渔业科学及农业工程)的经费投入为3.9450亿元新台币,其经费主要来源是“国科会”和“中研院”,共执行537个研究课题,参加研究人员1206人。同年度的农业应用研究与技术发展(含农作物科技、林业科技、渔业科技、畜牧科技、食品科技等)的经费投入为17.19亿元,执行197项整合性研究发展计划,参与研究人员5142人。
在研究成果方面,共有952篇研究、72本专著、934项技术报告发表,完成55项技术创新和923项技术服务,实现技术转移18项,取得专利权6项、著作权3项。从1996年度的农业应用研究与技术发展的经费投入结构看,应用研究占70%(12.172亿元),应用基础研究占3%(0.439亿元),商品化开发研究和技术发展占18%(3.077亿元),其他研究占9%(1.504亿元)。
1997年度台湾地区农业科技应用研究与技术发展经费投入为15.3857亿元。1998年度台湾地区农业科技应用研究与技术发展经费投入为16.6880亿元。从1998年度台湾地区农业科技各领域经费投入结构看:重点产业及资源保育利用研究发展的经费为10.94648亿元,农业生物技术领域经费2.12078亿元,食品加工科技经费投入为1.79738亿元,遥测技术及精准农业科技经费投入为0.44965亿元,农牧渔产业自动化科技经费投入为2.60亿元,其中重点产业领域内部经费投入结构为:作物育种及生产技术研究2.822亿元,农业生物遗传资源研究利用0.8亿元,动植物防检疫与病虫害防治研究1.25755亿元,渔业生产科技研究发展0.805亿元,畜牧生物科技研究发展1.46606亿元,农业废弃物利用及公害防治技术研究0.44431亿元,水土森林资源保育利用及水利科技研究0.95641亿元,农业经济、农产运销技术与农民辅导研究0.52亿元,农业科技人才培育、国际合作及计划管理0.6亿元,农业资导系统建立研究与利用1.07515亿元。
“农业生物科技国家型计划”经费,包括台湾地区“国科会”、“农委会”、“中研院”、“环保署”和财团法人台湾农业生物技术中心五部分的研发投入,预估1998至2001年度,总额达到8亿元新台币。各年度分别为0.2亿元、2.11亿元、2.6亿元和3.1亿元。
三、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促进技术成果转化
1、制定农业技术成果转化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行政院”加强生物技术产业推动方案》、《“农委会”农业科技计划产学合作实施要点》、《“农委会”科技计划已有成果拟进行产学合作加速商品化的项目一览表》、《“农委会”科学技术研究发展成果归属及运用办法》、《“农委会”主管计划研究成果技术转移执行要点》等法规。
《“行政院”加强生物技术产业推动方案》提出台湾地区生物技术发展策略是加强研究发展与其成果移转、扩散及应用,整合产、官、学、研的研究发展体系,成立“国家型”计划,畅通研究、发展、生产三者之间的渠道,以加强生物技术产业发展。其中与农业相关的主要内容有:修订生物性农药开发相关法令规范;推动农业生物技术国家型计划以花卉种苗、水产养殖、动物用疫苗、生物性农药、保鲜技术等方向为重点,并落实于产业发展;加强花卉新品种智能财产权保护,并纳入植物种苗法新品种命名及权利登记范围的花卉种类,加强花卉新品种权利保护,以提高育种研发意愿,推动花卉种苗产业发展。
“农委会”为提高农业科技研发绩效,鼓励民间产业界积极参与农业科技研究与开发应用,以加速落实研发成果于产业发展,于2001年4月3日制定了《农业科技计划产学合作实施要点》。“农委会”的经费支持主要用于人事费、研究设备费、包括杂支、材料、仪器设备维护等其它研究有关费用、管理费和必要的技术移转费用。
《“农委会”主管计划研究成果技术转移执行要点》提出,移转研究成果的技术或智能财产权给予厂商时,应以该成果作价取得价款。技术成果移转作价原则以“农委会”资助研究总经费乘下列百分比收取之:(1)参与开发的合作厂商收取5%,未参与开发的厂商收取10—15%。(2)技术成果最终使用者若为供个别农家使用则收取5%,供农企业使用则收取10—15%。
2、推动农业科技推广方面的研究
台湾地区各年度的农业科研课题均包括与农业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方面有关的研究课题。从2001年度台湾地区“农委会”主管科技计划研究重点内容看,与推广相关的研究主要有,在农业政策方面,设有《农产运销制度、法规、批发、零售、渠道与市场的规划及评估研究》在健全组织及人力资源,提升农业经验管理效益方面,设有《农民组织功能研究》、《农业推广体系研究》、《农村建设规划研究》、《农业人力资源研究》、《农民福利制度研究》、《农业金融结构研究》;在农业生物技术产业方面,设有《推动花卉种苗、生物性农药、动物用疫苗及水产养殖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研究》;在农产运销电子化方面,设有《推动产销与网络商城信息整合研究》、《农业自动化与电子化推动配合措施研究》、《农产运销自动化及电子化研究》等。
从1999年度台湾地区“农委会”主管农业科技计划实施结果看,安排与农业技术推广相关的研究课题主要有,《现有农业网站与农业推广网络系统评估》、《农业知识信息推广体系研究》、《农业推广远距离教学系统的规划》、《农业知识创新的传播研究》、《作物基因转移技术的开发应用研究》、《生物技术在植物病虫害诊断与防治上应用研究》、《生物性农药的生物技术应用开发研究》、《生物肥料的生物技术应用开发研究》、《应用生物技术加强花卉种苗产业发展研究》、《加强推动动物疫苗产业发展研究》、《农产品服务业自动化计划配合措施研究》、《加强食品工业技术及管理的辅导》、《灵芝和樟芝菌种发酵培养技术开发研究》。
【参考文献】
1996年、1997年、1998年“中华民国”科学技术年鉴,“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编印
第二条转化资金的来源为中央财政拨款,由科技部、财政部共同管理。
第三条转化资金是一种政府引导性资金,通过吸引地方、企业、科技开发机构和金融机构等渠道的资金投入,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进入生产的前期性开发,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符合农业科技发展规律,有效支撑农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新型农业科技投入保障体系。
第四条转化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按照国家扶持和保护农业、加强农业科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遵守有关财务规章制度,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择优支持、科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五条科技部负责制定和转化资金年度支持重点和项目指南,审议转化资金运作的重大事项,批准转化资金的年度工作计划,审定转化资金支持项目,会同财政部下达项目预算,并对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财政部负责审批转化资金年度预决算,参与审议转化资金支持重点、项目指南、年度工作计划及资金运作的重大事项,参与审定转化资金支持项目,联合科技部下达项目预算,对转化资金运作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科技部、财政部会同农业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等有关部门(以下简称有关部门)成立转化资金工作协调小组。科技部和财政部分别为正副组长单位,农业部、水利部和国家林业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参与审定项目指南、推荐专家和协调重大事项等工作。
第八条科技部和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聘请具有一定权威的技术、经济、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对转化资金年度支持重点和项目指南提出咨询意见。
第三章支持方向和重点
第九条转化资金根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地域性强、周期长、风险大的特点,围绕《农业科技发展纲要》的实施,支持有望达到批量生产和应用前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区域试验与示范、中间试验或生产性试验,为农业生产大面积应用和工业化生产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
第十条转化资金的支持重点:
(一)动植物新品种(或品系)及良种选育、繁育技术成果转化;
(二)农副产品贮藏加工及增值技术成果转化;
(三)集约化、规模化种养殖技术成果转化;
(四)农业环境保护、防沙治沙、水土保持技术成果转化;
(五)农业资源高效利用技术成果转化;
(六)现代农业装备与技术成果转化。
第十一条转化资金不支持已经成熟配套,并大面积推广应用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支持有知识产权纠纷的项目,不支持低水平重复项目。
第四章支持对象和支持方式
第十二条转化资金支持对象主要为农业科技型企业。
转化资金鼓励产学研结合,鼓励科技成果的持有单位以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成果转化和市场竞争,鼓励科研机构和大学通过创办企业的方式申报转化资金项目。以服务于农业、农村,以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主、公益性强的转化资金项目,可由科研单位和大学承担。
第十三条根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项目承担单位的特点,转化资金分别以贷款贴息、无偿资助、资本金注入方式给予支持:
(一)贷款贴息:对已具备一定产业化能力,具有市场前景,有望形成一定规模、取得一定效益,并已落实银行贷款的转化资金项目,采取贷款贴息方式给予支持。转化资金贴息金额原则上不超过第一年到位贷款所应支付银行利息的总额,并视不同情况予以贴息。
(二)无偿资助:对具有较大社会和生态效益,或不易直接取得市场回报的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资金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给予支持。转化资金资助总额一般不超过200万元,重大项目不超过300万元。申请无偿资助的转化资金项目,申请单位应匹配一定的自筹资金。
(三)资本金注入:主要用于支持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后续创新能力,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及行业技术进步有较大促进作用,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项目。
有关资本金注入项目的申请、立项及管理、参照科技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资本金投入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对申请贷款贴息和无偿资助的转化资金项目,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二年。
第五章项目申报与审批
第十五条科技部、财政部每年向社会公开转化资金项目指南,提出支持重点及申报要求。
第十六条申报转化资金项目的单位应具有从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清晰,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具备一定的农业科技开发业绩。
第十七条转化资金支持的科技成果来源包括:国家或国务院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省(区、市)]农业科技计划所形成的科技成果,以及企业、科研单位自主研究开发形成的农业科技成果。
第十八条转化资金支持的科技成果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农业、农村经济和农业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有利于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
(二)有较大推广应用潜力或良好市场开发前景;
(三)技术水平高,核心知识产权归申报单位所有;或者属于已经引进吸收但需中试国产化、以利于掌握其核心技术的技术成果;
(四)科技成果必须经省(区、市)或国家有关专门机构认定或审定。
第十九条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填写《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并编写《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区、市)科技厅(科委)。
第二十条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司或省(区、市)科技厅根据转化资金项目指南,组织项目申报,并对项目申报单位的资格、项目的先进性、真实性以及转化可行性等进行审核,在申报书上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科技部。
第二十一条科技部将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当年不得再次申报。
第二十二条对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科技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经评审认定合格的项目,纳入科技部项目库管理。同时,提出当年安排项目建议清单,由协调小组进行认定。
第二十三条评审专家由科技部、财政部、农业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等部门和地方推荐,并由科技部、财政部聘任。
第二十四条经认定的项目由科技部、财政部审核批准,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五条经批准的项目将根据科技部科技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由科技部主管单位同项目承担单位签定项目合同。
第六章项目管理与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科技部根据实际需要,编列年度转化资金项目管理费预算,经财政部核批后,由科技部负责具体管理和使用。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组织项目、开展项目评审、进行监督检查等工作发生的支出。
第二十七条批准立项的项目,其项目经费的拨付,按照国家财政资金拨付的有关要求,直接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
第二十八条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财务规章制度,科学、合理、有效地安排和使用经费。单位财务部门要加强监督和管理,转化资金要与其他资金来源统筹安排,并单独设帐核算。不得将转化资金用于金融性融资、股票、期货及捐赠等支出。
第二十九条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对项目运行实行跟踪管理,科技部、财政部组织专家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可以向社会公开。
第三十条科技部依据项目合同,对项目执行情况实行监督。各有关单位要自觉接受和积极配合监督工作,接受监督检查。对监理、评估不合格的项目,可采取缓拨、减拨、停拨后续资金或中止项目合同等措施。
第三十一条因项目承担方原因造成的合同中止,项目承担单位须立即进行财务清算,交回转化资金余额,并提交审计意见。
2生态农业技术推广的有效对策
2.1建立健全完善的推广体系
对于生态农业技术的推广来说,其技术推广体系必须建立在一定的农业科技发展纲要的基础上,这样才能保证农民收入的增长,为农业的现代化打下坚实的基础。首先,要建立起以科研机构为依托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技术研究与技术推广之间的联系。其次,将科、教、农有机结合起来,不能出现科研与发展之间的脱节现象。最后,还要建立起完善的农业技术创新的保障体系。在生态农业技术推广中,必须要对农业科技制定良好的配套政策,确保农业技术创新的发展。
2.2建立良好的技术推广机构
对于我国生态农业的发展来说,不同的地方也会采用不同的生产技术,所以,在生态农业技术的推广中,要针对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不同形式的推广工作。良好的技术推广机构应该确保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是让农民懂得生态农业的生产规律,倡导科学利用资源,促进生态农业的持续发展;其二是建立良好的生态农业技术信息交流平台,让农民能够及时有效地掌握先进农业技术的信息。
2.3加大资金与人才的投入力度
在生态农业技术的推广中,除了依靠国家政策资金之外,还应该不断扩大融资的渠道,积极展开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推动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同时,加大生态农业技术推广人才的培养,做好他们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与能力。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激发推广人员的积极性,并对推广中取得成效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现阶段,生态农业技术在我国虽然取得了较大发展,但由于我国目前仍沿用传统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生态农业的发展。这种体系是由政府直接领导,功能完善,国家进行统一管理,通过试验、示范、培训以及咨询服务等方式进行推广。但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农业技术开发研究与农业技术推广分离;科、教、研及农业技术服务组织等系统间相互协调困难,难以产生协同效应。同时,忽视了对农业自然资源和环境的保护,以及农产品自身的安全等问题。特别是一些地区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站,推广功能形同虚设,大都是以销售种子、农药等生产资料为主。因此,现阶段必须要改变这种落后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及早建立适合生态农业发展的推广体系。
1.2资金投入不足
生态农业注重的是综合效益,需要长期实施,远期效益显著,这一点有别于传统的农业生产短期效益明显。因此,也降低了相关部门对生态农业技术推广的关注程度。有数据显示,一般发达国家的推广经费占国内农业生产总值的5%左右,世界平均1%,而我国目前仅占0.2%,严重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这也是制约我国生态农业技术推广的重要原因。部分地区还出现挤占、挪用生态农业推广资金的现象,这更加阻碍了生态农业的发展。
1.3生态农业技术推广人才缺乏
生态农业是以生态学规律为基础,将现代的科学成果与传统的农业技术相结合的一门技术,要求推广人员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但现阶段我国的农科推广人员普遍学历较低,接受培训和学习的机会不多,对先进的农业技术掌握不够,无法将高新技术准确的传达给农户。部分基层农科站所还出现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不足和设备不完善等情况,使得当地的生态农技推广缺乏相应的技术支撑和人才支持,制约了生态农业推广和发展。
2发展我国生态农业技术推广的建议
2.1建立新型科技创新体系
生态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立要以农业科技发展纲要为基础,确保实现农业现代化,保证农民收入。一是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科研机构和高校为依托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相互合作的农业技术创新组织体系;二是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生态农业技术创新体系,将农业科技人员、农业科技成果与农户有机结合在一起,有效地解决了研究开发与产业发展脱节问题;三是建立健全农业科技创新保障体系。农业科技成果是一种公开的、保密性差的成果,具有正外部性效益,因此,要制定保护农业科技创新的配套政策,保证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活动有效与快速地发展。
2.2建立生态农业技术推广机构
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间的自然情况不同,因此,生态农业技术的推广必须首先考虑到不同地区间的差异问题。生态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建立要确保以下两点,一是要让农民懂得如何利用生态规律,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保持农村生态平衡;二是建立农业信息交互网络平台,及时将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技术成果传授给农户,并听取农民的生产需求。
2.3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第二条现代农业科技园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以发展高效现代农业为核心,以科技创新和产学研合作为支撑,以实现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和成果转化为主要目标,对培育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区域。
第三条现代农业科技园要发挥区域优势,突出地方特色,形成产业优势,通过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第四条现代农业科技园要围绕我市农村经济发展目标,集成实施和转化农业科技成果,培养和吸引优秀农业科技人才,建立起新型的农业科技培训与推广体系,建设一批大面积、规模化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创出一批优质高效农产品品牌。
第二章申报范围与条件
第五条现代农业科技园申报范围
全市范围内管理机制新、技术力量强、产业特色明显、产业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较好、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各类农业园区。
第六条现代农业科技园申报条件
1、园区要求相对集中成片,并有较大发展空间。面积一般在2000亩以上,其中设施农业(包括设施种苗、设施园艺、设施畜禽、设施渔业等)面积500亩以上;以种植粮棉油等农作物为主的园区面积须在5000亩以上。园区土地须纳入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园区总体规划布局科学合理。
2、园区要具有完善的道路交通、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生态环境较好,具有良好的土壤和水质,具备生产无公害农产品以上的生态条件。
3、园区须具有特色鲜明、具有较好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主导产业和产品,拥有三家以上具有一定产业规模和技术水平的的农产品加工企业。
4、园区要具有较强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科技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具有一定的研发能力和多家产学研合作单位,有较完善的人才培养、技术培训、技术服务体系。
5、园区要建立新型、高效的运行机制,实行政府引导、企业运作、领办单位为主、区内企业参与的组织管理体制,做到产权明晰,分工明确,管理规范。
第三章申报与认定程序
第七条现代农业科技园申报程序
凡符合现代农业科技园条件的,由园区建设单位(我市范围内独立企业、事业法人)向所在地县、区科技局提出申请,填报相关材料,经县、区科技局初审合格后统一上报市科技局。
第八条现代农业科技园申报材料
1、市现代农业科技园申请表
2、县、区科技局批准的园区总体规划
3、园区建设单位法人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4、区内重点农业科技企业情况简介
第九条现代农业科技园的认定程序
市科技局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实地考察、评估,提出评估意见,根据评估意见,研究确定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名单。
第四章实施管理
第十条市科技局是市现代农业科技园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现代农业科技园的审查、认定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定现代农业科技园申报标准。
2、负责园区有关申请材料的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对现代农业科技园进行认定、授牌。
3、负责组织指导科技对接工作,组织和引导有关农业科教单位进入现代农业科技园,进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的转化与示范。
4、集成各类科技计划支持现代农业科技园建设,组织园区之间进行交流。
5、组织专家对现代农业科技园建设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第十一条各县、区科技局主要配合市科技局做好园区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具体负责指导园区建设工作。
2、负责所在地园区有关申请材料的初审工作。
3、加强县(区)级科技计划对园区的集成支持。
4、协助做好现代农业科技园的评估、统计等各项管理工作。
5、落实有关支农政策,协调财政、金融、保险等部门,加大对园区的投入和扶持力度。
第十二条园区建设单位是现代农业科技园建设的主要承担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定园区总体规划。
2、负责协调园区内各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3、负责协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事宜。
《天津市“十二五”时期公路发展规划》
至“十二五”期末,天津市高速公路总里程将达到1300公里,基本形成通达三北腹地和华东、华南地区,便捷连接京津冀都市圈各大中城市,通达市域新城,覆盖重要的中心镇、旅游景点、重要功能开发区的高速公路网络。农村公路里程将达到12200公里,主要通达镇、乡公路实现三级及以上标准,村道实现四级及以上标准。普通国省公路里程将达到2800公里,基本建成与城镇布局相匹配的、路网结构等级合理的普通干线网络体系。
《天津市快递服务发展“十二五”规划》
规划期内实现快递服务业总产值130亿元,快递业务收入占邮政业总收入的比重达到70%以上。实现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增加快递从业人员收入与促进就业的三大目标。到规划期末,实现从业人员收入倍增,形成直接就业岗位和运输、物流等相关上下游产业就业岗位 1万人。规模以上快递企业占市场份额的比例达到90%。规模以上快递企业全部建立投诉处理平台,投诉受理率达到100%,投诉处理满意率达到90%以上,社会用户满意度达到80%以上。建成统一的信息化平台,并使该平台在快递企业中的覆盖率达到95%以上。吸引10家国内外大型快递企业在天津设立总部或区域中心,建设10家特色突出、在国内具有影响力的天津快递企业。培养十位具有国际视野与战略眼光的快递企业CEO。
《河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河南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
《河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参与和发展状况显著改善;建立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框架,其中郑州等7个省辖市和尉氏等26个县(市、区)于2012年率先建立,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完善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体系,依法保障残疾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权利;加强残疾人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残疾人事业科技应用和信息化水平;系统开展残疾预防,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弘扬人道主义思想,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
《河南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
第一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达到3.5%;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力争达到600亿公斤;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率达到9%以上,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0%以上;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与第一产业增加值之比达到2.5∶1;农业科技贡献率提高到53%―55%;农业机械化综合作业率达到75%,其中秋粮机械化收获水平达到50%;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785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4%;气象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5%以上;解决2999.7万农村居民和630.3万农村中小学在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完成50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任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完成354个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任务。
《江西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
《江西省粮食行业“十二五” 发展规划》
《江西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
培养、培训盲人按摩人员2200名,其中440名达到医疗按摩水平;对6万残疾人托养服务予以补助;使50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支持对0-6岁贫困残疾儿童免费实施抢救性康复;扶助2.5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危房改造;实现全省城乡新安排残疾人就业10万人。
《江西省粮食行业“十二五” 发展规划》
确保国有粮食企业购销量占市场份额的50%以上;确保国家下达我省指导性地方储备粮125万吨(其中省级储备75万吨、市县储备50万吨)规模全部落实到位,地方储备油3.3万吨规模50%充实到位,进一步增强地方政府的调控和应急能力;规模以上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大米年加工能力稳定在300万吨,全省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创办优质稻基地累计达3000万亩;粮食加工产业化企业总销售收入过400亿元,粮食加工转化率达80%,通过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户400万户。
《山西省新闻出版业“十二五”时期(2011年―2015年)发展规划》
《山西省畜牧业“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
《山西省畜牧业“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
实现全省畜牧产业科技进步贡献率65%以上;科技创新水平达到国内先进,部分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成果转化应用力度不断增强,使畜禽良种覆盖率、饲料转化利用率、畜产品加工科技附加值等大幅度提高;畜禽重大疫病实现有效防控,发病死亡率明显下降;实现畜牧业科技资源有机整合,科技体制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实现畜牧业科研与技术推广条件改善,技术推广平台健全,形成畜牧科技设施设备共享机制。
《山西省新闻出版业“十二五”时期(2011年―2015年)发展规划》
全省新闻出版产业增长速度高于同期全省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保持25%左右的年增速,到“十二五”末,全省新闻出版业实现总产出达到300亿元以上,即“五年争三”。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扶贫开发 “十二五”规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在我国2000年的《农业科技发展纲要》中,将数字农业放在农业信息技术的首要位置,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本文试图谈谈对数字农业的认识、存在的问题和建设数字农业的基本设想,以供参考。
1对数字农业的认识
数字农业(digitalagriculture)就是用数字化技术,按人类需要的目标,对农业所涉及的对象和全过程进行数字化和可视化的表达、设计、控制和管理。其本质是把信息技术作为农业生产力要素,将工业可控生产和计算机辅助设计的思想引入农业,通过计算机、地学空间、网络通讯、电子工程技术与农业的融合,在数字水平上对农业生产、管理、经营、流通、服务以及农业资源环境等领域进行数字化设计、可视化表达和智能化控制,使农业按照人类的需求目标发展[1]。
有的学者认为[2],数字农业是“数字地球”在农业领域的延伸。正如“数字地球”的概念一样,数字农业这一概念体现了数据和技术的综合集成。数字农业可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数字农业,即信息化农业,包括农业要素(生物要素、环境要素、技术要素、社会经济要素等)、农业过程(生产、管理、储运、流通等)的数字化、网络化、自动化以及智能化,形成数字驱动的农业生产管理体系。狭义的数字农业,是以农业空间信息机理为基础的、以“3S”技术为支撑的农业系统空间信息技术体系。
事实上数字农业是一个学术性很强的综合概念。近年来,与数字农业技术体系有关的理论基础和应用技术研究,已经成为主要发达国家发展高新技术农业的侧重点,成为极其活跃的科技创新领域。数字农业是一项集农业科学、地球科学、信息科学、计算机科学、空间对地观测、数字通讯、环境科学等众多学科理论与技术于一体的现代科学体系,是由理论、技术和工程构成的三位一体的庞大系统工程。数字农业是对有关农业资源(植物、动物、土地等)、技术(品种、栽培、病虫害防治、开发利用等)、环境、经济等各类数据的获取、存贮、处理、分析、查询、预测与决策支持系统的总称。数字农业是信息技术在农业中应用的高级阶段,是农业信息化的必由之路;农业信息化、智能化、精确化与数字化将是信息技术在农业中应用的结果。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保障我国的食物安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在于推动农业科技的发展,创造条件进行一次新的技术革命,促使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促使粗放生产向集约化经营转变。可以预言,数字农业及其相关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推广应用,必将成为新世纪农业科技革命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必将推动农业向高产、优质、高效及可持续方向发展,在带动广大农民致富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3]。
2存在的问题
2.1农业信息化水平较低
收集信息、处理信息、传播信息的软硬件设备与网络体系不健全;已开发的大量农业经济信息系统、农作物病虫害数据库、作物品种资源管理数据库系统、农业土壤系统分类数据库系统等大多不涉及空间维度,难以适应当前对空间数据信息的需求;对于来源多种多样、格式也不尽相同的各种数据的实时性、地域性、综合性处理还需作出很多努力。
2.2农业信息化意识和利用信息的能力不强
一方面,许多基层农技人员和广大农业从业者,知识老化,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利用现代技术,收集、处理、利用农业信息的意识和能力不强;另一方面,农业信息加工处理的技术人员缺乏,当前,就连最基本的能够及时、准确地提供农产品供需信息,对网络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市场形势,回复网络用户的电子邮件,解答疑问等方面的人才也不多,更谈不上能够满足数字农业发展对于人才的需求。
2.3农业信息化效益不明显
数字农业还刚刚起步,在国内总体上尚处于探索阶段,实用性、普遍性的技术应用还很少,直接带来的经济效益还没有很好地显现出来。
2.4农业信息数据的管理和标准化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地理信息系统(GIS)以及其他农业信息管理系统为了完成某种分析工作所要求的各种农业数据往往格式与结构不同,而且往往掌握在不同的管理部门或研究机构中。因此,未来建立在网络上的农业地理信息系统要具备获取和分析分布式存储数据的能力,也就是说我们要使所谓的WebGIS能够协同处理来自不同组织和机构的农业数据[2]。
3建设数字农业的基本设想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科技进步,台州在数字网络建设、原始数字化数据积累、数字化信息采集及其处理等
方面的工作已有一定的基础,起动发展数字农业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借鉴许多学者的研究结果[4,5],提出建设台州数字农业的基本设想,就是要在台州已有农业信息化建设成果基础上,建立可视化的台州农业地理信息系统,构建直观形象的农业信息管理与辅助决策视频体系,实现农业信息的现代化综合管理、分析、共享和,彻底改造台州传统的农业管理模式,全面提升台州农业工作的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
3.1整合已有的农业信息
在国家、省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以各级农业部门为依托,建设中央一省一市县信息骨干网络系统,形成一个功能完善、性能优良的农业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并与其他网络互联,成为一个全方位的农业资源和经济信息网络系统。
3.2信息表达要直观、形象,并要实现信息系统的联网
把市内的地形、地貌、交通、村镇、行政区划等基础地理信息以及耕地分布、土壤类型、种植结构、水肥状况、农作物生长发育、气象、病虫害、农民知识、乡镇企业、农业法律法规等各种农业信息以图形图像等直观形象的可视化电子地图与相关信息的形式在投影视频系统上进行显示和表达,随着数字农业的发展,逐步做到与省级、国家级类似的信息系统进行交互式查询等。
3.3强化对科研、管理等的服务工作
通过对基础地理信息和农业专题信息的空间分析、网络分析和追踪分析等,实现农业科研、管理和决策人员在全市三维农业电子模型上,对农业生产中的现象、过程进行模拟,高效、直观、形象地为农业工作的规划、设计、建设、经营、管理、服务、决策等提供科学依据。
4参考文献
[1]蒋建科.“数字农业”带动农业现代化[J].农资科技,2003(5):41.
[2]薛领,雪燕.数字农业与我国农业空间信息网格(Grid)技术的发展[J].农业网络信息,2004(4):4-7.
测度增长因素对农业经济增长贡献率大小的核心是测算出科技进步率的高低。在生产过程中,生产成果取决于所投入的生产要素的数量以及生产要素之间配置的方式,反映投入和产出之间技术关系的数量方式,称为生产函数。
1.2测度模型
在应用生产函数分析农业经济增长和科技进步的关系时,C—D生产函数是应用较广泛的工具之一。传统的C—D生产函数的形式为:Y=AKαLβ式中,A为科技进步,Y为产出量,K为资本量,α为资本产出弹性系数,L为劳动量,β为劳动产出弹性系数,其中,α+β=1,即规模报酬不变。为了扩大C—D生产函数的应用范围,在本文中,我们假定采用扩展的C—D生产函数来描述中国的农业投入与产出之间的技术关系,并假定生产函数的规模收益不变,科技进步服从希克斯中性。其测度模型为:Y=Aeδ1meδ2hkβ1Lβ2Sβ3式中:Y为农业总产值;A为科技进步;K为物质费用;L为农业劳动力数;S为耕地面积;m为农产品市场化程度;h为程度。
1.3参数估计
1.3.1数据的界定
在运用农业生产函数的分析时,对影响产出的诸要素进行科学的界定,是获得真实结论的关键。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对于产出起作用的是真正投入到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各种要素;而在一般统计资料中,所取得的数据序列往往是总体数据,必须经过适当的修正,才可能真正地反映投入到农业生产中的实际数量。另外,还需要修正由于价格因素引起的数据序列可变性问题。我们对投入与产出因素序列作出如下界定:①农业总产值(Y)设定为经不变价格(1990年)换算后的农林牧副渔业总产值;②物质费用(K)设定为经不变价格(1990年)换算后的农业资本存量与农业流动资金之和;③农业劳动力数(L)为从事农林牧副渔业劳动力数量;④耕地面积(S)为用于农林牧副渔业的耕地面积;⑤农产品市场化程度(m)设定为农产品集市贸易量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⑥程度(h)设定为实行的占全国村(组)的比重。
1.3.2模型参数估计
采用最小二乘法(OLS)对模型参数作出的估计,根据最小二乘法(OLS)的参数估计计算出各投入要素对产出增长的贡献。
2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的分析
根据1980—1999年农业总产量与投入要素,我们采用生产函数模型计算的我国农业投入与产出变化关系数据分别于表2、表3。自1979年以来,中国农业的增长基本处于一种适度增长的状态,农业总产值的平均增长速度为6.47%,增长主要归功于物质费用的增加和科技进步。其间物质费用投入的年均增长率为5.21%,并且与总产值的年均增长率大致成同一方向波动。物质费用增长对总产值增长率的贡献为66.21%,而科技进步对总产值增长率的贡献为33.41%。农业物质费用投入的增长和科技进步抵消了土地减少等因素的不利影响。从农业经济发展的阶段来看,自1979年开始,历经波折的中国农业终于走上了良性的发展轨道。其表现在,1980—1985年,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率为8.19%,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而农业物质费用投入的年均增长率只有6.08%,劳动力年均增长率只有0.36%,耕地面积年均增长率为-0.6%,科技进步率增长对农业总产值的贡献率达到39.02%,其中一半以上来自制度创新,40%来源于技术进步。1986—1990年的农业调整期,使农业增长速度比上一时期大幅回落,农业总产值的平均增长率为5.09%,而农业物质费用的年均增长率为3.98%,农业劳动力年均递增率为2.27%。物质费用投入增长对农业总产值增长的贡献率高达70.22%,科技进步贡献率下降到28.45%,其中的27.41%来自农产品市场化程度的提高,0.84%来自于,其余来自技术进步。
农业的调整与徘徊,使农业生产效率下降,其制度原因主要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作用由早期的“喷发性”阶段进入了“整固性”阶段,而又缺少其他配套的创新制度来为增长提供新的刺激。从1985年底开始的以放开农产品价格和政府管制为标志的农产品市场化改革,为这种新的刺激提供了可能,并为下一阶段农业增长势头的回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1991—1995年是我国农业重新回到高速增长的阶段。其间农业总产值年均递增率为8.40%,相应的农业物质费用投入的年均递增率为6.10%,农业物质费用增长对农业总产值增长的贡献为65.21%,科技进步率增长对农业总产值增长的贡献回升到35.07%,其中29.04%来自来农产品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但1995—1999年间,由于受到宏观经济不景气的影响,其间农业总产值年均增幅5.31%,相应的农业物质费用投入的年均递增率为4.27%,农业物质费用增长对农业总产值增长的贡献为62.57%,科技进步率增长对农业总产值的贡献为37.32%,其中的30.12%来自于农产品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但是,1991—1999年间的科技进步率增长对农业总产值的贡献主要来源于技术进步。综观中国农业增长各个阶段,物质费用投入的扩张始终在农业增长中处于主导地位,也就是说,物质费用投入增长对农业增长的贡献始终大于60%,这说明中国农业经济增长方式仍是粗放型的。
而科技进步率的增长则显然与农业制度安排的变迁紧密相关,科技进步率提高较快的阶段,总是在农业经营制度发生了有利于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之时。这表明要使我国农业保持高速增长,在农业与农产品生产、经营、销售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改革,构建有利于保护农民生产性努力和提高效率的制度安排,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和作用。而一旦建立了良好的经济制度,就需要我们加快技术进步的步伐,以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农业生产和增长中的巨大能动作用。因此,在我国已经加入WTO之后,面对我国耕地面积不可能大幅度扩张甚至每年还有几十万公顷良田的流失,国家财政支农资金的有限以及发达国家价廉物美的农产品将进入国内市场等内外因素的综合影响,这迫切需要改变我国农业现有的经济增长方式,走依靠科技进步为支撑的集约型的增长方式之路。
3“十五”期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的预测
若想走依靠科技进步为支撑的集约型增长方式,就必须预测作为农业经济增长源泉的科技进步对中国未来农业的贡献力量到底有多大。影响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的因素,除了农业各要素的产出弹性系数外,就是农业产出及各投入要素的年均增长率水平。对“十五”期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进行预测时,我们假定1980—1999年的模型大致可以延伸到“十五”期间,即各素的弹性系数不变。依据“十五”农业发展纲要提出的要求和我国未来农业劳动力、农业耕地等的变化情况,我们假定“十五”期间农业总产值将保持5%—7%的平均增长率;物质费用的年增长速度3%—4.5%;劳动力将由于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等因素导致增长缓慢甚至负增长,假定劳动力年增长率在0—0.44%之间;由于模型中耕地面积的弹性系数非常接近于零,即耕地面积的年均增长率大小对科技进步贡献率的估计影响不大,因此,假定耕地面积年均增长率为0,根据上述的假定和分析,我们把“十五”期间农业科技进步状况的10种可能情况。以上10种预测结果,达到和接近45%的方案有7种,表明“十五”期末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实现45%是有可能的。但是,实现的条件:①农业产值增长速度等于或高于6%;②农业资金投入与农业总产值保持同步增长,但是农业总产值的增长更快一些,农业资金投入年均增长不能低于4%;③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业产业转移;④耕地面积基本上保持不变。
4促进农业科技发展的政策建议
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重要作用是众所周知的。1980—1999年我国农业年平均增长率中的近34%来自科技进步。这表明我国农业科技进步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然而,对于中国今后的农业增长与发展来说,农业科技进步仍然任重道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物、财力和制定良好的政策措施,来使得农业科技进步的步伐迈得更大,以保证农业增长与发展的持续稳定。从模型预测可看出:要使我国农业从现在到2005年保持5%—7%的年平均递增率,如果能把农业科技进步的贡献率由目前的34%提高到45%,就可以使农业资金投入的年平均递增率由5.21%降至4.5%,即可以使农业资金投入的年增长率下降20%左右。这样我们就有可能在减少总计近1000亿农业(这里仅是基本建设)资金投入(以1990年不变价格计算)的情况下获得同样的效果。需要指出的是,上述预测结果的可能不等于现实,要确保“十五”期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45%,需要从大力推进科教兴农战略、增加对农业科研的投入、科技发展政策、科技组织实施政策以及劳动力素质提高等多方面着手,促进农业科技发展,从而实现农业经济有效性的增长。
4.1确定正确的科技兴农战略目标
正确确定科教兴农的战略目标,是合理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前提。我国今后科教兴农的战略目标应是:依靠农业教育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全面振兴农业,实现农业的高产、优质、高效发展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同步提高。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内,为了解决全国人民的温饱问题,增加农产品产量曾是我国农业发展的首要任务。为此,我们把增加农产品产量作为农业技术进步的基本目标。在这一目标指引下,我们大力发展和应用农业高产技术,对增加农产品产量起到了显著作用。但这一目标对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对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重视不够,产生了在发展农业生产上只顾产量轻视质量,只讲社会需要不讲经济效益,对农业资源重利用轻保护的偏向,导致了农民增产不增收和农业生态恶化的不良后果。最近几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产品质量和生产者的经济效益问题日益突出。这就要求农业科技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必须面向市场,重视产品质量和市场需求,重视降低成本和提高农业生产者的经济效益。并要求对农业教育、科研、技术推广和生产单位的劳动耗费与产出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其经济效益,把促进农业高产与优质、高效结合起来。为了保证农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农业科技技术的进步还必须重视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重视农业生态环境的改善,以逐步实现农业生态——生产——经济的良性循环和经济、社会与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4.2加大农业科研的投入力度和政策扶持
农业科技进步的源头是农业科学技术研究,而农业科学技术的创制与研究中有很大一部分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难以直接成为技术商品,如耕作技术、植保技术、种植技术、灌溉技术、养殖技术等。而这些技术却又是农业技术进步和农村经济增长迫切需要且能够创造极大的宏观效益的技术成果。因此,政府在农业科技进步中担任极为重要的角色。由于农业科学技术研究的特殊性质,政府应从国民经济整体发展和整体资源优化配置出发,加大对农业科学技术研究部门的投入力度和政策扶持。在科研体制改革中也应考虑到农业科研部门的特殊性,加以区别对待。希望农业科研部门完全自负盈亏、走向市场,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利于全国整体的农业技术进步和农业增长的。
4.3构建农业技术创新体系
农业科技、推广、种子、病虫害防治等四大科技体系是我国科技兴农的骨干和主要依托力量。在“十五”期间,我国农业的四大科技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是:健全机构,增加投入,改善条件,稳定队伍,完善体系。在科研体系上,重点建设国家级和省级科研机构,健全和加强以农业大专院校和地市级科研机构为主体的农业科研网络。在技术推广体系上,重点加强乡镇级农技推广机构的建设,健全和完善以乡镇级农技推广机构为主体,村农民技术员为依托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在良种体系上,重点建设完善以原种场为主体的良种生产繁殖体系和以种子公司、种子站为主体的良种经营服务体系。在病虫害防治体系上,以专业防治队伍为主体,重点建设和完善市、县级和乡镇两级植保机构。
4.4推进农业产业化的进程
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通过有效的组织形式,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以“公司+基地+农户”等多种形式,加速农业的产业化进程,延长农业的产业链,使提高的产量和质量通过市场实现其价值,最终体现在农业总产值的增长上来。通过建立“盈亏与共、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将生产过程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企业单位联合起来,组成独立完整的经营体系或经济实体,建立共同的营销组织,应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管理手段,组织生产、加工、运销,加快资金周转和循环,提高资金增值率。较好地解决农产品的增产增收问题,一方面使农户运用科技发展成为一种可能,另一方面又提高农户学科技、用科技、靠科技的积极性。因此,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是提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的重要途径。
4.5提高农民的科学技术素质
农民是农业技术的接收者,农业科技技术进步能否获得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示范推广的力度与农民的接受和运用的熟练程度。我国农民总体素质比较低下,文化水平与科学技术的接受能力均不高。加上推广人员缺乏、经费不足、农业科技人员待遇偏低等综合原因,我国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速度是不能令人满意的。要加快农业科技进步的步伐,加快农业科学技术知识在农民中的普及、强化农民的技术培训工程极为重要。建议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由农业部、和全国青年联合会共同主持,建立“中国21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十年计划”。力争在10年内,使全国35岁以下85%以上的青年农民都能接受农业科技培训。其次是鼓励农业科技工作者深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工作第一线。由于农业科技推广工作比较艰苦、推广人员待遇不高等诸多原因,农业科技推广工作高素质的人才比较缺乏,特别是在一些不发达地区、偏远地区,这种现象更为突出,长久下去势必给农业科技进步造成严重的影响。建议在全国农业院校建立“农业推广工作者培养基金”,凡申请此项基金的学生,由基金支付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条件是毕业后必须在基层农业科技推广工作一线服务10年,且工作去向由国家统一分配安排,以保证高素质的农业科技人才在农业推广战线的数量和质量。
4.6改革和完善农业科研体制
我国农业科研体制政策的目标,是促进农业科技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有:①理顺农业科研体系中职责权力划分和管理层次划分的条块关系,改变多头领导和平行管理的局面,形成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和农业科研宏观调控机制;②在组织结构上形成农业科研资源合理配置的层次和布局,促进农业科研活动中分工协作格局的形成,使农业科研体系成为开放有序的系统,也就是要以“全国成体系、地方有特色”的原则为指导,构建国家和地方两级有明确分工的科研体系格局,从而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任务分流、协调高效的农业科研社会化网络结构;③构建有效的动力机制,既要建立农业科研事业发展的社会需求动力机制,协调计划推力和市场拉力,又要强化农业科研发展的内部动力,形成对农业科研人员有效的激励机制,调动其从事科研活动的积极性。
4.7建立健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蔬菜产业发展迅速,作为以应用研究为主的国家事业性蔬菜科研所功不可没。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经济一体化和我国蔬菜产业大生产、大市场、大流通格局的逐步形成,为蔬菜科研单位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如何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发挥优势,加快发展,已成为当前蔬菜科研单位必须认真思考的重要课题。
1蔬菜科研单位的研发现状
据有关统计,目前全国地级以上的国家农业科研机构1 100多家,其中各类育种研究机构400多个,但从事蔬菜新品种选育并有一定影响力的育种机构不足50家,育种机构中以国家和各省市蔬菜研究所为主体,主要从事应用基础研究及新品种选育,重点集中在种质资源收集、鉴定、评价、利用、创新、新品种选育以及相关的基础研究。“七五”至“九五”期间, 主要蔬菜被列为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培育出一批优良品种,为蔬菜产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十五”期间,蔬菜育种被列为科技部863计划,育种技术和育种手段逐步提高;但在育种研究手段上,品种的研发仍以传统手段为主,注重杂交优化利用,而忽视了生物技术与常规育种技术的结合。育种方向在向优质、多抗、丰产方向调整,但由于我国气候条件多样,品种的地域性差异大,各省市适宜本土化育种少。科研经费的投入少,基本靠国家的事业经费与政府各种渠道的科研立项经费。科研队伍不稳定,育成高质量的品种少。科技成果的转化往往注重短期高利润,而忽视了单位的信誉和质量,急功近利,长期利润下降。原来具有优势的蔬菜科研单位中非科研人员增加过快,使单位负担过重,影响单位的长远发展。
按照国家农业科技发展纲要,少数大学、国家或省级科研单位构成国家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以基础研究、全国应用型基础研究、粮食安全等重大问题为研究重点;省、地级农业科研单位以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加速新技术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重点,成为区域性农业研究开发中心。面对科技体制改革的推进和国家、省级农业科研机构的竞争,各蔬菜研究所如何根据需要合理定位,充分利用各方面的有利资源,发挥科研队伍强、育繁推广经验丰富等优势,学习借鉴国外经验,实现跨越式发展值得商榷。
2蔬菜科研所发展对策
2.1确立发展方向,走特色化道路
(1)审时度势,特色育种。科研单位大多人、财、物有限,若搞“五脏俱全”,则精力分散,难有作为。应依据原有优势,经充分权衡和论证,突出特色。一般育种作物的数目不超过10个,有的甚至可抓1~2个作物的育种。
(2)利用当地自然优势,根据市场需求确立重点,力争突破。在较短的时间内尽快取得优势地位。如天津市黄瓜所的黄瓜、中国农科院的甘蓝、山东农科院的白菜、湖南省蔬菜所的辣椒等就是成功的范例。
(3)面向市场,全面加强新品种选育工作。选育具有市场潜力的新品种是新品种保护利用的基础和方向。为此,育种单位必须把新品种选育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
(4)加大育种投资。首先,通过开发收入反哺以及申请、招标国家、省、市科研项目,保证育种项目有充足的经费。其次,要舍得投入,配置先进的仪器设备,提高育种手段的科技含量,高效育种。
(5)开门办科研,加强合作育种。一是高薪引智,强化高素质科研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二是与名院、名所、名校等科研单位育种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三是引进新种质,保证育种成果与时共进,以达到事半功倍的育种效果。
2.2依靠科技创新,围绕目标市场,打造核心产品
我国农业科技在农业增长中的贡献率为30%~35%,蔬菜科研成果的转化率为40%,约为发达国家的1/2,成果浪费和推广不力是主要原因。充分挖掘自身潜力,加速现有科技成果的转化,打好坚实的物质基础,为科研发展提供支撑点是当务之急。(1)抓好技术与产品创新。一是要利用远缘杂交、辐射诱变、基因导入等新手段进行优异种质资源的创新,从而达到产品创新。二是在育种方法和手段上进行创新,引进生物技术、分子标记技术、信息技术、空间技术的最新成果为创新服务。三是生产技术创新,主要是指在良种生产、加工、包装、检验、储藏、销售等各个环节都要从科学管理、降低成本的角度出发,提高经济效益。
(2)根据产业化的发展要求进行制度创新,建立起以蔬菜种子供应为主体的科技型企业,并以现代企业制度进行运作。在明晰产权关系的基础之上进行股份制改造,最终形成集“产供销、科工贸”为一体的科技企业集团。
(3)实施品牌战略。利用自身的科技优势,适应市场的需求,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创建科研品牌,并在市场竞争中形成品牌效应,同时注重对品牌品种的产权保护,最终形成科技型的企业形象和人文形象。
(4)积极参与市场竞争。通过营销网络建设、广告宣传、营销策略、横向联合等手段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的覆盖面和市场占有率。
(5)加大技术推广力度。要充分利用科研单位自身的技术优势,在成果转化过程中,将配套技术带给千家万户,提高广大种植者的科学文化水平,良种良法配套服务。
2.3加强软硬件建设,提高核心竞争力
搞好基础工程建设是蔬菜研究所发展的核心动力,应着重抓好以下两点建设。
(1)人才工程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创造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建立合理的人才流动机制,合理分流到科研、经营、管理等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实现人尽其才;建立公平竞争的人才发展机制,不断优化队伍,制定员工的职业发展生涯计划,在不同的人才培养中,当务之急是造就新一代科研与经营管理两方面的学科带头人,培养一批复合型人才,与时共进。
(2)设施工程建设。对研究所的办公、试验、开发、经营条件进行改进,重点是实验场所的基本建设、实验室的建立和必要的仪器配备、经营场所的建设和配套机械的配置、电脑软硬件的配置等。
2.4建立适合自身发展的长效机制
在市场经济、知识经济的浪潮中,人们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价值观念等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研究所管理机制如果滞后于这一发展需要,我们的研究和经营工作将失去有力的保障。因此,要以管理创新来促进研究所的发展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