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19 14:24:48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商业模式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认为一个完成的商业模式应当包括消费者,顾客,联盟,供应商,产品,信息和现金流等六个要素。AltandZimmerman(2001)认为商业模式应该包括使命,结构、流程、收入、技术、法律。Afuah和Tucci(2005)则认为商业模式包括了客户、价值、范围、定价、收入来源、连接活动、实施、能力、可持续发展等方面。OsterwalderandPigneur(2005)认为,商业模式的构成要素主要从收入、产品,商业主体和网络,市场细分等三个方面来体现。MarkJohnson认为构成商业模式包括了客户价值主张﹑资源和生产过程﹑盈利模式三个主要因素。Shafer等(2005)认为商业模式由价值网络融入、战略选择、创造价值、瓜分价值这四个部分共同构成。ZhenyaLindgardt和MartinReeves等(2009)认为,商业模式囊括了价值定位和业务模式两个基本部分。Mahadevan(2000)则认为商业模式是企业与其事业伙伴,将商业模式看做是一种在新经济背景下,进行价值创新的模式,是企业或者商业系统进行价值创造的一种逻辑范式。是买卖双方之间的三种“流”,即价值流、收益流和物流的交集。Hamel(2000)将商顾客界面、核心战略、战略资源和价值网络是构成商业模式的四大要素。Lee(2001)认为商业模式的构成要素包括成本、收入、价值创造战略等三种模型。
商业模式研究的理论基础
内容提要
证券营业部作为当前我国证券经营机构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主要运作模式,它的建设和发展受到业内人士的普遍关注。证券营业部经历了高速发展、发展缓慢到现在发展稳步等几个阶段,目前券商行业内部竞争日益激烈,经纪业务已开始进入“微利时代”,证券营业部的经营环境也正在发生重大变化,正面临着信息技术、境外证券公司介入、佣金改革、商业银行业务多元化等带来的新挑战。在新形势下,对券商营业部的商业模式转型进行分析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新形势下券商营业部面临的挑战
伴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而急剧膨胀起来的大量证券营业部,其行业内部竞争日益激烈,经纪业务已开始进入“微利时代”,证券营业部的经营环境正在发生重大变化,正面临着信息技术、境外证券公司介入、佣金改革、商业银行业务多元化等带来的新挑战。
1.1佣金自由化对券商营业部的影响
佣金自由化作为国际趋势,也是我国佣金制度改革的方向,随着制度的变革,市场机会将不断转移,券商为了保持竞争优势,必须顺势而动,突破传统的证券业务,紧跟国际金融创新的步伐,实现业务重点的战略调整。现有的由营业网点的多寡和地区布局所决定的券商经纪业务竞争格局将发生重大变化,传统的营业部经营方式可能发生变化,经纪业务的种类和范围将不断扩大。券商应及时转变观念,优化经纪业务网络、形成自身经营特色。
经纪业务收入在我国券商的业务收入构成中占有更重要的比例,我国券商的这一比例一直保持在40%以上,因此,佣金的调整对我国券商的经营业绩将产生重大的影响。
以某地一营业部去年的情况为例。据透露,2000年该营业部手续费总收入3124万元,手续费返还330万元,手续费净收入2794万元,享受佣金返还的交易量为745万元,其返还比例为44.3%。如果今年官方将佣金收费标准统一降低20%,假定其大户在新的佣金收费标准下还要求40%的手续费返还,则该营业部手续费净收入将因此减少19.1%。假定该营业部2000年的经营费用还是950万元不变,则其经纪业务利润将因此从1844万元下降到1310.8万元(不考虑交易所分成和营业税),减少了28.9%。照此推算,全国每年将有1/5到1/4的证券营业部将变成亏损甚至严重亏损状态。特别是像2001年行情不好的情况下,很多券商营业部的日子就不像以前那样好过了。
作为券商营业部应该做好充分的准备,应对佣金的下调趋势,稳定自己的业绩。佣金自由化、市场竞争加剧将导致更多的营业部甚至中小证券公司发生亏损,这种情况一方面会推动证券行业分化重组,另一方面也可能引起营业部人才流动,引起证券行业服务质量下降,对此券商营业部应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和防范措施。
1.2网上交易模式对证券营业部传统经营模式的挑战
虽然网上交易与传统交易方式的不同仅在于交易信息在客户与证券公司之间的传递方式,但是仅因这一传递方式的差异,将对证券公司的传统经营管理格局产生重大挑战:首先,网上交易将对证券公司营业部目前的管理与营销模式是一种持久战,因为在网上交易下,地域、时空已不再成为业务拓展的核心障碍,证券经纪业务竞争力已不再完全依赖于营业部的数量、规模与地域分布,具有大规模的营业部群的证券公司可能因无法降低经营成本而在未来处于竞争劣势。境外的美林证券就因规模庞大而无法降低经营成本,其佣金水平也一直居高不下,而网上交易的低佣金对其产生了极大的冲击。当从事经纪业务的大、中、小证券公司均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将会更直接、更面对面地进行,交易模式、市场结构、经营意识、管理与营销模式将会出现重大变革。网上交易为证券市场提供了全新的经营与运作方式,为传统的经纪业务注入了新的活力。网上交易最初仅仅是一种交易手段的创新,但它带来的却可能是一场革命性的变化,将使券商经纪业务竞争更加激烈。
1.3商业银行业务综合化对证券营业部的挑战
国内经济发达地区,商业银行已进驻证券营业部,分担了证券公司的出纳业务,并推出了以各种信用卡、储蓄卡、存折等转账为主导的结算。目前商业银行介入证券业还只停留在出纳与结算方面,随着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不断深化,各种结算品种会层出不穷地涌现,一卡通、存折炒股等的发展势头使商业银行参与证券业的竞争在所难免,商业银行网点遍布城乡。如果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存折炒股,那么仅仅提供一般易服务的证券营业部就会出现生存危机,目前已有证券公司在探索利用银行营业网点拓展证券经纪业务的可能。
银行业参与证券市场的竞争除目前尚受到政策的限制外,其他的竞争条件都十分优越,如众多的网点、较低的人工成本、丰富的服务与营销经验、运作连锁经营的能力与成熟的业务与服务配送网络,这些都是证券营业部无法比拟的。一旦政策限制银行进入证券市场的篱笆被拆除,相当一部分券商就会出现生存危机。
1.4开放式基金对券商经纪业务的挑战
随着两只开放式基金相继出台,开放式基金的销售和投资对券商的经纪业务也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在销售方面,目前券商并没参与销售,但从基础设施和营销能力方面考虑,证券公司参与开放式基金的销售应该没有什么问题。目前,只要相关部门批准,券商即可参与开放式基金的销售工作。一些券商已经开始关注开放式基金的销售问题,如国泰君安。从去年开始,国泰君安就开始主要对经纪类员工进行有关内容的业务培训。若政策许可,开放式基金由券商销售会给券商经纪业务带来很大的机遇。在投资开放式基金方面,通过华安创新基金与南方稳健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可以发现,与最初的方案相比,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定位已发生了较大变化,由原来的以机构投资者为募集对象转变为现在的以中小投资者为主要募集对象。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定位的改变,同样也会给券商经纪业务带来一定的机遇和挑战。
1.5WTO的加入所带来的国际金融集团对券商经纪业务的挑战
虽然目前在国内有少数合资券商主要是从事投行业务,但介入经纪业务是早晚的事。根据加入WTO的协议,外方先是可以建立合资的证券经营机构,后是建立独资的证券经营机构,直接进入中国的一级和二级证券市场。由于国内证券经营机构与国外证券公司在资产规模、管理机制、创新能力、市场适应能力、风险控制等方面存在巨大的差异,在竞争中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会受到强大的外部竞争与挑战。一旦介入二级市场,券商经纪业务面临巨大挑战。
2.目前券商营业部存在的主要问题
2.1结构近似、服务同质问题
虽然有很多客观原因,但从行业角度看,营业部经纪业务的竞争战略和业务结构仍维持多年以前品种单一、结构雷同的
特点。从全国看,2000年年底深交所和上交所会员托管市值市场占有率最高的券商也没有超过5%,前10名券商的市场占有率之和仍低于30%,如此低的市场集中度说明经纪业务差别化在总体上仍然较低。营业部普遍将争抢市场份额作为首要目标,通过追加投入,单一扩大经营规模,甚至不惜以牺牲短期利润为代价占领市场。结果使营业部始终无法摆脱低水平恶性竞争的怪圈,成本逐年上升,也加剧利润日趋平均化。另一方面,经纪业务竞争手段创新不足、缺乏特色,只注重“硬件”服务、忽视“软件”服务,在竞争手段上延续着返佣、赠送电脑和所谓的亲情服务等传统方式。这使得绝大多数营业部的竞争手段趋同、差别化程度降低。
2.2营业部的空间布局有待优化
营业部是券商在各地的营业网点,事实上也可将其看作券商开展各类业务的据点。若营业部未能均匀分布,不能充分发挥其信息据点和业务桥头堡券商营业部商业模式面临的挑战与转型时间:2003-10-12作者:秩名内容提要证券营业部作为当前我国证券经营机构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主要运作模式,它的建设和发展受到业内人士的普遍关注。证券营业部经历了高速发展、发展缓慢到现在发展稳步等几个阶段,目前券商行业内部竞争日益激烈,经纪业务已开始进入“微利作用。因此,从效益角度考虑,应该因地制宜,适当调整部分营业网点布局,力求使营业网点设置更为合理。在综合考虑当地人口密度,经济发展水平以及职业分布特点等因素前提下对原有部分营业网点进行迁址或置换,力求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一个营业网点的优势。以下以资本金规模类似的几个券商为例,可看出湘财证券比较典型,其省内营业部占比仅为17.3%,大部分分布在省外。湘财证券目前的23家营业部几乎谝布全国,政治、经济发达地区基本上都有营业网点,如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中部杭州、武汉、南京等也有营业部,西南有昆明、成都,北方有沈阳,西北有乌鲁木齐、西安,最南有海口,这样的营业网点布局体现了其战略发展优势。
表1同业营业部分布比较
2.3营业费用普遍偏高
成本与费用是影响营业部或证券公司经纪业务利润的主要因素之一,目前证券公司营业部的成本和费用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1)、房租;(2)、装修摊销;(3)、设备摊销;(4)、通信费用;(5)、资讯费用;(6)、席位费摊销;(7)人员费用。囿于传统的营业部扩张模式,营业部成本较高。大量用于有形网点建设的固定资产投入、佣金折让和人力资本的上升使券商的成本节节攀升。营业部装修频率过高,2-3年改造一次,投入很大,递延资产增加,固定成本增加,长期待摊费用呈不断上升的趋势。
2.4经纪人问题
利用经纪人来开拓市场,这在部分证券公司中已得到了不同程度的体现。在调查营业部聘用的经纪人开发客户创造的交易量占营业部总交易量的比率时,20.68%的营业部认为10%以下的交易量来源于经纪人,有8.14%的营业部反映在经纪人带来的交易量在10%--20%之间,认为经纪人带来的交易量在20%以上的营业部仅占3%。这说明了:目前在我国,经纪人的现象已非个别,而是一种普遍现象;由于经纪人出现这个事实与目前相关法规相对滞后的现状,在某种程度上妨碍了经纪人制度的发展,导致了经纪人创造的交易量极其有限,但是我们也应看到经纪人的推出是一种趋势。
图1经纪人创造交易量占总交易量的比率
3.营业部的功能和模式转型
从证券营业部产生的历史看,其原生功能是提供证券经纪,是券商进行证券经纪业务的主要基层机构。多年来各家券商的证券营业部都是按照相似的结构组建,并且按照相似的模式经营。但近年来,证券营业部经营的宏观环境发生了极大变化,对证券营业部的生存与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证券营业部在功能上正酝酿一场重大转变,除了过去营业部业务以客户的交易委托这项功能之外,正在被赋予更多的功能。
3.1成为证券的批发与零售干道
随着股票发行的市场化进程,股票发行的风险越来越大,尤其是增发和配股的风险加大;而且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成熟,债券的发行量会逐年增加。这要求建立稳固的销售渠道,而委托其他券商和金融机构销售的成本较高,因此今后券商应更多地利用自己遍布各地的证券营业部来完成销售任务,营业部成为统一的证券配售中心的一部分。
3.2成为券商业务前沿窗口
由于营业部是天然的与客户接触的接口,因而挖掘其作为券商部分业务前站、公关协调、战略客户服务等职能十分重要。营业部会变成一个区域性的信息处理中心,为券商提供丰富、准确、真实的信息服务,而且提供的信息量、速度与价值超过券商通过其它渠道获得的信息。
3.3充当客户服务中心
随着网上交易的发展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市场进入,有形的证券营业部将越来越显得不重要,特别是营业部作为一种传统中介信道的功能会逐渐弱化,营业部就将变成一个客户服务中心,完成从“产品导向”到“客户导向”的转变。证券客户服务中心,其实质是一个面向股民的管理中心、响应中心、服务中心,为其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服务界面和接口,并通过信息技术将电脑系统、人工座席代表、信息、电话线路等资源整合成统一的、高效的服务工作平台。营业部的功能转变为多元理财中心,员工也相应转型为理财顾问或理财营销人员。营业部的服务品质由于网络通讯,变成全面化、即时化和全时化。
近几年经纪业务模式将是传统经纪与网上交易的有机结合,是交易中介与投资理财的有机结合。将出现散户厅、大户室、经纪人、网上经纪等远程交易多种经营方式并存的状态。
3.1.1散户厅。散户厅模式今后在西部、大城市的社区中心、中小城市仍存在一定的发展空间。因为,未来几年内散户投资者为主体的市场交易格局仍然难以改变。尤其是中西部地区证券营业部的客户中散户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但由于投资者机构化的趋势,以及网上交易等远程交易方式的普及,散户厅作为营业部生存基础的地位将会弱化。原有大型营业部将予以转移、分割或裁减。营业部有小型化的趋势,营业部最大的成本来自于场地、人员和电脑设备。相对而言,电脑设备和场地成本等硬件设施的成本较为固定,所以新设经纪网点面积规模应实现小型化,逐渐缩小规模。大部分营业部建成贵宾(VIP)服务形式,营业厅面积缩小,不必要的散户电视墙被取消,不在场所内成百上千地购置摆设电脑。
更多的营业部将分化成面积小、人员少、成本低的证券服务部。在电脑、网络技术日益普及的情况下,一个营业部缩小到3-4个人,电脑输入人员和行政人事可大幅减少服务部与营业部相比,人员精简、不设财务及清算系统等低成本的优势较为明显。
3.1.2大户室。由于机构投资者和大资金个人投资者的偏好,通常不太愿意通过基金或经纪人代为投资,因此,大户室这种经纪模式今后仍将继续存在,而且是未来证券经纪业务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这些营业部大多不接受散户,大户室和超大户室占据了营业部的大部分面积。
根据市场细分原则,大户室型证券营业部将转型
成为大客户服务中心,将经营对象定位于机构客户、私募基金和大资金个人投资者,他们是未来市场最活跃的主体。投资顾问集体办公,凭借专家的理财服务取得较高的收入。走“高投入、高产出”路线,以“度身定做”出适合自己的经纪业务定位和经营策略。
3.1.3远程交易。今后一段时期内,远程交易将是除经纪人模式外,发展速度最为迅猛的一种形式。因为传统的证券营业部不是一种低成本、高效率的服务方式。市场调查表明,80%的被访股民很少亲临营业部,他们选择营业部不是根据品牌、公司或服务,“距离自己最近”几乎成了唯一条件。虽然营业部是一种非常好的人对人服务方式,但其退化速度较想象更快。
营业部要在非现场交易上集中资源,更多地利用网上交易、电话交易、手机炒股手段。远程交易不仅是发展网上交易一种形式,电话下单、建立呼叫中心(callcenter)、银证通也是未来经纪业务发展的重要形式。目前许多券商的服务是通过电话的语音信箱来完成的。随着通信科技应用及处理资讯的能量随着技术发展,将造就移动交易(WAP、IA)型态的新市场;移动电话的频宽改善后,手机下单不受地域、时间、上网等限制,发展潜力也很大。远程服务部或大户室也将继续成为远程交易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银证通”的开展可以说是银行业务渗透到证券业务中的初步形式,但对券商而言,是以失去客户存款利差(券商存在银行的利息收入要高于客户直接存在银行的利息)为代价换取市场份额的递增,目前“银证通”推广的效益远远不及营业部。
信息技术的进步和网上交易低佣金率的趋势将成为推动网上交易进一步发展的两大推动力,网上经纪这一模式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在支持同等客户的条件下,网上交易的投资是传统营业部的1/2~1/3之间,日常月营运费用是传统营业部的1/4~1/5,网上券商的成本优势还是券商营业部商业模式面临的挑战与转型时间:2003-10-12作者:秩名内容提要证券营业部作为当前我国证券经营机构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主要运作模式,它的建设和发展受到业内人士的普遍关注。证券营业部经历了高速发展、发展缓慢到现在发展稳步等几个阶段,目前券商行业内部竞争日益激烈,经纪业务已开始进入“微利很明显的。据估计华泰证券网上交易已占到公司总交易量的15%,累计交易额达212亿元,而其直接投入却不足1000万元。
但近几年内,网上交易只能是原有委托方式的一种补充,其替代营业部的作用还远远没有发挥出来,网上交易还不会成为证券交易的主流方式。政策面看,证监会对网上交易的规定,网上交易的实质是券商服务的一种延续,使投资者有一个较好的顾问,并以较低廉的交易成本和较快速度完成一次完整交易,决定了我国现阶段网上交易只能是一种市场培育过程,其对有形网点仍存在较大依赖性。
从近年看,经纪业务依托点仍然是证券营业部。网上交易的开展更应该说是一种市场细分的过程,短期对传统方式不会造成很大冲击。随着未来证券市场的主流投资者发生变化,主流投资者以新一代有较高文化水平和财富的中产阶层以及现在的大中学生组成,他们将是网上交易的目标市场。
所以目前二级市场业务必须两手抓,一手挖掘传统经纪潜力,一手应对网上交易冲击。要建立和完善包括客户管理、理财、营销、咨询、电脑在内的高质量的服务体系。同时顺应网上交易潮流,利用网上交易铸造品牌、开拓业务、领人之先。
3.1.4经纪人。与国外证券市场不同,我国证券市场从一开始就没有建立经纪人体制,一直是客户自己从事投资活动,券商没有为一般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未来为客户最大程度地提供个性化的增值服务将成为券商吸引和留住客户的核心手段,以高层次、智能化、个性化的服务为特征的信息咨询服务将成为证券经纪业务竞争的关键。经纪人制度是交易中介与投资理财的结合的较好方式。
营业部将逐步建立规范有效的经纪人制度。虽然目前在证券经纪领域全面推行经纪人制度的条件尚不成熟,经纪人的法律地位及其与券商、投资者的关系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每位客户的投资风格、风险承担能力和投资规模均不相同,国内经纪人显然无法做到提供“主动性、个性化和专业化”服务,但由于经纪人制度在国外的发展已相当成熟,
并有一套严格的规章制度来加以管理,因此在国内全面推行将只是时间问题。
未来证券营业部的人员构成将只有两类,一类是必要的技术后勤保障人员,另一类就是经纪人。经纪人在券商经纪业务中将会逐步承担现有证券营业网点的职能,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和影响。营业部的场地、设备和人力资源将开始向职业经纪人开放,原来的“佣金”逐渐蜕变为“信道租用费”、“设备租用费”和“经手费”等,同时,营业部将利用自己的人才资源培养自己的经纪人队伍,受托客户的资产,并代人理财。这些收入将逐渐转化为券商主要的经纪业务收入。无论采用以上哪一种模式,营业部都要充分利用自己现有的资源,把经纪业务竞争重点转到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上来。未来证券营业部的竞争力是为客户当好投资理财顾问、提供增值服务。券商应及时转变观念,致力于技术创新和业务创新、优化经纪业务网络、形成自身经营特色和品牌效应等,提高经纪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4.券商营业部转型的策略
基于以上分析,券商经纪系统营业部在竞争策略的选择上可考虑以下方式。
4.1营业部布局策略
目前券商追求区域内高的市场占有率显然相当难,相反,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沿海中小城市,由于经济发达程度高,藏富于民,证券经纪业务仍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特别是在中西部内陆地区,国家推行西部大开发政策以及一些地区扶持政策,为该地区证券市场带来发展机遇,其经纪市场潜力相当大。因此,券商应稳步推进营业部和服务部的建设,重点加强西部大开发地区、东南沿海富裕地区的网点增设,并对原有部分经营状况不佳的营业网点进行迁址或置换,最终完成全方位的战略布局,在营业网点布局上考虑在西北地区布点。
由于历史地理及国家发展政策上的原因,西部地区的经济一直处于落后状态,为加快中西部地区的发展,国家明确提出了加快中西部发展的措施及政策上的倾斜,2002年财政体制改革重点将增强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从合理调配券商有限资源的角度出发,故券商应该考虑在西北地区建立营业网点,适度增加在西部地区的营业部数量。中西部地区证券营业部的客户中散户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从上交所公布的各营业部交易情况看,1999年12月,山西、陕西、青海、宁夏、、内蒙古等地营业部的人均交易量均在3000元以下,其中青海仅1187元。这一数据仅是北京的1/10。但从营业部拥有的平均客户量上看,西部地区营业部的客户拥有量是最高的,如的每个营业部平均客户量达1.61万人,较北京、上海分别高出50%、80%;而同处中西部的山西的同一数据为1.57万人,陕西为1.46万人,列全国前第2、3位。这说明西部地区营业部的散户特征相当明显,券商营业部可采取传统营业部的模式。
4.2客户管理策略
在外部条件既定的情况下,各营业部的交易量的大小及其市场份额主要取决于其客户开况。而且,同样的客户规模和资金量规模可能由于客户结构的不同导致其交易量规模与结构不一样,导致其经纪业务收入和利润不一样,所以营业部应加强客户管理。以
客户为中心。客户是营业部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应把最好的服务提供给最有价值客户。据分析80%的利润来自20%的客户,发展新客户所需费用是维持老客户的6-8倍。营业部应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业务运营始终要围绕以客户为中心,面向客户,关心客户,实现对客户资源的深度利用。
积极发展机构客户。目前市场投资者结构正在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机构客户的壮大发展是市场发展的必然,将对证券市场起越来越大的主导作用。所以客户群体必然产生分化,服务对象将逐步演变到以大中户投资者为主,营业部的服务对象要进行相应的转移,启动市场集中策略,从目前以服务零售客户为主到服务机构客户,以机构客户为重心,兼顾零售客户,在服务机构客户方面培养核心竞争力,将面向机构客户、为机构客户提供专业化服务作为经营的主旨。营业部应瞄准机构客户,可设立独立的机构客户部,服务与产品设计以机构客户为中心展开,全方位为机构客户服务,强化机构客户关系管理,在维系、发展机构客户,强化机构客户忠诚度上争取打下好的基础,为市场细分和差别化经营作好准备。
逐步建立客户档案、数字仓库。这是导入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的重要一环。实施CRM应在券商总部层面展开,营业部发挥基础性工作。CRM核心是客户数据的管理。营业部要加强客户结构分析,深入研究自己的客户群,要重视现有的客户,强调客户的细分工作,改变过去简单按资金量大小,将客户分为大中散户的做法,采用按客户的交易行为、习惯,寻找最有价值、利润贡献度最高的客户;将每一个有价值客户的资金状况、持仓状况、交易记录、盈亏情况以及客户的投资风格、习惯等加以登记,建立客户档案,彻底了解客户。细分客户后再进而对不同层次的客户实施不同的服务销售方案,找准市场空间,为其提供有差别的个性化服务。
4.3低成本竞争策略
营业部只有建立成本优势,才能有竞争优势。不仅要在开源上有更多作为,而且还要采取节流的措施。任何一个营业部的利润都取决于成本、佣金标准和交易量三大因素,随着佣金自由化、市场竞争加剧和交易量萎缩,粗放经营时代将一去不复返,要从根本上扭转过去粗放式经营思路和盈利模式。
推动银证通、电话委托、网上委托等不占用营业厅面积、低成本扩张的非现场“远程交易”方式。利用网上经纪业务的发展契机,通过加强银证合作,大力推进虚拟营业部建设。据统计,建一个网上证券分公司的成本只相当于新建一个营业部成本的20%,能节约券商的扩张成本。目前国内券商发展网上经纪业务基本是两种模式:一种是以广发证券、华泰证券为代表的以营业部为依托,电子商务部为营业部网上交易提供技术支持和其它服务,这种模式能够充分利用总公司的研究资源和营业部资源;另一种是以西南证券、广东证券为代表,收购并组建独立的网上经纪公司(飞虎网、中天网)为客户提供网上经纪服务。其券商营业部商业模式面临的挑战与转型时间:2003-10-12作者:秩名内容提要证券营业部作为当前我国证券经营机构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主要运作模式,它的建设和发展受到业内人士的普遍关注。证券营业部经历了高速发展、发展缓慢到现在发展稳步等几个阶段,目前券商行业内部竞争日益激烈,经纪业务已开始进入“微利优点完全摆脱对营业部的依附,能独立开展证券经纪业务。在现阶段网上交易赢利模式不明的状况下,券商采取哪种方式需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严格控制营业部成本与费用开支。应该对营业部的成本与费用进行结构分析,寻找压缩成本的潜力。必须对各营业部的平均成本与费用及各营业部人均创造的手续费净收入和人均净利润进行对照分析。交易量与其成本与费用之间的关系进行全面的统计分析,并据此对营业部分别核定成本与费用标准,定期进行考核。
同城营业部机构精简,券商可考虑建立集中交易系统,总部可将各营业部的交易清算数据集中,在这个前提下,可对同城营业部进行机构精简,一个营业部只需3-4人,从而很大程度上降低营业部的经营成本,实现其规模经营。经营一般或不好的营业部,甚至可转成面积小、人员小、成本低的证券服务部。
建立客户管理中心。应在营业部网点的质量上下工夫,经营较好的营业部可转为“客户管理中心”,充分利用现有营业部豪华宽敞的装修条件,并结合专业化、个性化的咨询服务,把每一家证券营业部都办成精品营业部,建成所在区域的“客户管理中心”。加强营业部项目投资、大宗设备立项可行性以及成本分析,可采用集中投标采购方式,达到增收节支目的。
4.4经纪人服务策略
为客户最大程度地提供个性化的增值服务将成为券商吸引和留住客户的核心手段。证券市场衡量证券营业部的标准是:只有服务才有价值。证券经纪人制度将是顺应市场潮流发展的必然选择,经纪人在稳定客户、减少非现场客户、降低交易成本、提供专业化服务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在经纪业务中将会逐步承担现有证券营业网点的职能。营业部的发展方向之一应当是从为客户提供标准化服务上升到为客户提供经纪人服务。从目前来看,经纪人制比较适用于“大户室”类客户。
券商经纪人的角色定位应是“金融产品的销售与服务”,承担新客户的开发、金融产品的销售,以及为客户提供与销售相配套的顾问服务工作。其目标客户应是客户细分后公司最有价值的客户群,具备一定资产规模、需要专业性投资顾问服务的非现场客户。
建立经纪人制度的转型工作,要改革现有的客户服务方式,打破营业部资讯部、交易部、客户管理部等业务各部门之间、营业部员工和证券经纪人之间的界限,建立客户开发、专业服务、基础服务一体化的服务模式;尝试进行“现场客户非现场化”改革;以项目组的形式重点辅导几家营业部的转型工作;依托现有的营业部,尝试运作完全以“非现场客户”为服务对象的、以经纪人为主体的新型营业部。同时,券商应从激励机制、风险控制及提高经纪人素质等方面积极探索,如制定合理的分配政策大力推动员工加入经纪人的队伍;吸引社会上的知名人士成为经纪人;制定合理的政策使社会上的独立经纪人加盟。
4.5品牌营销策略
传统的证券营销模式已不能满足客户日益提高的服务需求,现在证券市场结构即将转变,券商应抓住机遇,率先进行有力度的市场营销活动,通过整体营销的方式,从产品、佣金定价、销售渠道和促销等方面进行营销,实现服务品牌化,形成自己的市场品牌,建立券商的品牌效应。必须走出目前各营业部片面追求高标准硬件设施和豪华装修的误区,本着市场化、专业化的原则,培育一批有市场影响力的投资分析师、行业专家,增加具有超前性、实战性的有效产品,注重用资信品牌、专业咨询、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及信息资料争取客户,培养核心竞争力。
“连锁化”经营是品牌策略的重要环节。市场开发策略应强化经纪业务总部的管理职能,以统一协调各营业部的自主营销行为,以券商自身资讯优势、人才优势和管理优势为依托,把经纪业务总部建成一个统一的证券资讯配售中心,把下属营业部建成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业务流程、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对外宣传的连锁式证券营业部。这种经营模式的优势:一是降低经营成本;二是通过资源整合,提高营业部的整体竞争力和规模效益;三是形成券商的市场形象和品牌,扩大影响力。
4.6业务创新策略
目前营业部业务状况可以概括为业务品种单一、业务结构雷同、竞争手段缺乏特色与创新。部分营业部根据自身的特点,逐渐在某些细分市场上采取差别化的竞争战略,主要体现在新
兴的证券业务上。只有在创新业务领域先行一步,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通过创新交易品种、交易手段,拓展经纪业务的种类和范围,才能把握先机,立于不败之地。
--远程交易。网上交易代表了证券交易未来的必然趋势,将成为证券经纪业务的一种主要经营业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削弱营业网点面积和数量对经纪业务发展的制约,也是券商实施低成本扩张的主要手段。但也应看到网上交易的缺陷。虽然从长期看,因边际成本的持续递减,促使经纪业务营运的单位成本呈下降趋势。但短期看,网站营业以及网络下单成本,因投资金额高,相对的折旧摊提金额也相当大,单位成本仍然偏高,而且网上交易会对券商交易方式产生相当程度的冲击。网上交易会造成客户与营业人员的关系产生疏离,互动关系由人与人之间的交谈接触,变成网站的内容和各种促销卖点所替代,客户忠诚度持续下降。客户对与特定券商下单忠诚度的界限会渐渐泯灭。
作为券商经营生存基础的高忠诚度客户,贡献率会渐渐降低。可行的方法,是将网上交易作为远程交易中最重要的方向,加大投入,跟上网上交易技术创新的步伐,在技术上保持领先;不断提高研究成果的市场价值,为投资者提供更具针对性、个性化、智能化的资讯服务。
同时还应加大投入,积极推动银证通、电话委托、手机下单、建立呼叫中心等不占用营业厅面积的非现场“远程交易”方式。
--银证合作
银证合作是未来金融业发展的大势所趋。目前,银证合作的主要形式有银证转账、网上交易、银行卡或存折炒股、券商委托银行网点代办开户业务、银行承担资金结算和基金托管业务以及投资银行业务中的合作等。在银证通业务方面,目前银行在资金、营业网点、结算系统的优势是证券公司难以比拟的,证券公司的交易结算系统又是银行难以比拟的,优势互补促使银行和券商之间在现阶段加紧合作。
--开放式基金业务。包括开放式基金发行业务和经纪业务。
发行业务。开放式基金在我国证券市场有巨大的发展前景和潜力。开放式基金与封闭式基金最大的不同之一就是需要很强的市场营销,基金销售得好意味着基金公司巨大的成功。
从制度规定看,开放式基金的销售资格的标准较低,银行、投资咨询公司和证券公司等机构均可从事开放式基金的销售业务。虽然从最近两只开放式基金的销售看,银行占据主渠道优势,开放式基金基本上依靠银行系统销售赎回,但商业银行的缺陷是突出的。目前商业银行普遍缺乏专门的从事基金管理与操作的部门,缺乏投资人员,尽管经过了一些培训,银行人员仍不很懂得开放式基金的知识。虽然银行拥有网点广泛的优势,但并不明显。因为开放式基金大量的投资者将针对机构投资者,而且开放式基金采用电话委托和网上委托是大势所趋,这都给处于战略转型中的券商营业部提供了一个绝佳的机会。作为券商,具有银行不具备的优势:市场意识强、专业研究分析能力强、差别化服务能力强等。从国外的经验看,当整个基金业发展到相当规模以后,一些大券商的基金销售及赎回的佣金收入占到了证券经纪佣金总收入的30%左右。因此券商应加快参与这一新业务的动作进程。
经纪业务。开放式基金推出后,随着开放式基金经纪业务市场规模的不断壮大和参与基金各项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数量增加,基金的分仓业务将会越来越引起证券公司的关注,争夺基金分仓的竞争也愈演愈烈。因此,营业部应争取在这项业务获得较大市场份额,争取拥有比较优势,在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二、营销模式3要素设计
论文关键词:电子商务企业商业模式创新
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推动世界经济进入全球化状态,缩短了产品生命周期,企业为了生存下去,就要不断创新商业方法和产品,使自己和竞争对手相区别,实现产品和服务的差异化,并在生产过程中减少成本,增加客户价值,而这一过程也就是商业模式的创新过程,电子商务整合了商务活动中的信息流、资金流和商务流,协调并减少物流成本。在网络经济条件下,企业面临的巨大挑战是如何具备敏锐的意识、利用电子商务创新商务活动,获取长期利润,对商务模式分析的价值在于让企业集中思索在商务活动中各种要素如何有效组织在一起,如何整合内外部资源。
1电子商务对传统商业模式的影响
面对日益严重的资源环境约束和电子商务日益繁荣的大环境,企业借助电子商务手段催生出来的各种商业模式创新就成为市场竞争的热点。因此,企业在现有模式的基础上,顺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大趋向,以推动企业模式创新,培养持续竞争优势。
(一)技术进步加快新兴行业的产生
在电子商务时代,由于技术的高速发展和进步,加快了很多新兴行业的产生和发展,尤其是虚拟经济和虚拟社会的产生。互联网中流行的信息交流方式也在对传统的商业模式起着直接的影响,如传统的信件交流就被电子邮件逐步取代,传统的电信产业也存在被即时通讯工具取代的可能、网络传播逐渐取代平面传媒而产生更加深远的影响力和传播面。这些都将直接导致传统商业模式被改变甚至被取代。面对这种现实情况,商业企业要想保持以往的竞争优势,必须顺应时展,积极调整企业的经营战略。
(二)降低消费者的购买成本
在传统的商业模式下,消费者购买商品的步骤是:搜集商品信息选购商品商品运送。其购买成本不仅包括商品本身的零售价格,还包括运输费和交易的时间、精力成本。而在电子商务环境下,消费者的购买成本只包括商品费用(电子商务大都提供送货业务,减少了运输成本)、上网的费用及时间、精力等,这就大大降低了消费者的购买成本。并且,电子商务时代的重要特征是电子通讯,这使得整个世界在网络环境中成为一个地球村,人和人的信息交流不再是远隔千山万水,而是在瞬间就能实现信息的传递,这就使得让顾客能及时把握着不同区域之间的价格优势,从而增强了顾客的议价能力。最后的结果是商业经营者的利润空间下降。对于这种情况,企业只有不断在产品的差异性上下功夫,从不同程度和层次上刺激个性化的需求模式,才能扩展盈利的空间和渠道。
(三)加快企业开发新产品的周期
电子商务时代,供求关系依然存在,“有求有供、有供有求”才是一条良好运行的商业链条。因此,在上文的论述中,消费者购买成本的降低必然促进企业为了保持盈利水平而开发新的产品,更加注重产品的差异化生产。
和此同时,由于互联网络在人们生活中的日益重要,同时也在改变人们的生活和工作习惯。网络提供的方便性和随意性,使得消费者深陷其中,非凡是都市的上班族们,无论是理财,还是购物休闲,都会借助互联网,即时通讯软件改变了人们的沟通方式,看电影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电脑前实现,而不用去电影院了,这些也使得企业必须持续不断提供独特的服务,以保证企业的正常发展。
综上所述,电子商务从不同的方向影响和改变着传统商业模式的竞争结构。对于这种改变和冲击,我国企业必须适时调整战略方向,及时创新商业模式才能使企业在电子商务时代保持自身的竞争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
2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商业模式的创新思路
(一)树立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
企业是商业模式创新的主体,商业模式决定企业成败。尽管已经确认了在电子商务时代商业模式创新的重要功能,仍需进一步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引导企业由渐进式的产品创新扩展到突破式的商业模式创新。另外一点值得注重的是,要注重企业和信息化技术的融合发展,据统计,美国企业40%的创新是技术创新,60%的创新是商业模式创新。现阶段我国商业模式的创新必须借助信息化技术,从而提升传统产业,开发新市场。因此,新商业模式并不排斥传统产业,正是传统产业通过信息化技术能够开发出新的市场空间,再造新优势。
(二)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进行创新
积极引导企业注重新技术的市场开发,通过互联网把有限市场变成无限市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而创新传统的商业模式才能进一步的解放生产力。长期以来,我国的科研成果难以在市场获得成功,然而没有市场的技术等于一纸空文。商业模式创新有赖于新技术的推陈出新,但它比技术创新更为现实。注重科技和市场的结合,关键在于创新商业模式,让市场接受技术研发成果,促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商品化。
(三)完善政府服务
除了企业自身的主观能动功能之外,各地政府部门应该健全审批办理协调机制,推行行政审批代办制。政府对商业模式创新要积极培育、专心呵护,并且要善于通过孵化器来培育新商业模式,合理规划,引导投资资金。对于商业模式创新企业,可设立相应的评选称谓,同时享受相应优惠政策,以充分享受政策扶持。并且,政府部门也应该加强政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将政府的公共服务产品外包给企业,这样一方面推进了政府服务机制的改革,另外又为新商业模式提供发展空间。
(四)重新定义顾客价值
过去的创新主要集中体现在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领域,而在今天,商业模式的创新比技术创新更重要,商业模式之争已成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取胜的关键。新的商业模式可以通过细分市场重组流通渠道,以新技术为手段创造新的市场,把人们潜在的需求转化为现实的需求。宝洁公司创造性地改变产品服务的路径,将薇姿护肤品的销售渠道只限于药店,从而取得成功;苹果公司通过重新定义顾客价值,成功开发iPod产品并使企业重新焕发活力;五粮液通过和金六福的品牌联盟进行市场运作,则是改变了其收入的模式。
(五)坚持人才创业的理念
人才集聚是商业模式创新的基础。成功的商业模式往往不可复制。而人才才是企业获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关键所在。商业模式创新依靠人才的好的商业创意。很多企业都认为现在最稀缺、最宝贵的是“懂技术、懂管理、懂市场”的“三懂人才”。现在,大多数成长型企业都在培养和收集有实践经历的人才,以适应商业模式创新的需要。
一、引言
对商业模式的研究热潮始于20世纪末期的互联网创业潮。互联网兴起之后,涌现出许多新的公司经营模式,同时网络经济条件下,出现了各种不同的业务流程、不同的收入模式、不同的信息流通方式,迫使企业重新考虑竞争优势的来源、结构以及过程,这使商业模式受到了从业者和投资家的广泛关注。
人们认识到,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企业必须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有效的和成功的商业模式,并随着企业内部和外部条件的不断变化而变化,才能获取持续的竞争力,从而保证自己的生存和发展。许多知名的商业杂志和管理期刊,已经广泛使用商业模式这个词语,来陈述成功企业的经营典范。尽管“商业模式”被广泛提及,它却缺乏一个明确公认的概念体系。业内人士对于他们所说的商业模式到底是什么含义以及商业模式的构成要素等关键性的概念问题,并没有一个统一清晰的认识,商业模式似乎什么都是、无所不包,这使人们对商业模式的理解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一些混乱,从而削弱了其对企业经营的指导意义。
本文拟通过对商业模式基本概念等相关文献的考察,对商业模式的定义和构成要素等关键问题进行综述,并在此基础上,对这些基本概念进行简要分析。
二、商业模式的定义
商业模式从全新的角度来考察企业,是一个正在形成和发展中的新的理论和操作体系,因此在相关的文献中,研究者们提出了多种商业模式的定义。根据研究者们定义角度和出发点的不同,笔者将其概括为三大类:财务角度的定义、系统角度的定义和战略角度的定义。
1.财务角度的定义
Hawkins(2001)将商业模式描述为企业与其向市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之间的商业关系,认为商业模式界定了一种可行的成本/收入结构,使公司可以凭借自身的收入生存。与此类似,Elliot(2002)的定义同样关注了商业关系和成本/收入流,认为商业模式明确了商业投资中不同的参与者之间的关系,参与者各自的利益、成本状况以及收入流。
Rappa(2001)则将商业模式定义为公司通过创造收入而维持自身生存的商业方式,认为商业模式表明了公司如何通过明确自己在价值链中的位置赚钱。我国著名经济学家樊纲也认为“赚钱了才是商业模式”。
2.系统角度的定义
PaulTimmers(1998)将商业模式看作是由产品、服务和信息构成的有机系统,并对商业模式做出了如下定义:“一个产品、服务和信息流的框架”,其中包括“对商业活动及其作用的描述”、“对不同商业参与者潜在利益的描述”、“对收入来源的描述”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Amit和Zott(2001)则进一步以网络为中心对商业模式进行研究。他们将商业模式描述为:为了开拓商业机会而设计的交易活动各组成部分的组合方式。在他们的框架中,详细描述了通过公司、供应商、渠道和顾客的网络协作来实现交易的方式。为了定义商业模式,Tapscott和Ticoll(2000)还提出了B-Webs的概念。B-Webs是指基于网络的商业,代表了一种供应商,渠道,商业服务的提供方,设备供应商,以及顾客都以网络作为主要的沟通和交易手段的独特的系统。
3.战略角度的定义
Magretta(2002)认为商业模式是“解释企业如何运作的故事”,将商业模式定义为“一个企业对如何通过创造价值,为客户和维持企业正常运转的所有参与者服务的一系列设想”。她认为对商业模式的理解应包括对参与者及其角色的识别,对价值的认识,以及对市场运作和市场关系的把握。Magretta将商业模式创新与价值链理论相结合,认为新的商业模式都是对现有价值链的调整,即对价值链中的两类基本活动(一类是与制造有关的商业活动,另一类是与销售有关的商业活动)的创新。此外她还进一步区分了商业模式和战略的概念,指出商业模式描述的是公司的各个部分如何作为一个体系相互协调,而战略描述的是影响绩效的关键要素。
清华大学雷家肃教授也从战略角度给出了定义,他认为企业的商业模式是“一个企业如何利用自身资源,在一个特定的包含了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商业流程中,将最终的商品和服务提供给客户,并收回投资、获取利润的解决方案。企业把上述一系列管理理念、方式和方法,反复运用,进行集成与整合,从而形成的自己的一套管理方法和操作系统”。
4.总结
从以上定义不难看出,现有商业模式概念研究中存在的分歧主要源于研究者的研究对象和研究目的的差异,前两种角度的商业模式定义都是突出强调了商业模式的部分特征,而战略角度的观点则比较全面地提出了商业模式的内涵。综上所述,本文对第三种观点的定义进行整合,提出如下商业模式定义:
商品社会里的任何一个商业组织,都有其特定的商业活动业务流程,这一业务流程汇集了物流、信息流、资金流,最终将增值的商品和服务传递到客户,并产生每个组织所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收益。这一与每个商业组织相联系的业务流程和其核心环节的抽象,就是它的商业模式。
三、商业模式的构成要素
与对商业模式定义的研究类似,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探讨了商业模式的构成要素,并取得了在深浅程度和严密度上差异较大的研究结果,提出了多种商业模式构成框架。根据各构成框架的出发点和研究重点不同,本文从整体上将这些构成框架概括为3类:一类以价值创造为研究重点,一类以网络为中心,另一类则以市场为出发点。
1.以价值创造为研究重点的商业模式框架
Chesbrough和Rosenbloom(2000)从商业模式是企业为了从技术中获取价值而建立的合理收益架构的认识出发,认为是商业模式概念与钱德勒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安索夫等的战略管理、波特的竞争战略等理论一脉相承,因为这些理论关注的焦点都是如何将企业的经营机会及威胁联系起来,从而极大限度地获取技术提供的价值。他们通过案例研究说明企业通常倾向于对适合其商业模式的技术进行投资,而对于不适合其商业模式的技术则不会投资。这是因为商业模式决定了以多大的成本、从何处取得收益,所以需要在一定的商业模式框架下对技术投资进行评价。因此,他们将商业模式视为“技术开发和价值创造之间的协调和转换机制”,并通过界定商业模式的6项主要功能来揭示商业模式组成要素,认为商业模式应该具备如下的6项功能:(1)明确价值理念;(2)识别细分市场;(3)界定公司内部价值链结构;(4)定义成本结构和潜在收益;(5)描述公司在价值网络中的位置;(6)明确陈述竞争战略。
Afuah和Tucci(2003)的研究同样是以价值为中心,并考虑参与者的价值创造。他们认为,商业模式应该回答一系列的问题:向顾客提供什么样的价值,向哪些顾客提供价值,怎样为所提供的价值定价,由谁收费,在提供价值时采用什么样的战略,怎样提供价值,以及怎样通过提供价值维持竞争优势。他们所描述的商业模式包括如下组成部分:顾客价值,范围,定价,收入来源,相关活动,执行,能力,持续性。Mahadevan(2000)也曾指出,商业模式包括3个关键的组成部分:一是价值,识别业务伙伴和买主的价值主张;二是收入,商业模式中需要包括用以确保产生收入的规划;三是后勤,致力于与公司的供应链设计相关的多方面事项。
2.以网络为中心的商业模式框架
Papakiriakopoulos和Poulymenakou(2001)提出了一种以网络为中心、关注参与者和关系的商业模式框架。他们认为商业模式包括4个主要的组成部分:协调事项——定义对各种活动的相互依赖的管理;整合竞争——描述与其他公司的关系;顾客价值——使公司的商业模式与市场和顾客的需要相联系;核心能力——面对市场机遇公司如何利用资源。
Alt和Zimmermann(2001)将使命、过程、法律因素和技术也纳入了商业模式框架,提出了6种一般性因素。使命对于愿景、战略目标、价值主张以及基本产品或服务特征的深入理解;结构决定了不同参与者的角色和对产业、顾客和产品的关注;过程提供对于使命和结构的更具体的观点,揭示价值创造过程的元素;收入;法律因素影响商业模式和总体愿景的所有方面;技术技术是基于IT技术的商业模式的驱动力和限定条件,技术的变化影响着商业模式的设计。
3.以市场为基点的商业模式框架
Hamel(2000)认为商业模式是一个实际应用中的商业概念,并定义了商业模式的4个主要组成部分,包括核心战略,战略资源,价值网络,客户界面。这一概念提供了一种对公司全貌的描述。
Linder和Cantrell(2000)提出了一种描述商业模式的全面的方法。他们认为商业模式包括以下多个组成部分:定价模式,收入模式,渠道模式,商业过程模式,网络商业模式,组织模式和价值主张。他们指出,许多人在谈论商业模式的时候,实际上仅是商业模式的一部分。类似地,Petrovic和Kittl(2001)将商业模式划分为7种子模式,包括价值模式,资源模式,产品模式,客户关系模式,收入模式,资本模式,市场模式。这些子模式及其相互关系描述了商业系统在实际过程中的创造价值的逻辑。
4.总结
不难看出,前两类对商业模式构成框架的研究拘泥于商业模式的部分性质,得到的研究成果难免有些片面。相比而言,第三类商业模式框架比较全面地概括了商业模式的构成要素,提出了清晰明确的商业模式架构。
可见,商业模式是由多个相互依存、互为补充的元素所组成的整体结构。企业正是依靠这样的整体性结构来实现盈利的。商业模式的内容十分广泛,凡是与企业活动有关的内容,几乎都可以纳入商业模式范围。
一、前言
去年,北京一家网络技术企业委托专利事务所,提出将其创造并经营的一项业务的商业模式(或称作商业方法)作专利申请,目的在于保护这种创新业务的知识产权。自此,我国首例“商业模式保护”专利申请宣告启动。
创新的构思是所有知识产权的起点。正因为人类具有无限创意的能力,才有仅几千年的历史传承,便已达今天的文明与进步。知识经济时代为“商业模式”的创新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条件,而一个独特的经营创意往往价值连城!
每一个创新的商业模式都可能蕴含着巨大的财富。会展商业模式创新又是会展业不断发展的原动力。我国会展业存在着很大的发展空间,经济潜力和社会影响力巨大,各会展企业都致力于研究新的商业模式。分析、完善会展商业模式保护方式,可以激发创新积极性,有利于会展业更加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现行商业模式保护主要方式
1.案例分析
几年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曾审理上海卓尚信息有限公司告e龙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网上商业模式侵权案”,出现了号称“中国网上商业模式保护第一案”,并以原告胜诉告结。
从案件分析看,被告可以以不同角度提讼,因为商业模式侵权行为具有多重性质。该案从合同的角度看,被告明显违反了先合同义务原则,侵犯了原告的商业秘密,可要求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从著作权的角度看,被告赫然侵害了原告的著作权,也可以追究其承担侵权责任;从不正当竞争的角度看,被告显然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也存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该案原告时,在存在多重选择前提下,采用不正当竞争关系诉讼,是经过慎重选择的。如果提起违反“先合同义务”诉讼,那么只能要求被告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即采用弥补性经济赔偿,则赔偿幅度有限;如提起“商业秘密侵权”诉讼,则会面临原告举证复杂、诉讼成本较高等风险;如提起“侵犯著作权”诉讼,那么即使胜诉,所得赔偿数额也较小。而提起“不正当竞争”诉讼,不但可以要求被告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还可以要求其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非财产性责任。因此,无论从经济角度,或是从社会影响角度,还是从举证的角度,选择不正当竞争诉讼都显得比较理想。
2.专利法对商业模式的保护
进入21世纪以来,发达国家逐步采用专利法对商业模式实施保护。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在法规完善度、操作规范度、社会认知度等各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专利法在保护范围上基本可以涵盖商业模式的各个领域。专利法将对能够构成技术方案的商业方法的构思进行保护。权利申请人一旦在权利要求书中写明专利保护的范围,他人就很难通过以修改的方式规避其核心内容。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将商业模式专利解释为“借助数字技术、网络手段经营的、有创造性的商业方法”。毫无疑问,作为抽象概念、智力活动规则与方法的单纯的商业模式,例如不含技术手段的经济管理方法、记账方法、生产和组织制度等是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的。但是如果这种“规则和方法”通过某技术方法表现或实现,并应用于商业运作,则会因为其具有了可专利性而可能成为专利法保护的客体。
3.商业模式保护存在多样性
仅从以上案例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解释可以看到,商业模式保护的方法有很多,国内外各界也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和实践,包括著作权保护、商标保护、专利法保护和反不正当竞争等。从目前分析看,综合考虑各种保护方式的利弊,用专利法对商业模式进行保护是比较恰当的一种选择,实践中成功的案例也不少。但无论国内还是国外,这些成功的实践都集中在电子商务、网络游戏、金融和商业行业,如我国2001年6月公开的发明专利“商业网站与个人网站在互联网上的联锁经销模式和方法”;2002年底、2003年初先后授权的两件美国花旗银行商业模式专利;2007年8月公开的发明专利“实际品牌融入网络游戏的商业模式”,等等。三、会展商业模式的专利保护
1.必要性
发达国家对商业模式提供专利保护,与其国情和产业背景密切相关。它们拥有为数众多、先进实用的商业模式,并产生了巨大的商业价值,必然要思考放宽该类专利审查标准,将商业模式纳入专利体系。2000年,在美国率先打破“商业模式除外”原则,为商业模式授予专利权打开方便之门后,曾遭到欧洲国家的强烈抵制。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积极加入到商业模式专利申请人的行列中,许多国家开始转变立场并迅速调整本国的知识产权制度,给予商业模式以前所未有的保护力度。我国要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型国家、达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目标,必须在滞后于发达国家的商业模式保护方面快步前行。
一方面,会展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目前仍局限于商标、技术发明、外观设计、新型应用等传统领域,而对其商业模式保护国外也刚刚起步,国内尚属初涉。接近或赶上国际先进的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会展商业模式保护可以作为切入点。另一方面,会展业是现代服务业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发达地区着力扶持、快速发展的行业,需要更加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保驾护航。因此,实施会展商业模式的专利保护是必要的和迫切的。
2.可行性
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2004年10月1日颁布的《商业方法相关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规则(试行)》中,关于“商业方法”(即商业模式)有这样的解释:“商业方法涉及商业活动和事务,这里所说的商业比传统意义上的商业含义更为广泛,例如包括:金融、保险、证券、租赁、拍卖、投资、营销、广告、旅游、娱乐、服务房地产、医疗、教育、出版、经营管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事务安排等。”《规则》认为:并非所有的商业方法都可以申请专利权。从技术性来说,商业方法可以分为两种情况:非技术性的传统商业方法和采用新技术手段---如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等完成的商业方法。申请专利的商业方法应当符合我国发明专利入门条件,即具有“技术三性”:解决技术问题、具有技术效果、采用技术手段。传统的商业方法,因不具有“技术三性”,因而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只能归入“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所以无“可专利性”。
从近几年国内会展业的实践看,符合“技术三性”要求、具有“可专利性”的商业模式层出不穷。如2008年4月在深圳会展中心举行的以“三大平台互动构成全新展会运营模式”为亮点的“第二届中国(深圳)国际科学生活博览会”有这样的描述:展会内容和形式上进行了大胆的创新,展会以“集成、体验和互动”三位一体的形式,为企业和大众构造良好的交流沟通的展会平台,同时结合全国性的活动和互联网及媒体的资源,确立了三大平台互动的全新展会运营模式。又如2006年5月在苏州国际博览中心举办的以“新模式展会将成为BtoB的亮点”标注的“慧聪网水工业产品采购交易会”,充分结合了传统贸易展览会和电子商务的优势,采用“展览交易会+电子商务平台”——线上线下互动的方式进行等等。
现代会展均充分利用当代电子、信息、数字等技术手段,竭力在视听影响力与效果、信息传播的时空宽广度、受众对信息双向传递的便捷与安全等各方面不断创新与完善,结合会展本身的组织形态、展示形式、时空构筑、服务方式、营利模式等的创新,蕴涵着充足的“可专利性”条件。利用好这些条件,进行有条理、符规律、合法规、重技巧的开发、设计,以专利形式实现会展商业模式保护是完全可行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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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余翔邱洪华:基于判例和立法的美国商业方法专利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7(03)
一、传统零售业的现状
传统零售业的发展经历了近百年的时间,业态也非常丰富,有专业商店、百货店、超级市场、方便店、仓储店等等。每一种业态的出现都有其必然性,同时也对原有的业态带来了一定的冲击。传统的零售业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是,竞争激烈,零售店面过度膨胀,零售业利润下滑。消费者人口特征和消费行为的变化也给传统零售业带来了冲击。具体表现在:人们的时间观念的增强及社会老龄化的趋势,使得很多人不愿意采用传统的购物方式买东西;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受品牌的影响在降低,更加注重产品的质量和价格,消费行为趋向于理性化。由于这些因素的存在,传统零售业今天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二、网上零售业的现状
截止到2001年底,中国网上零售的网站数量1100多家。虽然目前中国绝大多数网上商店已实现网上接受定单,并提供网上支付服务,但大多数网民采用的是在线定购、离线支付,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电子商务;并且,网站与其供货商和配送单位采用的多是传统沟通方式,效率较低;有少数网站定单的确认要在工作日才能进行,在中国实现24/7(每天24小时,每星期七天)的网上零售商的数量极少;网上商品的价格并没有很强的竞争力,大多数产品加上运费后和传统的价格基本持平,一些计算机硬件产品和通讯产品的价格还高于传统市场价格;不重视人工服务,无法满足网上消费者的需求。
目前网上销售的主要商品是书籍、电子和计算机设备、通讯产品、音乐光盘和DVD影碟、家电产品、鲜花、游戏、软件等,而满足日常生活所需的日用品、食品和服装等的交易量还非常小。但是,不同类别网民在未来计划购买的商品种类有所不同。潜在的网上交易者在未来主要会尝试购买书籍、软件、音乐光盘等价值较低的产品,而积极参与者会同时购买更多的计算机硬件产品、通讯产品和家电产品等3c产品,显示3c产品在未来也有非常大的发展潜力。
三、网上零售的优势、劣势分析
1.网上零售现存的一些优势。
(1)选址变得不再重要。部分教材中都引用过一句话:零售业三个重要的要素就是“选址、选址和选址”。在商业街零售业中,最好的店址非常昂贵,店面选址的成本也非常高。而网上零售则避开实体选址,不再受其牵制,网上零售商可以在任何地方开展经营活动,不受实体选址的影响。
(2)规模大小不再重要。小型网上零售商可以与零售商巨头同台竞争,同时又拥有比商业街零售商更多的顾客,还具有24小时营业的优势。
(3)消费群体收入高。网上购物者的个人背景也是一大优势,通常有较高层次的教育背景、良好的职业状况以及较高水平的可支配收入,这些特质往往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4)节约人员成本和选址成本。网上零售可以节约面对面营销所需的人员成本和建立实体店面的成本。但是,由于网上零售商同样也需要与消费者建立联系,因此,建立和维护客户关系的成本以及包装费、运输费的存在使得网上零售节约下来的成本并没有预想的那么多。
(5)整合客户关系管理和微观营销系统。网上零售可以方便地整合客户关系管理和微观营销系统———将消费者看成是每一个个体来识别和对待。更为方便的商品信息供应,将为交叉销售和向上销售提供更好的机会。于是,很多跟随者进入网上零售行业,他们坚持一个信条:“如果我们不做,我们的竞争对手就会去做。”
2.网上零售存在一定的劣势。这些也使得零售商从事网上零售的速度有所放缓。零售商可能缺乏专业技术知识,也可能缺乏充足的投资或者完成订单的能力。以投资为例,零售商必须进行前期投资,仅准备成本这一项就需要53000美元~1400000美元。投资额的不同与规模直接相关,小型网站的准备成本和大型业务项目的准备成本差别很大,而准备成本仅仅属于初始投资。此外,法律问题也是网上零售的一大劣势。如果购买者和供货商不在一个国家,那两国的法律和税收问题就可能存在冲突。
网络营销相对较弱的影响力是网上零售的又一劣势。相对于面对面营销,网络营销缺少相应刺激,对消费者而言,在一台计算机前说“不”更加容易。当零售商试图通过“氛围”——触觉、感觉、嗅觉来刺激消费时,网络营销往往会遇到麻烦。而且,顾客还很容易在网上进行价格比对,这也给网上零售的获利带来不小的压力,同时也会促使消费者形成在购物时一直期待持续低价的心理。最后,售后服务的开展也比较困难,尤其是面对海外消费者时,这个问题就会变得更加棘手。
四、网上零售与传统商业模式的整合战略
网上零售可以被看作是传统零售商的另一种选择或附加渠道,同样能带来与开设新的实体零售店所得到的相同的价值,能够扩展业务,扩大地理涵盖区域,并且提高消费者的便利程度。当前,互联网覆盖全球,提高了国际化贸易的机会,这也使网上零售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但进行国际化贸易必须正确处理多种不同语言、货币甚至文化带来的问题,并且需要解决远程退货的物流问题。在选择整合途径的过程中,需要借鉴传统零售商的经验教训,理解公司的优势和劣势,在有效的整合战略基础上进行网上零售活动。
网上零售拥有多种战略选择,受众多因素影响,包括市场分类、对在线和离线零售的预期、技术知识、外包经验、公司流程再造和项目发展,还有远景、期望和在快速变化和可能不熟悉的商业环境中经营的能力,并可以在在线活动中选择业务的参与程度。传统零售商首先需要确定商品和服务在何种程度上支持他们从事网上零售业以及这项业务电子商务化的程度。必须考虑商品特性,从人的感官、消费者的类型和消费者对所购商品的熟悉程度来考虑问题。零售商对网上零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潜力进行评价,然后对其定位进行决策,并制订出实施方案。网上零售迅速发展,为了增加网上购物响应度,可以选择以下十个战略,范围从“没有网上零售”到“只有网上零售”。
1.没有网上零售:这是被动的选择,以城镇和购物中心为基础,依靠经验和社会关系,纯粹进行实体经营。而现在的消费者希望每一家零售商都拥有网站的电子邮件地址。
2.只有信息:知名零售商回避处理网上零售的不足和劣势,纯粹将互联网看做是一个交流渠道,并不进行网络交易。
3.出口:当网上购物者基础扩大时,这项策略可以用来保护商业街实体零售业务。
4.合并到现存业务中:这项策略使用订购和采集系统,目的是保护现有的实体商店。通过系统吸引消费者到实体商店购物,刺激消费者进行冲动消费。
5.增加渠道:各零售商将网上零售作为争取更多目标顾客的一种途径。网上购物中心是此类零售商的代表,将节省下来的准备成本用于网上零售的经营。
6.分业:分业是维持网上零售的竞争性优势,同时又不疏远实体零售中可能支付更商价格的老客户的策略。金融服务业普遍采用建立独立品牌进行直接经营的模式。
7.采用所有的终端:通过国家银行采用多渠道系统,为消费者打开各个可能的渠道,如商业街分店、邮电、ATM、电话、互动电视和互联网。
8.混业系统:此策略十分看重品牌的作用,认为强大的品牌是网上零售成功的关键。比如一些品牌的旗舰商店能充分显示出品牌的力量。
9.完美的组合:这是一个高投资的策略,在保持传统经营模式的同时进行网上零售,将竞争者远远甩在身后。
10.只有网上零售:很少有零售商有足够勇气关闭所以的实体商店而只利用互联网经营。通过网上零售迅速发展的商家很多,亚马逊就是最成功的案例。然而亚马逊也看到实体商店的价值,这点可以从它和ToysRUs(toysrus.co.uk)的合资中得到证实。
五、小结
公司的战略不是一成不变的,要根据环境的变化不断进行修缮。从营业额、利润、消费者所得、满意度或是其他重要尺度进行衡量,公司可以制订出动态的战略,更好地发挥出公司的竞争优势。公司引入网上零售渠道,进而会发现这个新的经营方式胜过公司的传统零售模式。
参考文献:
[1]程华:合作联盟——零售业电子商务的战略选择.商业经济与管理,2001(1)
2、营销模式三要素设计
作为商业模式市场前端的营销职能越来越重要的时代,营销问题的突出使得企业营销职能越来越体系化,为了解决这些营销问题,企业做了相当多的尝试,从而也形成了营销模式的多样性。本文初步提出营销模式要素为包含以最终消费者价值主张为核心的驱动模块、分析模块、支持模块三大要素。分析模块:注重市场分析和营销工具的开发及使用,针对消费者、竞争等不同的导向为企业量身定做切实可行的营销思路和数据支持。体现在企业对市场的战略性关注、及时定位和调整企业经营战略方向,在营销部门则体现在更加有效的策划和分析能力,为领导层制定战略决策提供高效的分析支撑,在与消费者互动的过程中,更多的注重消费者体验以及与品牌互动等过程,如何从全局出发,提高企业的动态营销能力,分析模块是企业对营销战略制定能力的体现。支持模块:贯穿营销模式始终的统一路径,在企业及环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适合企业自身的营销思路,用来指导企业管理实践过程中如何紧密围绕顾客价值主张这一核心进行。体现在营销过程的统一性,需要将营销思路内化为企业流程,支持营销活动及营销战略的正确实施。本文认为资源支持不仅包括人力和财务层面,还涵盖企业现有的渠道规模及平台资源,作为基础设施等硬件层面也是重要的支持。要将营销理念和企业历史经验相结合,使得企业面向市场时成为统一的整体,紧密的流程使企业整体能够快速使用动态的市场,在面向消费者时,企业品牌能够始终保持统一的集体。驱动模块:营销模式的成功实施不仅仅取决于企业对市场的竞争定位以及自身营销管理的统一性,还取决于支持营销模式运作所需要的行动。企业通过各种各样的服务及营销活动与顾客产生关联,营销活动作为非常重要的营销手段,无论哪一种营销模式都需要借助营销活动实现其目的和解决营销问题,那么营销活动的执行效率及效果就是使企业营销模式成功的必不可少的关键环节。而执行活动的主体是人,即便是企业或虚拟网络,最终操作也是由人来执行,所以人作为执行主体,其态度和能力将对活动执行过程产生重要影响。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需要把握关键节点管理及动态纠偏,在对消费者行为的深刻解析的基础上,制定营销活动,并优化执行过程的灵活变动,针对消费者的兴奋点进行营销活动设计及执行。
3、本文总结
商业银行近年来积极拓展它们在金融服务业的传统功能,并逐渐发展成为共同基金和保险品的销售渠道。这种成就大部分应归功于广大零售客户群体和客户服务部门,这也是共同基金发展对商业银行传统存贷业务造成冲击的一种回应。不论何种原因,在现今日趋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商业银行同样为它的客户提供了一系列的投资产品,如共同基金和年金,还有相关投资服务,如共同基金资产分配项目等。
一、金融业的发展突破了对商业银行投资的限制
当今社会,金融业的变革推动了商业银行对证券和保险的销售,打破了传统银行业务的界线。这已经对发达国家金融管制制度形成了考验,并且银行对这些扩展销售行为有关的监管也进行了抵制。同时,从事非储蓄性销售业务,使商业银行和其他非银行机构不得不按照它们需要遵守的新监管制度来重新考察它们现在的市场和报酬结构。过去发达国家商业银行从事证券业务也要受到政府法规的监管。美国的银行监管是一种双重系统结构,也就是说,储蓄机构和它们的分支机构要么受到美国政府的监管,要么受到州政府的监管。在美国联邦政府的层面上,1956年的美国《国家银行法案》和《银行控股公司法案》,分别适用于美国商业银行和控股公司,州特许银行要遵守所在州银行法规。一般来说,银行法规用于保证金融机构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美国对商业银行从事证券业务的主要限制最初源自于1933年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该法案要求将商业银行的储蓄业务和投资银行的证券交易业务相分离。为此,《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禁止商业银行从事证券承销业务或参与证券交易,以保证商业银行的安全性和稳健性。当然《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并没有禁止所有的银行从事证券业务,国家银行可以“投资证券”。此外,《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并不禁止美国国内商业银行为顾客充当证券交易的人。
除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美国还有《银行控股公司法案》,用以监管银行控股公司及其非银行分支机构的证券业务范围。这个法案试图将银行控股公司的银行职能与其他机构的相关投资职能相分离。当非银行业务与银行业务紧密相关且该业务的公众利益远大于任何可能副作用的情况下,银行控股公司可以从事该项业务。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中的条款(主要是第16部分和第20部分)被司法解释大大地削弱了,商业银行可以充当人的证券产品业务和服务的范围扩大了,并增进了银行与从事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之间的联系。
随着时间的推移,美国商业银行为投资产品提供经纪业务的范围经受了市场的检验,逐渐变得明晰且不断扩展。美国商业银行能够向大众提供经纪业务的授权是通过一项美国联邦特区法院的裁决而得以确立的。该裁决支持1982年美国货币监督局(OCC)批准的国内银行拥有佣金型经纪公司,在此之后不久,银行控股公司也取得了同样的授权,而且这种授权最终获得美国最高法院的认可。根据众多的市场投资者的需要,美国商业银行自然而然地就介入到了共同基金业务之中。1985年的一项OCC解释性声明批准商业银行从事共同基金销售业务,允许全国性银行以人的身份进行共同基金交易并提供相关管理。1987年又再次扩充为允许银行为客户提供全面的经纪业务和咨询服务。美国商业银行虽然获得授权进入证券市场,但它们也必须遵守错综复杂的证券法规。
二、美国拓展商业银行投资模式
近二三十年来,美国商业银行能够以多种形式向客户提供投资品的服务,银行和银行控股公司可以发展佣金经纪业务或者是成立提供全面服务的经纪分支机构,它们还能与第三方卖主或服务提供商之间达成合约性质的网络协议,或者是建立其他形式的合资协议或销售关系。
1、共同基金的银行销售。共同基金在美国商业银行的投资业务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任何一家商业银行要进行共同基金的经纪业务,就要先成立一家独立的从事经纪业务的下属机构,这样能够为将来建立以激励为基础的报酬协议提供更大的灵活性。一般地,只要资产分配服务可以收到报酬,那么经纪组织和投资顾问组织也会有相应的安排。银行也可以在它们以外的范围寻求销售渠道,并且可以和第三方金融服务商签订协议,这些协议可以采取多种形式,每一种都有自己的优缺点。这取决于参与者最终的经济和销售目标以及法律、监管的标准与限制。商业银行喜欢通过与其他金融服务组织合作或合资的形式,将更多的物质资源投入到证券相关业务的发展之中。银行参与的其他普通协议包括面向银行客户的金融工具发行者提供付费服务。商业银行或它们的下属机构可以从事的服务包括投资咨询、股东服务、转让服务和管理业务,协议的非银行参与方一般从事承销和销售业务。而这些业务是银行所不能从事的。将承销业务从服务业务中分离出来是商业银行从共同基金获取费用或是创立自己的共同基金品牌所采用的一般方式。协议的另一种形式就是商业银行向自己的客户介绍非银行公司的产品,再从中收取佣金;或者说就是银行向非银行公司出租或出卖顾客名单。这些商务协议的参与者必须遵守协议,协议的参与者与这些协议的银行和非银行参与方必须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和其他的客户保护标准的要求甚至已经涉及到银行的监管范围。
2、保险产品的银行销售。近年来,保险业务也成为商业银行的一种投资产品。银行可以通过与具有合法资格的保险机构签订合约,再向客户提供保险品的方式,就可以绕过许多法规。一家保险机构可以在银行内设立一个部门并履行有关管理职能。这些有资格的机构可以按照某些法规和有关合伙、合资的政府法规要求与银行建立雇佣关系。这种协议的一般形式就是出租协议。根据这种协议,银行可以获取州法规许可的固定租金或是从保险机构的业务收入中进行提成。还有就是与保险公司建立合资关系。1998年法国安盛集团掌握的保险资金达6550亿美元,苏黎世金融集团掌管的保险资金4030亿美元。其他销售关系的一般形式包括雇用一家按证券法规注册为经纪公司和符合保险法规具有保险人资格的银行附属机构。另一种使银行可以绕过证券法规的办法就是让一家保险公司按照政府法规对银行雇员直接进行管理授权。与非合并的经纪公司达成三方网络协议,也可以是其他方式。如果保险品不需要通过经纪公司,银行可以仅仅通过与一家合格的机构建立合约的形式来销售其他保险品,尽管这种保险不同于固定或可变年金合同的情况下,地方政府的合并法规可能禁止这种协议。报酬形式就像参与协议的组织之间的关系构成一样复杂,通常由银行将要承担的角色来决定。最普通的报酬形式来自于资产管理费、共同基金咨询费和分销金融产品的手续费。银行或它们的分支机构在资产分配项目中提供投资建议,那么它们可以向客户直接收费。
考虑因获取报酬而可能产生的监管问题,报酬形式的一个微小变动就可能对协议受监管的组织产生根本的影响。在资产分配项目中,经纪业务和投资咨询业务经常是混在一起的,一方面要受到有关经纪公司的监管;另一方由于报酬合约的缘故,受到投资咨询方面的监管。
3、证券的银行承销。在美国,尽管商业银行有很大的空间来参与证券业务,但是由于银行法规方面的限制,仍然严格地约束商业银行进行承销证券发行业务。然而美国的银行法允许商业银行改选美国政府和下属职能部门的承销义务,以及各州及其下属部门的承销义务。美国银行法约束银行承销业务,也是为了避免银行在证券发行时面临投资风险所导致的潜在利益冲突。这种约束起到一种“屏障”的作用。这样,全国性银行要与经纪公司签订协议,以经纪公司作为共同基金或不变年金的承销商,而银行只提供管理和其他形式的服务。银行一般是与经纪公司签订一项销售合同来提供这些服务。这些服务包括维护共同基金记录、计算资产净值和其他业绩指标、准备和整理与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注册声明;为共同基金或者是可变年金的销售提供报酬,尽管收取这种费用可能意味着银行具有承销商的身份。其支付的费用是与共同基金的销售相联系的。4、退休金定期存单的承销。在美国,退休金定期存单综合了年金终身支付的特征和存单担保利率的特征。但是这种金融产品是保险公司设计出来直接与年金进行竞争的,不同于保险公司年金的是,退休金定期存单具有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存款的资格并与客户存在该银行的存款一样受到存款保险的保护。最高限额可达100000美元。数额较小的存单,如5000美元,客户可以灵活选择到期日,并且在存款期间(1年到5年内)存款利率固定,存款期内支付数额要依照客户的账户余额来决定。客户可以在到期时领取总额的2/3,其余部分将会按月支付给客户一定数额,直到客户主动终止。1995年4月6日,美国联邦国税局(IRS)提出了一项管制规则,就是向例如退休金定期存单等非债务合约征税,除非这些合约所有的支付手段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平均存活期或寿命期内至少每年进行支付;二是在合约期内支付水平不提高;三是在合约规定的初始投资完成一年内开始支付。这些规定可使大多数银行发行的退休金定期存单失效,除非是发行一年内就开始支付退休金定期存单。因为退休金定期存单是在市场上交易的一种长期存单,所以,美国上述这些规定就大大减少了退休金定期存单在市场当中的吸引力。这些规定适用1995年4月6日之后发行的合约。因此,美国联邦国税局的提案招致了国会的反对。目前,在美国银行销售退休金定期存单的问题,不论是作为司法裁定,或是国会提案,或美国联邦国税局提案,都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三、中国拓展商业银行投资的策略选择
随着中国金融体系建设的日臻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必将与发达国家的大银行展开竞争。与过去不同的是,银行已经不再拘泥于网点、时间、地域的限制。多样化的营销渠道和不断创新的营销方式,尽可能地满足客户多样化、个性化需要,使商业银行的投资领域进一步拓宽,无论是古老的,还是新兴的;无论是大银行,还是小银行;无论是国有的,还是民营的,所有不同类型的银行都可以在一个平台上公平竞争,特别是金融全球化为商业银行的竞争设立了一个新的起跑线。
1、改变商业银行现行投资管理模式。面临外资银行大举进入中国的严峻挑战,国内商业银行必须尽快改变传统的管理模式,要以新的战略眼光实现商业银行投资管理模式的转变。特别是要尽快破除对商业银行投资模式的制度上的制约。随着商业银行混业经营趋势的日渐明朗,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产品的交叉进入,激烈的市场竞争需要新的竞争规则,催生银行投资制度的建立和旧制度约束的破除。综合化的经营方式要求银行与证券、保险、基金、信托有更广泛、更实质的合作,使我国商业银行的投资环境完全与发达国家的管理模式接轨。
2、丰富金融产品,为更多投资者提供新的入市交易机会。目前,我国投资银行的资本金极为有限,但是通过运用互换工具来支持银团贷款却不会对它自身产生资本金不足的压力,同时还可以与客户建立良好的信用关系。另外,还可以通过信用衍生工具交易建立新的资产组合来满足不同风险管理需求和投资偏好。因为信用衍生工具提供了更多的机会满足投资者的投资要求。目前一些商业银行借助理财产品的平台,推出了名为“理财产品”,但实际上是具有信用衍生产品特性和风险的金融服务工具。比如,民生银行推出“信用类理财产品”,根据客户对国际资本市场趋势的判断,帮助客户获取超额回报。通过信用升级,形成新的产品,出售给市场上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改善金融机构资产负债结构。
城市商业银行是我国银行体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组建和发展对我国经济和金融业的市场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面临当前内外经营环境的巨大变迁,城市商业银行何以有效应对,是业内外人士广泛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我国城市商业银行产生的历史背景及其现实处境
“双轨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绩效显著的主要原因,即在保持国有经济稳定发展的同时放松国家垄断,使新兴部门进入,利用竞争所形成的“鲶鱼效应”,提高国有部门的效率,带动经济增长。与此相似,我国金融业改革同样走了“双轨制”之路,即在原先国有银行框架内引进中小商业银行,利用“长出”的新体制推动旧体制的变革。
尽管从量的角度,城市商业银行的总体实力还不是很强,然而,城市商业银行的组建和发展,在经济、金融各个层面上仍然产生了一系列重要的影响:首先,促进了银行业的改革开放;其次,提高了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再次,有效地化解了历史形成的金融风险;最后,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二、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发展的现状及其所面临的问题
在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过程中,曾经存在着资产质量较差、资本充足率不足等问题随着以往存在问题的解决,当前我国城市商业银行面临的问题集中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发展程度严重失衡
当前,全国城市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差异较大,发展程度严重失衡。这一方面受所在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更重要的是受城市商业银行自身的管理水平和发展战略的限制。
(二)经营区域过于集中
目前,在全国范围内除了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徽商银行和吉林银行外,其他城市商业银行都是在单一城市经营,这极大地限制了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和其作用的发挥。一方面,单一城市经营势必使城市商业银行的业务集中在该区域的优势产业上,造成贷款的行业集中度、客户集中度偏高,经营风险增加;另一方面,随着企业规模和市场的扩大,企业的区域扩张要求商业银行能够按照空间布局提供金融服务。
(三)产品服务创新不足
目前,通过为广大客户提供理财咨询、投资顾问等中间服务,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均比例呈上升趋势。但中国城市商业银行却对中间业务认识不足,没有把中间业务产品创新和中间业务收入当作新的利润增长点,再加上客观上受经营区域单一、经营网络过小等因素的限制,不能大力拓展中间业务,只能从传统的存贷业务中求生存。
(四)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
中国城市商业银行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的主要原因是其股权结构不尽合理,地方政府、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对城市商业银行的参与过多,真正关心银行生存和发展的私有企业、自然人以及外资股东所持股份比重并不大。这就导致了城市商业银行被少数人控制,其贷款受政府意愿的影响很大。另外,城市商业银行还存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管理层、监事会职责不明确,无法达到有效制衡等问题。
三、对城市商业银行未来发展的对策建议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中国城市商业银行应积极借鉴欧美中小银行的成功经验,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一些有益的探索:
(一)兼并、重组和联合
城市商业银行应兼并地方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城市信用社以及寻求同级之间的兼并联合。通过兼并和重组,城市商业银行不仅能扩大自身的规模,提高抗风险能力,还能减少不良资产的比例,增加资产实力。统一内控制度建设、统一科技电子化建设、统一业务标准、统一业务凭证、统一信息披露,有利于提高城市商业银行的社会信誉度。
(二)加强内控机制改革
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有助于形成对经营者的产权约束,有助于城市商业银行建立以“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特征的现代企业制度,有助于城市商业银行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与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同时,城市商业银行应积极地引进人才,加大业务创新力度。
(三)正确的市场定位
通过对城市商业银行成功经营经验的总结,城市商业银行应主要依托地方政府及地方人民银行;为地方中小企业和市民当家理财;参与地方经济改革,为发展地方经济提供全面金融服务。简而言之:服务地方、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市民。
(四)政府的政策支持
首先,央行应允许城市商业银行针对不同的贷款对策和贷款种类确定不同的贷款利率;其次,中央银行应扩大城市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和运用的渠道;再次,由于城市商业银行处于组建时间不长且内部存在着一定的兼并和重组,政府应在税收上给予优惠,对并购实行免税优惠;最后,政府支持城市商业银行开展多种业务,并对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化解提供支持,为城市商业银行发展提供一种国民待遇。
(五)加强产品创新,扩充业务范围,促进中间业务发展应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
1.业务品种多样化原则
各经营网点要尽可能多地开办中间业务,在竞争策略上力求做到品种全而精。
2.市场营销高效化原则
要简化操作程序,推行套装交易,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注重中问业务整体推进。充分利用自身在信息、网点、人员以及本土化方面的优势,建立起高效、快捷的电子网络,增强自身的竞争能力。
3.营销策略针对化原则
要了解辖内企业和个人对中间业务产品的需求,在市场调查中制定营销策略和使用国际惯用营销手段和方法,做到“因地制宜、有的放矢”,使开发的中间产品能有效地进入市场,树立独具特色的品牌,扩大市场影响。
参考文献:
[1]杨家才.中国城市商业银行并购与重组——徽商银行模式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2]丁志杰.欧美中小银行的发展经验及其借鉴意义[J].金融论坛,2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