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风险点模板(10篇)

时间:2023-08-06 10:30:25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合同管理风险点,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合同管理风险点

篇1

企业经营管理涉及许多方面,但主要是围绕产、供、销三个环节,而这三个环节都是由合同来连接的。在这些环节中会签定大量的合同,也往往容易发生纠纷,所以企业必须对合同的法律风险给予足够的重视。合同管理混乱,势必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可以说,没有规范有序的合同行为,企业就没有效益可言。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法制的目益完善,加强合同管理防范法律风险已经成为企业各级经营管理者的共识。结合工作实际,本文就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应注意的法律风险点,以及防范措施谈一些认识。

一 合同签订阶段应当注意的法律风险点

1.合同当事人资格不当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合同当事人双方主体是否合格,是判定合同能否有效成立的必要前提条件,因此签订合同的双方都必须具有合法的签约资格。否则,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在签约时,法律人员必须要审查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要调查对方的资信情况,必须要求当事人相互提供有关法律文件,证明其资格。重要的谈判、签约人应是法定代表人。

2.合同内容不规范

合同文本必须能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坚决做到文字表达严谨,杜绝使用含混不清、模棱两可的语句。应尽可能选用我国颁发的通用、规范的合同文本,具体按照实际项目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双方谈判的真实结果来起草。否则会发生理解上的错误和歧义,导致合同难以顺利履行或引发争议。比如有些单位的合同简单地用“合作协议书”、“合作意向书”等命名,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有关条文规定,这些形式实际内容的意思是不同的,所表达的法律效力也有差别。

3.合同条款有漏洞

有些签订的合同顾及面子不把丑话说在前面,只讲好听话;不讲可能引发争议的,只讲正常存在的,在所签订的合同中根本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甚至连对出现纠纷时的仲裁机关所在地的约定等都没有明确的指定,这样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将会导致难以预料的风险。实际案例中也有些合同虽然是按照法律顾问提供的范本来起草的,条款设计了“其他约定事项”等项目,按理说实际没有涉及其他约定,在此栏就应该注明“此项空白”或“无其他约定”等字样,但恰恰是忽略了这样的细节,造成了欺诈行为有机可趁。

4.合同属于无主合同

双方仅签订了从合同而并没有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如建设工程总体承包合同等。从合同是指有主合同存在才能够得以成立的合同,如建设工程分承包合同、质保合同、风险抵押合同等。如果没有主合同,从合同是不能够单独存在的,是无根据的合同,也就成了“无源之水”,不合乎常理。

5.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一些企业为了规避税费故意签订虚假合同,实际上也是用“合法”形式去刻意掩盖非法目的的,其实质就是无效合同。《合同法》第52条明确规定:凡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以及强制性规定的所签订的合同都属于无效合同,所有的无效合同都不受法律保护。

二 合同履约阶段应当注意的法律风险点

1.书函没有得到及时发出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和障碍必须要及时地发出法律书函和对方进行沟通、协商,这是合同管理的需要,是督促顺利履约的一种有效手段,也是企业自我保护避免风险的一种措施。

2.合同没有得到及时变更

合同变更主要有合同主体变更和合同内容变更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一些变更事宜是经常的,这都属于合法的,合同变更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对原签订合同的修改、补充、完善,使合同更能够顺利履行和特定目的的实现。但往往有些负责督促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关注及时变更的意识和法律常识,结果错过了变更的有利时机,导致企业遭受经济损失。

3.证据没有得到足够重视

有效的证据,必须是原件的、与案件有关的、有公章和亲笔签名的、有明确内容的、没有超过法律时效期限的。并不是所有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资料起不到应有的证明作用,有时候甚至会起到反面证明作用。

4.权利没有得到有效行使

《合同法》赋予了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但大多数企业没有有效行使。如工程合同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建筑公司可以行使抗辩权停工,但却没有行使,怕单方面停工要承担违约责任,结果客观上造成了垫资施工,发包方的欠款数额愈来愈大,问题更难解决。

5.违约没有得到及时诉讼

法律规定如果超过了诉讼的时效,就是放弃债权主张,也等于权利人放弃了胜诉权。如物资管理单位拖欠贷款较多的情况下,有些拖欠没有诉诸法律,但当时才发现已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

存在上述合同法律风险,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认识上的原因,也有法律观念淡薄的原因,还有人员素质不高和制度不完善等方面的原因。在思想上存在重签订轻履行、重实体轻程序、重业务轻法律等认识倾向,没有认识到“法律是一种管理资源”,以至于使法律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没有起到应有的保驾护航作用。

三 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对策和措施

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一是从完善制度入手,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科学,使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序的控制状态;二是从规范管理着眼,合同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合同管理部门积极参与企业重大合同的谈判、资信调查、起草、会签、登记、备案,管理合同文本档案,建立合同管理台帐,总结交流合同管理经验。

2.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又是当前的迫切需要。通过加强学习培训,使合同管理人员掌握合同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坚持持证上岗和年检考核制度,这不但增强了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感,也提高了合同法律意识。同时,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企业领域和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不断激励和促进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

3.加强重大合同审查管理

企业重大合同主要有:涉外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企业重组并购合同、联营合同,独家协议、重大技术改进或技术引进合同、涉及担保的合同、房地产开发与交易合同等。把影响企业经济效益和生产经营活动大的合同,作为日常重点跟踪管理对象,从合同的项目论证、对方当事人资格调查、合同谈判、文本起草、签订、执行变更解除、纠纷处理的全过程,都要制度性的安排法律管理人员参与,严格管理和控制,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4.强化动态监督和履约结算

签订合同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合同主体的双方约定及时有效履行,避免违约行为的发生,所以企业法律人员必须对同的履行进行全程的监督和动态跟踪。通过监督和动态跟踪可以知道企业所签订合同的履行情况,能够及时有效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和存在的问题,以便随时向合同所涉及的各部门反馈,有针对的排除苗头和隐患,杜绝违约行为的发生。同时,法律事务部门强化同合同内容所涉及的财务部门积极配合,把好履行合同的结算关,这既是对合同签订的审查,也是对合同履行的全程动态监督。

5.依法及时处理合同违约纠纷

签订合同后,合同主体双方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如果发生违约行为,按照合同约定要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强制履行等法律后果。法律事务部门审查同时要选择与之相适应的违约条款和纠纷处理条款显得非常重要,一旦发生违约情形,法律人员要根据不同情况,及时采取沟通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全力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降低企业的经济损失。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合同的清理和清算管理工作,避免“后遗症”。

通过上述多种措施,不断加强和完善企业合同管理,就能将企业法律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实现企业经营目标和任务,保障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篇2

中图分类号:F25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2-00-01

材料的采购是事关产品生产,项目的费用、质量、进度等控制的关键要素。采购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偏差,都会影响到物资采购预期目标的实现,这就使物资采购活动面临着风险。合同风险与采购风险紧密结合,贯穿整个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因而有必要在采购过程中给予充分的关注。尽管目前电力企业在进行物资采购过程中,对于合同的构建与法律适应等问题十分关注,但却在执行环节未能很好的履行。出现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实际上是在于谈判、合作等过程中未能与供应商形成较好的合作关系,从而不仅影响了采购工作的合理性,也带来了合同未履行等方面的风险。

一、电力物资采购合同风险识别

(一)采购合同风险的内因型分类。尽管合同涉及到制订、谈判与履行等多个方面,但其所有的风险类别均是与采购活动密切相关,因而本文认为合同风险主要包括如下几类。一是服务风险。服务对于物资采购的风险影响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首先是采购产品时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所造成的风险;再者则是采购无形服务所可能发生的风险。二是品质风险。对于电力企业来说,采购之后是否成功的两个关键,一个是准时收到, 另一个就是收到的货物在数量和品质上都达到要求,由此即可知道品质对于电力企业的重要性。品质不佳的物料除了可能严重影响生产,导致费用提升外,劳动时间与设备时间也可能在品质问题的情况下造成延长。三是弹性风险。对于电力企业来说,为了确保生产运营的持续,都会对需求作一范团预测,但一旦出现落差,电力企业就会向供应商增加或减少订单,甚至是出现紧急插单等行为,而这时产生的风险,就是供应商的弹性问题。除此之外,其他会出现弹性问题的情况,还包含有采购方拿到产品后所要求的修正行为、以及价格的调整等都属于弹性风险。四是交期风险。交期的准确性可以促进供应商在产品品质、交期准确的提升,并且可以减少缺货、运送的损害以及对总成本的影响。但是,交期的不准确就会在上述的这些方面对电力企业造成伤害。五是存货风险。当预测失真、偶发性排程问题、支援调度或存货系统出现问题,均可能对电力企业造成损害并使供应链受阻。虽然可以大量存货来避免此风险,但是没有一个电力企业愿意在存货付出过多的代价和负担其可能的风险,故多倾向零库存发展,但这同样需要负担当供应商出现问题时的料件短缺和生产中断问题。

(二)采购合同风险识别指标体系。电力企业应当把上述的所确定的初级指标体系中的指标先进行简单的定性分类,使每一类指标都反映电力企业采购合同构建及履行期间风险的关系,再以此为基础对每一类指标进行主成分分析,以选出的主成分作为新的分析变量,以电力企业在各个主成分上的得分作为新的分析数据进行因子分析(Risk Category Matrix)。通过因子分析,找出影响电力企业物资采购合同风险的几个主要因素(因子),并以此作为构建最终评价指标体系的依据。接下来,计算出各电力企业在每一个因子上的得分,作为判断电力企业在采购合同风险某个方面强弱的标准,再以每一个因子的贡献率作为权数,得到加权因子得分,便可作为评估整个企业采购风险强弱的标准(Impact Category)。

二、电力物资采购合同风险应对措施

(一)重视采购合同的弹性化设计,保持结构化转机。供应链合作中存在需求和供应方面的不确定性,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采购管理中有关电力企业与供应商构建合同时,都必须事前确认在设计中互相提供弹性,进而消除外界环境不确定性的影响,并且有效地传递供给和需求的信息。采购合同管理弹性设计已经被证实可以降低由外界环境不确定性引起的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另外,当今供应链管理强调JIT方法,减少库存以降低成本,这种运作模式一旦遇到突发事件或需求有较大波动时就会显得缺乏弹性。所以加强应变的能力,已经变成注重效率的同时还应该保持采购管理的适度弹性。采购合同管理中的如何与不同成员建立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经过电力企业过往经验证实已经成为确保采购管理成功运作与防范风险的重要的先决条件。所以建立长期的策略合作伙伴关系,首先要求加强采购合同管理的制度性的信赖关系(Institutional Trust);其次,在合同构建时,应该加强成员间信息的交流与共用;然后,经由建立正式的合作体制,实现在采购管理成员间利益分享和风险分担。最后,为了更好的履行合同,应敦促不同成员以诚实、灵活的方式相互协调彼此的合作态度和行为。

(二)加强采购合同管理创新,优化物流协同合作。采购管理的成功是让电力企业运转不会产生断料为前提的,不可否认采购合同管理是电力企业内部采购管理的开始,又是其与供应商之间的采购管理的桥梁,良好的合同管理有助于电力企业能降低成本,供应商能提高运作效率,增强竞争力有其综效的效果。不论采购环境是多么复杂与多变,电力企业必须有机智可以事前强化采购管理系统功能的弱点,并且事前清楚是供应风险形成的起因,防范采购风险的就必须从强化供应商的选择与改善采购制度控制的不同构面出发。一般而言,大型电力企业集团所涉及材料采购市场广泛,在合同管理时,重点应该注重在保证取得优质廉价材料的供应及时(Rapidity)与服务可靠,另一个构面要让供应商注重系统的稳固(Robustness)与交货时间的改善。最终让使电力企业拥有一支最佳组合的采购管理团队,为客户与电力企业本身提供的可靠供应保障。强化采购合同风险控制就从加强供应程序的建设、严格供应品质管理进而实施有效监督与管理。

三、小结

总体而言,如果电力企业物资采购管理已经采用多重供应商或多重货源的弹性供应机制(Redundancy),并且与每一供应商均构建了科学有效的合同,其实是可以有效防止单一供应商结构下需求与供应受阻,即可降低整体采购管理在灾难干扰运行下的供货风险。因此,电力企业对关键材料的供应须选择应来自不同地域或两个以上供应商提供,并对每个供应商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估,以确保物资供应安全稳定。成功的物流配送也是采购合同旅行中的重要环节,专业强势的第三方物流是一个关键成功的因素,除了电力企业可专注于核心业务外,采购合同管理经营流程的专业化与组织化,不仅可以降低运营成本,并且可以分散并增强抵御物流配送风险的能力。

篇3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4)35-0134-02

电力企业财务、人力、物力的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体系的关键所在,而物资管理则是该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物资的采购对产品生产的影响重大,物资采购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问题都有可能导致物资采购预期目标无法实现,在物资采购活动中隐含着多种风险。而采购风险又与合同风险联系紧密,该类风险会贯穿于整个合同管理过程当中,所以说在物资采购过程中要对该环节的工作给与足够重视。在物资采购过程中,电力企业虽然十分重视合同的构建与法律适应等问题,但却未将执行环节的工作落实到位。之所以会出现以上诸多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在物资采购过程中未能和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这不仅导致采购工作的合理性较差,还会引发合同未能履行等诸多风险。

1 电力物资采购合同风险识别的定义和分类

1.1 电力物资采购风险的定义

电力物资采购包括借贷、购买、租赁、交货等多种方式,它是一种有形的采购,物资采购指的是购买技改、电力生产、科技项目、辅助材料、电力营销所需原料、设备和备件、工具等物资的行为,与物资购买相关的职能包括需求计划、项目设计、合同管理、招标管理、仓库管理、物资验收、运输与配送等。而电力物资采购风险则是指物资采购的实际结果与预期目标存在偏差的可能性。电力物资采购风险将会贯穿于采购过程的各个环节,而采购风险又与合同风险联系紧密,该类风险则会贯穿于整个合同管理过程当中,所以说在物资采购过程中要对该环节的工作给予足够重视。

1.2 电力物资采购合同风险的分类

本文主要将电力物资采购合同风险分成了以下几大类。

1.2.1 品质风险

评判电力企业物资采购是否成功的标准主要包括能否准时收到物资以及所接收物资的品质和数量是否达标,所以说物资品质对电力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如果电力企业所采购的物资品质不佳将会对企业的生产造成严重影响。

1.2.2 服务风险

在物资采购过程中如果服务质量不到位也会引发一系列风险,其风险主要包括因物资供应商服务质量不佳所造成的风险以及采购无形服务所引发的风险。

1.2.3 交期风险

在物资采购过程中如果可以确保物资交期的准确性将对供应商在产品交期准确、产品品质的提升上有很好地促进作用,也可以将缺货、运送的损害降至最低,缩减物资运输成本。

1.2.4 弹性风险

为确保生产的顺利运营,电力企业需要在生产前作一些相关预测,企业根据产品的预测结果的好坏向供应商增加或减少物资订单,因某些外在因素甚至出现紧急插单等现象,供应商因自身产品供应的弹性问题会引发一定的风险。此外,还存在采购方拿到产品后因进行价格调整、产品修正等而引发的弹性风险。

1.2.5 存货风险

电力企业可能会因存货系统出现问题、偶发性排程问题、当预测失真、支援调度等问题而造成供应链受阻的危害,进而引发存货风险。

2 规避电力物资采购合同风险的应对措施

2.1 电力企业要加强采购合同的管理工作,并优化物流

协同合作

电力企业想要确保自身企业的正常运转是以供应物资不间断为前提的,这也是物资采购管理的一个重要工作环节。采购合同管理可谓是电力企业内部采购管理工作的关键所在,电力企业是通过采购合同这一桥梁与供应商建立规范的采购管理体系的,良好的合同管理体系不仅可以降低电力企业的成本,还可以提高供应商的运作效率。面对复杂多变的物资采购环境,电力企业必须找出采购管理系统的薄弱环节,强化该环节的管理功能,对供应风险形成的根本原因有清楚的了解、认识,通过改善采购制度的控制及强化供应商的选择等多方来防范物资采购风险。

通常情况下,大型电力企业拥有较为广泛的物资采购市场,合同管理所涉及的内容也会有所增加。在此基础上合同管理就要有侧重点,应该将重点放在物资材料供应是否及时及服务是否可靠等关键问题上。供应商要确保供应系统的稳固以及物资供应时间的准确。

最后,电力企业要组建一支最佳组合的高质量采购管理团队,为电力企业提供的可靠供应保障。电力企业要加强供应程序的建设,强化采购合同的风险控制,优化供应品质管理工作。

2.2 制定弹性化较强的物资采购合同,保持结构化转机

电力企业与物资供应商的供应链合作中存在供应与需求的不确定性。所以在物资的采购管理中,物资供应商和电力企业之间所制定的物资采购合同应该具备一定的弹性。在受到外界环境不确定因素影响的情况下,可以有效的解除该影响带来的危害,使电力企业和供应商之间保持良好的供应关系。通过制定弹性较强的物资采购合同来降低由外界环境不确定因素引起的风险。当前大部分电力企业通常采用JIT方法来加强供应链的管理,减少电力企业的库存、降低运营成本,一旦物资需求有较大波动或遇到突发事件情况,这种运作模式就会因弹性不足而使问题无法得到有效的解决。所以说电力企业应该加强自身的应变能力,不仅要注重企业的效率与效益,还应该保持物资采购管理的适度弹性。电力企业与供应商之间建立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是防范风险、确保采购管理成功运作的关键所在。电力企业想要与物资供应商之间建立长期的策略合作伙伴关系,就要加强双方成员间信息的交流与共用,并且要加强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制度性,在正式合作体制的约束下,在采购管理双方成员间实现风险分担和利益分享的和谐协作关系。

2.3 强化监督体制,使双方认真履行物资采购合同,避免

企业利益受损

电力企业与物资供应商在签订物资供应合同之后,就要严格遵照合同要求依法行事,根据合同的目的、性质和交易习惯履行协助、通知、保密等义务。电力企业强化对合同履行情况及履行效果的验收、检查及分析,进行有效的监控,确保合同全面有效履行,一旦发现对方有违约行为或违约可能,要规避风险,采取有效措施将合同危害降到最低。电力企业还应该根据实际需求对合同做出及时的更新与补充,必要时还应该及时解除合同。此外,还应该强化合同纠纷的管理工作,电力企业与供应商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双方纠纷,将风险降至最低。

3 结 语

物资采购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问题都有可能导致物资采购预期目标无法实现,在物资采购活动中隐含着多种风险,企业双方应该加强物资合同的管理工作,以此来规避风险,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篇4

水利水电工程的规模较为庞大,不仅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进行建设,工程存在太多的不确定性,相应的风险也非常大,无法保障工程和人员的生命安全。事件判定具有一定的难度,最终导致变更和索赔事项同时界定[1-3]。如果因为自然环境或者社会环境因素而必须要变更设计,最终增加工程施工的工作量,无法符合合同的原工期要求,那么承包者就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然后理清因为工期变更的索赔,由上所述,变更索赔在水利水电工程签订的合同中出现具有很重要作用,可以明确变更索赔情况[4]。又因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探讨工程建设期间的变更索赔是非常有必要的,不仅使得承包商规避索赔风险,还能够保障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的质量,促使水利水电工程顺利开展和完工[5]。

1合同管理中变更索赔的相关概述

1.1变更与索赔概念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前签订的合同中包含的变更和索赔的概念是不一致的。变更是由于一些自然环境或者社会环境等因素,导致工程量、工程的某些数据和材料亦或者工程的施工周期需要更改,这并没有违反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如果签订合约的任何一方违反了合同的约定,造成对方的损失,那么就会受到对方的索赔,花费大量的金钱弥补对方的损失。并且可以对索赔的对象进行分类,需要按照实际的违约情况以及造成损失的一方进行索赔,索赔的金额可以在合同中提出,以免索赔时的金额双方都无法接受,最后造成双方矛盾。

1.2变更索赔的原因

在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工程中时常出现变更和索赔现象,这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会造成工程巨大的损失,基于此,需要深入分析和研究变更和索赔的因素,尽可能降低工程的经济损失。一般看来,索赔和变更是因为工程的施工内容出现了更改,导致施工内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现象。出现变更的类型可以分为很多种:①在签订合同后,由于一些因素无法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需要适当的修改施工图纸,会改变工程量以及工程的施工顺序,打乱了施工环节。②施工过程中,由于出现一些工程预测外的难题,需要更换施工材料、设备、技术等,导致工程无法如期完工。而索赔的类型也可以分为很多类别:①施工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或者人为事故造成工程不得不改变,最终导致施工项目和工程量发生改变,可以索赔。②承包商或者业主任何一方没有按照合同内容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③在建设过程中,并不是所有的承包方都能完全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有的按照自己的意愿施工造成工程的质量降低,对整个工程造成了不利影响。④施工项目出现问题,阻碍施工环节无法继续开展,影响工程的工期。对于影响工程施工内容的因素而言,可以将其分为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内部因素往往是施工的图纸、施工的技术、施工的工序都会造成水利水电工程变更,影响整个工程。就技术方面而言,如果施工的图纸发生了改变,会造成索赔情况;不仅如此,施工过程中,选用的施工材料、施工顺序、材料的质量以及施工的顺序等等都必须按照设计方案施工,否则就是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施工,最终都会导致索赔情况发生。而外部因素一般都是自然环境的变化导致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不得不停止,或出现事故,这是不可抗力因素,严重影响了工程的质量、施工进度以及施工工人的生命安全。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图纸、施工材料、机器设备、水电等都由业主提供,如果因为这些造成索赔和变更,该方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工程因管理方面导致工程的进度不符合要求,或者工程的质量不达标,亦或者标段施工出现干扰,那么也会出现索赔或者变更的情况。

2变更索赔风险分析

2.1施工前准备阶段发生的变更索赔

在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阶段内,都可能出现索赔和变更的情况,这是无法避免的,因此只能通过改变某些因素或者更加谨慎小心达到规避变更和索赔的风险。在施工前准备阶段,水利水电工程的负责人需要井然有序地安排施工准备,能够提高工程的管理质量,促使工程按照合同的内容施工。同时,还需认真阅读合同特别标注的内容,达到深度理解,才能在施工过程中规避索赔的风险,降低工程的经济损失。

2.2招标阶段发生的变更与索赔

在招标阶段时,合同的管理人员需要认真做好合同管理准备工作,合同的内容需要明确投标方答疑和补遗的材料,为后期的合同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所以,相关负责人需要选择优秀的投标人,需要具有高水平的技术技能,还要拥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建立一支能力强大的施工团队,中标后才能保障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在工期内完工。

2.3决定投标以及签订合同阶段发生的变更和索赔

决定投标和签订合同时,是双方共同承诺履行合同约定的起点,为工程的施工过程提供相关的法律保障。所以,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可以提出在评标过程存在的疑问,并且将疑问和回答的内容都以书面的形式写在纸上,当日后施工过程中出现变更和索赔的情况,可以作为法律判断损失方的依据。

2.4工程施工阶段出现的变更和索赔

工程的施工阶段是最容易出现索赔和变更的情况,因此必须加强合同管理。这个阶段很容易暴露出以上几个阶段存在的问题,并且使问题变得更加严峻,最终造成不可换回的损失,严重阻碍了工程的施工进度。

3索赔风险规避对策

3.1从工程设计入手,把握变更索赔规避源头

变更内容的多少对整个工程的影响可大可小,因此必须严格控制变更的大小,进而控制设计的质量,达到规避变更和索赔风险的目的。一般可以采用3种措施:①制定合理的招标机制,及时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委托中标方进行设计。②业主方需要和设计方签订设计协议,提升设计管理的质量。③业主方与设计单位需要签订供图协议,确保设计图纸的质量。

3.2重视施工前期所编制招标文件的依据性作用

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前,招标文件一般由中间机构或者设计院进行编制,文件的合格率较高。如果业主方拥有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也可编制招标文件。在合同管理中,招标文件具有很重要的意义,招标文件为业主方对投标方提出的水利水电工程要求,投标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履行相应的义务,而业主方也有权选择资质优秀的投标方。如果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对于工程中的建设并不明确,存在文字缺漏、内容不全等问题,会导致纠纷事件,阻碍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采用内容不明确、不完善的招标文件,具有很大的变更索赔的风险,基于此,必须要制定内容完善的招标文件,可以显著降低因招标文件产生变更索赔的风险。不仅如此,需要科学合理的划分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阶段,安排好有秩序的施工环节,防止出现多个施工队伍同时建设多个项目导致责任方不确定的问题,可以明确各个施工环节的责任方,以免出现争议。3.3引入保险机制,以实现对风险损失的合理转嫁在合同签订之前,合同的内容已经过各方的反复观看和核验,已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在施工前默认对方都已深入了解自身承担的责任和风险。通过预测未来施工过程可能遇到的自然灾害,如雷电、洪水等,然后业主方可以投资财产保险和工程保险,当自然灾害造成工程损失时,可以通过保险机制将这些风险因素造成的损失合理转嫁。

3.4合理规避因提供大型施工设备所致索赔风险

签订合同后开始施工,需要运用大量的大型机器设备,主要有工程的承包方自行准备。众所周知,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机器损坏,而且工程量非常繁重,这些机器设备很难承受这么大的施工量,因此大型施工设备也会因为这些因素而被破坏,最终成为索赔的导火线。不仅如此对于承包商而言,需要严格按照机器设备要求,选用高质量的机器设备,不仅确保工程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工,而且工程的质量也得到了保障。在此过程中业主方也会为承包方提供相应的机器设备,如果这些设备一旦损坏,而且也没有将业主方提供的机器设备写入招标文件中,明确各方的职责,那么一定会因此而产生索赔事件,为此,需要防止这种类型的变更索赔的现象发生,有以下几个对策。(1)在机器设备出厂时,需要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都参与设备的验收,确保施工场地使用的设备功能齐全并且没有损坏。(2)承包方有权无偿使用业主方为其提供的设备和机器,但是这些机器设备因使用导致功能降低、产生的维修费用为承包商自行补偿,无法参与最后的资金结算,需将这些内容写入招标文件中,明确各方的职责和义务。(3)承包商和业主方需要签订合理的机器设备使用合同,并且要求承包方在使用期间对设备采取养护和维修措施,确保归还时设备的性能和状态与验收时一致。(4)在使用期间,承包方需要负责机器设备损坏的费用,并且需要承担风险。

4结论

综上所述,因为水利水电工程的规模庞大且工序复杂,导致施工过程中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为此也很容易产生变更和索赔的现象。所以如果各方没有处理好变更和索赔事件,那么会对各方造成不利的影响,因此分析研究变更、索赔现象发生的原因和规避风险的措施是必要的。管理人员需要做好合同的管理工作,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明确性,减少变更和索赔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也能促进工程在规定期限内完工。

参考文献

[1]成果.水电工程合同管理中变更索赔存在的风险和对策[J].价值工程,2020,39(19):17-18.

[2]张吉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的合同变更索赔技巧[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9(24):209-211.

[3]鲁斌.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中变更索赔的风险与对策[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9(23):40-41.

篇5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合同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形式,是合同双方开展工作的依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是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合同管理是指水利建设主管机关、相应的金融机构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企业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制度,采取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施工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保护施工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处理施工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 保证施工合同法规的贯彻实施等一系列活动。

一、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

合同管理是我国水利建设相关主管部门及单位按照相关制度与法规,对合同关系实施组织与协调,防止并制裁违法行为,处理施工合同纠纷,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的一系列活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的逐步确立,由于工程合同具有公平、科学的特性,同时它还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实行合同管理,使我国的工程建设有据可依,在发生纠纷时能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可以规范我国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此外,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还具有以下作用。

1、由于水利水电工程项目间接口复杂、涉及金额较大、建设周期长等特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材料供应商及承包商间难免会发生各种纠纷,当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发生纠纷时,合同管理是其解决的重要法律依据。

2、水利水电企业的信誉在一定程度上也需要合同管理来保障,当前招标投标中,大多评标都会涉及企业的社会信誉和合同履约率,加强合同管理,可以提高合同履约率,为企业带来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

3、合同对各合作主体之间具有约束规范作用,对合同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都做了明确的规定与说明,它是明确合同主体权利和义务的一种协议文件。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可以保证参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各单位的权利实现,同时也督促其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正常发展。

4、合同管理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重要科学依据,同时它也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管理的核心,合同管理、成本管理、材料管理、质量安全管理、计划管理等共同构成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管理,其中,合同管理贯穿于整个项目管理过程,它是进行其它管理的重要基础和主要依据。

二、导致水利水电工程工程合同风险的原因

1、招投标不规范

在建设市场发展的今天,招标投标已成为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主要交易方式。它在优化资源配置的同时,也存在着很多不规范之处,这是由发包和承包二者之间的利益矛盾造成的,会给合同管理带来很多风险。例如发包商为了使自身能够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在合同中制定了一些不合理甚至是违法的条款,或者是承包商为了使自己中标的机会加大,进行恶意串通等不正当的违法竞争行为,在危害水利工程市场秩序的同时,也给自身带来更大的风险危机。

2、合同条文不完善

合同条文不完善是引发水利工程合同风险的另一大要素。在水利工程的合同制作过程中,一些发包和承包双方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范文来拟定条款,而是自行制作,往往会遗漏一些细节事项,很容易引起双方以后的纠纷。例如合同法中明确规定工程承包人不得进行转包和分包的行为,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种现象仍在存在,一旦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双方的利益都受到损害,出现的债务纠纷和法律纠纷也难以解决。或者没有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在合同条款中夸大自身的条件和实力,而在施工过程中却无法兑现,从而引起双方纠纷。

三、强化水利水电工程合同风险的管理措施

1、事前的风险防范

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对风险采用一些相应的报价策略。首先,提高报价中的不可预见风险费用。风险大的合同,施工企业可提高报价中的风险附加费,以弥补风险发生所带来的部分损失。其次,采取一些报价策略平衡技巧,降低、避免或转移风险。例如修改设计方案、不平衡报价法、多方案报价等。第三,在招标文件允许的条件下,在投标中使用保留条款、附加或补充说明,这样可以给谈判和施工索赔留下伏笔。第四,某些存在致命风险的工程拒绝投标。

施工合同谈判前,承包人应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负责施工合同的审阅,并实施监督、管理,深入了解发包人的资信、经营作风和订立合同应当具备的相应条件。了解的主要内容包括:是否具有相应资质等级部门设计的施工图纸,是否有计划部门的立项文件及土地、规划、建设部门的许可手续,拆迁是否已到位,“三通一平”工作是否已完成等。并从侧面调查了解发包人资信情况,特别是该工程的资金到位率。

2、强化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是对合同风险进行有效控制的手段

( l) 研究合同预测风险。项目管理人员首先要对施工合同进行完整、全面、详细的研究分析,切实了解自己和对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预测合同风险,分析进行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 以便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

( 2) 明确项目管理目标。在开工准备阶段,要根据合同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排生产计划,制定工期目标、质量目标、成本目标,建立配套的组织体系、责任体系,确保目标实现。

(3) 加强现场施工管理。现场施工管理是防范风险的重要环节,组建强有力的项目班子,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管理,对工程质量、进度、成本严格控制,避免因工期延误、质量问题、人员、材料、设备浪费带来的风险。

(4 )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实行全员、 全过程管理,教育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每天对现场进行检查考核,建立严格的奖惩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避免由于生产过程当中的安全因素造成责任事故和人身伤亡等重大法律风险。

(5 ) 注意和重视索赔资料的收集和准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一些不可预测风险的发生, 发包方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而使承包方遭受合同价款以外的损失和影响了工期的,承包方就可依法索赔。索赔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承包对索赔作出的解释和强有力的证据。索赔证据有会议纪要、施工日志、工程照片、设计变更、指令或通知、气象资料、造价指数等,注意和重视索赔资料的收集,及时合理地提出索赔,是使工程法律风险合理合法转移的有效措施。

(6 ) 注意索赔方法和策略。索赔方法以单项索赔为主,单项索赔事件简单,容易解决,而且能及时得到补偿。如遇突发性索赔事件,要强调即使一个有经验的工程师也难以预见,并且要指出在事件发生后承包方为减少损失已采取有力措施,用证据和事实促进索赔成功。

3、事后的风险防范

由于施工合同管理贯穿于施工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因而履行施工合同必然涉及企业各项管理工作,施工合同一经生效,企业的各个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职权,按施工合同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施工合同的圆满实现,这就需要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在整个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每一项工作,施工企业都要严格管理,妥善安排,记录清楚,手续齐全,否则会出现差错引起合同纠纷,给企业带来不应有的损失。需引起重视的是,施工承包方在每一个项目工地上,都应自行做好工地日记,记录好每天的工作内容、气候及班组人工、机械设备等运作情况,养成积累证据的良好习惯。

四 小结

综上所述,水利水电工程合同风险存在于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只有在合同签订和合同履约管理中,始终坚持“利益原则”且力争依法签订完善的合同,不断强化合同履约管理,善于在合同中限制风险和转移风险,才能把每一项活动存在的风险降到最低,才能获得最大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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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is an important legal documents, contract both parties abide by, is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cost control, an important basis to determine the final engineering cost. The best time to control the risk of the initiative is in the bidding stage, a careful analysis of bidding strategy risk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and solve. Bidding for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operation starting point, has a decisive influence on the efficiency of enterprises.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have to strengthen the risk management in the bidding and construction process, can effectively avoid the risk, reduce risk, improve enterprise efficiency.

Keywords: contract risk;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

中图分类号:U665.1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电网建设工程因其规模大、专业性强、投资大、参建单位多,合同的授予、管理、执行及其效果,一直都是业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众多参建单位建造管理中的重点。电网建设施工合同具有合同金额大、工程建设内容复杂、建设周期长、干扰事件多、交叉单位多等特点,在合同履行中存在不确定的、甚至巨大的风险,合同风险是否得到及时、有效的识别并予以控制,合同是否得到严格的执行,合同条款是否得到合理充分的解释和运用等因素,直接挂钩于施工企业的管理效益和经济效益,需引起高度重视,并建立起有效的合同风险管理及防范体系。

结合近年电网工程建设发展趋势及我司经验,目前电网建设施工合同获得、履行中主要有如下几方面存在或易产生风险:

来自业主转移的风险 买方市场导致的合同业主风险转移扩大化,且这种扩大日趋隐性化。

目前施工合同均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得,随着两大电网集团一体化管理的深入推进,工程项目集中批量招标成为常态,施工单位对业主的影响力日渐势微甚至不复存在;取得资质的施工单位数量逐年增多,僧多粥少的竞争格局愈加激烈;各区域、省区建设规模、建设峰谷差异导致的施工单位投标心理、竞争态势等,客观上将业主推到一个极为有利的位置。绝对的买方市场,业主必然将各种风险进行转移,其中之一,就是在招标阶段招标范围模糊化、扩大化等,如建设场地清理项目,其承包范围往往使用“包括但不限于”、 “等”等字眼,特别是在工程量清单没有提供工程量的情况下,这种有所指而又无所指的描述,经常导致结算时甲方解释弹性化;此外,合同条款上淡化甲方责任、淡化施工单位索赔权利等。而施工单位在追求中标心理支配下,往往轻视招标阶段招标文件中合同文本的叙述以及诸多风险的识别,造成中标后只能按有利于业主的解释执行合同,结算阶段亏损的局面无法挽回。

项目部管理风险 重生产轻经营思想、项目管理人员合同意识淡薄现象依然存在

合同是施工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一个中心,综合目前的现况,大部分单位在合同的谈判、签订和管理上归口部门均为经营部门,其他部门甚至是项目经理,很多不熟悉合同甚至没看过合同。加之重生产轻经营的现象普遍存在,认为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工程才是首要任务的惯性思维作祟,往往不能按照合同条款进行风险的防范和规避、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进行索赔的证据收集及签证,导致大量的风险补救和工程签证后补现象,一是造成本应成立的索赔不成立,二是影响工程结算和工程尾款的拨付,损失资金的时间价值。

企业内部管理机制风险

按照目前的合同获取机制,于施工单位而言,最关键的环节在投标阶段。因为投标阶段,招标文件载明的承包范围、合同文本、风险的解释等,决定了一旦工程中标获得合同,必须按照这些约定签订合同并履行之。所以施工单位对招标文件所有条款的解读,构成了后续合同价款及合同权利义务的基础,在此过程中,应有完善的机制来识别风险,且法务部门应该成为一道重要的防火墙,更多地参与到风险识别中来。但现实中,很多施工单位在投标阶段对招标文件的解读多偏重于与报价有关的承包范围、工程量、计算规则等技经方面及施工组织设计编写求要方面,而未足够关注合同条款,导致中标签订合同的时候发现一些不利条款却无可奈何,其法务部门也鲜有参与招标文件解读而从法律角度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的,客观上为中标以后合同履行带来诸多风险。

报价风险

目前两大电网集团的招标,普遍设置了拦标价或者最高限价,招标文件明确规定超过拦标价或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在结算阶段,对一些工程的拦标价进行分析后,我们发现,拦标价或最高限价存在漏项、建场费用单价与政府规定出入大、定额套用不严谨等现象,特别是房屋拆迁部分,拦标价采用的单价远远低于政府规定赔偿标准,在拆迁面积很大的情况下,即使是单价承包模式下,也给合同的正常履行带来了很大压力,更何况是总价包干模式下并存的量价风险。

分包合同方面的风险

按照目前各施工单位的情况来看,工程实施中使用分包单位十分普遍,分包合同的授予规则也各有特点,而国家对于分包合同特别是劳务分包合同的授予方式并无明确的规定,分包合同的授予作为企业内控制度的一部分,各单位采用的模式主要有招标和竞争性谈判两种。招标和竞谈都有严格的程序制约,在电网建设的高峰期,分包方资源处于有利地位的时候,这两种模式无法有效适应和解决各施工单位施工资源的配置问题,并且分包单位有可能利用这种程序上对承包单位的制约因素联合抬高分包要价,从而导致施工成本上涨,削弱企业竞争力。在工程招标——中标——签订合同——开工这些节点时间间隔很短的情况下,很容易造成分包过程及分包资料产生各种瑕疵。近一段时间的审计实践证明,这些操作模式在外部审计阶段已然成为审计关注的焦点,风险正在逐步积累,需加以防范。

审计方面的风险

目前业主普遍采用引进外脑的方式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审计,审计工作主要依赖于第三方中介机构,这些中介机构很多对电力施工行业涉足不深,由此带来至少如下几种风险:审计单位及人员专业素养差异导致的误解,典型的就是外行审内行;审计结算方式导致的审计单位选择性审计,如审减结算模式;对承包方式的不同理解,最突出的就是建场费,很多施工合同业主在招标阶段将建场费划入“总价承包范围,由投标单位自行测算报价,不予调整”,但在财务决算审计阶段,审计单位往往不予理会施工招标及合同文本中的约定,要求提供建场费的支付凭证,结算中超出支付凭证的部分予以核减。由于审计单位比较强势,加上有些建设单位为规避责任不愿做解释工作,给施工单位造成了很大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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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并正式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施工合同的司法解释》),在很大程度上规范了建筑市场法制环境。然而,由于由于建筑工程具有投资大、工期长、材料设备消耗多、质量要求高、产品固定地点、受自然和环境影响约束等具有经济性技术性的特点,再加上目前建筑市场僧多粥少,处于多重关系的市场下,市场对业主的约束和规范甚少,合同存在着单方面的约束性,责权利不平衡,使施工企业在市场交易中处于明显的弱势和不利地位,合同风险防控依然是企业一项重大而艰巨的管理任务,如何防范和规避市场中的合同风险,成为每个施工企业生存发展中必须时刻重视的关键性内容。笔者从事经营工作多年,参与过大大小小数百项工程的投标及合同谈判,对合同管理中“一招不慎,满盘皆输”、“步步险招,险象环生”的谈判风险深有体会,现仅就合同谈判阶段的风险防控作浅显探讨,以供交流。

一、合同谈判阶段施工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分析

建筑工程合同的特殊性、合同履行的长期性、多样性、复杂性以及建筑工程的特点,决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客观存在。一般来说,合同谈判阶段,主要面临的风险如下:

1.1 投标决策风险

投标决策是投标单位选择项目、确定投标目标和制订投标方案的一项工作。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市场上出现许多工程招标信息,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存在着决策是否正确的风险,如,面对招标项目是否投标,采用什么策略投标,以什么身份去投标,运用什么投标技巧等。

1.2 工程量清单报价风险

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时,在研究标书文件和合同条款的基础上,依据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规程,拟定初步施工方案,进行成本计算和分析,再按BOQ 表逐项填报,工程量清单的报价应是一个综合单价,不仅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还包括管理费和利润,再加上一定的风险费用。因此,投标报价,是结合工程实际、市场实际和企业实际,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后,提出的包括成本、利润和税金在内的综合单价。通常情况下单价是固定的,工程结算都是以不变单价乘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算的,可见,单价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着投标单位盈亏程度,投标报价时,投标单位需要很好地把握好单价的分寸,既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同时使精度也可以接受。

1.3 合同条款风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在合同的谈判与拟订过程中,一般来说,施工企业都无法掌握施工合同的签约主动权,而且有的施工企业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是不同的两个部门,部门之间的互相沟通不给力,履行合同的部门不清楚签订合同部门的有关合同的设计思想,往往只关注合同的工期、质量、拨款等主要指标,很容易造成合同签订后无法正常履行的后果。如果施工企业对任务书或招标文件理解错误,不注意合同条款的完整、严密、准确、合理、合法,其结果会使业主在条款措词或表述技巧上占优势,甚至被业主引入陷阱,把到手的利益丧失殆尽,而且还要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例如,某工程合同协议条款中,规定该工程变更的费用总额当超过合同总价15%以上时,业主对超过的部份应给予补偿。显然,承包人若遇到变更较多的工程,至少要先损失合同总价的15%。反之,当该工程变更较少时,承包人将会有较高的盈利。又如,某合同中规定,承包人采购运进场进的工程材料,必须经业主工程代表认可后方能用于工程。在这里“认可”没有明确标准,业主代表可能会以此条款要求提高材料的档次,使承包人支付较高的材料费。

二、严格合同签订,防范合同源头风险

2.1 把握政策,综合考虑,作出正确的投标决策

一是选好投标项目。面对众多招标项目,投标单位应谨慎考虑诸多方面的因素,对于以下项目如:①超出自己业务范围和经营能力之外的项目;②现阶段已承包的任务较多,而新的招标项目风险较大;③竞争对手技术等级、信誉和实力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中标几率比较小,尽量不要参加投标。

二是考察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情况。作为投标单位,应考虑业主有无合法地位,对招标工程是否有主体资格,其支付资金能力和信誉度如何;监理工程师的技术能力及职业道德素养等。

三是明确投标身份。投标单位投标的身份有三种:独立投标、联合投标及分包。投标单位应根据投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技术特点、自身的技术与管理能力,确定自己的投标身份。

2.2 加强合同谈判,维护企业正当权益

一是充分深入做好合同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特别是项目背景资料的收集,包括,招标文件、项目背景资料、项目相关政府批复及批文、业主的补充澄清资料、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投标澄清函、概预算造价初步文件以及工程项目的立项及信息获取、土地性质、项目目前的进展及存在问题、建设资金来源等。

二是做好业主方的资料收集工作,同步分析己方优势,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要尽可能收集整理有关合同对方的各种基础资料和背景材料,在充分了解业主方的背景情况下,要对自己的情况进行充分分析,甚至是做一个双方优势劣势及互补对比分析。

三是掌握国家相关政策法令的最新动态及趋向,熟悉合同法的相关利益条款及与建筑工程施工息息相关的地质勘察、设计及监理相关合同的内容及规定,对于国家政策支持的新技术及新工艺,要有一点的认识和倾斜,将这些知识融合进合同谈判中,为施工方的谈判争取更为有利的筹码。

四是针对项目选择谈判人员,将企业的法律顾问、工程技术人员、工程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技术经济人员等纳入谈判小组,组成一个紧密配合、保持步调一致的团队,才能做好整个谈判工作。

五是查找招标文件漏洞,对合同条款做出分析。尽量争取对自己有利的条款和议题进行商讨,掌握谈判议程,合理分配各议题的时间。同时,要对每个条款设置自己的谈判底线,一旦超出谈判底线,则不应再让步。

2.3 加强合同条款的研究

承包商应充分考虑合同条款的严密性、规范性及逻辑性,在订立合同时特别注意把风险的责任范围说明清楚,在未来的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风险的问题,如外部条件因素产生的风险应由谁来分担,业主指定分包商的价格确定和违约责任等风险,可以在合同签约阶段,通过修改、补充合同中有关条款来解决,力求按同等权利和义务的原则与业主明确责任分担,特别要注重合同的交底,从而达到降低合同条款风险的目的。

2.4 加强合同评审

进一步强化合同集中管理,规范合同审查标准,提高合同审查质量,突出合同管理重点,加大对重大合同的审核力度。审点包括先前发现的问题是否落实,不利的、苛刻的、风险型条款是否已作修改,新增加的合同条款是否会带来新的问题和风险,合同双方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合同中是否仍存在漏洞和不确定性,现知的风险是否有相应对策等。尤其是在国际工程中,由于不同语言的翻译和不同国家的工程惯例,常常会对同一条款产生不同的理解,避免合同中的矛盾或二义性解释。切实发挥合同审核机制和备案机制的功能,对标的较大、工程复杂和合同条款苛刻的项目,组织专家研究,建立有利的施工合同环境。

合同一经签订,即成为合同双方的最高法律,合同中的每一条都与双方利害相关,因此,在合同谈判阶段中,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和各个细节问题都要考虑周到,并作明确的确定,不能存有侥幸的心理,只有作好每一个环节的防范,合同风险才得以有效避免,企业的利益才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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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TV 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在水利水电工程的合同管理中变更和索赔面临的风险是不能完全避免的,这些风险非常的复杂,无法以固定的一种模式进行规划,所以,减小风险最好的办法就是做好各个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并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

一、变更与索赔的概念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

1、变更概念

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中的变更,是指一些相关因素的变更,合同的本质没有改变,比如:合同工作量的增加或减少;工程省略;变更工程的类型、质量和性质;变更某些工程的尺寸、位置、基线和标高;在工程完工时进行必要的附加工作;变更某些工程的施工时间和施工顺序;对工程项目有效的进行增加或者减少。

2、索赔概念

索赔就是指双方签订合同之后,有一方没有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以及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从而给另一方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的违约条款受损方有权利向责任方所取经济损失费并进行工期补偿。以索赔对象给索赔进行分类:因责任方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低下、施工设备受损等,而给业主造成损失,受损方向责任方索要违约赔偿;因业主违约而给责任方造成经济损失,这时承包方就成了受损方,就可以向业主索要违约赔偿。

3、变更与索赔二者之间的关系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和业主发生了一些分歧,因一方违约而导致另一方受损,违约方要根据合同内容给予受损方一定的经济补偿,这就是狭义的索赔,有时索赔会隐含在变更中。变更与索赔最根本的区别就是:原合同的规定内容发生改变之后,承包方与业主和平洽谈共同制定一个赔偿金额,并把赔偿金额付给承包商,这就属于变更;承包商根据合同规定以及相关合同法律强制性的向业主索要赔偿,也包括索要应得却没有获得的利益,这个活动过程就属于索赔。

二、变更索赔的成因分析

要防范变更、索赔,使其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是我们对变更索赔成因分析的主要目的,首先对可能出现的变更和索赔事件的成因进行分析,分析产生原因,如何防范;万一发生,如何对策,才能使其造成损失降低到最低,下面对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中变更、索赔成因及主要内容列表如下:

三、合同管理各阶段中的变更、索赔风险分析

一般情况下,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大致可划分为五个阶段: 准备阶段、招评标阶段、决标及合同签署阶段、合同实施阶段、完工验收决算阶段。在以上各阶段,因工作质量或其他情况都有可能产生变更和索赔。

1、合同管理各阶段的主要工作

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合同立项申请及批准、招标文件的编写和审查等。招评标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招标公告、对潜在的投标人的资质进行预审、发招标邀请书,发售招标文件,组织标前会,投标、开标、评标及评标报告等。决标和合同签订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者、发中标通知书、合同谈判、合同的签订等。合同实施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开工令、批准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组织协调施工、变更索赔处理、工程价款结算、完成合同等。完工验收和决算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完工申请报告、完工验收资料、完工鉴定书、完工移交书、完工决算。

2、合同管理各阶段的工作与变更索赔

(1) 准备阶段: 该阶段是合同管理的基础、根本,若招标文件精度不够,合同文件编制粗糙,则该合同管理先天不足,实施过程中变更和索赔绝对少不了。

(2) 招评标阶段: 该阶段是合同管理好坏的前提。若对潜在的投标人的资质预审不认真、不严格,使不合格者入围并中标,则后果严重,合同工程的进度、质量、投资都很难控制。又如,招评标时的补遗、答疑材料都是合同文件的组成,如合同文件不严密、不全面,在合同实施中会出现对合同文件条款的解释发生异议,也会引起索赔。

(3) 决标和合同签订阶段: 该阶段是合同双方签约、承诺的阶段,也是合同管理的依据。在不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意愿前提下,对评标中提出的问题和评标中发现的问题、潜在问题,在合同谈判中有必要以书面形式加以澄清,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变更和索赔。

(4) 合同实施阶段: 该阶段是合同管理的关键阶段。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前三阶段隐含的问

题在该阶段将全部显露出来,并还可能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事件,再加上管理协调不善,将会出现原本不该发生的变更和索赔。

(5) 完工验收和决算阶段: 该阶段是实施对合同是否达到预期经济目标的总结。特别是完工

决算,对工程合同的经济往来、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一次性清算。首先由施工单位提出决算申请书,经项目部、监理工程师审核,还必须通过内部审计,根据合同条款,对完成的工程量、费用进行逐项核实,尤其是将变更索赔做为审核的重点,使决算真实、准确。

四、变更索赔风险的相应对策

1、选择合适的施工队伍、控制变更索赔的主要依据是编制优秀的招标文件

就合同文件而言, 重要构成成分的招标文件是业主就水利水电合同工程想投标者的邀请约定,这也相当于投标者对工程作出的承诺,同时也是挑选投标者的参考标准。假若招标文件里面的所标定的合同条款不完整、不全面、文字有歧义,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就会出现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解释不一的现象。为了保证合同的严谨性,一般都会采取下面的措施:在招标文件中设计科学合适的工作周期,且要有人性化;合同中的内容尽量引用规范的文本内容,避免出现歧义,在签署之前,最后让专家审查一遍;各段工程的施工标段要科学、合乎时间逻辑,保持各段独立,避免施工干扰的出现。

2、转嫁风险损失

在双方签署合同之后, 两方相应需要承担的义务以及风险就已经被明确划分,并具有法律效益,同时双方各自的权利也被明确规定,不能出现越俎代庖的现象。然而,在每个工程的施工过程都是一段漫长的工期, 在这个过程中若是发生了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事故灾难都是在签署合同前不能预料的, 所以为了避免这些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就要依据合同的相关条款,让签署的某方购买相应的保险。

3、合同交底的保证体系

为了更好的实施合同交底,将精细化合同管理可持续的进行下去,由计划合同处牵头,成立专门的合同交底工作组。针对具体标段,工作组由该标段的各部门经办人组成,负责常规的合同交底事务。工作组的成立,合同交底工作有了组织保障。建立组织机构和实现制度化,是合同交底工作的有力保证。

4 合同交底反馈机制

在建立完善的合同交底体系的基础上,同时对合同交底工作本身进行评估和持续改进,建立了合同交底反馈机制。即在各阶段合同交底工作完成后,针对合同交底的时间、形式、媒介、内容等方面,通过内部和外部的信息反馈,对合同交底工作进行完善。合同交底反馈可以采用口头询问、专门会议、合同交底意见调查表等形式。通过建立合同交底――合同交底反馈――新的合同交底这一反馈机制,可以实现合同交底工作的持续改进和不断完善,也是精细化合同管理的精髓所在。

结论

我国绝大多数的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前身是计划经济时期的施工企业,通过企业自身整、改转型而来,在合同管理的方面存在很多不足之处,需要提升。因此,对我国水利工程的施工企业来说,只有通过不断地完善对变更索赔的管理制度,重视与加强变更索赔的管理工作,才能让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的变更索赔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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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V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3(b)-0141-02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水利工程越来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加强水利工程的质量安全成为必然。合同管理贯穿于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水电工程是否能顺利进行,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有重大影响,合同管理作为建筑工程最为重要的管理内容,逐渐引起人们的重视,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成为企业的研究课题。

1 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现状

1.1 合同签订不规范

合同的签订包括合同的谈判必须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同时也要保证双方谈判的平等和协商。为了使工程的承包实践过程可以规范化,制定了相应的合同条件。但情况总是不太理想:有些工程的承包当事人,认为双方的关系不错,没有必要使用正确的合同书,往往只是用简单的书面协议来代替,造成日后许多的纠纷。许多工程承包商注意了这点,但签订的合同却不使用以成文的格式文本,这导致的结果是合同条款的不完善,权责没有明确,意思叙述模糊,可能出现欺诈的圈套,引发合同的纠纷。正确格式的合同是经过大量的实践经验确定的,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笔者建议尽可能选用规范合同来处理双方的工程建造。

1.2 工程合同管理与投标管理脱节

工程的合同管理和招投标的管理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它是有效控制施工的进度、质量、资金投入的法律表现形式。但在现实工作中,施工企业的招投标编制,施工合同的管理有着不同的职能分工和项目组。一旦工程参与投标并中标,施工单位和某方签订合同后,这个合同只是单以文件的形式提交给项目的经理部,技术的交底工作通常只是走形式,导致合同和投标的严重脱节。

1.3 合同的履约率不够好导致合同履约情况不理想

企业中的经营人员素质不够高,相关的法律知识匮乏,经常在合同签订前没有调查清楚对方的资信状况,落入了对方设下的骗局,是比较通常发生的原因。比方有些承包商在合同签署上对业主相当迁就,主要表现在要求质量的等级进行提高;缩短工程进度;“对工程造价进行求让利,最后要么违反了自然建设的规律,要么低于工程的成本,导致工程的质量没有办法得到保证,合同没有办法执行,工程施工的合同履约低。此外,的确有一些施工的企业在承接工程后对管理放松,没有执行施工组织设计来施工,要么材料和机械资源从不同项目工地互相拆借,要么资金不到位,要么部分资金进行转移,典型的拆东墙补西墙,导致不能保证工程的质量,工期的拖延。所以一定要注重培养一支懂法和理解合同的建设队伍,提高信用的观念,规范营销的行为,才能得到长足的发展。

1.4 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风险的因素控制不到位

这种因素控制不到位主要因为企业实际工作的行为脱离了合同达成的约定,只是凭借自身的经验执行工程,对合同所签订的内容不进行考虑;在项目施工中,轻视工程合同的风险,不考虑涉及的工程是否合乎法律,审批的手续有没有完整;经常见到合同的变更,因为合同管理的人员动态管理的能力不是很高,处理变更记录和收集等工作没有很好落实等,上述因素都会造成许多的风险损失。

2 加强合同管理及风险防范的措施

2.1 规范合同拟定

规范合同的拟定,尽可能采用合同的示范文本;对外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需要使用建设部的示范文本。在现实情况中,由于采用错误合同而产生的经济纠纷的现象并不少见。在制定合同文本的内容时,合同的管理人员要进行深入的调查,使拟定的合同具有远见性,还要避免所制定的条款出现不同的理解。合同文本确定后还应提交专业法律人士审校,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制定的合同文本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明确合同确定的时间和顺序关系;第二,约定的价格中确定工程量清单的时限;专门条款中要清晰组成的合同文件和解释的顺序;第三,制定索赔条款。还要确认双方相应的工程资格;工程的项目具备的合同条件;招、投标的过程有没有符合法定的程序;合同的签订有没有违反现行的法律要求。保证构成文件及条款的齐全。

2.2 建立健全的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善加利用

合同的管理环节繁杂,工程单位需要制定好合同管理,需要就合同管理的全程任何一个环节的建立和健全有理可循。合同交底、责任分解、每天工作的送报及审查制度是所有部门都应该建立的有效制度。合同签订之后,管理人员要和各单位的负责人进行合同的交底工作,解释和阐述合同的内容。合同的管理人员要把各小组的责任落实,分工明确,协调各小组积极配合协同工作。

2.3 构建完善的分包单位信用体系

现代工程施工涉及专业复杂,规模较大,市场竞争激烈,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降低施工成本已作为大型工程单位的基本手段。合同履约质量好坏与分包单位的合同履约质量紧密相连。以下几方面为近期工程单位的较好做法:(1)建立合格分包施工单位和供应商台账,将长期与工程单位合作的分包施工单位及供应商按资质、信用、履约能力、抗风险能力和经济实力等方面分成三个等级;(2)完善定期分包单位评级制度,评级不合格者从台账中除名;(3)根据合同工程规模、施工特点、环境等因素从分包单位台账确定。

2.4 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

透彻分析合同文件、招投标文件,结合工程施工现场条件,将合同工程可能存在的风险归类。根据各类风险各自特点,充分利用社会上各种资源,制定合理的的风险规避措施。如通过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以规避人员伤亡、设备损失,保险范围应包括分包单位,以提高分包单位抗风险能力;如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降低专业工程施工成本,以分担经济风险;如大批物资集中采购,争取材料商供应价格优惠,降低施工成本等等。

2.5 对水利工程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对合同签订完成后,合同的管理人员要就建设工程的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的管理,尤其把握以下几个要点:(1)建立合同索赔的制度,施工单位索赔要以合同作为基础,以事实作为依据,证据包括各种文件、邮件往来、报告、资料、照片及有关的凭证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等。(2)重视现场的签证,要防止在按照合同条款的支付时过早、过量的签证,尤其是合同在变更补充协议上的签订要慎重,签证要根据相应的合同条款进行衡量,能够有相互制衡的作用。(3)要注意记录和收集所涉及工程的文件报告,对合同的变更部分进行研究和分析。在实际情况中,合同的变更要和提出的索赔一起进行,必须等业主和承包方双方达成协定后才能进行合同的变更。(4)注意处理停工的损失,合同双方按合同的规定时间、用书面的形式、合法的程序来签认停工合同的内容。(5)对工程量的清单规范和定额的规定进行严格执行,出现定额没有规定的情况,根据工程现实情况和相关的规定来做出补偿需要。

3 合同执行阶段的风险控制

3.1 重视现场施工成本管理

合同签订后至进场施工前,应根据合同工程的具体状况,进行合同施工成本规划。按照成本规划,拟定成本控制措施规划;合同工程开工时,根据成本控制规划制定详细的成本控制措施;合同工程履约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成本控制目标及措施,从而有效达到控制施工成本的目的。只有有效地将施工成本控制在可控范围以内,才能充分降低合同经济风险。

3.2 加强变更管理。

根据合同的变更情形讨论,业主变更的情况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工程量的变更,另一种是工程范围及性质的变更。比方添加了工程的施工量、改变了技术的条件、改变了工程的施工顺序和改变服务的内容和范围。工程的变更要下达正式书面的文件,根据实际的变更情况附带新的设计图纸和文件。另外,一定要在在工程还没施工前提出变更,承包方需要处理清楚工期的签证,从而保证利益。

3.3 索赔问题

在签订完合同的条款下,一方认为自身的权益受到了损害,能够向另一方提出赔款。在合同项目中,一方要做好向另一方的索赔,还要做好反索赔的可能。在工程项目的执行期间,和原来的合同进行对比,对于可能产生合同以外的费用和工程时间的损害,必须获得相应的证据,从而说明错误的方式和哪方承担风险,并且要在事情发生以后的最快的时间内向对方提出索赔报告,这份报告中要将原因和信息分析清楚。

3.4 加强对变更与索赔依据的重视力度

应该重视工程期间出现的各类文件,比方工程的招投标文件、合同未签订以前的各种往来的文件、工程设计进度和更新的计划文件、双方来往的邮件、谈话的记录以及工程项目的报表等等。还要加强重视各种公布的资料,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的事件,要进行详细的记录。

4 结语

水电工程牵涉到了太多的人员和工序。在这样一个大型的运作工作当中,应该加强对项目工程的合同管理以及风险控制管理。只有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开展风险管理活动,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降低风险的损害程度,提高信誉和知名度,从而产生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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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物资的采购包括很多,如:采购的计划、审批程序、供应商的择取、价格咨询、合作的签订与货款的验收等等。因为不同的因素,对各个程序造成的风险也是不同的。对于项目采购风险的管理其实就是在各个环节中进行识别与控制。如果采购人员对这些风险的认识度不足,那么可能会给公司的项目带来一定的风险。所以,必须进一步加强公司项目的采购管理,并且提高采购员对风险的认识度,尽量减少公司项目风险。

1.国企电力公司在物资采购过程中存的的风险分析

采购风险其实指的就是公司在采购物资的过程中,因为一些其他的因素,造成所采购进来的物资没有达到项目的要求。给公司工程项目的正常实施带来一定的风险,这些不良因素总和就称之为采购风险。在公司电力物资采购时,因为一些其他方面的因素,会给项目带一定的风险。在目前,电力物资采购时存在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点。如图1所示:

1.1数量风险

国家电力公司是非常,在基建、生产与销售方面等都尽量做到零库存。在目前,电力公司在物资采购时,通常实行的是“以销订购”的方式,也就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从而决定物资采购的数量,这样的做法可以很好地做到零库存,在一定的程度上减少了库存的积压。可以起到降低成本的作用,从而提高公司项目的经济项目。但是,这种方式虽好,但也是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如:数量风险,因为有很多的电力设备需要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去生产,所以,一般电力设备的生产周期是比较长。如果在采购时,物质数量不足,将会给整个项目工程带来不可估量的影响。

1.2质量风险

在电力物资采购过程中,也存在着质量的风险。其质量风险指的就是厂商的提供的物质质量没有到达到一定的标准。造成公司所购进的物资达不到项目设备的要求。购进的物质又不能应用到实际的工作中,从而给整个项目带来非常严重的影响。

1.3价格风险

是指由于市场原材料价格波动、关税、汇率等发生变化对所采购的物资价格所产生的影响,从而影响到整个工程的成本控制,增加支出,进而影响到企业的整体利益。

对于电力公司而言,一个工程的确定需要需要非常长的时间,从签订合同到交货需要很长的周期。但是,随之相关的物资采购市场不是一尘不变的。如果在工程交货时,物资的市场价格与所订立合同中的价格相关过大,不管高与低,都会给物资采购过程造成影响。

1.4资金风险

在电力设备采购中,存在着一定的资金风险。资金风险其实就是在采购中采购资金的安全与汇率所造成的风险。在日常的电力物资采购中,通常是依照实际的需要与供货商的要求,在结算方面,不得不采用一定比例预付款的方式。但是,这种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如果供货商没有按照规定来提供物资,或者是因为其他一些因素,将会使公司处在一个非常不利的状态。

1.5运输风险

在目前,电力项目设备所需的物资类型有很多,采购地点也没有受到限制,如今,交通便利,对于采购地点可以说是全世界。但是,在采购过程中,受外界影响因素较大,所以,在电力项目设备采购中还是存在着一定的运输风险。

2.应对电力项目设备采购合同的风险措施

2.1加强对物资采购过程中监督

全过程的监督, 是指从计划、审批、询价、招标、签约、验收、核算、付款和领用等所有环节的监督。重点是对计划制订、签订合同、质量验收和结账付款4个关键控制点的监督,以保证不弄虚作假。全方位的监督,是指内控审计、财务审计、制度考核三管齐下。科学规范的采购机制, 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的物资采购价格,提高物资采购质量, 还可以保护采购人员和避免外部矛盾。

2.2要把好合同签订关

对于物资的采购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了解经济合同的相关条款,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当出现违约时,要知其违约责任与后果。在签订合同时,需要经过双方的协商,认真订立供销合同,尤其上是采购物资的数量、技术要求、价格、运输、包装等方面,应作明确的规定,同时,在签订相关合同时,应准确运用相关术语,这样可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2.3加强对物资采购招标与签约的监督

检查物资采购招标是否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行为发生;是否对供应商进行调查,否每年对供应商进行一次复审评定;悖于政策、法律,避免合同因内容违法、当事人主体不合格或超越经营范围而无效;审查合同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权利义务是否明确、有否以单代约、手续是否具备、签章是否齐全。

2.4要明确合同对方的授权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