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7 17:05:48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环境监测法律法规,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前言
人类的生存及发展是与环境分不开的,如今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也逐渐的增强了环保的意识。重视环保的同时,也更加提高了对我国环境监测工作的关注。如果想要完善环境监测工作,那么,健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是十分必要的,一个健全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能够使得监测结果准确、客观,为制定改善环境的方法、措施带来可靠的依据,从而也能够达到环保的目的。所以,完善环境监测工作,需要不断的强化环境质量监测管理体系。
1 我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现状
随着技术的逐渐提高及环保管理要求的增加,环境监测工作的难度及任务也在不断的增加。一般来说,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是环境监测工作的关键部分,管理体系是否完善关系到环境监测工作的效果。所以,强化管理体系的建设对我国的环境监测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从上个世纪90年代末,我国便开始了重视环境监测质量的管理建设,发展到今天可以说是获得了一定的成绩,很多环境监测站都已经达到实验室质量的标准要求。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还存在一些问题。环境监测机构应该正视这些问题,积极寻找对策,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构建并强化更高水平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
2 我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人员的素质比较低,需要进一步的提高
对环境进行监测的工作,一般来说是比较的有难度,同时也是十分复杂的。所以要求监测的质量管理人员需要有较高的素质水平,要掌握有关的专业知识,同时也了解管理方面的需要注意的问题。这便需要一些高素质人才加入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队伍。不过目前我国的环境质量管理的工作人员,专业素质水平还是比较的缺乏,换句话说这些人员的业务水平不是很高,管理人员素质水平不高,管理方面也不是很专业,因此导致没有较高的管理效率,这样的工作人员不利于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建设的强化。因此,如果想要不断的强化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便需要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
2.2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依据我国的目前情况来看,虽说针对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方面已经出台了一些法律法规,但是还不够健全及完善。如果没有足够依据的法律法规,那么便会阻碍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方面的工作的开展,影响到对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水平。所以,要充实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使质量管理工作依据法律开展。
2.3 缺乏健全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
如果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不够健全,那么便会造成质量管理人员的任务不明确,这样的制度会造成一些员工没有较高的积极性,所以在工作出现问题的时候,这些工作人员不能够主动的承担责任。还有一个问题是,环境监测机构没有反馈的制度,这样会影响质量监督与管理的作用,没有及时的监督,是不能够依据环境的变化及问题,及时的调整工作状况的,换句话说便是不能够及时的依据监测的结果反映情况,针对环境的问题及时的应用有效的方法进行解决。
2.4 环境监测机构没有足够的质量管理意识
依据目前情况来看,在我国,一部分环境监测机构,还是没有足够的重视质量管理方面的问题,总的来说质量管理的意识还是不够强化,比较弱。一些监测机构的监测只是为了能够获得实验室及监测站的肯定,一旦通过了评审,那么对待环境监测的态度,便没有监测前那般的认真,这样的态度会影响监测的结果及水平。
3 强化构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的措施
3.1 提高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人员的水平及素质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人员水平的高低,关系到质量管理水平的高低。如果管理人员的水平较高,那么便会提高管理的效率,如果管理人员的水平不高,那么便可能对整体的管理水平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要不断的提高质量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提高质量管理的效率,强化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
比如说可以制定一些有关人才培养的计划,对质量管理人员按时进行有关的培训及教育,依据计划逐步的充实管理人才的队伍。要在提高质量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的同时,也要提高质量管理人员的学历要求,同时重视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及思想道德。还有,可以在质量管理机构的内部也要建立奖罚机制,对工作认真能力强的工作人员进行一定的奖励,对工作不认真的人员进行一定的惩罚,奖罚分明能够调动质量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构建良好的竞争氛围,提高管理人员素质的同时也能够提高工作的效率。
3.2 建立健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
如果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没有有效的法律法规的作为依据,那么便会对环境监测的整体水平形成一定的影响。健全的法律法规能对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有效的指导,也能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所以要不断的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方面的法律法规。环境监测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展开工作,不断的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3.3 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
强化构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还要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符合环境监测特点的制度。这种制度一方面要规定环境监测机构能够把质量管理工作分到机构的每一个人,这样能够更加分清每个员工的职责,只有明确并了解了自己的职责,那么便不会在工作失误问题出现的时候,互相的推卸责任,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即使出现工作失误也能很快找到直接的负责人,及时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建立机动灵活的反馈机制,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根据反馈的情况及时调整工作,使环境监测的质量管理能够应对不同的环境变化的要求,保证环境监测的质量, 为环境管理提供一定的指导。
3.4 提高环境监测部门的质量管理意识
提高环境监测部门的质量管理意识,可以通过宣传、培训以及实际工作等多种途径来进行。一方面可以通过加强管理层质量管理意识,带动员工提高质量管理意识。因为只要质量管理的领导对工作重视了,那么便能有效的组织领导管理工作。所以每一个质量管理的领导都要将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放在重要的地位,当作重点的工作对待。另外,也可以加强全体环境监测人员的参与意识,使所有员工都树立质量管理的意识,在整个机构内部形成重视质量控制的氛围。最后加强质量管理机构建设,设置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配备专业的质量管理人员,创新管理理念。只有环境监测部门每一位成员都加强了质量管理意识,才能够不断的提高管理的水平及效率。
4 结语
综上所述, 强化环境监测的质管理体系,是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条件, 是环境管理的关键组成部分,是全面落实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方法及措施,面对我国环境监测技术比较落后的现状,需要不断的强化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逐渐的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加快环境监测技术发展的速度。
参考文献:
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的大力推进,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环境污染问题也随之产生[1-2]。自然环境是人们赖以生存的生活环境,环境的污染不仅影响到人民的生产生活,还制约着社会经济的发展[3],所以对环境保护及环境管理工作的开展刻不容缓。城市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4],城市环境监测是现阶段保护环境最为有效、直接的一种方式,城市环境监测与保护是城市今后可持续发展的途径。故开展城市环境监测工作是必要的,但是城市环境监测技术仍存在着很多问题,科学、合理的解决这些问题是环境保护及管理的今后致力的方向。
1 城市环境监测技术存在的问题
1.1 环境监测站建设经费短缺
在近几年的稽查工作中,发现由于受地方财政能力的限制或者由于地方政府环境保护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等原因,环境监测站的经费得不到有效的保障,环境监测站建设经费不足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城市环境监测工作的顺利展开。城市环境监测具有周期长、工作复杂等特点,环境监测任务变得更加繁重,依靠传统的监测技术和仪器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如果缺少了先进配套的检测仪器,即使拥有专业技术人才和检测技术,监测结果也可能精确度不高,甚至会出现适得其反的结果;此外随着城市环境污染日益增加,在一定程度上监测空间、监测频率都有所提升,监测难度变大,以上情况都会使得监测站成本增加。环境监测站资金一旦不能够及时到位,就难以使得整个环境监测运行在一定程度上不能适应环境管理。
1.2 环境监测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环境监测站的工作人员由于机制体制的限制,大部分人员都是干部,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不多,这使得整个监测队伍专业素质不高[5-6];对于监测技术人员的专业培训周期间隔较长,如遇突发事件,很容易造成相关技术人员无所适从,不能有效为环境突发事件提供技术处理;在一些地区,上级部门配送下来的专业仪器,因没有专业人员的开发与使用,也就成为摆设品,检测仪器的日常使用和维修也只是流于形式,也就是最基本的准备工作都没有做好,综上环境监测整体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1.3 环境监测法律法规政策不健全
我国建立了许多城市环境保护法,但是针对城市环境监测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具体推出。现阶段颁布的环境保护及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对于城市环境监测内容制定较为笼统,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受到阻碍,因此让许多有歪心思的人员有机可趁,满足不了当代城市环境监测所出现的状况,赶不上时展的步伐。制定城市环境监测法是当下情势所向,是城市环境监测规范化管理的保障。
1.4 环境监测数据及结果的虚假性
环境监测主要针对常规污染物因子,对于逐渐兴起的新企业所产生的未知污染物按传统测试因子并不能如实反映出污染状况;其次有机污染物是对人类身体伤害最大的一种污染物,目前对其来源、数量、影响程度仍处于探索阶段;生态监测作为新的一种监测手段,目前监测区域主要是地表水领域,并不能够反映和代表整个生态系统,其监测方法也不完善以致数据的准确性难以得到保障;环境监测数据主要是政府部门主管,某些部门为了突出地方城市达标,上报的数据就缺乏了真实有效性,因此影响到整个国家的环境监测数据。
2 改善城市环境监测技术的对策
一个科学高效的环境监测体系是需要专业精准的监测设备,充足及时的经费,专业水平的技术人员等多个方面,就现阶段城市环境监测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对策。
2.1 针对环境监测建设投入大量资金
环境监测站是数据及信息的汇总处,只有保障了资金的充足,完善了先进的监测设备,招纳了专业技术人才,提高了检测技术才能够保障环境监测工作有效顺利的开展。资金的充足供应是环境监测的基础,所以相关政府部门的支持是不可缺少的,政府部门了解情况后可通过与社会各界企业家的宣传,从而引进资金推动城市环境监测的领域。同时应该加强各监测站之间的有效交流,实现站点之间的优势互补,并避免重复建设浪费资源的情况发生,从而整体提高监测站的监测水平。
2.2 加强环境监测人员素质建设
环境监测部门应当定期展开关于监测设备、监测技术的培训活动,具体领域应请具体方向的专家进行培训讲解,充分发挥专家的专业优势,其周期间隔应一月一次更为合理,避免工作人员因时间较长而对设备、技术的忘记;加强紧急事件的演习,通过演习更好的提高监测人员的心理素质,避免出现遇事无所适从的情况;加强和改进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加大监测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同时也要保证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出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以此加强环境监测人员的综合素质。
2.3 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政策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下,各地区经济发展速度存在差异,应综合各城市的环境条件、地理位置,确定出属于国家层面上各地区必须遵守的总法规,同时也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出不同层次的城市环境监测法律法规政策;并在合适的时间推出有关标准体系,逐步建立和试行城市环境审计制度,制定强制性的环境管理规定和措施,实施依法管理和保护,用法律的来制止城市环境的恶化;同时政府应鼓励人民、企业参与到城市环境保护中,通过多种宣传方式提高人民的环境认识,了解每个人所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加强环境权益的责任感。
2.4 监督管理部门严格有效监督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环境监测的仪器也在更新,我们在拥有先进的监测设备时,应该对污染物和废弃物等标准进行配套分析方法的制定,确保分析方法的可执行性;拥有室内实验室时,应充分利用,通过相关实验取得质量控制,从而保证数据有效和真实;各级政府都应该把日常管理放到日程中,担起自己的监督责任,同时也应该建立起监督管理部门,两者同时发挥作用,做到严格的监督管理来确保环境监测技术以及监测数据真实有效性,更好的去发展和改善国家的环境监测体系。
3 结束语
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发展也应该是一个良好的趋势。现阶段城市环境监测仍存在着监测站点建设经费不足,工作人员素质亟待提高,法律法规政策的不完善及监测数据存在的虚假等问题,通过企业资金资助,政府大力支持,人民主动承担环保权益,加大城市环境监测内部工作人员素质的提高,监督管理部门的有效严格监督等方式以此确保环境监测工作的有效施行,建设出符合我国国情的环境监测体系,创造出更优越舒适的人民生活环境。
参考文献
[1]胡康宁.环境监测技术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化工管理,
2015,10:96.
[2]肇启君.浅议城市环境工程建设问题及对策[J].时代教育(教育教学),2012,4:24.
[3]毛宸洁,赵杰.城市环境监测方法常见问题及对策分析[J].科技与企业,2016,3:114.
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二者是相互配合、相辅相成的关系。我们要在实际工作当中努力促进二者之间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从而更好地解决环境监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最终促进环境监察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环境监测的相关职能
所谓环境监测,主要是指利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来测定环境中的污染因子,并根据这些污染因子分析其对环境的影响和危害程度。从总体上来说,环境监测是一种科学活动。进行环境监测的主要目的就是运用物理的、化学的或者是生物的方法来监测环境的质量变化趋势,从而能够为政府相关部门的环境管理和监督提供一个比较科学的依据。另一方面,对于一些违反我国的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及其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和破坏也要进行科学的监测。要针对近期的环境质量作出必要的分析和评价,并及时掌握主要污染物以及相关污染源的地域时空分布特点和范围,及时做好监测工作。此外,环境监测还涉及到监督环境污染的相关防治效果,进一步确定造成环境污染的主要成分以及主要构成结构。及时掌握有关环境质量的相关动态,并能够对一些环境污染的趋势作出科学合理的预测。了解一些环境污染源的所在,合理地分析其对环境造成的危害程度,从而能够为污染仲裁报送相关的准确数据。通过不断监测相关的污染数据,从而能够为污染模式的验证奠定一定的基础条件,这样也能够为了解环境质量的状况以及评价和分析提供一些必要的手段和方法。
二、环境监察的相关职能
所谓环境监察,是指以国家的相关环境保护法规、规章、政策为依据,以国家环保行政机关的相关职责为内容对管理范围内贯彻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的检查和监督。从大的方面来讲,环境监督就是对个人或组织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而进行的相关处理和监督。环境监察的主要职能就是检查和监督辖区内的个人或单位对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并根据不同情节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给予相关处罚。具体到生活当中,就是要检查和监督企业中关于污染状况的防治情况,监督排污的执行情况。与此同时,还要监督农业中的生态环境以及自然生态环境。对破坏环境以及造成环境污染的状况及时进行检查和处理,做好由环境污染引发的纠纷的调解工作。此外,还要及时征收排污费,并对排污费进行科学合理地管理和监督。
三、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之间的关系
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都是根据环保主管部门的相关委托而进行的环境行政行为,它们两者之间是一种相互配合、相互依存并且相互制约的关系。对于环境监测来说,它既可以为环境监察提供一个衡量的标准,又可以比较科学有效地反映环境的相关信息和状况。环境监察在一定程度上离不开环境监测的相关技术支持,而且与此同时环境监察也是衡量环境监测相关数据价值的一个重要依据。环境监测的一些做法和内容可以为环境监察提供服务。反过来,环境监察的工作内容在一定程度上都依靠环境监测。比如对于一个污染源的现场管理和监督就需要由环境检测部门提供一个比较准确的监测报告,而对于建设项目中“三同时”的执行状况,也需要由监测部门为环境监察部门提供一个关于“三同时”的检测报告,并且还需要环境监测部门提供相关的排污收费报告、排污许可证以及相关治污设施的运转状况报告。除此之外,对于污染事故的纠纷处理报告和环境调查报告也要由环境监测部门提供。在这个过程中,要保证环境监测部门提供的数据必须是及时的、准确的、有效的、完整的。因为这些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环境监察工作的成效。另一方面,环境监察的不断发展对环境监测的工作也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所以我们说,环境监察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环境监测的快速发展,环境监察工作是环境监测工作发展的巨大动力。它们二者之间这种相互配合、相互依存并且相互制约的关系使得我们的环境检查和管理工作变得更加顺利、和谐。当然了,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科学合理的秩序。只有具有稳定的运转秩序才能够促进二者之间工作的协调开展和有序进行。
四、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联动机制,促进二者的高效运行
只有具有一套合理高效的联动机制,才能将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工作协调统一起来。他们二者之间的这种科学发展关系能够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进行,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确保环保管理的执法效能。就目前来说,我国的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机构尚不完善,并且在分配任务时也存在不合理的现象。这样常常会形成一种单打独斗的局面。所以,为了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工作的正常顺利开展,我们有必要在今后修订法规、法律时将二者根据工作内容的不同进行有机融合,使二者能够在以后的环境执法或管理过程中协调统一、彼此配合。形成一种巨大的工作合力,进而更好地促进工作的继续开展以及工作效能的不断提高。这种工作方式对于不断提高二者的反应能力也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建立一套二者协调运转的联动机制要能够保证二者分工明确并且能够各司其职,它们之间的关系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但是在工作的范围和职责上却不能相互脱节、相互交叉。要加强二者之间的信息传递与共享。对于环境监测机构来说要不断提高监测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从而使环境监察部门更好地开展工作。环境监察部门也要及时地反馈工作的结果。对于环境监测工作来讲,要充分发挥工作本身的技术优势,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从而为环境监察工作的开展提供一个更有力的支撑。
五、结语
在当今社会中,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同为环保工作的重要成分。二者之间是一种相辅相成且密不可分的关系。只有真正理清二者的工作职责和不同区分,才能够更好地开展环保工作。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X143 文献标识码:A
1为什么要对饮用水水源环境进行保护
在我国的大部分城市中,接近53%的城市拥有比较好的集中式饮水源地,剩下的城市普遍存在饮用水水质不安全、水量不达标的问题。截止到2011年,我国农村有34.4%的人口饮水不安全,这对人们的健康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在不达标的饮用水水源当中,主要的污染源是氨氮、重金属、高锰酸盐、石油、亚硝酸盐氮、氟化物等等。大部分地表水中都存在超标的大肠杆菌、总磷等等。水源的污染直接的威胁到饮用水的安全,所以必须对饮用水水源环境展开保护,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污染源进行及时的排除,从而保障饮用水的安全,为人们的健康保驾护航。
2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
2.1没有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管理
当前,我国是采用的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方式来保护饮用水水源环境,国家的法律虽然明确的规定了地表水饮用水源和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和保护要求。但是很多地方并没有将其落到实处,保护工作也显得很滞后。
2.2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我国制定了关于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比如《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等,这些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为保护水源奠定了基础。但实际上,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工厂在增多,人们的生活污染也在随之而不断增加。这使得过去的法律法规已经不能满足水污染防治的需要了,因此必须要进行完善和补充。比如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中缺乏跨界水源地的管理条例、水源地污染处罚措施等,这就使得法律的效力被降低,因此需要扩充和修改。
2.3没有建立饮用水源地环境监测系统
在一些地方,饮用水源地环境监测取得的效果和饮用水的水质实际情况有很大的差别。虽然我国很多的地方都已经建立了和饮用水保护相关的法规性文件,但是因为地方法规性文件基本上都是引用的国家的相关法律,关于水源保护的一些条例却并不是很明确,既缺乏针对性,也不具有可行性。再加上当地的相关机构没有严格执行,或者当地存在地方保护主义,使得饮用水源地环境的监测流于形式和表面,起不到应有的效果。
2.4监管能力比较差
只有对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合理的监管,才能保证水质。当前,环保、卫生、水利等机构都开展了不同程度的饮用水水源地监管工作,但是因为监管能力差,所以达不到应有效果。比如监管队伍的素质、水平不高,检测仪器不能满足需要。在一些比较偏远地区还存在这样的情况,没有条件来对当地的水质进行监测,即便进行了监测,其监测的指标太少,也很难达到监测的要求。同时,这也使得水污染得不到治理,所以越来越严重,甚至会影响到当地人的健康。
3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策略
3.1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相关部门必须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对《水污染防治法》进行修订,规定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必须根据水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对饮用水源地的环境进行合理的监督管理。
3.2建立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管理机制
关于饮用水水源环境的保护,很多地方都存在管理不善的问题。必须建立相应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机构,使该机构对饮用水水源环境进行科学的保护,并定期对水源地进行检测,解决水源污染问题。
3.3提高水源地环境监测能力
针对目前饮用水水源环境监测能力不够,不能适应需要的现状,应该采取措施提高水源地环境监测能力。首先必须要建立切实有效的监督制度、监督方式,这样才能及时地发现其中的问题,并且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其次要构建不同级别的水质监测体系,引入先进的监测设备,并且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培训,形成应急监测和常规监测相结合的网络系统。
3.4对污染源进行科学的治理
除此之外,还应该加强对污染源的治理,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当地的排污量必须不能超过限定的标准,并且和政府部门一同拟定治理的方案。需要治理的有三种,即农村面源、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面源是引起湖库型水源地的磷、氮超标的重要原因,所以需要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管理,提高农肥的使用效率,对水源进行合理保护。
4总结与体会
水源是人们生存的基本需求,它的安全性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如果水源被污染,不但会影响人们的健康,甚至还可能对人们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只有努力的改善水质,对污染源进行严格的控制,才能构建新型的安全饮用水保障体系,并且为饮用水的安全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 王伟,万宝春,赵娜.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与人体健康的探讨[J].环境教育,2009(4).
20世纪90年代时我国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才逐渐建立,直至2006年才形成明文规定,由此可见,在此之前我国的环境问题一直得不到重视[1]。随着我国GDP的飞速增长,环境问题日益恶化才引起人们重视。在2006年颁布新《规定》后,环境问题才逐渐进入到行政阶层中[2]。但如何进行环境保护,还需从强化环境监测管理体系的建设开始谈起。
1完善环境监测的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使用的《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仍然是20世纪80年代由当时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所颁布的条例,在经过多年的变迁后,陈旧的条例已不适用于现代化的环境建设中,更不符合现代化环境监测的要求。因此,应结合现代化环境监测的要求和特点,尽快修订和完善环境监测的法律法规和保障系统,细化至每一个环节的环境监测细节,从而建立完整、健全的环境监测制度,在法律法规强有力的约束下和威慑下,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如,在相关法律的约束下,对监测机构中的资质、监测工作人员的资格、监测规章制度的制定、监测网络的建立等予以明确、严格的规范,从而逐渐推行标注化建设,真正确保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的规范性和稳定性。
2规范环境监测技术管理体系
环境监测工作的开展和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主要依据于环境监测设备的技术规范,因此建立有效的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对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要想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技术管理体系,首先要加强对监测设备和科学技术的研究力度。目前我国虽已引进先进的监测设备,并投入到环境监测工作中。但新技术和新设备在投入使用的过程中,常出现新旧设备和技术使用方法不一的情况,旧设备和旧技术严重落后,跟不上先进技术的步伐。因此,要不断加强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及时更新以往监测技术,掌握和跟进现代先进的环境监测技术;同时要尽快制定出新的技术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确保环境监测工作的合规性。另外,由于许多进口的新监测设备和技术在投入使用过程中,存在许多诸如监测方法不恰当、监测流程不完整、使用方法与设备不一等问题。因此,应制定和出台进口监测设备的准入规章制度和技术审核制度,通过借鉴国外对监测设备和技术的管理经验,结合我国环境监测的实际情况,从而制定出符合我国环境监测要求的准入制度和技术审核制度,规范我国的环境监测技术管理。
3提高环境监测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
环境监测工作过程中,质量监督员职业素养的高低决定着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高低,因此在选拔新人时,应选用工作能力较强、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等整体职业素养较高的人员担任质量监督员的职务。而对于原有员工,应展开全方面的职业素养培训,主要包括增强职员的监测技术、加强职员的相关知识涵养、提高职员的工作能力、培养职员的责任意识等,从而切实提高质量监督员的整体职业素养。同时还应强化考核,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对职员的技术、能力和知识程度等项目进行严格考核,对能力较差、不合格的职员应给予相应惩罚并加强培训力度,从而全方面提高质量监督员的职业素养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工作水平。
4创新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工作机制
目前我国许多环境监测机构,都将国家规定的计量认证与国家实验室制定的标准作为依据来进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根据规定和标准来进行环境监测是远远不够并且行不通的,无法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因此,要想实现质量数据的真实和准确,则必须要确保监测设备的准确性、监测方案的科学性、监测地点的代表性、实地取样的规范性、样品保持的完整性与分析结果的合理性等,才能提出具有指导意义的环境决策。由此可见,创新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机制是非常有必要的。而要实现创新,则必须要完善环境监测的监督体系,全方面监控监测工作的准备、采集、保存、检测、报告等工作;还需建立灵活且有效的反馈机制,质控制度和标准应随着技术的发展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要求进行适时调整,从而保证环境监测工作的有效、有序进行。
5结语
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仅影响着政府对环境决策的科学性、环境执法的公正性,还影响着环境管理服务的质量[3-4]。随着世界环境监测技术的日益发展和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国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也应与时俱进、不断强化和完善。通过完善环境监测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环境监测技术管理体系、提高环境监测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创新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工作机制等手段,从而不断强化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
参考文献
[1]李羲.浅谈强化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J].科技与创新,2015(02):39-40.
[2]刘澍.建立主动型、预防型、信息化型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研究[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3(11):130-133.
关键词:生态环境监测 制度 应对策略
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当前形势下,最重要的问题也是最值得大家关注的问题就是生态环境的问题,这个问题受到了全世界的共同的关注,日益严重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已经迫在眉睫,是我们不能忽视的问题。对生态环境的监测是我们警醒生态环境保护和对生态环境执法的很重要的依据,我们想要保护生态环境,那么就需要对生态环境进行检测,换言之,生态环境监测就是我们保护生态环境的最直接的方式之一。如果我们不对生态环境进行检测,那么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和生态环境管理的工作就是没有条理的,就是不清晰的,可以很明确的说,如果没有提前的生态环境监测,那么下面的一切工作都是寸步难行的。因此,生态环境监测在生态环境的保护中式不可缺少的一步。
在当前的形势下,我国对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还不够强烈,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着很多知识性的问题,我们应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下面我们具体分析一下在生态环境监测中存在着哪些问题?
一、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当前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对于生态环境监测的工作还不是很成熟,但已经初步取得了不少的成绩,就拿现在说吧,我国已经在一定的范围内建立了以常规监测、自动监测为主要的监测技术的监测系统,还拥有2300多个的生态环境监测站以及将近50万人的生态环境监测的大队伍,但是因为还不成熟,所以依然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
1.我国没有制定专门的关于生态环境监测的法律法规
我国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颁布了不少,但是却没有一部法律法规是专门规定生态环境监测方面的,现在唯一执行的关于生态环境监测的法律就是国家环保局颁布的《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方法》,但是这部管理法的内容太概括,没有具体的管理事项,这部法律是在2007年9月1日实施的,这部法律对当前的生态环境形势已经没有太大的实用性了,它已经跟不上生态环境监测的发展了。因为只有这一部关于生态环境监测的法律,现在来说还没有太大的意义了,所以在当前没有一部相对统一的法律法规来规范生态环境监测的工作,使得生态环境监测的法律地位很不明确,使得生态环境监测的工作没有一个完整的法律来作为保障,这样就造成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钻了不少法律不完善的空子。
2.我国没有统一的、完整的可操作的生态环境监测的标准和方法
现在,我国建立了不少的关于生态环境监测的管理部门和相关的工作单位,例如,除了国家的检测局外,还有农业部、水利部、科技部、环保局等以及一些地方的相关的管理部门都已经对生态环境监测的工作作为重点之中的重点,这些部门都进行着各种各样的关于生态环境监测的调查以及研究一个合理的方案,生态环境监测的工作现在处于一个多管理,无法律,多部门的不同的管理规范之中,最终导致了国家检测局得到的关于生态环境监测的数据也不统一。
3.生态环境监测的硬件的设备不够先进、活动的经费不充足
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进行是要依靠先进的生态环境监测的仪器,如果没有先进的仪器和先进的设备的投入使用,那么就不能够顺利的进行生态环境监测的工作,使得上级分配的任务一直无法进行,处于原地踏步的状态,即使我们有先进的技术人才,也没有办法顺利的完成上级分配的任务。上面说到的我国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还不够强烈,生态环境监测的技术还不成熟,所以,我国境内普遍存在生态环境监测的设备不充足,技术人员的技术不够先进等问题,对于生态环境监测的设备的造价是非常高的,生态环境监测的工作本来就经费不充足,所以造成一些老化的设备没有资金改善,先进的设备没有资金购买的状态,这就影响了我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影响了我国生态环境的发展。
4.关于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中的监测数据的不真实、没有纪律性
在当前的形势下,我国的生态环境监测的机构主要是政府部门,所以对于生态环境监测的监测的结果有很浓重的行政色彩,一些地方的环保部门为了地方的政绩而谎报生态环境监测的数据和生态环境监测的结果,这样就直接影响了生态环境监测的监测数据的真实性。
二、对于这些问题相关的应对策略
1.我国应该加强立法,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的重要地位
生态环境的问题已经迫在眉睫,所以我们应该从实质上解决,首先我们应该尽快的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法律上严格的要求。我们还应该高度的重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在大的前提下,颁布一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保护法》为依据的关于生态环境监测的专门的法律,完善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度的建设,让生态环境监测涉及的相关部门和从业人员都有法可依,法律人员都有法可执。
2.快速制定相对统一的,完善的可操作的生态环境监测的标准和方式
我国的相关的对生态环境监测的部门应该积极的参考国际的统一标准,加快制定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的标准,这样才能更好的规范我国的生态环境监测的工作,提高我国的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可执行性。现在,我国还在使用旧的标准,没有和国际达到一个统一,这样就影响了我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先进性,不得达到与世界接轨。
3.大量的投入资金,重点放在生态环境监测的建设上
各个地方的生态环境监测站是监测工作最实质的地方,这里所得到的生态环境监测的数据是最真实的、可靠的。所以对于生态环境监测站的建设是必须走的一步。所以我们应该加大资金的投入,这样就需要得到各个部门的认可和支持,然后我们还要换取先进的思想,在思想上做调整,多方面的引进资金来强化生态环境监测的各个方面。还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引进市场体制,增强对生态环境监测的积极性。
笔者就业于扬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土壤监测能力建设专项是一项重要的年度预算项目。土壤监测能力建设专项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和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统一安排,根据《关于开展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风险点位布设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6]25号文件的要求。根据重点区域的筛选及风险点位的布设结合《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十一五”全国土壤污染状况专项调点区域监测结果和2011-2015年土壤环境质量试点监测结果进行。主要是根据扬州市各行业特点、企业规模、污染物排放量以及对土壤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综合分析,包括“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污染行业企业周边、工业园区周边、固废集中处置场周边地区、历史污染区域及周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及周边、果蔬菜种植基地等重点关注风险区域进行土壤监测能力建设。对经费的申报,执行需要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一、预算绩效评价的相关概念
预算绩效评价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指在基于“花钱买公共服务”理念的基础之上借助于绩效指标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共支出效果,反映资金使用是否合理的制度。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做得是否到位与环境监测事业单位各项工作是否能够顺利开展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建立科学的绩效指标体系是非常有必要的。环境监测事业单位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在开展过程中要依据具体的财政效率原则,通过对绩效指标或者目标进行管理,绩效评价的对象是公共资金,以便真实、客观、公正地评价单位实际支出情况。
二、现阶段地方环境监测事业单位预算绩效评价工作_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一)预算绩效评价意识有待提升
在实践过程中单位虽然制定了预算绩效评价规章制度,但是在实际评价实施中执行力度不够,单位中的一些部门不能够积极配合此项工作,不能给全面、准确、真实地向相关人员反映信息数据。同时,相关人员对此项工作重视度不够,虽然能够对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提出一定要求,但是没有具体到细节中去,致使相关人员在开展此项工作时具有一定随意性,间接阻碍了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有待完善
单位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存在着不健全的情况,单位在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中基本上都是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文件及标准选择相应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没有向上级部门反馈实际情况,结合地方特征与实际情况设定一些必要的定量指标。同时,单位的预算绩效评价数据库有待优化,及时完善相关指标,而现有的预算绩效评价相关指标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对实践工作的指导性不强,进而导致所得出的预算绩效评价报告无法真实地反映出单位的实际财政支出情况。目前的绩效目标中投入、产出指标比较合适进行量化,比如资金投入指标、资金到位率,土壤监测覆盖面积、土壤质量监测数据等,但是效果目标和影响力目标如土壤安全预警率和群众满意度就比较空泛,流于形式。
(三)预算绩效评价相关法规法规有待优化
目前,预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中虽然提到了预算绩效评价相关内容,但是内容过于笼统,缺乏针对性。这样一来会导致环境监测事业单位在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中无章可循,主观性过强,进而出现评价结果不完全真实,难以起到指导作用的情况。同时,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还难以起到监督和约束作用,无法很好地控制和防范一些不法行为的发生,容易对此项工作顺利开展造成一定影响。
三、对于环境监测事业单位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一些建议
(一)树立正确的预算绩效评价意识
首先,单位在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中要加大对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性的宣传,采取多样化方式使相关人员意识到此项工作对推进单位各项工作的影响,促进其积极积极配合工作,全面、准确、真实地向相关人员反映信息数据,以更全面地反映扬州市重点区域土壤环境风险状况、变化和发展趋势;其次,相关人员也应当积极学习预算绩效评价的相关知识,充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以解决当前重点区域土壤环境风险状况不清为立足点对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提出一定要求,并具体到细节中去,明确权责,使此项工作更加规范性,确保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二)完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
地方环境监测事业单位应当积极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在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中不仅要在上级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文件及标准基础上选择相应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而且还要根据地方特征与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系统性、目标导向性等原则基础上设定一些包括目标完成指标、组织管理水平指标、财务管理指标、资产配置与使用指标等必要的定量指标。对于此项目来说,兼顾未来国家对土壤环境监管的需求完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以及指标目标值,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预算绩效指标框架体系。同时,单位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投入一定经费积极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评价数据库,以便于单位顺利开展此项工作。
(三)完善预算绩效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在现有的预算绩效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行细化和完善,对一些原本模糊的内容进行明确,确保环境监测事业单位在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中有章可循,使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同时,在相关法律法规中还应当明确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处置、与预算编制挂钩以及实行绩效问责机制等内容,督促相关人员积极开展此项工作,提高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
参考文献:
0 引言
事实表明,良好的交通环境能够减少交通事故的数量和降低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交通安全水平与交通环境存在密切的联系。而安全的交通环境离不开及时、准确、全面地交通环境监测工作。环境监测是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支撑,是交通、环保等相关部门实施环境质量监督、考核环境保护工作成效的科学依据。因此,有必要完善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工作,推动和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事业的开展和发展。
1环境监测对交通运输行业绿色发展的重要性
交通事业作为国家基础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一样地面临着严重的环境保护问题。公路建设施工期和运营期带来的环境污染,不可避免地影响沿线地区的环境质量,加剧其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的恶化,并且公路对沿线环境的改变是长期存在的,甚至对某些特殊环境造成的破坏是难以恢复的。这些影响主要表现在对水体影响、大气影响、噪声影响和生态影响。因此,根据国家和地方以及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路建设中必须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 ”制度,特别是要开展高速公路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将公路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降至最低,实现公路建设和地区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1]。
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监测是交通运输行业环保监管的重要手段,是交通环保长效管理的主要基础。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工作,可以有效地掌握环境质量和污染源排放状况及变化趋势,识别交通活动对基础设施周边自然生态和公众健康造成的环境影响,增强环保监管效果,促进污染治理设施有效运转,减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保护交通设施沿线生态环境。
2国内交通环境监测现状
2.1交通运输行业部级环境监测现状
随着交通运输事业快速发展,我国的交通环保管理和法律法规体系也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在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环保监理和环保科教宣传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发展。在已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中,对建立监测制度、组建监测网络、制定监测规范等均作出了规定和要求[1]。
国家和交通运输部为了缓解日益突出的环境问题,更科学有效地对交通环境进行监测和监控,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和制度。已颁布的《交通行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交通部环境监测工作条例(试行)》明确规定了交通环境监测的实施办法;2008年交通运输部实施《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对各类公路水路交通建设项目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施工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以及运营过程中必须进行环境监测;2011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指出,在“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继续探索环保新道路,继续加强环境监测、应急、信息等基础能力建设,扩大环境监测网络覆盖范围,推进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探索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和生态遥感监测工作,提高环境应急监测水平,增强环境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和利用能力;2011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指出交通运输主要工作之一就是加强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增强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建设部省两级交通运输节能环保监测考核体系,逐步形成对国家高速公路沿线、三峡库区、环渤海、长江口和珠江口等区域的交通环境监测网络;2011年颁布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十二五”发展规划》中也明确提出,建设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网络是健全交通环保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到“十二五”末,初步形成布局科学、层次合理的行业节能环保监测网络,初步形成运行规范的全国交通运输环保统计和公报制度;2013年交通部印发的《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指导意见》,在统一行业认识,实现顶层设计和全局指导的基础上,近一步明确了要“完善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统计监测考核体系”,“积极开展区域性和主体性试点、生态建设和修复试点、环境监测网络试点等工作”。
但是,从整体上看,环境监测管理的体制机制还不健全,环境监测工作还不能为交通环保工作的开展提供足够的支撑。
2.2交通运输行业省级环境监测发展现状
从 2000 年开始,部分省市开始建设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站,但由于行业监测还没有赋予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也就没有财政资金来源,只能通过第三方有偿服务来保证业务开展,所以,各省行业环境监测站发展不尽如人意,只有山西、湖北、河南等少数几个省份的环境监测站发展较为顺利[2]。
山西省为加强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先后下发了《山西省交通基础设施环境监测管理办法(暂行)》(晋交科教〔2006〕401 号)、《关于加强高速公路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晋交科教〔2009〕36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晋交科技〔2012〕28 号)等文件,多次开展公路建设项目环保专项检查,重点加强了施工期环境监测和环保措施及设施的按时落实,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有关行业污染防治及节能减排的问题,有效推动了行业环保事业发展[3]。
湖北省的交通环境监测工作起步较早,1997 年就成立了行业环境监测站,并根据交通运输部相关文件精神和行业环境保护需要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规范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工作。在交通运输部下发的《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交环发[2008]112 号) 基础上,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于2008 年制定了《湖北省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明确了“湖北省交通环境监测中心站”的职能,主要负责省内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工作,并以环监站为实施平台,对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的环境监测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和科学化的指导。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下发政策的指引下,湖北省交通运输行业的环境监测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3完善交通环境运输行业环境监测政策的必要性
3.1是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
十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同时明确要求“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
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下,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政策,更好的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这正是交通运输行业实践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全行业绿色发展评价体系的重大战略举措。
3.2是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落实国务院工作的要求
2011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要求“全面提高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水平”,“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提出“不断增强环境保护能力,全面推进环境监测、信息等环境保护工作能力标准化建设”。
完善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相关法规政策,能够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相关法规政策,更好地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工作,更好地落实行业发展规划,加快绿色交通运输体系的构建。
3.3是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的需要
为了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环境监测工作,交通运输部于 2008 年 4 月下发了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办法中明确规定“各类交通建设项目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施工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以及运营过程中必须按照有关法规规定进行环境监测”,2013年初委托开展了《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管理体系与建设标准研究》,涉及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试点工作也正在实施过程中[5]。
但是,现有环境监测多参考环保行业的标准和执行规范,对于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站建设内容和规模、监测方法和手段等缺乏可遵循的行业监测标准和规范。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管理的政策法规还不健全,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体系还不完善。
4建议
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在监测技术方法,监测数据质量、监测站点建设等方面缺乏行业标准和规范,缺乏相应的交通环境监测方面的法规政策。这必然影响了行业监测数据的管理和应用,导致行业环境监测结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不足。
2我国环境监测技术的应对策略
2.1我国应该加强立法,提高环境监测技术的重要地位
环境保护问题已经是迫在眉睫,所以,我们应该找出最根本的原因来解决实质性的问题,首先,我们应该尽快的建立起关于环境监测技术的法律法规政策,在法律的基础上严格要求环境监测技术的规范性。我们还应该高度的重视起环境监测技术工作,因为在整个环境保护的前提下,技术起到关键性作用,国家应颁布一些具体的关于环境保护法、环境监测法等专门的法律法规政策,并不断的完善环境监测技术工作制度的建设,使环境监测技术以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都收到法律的保护,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中的内容对不法人员执行法律。
2.2制定相对统一的,完善的可操作的环境监测技术的标准和方式
我国关于环境监测技术部门应该以目前国际上的标准进行制定,与国际接轨,吸收国外成功的环境监测技术,对环境监测技术的标准制定应及时、准确、有效的进行统一,这样一来才能更好的按照我国环境监测技术工作的规范章程来执行,这样做不仅能提高我国环境监测技术工作的可实施性以及执行性还能使环境监测技术进行统一的方式方法。目前,我国关于环境监测技术的执行标准还是原有的旧模式,没有与国际上的标准达到统一,这样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环境监测技术工作的开展和实施,也与世界的环境监测技术脱节。
2.3大量的投入资金,重点放在环境监测技术的建设上
我国每个城市所建立的环境监测站都是环境监测技术工作最根本也是最实质的地方,环境监测站故名思议就是在对环境进行监测之后所得到的所有数据,前提是必须是真实可靠的,最后汇聚到环境监测站,不难看出环境监测站的建设是必须的,只有将环境监测站建设的完善,才能保证环境监测技术得以发挥出应有的水平。所以,我们应该投入大量的资金去建设环境监测站,这就需要相关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与认可,然后吸收先进的思想,从根本上作出改变,政府可也以与社会各界多方面接触引进资金来强化环境监测技术以及其他领域。建立环境监测站应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及范围内进行,实施市场体制,这样可以无形中增强对环境监测技术的发展。
2.4建立一个严格的监督管理部门
1环境监测概述
环境监测指的是政府与相关的环境部门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的规定,运用一定的科学手段,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与程序,采取科学的方法对环境中各种代表性的组成物质进行监测和测定,并根据相关国际规定,对当前环境的整体质量和受污染的程度进行科学的评估,以用作环境工作的科学数据依据。环境监测的方式复杂多样,并且具有空间性和时间性,以及被监测对象复杂多变,受限制较多等特点。环境中漂浮物质是随着时间和空间不断变化的,所以实时监测难度大,需要通过连续不间断的对污染物的监测,才能够得到真实有效的数据。环境监测的过程一般分为以为几个步骤,接受任务、现场调查、手机资料、监测计划设计、优化布点、样片采集、样品运输和保存、样品的预处理、分析测试、数据处理、综合评估。通过这几个步骤进行监测得出的环境评估数据,能够真实有效的为环境保护专业人士提供准确的数据,从而针对环境中的污染物、污染程度、污染变化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优化环境。
2环境监测的重要性
2.1环境监测在环境污染问题中的作用
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和措施,通过环境监测,可以对环境中的污染物进行监测和分析,例如:对大气、土壤、水资源等环境的基本要素进行监测和分析,可以找出发生环境污染的根源,并且预测出将要发生环境污染的要素,提前预防和治理,将污染尽量扼杀在源头,有效的进行环境保护。
2.2环境监测在城市环境规划中的作用
现代经济的发展和环境资料的利用密不可分,许多工业的发展进行都是需要利用到大自然的资源。因此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要更加重视对环境的保护。现代化的经济发展促进了城市化的进程,这就导致城市在进行规划建设过程中,要充分意识到环境保护。要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这样才能够发挥环境监测的作用,提出合理科学的发展规划方案,促进双赢。
2.3环境监测在其他领域的作用
环境监测不仅仅在环境保护中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在其他领域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例如:根据环境监测的结果和数据的统计,环境部门依法制定出污染物的排放标准,降低有害物质向空气中的排放量;环境监测还可以在发生环境污染仲裁案时提供重要的依据,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这时就需要进行实地取样,分析污染物质和程度,进而进行相关仲裁。
3环境监测的具体实施措施
3.1采用科学的环境监测手段
采用科学的监测手段,有利于增强监测结果的准确性,提供更加准确的数据支持。但目前我国的环境监测水平还处于较为初级的阶段,与国外发达国家有很大的差距,因此在引进国外先进环境监测手段和技术的同时,需要大力进行自主研发、自主设计、自主规划等自我实现的能力。仪器创新是技术创新的一个重要的方面,需要国家和企业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研发和改进。
3.2完善环境监测预警系统
环境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长期有效的、可靠的环境监测。要对有些地区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环境问题进行治理,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当前的环境监测预警系统,明确各地区环境监测的重点,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采用恰当的手段和方式,采取多种举措齐头并进、全面带动环境监测的工作进行。其次要对有关部门的人员加强培训,加强监督和考核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制。
3.3培养环境监测的技术人才
当前我国环境保护还处于较为低级的阶段,相关人才缺口也很大,这就需要加大对环境监测人才的培养。一方面对现有环境监测从业人员进行技能加强培训,系统的培训其专业技能知识。另一方面国家应注重高校中环境监测人才的培养,设立相关专业以及引进国内外先进的观念和技术。为环境监测提供可持续的高素质人才,这样也可以为环境监测技术改善提供新鲜的血液。
3.4建立健全环境监测法律法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是保证环境监测实施的最有力的依据和后盾,当前我国许多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生,都是因为缺乏相关的法律规定,给一些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所以建立健全环境监测方面的法律法规,可以从根源上为环境保护提供依据。
4结语
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环境造成了不可逆的破坏,环境保护已经迫在眉睫,因此对环境进行科学的监测,能够有效的监测出环境中的污染物质和成分,同时,环境保护早已不仅仅是我国的问题,而是全球性的问题,根据时代的进步和改革开放的稳步发展,环境的监测已经成为保护环境的关键一环,我们要意识到环境监测的重要性,将有关资源科学分配,使环保事业得到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