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7 17:05:49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法制宣传和法治宣传,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1、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党的十确定的“两个一百”奋斗目标,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其基本内涵、重大意义和主要任务;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任务,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重大任务和重大举措,为实现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奋斗目标营造良好氛围。
2、深入学习宣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系列讲话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要求,深刻理解和把握关于社会注意民主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论述的精髓以及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作出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3、大力宣传以宪法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围绕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开展法制宣传,围绕党的十确定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2015年度区重点普法目录》,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以及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反腐倡廉等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提升年活动,加快推进法治建设
4、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一是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提升年活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贯彻落实各级法制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召开一次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会议和一次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充分发挥协调职能,检查、指导和督促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完成。二是继续抓好《法制建设纲要》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做好对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评议考核;不断强化司法行政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公正执法能力,做好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工作;开展学习培训,将依法行政知识、法律法规知识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各级各类培训班培训的重点内容。
5、做好全国青少年普法示范区创建验收工作。根据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示范区”评选标准和创建任务分解表,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责,不断查找和完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中的薄弱和不足,积极开展自查,为国家、省、市、区逐级检验验收打好基础,全力确保示范区验收通过。通过普法示范区创建相关系列工作,达到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同时加强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教师队伍法制培训,提高教师队伍法治意识和法制教学能力,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实效。
6、广泛开展多层次的法治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基层创建工作,扩大基层法治创建活动范围,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纳入美好乡村建设;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推进“依法治校示范学校”、“银行法治之窗”、“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7、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考评。充分发挥法治建设考核指标的导向作用,将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标准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
三、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法律七进”、“江淮普法行”、“12.4”等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8、突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根据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不同重点对象的特点,分类指导,全力推进,加大落实力度。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委会议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律培训、领导干部宪法知识测试等制度,促进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加强公务员法律学习培训,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针对青少年不同年龄段,通过不同的形式,加强法治理念和未成年人运用法律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坚持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常态化,继续加大“法律明白人”的培养力度,加强行政村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切实增强农民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利意识。加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升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引导企业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公平经营,引导企业职工依法维权,努力打造开放文明、规范有序的经济发展环境。
9、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江淮普法行”等重点工作,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充分认识开展“法律七进”、“江淮普法行”等工作在推进全区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把“法律七进”、“江淮普法行”活动与“六五”普法阶段性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对“法律七进”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积极发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江淮普法行”等品牌效应,广泛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开展公民旁听庭审活动,总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普法教育效果。广泛发动和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大众传媒,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使主题活动更好地深入基层,服务群众。
四、加强阵地和载体建设,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0、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地域特色法治文艺作品的创作和研发,加大法治文化成果的转化力度。积极搭建法治文化建设平台,构建法治文化传播体系。突出加强和改进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在加强法制宣传栏或法制宣传橱窗、门户网站开辟普法栏目等自有阵地建设的基础上,重点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规范化、标准化,户外媒体等公共阵地的建设。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同步推进,区广播电视台开设法治栏目,各成员单位门户网站设有法治文化板块,开通普法微博等,积极发挥新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提升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制长廊档次,并形成各具特色、主题鲜明的法治文化阵地,积极营造浓郁的法治文化氛围。
11、推进法治文化传播机制建设。结合市局工作部署,适时启动实施法治文化“四入行动”,即著名景区嵌入行动、繁华街区融入行动、乡镇村庄纳入行动、建制小区注入行动。积极参与全省“千百十工程”,开展千幅法治漫画、百部法治故事(歌曲)、十部法治微视频(动漫、电视剧、黄梅戏)以及法制公益广告征集宣传活动。
12、广泛开展各类法治文化活动。举办年度法治书画摄影作品竞赛及展览活动。推进各地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艺进乡村(街道、社区)活动,增强普法效果。
五、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13、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强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法制宣传工作体制机制,坚持固强项、补弱项,落实工作制度以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加强责任单位检查督查,完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全面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责任落实,确保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4、紧密结合群众路线教育,进一步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扎实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利用法制集中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送法下乡等活动形式继续组织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互联网传播的优势
相对于传统媒体而言,互联网媒体具有海量的储存量,具备了大量储存、随时调阅、即时更新修正法律、法规条文的物理可能性。由于具备了空间的优势,也就具备了独立设置专业性较强频道、平台的条件;不受出版和播出时间的限制,可以及时、即时新闻,也允许适当的内容间断;可以大量刊发图片,还能刊发音频、视频新闻;还能充分实现视频、文字、图片多种形式辅助综合的结果,使内容更加充实。
网络在传播时间上具有明显的自由、快捷的特点,可以轻易做到即时滚动各类新闻。近年来,在国内外许多重大新闻,特别是突发性新闻报道上打响第一枪的,已经不再是电视、广播,更不是报纸,而是互联网站,甚至是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比如当年由我全国首发的《苏秀文驾驶宝马车撞死农妇》这一新闻,在第一时间后随即进行实时滚动报道,在全国互联网新闻界引起广大关注。
传播空间上的无限性。网络媒体传播空间不分地域,没有疆界,可以说,全球互通互联的电子网络有多大,网络媒体的传播空间就有多大。比如说建一个法律法规库,它的容量任何其他形式的媒体都不容易承载,而对于互联网就变得很容易、很便捷,你想查一个关于法治文化这方面的法律法规,随时上网都可以轻松得到。另外,我们要开展一项法律法规的普法活动,对事件进行整体宣传,利用网络就可以进行较长时间的策划和推动,可以有很多单位一起参与,声势可以搞得很大,这样对网民学习法律知识很有帮助。而且网络上相对很自由,有什么案件,你有什么想法,在网络上都可以讨论,所取得的效应将是巨大的。
传播方式上的多样性。比之传统媒体,网络媒体更大的特性在于其传播方式的灵活多样性。这方面的变革可以说是革命性的,也是最具魅力的。主要有三点值得特别注意:一是交互传播。传统媒体的传播方式通常是单向的,编读双方无法随时随地进行双向沟通。而网络媒体既可以是单向传播,也可以双向(编读之间)甚至多向(编读之间、读读之间)传播。信息的传播具有很强的交互性,网民与网站之间、网民与网民之间可以利用聊天室、网络电话等工具即时沟通,实现互动。对新闻内容也可以随时展开讨论,还可以举行网络会议等等。二是多媒体传播。网络媒体可集文字图片、音频视频于一体,是地地道道的多媒体。国内大多的网站已推出了视频节目。三是个性化传播。报纸和广播、电视毕竟是一般意义上的大众传播,你在上面所看到或听到的内容同其他人在同一时间、同一媒体所看到或听到的东西是一样的,报纸不可能为你单独出版,电台和电视台也不可能播送只供你一个人收听、收看的节目。然而,它们所做不到的这些,网络媒体却可以轻而易举地做到。如今在手机里,比如今日头条这个APP,你可以依己所好,订阅自己喜欢看的新闻类别。在一些法律为主题的微信公众账号里,甚至通过关键词查询《宪法》《治安管理条例》、《民法》、《婚姻法》等,以及各地方关于法治文化方面的法律法规里面的任何一个法律条款,可以方便得很,手到擒来。
二、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网络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工作
我局以推进“五五”普法的顺利验收,推动“平安灞桥”的建设,在宣传内容上主要突出以下几个方面重点:一是大力宣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市、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二是积极宣传“五五”普法规划以及“法治灞桥”建设、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三是向广大群众展示近年来我区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取得的成果以及法律援助条件、人民调解程序和社区矫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成效显著
开展好这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开创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新局面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此,我局高度重视,局领导班子认真研究,一是建立健全了组织。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并明确规定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其它人员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形成了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是专门对宣传月活动进行新部署,并制定下发了活动的安排通知,认真筹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组织专门力量,明确专人负责,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深入扎实地开展了宣传月活动,使这次宣传月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成效显著。
三、联系实际,开展多形式宣传
(一)在这次宣传月活动中,我局紧密结合实际和行业特点,注重内容与形式,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在本系统结合依法治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开展,此项活动重点加强对街道、社区、农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政策、规定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进一步增强了他们的法制观念,提高了参与综合治理的自觉性。各司法所、各部门也能联系实际,丰富宣传内容,重点突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确定宣传内容。重点宣传国家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条例、决定和意见、建设和谐平安社会的意义、目的和任务以及《物权法》、《法律援助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必须抓好“两个强化”。即:强化职能定位,强化工作手段。
强化职能定位。就是根据《“六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县纲要》的要求,结合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能的实际情况,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将各职能部门的抓普法工作职责用文件分别固定下来,达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责权明确、任务落实”的工作目的,克服过去单靠依法治县办“唱独角戏”和“小马拉大车”现象,形成强大合力,从而构成“条块结合、纵横相融”的大普法格局。
强化工作手段。就是要建立科学的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体系,具体就是建立科学管理机制、严格考核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一是要合理分类。合理分类是为了科学定标有的放矢,就__县共分七大类,即:中省市县直执法综合管理类、中省市县直社会服务类、县人大、政协及党群机关综合(事业)类、农村乡(镇)类、教育类、企业类和社区类。二是要科学定标。确立科学目标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归宿和起点,在整个法制宣传教育系统中处于指导和支配地位,对于确定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的任务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目标的确立就是按照不同类别、实现时间和可能程度,可以分为根本目标和具体目标,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根本目标可分为组织领导重视程度、基础工作、普法工作、依法治理和超前工作五个方面,具体目标可分为若干条,近期目标就是当年可实现目标,长远目标就是五年可实现的综合目标,由近及远、阶梯式、;连贯性将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导向一个更高的层次。三是要严格考核。就是由县委、县政府目标考评办牵头,汇同组织、宣传、依法治理办等部门,采取平时抽查、半年检查、年终兑标相结合方式进行分类严格考核,逐项逐条兑标。四是要落实“一票否决”权。就是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部门、各单位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大目标考核体系,对年度未达标的落实“一票否决”权机制,确保普法依法法理工作的顺利推进。五是要强化各种监督手段。就是人大的法制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团体的群众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等手段,督促各级党委政府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六是要强化激励手段。就是要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既要制定好方案,又要组织好每年度的经验交流会、总结表彰会,大力宣传、树立、表彰和奖励先进典型,以此来带动中间,激励后进,形成“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工作浓厚氛围。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必须突出“三个结合”
即:普法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普法与文化建设相结合,普法与现代科学相结合。突出这“三个结合”就是打破过去就普法而普法的工作做法和工作方式,跳出固步自封的工作怪圈,拓宽渠道,活化形式,寻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一是普法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围绕法律服务是做好普法工作的根本要求,只有在开展法律服务中找准普法工作方位,才能使普法与法律服务互为促进,相得益彰。普法可以搞些必要形势,但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也就是群众最关心的就是我们普法工作正要搞的。法律服务也是如此,目前要着力开展关系民生与发展问题、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人民内部矛盾调解问题、公民权益
保障问题和贫弱群体法律援助问题等法律服务工作,通过广泛开展法律服务和结合个案调解,有针对性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增强当事人及周围群众的法律意识,以此达到普法与法律服务双丰收。二是普法与文化建设相结合。围绕文化建设是做好普法工作的有效途径,只有在文化建设中找准普法切入点,才能促进普法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结合城乡文化建设正在兴起的热潮,一方面可以将文化阵地与普法阵地、文化图书与法制图书、文化学习与普法学习、文化活动与普法活动等有机结合、同步推进。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繁荣地方文艺之机来开展法制文艺活动,充分发挥文化馆、文化站、剧团专业队和群众业余队的作用,深入乡村、深入生活、创作编排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形象幽默、朗朗上口的法制方艺作品,在城乡巡回演出,使法律条文化枯燥为生动,化抽象为直观,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灵活性、趣味性和实效性。三是普法与现代农业科技相结合。广大农民普法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头戏”,也是困扰普法工作的难点,因此,必须抓住广大农民对现代科技应用的积极性,结合每年度农村科普之冬、科普之春和科普下乡活动,将普法教育融入其中,随之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通过“法制讲座”、编印常用法律知识宣传资科和法治文化用语集锦等,广泛宣传与广大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法律进乡村”活动顺利推进。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必须实现“四个突破”
即:人力资源、设施资源、平台资源和经费资源上有新突破。一是在人力资源上实现新突破。就__县实际重点培育和建设以普法骨干、普法联络员、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这四支队伍。全县上下普遍建立健全普法“三员”骨干队伍(宣讲员、辅导员、报告员),并分期分批进行集中轮训。全县组成普法宣讲团17个、普法宣讲组286个,定期深入机关、学校农村和企事业单位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全县整合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学生和司法战线资深的离退休干部为主体的法制宣传人力资源,建立一支统一规范的普法志愿者队伍,经常活跃在全县城乡之间。全县各部门,各单位都设定一名普法联络员,定期汇报工作,反馈信息,真正做到普法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在设施资源上实现新突破。设施资源是开展法制宣传的必要条件,全县舍得投入精力、物力和财力,增加一些法制宣传必要的外部设施和内部设施。全县以人口密集地、休闲场所、公园、车站、商场和主要街道等制作了固定永久性法制宣传设施,营造外部法制宣传氛围。在此基础上,加大了内部设施建设力度,具体实现了“五化”,即:
(1)办公场所实现专室化,从县办到各基层依法治理办都设有专室。
(2)工作运行实现图示化,从上到下统一制作工作运行图板、统一制作牌匾,各种组织、制度、指标、任务量化上墙、图文并茂,一目了然。
(3)宣传器材设备实现现代化,各级依法治理办都配置了数码像机、录像机、微机等宣传器材和办公设备,县办还配装一台专用普法宣传车。
——南昌市戴某某集资诈骗案
2012年,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经侦大队经过精心组织、缜密侦查,成功侦破了一起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破获了以被告人戴某某为首的特大集资诈骗犯罪集团。
【案情回顾】
2011年11月份开始,被告人戴某某、梁某以“香港鼎鑫元实业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义,谎称该公司在武汉市青山区环保工业园有150亩地及污水处理项目需要启动资金,以“集资”总金额的15%作为回报,指使被告人徐某某、罗某某等人在我市多地设点,雇请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洪某某等人为“业务员”专门在退休老年人中以相互介绍的方式“拉人头”到“办事处”“听课”宣传,吸引退休老年人参与“集资”。具体“集资”方法分为两种:一种是以11000元为一份,上不封顶但不能少于一份,每16周为一个周期,每周归还880元本息,16周后本息全部还完,经计算月息超过7%。另一种方案是“集资”110000元以上,以此为一份计算,32周后一次性还本付息300000元,经计算利息高达172%。该案发生仅四个多月,在南昌地区涉及集资人员高达655人,给被害人造成3892.3759万元的损失。 经公安调查,该案是一起经过精心组织策划、有着严密犯罪组织、受害人涉及南昌、武汉、南京、浙江等地的特大集资诈骗集团犯罪案件,涉及全国882名群众,集资金额高达7290.86万元,造成损失5574.0001万元。
【案件查处】
为尽早消除这个不稳定因素的“苗头”,西湖分局经侦大队于2012年2月28日对这个所谓的“香港鼎鑫元实业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办事处”进行了搜查,当场查获大量犯罪证据。西湖经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连续作战,历时三个多月,成功抓获主要被告人戴某某等7人,暂扣、冻结涉案资金3000余万元。
20XX年10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戴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五十五万元,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梁某等六人有期徒刑二年至八年不等,并处罚金。2017年2月,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补充对戴某某集资诈骗案浙江部分作出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戴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与前判决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
【风险警示】
从该起集资诈骗案件来看,非法集资案件普遍存在以下特点:
一是以外地甚至香港公司驻南昌公司的名义出现,租用繁华地段的高档写字楼,给人造成拥有强大经济实力的假象。
二是打着投资开发高科技或者投资外地项目的旗号,披着“民间借贷”的外衣,通过开设讲座、组织聚餐、旅游等活动进行宣传,笼络人心。
三是以每月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大肆进行非法集资活动,部分群众对此类犯罪防范意识缺乏,由于按时领取利息,觉得可信度高,案发后有顾虑,迟迟不肯报案。
四是用后加入者交付的资金来支付先加入者的利息,短期内给人造成有实力、守信用的错觉,吸引更多人加入,快速吸收大量资金,由于支付周期短,具有较强的欺骗性。
五是骗取的资金达到一定数量,则将余款席卷一空,溜之大吉。
六是这些案件的侵害对象都是中老年人,尤其以70岁以上的老年人居多,防范意识较低,容易上当受骗。
公众在有投资意向时一定要谨慎行事,不要被所谓“高大上”的公司门面所蒙蔽,也不要为所谓的高息返现所迷惑,丢了西瓜捡芝麻。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不要眼红别人一夜暴富,也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脚踏实地的获取财富才是正确的生财之道。
案例二
上阵父子兵 悉数陷囹圄
——玉山县姜某乾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姜某乾等父子三人非法集资案是我省早期涉案金额较大的重大跨省案件,经过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组织协调,该案处置工作取得良好效果,挽损率达64%,是我省近年来挽损率最高的案件之一。
【案情回顾】
姜某乾,男,1948年10月出生,汉族,浙江省江山市人。姜某乾、姜某福、姜某伟父子三人多年来在玉山县经营怀玉家电公司,后相继于1990年、2002年、2005年注册成立了玉山怀玉家电公司、江西环球房地产公司、湖北广水环球房地产公司。其父子三人于2002年6月开始涉足房地产开发,投资开发了玉山县冰溪镇将军庙房地产项目。由于项目开发的资金需要,从2002年3月开始,姜氏父子开始以个人或其名下公司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公众以月息2分至1角不等的高息进行融资,初期融资金额达2700余万元。2005年3月,姜氏父子在湖北省广水市取得了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同时注册成立了广水环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9年5月4日,姜某乾等人因资金链断裂,被投资人逼债,到上饶市公安局投案自首,并寻求人身保护。经查,从2002年3月至案发,姜氏父子以个人或名下三家公司的名义,向银行贷款约7000万元,向个人借款总额约为2.8亿元,借款总人数近千人,借款对象以玉山县、信州区及浙江省江山市的群众为主,至案发前姜氏父子已累计向借款人支付利息约2.3亿。
【作案手段】
1.利用亲情、友情等因素诱骗非法集资。本案中,姜氏父子不惜利用亲情、友情等熟人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不断扩大受案群体。
2.以项目开发资金短缺为借口,向公众集资。姜氏父子以从事高额利润项目为幌子,编造各种借口,以骗取公众的信任。
3.以高额回报为饵,利诱公众出资。本案涉案群众涉及玉山、上饶市信州区、德兴市和浙江江山市等地的近千余群众。姜氏父子就是利用投资者贪利和盲目从众的心理,许诺月息2%-10%的高额回报,编造各种光环和名誉,骗取群众的信任。
4.资金链断裂,“神话”破灭。本案受害者几乎涵盖了公务员、个体经营者、教师、退休干部、出租车司机、农民、下岗工人和卖菜人员等所有群体,姜氏父子的资金已难以满足后续还本付息的需要,至案发前姜氏父子已累计向借款人支付利息约2.3亿。
【案件查处】
玉山县委县政府成立专案组和应急工作指挥部,负责案件处置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专案组对投资人报案材料进行了会计司法鉴定,对三家公司的资金流向逐项逐笔清查,查封、扣押和冻结了江西、湖北等地集资人房产、车辆和银行账户,成功对湖北广水在建房产项目处置变现。经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姜某乾、姜某福、姜摁伟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八年、七年。玉山县先后组织了四次资金发放,790余名涉案群众领取了返还资金11186.72万元,最终资金发放比例达63%。
【风险警示】
如何避免掉进非法集资的陷阱?一是对高息“诱饵”不动心。每当遇上诸如此类“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千万得悠着点儿,更不能因为看到别人发了财眼红,抵挡不住诱惑盲目跟风。二是对老板“实力”不崇拜。有些老板花费巨资做广告、买头衔、搞宣传,用光鲜的“企业形象”忽悠和迷惑群众。因此,不能被某些企业天花乱坠的自吹自擂所迷惑。三是对“官方”背景不迷信。在非法集资活动中,某些政府官员的参与或者假借官员名义、编造官方背景往往更容易蛊惑群众。因此,人们要切记:官员未必就代表官方,有官员参与并不等于就是正规融资活动。四是对熟人“热心”不轻信。非法集资大多借助传销手段,由于多是亲戚、朋友、熟人介绍、推销,一方面,容易取得信任;另一方面,碍于面子也不便推辞,这种方式更容易在民间渗透,危害面也更广。因此,面对熟人的好心和善意推销,得多长个心眼儿。
案例三
农民合作形式多 存钱还得去银行
——新余市万民种植专业合作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农民专业合作社原本是农民互助合作组织,可是却有不法分子盯住了农民的血汗钱,违反“吸股不吸存”的原则,利用合作社侵害农民的利益,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案情回顾】
20XX年1月22日,李某注册成立了新余市万民种植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万民合作社),李某担任法人代表,被告人李X某负责万民合作社的日常工作。万民合作社成立后至2017年3月间,被告人李X某通过设置广告宣传牌、向公众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入社的名义,非法吸收被害人梁某等55人的存款共计人民向112.7万元。李某将全部存款用于其在新余市渝水区袁河工业平台江西省新特汽车板簧有限公司厂房工程的建设,因建设资金暂时无法回笼,导致万民合作社出现资金链断裂,被害人的存款不能及时兑付,至案发,万民合作社仅归还部分被害人存款人民币4.75万元,另有大部分被害人的存款人民币共计107.95万元无法归还。
【作案手段】
1.违规开展业务。未经金融办辅导,也没有到工商部门变更营业范围,就擅自脱离“三农”,违规开展资金互助业务。
2.打造“山寨银行”。通过模仿农信社标识、装潢、形象,披上“合法”银行的外衣。
3.公开误导宣传。故意混淆或模糊农民合作社和农信社的概念,通过散发资料等方式进行公开宣传,误导群众办理存款业务。
【案件查处】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单位新余市万民种植专业合作社,向社会公开宣传,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入社的名义向被害人梁某等55户群众变相吸收存款计人民币112.7万元,扰乱了金融秩序,并且造成损失人民币107.95万元无法归还,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人李X某作为万民合作社负责日常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其行为也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并对此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案发后,被告人李X某能够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因万民合作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造成较大损失无法归还,对被告人李X某可以酌情从重处罚。
根据被告单位及被告人的罪行及量刑情节,渝水区法院于2017年10月27日判处被告单位新余市万民种植专业合判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上缴国库;判处被告人李X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上缴国库。
【风险警示】
并非所有农民专业合作社都能开展信用合作业务,必须先经过当地政府金融办进行信用合作业务辅导并颁发“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业务告示牌”。此外,还需要前往工商部门申请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由工商部门增加信用合作的业务范围。
农民加入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业务,必须以农业生产经营为纽带,由全部或部分成员自愿入股筹集信用合作资金,不以盈利为目的,并且仅为成员内部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贷款服务和担保服务。合作社必须坚持“吸股不吸存”、“分红不分息”的原则,绝对不允许和银行一样吸收存款,发放利息。因此,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民,加入合作社之前一定要查看清楚合作社经营范围,更不要被“山寨银行”误导存款。
案例四
轮胎商非法集资六千万元 身隐囹圄悔莫及
——萍乡市陈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被告人陈某,男,1962年10月21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个体户,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7年3月1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1日被逮捕。
【案情回顾】
2010年以来,被告人陈某先后成立萍乡市金三角xx西轮胎超市、萍乡市和利贸易有限公司、萍乡市龙兴种养专业合作社、江西省怡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并任上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2009年至20XX年,陈某以做轮胎生意、药材种植、搞房地产开发为名,以每月2分至6分不等的利息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陈某共向123人及萍乡市祥砾实业有限公司非法吸收资金5975.46万元,上述资金被陈某用于购买白源土地及办理相关手续、轮胎店进货等开支,其中归还本金215万元及支付前面借款的利息1600余万元。随着资金难以满足后续还本付息的需要,导致不能兑现集资人的利息,集资人选择了向公安机关报案。陈某在案发后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被萍乡法院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后悔莫及。
【作案手段】
1.以生意为幌子行非法集资的实质。陈某以做轮胎生意、药材种植、搞房地产开发为名,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避免了社会公众的怀疑。
2.以高利为诱饵骗社会公众的钱财。陈某某利用了社会公众法律意识淡薄、盲目妄想暴富的投机心理,以每月2分至6分不等的利息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
3.资金链断裂集资参与人资金受损。随着利息负担越来越重,后续资金难以满足还本付息的需要,最终造成集资参与者重大经济损失。
【案件查处】
萍乡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采取支付高额利息方式向不特定的100余名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扰乱金融秩序,金额达5975.46万元,属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以被告人陈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对被告人陈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非法所得予以追缴,返还给被害人。
一、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
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和《安徽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下发后,局领导非常重视,成立了“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把法制建设列入领导班子责任目标,局长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总责,分管局长为直接责任人,各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专人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配备了相应的办公设施及专门档案室,普法资料齐全,档案管理规范。根据普法工作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四五”普法的总体规划和分年度工作计划,统一布置了普法工作的要求和标准,各股室也分别制定了各自的学习计划,做到有计划,按步骤,分阶段、有重点地学习。同时局里购置了大量普法书籍和辅导材料,基本做到人手一册,并专门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准备了教材,进行培训和考核。局里还每年两次对全局各股室,二级机构的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评比,对干部学法情况进行考试,对不学法、不懂法、不依法办事的干部不得提拔重用,不得评先进,大大地调动了各单位学法、用法的热情和广大干部职工知法、懂法、普法的积极性,促进了我局“四五”普法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积极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根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我局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局领导带头学习宪法、行政法规和环保专业法律法规,并采取各种形式组织本单位的学法活动。局党组安排了专题学法活动,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学习,聘请专家进行法制讲座。针对《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局里组织了专门的学习和培训,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行政许可法知识考试,参考率达100%,参考人员全部通过了考试,同时还进行了“领导干部学法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培训、考试,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在环境保护法宣传方面,我们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宣传形式,每年在环境保护日期间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印发宣传材料和标语,利用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进行宣传;平时设有宣传园地,定期更换内容,对广大职工进行宣传,同时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征费人员在工作中要坚持向广大排污户和群众宣传讲解环保法规,做到普法宣传与征费、执法工作相结合,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1、严格实行政务公开制度。《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我局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涉及事务行政许可的依据、项目和实施主体进行了清理登记,向社会公示;对取得排污许可的公民、法人和组织从事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登记,定期检查,以实现有效监督和管理,切实保障许可活动合法有序地进行。同时我局还制定了《服务承诺》,将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的依据、标准、期限、举报电话等事项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2、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制度。在规费征收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不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严格实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部上缴财政,不以任何理由截留使用,行政经费和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由财政纳入预算予以保障。
3、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
4、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5、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6、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7、你图人家的高息,人家图你的本金
8、防范非法集,人人有责。
9、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非法融资和非法集资广告陷阱,谨防上当受骗,
一、做好城管执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意义
(一)改善执法环境的需要
开展执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是城管执法工作取得成功的重要前提。宣传不仅有利于改善队员与相对人的关系,化解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矛盾,通过感人的教育,宽容的态度,平等的对话,情感性执法,使相对人理解政府的行为,主动配合执法;更能够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性质与意义,增强遵章守法的自觉性,激发广大市民关心城市的发展,积极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有利于从根本上减少违法违章行为,有利于城市管理早日步入“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良性循环轨道。
(二)加强执法队员的自我约束
做好城管执法宣传工作,能够加强执法队员的自我约束,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城市管理工作处在行政管理的最基层,主要工作对象是广大市民,执法队员的一言一行市民都给予极大的关注。因此,广大执法人员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既做执法者又做宣传员,在宣传教育于执法工作中,加强自我约束,树立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同时,需要城管执法队员具有较高的工作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这就要求执法队员进一步加强自身业务学习,牢固树立和实践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理念,提高自身素质,从而达到提高城管队伍整体素质的目的。
(三)塑造城管执法队员的正面形象
当前媒体对于城管执法的正面宣传不够,社会舆论的负面影响比较大,这么一来就挫伤乐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其实城管人员在艰苦的条件下为保畅通做了大量艰苦、有效的工作,有很强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很多的闪光点,但媒体没宣传,反而出现一些负面的宣传。通过宣传城管执法工作,报道城管执法队员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执法为民的事迹,宣扬城管执法队伍中的先进人物,让社会各界对城管部门有一个全面、准确的了解,塑造城管执法队员“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形象,提高城管执法机关在社会上的地位,也能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城管执法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执法人员的素质低下
新形势下对执法队伍的素质要求在提高,而我们的执法队伍构成复杂,其中一部分执法人员没有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岗位基本素质培训,并且有些执法人员公仆心不强,作风不正派,在执法过程中,以言代法、以权代法,损害形象。
(二)城管执法宣传形式呆板,角度单一
当前,城市管理宣传主要是采取发宣传纸、出动宣传车以及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展示在公众面前的大部分是简讯、要闻简报、动态信息等。由于宣传内容单一,宣传手段不灵活,思路不开阔,可读性差,形象感染力弱,的兴奋点难以找到,引不起广大市民的共鸣。应当说,城市管理宣传的着力点就是要解决人民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提高广大市民的生产、生活质量。然而,由于宣传工作处于浅层次状态,忽视和放松了城管执法理论宣传和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这种单一的形式,限制了城管执法宣传的社会功能,达不到宣传的真正效果。
(三)执法宣传不到位、不彻底,执法效率低下
有的执法宣传队伍参与街道管理工作和日常工作过多过频,影响了本职业务的开展;有的专业性执法宣传,涉及其他部门,由于协调沟通不够,造成宣传工作执行难;用人激励机制不完善,使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强,存在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思想倾向,从而使工作效率难以提高。
三、做好城管执法宣传教育工作
(一)加强执法宣传力量,组建一支高素质的宣传队伍
首先,要优化宣传员队伍。要吸收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扎实、素质全面的同志,为他们工作提供各种便利,如让他们参加本队的重大活动,参阅有关文件等。其次,要不断提高宣传员的综合素质,在加强业务培训的同时,不断加强对宣传员的事业心、责任感的教育,形成有事必报的宣传意识和快速及时的效率观念。三是要建章立制,落实责任,建立起有效的宣传网络。各部门要制定明确的宣传工作制度,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有考核。要明确不同信息各自的上报部门及责任人员,形成信息畅通、分工明确的宣传网络。
(二)当好“信息员”
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及时发现、掌握在上下班途中、休息时间外出活动、工作时间等发现或听到的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环境卫生、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对在基层发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收集并提出对策措施,为大队行政决策提供依据。要加强对工作的总结提炼,挖掘好的经验、方法,培育和展示一线队员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提升城管执法形象。
(三)组织现场咨询,开展普法活动
为更好地把法制宣传与城市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大队要不定期组织人员在城区和城郊结合部,积极开展城市管理法律知识现场宣传活动。节假日特别是黄金周期间,可以在广场和重要街道,设置党员先锋示范岗、巾帼建功岗等服务咨询台,分发法制宣传资料,开展城管法律知识现场宣传活动,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等。
(四)建设网络宣传平台
利用柳林人民政府网、中国城市管理交流网,城市管理工作部署,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绩,宣传城管系统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等。完善、维护、宣传好柳林人民政府网站,建立城管博客。完善回帖员制度,充分利用柳林吧、市民论坛等网络平台,收集掌握城管舆情,及时回帖引导,提高信息办理反馈的实效和质量。利用柳林吧等民间网站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适时报道重大活动和好人好事;组织信息宣传员及时跟贴,正确引导网络城管舆情。全面实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做到权力全公示、运行全上网、电子监察全覆盖。
(五)在执法中宣传,在宣传中执法
广大城管执法人员在一线执法工作中,与广大人民群众接触最多,联系最密切。执法的过程就是普法的过程。在执法一线,执法队员变成普法队员,主动向执法相对人宣传城管法律法规,接受群众的咨询,为人民排忧解难,为人民群众解决了大量热点、难点问题,取得了市民的理解和支持,提高了广大市民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六)围绕以人为本的理念进行宣传
以人为本,让人民更幸福,是实现中国梦的本质要求,也是城市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如众所知,流动摊贩乱摆卖确实给城市带来诸多问题,破坏环境卫生,扰乱城市秩序,还有干扰居民、影响交通等等,加之摊贩的流动性特点,其管理也就难上加难。但是不管怎样,在当今社会经济条件下,在竞争日趋激烈,在就业难,在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还不尽如意的现实下,我们无法不面对这些弱势群体。实践证明,城市管理者以人为本,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就会赢得民心。
四、结束语
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消除城管执法过程中的抵触情绪,就必须做好城管执法宣传教育工作。在执法宣传工作中,要以人为本,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队伍,改革执法宣传方法,真正把民本管理意识贯穿到具体的宣传行为中,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达到教育并疏导相对人改正错误、履行义务的目的。
1、切实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局机关干部职工和各校领导班子要带头学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把教育“当家法”作为学习重点,深入宣传。坚持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做好教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强化依法行政观念,完善依法行政体系,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水平。
2、着力做好教职工的法律素质提高工作。坚持把法律法规知识纳入教师上岗培训、教师资格考试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做好“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搞好教育法律普及,做好与社会公共利益,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普法知识培训、竞赛、法律知识考试等活动,努力提高广大教体工作者的法律素质。
3、扎实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各中小学校要继续发挥课堂教育在法治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通过开设法律常识课、专题讲座和利用政治课、思品课、社会课等途径和渠道,落实中小学法治知识课程,把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坚决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广泛开展校园法治文化活动,举办专题讲座、报告会、案例分析会、知识竞赛、学法征文、中小学生法治宣传教育“手抄报”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开展“成人礼”宪法主题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好“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11.9”全国消防日、“12.4”全国法治宣传日、“江淮普法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反等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安全法治意识,扩大宣传教育效果。
4、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市教体局、市综治办、市司法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副校长配备工作的意见》精神,抓好学校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邀请法治副校长为学校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多提建议、多出主意。切实做到法治副校长进校园、进教室、上讲堂,联系学校实际,结合学生特点,有针对性地为学校师生讲好法治课,通过典型案例,搞好普法教育,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质,通过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帮助青少年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每学期法治副校长给师生上法治课不少于2次。
二、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1、努力转变行政职能。健全和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继续清理行政许可项目。贯彻落实《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务信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加快推进办事公开,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2、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减少行政执法层次,减少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处置和疏导相结合,积极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执法方式,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合法合理的处罚原则,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3、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注重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开通政务专线电话和电子信箱,搭建经常稳定的沟通平台,及时听取公众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三、加快依法治教步伐
1、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学校要建立完善符合法律规定、体现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和制度,依法办学,从严治校,认真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尊重教师权利,加强教师管理。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对学生实施的奖励与处分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
2、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依法治校是构建和谐教育,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校要切实加强领导,转变观念,认真做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普遍提高学校依法办学水平,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地发展。
3、完善监督问责机制。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加强义务教育督导检查,开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督导。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对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和强化社会监督。
四、强化保障措施
其次,当前的医护人员在工作中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随着医疗观念的改革和变化,现在的医生和护士不仅要治好患者身体上的疾病,更要做好和患者以及患者家属的心理沟通。通常,一个医生的诊治情况会影响着一个人的健康乃至一个家庭的幸福,医生每天会面临几十个甚至上百个患者,这其中的压力可想而知。由于医护人员每天要进行繁重的医护工作,所以客观上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没有兴趣,甚至感到厌烦。
另外,医疗改革导致许多医护人员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根本的转变。近年来,医疗系统中以药养医现象常见。药品回扣在医院中已经盛行起来,个别医护人员甚至为了挣得更多回扣,不顾患者的病症和实际经济情况,只一味的开一些价格高昂的药品。这样的医护人员不仅丧失了职业道德,更加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传统理念。部分医护人员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已经开始迷茫,医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必须正视这个问题。
最后,当前的思想政治宣传工作只注重单向的灌输,忽视了双向的交流。在旧时代,工人阶级的革命意识和政治观念是通过灌输形成的。但是在新时期,我国人民的政治意识都已经很高了,人们的思想也很活跃,如果思想政治宣传工作依然不区分个体素质的差异、不注重工作客体的素质的话,那么思想政治宣传工作难以取得成效、另外,思想政治工作的主体是人,人是需要进行思想交流的,这就决定了思想政治工作是需要与外部进行沟通和交流的体系。思想政治工作的特性要求思想政治宣传工作要讲道理,思想政治宣传工作者要有耐心和细心。
二、使思想政治宣传促进医院发展的有效途径
第一,思想政治宣传要有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坚实的理论基础。近几年来,卫生行业已经逐步关注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国家也已经在这方面进行整改和整顿。这就使得医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之中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生活环境。这种形势之下,医院的思想政治宣传工作要形成正确的舆论氛围,把干部和职工的思想统一起来。思想政治工作要注重方法,要在潜移默化中改变职工的思想。思想政治工作的原则是细致入微,这是党和国家给医院思想政治工作的总的指示。医院应该在充分了解本院特色的基础上,充分地了解医疗市场,恰当地运用当地的媒体环境。医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应该把重点放在临床重点科室和医护骨干身上,为医院建立良好的形象。医院的宣传科应该注重引导全院员工共同进行思想政治宣传工作,做到全院上下思想统一和谐。
第二,思想政治工作要发挥凝聚人心的作用,真正做到理论联系实际。首先,思想政治工作要自上而下的形成一种氛围。思想政治工作要做到上行下效。让上级领导者的做法能直接地影响到下级的行为和观念。所以,医院的领导干部应该走在医院思想政治工作的前列,躬亲示范,保证医院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进行。在医院的周会期间,医院的领导可以带领医院的职工了解医疗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医疗改革的相关文件等,在全院形成浓厚的政治学习氛围。
其次,医院要开展各式各样的活动,形成医院自己独特的企业文化。每个持久经营的单位,都有自己独特的单位文化,这种文化的形成可以使医院的形象迅速提升,成为行业中的佼佼者。医院企业文化的形成是一个长时间的过程,医院宣传工作者可以通过开展各种活动和医院干部职工打成一片,交朋友,交流思想,从中灌输最新的思想、最新的理念。这样,医院的干部职工才能充分了解医院经营面临的优势和困境,对医患关系有新的认识和理解,就能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在新观念和新的道德观的影响之下,做好医院各方面的工作,保证医院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