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精细化管理模板(10篇)

时间:2023-08-07 17:05:52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税收精细化管理,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税收精细化管理

篇1

征管基础数据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税源精细化的质量高低。该局坚持“打基础

、利长远”思路,从规范征管数据审核、归档、运用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征管基础数据的准确性,为加强税源精细化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把好数据采集关,严格系统数据审核。数据采集是推进税源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该局从规范征管基础数据采集、审核等基础工作入手,要求责任区管理员对照征管资料目录,认真收集资料,力求全面准确,在数据采集环节,认真实施纸质资料、实际情况和征管系统数据的“三次核对”,查找纸质资料中缺失的信息,并进行补充完善,确保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为征管基础数据的分类归档、综合运用做好了准备。

二是把好数据归档关,规范征管档案管理。征管基础数据的归档运用是税源精细化管理的重要环节。该局从现行征管工作实际出发,按照省局税收业务规范的要求,通过分局试点、深入调研、效果评估等形式,经过四次易稿,重新修订了征管资料目录,删除24项过时、不切实际的要求,将征管资料目录重新划分为户籍、户管、综合资料三大类共101个子栏目,实行企业户籍档案分户归档,户管资料企业每户一档,个体户5户一档,使征管资料便于收集、利于归档,明晰责任,方便考核,提高了征管资料的规范性和利用率。

三是把好数据清理关,强化错误信息调整。注重运用考核手段,采取定期检查和集中评比相结合的形式,加强对资料的数据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检查和考核,切实把好数据清理关,对资料缺失征管档案及时进行补充、完善,对比对不符的数据及时进行调整、剔除,确保征管基础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二、完善《工作手册》 强化责任意识

税收管理员是实施税源精细化管理的主体,不断调动、激发一线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责任心,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工作质量,对推进税源精细化管理的意义重大。该局根据税源管理工作的新标准、新要求,从**征管工作实际出发,继续推行《税源管理工作手册》,努力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问题,不断提升税源管理质量。

一是重新定位,提高针对性。根据使用情况反馈,从加强税源管理的角度出发,对《税源管理工作手册》进行重新定位,明确开展税源巡查管理的事由分为联动办要求、分局指派、管理员自选三种,让管理员带着任务下户,做到“去有目的,回有记录”,杜绝了个别管理员责任心不强,“下企业抄账册”的做法,有效提高了税收管理员开展税源巡查的针对性。

二是规范填写,提高实用性。不断对《税源管理工作手册》进行修改和完善,对填写内容进行重新规范,具体指定为“管理事由”、“管理记录”、”综合鉴定”、”分局点评”和”管理员反馈”五大类,要求税收管理员在开展税源巡视时现场采集数据、及时完成管理记录,最终做出企业纳税状态评定,再由分局长对管理员巡查结果进行审核,并提出加强管理的工作建议,初步形成了执法有记录、过程可监控、结果可核查、绩效可考核的良性循环机制。

三是细化责任,提高准确性。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将《税源管理工作手册》由活页式改为订本式,明确作为执法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经巡查的纳税人如发生重大偷逃税案件,属于管理员巡查时应当发现的问题,则追究时任管理员的执法责任,通过压力传递,激发了全体责任区管理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积极性。

三、精心组织实施 用好监控系统

该局高度重视,放大系统的执法监察和责任追究作用,重点强化数据预警和责任监控,进一步激发全体干部的责任心和“内动力”,积极促进税源精细化管理。

一是抓模版建设,迈好起始步。泰州市局在全系统试运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之前,该局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做好数据测试、全流程走通调试等系统模拟运行工作,历经四次修改,在规定时间内,建立起了由责任人类型设置、综合评比设置、预警信息设置等8个模块、48个子栏目组成的初始化模版,为系统顺利运行奠定坚实的基础。该局模拟运行工作得到了省局、泰州市局的肯定,制作的初始模板被省局作为参考模板在全省推广。

二是抓运用落实,迈好关键步。坚持每日反馈、按周汇总、逐月总结的工作模式,上下联动,及时收集、反馈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个现象,研究一个方案,解决一类问题,深入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在落实过程中,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专人负责预警监控信息的查询,明确专人分析、修正预警信息,明确申辩、受理及审批等环节的受理时限,明确申辩、受理和审批环节的工作标准和质量要求,强化岗位责任追究,对审核把关不严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过错责任,有力保证了系统流程的无障碍流转。同时,该局注重抓好系统预警信息的前期“筛选”处理,认真归纳、整理出容易导致预警信息的重点流程和关键环节,以预警通告的形式,提醒相关单位和个人参考借鉴、提前规避,并鼓励他们认真排找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自行整改、自我纠错。对逾期未整改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应制度,严肃追究责任。今

年以来,该局累计通报提醒12期,预警信息86条,涉及6个单位37人次,有35人次被追究执法责任,1项执法行为被监察纠正,有效提高了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抓完善创新,迈好推进步。根据上级局的工作标准和要求,从**实际出发,不断加强对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丰富和完善,制订了契合**实际的《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实施办法》,新增了“税收执法信息管理系统预警监控台账”和“执法过错人工追究传递单”,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执法过错,要求填写执法过错人工追究传递单,在每月24日前报市局法制部门,对应报未报的单位,实施考核加倍扣分,对日常考核中应发现而未发现或隐瞒不报的税收执法过错行为,

严肃追究考核人的过错责任,并将考核结果与单位千分制考核挂钩,有力推进了系统运行的深入开展。2008年,该局共发出“执法过错人工追究传递单”32件,涉及4个单位56人次,累计扣发考核奖金6600元。

四、建立行业模型 强化税源监控

行业税负管理模型是加强税源精细化管理的“利器”。该局借鉴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以加强行业税源监控、评估为突破口,逐步建立符合**行业发展实际的行业税负管理模型,强化税源精细化管理提供了“有力武器”

篇2

一、税收管理现状

(一)税收管理法制化现状

构建和谐税收关系必须依托税收法律,依法治税是和谐税收的基本保障。通过税务机关严格执法,依法征税,纳税人和全社会协税护税,为税收制度的运行提供良好法制环境和法制保障。但因税务机关相关人员素质问题,使得个别税务人员施私恩,谋私利,搞特殊化,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现象泛滥,影响税收管理的有序进行。

(二)税收管理人性化现状

执法人性化,加强征纳信赖合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大力倡导与人为善的社会氛围。使和谐的价值观和道德观成为税务干部的核心价值观。当今,在税收管理过程中,个别税务机关的服务意识不强,衙门思想根深蒂固,体现在工作中就是生、冷、硬,使征纳双方关系紧张,影响了工作效率,有些税务干部不尊重纳税人,有权利越位的现象,不能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

(三)税收管理精细化现状

古人云:“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天下难事,必成于细”。在税收征集环节中,税务机关强调了精细化管理等方法,但却不能使得精细化工作下足,往往会出现一定的偏差,因此依据前期的经验表明,在税收工作环节中,必须把精细化、标准化贯穿于工作的各个环节,避免因小失大的局面的出现,强调工作的成效,而不是速度,使得税收工作在精细化、人性化及制度化的精髓指导下,不断升级完善。

二、税收法制化、精细化、人性化管理构建

(一)税收法制化构建

依法治税是税法制度下的中心环节,其核心是通过相关法律条文规范税法执法行为,保障税民的合法权利,确保税收全过程都纳人法律规定的环节之内,使税收活动的参与主体都能够在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行使其相关权力、履行其相关义务。目的是确保公民在税收法制化前人人平等,维护国家的财政收入及公民的合法权益。

1.更新税收工作观念。对税务官员及各级政府人员进行税务相关知识进行培训,提高其依法治税、强化税收管理的意识。

2.加大税法宣传力度。①加强税法知识普及教育,使纳税人知法、懂法、自觉遵纪守法,提高全民依法纳税意识。②认真学习税收法律、法规,强化税务队伍建设,通过学习、培训等手段,使税务人员加深对税收基本法规的理解。

3.加大执法力度。①强化税务处罚,增强执法力度。②建立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从税务机关执法特点看,过错追究应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岗位责任制追究,包括对违反劳动纪律、工作纪律的责任追究;二是税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三是税务违法违纪的追究。

(二)税收精细化构建

1.岗位体系精细化。要以工作流程为基础,按“以事定岗、以岗定责、权责相当”的原则,确定每一岗位能级要求、岗位职责、质量目标、业务流程、操作规范、工作内容、质量控制要点、表证单书、支撑文件、责任追究办法,建立覆盖全系统每一岗位人员的操作规范和质量管理体系。

2.工作标准精细化。分岗位设立考核指标,并力求将原来的概念性评价指标改为显性的数量考核指标。如对企业税收管理员,设置税务管理、税源监控、征管监控、违章处理等考核标准;对个体税收管理员,设置纳税申报率、入库率、税收评议、税收管理、资料归档、建账建证和政策辅导等考核标准,实现税收征管和税收服务标准的精细化。

3.工作程序精细化。对税收征管的每一环节、每项具体工作都制订详细周密的工作流程。优化征管程序,细化每个管理事项在各征管环节和岗位的分布,细化各征管事项的具体工作要求,细化各征管环节之间相互联系制约的具体内容、方式和要求。

4.制度管理精细化。将工作考核的重心放在管理制度的落实上。要通过开展执法监察与目标考核,检查每一部门、每一岗位、每一人员是否按作业内容、作业标准、作业时限履行本职,有无不作为、执法不到位、管理不到位的行为,保证制度有效落实。

(三)税收人性化构建

利用税收网络化,确保税收网上受理、勘察、审批、登记、发证、纳税等一体化,节约企业及税务机关的实效性,同时因未能及时办理相关税务事宜的,税务机关应把握好 “亲情化”服务理念,切实体现税务机关的人性化服务理念。

三、总结

面对当前工作面临的问题,税务部门必须转变管理理念,结合税收部门自身发展,构建现代税收管理体系,通过提升税收法制化、精细化、人性化管理,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指导,加强信息化管理建设,加大对人才培养和管理等来确保税收管理顺利展开,推动税收管理顺利发展。同时本文通过如何提升税收法制化、精细化、人性化管理,以期望对税收管理更好、更有效的开展有所帮助,对国家税收管理有所借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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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芮明杰.管理学:现代的观点[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4] 周敏,彭骥鸣.税收行政管理学[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

篇3

精细化管理应具有认真、精细、标准、规范的特征,随着精细化管理时代的到来,细化管理势必影响到经济管理的各个方面。在近几年的税收征管改革中,尤其是在征收过程管理中,或多或少地体现过精细化管理的方式方法,做过许多切实有效的工作,但是在精细上下狠功夫不够,税收征管改革的经验和教训告诫我们,无论是加强管理、强化管理或是全面管理,必须注重细节,把小事做细,把环节做细,把规章做细,把标准做细,如此成效才会显著。可以说,细节决定了税收精细化管理的成败,追求细节是精细化管理的精髓。

1、注重过程管理。精细化管理强调的是对管理对象实施精细、精确、快捷的规范与控制。其主要思想就是把提高管理效能作为管理创新的基本目标,确定具体、明确的量化标准,将量化标准渗透到管理各个环节,以量化的数据作为提出问题的依据、分析判断的基础、分析评估的尺度,变无形管理为有形管理,利用量化的数据规范管理者的行为,并对管理进程进行引导、调节、控制,并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矫正管理行为。比如在税源管理上,实现纳税人户籍的网络化管理、属地责任区管理、横向部门(包括国税、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协作管理等是税源细化管理的关键。通过三项管理内容的实际操作,全面控制新开业、变更、注销业户的情况,及时更新档案,消除漏征漏管户和假注销、假停业等情况,这样才能做到税收户籍明了,税源分布清楚,税基完整准确。

2、完善职责标准。古人云“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天下难事,必成于易。”实践告诉我们,细节决定成败。完善职责标准实际上是一个细化岗位职责的过程。按照分权制约、职责清晰、强化管理的原则,认真对照《征管工作规程》,对征管查三方面各岗位的基本职责从工作目标、内容、标准、时限和步骤等方面进行细化、量化、固化,切实做到各岗位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形成职能清晰、岗位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位、适应工作特点的职责体系。岗位职责重点强调要与实际岗位需求相符合。比如管理岗位职责要与辖区纳税户数多少、税源分布特点、管辖区域大小相适应,并能与其他工作相衔接。在打造服务品牌上也要从细节做起,要倡导效率服务,质量服务,简化程序,并把税收优惠政策切实落实到位。

3、细化监督检查。细化监督检查是精细化管理的一个重要层面,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就是要坚持经常,并以制度固定下来。一是要坚决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提高执行力。细化执法责任制度规定,加强指导。把执法权限、执法职责、执法标准作为提高执行力的基础进行监督检查。二是抓好政策法规培训,提高学习力。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要认真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搞好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工作,增强适应本职工作的能力。三是切实搞好政务公开,提高透明力。坚持以人为本,优化税收服务。坚持税收政策、执法程序、执法结果“三公开”,通过检查前告知、听取陈述申辩、举行听证会等形式,让纳税人参与到行政程序中来,以改善税企关系,提高执法准确性。四是搞好执法监督工作,提高约束力。搞好涉税表单证书的审核,加强事前监督。进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加强事中监督。组织税收执法检查,搞好事后监督。五是密切内外关系,提高凝聚力。既要搞好内部的团结协作,紧密配合,又要树立大局观念,与有关部门搞好密切合作关系。

二、精确到位是精细化管理的保证。

精细化管理是通过具体的数字、程序、责任,使每一项工作

内容都能看得见、摸得着、说得准。每一个问题有专人解决、每一项工作有专人负责,每一项任务有专人完成。这一切管理内容的落实必须要有“精”确到位的各项制度来保证。

1、规章制度要精。一方面建立全面的管理制度体系,包括税源管理、纳税评估、税收分析、执法追究、稽查检查、处罚执行等诸多方面都要有相应的制度保证工作的具体落实。另一方面,对上级的各项管理办法要细化为符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的具体办法来执行。在完善、健全或细化制度办法时要注意强调其实用性、可操作性,以及体系的一体化,同时还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要充分将精细化管理的基本理念和要求与本区域税收实际状况相结合。通过进一步建立税源管理规范化机制、强化税源信息化管理、建立与精细化相适应的税收管理制度、建立与之相配套的征管绩效考核体系,实行税收征管的高效管理。总起来讲。就是以全面提高征管质量和执法水平为目标,将职责体系、操作规程、业务考核、责任追究为一体,实现管理、控制、预防三者结合的管理体系。

2、建立长效机制。一是提高税务干部执法素质。这是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的首要条件。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精细化管理,强化税务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是前提,提高其法律、业务知识

水平是关键。在当前依法治国、法制经济的今天,税务执法行为必须做到合法规范、依法治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税务执法队伍。二是明确责任加强执法检查。根据税务执法流程,把税务管理、税收征收、欠款管理、税收保全、强制执行、税务检查、税收法制、信息数据处理细化到各执法岗位,对每一个执法岗位的工作职责、执法权限、操作程序、处理时限、责任范围进行科学严格界定,划分清楚。明确职责体系,并尽量与目标管理考核一体化。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应选用业务素质强、政治素质硬的干部组织检查。建立检查人员执法检查责任制度,从而有效地促进执法水平提高和保证执法质量的提高。三是加大过错追究力度。严格实施过错追究是规范执法行为的有力保障。要坚决落实并细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管理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执法过程中不负责任、滥用权力、越权、放权行为,不履行责任和义务,侵害纳税人行为,法制观念淡薄,不依法办事,甚至以权压法、以言代法,在执法工作中管理不严、、督促不办的还应承担连带责任,对上述行为表现,区分不同情况,加大追究力度,把涉及其他法律法规的都纳入精细化管理体系,确保精细化管理的全面落实。

三、求真务实是精细化管理的关键

加强税收精细化管理

,是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手段,对于推动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与日俱进的一个重要举措,要做好这项工作,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要从实际出发,实是求是地抓好落实。其中人的因素是抓落实中最关键最主要的一个因素。1、提高认识,转变观念。首先各级干部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领导班子要认真领会上级的各项要求,明确加强税收精细化管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认真分析本单位在精细化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以及阻碍或影响精细化管理的因素,要善于透过表面现象抓住问题的实质,切实解决精细化管理上的漏洞,消除不利因素的影响。中层干部特别是基层的科所长是抓好精细化管理的关键之关键,必须要全面掌握精细化管理的内容和方法。当前,许多中层干部在本职岗位时间较长,多年的征管思维方式形成了桎梏,经验性的东西充斥了整个思想,有的总是处于被动的地位,个体的思想不仅影响着精细化管理的落实,在把握全体科所人员的思想脉搏上,在抓群体落实的思想观念上也处于劣势,因此,提高中层干部特别是基层科所长的能力素质是抓好精细化管理成功的关键。其次,在征管思路上要实现新的转变。一方面针对科学规范执法行为的要求,税收管理思想要向规范化管理转变,按照公平、合理与平等完善的原则,转变管理方式、制定相关措施,提高税收管理效率。另一方面,税收管理思想要由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在税收预测评估、税收监控、服务管理等方面有所提高。

篇4

一、精细化管理中税收管理员主体地位的确立及其重要性

针对目前经济税源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的特征,税源分布的领域越来越广,税源的结构越来越复杂,税源的流动性和隐蔽性越来越强,税源监控的难度越来越大。而税源控管能力相对滞后于经济发展和企业发展,致使“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地解决,主要体现在税源监控人员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不了解、税源底数不清、掌握信息失真,申报真实性难以得到及时准确的分析和控制等。

税收管理员是精细化管理中人的因素,是管理中的主体,是精细化管理工作中活的灵魂,对税收管理员的管理、制约、监督和考核,从根本上影响着精细化管理工作实践的成败。开发区国税局在认真研究精细化管理工作理论的基础上,从人本管理的理念出发,探索出了一条税源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新路。

二、税收管理员是精细化管理工作中的主体。起着承上启下的桥梁纽带作用

1.对税收管理员的要求

一是增强管理主体的工作责任感。积极引导干部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不断强化职责意识,认真做好每个岗位的工作,恪尽职守,精益求精。坚决防止和克服不思进取、无所事事、懈怠散漫的现象。

二是加强对管理主体的教育培训。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信息化技术为依托,加大了对税收管理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在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了税源管理干部的岗位技能培训。培训过程中,税收管理员集中学习了省局制定的关于税源精细化管理的若干制度(办法),熟悉了税源监控的内容、指标、方法及标准。加强了税收征管法、财务会计、稽查审计、计算机技术等内容的培训,提高了税源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 三是实行能级管理。合理划分岗位级别,通过考试、考核、竞争上岗等方式推行能级管理,科学测试和评定税源管理人员的能级,实行按能定岗、以岗定责,切实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税务干部选拔到税源管理岗位。深化劳动分配制度改革,适当拉开收入分配差距,激发税务干部积极进取、力争上游的工作主动性。

四是严格工作考核。对现有的税源管理考核指标进行了认真梳理,提高了考核的实用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将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能级与工作实际相结合。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税源管理过程控制,形成了科学的考核机制。对税收管理员工作的监督考评坚持了以人为本、公正公开、注重实效、奖惩兑现的原则。

坚持内外并举,通过设立举报箱、发放问卷、调查走访等形式,让社会各界和纳税人评判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质量,增强监督考评的客观性、全面性、真实性。

坚持监督考评与效能监察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的有机结合。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将监督考评结果与税收管理员评先树优、能级评定挂钩,严格兑现奖惩,对发现的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和执法过错及时移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关税收管理员的责任。

2.税收管理员对纳税人的精细化管理

税收管理员专职承担税源监控管理任务,主要职责包括税源监控、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税源监控方面:运用“信息化加专业化”的多种有效手段,通过对纳税人涉税信息的采集、整理、比对、分析,对所有可能影响税收收入的源头进行监督控制。

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规模、不同税种及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实施动态分类管理,全面准确掌握其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核算情况和涉税信息变动规律,堵塞税收漏洞,引导纳税遵从,突出税源管理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税收管理员有计划地对辖区进行巡察,充分利用

外部信息管理系统比对信息或通过其他信息渠道发现漏征漏管户线索,对查找到的督促其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罚建议。 对申请领购发票的纳税人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初步核定其用票种类、领购方式(批量供应、交旧领新罐}旧领新)等,报经有关部门或负责人审批后反馈给办税服务厅。加强对纳税人使用、取得、保管、缴销发票情况的监控管理,督促用票单位和个人建立逐笔开具发票制度,加强对农产品收购、废旧物资销售、交通运输、海关完税凭证等发票的监控管理,把发票控管与掌握企业生产经营信息结合起来,认真审核确认生产经营行为的真实性,及时比对纳税情况,堵塞几种发票在抵扣税款方面的漏洞。

实行动态监控,切实做好防伪税控系统、税控收款机、税控加油机等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的监控管理工作和申报数据与税控数据的核对、记录工作。 定期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实地了解情况,全面准确掌握其生产工艺、设备、产品、原料、销售、库存、能耗、物耗等生产经营状况和成本、价格、利润等财务情况,通过对纳税人当期涉税指标与历史指标的纵向比对、同行业纳税人涉税指标的横向比对、实物库存及流转情况与账面记录情况的账实比对,及时取得动态监控数据,找出影响税负变化的主要因素,分析税负变化趋势。

建立了重点税源企业的管理台账,积累重点税源企业档案资料,做好重点税源企业年度税收计划的编制和落实,实时监控税源变动,定期编写上报重点税源调查分析、预测报告。

纳税评估方面:每一纳税申报期结束后,充分利用“一户式”纳税信息资料管理系统,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行业指标的横向分析和历史指标的纵向分析,对所辖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初步判断,并有重点地对零负申报、低于各税种警戒指标、领购发票数量增幅较大而应税收入计税依据和应交税金增幅不大、票表稽核有偷漏税嫌疑以及日管发现有疑点的纳税人进行综合分析,确定纳税评估对象。

对纳税评估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如计算填写、政策理解等非主观性质差错,可约谈纳税人。通过约谈进行必要的提示与辅导,引导纳税人自行纠正差错,在申报纳税期限内的,根据税法有关规定免予处罚。对纳税评估发现需要进一步核实的问题,可下户做进一步调查核实,调查核实的过程和结果要进行记录。

日常检查方面:针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某一纳税环节或某一方面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检查,及时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不涉及立案检查与系统审计。认真搞好纳税服务方面,做好对所辖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工作,对新出台的各项税收政策及有关规定,及时宣传到每一户纳税人,并有针对性地选择重点税源、重点行业和纳税意识相对薄弱的纳税人进行重点宣传和讲解。

三、管理主体精细化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发挥信息化在税源管理中的作用,建立起规范高效的税源控管机制

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税源监控中的应用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要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化应用水平;二是要充分采集税源的基础资料。积极筹建“一户式”管理系统,提高信息共享水平,实现税源情况“一网通”;三是要加快信息数据的处理。及时淘汰、更新垃圾数据,最大限度的提高数据信息的增值利用。

2.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建立科学合理的岗责体系

一是要充实税收管理员队伍,保证税源监控岗位人员“不缺位”;二是对税收管理员队伍不断优化组合。挑选业务骨干不断充实到税收管理员队伍中。三是不断对税收管理员队伍进行“充电”,加大培训力度。

同时,建立起合理的岗位体系。因事设岗,因岗配置人员。将涉及税收管理的各项指标进行量化、细化、固化,确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并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岗位和人员,对确实难以量化的要抓住关键部位、关键环节,选准关键控制点,进行有效的监督控制。

篇5

纳税评估工作是国家税务总局加强税源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它是通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下同)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是介于申报征收与税务稽查之间的一道“过滤网”,具体表现为税务机关通过对纳税人纳税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综合评定,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纳税人纳税行为中的错误,实现对纳税人整体、实时的控管,以促进纳税人的真实申报和提高税收监控管理水平。纳税评估工作是税源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税收征管工作一次“质的飞跃”,是加强对税源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客观要求,是强化税源管理和监控,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手段,是税收内部基础管理制度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重要体现。因此,在现代税收征管中需要全面实行纳税评估制度,以加强税收管理,提高征管质量,增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实现税收征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目标。

一、开展纳税评估的必要性及其作用

(一)开展纳税评估的必要性

1、开展纳税评估,是当前税收征管环境的需要。目前我国的税收征管环境不甚理想,税源监控乏力,大量的税源不能转化为税收,主要表现在:一是市场 经济 不发达,现金交易普遍,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淡薄,偷税、漏税、骗税现象突出,税收流失严重;二是一些社会中介机构、 会计 从业人员执业素质不高,申报信息失真严重,税企之间信息明显不对称;三是社会各部门对税务机关依法治税的支持、协助不够,没有形成社会综合治理的氛围,社会舆论对税务工作支持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税收 法律 体系尚需完善,税收执法手段刚性不足,威慑力不强;五是税收征管现代化程度较低,虽然 计算 机 网络 技术在日管中得到广泛应用,但征管的科技含量、信息化应用程度较低,计算机的管理功能、分析功能、数据处理和交换功能、监控功能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因此,需要一个比较科学的方法帮助税务机关了解哪些税源有问题,需重点掌握,而纳税评估,则能很好地满足这一要求。

2、现行税收征管体制不够健全,需要开展纳税评估加以完善。主要表现在:(1)部分单位把税收工作重点片面放在稽查和征收环节,对征管基础工作重视不够,从而导致管理弱化,漏征漏管现象较为严重;(2)税务部门提供纳税服务有限,税企之间缺乏有效的桥梁联系,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心中无数,知之不多,从而缺乏对税源变化的有效监控;(3)机构设置不合理,征管岗责划分不清晰,征管各环节不能紧密协调,形不成合力,突出表现在:征收、管理、稽查各系列职责不清,各环节缺乏相互制约的信息传导机制,造成相互扯皮、责任不清、效率低下甚至腐败,出现“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局面,征管查整体效能得不到充分发挥。

(二)开展纳税评估的作用

1、有利于增加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提高申报质量,融洽征纳关系。(1)在我国公民纳税意识普遍不高的环境下,通过经常性的纳税评估分析,可以有效地对纳税人的纳税状况进行及时、深入的控管,及时纠正纳税人的涉税违法行为,提高他们依法纳税的自觉性;(2)纳税评估将评估结果与当事人见面,通过约谈或质询等方式让对方说明、解释,是对纳税人进行税法宣传解释,帮助他们提高纳税意识的有效途径;(3)纳税评估对一般涉税问题的处理,解决了纳税人由于对税收政策不了解、财务知识缺乏而造成的非故意偷税现象,减少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双方直接冲突的可能;(4)纳税评估通过计算机对纳税人整体纳税情况的监控,体现了税收的公平、公正,有效控制了偷税等不良行为的发生,减少了纳税人进入稽查的频率,起到了服务纳税人,优化经营环境的目的。

2、提高了税务机关的执法能力,形成了工作合力。首先,纳税评估作为一项新的税收征管形式,它具有前瞻性、及时性和反馈性,它不但能发现、纠正纳税人的涉税违法行为,起到督促、监控和检查的作用,而且也可以发现税收征管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有利于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其次,纳税评估是连接征收与稽查的有效载体。纳税评估通过对申报资料的稽核,成功的为“集中征收”增添了有效的“后续”,在征收和稽查之间增加了一道“滤网”.是税款征收和税务稽查的结合点,可以有效防止两者之间的脱节与断档,做到了申报资料的最大利用,使税款征收与税务稽查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再次,纳税评估是税务稽查实施体系的基础,开展纳税评估,有助于税务稽查整体效能的发挥。一方面纳税评估经过评估分析,发现疑点,直接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不仅可避免稽查选案环节的随意性和盲目性,而且可使稽查的实施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另一方面,纳税评估有利于稽查内部的专业化分工并对稽查实施产生制约。有利于发挥税务部门的整体效能。

二当前评估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纳税评估的机构有待落实。纳税评估工作的推行与开展,要以专业化组织机构设置为保证,目前,大多数税务部门没有在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基础上,成立专门的纳税评估机构开展纳税评估工作,使纳税评估工作在组织机构上得不到保证。

(二)纳税评估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纳税评估工作是一项业务性较强的综合性工作,要求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涉税信息全方位、大容量、多角度地搜索和掌握,要求评估人员依据国家的税收政策及自身综合知识,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从多层面对税源状况、纳税行为进行细致的案头分析,逐步审定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这就要求评估人员应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但是.目前评估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不善于从掌握的涉税信息中找出蛛丝马迹,挖掘深层次的问题,使很多评估工作流于形式,停留在看看表、翻翻账、对对数的浅层次上,使评估工作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三)纳税评估指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现行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一般是确定行业内平均值,实际上是 企业 真实纳税标准的一种假设,一般这种评估指标的测算结果都直接与行业正常值进行比较,也就是说该企业被测算的指标只要处于正常值的合理变动幅度内,就被认为已真实申报。实际上,评估对象的规模大小,企业产品类型多少等因素都对“行业峰值”产生较大影响。另外.单凭评估指标测算和评价很难合理确定申报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企业还经常受到所处的环境、面临的风险、资金的流向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纳税评估指标体系的局限性,制约着纳税评估工作的效果。

(四)纳税评估与征收、稽查各环节的关系不够理顺。纳税评估作为一种新的税收管理手段,与征收、稽查环节有着密切的联系。首先,评估工作是建立在深化征管改革的基础之上,若没有一定征管基础,纳税评估将是无源之水,而评估工作反过来又对加强税收监控起到促进作用;其次,评估工作是介于征收与稽查间的“滤网”,能够解决一般性税收违规问题,缓解稽查压力,增强选案准确性,有利于稽查“重点打击”作用的充分发挥。目前,评估工作还处在探索阶段,在与征收、稽查等环节的联系过程中,因工作衔接、资料传递等程序没有一种明确的机制加以限制,常常出现一些问题,具体表现为评估与征收的不理顺、评估与稽查的不理顺。

(五)信息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纳税评估工作开展的基础和前提,是税务机关内部各岗位在日管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资料、数据,以及外部单位提供的信息资料。因此,资料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直接影响着评估工作的效率和成果,但是税务部门自常形成的数据资料真实性较低,成为制约评估准确性的限制因素。

三、对提高纳税评估质量的对策和建议

(一)设立纳税评估机构。鉴于纳税评估内容广泛、专业性强、人员素质要求高的工作特点,根据工作需要,税务机关应设置专业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评估范围、评估手段的确立、评估内部工作管理等事项,保证纳税评估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强化培训,提高评估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在实际工作中,首先应选择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员从事评估工作;其次,坚持学习经常化、制度化,使评估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多学习、勤实践,精通业务知识,掌握各项税收政策,熟悉 企业 财务制度,精通财务核算方法;再次.要加强对纳税评估人员的培训,对评估工作涉及的税收业务、财务管理、 计算 机相关知识进行系统学习,不断提高评估人员素质,培养出一批能够胜任评估工作的“专家”。

(三)完善评估方法,提高纳税评估的工作实效

1、实行分类评估管理。对大型企业集团或重点税源,依靠计算机 网络 、信息数据库和企业的 会计 电算化和 电子 报税,逐步实现税企联网,利用纳税评估软件对企业的生产销售全过程实施全方位的控制;对中小企业实行行业税收监控管理,通过行业税收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和统计分析,对纳税情况实时监控,及时发现问题.确定评估对象,进行评定处理;对个体工商业户l,可采取事前测定评估方法,即计算机定额管理系统管理,将个体业户的平均经营水平和销售水平,用保本推算或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利用计算机得出一个定期内与营业规模相适应的较为合理的应纳税定额。完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做到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有机结合。一是注重调查,不断丰富和完善评估分析指标体系。在对纳税人涉税信息全面收集整理、抓好评估基础指标测算的基础上,对纳税人正常经营状态下的经营额、经营成本、流动资产等指标进行纵横向对比分析和综合测定,建立较为完善的评估指标体系,做好评估“量化”分析,以准确体现纳税行为的共性和 规律 ,不断提高“筛选”异常信息的准确性,为评估的实施提供真实的指导信息。二是建立模糊分析体系。将评估范围扩大至纳税人的经营能力、经营规模等方面,实现对经营情况的全方位分析,应用 经济 指标,进行非量化的模糊分析,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机结合以提高分析的 科学 性、准确性。

3、简化工作程序,规范评估运作。首先要简化工作程序和文书数量,提高评估工作的可操作性。要本着简化、实用的原则,合理确定工作程序和文书,增强评估方法的可操作性,以免评估工作流于形式。其次是规范评估运作。通过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方法,加强对评估工作质量全过程控制,明确评估工作中征收、管理、稽查的相互协作关系,使各环节、各项工作互相紧密衔接,保证评估管理操作行为规范运行。

(四)依靠科技手段,提升纳税评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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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非税收入的管理存在收费项目杂,环节多、资金不透明、征管人员不足以及管理难度大等问题,亟需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以利于构建我国“一体两翼”的公共财政管理体系,提高非税收入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发展现状

2004年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部门完善非税收入征收与管理方式,按照构建公共财政管理模式的要求,在清理收费项目、改革票据管理、完善行政审批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以先进信息技术为依托的“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实时监督”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制,推行采用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实现政府财政性资金 “国家所有、政府调控、财政管理”的目标。由此,从政策层面拉开了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的序幕。

非税征收与管理信息化模型

信息化应用是非税收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安装在非税执收单位,应用于非税收入的征收环节,实现财政票据电子开票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实时监管”的电子化管理功能。它能及时发现欠缴、漏缴、坐支等违规行为,堵塞征收环节的漏洞,实现财政监督关口前移和源头治理,达到“以票管费、以票控罚、以票促缴”的目的。

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安装在财政部门,应用于非税收入的管理环节,主要包括单位非税收入信息管理、非税收入财政端管理、银行代收管理、资金清算管理等功能模块。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通过与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非税收入政策系统紧密衔接,建立财政、银行、执收单位实时联网,以统一的非税政策库为基础,实现“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实时监督、源头分解、自动缴库”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制,确保政府非税收入按规定及时、准确、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为提高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发挥重要作用。系统的理论模型及核心流程见图1。

国内非税管理信息化迅速推进

近年来,在财政部的主导下,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在全国各省区迅速铺开。福建省是全国最早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的省份之一,2004-2006年期间,福建省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53项,转经营性4项,降低收费标准17项,但由于实现了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非税收入仍保持30%以上的年增长率。截至2011年三季度,福建省应实施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的单位数18450个,其中已实行的单位数18300个,完成率99.19%,全省通过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累计收取资金8079.2亿元,纳入专户、国库或单位账户资金8078.33亿元,非税收入入库率大大提高,高达99.99%。

此外,黑龙江、江西、江苏、河北逐步扩展现有财政票据电子系统功能,充分发挥“以票管费”的作用,上线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云南、辽宁、河南、青海、新疆等地启用新的财政票据管理系统,逐步提高票据电子化、非税收入信息化管理水平。其他省区也逐步开始采用票据电子化系统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总体而言,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取得阶段性成果,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的普及率大大提高,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市场快速增长,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市场前景可期

根据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行业当前的市场销售现状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可估测出行业市场规模及未来增长情况,以期对非税监管及执收部门、非税软件企业提供参考,促进行业良性健康发展。

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包括前端的征收环节和后端的管理环节。征收环节使用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管理环节使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本文从征收和管理环节分别对其市场规模及增长情况进行展望。

征收环节——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市场规模

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用户分为财政单位和开票单位。财政单位为财政票据的政策管理端。按行业当前的主流收费模式(下同),省级财政单位软件费平均每套25万元,市县级财政单位平均每套5万元。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共有31个省级行政区(不包括港澳台),332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2853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 。按照实际销售情况统计,全国省级单位计33个 ,县级财政单位计3185个。

对于开票单位,以1个开票单位包括1个或多个开票点计,平均每个开票点软件费1000-2000元和第二年起每年运维费300-500元。全国每个省级单位平均约有13000个财政票据开票单位(不含医疗机构),共约有23000个财政票据开票点(不含医疗票据)。以2009年全国财政票据电子化软件15%的普及率为基础测算,全国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市场规模如图2所示。

由于医疗票据软件用户数量大、地域分散,销售模式与其它财政票据软件具有明显差异,医疗票据软件市场需单独计算。2009年,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试点开始向医院推广。目前,对医疗票据软件的收费模式是对三、二、一级医院设置总服务端,三级、二级医院服务端软件费每家60000元,一级医院每家30000元,基层医疗机构的软件费为2000元。每家医院各设若干个开票点,每个开票点初次实施费为2000元;同时,各服务端初次销售额的10%-20%作为软件每年的运维费,每个开票点的运维费为每年500元。

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共有医院21979个(包括三级、二级、一级医院,民营医院视为一级),基层(乡镇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918003个 。由于医疗票据软件的应用始于2009年,2009至2012年为市场培育及推广阶段,增速较为缓慢,2013年以后市场逐步打开,增速加快。预计全国医疗票据软件未来三年的普及率有望达到20%,据此,可以测算出2011—2014年国内医疗票据市场规模(见图3)。

管理环节——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市场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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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征管对象的跨国性。涉外税收所涉及的纳税人主要是跨国纳税人,包括跨国自然人与法人。这些跨国自然人流动性大,税源分散;而跨国法人的经营方式、财务会计核算制度等都与国内企业不同。因此,涉外税收的征管对象具有错综复杂的跨国性。

    (二)征管客体的易瞒性。涉外税收纳税人的跨国性决定了其征税对象,如收益、所得、财产价值等也具有跨国性,从而为纳税人隐瞒其收入,进行国际避逃税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三)征管依据的复杂性。由于涉外税收的纳税人与征税对象具有跨国性,因此,要搞好涉外税收征管工作,不仅要熟悉涉外税法及其所涉及的会计核算方法,而且还需对国际税收协定等有所了解,才能把握住涉外税收的征管依据。

    通过涉外税收管理与国内税收管理的比较,可以看出涉外税收要比国内税收复杂的多,尤其是在防止国际逃税方面尤其困难,涉外税收的特殊性决定了要强化涉外税收征管,除了沿用国内税收的征管方法外,还必须采用一套行之有效的反国际避逃税方法。同时,还需与有关国家的税务机关进行交流,相互提供税务情报,才能有效地抑止国际避逃税,维护我国的权益。

    而随着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之间贸易交流更加广泛,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经济全球化,即资本扩张和科技进步所引起的世界经济发展趋势。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国家、国界等关系到国家主权的因素相对减弱,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的国际税收新问题。这样给国际税收管理带来了更大的挑战。

    二,经济全球化带了的国际税收管理难题。

    (一),税收主权的部分削弱。

    税收主权可直接表现为国家有权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目标制定其税收政策,对国家的税收活动进行有效的管理,以及自主、独立地参与国际税收利益分配关系,以增加自己的财政收入,维护自己的税收权益。区域经济一体化和税收国际协调明显的对国家税收管理的自主权带来了很大的限制。各国通过签订多边性或双边性的国际条约参与国际税收的合作与协调,意味着在缔结条约后必须受条约的约束,再行使税收主权时必须以国际法为依据。在协调的范围内,国家的税收政策已不再完全仅仅由本国政府管理和制定,而必须遵从相关的协调组织的协议、国际条约和国际法的约束,这意味着国家单独制定税收政策的权力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 

    (二)跨国公司以及跨国纳税人对国家税收主权的削弱。

    首先,跨国公司进行跨越国界和地区界限的生产和经营,对经济全球化进程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在国际直接投资领域,跨国公司在东道国进行大规模的直接投资活动,通过兼并和收购以及建立新厂等方式控制东道国某些重要的经济部门,垄断了东道国某些产品和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左右了东道国国家经济政策包括税收政策的制定。同时跨国公司从其整体性的发展战略出发,进行大量的“公司内部交易”和转让定价行为。在税收领域,这些活动构成了国际逃避税的主要部分,对有关国家的税收收入造成了极大的侵蚀。此外,掌握着大量国际金融资本的跨国金融机构,在全球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进行巨额瞬间货币交易,使得一国政府难以有效监控这部分资本,更无法对之合理课税。它们提供的层出不穷的金融衍生产品和交易形式也给使得一国对之难以进行有效的税收管理,也就是说,对一国的税收管理权力提出严峻的挑战。 

    其次, 经济的全球化进程使得各国对商品、资本、技术和劳动力等经济要素的流动放松管制,公司设立更加自由,跨国纳税人本身可以在各国自由流动,跨国纳税人的各种所得和财产的跨国流动也相对便利。与此同时,各国税制仍然存在着差异,各国为了吸引外资而采取的税收优惠政策依然存在。这些因素为跨国纳税人进行逃避税活动更加提供了可乘之机,在寻求收益最大化的主观动机驱动下,跨国纳税人的逃避税活动将更加活跃。近年来,跨国纳税人采用改变居所、缩短居留时间、在联属企业内部实行转移定价、在避税港设立基地公司、弱化投资和滥用税收协定等诸多方法进行国际逃避税活动,以致于在国际税收关系中,如何防止国际逃避税问题已经成为避免和消除双重征税问题之外的最主要问题。 

    (三),科技进步,尤其是网络技术对税收管理的挑战。

    促使当前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是科技的发展。可以说,科技的进步和发展是经济全球化的物质基础。当前,网络技术的发展引起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的革新,并对传统的社会行为规范和社会管理模式提出种种挑战。

    1.对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确定规则的挑战 

    现代各国基本上都是基于主权的属地原则而主张来源地税收管辖权。行使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前提是纳税人的有关所得和财产来源于或者位于征税国境内的事实。既有国际税法规则包含一系列确定有关纳税人所得来源地的规则。但这些规则是为了调整传统商务活动方式下国际税收利益分配关系的产物,它们难以适应经济全球化进程中跨国电子商务活动的发展需要,难以继续调整在跨国电子商务活动中所产生的国际税收利益分配关系。因为在跨国电子商务活动中,跨国纳税人在收入来源地国除了设置一个网址或者服务器之外,并不需要另行设立任何的“有形存在”。从而根据既有国际税法规则难以确定该笔收入的来源地,此其一。其二,在跨国电子商务活动中,纳税人所从事的商务活动所涉及的大多数是无形的数字化产品交易,因此根据既有的国际税法规则亦难以确定该所得究竟属于何种所得。其三,在网络空间,跨国纳税人可以从事各种数字化产品等无形资产的商务活动,也可以通过加密等手段保护和隐瞒收入和财产,以及征税国据以征税的相关会计资料。这将使得国际逃避税更加容易,跨国纳税人可以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带来的便利,在来源国逃避根据现有的税法规则所承担的纳税义务。正如有的学者所言,就像各国政府永远不能控制公海一样,它们也无法控制网络空间,因此网络空间将成为谋求避开政府控制者的避难所。 

    2.对征税权划分规则的挑战 

    根据既有的国际税法规则,各国在协调对跨国营业所得和跨国劳务所得征税权冲突中,普遍承认来源地国的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居于优先地位,在此基础上,通过常设机构原则和固定基地原则限制来源地国的征税权;在协调对跨国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消极投资所得征税权冲突中,各国普遍采用的是征税权的分享原则。显然,上述的征税权划分原则是建立在行使有效的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基础上的。然而,在跨国电子商务活动中,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受到严重的;冲击和挑战,各国基于来源地税收管辖权难以对从事跨国电子商务活动的纳税人行使有效的征税权,取得相应的税收收入。因此以有效行使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为前提的征税权划分原则,不可避免的受到挑战和冲击。

    参考文献

    1, 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税法的发展趋势,作者,袁伟,2003-08-04

    2, 增值税转型与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  作者,丁正智   200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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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M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4)35-0140-02

随着电力技术的飞速发展,智能变电站应运而生。智能变电站在提升变电领域功效的同时,也给设计、施工、验收、运维等带来一系列挑战。其中,验收环节承上启下,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可以说,做好智能站的验收,等于在智能站蓝图与实际运用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

1 智能变电站的技术概要

智能站的总体特点是一次设备智能化、二次设备网络化,由传统的设备冗余转向信息冗余,并最终实现高度的互操作性(基于信息共享)。

①以IEC61850标准为基础,采用面向对象的方式,对变电站各类设备、各项功能以及各种信息传输系统实行统一建模,为信息交互奠定“物质基础”。

②将变电站的具体某类功能抽象为单位逻辑节点LN(可相互通信),该节点包含实现功能的所有必要数据。

③运用UML语言对LN进行逐级组织,使之成为IED模型(即实际智能电子设备的模型)。每个IED设备对外只提供接口,而“隐藏”了信息处理方式和具体功能。而外部设备只需通过该接口,就能完成相关的信息交换。显然,这达到了信息冗余的标准。

④整站分为站控层、间隔层和过程层。各层设备概要如图1所示。各层之间采用分布、开放、分层式网络实现连接。

2 智能变电站的验收要点

2.1 与传统站相比的验收特点

①工厂验收的性质有了变化。传统站也有“进厂验收”这道关,但主要是就一次设备的质量(如接线规范程度、五防功能是否齐全等)进行验收,而且多为抽查形式。但对于智能变电站,因支撑其运作的软件基础是ICD、SSD、CID、SCD等几个文件,因此需在在系统集成商那里完成这些软件的综合配置,即进行二次设备的联调测试。

②智能站仍处于不断完善的阶段,其建造模式也不仅相同(如有些是“三层两网”结构、有些是“三层一网”结构)。这就需要将权威部门制定的指导性标准和实际设计相结合,灵活制定验收指导书。

③在竣工验收时,智能站除了要验收一次设备的性能(如耐压水平、断路器弹跳时间等),新增了三个验收重点:其一,GOOSE网络的可靠程度以及兼容性(因传统站二次电缆的作用均由该网络取代);其二,通信设备和网络设备的检验(占主导地位);其三,光缆备用光芯和通道衰耗的检验。

④智能站增加了智能辅助系统的验收。

2.2 现场验收项目

当前的智能变电站由常规设备和智能设备两部分组成,因此验收项目也分常规验收和智能部分验收两块,下文以穿插方式对验收的重点进行简要表述,见表1。

3 智能变电站验收中落实精细化管理的思路

由以上分析可知,智能变电站的验收可谓点多面广,要做好该项验收工作,必须实施精细化管理。重点可从验收准备、验收专业的协调、继电保护验收方法、验收原则明确等四方面做好精细化工作。

3.1 验收准备的精细化

智能变电站基于信息交换,注重逻辑配合,并且取消了脉络清晰的二次电缆而代之以光纤,这就需要验收人员将注意力投放到逻辑功能和通信链路的验证上来。但由于这二者相对隐晦和复杂,验收人员需要尽早介入智能站建设工程。

①智能站的总体验收模式为“自上向下”,即验收人员先整体了解变电站的网络结构和功能实现方式。可在工厂联调阶段即派相关运维人员到系统集成商那里学习和了解:其一,整个站内的网络布置方式;其二,合并单元、智能终端的结合情况;其三,交换机端口布置、不同IED设备连接方式等。

②运维人员提供五防逻辑表和顺控操作票,以便一次性成库,验收时也有针对性。

③因为智能站涉及的内容非常多,因此,应随着工程的推进,安排运维人员到现场参加培训。

④在整个施工阶段,最好安排变电工区专职人员(如技术员)全程参与建设,并以其作为验收时的工区方负责人。

3.2 验收专业协调的精细化

由于智能变电站设备的高度集中化,使得其通信、远动、保护等传统二次专业间的区分趋于模糊,这样,就有可能造成验收时的混乱(常规站验收是先保护进场,然后是元都没你高进场,很清晰)。另外,智能变电站由于技术复杂、前期联调时间长,整个建设周期显得相对偏紧,这也需要一套科学的验收方法来缩短验收环节的时间。

可参考的具体做法为:

①转变思想,将多个专业进行融合,成立验收和核对小组。

②该小组负责与施工方协调,争取在工程进行期间即完成相关的核对和验收,以免将大量工作拖至工程后期。

3.3 继保验收的精细化

不论是常规站还是智能站,继电保护始终是核心系统之一。做好对继保验收的精细化管理,能在很大程度上保证“多供电、供好电”的目标得以实现。

因为智能站以数字化方式传输信息,所以对其继保的验收也应增加数字化手段。

①采用常规测试仪加数据转换装置的方式进行验收。方法要点:常规测试仪发出的模拟信号经转换装置转换,变成可以传输的数字信号,以此对保护校核。

②采用基于IEC61850的智能化测试仪来实现信号的的输出和接收,并与保护装置组闭合回路。

两种方式如图2所示。实际验收时,应根据精度要求、难易程度等多种因素,分别采用。

3.4 验收原则的精细化制定

智能变电站验收是系统工程,尤其要重视验收原则的制定。一般来说,精细化的验收可遵循下列原则:

①重视细节。如为避免装置掉电重启对相关功能的影响,应对厂家设定值进行检验;再如对检修功能的投退验证(智能站中,检修功能关系到保护功能的选定。)

②重视跳闸方式的验证。智能站倡导“直采直跳”,也设计部分“网跳”,对于“网跳”,应选择严格的网络负载环境进行验证,以免超时。

③重视链路验证。不同链路中断,保护逻辑会有不同的反应,应验证这种反应与设计文件的一致。

④重视智能辅助系统的验收。智能辅助系统虽然不是主设备,但能自动调控环境,这对智能装置的正常使用有莫大作用。

4 结 语

智能变电站是新生事物,其技术特性、工作原理等和常规变电站截然不同。做好对智能变电站的验收,就要基于常规站验收经验,分析验收过程中的难点和薄弱点,做好精细化管理,早投入、早参与,及时更新知识,保证验收到位、无盲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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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税收筹划及房地产现状的基本认识

税收筹划是企业的一种理财活动,是指纳税人为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的纳税事项进行系统安排,以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税收筹划的出现是税收进步的象征,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现象,也是现代企业必修的一门功课。企业管理者应该给予充分重视,合理运用会计政策及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减轻企业税负,增加企业收益,从而使企业得到稳步发展。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发展迅猛,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对地方税收有着显著性影响。然而,随着房价的不断攀升,部分大城市的房地产市场也开始出现有价无市的局面。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0年3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1.7%,而在2010年的两会召开期间,房价过高的问题再次成为最受关注的焦点。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满足民众的基本住房需求。” 房地产“新国十条”及各地颁布一系列房价调控政策更是表明目前无论是从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层面还是需求层面,都不支持房价的持续高涨。在这种严峻的经济形势下,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不能够在房价上获取高额利润,那么通过选择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减轻房地产企业税收负担,增加企业利润则是必不可少的。

二、税收筹划在房地产企业经营管理决策中的实际应用

笔者以营销手段、投资方式、服务内容的决策选择为基础,阐述了税收筹划在房地产企业经营管理决策中的实际应用。

(一)房地产企业营销手段的税收筹划

从房地产“新国十条”及各地颁布的一系列房价调控政策再到近期内关于开征住房保有税的争论,房地产界可谓是风起云涌。如此错综复杂的局面更使得消费者观望情绪严重,房产成交量不断下降。案例1,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了加速资金回笼,刺激消费者的购买,往往会采用一些营销手段,企业在进行决策时,面临着以下两个方案的选择:方案1,促销期内买房子送汽车(假设一套房子定价200万元,一辆汽车价值20万元);方案2,促销期内优惠原价的10%。

企业管理者进行初步分析发现:对于方案1,客户如果买一套房子200万元,就须赠送一辆汽车,花费20万元,所以房地产公司收入180万元;对于方案2,在促销期内给予客户原价优惠10% ,则净收入也为180万元=200× (1-10%)。从销售角度分析,两种方案没有差别,均可行。但是如果站在纳税的角度考虑,方案却有优劣。

方案1,对于房产公司来讲,销售一套房子200万元,需要缴纳营业税200×5%=10万元,城建税及附加10×(3%+7%)=1万元;同时,房产公司用200万元的20万元购买汽车无偿赠送给客户,按照增值税条例的规定,企业将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应视同销售货物,须征收增值税,因此企业还须多缴纳增值税:20×17%=3.4万元。汽车是房产公司无偿赠送给客户的,客户应作为“偶然所得”,须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房产公司负有代扣代缴的义务,即房产公司还需要代客户缴纳个人所得税:20×20%=4万元,房产公司代客户缴纳个人所得税4万元,按照所得税规定不能作为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还需要多缴纳企业所得税4×0.25=1万元,房产公司还应缴纳印花税200×0.05%=0.1万元。综上,房产公司在此销售过程总共应缴纳的税费19.5 万元(10+1+3.4+4+1+0.1)。对于客户来讲,房产买卖需要缴纳契税:200×2%=4万元,印花税200×0.05%=0.1万元。客户合计应缴纳税费4.1万元。

方案2,按照优惠价的10%销售,即以180万元的价格销售,企业需要缴纳营业税180×5%=9万元,城建税及附加9×(3%+7%)=0.9万元;缴纳印花税180×0.05%=0.09万元。综上,房产公司在此销售过程总共应缴纳的税费9.99万元。比方案1相比,税收减少9.51万元,减少比例为48.769%。对于客户来讲,房产买卖需要缴纳契税180×2%=3.6万元,印花税180×0.05%=0.09万元。客户合计应缴纳税费3.69万元。与方案1相比,税收减少0.41万元,减少比例为10%。

通过分析得出的结论是:方案1缴纳的各项税收大于方案2缴纳的税收,因此,无论对于房产公司还是对于客户,都应选择方案2。

(二)房地产企业投资方式的税收筹划

房地产企业除了通过房屋销售来获取企业利润外,往往还进行对外投资,来获取更多的利润或降低风险。房地产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往往面临着以下两种方式的选择:一种是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另一种是房地产企业以房产投资,不承担联营风险,只收到固定收入。为此,可通过以下案例说明,税收筹划对房地产企业投资方式选择的影响和运用。

案例2,某房地产企业注册资本为2 000万元,其中办公楼价值为500万元。该房地产企业为进一步扩大企业规模,获取更多利润,企业管理层决定对外进行投资。根据上述说明,如果该企业以500万元的办公楼投资,每年能收回的租金收入为600万元。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仅从房产税考虑,对于该企业而言,如果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应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其应纳房产税=500×(1-30%)×1.2%=4.2(万元),但如果该房地产企业只是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则应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应纳房产税=600×12%=7.2(万元)。

通过比较不难发现,共同承担风险比不共同承担风险要节省3万元的税款,但共同承担风险会增加纳税人的风险系数,所以在选择这种筹划方法来进行税收筹划时,还应该从综合方面考虑,如果共同承担风险对纳税影响比较小,则可以考虑这种合作方式。

(三)房地产企业服务内容转换的税收筹划

房地产企业在日常经营中还可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灵活转化服务内容,从而达到减轻税负、获取更多利润的目的。

案例3,因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某房地产企业原来的主营业务不景气,仓库被闲置,为增加收入,公司决定转型,把对外出租仓库作为主营业务。当年取得租金收入800万元,依据5%的税率需交纳营业税40万元,依据12%的税率需交纳房产税96万元。单此两项税收就达136万元,占到总收入的17%(136/800);若再加上其他一些税费,则企业的税负更重。

对于这个具体案例,可以根据当地物业管理标准,对年租金收入进行筹划,把年租金800万元,变成年租赁费400万元,物业管理费400万元。由于物业管理费只需交纳营业税,不用按租金收入交纳12%的房产税,因此,通过节税筹划前后的税负比较,可以看到:节税筹划前,营业税和房产税合计136万元;节税筹划后,营业税不变,仍为40万元,但房产税现在只需按400万元计算,即400×12%=48(万元),总体税负为88万元。这样可以使企业减轻税负48万元(136-88),税负减轻35.29%(48/136)。

三、结束语

综合上述分析说明,经过纳税筹划房地产企业的税负相对未纳税前大大减少。可见,纳税筹划是房地产企业减少不必要的税收上缴、压缩成本、增加企业利润必不可少的措施之一。与此同时,纳税筹划还为房地产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另一发展空间,这主要是由于考虑到我国房地产的现状,我国政府对房价的严格防控和高压打击给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管理造成的极大不利影响。

【参考文献】

[1] 王素荣.税务会计与税收筹划[M].机械工为业出版社,2009:261-267.

[2] 王克霞.新企业所得税对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的影响[J].商业经济, 2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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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源精细化管理的科学内涵

精细化对企业来讲是―个比较成熟的管理理念,但对于税收征管工作来说却是一个新课题。与粗放式管理不同,精细化管理要求每―个步骤都要精心,每一个环节都要精细,每一项工作都是精品,权力层层有,任务个个担,责任人人负。众所周知,税源管理是税收管理的基础和核心,因此税源精细化管理是实现税收管理精细化的前提和切入点。

税源精细化管理就是要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细化税源管理目标、规范税源管理内容、采取有效管理措施;建立起内部岗责设置科学、工作任务明确、管理责任落实、监督制约有力、运转协调高效的税源管理机制;充分利用现有的税收信息化网络优势,严密监控税源基础,加强税源信息静态与动态的分析、研究和应用。

简吉之,税源精细化管理就是指税务部门在规范化和标准化的基础上,对其业务流程进行科学细化和合理优化,进一步完善岗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避免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抓住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抓紧、抓细、抓实,不断提高管理效能。

二、税源精细化管理的指标

1 精细化指标。(1)管理对象要细化,实行分类管理。按照纳税人规模和行业以及不同纳税信用等级,进行层进式细化分类,贯彻“抓大、控中、定小”的征管思路,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管理,强化对中型税源企业的控管力度,规范中小企业的核定征收管理。(2)管理内容要细化,实施全程税源监控。构建户籍动态管理和漏征、漏管防范清理机制。结合换发税务登记证加强漏征、漏管户的清管工作,全面推行国税地税一个税务登记证。加强日常检查,使管查并举,以查促管。(3)管理信息要细化,发挥信息技术效能。将信息采集分为内部资料信息采集和外部信息资料采集两类。各级地税机关在规范和提高内部信息质量的同时,重视外部信息(不为纳税人所控制的第三方信息)的采集,丰富一户式电子档案信息。(4)管理办法要细化,提高税源管理实效。在细化税源分类的基础上,从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规律和涉税信息变动规律人手,探索适合每一类、每一个行业甚至每个纳税人管理的税收征管规律,制定管理办法。

2 规范化指标。规范是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基础,精细化需要规范的制度、规范的程序、规范的标准。否则,精细化就难以深入,难以达到预期目的。同样,规范不是为规范而规范,其目的是为了促进精细化管理。因此,在全面推进精细化管理过程中,要把规范管理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各地税机关要强化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推行。把工作重点放在执法责任制考核与目标管理考核、征管质量考核、公务员绩效考核的有机结合,真正做到以严密科学的岗位责任体系为基础,以严格有效的评议考核为手段,以过错责任追究为保障,形成对税收执法的全过程监控考核机制。

3 动态化指标。要强化对税源的全方位、精确化监控,要求实施全程动态监控。具体执行过程中要针对不同类型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建立由专人或驻厂员重点税源企业“驻企管理”、专业市场“驻场管理”、中小税源“划片管理”的分类管理格局。特别突出对所管户活信息的采集,如企业工艺流程、工资计算方法、主要耗材、投入产出比、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实时变化情况等活信息。

4 效率化指标。注重税源精细化管理要按照税收征管的内在要求,全面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工作效率。各地税收机关在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中,把登记率、申报率、入库率、亏欠增减率、滞纳金加收率和处罚率等“六率”作为衡量征管工作基础工作水平高低的重要依据。

税收征管效率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各地税机关将税收征管工作细化,按税源有计划地开展日常管理性检查、宣传辅导等工作,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使其变被动接受管理为主动配合税收管理;另一方面由于税收管理员定期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及时宣传相关的税收政策,有效解决了企业存在的征管问题,增强了企业对相关税收政策的正确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