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产业市场分析模板(10篇)

时间:2023-08-08 16:44:51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环保产业市场分析,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环保产业市场分析

篇1

中图分类号X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3)97-0100-02

1 我国环保产业发展的现状

首先借由国内外对于环保产业范畴的界定,进行分析,结果得知,目前国际上对于环保产业的范畴界定,已扩及包含能资源等项目的广义上的定义,我国目前环保产业的推动,因环保产业所涉及的主管机关甚多,其相关法源及政策,亦相显得分散,此现况将不利于环保产业的发展。我国环保产业目前尚无一致性的范畴界定,相对亦缺乏客观的环保产业的产值、人力等统计资料,仅能由环保设备及其零件出口值,得知小部份产值现况资料,而环保支出统计,亦可显示环保市场的需求,惟我国环保支出的统计方式及资料,与实际上仍有落差。目前仅能由每年度环境工程及相关系所毕业人数,得知基本产业人力的供给量。此外,借由企业及政府环保公共工程的下水道建设的案例分析,可得知环保产业与企业、政府间的供需关系,以及未来的发展契机。

但是环保产业于推动上,最终需依赖产业资讯平台的建立与整合,以提供政府于立法、施政以及环保产业于发展策略上的参考,然环保产业工作的推动,其性质为跨领域亦为跨部门的属性,故提升平台的层级,有利于统筹各部会的分工,借以推动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

2 我国环保产业发展的现状的检讨与分析

环保产业对于法规的制定及政策的施行深具敏感性,而法规对于环保产业则具有明显的导向性,法规及政策的导向都将牵动并影响环保产业的发展,故于推动发展环保产业的同时,更应将其相关的法规及其所推动的政策依据环保产业现况结构及经济发展情势作一综合性的分析研究,以建议政府于法规及政策上的调整,使其更有利于环保产业的发展。

主管机关依其权责分层依法行政,导致权责分散,且整体统筹的功能性薄弱,而环保产业是综合性的科技产业,其各相关行政主管机关依各专业拟定出,各该领域的法规及产业发展政策,然却导致相关资料过于分散,各自为政的情形。

环保产业为一综合性的科技产业,各产业间的关连性高,如能建置一统筹资讯平台,借由平台上的专业人员对环保相关法源及政策、国内外环保市场分析等相关研究,将可更有效提升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

能资源产业及生物技术产业(环保〕,为具前瞻性及技术创新性的产业,亦符合未来环保潮流的趋势,政府应加强着眼于此等产业的相关法规增定以及产业发展政策的研拟,由法规及政策的落实引领出相关产业并强化的。

政府的污水下水道、自来水系统及管网建设、废水回收等公共工程建设,对于相关使用设备、器材等硬体设施,应优先采用国内产品,并得优先采购具环保标章的环保产品,以利扩大内需进而促使国内产业发展。

各政府行政主管机关于环保相关的法源及政策作为依据,对于促进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实有所帮助。然而我国现况的情形为各环保相关的法源及政策各有其推动权责机关,如相关主管机关,其虽系针对各自的专业及行政功能上,对环保相关事项进行立法及施政推动,惟环保相关的产业是否能直接受惠及接受辅导,以及产业该如何执行?未来如何因应政府诸多法源及政策,用以调整其产业结构与市场的布局策略。针对上述,政府应建置一产业资讯平台,将国内环保相关的法源及政策推动事项逐一纳入分析,且借由平台内的各类资料进行综合性的评估及研究分析,用以建议环保产业于发展上的方向及因应国内外趋势,进行相关技术研发以及接受政府适当的补助与辅导。

3 环保产业发展要提升资源再生产业竞争力

为促使资源化产业不断成长,并提升业者妥善清理工业废弃物的能力,期使废弃物能以更妥适的方式获得处理,使能减轻环境的负荷,借以创造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兼筹并顾的优质产业环境,主要内容要项如下所示:

掌握资源再生产业市场资讯及健全法令制度。资源再生产业发展现况与趋势分析;调和资源再生相关法令;研修订资源再生产品规范或规格及国家标准草案

强化产业运作规范及管理。办理再利用许可审查;维护资源回收再利用资讯管理系统及相关资料更新;针对个案再利用工厂进行查核及追踪辅导;办理公告事业废弃物种类的再利用机构查核、追踪辅导;办理个通案再利用机构及审查委员座谈会;办理再生产品制造厂商评鉴。

协助产业再生技术研发与提升。做好研发平台强化与推广;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再利用技术建立。

推动产业资源循环利用,提升产业绿色竞争力。辅导特定产业提升资源回收再利用;

工业废弃物再利用;构资源再生对温室气体减量效益评估模式;强化网络资讯及提供技术咨询辅导;工业废弃物清理作业辅导。

篇2

1.1商业银行加速发展绿色信贷业务的有利条件 

1.1.1环保产业爆发式发展的条件已逐渐成熟 

目前,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正处于量变到质变的前夜,环保产业爆发式发展的条件已逐渐成熟,在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内,环保产业高速成长已成为必然。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紧迫性强,发展的潜力大。环保产业作为全面提升民生的保障,关联建筑业、制造业、化工业、林业、养殖业、农业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产业,关联产业链绵长,具有很强的产业带动效应。 

1.1.2资本市场、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为发展绿色信贷提供了新兴业态平台 

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的金融业态,由于其依托先进的互联网技术及移动支付技术,业务办理便捷,运作模式灵活多样,相比传统金融业务,更接地气,发展潜力更大。资本市场与互联网金融的加盟,不仅能为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增添新的动力,而且能拓宽绿色信贷业务的办理渠道,增加盈利模式。 

1.2商业银行加速发展绿色信贷业务的意义 

1.2.1 体现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 

发展绿色信贷既是商业银行贯彻产业和监管政策的要求,也是履行社会责任的客观需要。2013年11月,银行业协会组织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在内的多家商业银行签署绿色信贷共同承诺,就加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授信管理、践行绿色信贷、提升自身环境和社会表现等内容做出了郑重承诺。尽管此承诺书对商业银行来说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它却体现了各家商业银行对社会的诚信。 

1.2.2有利于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 

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就了关于绿色信贷运用的相关政策,但在当时地方政府追求GDP发展的情况下,部分环评未过关的项目,也可以通过政府的压力,从商业银行中拿到贷款开工建设,造成无法挽回的环境影响。长期以来,商业银行更多地考虑信贷投放收益,较少关注贷款项目所产生的环境和社会影响。在实际中,我们不难看到,不少造成当地环境污染和社会不稳定问题的工程项目,除了增加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外,也带来了不良声誉,招来民众和环境民间组织的批评和指责。如2010年7月,紫金矿业发生污水渗漏事故,造成大面积水质污染,被当地法院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000万元。因此,发展绿色信贷,对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国策具有重大意义。 

1.2.3有利于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 

商业银行通过贷款发放调查和数据分析,将信贷资金投向收益较佳的绿色信贷项目,从而有效规避因环境问题而导致的声誉风险,间接降低不良贷款的风险,获取信贷项目利润。在环境保护和治理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绿色信贷需求,如环境保护部与全国31个省(区、市)签署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对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6省(区、市),明确了煤炭削减、落后产能淘汰、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锅炉综合整治等工作的量化目标,并将工作任务分解至年度;对于其他省(区、市),提出了原则性要求。这些都对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1.2.4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 

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部分生产企业需要进行升级换代,逐步提升污水、废气等处理能力,确保企业生产符合环保要求。这需要商业银行通过发放綠色信贷,助推企业进行绿色转型,最终通过发展绿色信贷,鼓励信贷资源向节能重点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倾斜,帮助企业技术升级,以实现产业结构调整。 

2 当前绿色信贷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2.1绿色信贷激励不足 

绿色信贷项目由于存在外部成本,比普通经济模式高出一部分环保成本,使绿色信贷的发展存在一定的困难。目前的制度设计中,要求商业银行对资源环境有利的项目予以信贷支持,但并没有具体的激励措施。另外,节能环保项目的公共性和长期性导致其收益不高、周期长,即使商业银行有保护环境的良好意愿,但实施绿色信贷可能会导致业绩和利益受损,在一定程度上无法有效激励商业银行发展绿色信贷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2绿色信贷节能减排效益分析有难度 

为量化商业银行贷款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贡献,做到项目环境效益可测量,银监会绿色信贷统计意增加了标准煤、二氧化碳当量、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节水量共7类节能减排数据。但在实际工作中,节能减排数据的获取存在一定的难度。一是部分项目的环评报告中无节能减排数据,无法直接获取或者通过测算方法计算出节能减排数据。二是部分贷款项目的技术应用等可能发生变化,节能减排数据需要与企业沟通,才能从客户方得到最新的、符合实际的数据。而且在沟通过程中,有可能存在双方理解不一致,导致节能减排数据有误。三是银监会只提供了煤层气利用、污水处理等共计13个节能减排项目测算模板,部分项目无法通过测算获取节能减排数据。 

2.3绿色信贷披露信息不具有可比性 

目前,上市商业银行已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确定各行的绿色信贷披露口径,并在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了绿色信贷相关数据。但由于各行的绿色信贷披露标准不同,披露数据没有可比性,无法准确比较判断各行的实施效果。如兴业银行是基于赤道原则按照项目进行统计披露,工商银行是按自己定义的绿色经济行业进行统计披露,而商业银行是按照银监会监管统计口径进行披露。

     2.4环境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 

《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 中的信息共享机制只规定了环保部门应将环境违法项目的查处情况通报当地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和商业银行。环保部门与商业银行的信息沟通与共享机制仍不够完善,商业银行难以完全控制环境风险。如对于环境违法违规整改不达标的企业名单,银监会或当地银监局按半年频度从环保机构获取后发送至商业银行,信息共享频率低,共享内容有限。 

2.5尚未建立监管后评价体系 

银监会于2015年启动了绿色信贷评价工作,并已要求各商业银行进行了绿色信贷自评,但并未各商业银行的评价结果。虽银监会表示正在探索将评价结果运用至高管履职评价、监管评级等方面,但尚未有实质性进展。 

3 商业银行加速发展绿色信贷的对策 

3.1强化绿色信贷发展战略,加强政策引导与IT系统支持 

一是将传统的房地产信贷、小微企业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技术改造贷款与绿色信贷相结合,创新出多样化的绿色信贷业务产品,并配套绿色信贷资金池进行统一管理,合理调配信贷资金在不同绿色信贷产品中的配置权重及利率水平。由总行层面进行顶层设计,加强绿色信贷领域的业务研究与实践,利用商业银行“新一代”系统的先进的技术平台及技术力量优势,借助我国高速运算超级计算机技术,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的数据分析技术,开发与绿色信贷业务相关的市场分析、客户信用及财务状况分析、快贷等一系列专业的应用系统或组件,为绿色信贷业务打造贷前、贷中、贷后的贷款营销及信贷管理利器,全程进行相关的市场分析、客户信用分析及财务状况分析,全面提升绿色信贷业务的管理水平与效率。二是研发绿色信贷行为预警系统,利用绿色信贷业务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及对应的策略要素作为模拟场景,模拟各种问题综合作用可能产生的后果,以及可采取的化解措施,提前介入信贷风险防范与干预,避免风险发生后再进行处置而导致信贷资金损失。借鉴同业在发展绿色信贷方面的先进经验,出台并完善绿色信贷领域的规章制度及指导意见,结合降低贷款利率、优先安排信贷资金、优先安排人力资源、费用、场所等强力组合手段,在全社会形成“要环保,找建行”的品牌形象。 

3.2国企与民营并重,多层次发展绿色信贷 

可成立专门的绿色信贷部门,对口服务商业银行优选的环保项目。重视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在环保产业集聚的地域,成立专业的绿色信贷分支行。引入环保专业人才,充分利用商业银行长期从事房地产信贷、固定资产贷款、技改贷款的优势,积极介入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的节能环保、智能、抗灾型新型住宅项目的建设,投入信贷资金支持环保企业新建环保項目及旧项目技术改造升级,为这些环保产业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资金封闭式管理等综合金融服务。多渠道为大、中、小、微的环保企业提供相应的绿色金融服务。 

3.3绿色信贷投向全产业链覆盖 

一是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应介入环保产业全产业链发展,信贷资金不仅支持环保实体企业的发展,而且支持科研投入及环保人才培养,以抢占绿色信贷市场的制高点,占据有利区域,挖掘优质贷源,储备优质项目,为抢占绿色信贷市场份额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应及早介入高校,开展合作,以绿色信贷方式注入科研专项资金,用于大学的相关环保技术及产品的研发,促进大学以一对多的方式与特定的企业及科研机构结成共生关系,提品创新研发、企业科研技术人员的培训、优质毕业生输送等服务。三是为环保专业的大学生及企业选派深造人员提供更优惠的绿色信贷助学贷款,从环保专业毕业的准人才,直接对口到相关的环保企业、科研机构、国家相关部门及银行绿色信贷部门,实现教育、就业、产业与绿色信贷无缝对接、良性循环。 

3.4点面结合,循序渐进,深入发展绿色信贷业务 

篇3

众所周知,恰如一把双刃剑的现代工业大革命给我们人类世界带来了极大繁荣,但也同时令人触目惊心的破坏了生态环境的平衡。我们只有一个家园的地球,面临着重重的危机。不及时采取行动,环境污染的状况将进一步加剧,正因为如此,世界各国纷纷提出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提倡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环保产业市场作为环境保护的技术保障和物质基础,得以迅速发展,并成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世界环保产业市场的发展倍受瞩目,被称为“朝阳产业”的环保型企业,是未来经济中颇具潜力的新的增长点之一。

作为从事一家环保行业,一个从事烟气治理的公司,龙净环保的下属子公司,我们以前是负责总部集团公司内部市场的钢支架加工,现在需要转型为,加工,销售一体化的公司,我们多措并举,大力加强市场营销,以进一步提升子公司自己的企业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为什么要加强市场营销?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必须十分重视市场营销。市场如沙场,谁能把营销做得更好谁就掌握了战役的主动权,谁就可以马到成功。当今,我们公司正经历着营销革命的时代。美国营销协会对营销的定义:对思想观念、产品、服务的构思、定价、促销、分销来创造交换,并满足个人与组织目标的计划和执行的过程,其实通俗地来讲就是以销售为目的而进行的所有工作的总称。卖出东西只是营销的终极目的,营销涵盖着以销售为目的所进行的所有工作,包括市场分析、政策研究、消费定位、价值判断、制定策略等一系列的工作。营销也一定要找对了自己的道。正所谓得道者赢,失道者败!因此,市场营销,对于我们公司下一步提高产品知名度和认知度,扩大市场份额和占有率,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那么,怎样才能做好市场营销?

首先,要对将要实施营销的产品、服务有足够地认识和了解,做到能流利地解答客户可能提出的千奇百怪的问题。如果营销人员,对于自己所销售的产品都不能了解透彻的话,否则。客户无法相信我们的产品。其次,要研究所售产品的目标消费群。对于目标消费群的了解以及熟悉程度决定了产品是否可以顺利地销售。给产品一个准确的定位,它适用于哪种层次的人,适用于哪个区域的人,适用于哪种年龄段的人。这些人的消费观念、消费能力及购买欲望的情况如何。依据所掌握的客户分析资料,对于制定出行之有效的营销策略是有所帮助的。对于客户的消费观念来说,情况比较复杂,它因所处的环境,受教育程度,地域差别,生活习惯、受传统影响等等的不同而不同。而对于消费能力,就比较简单了,就是看财富的掌握能力。再次,分析政策。对于国家制定的政策,也是我们营销过程中不容忽视的一方面。著名企业家张瑞敏曾这样说过:企业要有三只眼,一只眼盯紧产品,一只眼盯紧市场,另一只眼盯住国家政策。盯住国家政策,对于快速作出反应,及时调整产品的生产有着重要的意义。对于产品,不但要满足市场的需求,迎合大众的消费口味,更要适应国家的政策。

绿色转型以及低碳的绿色增长已经被确定一个新的转变,它也会成为我们新的市场竞争力的来源。亚洲的经济必须是要在碳之后的这个时代有一个崭新的面貌,发挥重要的作用。让我们和其他亚洲国家一道努力来改变亚洲的经济,借力发力改变我们企业的经营格局。,抓住千载难逢的机遇,积极开展市场营销。抓住千载难逢的机遇,稳健实现公司的战略转型。抓住千载难逢的机遇,发展我们自己。

篇4

中图分类号:TN3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01(a)-0000-00

作为21世纪高技术产业,LED照明呈现迅猛发展态势,被广泛应用于各行业,具有很好的经济效益。在节省能源的同时,切合了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低碳环保,代表着未来行业的发展趋势,是世界各国实施白炽灯禁令的理想替代品之一,被公认为最具发展前景的照明走向。

1 发展状况

随着社会科技的发展,LED节能技术越发成熟,而制造成本日益下降。就目前而言,我国的LED产业已初具规模,呈现了链条式发展,经济效益显著,是全球LED行业中的佼佼者,发展形势大好。

1.1 LED技术持续创新

在日益创新的步伐中,LED技术经历了从无到有的历史转变,自研发成功就迅速发展。到21世纪出,其国产覆盖率就达到了60%左右,而且硅衬底功率型的LED原件作为我国自主研发的技术,其发光率达到了90lm/W,具有国际化的水准。在技术发展的同时,其应用水平也在不断提升,与国际并驾齐驱。例如,同白炽灯相比,运用LED技术的筒灯、射灯和球泡灯,其发光率平均可达60lm/W,很好地实现了节能;而运用LED技术的路灯、隧道灯,其发光率平均可达80lm/W,不仅灯光效果好,能切实现了节能环保。目前,我国某些关键设备已开始试制,其中典型设备为生产型的金属有机物化学气相沉积设备(MOCVD),与次同时,我国在自给自足的道路上收获颇丰,某些重要的原材料已基本实现了国有供给。

1.2 产业发展呈迅猛态势

在我国“十一五”时期,国内LED行业高速发展,年均增长均能达到35%及以上。据有关研究分析,2010年底相关的半导体照明企业就已经达到了5000家左右,其中成集团效益的有1000家左右。研究显示,照明行业的经济效益可达1200亿左右。而LED照明的年产值为190亿以上,占全球LED照明总产量的60%多。由此可见,我国的LED照明已走向了世界,在满足国内需求的同时,生产着大部分供全球人民使用的LED照明用具。

1.3 标准生产逐步健全

质量检测体系的健全是实现LED照明安全的有力保障。目前,该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尤其是国家半导体照明标准领导小组的成立,彰显了我国LED照明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透过该小组,有关LED照明的系列要求有了明文规定,确定了技术方面的7项规范、行业方面的11项标准,以及国家方面的21项规定。同时,一些国家级的LED照明检测机构应运而生,在同国际和两岸的检测对比中不断提升和完善。此外,还设立了专门针对其节能效果进行认证的工作环节。

2 行业有利因素

2.1 市场规模巨大

随着全球变暖愈演愈烈,节能减排已迫在眉睫。其中LED隧道灯和路灯的节能减排更为重要。它们对成本的要求相对较小,是LED照明竞相争逐的肥沃土壤。据有关资料统计分析,隧道灯和路灯照明需求强烈,每年大概有4000小时以上的电量消耗,在整个照明耗电量中占30%,实现节能减排的任务迫在眉睫。另外,全球各国纷纷制定替代白炽灯时间表,商用和民用LED照明存在巨大空间。2012―2016年,欧洲、美国、日本、加拿大、中国、韩国等灯具主要消费市场的白炽灯将淡出,留下的空白将由传统节能灯和LED灯填补。

2.2 政策扶持力度大

受传统能源枯竭、环境污染等因素制约,LED照明产业已成为关注焦点,为国家重点扶持、培育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2006年初,国务院颁发《国家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即将“高效节能、长寿命的半导体照明产品”列入中长期发展规划第一重点领域(能源)的第一优先主题(工业节能)。

“十二五”期间,国家加大了节能方面的财政补贴力度。在2013年1月,《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规划》出台,对“十二五”期间的中国LED产业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及扶持措施做了明确规定。在2013年8月,《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颁布,倡导“推动半导体照明产业化”和“推广高效节能型照明”的发展目标。

2.3 行业标准逐步确立,引导行业良性发展

无以规矩不成方圆,这同样适用于LED照明行业,必须建立相应的标准,进行必要的强制性检测,规范市场发展,从而提升企业的生产效能,形成良好的产品质量,进而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我国LED照明行业的标准逐步确立,这必将对LED照明行业的发展带来不小的震撼,推动该行业的健康发展。

2.4 LED智能控制满足个性化需求

智能化家电是当前家居的发展趋势,通过将LED与计算机连接,可以实现LED智能控制,利用光源的调节变化,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为其提供更加舒适化的服务,进一步提升家居客制化和方便性。

3 行业未来市场容量

根据美国市场研究公司Market sand Markets《固态照明类型(LED、OLED、PLED)、应用(通用照明、背景照明、汽车照明、医疗照明)、范畴(工业、家用、消费性电子产品)、材料及地域――市场分析与预测(2013-2018)》的报告,全球固态照明市场预计2018年将达到567.9亿美元,2013年至2018年的复合年增长率将达18.7%。

国家发改委2013年的《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规划》明确2015年LED照明的产值目标达4500亿元。《规划》显示,2010年LED照明产品仅占照明市场0.2%,但到了2015年,我们要努力让LED照明产品的市场份额达到20%以上,努力实现节能产业化发展,淘汰那些耗电量60W及以上的普通照明白炽灯。

根据国家工信部的《集成电路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在“十二五”结束的时候,要实现我国集成电路产业规模翻倍增长,提升核心技术发展水平,在国际化的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随着我国城镇化步伐加快,城市建设投入加大,LED行业将迎来发展良机,尤其以隧道灯和路灯的发展最具活力。Ofweek分析显示,在2010年,不包括农村路灯,中国的城市路灯线为56万4506.2公里,大约有1800万路灯,而且这一数量仍在持续增长,其速度为15%~20%。在2012年2月,国家“十二五”规划政府采购400万盏,投资110亿元,预计到2015年底LED路灯产值272.89亿。

参考文献

[1] 《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规划》;

[2] 《集成电路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篇5

未来的新合资公司长安PSA将在深圳设立总部,拥有新、旧两条生产线;第一阶段年产20万台整车和20万台发动机,投放DS系列产品和属于合资公司自主品牌的全新品牌产品;并成立关于新能源汽车的研发中心。合资公司将拥有40亿人民币资本,第一阶段投资总额为84亿元。

在与媒体进行简短的交流之后,瓦兰便匆匆赶往DS5的全球首发现场。

DS系列是雪铁龙定位较为高端的豪华车系,它曾于上世纪的50年代至70年代推出,虽然经历了大约30多年的停产,但名声显赫。DS为Different Spirit的缩写,意为与众不同的精神。

DS5是DS系列中的大尺寸车型,它在中国进行首发,无疑显示出PSA对中国市场给予的厚望,也显示出瓦兰相比于前任与众不同的精神。“中国显然是我们优先发展的区域”,瓦兰的这句话绝非客套之词,这一点从长安与PSA达成合作意向的速度上就可以看出。

2009年11月10日,长安和中航汽车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重组,徐留平第一次与标致雪铁龙集团进行了接触。仅仅5个月后,2010年3月,瓦兰与亲自前往法国的徐留平达成合作共识。7月9日,双方签订合资协议。徐留平把这一过程形容为“中国汽车合作史上最快的一个过程”。

瓦兰的急迫确实是可以理解的。1992年,PSA与东风合资神龙汽车,19年来神龙的发展却只能用举步维艰来形容。虽然在最近两年,得力于世嘉、C5、标致307、408的投放和销售网络的扩大,神龙终于显现出“销售收入增幅高于销量增幅、利润增幅又高于销售收入增幅”的状态,但PSA已经等得不再耐烦了。

PSA在华两家合资公司针对的是不同的细分市场,神龙生产中、低级乘用车,新的合资公司则将重点放在高端车和商用车型之上。瓦兰的这个决定有效地避免了PSA自己在同一细分市场同类产品的竞争,这对于标志雪铁龙这样一个产品并不丰富的汽车企业来说,确实不失为明智之举。

相较斯特雷夫,瓦兰已经为标志雪铁龙设立了全球性的目标,中国市场也许会成为其新机遇的一个良好开端。为此,他派出PS五人执委会成员之一的奥利维到上海组成PSA亚洲区总部,加强对中国市场的统筹,同时加强PSA在华的研发能力,在上海建立研发中心,以针对中国市场开发产品,同时将开发混合动力车型。

重大的改变正在发生,但法国人是否能够将重视中国伙伴和中国消费者落到实处,可能依然是一个未知数。上海车展期间,瓦兰接受了《汽车商业评论》的采访,以下为访谈节录。

《汽车商业评论》:全球汽车产业正处在变革当中,无论新能源应用还是商业模式推出,标致雪铁龙也不例外。那么未来5年之后,你所领导的公司在全球汽车产业将处于一个什么样的位置?

瓦兰:今后十年中,我们认为亚洲将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发动机,在全球,特别是在亚洲,在中国,环保产业会获得很大发展,我们要把DS系列引进中国来满足消费者对环保的新需求,同时引进最先进的环保车型使合资公司满足环保需求。

标致雪铁龙现在面临最大的挑战或者最棘手的问题是什么?

我想跟所有汽车企业的挑战一样,PSA最大的挑战是环保问题和环境问题。中国政府刚刚公布了“十二五”规划,其中的着力点也是放在环保方面。我们把碳排放量定为2020年每公里排放55克,这对所有车企都是挑战,我们将和长安一起大力开发新能源企业和纯电动、混合动力汽车,另外要把现有燃油发动机进行改造,使它成为节能环保的燃油汽车。

PSA与长安的新合资公司的首款车型已确定为DS5,未来是否会生产DS3、DS4车型?

深圳工厂将生产DS5,至于其他系列车型的生产要和长安方面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市场分析,也有其他DS系列进行跟进。DS3和DS4将采取进口方式。

新型商用车型是不是来自标致雪铁龙集团的导入车型重新贴牌,还是根据合资公司自己开发全新的车型上市?

篇6

投身节电环保行业

莫志禄出生于上世纪六十年代,他的人生可谓充满传奇色彩。他曾教过学,当过兵,上世纪80年代中期在罗定党政机关工作过,后调往北京,在北京一家国企担任过总经理,随后还经营过贸易生意。

2002年,莫志禄在国企高管工作岗位上平稳前进,贸易生意正值红火,身家已经过亿。然而,此时他却决定收手不干了,然后跑到北京师范大学读起了EMBA(高层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有些厌倦了。除了挣钱,我不知道我的目标在哪里。我想把心沉下来,好好想想我的未来。”谈起当初令人意外的决定,莫志禄显得很平静。据莫志禄介绍,当时灯红酒绿、攀比斗气的生活让他觉得特别累,感觉自己就像皮鞭下的陀螺,被名利牵着走,无法静止。20余年的工作阅历,不仅练就了莫志禄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同时也成就了他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读书可以让人心静,在读书的过程中,莫志禄不断审视自己的过去,也就在此时,他的思路豁然开朗,感悟到有比赚钱更重要的事情,那就是造福大众,回报社会。

在2002年的一次聚会中,莫志禄从德国来的一位朋友的口中接触到节电环保行业,了解到节能的重要性,明白环境污染和能源紧张已成为制约社会发展的瓶颈。随后经过将近一年的调查和市场分析,2003年2月,怀着回报社会的使命感及对节电市场前景的巨大信心,莫志禄创建了北京禄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禄智科技”),并出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发展节电环保产业,利于整个社会、利于子孙后代,又可以给自身一个发展平台,还有比这更完美的吗?”对于莫志禄来说,他找到了新的人生目标,而对于节能环保产业来说,却是多了一个执着而理想的践行者。

创业之初,一年只卖出一台产品

理想虽然很美好,但现实往往是残酷的。“禄智科技”成立之初,由于技术等方面的限制,仅仅是给美国一家制造节电保护系统的公司做业务,并没有拥有自主核心技术产品。而且在开拓市场的过程中,莫志禄发现,中国节电环保行业有的还仅仅是理论上的前景,现实中远远没有达到形成市场规模的能力。

虽然当时中国节电环保产业的技术水平已经与国外相应技术水平不分伯仲,但在意识上与欧美等发达国家还存在很大差距。当中国的企业徘徊在生产辅助节电设备的时候,欧美发达国家的企业已经开始在产品生产源头着手解决节电环保问题;当中国的企业考虑经济利益的时候,欧美发达国家的企业考虑的是社会效益。

这就导致了当时国内专注于生产节电环保设备的企业相对较少,尤其是在北方,很多企业眼里根本没有“节电环保”这一概念,即使是免费为其提供节电设备,也没有几家企业买账。在“禄智科技”成立后的一年时间里,莫志禄仅仅卖出一台产品。

现实的残酷虽然让莫志禄的企业发展步履维艰,但这并没有让他产生放弃的念头。面对惨淡的经营状况,莫志禄开始重新审视这个充满无限前景的行业。

经过思考,莫志禄明白:面对国内的竞争对手,“禄智科技”必须在技术上占得优势,保证产品的质量,发挥实际效果,赢得客户的认可:在国际竞争对手面前,“禄智科技”只能从价格上寻求突破。只有在产品质量和价格上都保持领先的地位,“禄智科技”才能从根本上站稳脚跟,赢得更多的市场。而实现这一目的最有效的解决方案就是:自主研发。

对于企业开展自主研发,莫志禄有自己的见解:“我不管别人做什么,不管别人怎么做,我要把我的企业‘做宽做厚’,不仅要大的规模,也要精度和深度的钻研。当别人都在做表面工作的时候,我希望我的企业能踏实地进行细致的钻研,精益求精。只有这样,我才能不担心企业的未来。”

与清华合作,打开发展局面

2003年6月28日,这是“禄智科技”发展的一个里程碑,这一天他们与清华大学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在节电节能环保领域搭建大型科研平台,共同研制和开发相关节电产品。这一次的合作,可以说为“禄智科技”的发展打开了一扇成功的大门。

“清华大学给了我们很大的帮助。”每次谈起与清华的合作,莫志禄言语中总是流露出感激之情,“清华大学擅长技术研发,我的企业擅长生产和市场推广,这样的合作就是将各自擅长的事情组合在一起,不仅可以相互学习,还能最大化地发挥各自的优势,提高工作效率,达到双赢的效果。毕竟双方擅长的领域不同,‘尺有所长、寸有所短’嘛。”

经过半年的研发生产,禄智公司与清华大学于2003年12月18日共同推出第一台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Logintel禄智”节电保护装置,打响了抢占企业节约用电、安全用电、高质用电、降低产品成本市场的第一枪。一个月后,这个设备就被一家在京韩资企业订购,而且对方客户很满意,因为该设备使得韩资企业整体节电率达到15%,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这一次的成功增强了“禄智科技”继续前进的信心。从此,“禄智科技”与清华大学产学研合作成果在全国各地遍地开花,“禄智科技”开始在节电业界声名鹊起。

2004年以来,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等用电大省电荒现象不断发生,这迫使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正视日常生产中的节电问题。同时,政府也开始明确提出一系列的约束性节能降耗指标。市场的需求加上政策的推动,国内节能环保行业的广阔前景逐渐显现,“禄智科技”的发展也越来越顺,产品研发上不断突破,市场认可度不断提升。

经过十来年时间的发展,“禄智科技”的产品已具备世界领先专利技术,拥有高效节能效果。其产品不仅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且获得了迄今为止国内唯一的全国节能监测管理中心的检测和认证,禄智科技成为首家荣获国家能源节约产品确认证书的企业,其产品成为全国节能监测管理中心首家推荐的产品。目前,“禄智科技”的产品已销往全国30多个省份,受到政府、企业、学校、酒店等众多机构的青睐。

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是企业发展重点

莫志禄并没有简单地满足于产品的热销,他更希望“禄智科技”能够为推动节能行业标;隹的建立、推动行业规范的形成贡献力量,造福社会。“我希望通过自己与同行业人士的共同努力,让这个造福人类的事业得到社会普遍认同,发出更大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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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M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2)58-0105-02

0 引言

当前,人们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就是电厂的烟气脱硫,同时这也是我国保护环境得非常艰巨的任务之一。本文将力所能及的调访情况以及手头现有的资料进行综合整理后,对电厂的烟气脱硫技术及一些成熟的脱硫工艺提出了如下一些看法。

1 电厂烟气脱硫技术的一般情况

1.1 国外电厂烟气脱硫技术的发展概述

在本世纪初产生了最早的电厂烟气脱硫技术。人们针对烟气的脱硝和脱硫在近二十多年来进行了很多研究。在一些工业发达的国家,电厂的烟气脱硫装置应用的发展速度非常快,例如,一些西欧国家和美国都纷纷投入了财力和人力对烟气的脱硫技术进行了研究和开发,同时形成了自身的特点。直到1998年,德、美、日等国已经成功建成的烟气脱硫装置可达数千套。又如,1970年日本安装的各类烟气脱硫装置还没达到100套,但到了1998年,就建成了1 400台套大型的烟气脱硫装置,处理烟气量可达1.3亿Nm3/h。经过这些大量装置的建设,烟气脱硫已经逐步形成了产业,每年各国用在烟气脱硫方面的投资也在逐步的增加。

1.2 国内电厂烟气脱硫技术的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还不能像发达国家一样投入大量的财力和人力,因其技术条件和经济条件还不允许,另外,至今我国还仍处在摸索阶段,在治理二氧化硫的方面起步也很晚,所以,一些国内电厂的烟气脱硫装置只能处理很小的烟气量,远远不够成熟,大多数也是试验性的或者引入的是国外的技术。

1.3 电厂烟气脱硫技术的分类

世界上的烟气脱硫技术种类目前可达数百种,根据处理产物的形式和脱硫的方式进行划分,可分成三大类:湿法、半干法和干法。

1)干法工艺。干法烟气脱硫工艺是指,吸收剂以干粉形式进入吸收塔,所产生的脱硫副产品(脱硫后)是干态的工艺流程;2)半干法工艺。半干法烟气脱硫工艺是指,吸收剂以浆液形式进入吸收塔,所生成的脱硫副产品(脱硫后)是干态的工艺流程;3)湿法工艺。湿法烟气脱硫工艺就是指,吸收剂以浆液形式进入吸收塔,所生成的脱硫副产品(脱硫后)是湿态的工艺流程。

2 几种较为成熟的脱硫工艺

结合调查情况和有关资料以及我国的具体国情,本文认为适合国内引进,推广并应用的有如下几种脱硫工艺。

2.1 循环流化床反应器脱硫工艺

此种技术是分别把水分与粉状的Ca(OH)2喷入到循环流化床的反应器里,使得吸收剂被增湿活化,而且可以得到充分的循环利用,同时能使大颗粒的吸收剂被其他粒子碰撞破碎,提供更大的反应面积给脱硫反应。此类工艺的缺点是:增大了灰场的面积,副产品需要废弃,没有什么用处;该工艺的优点是:适用于改造老电厂、占地面积比较小、需要的运行费用和造价较低、脱硫效率高可达93%以上。在研究和开发此项技术方面,丹麦的FLS公司形成了自身的特点,与我国的国情比较适合,有一定的发展前途。

2.2 NID脱硫工艺

为了对东欧和亚洲地区的新兴市场进行开拓,ABB公司开发出了(FGD)-MD技术,此项烟气脱硫技术投资较低,是一项电厂烟气中二氧化硫污染排放治理的先进技术,使用该项技术的脱硫效率能达到90%以上,而且不会受到燃煤中硫含量多少的限制。与其它烟气的脱硫工艺相比,此技术比较适合中国目前的国情以及老电厂的技术改造,具有投资费用少(在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ABB公司总部的相关人员在对NID烟气脱硫技术进行介绍时称,此项技术的造价比湿法石灰-石膏法脱硫技术的1/2还要低)、占地面积小、系统结构紧凑等优点,此外,此工艺在改造已建项目中也适用,同时在不需要加大投资的前提下,还能够提高除尘的效率,无需再加热就可以使排出的净化烟气通过已有的烟囱排出去。所以,NID脱硫技术的造价较低,在国内外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2.3 石灰石-石膏脱硫工艺

这种烟气脱硫技术比较成熟,它是利用石灰石浆液和石灰将烟气中的SO2除掉。浆液pH值和烟气流量的控制是此项工艺的关键所在。此项技术的缺点是:需要较高的运行费用、需要场地堆放处理(石膏无法利用的情况下)、耗费的石灰量或石灰石量比较大、存在酸性废水的二次污染、存在较为严重的设备腐蚀;此项技术的优点是:设备运行比较可靠、工艺较为成熟、脱硫效率高达90%以上。当前,在比较了解的一些外商中,本文认为奥地利能源及环境公司与日本川崎公司研发的湿式石灰石-石膏法技术相对适合于我国的国情,具有造价较低、工艺成熟等优点,具备一定的推广价值。

2.4 其它脱硫工艺

再者,还有一些脱硫技术也在我国境内进行了试验性的研究,本文列举两种:

1)海水烟气脱硫技术

通常海水呈现碱性,这就使得海水具备了天然的吸收SO2的能力及酸碱缓冲的能力,经过海水洗涤,烟气中的SO2就会被海水所吸收,然后再将海水经处理后流回至海里,这是此项技术的基本原理。我国广东省的西部电厂采用了该项脱硫工艺,关于此技术是否会导致海水污染的问题,据说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和海洋管理部门持保留意见。

2)磷铵肥法烟气脱硫技术

这项脱硫技术是由国内自行开发的,这种脱硫方法是在烟气脱硫的过程中采用氨和天然磷矿石作为原料将磷铵复合肥料直接生成。

3 结论

由于我国的国民经济受大气污染而导致的影响及损失愈来愈大,所以环境污染已引起了社会和国家的重点关注,国家也加大了对环境污染控制的重视,同时逐渐加大了保护环境的力度。在我国国内已经开始形成了环保产业,而且可能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投资热点。本文认为,我们可以结合国内具体的项目,对国外先进技术进行有选择的引进,然后逐渐的吸收消化,实现国产化。

参考文献

[1]李力.我国火电脱硫市场分析[J].中国环保产业,2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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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气候与环境的不断恶化,国际社会对绿色贸易的重视逐步加强。因此,以环境商品或服务为代表的新型贸易类型,在国际市场中的地位不断提升,并逐渐受到各国关注。2015年,联合国主持并制定了全球合作应对气侯变化的《巴黎协定》,拉开了国际气候治理体系建立的序幕。2016年9月,我国在G20峰会上已向联合国率先递交了执行《巴黎协定》的承诺书,并提出了智慧型气候行动与经济稳定增长同步开展的建议,推进了巴黎协议的更快实施,也加速了国际社会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步伐。近年来,由于欧盟不断推行环境外交策略,大力支持发展清洁能源技术,所以其一直处于全球环境商品贸易的领先地位。对中国来说,如何好把握当前全球机遇,推进中欧环境商品贸易良性发展,对提高中国环境商品的国际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中欧环境商品贸易合作现状

(一)中欧环境商品贸易总额整体呈上升趋势

随着中国与欧盟各成员国经济贸易往来日渐频繁,中欧环境商品贸易总额不断上升。如图1所示,2000-2015年,中欧环境商品的进出口贸易总额由34.7亿美元增至425亿美元,增幅约为10倍以上。其中,在2000-2011年间,除2009年以外,其他年份的环境商品进出口贸易总额呈稳步整张态势,到2011年达到最高值,总额为493.7亿美元,平均增幅为15%左右。从2011年以来,中欧环境商品的进出口贸易总额虽略有下降,但整体仍然较高。自2013年起,中欧环境商品的进出口贸易总额又开始稳步上升,平均增幅为7%。由此可以看出,新世纪以来,中欧环境商品贸易总额整体呈上升趋势,双边环境商品贸易发展势态良好。

(二)污染管理类商品是中欧环境贸易的主要类型

环境商品根据产品特性,总体可分为污染管理、资源管理、清洁技术和产品三类。其中,污染管理类商品是中国与欧盟环境进出口贸易的最主要产品类型,在我国对欧盟环境商品贸易总额中的占比超过90%。据联合国商品贸易数据库宏观统计显示,2015年,我国污染管理类商品的出口额约为150亿美元,占中国对欧盟环境商品出口总额的80%左右;进口额近240亿美元,占比超过95%以上。而资源管理类与清洁技术和产品类商品的进出口总额之和较少,仅为30亿美元,占我国对欧盟环境商品贸易总额的比为7%。截至最新数据表明,在中欧环境商品贸易的主要类型中,污染管理类商品中的废水管理类商品是中欧贸易主要商品,贸易总额占中欧污染管理类商品贸易总额的三分之一,且呈逐年上涨趋势。

(三)中欧开展环境商品贸易的国家较为集中

当前,我国与欧盟开展环境商品贸易的国家较为集中,主要为德国、英国、意大利、法国和新西兰。据新闻网数据资料整合,2015年,上述国家与我国环境商品贸易的进出口总额约为320亿美元,在我国与欧盟全部环境商品贸易总额中的占比达80%以上。具体而言,根据我国从欧盟各国的环境商品进口情况来看,我国从以上国家进口的环境商品总额约为170亿美元,占中欧环境商品进口贸易的比例为85%;根据我国对欧盟各国出口的环境商品情况来看,我国对以上国家出口的环境商品总额约为150亿美元,占中欧环境商品出口贸易的比例为75%。其中,德国是我国在欧盟的第一大贸易伙伴,占比达40%之多。2015年,中德双边环境商品的进出口总额约为180亿美元,其中进口额为135亿美元,出口额约为45亿美元。

(四)我国与欧盟间的环境贸易合作项目日益增多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节能环保产业重视的加强,我国与欧盟间的环境贸易合作日益增多,环境保护与治理项目不断增加。例如,2013年,世界华商节能环保产业联盟在罗马尼亚成立了中国节能谷产业园,用以研究重金属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重污染控制与矿区生态恢复。同年8月,新疆环保科学院与意大利SIMAM公司签署了成立“中意水处理新疆技术合作中心”的合作协议,用于处理当地农村生活污水,保证水源地安全。

自2016年以来,中欧环境贸易变得更加频繁。先是瀚蓝环境与德国瑞曼迪斯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开展佛山危险废弃物的资源再生与终端处理业务。2月,江苏维尔利公司斥资3025.433万人民币,收购了德国EuRec公司70%的股权,有利于引进德国先进固废处理工艺技术与设备开发环境商品。同一时期,我国北控集团以14.38亿欧元收购了德国最大的垃圾发电厂,成为中国公司收购德国企业中金额最大的交易。由此可以看出,我国与欧盟间的环境贸易合作正逐步增多。

二、中欧环境商品贸易合作面临的障碍

(一)中欧环境商品贸易结构不协调

近年来,尽管贸易总额整体上一直处于快速增长阶段,但与中欧之间其他商品贸易额相比较,环境商品的贸易额所占比重仍然较低。据新华网统计,到目前为止,中欧全部商品贸易中环境商品所占比重不到20%。从贸易结构看,工业制成品分别占欧盟出进口贸易的81.4%与97.3%,进出口值最大的均是机械和车辆产品,分别占50.1%和52.4%。2010-2015年,中欧污染管理类商品贸易中的5类商品,包括废水管理商品、空气污染控制商品、固体废弃物管理商品、环境监测分析、评估类和可再生能源商品,其贸易额之和在双边环境商品贸易总额中的占比超过88%以上,结构性不协调性较大。我国与排名前十的环境商品国的贸易总额基本超过了90%。其中与德、英、意三个国家的贸易额占中欧全部环境商品贸易额的比重分别为42%、13%和10%,贸易区域比较集中。

(二)我国环境商品相关技术水平较低

早在2009年欧盟就开始推广先进的“膜生物反应污水处理技术”。丹麦在环境保护方面技术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绿色商品的出口量,如污水处理设备技术、废水处理设备技术等,占本国出口总量的百分比较高。从上世纪80年代到目前为止,丹麦GDP已增长80%,由于其环境商品技术比较先进,出现能源消耗零增多现象,CO2排放量明显降低至13%。然而我国污水处理设备生产与技术改造时期较晚,虽然国产的高强度曝气机、微孔曝气器、曝气转刷、曝气鼓风机、各类格栅除污机、刮砂机与大型污水泵等已基本适应国内市场需求,但由于各类环境商品的技术含量仍普遍较低,出口的环境商品不足20%。

在污泥治理方面,如唐家沱消化干化、石洞口干化焚烧等项目,通常由于环境商品相关技术水平较低,我国简单引入国外先进技术,导致在技术、造价与监管等方面出现与国情适用性不足问题。据中国厨房设备网数据显示,2016年,虽然我国净水器生产企业已超3000家,但大部分企业技术较落后,欧盟国家净水器普及率90%,而我国净水器的普及率仅5%。以此可知,由于我国环境商品相关技术水平较低,能源消耗与碳排放现象依然比较严重。

(三)双边环境商品相关标准不相同

据2015年中宜环科环保产业研究数据得知,欧盟对环境商品设备的分类与标准化实施的比较早,现已形成完整的体系,如英国标准化学会与德国标准化学会等。德国水处理设备标准共有60项,包括基础标准2项、污水处理厂相关标准共18项、技术与构件装备的设计原则有12项、专用装备标准13项、50PT以下小型废水处理系统标准共7项与试验方法类共8项;英国现有污水处理设备标准54项,包括建筑物外排水和污水系统标准共10项、污水处理厂相关标准共8项、管道系统标准共36项,整体上相关环境商品设备的标准比较齐全。然而,目前我国在全自动水处理设备监管标准方面,仍未建立完整科学的标准体系,只有3种行业标准,即环保部行业标准、住建部行业标准、机械业标准均涉及全自动水处理设备,存在一些商品标准重复规定、标准应用扯皮与监管较为混乱等现象,导致我国北京华豫清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出口德国的污水管理类设备面临相关标准壁垒。

(四)我国环境商品质量水平滞后

产品质量水平是中欧环境商品贸易受到阻碍的关键因素之一。据中国环保在线数据显示, 德国EEW公司是欧洲一家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其环境商品质量、排放指标等方面均是世界一流水平。该公司在德国与周边国家拥有18家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焚烧设备质量高,2015年垃圾实际处理数量达到440万吨,市场占有率约18%左右,排名第一。然而我国环境商品质量水平比较滞后。据中华机械网显示,2015年,我国有35%―40%的环境商品水平较低,仅处于欧盟20世纪60、70年代的水平。并且,现有国产污水处理设备中,由于质量滞后,大概有l/5属限制生产或限期淘汰商品,约有2/5属于需改进商品。在环境产品设计方面,曝气处理系统、机械过滤沉淀系统与污泥脱水处理系统等国产设备,等于欧盟20世纪80年代水准,难以满足欧盟环境商品贸易需求,最终由于中欧环境商品相关质量,制约贸易往来。

(五)中欧环境商品成本颇高

我国政策导向是使用外资大规模进口设备,致使国产设备失去平等的市场竞争机遇。近10年,我国污水处理厂90%设备主要依靠欧盟外资进口,损耗大量财力进口设备,成本与国产设备相比,增加4―6倍,严重抑制国产设备出口贸易。据人民网得知,2015年我国污水行业成本费用利润率仅9.74%。由于环境商品设备在进水口与出水口,环境潮湿、试剂存在腐蚀性,加之现有污染源企业的水质在线监测仪器寿命只有5年左右,导致我国环境商品的成本高。

另据碳市场资讯数据显示,2012年欧盟首次从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的法规纳入国际航空,并要求全部欧盟境内飞行的航空公司为其碳排放量买单,使得中欧间的贸易成本增加。据互联网数据显示,2016我国污水处理厂中90%的设备是从国外进口。济宁华德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是意大利贝亚雷斯离心式脱水机在我国的指定服务商,也是国内知名专业维修保养各类进口污水处理设备企业,但因进口环境商品设备价格昂贵,不利于环境商品的长期贸易。例如,一台服装污水处理设备,价格高达2万左右。由此可知,我国环境商品重点依靠欧盟外资进口,损耗大量财力进口设备,致使环境商品设备成本增加,严重抑制国产设备出口贸易。

三、推动中欧环境商品贸易合作发展的升级途径

(一)加速AEO互认,助力中欧环境商品贸易发展

通过完成中欧AEO互认,为双边提供守法、诚信、安全企业最优惠的通关便利,提升中欧环境商品贸易供应链的安全、便捷水平,成为贸易剂。我国应把握一直与德国、比利时等欧盟国家有频繁贸易往来机遇,应有效发挥中欧AEO互认制度作用,享受与欧盟境内认证企业相同的通关便利,加大简化手续,缩短通关贸易时间,进一步拓宽欧盟环境商品市场。充分运用海关AEO高级认证,并成为AEO高级认证企业,促使企业在欧盟环境商品市场更具竞争力,包括减少检查与审验、安全环境商品贸易伙伴身份的承认、简化风险评估手续、环境商品货物优先通关、商品贸易连续运行保障机制。并且,拓展运用AEO互认平台区域,促使更多市区与其他区域高级认证企业享有中欧环境商品贸易时间的通关便利,降低通关成本,推动对欧环境商品出口良性发展。

(二)构建中欧环境商品物流合作枢纽与集散中心

为加快融入“一带一路”创建,应积极建设中欧环境商品经贸物流合作的枢纽与集散中心。例如,西安国际港务区应有效依托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和西安综合保税区等支撑平台,与阿拉山口口岸、青岛港、霍尔果斯等口岸创建密切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构建中欧环境商品物流合作枢纽及集散中心提供平台。并且,我国大型国际港务区应充分发挥中欧班列、“西安港”与陆空联运等经济平台效用,不断开拓“海外中国”发展新空间,有效运用“海陆空”全方位的物流通道,为提高内陆对欧盟国家开放水平增添更多新动力。在“一带一路”背景之下,依靠陕西、西安地缘优势,应有效发挥其港口功能,创建物流合作枢纽与集散中心。比如,良好利用以陕西西安为中心,形成“一带一路”综合立体交通体系,将丝绸之路经济带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真正实现无缝对接,将“西安港”正逐步成为连接“一带一路”的交通枢纽,推动中欧环境商品贸易发展。

(三)升级双边环境商品投资贸易,促进企业间有效对接

我国应要针对环境商品贸易结构特征,着重开展市场分析。环境商品企业应该将投资重心转移至新兴环境商品产业,平衡对污染管理类商品、空气污染控制商品、固体废弃物管理商品、评估类和环境监测分析等环境商品的投入。需要尝试投资其他绿色能源类环境商品行业,合理分配资金投入量,防止形成对于某一类型产业的过度依赖。中欧双方经贸环境商品贸易应在环境商品基础设施、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绿色发展等方面开拓新空间。另外,我国应不断发展环境商品产业,促进商品出口结构的升级,改变原有以粗方式生产与加工模式,向新兴经济增长方式迈进,最终提升国际竞争力水平。应有效发挥我国正大力推进绿色经济发展、欧洲在资源有效型等方面成功经验与创新技术等优势,促使欧洲企业将先进技术、理念与管理经验与我国环境商品市场深度融合,实现企业间对接,打通中欧两大市场。

(四)启动环境商品投资协定谈判,搭建双向投资平台

中欧双边应共同采取行动,推动经济一体化和贸易自由化。应由各国负责对外贸易的部门牵头,集中收集海关出口信息、欧盟市场价格信息与环境商品进出口信息,与地方相关部门的终端联网,启动环境商品投资协定谈判,双边互相搭建投资平台,并依照环境商品、分企业实行分类指导,以便企业尽快调整环境商品出口价格。要加快实施环境商品投资相关协定谈判,创造环境商品市场准入畅通条件,为环境商品投资者和投资活动提供更多保护。另外,通过制定双边环境商品投资协定,帮助中欧双方进一步推进项目投资发展,加速中欧投资者进入对方市场的实际进程;并提供更大的市场准入权限,促使双边公司不受任何来源地与所有制构架的影响,在良好的投资环境中公平竞争。

(五)实施投资对象多元化新型战略,防止潜在金融风险

针对当前我国环境商品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企业应确认投资国家多元化新型战略,进一步拓宽的环境产业投资区域,充分减少其潜在金融风险。一方面,可以借鉴国外先进同行的监管模式,经过自主组织构建或聘请等路径,准确分析投资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环境商品市场动态与行政政策导向;进一步加强对环境商品产业的监控,尤其是对目前尚未形成改组,且投资较为集中的商品,即时调节环境商品资金投放金额、频度,稳步减少潜在的金融风险。另一方面,通过协同效应减少交易成本。利用多种方式扩大环境商品企业传统边界,促使企业外部非确定易合约转变成内部契约。例如,综合采用横向与纵向一体化投资方式,节约环境商品制作原料与营销成本,降低不必要的同业竞争与潜在金融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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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苏Z.环境商品自由化影响下的能源安全[J].现代经济,2008(11):94-97.

[5]杨干生,李金叶.环境商品的消费与投资心理学分析[J].经济师,2003(07):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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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全球被一股绿色的浪潮包围,这就是“绿色金融”。它从环境保护的角度重新审视金融行业的在一国经济发展中的所处地位和承担责任,研究各种金融工具对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影响和作用,因此绿色金融又被称为可持续金融。不同于政府的强制约束和限制,绿色金融侧重于通过税收和价格等经济杠杆来引导资金融通,提高对环保产业的支持力度,加大企业的污染成本,以事前控制代替事后惩罚的方式减少环境污染。即要求金融行业将环保意识贯穿其整个经营活动,在业务设计和运作过程中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实现社会资源资金的合理引导分配。

一、绿色信贷的涵义

一般认为,绿色金融由三大部分构成,分别是绿色信贷、绿色保险和绿色证券。其中将环保意识纳入金融核心最强有力的体现就是绿色信贷。绿色信贷属于可持续金融的范畴之内。早期,西方发达国家将考虑环境因素的放贷称作“道德投资”,也就是现今熟知的“绿色投资”,表示信贷资金只流向有主动意识承担环保责任的项目或企业。当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开始重视这种投资理念时,一些准则应运而生,其中最有影响力的莫过于“赤道原则”。它是由国际金融公司和世界银行在2003年推出的信贷指南,意义在于辨别、分析和管理金融机构在项目融资中的环境风险和社会风险。至今已有诸如花旗、汇丰等大型银行在实际经营过程中遵循该原则,履行社会责任。

根据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本文讨论的绿色信贷是指,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金融机构在提供贷款过程中,对利用新能源、从事绿色生产的企业大力支持并施以优惠政策,对不符合可持续发展产业政策及破坏环境的企业实行资金控制,抑制其盲目扩张。

二、绿色信贷理论基础

1、商业银行的环境风险管理

在环境问题的研究中,学者们发现有很多因素造成了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环境的外部性带来了市场失灵。在市场经济发展中,政府不仅要运用法律、政治等手段对市场失灵进行调节,还应通过经济手段来约束规整企业的生产活动。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即是在这种理念下,政府出台的一种调节市场失灵、形成环境污染价格的一种经济手段。因此,绿色信贷作为经济手段的提出,与政府的直接管制形成互补,双管齐下。商业银行在放贷之前,通过对企业环境影响的调查和评估,判断该企业的环境友好程度,对未通过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或企业不予贷款。并且,从借贷资金规模、利率等方面加大对相关新能源、循环经济、生态经济等绿色项目的扶持以及对高污染、高能耗企业的打击限制,实行奖惩分明的借贷制度。由此,企业治理污染的激励得到了强化,排污成本内部化的目的更容易实现。

2、环境污染与金融机构的环境责任

在各国企业兴起环境责任的热潮中,以商业银行为首的金融机构也行动起来,将环境保护纳入机构的能力建设中。除了类似于企业的环境责任即自身的节能减排外,作为特殊的企业,金融机构应尽的义务还在于:利用各种金融工具对资金进行合理配置,以便实现社会环境的持续健康发展。在追求盈利性、保护股东及存款人收益的同时,进行道德思考,为生态环境的改善提供帮助。金融是一国发展的关键环节和工具,自然,在环境污染整治中,它也要发挥重要作用。比如《赤道原则》的推出,这对整个银行界来说都是具有历史意义的事件。

三、绿色信贷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存在问题

(1)可操作绿色信贷标准法规的缺失。之所以说中国绿色信贷的发展还处在起步阶段,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相比国际上较成熟完善的《赤道原则》,国内《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等系列有关绿色信贷政策还只是综合性、原则性的行动规则,内容大而泛之,缺少具体的放贷指引或环境风险评定、管理标准。各大商业银行在宏观指导下,虽然出台了相关制度规定,但由于关键概念不统一(如环保产业的界定等),执行速度和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2)绿色信贷专业人才的缺口矛盾。虽然国内商业银行都意识到绿色金融的发展是大势所趋,但大部分环境管理还是分配到传统信贷业务部门进行操作。因此,相比起国外环境专家和信贷专员的配合,国内绿色信贷执行者缺少相关专业背景,还需学习环境风险在信贷评估、审批流程中的实践应用,提高绿色信贷政策的效果。

(3)政府相关奖惩制度的缺失。环保执法活动开展速度缓慢,绿色信贷在商业银行内难以贯彻,绿色生产在企业内难以持续,这些现象都可以说明:现有的奖励或惩治机制无法对绿色信贷相关利益体产生威慑作用,达到预期效果。环保当局对排污企业的经济惩罚最高也只有10万元,这对排污企业来说,损失并不大。

2、原因分析

(1)绿色信贷与短期经营绩效的冲突。长期以来,中国商业银行主要盈利来自于大量的存款贷款差额,大客户带来的高额信贷利润是商业银行赖以生存的基础。诸如钢铁、煤炭等国家经济支柱行业虽然有高利润,但往往也是高污染、高能耗行业。商业银行在响应绿色可持续信贷发展的同时,如果严格执行环境评估制度,控制对污染企业的贷款,无疑会大幅削减其信贷利润。另外,如果骤停对高污染高能耗行业的贷款,势必造成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甚至停产,由此对放贷银行带来更大的违约风险。因此,在中国信贷市场上,绿色信贷开展并不能给商业银行带来可见的预期收益。若对污染企业惩罚不到位,在环境评估审查成本增加的基础上,绿色信贷反而会成为商业银行短期经营绩效受损的源头。

(2)绿色信贷与地方政府业绩的冲突。商业银行作为节能减排活动的主力,绿色信贷的推行不仅是中央政府的要求,也是自身经营发展的需要。但在执行过程中,往往会受到来自各方的阻挠,比如地方政府。这是由传统经济增长模式与环境的矛盾所决定的,可以从两个层次理解。第一,地方政府对污染企业有包庇纵容的倾向。在企业环境污染还没有明确衡量指标的前提下,地方GDP增长这一经济指标成为考核当地政府绩效的主要指标。第二,商业银行难以保持对地方政府的独立性,商业银行的企业性决定了它在地区发展离不开当地政府的行政支持和政策倾向。为了保住自身利益,当地政府往往会向银行施压,进行行政干预。商业银行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压力负担下,只能向污染企业大开绿灯。

(3)绿色商业银行与非绿色金融机构的冲突。如果所有的金融机构都可以按照绿色信贷的要求,进行环境评审,严控排污企业的信贷规模,那么整个信贷市场就是有效的,不会存在资源配置的浪费或资金价格的扭曲,商业银行可以在规避环境风险的基础上,实现有效长足发展,既符合绿色金融的要求,又满足自身经营需要。但这只是理想状态,实践表明,并非所有商业银行或融资机构都能切断排污企业的资金供给,大家都抱着自欺欺人的心理,认为污染企业总会得到其他商业银行的支持,在结果不变的情况下,与其让出本行客户资源,不如继续与排污企业合作,保持市场份额。由此可见,资本的逐利性对信贷市场的良性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进一步发展中国绿色信贷的政策建议

1、完善发展绿色信贷的宏观体系

《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中首次将“从环境监管角度强化信贷安全,以严控信贷管理扶持环保工作”作为商业银行的工作重点提出,并对其绿色信贷政策提出了具体要求,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与环境保护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做出了明确安排(宏观体系总结如图1所示)。

2、改善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

(1)构建并完善环境风险管理体系。中国商业银行要想贯彻落实绿色信贷的发展,打造绿色金融,最紧要、最关键的环节就在于将社会环境因素融入风险管理过程中,建立一条完善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国内商业银行应将环境风险考察判断作为信贷环节的第一步加以重视,对企业环境风险的监查要贯穿始终。如图2所示,整个环境风险的管理应出现在每个环节,特别是贷款发放后,更要跟踪监测该企业的污染排放情况,一旦出现违法污染,要强制其整改。

(2)实施绿色信贷的人才培养战略。绿色信贷发展需要的是熟悉金融、环境、法律等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作为一项全新业务,国内商业银行较难找出大批能胜任的人才。因此,要想加快绿色信贷的发展步伐,一方面应加强对内部职员的培训,一方面应加强对外交流,引进相关专家,从中国实际出发,处理融资过程中资金投放于环境影响的关系。绿色信贷是传统信贷业务的延伸和扩展,对资金运用及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此前提下,信贷工作者的培训重点应放在行业划分、环境评估和风险判别等内容上,并兼顾强化信贷管理、资金风险控制等传统难点,实现绿色信贷知识的全面掌握。

(3)设计和研发绿色信贷产品。现阶段,对绿色信贷概念解读最为流行的是:仅仅通过借贷资金规模的改变来影响特定企业或行业的经营发展。事实上,绿色信贷的内涵远不局限于此。在环保意识日益受到关注的今天,商业银行应借助绿色概念,创造更多信贷产品或金融工具,拓宽利润渠道,这也是绿色金融的意义所在。在单纯资金放出和回收的过程中,商业银行始终处于被动地位,这不利于其信贷风险的管控。因此,今后绿色信贷产品的发展应该还遵循变“被动”为“主动”的思路,借助政府政策支持,设计资金的多种运用模式。

3、完善相关外部配套措施

(1)完善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发展的法制体系。目前,国内出台诸如《环境保护法》、《水资源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政策落实效果并不理想,还停留在指导性原则上,真正实施起来还是会遇到很多障碍。若要从根本上改善绿色信贷发展的外部环境,就要按照“使用者付费”的思路,明确规定企业、政府及商业银行等利益相关提在绿色经济发展中的责任和权力。

(2)提升绿色信贷相关标准的可操作性。商业银行实施绿色信贷政策涉及很多操作标准的问题,而目前有关绿色信贷政策的标准还很不完善,只是把绿色信贷政策大体的框架构建起来了,很多的细节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事实上,国家环保总局已经意识到这一问题,联手其它经济部门、国内行业协会、国际组织,积极酝酿绿色信贷可操作性政策,借鉴国际上比较成熟的环保信贷准则即赤道原则及其主要行业的环境、健康和安全指南,制定出适合中国国情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污染行业信贷指南等,以期制定出适合中国的绿色信贷标准。

(3)建立环保信息库。为了加强企业环保信息的管理,方便绿色金融发展相关单位的交流沟通,环保部门应建立一个详尽、动态的数据库,为商业银行放贷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下属的征信管理系统就是一个现实可操作的模板。全国征信系统是国内信用体系的基础,囊括了个人和企业的各种信用记录,但从开发至今,该系统并没有得到有效应用,还停留在供信息查询的简单阶段。借此绿色信贷发展的契机,应该把信用数据库建立成更高效、便捷的数据平台。

(4)建立绿色信贷激励与约束机制。政府环保部门必须与政府监管部门共同努力,建立有效商业银行实现绿色信贷政策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为商业银行实施绿色信贷提供动力和压力。其中,不仅要有对商业银行违规向环境违法项目或企业贷款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和处罚的措施,而且还要有对切实执行绿色信贷成效显著的商业银行实行奖励的政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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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ran Feitelson, An Alternative Role for Economic Instruments: Sustainable Finance for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Vol. 16.

[3] 于晓刚:中国商业银行环境(2009)NEO报告[M].云南科技出版社,2010.

[4] 马歇尔:经济学原理[M].北京出版社,2007.

[5] 庇古:福利经济学[M].华夏出版社,2007.

[6] “中国金融、环境与和谐社会”研讨班:日本瑞穗银行与赤道原则[Z].2006(12).

[7] 吴晓求:中国资本市场分析要义[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篇10

一、中药产业贸易壁垒概述

技术性贸易壁垒是以国家或地区的技术法规、协议、标准和认证体系(合格评定程序)等形式出现,涉及的内容广泛,从科学技术、卫生、检疫、安全、环保、产品质量和认证等技术性指标体系方面入手,施于国际贸易当中,呈现出灵活多变,名目繁多的规定。技术性贸易壁垒是非关税贸易壁垒中最隐蔽、最难对付的一种贸易壁垒。

中药是我国特有的传统出口商品,是中国对外出口贸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世界范围内服用中草药的人员逐年增加,快速增长中药出口贸易面临着越来越多来自国际市场的冲击。当前国际市场上多种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出现已经对我国的中药出口贸易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也成为我国中药事业发展的极大障碍。

而发达国家针对我国中药出口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1.技术标准壁垒

发达国家为了保护本国市场,凭借自己的技术优势,制定名目繁多的技术标准,使发展中国家防不胜防,甚至用法律明确规定进口商品必须符合进口国标准。目前,欧盟拥有的技术标准有10万个,德国的技术标准则约有1.5万种,美国的技术标准则更多。在中药产品方面,严格苛刻的标准美国药典〔USP)及欧洲药典(EP)标准一般均高于中国同类药品的标准,而且不断地进行修订。如欧美发达国家对以营养食品名义进行的中草药产品的安全卫生标准十分严格,尤其对农药残留、放射残留、重金属含量及其他污染物均有非常严格的标准要求,我国的中药产品很多就因达不到相应的标准而被退回。

2.技术法规壁垒

这是技术性贸易壁垒中最广泛的一种,尤其对医药产品,欧美发达国家均制定了名目繁多的严格的法律法规。目前世界上已经公布了许多GAP,GMP及其他有关植物药质量控制标准和法规。比如,欧盟人用药品评审委员会(CPMP)公布的《植物药、植物药制剂和植物药产品的检验程序及可接受标准》,以及《欧盟传统草(植物)药法令》,对中药进入欧盟市场都有严格规定。尤其值得一提的是,2007年欧盟REACH法规的生效,将对中国出口欧盟产品产生前所未有的杀伤力,并成为我国加入WTO后最大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REACH法规全称为《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案》。它将取代欧盟现行的《危险物质分类、包装和标签指令》等40多项有关化学品的指令和法规,对欧盟市场上和进入欧盟市场的所有化学品强制要求注册、评估和许可并实施安全监控。保守估计我国企业每年为REACH所要负担的成本为5亿~10亿美元。它将涉及欧盟市场上约3万种化工产品、影响中欧之间90%以上的贸易额。

美国的《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DCA)对医药产品的包装贴签都有很详细的法律法规要求。如果任何医药产品的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将会被扣留,进而要求改进、退回或销毁。可见包装标签的重要性。然而由于我国中药复方药是由多味中药材制成的中成药,出于对中药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出口时包装上的标示定性或定量组成与实际处方不符,出口检测不合格,经常被拒之门外。

3.专利技术壁垒

医药行业是一个高科技行业.专利技术是医药企业竞争的主要武器、专利新药在世界医药市场中占据着主导地位。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均有良好的鼓励创制新药的机制。国际跨国医药公司拥有强大的研究开发能力和拥有大量的药品专利与方法专利。而我国的医药企业以仿制品为主,缺少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很难进入欧美主流市场,因而专利技术壁垒是我国医药企业面对的最主要的技术壁垒之一,在出口贸易中必须小心地避免专利侵权。

4.绿色技术壁垒

绿色技术壁垒是指那些为保护环境,以及人类和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而采取的限制进口的措施。绿色贸易壁垒的影响首先表现在法规条例的制定上,如国际组织制定有关环保的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发的ISO14000环保标准,区域性组织(集团)的绿色贸易制度――欧盟的CE标志,国别绿色贸易制度――发达国家规定的加工和生产方法(PPM)标准等。但是目前我国中药企业的环境安全意识还非常薄弱。例如,2001年美国加州法院宣判中药有毒事件,2002年日本御芝堂减肥茶事件,以及2003年新西兰政府查禁部分中成药销售事件等,均是我国中药出口遭遇国外绿色贸易壁垒的典型案例。为此,国内的中药企业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应及早推行HSE管理体系和准备ISO14000认证,以应对绿色壁垒。

二、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中药出口的影响

由于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多样性与隐蔽性,它对我国中药出口贸易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根据官方数据显示,在2001年中药出口贸易中,由于实施贸易壁垒,特别是发达国家设置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导致对欧、美、大洋洲的出口较往年出现了大幅度的下降,其中,对北美地区出口下降了29.1%,对欧洲地区的出口下降了6.8%,对大洋洲地区出口下降了2.3%,以上三大天然药物地区共计损失的中药出口值为1221万美元。而入世后的几年以来,发达国家针对我国中药出口设置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有增无减,使我国的中药产品出口受到很大的制约。例如:2002年美国规定进口的人参中药材农药残留不得超过0.005,从根本上限制了我国人参的进口和销售;2002年我国有近40%的中药出口总值受到欧盟的贸易壁垒的限制。特别是2004年出台的《欧盟传统草药法》的出台,仅上海口岸2005年5月份对欧盟出口中药就比去年同期相比锐减了近60%;在日韩市场,从出口地区比重上看,我国中药出口贸易有近25%的比重受制于日韩设置的贸易壁垒。

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中药产品的直接影响,就是我国的产品由于技术、环保等因素无法进入或被迫退出目标市场,这主要是受制于技术法规壁垒与技术标准壁垒的设置。而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中药企业的间接影响主要表现在对中药竞争力的影响,这主要是由于中药企业为应对国外的绿色壁垒等,从而在技术、环保、测试设备、认证方面增加投入直接增加了产品成本,从而丧失了产品价格优势,削弱了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当然,从另一方面来看,合理的技术贸易壁垒也可以促进我国企业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保证产品的技术安全,积极推进环保产业,注意保护人类健康;并且也可使我国企业认识到技术壁垒产生的根源在于各国企业间产业技术水平的差异,从而努力提高技术水平,缩小与国外先进企业的差距;而且技术壁垒的设置也督促我国加快中药标准与环境法规与国际接轨的步伐,从而使产品可以达到其他WTO成员市场准入的技术要求,顺利进入目标市场。

三、 我国中药产业的应对措施

1.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标准体系

中药标准的建立对中药贸易国际化的实现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中药打入国际市场的主要障碍就是其质量和生产标准尚未得到承认。建立并完善中药的质量技术标准是我国中药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的核心问题,目前国家中药管理已基本形成了涵盖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中药新药临床前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LP)、中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中药新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等环节的技术标准化规范。但面对不断变化的国际市场和日趋严格的国外技术标准规范,国家还要不断完善现代中药标准和规范,建立与国际通用的标准和规范相接轨的中药种植、研发、生产过程、销售的标准规范并对其进行不断完善。

2.企业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实施中药生产经营的绿色战略

我国企业应不断提高自身技术水平,从而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这可以通过技术创新效应与技术转移效应来实现,并且我国企业应提高专利意识。而应对绿色壁垒,关键在于实施高科技战略,认真研究并积极推广使用国际标准,以国外的认证为手段,以国外的市场为目标,加强中药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研究,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和清洁生产工艺,从而跨越技术贸易壁垒。

3.建立对贸易壁垒的预警及应对机制

国家政府应建立不同层次的WTO/TBT通报服务平台,搜集WTO/TBT和SPS通报的相关标准规范和法规。在此基础上建立一套反技术标准壁垒的预警机制,收集、跟踪和翻译国外标准信息。这种机制对我国的中药出口也都有具有重要意义。

贸易预警机制的成功运作是建立在 WTO国际条约法与国内贸易救济公法的法理基础之上的。因此,它可以成为我国中药出口企业化解贸易壁垒, 实现市场准入,以及开辟新兴市场之强有力的贸易壁垒应对工具。

到目前为止,我国一些地区,如广州、浙江、福建等,借鉴了其他国家的一些成熟做法,已建立了相应的通报咨询网站和国外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中心和数据库,及时预警信息,为我国企业突破技术壁垒提供了有效的途径。

参考文献:

[1]冯国忠唐慧鑫马爱霞:我国中药出口形势及对策分析[J].中国中医药信息杂志,2001.11:2-3

[2]么厉肖诗鹰刘铜华:国内外中药市场分析[M].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03.1:156-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