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模板(10篇)

时间:2023-08-08 16: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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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

篇1

[中图分类号] F239.4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3)05- 0027- 03

1 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概述

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是指由保险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与全体员工共同建立并实施的,旨在实现公司经营管理目标,有效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的真实可靠,从而确保公司依法合规经营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机制。由于保险公司经营业务的特殊性,其内部控制一般包括承保控制、理赔控制、投资控制、销售控制、客户服务控制、资产接触控制、偿付能力控制、会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再保险与其他风险管理工具控制。

内部控制属于保险公司的基础性管理工作,并贯穿于其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随着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货币市场的结合越来越紧密,保险公司不仅面临自然灾害与意外事故的风险,还受到投资环境与货币政策等风险因素的影响。内部控制作为保险公司防范风险的第一道防线,科学、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是保险公司提高风险控制能力的关键,不仅有利于深化保险体制改革,促进我国保险机构经营观念与体制的转变,还能进一步规范保险市场,从而整体提升保险业的经营管理与服务水平。

2 我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2.1 保险公司内部控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动力不足,水平参差不齐。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是金融市场健康运行的基础与前提。然而,我国保险公司开始正确认识和着手内部控制建设主要源于外部的推动因素,即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内部控制行政法规的不断颁布和国际资本市场的监管压力,公司自身强化内部控制建设的意愿则比较薄弱。虽然外部因素有助于保险公司正确审视自身内部控制制度的缺陷,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司的管理水平,但是监管部门的作用越突出,越反映出保险公司自身建设内部控制动力的不足。此外,我国各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参差不齐,整个寿险行业的内部控制水平高于财产保险行业,大型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比中小型保险公司好。

(2)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滞后于其业务发展,没有形成健全的内控体系。保险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同样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监督5个要素。当前我国大部分保险公司重点关注控制活动方面制度与措施的制定,而没有全面落实5项要素,没有将内部控制覆盖到各个部门和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与操作环节,更谈不上形成一个立体交叉、多角度、全方位的风险预防监控体系。尤其一些中小型保险公司,由于规模不大、对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人员配备不足,单位内部存在不相容职务兼职的现象,从而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

(3)保险公司尚未建立科学、有效的问责机制。切实有效的问责机制是保障和落实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必要条件。我国大多数保险公司缺乏对业务操作失误的有效问责机制,责任追究往往流于形式。例如,对有明确内部控制制度却没有严格执行的人员没有追究相关责任;对实际工作中没有要求员工严格执行内控制度的管理者没有追究相关责任;对因疏忽造成的检查疏漏没有追究监督检查者的相关责任。

2.2 保险公司内部控制薄弱的原因分析

(1)保险公司的治理结构尚不完善。虽然我国大多数保险公司已经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专门委员会等公司治理结构的框架,并制定了专门的议事规则,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①董事的专业化水平普遍不高,缺乏履行选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战略决策和监督公司经营等主要职能的能力。②主要由大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难以站在客观公正的角度独立发表意见,从而很难代表中小股东的利益。③有些保险公司董事会、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分工制衡机制尚不完善,董事长、总经理的权责不明确。④公司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严重弱化。

(2)保险公司组织结构的设置不够科学。组织结构为保险公司整个内部控制提供了一个活动框架,但我国保险公司在组织结构的设置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公司没有严格按照业务运作程序设置部门与岗位,没有明确规定各岗位的职责与权限,没有健全的监督制约机制,没有明确关键岗位、特殊岗位和不相容职务的控制要求等。

(3)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状况不佳,很大程度影响了内控的执行效果。人力资源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内部控制的执行效果,如果企业员工的综合素质不高,内部控制的执行就会流于形式。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状况不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单位没有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教育与评审导致员工的综合素质普遍不高;二是由于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使专业人才数量不能满足行业发展的需要,缺乏复合型人才。

(4)内部审计功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外部市场监督体系尚不完善。受人员与成本的限制,或由于没有正确认识内部审计的重要性,一些刚成立不久的保险公司没有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有些保险公司虽然设立了独立的稽核部门,内部审计人员却很少,并且仅仅从事一些必要的常规审计与离任审计,从而不能有效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此外,我国相关的监管机构和法律规范尚不完善,往往只通过处罚解决发现的问题,并未从根本上解决内部控制问题。

3 构建科学、完善的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对策

针对当前我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中存在的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应当从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与组织结构、强化人力资源管理、完善内部控制监督机制等方面出发,构建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增强保险业的综合竞争实力以促进其实现可持续发展。

3.1 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

一方面,优化保险公司的股权结构,如,引入国际战略投资者以发挥国际资本的监督作用,推进公司的规范上市以发挥资本市场的监督功能,推行员工持股计划,将企业与员工利益紧密联系。另一方面,不断强化董事会的功能,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提名、选聘、激励约束机制和评估制度以明确独立董事的作用、权利和责任,实行董事长与总经理职责分开。此外,保险公司还应确定以年薪制为主体的激励性报酬体制和以股票与期权为主的长期激励机制,完善所有者与经理人员的委托契约关系,不断强化董事会与监事会对经理人员的监督。

3.2 优化公司的组织结构

保险公司在组织结构设置时要关注权力与责任的制衡,确保组织机构、管理部门和业务管理岗位之间的相互监督与相互制约。例如,某财产保险公司强调行政和业务的双向管理,即公司总经理在行政管理上行使直接决策权,但涉及风险选择和业务决策时则由业务垂直管理的部门决策,从而明确了各岗位的权力责任以进行有效的责任追究。此外,保险公司还应加强对核保权、核赔权、核单权、查询权、报账权和法人授权等工作的系统权限管理,根据相关人员的级别分别授权,细化业务流程,并将流程与权限写入操作系统,从而增加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3.3 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以强化人力资源管理

一方面,保险公司应建立科学、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提高单位员工雇佣、训练、待遇、业绩考评与晋升等政策的合理程度,从而最大限度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与创造性。另一方面,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建立完善的约束激励机制,使核心职工更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根源上消除弱化内部控制的动机。

3.4 不断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机制

保险公司应通过设置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部,健全内部控制监督体系,从而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与服务职能,切实提高审计的地位及其工作的独立性与权威性。此外,企业应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具体内容和工作量确定审计人员的数量与编制,并不断强化内审人员的职业道德、公司文化和业务技能方面的培训,并推行资格考试制度,从而全面提升内部审计的作用。

4 结 论

随着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货币市场的结合越来越紧密,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复杂。内部控制作为保险公司防范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对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建立科学、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是保险公司提高风险控制能力的关键,并有助于加速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进程。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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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内部控制不但能使财产险保险公司提高管理效率,还能够规避风险,由此可见内部控制的重要性。本文分析了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问题,并且提出了一系列的措施,希望能为广大的同行或相关工作提供一些参考。

一、财产险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没有认识到内部控制工作的重要性

一些财产险保险公司的领导只注重经济效益,没有认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同时对内部控制工作的认识也不够。这导致财务工作者在制定财务报告或者统计数据的时候,没有一定的规范,所以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也有待考证。另外,保险公司内部也没有进行审查,也因此员工和领导只看重业务,没有看重内部控制,导致内部控制流于形式和表面。

(二)责任没有落实到位

一些财产险保险公司的领导没有明确责任制,让员工对自己的工作责任不清楚、不明白。因此当工作上出现问题的时候,员工和员工之间相互推诿,产生矛盾和纠纷。在我国,大部分财产险保险公司作为承担内部控制的主要部门是法律合规部门,但法律合规部门却存在着严重的责权不对称现象,甚至还有一些保险公司的法律合规部门没有履行其职责,使内控制度形同虚设。

(三)没有建立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会影响财产险保险公司日常运行和发展,甚至贯穿于保险公司的各个操作环节,很多保险公司都没有建立合理、可行的内部控制制度。还有一些保险公司虽然建立了管理制度,但是这些制度却没有发挥出重要的作用,也没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保险公司的经营活动,更没有建立风险控制体系,因此跟不上外部竞争的需要。

(四)岗位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在财产险保险公司内担任内部控制的人员,以及对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的人员,素质和能力都有待提高。或者一些保险公司为了节省财力和人力,不惜让其他部门的人来兼任这个职位,这些人员因为对内部控制的知识和经验都不够,对财务工作也根本不了解,所以无法担任起这个工作。

(五)内部控制制度过于简单和落后

我国国内很多财产险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目标都设置的过于简单,制度要求也显得过于随意,因此工作人员产生了敷衍或者一笔带过的心理,这样就导致内部控制制度难以发挥出它的作用。还有一些保险公司设置的内控指标仅仅侧重于静态控制,过于单调,而且内控的技术和手段都显得比较落后,因此也就使内部控制得不到真正的运用。

(六)没有对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很多保险公司都没有对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导致员工产生不正确的心态,为了谋求利益,或者是出于其他原因,所以进行不规范的操作。如果不设置监督机制和操作规范,就等于是纵容内部控制工作的违规。

二、如何构建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一)建立内部控制的目标

内部控制需要保险公司全体员工共同来完成和实施,不管是领导,还是员工,都要落实到位。所以首先应当让员工的个人目标和企业的目标相结合,再把目标确立为,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规范、行业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年度经营目标、季度目标等。此外,还要将这些目标与员工激励结合起来,在达到目标的同时,必须对员工实行一定的激励,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

(二)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

员工的素质和水平关系到内部控制实施的的效果,因此,必须要对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和交流讲座,让他们从根本上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与水平。另外,还要引进一些高素质的管理人才,给予管理人员适当的自主空间,积极的引导他们发挥出自己的优势和长处,鼓励员工将自己的目标和公司的目标相结合,这样才能更有效的促进目标的实现。

(三)优化内部控制环境

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要加大内部控制的宣传力度,向员工普及内部控制管理方面的知识,让员工充分的认识到内部控制工作的重要性,并以此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另外,保险公司还要创造一个生动积极、活泼向上的企业环境,将内部控制制度的思想和主旨贯穿于每一个细节中。同时,还要做好员工的激励工作,以便带动员工,提高员工的工作主动性。

(四)实施风险防范措施

风险是保险公司无法预料的,因此要在风险发生之前,采取措施进行防范和控制,将损失降到最小。管理人员首先要正确的识别风险,了解风险,并且能够评价和估量风险事件对企业目标影响的程度,在此基础上,还要对风险评估的结果采取应对的措施和手段,比如规避、降低、转移等。另外,还要对风险进行监控,或者将风险调整业绩指标作为保险公司的绩效标准。

(五)建立稽查制度

保险公司各个部门员工和内控工作人员每一个季度都应该进行一次全面稽查,而专项检查则根据公司的需要不定期的举行一次。工作人员在进行内部常规稽查的时候,还需要对重点业务、重点部门、重点机构、重点工作人员进行专项稽查。如果在稽查中发现有问题,要及时的向领导或者相关负责人进行报告,并且督促其改进,将改进的结果用书面的实行上报。

(六)提高内部控制工作的独立性

由于财险保险公司的业务较多,工作也很复杂,因此风险存在其中,尤其是一些成立不久的小型保险公司,这类公司因为成立的时间很短,业务可供提取分析的数据量不够大,这就要求内部控制工作人员必须运用丰富的经验进行熟练的操作。另外,还应该建立一个独立的内部稽查系统,确立内部稽查系统的独立性,使之摆脱来自上级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干涉和管辖,对董事会负责,接受监事会的指导。

三、财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意义及重要性

(一)规范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

一部分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存在一定的问题,其中主要有不合理的价格竞争、财务数据失真等,为了规范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必须从完善规则入手。因此,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维持保险市场的秩序就显得很有必要。通过强化保险公司的操作流程、建立明确的理赔制度、统一收付费等,能在一定程度上,让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得到了科学、合理的规范。

(二)提高保险公司的经济利益

保险公司通过内部控制,充分利用计划财务、业务管理、信息技术、承包处理、客户服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使保险公司各个部门都紧密配合,充分发挥其作用,以顺利达到保险公司的经营目标。此外,在保险公司内部进行监督和考核,还能反映出员工的业绩状况,通过奖惩制度,鼓励员工努力奋进,从而提高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益。

(三)降低保险公司的风险

由于当前的经济形势很复杂,市场经济变化不定,给保险行业带来了一定挑战和难度,保险公司通过内部控制,能够有效的降低风险。它通过对公司面临的风险进行科学的评估,并且对风险进行控制,从而满足了被保险人不断增加的保险需求。此外,建立科学的风险预测机制,还能够将风险扼杀在摇篮里,因此,内部控制的意义重大。

(四)提高员工的水平

内部控制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员工的水平和能力,通过在制度上不断的完善,管理上层层推进,全公司上下通力配合,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同时,还能让员工切实的意识到公司与每个人都是密切相关的,从而强化员工的竞争意识,让各项规章制度扎根于每位员工的思想当中,落实在每位员工的行动上,间接的促进了公司的发展。

四、结束语

如今,保险行业市场变得日趋复杂,保险公司也将面临更多的风险,内部控制作为保险公司的重要管理手段,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保险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所以保险公司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以促进自身的生产和发展。

参考文献:

[1]杨崇立.关于我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与监管的研究[J].投资与创业,2012(11):3-3,5

[2]喻健.优化我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思考[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2(19):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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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前言

由于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货币市场的结合越来越紧密,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也越来越复杂,不仅涉及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而且日益受到投资环境、货币政策等风险因素的影响,保险公司面临着如何提高自身风险控制能力的问题。因此保险公司应切实研究风险防范的办法和途径,积极防范和化解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内部控制是保险公司防范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处于基础性的地位。保险公司提高风险控制能力的首要任务是完善内部控制系统。本文从目前中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着手,研究如何完善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

二 中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纵观中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演进的过程,中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是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总体水平较为薄弱,距离国际水平还有相当的差距。

1.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动力不足

在中国保险内部控制发展的过程中,来自保险公司外部的推动因素作用较强,而保险公司自身强化内部控制建设的意愿较弱。国外监管当局有一句名言:“如果将外部监管变成金融机构内控不足的补充,风险的悲剧就会不断重演”。从理论上讲,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是金融市场健康运行的基础和前提,再有效的外部监管和监督都不可替代金融机构的自我约束并依赖于其内部控制。

由中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发展看来,中国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影响突出,是推动中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关键因素。随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内部控制的行政法规不断颁布,保险公司在监管部门的督促下,才开始正确认识和着手内部控制建设。同时,中国保险公司在参与国际资本市场的过程中,追于国际资本市场监管的压力,内部控制水平也得到了大幅提升。

监管部门的作用越是突出,越反映出保险公司自身在建设内部控制问题上动力的薄弱。对于许多保险公司而言,内部控制建设是否达到监管部门的要求,可能比内部控制是否在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发挥实际作用更重要。

2.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水平参差不齐

目前各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参差不齐,寿险公司较产险公司整体水平更好,大型保险公司较中小型保险公司更好。

虽然比较而言,中国整个寿险行业的内部控制水平高于财产保险行业,但各寿险公司之间的差距仍然明显。大体情况是,大型的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平均水平要高于中小型寿险公司。例如,中国人寿在实施“404项目”后,现在已经开始逐步实施内部控制日常化管理。一些小型的中资寿险公司在内部控制上则有比较大的差距。小型寿险公司规模较小,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无法满足其管理的需要,是其内部控制水平较低的原因。

3.内部控制体系不健全,制度建设滞后于业务发展

根据COSO报告,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包括五大要素,即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以及监督,这些要素存在于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方方面面。大多数保险公司在控制活动方面制定了较多的制度和措施,但仍存在精细化程度不够的问题,没有渗透到公司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没有覆盖到所有的部门和岗位,许多关键控制点处在控制无效状态,还没有形成一个立体交叉、多角度、全方位的风险预防监控体系。而中小型保险公司由于规模不大,人员配置不足,还存在不相容职务兼职的现象,以致连最基本的内部牵制要求都无法达到,给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带来了很大的困难。随着保险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出现的问题也就越来越多,比如关于理赔者理赔难的问题就值得关注。内部控制制度在这样的环境下需要不断调整变化,但是许多保险公司无法做到内部控制的及时更新。从保险公司的长远发展来看,创新是总体趋势。在这种情况下,制度滞后将不仅仅是某一保险公司的问题。

三 加强中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策略

通过上面存在的问题追其原因,重要一点就是公司治理结构有问题,基于此,笔者建议采取以下策略:

1.优化保险公司股权结构

股权结构是治理结构的基础。优化股权结构有几条路径:有条件的公司可以引入国际战略投资者,发挥国际资本的监督作用,推进保险公司的规范上市,引入资本市场的监督;推行员工持股计划,使公司与员工的利益紧密结合,对于员工的薪酬采取直接将佣金打入其银行账户中,避免出现中间克扣的问题出现。另外,对国有保险公司而言,应注意积极推进公司股权结构多元化,使股东之间的监督制约作用多元化。对股份制保险公司,要注意控制素质较差的股东的持股比例。

2.加强董事会的功能

(1)强化董事会董事的义务、责任;(2)借鉴国际经验与模式,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包括独立董事提名、选聘、激励约束机制和评估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作用、权利和责任等,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积极作用,(3)董事长与总经理的职责应分开,一般情况下,董事长负责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总经理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行使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职权。

3.建立保险公司内部激励与约束机制

有效的激励机制包括:(1)确立以年薪制为主体的激励性报酬体制,将公司的经营效益作为依据,经理人员通过年薪制参与企业的剩余分配,使经理人员在实现个人效用最大化的同时,实现所有者利益最大化,刺激经理人员在短期内为企业取得好的业绩而努力;(2)为了防止短期行为,还应将经理人员的长远利益同企业的长远发展挂钩,建立以股票和期权为主的长期激励机制,增加经理人员的风险收入,使他们的经营管理的特殊劳动价值得到更充分的体现,能够进一步激发他们的积极性,约束他们的经营行为,达到使所有者获得最大收益的最终目的;(3)通过适度的“在职消费”对经理人员进行激励。在给予经理人员激励的同时还必须辅之以相应的约束,(4)取消应收保费,促进业务发展。一直以来,保险公司的应收保费就是该行业中的一大痼疾,取消应收保费,一方面控制了保险经营的风险,另一方面大大提升了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了保险业务的开展。

有效的约束机制包括:(1)完善所有者与经理人员的委托――契约关系,(2)由企业的经营管理业绩决定经营者的退休年限和养老保障,以及制定相应法规进行制约;(3)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和监事会对经理人员的监督,(4)通过完备的法律体系,用法律形式对经理人员进行约束,规范其职责和权利;(5)通过一些社会中介组织,如会计事务所等,形成对经营者的外部约束。

4.加强经营规范化建设,强化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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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构建良好的控制环境

1.组织结构设计

在财产保险公司中,其最为重要的机构即为监事会或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其对财产保险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运作进行负责,对具体的战略计划进行制定,并负责其具体的实施,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设计和监督。同时为了使财产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得以保证,目前部分财产保险公司将各级内部审计部门独立出来组成内部审计监督机构,其不仅功能更加强大,而且专业化程度较高,具有较强的独立性。

2.有效的组织结构控制

财产保险公司组织结构是指其各部门的功能、机械设置和相互关系的形式和性质,而对各部门的授权和责任划分会对组织结构带来较大的影响。在对财产保险公司组织机构进行设置时需要根据经营特点及不相容职务分享原则进行,而且需要明确划分组织成员之间的权力、责任和职务,这样不仅有利于公司经济效率的提升,而且还会对资产及会计数据的可靠性得以进一步增强。

3.授权与责任控制

财产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中需要对每一部门及每一岗位进行明确的责任划分,明确其工作范围和应承担的职责,通过对岗位职责进行划定,可以明确业务授权的范围和级别,对恰当的责任人和职责范围进行确定。在财产保险公司内进行任何一项经济业务处理或是交易时,需要在得到授权批准后才能进行。通常情况下是由股东授权给董事会,然后董事会再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来对总经理及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授权,因此对于公司组织结构中的任何一层的管理人员,因此处于上级和下级之间,所以其即做为授权的主体,同时也是授权的客体。

二、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

在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过程中,需要对财务状况的稳健性、对产品供给的合理性及服务质量的优化进行评价。在对财务稳键性进行评价时,需要对大量有效的保单进行计算,而且还要提取充分的责任准备金,确保总资产量的安全性能够得到有效的维护,确保在偿付过程中不会给公司带来危机。同时还需要在内部控制预警指标中对保险公司应具备的最低偿付能力进行体现。还需要对每一产品的经营成本和效益进行核算,对服务质量进行优化,确保各级管理人员能够有效的履行各自的职责。

三、统一有效的控制程序

1.不相容职务的分离

财产保险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中,许多职能不能由一人进行负责执行行,特别是单证的保管和领用更需要由不同的人来进行负责,避免给公司的安全运行带来隐患。利用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可以做到内部的互相牵制,其作为一种管理制度,通过职责分配、工作分工和业力记录方法相结合,确保在交易授权、交易执行、交易记当及交易检查过程中由四个不同的员工进行负责,避免由一个员工来在一项交易中担任两个以上的职能,这样可以有效的确保每一项交易都由四个不同的员工进行参与,有效的避免了发生出错、遗漏及舞弊的机率。

2.接近资产或记录的控制

(1)对于与物资产的接近要进行严格控制,有关人员需要与实物资产进行接近或是接触时,需要经过特定程度和授权才能进行。

(2)定期盘点和比较。为了确保对实物资产进行有效的控制,则需要定期对其进行盘点,利用盘点的结果来与相关记录进行比较,确保实现对实物资产的有效控制。

(3)记录的保护。对于各种文件和会计记录对其可接近的人员数量和级别要进行限制,将资料进行分类,不同的资料可以限制不同级别的人接近。同时对于资料的存放地点也要进行控制,确保其具有较好的安全性,而且对于一些较为重要的文件资料,还需要确保其具有备用件,公司还需要制定一套完整的应急计划,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可以使公司的基本数据尽快恢复。

3.设计和使用文件与记录控制

为了更好的加强财产保险公司内部的有效控制,则需要设计一系列业务规划和会计记录,这不仅可以有效的确保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的高效性,而且还会成为信息高质量传递的重要手段。

四、可靠和高效的信息传递机制

可靠和高效的信息传递机制,将保证有关财务信息和管理信息及时传递到相关人员手中,进而使管理人员能及时掌握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它包括内部控制结构中明确的职责划分,财务报告与会计系统关系,以及发现例外事项时的报告传递程序。

从风险控制的角度来看,公司信息传递机制有两种基本类型:一是内部传递机制,如各种会计和管理信息。另外一种是外部传递机制。如在内部信息基础之上,产生的用于监管目的的信息。如保险监管机构要求的各种报告及其特定情况下信息交流的各种安排。

五、结束语

财产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加强不仅有利于实现对经营风险的防范和化解,而且有利于财产保险公司管理水平的提升,确保财产保障公司能够健康、持续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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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寿保险公司内控建设情况及内部控制意义

(一)人寿保险公司内控建设情况

经过三十多年的持续快速发展,我国的保险业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机构种类越来越多,业务结构越来越复杂,承保覆盖面越来越广,社会影响越来越大,伴随着业务的发展,我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也都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例如2007年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家荣获香港“2007香港公司管治卓越奖”,中国平安荣获“中国最佳治理公司奖”。这一系列的荣誉都表明我国人寿保险公司内部控制、企业风险管控水平的提升,但是,2010年7月,新华人寿违规事件的曝光,充分暴露我国人寿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缺陷,公司无法遏制非法挪用资金等违法行为,给公司造成巨大的损失,给保险行业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10年8月颁布了《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以加强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提高保险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保险公司合规、稳健、有效经营,保护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等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在2012年2月颁布了《保险稽查审计指引》,进一步提升了监管的有效性。

(二)人寿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意义

内控严密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和内在要求,也是保险公司改革的根本方向。加强保险公司内控建设是深化保险改革、完善保险监管、转变行业增长方式的重要内容。国际上许多国家对内控建设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建立了较为科学、规范、先进的内部控制体系。我国国内外金融环境复杂,人寿保险公司面临着承保风险、资产负债结构风险、保费管理风险、人员素质等风险,人寿保险公司拥有全面、科学的内部控制机制才能够防范和化解公司内部经营风险,进而提高克服国内外金融风险的能力。内部控制机制的有效实施有利于完善公司组织结构,为公司稳定经营消除各种管理隐患,进而保障人寿保险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

二、人寿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问题

(一)内部控制组织结构不合理

我国人寿保险公司大部分组织结构是传统直线多级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导致对基层机构控制弱化。我国人寿保险公司各职能部门内部分工不够明确,强化了部门主管职权,以致于各职能部门对内部控制的反应能力和感知力都迟缓,未能从根本上建立起符合企业发展需要的公司治理机制,无法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二)对内部控制重要性认识不足

某些人寿保险公司还没有站在影响公司生存发展的战略高度上重视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建设,重业务轻内控、重绩效轻制度仍然是某些公司的主要问题。一些人寿保险公司仍采用以规模为发展目标的经营指导思想,以业务发展、队伍建设为权重的绩效考核体系,导致公司并不关心内部控制标准能够为公司带来的经济及社会利益,只关注眼前既得利益,而未认识到内部控制失效对公司造成的损害将是致命的

(三)业务控制机制不合理、不科学

对销售行为缺乏有效的管理、监督和控制。销售缺乏监督机制,某些人寿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未能制定合理、科学的内控制度来控制销售人员的服务品质及其销售行为。人寿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具有复杂多样性特点,销售人员的可操作性、灵活性容易威胁到公司客户资料和保险费用的安全性,没有完善的销售人员品质管理制度,将会出现投保信息虚假、保费不真实、保单假理赔等违规问题,给客户和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违规处罚制度执行不到位

某些人寿保险公司内控部门由于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对内控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避重就轻,甚至隐瞒包庇违规问题,在对涉及人员的违规处罚问题上,采用就低不就高原则,给予违规人员过度的宽容,陷入“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再发现问题――再整改问题”的恶性循环,无法有效规范员工的行为,使得贪污挪用资金、违规办理业务、私设“小金库”、系统外出单、篡改客户信息等违规违纪现象有了可乘之机。

(五)内部审计功能未能充分发挥

保险公司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人员对公司自身经营行为开展的检查和评价的行为。内部审计是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强化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的重要措施,尽管国内各人寿保险公司总公司、分公司均设立了独立的稽核部门,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观念以及组织、人事制度和权限等方面的原因,造成公司内部审计基础工作薄弱,人员配备不足,专业知识缺乏,无法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功能,关键风险未能及时发现并遏制,给公司的经营管理留下了隐患。

(六)财务监控作用有待加强

我国人寿保险公司基本已实行全面预算管理,但因受到财务人员自身素质的限制,某些人寿保险公司的基础财务管理水平与管理层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一些公司在管理过程中,财务控制并没有起到监管及控制业务风险的作用,而是流于形式或者只是为了完成必要的工作流程。

三、人寿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改进的建议措施

(一)完善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人寿保险公司各级机构应明确各部门的职能,各部门、各岗位相互监督,彼此制约,坚持制度第一,权力第二,建立扁平化的组织架构,减少管理层级,缩短信息反馈的路径,促进公司内部的横向沟通与协调,提高对各项风险的反应能力和感知力,

(二)充分认识内部控制在公司经营中的战略地位

内部控制贯穿于人寿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应当从战略上部署并开展该项工作,要有部署、有检查、有督导、有考核,公司上下积极主动地开展此项工作,把该项工作作为经营管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常抓不懈,落到实处,为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为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保驾护航。

(三)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监督机制

一是不断提升审计人员、财务人员的道德修养和专业素质,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建立权威独立的内部审计监督系统,切实保证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实现审计委员会对各机构审计部门的垂直管理。三是强化各职能部门、各岗位及内部审计责任。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在制定、执行内部控制方面的责任,同时,可以借鉴国外的外部复审制度,在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独立第三方,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复查,建立审计人员问责机制,促进审计人员有效履行职责,遏制审计人员的行为。四是切实执行公司的违规处罚制度,员工的任何行为都不应当威胁到公司的合规经营。

(四)建立完善管理信息系统

从公司战略、业务需求和信息需求出发,制定和调整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科技手段,通过程序开发将内控制度嵌入各管理系统中,形成内控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

综上所述,我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仍不完善,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将日益突出。因此,提高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对于维护整个保险业的稳定和发展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它将为保险业的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谢翠玲.人寿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相关问题探讨[J].当代经济,2012(15)

[2]杨莉红.浅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保障[J].内控研究期刊,2009,9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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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于偿付能力为核心的财产保险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内部控制评价指标体系是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内部管理预警的一种重要方法,其基本原理是根据保险公司的组织架构、财务报表和业务报表等信息,及时地统计、分析公司的偿付能力内部控制现状,根据一些指标的异常情况,对财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并就如何提高偿付能力内控水平提出建议。笔者根据COSO的内部控制框架和《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并借鉴欧盟偿付能力监管标准Ⅱ构建偿付能力内部控制指标体系,利用AHP模糊分析方法和主成分分析方法对各项权重进行赋值。

(一)AHP模糊分析方法简介 层次分析法(The Analytical Hiemrchy Process,简称AHP)是一种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决策方法,是模仿人们对复杂决策问题的思维、判断过程进行构造的,这种方法将决策者的思维过程数量化,将复杂的问题分解为数个层次,逐个因素通过两两比较的方式确定层次中诸因素相对重要性的总排序。

(二)COSO内部控制框架简介 内部控制要素是内部控制理论实施的基本条件和保证。根据《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建立的内部控制框架理论,内部控制要素主要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监控。

(三)基于AHP的财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内部控制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利用层次分析法构建财产保险偿付能力内部控制指标体系,重点是构造以偿付能力为核心的内部控制指标的递阶层次结构,具体如下:

第一层:目标层。只有一个元素,就是决策问题的预定目标,为“以偿付能力为核心的内部控制评价”;

第二层:准则层。财产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框架的五大要素:控制环境,风险识别和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监控;

第三层:子准则层。准则层中的每个因素包含的评价标准又构成子准则,它受准则层的支配,构成准则层的评价标准。

(1)控制环境的评价标准,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是管理层是否树立了偿付能力管理观念。建立保险企业偿付能力内部控制体系,首先要在企业内部建立风险管理观念。从评价的角度考量,判断管理层是否树立了偿付能力管理观念的主要标准包括,公司章程中是否强调了管理层在偿付能力管理中的职责和各部门在偿付能力管理中的作用;公司是否建立了规范的内部控制标准,并对员工进行了相关培训;在上级管理人员与下属之间是否通过正式和非正式的交流保证员工对偿付能力风险管理的坚持等。

二是保险公司的组织架构是否突出了偿付能力的内部控制。为强调偿付能力在内部控制中的意义,组织架构中应突出以下几点:组织对市场变化做出快速反应,组织架构应有利于管理层与员工的沟通,并提高内部控制效率,因此扁平化的组织架构应更适于偿付能力的控制;董事会和各风险责任部门充分发挥了其在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中的作用;保险公司的审计委员会直接隶属于董事会,在审计委员会的岗位设置中专设偿付能力审计岗位。

三是人力资源管理政策中是否强调了偿付能力管理:在人力资源管理的诸多环节中,有几个环节对于财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管理尤为重要,包括:招聘环节是否招聘到胜任偿付能力管理能力的人才;是否有针对偿付能力的内部培训机制;在人才绩效评价的过程中,是否考虑了偿付能力的管理因素,即如果员工在偿付能力内部控制某个环节有缺失,则影响其考评成绩等。

(2)风险识别与评估评价。偿付能力风险评估包括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两个步骤。对于风险识别与评估的评价,理论上也应从此两方面考量。但是,在评价以偿付能力为核心的风险识别与评估过程中,笔者认为,财务指标的表现是财产保险公司的风险识别与评估是否优秀最关键的指标:财务指标表现良好,则说明财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控制和评价过程效果好;反之亦然。而基于财产保险公司与人身保险公司在财务衡量指标上的差异,笔者选择了七个财务指标作为衡量财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识别和评估的标准,并采用主成分分析法测算了相关系数。

(3)控制活动评价。以突出偿付能力的管理为标准,财产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评价应关注以下几点:

一是基本控制程序是否得到正确设计和运用:包括不相容职责是否分离,权力和责任间是否互相监督,彼此制约和管理文件与会计文件是否有严格的控制程序。

二是财务控制、保险资金运用控制等关键业务环节是否获得良好控制:如未偿赔款准备金负债作为保证财险公司偿付能力重要因素的保证,在以偿付能力为核心的内部控制体系中,应得到特别重视;同时,由于保险公司是典型的负债经营模式,其保险资金如何运用,企业是否建立了专门投资部门进行运作,资金运用风险是否得到良好的控制,对于财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也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4)信息与沟通评价。在完整的偿付能力内部控制体系中,高效的信息与沟通机制的建立非常重要。为进行良好的偿付能力内部控制,管理层首先需要获得有效信息,因此,财险公司中是否建立了专门的信息搜集部门是第一个评价关键;在获得信息基础上,能否及时分析、加工和整理,形成有价值的偿付能力评价报告是第二个评价要件;同时,是否建立了信息系统并保证信息系统安全也十分重要;最后,财产保险公司是否通过工作计划、总结和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员工进行沟通,在正常的沟通渠道外,是否建立了补充的员工沟通渠道,财产保险公司是否按时、规范地向保监会等管理部门上报偿付能力管理报告对于评价财险公司的信息与沟通同样必要。

(5)监控评价。良好有效的自我监督机制是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内部控制体系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目前,很多企业都建立了自我评估系统,由管理部门和职员共同进行,关注业务的过程和控制的成效,用结构化的方法开展评估活动。因此,笔者认为,评价财险公司偿付能力监控有效性的首要标准是财险公司涉及偿付能力的各个部门是否存在某种形式的自我评估系统;同时,是否建立了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是否独立于其他各部门,内部审计人员是否具有专业资质是评价财险公司内部监控有效性的另一个关键。

三、判断矩阵构建

根据上述分析,可以按以下步骤构造判断矩阵:

(一)判断尺度确定 判断尺度是表示要素Bi对Bj的相对重要性的数量尺度,即Bij的数量形式,建立判断尺度如表1所示。

(二)建立判断矩阵并计算各指标权重 具体如下:

(1)准则层各指标的权重计算。根据前述判断尺度,首先利用专家智能构造准则层判断矩阵,共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价、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以及监控五大元素。运用两两比较方法,对各相关元素进行两两比较评分,专家组对其打分的结果构成两两比较判断矩阵,如表2所示。

通过矩阵规范化与计算,准则层对应的特征向量归一化为:

W=(0.1043,0.3314,0.2016,0.1492,0.2135)T

经计算最大特征值λmax为5.2755,一致性比率CR=O.0615

可见,风险识别和评价、控制活动与监控对财产保险偿付能力的影响最大,应作为财险公司监管和内部管理的重点。

(2)子准则层各指标权重计算。经专家赋值计算,控制环境的关键评价因素包括偿付能力管理观念的树立,注重偿付能力管理的组织架构,注重偿付能力管理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权重为:

W(31)=(0.1042,0.6372,0.2583)T。

经计算最大特征值λmax为3.0385,一致性比率CR=O.0332

评价财产保险公司风险识别与评估的七大财务指标包括净资产比率、赔付率、投资收益率、再保险率、成本率、资产净利率和流动比率等。为准确衡量七项财务指标在风险识别和评估中的权重,笔者选取2011年10家财产保险公司的相关数据,利用SPSS统计软件的主成分分析方法分析其贡献率,得出7大因素衡量财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相关系数:

W(32)=(0.576,-0.423, 0.362,0.433, -0.521,0.239,0.491)T。

涉及偿付能力内部控制评价的第三项指标控制活动包括基本控制程序的设计运用和关键业务环节的控制,其权重为:

W=(0.2500,0.7500) T。

经计算最大特征值λmax为2,一致性比率CR=O.0000

在评价财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信息与沟通的过程中,信息搜集部门的设计和运作,偿付能力评价报告的形成,信息系统的建立和信息安全的保障,内部信息沟通机制的建立,外部信息沟通机制的建立,经计算,其权重为:

W=(0.0788, 0.4021, 0.2446, 0.1372, 0.1372) T。

经计算最大特征值λmax为5.0331,一致性比率CR=O.0074

评价以偿付能力为核心的内部控制体系中的监控系统,自我评估系统的建立与健全以及内部审计部门的建立和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两大关键要素,经计算其权重为:

W=(0.7500,0.2500)T

经计算最大特征值λmax为2,一致性比率CR=O.0000

四、结论

建立以偿付能力为核心的财产保险内部控制评价体系,首先能够帮助财产保险公司内部管理者和监管部门对于企业的偿付能力进行总体评价;其次,借助评价体系,管理者可以了解企业内部影响偿付能力的关键环节是哪些,目前企业在哪些环节还有缺陷,应如何加强;最后,对偿付能力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价,能够提升财险公司企业内部对偿付能力管理的重视程度,并使每名员工了解身处企业偿付能力管理的哪个环节,在偿付能力内部控制中应履行哪些职责。

参考文献:

[1]粟芳:《中国非寿险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研究》,复旦大学出版2005年版。

[2]朱波:《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保险研究》2008年第5期。

[3]李莎澜:《应用模糊层次分析法评估雷达组网作战效能》,《湖北工业大学学报》2007年第1期。

[4]尹超:《基于半参数Logistic回归模型的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研究》,天津财经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论文。

[5]吴孔达:《基于AHP的中韩企业内部审计绩效比较研究》,同济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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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SEC(2007)的解释公告和PCAOB(2007)的审计准则中都将财务报表重述作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一个重要的信号,在我国财政部等五部委(2010)联合的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中也明确地指出了“企业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表明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的迹象”。由此可见,内部控制控制缺陷与财务报表重述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可能性极大。本文以2011年6月至2012年6月深市财务报表重述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其中主板32家、中小板21家、创业板4家,并通过巨潮资讯网收集了这些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重述的公告和说明(不包括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这些财务报表重述上市公司均对外披露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但其中聘请了注册会计师对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审计披露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主板只有6家、中小板有11家、创业板有4家。分析财务报表重述企业在自我评价报告中内部控制缺陷披露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报表重述事项分析

(一)财务报表重述事项分类 (1)GAO(2003)中对重述会计事项划分为九大类。收入确认,成本费用(含税费相关),关联交易,重组、资产或存货,证券相关,并购过程中的研究开发,并购,报表项目重分类及其他。(2)李常青等(2008)的研究。财务重述公告的具体内容主要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类:核心会计指标重述,指重述涉及财务年报六大会计要素等最重要的会计指标;非核心会计指标,指重述仅涉及财务年报内容中除六大会计要素核心会计指标之外的其他会计指标;生产经营相关内容,指重述涉及公司筹资、投资及生产经营相关内容;风险相关内容,指重述涉及公司的关联交易、诉讼、担保等可能存在风险的内容;公司治理相关内容,指重述涉及公司股权结构、治理结构等公司治理方面的内容;其他,指除重述涉及上述内容以外的其他内容,包括书写错误等。(3)姜英兵等(2010)研究。在文章中将其分为四大类指标:核心利润、非核心利润、税费相关项目和资产负债项目调整,其中核心利润指标是指与日常营业活动损益有关的误导性报表陈述更正,具体又分为收入和成本费用;非核心利润是指虽与公司日常事项有关但公司很难控制的损益和与非日常经营活动损益有关的报表重述,具体分为:估值与计价损益、股权投资相关损益、或有事项相关损益、关联交易、资产负债重组相关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等。

(二)财务报表重述事项分类 样本中大部分的报表重述说明比较复杂,涉及的会计账户较多,涉及上述的分类中的多项,如果不分清其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则分类时有可能掩盖了其本质,忽略了最重要的原因,因此在分类过程中往往只抓住主要原因,从财务报表重述事项描述的分类状况来看,样本企业共57家,涉及一项报表重述问题的有26家,2项的有9家,而3项以上的有22家,其中问题项目最多的是ST海龙(000677)和ST大地(002200),ST海龙的大量重述是股份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从2008至2010年不断重复的错误,而ST大地则是存在大量的会计造假行为。

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披露分析

(一)内部控制缺陷披露 内部控制缺陷按其严重程度可以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三个等级,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内部控制的目标;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可能导致企业偏离内部控制目标;一般缺陷是指除了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缺陷。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要求企业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不仅包括对财务报告目标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还包括对其他目标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在阐述内部控制时划分为五大部分: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要对内部控制缺陷进行披露,确定并评价公司期末存在的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二)内部控制缺陷说明 样本企业全部都披露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但其中有25家上市公司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未提及任何缺陷,其余32家在自我评价报告中涉及了缺陷的说明,但大部分并未直接陈述缺陷,仅柳工(000528)在自我评价报告(2011)中明确指出了其内部控制存在重要缺陷:“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公司采取‘普通远期+即期’的方式开展一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存在的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公司已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完善管理、控制及预防今后类似操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笔者通过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五个方面来分析样本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其中内部环境缺陷有15个、风险评估缺陷有3个,控制活动缺陷有35个、信息与沟通缺陷有3个、内部监督缺陷有8个,在已提及的缺陷中与财务报表重述相关的陈述仅5项,具体情况见表(2),另外大港股份(002077)在自我评价报告(2011)中说明了财务报表重述,但认为此项并非缺陷而是公司“出于谨慎原则,对于亏损弥补事项没有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难以收回款项全部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对于返还款因尚未销售而未确认损益。”

三、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披露问题分析

(一)公司高管层缺乏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动机 从表(1)中可以看出财务报表重述影响不同的财务报表的项目,特别是与收入、成本费用的确认有关重述占报表重述中的77.86%,这些重述与控制活动和监督中存在缺陷直接相关的,但根据文章第二部分中的阐述我们可以看到涉及财务报表重述的样本企业对内部控制缺陷的披露情况:无披露的25家,占43.86%,披露的32家,占56.14%,其中披露与财务报表重述直接相关的仅5家,占8.77%。总的来说样本企业存在与财务重述相关内部控制缺陷披露严重不足,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上市公司高管层缺乏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原因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一方面披露内部控制缺陷要进行大量的内部控制控制信息的记录、搜集、整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评价,这必将会使上市公司带来的成本;另一方面,内部控制缺陷的披露对于市场而言是一个负面的信息,公司高管由此会被质疑管理不善,同时,上市公司已公布的财务报告等相关信息的可靠性也将被怀疑,甚至有可能导致信用等级的下降,从而使相关财务成本的上升。

(二)财务报表重述与内部控制缺陷关系不明确 财务报表重述是由于会计差错的原因造成的,虽然会计差错的产生与内部控制的缺陷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关系,但缺陷是否构成重大缺陷还要与财务报表重述的影响的金额大小(是否符合重要性原则)和性质有关。从样本企业财务报表重述的特点来看,其中之一就是涉及重述的项目多,由此可得报表重述企业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多,且影响范围广泛,如钟杰(2011)提到在2008至2011年暴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有170家,其中财务重述所暴露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比例最大,占68.24%,但从样本企业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来看大部分报表重述企业都不能正确看待报表重述与内部控制缺陷存在的因果关系,鲜有企业因此而披露了内部控制缺陷。

(三)未建立财务报表重述事项与内部控制缺陷评价体系之间对应关系 财务报表重述事项的发生说明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无法防止或发现会计处理过程中出现的错误,从而导致了财务报表的错报和漏报,上市公司应如实地披露这些缺陷,但要能够准确如实地披露这些缺陷还需要清楚认识财务报表重述事项与内部控制缺陷之间内在关系,根据SEC(2007)的解释公告B(1)款“评价控制缺陷”,当公司对以前的财务报表进行重述以反映对重大错报的更正时,管理层应考虑该事项是否代表一项重大缺陷。我国的《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中对内部控制缺陷的分类、认定的方法和认定程序也都有相应说明,但各个企业还应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具体的缺陷认定的标准,当上市公司发生财务报表重述时要能够与缺陷认定标准进行对应并识别和认定,从而对内部控制缺陷进行必要的陈述。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标准缺失 根据对样本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分析,发现我国上市公司大部分未能建立明确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大多只是在对内部控制基本情况的叙述,样本企业中属于这种情况的有41家,占总样本数的71.93%;一部分企业只是对内部控制评价进行了笼统的说明,这样的样本企业有13家,占样本总数的22.81%;只有极少部分的企业在自我评价报告中有明确的评价说明和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其中明确评价说明的有1家,有明确缺陷认定标准的仅有2家。

四、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重述治理对策

(一)增强上市公司高管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动机 财务报表重述虽然是内部控制缺陷的一个重要信号,财务重述上市公司尽可能地不披露内部控制缺陷,这显然是高管层要增加上市公司高管层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的动机,重要的举措是要将高管层纳入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中,一方面要建立高管层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的激励措施,对高管层的激励不能放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方面,而应放在内部控制执行和信息披露方面(崔志娟,2011);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上市公司高管层的监督,并引入未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的惩罚机制。对上市公司高管层的监督主要来自证监会和注册会计师的内部控制审计,证监会应尽快出台虚假或隐瞒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处罚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

(二)增强财务重述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迹象识别能力 财务重述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迹象主要有以下方面:(1)财务重述是主动重述还是被动重述。如果是主动重述则说明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能够发现财务报告中存在的错漏,被动重述主要是由于注册会计师审计、证监及会税务局等的审查发现错漏而进行的重述,被动重述作为缺陷迹象则更加明显,说明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在设计或执行上存在缺陷导致其未能发现相关的财务报表的错报和漏报。(2)财务重述引起财务后果,主要分为三个方面:调增利润、调减利润或与利润无关。大量研究往往利用调减前期利润的重述样本来研究机会主义盈余管理,因而调减利润的财务报表重述的性质显得更加严重。(3)非常规、特殊或复杂交易的财务重述。产生这一类型的财务重述其主要的原因的是对于非常规、特殊或复杂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或控制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充、补偿性的控制。如柳工(000528)的财务重述事项——“普通远期+即期”的方式开展一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账务处理,这就是属于特殊或复杂的交易的财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在柳工(000528)2011年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将其确认为重要缺陷,这就是通过财务重述的缺陷迹象对内部控制缺陷进行识别。(4)由于财务舞弊行为引起的财务重述。公司存在高管层的财务舞弊行为就意味着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在样本企业中ST大地(002200)财务重述事项有30项,其中11项是由于财务舞弊行为导致的,由此可见,公司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高管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在控制环境、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等多方面都应该存在重大缺陷。

(三)建立明确的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明确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是在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核心,从样本企业来看渝开发(000514)和柳工(000528)都有明确的缺陷认定标准,并有相应的指标说明,两个企业的认定标准有各自的特点,虽都有可借鉴之处,但又各有其不足之处。(1)渝开发(000514)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分析。渝开发从风险评级、财务损失评级和风险影响程度三个方面来确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一方面以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进行评级,将风险评级按一年内发生的次数分为7个等级;另一方面以风险的影响程度进行评级,并将风险影响程度划分为财务部分和非财务部分,财务部分的标准根据风险造成的财务损失金额的大小,划分7个等级;非财务部分则是在对风险的影响因素进行评级时,考虑范围包括影响部门整体考核、企业声誉、法律、营运和环境五个方面,并综合考虑这些方面的因素确定风险在该方面影响的严重程度。如果由多个方面的影响,则选择其中最重要的来进行评级,共分成5个等级。从渝开发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来看,其优点是认定标准有明确的量化指标,且能够从财务影响和非财务影响两个方面进行考虑;其缺点是没有将缺陷认定指标与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相互对应,且没有从企业层面和业务层面两个方面分别确定缺陷认定标准。(2)柳工(000528)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分析。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从对税前利润的影响、对销售收入的影响、现金流影响、财务错报、财务重要性水平、生产损失、合法合规、形象/商誉、公司持续经营、舞弊和资产安全或资产损失等11个评价维度分别确定了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标准,其中涉及财务部分的以相关财务指标定量反映,其余则有相应的定性标准。从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来看,其优点是从财务与非财务两个方面分别确立了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标准,并且在根据认定标准披露一项因财务重述而导致重要缺陷;其缺点是没有从企业层面和业务层面两个方面分别确定缺陷认定标准。从上述两个样本企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分析,可以得出完善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应该具备以下特点:认定标准要分别涉及企业层面和业务层面两个方面;认定标准要通过财务影响和非财务影响两个方面来分析缺陷的影响程度,从而判断缺陷的性质;缺陷认定标准要与缺陷性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相对应;缺陷认定标准必须是明确的定性指标或定量指标;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能够根据认定标准进行缺陷认定,并如实地对外披露。

参考文献:

[1]魏志华、李常青、辉:《中国上市公司年报重述公告效应研究》,《会计研究》2009年第8期。

[2]姜英兵等:《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重述的趋势与特征:2004-2008》,《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报》2010年第2期。

[3]袁敏:《财务报表重述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会计研究》201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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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近年来,保险公司业务快速发展,保险公司保费收入迅速增长,保险公司的营业规模持续扩大,对于保险公司内部管理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由于保险公司主要是依托现金流进行经营管理的行业,一些保险公司在营运资金管理方面暴露出了风险问题,如果不能结合保险公司的业务特点建立完善的营运资金内部控制体系,很容易由于营运资金管理不当,影响保险公司的现金流,进而造成保险公司的风险问题。因此,针对营运资金管理建立完善保险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促进提高保险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已经成为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这对于促进保险公司实现长远发展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2保险公司营运资金的特点概述

保险公司的营运资金,主要是指保险公司在进行内部经营活动时所使用管理的各项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差值,也就是保险公司维持正常经营活动的金额,具体来说,流动资产主要包括了现金、应收保费、存款、应收账款、应售票据,流动负债主要包括了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手续费及佣金、应交税金以及应付工资等。保险公司的营运资金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第一,保险公司营运资金管理风险较高,保险公司的业务特点和经营特征决定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活动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尤其是保险公司一些资金流出项目不确定性较大,比如保险公司突然出现巨额赔付,则有可能造成保险公司出现资金链问题。第二,保险公司营运资金管理较为复杂,保险公司与一般企业相比,经营业务活动范围相对较广,保险业务也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分散性,这些都决定了保险公司的营运资金管理过程也存在着较大的复杂性,需要依靠严格的管理程序对营运资金进行控制。第三,保险公司营运资金管理需要动态管理,保险公司的营运资金管理,应该根据保险公司的自身实际状况,综合考虑保险行业发展变化等,制定科学合理的营运资金管理策略,并对营运资金管理进行跟踪控制,以确保营运资金管理的规范性。

3当前保险公司营运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1)保险公司营运资金内部控制环境需要优化,主要是当前部分保险公司内部的组织架构不够合理,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不够完善,对于营运资金的筹措、管理以及使用等没有严格落实营运资金管理责任,针对营运资金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也不健全,或虽有制度,但执行不到位、流程不合理等,影响了保险公司营运资金内部控制管理的推进实施。(2)在保险公司营运资金管理方面风险管控不力,一些保险公司在内部营运资金管理方面,没有建立完善的保险公司营运资金风险管理体系,对于公司营运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问题未能及时的进行评估分析,造成了营运资金风险管理问题频发。(3)保险公司营运资金管理监督力度不足,有的保险公司没有在内部营运资金管理方面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体系,尤其是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不足,对于保险公司营运资金内部控制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没有及时的进行发现解决,影响了保险公司营运资金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提升。

4强化保险公司营运资金内部控制的具体措施

(1)优化提升保险公司营运资金内部控制环境。在保险公司营运资金内部控制环境优化方面,首先应该注重完善保险公司的组织架构,尤其是根据保险公司经营的实际特点,确定最为合适的内部组织架构,对保险公司内部营运资金使用分工以及授权进行明确,并明晰保险公司内部不同层次以及岗位之间的职责权利,确保授权适当。其次,应该在保险公司内部建立完整高效的报告制度,对于保险公司营运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报告,确保营运资金管理的高效规范。(2)强化保险公司营运资金风险管控体系。防范保险公司营运资金管理中的各类问题,还应该针对保险公司营运资金管理完善风险评估体系,特别是在保险公司营运资金的现金控制、银行存款控制、现金流控制、资金划转控制以及费用支付控制等方面,系统全面的选择营运资金风险评价指标,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进行等级划分,对于发生概率较大、风险等级较高的营运资金风险问题,提前制定风险应对管理策略。(3)完善保险公司营运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促进提高保险公司营运资金管理效率和水平,还应该重视完善保险公司营运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在营运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方面,应该重点包括资金计划、资金划拨、资金结算、资金监控、银企接口、资金业务、财务接口、系统管理、报表管理等。通过保险公司营运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强化对保险公司资产管控能力,促进营运资金信息资源共享,防范营运资金风险,同时高效的利用资金资源,提升保险公司资金管理效率,提高盈利能力。(4)强化保险公司营运资金内部控制监督管理力度。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对于内部所辖的各类资金以及账户应该强化监督管理,从资产负债匹配、公司内部资金流动性以及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等方面强化监控与报告,同时还应该进一步明确保险公司内部合规部门以及风险管理部门的责任,确保严格落实岗位职责权限,强化财务授权审批,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等,尽可能的防范资金违规风险。此外,还应该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通过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影响保险公司营运资金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各类问题,并制定整改建议措施,促进提高保险公司营运资金管理水平。

5结束语

在保险公司营运资金内部控制的改进完善方面,应该根据保险公司营运管理的不同环节,完善保险公司营运资金内部控制管理架构,强化风险识别与分析,完善营运资金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大营运资金监督管理力度,进而促进提高保险公司营运资金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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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国保险公司;内部制度;建设

一、前言

由于中国在2001年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经济全球化正式来到中国,随着时间的推进,中国的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越来越深入。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企业都面临着新的市场、新的机遇,同时还有新的压力、要求以及风险。保险公司本身做的便是风险投资,所以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保险公司所面临的环境,投资等等也日趋复杂。所以保险公司必须提高自身公司的风险意识,提高公司的风险预知以及风险掌控能力,这样才能在经济形势以及环境愈来愈复杂的形式下,仍能够保全自身,甚至发展自身。因此保险公司需要探究如何进行风险掌握的方法和途径,除了对外部因素的掌握和控制,笔者认为最重要的第一步应该是探究保险公司的内部制度建设。本文结合实际的经济发展情况以及保险公司的发展趋势,对如何完善中国保险公司的内部制度做出了探究。

二、中国保险公司在内部控制建设所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保险公司以及保险公司的模式、制度等等也在不断发展的过程当中。当然在不断改进的过程中,中国保险公司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动力不足国外监管机构曾经说过一句话“用外部监管来补充金融机构内部不足,风险的悲剧将会不断重演”在中国保险公司的发展中,这句话是非常贴合现状的。中国保险公司的发展过程中,大部分是因为外界因素的推动,公司本身强化内部控制建设的意愿较为薄弱。但是,再严厉的外部监管和推动因素也无法和公司内部完善的,规整的建设制度有效。从外部因素来看,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不断的对保险公司的内部建设提出新的要求,从而促进中国保险公司内部建设制度的完善。

(二)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水平参差不齐在当前社会,中国的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水平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差别,这些差别源于中国保险公司中的内部改革建设的进度以及质量的不同。寿险公司较产险公司整体水平更好一些,大型保险公司较中小型保险公司更好一些。相比较而言,在我国整个寿险行业的内部控制水平高于财产保险行业,但是各个寿险公司之间的差距是仍然存在的,总体的情况是大型的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平均水平要普遍高于中小型寿险公司。其中主要原因是在企业的内部控制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

(三)内部控制体系不健全,制度建设滞后于业务发展建立完善的保险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是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的,例如有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以及监督等等。大部分的保险公司都能够考虑到方方面面,但是因为保险公司的内部体系建设无法直接看到或者影响到经济效益,公司往往只有一个内部体系的大框架,而内部体系做的并不精细以及完全。但是,这种情况往往会使公司在后续的运营中逐渐出现问题,例如理赔者理赔所需要的程序不完善,会出现制度外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保险公司应该重视起来公司的内部体系建设。

三、加强中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策略

根据以上的问题,笔者就实际情况进行了对以上问题解决办法的探究,结果如下。

(一)优化保险公司股权结构在保险公司股权结构是起决定作用的一部分,所以,合理的正确的股权结构能够减少保险公司的问题,促进保险公司健康发展。第一,保险公司进军国外市场,引进更加有能力的投资者。第二,强化公司的各种素质,经得起各方面以及各个国家的监督。第三,积极推进公司股份的多元化。

(二)加强董事会的功能董事会是一个保险公司的核心领导组织,加强董事会的功能无疑能够帮助保险公司的完善以及进步。第一,在公司中,对董事会的决定足够重视,强化董事会的领导职能。第二,完善公司中董事会制度,既要让董事会发挥最大的职能,又要对其有所限制。第三,董事长不能兼任总经理。

(三)建立保险公司内部激励与约束机制保险公司要依靠职员才能发展,例如保险推销员就是保险推广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所以,对职工进行激励是非常重要的,可以促进职工更加努力工作,从而使公司更好的发展。第一,职员工资与绩效挂钩,但是也要有一定底薪,让职员努力工作但是生活也有一定保证。第二,工资的发放最好有财政部直接进行打卡,不要经过部门主管,以防职员工资被扣。第三,为了让职员能够长期为公司尽心尽力工作,可以将一些奖励变为公司股票增加风险收入。

参考文献:

[1]袁佩.探讨中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J].时代金融,2011,03:142+146

[2]王沁莹.对中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几点思考[J].时代金融,2011,15:17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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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丽芬.论我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水平的提升措施[J].财经界(学术版),2012,03:136-137

[5]杨广帅.我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问题分析[J].现代营销(学苑版),2012,06:5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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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监管的层面看,加强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的监控和指导,目的是在新的市场和法律环境下,将以往部分监管责任转变为保险公司的管理责任。保险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是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保证投资人的正当投资回报权益不受侵害,监督保险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具备足够的偿付能力。以往这种监管职能是通过对保险公司现场和非现场的例行检查来实现的,但由于保险公司管理体制和业务经营的复杂程度增高,保险监管部门例行的检查和抽查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遇到了现实的挑战,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增大了保险有效监管的难度。在国际化竞争的大背景下,保险监管部门必须认真研究和充分发挥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积极作用,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作为强化监管的重要内容,加强事后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保险公司则应该认真检讨和审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执行的现状,增强对公司内部机构、业务、财务、投资等方面的风险管理,完善和弥补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方面的缺陷和不足。保险监管部门在加强保险法律法规建设的同时,应督促保险公司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两者是相辅相成、不可替代、互为补充、缺一不可的。

从公司的管理层面看,建立内控制度和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提高保险公司自我约束意识,防范和及时发现经营风险,建立公司内部相互制衡机制,确保正确反映公司的经营效益,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健全有效的内控制度可以监督和弥补公司管理功能可能存在的缺陷,使公司在市场环境变化和人员素质差异的情况下,实现公司的市场经营目标。保险公司的经营目标是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这就需要保险公司对其分支公司的管理层进行监督,保证分支公司的管理层能够按照公司的既定目标履行职责,有序、有效地开展业务,确保公司的经营目标能够得以实现。保险公司总公司必须对分支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是否相适应,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是否完备和完善,权力与责任的平衡是否对称,重要职能和关键岗位的设立是否相互制约,独立的内部稽核和公正的外部审计是否健全,内部制度建设和内部监督是否执行落实,职业道德水平和培训质量是否提升,违法违规行为和有意误导行为是否得到遏制,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是否得到执行等等进行研究和评估。所有这些内容都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建立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提高操作效率,确保现有规章制度的执行。

目前,在保险市场中时有发生的分支机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反映出上级公司仍然存在以保费论英雄,以规模为发展目标的经营指导思想,有些内部控制制度对部分分支机构管理者的经营行为缺乏必要的约束和监督,不能保证会计和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内部稽核和外部审计制度形同虚设,削弱了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效力,同时增加了保险公司经营风险和保险监管的难度和成本。

围绕风险控制和增进效益两个目标,保险公司应该如何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一是应建立起高效的风险管理机制,以风险管理为核心,严格控制经营风险,保证其业务收益的稳定,满足被保险人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二是运用高新技术手段和先进方法对风险变动趋势进行科学的预测,有效进行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和管理;三是完善保险风险内部控制机制,对经营风险实行严格的监控,建立科学的风险监测反馈系统,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四是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机构、管业务、管经营,并接受保险监管部门的指导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