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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公司经营税务,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各国税种、税率存在很大差别,如沙特不存在营业税、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三类税种;但巴西税种就包括2-5%营业税、17-19%的增值税、5-27.5%的个税。有些国家还会根据自己的国情,确定特有的税种,如在沙特,雇主需要缴纳基本工资9%的社会保险税,基本工资2%的工伤保险;在哥伦比亚,公司需要缴纳0.4%的金融交易税。另外,各国税制也存在着差异。中东国家沙特、阿联酋、卡塔尔、阿曼、科威特等国家税制比较单一,仅仅涉及企业所得税和关税,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内容。在计算税收收入的时候,卡塔尔、阿联酋均采用15-55%累进税率,科威特和沙特分别采取15%和20%的单一税率。
正因为税种、税率和税制跟中国的情况不一样,如果不了解当地的税收制度,就会给中国公司境外经营带来风险:一是不按当地的税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如进口的资产价值确认等就容易违反当地的税法,陷入违法的困境;二是境外税务管理存在漏洞,没有做到合理的税务筹划,多缴纳了税款,税务成本高。因此,企业在境外经营过程中,可以根据当地的政策,采取如下风险防范措施:
其一,尽可能的享受税收优惠。近年来许多国家如科威特、阿联酋为了吸引外国公司的直接投资,纷纷设立自由贸易区来免征关税、所得税,中国公司可以利用自由贸易区注册公司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达到降低税务成本,提高留存收益的目的。其二,充分利用相关的国际税收互勉协定。如中东存在海湾合作国家(GCC)互勉税收的惯例,设定某中国集团公司在沙特、阿联酋都开展业务,在这个互勉协定框架下,该公司可以以阿联酋公司的身份在沙特从事业务,这样就避免了纳税义务,节约税负,并可带来可观的现金流入。其三,开辟多渠道的融资形式。科威特、阿联酋立法明确规定在证劵交易所直接或者以共有基金的形式从事证劵交易或股票买卖的公司所产生的利润不征税。中资公司在当地从事工程建设,如果就此项目来单独纳税,税负高达35%,若通过从事证券交易或股票买卖的形式实行多种经营,既遵守了税法,又化解了风险,降低了税负。其四,充分利用行业优势。各国政府对环保、新型能源、高科技产业均有税收优惠政策,有3-5年免税期、资产加速折旧、技术开发投入成本全额抵免成本等相关的税收政策来鼓励行业产业发展。中资公司可以充分利用这些政策来进行税务筹划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二、纳税期间的问题
中国的法定财务年度即公历1月1日到12月31日为纳税年度,但其他国家所采用的纳税年度和申报期跟中国不一样:澳大利亚则采取财务年度即公历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作为纳税期间;科威特、卡塔尔等中东国家规定从合同开始日;商业登记日起不超过18个月;项目结束后、合同终止后顺延半年的不超过18个月为纳税期间;另外纳税人也可以申请以会计年度末报表编报的时间为纳税时间或最后纳税期限。
中资公司往往习惯性按照中国的税务年度来核算,不按当地法定的纳税期间进行账务处理和申报,除了补缴税款外,还要缴纳滞纳金;时间差别给中资公司的成本配比造成了困难因而带来了税务风险。
由于纳税期间存在差异,建议中资公司在纳税申报的时候,采取如下防范措施:
其一,中资公司必须按照当地的税法规定选择纳税期间,将公司的生产周期调整为与法定纳税期间保持一致,合理安排成本费用支出,在规定的税法期间归集和分配等来化解税务风险。如,某中国公司在卡塔尔从事饮料生产业务,其生产和销售旺季是在每年的5月至11月份,从12月份开始进入淡季,直至次年4月份,才转入下一个旺季,所以为了更好的配比收入、费用和利润,该公司应将纳税年度变更为5月1日到次年的4月30日,而不是中国的公历1月1日到12月31日,这样对中国公司调节税务成本带来了操作时间。
其二,可以根据项目的运作时间来巧妙地合并纳税,并不需要强求1月1日到12月31日作为纳税年度,纳税期间的弹性可以带来节税空间。如,某中国公司在2008年9月份进入科威特从事石油勘探开发,到12月31日结账日时,业主仍然没有确认收入,而当年的动迁成本、人工成本没有足够的收入来涵盖,为了避免2008年的收入递延给2009年带来过大的利润空间,根据税法的规定当收入不到合同金额20%的情况可以递延到2009年合并纳税,避免了2008年成本被剔除50%不被认可的风险。由于采纳了合并纳税的方案,将不能抵免的成本递延到2009年,就可以节约大额的税务成本。
三、纳税项目允许类扣除的问题
(一)进口的材料和设备
在税收实践中,本来确保材料和设备的利润,通常按照总部10-15%、关联方6.5-10%、第三方3.5-6.5%的比例来确定进口的材料和设备的利润边际,上述利润在纳税申报时不允许从材料和设备成本中扣除。材料和设备供应的相关收入在合同中不明确时,采用公式材料和设备年度收入=年度合同收入/年度直接成本总额*年度材料和设备成本。成本以发票金额中CIF(成本+保险+运费)为基础或以FOB为基础,加关税及清关费用,银行利息,所在国境内的运费和其他相关费用来计算。
基于此项规定,境外公司在经营中应灵活转移定价,减少税负。包括:中资公司应提供进口材料、设备等的原始价值发票(厂家提供的原始单据、发票、产地、出厂日期及已使用年限支持件),避免设备入关价值不实;同时要规避母公司给子公司提品、材料、服务定价被追查的风险。
例如:某中国公司在南美从事石油开采需要从中国进口机器设备,原值1000万美元,需要交纳15%的进口关税,税额为150万美元,考虑到现金流支出大,该公司采取低报设备价值的方式即按照300万美元的基数交纳45万美元的关税,设备的入账价值为345万美元作为资产原值计提折旧,因需要缴纳40%的企业所得税,没有足额的成本来抵免,多缴纳所得税(1150-345)*(40-15)%=201.25万美元。税务局在纳税年度发现该公司收入来源不是该资产能带来的收入,进一步对比国际市场的价格,发现该设备价值1000万美元,因而罚款200万美元的关税,另外多支出201.25万美元的所得税,所以,因价值不实带来了额外的税务负担401.25万美元。
(二)租赁的设备
很多国家的税法规定从关联方租赁资产的租赁费用以资产的折旧额为限。折旧的资产价值以供应商的发票和关税文件为准。当资产价值不能定量时,以关联方账面反映的价值作为参考。母公司转来的资产因为没有签订租赁协议,缺少供应商的原始发票,资产的租赁费用不能在税前抵扣。
基于此,境外中资公司应采取下列防范措施,进行风险防范:尽量避免从母公司、关联方租赁设备,合理利用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利用与当地的商进行交易,商进而进行租赁方式降低税负。
例如:某中国石油勘探公司在巴西成立了子公司,并打算将母公司的钻机出口到巴西从事石油开采,假设母公司在中国需要缴纳10%的营业税和25%的所得税,子公司需要缴纳5%的营业税和20%的所得税,该租赁费用为1000万美元,不考虑其他成本。若采取母公司租赁给巴西子公司的模式,母公司需要缴纳100万美元中国营业税、250万美元中国所得税、50万美元的巴西营业税、200万美元的巴西所得税。因为母子公司关系,按照巴西税法,可以抵免200万的巴西所得税,从整个集团公司的角度来说每年税负合计400万美元。但是,如果按照母公司卖给了当地的商抵扣费,然后租赁给巴西子公司的模式,母公司获得中国出口退税130万美元,缴纳中国所得税250万美元、巴西关税50万美元,在巴西境内,子公司获得200万税款的抵免优惠,则整个集团只需要缴纳230万美元的税负,比模式一节约了170万美元,经济效益可观。同时,由于第三方独立采购避免了关联交易的嫌疑,规避了不能足额以成本抵免的风险。
(三)支付或保证人的费用的扣除
很多国家特别是海湾合作国家的税法通常允许以合同总额1.5%的比例来扣除费用。由人或保证人作为分包商来履行合同的部分不允许有佣金。合同中是中国公司的合作人或联盟成员时,不允许有税务目的的佣金。
基于上述要求,建议中资公司在境外经营过程中采取如下风险防范:因为当地要求的费用通常在总收入5-10%,为了避免费用不能税前扣除,通常的做法是以收入总额的1.5%费用的形式支付外,剩余部分给分包工程的形式来结算,这样费成本以工程分包的形式进成本。如,某中国公司在科威特从事建筑工程(EPC)项目,该项目10000万美元,所得税15%,需要支付给当地商5%的费,费成本500万美元,而当地税务机关认可的可以抵免成本的比例为1.5%,即150万美元,多交税款52.50万美元。后来该公司将350万美元的土方工程分包给公司,成本费用可以足额抵免,节约了税负52.50万美元。
(四)银行利息
所在国当地银行支付与营业有关的利息时通常允许扣除,但境外循环向银行或财务机构支付银行利息时不允许扣除。获取、建造或生产资产用的支付当地银行的利息必须资本化。境外运营资本的利息在当地不能抵免给企业的,增加了资金成本,导致投资的未来现金流量减少,回报率降低。在实际中也很难甄别境外的利息是否与营业有关,中国国内银行对项目的贷款而支付的利息除非取得当地税务局的事先认可,否则利息支出难以税前抵免。
中资公司在境外经营过程中,可以采取下列风险防范:改变境内母公司向中国银行总行贷款转付给境外分子公司的流程,避免业务发生在中国境内的借贷性质,由中国银行境外分行或合资银行转贷给分子公司,利息和手续费均可在当地认可。另外,中资公司也可以申请政府项目的贷款或国内银行委托当地银行、融资机构进行的转贷服务,这时,利息成本则可以获得全额抵免。如,某中国公司在土库曼斯坦从事石油勘探开发,假设当地的所得税为35%,每年需要5000万美元的流动资金,原来的模式是母公司从中国银行贷款,中国银行收取母公司利息后,母公司直接将贷款利息转给子公司,按每年5%的利率来测算,需要承担250万美元的利息。但由于中国境内的费用无法得到当地税务的认可,无法支持该流动资金贷款直接用于石油勘探开发项目,多缴纳了87.50万美元的税款。后来该公司改变了资金运作模式,通过中国银行土库曼斯坦分行直接收取利息的方式进行借贷,合同由土库曼斯坦子公司和分行直接签订,母公司提供担保,250万美元的利息当地化后得到了税务机关的认可,足额抵免了税款。
(五)境外的设计费用
一 路桥自来水公司财务精细化管理模式应用的必要性
财务管理精细化模式的运用,对于企业的顺利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财务管理采用精细化管理模式,是对具体财务管理工作的优化,对于财务管理风险的降低具有重要作用。精细化财务管理工作的推行,是企业明确财务管理目标的重要基础,有利于更好的控制企业的各项生产成本的支出,能够更好的实现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对于路桥自来水公司而言,企业管理中运用精细化的财务管理模式,能够让财务管理人员对于自来水公司的各项工作流程更加熟悉。路桥自来水公司的运作流程复杂程度高,对于具体的财务管理工作而言,工作难度是比较大的。所以,在路桥自来水公司中应用精细化的财务管理模式是非常有必要的。同时,在路桥自来水公司的管理中运用精细化财务管理模式,有利于财务管理目标的制定更加明确,企业生产决策的科学性更强。
二、财务管理精细化模式的特征
(一)细化财务管理内容,拓宽财务管理领域
在具体财务管理工作中,精细化的管理方式要求管理工作的运行更加细致,对于所有的管理项目都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财务管理工作的工作范围有所拓展。精细化管理模式的运用,对于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具体的财务管理工作中,管理的角度更加广泛,深入。传统的财务管理工作中,财务管理的内容相对宽泛,在进行具体财务目标制定的时候,大部分是以利润为主要财务目标设计,具体分析到各个财务管理领域中,财务管理工作的工作范围有所细化,可以加入预算管理,成本管理,投资目标的制定以及为了企业的发展制定一些筹资目标。
但是具体到精细化的财务管理模式,这种细分的财务管理工作内容会进行更进一步的划分。以财务管理中的成本管理为例,具体到精细化的财务管理模式角度下,成本管理层次还要进行深入的划分,对于成本的财务管理要进行更加具体的成本分类。
(二)管理制度和手段更加科学
精细化财务管理模式的另一个特征就是,从管理制度方面,管理制度的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管理手段更加规范。精细化财务管理模式应用到企业中,从管理层的角度来讲,管理工作负担会有所增加,因为精细化管理模式的运用,对于管理工作的要求提高了,作为管理人员,需要在原有管理体系的基础上拓宽财务管理工作的管理范围。在这个过程中,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就要不断提升,管理的层次提升了,相应的,在管理手段,管理制度方面,就要加深管理工作的深入程度,所以,管理制度就要根据管理模式的改变进行改革,管理手段也需要相应的优化。
(三)以提高企业效益为目标
精细化财务管理模式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最终是以提高企业效益为目标。财务管理工作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目标就是,企业利润的最大化。企业是一个盈利性组织机构,在企业发展中,盈利是最终目的。所以,财务管理工作的进行,也要把企业的盈利作为一个最基本也是最终的财务管理目标来具体执行。精细化财务管理模式的应用,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运行更加细致,深入到企业活动的各个方面,作为财务管理人员,对于管理工作的细致化,让他们对企业总体的运行情况有一个更加全面系统的了解。这样在财务管理过程中,更要把握好各个环节的财务管理工作,无论是财务管理目标的制定还是目标的具体执行,都要把握好,这样制定出来的财务工作计划才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财务管理工作企业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三、精细化财务管理模式在路桥自来水公司的措施
(一)健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精细化财务管理模式的应用,对于企业的管理工作是一个新的尝试。精细化财务管理模式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从企业整体的发展来讲,精细化财务管理模式能够帮助财务管理人员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目标,有利于财务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所以,在具体的精细化财务管理模式的运用中,需要注重财务管理制度的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的健全是更好的进行精细化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具体分析,在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中,首先,要健全财务管理工作的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特别是要规范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制定良好的工作规范,保证财务管理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除此之外,财务管理制度的健全还需要增加财务管理工作的内容。精细化财务管理模式的运作,拓宽了财务管理工作的范围,除此之外,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还需要加强对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的规范和补充。精细化财务管理模式的应用,财务管理工作的内容更加宽泛,内容的精细化程度更高,存在的风险性也会提升。所以,为了更好的规避财务管理工作的风险,在管理制度的健全方面,要注重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制度的健全,增加监督的内容,拓展监督的方向,保证在精细化财务管理模式下,管理的监督制度更加完善,健全,财务管理工作才能够更加顺利健康的运行下去。
(二)创新财务管理理念
精细化财务管理模式的运行,不仅要注重管理制度的变革,更加适应精细化管理模式的推行,还需要注重财务管理理念的更新。财务管理工作需要多部门的联合配合才能把财务管理工作做好,财务管理涉及到公司各个管理部门的工作,是一个联系范围非常广泛的工作。特别是在运用精细化的财务管理模式以后,财务管理工作的内容广度和深度都有所增加,这个时候,财务管理工作和各部门的联系不减反增,所以,针对这样的情况,在财务管理工作中,更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通过共同的努力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理念创新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监管机制的建立。监管机制的建立关系到财务管理工作运行的效率和质量。精细化财务管理模式,对于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运行具有重要作用,所以,在监管制度方面也要进行改革和提升。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来讲,要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工作的监管,加强他们自身的约束力。从企业整体管理的角度而言,财务管理工作和各部门工作都有着密切的联系,所以从这个层面来说,需要企业各部门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制定一个整体的监督机制,从一个更加广泛的角度监督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工作程序。
(三)创新管理水平
创新管理水平,首先需要财务管理人员以身作则,加强对自身工作的自律意识,强化财务管理工作的风险意识。对于财务管理人员而言,需要提升财务管理工作的能力,精细化财务管理模式的运用对于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要求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所以,为了更好的进行财务的精细化管理工作,财务管理人员要从自身做起。除此之外,创新管理水平还要完善财务组织体系。精细化管理模式的运用,财务管理工作的内容相应增加,所以在这个基础上,就要对财务管理组织体系进行相应的调整,以更好的适应财务管理工作的运行,提升财务管理的质量。完善组织体系可以通过适当的进行岗位调整方式来进行。做到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最佳资源配置效果。
结语:在路桥自来水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中,引入精细化的财务管理模式,是现代企业发展的新方向,特别是适应了现代财务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对于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和企业整体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9-0089-01
一、物业管理的发展趋势
受宏观调控和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影响,目前中国的房地产市场特别是销售市场,压力增大,观望情绪浓厚。开发商们开始纷纷谋求转型之道,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其中,“变售为租”,从短期买卖转变为长期持有物业并使其保值增值成为共同之选。但市场的需求,尤其是对物业管理将不仅仅局限于安防、绿化、维修等产业链的末端服务,还要求物业管理公司能给客户提供更多的对物业资产管理方面的有效支持,即对住宅区、写字楼及其他楼盘的专业化管理,将物业管理上升为资产管理,使得物业管理专业化,降低管理成本并使物业保值增值,并通过一系列资本运作,使其成为一种新的资本,增强资产的流动性,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此外,中国房地产业的持续发展,物业管理作为其后续产业,必将随之不断成熟并将为物业管理公司的快速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
二、物业管理公司的发展现状
1.物业管理公司自身经营能力水平不高,服务能力不强,其在经营活动中常常观念错位,将服务者的角色转变为管理者的角色。此外,还常常将公共空间随意处置收取设置费和使用费、挪用房屋建设维修资金、擅自改变物业用房、限制甚至排除共有权人行使共有权等等。
2.物业管理公司人员普遍缺乏主动服务的意识,在工作中普遍存在“朝八晚五”的观念。业主到单位上班时,物业管理人员到小区来上班;业主下班回到小区,物业管理人员也下班离开小区,业主真正需要服务的时候却看不到物业管理人员。这种服务意识使得物业管理公司及服务人员多以管理为主、服务为辅,业主对其工作的认可度自然不会太高。
3.普遍缺乏专业管理人员。由于物业管理专业教育起步晚,培养的专业物业管理人才有限,加之尚未建立起完善的行业管理标准和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在职专业物业管理人员的培训不足和各种上岗专业培训流于形式、监管不足,使得我国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制约了行业的发展。
4.物业管理公司大多面临着物业收费难的窘境,物业管理费收缴率低,使许多物业管理公司入不敷出。经统计,物业费收缴率不足80%,物业公司将无法正常经营。业主与物业出现纠纷时,大多业主以不交物业管理费为抗议手段。调查显示,凡已设立物业管理服务的小区,均不同程度地存在业主拖欠管理费的现象,即使是全国优秀的物业管理小区也只能实现90%的收缴率;而且在一些小区,因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间的纠纷,甚至出现集体拒交物业管理费的现象。
三、物业管理公司实现良性发展的建议
1.强化管理,降耗提效。建立成本预算管理来强化对企业经营的科学管理,合理配置人力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充分发挥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优势,确保管理环节的通畅。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加大物业服务费用收缴力度,推进高科技管理手段的实施,降低成本。如在小区内设立巡更机、监控等智能化管理设施,增加物业管理的科技含量,提高物业管理质量,节约人力、物力资源。
2.创新管理,优化服务。通过培训创新,形成差异化服务物业管理,打造“管家式”服务。贴近物业所有者与使用者的心理,逐步进入“管家式”服务时代。管理从清洁、保安、维修,延伸到商务、娱乐、教育等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实现物业管理与关联行业相互交融,构筑合理的多点盈利商业模式,以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
3.创树品牌,增强核心竞争力。围绕市场需求与业主要求,明确企业的发展战略,细化企业的体制、机制、文化、决心、思路、方法及执行力等关键要素,加强考核,加强执行力度、督导与检查,建立激励机制(包括负激励机制)并严格执行,在业务创新中逐步形成员工的品牌意识,进而实现企业品牌的创建。
根据目前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由于性质不同、投资结构不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也不同。而在税收方面则不同,税收政策规定,在总机构与分支机构纳税问题上不分子公司、分公司。税务机关只认定固定业户与非固定业户的关系,总机构与分支机构的关系,投资与被投资的关系。到底这些关系之间在税收上会产生什么结果?税收到底怎样交纳?本期将结合案例根据税收认定方式来分析不同关系之间的税收问题。
1、固定业户与非固定业户的纳税规定:
目前,很多企业对经营过程中机构设立问题都很重视,但是,对机构的税收问题却了解不多。特别是对机构之间的业务运作,企业只考虑经营结果,忽视税收结果,最终将导致业务做完之后税收问题层出不穷。其主要原因是公司不会按照税法的规定做业务而造成的。下面我将针对目前国家的相关税收政策,结合企业的相关业务,分析一下公司在当地做业务与在外地做业务时有关税收的问题。
现将国家政策关于固定业户与非固定业户的纳税规定归纳如下:
国务院令[1993]第1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规定:
(一) 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持有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国务院令[1993]第13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规定: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应当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回纳税人核算地或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在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但经国家税务总局及所属税务分局批准,纳税人分支机构应纳消费税税款也可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国务院令[1993]第13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中规定:
(一)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从事运输业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转让其他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三)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外县(市),应向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纳税人承包的工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国税发[1993]154号,《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中规定:
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其机构所在地后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持有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6%(现为4%)的征收率征税。其在销售地发生的销售额,回机构所在地后,仍应按规定申报纳税,在销售地缴纳的税款不得从当期应纳税额中扣减。
财法字[1993]第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
非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财法字[1994]第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
条例第十四条所称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其所在地是指纳税人的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铁路运营、民航运输、邮电通信企业等,由其负责经营管理与控制的机构缴纳。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案例分析】外地设立办事处有关纳税问题分析
广州某生产企业为将生产品销往北京,派了两名业务员到北京设立一家临时办事处。不在北京办理营业执照,不办理税务登记。该办事处的主要业务是联系客户,与客户签订合同(总公司的合同)。但是,给客户发货、收款和开的发票都是总公司的。当业务结束时,该办事处在北京是否要交税?
①没有仓库的办事处
此项业务视同为广州公司委派业务员到北京做业务,因为业务员在北京发生的业务是不会产生税的,所以,北京办事处是不交税的。而产品是从广州直接发给客户的,产生税的过程都在广州,因此,应在广州交税。
②有仓库的办事处
有一天办事处通知广州厂家说,有北京客户想跟我们公司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但是觉得与办事处签订合同后要等两个多星期的时间才能收到厂家发过来的货物,非常耽误时间。希望在以后的交易中,能够在签订合同的同时提货,否则就不与我们公司合作了。
广州厂家立即想到了解决办法:在北京设立仓库。
因为在北京的办事处不能独立构成机构,它的所有举措都代表着总公司的行为,在北京租用的仓库就是总公司的仓库。此类业务在税法的规定上称为“外出经营”,在此案中即广州公司将货物发到北京,在北京经营。这时候有了仓库,且在北京销售货物的办事处在北京是否要交税呢?
根据,国税发[1993]154号,《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中规定:
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其机构所在地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持有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6%(现为4%)的征收率征税。其在销售地发生的销售额,回机构所在地后,仍应按规定申报纳税,在销售地缴纳的税款不得从当期应纳税额中扣减。
结合上述案例,如果广州公司在发货前没有按照税法的规定到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其办事处应在北京税务机关交纳4%增值税。且回广州后不得抵减广州的税,在广州还要重新交税。
而如果当时该广州企业的产品在到外地销售时,很好地注意外出经营的有关规定,严格地按照税法的规定开具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增值税就应按规定回机构所在地交纳,不需要在外地纳税。
2、总机构与分支机构的纳税规定:
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之间一般被称为:总公司与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但是,在纳税方面,由于机构所在地不是同一个地区,再加上税务机关管理的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对总机构与分支机构的纳税问题,是按照两种方式做出的规定:一是在总机构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二是在总机构所在地以外设立分支机构的。
(一) 在总机构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
(1)设立子公司的纳税问题
总机构在当地(统一税务机关管辖区)投资成立子公司的,其子公司由于是独立核算,具备法人资格,因此,应办理税务登记,实行独立纳税。其流转税与所得税都由子公司交纳。子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为,投资与被投资之间的关系。
(2)设立分公司的纳税问题
总公司在当地设立一分公司,因分公司不需要投资,故分公司应具备以下特点:
1、 分公司属非法人资格;
2、 非独立核算;
3、 纳税身份同总机构。如一般纳税人;
4、 销售额全部上缴总机构,人员工资及相关的费用均由总机构支付;
5、 产生的收入要全部上缴总公司。
分公司应到税务机关办理分支机构(注册)税务登记,实行由总公司统一纳税。
(3)统一核算的机构之间货物移送怎样交税?
财法字[1993]第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应做视同销售处理,交纳增值税,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国税发[1998]137号,《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中规定:
目前,对实行统一核算的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接受移送货物机构(以下简称受货机构)的经营活动是否属于销售应在当地纳税,各地执行不一。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第(三)项所称的用于销售,是指受货机构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营行为:
一、向购货方开具发票;
二、向购货方收取货款。
受货机构的货物移送行为有上述两项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未发生上述两项情形的,则应由总机构统一缴纳增值税。
如果受货机构只就部分货物向购买方开具发票或收取货款,则应当区别不同情况计算并分别向总机构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税款。(待续)
公司组织形式分析
1、什么是母公司?母公司有什么特点?
母公司也叫控股公司(相对于子公司而言),是指因持有一定比例的股份或出资而可以控制其他公司的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什么是子公司?子公司有什么特点?
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母公司是指掌握其他公司的股份,从而能够在实际上控制这些公司经营活动的公司,也称控股公司。子公司是指其持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掌握而受其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也可以通过控制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而成为控股公司,被控制的公司成为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地位,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一般分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所谓全资子公司,是指其公司的全部出资和股份仅由另外一家公司所持有。所谓控股子公司,是指其公司出资或股份的50%以上被另一家公司所控制,但未达到100%。
子公司是依据公司法设立的独立的公司法人,它不同于分公司,可以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是依赖于被控股或控制经营管理的关系,除此之外,子公司同其他公司组织形式在法律地位上并无两样。
子公司无论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还是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都应当具备独立法人的条件:一是股东或发起人达到法定人数和法定资格;二是具有法定的公司注册本金;三是制订公司章程;四是具有公司名称和内部组织机构;五是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母公司设立子公司,只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承担连带责任和经营责任的经营组织。并且在向子公司投资时,投出的资本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
3、什么是总公司?总公司有什么特点?
总公司是相对于分公司而言的,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本身,在实践中常常被称作总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4、什么是分公司?分公司有什么特点?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改革体制的不断深入,国家在宏观调控方面的力度也在不断地加大,其相对应的税收方面的法律制度也得到了相应的完善。近年来,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减少,其优惠的范围也在不断的缩小,其中较为明显的就是对传统的能源产业进行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减少,这对相关产业的发展来说是不容乐观的。为了降低企业生产经营的成本,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的效益,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税务进行合理的筹划与管理并对企业的财务工作进行合理的整合,不但有利于企业当期资金的合理使用,更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有利于企业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实现。
一、税务筹划与管理的内涵
通常来说,税收筹划是一种合法的节税筹划活动,换一种说法,就是纳税人在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合法开展的一项活动;其主要目的是降低税负,并对企业相关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合理的安排与调整,进而找到最优的节税生产经营方案。因此,就本质上而言,税收不等同于逃税、偷税,它是一种正当合法的行为,也是当今社会企业节税的重要选择。
税务管理指的是在一定的目标下,对资产的投资或购置、资本的融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现金流量及利润的分配等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管理活动。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中,税务管理占据着较为重要的地位,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管理是在财经法规的制度上建立的,它把财务管理的原则作为基础;并对企业生产经营中产生的税务进行合理的管理,保证企业资金的合理高效运转。因此也可以说,税务管理就是处理企业相关税务关系,组织相关财务活动的一种行为。
二、矿业公司税务筹划的意义
(一)降低纳税成本
矿业公司是对矿产资源进行整合,并对其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的一个平台,其经营的目的就是通过对资源的整合,最大限度地对相应的矿产资源进行控制与储备。在其日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其成本的投入是相当大的;其中,税收的缴纳占据总成本的很大一部分,税收的多少将直接影响到企业总成本的高低,对企业的经营效益也有一定的影响。而税务筹划管理的开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企业相关税金的缴纳,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纳税成本,对企业的发展具有较为重大的意义。
(二)调整投资,优化产业结构
就税务筹划与管理而言,其最为直接的目的是减少税赋、帮企业减少税务的负担;但是,它还有其他更为重要的意义。由于税务筹划与管理工作的开展首先需要对相关税法及财政政策有一个清楚的了解,因此,这对企业的相关税法及优惠政策的学习与掌握起到了一个促进的作用,并促使企业去了解相关的法律政策。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整个企业结构的优化,为企业正确的投资方向指明了道路;为企业的合法经营、长期经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提高财务管理的水平
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中,税务筹划占有较为重要的地位,企业的税务筹划与管理也是企业经营者较为重视的内容。要想做好税务管理的工作,企业的管理者必须要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并且要对相关方面的知识有充足的掌握。这些因素的集合,对企业财务管理及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都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为企业财务管理的正常运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矿业公司税务筹划和管理的准则
企业的税务筹划和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要想提升企业税务筹划和管理的效率,就必须依照相应的准则进行管理。
(一)符合法律
矿业公司的税务筹划和管理应符合法律规范,公司在日常的税务筹划和管理的过程中,应全面利用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优惠策略,拟定综合效益高的纳税议案。所有违背法律的纳税议案应严格杜绝。
(二)科学化
在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后,税务的筹划和管理办法就必须科学和合理,这是由税务筹划和管理工作的严谨性决定的。
(三)事前筹划
矿业公司的税务筹划及管理工作和财务人员的核算工作有着天壤之别。它们之间最大的一个不同之处就是税务筹划和管理工作有着事前筹划的特性。如果不实施事前筹划,而是等销售活动展开之后再进行筹划和管理,那么税务筹划和管理就将失去意义。
(四)本金效益
每个企业的税务筹划和管理方案都有双面性。明确一个税务筹划和管理方案,要做到:力图提高企业的本金效益。如果因为税务款项减少从而影响到企业的整体经营效益,那么这个税务筹划和管理方案就是不科学的。
(五)预防风险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颁发后,税务机构应按照相关标准,对补充缴纳的税款进行微调:即对补充缴纳的税款,要增加一定比例的利息进行税款的收缴。这就使税务筹划和管理工作存在着隐形风险。如果未全面了解政府税务部门的相关策略或错误理解了税务部门的相关策略,那出现偷税漏税的情况就不足为奇了。这不但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而且会影响到企业的运营状况。矿业公司在进行税务筹划和管理工作时,应尽量规避该类风险,提升风险意识。
四、矿业公司税务筹划管理的相关举措
矿业公司在进行税务筹划与管理时,必须依照特定的准则进行,它所采取的措施包括:
(一)加强税务筹划与管理意识
矿业公司在进行税务筹划与管理时,首先领导层要提高觉悟、意识到税务筹划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领导层对税务筹划管理的认识的加深,会带动企业职工做好本职工作,并有助于企业财会方面的管控。
(二)完善税务筹划和管理体制
要使税务筹划和管理科学合理,就必须提升其管理效率;矿业公司应专门设立税务筹划和管理部门。在该部门中,要对人才进行严格筛选,挑选综合素质高的人担任该部门的中层干部职位;避免技术不过硬、工作态度不端正的人进入公司的中层干部职位中。同时,在税务筹划和管理部门,要最优化税务筹划和管理提案,使其符合矿业公司财产管理准则和长远发展目标。此外,企业的下属分公司也要重视税务管理工作;在矿业公司内部、公司内各机构之间要多交流,并谨慎处理与国家税务部门的关系,要吃透相关税务部门的一些“优惠政策”。
(三)提高企业对税务筹划和管理的认知
矿业公司的税务筹划和管理职员必须对国家相关的税务制度做到了如指掌,对新出台的税务法应抱着积极心态去学习,抓住国家税务部门给出的优惠策略,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与此同时,税务筹划和管理人员应将自己掌握的技能和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将税务筹划和管理的前沿理论运用自如,就能使税务筹划和管理变得有据可依;同时为税务筹划和管理工作指明方向并且为该项工作提供理论支撑。
税务筹划和管理人员应认识到该工作的重要性。另外,还应认识到税务筹划和管理工作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必须用知识对税务筹划和管理工作进行武装,将税务筹划管理工作纳入到公司日常的财务管理工作中,严厉杜绝偷税漏税的情况发生。
矿业公司的税务筹划和管理工作除了以上所说的三点外,还应采取如下措施进行税务的筹划和管理:例如在矿业公司的投资议案中引入税务筹划的理念、与国家相关税务部门多交流、对于优惠政策应及时办理、对企业所得税款应进行计算、核实等等。只有贯彻企业的税务筹划和管理方针,才能提高税务筹划和管理的效率,保障企业的财务工作正常开展,这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障。
五、结束语
从当前我国情形来看,现代税收已经遍及了社会的各个领域,它在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时,又扮演着企业战略部署中的关键“角色”;而且,税收对企业各类决策的影响也越来越显著。在我国实施市场经济体制的大背景下,矿业公司如何与时俱进,在不破坏税收规则的前提下进行税务工作的筹划和管理,势必将成为摆在每个矿业企业面前亟待解决的课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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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吴宝军.集团公司全面税务筹划管理体系研究[J].财经界(学术版),2012;02
1. 企业税务及税务风险
1.1 企业税务
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权力,通过法律标准程序参与国民分配,无偿并强制性地区的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税收被用来进行我国经济、社会、军事等各项事业建设,是国家实现其职能的重要基础。因此,企业向国家纳税,也是企业实现其社会职能的途径。企业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数额是由企业各项经营手段和所获取的利润决定的,因此,企业税务应该针对企业所承担的税负进行筹划,根据国家法律和法规,对企业的投资和经营等一系列活动进行调整,制定最优的财务操作方案,减轻企业税负,以此提高企业的利润。
1.2 企业税务风险
企业在进行税务管理的过程中,需要根据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进行系统地财务管理,以此尽量减少税负。但是,企业的税务管理是一项动态性的工作,是以企业运营为基础的。在实际的管理工作过程中,企业如果没能够有效利用税收优惠法规,就可能造成额外的税务负担;企业也有可能因为对税收法规的理解不利而导致交税行为方面的缺失,因此遭到国家税务部门的调查,需要交纳罚金等额外的税收支出,这些都是企业在税务管理工作中可能承担的风险。除了额外的税务负担之外,企业还可能承受的税务风险是企业由于内部控制和对税收优惠的利用力度弱,导致企业应得的经济利益减小等。企业的税务风险的总体表现是企业在纳税的过程中没有能够保证自身的经济利益。
1.3 探讨企业税务风险的必要性
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全球化经济局势的形成,使我国企业拥有了更加广阔的发展市场,与此同时,企业需要缴纳的税费类型也开始增多,也就是说,随着市场的扩展和企业自身盈利能力的提升,企业有必要通过更加多样化的税务管理办法以实现企业减免自身税负的目的,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很可能由于对税务管理处理不当而产生税务风险。企业的税务风险对企业造成的损失可大可小,在企业面临严重的税务风险的时候,企业所要缴纳的税收罚款数额可能超过所要缴纳的税款本身,更有甚者,企业可能因为触犯了国家的相应法律而必须承担责任。因此,我们有必要对企业税务风险进行探讨,以保证企业在新的市场环境下能够合理规避税务风险,保证自身盈利和企业运营安全。
2. 企业税务风险的成因
2.1 企业经营者的风险意识
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多种,除企业故意进行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的原因外企业在内部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由于企业法人在税务风险存有的安全意识较低所导致的税务风险是最为常见的。为了适应市场环境的发展需要,企业在实际运营过程中要不断调整内部经济结构,可能涉及股权的变更或者与其他公司合作实现产品交易或其他类型的贸易交易等,企业需要在进行经济结构调整之前针对可能产生的税收进行规避。但是,很多企业以自身发展为先,忽视了可能造成额外税收的细节而没有及时缴纳税款,例如,将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或所采购的货物交由子公司或合作公司代销,企业法人在执行这一经济行为决定的同时必须考虑到子公司的股权成分或合作公司的销售资格,如果子公司的股权成分中有大部分比例不属于集团公司,则可以默认子公司的销售行为是“视同销售”的,集团公司需要为这样的销售行为另付一笔增值税。有很多企业为了迅速实现自身利益而忽视了这些小细节,结果导致额外税款的产生,或者使公司直接陷入了违法的困境。因此说,企业法人的税务风险意识低,是最容易造成企业税务风险问题的原因之一。
2.2 企业财务管理出现问题
企业的财务管理是直接关系到企业税务问题的内部管理系统,企业财务管理不仅关系到企业的整体资金运营,也直接决定了企业需要为哪些经济活动交税,可以说,税务管理工作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但是,目前大多数企业都将财务管理的重点放在企业成本核算和企业财务制度的建设上,以此进一步减少企业生产和运营的成本投入,然而在财务管理的过程中,会出现很多违背国家税收法律和法规的行为。例如,个别企业将外勤和销售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资金投入,即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一部分经营成本,以车船票和餐饮收据的方式抵消,这实际上是逃税行为,但企业的财务管理并未对此进行相应的规定,也缺乏制约制度。由此导致的税务问题可能使企业蒙受巨大的税收罚款损失,企业的财务管理不能有效规避此类问题,使得企业承受了更高的税务风险。
2.3 企业管理效力问题
企业的税务风险规避是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一部分,而企业税务管理的实际效力又由企业管理整体的效力决定。在管理效力不高的企业,由于管理者疏于对可能的税务风险采取管理措施,可能导致额外的税负;另外,管理效力不高的企业也无法对税法变更、税务政策变更对企业的影响,出口退税率调整对企业未来营利预期的影响进行明细的分析并提交报告。因此,企业税务管理不能及时对企业税务问题进行调整,从而导致了严重的税务风险。例如,以进出口贸易为主要盈利方式的企业,必须时刻注意进出口税率的调整,并同时对企业可能存在的税务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根据进出口税率的调整预测企业当下或者未来一段时间内的税款数额。这些工作必须由企业管理部门去完成,而企业管理部门中负责此类工作的员工如不能及时、有效地对此进行详尽报告,则企业可能要为进出口的货物付额外的税款,从而导致企业利润下降。
2.4 会计核算问题
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中,会计核算是直接影响财务管理行为的工作,而会计核算也为企业“应缴纳多少税款”作出了解答,因此可以说,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决定了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有效性。但是,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的会计核算关注点都在怎样有效统计企业成本以及企业利润的分配上,而且由于会计准则的约束以及会计工作人员自身的能力原因,会计信息的质量存在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即会计信息不能完全反映企业经营的全貌,因此企业经营者和管理者也很难从会计核算报表中分析出企业经营中隐藏的税务风险。据统计,国家历次税务审查中都存在漏税问题,其中由于会计信息不准确、申报不实导致的漏税现象多达15%,这些企业都为自身的漏税问题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可见,企业会计核算中出现的问题,尤其是会计信息的质量问题,是导致企业税务风险的主要原因。
3. 企业税务风险的防范措施
3.1 提高企业税务风险防范意识
企业经营者或企业法人有必要提高对税务风险的防范意识,除了仔细学习我国税务法律并将税务风险规避作为企业运营的重要策略之外,企业经营者还应该根据企业经营本身的特点去分析企业可能面临的税务风险类型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企业经营者应该确定税务风险规避的重点,这是准确识别和评估企业税务风险的必要前提,也是企业经营者提高税务风险防范意识的基础。不同的经营者对税务风险持有不同态度,这与企业经营类型和企业对税务风险的承受能力相关。企业经营者有必要确定自身对税务风险的偏好类型,大体来讲,企业对税务风险的偏好类型分为风险偏好型和风险厌恶型两种,根据风险偏好类型采取不同的防范措施是十分必要的。例如,A企业是税务风险偏好型的企业,即企业经营者重视税务风险的规避,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出台很多应对税务风险的对策,其中包含了分析相应税法的细节等,则企业管理者应重视在税务风险规避活动中,由于对税法理解偏差而产生的未按照税法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税款所产生的违法行为,这样,企业就能够大量减少税务风险;B企业是风险厌恶型的企业,即企业经营者在实际企业实际运营过程中很少展开税收筹划工作,根据税法要求的缴纳基本的税款,B企业的经营者由于缺乏与税务局工作人员的交流,对很多新的税收政策并不了解,过多地选择了缴纳罚款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由此带来大量额外的税负,则B企业的经营者应该重视对税法相应的内容进行了解并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总之,企业经营者需要对企业自身的经营特点以及风格有明确的了解,只有这样,才能使风险意识提高对税务风险规避的指导性更强。
3.2 完善企业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的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对于企业财务核算以及企业正常运转意义重大,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企业内部现有的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进行重新审核,必要时可借助中介结构对制度进行重新评估,对制度中不全面、不合理之处及时加以补充、修正;同时,要建立并完善企业内部的沟通制度,这也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中的重要一环;结合企业税务风险评分制度的结论来看,如果企业的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得分过低,表明继续使用原有制度将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税务风险,这时应考虑重新设计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以满足企业税务风险防范以及企业制度的要求;考虑到企业税务风险的特殊性以及涉税事项对于企业的重要性,企业的内部税务审计应独立于企业其他的内部审计活动,即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的工作开展;企业的内部税务审计可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两种方式进行,在进行时可以借鉴纳税检查的方式对企业的涉税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找出税务问题,防范税务风险;企业应建立内部税务审计的报告制度,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税务审计后,应形成审计报告和税务管理建议书,及时呈递给相关部门。
3.3 提高企业管理效力
对税务风险进行规避是我国大多数企业在运营过程中都十分重视的问题,也有不少企业经营者和管理者对税务管理采取了必要的措施,很多企业也针对税务风险规避建立了相应的制度,但企业仍不可避免地要为税务问题承担风险,说到底,企业对税务风险的规避能力,实际上是由企业的管理效力决定的,但企业管理效力不足,却是我国大多数企业运营中的短板。因此,提高企业管理效力是规避企业税务风险的有效措施之一。建议企业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改革以提高管理效力:使用现代税务管理软件、对管理本身实施监督措施。某大型旅游产业集团公司因业务繁多,外勤导游更换频繁,企业税务管理无法及时处理税务风险,企业领导层决定使用某信息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设计的税务管理软件,将企业各部门的财务流动集中管理,在软件平台上,企业实现了财税管理、投资管理、市场风险预测等多种企业管理工作,有效地解决了税务风险问题;某大型软件生产公司的税务管理工作十分繁重,企业管理者常因为管理疏漏而使企业面临税务风险,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企业管理者号召全企业成员,尤其是生产和销售工作人员集体学习税务相关的法律,将企业运营各个环节可能产生的税费进行详细的区分,通过企业员工的税务分析,企业管理者很快找到了管理疏漏,有效避免了税务风险。由此可见,企业能够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和管理监督的行为使企业管理效力有所提高。
3.4 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会计核算的结果是企业经营者判断企业应缴纳哪些税款的基础,因此,由于会计核算问题导致的企业税务风险,应通过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方式来加以规避。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要点有二:提高会计工作人员的职业能力、改善会计工作的效力。在提高会计工作人员的能力方面,企业可以通过人力资源储备和职业培训来完成。例如,某大型集团公司根据会计信息内容的需要设定会计部门的各个职位,重新界定岗位说明书,并且通过猎头招聘的方式网罗会计“骨干”,并且对已上岗的人员的知识水平及知识结构层次进行全面的调查,通过实际操作考核的方式发现其中的漏洞,针对性地进行培训,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之后,集团公司会计报表中显示出可以由流动资产转为固定资产的生产成本,从而使公司的增值税有所减少。在改善会计工作效力方面,企业可以通过信息技术的引入,使会计信息质量得以提高,建议企业在会计工作中引入电子技术,可以有效提高信息处理效率;拥有多个分公司的企业应在各公司的财务部门应积极推广电算技术,简化会计核算流程,减少工作量,使工作重点集中于预测、控制和分析环节,以使企业各分公司的发展同步。另外,企业还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个部门配置都计算机和信息处理系统,综合地使用企业ERP,使会计部门能够准确并快速获取各部门的经济信息,同时使企业管理者在决策过程中能够快速获得所需要的会计信息,能够税务问题处理方面进行妥善的决策。
4. 企业税务风险防范对企业运营的意义
4.1 通过税务风险防范挽回经济损失
积极进行税务风险防范 ,有利于企业规避税务风险及时发现企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利于加强企业管理,合理、合法降低企业税负,在为企业节省税收的同时也为企业带来真正最大的经济效益;实施企业税务风险防范 ,可以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经常对企业进行税务审计,进行纳税风险控制,能够让企业依法纳税,避免受到税务机关的经济处罚。
4.2 通过税务风险防范实现企业的社会职能
企业经营实际上是经济组织履行其社会责任的过程,企业所负有的社会责任包括三个方面:以企业的信用形象来展示我国经济发展的健康程度;以企业经营为企业员工职业发展提供平台;在经营的过程中建设和谐的经济管理。通过税务风险防范,可以有效降低或避免企业纳税风险,维护纳税信用;税务风险可能带来公司管理层的变动和人员受损,引发公司和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通过税务风险控制,降低税务风险,可以减少相关管理人员的错误,减小或消除税务风险给管理层带来的影响,进而保证公司的结构稳定,保证员工不丢饭碗;实施税务风险防范,还有助于营造良好的税企关系,创造和谐的征纳税关系。
结语
综上所述,企业税务问题可能导致企业盈利受损,严重者还可能导致企业资金运转不灵或者使企业法人承受法律责任,进而导致企业运营失败。在新的市场环境下,企业有必要规避税务风险,以保证自身的发展。导致企业税务风险的因素有很多,除了企业经营者故意忽视国家法律的强制力而产生的逃税和漏税等违法行为之外,最可能导致企业蒙受税务风险的原因在于企业经营者的管理意识薄弱、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企业管理效力不足以及会计核算问题。因此,企业要对税务风险有所防范,就必须提高风险意识,并且通过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完善以及管理效力的提升保证税务管理工作的效果;另外,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以如实反映企业经营的细节也是十分必要的。相信通过这些税务风险规避措施的应用,企业一定能够在自身利益达成的基础上实现其应尽的社会职责。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F275 F812.42
“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我国的施工企业也放眼全球,对国际市场参与的深度和广度都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跨国经营将是我国企业未来发展的新常态。我国和其他国家政府之间为了明确划分税源也加强了进一步的合作,签订或重新签订了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包括避免双重征税和信息共享等内容。作为跨国经营的企业,为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税收筹划比单纯在国内经营更加复杂。
跨国经营税收筹划是指跨国纳税人事先制定的,用于减少国际纳税义务的跨国投资经营计划。其是跨国纳税人在国际税收的大环境下,为确保和实现最大的经济利益,利用公开合法的手段,达到规避或减轻税收负担目的的经济活动。因此,跨国经营税收筹划已经成为跨国公司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一种重要手段。
一、从企业整体角度来考虑税收筹划
从目前来看,我国的许多跨境经营企业对此重视程度不够,有些还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各国税法针对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的各个生产经营环节设置税种及征收方式,所以税收筹划也应从公司设立到日常运营的各个环节有针对性地进行,而不仅仅是针对公司年终利润税收的筹划。有的领导认为税收筹划是财务部门的事,其实不然,税收筹划是全公司各个层级、各个部门的事,没有各方面的配合和支持,仅仅靠财务部门无法很好的执行下去。财务部门既要做到事先筹划,又要确保执行。
税收筹划应作为企业经营的一个重要方面进行内部宣传教育,否则很少有人对其真正的了解。公司领导层应对此加强重视,首先应保证合法合规,避免风险,其次就是要降低税负。只有公司领导层重视了,对税收筹划的人力物力进行了合理投入,公司各个层次的员工才会重视,才会在日常工作中时刻注意税收筹划,才会形成公司整体税收筹划的氛围。思想上对税收筹划越重视,企业整体的税收筹划效率越高。
二、了解当地税务环境、税收相关法律法规
到境外经营,就要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了解和掌握当地相关法律法规是进入境外市场经营所必须要做的基础工作之一。如果企业只注重经营开发工作,只注重追踪承揽项目,而忽视了税收法律法规的收集和分析,违反了当地税收法律法规而不自知,等当地税务部门来审计查账时,才发现存在较多违法违规行为,被开出巨额罚单,影响企业经营。
国际税务环境复杂多变,各国税制不尽相同,境外经营的法律形式选择、架构搭建、融资安排、商业模式等,都将影响母公司以及境外运营实体的税收,从而影响公司收益。税收筹划要从注册公司开始,要以当地法律法规为基础。只有充分了解和掌握了当地法律法规才能在此框架下选择合适的组织形式。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来规避涉税风险和降低税负,该项工作应做在追踪承揽项目之前,越早做对公司越有利,越晚做对公司的风险越大。在境外经营过程中还应关注当地重要的税法变更和发展动向,及时调整公司税务政策。有的国家税务政策稳定,有的国家税务政策多变,有的国家税务征管严苛,有的国家税务管理宽松,这都对公司的税务筹划产生很重要的影响,应当针对不同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提高税收筹划的效率。
了解当地税收法规、税收环境有多种途径:1.到税务局直接寻求相关的税法资料并找出与经营相关的涉税条款;2.走访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进行相关方面的咨询;3.到与公司性质类似的单位咨询涉税事项的做法;4.到经参处、国家税务总局、当地税务局等网站查找相关税法文件;5.请当地税务局官员到企业讲课;6.聘用当地知名会计师事务所或国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提供税务咨询服务等。
三、查找经营全过程中可进行税收筹划的节点
企业创立伊始或承揽新项目前,就应开展税收筹划。在具体经营活动中,纳税人必须了解自身从事的业务全过程涉及哪些税种,与之相适应的税收政策、法律和法规是怎样规定的,税率是多少,采用何种征收方式,业务发生的每个环节都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可能存在哪些税收法律、法规上的漏洞。在了解上述情况后,纳税人可以准确、有效地利用这些因素来开展税收筹划,以达到预期目的。具体可从以下方面进行考虑:
(一)境外设立公司时的税收筹划
设立分公司、子公司、项目公司或联营体公司在不同国家一般有不同的税收政策,如可以不受承揽项目的限制,应对公司的组织形式进行比较,选择税负低的组织形式。如在肯尼亚,分公司所得税率为37.5%,子公司所得税率为30%,选择子公司组织形式较为合适。
(二)投标、签约时的税收筹划
为规避税收政策变动风险,应在合同中约定税收条款并到法院备案。
(三)物资设备进口时的税收筹划
进口分为永久M口和临时进口,永久进口指不再出关的自用物资设备等,临时进口指待使用后还需办理出口手续的物资设备。在永久进口条件下,若公司相关采购成本费用(如公司总部采购服务费)无法记入当地账,可以考虑采取价格转移的方式报关,尤其是低税率物资设备,以使相关物资设备按合理成本记入当地账。在临时进口条件下,可考虑采用租赁方式将相关成本费用记入当地账中。
(四)项目分包时的税收筹划
分包类型包括对内分包和对外分包,对内分包指分包商以总承包商的名义实施分包工程,对外分包指分包商以合法的不同于总承包商的独立经营单位身份实施分包工程。对外分包,应签订正规分包合同,开具正规发票并缴纳相关税费,可记入当地账成本,税前列支。对内分包,虽然可以避免分包环节的相关税费,但是管理起来难度大,尤其是对其形成的实际利润,分包商无法提供有效发票而造成公司利润虚增,分包商应配合总承包商共同做好税收筹划工作。
(五)列支总部管理费时的税收筹划
有的国家允许列支总部管理费,但是需要提供相应的分摊依据,包括总部相关文件、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等,这些都需要提前与税务部门沟通好并在记账时附上相关支持资料。
(六)利润分配时的税收筹划
年底税后利润分配时会涉及股息红利税,有的国家还有强制性雇员分红。对此,可采用鼓励再投资优惠政策,进行利润再投资;或通过其他合理方法转移利润或延迟形成利润,减少可供分配的利润或延缓分配利润的时间。
(七)固定资产确认和折旧方法的税收筹划
有的国家税法中对固定资产的确认和折旧方法、年限有相关规定,则应按照规定执行。有的国家对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没有严格的规定,公司可制定统一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在此情况下,可提高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尽可能提早确认成本费用。另外折旧方法和年限如可进行选择,也可调节不同期间折旧费用的大小,从而影响当期及后续期间的所得税费用,但此方法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改变。
(八)现场物资材料盘点的筹划
现场物资材料属于存货,不同的计价方法会影响不同期间成本费用的大小,从而影响对应期间所得税的金额。
(九)会计核算和税费缴纳的合规性
遵守当地会计核算准则,对收入成本确认、费用摊销预提等都应提前一一明确并严格执行。税费核算应清晰明了,包括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都应按规定流程,提交合法票据,按时申报缴纳,同时取得相关纳税文件存档备查。
另外,当地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的成本费用或有扣除限额的成本费用,应与税务局沟通确定具体的成本费用类型,通过成本控制、费用类型转化和入账会计科目的选择,争取全额扣除。
四、选择合适的税收筹划方法
在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没有涉税风险的前提下,如何降低企业整体税负是税收筹划的重点。税收筹划不是针对单一税种的筹划,而是针对企业整体税负的筹划,应整体考虑并测算各种方法对企业的税负影响,优化税收筹划方案。
(一)首先考虑是否有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如有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免税、低税率、就业安置增加税前扣除、出口退税等规定,应充分加以利用。如有免税期,可采取的方式是尽量扩大当期利润,在收入无法改变的情况下,尽量延迟成本的结转。
(二)其次考虑延迟纳税的办法
包括以前年度亏损抵免,合法延迟确认收入和提前确认成本等。
(三)利用不同国家间税率差异
在税率低或免税的国家注册公司,签署有关经济合同,进行采购、销售,可以进行成本转移,调节不同国家的利润,从而降低整体税负或延缓纳税。
(四)转让定价
转让定价是指关联企业之间通过内部确定交易价格相互提品、服务的税收筹划方法,被广泛地应用于国际、国内的税务筹划实务当中。采用该办法可以很好的操纵资金的流向和快慢、缴纳税费时间、转移利润。转让定价的具体形式有:调整采购物资设备价格、调整设备租赁价格、调整设计服务价格、调整委托从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调整委托从金融机构办理保函的费率等。转让定价的调整幅度应适当,尽可能不偏离市场价格合理区间,否则容易遭到税务局关联交易审查。
企业在制定税收筹划方案时,可考虑采用一种筹划方法,也可采用多种方法,但都要结合企业经营业务的特点进行,针对不同的筹划方案,测算比较相应的筹划成本和筹划收益,然后确定最优的筹划方案。
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_保执行
任何好的税收筹划方案如果不能很好的执行,其效果会大打折扣,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需要与相关各方沟通,确保其可操作性,另外还应有相应的奖惩措施加大其执行力度。具体应包括设立税务管理岗位,明确税务管理权限,规范税务管理流程,建立全员参与机制,加强对涉税票据或文件的管理,对税务信息的保存管理,对税务政策法规学习交流,对生产经营决策提供建议和支持等。
六、对当地税务审计发现的问题应积极应对,并反馈到税收筹划当中
税收筹划方案的最终检验标准有两条:一是能否通过当地国家或地区税务局的审计;二是能否降低企业税负。对于第一条标准:经过税务局审计,若未对公司进行处罚或公司无需补缴任何税费,则说明税收筹划方案是成功的,应坚持以前的做法;若税务局的审计报告列示出不合规之处并需补缴税费和罚款,则说明税收筹划方案是有漏洞的,或者执行过程是有问题的,这就需要税务管理部门认真分析问题的根源并对以前的税收筹划方案进行改进。对于第二条标准,应当持续改进。
七、对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进行研究,减免当地和国内纳税金额
截止2016年11月,我国已签署了102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其中98个已经生效, 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签署了税收安排,与台湾签署了税收协议。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对于跨境经营的企业主要有如下4方面的作用:一是消除双重征税,降低“走出去”企业的整体税收成本;二是增强税收确定性,降低跨国经营税收风险;三是降低“走出去”企业在东道国的税负,提高竞争力;四是当发生税务争议时,提供相互协商机制,解决存在争议的问题。
在大多数情况下,税收协定中规定的税率低于东道国的国内法税率。如尼日利亚,其国内法对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的标准预提所得税率均为10%,而根据我国与其最新签订的协议,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提税率均为7.5%;俄罗斯其国内法对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的标准预提所得税率均为20%,而根据我国与其最新签订的协议,利息的预提税率为0,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提税率为6%。这就为我们跨境经营的企业降低税收成本提供了法律依据,给企业带来了真正的效益。
另外税收协定中关于税前可抵扣成本也有相关的描述,尽量将可以列入的成本合法化。如税收协定中“在确定常设机构的利润时,应当允许扣除其进行营业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行政和一般管理费用,不论其发生于该常设机构所在国或其他任何地方”,该条款就将我们在东道国境外发生的费用记入境外经营企业成本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有的国家需要对发生费用的单据进行公证、认证。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中一般都有关于所得税互免的条款,即境外经营的利润汇总到国内后计算应缴纳的所得税时可用境外取得的税票抵免。所以跨境经营企业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应取得正规税票,待国内汇算清缴时提供给国内税务局,可以免于现金支出,降低企业税负。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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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梁文涛.海外经营中的税务筹划[J]. 国际商务财会,2015(2).
风险管理作为企业的一种管理活动,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从美国通用公司发生的火灾开始,到随后的美国三里岛的核电爆炸事故、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发生的核事故等一系列巨大损失发生,公司高层决策者开始认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随着经济、社会、和技术的迅速发展,企业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多。目前,风险管理已经发展为企业管理中一个具有相对独立职能的管理领域,在围绕企业的经营和发展目标方面,风险管理和企业的战略管理、经营管理一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作为企业风险管理的分支,税务风险全面、客观地存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中,税务风险的管理是企业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保证。若不加以控制,将会导致企业成本增加,利润减少,严重影响企业的声誉及可持续发展。
一、企业税务风险界定
在现代经济社会中,有涉税行为就可能会存在税务风险。一般认为企业税务风险是指企业的涉税行为因未能正确有效地遵守税法规定,而导致企业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对企业来说应从两个方面来考虑:一是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好用足有关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税收负担。二是企业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及声誉损害等风险。
二、集团企业税务风险形成的因素
与一般企业相比,集团企业由于组织机构庞大,经营业务涉及多个分公司、子公司、行业众多,股权结构复杂,税务风险要比一般企业高得多。集团企业的税务风险通常不仅是来自于账务处理风险,还来自于公司管理层的纳税态度,相关的管控能力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总的来说,企业税务风险产生主要来自于内部风险与外部风险两个方面,包括以下具体的原因。
1、集团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内部因素
(1)集团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税务风险。集团企业经营业务多而繁杂,采购过程、生产过程、销售过程、资产管理过程中都会产生税务风险,企业采购业务中采购合同的签订、采购发票的取得和传递,货款的结算、增值税进项发票的认证;销售业务中商品价格的制定,商品出库,商品销售发票的开具;生产过程中材料的领用,领用材料的计价方法,资产的构建、处分、保管、减值准备的计提等业务是否符合内部工作流程和是否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是防范税务风险的基础,如果缺乏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流程不规范,权责不明确都有可能存在税务风险。
(2)集团企业关联交易产生的税务风险。集团企业关联交易普遍存在,它对集团企业的经营状况有重要影响,但也是税务稽查的重点。新企业所得税法第47条规定:“企业实施其它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实施条例》第120条规定:“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是指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因此,如果没有合理商业目的,税务机关可以对企业报表进行调整。集团企业是否确立了关联方交易标准,关联方的价格制定是否合理,关联方来往款项的结算方式及关联方对应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否相对应等都存在税务风险。
(3)集团企业投融资业务产生的税务风险。投资业务中投资项目涉及的行业、投资地区的选择,投资项目是否为高新技术行业,是否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企业的融资方式、金额、利率等因素都对企业所得税具有重大影响,这些投资业务都要求企业对国家政策及税收政策十分了解,否则极易产生税务风险。
(4)企业组织机构设置不健全,纳税意识重视不够产生的税务风险。一直以来,很多集团企业虽然风险意识加强,多设立了风险管理部门或岗位但大多未设立单独的税务部门或税务管理岗位,涉税工作多由会计或出纳兼任,影响了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独立性。多年来企业还存在一个误区,认为企业的税务工作应由财务部门来处理,企业的税务风险也应由财务部门来进行防范。其实不然,税务风险是一项系统工程,更多的税务风险是由经营部门的业务活动而产生,并不是财务部门的税务处理,需要企业从战略层次上加以重视。
(5)涉税人员专业水平及会计基础工作欠缺引起的税务风险。一方面很多企业的办税人员多由会计或出纳兼任,由于平时工作较多使他们不能有更多的时间进行系统的税务知识学习,日常经营业务中不能熟练地运用税收法规政策。另一方面由于会计人员专业水平和责任心的原因,存在会计核算与税收资料的管理不规范管理,处理会计核算与税法存在差异调整事项也不准确,可能会存在多缴或少缴税款甚至被罚款的现象。
2、集团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外部因素
(1)宏观环境引发的税务风险。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外部经济环境在不断的变化,以及社会纳税意识,税务执法等都会造成一定的税务风险。一方面为适应宏观环境的变化,保持经济持续发展,税收杠杆作为政府对宏观经济政策调控的重要手段,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税收政策、法规等将会不断更新和调整,同时我国税收法规政策多而杂,各地的执行细则又有差别,企业财务人员难免会对涉税政策的理解产生偏差;另一方面我国税收政策对一些企业的经济事项阐述不清晰,仅在原则性上作了规定,具体的执行方法由下级税务机关进行细化和补充,并给了税务机关自由裁量权和解释权,给税务人员执法留下了空间。在目前执法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良莠不齐的情况下,执法依据不充分,执法程序不规范的情况时有产生,不但影响了税务执法的公正、公平及严肃,还会造成企业缴纳税款的偏差。造成税务风险的产生。
(2)上下游企业的税务违法行为给集团企业带来的税务风险。2013年1月25日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补缴税款的公告称:由于该公司的两家子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善意取得了上游供应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上述两家子公司共补缴税款2734万元,对两家子公司当年净利润的影响2734万元,减少母公司当年利润2638万元。但是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在生产经营中一贯合法合规经营,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经税务稽查部门、公安经侦部门检查及公司自查,在上述事件中,子公司与供应商的交易过程中,从合同的签订、货物交易的过程、付款的程序和方式等各个环节,均真实有效、合法合规、单据完整齐全;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履行了相应的职责,不存在工作上的故意过失或者失职的行为。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供应商评价体系和采购流程及制度,但作为下游的采购企业,在当前的市场环境和税收监管体制下,公司无法、无力也无权对供应商在同公司贸易前与其它企业交易的真实性及其从税务部门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是否为虚开进行核实和监管。上述案例说明在目前税务监控环境还存在缺失的情况下,上下游企业的税务违法行为很容易导致企业受其影响产生税务风险,特别是集团企业由于业务繁多,涉及的金额大,易成不法分子的目标。
三、集团企业税务风险管理
企业管理目标是为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税务风险的防范是实现这一目标的保证。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指引》为我国企业防范税务风险提供了首个指导性文件,但在近几年的实施过程中《指引》的内容相对抽象,缺乏可操作性。笔者认为集团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应将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并采取以下措施对税务风险加以防范控制。
1、建立科学合理的税务管理组织机构
建立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可以有效的防范税务风险。
(1)集团企业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和规模按制衡性原则建立税务管理部门或岗位。集团企业税务管理部门应负责收集国家税收政策法规,对公司的涉税业务进行核算,指导和监督各业务单位、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的税务风险管理,对集团公司的税收进行筹划,本企业业务流程进行税务风险监控。建立税务风险管理的信息和沟通机制;组织税务培训,并向本企业其他部门提供税务咨询;承担或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账簿凭证和其他涉税资料的准备和保管工作。
(2)集团公司的审计委员会下设专职的税务风险管理委员,负责执行公司风险管理机构制定的政策,具体负责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制定,识别、评估企业税务风险。
(3)加大人力资源投入,为税务管理岗位配备具有专业能任能力和职业判断能力的人才。集团公司要对税务管理人员定期举行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及职业道德素养,使其能正确地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合理地运用税收法律法规,办理涉税业务,发现涉税业务中所蕴含的税务风险,并能运用一系列的方法技术对涉税风险进行全面的评估分析,为集团公司领导对税务风险的防范提供决策依据。
2、完善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加强涉税关键控制点的管理和控制
内部控制是指由企业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旨在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内控制度是一切风险防范措施的保障与基础。降低企业税务管理风险必需健全集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根据风险产生的原因规范内部管理流程,依据成本效益原则加强对以下重要控制点的管理和控制。
(1)明确岗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集团公司的经常性业务做到明确分工,分清每个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处理每项业务原则上都要求由两个部门、岗位或人员负责,相互制衡。如采购环节中采购合同的签订,进项发票的取得、传递流程和时间、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销售环节中销售收入的确认时间,货款的结算方式,能作为所得税加计扣除抵减项的研发费用归集,生产环节的成本费用的归集分配等等都要有规范的流程和明确的责任机制。对非常规性税务事项确定事发沟通机制和第一责任人。
(2)税收风险管理人员参与集团公司的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经营决策,对其从税收角度提出建议和可行性报告。如集团公司的并购重组、重大投资融资、与关联方交易价格的制定、重大经营模式的改变等重大决策制定前税务风险管理人员要进行税务影响分析和规划、税务尽职性调查和相关的税务合规性复核并随时与重大决策实施部门沟通。
3、设计科学的税务风险内控运行机制
科学的税务风险运行机制能有效地防范税务风险,集团企业税务风险运行按高效实用的原则分为税务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应对三个模块。
(1)税务风险识别。是指在税务风险发生之前,集团公司税务风险管理人员运用各种方法系统的、连续地认识所面临的各种风险以及分析税务风险发生的潜在因素。一方面可以通过税务风险管理人员的历史经验从信息特征库中分析出可疑的税收风险点,再用风险指标加以审核,进行比对分析,从而排查出税收风险点。另一方面通过座谈会、实地调查、询问、财务状况分析等方法对各种客观的资料和风险事故的记录来分析,归纳和整理,从而找出各种明显和潜在的风险及其损失规律。在实际工作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生产流程法、环境分析法、财务状况分析法、专家调查法、分解分析法、图表分析法、事故树分析法等。同时由于风险具有可变性,因而风险识别是一项持续性和系统性的工作,要求风险管理者密切注意原有风险的变化,并随时发现新的风险。
(2)税务风险评估。税务风险评估是集团公司在税务风险识别的基础上运用科学有效的方法评估税务风险概率和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确定集团公司承受税务风险的能力和风险偏好,并对税务风险的相对重要性及影响程度进行评价。可选用风险因素分析法、模糊综合评价法、内部控制评价法、比较分析法、比率分析法、趋势分析法及定性风险评价法等方法进行评价。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税务风险承受能力,做出税务风险等级判断。
(3)税务风险应对。集团公司运用定性分析、定量分析方法对税务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后,根据成本收益原则制定出适合本企业的税务风险应对措施。选择策略时即考虑将已经识别的税务风险降低或规避,还要思考提高企业价值的机会。具体可采用以下四种策略:一是当预期损失极高、税务风险超出企业可承受范围时采用合理的税务筹划规避税务风险策略;二是利用政策或措施将企业税务风险降低到企业可承受范围内的风险降低策略。三是在采取其它措施产生高成本、高费用的情况下对现有税务风险进行承担的策略。四是通过购买保险或签订合同、建立同盟等方式实现税务风险转移的策略。
4、建立完善的税务信息沟通机制
信息不对称不仅制约着集团公司的发展,也是产生税务风险的诱因。集团公司与税务之间、与子公司之间、与供应商和客户之间等有效的信息沟通不仅能合理的配置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还能在最短的时间解决问题,防止不必要的损失。信息与沟通是税务管理系统有效运行的保障,集团公司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实施:一是加强集团公司税务信息系统建设。集团公司应充分发挥信息化、自动化的优势,借助财务会计信息运行机制建立高效可行的税务信息系统。税务信息系统中应涵盖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可享受的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办税流程、企业交易活动中所涉及的税种、税率、涉税风险的典型案例、经营活动中的税务风险提示及风险点等。通过建立有效的税务信息系统,集团公司税务管理人才能够及时发现、快速解决税务风险。二是加强集团公司各公司、各部门的税务信息的沟通。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税务事项涉及人、才、物等事项,税务风险存在于整个交易环节及经营层和业务层,因此,税务管理部门应加强与集团公司其它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给其它各部门和管理层提供税务信息咨询,定期组织税务培训,强化集团公司全员税务风险意识,实现税务风险前瞻化。三是加强与税务部门的信息沟通。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税收政策由于经济环境的变化不断的调整更新,企业税务人员难免会对涉税政策理解产生偏差。集团公司应定期与税务主管部门沟通,建立税务信息沟通平台,由其对集团公司进行税收政策的辅导,并与税务部门共同对集团公司的重大涉税政策进行探讨,约定税收工作流程,最大限度地防范税务风险。同时企业还可通过税务部门对集团公司重要供应商和客户进行纳税交流,通过交流了解其纳税信誉,学习其先进的纳税管理经验以提高自身的纳税管理经验,降低纳税风险。
【参考文献】
[1] 胡玄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解读[M].新华出版社,2010.
税务筹划是指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纳税主体对其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税后收益最大化的目标。对于集团企业而言,其税务筹划也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集团的整体全局出发,为减小企业集团的整体税负,实现税后的利益最大化,增加集团的净收益,对整个集团的投资、筹资、经营等涉税活动进行事先的分析、筹划,利用税法的各项优惠政策获得税后利益最大化的财务谋划活动。
企业集团是由多个分公司法人构成的,其资金规模庞大,对资源统一规划,对子公司统一管理,因此企业集团在税务筹划方面相较于单个企业而言有更好的优势。
一、影响集团税务筹划因素
1、政策因素
税收筹划主要是从税收的政策法规出发,利用国家各项政策合理合法的进行节税,集团的各项税务筹划均与国家的政策高度相关,因此,税收法规的各项优惠政策是税务筹划活动进行的重要考虑因素。对于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不同经济活动税法的优惠政策有所不同,并且随着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税收的筹划也应发生变化。
2、企业集团的组织架构因素
企业集团的分子公司一般较多,纳税主体较为复杂,从而使各项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增加。在企业表面规模扩大的同时,各个分子公司之间提供劳务以及各个分子公司各有盈亏从而增加的各项税负,对于企业集团而言其税务筹划的压力增大。因此,企业集团的各个组织架构以及集团对于企业的管理控制能力对于集团的税务筹划有很大的影响。
3、人员因素
企业内部从事财务工作人员对于税法知识的了解以及应对检查稽查问题的能力都对税务筹划有一定的影响。这里所指的人员包括集团税务筹划的制定人员以及具体各个分子公司的执行人员。
首先作为制定人员,其对于税法等相关法规的熟悉程度以及其洞察税法动向的相关能力直接影响到集团税务筹划的制定。另外,各分子公司的财务人员是执行集团税务筹划的主体,因此这些财务人员的执行力及重视程度也影响着税务筹划目标的实现。
二、企业集团税务筹划风险
税务筹划固然可以使企业获得更多的利益,但是作为事先的活动,必然会存在风险,税务筹划的风险也就是指企业集团的税务筹划活动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所付出的代价。导致企业集团税务筹划的风险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政策方面的风险
(1)人员理解有误。税收的法规繁多,立法面也比较广,财务人员容易对税收政策理解有所偏差,比如说日常的税务核算从表面看是按照规定操作的,但是由于对有关税收政策的理解不当,造成偷税行为而受到税务处罚的风险。另外,对于制定整个集团税务筹划的人员来讲,在税法的理解上没有做好相关的沟通或其他原因导致的理解偏颇,会导致整个集团的税务筹划风险。
(2)政策变化。税收政策变化极快,有一些政策具有不定期或相对较短的时效性,税务机关不可能与纳税企业进行沟通,并且企业集团的税务筹划是事先就做好的,因此税收的法规变更信息对纳税人来讲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这也对企业集团的税收筹划造成一定的风险。
2、税收筹划执行方面
盖地认为,由于未来的不确定性,导致纳税人在进行税务筹划时面临各种风险,使税务筹划的收益与成本面临不确定性。其中税收筹划在政策的运用方面有可能存在不到位的情况或者执行不到位导致操作的风险。另外,集团企业的经营情况会发生变化,集团企业分子公司繁杂,由于反馈不及时等情况,使集团企业不能及时调整原来的税收筹划政策,因此存在原税收筹划政策失效造成的经营方面的风险。
3、税收筹划的主观性风险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为了企业的节税获得更大的税后利益而制定的税前的筹划,这种筹划是纳税企业的主观判断,主要是通过对税收政策的认识及对税务筹划条件的认识所作出的主观性的判断。这种判断与纳税人对税收、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法律政策及业务的熟悉程度有极大的关系。
4、征纳双方的认定差异导致的风险
税务筹划应当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企业应当依据法律的要求和规定进行税务筹划。但是纳税人的税务筹划是一种生产经营行为,其选择的方案与具体实施,都由纳税人决定,税务机关不会参与其中。因此,纳税人确定的税务筹划方案是不是符合税法的规定,能否带给纳税人税收上的利益,很大程度取决于税务机关对其税务筹划方案的认定。如果企业所选择的方案不符合税法等相关法律的精神,税务机关将会视其为避税,甚至当作是偷逃税。如果是这样的话,纳税人非但不会取得税收的收益,还会担负相应的惩罚。
三、企业集团规避筹划风险的措施
企业集团的税务筹划是集团财务决策的重点之一,也是集团发挥资源一体化管理,实现资源高效配置的一个重要保证。集团在进行税务筹划时要服从集团的财务战略规划。集团在采购、生产、营销等不同的环节都会涉及到税务筹划,因此企业集团应进行全面的税务筹划管理,规避在税务筹划中存在的风险。
1、保持账务的完整性
企业集团的分子公司较多,涉及的业务也比较繁杂,因此更要保持账务的完整性。会计账簿、凭证等这些基础的资料是记录企业经营情况的真实凭据,税务机关以此来进行征税及税务检查,并且这也是取得税收优惠政策的账务支持。集团应该加强对账务的统一监管,保证账证完整,正确的处理各项账务并足额缴纳税款,这是集团进行税务筹划的首要前提,也是控制税务筹划风险,提高效率的重要基础。
2、认真学习并把握税收政策
税收政策对于调节经济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也在不断地变化,而税务的筹划是在利用税收的政策跟经济的实际适应程度而不断变化,找到企业在税收上的利益增长点,从而取得税后利益的最大化。这就要求企业应认真学习税收政策,把握税收政策的变化趋势,这也是规避税务筹划风险的重要一环。
3、保持与税务机关的良好沟通
集团在进行税务筹划时,税务筹划人员对一些具体的活动很难准确把握界限,一些问题在概念的界定上也很模糊,比如税务筹划与避税的区别等,并且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也有所不同,税收执法部门拥有较大的自由权。因此税务筹划者应该确立沟通观念,争取得到有关税务机关的指导,避免将税务筹划的成果转化为风险。税务筹划活动的最终目标是节税,而节税的实现要依赖税务机关对集团企业筹划行为的认可,只有得到认同并且依照法定程序履行了相关义务,才能将税务筹划转化为企业的利益。
4、利用税务降低风险
当今社会,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分工也逐渐细分,各行各业的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而税务的核心竞争力就在税务筹划的水平上。纳税企业的专业知识、办税能力、纳税成本等在纳税活动处于劣势,信息不完全,因而不可能完全协调纳税活动和保证纳税的准确性,规避纳税风险。税务在这方面的专业化程度远远高于企业自身,他们有着巨大的优势,首先税务机构有着较好的专业素质,筹划水平相对来说较高,可以有效地控制筹划风险;其次,税务机构可以及时的向企业提供税务方面的信息,使企业熟悉国家出台的税收政策,使税收利益最大化;还有就是有利于减少企业涉税风险,对于企业集团来说,经营活动涉及的面比较广,各子公司的业务有所不同,会计处理方式有可能会不同于税收制度规定的税务处理方式,税务可以帮助企业规范此类行为,从而避免税收处罚,实现涉税零风险。
5、采用适合的税务筹划方法
企业集团的经营活动比较复杂,涉及的环节比较多,因此在税务筹划的方法选择上也要更加的谨慎,才能有效地规避风险。要全局进行考虑,否则虽然在某个环节上节税比较多,但是集团总体是有损失的,因此要采取一体化的税务筹划措施。
(1)分环节的税务筹划。集团作为一个系统,涉及到采购、生产和销售的各个环节,这些环节都涉及到税务的处理,因此集团应作为一个系统分步骤地对各个环节进行税务筹划。
比如对于采购环节,它是企业生产经营的一个重要活动,不同的采购决策使企业享受不同的税收政策,对企业的经营成本也有重要的影响。因此集团应对各个企业的采购进行筹划。不仅仅要考虑采购的价格,要从供应商的性质、经营能力等方面全面考察,对于采购的合同、采购的方式以及发票、各项进项税务全面考察计划,已达到税后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2)投资、筹资过程的税务筹划。集团可以利用整体的优势,进行有效的集体筹资、投资活动,这样可以有效地控制投资、筹资过程中的成本,还可以降低税务筹划的成本以及有效的规避风险。
比如对于筹资活动,集团可以利用其自身的资源及信誉优势,整体对外进行筹资活动,然后再层层分贷;或者在内部解决筹资活动,比如资金的调拨、成员企业间的机器设备租赁等,有效地降低成本,规避税务筹划的风险。
四、结语
集团公司作为一个整体,一个系统,其税务筹划不能孤立地考虑纳税本身的问题,必须对各项经营活动进行统筹筹划。本文主要是从影响企业集团税务筹划的因素入手,探讨了税务筹划风险,并根据企业集团的主要资金量大、经营环节复杂等特点提出了集团规避税务筹划风险的主要措施。对于各个环节的具体实施方法还需进一步的细化研究,对于一些具体的实例还需进一步的探讨。
【参考文献】
[1] 尹淑平:有效控制税务筹划风险[J].会计之友,2010(4).
[2] 盖地:税务筹划[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上市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大,业务复杂多样,涉及的税种、税收政策及调整变化较多,涉税事项形式多种多样,涉税审批、购票、包括固定资产在内的各项抵扣业务量大,有些涉税事项处理极为复杂,有时税收政策的变动对公司税收筹划和生产经营决策影响较大,作为上市公司,纳税已成为影响其经营决策的一个越来越重要的因素。全面防范税务风险已成为上市公司风险控制的重要工作。2010年4月,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根据《企业内部控制指引》,上市公司建立完善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保护企业财产安全、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真实、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等具有积极推动和促进作用。在上市公司建立一套完善的内控体系的同时,构建一套适合上市公司的税务内控体系将对防范涉税风险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结合上市公司的涉税事项和公司内控体系中涉税流程、风险控制点、审批权限等内容探索构建税务内控体系的意义和构建方法。
1 构建适合上市公司税务内控体系的重要意义
1.1 上市公司纳税风险的来源
纳税风险来源于纳税人在计算和缴纳税款方面承担的各种风险,进一步讲则是纳税人因负担税款、违反税收法律规定等原因而可能遭致利益受损的可能性。企业因纳税风险而带来的利益损失更多是和税收政策遵从和纳税金额核算有关。主要包括交易风险和遵从风险:交易风险是指企业各种商业交易行为和交易模式因本身特点可能影响纳税准确性而导致未来交易收益损失的不确定因素。遵从风险是指企业的经营行为未能有效适用税收政策而导致未来利益损失的不确定因素。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不断发展以及税务征管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因对有关纳税事项进行了错误的处理给企业带来的信誉危机和经济损失愈加严重,纳税风险的防范与化解变得越来越重要和急迫。
1.2 上市公司构建税务内控体系的意义
(1)清楚地认识到自身在经营发展中涉税事项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相应的措施,也就是建立一个程序化、具有可操作性的内控手册,一旦控制住流程中的关键风险点,即使具体办事人员不懂税务知识,只要能按设计好的程序操作,同样能将涉税风险降到最低。
(2)随着交易内容、核算体系的改变,需要不断更新和改进税务内控制度。实践一段时间后,企业需要在实际工作中对内控制度进行测评,根据业务的变化对内控进行优化,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交易风险和核算风险。
(3)有助于提高企业纳税意识,也有助于企业财务利益的最大化。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一定规模,企业会越来越重视纳税工作,纳税工作与纳税意识的加强一般具有客观一致性和同步性的关系。
(4)能加强企业与税务机关的工作联系,便于对办税人员进行税法和税务知识的培训。7 大类23个税种的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和账务处理,都需要通过办税人员的计算付款。明确设置税务内控体系能加强征纳税主体之间的直接联系。
(5)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的合理配置,适应我国改革开放的需要。税务内控体系根据税法中税基与税率的差别,根据税收的各项优惠和鼓励政策,进行投资、筹资、企业制度改造、产品结构调整等决策,尽管在主观上是为了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但客观上却是在国家税收经济杠杆的作用下,逐步走向产业结构优化和生产力合理布局的道路,体现了国家的产业政策,有利于促进资本的流动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2 构建适合上市公司税务内控体系的方法
2.1 建立税务内控体系的方法
第一,建立完善的税务内控制度,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设立专人专岗,收集各项财政税收政策的最新变化,对其整理、分析并确定与企业相关的有效收集涉税业务信息;
(2)构建良好的财税信息的沟通平台,及时将各项信息传递至有关人员有关岗位;
(3)根据企业业务特征、所在行业税负特点、所在地区的税务环境以及有关税法规定等制定企业纳税规划或计划(年、季度、月);
(4)分析企业各项经营活动,做好采购、生产、销售、工资方法、费用报销、资产处理、利润分配等企业存在(或潜在)的各种纳税环节的分析,并根据税法加以控制;
(5)及时申报纳税、缴纳税金;
(6)做好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建立良好的企税关系;
(7)建立涉税档案,保管好各类涉税资料、凭证;
(8)建立纳税应急措施;
(9)定期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自检,及时纠正错误。有条件的话,可以聘请有实力的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税务中介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
(10)定期对有关领导、员工进行财税培训。
第二,按年度编制办税人员工作手册如表1所示。
第三,编制各税种流程图及风险控制矩阵,标注风险控制点,如上图所示,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流程。
第四,建立完善的税务审批程序。
(1)执行:它是整个办税工作体系正常运作的实际操作部分,主要指办税岗位上的办税人员依照税法和相关会计法规,从企业税收筹划的角度出发来处理税收相关工作。办税人员应当根据确立后的税收筹划方案的主要内容来进行相关的办税工作,具体包括办理税务登记(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统一购买账簿、凭证,负责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的领购和管理,负责本单位各种应交税款的计算和纳税申报,缴纳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办理减税、免税、退税事宜,报送会计报表和相关资料,协助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清算、检查等。必要时还要办理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等。
(2)内部监督: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中内部稽核制度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办税工作也离不开稽核,这样可以利用企业内部稽核制度建立一个监督体系来监督办税工作,全面防范企业涉税风险。
建立好税务内控体系,并不等于完成了税务内控工作,内控的真正建立,不仅需要单位高层领导的重视,需要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还需要对各涉税岗位进行培训。培训要包括税收政策、内控制度和意识形态几个方面,从而加强领导和员工的法律遵从度,提升员工素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税务内控体系的重要作用。
2.2 建立税务内控体系后对涉税风险的管理
(1)建立风险控制环境:包括建立涉税风险控制策略和目标,主要取决于企业管理层的纳税文化和要求。企业管理层在建立书面涉税风险控制策略和目标时,应明确以下几点:企业应遵守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照章纳税;企业应积极争取和企业相关的税收优惠;企业和分支机构必须要设置税务负责人;企业涉税风险管理部门从交易开始时参与。
(2)评估涉税风险:就是企业具体经营行为涉及涉税风险进行识别和明确责任人,是企业纳税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要考虑以下几步:理清企业有哪些具体经营行为;分析哪些经营行为涉及纳税问题;这些经营行为分别涉及哪些涉税风险;所有涉税风险中,哪些是主要风险;和这些涉税风险相关的工作岗位有哪些;这些岗位的相关责任人是谁等。
(3)制定涉税风险控制策略、设计控制措施。涉税风险控制策略包括:避免涉税风险、保留涉税风险、降低涉税风险、利用涉税风险。上述策略的制定与实施是在企业管理层批准或授权的前提下由企业涉税风险控制部门执行的。设计控制措施是指为完成涉税风险控制策略和目标,针对已识别的风险和相关责任人进行授权、调整以及责任的分配等。
(4)信息交流和沟通:加强与上市公司的沟通互动既是个性化服务的重要途径,也是推进个性化服务的前提。上市公司对税法的高度认同和对税务机关的信任,也是影响其遵从行为的重要因素。上市公司通过主动加强与税务机关的互动沟通,一方面深化上市公司对税收政策、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征管措施的认识和理解,交流双方感情、达成充分互信,排除合作障碍问题,共同营造和谐、共赢的征纳关系。加强对风险管理涉及部门和人员的培训和沟通。涉税风险控制策略和目标应让风险管理涉及部门和人员所熟知。涉税风险管理的流程和结果应被书面记录。
(5)监控实施效果:监控实施效果就是再检查涉税风险管理的效果,并对涉税风险管理效果进行总结的流程。涉税风险控制是一个过程,上述活动并没有一定的先后顺序,在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上述活动是持续进行的,其目的是使企业保持对涉税风险连续的识别、分析、计量、控制及改进的能力,所以上述活动贯穿于企业内部日常经营行为中,以应对企业所处环境的快速变化。
3 结 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