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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经济责任审计信息模板(10篇)

时间:2023-08-10 16:51:17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乡镇经济责任审计信息,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乡镇经济责任审计信息

篇1

(二)加强对乡镇审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l、乡镇审计是解决当前乡镇经济、经济发展中存在问题的有效举措。浙江省部分地区乡镇审计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是与县级人民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是分不开的。县级政府要从组织上、制度上为乡镇审计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当前主要抓好乡镇审计组织机构的建立健全,解决好乡镇审计人员的编制问题。组织不落实、机构不健全、队伍不稳定,最好的事情也没人去做。当前,县级政府要促进和推动乡镇审计机构的建立,解决乡镇审计人员的编制问题。这是乡镇审计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

2、审计机关和内审协会要遵照《审计法》的规定,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搞好对乡镇审计的指导和监督。一是搞好乡镇审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乡镇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使其适应审计工作的需要。对一些重大的审计项目,或是初次开展的审计项目,审计机关(内审协会)可以采取不同形式给予必要的业务指导。审计机关(内审协会)还可以每年召开乡镇审计工作会议,利用例会,交流经验、沟通信息、座谈讨论、排除疑难,促使整体素质提高。另一方面是注重乡镇审计业务规范。审计机关(内审协会)从一开始就要抓好规范,对乡镇审计的工作程序、审计文书、审计工作底稿等方面进行指导,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此外,要协调各方关系,加强与各乡镇领导的联系,宣传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倾听他们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和建议,使他们支持审计工作。同时要协调好与农经委、农经站的关系,共同搞好村级经济审计。

(三)正确处理监督与服务的关系

审计是基于经济监督的需要而产生的。我国的乡镇审计是随着乡镇经济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乡镇经济领域的弊端逐步暴露,迫切需要加强审计监督的情况下逐步建立并发展起来的。对经济活动实行审计监督,是乡镇审计部门的基本职责。但是,审计监督的最终目的是为发展经济服务的。审计的过程,也就是服务的过程。审计不能为监督而监督,监督只是手段,为经济建设服务才是根本目的。乡镇审计监督与服务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审计的服务性寓于监督之中,如果把监督同服务对立起来,离开审计监督是为经济建设和改革服务,那将是南其辕而北其辙。乡镇审计的服务性主要表现在为乡镇政府决策服务,通过对乡镇国有、集体经济的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廉政建设保证改革措施的落实,促进改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乡镇经济的稳定、快速发展,同时,乡镇审计还对一些重要的财经问题和带来的普遍性问题,进行专题审计调查,向乡镇政府和上级部门反映真实情况,为各级党政领导决策服务。

在乡镇审计的各项工作中,要坚持依法审计和一审二帮三促进作用。一方面,乡镇审计机构应强化监督力度,敢于坚持原则,严肃执法,排除干扰,落实决定,树立权威。另一方面,在加强审计监督的同时,还要发挥帮促作用,服务于经济建设。当前,乡镇审计机构应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服务。一是扩大法制宣传,和宣传《审计法》、《法》等有关经济法规。通过开展审计,帮助被审单位及责任人从思想认识上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法制观念,树立经济责任意识,财务管理概念。二是帮助财会人员尤其是村级财会人员理顺会计业务,建章建制,帮助建立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三是在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查处违法违纪问题的基础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入原因,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为乡镇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参谋。四是促使乡镇有关职能更好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减少农民负担。

(四)贯彻“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工作方针

全面审计,从全局和战略上讲,一要全面履行乡镇审计的职能,加强审计监督;二要始终牢记审计工作的最终目标,即促进改善管理、提高效益,为乡镇经济、廉政建设服务。从局部和战术上讲,一要对每一个被审计单位,真正做到摸清家底;二要对任何一项审计,都要以真实性为基础,要防止出现监督死角。突出重点,从全局和战略上讲,是要注意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要围绕乡镇党委和政府的工作中心选择重点,要围绕乡镇热点难点确定审计重点,要注重通过审计,从宏观提出有份量、有价值的报告和建议,以引起乡镇领导和各方面的重视;从局部和战术讲,突出重点表现为在每一项具体审计中,都要关注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要围绕我们近期的目标去抓重点。

当前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审计:一是重点抓好乡镇属部门单位和村级财务收支审计,确保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促进依法规范乡镇财政分配秩序和财政管理行为,促进村级财务公开,民主理财,接受群众监督。二是重点抓好农民负担审计。减轻农民负担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要重点抓好这方面的审计。三是开展好乡镇厂长、经理和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客观地评价任期内经济责任和工作实绩,为选拔任用干部提供依据。四是重点抓好经济合同审计和基建工程审计,严格控制开支,避免经济损失。五是开展乡镇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促进依法经营、保障乡镇企业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六是积极完成党政领导交办的审计调查和专项审计,为领导决策服务。

(五)加强乡镇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制度化、规范化问题是当前乡镇审计工作力度和质量的主要问题。当前,应认真参照国家审计准则,结合乡镇审计实际,制订一套切实可行的、操作性强的乡镇审计暂行办法,以此规范乡镇审计工作,使乡镇审计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篇2

乡镇是基层政权组织,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好坏,对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财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的状况备受社会关注,上级部门对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但乡镇政府在财政、财务管理方面仍然存在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章不循等现象。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乡镇财政收不抵支,负债运行的问题和困难,是每一个财政工作者必须思考和解答的课题。笔者对此展开探讨。

一、乡镇财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1.财政预算约束不严格。从近年来审计反应的情况来看,乡镇在预算批复、调整及执行过程中仍存在违反《预算法》的行为。表现为预算编制不科学。实行“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实际”的方法,预算既不全也不细,操作性不强,资金分配不透明。乡镇其他收入未完全纳入预算,大量预算外资金的使用透明度不高,预算调整不规范。有些乡镇追加预算没有严格履行报同级人大审批的程序,超出预算部分脱离了同级人大的监督。

2.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由于政府部门在支农项目管理上体制不顺,职能交叉,导致乡镇专项资金管理分散,情况不明。尤其是对项目多、资金量大的乡镇,未按规定对资金实行专项核算。大部分支出在经常性科目中核算,各项目之间互相调剂、挤占,很难有效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此外,对专项资金支出的监督突击性检查多,且对发现的问题没有具体的处罚和整改措施,使监督流于形式,致使乡镇普遍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代管资金的情况。

3.财务管理机制不健全。乡镇政府机关财务管理模式五花八门。有的是财政所做账,有的是经管站做账,有的整个乡镇政府机关一套账,有的却多达四套账。乡镇财务人员的分工不科学。有些财政所长既是所长,还是会计兼出纳,有的乡镇一年做一次账,出纳成了事实上的兼职会计,内部管理控制基本失效;有些乡镇财务人员更换频繁,手续交接不清,造成财务管理混乱。

4.乡镇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负债现象严重。目前,大部分的乡镇在农村基金会、财政周转金、商业银行贷款等方面普遍存在数额大、沉积多、偿还难的沉重的债务负担。一是有的工程项目缺乏科学论证,没有因地制宜,没有可行性研究,结果一些企业效益不好、长期拖欠,资金收不回来;二是有的乡镇盲目搞建设,不根据本乡镇实力、财力、借钱上项目;三是个别乡镇

机构臃肿、人员过多、入不敷出,靠借款来维持日常的费用开支。

二、乡镇财政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体制运行缺陷,没有约束机制。缺乏综合预算管理意识,预算管理不规范,预算约束力弱化,预算编制程序不到位,支出预算编制粗糙。

2.经济利益驱动,法制观念不强。财务收支活动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导致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3.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内控制度不严密,监督机制不完善。目前许多乡镇没有制定规范性管理制度,缺乏制度约束。不少乡镇在财务收支审批程序、支出凭据的审核、财务人员岗位职责的履行等环节缺乏相应的制约机制,一些财会人员未能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4.乡镇领导和财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乡镇领导和财务人员的素质普遍不高,缺乏培训教育,部分乡镇的财会人员岗位变换频繁,影响了工作开展。

5.个别部门对乡财信息化管理存在虎头蛇尾现象。个别部门未能继续对乡财信息化建设方面给予经济和人员的大力支持,后续管理不够。

三、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对策建议

随着经济的发展,基层财政职能日益强化,地位愈加重要,作用越来越大。要做好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充分发挥乡镇在经济建设中的主战场作用,多管齐下,共同努力。

1.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推行“乡财县管”或“镇财县管”模式。按照公共财政的管理要求,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通过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实行“乡财县管乡用”或“镇财县管镇用”,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乡镇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1)对实行“乡财县管”或“镇财县管”的乡镇,坚持“五不变”原则。一是预算管理权不变。乡镇财政所负责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组织执行本级预算。二是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原则。乡镇的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各镇所有,县财政不集中、不平调。三是财务审批权不变原则。乡镇的财务审批程序按各乡镇目前实行的审批制度执行。四是独立核算主体不变原则。以乡镇为单位进行财务核算,结余归各乡镇所有。五是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原则。乡镇的债权、债务仍由乡镇享有和承担。

(2)以乡镇为独立核算主体,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财政治理方式。一是预算共编。乡镇政府根据县级财政部门提出的具体指导意见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并按程序报批。二是账户统设。统一开设乡镇财政收支账户,各乡镇财政所按县财政局的批复在镇金融机构开设“国库基本结算户”、“工资专户”、“非税收支专户”等财政银行专用账户,办理乡镇财政资金的收支业务。三是集中收付。即乡镇财政税收收入全部上解县级库,纳入预算管理,乡镇收取的所有非税收入全部直接缴入县财政专户,由县财政根据乡镇收入类别和科目,分别进行核算。支出由财政专户拨入乡镇财政收支账户,以年度预算为依据,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原则进行分配。四是采购统办。即镇采购支出凡属集中采购范围的,由镇提出

计划和申请,报县财政局审核后,交县政府采购办按有关规定统一办理,采购资金从“财政专户”直接拨付给县政府采购办或供应商。五是票据统管。即乡镇使用的财政票据,乡镇使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票据由镇会计核算所到县财政局领取,发给各预算单位使用,严格实行“限量领用、定期核销、票款同步、以票管收”的办法。

2.完善制度、夯实基础。制度建设是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要完善乡镇财政、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制定乡镇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专项资金收支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负债资金收支管理等专项管理制度,特别是强化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约束。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支出审批程序和手续。加强债权债务管理,逐步化解现有债务等工作,规范理财行为。

3.加强乡镇财务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队伍建设是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保证。要重视乡镇财务人员队伍的建设,人事部门在对乡镇财务人员调配时要将熟悉财务知识、精通业务、素质好的人员选拔到财务工作岗位上来;为财务人员自身学习,更新知识提供机会和机制,定期对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考试考核等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核算水平;明确会计、出纳岗位职责,建立互相制约机制,规范财务核算;严格执行财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保证财务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动。

4.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加大对违纪违规问题处理处罚力度。一是加大监督广度,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增加乡镇财政收支的透明度,把内部监督与公开曝光结合起来。二是加大监控的深度,加快建立健全乡镇领导离任交接制度,加强乡镇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运用,把监督与管理干部结合起来。三是纪检、监(检)察、财政、税收、审计等执法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合理分工、相互协调,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和制衡机制,对于监督检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处罚,对单位收缴违纪违规资金、罚款的同时,按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个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文献:

篇3

中图分类号:F812.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011-0026-02

乡镇是基层政权组织,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好坏,对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财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的状况备受社会关注,上级部门对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但乡镇政府在财政、财务管理方面仍然存在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章不循等现象。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乡镇财政收不抵支,负债运行的问题和困难,是每一个财政工作者必须思考和解答的课题。笔者对此展开探讨。

一、乡镇财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1.财政预算约束不严格。从近年来审计反应的情况来看,乡镇在预算批复、调整及执行过程中仍存在违反《预算法》的行为。表现为预算编制不科学。实行“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实际”的方法,预算既不全也不细,操作性不强,资金分配不透明。乡镇其他收入未完全纳入预算,大量预算外资金的使用透明度不高,预算调整不规范。有些乡镇追加预算没有严格履行报同级人大审批的程序,超出预算部分脱离了同级人大的监督。

2.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由于政府部门在支农项目管理上体制不顺,职能交叉,导致乡镇专项资金管理分散,情况不明。尤其是对项目多、资金量大的乡镇,未按规定对资金实行专项核算。大部分支出在经常性科目中核算,各项目之间互相调剂、挤占,很难有效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此外,对专项资金支出的监督突击性检查多,且对发现的问题没有具体的处罚和整改措施,使监督流于形式,致使乡镇普遍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代管资金的情况。

3.财务管理机制不健全。乡镇政府机关财务管理模式五花八门。有的是财政所做账,有的是经管站做账,有的整个乡镇政府机关一套账,有的却多达四套账。乡镇财务人员的分工不科学。有些财政所长既是所长,还是会计兼出纳,有的乡镇一年做一次账,出纳成了事实上的兼职会计,内部管理控制基本失效;有些乡镇财务人员更换频繁,手续交接不清,造成财务管理混乱。

4.乡镇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负债现象严重。目前,大部分的乡镇在农村基金会、财政周转金、商业银行贷款等方面普遍存在数额大、沉积多、偿还难的沉重的债务负担。一是有的工程项目缺乏科学论证,没有因地制宜,没有可行性研究,结果一些企业效益不好、长期拖欠,资金收不回来;二是有的乡镇盲目搞建设,不根据本乡镇实力、财力、借钱上项目;三是个别乡镇机构臃肿、人员过多、入不敷出,靠借款来维持日常的费用开支。

二、乡镇财政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体制运行缺陷,没有约束机制。缺乏综合预算管理意识,预算管理不规范,预算约束力弱化,预算编制程序不到位,支出预算编制粗糙。

2.经济利益驱动,法制观念不强。财务收支活动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导致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3.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内控制度不严密,监督机制不完善。目前许多乡镇没有制定规范性管理制度,缺乏制度约束。不少乡镇在财务收支审批程序、支出凭据的审核、财务人员岗位职责的履行等环节缺乏相应的制约机制,一些财会人员未能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4.乡镇领导和财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乡镇领导和财务人员的素质普遍不高,缺乏培训教育,部分乡镇的财会人员岗位变换频繁,影响了工作开展。

5.个别部门对乡财信息化管理存在虎头蛇尾现象。个别部门未能继续对乡财信息化建设方面给予经济和人员的大力支持,后续管理不够。

三、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对策建议

随着经济的发展,基层财政职能日益强化,地位愈加重要,作用越来越大。要做好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充分发挥乡镇在经济建设中的主战场作用,多管齐下,共同努力。

1.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推行“乡财县管”或“镇财县管”模式。按照公共财政的管理要求,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通过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实行“乡财县管乡用”或“镇财县管镇用”,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乡镇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1)对实行“乡财县管”或“镇财县管”的乡镇,坚持“五不变”原则。一是预算管理权不变。乡镇财政所负责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组织执行本级预算。二是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原则。乡镇的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各镇所有,县财政不集中、不平调。三是财务审批权不变原则。乡镇的财务审批程序按各乡镇目前实行的审批制度执行。四是独立核算主体不变原则。以乡镇为单位进行财务核算,结余归各乡镇所有。五是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原则。乡镇的债权、债务仍由乡镇享有和承担。

(2)以乡镇为独立核算主体,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财政治理方式。一是预算共编。乡镇政府根据县级财政部门提出的具体指导意见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并按程序报批。二是账户统设。统一开设乡镇财政收支账户,各乡镇财政所按县财政局的批复在镇金融机构开设“国库基本结算户”、“工资专户”、“非税收支专户”等财政银行专用账户,办理乡镇财政资金的收支业务。三是集中收付。即乡镇财政税收收入全部上解县级库,纳入预算管理,乡镇收取的所有非税收入全部直接缴入县财政专户,由县财政根据乡镇收入类别和科目,分别进行核算。支出由财政专户拨入乡镇财政收支账户,以年度预算为依据,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原则进行分配。四是采购统办。即镇采购支出凡属集中采购范围的,由镇提出计划和申请,报县财政局审核后,交县政府采购办按有关规定统一办理,采购资金从“财政专户”直接拨付给县政府采购办或供应商。五是票据统管。即乡镇使用的财政票据,乡镇使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票据由镇会计核算所到县财政局领取,发给各预算单位使用,严格实行“限量领用、定期核销、票款同步、以票管收”的办法。

2.完善制度、夯实基础。制度建设是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要完善乡镇财政、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制定乡镇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专项资金收支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负债资金收支管理等专项管理制度,特别是强化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约束。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支出审批程序和手续。加强债权债务管理,逐步化解现有债务等工作,规范理财行为。

3.加强乡镇财务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队伍建设是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保证。要重视乡镇财务人员队伍的建设,人事部门在对乡镇财务人员调配时要将熟悉财务知识、精通业务、素质好的人员选拔到财务工作岗位上来;为财务人员自身学习,更新知识提供机会和机制,定期对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考试考核等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核算水平;明确会计、出纳岗位职责,建立互相制约机制,规范财务核算;严格执行财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保证财务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动。

4.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加大对违纪违规问题处理处罚力度。一是加大监督广度,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增加乡镇财政收支的透明度,把内部监督与公开曝光结合起来。二是加大监控的深度,加快建立健全乡镇领导离任交接制度,加强乡镇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运用,把监督与管理干部结合起来。三是纪检、监(检)察、财政、税收、审计等执法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合理分工、相互协调,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和制衡机制,对于监督检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处罚,对单位收缴违纪违规资金、罚款的同时,按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个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文献:

[1] 殷金胜.浅论加强乡镇财政财务管理[J].当代经济,2008,(2).

[2] 陈谏.乡镇财政管理的现状及解决对策[J].经济论坛,2005,(2).

[3] 许晓剑.关于加强乡镇财务管理的思考[J].海南金融,2005,(12).

The township financial management: Problems and Solutions

YAN Yu-l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