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6 17:04:53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加强行业税收管理,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通过对农产品加工行业进行深入调研和分析,发现由于农产品品级繁多、价格不固定等原因,行业整体税负明显偏低,在该行业税收方面具体存在以下问题:
1.收购发票开具范围难以界定。收购对象难核实、收购价和数量难掌握是主因。具体表现为:一是擅自扩大开具范围。将一些不属于农产品收购范围的开支,如收购人员的工资、差旅费、运输费、包装费等费用,挤入收购价格,在发票开具上大做手脚,借此提高进项税额。二是擅自扩大收购对象。从农产品经营单位购入农产品,未按规定取得普通发票,为抵扣进项税额便自行开具收购发票入帐抵扣,或者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农产品即使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票,为多抵扣进项税额,不主动向对方索取专用发票,违规开具收购发票入账抵扣。三是擅自扩大收购价与量。不法企业为达到偷税目的,在收购数量和价格上做手脚,或虚增收购数量,或虚提收购价格,或者二者兼而有之。在价格比较透明的情况下,就虚增收购数量;在数量易于盘点的情况下,就直接虚提收购单价,或收购低规格货物按高规格货物的价格填开,多抵扣进项税额。
2.材料耗用情况难以掌控。一是农产品大多有保管期限,因管理不善易发生霉变,从而形成非正常损失,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企业存货发生非正常损失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但部分企业依仗农产品难以盘点的特点,对这一部分损失不按规定进行处理,从而多抵扣进项税额。二是由于农产品产地和等级不同,其成份含量有所区别,投入产出比也就不同。企业往往会以成份含量低为借口扩大投入量,虚增原材料生产耗用数量,虚增生产成本,从而造成帐外经营难查处,或将虚购的原材料进行账面消化,制造购进与耗用的假象平衡,最终达到偷税的目的。
3.审核检查难以定性。一是收购发票是企业自行开具,导致其难以像增值税专用发票那样建立一整套防伪税控开票、认证、稽核系统进行监控。二是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开票对象是农业生产者,他们来源分散,索要发票意识差,致使手工交叉稽核工作无法有效实行,难以逐户验证发票内容的真实性。三是农产品收购交易大多采取现金结算方式,无法对其资金流进行有效监控。
二、农产品加工行业问题形成的原因
上述一系列问题,是当前税务机关增值税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之一,究其原因分为两方面:从企业角度讲,目前很多农产品加工企业都属于股份制、私有制企业,会计、保管等岗位由负责人或其亲属担任的情况普遍存在,其依法纳税意识不强,法律观念淡薄;从税务机关角度分析,基层国税人力资源不足和征管工作头绪众多的矛盾突出,由于征管力量薄弱导致对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力度不够,如在管理中发现企业收购发票开具不规范,填写不全等违章行为,有偷逃税的嫌疑,也只是提出整改意见,落实起来不到位,使得收购发票在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
针对以上问题,应从严格收购发票管理入手,强化预警监控分析,强化以用电测算产量、以销货控制进项、以监控规范开票、以联动强化评估、以稽查规范秩序的行业管理新模式,有效提高了农产品加工行业的税源管理水平。
1.严格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重点是做到“八个严格”:一是严格落实资格审批制度。二是在发票领购环节严格实行限量、限期管理。三是严格收购发票开具管理,认真审核过磅单、入库单、运费结算单据等原始凭证。四是严格收购发票抵扣管理。对超出抵扣范围的收购发票一律不得抵扣。五是严格日常巡查。六是严格落实现金支付制度。收购农产品需支付现金的,要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使用现金收入支付。七是严格对开具的收购发票进行抽查。根据收购发票信息,采取定期随机抽查方式,通过电话询问或实地回访进行查验。八是严格落实重点农产品收购价格采集制度。结合农产品市场价格计算出各品种平均价格,作为税务机关审核检查收购发票、日常监控、纳税评估和稽查的参考值,预防纳税人采取抬高价格方式虚抵税款。
关键词:税务 教育行业 税收管理 税务登记
教育行业的公益性质无形中造成了人们的“税不进校”观念根深蒂固。教育行业税收政策的复杂性以及税收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的存在,客观上造成税务机关对该行业的税收管理出现了盲区。如何加强教育行业的税收管理工作,切实堵塞税收漏洞,应当成为税务人员认真思考的问题。最近,笔者对教育行业税收政策及相关问题进行了学习和思考,现对有关问题作出粗浅的分析,以期对教育行业的税收管理工作有所启示和帮助。
一、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工作现状
教育机构种类较多,按组织形式划分,主要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学校等非企业组织和各类企业组织。据统计,目前在虞城县范围内,登记注册且正常运营的教育培训机构共有557所,其中从事学历教育的551所,非学历教育的6所。在从事学历教育的551所教育机构中,从事幼儿教育的有76所,从事小学教育的有438所,从事中学教育的有37所。在此范围之外,还存在提供教育培训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大量的未登记注册的无照培训机构和为数众多的家教执业者个人。
目前虞城县教育培训行业提供的主要有学历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多种多样的教育培训服务,适应了不同的社会需求。根据有关规定,学校主要提供学历教育,其收费项目和标准较为明确,其他单位及个人则提供除学历教育以外的诸多培训,其收费项目和标准基本按照市场供需状况确定,存在一定自由度和伸缩性。
教育培训行业取得的收入涉及免税项目和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是,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含政府办和民办)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应税项目主要涉及税费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除税法规定的减免税项目收入外,教育培训收入均应依法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其中应纳营业税主要涉及营业税文化体育业税目,按照3%的税率缴纳。
数据统计显示,目前虞城县的学校均未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缴纳的主要为个人所得税;其他教育机构有的虽然缴纳了营业税等,但与实际经营情况严重不符,税款流失严重;无照教育机构及个人未缴纳任何税费。
二、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办学体制日趋多元化,各类教育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公办教育、民办教育、公私合办教育等多种办学形式并存,使得教育行业税收成为社会和公众关注的热点。国家也相继出台了有关教育劳务的税收管理规定,明确了对教育超标准收费或接受捐赠、赞助行为等征税的规定。尽管如此,教育行业的税收征管工作依然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不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导致教育行业税收征管的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税务部门不能参与各类教育机构的设立、考核、验收等各个环节,很难掌握详细税源情况和各类教育机构有关资产、资金、分配等方面的具体信息。各级教育部门在对待教育劳务税收问题上存在本位思想,不积极配合,不及时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税务部门很难从源头上进行控管。据调查,目前大部分学校、培训机构等都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纳入正常税收征管的就更少了。另外,还有部分小型民办教育以培训班、辅导班形式出现,没有自有资产,办学设施全部是租用的,教师全部是聘用的,学制也不固定,有的全天授课,有的只是利用假期、节假日或晚上授课,流动性大,隐蔽性强,三证(办学许可证、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收费许可证)不全或根本没有,对这类教育劳务税收税务部门就更难控管了。
税务管理人员对教育行业的有关政策不理解,制约了教育行业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教育行业的公益性质,使人们“税不进校”的观念根深蒂固。加之教育行业有关政策的复杂性,客观上造成税务机关在该行业税收管理方面存在盲区。具体表现一是对教育行业的划分及登记管理有关规定不了解,直接造成了部门协作不畅、信息交流不通等,无法掌握教育行业的税源情况;二是对教育行业税收政策不了解,如对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政策及有关的优惠政策不理解,直接影响了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造成了对教育行业税收征管的缺位。教育机构不按规定使用发票,加大了教育行业税收征管的难度。多年以来,教育机构的收费一直是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造成了大部分教育机构在收取国家规定规费以外的费用过程中,不按规定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有的使用白条,有的采用自制收据,有的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使税务部门对其收入情况不易掌握,这就加大了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工作的难度。
从业者纳税意识淡薄。学校提供学历教育,享受一定的税收减免无可厚非,问题主要出在其他培训服务当中。各类机构提供了种类繁多的培训服务,取得的收入并不低,但所缴纳的税款少之又少,原因是多数培训者没有纳税常识,未按规定设置账簿或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资料残缺不全,无法正确计算收入额和应纳税所得额。更有办班人受利益驱使,只为赚钱,对有关税收政策置若罔闻,不但不积极主动纳税,反而有意逃避纳税,纳税意识十分淡薄。
三、进一步加强教育行业税收管理的措施
为了加强对教育行业的税收管理工作,进一步堵塞税收征管工作中的漏洞,消除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工作的盲区,各级税务机关在教育行业税收管理工作中应注意把握并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随着城市建设及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税收收入大幅增长,己成为地方税收收入的重要来源。但由于建筑房地产业涉及的税种多、征管的难度大.税源管理仍存在较大漏洞。为了提高该行业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发挥税收的调控职能.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有必要在现行管理体制下落实各项管理要求的同时.通过整合现有征管资源.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搞好各征管环节的衔接。进一步做到应收尽收。现结合房地产业税收管理的实际。就加强房地产业税收管理谈几点意见。
一、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一)房地产行业企业纳税意识不强。目前,大多数房地产行业企业是地方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开办的.这些企业曲解地方的优惠政策.甚至有的认为自己是招商引资企业.在税收方面享有优惠、得到“照顾理所应当: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自己的纳税义务和有关税收政策不清楚.特别是对预收房款、以房抵顶工程款、代收款项等特殊税收政策更是知之甚少。
(二)房地产行业企业财务核算不健全。一是财务制度混乱。账务不全.有的甚至根本没有建账。二是收入不实。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预收售房款的形式.因未开具正式发票.预收款长期挂在账上.不作收入.有的甚至无账可查。三是虚列成本。多数房地产企业由于工期长,与建安施工结算不及时.成本核算未严格执行权贲发生制、遵循配比原则.有的仍然按收付实现制即对成本采取支付多少.就列支多少:对末售房面积。收入未转但成本已提前列支.造成收入、成本不配比。因而无法核实其真实成本,也就无法真实反映企业盈亏情况。有的按预计数开具收款收据入账。造成成本虚增.同时存在大置的不合法凭证或没有取得凭证。
(三)政策宣传力度不够.政策执行不能到位。目前。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房地产开发、转让诸环节分别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契税等税种。由于涉及的税种较多,房地产方面的税收政策又不能及时、全面地送到纳税人手中,使一些纳税人无法对房地产相关税收政策有所认识。同时由于房地产开发商税收法律意识淡薄,又不积极配合也增加了征收难度.导致房地产企业相关税收政策执行不到位。
(四)税收征管力度不够,漏洞较为明显。由于房地产行业的会计核算复杂,涉及税种相对较多.使得征管难度加大,再加上税务部门征管手段的落后。房地产行业税收基础管理工作不扎实.使得房地产行业的税收征管存在较多的缺失。主要原因:一是税务人员管理的不衔接。如房地产企业在开发前期主要涉及施工企业的建安营业税,开发中期主要涉及到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而在开发中后期涉及企业所得税。在通常的税收日常管理中,税务人员偏重于营业税的征管.而忽视了对企业所得税的管理。二是行业税收管理措施不到位。如目前对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有核定征收、查账征收,还有以工程为单位.待工程完工后进行结算征收等.而土地增值税则由于提供税款不多.计算程序复杂,以及预征政策落实问题.使得征管上存在较大的漏洞。三是发票控管力度不强。主要表现在:其一.施工企业结算不开具建安发票,无法确定工程成本。其二,房地产公司不开具销售不动产发票.在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时.难以确认收入,从而影响税款征收。其三.房地产公司与施工企业大量使用白条结算.混淆纳税义务时间.少申报收入。四是房地产行业流动性强。流云力jil生强是房地产行业的共同特点,目前,全市外来房地产开发公司都是外地的固定业户.往往以回总公司汇总纳税为由.不愿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管理.但按照国家政策的规定.他们中无一符合回总公司汇总纳税的条件.并且在我市累计经营期限大都超过了180天.应该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管理。流动性强的特点给税收管理带来一定困难.稍有疏松.极易形成漏征漏管。
(五)税收违法打击不够.检查工作力度不到位。
目前,地税机关检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业性管理较弱,给那些少缴、不缴、甚至偷逃税款的人有机可乘。造成税源的白白流失。另外,对偷逃税的处罚不严.虽然刑法、税收征管法又寸偷逃税行为有明文处罚的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税务部门往往以补代罚,以罚代刑,使偷逃税的人总存有侥军的心理。如契税是一次性的行为税,涉及的纳税人面宽且复杂.事后监督检查.追缴税款相当困难。目前.产权交易双方或者中介机构采取瞒报成交价,t丁立假合同等手段降低计税依据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由于税法对这类偷逃税行为没有相应的处罚条款.加上查处不严,致使开发商、中介机构以及产权承受人肆无忌惮地弄虚作假,偷逃国家税款。
(六)部门配合缺乏合力,税收管理外部环境有待改善。虽然新的税收征管法对有关部门协税护税职能作用作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但现实中由于部门利益驱使.造成部门配合不力,协税护税组织不够完善.更增加了管理难度。税务部门在具体进行房地产税收征管过程中.一些基础信息来源于房管、土地等部门。但由于彼此不属于同一领导部门.以及没有一个具体的法律或规蕈来约束相关部门对房地产业的协税护税行为。致使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乏力。税务部门对房地产业税收的征管工作.普遍需要依靠相关部门的协助配合。才能掌握房地产企业的税源资料.但在买际工作中。出于种种原因很难形成部门合力.由于涉及的部门较多,其各自又有各自的管理程序,目前相互之间的合作只处于相互约定和协商的状态。遇到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必须召开部门间的协调会议才可解决.缺乏相应的激励制约手段,未能实现信息共享.难以实现房地产行业税源的源泉控制。
二、对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的建议
针对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了提高房地产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发挥税收的调控职能,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有必要在现行管理体制下落实各项管理要求的同时.通过整合现有征管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搞好各征管环节连接.实施一体化管理。
(一)优化服务,加强有关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财务核算的辅导。一是通过印发宣传材料、宣传手册.在新闻媒体、税务网站上开辟宣传专栏,举办专门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将国家房地产政策特别是相关税收政策传达给每一个企业负责人、财务人员和办税人员:二是主动深入企业宣讲有关政策,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帮助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核算.减少房地产行业企业的纳税风险。还可通过设立招商引资绿色通道,优先为外来房地产企业办理相关手续。三是经常向地方政府汇报工作,将房地产税收管理情况进行专题汇报,向有关领导宣讲房地产税收政策,帮助分析规范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最大限度地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通过依法开展热情、规范的税收服务,提高企业自觉纳税的意识.使之熟练掌握税收知识和办税技能.用诚心、诚信营造良好经济税收环境,赢得地方政府、社会各界特别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理解和配合,留住外来商家。
(二)革新税收征管措施,推进税收精细化管理。一是全面推广分户全程管理模式。对房产开发项目实行“栋号管理".按施工栋号或商品房销售的栋号登记台账.一栋一档.全面掌握每一栋号的成本、核算和销售情况,实施税源监控:同时对房屋土地权属进行普查并建立征管台账:实现房管、土地部门的产权档案信息与税务部门共享.由档案建台账。通过三套台账完善管理模式。二是加强发票管理工作.把房地产企业向用户收取订金、预售房款的票据全部纳入地税发票管理。定期检查房地产企业发票使用情况.核对发票的金额是否与房屋实际销售的价格一致,对违规操作填开的发票.严格进行处罚。三是加大税收检查力度。打击房地产业涉税违法行为。重点对无证户、挂靠户、承包户以及以房易地、以地易房或私下交易方式从事经营开发的业户进行重点监控。同时抓好房地产行业专项稽查.堵塞漏洞。可以采取一条街一幢房产逐个清理的拉网式清查办法:对不依法接受税务管理或偷逃税行为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严厉打击并公开曝光。起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作用.确保房地产业税收不流失。
(三)有针对性地采取核定征收的办法。对那些财务核算不健全.税基不真实,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正确核算.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纳税资料的纳税户.可以采取核定征收管理方法.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征收。对挂靠户、承包户应按照同行业同规模水平从高核定征收.在具体操作方面可以按照核定应纳税所得率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按商品建筑面积乘以市场价格核定计税营业额等方法。
(四)加强联合控管力度.建立健全协税护税网络。房地产行业的税收管理需要多方面的支持,因此税务机关要建立健全协税护税的控管网络.严密监控房地产行业税收的税源动态。首先.加强与土地管理、房产管理等部门的联系.建立信息共享传递制度。把握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项目审批、预售及销售、产权登记、二手房交易五个关键环节.全面掌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涉税资料。建立房地产税收电子档案,实行全程动态跟踪管理.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其次.以契税征管为契机.全面掌握税源信息。实施一体化管理。主要是以契税征管为把手.严格执行“先税后证"的有关规定。以证控税.堵塞漏洞.把住税源控管的关键环节。再通过征收机关闻的配合。准确、快捷传递信息。实现信息的互通共享。凡不持税务部门监制发票和税票.房产、土地部门不予办理产权证照。从制度上堵塞税收流失的漏洞。税务机关要充分利用契税征管中获取的信息.明确责任人。跟踪掌握有关房地产税收的税源情况.对有关税收实施有效管理.提高税收的管理质量和效率。
企业所得税是我们地税征收的重要税种,所占整个地税税收收入的比例较大,各级税务机关都十分重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效果也十分显著。但是,作为近些年强势发展的房地产业和建筑安装业的企业所得税征收十分困难,在各行业税收管理中处于弱项、末项位置。在今年轰轰烈烈的行业税收整治中,我们始终把房地产业和建筑安装业的税收整治作为重点来抓,把省局、市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业和建筑安装业税收整治精神落实到位。在整治中,注重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指导检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清理整顿,在严、实、细、狠上下功夫,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指导是确保两行业整治顺利进行的保证
房地产业和建安企业历来是税收管理的重点,但在税收征收上又是十分棘手的难点。针对这种情况,从今年行业税收整治工作一开始,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就把房地产业和建安业的税收整治作为重点内容加以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落实方案,对房地产业和建安企业税收整治工作给予全方位的指导。一是思想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按率征收的指示精神,指导全局干部转变思想观念,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一方面认真组织科所长逐条学习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深刻领会上级指示精神,另一方面仔细分析辖区建安企业和房地产业经营状况。通过分析讨论,积极引导大家认清当前形势,明确目的任务,把思想统一到上级的指导思想上来,使大家充分认识到,按率征收是上级的重要决策,符合行业发展的实际,因此,必须转变观念,解放思想,全身心地投入。二是政策指导。针对市局下发的两个行业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组织有关科室认真研究,制定具体落实办法,对各科所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普遍问题采用统一培训的方式进行解决,一些特殊问题,请示上级机关后妥善解决。通过有效的政策指导,使全局干部熟练掌握有关政策规定,全面把握政策要点,确保了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方法指导。局领导十分重视两个行业整治的领导艺术,特别重视加强整治各阶段的环节管理。上半年整治以来,共召开19次科所长会,专题分析两个行业税收管理各个环节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解决办法,及时指导有关科所正确把握重要环节的税收管理,同时针对行业经营状况和不同特点,制定了《关于加强行业整治的若干意见(试行)》,对行业管理办法进行了细化,使其更具操作性。在两个行业整治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阶段,都建立了相应的应对之策和临时预案,在工作实践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四是宣传指导。在内部人员全面掌握政策、方法的基础上,对所辖的全部房地产业和建安企业展开宣传攻势,使上级政策深入到两行业的所有企业。首先,召开房地产业和建安企业法人代表座谈会,宣讲有关政策规定,听取企业意见,讲解整治的重要意义,做到政策公开、标准公开、方法公开。其次,以管理科为单位,组织企业财务主管进行政策培训,进一步学习上级有关规定,吃透政策规定,掌握具体步骤,做好整治配合工作。
二、深入检查是两行业整治顺利进行的关键
税收管理在建筑行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与良好税收环境的构建、建筑企业经济利益的维护及税收政策的有效落实等都有着密切联系。因此对纳税筹划机制进行进一步研究,对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有积极影响。
一、税收改革背景下建筑行业纳税筹划的优势
纳税筹划除了能在产业结构的改善及减轻企业纳税总额上有所体现,还对税收精细化管理以及税收风险防控等有重要意义。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建筑行业虽然能以稳健的步伐向前发展,但面对繁重的税负压力时,部分建筑企业还是会存在税收管理效率低下或管理混乱等问题,若不对其进行及时处理,则会给企业市场竞争力度的强化带来干扰。在纳税筹划的辅助下,企业可以直观、清晰地了解各阶段税收工作的开展情况,并科学规划内部税收体制。如现金流是否存在紧张问题、总利润是否出现下滑现象或现阶段是否隐含风险因素等,相关信息都能在纳税筹划的逐步开展下得到反馈。通过这样的方式不仅能提高税收管理的深度与广度,发挥纳税筹划制约性价值,还对提高企业综合实力有很大助力,有利于推进建筑行业的良性发展。
二、税收改革背景下建筑行业纳税筹划中的难点问题
(一)纳税筹划意识较薄弱
导致纳税筹划水平得不到有效提升的因素有很多,意识较薄弱就是其中之一,与财会人员专业度不高以及领导层重视度不够等都有一定关系,不利于税收改革下建筑行业的平稳发展。如有些经验不足的中小型建筑企业,可能会因缺少足够的人力资源而聘用了专业能力有限的财会人员,使得后期纳税筹划中出现工作对接不到位或税收管理混乱等问题,给企业的经济发展埋下了隐患。若领导层没有树立良好榜样,如规范自身税收行为或及时引导行为不端的员工,那么相应的纳税筹划工作便容易出现理论与实践相脱节情况,弱化其实施意义。若企业没有将以人为本理念贯彻到纳税筹划中,导致个别员工存在利益受损问题,那么纳税筹划的利用价值便会受到实质性的影响,违背良性税收管理原则。
(二)纳税筹划体制不清晰
有些建筑企业在长期发展中,可能会将更多的精力与时间投入到项目活动规划、资金资源协调或市场竞争中,而在纳税筹划体制的补充与完善上有所忽视,使得税收管理水平一直处在可维持的状态中,不仅给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造成了阻碍,还给内部税收管理带来了隐形的负担。如部分建筑企业可能会受项目周期影响而没有对纳税筹划体制中的细小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导致所堆积的问题在负面作用下由量变逐渐转化为了质变。这种现象的出现就会在影响财会人员职能作用的同时降低纳税筹划力度,有时还会浪费不必要的资金成本,增加实际税收压力。若在开展工程项目时,建筑企业没有根据项目特性来建立契合度较高的纳税筹划体制,那么还可能增加项目资金投入量,不利于企业经济利益的维护。
(三)税收风险防范不到位
虽然部分建筑企业能够按照指定的纳税筹划方案开展相关税收工作,但却因风险防范力度不强而难以展现纳税筹划的运用效果,导致企业仍然会受税收风险影响而难以提升自身综合实力。如有些建筑企业针对工程项目所拟定的合同中,除了会涉及到成本和收入问题,还会对工程中基础设施与建材等内容的资金投入量进行说明。若企业没有在签订合同前对此类内容的市场经济价值及真实情况进行全面调研与考察,或是结合市场经济变化趋势制定妥善的风险应急预案,那么当建筑材料或基础设施的市场价格发生大幅变动时,则容易引发税收风险问题,严重时还会威胁到企业的利益安全。若根据工程项目所制定的纳税筹划方案中缺少监督管理机制,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风险隐患概率,需要建筑企业加以重视。
(四)纳税筹划管理有待加强
纳税筹划管理效率低下也是影响税收质量的一大原因,与管理理念固化及管理模式老套等都有很大关系。如有些保有传统观念的建筑企业已经习惯了固定的纳税筹划管理模式,若是在没有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强行将新型的管理模式或理念引用到纳税筹划中,不仅会给财会人员的工作思路造成干扰,有时还会降低领导层的决策与判断质量。对于一些中小型建筑企业而言,若是为了紧跟时代步伐而盲目借鉴大型企业的纳税筹划管理模式,也会给日后税收工作的统一管理与开展带来不利影响。由于不同性质的建筑企业其内部税收形式会存在较大差异,所以若企业没有对自身税收框架进行稳固搭建,或对纳税筹划进行定向型调整,那么企业便很难在税收改革背景下脱颖而出。
三、税收改革背景下提高建筑行业纳税筹划水平的策略
(一)优化纳税筹划管理体制
严谨、健全的管理体制不仅对纳税筹划的有序推进有支撑性作用,还对各阶段税收管理方案的构建有正向引导效果,需要建筑企业对管理体制的优化与完善工作给予关注,具体可从以下几点中入手:第一,要对当前所实施的管理体制进行全方位分析,对于体系机制中存在漏洞问题的规章制度或准则等,除了要进行及时整改,还要将改进后的内容记录到指定备案库中,从而为日后纳税筹划管理体制的再次优化提供参考依据。第二,要对短期发展计划与长期战略目标下的纳税筹划管理重点有所区分,以客观、辩证的视角来制定适用度较高的管理体制,以免出现体制形式化或表象化问题而给纳税筹划带来不必要的干扰。第三,要对管理体制的阶段性更新提高重视,如对陈旧、落后的制度理念等进行升级或剔除处理,以此来更好的顺应税收改革背景下的纳税筹划诉求。
(二)注重纳税筹划动向监管
要让纳税筹划在建筑行业发展中发挥出最佳效果,为相关企业的协调运行打开防护伞,就要在纳税筹划的动向监管上进行合理规划,在根源上防止税收风险问题的出现。如建筑行业中会产生大量的劳务信息和建材信息,与资金成本的应用和调配等都有很大关系。而不同形式下的经济管理模式会导致纳税筹划重点存在一定差异,需要企业按照标准的流程步骤来落实税收政策,在维护企业与工程人员权益及利益的基础上减轻纳税负担。这就需要企业能以实事求是的理念来把握好纳税筹划监管力度,如在税收流程监管或市场经济动态监管上,都要尽可能保证监管信息的真实性与精准性达到理想状态,从而为后续纳税筹划方案的制定与调整奠定坚实基础,降低税收隐患诱发的可能。另外,建筑企业还要积极配合外部监管部门开展相关调查工作,来进一步提高内部纳税筹划的时效性、安全性与规范性。
(三)创新纳税筹划管理模式
死板、单一的管理模式已经很难满足现阶段建筑行业的纳税筹划需求,需要将创新观念与管理模式进行有机结合,以此来提高纳税筹划的利用价值。如税收管理中会涉及到多样、复杂的财务数据与资料,若是一味采用传统人工形式下的管理模式来整理数据信息,不仅会造成人力与时间成本的过度消耗,还会给纳税筹划工作带来间接性的干扰。所以,很多建筑企业会将信息技术应用到纳税筹划管理中,并根据内部税收管理模式来建立相对应的信息化管理系统。这样税收期间所形成的数据信息便能在第一时间上传到系统数据库中,而领导层也能结合系统所反馈的信息,来对阶段内税收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纳税筹划的实施效果等有所掌握。但在应用信息系统时,还要做好基础设施与管理软件的更新与维护工作,防止纳税筹划受到不必要的阻碍。
(四)组建专业纳税筹划队伍
纳税筹划的有序推进还需要足够的人力资源作为支持,而对专业纳税筹划队伍的组建工作提高关注,不仅对人才资源利用率的提升有重要意义,还对队伍整体组织结构的强化有很大帮助,有利于提高税收效率与质量,需要建筑企业制定可实施的队伍组建计划。首先,要对所选择的队内成员进行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上的考量,并对其责任意识与职业道德素养等有所了解,从而为优质队伍的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其次,要注重队内成员的定期考核与评估,根据其真实能力来合理安排其工作岗位,使其职能价值得到充分展现,为后续的纳税筹划注入宝贵力量。最后,可以通过定期开展培训活动的方式来提高队内成员的工作水平,使其在磨炼学习与经验积累中不断掌握纳税筹划的要点与技巧,为建筑行业长远发展添砖加瓦。
四、结论
如今,很多建筑企业在实际运营中,都能对纳税筹划方案的实施目的与方向进行细致研究。一方面,是为了给区域内建筑行业综合实力的提升创造有利条件,促进税收管理与行业之间的良性循环;另一方面,则是为了降低税收风险问题的出现几率,给建筑企业市场地位与形象的巩固带来更多可能。对于纳税筹划中遇到的细节问题和干扰因素,一些建筑企业也能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及时分析,并结合行业发展特点与税收政策等,来制定出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从而为纳税筹划机制的顺利实施铺设稳固道路,助力建筑行业平稳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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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强化职能部门信息传递与交流
1.进一步明确涉税信息的内容和要求。不断完善相关部门之间的税源信息交换和共享制度,逐步扩大提供涉税信息的部门范围,实现对涉税信息的全覆盖管理。
2.进一步完善地方税收保障信息系统。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时限提供相关税源信息,实现涉税信息交流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为税收征管提供全面准确的依据。
3.进一步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对信息的传递、使用、管理提出严格要求。税务部门应当依法收集、使用和保管相关信息,不得用于涉税事项之外的其他事宜。
二、进一步强化职能部门源头控管与协作
1.加强登记、变更、注销、执行拍卖等环节的税收管理。工商管理部门在受理股东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当告知企业到税务部门办理《股东股权变更税源监控登记表》;股东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应当到企业主管税务部门申请开具税务证明,工商部门收到经税务部门确认的《股东股权变更税源监控登记表》后,方可为股东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对未办理税源监控登记的,应当暂缓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法院应将被拍卖人、标的物、成交价格等执行案件有关信息及时提供给税务部门;在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后,法院予以办理相关手续。交通运输部门对新成立的从事交通运输行业的单位或个人到交通运输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时,及时告知业户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发改、招商部门在新办企业审批、招商引资时,应及时督导投资方到税务部门了解、办理有关税务事宜。税务部门在办理企业迁出手续前,需书面通知区财政部门,对于对地方财力贡献较大的企业,同时应做好说服挽留工作。
2.加强建筑业、房地产业税收管理。外来承揽、中标的建筑施工企业,要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到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城建部门方可核发施工许可证,交通、水利、公路等部门方可签订施工合同。对在我区承揽建筑施工以及招投标业务但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区外企业,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告知其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财政投资的工程项目在申请拨付工程款时,财政部门要对项目涉及的税款做好把关工作。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未出具主管税务部门税收管理证明的,城建部门应暂缓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告知及时到税务部门办理纳税手续。凡有建设项目的行政事业单位,要主动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建筑业项目税收管理工作。城建、国土资源等主管部门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权属登记时,凡不能按相关规定提供税务发票、完税或减免税凭证的,应暂缓办理相关手续,并告知及时到税务部门办理纳税手续。对于税务部门查封扣押的房产、土地使用权等,在接到税务部门通知后,应当暂缓办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转让或变更手续。
3.加强服务业税收管理。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要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房屋出租信息,卫生部门应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盈利性和非盈利性医疗机构认定和年检信息,协助税务部门加强税收管理。文化部门要加强对网吧、商业性文艺演出等活动的管理,对网吧、文化经营许可证年审时查验是否完税,对未完税的不予年审。
4.加强商品批发业及特殊行业税收管理。工商、市场经营主体要积极支持税务部门加强对商品批发业的税收管理,帮助税务部门最大限度掌握或占有各类涉税信息,减少税款流失。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密切关注药品批发、零售业的经营状况,配合税务部门堵塞税收征管漏洞。
5.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应税项目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行政事业单位在实施经营性收费前,应按规定进行应税认定登记。教育主管部门要配合税务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将所有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纳入税务管理,按规定统一使用税务发票。财政、物价部门要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收费情况、收费标准的监督检查,及时向税务部门反馈信息。
6.加强税收优惠企业税收管理。对各类科技、福利、劳服、外资、资源综合利用、环保、下岗职工再就业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科技、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商务和发改等有关部门要联合财政、税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消相应资格。
7.加强个体和零散税源的代征管理。税务部门根据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可对个体和零散税收实行委托代征。房产交易应缴纳的税收,可委托房管部门代征应征税款;从事各类建筑安装工程项目应缴纳的税收,可委托建设单位或建设管理单位代征应征税款;从事小型水利改造、水库加固、河砂开采等项目应缴纳的税收,可委托水利项目所在街道代征应征税款。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综合商场内的税收,可委托市场管理部门代征应征税款。其他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税收,也可由税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委托代征应征税款。
8.税务部门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相关部门协商确定税收源头控管的具体内容、方式和措施。
三、进一步加强地方税收保障工作的管理与考核
1.加强组织领导。区财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地方税收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街道、区直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统筹安排、科学调度,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税务部门要及时对各部门提报的涉税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归类和处理。区财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涉税信息的报送利用和协税护税情况进行考核。
2.强化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将地方税收保障工作作为本单位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分管领导和协税科室,确定协税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认真完成有关信息的提报、税收协助、联合管理和税款代征代缴工作,切实维护良好的税收秩序。
3.严格考核奖惩。将地方税收保障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对负有地方税收保障责任和义务的有关部门涉税信息报送、税收协助情况进行考核,并按考核结果对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尽职尽责、未按照要求提供涉税信息的,负有税收协助义务、无正当理由拒绝协助的单位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专业化管理是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和不同特点,通过建立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充分运用其专业技能,实行分类管理和规模化管理相结合的模式,达到加大管理力度、强化管理深度的目的。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所有制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市场主体日趋多元化、市场分工越来越细的经济社会背景下,税收管理专业化是大势所趋。据笔者调研,20o7年娄底市国税局适应这种趋势,大力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着重改革管理的组织结构,按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所得税三个类别分设税源管理机构,实行针对性管理。专业化管理推行一年多来,收到了明显成效,税收征管质量得到一定提升,补办税务登记2836户,个体税收增长44.6O%,高出总收入增长水平20.42个百分点,所得税收人增长53.5%,高出总收入增长水平29.92个百分点。但是,总体来说,目前的专业化管理还只是“破冰”之举,尚未达到“融冰”、“化冰”的境界,专业化管理的深度、广度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尤其是在专业化管理方法、专业化管理手段、专业化管理目标等方面还大有文章可做。本文拟从认识和实践两个层面对推进专业化管理纵深发展提出几点浅见,供工作中参考。
一认识上应该厘清的几个问题
1、专业化管理不是简单的分类管理,而是全方位、立体型、深层次的专业化管理。有人认为,按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所得税纳税人进行了分类就是进入了专业化管理,这是错误的。分类是专业化管理必备条件,是基础,但不是全部。目前,我们的专业化管理还停留在浅层甚至表面上,形式上转型了,实质上还没转型,管理的手段、管理的方式、管理的程序还是老套路、老办法。在一般纳税人管理上,税源管理部门没有做进一步的细化、分工,也没有制定对应的管理办法,更没有形成系统的管理体系;在所得税管理上,缺少专门的税源监管,缺少多元化的信息网络,缺少专业的纳税评估;在个体税收管理上,税源底子、纳税人户籍还不是很清楚,税额调整方式还比较粗放,个体大户的征管还不是很到位。真正的专业化管理应该是专到了每个行业、每个税种、每个纳税人、每个工作点上,还应该有专门的办法、专门的手段、专门的目标。
2、专业化管理不是税源管理部门单打独斗,而是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相互联动。有些人一提专业化管理就认为是税源管理部门的事,与自己无关,因而置身事外。诚然,税源管理部门是专业化管理的主体,但是,其他部门也是专业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专业化管理模式下,信息技术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信息技术支撑,征管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征管制度和办法,税政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政策服务,计统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统计分析,因此,不能把各类业务彼此割裂,而应该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明确分工、强化职责、密协协作,尤其要理顺综合管理部门和专业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落实和完善税源管理良性互动机制。
3、专业化管理不是一专到底,也应有适当的多元化管理。专业化管理是纵向的延伸,多元化管理是横向的延伸,缺少多元化的专业化是狭隘的专业化。比如:管理增值税的部门既要管理好增值税,也要注意所得税的管理,及时将增值税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所得税管理部门反馈;管理大企业的部门,既要探索大企业税收管理新方法,也要对大企业下的子公司、小企业加强管理;管理甲行业的税收管理员,既要加强对本行业的税收管理,也要注意与甲行业相关的乙行业的情况,做到相互融通、相得益彰。因此,专业化管理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4、专业化管理不是要管理不要服务,而是要在专业化管理上实现专业化服务。重管理、轻服务本来就是一种错误的理念,推行专业化管理后,部分人甚至加深了这种理念,片面强调专业化管理而忽视纳税服务,征管制度变得越来越冗长,征管措施变得越来越繁琐,征管流程变得越来越复杂,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管理,但另一方面也加重了纳税人负担,牺牲了优质服务,并且两种效益不对等,牺牲大于收获。在推进专业化管理上,要特别重视专业化服务,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服务方式,逐步实现个性化服务,使纳税服务的触角伸得更长、更深、更广。
5.专业化管理不是唯收入论成败,而要把提高征管质效作为主要标杆。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效益的明显提高带动了税收收入的较快增长,这是经济决定税收的产物,这种表象容易掩盖税收征管质效的本质,让人误以为这完全是专业化管理的功劳,并在这种成果下沾沾自喜。检验专业化管理的成效既要看税收收入的增长,更要看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益,看征管漏洞是否存在,看征收率是否提高,看征管秩序是否好转,看纳税人是否满意。
二实践中应该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进一步完善分类管理与层级管理相结合的模式
进一步打破税源管理部门内部属地管理的模式,分行业、分规模进行管理。一般纳税人管理部门设立大企业管理组,大企业以外的企业按行业进行分类设立若干个组,商业与工业分开,甲行业与乙行业分开,每个税收管理员专门负责一个或几个行业的税收管理,加强对各个行业的比较分析,采取针对性管理措施,同时,在职能建设上,要将管理与评估分离,专门设立评估组,负责互动平台下发现的疑点企业的纳税评估;所得税税源管理部门可以比较一般纳税人的管理进行分类管理;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管理部门则要按地段、按规模、按行业进行分类管理,监控到每一个个体工商户,监控到开业、歇业、复业等具体的经营活动,监控到每一张发票的开具情况。同时,市局要积极参与到税收征管实践中来,重心下移、业务贴近基层,市局直接对大型企业进行评估,对大型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对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进行直接稽查。
1、抓紧规范管理制度。随着管理方式的转型,管理的基本制度、基本规程也必须相应转型,否则,就会出现管理空挡。要适应专业化管理的新要求,重新规范管理工作制度,制定详细的行业税收管理办法、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发票管理办法、税务稽查管理办法、纳税服务实施办法,使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要适应专业化管理的新要求再造管理流程,科学设置税收征管基础工作流程、办税服务流程、部门衔接流程、互动协作流程,使各项工作顺利流转,防止工作断链;要适应专业化管理的新要求,强化检查考核,明确内部分工和岗位职责,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完善考核办法,为专业化管理提供保障和动力。
2、着手强化配套措施。要将征管、税政、稽查、计统、信息中心等部门纳入专业化管理工作范畴,形成大专业化管理格局,增强整体合力。各部门要以专业化管理为核心,积极主动为专业化管理服务,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改进管理办法,创新管理手段。征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包括所有行业的税收管理办法,供基层征收管理机关执行,进一步扩充纳税评估模型库,建设类型齐备、典型具体的纳税评估模型库;税政部门要着重完善民政福利企业、废旧回收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管理办法,提出精细化管理举措;稽查部门要加强典型案例的剖析,掌握各个行业偷税漏税的惯用伎俩,为税源管理部门实行专业化管理提供参考;计会统部门要走出传统的统计分析习惯,将统计分析细化到各个产业、各个行业和细分行业,将统计分析指标细化到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使统计数据更加准确、全面,使分析结果更加科学、可靠;信息中心要发挥技术支撑的作用,建立税收数据处理中心,把各税种、各类经济活动信息进行归纳整理、储存,加强税收数据的深层次开发使用。
(二)努力建立专业化人才队伍
人才是基础,没有专业化人才就无法实现专业化管理。目前,干部队伍中行业分析专家、反避税专家、所得税管理专家、转让定价调查专家、纳税评估专家、计算机审计专家、个体税收管理专家还很稀缺,制约了专业化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把它作为专业化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先行性工作来抓。要及时调整教育培训的方向,从学历教育、基本技能教育、综合性教育转向专业教育、针对性、高精尖教育,使受教育者多获取特定行业、特定领域的专门知识,多培养行业分析专家、纳税评估专家、税务稽查专家、计算机专家;要建立和扩充各级各类人才库,对专家级人才统筹管理、合理调配、因才适用;要确保专业化人才队伍的基本稳定,每年专业人才的岗位异动率不能超过20%,并要实行“退一补一”的办法,顺利实现专业人才的新老交替。
(三)积极推动纳税服务专业化.
管理与服务是一对连体婴儿,有相应的管理就有相应的服务。随着管理的深人、细致,纳税服务也应该紧随其后,步调一致。推动纳税服务专业化首先要树立“顾客导向”意识,对企业来说,顾客是市场营销活动的中心,企业的一切活动,都应该围绕着顾客需求、顾客满意来进行,对税务机关来说,纳税人就是税务机关的顾客,所有的管理活动都应该以顾客需要、顾客满意为标准,当然,这种需要和满意是建立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之上。其次,要建立大客户税务经理制,达到一定规模的纳税人,税务机关要指定一名专门人员作为企业的税务经理,成为税企沟通的基本渠道,对企业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各类涉税问题。再次,要拓展纳税服务的方式方法,实行同城办税、网络服务、数字税收等新的服务方式和手段,提高办税效率,尽最大努力方便纳税人。
(四)全面推进管理专业化。
l、推进一般纳税人管理专业化。摸索大企业专业化管理新途径。目前,省级以下税务机关尚未建立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但是我们可以进行探索,为以后大企业的税收管理积累经验。大企业的标准可按销售规模、纳税规模、资本规模和其他特殊情况综合确定。每个大企业明确专门人员进行管理,管理员负责了解大企业的财务核算和相关的生产经营情况、资金流动情况、发票开具情况、税款入库情况,同时,根据掌握的情况对申报资料进行评估,对申报资料、税款入库、争议税款进行动态监控,定期进行跟踪性税收风险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申报中的异常情况,对发现重大问题的企业实施专业化税务审计,审计过程中可以召集行业分析专家进行集中“会诊”,必要的情况下,大企业可实行专家组专门管理,但是,对专家组成员要明确职责,量化指标,用简易的考核办法加强考核,确保驻厂员忠实履行职责。
深入推进行业分类管理。当务之急是要在专业化的税源管理部门内部进一步打破属地管理的格局,按照“突出特点、规范制度、重点推进、逐步细化、完善体系”的总体要求,合理划分行业、合理分配征管力量进行分类管理。根据目前的情况,分行业管理不宜太粗也不宜太细,太粗了专不起来,太细了人员力量有限,应以两人为一组,每组专管1—3个行业(包括细分行业)。要逐级建立行业税收信息库,搜集各类经济税源信息,树立行业指标标准,定期指标体系,根据行业的发展变化适时调整各种指标标准,为税源监控和纳税评估提供参考。要加强行业研究,行业税收管理员定期出具行业发展报告,定期提供行业经营、发展情报,定期召开行业分析例会,对特定的行业问题,采取专家咨诲、实地考证等办法加强研究。要完善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库,开展专业化评估,专业化评估的特点是人员专业、知识专业程序专业、方法专业。
2、推进所得税管理专业化。今年是新所得税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年,总局和省局专门召开了所得税管理与反避税工作会议,提出了“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的24字方针,为所得税专业化管理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按行业、按规模进一步细化分工,适当增加所得税专业管理人才,调整所得税管理事项。县(市、区、局)应迅速积极探索在税政科设立由2—3人组成的专门小组,重点抓好所得税纳税人除税务登记、申报征收、发票管理外的税源监控、纳税评估、重点涉税事项管理、汇算清缴等重点事项工作。
拓宽信息渠道,强化专职监管。所得税管理的瓶颈是信息失灵,因此,有必要建立专职监管部门,专门负责加强信息情报的搜集和税源的监管,理想的模式是建立税收数据处理中心,综合各种经济税收信息,统一自动采集、自动储存、自动筛选、自动分析。当前的选择是健全信息网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可以从产权交易机构、工商部门、公证部门采集重大产权交易、产权变更、经济合同及协议等情况,可以从金融部门采集银行开户、资金流动情况,可以从新闻媒体采集经营发展变化、重要产品上市情况。
建立所得税专业评估体系。所得税纳税评估是对税源监管信息的分析、利用的过程。所得税专业化评估有别于原来的“大一统”评估,评估的精细化程度更高,侧重于收入成本的审核,强调行业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应加快建立包括行业税负率、零负申报、财务比率、财务项目分析指标等在内的指标峰值,建立指标警戒体系,将低于警戒值的纳税人作为评估对象。运用管理学、统计学等相关知识和科学的数学模型进行计算分析:找出疑点,指导评估。
按照“二八律”建立重点税源监管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抓好2O%等于抓好10o%的“二八率”是现代管理的机理,也是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哲学原理在税收管理中的应用。要编制重点税源监管调查指标体系,调查分析重点税源企业报表数据、纳税申报数据和生产经营情况,分析税源、税负变化动态。要明确规定纳税人发生重大盈亏、资产损失、产权变更、投资转让、破产重组等变化时,必须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所得税清缴手续,并将重大事项报告情况作为税务奖惩的一个重要指标。
严格核定征收。对连续亏损、行业平均利润率低于预警值的一般纳税人、符合核定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全部实行核定征收;对零申报和负申报的企业核定征收面要达到60%以上。
加强反避税工作的研究和管理。积极培养一批反避税专家,依靠专家推进反避税工作。定期剖析反避税典型案例,增强反避税工作的针对性,以典型案例指导反避税工作。对长期亏损或跳跃性盈利又不断扩大投资规模等违反营业常规的企业、实行关联交易有较大避税嫌疑的企业,开展内、外部调查,加强情报交换,做好信息比对和功能风险分析。
大力开展所得税专项检查。切实扭转所得税检查是条“橡皮尺”的观念,进一步增强所得税检查的刚性。税务稽查的重点、检查的技能逐步从增值税转向所得税,大力培养所得税检查专业人才,探索所得税检查的新方法、新手段。所得税稽查收入与全部稽查收入要协调发展。
3、推进个体税收管理专业化。
一、企业废业税收流失的重要性分析
税收效率理论认为,税收以不扭曲经济为有效率。逃税是指纳税人通过非法途径减少其应纳税额的经济活动。大规模的逃税不但会影响一国政府的财政收入,而且还会造成社会资源配置的扭曲以及收入分配的失控,给一国社会经济带来严重影响。在我国,一些人因看到其他人逃税没有被制裁而纷纷仿效,特别是应发挥震摄力的税收征管的最后一道关口――企业废业环节税收管理弱化更使这种行为受到激励,后来者的日常经济行为不是完全按市场信号做出的,还掺杂着逃税方面的考虑。如恶意欠税、账外建账、收支挂账、人为的控制存货和费用发生、损失不处理、废业不注销等。总之,企业废业环节存在的税收问题已经不单纯是一个环节的问题,正在影响到税务管理的整体质量,扭曲着社会经济。其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废业环节存在的税收问题扭曲着一些人的行为。由于税务管理上的漏洞引导一些人去尝试违法、行贿税务官员,把精力更多的用在了不能产生任何社会财富的负面搏弈上。其次,废业环节存在的税收问题造成一部分社会资源配置的无效率。废业税收管理的漏洞成为了诱发违法犯罪的陷阱,一些社会资源不是流向收益更高的领域,而是流向了税收征管漏洞更多的领域,从而造成资源的错配。再次,废业环节的税收问题造成了经济信息的扭曲。废业环节的税收问题表现出来的是一堆有名无实的虚假数据,这些数据最终会被统计部门采用,从而影响到统计资料的准确性,最终导致决策出现错误,使整个社会资源配置效率降低。最后,废业环节存在的税收问题造成了政策的逆向选择。按照经济学理论,税收是全民的债,在我国权力高度集中的体制下,政府支出刚性特征明显,政府固定要征足够的税以满足各项开支,这就意味着一部分逃税成功是以另一部分人税收负担加重为代价的,结果就是逃税者没有受到处罚而守法者却要代人受过。
二、企业废业税收流失的制度原因分析
我们先来讨论一个不同的制度下个人、集体效应模型。在模型中,假设制度的运行对个人和集体的影响不外乎有以下四种情形。
(一)税收征管制度导致个人目标与集体目标一致,结果使双方受益。如果在新的绩效考核标准中,基层征管分局及税务干部对企业废业税收征管工作都非常重视,则利用废业逃税的问题将明显的好转。
(二)税收征管制度导致个人目标与集体目标相反,结果个人受益集体受损。如某项工作业绩的考核由群众投票决定,可能会使一些工作上不务实、无原则,甚至搞权钱交易、的人反而人缘好、得票多;而工作认真、讲原则的人反而得票少。
(三)税收征管制度导致个人目标与集体目标相反,结果个人受损集体受益。如有的地方对申请废业的一般纳税企业账面存货规定一律按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缴纳增值税,这类规定对防止废业企业利用存货逃税无疑是有效率的,单位降低了执法成本,也保证了税收收入,但可能使执法人员面临许多来自企业和社会的压力。
(四)税收征管制度导致个人目标与集体目标一致,结果个人集体双方受损。如在企业废业清算环节,制度上只规定了几种程式性的手续,这样许多人就可以不做实际工作,个人付出了时间和精力、集体付出了费用,结果都是一无所获。
通过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第一种情形下的制度是有效率的,其他三种情形的制度或许初衷是好的,或者表面看是有效率的,但执行的结果却是失败的。所以,在构建和完善企业废业税收征管制度时,应注意分析制度执行的结果是否对个人和集体都有利,这样才能调动双方的积极性,保证制度在执行中不被扭曲或打折扣。
三、企业废业税收流失的执法原因分析
许多废业税收管理的内容并非适宜强制性约束规范,如果政府硬要强制规范它,势必带来比逃税危害更大的后果。税收管理体制与税收制度有很大的不同,税收制度规范的是纳税的实体行为,设计应力求中性,强调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政策,可以针对产业、行业、门类等进行统一的规定,实行统一的政策,通常强调执法的刚性。而税收管理统一性的政策多数只规范代表性、普遍性、全局性的问题,而特殊性、局部性的问题只能由地方性、部门性的制度、办法和措施来规范,甚至许多具体情况要依赖当事执法人员的判断,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裁量权。但是不管部门规定也好,执法人员判断也好,都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必须有充分的证据和法律上的依据。如对废业企业欠税不还的情形,可能是有纳税能力故意逃避的恶意欠税,也可能是确因经营困难无力缴纳。针对这两种情形,税法上都规定了进一步的处理措施,处理结果大相径庭。税法上只是界定了什么情形是恶意欠税,什么情形不构成恶意欠税,而具体到实务中某人是不是恶意欠税需要执法人员依据掌握的证据定性,对照法律规定处理。又如一般纳税企业申请废业时账面上有大量存货的情形,首先要做的是盘点存货以判定账实是否相符,如果账实不符则可能是由于销售不入账、不结转成本造成的;也可能是企业日常少转销售成本造成的;还可能是非正常损失不处理造成的;或者另有其他原因。但关键问题是定性。到底属于哪一种违法,需要执法人员通过一定的程序查清事实,取得充足的证据,定性后依法律规定处理。如果是账实相符,则有两种可能:一是人为调节存货少纳以前各期的增值税;二是正常经营所致。属于哪一种,同样需要执法人先取证定性。第一种情形显然是违法的,需要按法律规定调减以前各期的进项税额,补增值税,加收滞纳金和进行罚款;第二种情况应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的规定执行。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初步得出这样的结论:对于企业废业中的一些违法行为的处理税法上基本都有相应的规定,但具体属于什么性质需要具体执法者通过细致的工作摸清事实,掌握证据。如果工作不到位、不细致,解决问题的办法只能是一刀切。我们可以按其严厉性将这种“一刀切”政策分为两种:即严厉和宽松。所谓严厉就是面对一类事实,法律上规定按最恶意的情况定性处理,如对所有企业申请废业时欠税不缴都按恶意欠税处理,对所有申请废业的存货(账实相符的情形)都按为了少纳增值税人为故意调节处理等。所谓的宽松就是面对一类问题,法律上规定按最善意的情况定性处理,如对所有企业申请废业时欠税不缴都按困难欠税处理,对所有申请废业的存货(账实相符的情形)都按正常业务的原因处理等。如果选择了严厉的方式,即属于法律上的“疑罪从有”原则,就会错杀没有违法的企业;如果选择了宽松的方式,即属于法律上的“疑罪从无”原则,就会导致违法越多好处越多。这两类做法通常都是因为不了解实际,管僚作风所致,最终导致国家税收流失,税收执法环境难以改善,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无法提高。
四、防范企业废业税收流失的对策
在制度建设上构建一个能够实现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一致性和责任明确性的企业废业税收管理机制是非常必要的。重点应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做好企业废业税收管理的制度建设,向制度要效益。我国现行的企业废业税收管理法规制度,许多仅是原则性、纲领性的规定,不能适应加强税收管理的需要,还有很大的完善空间。一是健全外部各部门信息交换和内部各部门合作方面的法规。健全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协作和信息交换方面的法规,明确合作内容及方法;构建内部税源、征管、稽查等职能部门在企业废业税收管理中的合作方面的法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二是完善企业废业税收管理各项工作的标准。制定和完善企业废业中的存货盘点、财产清查、企业清查、税款征收等方面工作的有关标准。三是健全执法责任及失职追究方面的法规。针对重要的管理环节规定执法责任、失职的认定、责任的追究制度。四是依法简化废业税收管理程序。将一些易于流于形式的环节改进或去掉,而强化有实质内容的程序。
(二)做好企业废业税收管理制度的执行工作,向工作要效益。制度建设固然重要,但关健是执行。当前我国企业废业税收管理方面的税收政策,有的得到了执行,而且执行得非常好,对打击不法行为起到威慑作用。如对拒不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企业,三个月后,税务部门将该公司转为非正常户管理并在媒体上进行公告,公告1年后,如果纳税人没有申请注销,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将强行注销并列为非常户管理,并积极采取措施清欠税、滞纳金和罚款。这一系列执行程序在实际中效果较为明显,使走逃户有所收敛,完全是在计算机系统内自动完成的,执行成本也非常低。但也有一些重要的环节执行的不好,必须建立起制约机制,并辅之以计算机网络等信息化手段和严格的内部监督机制,将与企业废业管理关联性强的分户基础税源管理工作、废业环节的存货盘点、企业清算等工作纳入相互制约、互相监督的执行机制。
(三)提高企业废业管理干部队伍的素质,向能力要效益。废业税收管理工作不只需要有责任心,而且需要有专业知识和技能。要具备这些能力,税务执法机关必须加强人才的培养和队伍的建设,落实人才培养的各种措施。这些措施一般应包括:一是抓好培训工作。以岗位能力培训为突破,重点抓好办税服务大厅人员、税收管理员、废业稽查人员、税收分析人员的培养和训练工作,紧紧围绕解决企业废业税收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培养能力。同时积极推进“最佳税收管理员” 、“优秀查账人员”、“先进征管人员”等的评选工作。二是鼓励自学,对取得成就的自学人员给予奖励,鼓励报考企业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产评估师资格的考试,对取得资格证书的给予奖励。注重后续人才的培养工作,发掘年轻人的潜力,发展壮大人才队伍。三是实行新的考试、考核、评定制度。加强对与企业废业管理有关联的财务会计、税法、计算机方面知识的考试工作,注重对个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的考核工作。
(四)改进企业废业税收管理的内部制度,向管理要效益。改进企业废业税收管理的内部制度,主要包括完善内部制度,把好执行关和抓好制度的保障建设三个方面:一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用制度去激发人的内在的向上动力,通过制度引导和规范人的行为,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把好制度的执行关。现在很多单位都有较全面的内部管理制度,但执行效果不好。三是抓好制度的保障建设。在废业税收管理各个环节规范操作,加大税收执法责任追究,防止权钱交易,预防职务犯罪。应当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重大问题集体决定制度。
(五)改进企业废业税收管理的流程,向服务要效益。企业废业税收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应始终围绕纳税服务进行,将纳税服务渗透到管理的各个环节,并努力以服务促管理,而最有成效的服务就是简化程序,为纳税人节省时间。在借鉴国内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本地区情况,制定自己的改革方案。包括改进企业废业登记的税收管理流程,将原来不必要的流程坚决省略,强化税源管理和企业清算的工作,改进工作思路,采取新的工作方法。同时,加强日常的税法宣传工作,通过征收大厅电子屏幕,对与废业有关的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及办理的程序等进行公告,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为纳税人提供更多的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X
参考文献:
1.管云根.论税务登记与注销的管理[J].现代经济,2008,(11).
一、风险管理认识上存在的主要误区
从目前情况看,各地在风险管理的认识上存在一些误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有的认为风险管理削弱了一些部门的权利,触动了一些部门和个人的利益,存在抵触情绪;有的认为风险管理是故意找毛病、挑问题,对风险监控部门推送的风险任务不及时应对甚至置之不理或应付了事;有的认为风险管理是风险监控部门一个部门的事,在工作上不愿积极配合;有的认为在纳税人报送的涉税信息不真实不完整、第三方涉税信息未能充分获取的情况下,还不适宜开展风险管理;有的认为营改增明年就要全部到位,现在推行风险管理为时过早。
二、如何正确认识税收风险管理
税收风险管理是对传统征管体制的一场“颠覆性的革命”,风险管理的推行,必然导致新理念和旧思维的碰撞,必然会存在理解上的不一致和认识上的不统一。如何走出误区,正确理解和认识税收风险管理,笔者提出以下几点浅见:
1.正确把握税收风险管理的定位。
第一,税收风险管理是现代税收管理的先进理念和国际通行做法,是完善我国税收管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实现税收现代化的有效举措,是构建科学严密税收征管体系的核心工作。第二,税收风险管理是税收征管改革的突破口,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就是要把有限的征管资源优先配置到高风险领域和大企业税收领域,实现税源管理专业化,推动服务管理方式创新和税收管理体制变革。第三,税收风险管理是完成组织收入目标的重要抓手,开展税收风险管理,通过风险分析识别,有助于找准税收漏洞,有效实施风险应对,促进税收收入的可持续增长。在当前经济形式不容乐观、税收收入任务严峻的情况下,推行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提高税源管理水平,对促进地税收入任务的完成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今年8月,江西地税对全省国税部门的增值税、消费税入库数据与城市维护建设税入库数据开展了比对分析,将未缴或少缴城建税的风险纳税人推送各地进行风险核查,截止10月22日,全省通过风险管理入库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计1.58亿元。
2.正确理解税收风险管理对提高征管能力的重要意义。
风险管理是理念,也是手段。税收风险管理是加强日管的有效方法和手段,在日管过程中,应用税收风险管理方法,按照税收风险管理流程,加强登记、发票、申报、征收等环节的管理,并结合精简审批、减少环节、下放权力等创新税收服务和管理的要求,发挥税收风险管理的优势,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风险监控,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征管质效。税收风险管理还是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的有效方法和手段,在大企业税收管理过程中,运用税收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提升复杂涉税事项的管理层级,发挥各级地税机关的系统优势,实现大企业由基层的分散管理转变为跨层级的统筹管理,促进税收征管整体资源的优化配置。风险管理不是故意找毛病,挑问题,而是通过风险管理发现存在涉税风险的纳税人,最大程度地降低税收流失风险,提高纳税遵从度。同时,对风险管理过程中发现的地税机关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管理的措施和办法,提高管理水平。
3.只有部门协同配合才能有效推进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一项全局性和系统性工程,风险管理必然打破以属地管理为主的传统征管体制,调整税收管理机构和职能,整合人力资源,这就必然涉及部门和个人利益的调整,必然面临矛盾和阻力,这就需要各级地税机关和广大地税干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风险管理是地税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需要内部和外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需要各职能部门的积极参与。风险管理贯穿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纳税服务、税政、征管、稽查、税源管理等职能部门都是风险管理的主体,按照各自职责,落实风险管理的有关要求,做好具体业务的衔接;机构、人员和岗责应按照风险管理的要求进行调整;征管业务流程应按照风险管理的要求进行设计和优化;征管基础和数据质量应适应风险管理的要求;第三方信息应按照风险管理的需求采集。这些都要求层级、各部门加强配合、协调,建立“统筹协调、纵向联动、横向互动、内外协作”的税收风险运行机制。
(一)完善整体构架,征管信息化再上新台阶
**年7月1日,我区综合征管软件成功上线,实现了省级数据集中。在此基础上,**年,我们开发、推广了网上申报系统和税库银联网系统,其中网上申报系统还获得了自治区科技进步三等奖和×××科技进步二等奖。两大系统的推广使用,标志我区以综合征管软件为主体,以网上申报系统、税库银联网系统为两翼的征管信息化“一主两翼”整体构架已经建成,全区征管信息化大飞机开始起飞,实现了征管工作的重大突破。这个基于全区数据大集中既精简又科学的构架,是×××国税征管信息化建设的一个突出亮点,标志着我们征管信息化整体构架在全国税务系统的先进性。
(二)强化税源管理,税收征管能力显著增强
根据区局的统一部署,各级国税机关落实工作职责、加强绩效考核,认真抓好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示范点工作。绝大多数单位都能按区局的布置,召开现场会,推广工作经验,以点带面,全面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各单位还重点抓住户籍、申报、发票和欠税等关键环节,强化税源管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强化户籍管理,打牢税源基础。与公安部门比对、核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的身份证,把好税务登记关。以换证为契机,全面清理漏征漏管户共×××户,补缴税款×××万元。补充采集、修正纳税人行业及明细、注册资金等信息,提高数据的完整性。发挥数据集中的优势,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走逃户异地办证经营专项检查,加强非正常户的管理,打击偷、逃国家税款的行为,提高税法遵从度。
××深化申报管理,提高税收征收率。综合征管软件上线后,通过数据分析发现,我区各类企业的增值税零负申报率超过了×××,并且月月如此,这就意味着全区有一半以上的企业不纳税,这个比例在全国是偏高的。面对这样的形势,要做到让纳税人交足税,首先更应让应交未交税的纳税人先交税。按照这一思路,各级国税机关加强了零负申报的管理。到去年12月,全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零负申报率降至×××,小规模企业零申报率降至××%,比**年年底分别下降20和×××个百分点,而且是在年初反弹后,从4月起逐月下降的,大大超过区局要求下降×××个百分点的目标。通过深化申报管理,全区宏观税负和税收弹性系数稳中有升。
××细化发票管理,实施以票控税。充实发票管理窗口职能,设定三大预警指标,定期发票预警数据,完善发票预警监控联动机制,实施以票控税。全年共下发×××户发票预警企业清单,经纳税评估补税×××万元,核减上期留抵×××万元。各市国税局还结合实际,开展增值税进项抵扣凭证检查。如×××国税局针对大量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滞留在企业不认证抵扣的现象,开展深入的核查,发现涉及×××家企业的×××份发票,开票金额300×××多万元,企业既没有入帐,也不申请抵扣认证,而是通过帐外经营,隐瞒销售收入,偷逃国家税款。该局依法对此作了处理,并及时完善管理措施,堵塞管理漏洞。
××硬化欠税管理,体现税法刚性。广泛开展欠税公告,按照《欠税公告办法》,区、市、县三级税务机关分别进行了欠税公告;开展未录入综合征管软件欠税(系统外欠税)的调查核实,建立欠税台帐,加强历史欠税管理;严格滞纳金制度和延期缴纳税款审批制度,大力清缴陈欠,严格控制新欠。
××贯彻属地原则,落实分类管理。在全面掌握整体税源的基础上,根据纳税人的行业、规模、经营特点等加以分类,实施科学合理的分类管理,这是提高管理效能的有效途径。如×××国税局,对重点税源企业,安排局领导联系,指定财会知识较丰富的税收管理员专管;对具有代表性的行业,安排熟悉行业营销特点、掌握一定市场营销知识的税收管理员,实施行业管理;对个体工商业户和农村零散税收,安排有丰富社会经验的税收管理员分片管理。区局在总结各地分类管理经验的基础上,选择管理办法相对成熟的×××个行业,编写《税源行业管理指南(一)》,指导基层实施分类管理。
××加强数据应用,构建“双层四级”纳税评估体系。全区国税系统逐步建立起具有×××特色的“双层四级”纳税评估新模式,努力挖掘税源管理的深度,不断提高税收征收率。如×××国税局抽调×××人组成纳税评估工作组,集中办公,专职从事间接层纳税评估,指导税收管理员开展直接层评估。×××国税局提请市人民政府转发《从第三方取得涉税信息工作的意见》,定期从财政、工商、交通、电力等×××个单位获取涉税信息,并有效利用这些数据,开展纳税评估和税源监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年全区共完成纳税评估×××户(次),追补增值税税额×××万元,调减留抵税额×××万元,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额×××万元,追补所得税税额×××万元。
(三)优化纳税服务,纳税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各级税务机关坚持以人为本,文明办税,提高了社会满意度。在由各地政府组织的行风评议活动中,社会各界对国税机关的满意率均名列前茅。据《×××日报》开展的问卷调查,全区有×××的纳税人反映国税系统的办税效率和纳税服务水平比上年有明显提高。
××推行网上申报。全面开发、推行全区统一的网上申报软件,供纳税人免费使用,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申报纳税,既减少了纳税人的排队现象,降低了办税成本,又减轻了税务机关数据采集的工作量。**年底,全区已有×××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网上申报系统申报纳税。
××试点税库银联网。为了解决纳税人交税多次跑等问题,积极试点税库银联网系统,使电子申报与电子缴税有机地结合起来。纳税人只要轻点鼠标,就可以完成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实现了税款征收入库方式的历史性变革。
××优化征管流程。对×××个方面×××个项目的税收征管流程进行优化,通过实行涉税事项一窗办结、简并表证单书、取消部分行政审批等,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纳税人。如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普通发票业务,按原流程需要经过税款预征、发票代开、收取工本费多个环节和多个窗口,纳税人需要多次排队。实行一窗办结后,纳税人办理时间由原来的40分钟减少到15分钟,
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减轻纳税人负担。大幅度减少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收费,整套税务登记证费用由×××元调整为×××元。简并要求纳税人报送的报表资料,避免重复报送。减少需要纳税人报送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实行一次提交,反复使用。
一年来,全区国税系统还通过建立征管质量分析制度、完善征管质量考核机制等各方面的工作,促进了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在国家税务总局对全国×××个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的征管“六率”考核评比中,我区在上半年取得第×××名的基础上,全年的总成绩又前进2位,排名第9,圆满地实现了党组提出的目标。
过去的一年是征管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年,税收征管工作进入全国的先进行列,可喜可贺!但是,在成绩面前,我们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单位对区局的工作要求没有认真落实,敷衍了事,导致一些涉税案件的发生。如尽管区局三令五申,要求加强专用发票开票限额和收购发票的管理,但某县国税局没有抓落实,在对纳税人专用发票开票限额许可和收购发票用量审批过程中,税收管理员我行我素,不仅没有深入企业调查核实,而且编造调查报告,为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可乘之机。二是抓不住税源管理的重点,把税源管理简单地理解为“三催”即催报、催缴、催办这些简单的事务,为此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三是涉税数据的采集还不全面,只采集了纳税申报表和部分财务报表,产品产量、价格、库存、能耗、物耗等与税收密切相关数据特别是第三方数据没有采集,数据分析处理和纳税评估受到明显的制约。四是税源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有待加强,管理合力还需进一步发挥。各部门多头下达任务问题还比较严重,税收管理员只能疲于应付,工作质量难以提高。五是税收管理员整体素质还不高,部分税收管理员缺乏财务知识,不懂计算机操作,更不善于从数据中发现问题。六是纳税服务手段还不完善,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有的办税服务厅排长队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加以解决。
二、**年征管工作思路和主要目标
总结过去的工作和不足,目的是为了找准我们现在工作的基点。到去年年底,我们大约用了两年半的时间,完成了“三步走战略”第一步、第二步并开始了第三步的起步,税收征管工作进入全国的先进行列。今年年初,区局党组提出的五大工作目标,都和税收征管工作密切相关,要完成这些目标,就必须进一步理顺思路,抓住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求实创新,狠抓落实,实现税收征管工作的新跨越。
今年税收征管工作思路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部署,围绕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这个中心,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全面实现征管信息化“三步走战略”,夯基础,攻重点,破难点,抓热点,使全区税收征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具体的工作目标是:
××推广“四大软件系统”,即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辅助决策支持系统、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申报系统。
××建立“四位一体”互动机制,即建立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四位一体”良性互动机制。
××完善“双层四级”评估体系,即直接层、间接层两层和区、市、县、税收管理员四级纳税评估。
××推进“四管齐下”纳税服务,即通过整合优化业务、完善服务制度、加强宣传辅导、落实办税公开四条措施,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夯实税收征管基础是税收工作永恒的课题。推广四大系统,就是通过创新管理手段,进一步夯实征管基础,这是推进我区税收征管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基点。
——建立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四位一体”良性互动机制是推进税源管理机制创新的重要方面,是加强国税机关各部门协调配合、发挥税源管理合力的重要手段,是今年税收征管工作的重点。
——纳税评估是申报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强化税源管理的核心工作和提高税收征收率的主要手段。完善“双层四级”纳税评估体系,是×××税源管理的一大特色,也是今年税收征管工作的难点。
——优化纳税服务,为纳税人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税收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是税务机关的法定义务,是改善我区政务软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核心目标,各级党委、政府对此极其关注并寄予厚望,是今年税收征管工作的热点。
简单地说,今年税收征管工作的思路和目标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三步走、四个着力点。”
三、夯基础、攻重点、破难点、抓热点,努力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一)夯基础,进一步夯实业务和数据两个基础
去年,我们以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为抓手,强化户籍管理、深化申报管理、细化发票管理、硬化欠税管理,深化数据应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这些工作,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分别在不同的环节、从不同的角度对税源实施控管,是税收征管的基础工作,要坚持不懈地做深、做实、做细。在此基础上,要更加注重依托信息化手段,以技术创新推动管理创新,通过推广“四大应用系统”即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辅助决策支持系统、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和网上申报系统,以新的手段,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不断夯实税收征管基础。
一是面向税收管理员,推广税收管理员平台。利用税收管理员平台,按照统一工作内容、统一工作标准、统一工作程序和统一绩效考核的要求,规范和固化工作任务,实现自动分配任务,自动记录工作结果、自动提示完成状态,自动考核工作绩效,着力解决税收管理员“该干什么、该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干不好怎么办”等问题。要完善“一户式”管理,为税收管理员提供强大的数据查询和分析工具,做好税收管理员的“电子小秘书”。要在4月底以前完成试点,争取上半年推广到位,确有特殊困难的,也不能晚于10月份。
二是面向管理决策层,开发辅助决策支持系统,建立区、市、县三级监控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全区税收数据分析指标体系,加强区、市、县三级监控管理机制,是今年必须突出抓好的“十项工作”之一。开发辅助决策支持系统,是抓好这项工作一个重要而有效的措施。通过辅助决策支持系统,利用数据集中的优势,为区、市、县三级领导提供宏观和微观税收指标的实时状态和变化情况,帮助他们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逐步树立用数据说话的理念,切实改变以往那种单纯凭经验、拍脑袋指挥工作的做法,不断提高科学指挥税收征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面向全体执法人员,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要彻底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问题,就必须建立严格的税收执法责任制,将执法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一个执法部门、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借助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执法情况自动跟踪和考核,达到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严格责任追究的目的。只有做到了这一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措施和办法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四是面向一般纳税人,推广网上申报系统。年初,
区局对网上申报系统作了优化,增加了纳税人产品、产量、库存、价格、能耗、物耗等生产经营明细数据的报送功能,完善了与企业财务核算软件的接口,减小企业的数据录入工作量。要采取积极的措施,在10月之前推广到位。要特别注意工作的方法和策略,作好宣传和辅导,避免纳税人怕麻烦而产生抵触情绪,把纸质报表一报了之,要引导纳税人报送电子数据并逐步形成习惯。
推行以上四大系统的任务十分艰巨和繁重,在各系统推行的具体阶段,还要作专门布置。随着各软件的推广应用,我们更要重视数据的质量管理。数据是税收征管业务在信息化条件下的量化形式,税收征管的业务发展水平通过数据来记载和反映。真实准确的数据是开展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的基础。如果质量不能保证,就会降低数据的利用价值,既导致分析结果的错误,又造成信息化资源的浪费。所以,要加强数据质量管理,狠下决心,长抓不懈。一要把好录入关。要规范各具体表证单书的录入流程,对常见和已发生过的采集错误要及时归纳和公布,减少错误重复发生。二要把好监控关。区局目前在后台进行数据质量监控的指标从去年初的×××多个已增加到×××多个,今年计划增加到×××个。各地对区局下发的问题数据清单要及时核实、补正。三要把好考核关。对于已明确错误类型的指标,要加强责任管理和考核。
(二)攻重点,建立“四位一体”良性互动机制
建立“四位一体”良性互动机制,是强化税源管理的核心战略,既是今年全区税收征管工作的重点,也是我们要重点探索的课题。在今年召开的全区税收工作会议上,王局长对此作了强调,并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足见区局党组对这项工作的重视。
建立“四位一体”良性互动机制的实质,就是要在税务机关各职能部门之间构建信息共享、良性互动、有机统一的工作格局,有效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管理合力。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工作都很重要,都应该做好。但是,从全局的角度考虑,由于机构和人员配备上的相对独立,各部门的目标只是局部最优,不是整体最优,整体最优不是各局部最优的简单叠加。因此,构建“四位一体”良性互动机制的核心就是通过加强各部门的沟通配合,形成一个以税收分析指导评估和稽查,评估为稽查提供有效案源,稽查保证评估疑案的有效落实,评估与稽查反馈结果改进评估分析和税收分析工作的机制,实现整体最优。
××要以税收分析引导纳税评估。要充分利用税收分析成果,提高纳税评估工作的准确性。要按照“面、线、点”梯次推进的办法,首先开展宏观税收分析,对本地区整体税源进行面的扫描,及时找出影响本单位宏观税负、行业税负、税收弹性的主要行业,再针对重点的行业,利用同业税负分析等方法,对税源进行“线”的剖析,准确定位存在疑点和问题的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企业纳税评估,对税源进行“点”的挖掘。纳税评估工作结束后,要把验证结果及时反馈给分析部门,促进分析水平的提高。
××要加强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协作配合。实践证明,纳税评估对强化税源管理,降低税收风险,减少税款流失,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绝不能因此以纳税评估代替税务稽查,对涉嫌偷税的案件,必须移送稽查部门依法查处,不能一补了之,以补代罚,同时也要克服不加甄别地把所有存在疑点的案件全部移送稽查环节,使稽查部门难以应付。要密切协作配合,确保应移送的案件全部移送,稽查的结果能及时反馈,形成以管助查、以查促管的良性互动关系。
××要建立三项工作制度,推进良性互动。一是建立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加强信息交流和反馈,提高各环节的工作水平。二是建立个案处理应急制度,对典型的个案,各部门要密切协作,及时处理。三是建立考核监督办法,把“四位一体”良性互动机制运行结果纳入各市履职责任考核范围,确保机制的有效运行。
(三)破难点,完善“双层四级”纳税评估体系
纳税评估是申报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强化税源管理的核心工作,同时也是各级税务机关需要提高的基本功。这就要求我们的税收管理员,要时刻盘算纳税人交的税是否和它的生产经营规模相匹配。去年,我们根据全区税源的分布状况,并结合税收管理员的素质、能力、水平,提出了“双层四级”纳税评估体系。所谓“双层四级”,一是直接层,是指税收管理员那一级,是依据纳税人的活情况、活资料开展的纳税评估;二是间接层,包括三级,是指区、市、县级国税机关依据掌握的经济信息数据,通过人工或计算机分析、处理、测算等手段开展的纳税评估。说到底,无论直接层评估还是间接层评估,都是要分析纳税人是否真正交足税,这是税源管理的核心所在。完善“双层四级”纳税评估体系,必须着力解决以下问题:
××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实现人尽其才。纳税评估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综合性工作,要求每个税收管理员都能利用经济指标、财务指标开展纳税评估,确有一定的困难。各地可以抽调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有一定经验的人员成立纳税评估小组,专职开展间接层纳税评估,并指导税收管理员开展直接层纳税评估,做到“专”“群”结合,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一般来说,规模较小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应当由税收管理员根据掌握的企业规模、能耗、成本、库存等活情况、活资料开展直接层评估。对规模较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要特别强调区、市、县三级税务机关的间接层评估与直接层评估紧密配合。各县(市)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对较少,要把两层评估结合起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改进纳税评估办法,提高评估成效。纳税评估是实践性很强的工作,仅仅从书本上是无法学到和掌握评估技能和技巧的,它必须源于实践经验的不断累积,要组织评估人员开展讲评会、交流会等形式的实战交流培训,不断提高评估水平。要在实践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各行业的经营特点,总结行业评估经验,完善评估指标体系。要善于利用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信息,检验纳税人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实行扎口管理。市、县局要整合纳税评估工作,各部门不能各自为政,多头下达任务。扎口管理的相关人员一定要定期召开会议,共同研究讨论,要结合上级单位的工作部署和本局的工作任务,统一工作指令。作为四级纳税评估的一级,区局将统一评估对象清单,各地要认真落实,如期反馈。
××建立评估长效机制,增强评估刚性。一定要解决纳税人为了应付税务机关,在评估期内把税交足,在评估过后又把税负降下来的问题。要建立纳税评估档案,把每次评估的原由、问题、处理结果记录在案,对屡犯不改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典型案例,要在办税服务厅公开曝光,或者集中通报案情,发挥警示作用。
(四)抓热点,提高办事效率,优化纳税服务
加强和优化纳税服务,是税务部门法定的责任,也是行政效能建设需要重点加强的工作。要转变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实现税收服务从职业道德向法定职能的转变,从管理监督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从以自我为中心向以纳税人为中心转变,从向纳税人提供一张笑脸、一杯热茶的低层次服务向着力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创造公平竞争的法制环境,切实维护和保障纳税
人合法权益的高层次服务转变。要以提高税法遵从度和方便纳税人及时足额纳税为目标,“四管齐下”,加强和改进纳税服务工作,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服务,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和谐融洽的税收环境。
第
一、要加强办税服务厅业务整合,下大力解决排长队问题。办税服务厅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提供纳税服务的主要场所,其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税务机关的形象,要彻底解决办事效率不高,让纳税人多次跑、排长队等问题,确保实现涉税投诉零发生。一是要进一步整合窗口设置,培养复合型人才,实施“大一窗”服务,实行涉税事项一窗办结,减少纳税人重复排队。二是要灵活调整服务窗口和人员,实行人性化管理。在纳税申报期、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等办事高峰期,要及时增加窗口数量,在工作量相对较少的时候,可以安排窗口人员协助其他工作或参加学习培训。办税服务厅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调度。三是要创新服务方式,大力推广网上认证,适时开通网上办税服务厅,实行网上预审批,减小办税服务厅工作压力。
第
二、要完善落实制度,统一规范服务行为。一是要按照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工作要求,制定全区统一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促进税务机关及工作人员转变作风、规范行为。二是要深入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规范》,按照统
一、精简、规范的要求,进一步优化税收征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大力推行全程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方便纳税人。
第
三、要落实办税公开,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要进一步落实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使纳税人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各项税收法律、法规,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切实保证国家法律赋予纳税人的权利得到落实。要大力推行“阳光作业”,杜绝“暗箱操作”。特别是发票发售、出口退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减免税审批及“双定”业户税额核定等关键岗位和环节,要及时将办理的标准、程序、结果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纳税人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