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银行行业前景模板(10篇)

时间:2023-08-16 17:05:18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村镇银行行业前景,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村镇银行行业前景

篇1

廖声红是湖北省汉川市新河镇燎原村人,全家是燎原村土生土长的农民,经营大棚种植,由于盖房投入过大,他经营的大棚种植出现了资金短缺,2009年4月17日到汉川农银村镇银行申请农业贷款5万元。

该银行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廖声红贷款无有效抵押物,但了解到廖声红贷款的确是生产经营需要,个人信用良好,无任何不良贷款记录,且第一还款来源有保障。

汉川农银村镇银行决定用农户种植大棚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该笔贷款从申请到发放只用了一天时间,其中廖声红只到过村镇银行一次,其余手续都是该行上门办理的。

汉川农银村镇银行是农业银行在湖北联合5家企业法人共同发起设立的,除了汉川农银村镇银行外,农业银行还在内蒙古联合6家企业共同发起设立克什克腾农银村镇银行。

这两家村镇银行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截至2009年6月末,克什克腾农银村镇银行实现利润44万元。

2009年8月,刚满“周岁”的汉川农银村镇银行也交出了好看的成绩单:年账面盈利85万元,贷款收息率和到期贷款回收率均达到100%。

“我们的优势就是审批链条短,符合条件的农户能很快拿到钱。” 汉川农银村镇银行行长胡郡灵说,因为村镇银行是独立法人,在当地相当于总行,对贷款审批不用层层上报。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区别于银行的分支机构,村镇银行属一级法人机构,灵活的信贷措施成为村镇银行的最大优势。

中国经济建设中绝对不能缺少的是农村地区的发展,村镇银行恰好满足了广大农村地区急剧增长的信贷需求。

银行早就该抛弃过去完全依赖在城市里傍大户的策略,而应将业务往下沉到更基层的市场去,因此不论从银行自身发展需要还是从政策扶持角度来看,村镇银行未来都会面临非常广阔的发展前景

自2007年3月首家村镇银行成立以来,目前全国已成立村镇银行超过110家,但这样的发展速度,和要求仍然相差甚远:银监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年~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中计划到2011年末全国应设立1027家。

这意味着,2010年一年中村镇银行的设立必然迅猛发展。

《世界的人民币》作者、资深银行专家孙兆东更加看好村镇银行的发展潜力,他对《投资者报》表示,村镇银行也是建设新农村的标志,农村要实现金融现代化,前提是要有村镇银行。

目前我国乡镇级机构有4万多个,从长远看,假设一个地区建一家村镇银行,至少还要设立4万家才能满足需求。

中外银行忙圈地

目前,在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由工、农、建、交5家组建并开业的村镇银行有7家:工行2家,农行2家,建行2家,交行1家。中国银行目前在村镇银行领域还是空白。

工行虽然去年12月才开始涉足村镇银行,进入较晚,短短一个月内,浙江和重庆相继成立了两家村镇银行。

最为雄心勃勃的是建行。其董事长郭树清今年1月13日表示,建设银行正向监管机构积极申报设立一个村镇银行控股公司,力争在不太长的时间内使村镇银行超过百家。

股份制商业银行发展村镇银行的态势也非常积极。其中,动作最迅速的当属浦发:已成立5家村镇银行。今年1月份又筹划设立资兴、华西、甘井子三家浦发村镇银行。

此外,去年12月29日,华夏银行董事会已经同意该行出资1亿元发起设立,北京大兴华夏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而民生银行正在成立“村镇银行集团公司”。

外资银行反应甚至比中资银行还要迅速。

汇丰、渣打、花旗等银行都已经成功在中国内地成立了若干家村镇银行。

据了解,2007年12月汇丰银行就开始进军村镇银行业务,在湖北随州设立第一家村镇银行。

至今汇丰在内地拥有了7家村镇银行,是外资银行在中国农村地区网点最多的,仅次于国家开发银行的7家,也比大多数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拥有的村镇银行要多。

外资银行发力农村市场的方式手段各有不同。汇丰银行以密集开辟网点建立村镇银行为主打,花旗则主要以贷款公司的模式为城乡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微型企业提供包括抵押及无抵押贷款在内的多种贷款。

毫无疑问,中国农村潜力巨大的市场前景、可持续的盈利和市场占领动因是让他们纷纷积极挺进农村市场,加速在这一领域投入扩张的主要原因。

孙兆东很看好村镇银行强大的获利能力。在利差方面,中小涉农企业贷款利率比基准利率上浮30%以上,利差高于城市。这恰恰也是诸多银行看好村镇银行的所在。

目前大型、中型城市的竞争已趋于白热化,利差越来越少,银行亟待开发新的市场。

村镇银行绝大部分客户是中小企业,普遍面临贷款难的问题。那些在中小企业客户经验积累较多、基础比较好的银行,与村镇银行的客户对接存在明显的竞争优势。

乡路的隐忧

十年前,由于在农村金融市场上绩效欠佳,商业银行家族纷纷从县域以下农村地区撤出;如今,又开始一场集体回归农村运动。这很大程度归功于国家政策和村镇银行的获利能力。

2009年全国118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累计盈利4074万元。像农业银行发起设立的两家村镇银行在一年内均实现了盈利。

建设银行发起设立的湖南桃江建信村镇银行,则在半年内就实现盈利,成为全国范围内最快进入盈利期的村镇银行。

只要经营得当、具备创新意识、抓好风险控制,村镇银行是可以实现快速盈利的。

但回归乡村之路并不容易。农业银行该负责人向记者坦言,村镇银行经营目前还存在着三方面的问题,制约了其进一步的发展。

篇2

关键词:黄河三角洲 村镇银行 发展

黄河三角洲位于渤海南部的黄河入海口沿岸地区,占山东省的六分之一,地域范围包括山东省的东营和滨州两市全部,以及潍坊北部寒亭区、寿光市、昌邑市,德州乐陵市、庆云县,淄博高青县和烟台莱州市,共涉及6个设区市的19个县(市、区),总面积2.65万平方公里。国务院批复的《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中明确指出要支持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建立健全农民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制度,以推动当地农民、农业和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黄河三角洲生态农村经济发展潜力巨大,也为村镇银行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土壤和生存空间。

黄河三角洲地区涉农金融机构现状分析

(一)山东省涉农金融机构现状

2009年,山东省金融机构改革力度较大,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等机构布局向基层延伸;农业银行“三农”事业部试点改革效果初步显现;邮政储蓄银行内部机制改革和从业人员专业化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城市商业银行进行战略转型与机制创新,设立不同模式的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农村信用社股份制、银行化改革继续推进;3家农村商业银行、1家农村合作银行挂牌开业,1家农村合作银行获准筹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进展顺利,7家银行已通过董事会决议拟发起设立村镇银行,3家银行落实了中西部挂钩计划。截至2009年9月末,全省银行业中小企业贷款余额8922亿元,较年初增长31%,高出全部贷款平均增幅2.9%;全省银行业农业贷款余额3079亿元,同比增长25%,同比提高11.1%。由此可以看出,山东省金融机构对农业、中小企业和涉农信贷投入积极跟进,信贷结构逐步优化。

(二)黄河三角洲地区涉农金融机构现状

目前黄河三角洲地区参与农村经济建设的金融机构有从原农村信用社改制而来的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包括农村合作银行和县联社)、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及邮政储蓄银行。为满足新型金融需求,各农村金融机构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都进行不同程度的改革和创新,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提高“三农”服务水平。

根据山东省省情资料库、各市县2007-2008年鉴及山东省统计局有关资料整理出黄河三角洲地区金融机构的存贷款情况,如表1所示。从表1中数据可以看出,黄河三角洲地区中,东营市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最高,居民生活水平较高,贷款需求也稳步增加。目前来看,国内外金融机构也正纷纷谋划进驻东营,这无疑将为黄三角大规模开发输入源源不断的“资金血液”。

黄河三角洲地区设立村镇银行的有利因素分析

(一)国家给予较为宽松的政策环境

为大力支持黄河三角洲的建设,国家给予该区域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提供了较为宽松的政策环境,支持黄河三角洲地区在流转土地使用产权、林权和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方面先行先试;支持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建立健全农民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制度等,这给村镇银行的设立增加了安全系数保障。

(二)黄河三角洲地区经济运行状况良好

目前黄河三角洲地区经济运行状况良好。2008年生产总值约4646.41亿元,比上年增加560.7亿元,增长比率为13.7%;农林牧渔业总值也逐年增长,2008年总值约为598.67亿元,比上年增加114.66亿元,增长比率为23.7%。东营市垦利县、河口区、德州庆云县、烟台莱州市、滨州地区的水产养殖业是黄河三角洲的重要产业之一,近几年,这些地区的养殖业发展很快;寿光市、广饶县、惠民县、无棣县等地的蔬菜、果苗、大枣、花卉等大棚产业蓬勃兴旺,尤其是潍坊寿光市的蔬菜大棚全国闻名;另外,黄河三角洲地区的农副产品加工如谷物、果品、水产品加工也较繁荣,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以上都为村镇银行的良好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高效生态农业工程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支持

根据《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可知,未来几年,黄河三角洲要大力开展高效生态农业重点工程,改善生态环境,科学的、逐步的将三角洲各类边缘地区的自然生态系统改造成良性循环的人工生态系统(石军,2002),但是这一改造过程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技术以及人力等,以黄河三角洲目前的金融格局很难完成生态农业的开发建设工作,因此,这就给村镇银行的业务拓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黄河三角洲地区村镇银行设置布局构想

东营市是黄河三角洲的中心地带, 2008年东营市生产总值占黄河三角洲地区生产总值的44.2%,区域内排名第1位;农林牧渔业产值占区域内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23%,区域内排名第2位;人民币各项存款占区域内存款总数的39.67%,排名第1位。东营市经济实力比较强,工业、农业、交通等都比较发达,东营区和广饶县经济名列前茅,发展潜力巨大。尤其是广饶县,根据第八届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与科学发展评价报告显示,在全国基本竞争力百强县(市)中,广饶县排第77位。因此,可考虑在东营区、广饶县设立村镇银行,等条件成熟后,可在其他地区继续开设和扩建网点。

滨州市生产总值占黄河三角洲生产总值的比例为26.6%,居第2位,但农林牧渔业总值排名第1位,占40.1%。考虑到未来的发展规划目标、滨州农业经济发展前景、资源优势以及生态农业建设等,可在惠民县设立村镇银行。

黄河三角洲所含潍坊地区中寿光市农业经济最为发达,2008年实现生产总值400.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3.9%,全年农林牧渔业实现增加值51.5亿元,比上年增长9.8%,发展势头较好。并且寿光市将被作为未来重点生态农业区进行建设,经济优势明显,未来融资需求数额较大,可在寿光市设立村镇银行。目前寿光已经有一家村镇银行,但因成立时间短、网点少等造成公众认可度不高,吸储比较难,因此,可考虑筹集资金增设网点,并采取多种措施增加可信度。

庆云县和乐陵市所占生产以及农业总值比例不大,若仅考虑黄河三角洲的建设,则可不必设立村镇银行。但德州市整体经济状况较好,2008年实现生产总值1180.8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5.2%,经济实力较强且快速发展,并且在未来黄河三角洲建设中也把乐陵市作为重点生态农业工程以及旅游工程基地,因此,可在乐陵市设立村镇银行,将业务拓展至德州其他县市,发挥金融辐射作用。

莱州市在黄河三角洲地区中无论是生产总值还是农林牧渔业总值均占据中等地位,但莱州市发展前景大,将会建设生态渔业区、绿色果蔬区、烟台莱州港等重大工程,再加上莱州市地理位置相对独立,考虑到交通以及未来发展,可在莱州市设立村镇银行。

淄博高青县目前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已连续5年实现银行贷款无欠息、无坏帐、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三无”安全标准。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形成了明显的“资金洼地”效应,县内外金融机构纷纷加大了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力度。虽然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但5家担保公司的成立、13家县外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基本能够缓解县域企业流动资金紧张的局面,因此,可暂时不设立村镇银行。

黄河三角洲地区村镇银行发展对策

(一)充分利用民间资本

黄河三角洲地区经济较为发达,民间资本比较活跃,特别是在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如广饶县、寿光市以及德州市等地已经集聚了相当规模的民间资本,但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管理,使得这些资本运作游离于正规金融之外,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因此,村镇银行可吸纳这些民间资本,不但能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的作用,也有助于加快村镇银行的组建。

(二)统一规划和布局

黄河三角洲的开发建设涉及的地域面积比较广,产业比较复杂,要想充分发挥村镇银行在黄河三角洲建设中的作用,应成立专门的机构,在对各县区的经济实力、农业经济现状、发展前景以及投入力度等进行详细的调研和考察基础之上,对黄河三角洲地区村镇银行的设立进行统一规划、布局和优化。

(三)金融改革与创新

一是量身定做金融产品和服务。区域内村镇银行要想获得竞争优势,就需要不断地进行金融产品以及服务的创新。在成本可算、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出与自身管理相适应、与“三农”和微小企业融资需求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同时,还可以利用自身优势加强政企、银企合作,积极地参与县市、乡镇政府的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建设规划,扩大金融服务对象,加强产品创新力度。二是探索多种担保、抵押方式或组建专门的“三农”担保公司。如农村住房抵押借款、大棚抵押贷款、或根据政策在流转土地使用产权、林权和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方面先行先试。三是建立农村存贷款保险政策,丰富保险服务品种,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保险体系,有效抑制个别金融机构倒闭造成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四是实施“薄利”战略。在农信社等金融机构先入为主优势下,村镇银行要想在竞争中立足与发展,实施“薄利”战略是进入农村市场初期几年的现实选择。

(四)开展村镇银行试点工作

虽然寿光已有一家村镇银行,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半,且寿光有着强大的大棚蔬菜产业作为支撑,和其他地区相比有很多特殊性,其经验不具有普遍性。东营地处黄河三角洲核心地带,占据主导地位,且经济实力比较雄厚,资源优势明显,因此,可首先在东营区或广饶县推行村镇银行试点工作,之后再往黄河三角洲其他地区辐射发展。

结论

黄河三角洲的开发和建设离不开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目前区域内许多涉农金融机构都不断进行改革和创新,以提高“三农”服务水平。尽管如此,主要发挥支农作用的唯有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一农难支三农,需要其他农村金融机构的介入。而国务院支持区域内流转土地使用产权、林权和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方面可以先行先试的有利政策、区域内较强的经济实力以及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的规划建设等,都给村镇银行设立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因此,根据各县区经济实力以及发展前景等,可考虑在东营市东营区、广饶县、滨州惠民县、德州乐陵市、潍坊寿光市以及莱州市发展村镇银行,成为现有农村金融机构的有力补充,以其灵活的优势推动黄河三角洲的开发建设,促进区域内“三农”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石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理论与实践[M].山东大学出版社,2002

篇3

而半年前那场引发举国关注的温州民间借贷风波,被人们视为是促成这一改革的直接原因。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副所长、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巴曙松表示,金融风险规避有两种方式,一是事后救火,一是改革,“温州出事,改革变得容易了,因为在危机情况下推进改革,容易形成共识”。

4月1日至3日,在视察福建和广西时国务院总理指出,解决民营资本进入金融,根本来讲,还是要打破垄断。中央已经统一了这个思想。

此番温州金融改革的“十二项任务”中,第二项即是“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这表明,决策者在承认民间金融存在合理性的基础上,更为其打开了作为合法金融机构的准入大门。

在实际操作层面,无论是鼓励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进军小微企业信贷领域,还是地方监管体系构建,均存在争议与变数,国有银行、民间机构、监管部门的负责人各执一词。

据了解,决策层面提出,温州试点措施若半年到一年不成功,可以立刻停止并调整思路,而试点成功之处亦可在其他地区快速复制。

一位熟悉中国金融改革历程的前央行人士表示,温州试验当下并不具有太大的标杆性意义,它只是下一步改革的开始,比如利率市场化等涉及全局的改革并未试点。但它提供了较大的想象空间,比如是否能让私营企业或自然人成为贷款公司的股东,其执行的利率是否可以更自由等,均可在下一步改革中尝试推进。而针对中国目前的金融垄断格局,若能培育出更多有竞争力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那就是最大的成功。

规范民间融资流通渠道

4月5日下午,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下称“服务中心”)二层大厅内,技术人员正在对电子显示屏进行试营业前的最后调试。

这是全国第一家具有官方背景的民间借贷登记服务机构,也是落实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十二项任务”的重要举措。其工商注册主体是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称,此举为“变民间金融的野蛮生长为理性成长”。

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金600万元,由14家法人、8个自然人投资设立。

目前,已有六家中介机构与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入驻协议,包括三家融资对接机构人人贷、宜信、速贷邦,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公正机构各一家。

温州市政府希望在正式开业前,能引入更多融资对接类撮合机构,目前该服务中心正在全力推进第二批中介机构引驻工作。

在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总体框架下,这一重要的制度突破,使得一直以来游走在灰色地带的借贷撮合机构,如人人贷、宜信的业务模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官方认可。这些机构进而在温州注册子公司,经营范围也由此前遮遮掩掩的信息咨询变更为正大光明的融资对接。

但是,一个最大的疑问尚未解决,那就是如何吸引资金借出方有动力前往此平台登记备案。

几位温州当地金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也担心,民间借贷登记备案制度恐怕很难完全杜绝违规行为,例如“委托贷款”,此委托贷款,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委托贷款,而是出借人出于信任,将资金有偿地交给第三方(借贷撮合机构)自行支配。温州当地人已经非常习惯于这类借贷。

近日,服务中心筹备组的一位负责人,就曾收到来自资金借贷方的询问,如“钱存在你那里几分”、“从你那儿贷款几分”。由此可见,民间借贷登记备案制的推进,还需打破长期以来已经形成的依赖于地缘、亲缘、人缘关系的传统民间借贷文化。

但无论如何,组建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推出民间借贷登记备案制,是形成层次分明、风险可控的民间资金流通渠道的有益尝试。

金融准入有限松绑

近几年来,以国有银行为代表的银行系统快速发展,占据了绝大多数信贷市场份额。温州试点的未来前景,就是要让多种形式的贷款公司争取更多市场份额,从而相对降低银行信贷的占比,这有利于中国经济更健康地发展。一位熟悉中国金融改革历程的前央行人士表示,若从温州开始的这些试点,可以培育出更多有竞争力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那就是最大的成功。

目前,温州市正在起草放宽民间资金金融准入的实施细则。其中包含启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造,引入民间资本参股,对辖区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进行股本扩充,优化股权结构。

2011年11月,按照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的思路,温州市政府出台了“1+8”金融改革创新行动方案,此方案与试验区即将出台的实施细则一脉相承。

上述金融改革创新方案明确提出优化股权结构的具体安排,对市区三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引入省级、市级、县级国有企业各占总股本9.9%的股份,其他八家县域机构实行市、县两级国有企业参股各占总股本9.9%的股份。原本并无引入民间资本入股的制度安排。

近日,张震宇公开表示,上半年必须完成两家农村合作银行股份制改革,“要把民资引进来,进行公司化治理,把机构下沉,开到中心镇去。”由此可见,民营资本有望直接参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造,但具体参股比例、股东资格仍在讨论中。

与民间资金有限参与农村合作银行股份改造相比,成立新型金融组织,是近几年民间资本流入金融领域的主流渠道,例如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张震宇称,“未来将允许优质民营企业发起或者参与组建村镇银行。”这将打破过去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的制度,董事长由发起行任命的形式。此外,张震宇亦透露另一个突破是,在小额贷款公司转型村镇银行的规定中,国有资本、民间资本将享受同等待遇。

据记者了解,目前温州市更倾向于先通过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的方式,实现民间资金的金融准入。2012年,温州市转为村镇银行的小额贷款公司有望达到三家到五家。

村镇银行是由银监会于2006年底推出的新兴金融机构,目的在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准入,要求股东至少有一家为持股比例不低于20%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且主要发起人为出资额最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而小额贷款公司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推行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是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两者设立标准有较大差异。在制度设计初期,银监会提出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转制为村镇银行,但银监会牢牢把握村镇银行的审批权。

“村镇银行合法化三年来,还没有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成功转制为村镇银行。”巴曙松表示,“转机取决于落实。”究其原因,以银行类金融机构为发起人的苛刻条件,堵死了小额贷款公司转制的大门。

据了解,温州金融办正在跟银监部门沟通协调,未来将出台小额贷款公司转制村镇银行的具体细则,转制门槛有望降低。

温州市金融办一直在进行小额贷款公司考核,已出台详细的考核细则,根据评分高低,将小额贷款公司分为标兵、先进、合格、不合格四档。

温州金融办的考核指标有贷款利率、大小额贷款占比、贷款期限、不良贷款率等。如每笔贷款利率需在法定利率以内,即不超过同期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其中包括借贷利率、咨询费、手续费、承诺费等所有费用;100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占所有贷款总额的70%;两个月期限以上的贷款,占所有贷款总额的70%;贷款不良率低于1%(今年这一指标可能略有放松)。

满足以上指标,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才能达到合格,这一考核标准将有望成为转制村镇银行的参照指标。

随着温州试验区对民间资金金融准入的开启,似乎也意味着中国金融改革方向的明确。

在接受记者专访时,国务院参事夏斌表示,国有大企业、国有资本控股各类金融机构,并不是金融改革的方向。在未来不同时期,国有资本对各类金融机构保持绝对或相对控股比例即可,多余的股份可以向民间资本出售。

主流金融业务再下探

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试点方案一方面采取措施引导民间资金有序进入金融领域;另一方面,鼓励银行机构发展小微企业信贷。

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十二项任务”中称,创新发展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探索建立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鼓励温州辖区内各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设立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

温州当地的现实情况却是,部分国有大行已经在考虑适度收缩小微企业业务,将客户逐渐转移到相对优质的中小业主。虽然银监部门要求中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平均贷款增速,但银行往往只是形式上满足监管要求。

原因在于,作为信贷资金主要提供者的银行,在经历了去年民间借贷危机后,资产质量有所下滑。温州当局数据显示,截至今年2月,温州银行业不良贷款率达1.74%,比去年8月末上升1.37%。

与大的银行类金融机构不良率迅速上升相比,温州当地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控制远远好于银行。究其原因,上述温州捷信小额贷款公司高管认为,一方面,小额贷款公司带有很强的区域性特点,一定程度上是一种基于熟人基础上的资金交易行为,参与方知根知底。另一方面,小额贷款公司经营非常灵活,恰恰能与中小企业资金需求周转快、频率高顺利对接。

由此可见,以小额贷款公司为代表的新型金融组织,在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方面,有着天然的优势。不过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绝对离不开主流金融的融资渠道支撑。

银行不愿为中小企业融资,与银行自身的商业模式有关。绝大多数商业银行,受人力成本约束,不可能依靠“人海战术”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副行长王叶毅认为,商业银行在服务中小企业过程中,处在控制成本和追求赢利的两难境地。

民生银行董事长董文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民生银行早已突破了传统商业银行只重资产负债表和抵押品的限制,而辅以熟人社会游戏规则的多重考核标准。

事实上,间接融资仅仅解决中小企业融资一种渠道,在成熟的金融市场中,直接融资是解决企业融资的重要方式,甚至是主流渠道。而长期以来,温州中小企业过度依赖于间接融资,“直接融资的腿太短了”,上述温州金融办副主任表示。

2011年,温州市银行业各类贷款余额6000多亿元,直接融资额仅为100多亿元。今年以来,温州市已经上报企业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报材料4家,这相当于2011年以前温州当地上市公司总和。

此外,温州市金融办已与部分重点中小企业沟通,希望企业关注中国证监会即将推出的高收益债券,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丰富融资手段。

4月5日,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称,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制度框架基本已建立,正在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制定完毕即有望试点推出,浙江省将成为率先启动试点的省份之一。

中国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曹远征表示,多层次融资市场的搭建,在于市场的开放,各显其能,以满足不同层次的融资需求。

探路地方金融监管

除了市场准入和向小微企业倾斜,地方监管体系的补缺亦是温州此番金融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

“这一次的改革,主要侧重于地方金融体系、监管体系、防范机制等。”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副行长周松山说。总计十二项金融改革任务中,有四项为强化地方监管。除了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民间融资监测体系的建立,还包括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和建立金融综合改革风险方案机制。

无论是张震宇还是周松山等地方金融官员,还是包括巴曙松的学界,均认为地方监管体系的构建是难题。周松山透露,央行一度期许温州中心支行接过监管权,但考虑到与市政府的协调,温州中心支行认为还是由市金融办接手较为合适。

一直以来,地方金融办职能是金融服务、协调利益,并无地方金融监管职能。在突破现有金融监管总体框架后,温州市政府于2011年11月,成立温州市地方金融监管服务中心(下称“监管中心”)。

监管中心是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编制15人,规格为正县级,归口温州市金融办管理。监管中心计划设立监管服务一处、监管服务二处、综合统计处三个职能处室,来承担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和检查工作。

在此基础上,温州市各县(市、区)均成立了监管中心,把银监局、人民银行、保监局、证监局这些中央监管部门不管的,在温州进行资本运作的公司,统一监管,逐步进行实时监控。

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保育钧认为,此举将“一行三会”的垂直监管和地方监管结合起来了,赋予地方政府许多金融管理权力,也解决了“一行三会”怕风险、怕出事的问题。

而巴曙松的担心则是:杭州市金融办只有二十几条“枪”,温州市金融办多一点,也只有40多人,监管缺位很难避免。

2003年,中国银监会成立,由此确立“一行三会”为主的垂直的金融监管体系,人民银行和银监会最低延伸到县级,证监部门只到省级(计划单列市除外)。业界普遍认为,监管力量严重不足,极易引发地方和中央监管的利益博弈。

巴曙松建议,考虑到县一级央行在最近十年问仅以清算业务为主,而机构仍然不小,可以考虑将部分民间金融机构监管权力交由县一级央行行使。

今后随着民间资本进入金融市场政策的逐步放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步伐加快,小微金融机构数量将呈激增之势,加之其涉及客户众多,业务类型多样,与地方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联系紧密,仅依靠“一行三会”监管体系,显然难以满足监管需求,而中央将民间金融监管权限下放地方,亦将给温州金融监管部门带来沉重的压力。

张震宇表示,自己有两点担心,一是如何防范风险,二是推出的制度设计能否和现实对接,老百姓、民间资本是否买账。

利率市场化暂缓

尽管半年前的民间借贷风波,凸显了利率管制背景下的金融风险,但在温州金融改革的“十二项任务”中,众所瞩目的“利率市场化”并未写入。

3月29日,回到温州的张震宇公开表示,方案中没有提及利率市场化,是从全局考虑。若在温州启动,全国的钱会不会涌到温州来?其他地方的人,会不会涌到温州来投资?

和实体经济的先行先试不同,金融资本如水般无孔不入的特性,在信息化社会的今日,使资本自由化试点难以单点突破,无论国外还是国内,均已有过先例。

利率市场化制度性突破的付之阙如,令业界对温州金融综合试验的前景心存疑虑,担心民间金融被正规金融“招安”后会因为受到存贷款利率限制,而不再热衷于小微企业贷款。

“那不见得。”美银美林董事总经理、中国区行政总裁刘二飞认为,中国贷款利率上限已经放开,民间资金投资设立小型金融机构后,基准贷款利率的4倍依然是合法的。以当前贷款基准利率6%来估算,最高贷款利率可达24%,那么从银行拆借资金的利率假设是8%,借出去的利率是20%或者15%,仍有可观的收益空间。而以往商业银行不愿借钱给小微企业,是因为缺乏风险防控机制,而这正是民间金融的优势。

国务院参事夏斌也表示,关于利率市场化的改革,30年来从未停止,目前仅剩存贷款利率未市场化,即存款利率上限和贷款利率下限仍受管制。由于全国金融市场的组织架构体系、法律制度框架已基本形成,加上现代信息技术,只要在某地就某一重大制度进行变革,在全国统一市场下,就是全国性的变革。现在已不同于上世纪80年代,很难在某一地就重大的金融制度做试点。

而在本轮宏观调控期间,长达21个月之久的负利率(直到2012年2月,一年期存款利率方才跑赢CPI)催肥了理财市场。中国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曹远征表示,理财利率几乎等同于市场化的存款利率,债券利率几乎等同于市场化的贷款利率,两相夹攻,利率管制的空间已大为收窄。

但其中的难题是,中国尚无存款保险制度和银行业破产条例,使利率市场化改革难以开花结果。夏斌说,利率彻底市场化意味着银行成本提高,利差缩小,竞争加剧,难免会出现银行倒闭、破产。

最新一期《中国金融》杂志刊登央行行长周小川的文章称,目前推进人民币利率市场化的条件基本具备。

篇4

普惠金融体系对村镇银行设置的要求

我国设立村镇银行的宗旨是立足村镇,面向“三农”,让农村的弱势群体享受获取金融资源的公平待遇,化解与消除金融服务歧视和不公平,解决涉农资金短缺问题,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可以说,我国村镇银行的建立正是基于普惠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设想。但要真正实现这一目的,从机构设置的角度来看,村镇银行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村镇银行必须真正立足农村,设在农村地区。在融资交易中,信息成本是影响交易能否进行的主要因素。而信息成本的产生主要源于信息不对称导致信贷市场上“授信方”的逆向选择和“受信方”的道德风险。只有贴近农户,村镇银行才能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获得更详细的农户信息。村镇银行越贴近农户,农户贷款的可获得性越强,金融服务受惠面越广,而我国农村地区相对传统的社会结构形成的人际信任所带来的“农户自履约机制”的约束力也有利于提高涉农贷款的安全性。有鉴于此,村镇银行必须是设在农村地区。

村镇银行需要机构化、组织化。没有一个村镇银行能只在一个村里实现其持续发展,最终需要扩大,需要组织化、机构化,形成广泛分布的机构网络。孟加拉格莱珉乡村银行由“总行、分行、支行、乡村中心”组成,2006年末已拥有1195个营业所、112万名员工,覆盖了312万贫困农户。印尼人民银行乡村银行部也包括“总行、分行、支行、村行”四级组织,在2000年底时就有了约3700个基层营业所、400个服务点、2.3万名员工,成为印尼最贴近农民的国有商业银行。正是通过广泛的机构网点,这些国家的乡村银行既扩大了普惠金融的服务范围,也实行了专业化经营,获得了规模效益。

村镇银行必须重视基层组织的建设。国外组织化、机构化的村镇银行都特别重视基层网点的建设,基层是村镇银行盈利的中心,是银行持续发展的关键。基层以上的机构只是为盈利中心提供支持、培训和管理服务,而不干涉其具体业务。村镇银行对基层的重视最重要的体现在其人力资源的配备上。印尼村行系统中在分行以上机构工作的职员占比不到1.1%,其余人员全部工作在支行、村行。格莱珉银行每个支行约有10名左右的工作人员,管理120个到150个乡村中心,支行在财务上自负盈亏。员工的晋升大都要有支行的工作经历。正是因为基层化的人力资源配置,乡村银行才有可能将金融服务惠及更多的农户。

村镇银行营业网点必须深入“田间地头”。普惠金融体系特别强调给弱势群体提供享受现代金融服务的机会和权利。为农村客户服务,且为中低收入农户服务,国外乡村银行成功的经验就是接近客户。孟加拉乡村银行是“田野上的银行”,工作人员主动下到田间地头拜访借款农户,农户不需要到办公室,所有业务都在村里经办。印尼人民银行乡村部的经营在很多地区是以摆摊的方式做,赶集的时候去摆摊。这种贴近客户的服务无论是从心理上还是实际的便利上都得到了广大客户的认可和信任,让农户觉得这是他们自己的银行,不仅为其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和市场形象,也有利于降低银行的经营成本。

我国现阶段对普惠金融体系的背离

虽然我国已组建的村镇银行在改进农村金融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效应,社会各界对其未来在农村金融领域的作用更是寄于了厚望。但是,从普惠金融的角度来看,我国村镇银行现阶段的发展与普惠金融体系的要求相距甚远:

组建步伐慢,开业银行少,难以扩大普惠金融服务的影响和业务范围。为尽快填补农村金融服务空白,管理层在推动村镇银行的组建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09年7月,银监会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2011年工作安排》,三年规划计划共设立1294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中村镇银行1027家。但截至2011年5月末,共组建的村镇银行仅536家,其中开业440家、筹建96家,数量上远远未达到预期目标,全国金融机构空白乡镇仍有2000多个,机构空白乡镇的数量仍然很多,离普惠金融体系目标相差甚远。

机构设置偏离农村,难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惠及农户。目前我国已开业的村镇银行相当一部分都设在地级市和县域,呈现的是“冠名村镇,身处县城”、“村镇银行不村镇”的格局。其服务的对象还是以县里的中小企业为主,为乡镇、村里的服务很少。即使有少数村镇银行向农户发放贷款,也大都选择“企业+农户”的模式,要求必须有企业为农户提供担保。置身县城或发达地区城镇也难免让人产生村镇银行迟早会偏离服务“三农”的办行宗旨的担忧。这些都不符合借助于村镇银行实现普惠的农村金融体系的设想。

规模小、网点少,业务发展速度慢,普惠金融服务的效果差。目前,已开业的村镇银行绝大多数注册资本在1000万~5000万元之间,多是在县城设有一个孤零零的网点,不仅谈不上机构化、网络化,而且人力资源不足(一般配备有10来个工作人员)。因此,村镇银行在市场拓展、风险管控、品种创新等方面受到制约,不能实现较好的收益,出现经营难以维持的现象;结算系统孤立,通存通兑没有开通,银行卡业务缺失,汇路不畅,汇费昂贵,便民服务无从谈起。

“独立法人”的独立性不保,普惠金融“自主灵活”的经营机制欠缺。名义上,村镇银行是独立法人机构,但事实上的“一股独大”使法人机构的独立性不保。数据显示,2011年可从公开资料中可获取发起行持股比例数据的142家村镇银行中,有87家发起行持股超过50%,而持股达70%以上的占比15%。具有绝对控股地位的发起行通常都会通过派出董事、经营层和风险管理人员等方式,将自身的风险管理制度、流程和文化等移植到村镇银行,严重干预村镇银行的经营。这在客观上使村镇银行沦为发起行的一个分支机构,失去了“独立法人”希望赋予村镇银行的决策链条短、信贷审批和发放快、经营机制灵活的优势。

我国村镇银行设置的政策困局

近年来,国家政策上非常重视村镇银行的发展,银监会陆续出台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关于全面做好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鼓励和支持村镇银行设置的规定和政策,可谓“不遗余力”,但从前面的分析来看,效果十分有限。要达到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建设的目的,需要大中型银行批量化组建村镇银行。但事实是大中型银行组建村镇银行的态度并不积极。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末,从公开数据可获得发起人信息的192家村镇银行中,国有大型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发起的共23家,占比仅6%,剩下的大都是由城市商业银行(占45%)、农村商业银行和农信社等地方性金融机构发起设立。而这些小金融机构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初衷又有不少并不是服务于农村金融,而是实现其跨区域经营的战略目标。本文认为,现阶段在村镇银行机构设置上的政策困局是造成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

一级法人及分散设立机制导致村镇银行组建、管理成本偏高,大型商业银行出于经营效益,不愿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按照现行规定,商业银行控股比例只要达到20%就可以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相当于60万元就可以开业(村镇银行注册资本最低300万元)。但为了控制风险,商业银行远非出资20%就可以发起,而且,村镇银行作为一级法人银行,需要健全的组织结构、完善的营销网络,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技术投入使得组建村镇银行的实际成本并不低于成立一个支行。此外,主发起行在全国范围内分散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地域跨度大、管理半径长,协调和管理成本也过高。因此,大中型商业银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意愿并不强。

过于急迫的数量目标为地方商业银行基于实现跨区扩张动机设立村镇银行提供了可能。2009年以来,监管层迫切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组建,不仅在“2009~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中明确提出了数量目标,又于2010年4月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有关事宜的通知》,严禁以各种方式和手段阻碍或变相阻碍符合条件、有发起意愿的中小银行跨区、跨省发起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这一政策为地方商业银行发起村镇银行实现跨区域经营创造了必要的制度条件。对这些银行来讲,异地设立分支行门槛高、审批期长,很难获批。设立村镇银行则响应了国家号召且可以获得一定的政策支持。在此情况下,一部分商业银行将村镇银行作为其跨区域开拓市场的“桥头堡”,将其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等同于分支机构进行管理,架空了村镇银行的政策初衷。

商业银行唯一发起人资格及股权比例限制造成了一定的民间资金进入障碍,抑制了村镇银行的组建步伐。首先,银行为村镇银行唯一主发起人的规定在客观上抑制了民间资本参与的热情。虽然民间资金可以参与新设村镇银行,但在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能发起,大中型银行又无积极性发起,发起行“难求”的局面下,民间资金事实上很难进入。其次,“单一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0%,单一自然人持股比例、单一其他非银行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比例不得超过10%”的规定显示了政策仍对民间资本持谨慎态度。而事实上发起行绝大多数超过51%的控股权也影响了民间资本股东的话语权,使其采取观望态度的居多。此外,2011年7月,银监会又下发了《关于调整村镇银行组建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对于设立动机不正、资本实力不强、风险管控能力不足、人才储备不充分以及IT系统支持不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再支持其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更加严格的准入政策会使民间资本的进入更加困难。

配套扶持政策不力,已组建村镇银行经营困难,使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吸引力不足。一是财税政策支持不够。同样是服务“三农”,村镇银行的所得税和营业税比照一般商业银行执行,税负明显重于农村信用社。而且也存在着政策在村镇银行中支持不一的现象。如“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和“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这两项政策却并未辐射到所有村镇银行。二是金融政策支持不够。大多数村镇银行至今不能获得结算行号,不能入网银联系统,无法直接接入大小额支付系统,无法开立汇票,不能与其他银行实现互联互通;不能加入银行间拆借市场;再贴现、支农再贷款等无法使用。政策支持不力,已开业村镇银行经营并不理想,无法形成吸引力,影响了后来者加入。

村镇银行政策体系基于普惠金融的改进

事实上,我国现阶段存在着大力组建村镇银行的外在环境,一方面大中型银行由于传统银行业务领域竞争日趋激烈,已把发展农村金融业务作为战略转型和业务结构调整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一些外资银行出于战略布局的考虑,也在积极谋求与国内银行的合作,寻找进军农村金融市场的突破口。至于这些机构能否以村镇银行的形式进入农村金融市场领域,则有待于政府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并给予积极的扶持。

适度扩大发起人范围,科学设计股权比例,提高民营资本的参与度。发起人是村镇银行形成的一个关键环节,现行商业银行作为唯一主发起人的政策规定已造成了“发起行难求”的事实,民营资本参与受阻。现阶段,我国出现了很多资本雄厚并且梦想成为“职业银行家”的民营企业家,如果有良好的政策和监管措施配套实施,将他们列入主发起人将极大缓解主发起人不足的问题。监管部门更可以考虑赋予其他有条件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如信托公司等做主发起人的资格。此外,适当地改进股权设置规定对有利于吸引民营资本参与。股权持有比例政策既要有利于实现股权的相对集中,提高决策效率,又要防止“一股独大”,还要有利于发挥民营资本在村镇银行中的话语权,调动多方主体投资村镇银行的积极性。

尽快实施村镇银行子银行模式,探索更多批量化组建形式。作为现代金融服务业的组成部分,单一机构的村镇银行不仅存在着组建、管理成本高的问题,而且和现代金融网络化、电子化的趋势是背离的。因此,从其诞生之日起,银监会和发起行就在不断探索更好的组织形式,产生过村镇银行管理总部、村镇银行控股公司、村镇银行子银行等多种提议。村镇银行管理总部面临着复杂的关系协调及现阶段普遍经营不佳的独立核算的尴尬。村镇银行控股公司作为非银行法人,难以解决村镇银行的吸存难、汇兑结算难的问题。而村镇银行子银行不仅能对外投资设立村镇银行,作为一个股权管理平台,其自身也能经营银行业务,也有利于为村镇银行提供放贷资金及后台服务。因此,政策上需要尽快出台实施《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子银行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支持境内外商业银行作为主发起人出资设立专司批量化投资、集约化管理和专业化服务村镇银行的持有限牌照的商业银行,提高村镇银行设立效率。

实行差异化的市场准入政策,完善村镇银行的机构布局。到目前为止,我国各地村镇银行的成立主要是政府自上而下推动、硬性数量指标和“挂钩”政策的产物。这种行政强制方式扭曲了主发起人的理性意愿,会给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带来重大隐患。印度20世纪70~80年代促进农村金融发展的“挂钩”政策就是前车之鉴。1977~1990年,印度实施了“1∶4”的金融政策,规定任何银行只有在没有银行地区开设4家分支机构才能在已有银行地区开设1家分支机构。在政策强力推行下,新增了超过3万家农村银行分支机构。但这样的发展却是以这些农村分支机构的巨亏为代价的,银行农村分支机构的贷款回收率只有25%~33%,每经营100卢比会带来5.4卢比的损失。印度于1990年被迫取消了“挂钩”政策。实践证明,推动村镇银行的发展要尊重市场规律,不能脱离市场配置资源的基本原则。政府可以以差别性的政策为诱导。比如对中西部地区,政府可以制订符合当地经济形势的村镇银行准入政策,给予更为优惠的税收、补贴、奖励等政策,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进入中西部农村金融市场。

增加货币政策的灵活性,解决村镇银行资金供需矛盾及业务经营问题。一是适当地放松利率管制,允许村镇银行根据当地实际发展状况和资金供求状况在一定范围内自主地确立贷款利率。储蓄利率在农村是比信贷利率更重要,需要更加关注。二是放宽条件,给予初创阶段的村镇银行支农再贷款扶持,并给予利率优惠;明确村镇银行在全国银行间的同业拆借资格,增加资金补充渠道,缓解村镇银行规模小,资金实力差的矛盾。三是改变新老、城乡、大小村镇银行“一刀切”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政策,适当体现差异化。四是对村镇银行的信贷规模实行整体“从松”控制的前提下,也应根据村镇银行各项发展指标而有所不同,以帮助村镇银行拓展业务规模。

增加财政政策的支持力度,帮助村镇银行增强竞争力和发展活力。国家财税政策方面:建议对村镇银行实施与农村信用社相同的所得税和营业税政策,并对新开业的村镇银行实行3~5年的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政策,让村镇银行有一个自身积累期。2010年6月,财政部出台了《中央财政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包括村镇银行在内的三类金融机构进行定向补贴。这一举措体现了国家对农村三类金融机构支农政策的落实。建议适当放宽享受定向费用补贴的村镇银行条件,让更多的村镇银行受惠于财政补贴。地方财税政策方面:一是建议由当地财政出资建立奖励基金,对村镇银行给予奖励,缓解其经营困难。二是在财政性存款方面给予一定支持,以解决村镇银行开业前期信贷资金供给不足的困难。

篇5

Abstract:Based on the rapidly developing situation of small-loan company after pilot run,this paper explains its comparative advantage and studies its timeliness from the system design level. Concerning the problems in its development, this paper made the following suggestions: accurate position, highlight features,solid foundation,credit risk prevention and control,regulatory responsibilities clarity,operating environment improvement,multi-dimensional goal and path of identity transformation system reconstruction exploration and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Key Words:small-loan company,consideration on development trend,private capital,private banks

中图分类号:F830.3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1)09-0030-05

近年来,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在全国各地相继试点运营且发展迅猛。它是由企业法人、自然人与其他社会组织等民间资本投资设立,执行“只贷不存”的经营规则,界定其对农村社会小型企业以及“三农”提供简短、简明、快速贷款的新型农村融资机构。它的建立与发展,能够弥补新时期农村金融供给异常紧缩,缓解“三农”和小企业融资困境,促进我国民间资本进入与激活农村金融市场。然而,小贷公司试建运营中与其他几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相比具有哪些独有特性?在其迅猛发展的同时还存在哪些不足?这些问题,一度是倍受业内外关注的热点。

一、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迅猛

自银监发[2006]90号文件颁布以来,全国各地按照“低门槛、严监管”原则,引导各类资本到农村地区投资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到农村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问题。从全国情况看,三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建设迅速,取得的成效显著,实践佐证了此项农村金融“增量”改革举措是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截至2010年底①,在全国先期试建的三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共395家,其中,村镇银行349家,贷款公司9家,农村资金互助社37家。已开业机构总体营运健康平稳,存款余额752.7亿元,贷款余额600.9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12%,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小贷公司是于银监发[2008]23号文颁发后在全国试点建设的,它是一支新派别的融资机构。试建两年多来,小贷公司机构建设数量以及贷款余额的增速均超过上述三种机构。截至2010年底②,全国共建有小贷公司2614家,从业人员27884人,实收资本1780.93亿元,贷款余额1975.05亿元,经营情况整体良好,不良贷款率不足1‰。可以发现,全国小贷公司试建数量增速比村镇银行等三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建总数多出5.6倍,已有的实收资本规模比村镇银行等三种机构的存款(实收资本)余额多出1.3倍,贷款余额多出2.3倍。另据最新统计资料,截至2011年第二季度,全国共建有小贷公司3366家,从业人员35626人,实收资本2464.30亿元,贷款余额2874.66亿元。二季度比年初新增机构752家,从业人员新增7742人,实收资本新增683.37亿元,贷款新增899.61亿元。其中,在全国贷款余额较多的前6个省份分别为:江苏、浙江、内蒙古、山东、安徽、广东。

小贷公司试建与发展速度可谓“迅猛”,其作用成效堪称“异军突起”,实践表明该类公司的准生与营运制度设计符合现阶段农村金融市场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且具有较强的应时性。

二、小贷公司试建特性及发展态势的考量

小贷公司作为一种新型的农村融资机构,它的准生及营运机制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相比有哪些不同点?其制度设计的实践考量又如何?

(一)小贷公司试建特性比较

综合银监发[2006]90号文与银监发[2008]23号文的相关规定,尽管小贷公司与其他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一样,均由国家行业主管机构发文试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均以农村金融市场为主要融资空间,均具有贷款发放功能,但是之所以将小贷公司称为“新派别融资机构”,主要在于它们的准生及营运机制具有不同的特点。本文对比村镇银行进行分析。

1. 小贷公司由地方准生并定位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小贷公司由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核准批准后,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定位为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有限责任或股份有限公司,进而规定由省级政府明确的主管部门(各级政府金融办)进行监管且承担风险处置责任。村镇银行系经核准开业的机构,由决定机关(地区银监部门)颁发金融许可证,凭此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定性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而规定由各级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法监督管理。

2. 小贷公司由民间资本出资设立。小贷公司由企业法人、自然人等投资设立,最低注册资本规模据发起股东人数(50-200人)不同限定在500-1000万元不等,完全由民间资本构成。村镇银行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自然人出资设立,注册资本规模据设立地点(行政村或乡镇)不同限定在100-300万元以上不等;其中,发起(出资)人中应至少有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控股(持股比例不得低于其股本总额的20%,实践中一般在50%以上)。

3.小贷公司是“只贷不存”的融资机构。小贷公司不准吸收公众存款,仅限在本地经营贷款业务,属于“只贷不存”的融资机构。村镇银行准许吸收公众存款,可经营商业银行的一般业务。显然,这一不同点应是现行法规界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与“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主要区别之一。

4. 小贷公司贷款定价机制灵活。小贷公司可以根据资金供求状况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1―4倍的空间中自由浮动,这就意味着在贷款利率尚未实现完全市场化之前,小贷公司在贷款定价方面享有比银行业金融机构较大的自。

(二)小贷公司发展中的实践考量

任何一项改革创新,其制度设计均应具有理论依据并经过实践检验。此轮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改革试建仍然依据“制度变迁”理论,变迁的程序呈现出“需求主导型”与“供给主导型”相结合的特点。目前的小贷公司定位于非银行金融机构,是仅从事小额贷款业务的地方性贷款公司,这是小贷公司制度设计的核心要义,采取如此制度安排的实践考量如何?

1. 增设小型金融服务机构或网点,提高支农服务水平仍然是农村金融改革的现实选择。在全面贯彻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战略目标下,统筹城乡金融资源配置进而带动其他生产要素的流动应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根本路径。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相对薄弱,严重滞后于当前现代农业与新农村建设的资金需求。截至目前,全国金融机构空白乡镇尚存2299个。“解决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问题”应是此轮新型农村金融试点改革的主要考量。小贷公司是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有效补充,是尽快解决部分地区金融机构偏少、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的现实选择。此外,小贷公司扎根农村金融市场,不仅能够满足现代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多元化、多样化的金融需求,而且对优化农村金融组织结构、打破银行业金融机构垄断竞争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2. 风险可控。金融属于高风险行业,金融创新的首要前提是“风险可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建及运营概莫能外。小贷公司之所以定位于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经营“只存不贷”,主要基于农村金融市场正处于改革的“深水期”,尤其是存款保险制度以及利率市场化处于改革探索过程中,试点建设“只贷不存”的地方金融机构,能够在缓解农村金融供需矛盾的同时兼顾金融改革“风险可控”的前提,亦是为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在利率定价、风险防控方面所作的探索性实验。

3. 疏导民间资本,补充农村金融市场供给。在我国严控金融市场准入以及尚未实现利率市场化的前提下,民间资本始终活跃于金融市场且脱离监管部门的视线,在发挥其积极作用的同时也蕴藏着巨大的风险,特别是现阶段稳健货币政策背景下,民间资本更是暗流汹涌。现阶段小贷公司作为一个以民间资本设立的机构并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合法营运具有现实意义,既疏导了民间资本的暗流,开辟了它们进入农村金融领域的有效途径,又补充了农村金融市场供给。

4. 增强了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的构建原则之一是实现有效竞争。近年来,国家对农村金融实施的各项改革举措以及扶持政策成效显著,无论是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还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建,均调动了农村金融机构支农供给的积极性。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农村资金外流情况及农村金融市场供给垄断格局尚未破解。由此,小贷公司的出现,不仅补充了现有农村金融机构之间服务的空缺,而且其独特的制度设计也使其在差异化竞争中求得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共存与合作,增强了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性。

三、小贷公司发展中值得关注的问题

小贷公司作为一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同样存在诸多尚需规范的问题。

(一)风险管理规程有待规范

尽管大多数公司在贷款管理方面基本能按照银行业贷款操作规程及风险管控要求实施,贷款质量整体状况良好,但近期调查中发现,其贷款发放程序简便及风险防控意识淡薄令人担忧:(1)小贷公司服务的对象大多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所排斥的次级客户群体,它们资产质量相对较差、信用级别相对较低。(2)风险保证方式单一,尚未建立有效的风险转移或分散机制。(3)小贷公司成立时间短,员工编制较少且缺乏贷款管理经验,各项信贷管理及内控制度尚处于模仿阶段,还没有构建真正符合自身经营特点的内控机制。(4)该类公司普遍缺乏完善的治理结构,尽管备有公司章程等,但在实际工作中公司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权均集中在公司发起人或其聘请的经理人手中。在缺乏完善的治理结构、审贷制度及风险防控手段的状况下,一旦多个贷款项目考察或决策失误,易引发公司资金链断裂的风险。(5)现阶段银行系统从严控贷、农村金融资金供给偏紧,而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却异常迫切。在此背景下,部分小贷公司以及典当、担保、融资公司等非银行融资机构时有违规集资与放宽贷款条件借机追求“做大”的冲动。此外,根据现行的地方政府监管负责制,在监管部门相对缺少较规范的技术及经验的情况下,如何适度从严加强小贷公司贷款风险监测,避免放贷冲动,也是值得关注的问题。

(二)出现使命飘移倾向

现行小贷公司的身份定位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基于注册资本金小、资金补充渠道设定较窄(现行制度规定,可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不超过资本净额50%的资金余额)、可贷资金严重供不应求的现状,实践中绝大多数公司认为应适度放宽其增资扩股和扩大借入资金渠道的相关限定,扩大融资规模;此外,部分公司认为现行身份定位限制了规模的扩大,因而提出尽快转变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意愿。

(三)身份转变路径模糊

随着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领域政策的放宽,各地小贷公司要求转变身份的意愿日渐强烈,特别是自《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银监发[2009]48号)中“小额贷款公司持续经营三年且满足一系列条件后可改制为村镇银行”的有关规定颁发以来,更激起了部分公司转变身份或改制的愿望。但是,现行相关文件规划、规定等衔接不畅,迄今尚未出台该类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的试点细则或范例。由此,小贷公司发展前景问题一度成为业内外讨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小贷公司是否需要转变身份,若要转变身份是否将村镇银行作为唯一路径等问题上。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不仅会影响小贷公司的现实营运行为及未来发展,也可能会削弱民间资本参与农村金融市场的积极性,更有可能错失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良好机遇。

四、促进小贷公司进一步发展的建议

(一)把握定位,突出特色,着力夯实职能基础

针对小贷公司普遍存有“做大”愿望的情况,笔者认为,“做大”固然可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提高规模效益。但是,小贷公司若忽视现有的身份定位,错判现阶段农村金融市场运行态势,盲目扩大经营规模,可能会引发较大的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由此,小贷公司应把握现行的市场定位,摈弃一味追求“做大”或转变身份的冲动,坚持“基层化、点多、面广、小额、分散”的发展战略,以“做细、做精、做出特色”为经营策略,警戒不吸收公众存款的“高压线”,遵循银行业“审慎”的贷款操作规程,努力提高员工行业素质,特别要强化内控机制与治理结构建设,着力夯实贷款经营基础,充分发挥其市场定位的客观优势,避开竞争激烈的存款市场,在差异化竞争的贷款市场中求得生存和发展。这应是其准生及发挥专营功能的前提,亦是其未来“做大”发展或转变身份的基础所在。

(二)强化贷款风险防控,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的监管责任

小贷公司作为农村金融市场的新生事物,其准生及营运正处于探索阶段。在货币紧缩及信贷市场需求旺盛的情况下,任何金融机构均有信贷扩张冲动,小贷公司也不例外。但扩张之中的风险防控不可忽视。因此,必须强化小贷公司贷款风险自控管理,建立完善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一是应树立银行业贷款风险管理观念,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二是要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方法,积极借鉴商业银行先进的风险管理手段和技术,并应用到本公司的贷款风险控制和管理中去。三是要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各项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和实施规程,完善风险预测分析和事前防范制度建设。同时也应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规范公司贷款行为。根据现行的监管体制,目前应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金融办的监管职责,并应积极借鉴银行业监管部门的先进风险管理手段和技术,建立全面监管与重点监管、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相结合的全方位的贷款风险监管体系,引导其健康发展。

(三)积极改善营运环境,扶持其稳定发展

针对小贷公司运营中存在的某些技术,在今后的发展中,相关管理部门应积极引导并督促其依规运行。一是在敦促其遵循准银行机构资本规模扩大的内在规律的同时,适度放宽对其增资扩股、外源融资渠道、贷款投向及单笔贷款规模等方面的营运需求限制,更好地发挥其作为“小型民营金融”应有的功能作用。二是尽快将小贷公司涉农贷款纳入现行对农村金融机构实施的税收减免及财政奖励政策范围之内,既能帮助小贷公司渡过初建阶段的财务困难,又能够体现国家涉农贷款激励政策的绩效。三是积极建立小贷公司行业协会,搭建行业交流平台,分类分期组织员工培训,全面提高小贷公司人员专业素质和风险防范意识及技能。四是适时建立行业第三方评级机制,完善行业监管体系。针对小贷公司行业营运特点,为完善该类公司风险监管体系,有效实施分类监管,适时建立行业第三方整体评级机制,并将评级结果作为主管部门对该类公司实施分类监管、重点监管的依据。此外,对达到一定级别的小贷公司,除了进行行业年度表彰外,还应优先享受行业激励扶持以及进行新业务试点等,重在促进行业比学赶帮、协作发展。

(四)探索小贷公司转变身份或改制的多元目标及路径

小贷公司实属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服务领域的范例之一。据中国银监会2010年报显示,全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股本中民间资本超过2400亿元,占股本总额超过90%。基于此,我们认为,随着农村金融改革的深入,小贷公司改革与发展的前景应趋向多元化。

1. 小贷公司固化现行市场定位有其客观性。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尤其是我国金融体系趋于市场细分及机构专业化态势下,不妨借鉴某些国家专门设立贷款公司的经验,将小贷公司完全固化为“只贷不存”、专营贷款业务的农村金融机构,规范其接受各类储蓄性金融机构的资金,或拆借资金进行经营,充分发挥其专营贷款业务的市场优势,在差异化竞争的贷款市场中求得生存和发展。

2. 进一步完善与落实银监发[2009]48号文为其预设的发展目标,择机改制试点亦是该类公司发展的预期目标之一。基于现阶段部分小贷公司改制意愿强烈,但改制路径不明朗的状况,我们认为,新时期应重点细化与明确改制要求及路径,在对该类行业整体评级的基础上,将评级结果较高、经营业绩优异、风险管控良好且已基本达到小型商业银行营运资质标准的小贷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以此既能敦促其遵循自身运营规律稳定发展,又能确保相关指导政策的连续性。

3. 择机试建真正的小型“民营银行”,以此实现新时期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新的突破。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全面推进,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加快培育农村新型金融机构是新时期金融体制改革与发展的重点任务之一,综合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态势,应进一步创新制度,另辟蹊径,积极探索小贷公司发展为新一类“农村金融机构”,择机试建真正的“民营银行”,同时探索与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统分结合”的地方政府金融监管体制,以此实现新时期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新的突破。

注:

①资料来源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年年报。

②资料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2010年末小额贷款公司分地区情况统计表,截至2010年12月31日。

本文系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项目《山东省统筹城乡发展中金融资源配置机制研究》(批准号:ZR2010GM014)与山东省金融学会2011年度重点研究课题《小额贷款公司:角色定位、市场取向及制度安排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杜晓山.江苏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的经验与问题[J].农村金融研究,2010,(5).

[2]胡秋灵,何显婷.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研究[J].区域金融研究,2010,(8).

[3]孙先明,杨丽萍.中国农村金融业务创新问题研究[J].农村经济,2011,(2).

[4]黄文忠.小额贷款公司运行情况调查分析[J].福建金融,2010,(3).

篇6

新起点 异军突起

2008年4月29日,邮储银行合肥分行正式成立,由于在产品上着力填补市场空白,受到了广大老百姓的欢迎,各项业务也由此蒸蒸日上。

虽然邮政储蓄在我国已是历史悠久,但随着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邮政储蓄的管理体制已不能满足银行业监管法制化、规范化的管理要求。2007年3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应运而生。次年4月29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合肥分行正式成立,这标志着合肥邮政金融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台肥分行的成立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年时间。但很快就将触角伸向了整个合肥,从城区的各个街道办到三县的各个村镇,凭借着原邮政储蓄的庞大网络,迅速地站稳了脚跟,发展势如破竹。目前,在合肥全辖区已有网点111个。

在业务上,该行专挑别的商业银行不愿意做的事来做,切实为微小企业、商户、农户排忧解难;在竞争上,该行实行差异化的竞争,独创出一套自身发展的道路,令其在省城合肥的金融市场异军突起。

“及时解困”赢得市场

回顾一年来的合肥金融业大事,怎么也少不了邮储银行合肥分行刮起的“小额贷款之风”。在全球金融海啸的影响下,不少银行紧缩银根,而在这样的背景下,合肥分行短短一年间,却向近千位商户、农户发放了近1.3亿元的小额贷款,缓解了他们燃眉之急,而小额贷款业也因此被评价为“小贷款解决大问题”。

据该行行长杨佳琴介绍,小额贷款业务对有市场、有技术、有发展前景的微小企业以及现金流比较通畅、资金周转比较灵活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商品批发户、种植户等予以重点关注和支持,积极解决他们的贷款难问题,彻底改变过去邮政储蓄“只储不贷”的历史,积极引导资金回流地方,回流农村服务“三农”。

邮储银行合肥分行的上上下下认为,目前银行的产品同质化较为严重,要做大做活企业,必须要在在金融创新上有特色。“作为业界‘新兵’,我们深知服务的重要。分析自己的客户群体,我们把服务定位为‘解及时之需’。为此,合肥分行在服务‘及时’上下足功夫。小额信用贷款不需抵押、门槛低、手续简便、方便快捷,凡是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客户,从贷前调查到贷款发放不超过3个工作日。应该说,‘及时解困’,成为了工作人员的行动准则。真正把最优的服务提供给‘急需’的客户,真正做到‘解燃眉之急’。一年来,我们用服务赢得了信任,用‘及时’赢得了市场。”杨佳琴行长这样说道。

打造“百姓银行”

篇7

现有金融体制下,因为银行数量不足、竞争不充分,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成本高。从打破垄断、引入竞争的角度来看,市场预期民营银行对整个行业生态的最大的作用是发挥其“鲶鱼效应”,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的金融需求。

比尔·盖茨曾说,银行将是21世纪倒下的最后一批恐龙。这是在互联网金融冲击下,人们对传统银行业的一种判断,有人说,这是危言耸听,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行长吕家进则认为这是为传统银行业敲响了警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是一家传统的商业银行,在互联网金融急速发展的新形势下,必须要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一方面是基于银行现有的业务实现互联网化,加快电子银行的发展,满足互联网时代的需求;另一方面,也要从互联网的角度发展金融,这对传统银行是非常大的挑战,今后可以采取合作、合资的形式来适应互联网下的金融业务发展。”吕家进向记者表示。

对此,某四大行行长办公室高级经理亦表示,民营银行的介入对整体银行业有利好作用,将对传统金融机构业务产生一定冲击,特别是一些城市商业银行受到的影响将会更大一些。

民营银行的介入势必使得传统银行在服务、营销方式以及金融产品数量和品种等方面更加重视并寻求改变。“传统银行会更加侧重产品研发,控制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财智通达金融服务集团首席合伙人董秀生判断。

上海农商银行中小企业融资中心一位负责人认为,这种影响短期内看非常有限,“因为国有银行和民营银行有很大区别。国有银行有政府背景,拥有天然信用优势,尤其是在目前中国存款保险制度尚未建立的情况下。”他认为,民营银行对于传统银行业的影响目前主要体现在互联网金融方面,因此,传统银行将更加重视金融互联网化。例如,上海农商银行开展了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功能的升级业务,并与阿里巴巴旗下淘宝网合作推出了联名信用卡产品等。

招商银行小企业信贷中心上海区域总部总助李振宇对记者表示,民营银行不会冲击传统银行的主营业务,而针对小微企业市场,招商银行正在采用小企业信贷中心金融模式。

挖掘错位竞争

事实上,资本金规模及杠杆率将制约民营银行整体的资产规模,同时再考虑到部分民营银行可能是改制形成,整体而言新增民营银行整体规模不会很大,对于银行业的竞争格局亦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不过从银行业内部看,将日益呈现更为鲜明的优胜劣汰格局。一方面,从监管层设立民营银行、向小微及三农等信贷资源倾斜的政策方向看,民营银行应该与目前银行体系中的国有银行、股份制城商行、农信社、小贷公司等不同种类金融机构进行客户、区位的分层。对于大部分民营银行来说,虽然在负债端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但较传统大中型银行来看,优势在于其资产端的定价能力和在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市场上的竞争力。

另一方面,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占据大量市场资源的传统银行,将面临外资银行和中国民营银行的双重挤压。在目前背负沉重债务的情况下,如何继续发挥自身的竞争优势,是其真正要思考的问题。

事实上,民营银行成立以后,不会与传统银行正面竞争,而将更多地采取错位竞争的形式。在镇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谭浩俊看来,“民营银行重点围绕实体产业、中小微企业展开服务,例如在互联网的趋势下,直销银行的前景就备受期待,然而由于相关的金融监管制度缺乏,体系尚未健全,可能还难以在短时间内达到预期目标。”

民进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同样认为,未来民营银行应定位于服务中小微企业、服务“三农”,“只有打破现有的金融垄断,大面积地设立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小型金融机构,才能真正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和民间资本投资难的‘两难’的问题。”他建议,应尽快制定《民营银行法》、《民营银行退出法》,明确民营银行的准入、退出标准机制,明确注册资本、最低资本金、运营范围等各方面的要求。

民营银行“遍地开花”将降低行业整体的集中度水平,银行的业务经营模式必将向精细化及专业化分工领域变革,未来能够引领各个细分领域的银行将会有明显的盈利优势。例如,随着同业创新业务的逐渐发展壮大,同业负债成本仍要较一般的贷款或信贷类非标产品的收益率低,银行通过同业负债能够获得相当可观的资金运作收益。因此,未来同业资金盈利模式的潜力必将日益释放。此外,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工具、云数据计算、互联网技术的运用等也将在银行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而在当前大资管时代背景下,银行直推资管计划业务的巨大价值亦将被挖掘。

助力产业链发展

决定民营银行未来经营业绩成败的关键在很大意义上取决于其业务模式的选择。事实上,对大部分民营银行来说,在为国家大企业提供整体金融服务方面,恐怕在很长一段时期内还难有作为。大部分民营银行应该锁定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比如专业银行,专门负责地区类中小企业贷款,类似于社区和村镇银行职责。

周德文坦言,尽管民营银行存在规模小、信贷风险、信用风险、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等问题,但却拥有更为庞大的中小企业客户群体,未来如果民营银行定位得当,加之相关政策配套,其生存空间将非常广阔。此外,他认为目前申请民营银行牌照的企业大多扮演的是投资人的角色,并不会亲自参与民营银行的经营,后期将选择专业金融团队进行管理。

据董秀生介绍,民营企业开银行除了受银行业高利润驱动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企业发展壮大后,尽管自身相对容易获得资金支持,但是其上下游的中小微企业却遭遇融资困境,无法实现整个产业链的同步发展。部分大企业成立银行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上下游的小微企业得到良好的金融服务,把产业链做得更为粗壮有力。从这个角度看,目前民生银行可以算是民营银行经营模式的重要参考典范。民生银行利用其商圈关系开展工商合作社,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目前开展的茶叶产业链金融服务、石材产业链服务、海洋渔业产业链服务等也很值得研究。

在发挥金融杠杆优势撬动实业方面,民营银行可在互联网信用支付领域和商户小额贷款领域开拓优势。董秀生认为,产业链中的核心企业、拥有大量社区超市的商业企业、涉农企业,以及拥有众多活跃用户能够进行大数据分析的互联网企业,将在参与民营银行过程中占据优势。民营银行降低信贷成本和不良资产处置成本的方法就是多开展产业链金融服务和合作金融服务。“降低管理成本的方法很重要的就是在互联网金融创新上多下工夫。”董秀生表示,“在金融服务市场达到相对均衡状态的时候,民营银行是传统大银行的资金零售渠道,传统大银行是民营银行的资金批发渠道,两者之间合作多于竞争。”

银行业未来的竞争格局是会出现很多提业链金融服务的银行、提供合作金融服务的银行,以及提供社区小微金融服务的银行,这些银行规模不会太大,但是会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大银行的数量会减少,剩下的大银行很多时候会为这些有竞争力的小银行提供资金批发服务。”董秀生说。

民营银行未来的方向,必须与国有银行一样,具备给民营银行带来新投资和管理空间的平台。谭浩俊提醒道,“如果民营银行不能像国有银行一样参与到资产管理和投行业务中去,那只能说明改革不彻底、不到位。”

篇8

《证券市场周刊》:“银银平台”和绿色金融的实质究竟是什么?

唐斌:兴业银行的“银银平台”,通过网络金融平台的构建,将先进的管理经验、金融产品与科技能力,传递至广大的三四线城市及农村地区的中小型金融机构,并以此有效覆盖城乡、服务“三农”。也就是说,兴业的“银银平台”有效延伸到了缺乏先进金融支持与服务的城乡中小型城商行、农信社与村镇银行,并以此间接提升了这些金融机构对其终端的三农、小微客户的服务。

所谓绿色金融,通常是指围绕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所做出的一切融资行为和制度安排。这方面服务的对象多为中小、小微企业,规模小、轻资产特征明显,缺乏足值的抵质押品,不易取得传统信贷融资的支持。而兴业银行通过创新运用多种金融手段,有效降低了企业节能减排融资门槛,使缺乏抵质押担保资源的中小、小微企业客户获得资金支持,得到了公平的金融服务机会。

当下金融市场流行的一种提法——“普惠金融”。所谓普惠金融,是指能有效、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言下之义,就是为传统金融机构服务不到或忽略了的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机会。过去我们通常将小额信贷称作普惠金融,而如果具体看看兴业银行的“银银平台”和绿色金融,究其实质,不失为一个兴业银行特有版本的普惠金融实践。

《证券市场周刊》:“银银平台”如何超越同业竞争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唐斌:自5月下旬起,银行间拆借市场利率开始升高,端午假期后并未止步,至6月20日演变为极致。然而回过头来看,细观所有Shibor报价行,兴业银行在6月20日前后的Shibor报价只排在中下水平,并未显示出对资金的极度饥渴。对于同业负债比重高的兴业银行而言,何以能在资金市场“完美风暴”可能来临之际淡定自如?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兴业银行“银银平台”所带来的同业存款对“钱荒”表现出了一定的免疫力。

目前兴业银行的同业存款稳定在1万亿元以上,其中银行类同业存款7500多亿元,这当中来自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村镇银行等为主体的中小银行同业存款约占50%。这部分钱来源于为数众多的机构,稳定性强,其中结算保证金更是不受资金价格波动的影响。

兴业银行的“银银平台”,以各类中小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村镇银行)为主要服务对象,最初业务为中小金融机构支付结算业务,到目前已经发展为涵盖科技管理输出、财富管理、支付结算等内容的完整金融服务解决方案。目前,拥有了两万三千多个网点的互联互通,全国约60%的城商行和三分之一的农村金融机构,已经加入了“银银平台”。

如果将兴业银行分布在全国主要城市的自有骨干经营网络比喻成树干,那么,通过“银银平台”与中小银行和农村金融机构合作,相当于在兴业银行这棵大树干上添加了众多的树枝和树叶,延伸至更加广袤的全国城乡市场,其效果等于是形成了枝繁叶茂的整棵大树。通过“银银平台”,兴业银行相当于拥有了全国性的网点,不需要自己去长叶子了。对中小银行来说,即使自身只是一片树叶,也享有了整棵大树。

兴业银行将“银银平台”模式归纳为超越竞争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通过银银平台,兴业银行带动广大三四线城市及农村地区的中小银行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丰富产品线、提高科技实力;同时,通过与中小银行实现在网络机构、金融功能等方面的互补和共享,避免了恶性竞争和重复建设,节约了社会资源,也实现了优秀的金融服务产品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的输送。同时,兴业银行在此过程中也获得了商机。要在我这里做交易,我得保证各家银行的正常清算,各家银行就需要将适量的资金放在兴业,这就带来了稳定的、价格较低的中小银行的同业存款。同时,“银银平台”还为本行带来了广泛的资产业务交易对手。

《证券市场周刊》:从“银银平台”到金融市场业务,经营差异化特征明显,未来这一战略会有所改变吗?

唐斌:从1996年开始涉足金融市场,兴业银行是国内最早服务于金融同业的商业银行之一。2001年兴业银行在国内同行中率先成立同业业务部,专门负责与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合作。为主动适应利率市场化、金融脱媒、多层次金融市场建设等趋势变化,完善金融市场业务服务市场的结构体系,兴业银行于2003年成立资金运营中心,2005年成立资产托管部,2007年成立银行合作服务中心,并正式推出银银合作品牌“银银平台”,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债券市场、银行间市场、贵金属、外汇及衍生产品交易等各个市场率先布局,积累了较好的业务、客户和管理基础,打出了市场知名度。

可以看出,兴业银行的金融市场业务已经超越了同业拆借交易或买入返售业务,在多年的积累下,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以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为对象提供的综合化服务,产品涵盖多市场、多机构间的共同服务和资源共享,是金融市场多元化、客户需求多样化、以及银行自身业务综合化经营发展所催生的业务类型,契合了市场需求。事实证明,这具有蓬勃的生命力。

弯道超车,并非一定会压线。弯道超车的前提,首先得看得远,得看得到前面两三个弯道有没有来车。其次,车子的马力得足。最后,还得看驾驶员驾驭能力的高低。稳健和创新并不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只要提前采取措施,弯道超车可以不碰黄线。兴业银行十分注重对宏观政策和市场形势变化的研判,坚持有效的工作机制,包括每个月数次的经营管理层会议。根据会议决策,兴业银行及时、灵活地调整阶段性经营策略,合理把握发展节奏。其中,以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为代表的研究团队,推出大量富有前瞻性的研究报告,在业界得到普遍的关注和认可。

兴业银行在6月26日投资者电话交流会上的观点不会改变,即同业业务包括金融市场整个板块,作为兴业银行差异化经营的一个亮点,总体战略不变,但会根据外部监管环境和国家政策要求做出策略上的调整。下一步,会以理财门户和跨行资金清算服务为重点,进一步完善银银平台。同时,利用香港分行的平台,全面进入香港人民币交易市场,实现境内外人民币业务联动发展,并力争快速进入香港同业市场主流交易商行列。

从国际发达经济体的金融行业尤其是银行业的发展历程来看,金融市场业务早已成为其主流业务模式,且历经多次危机的冲击和洗礼,已进入相对成熟的发展阶段。相比之下,国内银行业的改革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整体来看,市场化程度仍然很低,业务结构单一、同质化竞争等问题仍然突出。因此,参照国际经验,大力发展基于利率市场化、产品差异化和服务综合化的金融市场业务,必然是中国银行业未来改革发展的大方向。

《证券市场周刊》:绿色金融短期内并不挣钱,兴业银行为何甘冒风险挺进这一领域?

唐斌:2008年10月,兴业银行正式宣布采纳“赤道原则”,成为中国首家“赤道银行”。5年过去了,兴业银行仍然是国内唯一一家赤道银行,仿佛留给世人一个“孤独拓荒者”的身影。

所谓“赤道原则”,是由国际金融公司(IFC)与荷兰银行在2002年10月联合发起,参考 IFC的可持续发展政策与指南建立的一套金融行业基准,具体包括十大原则声明、绩效标准和类、六十二个具体行业的环境、健康、安全指南。“赤道”以“兼顾南北,平衡全球利益”为理念。

截至2013年6月末,兴业银行共对757笔项目开展“赤道原则”适用性判断,其中认定属于适用“赤道原则”的项目融资共计170笔,所涉及项目总投资约2539亿元,涉及167个客户。

关于兴业银行为何执着地开展绿色金融业务,世界银行行长佐利克曾向兴业银行董事长高建平提问:“高先生,如果绿色金融能赚钱,为什么中国别的银行不做?如果不赚钱,为什么贵行要做呢?”

针对佐利克的提问,高建平回答:“绿色金融短期内不挣钱,甚至要冒一定的风险,但环境保护这项事业又是需要扶持的。银行可以发挥自身特长,通过信贷杠杆,支持环保事业。随着各方的共同培育,市场和利润终归是会有的,这就实现了银行经营活动和社会责任的有效结合。”

上述理念与认识植根于可持续发展的公司治理理念。回顾兴业银行的发展历程,公司治理理念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从股东利益至上、到兼顾各相关者利益、再到充分考虑多元利益主体诉求。面对日益突出的环境问题,兴业银行提出了“积极探索以多种方式推动履行银行社会责任,构建人与自然、环境、社会和谐共处的良好局面”的公司治理新理念,倡导充分考虑多元利益主体诉求,实现可持续发展。

早在2005年,当兴业银行获悉国际金融公司正在寻找合作伙伴在中国开展能效融资业务,就主动与其展开接触与合作。双方各拿出一部分资金,创设“能效融资损失分担机制”,作为能效融资的坏账准备金。有了损失分担机制后,兴业银行通过信贷,为能效企业提供支持,更有效地服务于能效企业和项目。

节能减排产业多为中小企业,规模小、轻资产特征明显,由于缺乏有效的有形抵押品,普遍存在融资渠道窄、融资难的问题。比如垃圾填埋业务,它拥有的只是一块空地,如何贷款?

能效融资项目在损失分担机制的基础上,针对这类小微企业普遍具有现金流好的特点,采用先进管理技术进行现金流测算,将项目的销售现金流收入作为还款来源,弱化抵押担保等第二还款来源,有效降低了中小企业融资门槛,使缺乏抵押担保资源的中小企业客户获得节能技改资金支持。

如今,兴业银行在传统银行融资产品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推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未来收益权质押融资、合同环境服务融资、碳资产质押融资、排污权抵押融资、节能减排(CHUEE)融资等七大特色产品,整合形成了涵盖金融产品、服务模式到解决方案的多层次、综合性的产品与服务体系,使得更多的中小、小微企业有了更多的融资解决方案,获得了愈加公平的融资服务机会。

相比捐款、分红和纳税等行为,这是将社会责任与银行自身业务相结合,落实到银行经营管理的具体环节,并且在履行社会责任中寻找商机,探求一种可持续、可发展的银行与社会共赢的商业模式和社会责任实践模式。这就是所谓的“寓义于利”。通过这样一种以社会责任为指引的经营管理活动,银行得以开辟业务“蓝海”,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并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

《证券市场周刊》:从兴业的实践经验出发,谈谈绿色金融未来的发展前景。

唐斌:从结果看,与IFC的能效融资合作初战告捷,至今损失分担资金尚未动用,节能减排贷款效益良好。七年时间过去,兴业银行的绿色金融已经远远超出当初与IFC的能效融资合作范畴,涵盖了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生态经济三大领域,内容涉及能效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污水处理和水域治理、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碳减排和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减排等众多项目类型及能源、建筑、交通、工业等主流行业。

篇9

然而,对于民营银行家们而言,即使好不容易一脚踩进了这一扇门,门后难道就是大道通途?纠结完了政策何时开放这个问题后,民营银行家们将直面“市场在哪里”的问题。

如何回答这个问题,是没有任何先例可循的:以目前国内把控严格的金融环境而言,即使在民营银行这一问题上放开,金融改革的进程仍将是一个缓慢推进的过程。在这样的环境之下,新启程的民营银行没有已经建立起“游戏规则”的国有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过去几十年来的积累,亦不能完全照搬国外银行的成功经验。可以想见民营银行将走上“摸着石头过河”的道路。

于是,如何找市场,抓市场,站稳脚跟,寻求自身价值,这一系列经营活动中最根本的问题将拷问未来的每一个新进场者。

银行高利润难以持续

“现阶段而言,在国内做银行是非常幸福的事情。”东亚银行杭州分行行长聂铭廷如是说。以去年为例,上市公司中银行利润占了半壁江山,“比较起国际上的同行们,国内银行业竞争并不充分,老百姓心中的银行都是安全可靠不会倒闭的,因此对各大银行都很信赖。然而,这样的高利润未来或难以持续。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推进,这种‘幸福’也会慢慢地削减。民营银行的入场亦是对目前封闭保守的金融业态的一次冲击。”

近日,A股部分银行了三季报数据,验证了此前市场对银行业绩增长的担忧。数据显示,银行业业绩增速整体萎缩,不少净利润同比增幅为最近三年最低值。信贷质量虽然暂时无伤大雅,但有逐步恶化的趋势。

“未来,银行肯定不像今天这么好做了,民营企业家要对此有所认识。”聂铭廷称,国际银行业竞争非常激烈,而过去国内的银行在隔离带之内,现在国家也有意识地加强银行之间公平公正的竞争趋势。

事实上,近年来,银行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都出现了市场份额越来越集中的态势,行业垄断性正在加剧。以美国为例,近年来,超大型银行在各方面的份额都在上升,而中小型银行尤其是小型银行的市场份额则逐年被压缩;在“银行多过米铺”的中国香港,汇丰和渣打长期垄断当地金融市场,近日,香港仅剩的四家家族银行中又有两家欲挂牌出售,原因是面临增长前景方面的不确定性。

招商银行杭州分行副行长陈申生称:“未来,银行业的利润空间会越来越小。现在我们商业银行面临的利率市场化、金融突围两大问题,民营银行一出生就得面对。”

“民营银行就像一张白纸。白纸的好处是任人描绘蓝图,新成立的银行肯定不像老银行那样有种种包袱。现在老银行一些软件要升级换代都很难,因为牵涉到大量以往数据和材料,新银行就不存在这些问题了。尽管新银行在创新上有优势,但是没有既往供人参考,储户是不是愿意相信你?想要招聘的高端人才是不是愿意加盟?这些都会导致新银行经营的成本可能较老银行要高。”陈申生说。

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教授、博导汪炜亦称:“民营银行成立后,首先需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的金融结构很长一段时间内还将以国有银行、大型的股份制银行为主体。民营很难直接和他们竞争,民营银行也好,其他民营金融机构也好,选择的市场肯定要与他们不一样。”

作为首家非国有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民生银行具有标杆意义。然而,民生银行的样本或许难以复制:全国工商联主导了其“诞生”的过程,使其拥有了未来的民营银行难以企及的先天资源;而在“诞生”后,其高增长仍建立在“利差垄断”的基础上,这些都并非新创办的民营银行所能拥有。如利率市场化真正推行,呱呱坠地的“婴儿”将与已经在市场打拼多年的各大金融巨头作战,民营银行的前景可谓艰难。

什么样的民营银行才有作为

差异化、专业细分领域或许是一个出路。“美国有一家单体的小型银行,因为‘出生’在一个港口城市,当地的对外贸易非常发达,这家银行就专为这些外贸企业服务。通过概率测算、风险控制之后,也渐渐地能在保本的基础上实现盈利。这样的银行是个很好的榜样。”陈申生说。

“每个国家的金融环境都有其独特个性,但是也有一些共性。目前来看,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领域正在随着各国的金融体系改革而不断调整。”陈申生介绍。

以美国为例,从经营区域来看,分成全国性银行和区域型银行,两者都依靠其目标客户群体开展其所需求的业务为生。“美国的银行一般以综合性业务为主,间接融资占其业务比例一般在30%到40%之间。而在目前的中国,大部分业务都是间接融资。未来,我们的银行肯定也会向综合化经营迈进。”陈申生称。

汪炜则为民营银行这样出谋划策:“现有的金融结构决定了我国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是不足的。这里为民营银行提供了很大的市场空间。民营企业来办银行,服务于民营小微企业,这样的结构是相匹配的。民营银行应该发挥它在民营经济、小微企业、社区服务方面的优势。”

初成立的民营银行如何建立起信用?聂铭廷称,目前国内银行信用由国家“埋单”的情况也将惠及民营银行:“在国际上,老百姓都知道银行经营得不好要倒闭,而在国内从来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情,老百姓对于银行先天有很大的信赖感。”

陈申生则表示,若存款保险制度能够推出,将是对民营银行的巨大利好:“存款保险制度能够把银行的损失与存款人的损失隔离开,对于储户而言,存款的安全性有了保障,也为中小银行吸储创造了条件。储户自然而然会选择对他而言更便利、服务更好的银行。”

而民营银行出生于民营经济,或许是其最大的优势。汪炜称:“民营银行更知道民营小微企业的情况,他们能更好地互动,也更有能力处理所得到的信息。这是其他银行难以学到的。”

按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的想法,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参照美国市场的经验,中国银行业的发展态势可能出现“兵分两路”的情况:“一路将沿着高端化的方向进发,做大企业,利用金融衍生品做投行,同时搞国际化,类似美国的花旗银行等;另一路将深挖小微业务,深耕本土市场,挖掘中小客户,类似美国的富国银行等。”

郭田勇对这两个概念进行了解释:“其一是依靠大型银行,依靠全国性的网点来批量化地开展小微贷款;利用综合性业务优势,开展产品的交叉销售,提高客户接受金融产品的集中度;同时发挥大数据的优势,包括以建立模型的方式对客户进行筛选,有效降低成本。其二是发展中小银行,包括村镇银行、社区银行等,走一种社区化的道路。”

篇10

在刚刚结束的两会上,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强化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三农’服务的功能,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政府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提出了十分具体的要求。

一、面向三农推进农业银行改革

如何面向三农推进农行改革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专家学者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建议,农行内部也进行了大讨论,并将县域支行分为粮棉大县支行、贫困县支行、青海地区支行、经济强县和大中城市郊区支行,实行差别定位,确定相应的重点服务领域,争取发挥县域金融主渠道作用。

在改革过程中还有许多细节问题需要引起重视,细节问题能否解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行改革的成效。也正是这些看似细微的不同之处,才是农村金融机构竞争力的差别所在。

细节一:农行的贷款手续比较繁琐。

例如,一位农行的客户是农村的城镇居民,他向某农行支行申请贷款40万元,抵押品是自家的一座建筑面积520平方米的房屋,和11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为了拿到这笔贷款,他需要支付的费用有:一是评估费用,房产评估40万,评估费按评估值的0.4%收费,共计1600元;二是登记费用,房产抵押登记费130元,查档费400元,土地登记费100元,共计630元;三是保险费,按房地产评估额每年0.06%收,共计240元。以上费用总计约2470元,占贷款成本1.235%;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7.47%,如银行上浮40%,则利率达10.458%,借款人实际支出成本约11.7%。农行针对个人的贷款利率和农信社差不多,比民间利率也低不了多少。一些农行的贷款不管额度大小,大部分要上报市分行审批,有的甚至省分行审批,并且在审批过程中还需要不断补充有关材料,不少贷款等审批下来,已经误了农时和生产旺季。农行要发挥县域金融主渠道的作用,还需要简化县域贷款的手续,否则难以发挥自身的优势。

细节二:惜贷问题还有待解决。

近年来农行实行了较严的贷款问责制,导致部分县级以下分支机构和信贷人员,在贷款发放方面存在这样的思想,那就是“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一些支行行长为避免贷款损失,年终被通报和扣奖金,不是看准了,有十分把握,宁愿不做贷款业务。

细节三:系统内上存问题。

农行存款的平均综合实际付息率约为1.27%,而系统内上存的平均利率为2.5%左右,能赚一个点以上的利差,并且几乎不用承担风险。我们都知道,涉农贷款风险一般较大,信用等级普遍较低,贷款风险系数较高,贷款利息收入扣除贷款营销费用以后,与系统内上存资金利息收入差距较小,而且还要承担较大的市场风险。一些基层支行不想也不敢发放涉农贷款,宁愿将资金转入系统内上存获取利息收入,而不愿主动营销贷款,去获取风险不确定的贷款利息收入。调研中了解到,某省农行存款相当于农信社的1.6倍,但支农贷款只有农信社的44%。农行改革的定位是“县域金融的主渠道”,但如不解决系统内上存等细节问题,农行要想恢复在农村金融的龙头老大地位,可能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细节四:农行对县域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标准较高。

某县农行支行对有信贷关系的251家中小企业进行调查,被评为A至AAA级的中小企业占37.45%,B级的占5.98%,C级以下的占55.38%。按照农行的有关制度规定,B级及以下的企业属于信用不佳、限期退出的企业,按照这个口径,该县60%以上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普遍偏低,很难从农行得到贷款。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很多,除了严格的贷款问责制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县域担保机制不健全,银监会规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的贷款担保机构的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且必须是实缴资本,这对从事县域信贷担保的公司造成了冲击,一些资金实力较弱、贷款困难、真正需要担保的县域中小企业,往往无法进入担保公司的视野。如果不健全县域担保机制,就很难解决县域支行“惜贷”的问题,当然这个问题不是农行自身能解决了的。

二、拓宽政策性金融的服务领域

2004年之后,农发行加快了改革的步伐,积极探索开发性金融的新路子,服务领域逐步从产后的粮棉油收购等产后业务,扩展到产前和产中。

从2004年起,农发行开始市场化发债筹资,逐步摆脱了对央行再贷款的依赖。三年来已累计发债筹资4410亿元,累计归还再贷款2637亿元。另外,还通过开办同业拆借、组织企业贷款、与邮储办理协议存款等方式,开展市场化融资,降低了资金成本,改善了负债结构。

三、促使邮储资金回流农村

邮储银行已于2007年3月20日成立,作为一家长期承担普遍服务职能的新企业,其优势十分明显:一是网点多,3.6万个网点,遍布全国2800多个县市;二是网络大,拥有全国一体化的电子网络,能够实现资金实时到帐;三是资金实力雄厚,存款余额1.6万亿,仅次于四大银行;四是客户群体广泛,绿卡近2亿;五是历史包袱轻,不良资产几乎为零等。

当然,邮储开展存单质押贷款业务,也暴露了一些问题,比如:人才储备不足,风险控制能力弱;邮政的全资子公司,来自股东的支持不够等。另外,邮储银行是一级法人体制,这种体制能否适应农村金融发展的需要,还有待研究。

在农村,邮储和农行、农信社系统有许多重合之处,都有大量网点,重点业务特别是零售业务基本上以吸收存款为主,客户以中低端客户为主,网络、客户和业务重合,如何在竞争中加强它们之间的合作,也需要引起注意。

四、继续深化农信社改革

2003年6月,国务院决定在江苏等8省市,启动农信社改革试点,2004年8月在全国铺开。统计显示,截至2006年末,已组建银行类金融机构93家。资本充足率从-8.45%提高到5.89%;不良贷款率从36.93%降至17.54%,资产质量明显改善;从2005年开始,农村合作金融系统开始营利,结束了从1994年以来连续10年的亏损。

农信社改革是农村金融改革的重中之重,各个地区要有所差异。经济发达地区的农信社改革,可继续按照现代金融企业的要求,进行股份制改造。在经济发达地区,美欧等国社区银行的做法,可能更有借鉴意义。在美国的农村,社区银行的数量很多,其营业机构数量占农村社区所有银行营业机构的58%,存款份额占49%。美国还专门成立了《社区再投资法》,鼓励社区银行的发展,美国还规定社区银行免征各种税赋,不用交存款准备金,可参照市场利率,自主决定存贷款利率。在我国,如何建立一套适用社区银行发展的规章制度、监管机制和可供推广的操作性经验,对我国社区银行的发展很重要。另外,还要采取一些措施,比如像一些国家硬性规定:社区银行要有一个较大比例的储蓄资金,用在本地,同时社区要定义在一个较小的范围内,否则将很难保证社区银行的资金不会流向工商业,不流向城市。对老少边穷、经济欠发达、交通不便农村山区的农信社改革,要按照合作制原则进行改造,不能简单套用现代银行制度模式。

要尽快理顺省联社同县联社、信用社的管理体制,确保基层农信社的独立性,严禁上级联社指定下级联社负责人。省联社不能办成行政性管理机构,要在尊重法人经营权的前提下,树立服务意识,充分发挥人才、信息、管理上的优势,建立有效的金融创新机制,开发适应农村各类市场主体需要的系列金融产品;要重点发展金融咨询、、保管、担保和个人理财等中间业务,加快银行卡联网,实现联合经营。

五、积极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增强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性

2006年底,银监会放宽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鼓励各类资本到农村,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截至今年2月末,已在6个省、区试点三类新型银行业金融机构,开业了34家,取得了一定效果。下一步将在全国各省、市积极稳步地推进试点,正在筹建当中的还有62家机构。

应该说,这是个好办法,但银监会规定,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股东必须是金融机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不包括社团法人。一些NGO(即非政府组织)人士感到很遗憾,由此引发了一些争论,比如NGO的小额信贷是否应该向银行类金融机构过渡?如果能过渡将可能会面临哪些困难?

现在全国各地的小额信贷形式很多,差异很大,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第一,银监会合作部将各种形式的小额信贷纳入监管范围之内。发展小额信贷需要有个总体的规范。建议银监会制定一个“农村小额信贷发展指引”,并在实践中逐步规范。各种形式的小额信贷在成立之初,要到银监会的县监管办备案,这样也便于监管部门及时掌握各地小额信贷的发展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