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7 17:33:46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工程变更概念,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中图分类号:F530文献标识码: A
一、概算清理的概念及内容
(一)概算清理的概念
1、狭义概念
概算清理实质是概算批复单位针对业主单位初步设计招标的设计概算根据实施情况进行调整,并不是对施工单位的合同进行调整,严格来说,施工单位所做工作为“配合概算清理”,待业主单位概算清理调整完毕后,按照惯例伴随的是业主单位按照合同关系对施工单位进行调整,因业主单位概算清理工作事关施工单位合同调整,因此,施工单位往往十分重视业主单位进行的概算清理工作,并将两项工作视为一体,统称为概算清理。
2、广义概念
施工图预算招标而非初步设计概算招标,理论上讲,不存在概算清理的概念,因铁路工程很少提及索赔补偿概念,而惯以概算清理统称,此为广义概念,本概念所指概算清理涵盖了变更设计、征地拆迁、价差调整等所有工作内容。
(二)概算清理的内容
基于铁路基本建设项目建设特点,在初步设计批复后到项目竣工决算前,“实施”施工图设计,较初步设计批复意见,会发生一定改变,实际施工条件较施工合同条件也会发生一定变化。因此,通用合同条款就约定了允许对合同总额进行调整内容。一般允许对合同总额进行调整的内容包括:
1、按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政策允许调整并经原审批部门批准调整的内容;
2、发包人对建设方案、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和建设工期的重大调整;
3、物价浮动因素引起的费用变化;
4、不可抗力等自然灾害引起的费用变化;
5、变更设计经过批复后所引起的费用变化等。也有部分合同条款约定了允许对合同总额进行调整:如岩溶注浆、施工图量差、征地拆迁工程、主要材料设备差价、无砟轨道单价等。
二、铁路工程项目概算清理的几个重点问题
(一)检算施工图投资
由于在设计深度上存在差异,因此在初步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上,工程量的细度以及深度也存在很大的区别,并且两个阶段对工程造价进行计算所用定额也存在差异,从而对工程造价造成了影响。所以,施工图的投资检算较为复杂,工作量较大,设计单位对其编制应当依据初步设计的内容以及批复原则进行,不能对设计规模进行擅自增减,也不能对设计标准进行改变,更不能对工程量予以变更。建设单位要仔细分析、审查、明确界定施工图投资检算以及变更设计,准确、严格的区分变更设计同量差之间的关系,不能将变更设计中的工程数量看做量差。“量差”是初步设计(招标工程量)与施工图两个设计阶段工程数量之差,“变更设计”是施工图交付之后,在施工过程中因各种原因产生的实际发生数量与施工图数量之差,两者有本质的区别。施工图量差与变更设计应严格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投资检算是施工图检算中对材料价差以及新增工程进行计算的基础,会直接影响到概算清理的结果。
(二)征地拆迁
1、工程用地概念划分
分为永久用地和临时用地。永久用地是指为了本工程的实施而一切永久占用的土地,包括铁路两侧路权范围内用地,按照合同约定,永久用地由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配合,征地费用、勘界及手续费用、地上附着物补偿等费用均由建设单位承担;临时用地又分大临用地和小临用地;大临用地是指合同清单所列拌合站、临时便道、预制梁场等大临设施建设用地,本工程大临用地亩数及相关费用已计入合同综合单价,但实际情况有较大变化,因此,需要做好大临用地征地费用、勘界及相关手续费用、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大临用地复垦费用、地方政府收费补偿相关文件收集、县乡村个人建设监理设计施工8方清点核量表收集、征地补偿复垦协议收集、支付凭证依据收集、汇编成册专题报告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作为概算清理征地拆迁部分的重要工作方向;依据合同约定,弃渣场征地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但该项费用未列入合同清单,因此,从费用角度等同于永久用地;小临用地征地费用、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复垦费用等费用均由施工单位承担,此部分统计工作需区别对待。
2、地方政策性收费
是指地方县一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颁布的红头文件政策法规性收费,合同清单未包含此部分费用,根据实际发生情况,需要做好地方政府收费补偿相关文件收集、合同协议收集、支付凭证依据收集、汇编成册专题报告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作为概算清理征地拆迁部分的重要工作方向。
3、改路、改沟、改渠三改工程
改移道路项目计列合同清单,此三项内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结合其对主体工程影响因素,据实进行统计,按照包干外Ⅱ类变更由建设单位在征地拆迁或预备费中解决。
4、通讯线路、广播电视、电力线路三电工程
此三项内容未计列合同清单,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结合其对主体工程影响因素,据实进行统计。
5、地下管线三迁工程
此三项内容未计列合同清单,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结合其对主体工程影响因素,据实进行统计。
(三)设计的变更
根据铁路建设项目变更的相关规定,对设计进行变更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先批准原则,先设计原则。对变更项目要先得到批准后予以变更,先进行设计,后进行施工。I 类设计的变更主要指:对建设规模、重大方案以及建设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予以变更;对初步设计批复的主要意见予以修改的;对设计运输能力、质量以及安全予以变更的;对重点工程设计的原则予以变更的;设计变更中投资增减一次性超过 300 万元的,按“146 号文”规定程序报批。上述设计的变更应当按照铁道部的相关规定在概算清理时进行批复计列,注明批号进行分类汇总,对投资来源进行标注。II 类设计变更,则是以合同约定为依据,工程属于风险包干类工程,不会增加概算,但建设单位应当对费用总额进行汇总,并在文件中予以说明,以供参考。
上述设计变更的概算编制应采用合同约定的原则进行编制,并将结果汇编计入概算清理文件,上报批复。而对于施工合同以及图纸均没有发生改变的,投资受到施工方法以及实际情况影响而增加的,则对其增加原因、理由进行充分说明,依据风险共担原则对多出的费用进行承担。施工方不应当承担的风险,应当在设计方同建设方沟通后进行上报。II 类设计变更相关手续必须完备。
(四)甲供料价差
甲供材料价差以批复概算中材料的时间价格算起,以“46 号文”和铁道部经规院的《铁路工程建设主要材料价格信息》为依据,同时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分年度各工程计价比例,按部颁料价逐一调整各季度价差。对按 113 号文编制概算的项目,施工合同有风险包干费的,甲控材料价格变化幅度在 ± 5% 以内部分由施工企业承担,超出部分纳入价差。
各季度材料价差= (施工图材料数量×季度完成投资比例)× (部颁各季度信息价-概算编制期单价) ;
各季度施工企业承担的风险 = ( 施工图材料数量×季度完成投资比例×概算编制期单价)×(±5%) ;
季度可调价差=各季度材料价差-各季度施工企业承担的风险(当各季度价差在施工企业承担风险范围内,不调价差,超出范围则按该公式调整) ;
可调价差 = ∑( 季度可调价差 + 季度可调价差 ×3. 35%税金) 。
(五)新增工程
新增工程是指工程量清单中未计列的项目,因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地方政府、运营单位、联调联试、安全评估等原因增加的工程项目,此部分工程项目,需要文件依据或会议纪要等依据资料,原则上可以根据标准按照Ⅰ类或Ⅱa变更进行处理,建设单位由预备费或投标降造费列支。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近年来,随着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建筑企业不断增加,对于单个建筑企业来讲,工程利润空间越来越小。如何在低价中标的条件下实现自身收益的增加成为施工承包商重点关注的问题。工程建设领域学者和工作实践者纷纷指出,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工程索赔、调价是施工承包商提高工程利润的重要载体。索赔本身的相互针对性容易造成承发包双方的对峙,调价依据和处理方式的相对明确造成调价对于承包商增收的重要性降低,而工程变更作为普遍存在的事件,处理变更成为承包商的一种正当权利,因此,利用工程变更实现承包商额外收入的增加成为最适宜的手段。
1 承包商工程变更创收的内涵
承包商创收概念的提出最早是田威针对利用红皮FIDIC合同的国际工程项目提出的承包商创收支柱理论[1],该理论指出,承包商创收的三大支柱是索赔(Claim)、工程变更(Variation Order)、调价公式(Fluctuation Adjustment Formula)。国内工程领域中,很多学者和实践工作者提出了一次经营和二次经营的概念,一次经营是招投标阶段承包商获得中标过程的项目经营,二次经营是合同签订后,承包商通过有效的合同管理、项目管理实现更多收益的过程[2]。承包商创收的实现实际上是一次经营和二次经营的精细化管理。
根据一次经营和二次经营理论,承包商有效处理工程变更实现创收界定在招投标阶段和工程实施阶段。承包商一次经营过程中,在详细分析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识别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存在的缺陷和错误,预期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进行不平衡报价,为承包商实现创收创造条件;合同签订后,承包商进行二次经营,按照正常变更程序处理工程变更,合理应用不平衡报价,并利用施工过程中施工条件的变化、业主要求的变化等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实现承包商额外收益的增加。
2 承包商应用工程变更实现创收的机会点
当前不同学者对于承包商如何进行工程变更管理促进承包商盈利进行了细致研究,很少有学者从承包商创收的视角进行工程变更创收机会点的研究。然而,以上研究[3-5]却从侧面提出了创收的重要机会点:1)招投标阶段,制定有效投标报价策略合理预期工程变更,为有利工程变更的发生创造条件;2)合同执行阶段,优化变更方案,结合施工条件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应用前期不平衡报价确定变更价款,保证承包商创收目标的实现。
3 承包商应用工程变更实现创收的主要策略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明确规定了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文件中约定的工程变更的内容对各建设行业均具有通用性,因此,分析在此5类工程变更情形下承包商实现创收的机会点和策略是承包商应用工程变更实现创收的必要条件。
(1)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实现承包商创收
此类变更的发生主要是由设计错误或设计与实际施工条件不符引起的。工程变更发生时,承包商按变更程序处理变更事项,工程变更报价的确定是承包商实现创收的关键内容。在招投标阶段承包商在分析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现场踏勘资料的基础上,合理预期工程变更进行不平衡报价成为其创收的重要策略。
(2)改变某项工作质量或其他特性实现承包商创收
施工过程中,发包人要求的变化往往引起工程中某项工作质量或其他特性的变化,如发包人出于对功能、美观的新要求,提高工程安全等级等。该类变更的发生往往通过改变施工项目、施工材料、施工项目工程量等实现。在有效预期此类工程变更发生的前提下承包商才能保证创收目标的实现。在此类工程变更类型下不同创收路径下形成的创收策略如表1所示。
表1改变某项工作质量或其他特性实现承包商创收的策略分析表
(3)改变某项工作的施工时间、工艺、顺序实现承包商创收
发包人要求的变化、施工条件的变化以及新工艺的出现都会造成施工过程中某项工作的施工时间、工艺、顺序发生变更。针对此类变更,承包商应以工程变更能否被合理预见为界,制定不同的创收策略。在招投标阶段,根据预见的变更项目提高或降低综合单价,保证变更后项目的高收益。对于承包商不可预见的工程变更,承包商尽量提出满足发包人要求同时能够提高自身净收益的施工方案。
(4)取消合同中某项工作实现承包商创收
设计错误、设计改进、地质条件变化往往引起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发生,发包人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的前提下,为节约投资,提出工程变更。承包商从自身利益出发,发现该类变更条件存在时,也可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提出此类工程变更时,承包商应以取消工作会删减承包商分摊到该工作中的费用为由提出费用补偿。承包商可以要求发包人补偿取消工作中分摊的总部管理费、现场管理费等分摊费用。
(5)完成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实现承包商创收
施工过程中追加的额外工作主要存在两种情况:①在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内工程量清单中的额外工作;②在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内工程量清单中未包含的额外工作。
针对第一种变更情形,额外工作的价格计算以原合同报价为依据,变更发生时可直接套用原合同单价形成变更工程价格。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通过分析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资料,发现存在此类变更情况,可提高变更发生时可直接套用的单价。针对第二种变更情形,若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预测到施工过程中会发生追加额外工作的变更事件,且原清单中存在相似分项工程,则提高相似分项工程中可直接套用部分的单价如机械单价,同时适当降低其他部分的单价。
4 结论
工程变更是施工过程中普遍发生的对承包商收益有重要影响的事件,有效预期合理处理变更事件能够保证承包商创收目标的实现。招投标阶段,识别招标文件中存在的缺陷,合理应用不平衡报价策略,为承包商创收提供条件;施工阶段,根据施工条件,有效提出、处理工程变更,提高变更报价,实现承包商创收。
参考文献:
[1]田威.创收的三大支柱及“不可抗力”[J].国际经济合作,2001(1):52-55.
[2]叶浩文.“一次经营”与“二次经营”的关系及紧密结合探讨[J].建筑经济,2004(11):27-31.
[3]唐恩宽,曾喜安,陈灯强.浅议项目二次经营下的效益拓展[J].建筑经济,2009(7):57-59.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在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图设计是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将项目从形象思维创意转换到实际物质实体的技术指导文本。同时也是确定项目造价的具体依据,是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控制投资和经济核算的基础。
施工图设计是系统、复杂并带有创造性的群体劳动,由于项目开发的周期长、涉及面广、可变因素多,建筑工程往往会面临各种不同的地质条件与施工场地,因而在工程建设施工中常常会遇到需设计变更的情况,因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设计变更是不可避免的。设计变更作为施工图设计的修正、补充和延续,是不断完善和优化原有设计的有机过程,可以将其视为是科学理性深化的过程和对工程自然条件认识不断深化,在设计文件中占有极其重要的位置。所以要求设计院一方面致力于提高设计质量,力求减少无谓的设计变更。另一方面又需要用设计变更来补充、完善设计从而使设计更趋于合理性,同时也利用设计变更来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和不同需求的客户。因此,如何严格按照建筑工程的基本程序和建筑工程的特点处理好设计变更,从而避免工程成本、质量和工期受到负面的影响,是工程建设各方管理者必须高度重视及认真对待解决的问题。
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的概念一、设计变更的概念
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是指对既有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中的设计内容进行改变或调整。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往往会面临各类突发因素,包括由于施工前期未能准确预测和判断,或者考虑不周,以及受施工环境客观条件限制的原因,结合具体规定的相关程序,改变和完善对工程范围内的设计细节等内容。
二、首先分析设计变更产生的原因
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设计变更的原因有很多,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主要分为设计原因、外部条件原因、开发商及业主原因及其他几种类型。
设计原因
设计原因即设计本身出现问题。进一步分析,因设计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也是多种多样,主要有:
1)设计方案不合理;
2)设计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3)设计遗漏、计算及绘图错误;
4)各专业配合失误;
其中,前两项属严重或较严重的设计质量问题。我们可以通过项目的前期论证、概念性方案论证、图纸内审、请相关主管部门提前介入审核等方式进行预控。而设计遗漏,计算机绘图错误,各专业配合失误等设计错误,即所谓的“错、漏、碰、缺”。则会集中表现在土建施工、设备安装中,造成衔接不上或局部设计不合理。有时单从一个专业图纸来看,似乎没什么问题,一旦进入施工、安装,就会出现各专业管线、地沟、基础间的相互碰撞、打架或设备及管线安装不上等情况。这是设计中常出现的问题,也是设计变更的重要内容,因此,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外部条件原因
因各种各样的原因,有时项目在一些外部条件未具备落实的情况下就开始设计,如房屋具体使用功能未定、设备未定等等,也有如政府的政策法规、地方标准、规划条件、自然条件等在开发过程中发生了变化等,这必然就会使设计需结合政策变化在过程中进行相应的调整,待后期条件完善及确定,会发生设计变更。
施工原因
施工原因引起的变更更是由施工方造成的,施工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施工方对图纸理解不够;
2)施工顺序不合理;
3)由于施工能力等原因而造成施工方式的改变。
对于第一种情况,在尚未施工前做出的变更是对原设计进行解释。对于第二及第三种情况,如已经施工既成事实,且返工比较困难,造价较大,做出的变更则是在允许的条件下对原设计的改动。
建设单位原因
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及销售周期长,市场及政策多变,开发商为满足市场等需求,促进销售,开发商势必会提出一些合理的要求及积极的建议从而也会设计变更发生。
5)其他
地质条件环境造成及随着技术的发展与工艺的进步,越来越多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的出现,为节约成本、加快工程进度,也许会发生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管理控制
重视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原因愈来愈复杂。由设计变更引发的诸如经济纠纷、工程进度等问题逐渐增多。因此,开发商及设计院必须对设计变更需要加以重视,以便有效的控制设计变更。
把控设计质量
设计原因是引发设计变更的主要因素之一,设计质量与后期发生设计变更多少有极大的相关性。设计中出现的问题如不及时解决,拖到施工阶段,就会施工期的设计变更过多,造成工程的窝、停、返工,致使工期延误,甚而加大工程造价,增加开发商的建设成本。所以控制设计变更应该从项目前期策划开始,准确的市场定位是概念性方案的设计基础、是保证设计方案合理、防止后期进行重大方案变更的重要依据。而控制设计变更的重点应该在项目的各个设计阶段,在设计阶段把控好设计质量,就能减少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
控制设计质量的有效手段除了选择一家信誉好的设计单位外,另外就是开发商的各部门也要对项目设计进行全过程的跟踪和控制。首先要控制设计院的设计质量,除对设计院进行限额设计外,还应尝试对设计院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设计变更量(设计自身原因)的控制,明确由于设计缺陷造成的变更在开发商的要求指标范围内,高于变更要求指标应在设计招标阶段及合同中予以明确罚则,从合同中约束设计单位对设计成果的把控;开发商在概念性方案、规划方案、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几个阶段进行预审预控,并从项目的使用功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等多方面进行统筹分析,在设计前期尽早提出合理化要求,尽量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因前期考虑不周,使建筑满足不了使用要求等而出现后期的变更,在设计过程中,应积极配合设计师,提供给设计师所需要的各种参数,给设计师做好参考。设计基本完成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图纸进行全面的审核,提出问题,尽量在正式施工图纸出版前,将以后可能发生的变更提前在图纸上进行修正。如果能做好上述的过程,今后的工程施工中一定能减少工程设计变更。
控制设计变更的基本方法
1)建立完善的审核制度
首先要建立完善的设计(预)审核制度,项目方案确定后,重点审查施工图,结合以往在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经验教训,制定出详细的设计(预)审核流程,并明确审核内容、关键节点、注意事项及实施细则。
2)提高审核人员的专业水平
参与设计审核人员,平时应多注意积累知识,特别是工程部人员应多相互交流在实际施工管理中的心得和体会。应注意学习并充分理解现行的有关设计规范、施工规范、施工验收标准等,熟悉规范标准可以帮助对图纸的理解,也可以发现图纸中有可能出现的违规错误,以免在后期施工中发现。另外对建筑工程施工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多加了解,它们代表着工程技术的进步,很多都能节省工程的造价和施工周期。
3)多部门多方面多角度审核
设计审核部门应包括研发部、工程部、销售部、预算合同等部门,各部门审核设计的角度有所不同,有的涉及设计规范、有点涉及使用功能、有的从市场角度、有的从施工角度、有的从造价出发,各部门协调审核,可以多方面多角度提出相应的意见。设计审核应注意要求各专业审核人员不要局限于本专业的设计审核,专业间应相互交叉审核,这样便于发现各专业间互相抵触的问题。
4)加强设计修改审核及工程变更的程序管理
针对工程的确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首先必须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等进行沟通,同时执行经济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论证。设计变更必须有充分的依据和合理性,严格按照管理审核程序进行相应的变更再实施。从管理制度上不允许个人行为随意进行变更设计及确认。
5)注重经济性与可行性
设计审核也应当注意施工的可行性,对施工工艺要求较高的工序,施工难度较大的设计方案,审查时应尽量考虑采取较简单的做法加以代替;对材料及设备的使用审查时也可以提出意见,在满足工程质量的情况下尽量采用质量合格而价格较低的材料和设备代替。
6)详细了解项目所在地的地方规范和要求
根据以往工程的实际经验,在各地区的地方要求也不尽一致,地方要求也很重要,事先应积极和当地各市政配套部门沟通。在项目建设中,应积极和当地市政部门协商,组织各部门参加的统一协调会,会上以书面形式记录各市政部门提供的水、电、气、热等需要的设计参数,以及当地对工程建设材料、设备及施工的要求,然后把这些要求和数据转达给相关设计院,在设计图纸中具体体现,这样就尽可能的避免了因不熟悉当地情况而出现后期的整改或最后工程验收的不合格。
综上所述,控制设计质量不仅能解决有效的项目施工期的问题,设计质量的控制还能控制工程造价,经测算,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占75%以上,由于在建筑工程的基本程序中,设计变更是不可避免的,本文在阐述工程项目设计变更主要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工程管理和控制设计变更的建议。只有重视并积极应对工程变更,并做好设计变更管理工作,才能有效的地降低成本,保证工程质量。
参考文献:
建设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土木工程施工的特点、建设内容多等原因,不可避免的产生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由于其内容广泛、构成原因复杂,有时对工程造价有显著影响,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又是施工索赔的重要依据之一,变更索赔工作在一些项目施工中已经成为承包人获取合理经济效益的主要途径之一,加强建设工程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是施工及商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保证工程质量、项目顺利实施、承包商合理获利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变更两种形式。
1、设计变更的概念。设计变更是经过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洽商同意对原设计内容进行的修改、完善、优化。是工程变更的一种形式。由于设计变更产生的原因不同,变更的提出有可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中的任何一个单位,有些则是上述几个单位都会提出。
2、工程变更的实施与费用结算。
变更若在设计图已经实施后才发生变更,应注意牵扯到按原图施工的人工、材料费及拆除费用;
调减或取消项目也要签署设计变更单,以便结算时扣除。
由于设计部门的错误或缺陷造成的变更费用以及需采取补救措施的,由造价部门协同业主方与设计单位协商是否索赔;
由于监理失职或错误指挥造成设计变更的,应由监理单位承担一定的费用;
二、现场签证
1、现场签证的概念。现场签证是指发包人现场代表与承包人现场代表按照合同约定就施工过程中部分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施工方法等方面涉及签约合同价款(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工程承包交易价格,不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之外的责任事项所作的签认证明。是为工程结算或最终结算增减工程造价的依据。签证单通常由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承包人代表共同签署生效。签证分为费用签证、工期签证、特急签证(是指必须立即执行而且延缓实施会造成更大损失的签证)。
2、做好现场签证的业务性工作
对于涉及费用的经济签证,同时注意按有利于计价、方便结算的原则填写。如果有签证结算协议,填写内容与协议约定计价口径一致;如无签证协议,按原合同计价条款或参考原协议计价方式计价。签证方式要尽量围绕计价依据(如定额)的计算规则办理。同时可调价合同至少要签到量;固定单价合同至少要签到量、单价;固定总价合同至少签到量、价、费;成本加酬金合同要签到工、料(材料规格要注明)、机(机械台班配合人工问题)费。如能附图的尽量附图。同时要注意以下填写内容优先次序:能够直接签总价的最好不要签单价;能够直接签单价的最好不要签工程量;能够直接签结果(包括直接签工程量)的最好不要签事实;能够签文字形式的最好不要附图。另外签证中还要注明列入税前造价还是税后造价。
三、建筑工程施工索赔
1、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某一方负责的原因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工期延误,受损方通过合法程序向对方要求补偿或赔偿的活动。
2、工程变更、签证与索赔的相互关系
从工程变更的内容看,主要工程变更是对施工图纸的修改,是组成设计文件的一部分。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是一种技术核定性质的内容,是一种施工依据;
3、签证与索赔的关系
签证是索赔的依据,索赔证据是签证内容反映的事件。对于未发生或未履行完毕的事项,签证与索赔无关,如对因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双方在施工前进行的签证,系一种补充协议的性质。对于已经发生或履行完毕的事项,索赔是过程,签证是索赔的结果,即签证办理完毕,意即索赔成功。签证是将索赔通知和签证结果写在一张纸上;因此签证办理的过程本身就是索赔的过程。签证不是索赔的唯一依据,签证以外的事件也可以作为索赔的依据,索赔通过索赔申请或索赔意向通知书形式完成。
5、承包商的索赔管理工作
索赔是一种合法的正当权利要求,是确保合同双方履行各自允诺的义务所必须的正常行为。它是依据合同和法律的规定,向承担责任方索回不应该由自己承担的损失,不是无理争利。在合同条款的约束下,确立了合同双方平等的地位关系,承包商应该善于充分利用合同条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正确认识施工索赔的概念,可以帮助我们正确对待索赔,适时地提出索赔,公平合理地解决索赔。
要加强合同、文件的学习掌握索赔工作管理程序。准确把握索赔事项;准确抓住分析索赔原因;在对合同进行研究、理解合同条款内容的基础上,对出现的有利和不利因素及所采取的措施加以利用和规避。在具备变更索赔的环境和条件下,不能错过任何一个变更索赔机会,实现索赔效益目标的最大化;在不具备变更索赔的环境和条件下,主动去创造变更索赔的环境和条件,实现索赔目标。
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必须先报监理工程师,判定索赔条件是否成立以索赔成立后其索赔要求是否合理,计算是否正确或准确,待做出结论后报业主批准,并通知承包商。
合同文本确立了确索赔程序由监理工程师主导,是基于以下考虑: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管理中的责任、地位,对实施过程中的各种事件发生的原因、责任和影响较为清楚;某些事件对承包商造成额费用支出或工期拖延,可能是由于监理工程师为协调合同问题顺利履行而的变更指令导致的;由监理工程师处理会更为有利。判定事件发生的原因,尤其是业主和承包商都要各自承担一部分风险责任时,有助于从第三方立场客观公正的划分责任界限或责任承担的比例,有利于索赔的正确处理。合同条件确定监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建立了以监理机构为核心的管理模式,监理工程师有权调解业主与第三方发生的合同争议。重视与监理工程师的良好、融洽的合作关系,可以创造良好的签证索赔环境。
工程造价在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中是指:在整体建设项目的实施进程中,建设项目预期资金的支出,是建设项目实际资金费用在固定资产的部分,也有一部分学者将工程造价看做是建设项目实施的整体过程中,形成固定、非固定、无形资产而产生的资金消耗总和。从概念的定义判断上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基本认知:工程造价是一个复杂的体系,同时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要对工程造价予以行业的重视和发展的关注。
1.2工程造价管理
通俗地讲工程造价管理就是对建设项目各阶段和各环节进行造价方面的管理,就是对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对资金进行集中、精细和科学控制,以此来降低建设项目的消耗和费用,使其达到建设项目设计的工程预算范围内。对工程造价管理的理解要有一定的高度和广度,要站在行业发展的角度去看待工程造价管理的概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已经成为企业适应竞争和市场的重要前提。要站在维护行业进步的出发点去审视工程造价管理的定义,要利用动态发展的理念去发掘工程造价管理的价值,使其能够为建设项目各环节、各阶段提供有益地帮助和作用。
2、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实施工程造价管理的价值
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贯穿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每时每刻,对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各主要过程和环节有着重要的管理价值和经济效益。工程造价管理可以规范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合同修改,使工程项目相关方面的经济利益得到维护;工程造价管理可以强化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技术的应用,使新技术和新工艺得以在建设项目中得到实际应用,在提高建设项目实施效率的同时,提升建设项目实施的质量;工程造价管理可以调整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各方面要素,使项目实施的环境得到优化,通过调整和完善来保障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质量,确保建设工程各方面的经济、社会效益的取得。
3、建设项目实施阶段进行科学工程造价管理的要点
3.1优化建设项目的设计
在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应该以优化设计为切入点,展开工程造价的控制和管理工作,要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与施工和现场的实际,通过设计的优化和方案的调整做到建设项目成本的真正控制,以分析法、价值计算法等方法最大程度地实现建设项目成本的节约与控制。
3.2加强招投标管理
在有关招投标文件中,要规范、正确、完整地填写清单,不可遗漏或者发生书面错误。招标方在进行招标预算时,要按照招标文件重新复核工程量,重新确定工程量的清单数据,避免清单数据出现错误,才能让工程造价预算更加准确。评审中标单位时,要认真判定投标报价是否可靠,企业是否具备这样的实力,对报价高低的原因及报价内容等都要全面、仔细地进行审查和分析,再对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施工工艺等各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3.3加强合同变更管理
在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变更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内变更和合同外变更,合同内的变更是指对原来合同承包范围加以变更,但合同的实质性没有发生改变;合同外变更是对合同实质性重新修改,让合同产生新的法律效应。变更合同时,有关负责人员要重新认真审核合同文件,对工程变更条款查找相关资料进行确认,然后再确定是否需要对合同进行变更。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需要变更合同时,工程师要向承包方提交变更建议书,承包方接到变更意见后,要明确所建议的内容是否符合变更合同的条件,若变更建议具备充分的理由,承包方再经过周密的考虑确定对合同进行变更,同时和合同另一方取得协商。变更合同时要综合各方面情况,仔细斟酌,考虑合同变更可能产生的后果。
3.4加强建设项目结算管理
在进行工程量结算时,工程量清单里的项目要根据报价的综合定价来确认,对于清单里没有牵涉到的项目要根据现行法规及预算定额进行结算。在工程竣工结算时,要尽量防止建设方或者施工方因为各种因素引发赔偿纠纷,若发生赔偿事件,要根据合同条款,以公平、公正的态度对索赔纠纷进行正确、合理地解决。
DOI:10.19354/ki.42-1616/f.2016.17.44
引言:现代制造企业中普遍存在质量检验系统缺乏系统性和灵活性而不能快速的对市场或者顾客要求的变化迅速地做出反应的问题,其主要原因首先是传统的质量检验计划的制定发生在产品概念阶段,主要根据计划制定人员的经验在前期产品检验计划的基础上做适当调整之后形成新产品的检验计划。其次计划形成之后便作为一种固定的企业内部的指导文件,管理人员会根据制定好的检验计划对制造过程的产品和过程质量进行相应的质量检验和控制,然而在多变的市场环境下企业最初形成的检验计划可能已经不能适应变化后对产品特性的相关要求。
一、现状分析
(一)质量检验计划制定现状分析。检验计划的制定主要依赖于前一代产品的相关情况或者相似产品的情况。在不同要求情况下设计新的产品和制造过程,对于产品相关的信息和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风险以及对检验过程的适宜性的判断主要取决于检验计划制定人员的个人经验或者是分析方法。在制造阶段各种信息资源都可以得到,包括变更的信息,这些信息可以用来对检验过程的效率和有效性进行持续评估。然而,当代检验计划并没有强调制造过程中对检验过程持续调整的功能。在制造过程中检验活动的实施通常被视为一种对先前产品检验计划方法的简单应用,并且基本不进行系统的调整。这就导致了在制造系统真实质量情况下对检测活动低效率的调整。
(二)检验系统或设备的现状分析。随着社会的发展,消费者越来越追求个性化,对于相同的产品消费者往往会有不同的要求,这样就形成了当前的小批量多品种的生产模式。而制造企业的检验设备往往十分昂贵,如果沿用传统的检验设备就会带来频繁更换检验设备的麻烦,从而不仅消耗大量的不必要的人力和时间成本而且会造成设备的浪费。
二、全面系统的检验计划制定方法
(一)工程变更理论。对产品和与产品相关变更的协调管理和对变更采用统一标准的追踪方式,并且详细给出一个或者多个可能的解决方案,进行相应的评估并在制造过程中加以实施。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的相关步骤如下:(1)识别变化;(2)形成多种解决方案;(3)对变更做出说明和决定;(4)变更的实施
(二)产品概念阶段的检验计划制定。产品和过程概念阶段的检验计划可以由以下功能和活动进行概括:(1)定义产品和过程的检验特征;(2)确定制造系统中检验过程发生的时间点和检验位置;(3)确定检验的数量;(4)确定检验类型和检验程序;(5)确定检验人员;(6)选择合适的检验设备。
(三)产品制造阶段的检验计划制定。基于工程变更管理的模型,形成了制造阶段持续计划和调整检验过程的应用过程。它的相关过程不同于传统的检验计划方法,它主要关注识别与检验相关变化的要求及其来源、评估和对正在进行的检验过程和检测活动实施变更的选择。根据工程变更管理的思想,制造阶段检验计划制定的相关步骤归纳如下:(1)识别与检验相关
变更或者潜在的变更;(2)识别可能的变更措施;(3)评估变更措施;(4)对变更实施做出决定;(5)制定实施变更的详细计划;(6)对检验变更进行试验;(7)检验变更的实施以及形成相应的文件;(8)实施后效率评估
三、可重构检验系统的构建
(一)构建思路。一个可重构的检验设备可以实现质量检验系统对硬件的要求,同时顾客应从标准的制定到产品的设计制造充分参与到产品形成的全生命周期中。可重构制造系统和大规模定制之间的相似处在于模块产品族能够满足接单生产的制造方法。一个产品结构被认为是一种策划,在这种策划过程中,通过物理因素的收集实现产品的功能。我们就很有可能通过对这些因素的组合或者安排实现每一个产品的功能。质量控制应该具备一种可重构的检验设备,这种设备能够随着产品的频繁变化而不断的改变其结构。
(二)实现方式。可重构检验系统的设计的前提是要首先识别出一个产品族不同特征的产品形成的不同组合模块,当进行不同的选择时就可以形成不同的产品。对于不同的产品族,产品实现的不同模块被识别出来之后就可以在检验设备上设计相应的红外控制和检验设备。
EPC是英文Engineering(工程设计)Procurement(设备采购)Construction(工程建设)的缩写,是指总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的总承包方式。这种承包模式是欧洲、中东等国际项目经常采用的建设方式。
本文结合项目合同条件和实际运作情况,分析在EPC的合同条件下,如何组织有效的索赔管理,以期降低合同风险,完成合同义务,最终取得预期利润。
一、索赔的基本概念
工程索赔,即承包商索赔(claim),是指承包商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根据工程合同的有关规定,对非由于自己的过错,而是属于应由业主承担责任的情况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凭有效证据,向业主提出调整合同价格、调整合同工期或其他方面的合理要求,以弥补自己的损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过程。
索赔的性质应属于补偿行为,是承包商履行合同的正当权利要求。导致索赔事件的发生,可以是一定行为造成,也可能是不可抗力事件引起;可以是合同明确规定的行为导致的,也可能是合同责任的引申所导致。
二、“EPC”合同下的索赔机会
EPC项目把设计、采购及施工放在一起交给承包商进行实施,以便设计和施工更好地融合在一起,进而降低造价,加快进度,国内较少采用。初次进入海外EPC项目领域,必须在国内常见的施工承包的基础上,注重设计和施工的协调性,充分利用这一有利因素,力争用最经济的方案,性价比最优的采购,提交最理想的建设作品。
遵循这个实施程序,EPC项目的索赔机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业主对于工程功能的变更;②业主对于工程等级的变更;③业主对于材料(设备)档次的变更;④业主对于已确认的材料(设备)的变更;⑤业主对于已确认的施工设计的变更;⑥由于以上变更而引出的其他费用。
由于EPC项目发包一般仅有概念设计和建设标准(或技术标准)要求,设计阶段本身会有一些功能上的变更。承包商要从设计阶段开始做工作,注意收集资料,保存原始记录,打好基础。
1、设计阶段的索赔管理
EPC项目实施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设计是否成功。设计阶段的主要工作是要将业主招标文件的功能性要求、概念设计、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Bill of quantities)等进行融合。即要满足业主要求,又要尽可能的使用前期投标调研阶段确定的施工和材料采购方案,以求在满足规范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有利于流水施工和锁定工程成本。
①与业主概念设计的接轨。EPC项目在设计时,要以业主招标阶段的概念设计为依托,以工程采用的设计规范、施工规范为准,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确定施工详细方案,尽可能地为下一步的施工提供便利。
②设计中材料设备的确认。在设计确认的同时也要进行材料、设备的确认(或业主认证),把材料和设备在图纸中确定下来。这是决定项目成本和造价的一个关键步骤。业主方一般侧重于最终功能的实现和质量。承包方要在满足功能要求、符合技术规范和质量过关的基础上,推荐并促使各方接受便于实施和造价较低的方案。
2、施工阶段的索赔管理
在施工阶段,经常会有业主违约情况。要想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或工期补偿,需按合同约定进行索赔,才有可能成功。施工阶段常见索赔情况有:
①图纸工程量大于工程量清单工程量;②新增清单项目(或子目);③施工中的设计变更项目;④施工中业主(监理)变更项目。
三、工程索赔的实施
按照当前大家最熟悉的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1999年版FDIC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的20.1款[承包商的索赔]条款规定,处理索赔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阶段:承包商提出索赔意向书及索赔报告;第二阶段:工程师审核现场纪录及索赔报告;第三阶段:承包商和工程师(业主)进行协商;第四阶段:支付及最终索赔处理;第五阶段:索赔争端解决。
1、可作为索赔的证据
证据作为索赔文件的重要部分,直接关系到索赔的成败。FDIC要求索赔证据要真实、客观,内容全面、精确。工程现场常用的索赔证据包括:
①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其他各种签约、备忘录、修正案、业主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工程量表、工程图纸及技术规范等;②来往信件、会议纪要。如业主的变更指令、认可信、承包商的答复函和工程的请示信件。双方商讨性和意向性的信件通常不能作为变更指令和合同的补充;③施工现场的工程文件。如施工进度计划、工程照片、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各类技术鉴定报告(包括隐蔽工程验收报告、地基承载力实验报告、材料实验报告等);④施工现场的采购文件。如施工所用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订货、运输、入库、使用等方面的发票、证明等;⑤所在地气象报告。包括恶劣的天气、大风、暴雨、洪灾等,应及时作记录,由工程师签证或搜集当地有关机构的相关通知、报告;⑥施工中的非正常的停电、停水和运输道路封闭等,应由工程师鉴证或当地有关机构通知等;⑦官方的物价指数、工资指数、中央银行的外汇比价等(如果有,尽量收集齐全);⑧所在国相关的法律、法令、政策文件等。
2、索赔应遵循的程序
①提出索赔意向:承包商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迅速作出反应,在28天内向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声明将对此索赔事件提出索赔。如果错过这个期限,工程师(业主)有权拒绝索赔要求。
②提交索赔报告:从索赔事件发生之日起,承包商应作好现场情况记录。在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或是在工程师认可的合理时间内,递送正式索赔报告。如果索赔事件的影响持续存在,承包商应按工程师合理要求的时间间隔(一般为28天),及时报出本时间段内的索赔要求。在该项索赔事件影响全部结束后的28天内,提交最终详细报告,提出累积索赔额。
③与工程师(业主)协商:积极与工程师沟通,提供真实、客观的现场书面及影像资料,以便工程师校核。在此承包商应当讲究一定的工作技巧,尽量使用单项索赔,易于工程师接受。
④业主支付:索赔报告经业主批准后,工程师就可签发支付证书。业主应在收到临时付款证书后的28天内向承包商支付,最终证书应在56天内支付。如未按规定时间付款,应按合同规定的利率计算逾期付款利息。
⑤争议解决:如果与业主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索赔就变成了与业主之间的争议,也就进入了争议解决程序。FDIC条款第67.1条规定:如果承包商和业主之间发生了与合同或者是合同实施有关的,或者是合同和合同实施之外的争议,首先应该致函工程师,请求工程师就此争议进行裁决。工程师应该在收到请求之日起的84天内,将其裁决结果通知业主和承包商。
如果业主或者承包商不满意工程师的裁决结果,不满意裁决结果的一方应在收到裁决结果的70天内,将此争议提请仲裁。如果在收到工程师的裁决之后的70天内,业主和承包商都没有通知工程师他们打算就此争议提请仲裁,那么工程师的裁决就是最终裁决,对业主和承包商都有约束力。
四、承包商的索赔管理
当前我们国内工程建设领域比较普遍地存在“轻索赔管理,重工程建设”情况,习惯于通过人际关系解决问题。而走出国门,没有国内的环境,承包商必须从工程建设的每一环节着手,重视全方位地筹划和实施管理工程索赔。
1、树立索赔意识。国际工程建筑市场向承包商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和行为准则。承包商必须突破自身的思维惯性,在项目考察和投标阶段就要树立良好的索赔意识,培养索赔的自觉性。
2、培育合格人才。做好索赔工作,合格的人才是关键。首先要精通与索赔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商务规则;其次要熟悉现场管理,吃透项目合同文件,掌握相关的技术知识,具备一定的施工实践经验;最后,要有一定的语言能力,能够与监理、业主的沟通和交流。只有具备上述素质的人员才能更好的完成索赔任务。
3、研究合同文件。工程合同是合同双方必须遵守的法律文件,是指引约束合同双方的行为准则,是双方索赔的合法依据,更是判断索赔成立与否的最基本的依据。承包商要仔细研读合同,事先评估可能出现的风险,对承包商索赔的授权条款和禁止条款要做到心知肚明,为最终索赔成功做好准备。
4、建立管理机制。索赔是一项系统的综合性工作,涵盖了资料的收集、整理、跟踪及谈判等全过程。承包商必须建立健全索赔管理机制,针对索赔工作过程要进行细致的分工和责任落实,及时启动索赔程序。通过我局今年来的实践,个人觉得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强化相关机制的有效运行:
①合同管理。研究分析合同条款的含义并注意收集与合同有关的一切记录,包括图纸、定货单、会谈纪要、来往信函、变更指令、工程照片等。
②进度管理。通过计划工期和实际进度比较,找出影响工期的各种因素,分清各方责任,及时扑捉索赔点。
③成本管理。控制和审核成本支出,通过比较预算成本和实际成本,为费用计算提供依据。
④信息管理。通过系统化的信息收集和资料传递,及时形成证据链条。
五、工程索赔中的商务技巧
1、注意时效性。时间观念在国际工程承包索赔中十分关键,只有及时提出索赔,及时进行理赔,索赔才有效,否则承包商将丧失索赔的权利。根据99年版FIDIC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如果承包商未能在28天期限内发出索赔通知,则竣工时间不得延长,承包商亦无权获得追加付款。
2、注意索赔时点。索赔相对集中的高发阶段是从投标初始,延续至工程临时验收前。大量的案例证明,晚于这个时间或项目交工后提出的索赔事项往往无法得到满意的处理。我们应争取在工程临时验收前的索赔“黄金时段”大量地、有效地处理索赔事项,争取在这一阶段尽可能地解决问题。
3、注意谈判策略。工程索赔不是简单的“我要你给”,应该有一定的谈判艺术性。例如在索赔开始阶段时应该用语委婉,不伤和气;当对方拖延或拒绝合作时,则应该采用较为强硬的方式,尽可能地迫使对方坐下来解决问题。
4、注意良好沟通。应加强与合同各方的沟通工作,处理好与业主和工程师的关。特别是积极做好工程现场管理,使工程师(业主)信服,为索赔工作打下好的基础。
一、前言
众所周知,项目目标的成功实现受4个因素的影响:工作范围、成本、进度、质量。其中,工程成本管理也即广义的工程造价管理,作为项目管理九大知识体系的一部分,由于其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对项目目标实施的成功与否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正B益受到许多管理者的重视。但项目管理的各方面是相辅相成的,单独注重哪一方面都无法成功地完成项目。成本管理亦是如此,只有把其他相关的项目管理技术应用到项目的成本管理当中,才能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成功地完成项目。
二、项目范围管理在工程造价中的应用
1、项目范围管理的概念。
项目是为完成产品或服务所做的一次性努力,因此范围的概念包含两方面,一个是产品范围,即产品或服务所包含的特征或功能;另一个是项目范围,即为交付具有规定特征和功能的产品或服务所必须完成的工作。产品范围决定项目范围,而成本管理的前提就是项目范围的确定与科学的管理。一旦项目范围确定了,根据相关的成本计算规则,成本也就初步确定了。这也是成本控制的关键,是以后的成本基准线。对于建筑工程来说,开始的项目招标书、投标书、工程图纸等都是确定工程范围的依据。
2、项目范围管理的方法以及对成本控制的影响。
项目范围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范围计划编制、范围定义、范围核实、范围变更控制,其中相对成本控制最为重要的是范围定义和范围变更控制。范围定义的输出关键是工作分解结构 Bs),即根据项目目标将一个项目分解成易于管理的几个部分或几个细目,以确保找出完成项目工作范围所需的所有工作要素,它是项目团队在项目期间要完成和生产出的最终细目的等级树。
根据WBS结构图,制订出每个工作包的资源需求,如劳动力、原材料、机械使用、分包商以及相应的差旅交通费,根据资源需求和相应的资源单价就可以编制出成本估算和成本管理计划。在进行成本估算时,可根据WBS采用类比估算、参数模型、自下而上的成本估算方法。与此同时编制出的成本管理计划则说明如何管理成本偏差,它从资金的角度反映了项目的范围,并运用范围的管理方法来间接地管理成本,两者相辅相成,互相制约,同时构成项目计划的一部分。
根据工作分解结构编制出成本估算后,还应再次根据WBS以及风险管理计划编制出成本预算即将项目总成本中的各个要素分配到工作分解结构中适当的工作包中,并为每个工作包建立总预算成本。建立TBC也有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等方法。由此生成的成本预算就是成本控制的关键输出――成本基准计划。
范围管理的另一个重要过程是范围变更控制。在范围管理过程中必须通过监督绩效报告、当前进展情况等来分析和预测可能出现的范围变更,在发生变更时遵循规范的变更程序来管理变更。规范和掌握了范围变更管理,则是抓住了影响项目目标的源泉,同时也就能有效地进行成本控制。依据范围变更的程序,及时掌握由此引起的成本变更,从而全面控制工程造价,而不是将工程造价孤立地、片面地进行控制管理。
三、项目时间管理在工程造价中的应用
应该开展项目工期与造价的综合管理运用。这要求在制订和执行项目工期计划时不能单一地考虑项目的工期和进度,必须同时考虑项目的造价因素。根据项目管理研究给出的一般规律,项目工期与造价的关系构成如图1所示的“ ・’曲线关系。__
图1中给出的3条“s”曲线分别表示3种不同方案的项目工期和造价指标的情况。其中,P 方案的工期短 .),但是造价高(c。);P2方案的工期长fr2),但是造价低(c ;而Po方案的工期与造价则是介于P1和P2两个方案之间。因此在确定与控制项目造价的过程中,必须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选择。例如,若项目急需且企业能够承担,就可以选择P 方案;反之则应选择P2方案。从工期成本控制上要效益,如何处理好工期与成本的关系,这是施工项目成本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
要课题,即工期成本的管理与控制对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经理部来说,并不是越短越好,而是需要通过对工期的合理调整来寻求最佳工期点成本,把工期成本控制在最低点。
四、项目质量管理在工程造价中的应用
1、项目质量管理的目标以及质量成本的概念。
质量管理包括质量计划编制、质量保证、质量控制,并在其中提到了质量成本的概念。质量成本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发生的工程成本。质量成本分为预防成本、鉴定成本、故障成本,故障成本又分为内部费用和外部费用,它们之间的关系如图2所示。
从图2可看出,总质量成本曲线为故障成本曲线和预防、鉴定成本曲线之和,其最低点K即为最佳质量成本。质量成本管理的目标是使3类质量成本的综合达到最低值K。由图2可知,质量预防费用起初较低,随着质量要求的提高会逐渐增加,当质量达到一定水平再要求提高时,该项费用就会急剧上升。质量鉴定费用较为稳定,不过随着质量的提高也会有一定程度的增长。而质量故障成本则不然,开始时因质量较差,损失很大,随着产品质量不断改进,该项损失逐步减少。三者交叉作用,必然能找到一个质量成本最低的理想点K,而这个点就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准则。
2、项目质量与工程造价的集成管理方法。
价值原理公式为:V=F/C。
其中,V为项目产出物的价值;F为产出物的功能;C为产出物的价格或成本。因为任何项目产出物的质量都可以用产出物的功能∽来表示,所以通常项目产出物的质量与功能是等价的,所以这里的F也可以理解为项目产出物的质量(或项目本身的质量)。
根据上述公式和分析可知,项目产出物(或项目本身)价值的增加,可以通过增加项目产出物的功能、降低项目造价两种基本方式,以及由这两种基本方式派生出来的其他各种方式实现。例如,同时降低功能和造价,但是功能降低的较小,造价降低较大;或者同时增加功能和造价,但是造价增加较小,而功能增加很大。这些都是提高项目价值的方法,也都是在项目质量与造价综合控制需要遵照和采用的方法。
运用这些方法综合考虑和安排项目质量与造价,即可确定出项目的经济质量指标和项目的合理造价指标,然后就可以合理地确定出与质量相符合的工程造价。
在具体的实施中,通常强调的除工程质量以外,而更主要的则是提出工程变更计量的问题。为什么业主、监理对工程变量计量提到如此高的程度,这固然有它的原因。因为,工程变更计量是控制整个工程项目进度、质量的双刃剑。
工程变更虽然有它的申报、审核、审批程序,而工程计量也是有它的一套计量规则,但是归结到一点,工程变更、计量都是以各自不同的运作方式,以其严密审慎态度,对建设项目实施有效的监控,尽管采取的手段不同,而目的则完全是一致的。
对此,笔者将对两者在工程建设中所处的特殊位置和作用以及相互间的紧密的内在关系进行一番分析,理顺变更计量当事人各方的职责和义务,为业主切实把好工程投资项目关。
二、变更计量实施操作的内在关系分析
工程变更计量实施操作的内在关系,可以从以下三点来加以论述。
1.工程变更与计量似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仔细分析确实隐含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首先,工程变更不管以什么形式出现,而它都是要受计量规范所制约。比如,对某项变更,变更数量就必须准确,而工程数量不准确,则计量这一关就通不过。计量根据核实数量,有权作出修改。通常所说,设计数量(包括变更设计数量)并非是最终决算数量,而实际数量才是最终决算依据。然而,后者只能由计量工作来完成。由此又可看出,两者既是相互依赖,又是相互制约,相辅相成的。
2.工程计量则是对工程变更实施操作的一种引导。这也是不难理解的。试举两例说明,以三凯线挡土墙浆砌数量为例,挡土墙工程量清单中,以“m3”为计量单位。内容包括挖基土石方、实体浆砌及墙背回填等,单价反映的是一种综合单价。而挡墙加深加厚所引起的变更,则只能以浆砌“m3”来作为单位变更依据,则不能将其各个分项工程来进行分解。又如涵洞工程,不管是盖板涵、砼洪涵等等的不同的结构形式,工程量清单中均以“m”为计量单位,内容包括了:挖基土石方、基础浆砌(或基础砼)、台身砼、钢筋砼盖板、砼拱圈等,在涵洞工程变更中,不管涵洞结构形式及孔径大小如何,变更单位也只能以“m”作为单位,同样不能将其肢解。还有其它工程项目,也都如此,故不一一列举。
通过以上两例足以说明,工程变更单位必须依照计量单位及内容来行事,而决不能摆脱计量规则的约束。
3.工程计量亦需以工程变更为基础。这也是不矛盾的。众所周知,在新工地进场开始,即首先得进行“0”号变更台帐的建立,“0”号台帐是对工程设计数量进行完善的一种手段,本身也含有“变更”之意,这是整个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预算的基础。据此列出工程细目相应的工程量清单,经承包人申报、监理审核、业主审批后,则以此作为计量的依据。同时又从另外的一种角度进一步说明,不管什么项目,凡在工程量清单以内的,都不属于变更,凡是在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新增工程项目(包括缺项单价项目)均属工程设计变更,这也是对工程何为变更项目的一种明确的界定。而工程变更计量两者一直是紧密相连的。
三、工程变更与计量的异同点
1.工程变更的完整性与一次性。一份工程变更,可以一次完成。某个部位的变更只能一次完成而不能在此部位进行重复变更。(除非不可抗力的因素以外)。
2.工程计量的连续性和准确性。有个别重大变更工程量之大、项目之多、工序复杂、金额巨大,施工期限也长,如果待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给其一次性计量完成,那显然是不可能的。只有根据施工顺序,施工项目,分项逐次核实计量,需要多次计量才能完成。
3.变更计量的同一性和统一性:
变更计量两者的目的,都是为了更好的控制工程投资,合理的运用变更资金完善工程在建项目的实施。
变更计量的统一性。变更以工程量清单细目为准,变更设计中必须依据工程量清单对号入座,而变更项目没有的,则仍以工程量清单中的章节顺序排列,新增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则冠以“B”字开头,即表示变更设计之意思,即此达到一定程度的统一。
4.变更计量相互间的互补性及两者结合的完整性
从深层分析,工程变更计量确实隐含很强的互补性,从实施操作方法来看,从施工单位申报的方案报告及监理认可后所产生的完善变更,虽然通过了监理的层层审核,但多数工程项目数据确实可以作为计量实施,但也确实存在少数数据与现场核实不符。一句话,变更计量实施操作方法的共同点则是:力求清楚、完整、准确、有序。这是绝对不能含糊的。
四、变更计量几个问题的探讨
1.变更计量同属于新、改建工程项目中实施操作的两个概念,但仔细分析则有很多相近或相同之处,相近相同之处,变更计量的基点都必须是要求工程项目数据真实可靠,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而真正实施操作,变更数量确实起具体施工的主导作用,但具体操作中又受到了客观条件所限或客观情况不符而作适当调整。
2.计量单位必须统一。在实施操作中,有些变更与计量单位确实不相吻合。如某边坡防护中的施工锚杆,不管其锚杆直径大小,全部以“m”为单位,而有的则以“kg”为单位,具体操作很不方便。变更估算金额本应以“元”为计量单位,而有的则也在小数点后保留三位,这显然是不符合计量规则的。
3.拟采用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方法,仍需进一步细化。某挡土墙因山体滑坡,首先将得进行坍方清理,接着进行挖基并进行挡墙砌筑,挡墙砌筑完毕,则墙背形成很大的空缺,需要进行大量的土石方回填夯实,按照工程量清单规定,这是不能计量的。在正常施工条件下,不计墙背回填,可以接受。在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条件下所产生的墙背超填而不计入到变更工程量的范畴,确实有失“公正”“公平”。
五、结束语
关键词:
市政工程;施工成本;控制
正文:
1引言
每个城市的市政建设的投入都很大,但是一定要保证这些投入是有效果的,所以要注意市政工程的成本管理工作的落实,这样既可以实现城市建设,又可以提高资金投资的使用效率。但是,在目前的发展中,市政建设逐渐的趋向于市场化,因此,在有限的自然资源与客观资源的情况下,建设出质量合格的满足人们需求的市政工程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因此,要想提高资金的利用率,就要进行市政工程的成本管理控制。
2当前市政工程施工成本控制的问题
2.1成本控制机制不健全
要知道一个完善的成本控制机制不仅要涵盖实施控制的对象、执行的标准规范及行使的方法,还应该涉及到市政工程的成本管理主体模式和反馈处理等方面,这样才能将成本管理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面控制。现有的成本控制机制就存在弊端,其不具备反馈机制,这样在管理中,存在任何问题就非常不容易发现,为成本管理带来阻碍影响。具体的表现比如在市场变化快速的今天,施工材料的价格、设备的价格或者人员的雇佣价格等会存在变化,所以在施工中会对成本预算带来一些变动,如果不能及时反馈的话,就会影响成本控制的准确性。
2.2缺乏项目成本的控制意识
一般来讲,市政工程的建设大多数是依靠一些分包单位来进行的。而这些单位在建设资质上可能比较具备,但是可能在施工中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导致成本管理工作过度。也就是过于控制成本,将施工的资金降低,造成施工的质量得不到保证。还存在一种情况就是,在市政工程的招投标阶段,一些分包单位为了得到建设资格,就将成本控制的十分低,与实际的市场情况不符合,在建设中,使用购买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者过于缩短工期,也会造成建设的质量不达标,甚至出现豆腐渣工程。
2.3成本管理与控制方式陈旧
在当前市政工程中实行的成本管理的方法基本上比较传统,与时展的步伐跟不上,所以在解决问题时,也就相对简单,不能结合具体的情况进行思考。另一方面就是在成本管理中,陈旧的方法可能会影响造价成本的预算结果,也会不是很准确,并且还会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不符合目前成本管理工作的需要。并且对于成本的预结算也带来不利影响,可能会导致预算审核不准等情况发生。
3改善市政工程成本控制与管理对策措施
3.1建立全方位、多角度的成本管理概念
具体来说,应该要建立全面、仔细的成本管理概念,并且要开展施工建设全过程的成本管理工作。在项目的成本预算、施工阶段、竣工阶段都要进行成本管理工作,而不仅仅是将工作停留在某一阶段。首先在建筑工程开始之初,就要结合施工的具体情况,确定准确的成本目标,认真核对施工方案并进行现场考察,将成本预算工作做好。此外,还要在建立工程成本管理的全阶段控制体系,为每一个施工阶段的成本管理工作都提供依靠。还要注意工作方法的选择,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适当的成本预算方法,将成本评估工作落实。总之要不断的提高成本管理概念的准确,进而为工作提供依据。
3.2施工阶段的成本管理控制
施工阶段是建设资金投入最多的环节,同时也是最容易因一些因素的影响而影响成本管理不合理的环节。在现场签证问题上,有的施工单位会虚报项目经费,比如在材料设备的购买上做文章,谎报购买资金。就这一问题,首先施工单位应该成立多人购买材料的采购小组,成员之间相互监督,降低不合理现象出现的概率;其次成本管理人员要实施掌握市场价格的变动,做到动态管理。最后还要加强现场签证的审查,与实际情况做到一致。
3.3积极推进四新技术
在市政工程建设中,可以采取积极推进四新技术。包括材料、技术、工艺、手段四方面。尤其要注重对施工技术的选择使用,不仅可以保证工程的建设质量,同时还可以提高工程的建设效率,节约人力物力的投资。例如,在市政工程建设时应用锚杆支护进行隧道支护,这样可以保证施工的安全性,并且为施工的开展带来便利。此外,水泥注浆技术也可以提倡,但降低施工成本,还能缩短施工时间,对于成本管理十分有效。
3.4严格控制工程变更
在设计阶段,要尽量避免设计变更的发生。但若是一定要对设计进行变更,应该尽早提前,否则越往后造成的经济损失越大。如在设计阶段变更设计只需要改一些图纸上的内容,但施工阶段对设计进行变更则是实实在在的经济损失,某些已经建好的工程有可能还会被拆除,再建工作不仅需要重新设计,材料的购买、人员的安排也是很复杂的。所以在进行设计变更前要仔细思考,是否有必要进行变更,变更后的造价是否比之前的造价加上施工人员工资、材料费用等的费用少,施工质量是否合格等,将这一系列有可能引起的损失都考虑进去再进行决定。
4结束语
就上文的分析可知,作为社会发展的需要,市政工程的成本管理工作是必不可少的。合理的成本管理,不仅可以实现资金的最大化利用,同时还可以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是时代进步的主旋律。市政工程开展成本管理工作可以采取建立全方位、多角度的成本管理概念、施工阶段的成本管理控制、积极推进四新技术、严格控制工程变更等方法,全面实施成本管理,合理利用资金,促进市政建设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永博,朱鹏程.浅谈市政工程施工成本控制[J].江西建材,2017,05: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