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样调查的定义模板(10篇)

时间:2023-08-17 17:34:02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抽样调查的定义,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抽样调查的定义

篇1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视力残疾标准:

1.定义: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低下并且不能矫正或视野缩小,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

2.分级:

[注]①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如仅有单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畴。②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以针孔镜所测得的视力。③视野半径<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

1987年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视力残疾标准:

1.定义: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而难以做到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他活动。视力残疾包括盲和低视力两类。

2.分级:

由此不难看出,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视力残疾定义较第一次的更为科学准确,并且在定义中引入《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的要素;而两次抽样调查标准均分为4级而且分级标准一致,只是称谓不同,体现了二者间良好的延续性。

(二)与世界卫生组织(WHO)视力残疾诊断标准的关系

目前绝大多数国家视力残疾的标准依然沿用世界卫生组织(WHO)视力残疾诊断标准。

WHO视力残疾诊断标准:

[注]中心视力好,但视野小,以注视点为中心,视野半径小于10度而大于5度者,为3级盲;视野半径小于5度者为4级盲。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视力残疾标准与WHO视力残疾诊断标准的关系:

篇2

Abstract: By appying the sampling method of ecological investigation,in this paper, 356 roads and 64 places of mountains, parks, street gardens and green land in residential areas in Qingdao are sampled survey, which resulting in screening out 17 kinds street trees widely planted, such as platane, and other 13 kinds trees planted in green space, such as black pine.

Keywords: tree species selection; ecology investigation; greening tree species; Qingdao

中图分类号:K928.7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1 引言

城市绿化是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城市文明与发展的象征。园林观赏树木在丰富城市景观,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方面是城市园林绿化的主体。而城市绿化树种的正确选择又是决定城市生态功能和景观多样化的基础。青岛四季气候变化平缓,冬暖夏凉,春温秋爽,优越的地理条件,为多种植物生长创造了良好环境,使青岛具有丰富的物种资源。青岛虽然有具有丰富的物种资源,但在实际树种应用中多依靠专家经验进行选择,或依据设计师的个人应用习惯进行设计。容易导致部分树种应用频率降低或提高,使植物的树种多样性降低。因此,选择生长适应性强、抗逆性强、景观效果良好、观赏性独特(色叶、异型叶花果、繁花、亮果等)、生态性合理的植物种类,建设生态景观绿地,对于我市建设生态型城市环境有重要意义。

2 研究方法与内容

2.1调查方法

生态调查主要是采用样方法中典型取样进行实地树种的抽样调查。样方的设置依据调查范围不同分别设置。山头、公园、街头游园的抽样调查以每20×20m2作为一个样方,每处绿地取2-5个样方;道路的抽样调查以整条道路为一个样方;居住小区的抽样调查以整个小区为一个样方。分别调查每个样方内乔木的种类、数量,并根据树木的生长状态、抗病虫害程度、生长环境、生长状况、枝叶的繁茂程度等评价树木的适应性、抗性表现及生长势等。

2.2调查内容

此次抽样调查的对象主要确定为市内四区园林化程度较低的山头和园林化程度相对较高的各类公园、街头游园、居住区绿地及主干道路、次级道路及支路。每处绿地面积均大于1000平方米,建成年代均在90年代以前。

调查范围为市内四区的各级道路356条,市区范围内的山头18个,市内四区的公园20个,青岛市各区范围的主要街头游园13处及新老居住小区13个。调查内容为可露地越冬的乔木树种。每种树木调查种类、数量、生长势及生长状况。

调查的主要道路和各绿地如下表(表1-2、表1-3)

3 结果与分析

3.1行道树样方抽样调查结果

调查道路数量共计356条,其中市南124条,市北106条,四方65条,李沧61条。

调查结果为行道树树种共34种(见表3-1)。法桐和黑松为落叶类和常绿类的主导树种,分别占市内现有行道树总量的67.60%和4.30%;白蜡、合欢和银杏分别占2.87%、2.59%和1.74%;柳树、臭椿、苦楝和朴树等树所占现有行道树总量比例低于1%。乡土树种的总量占总调查数量的14.64%。

行道树中,常绿树数量占总量的7.53%,阔叶树数量占总量的92.47%。常绿树比例偏小,冬季景观效果会降低。

各城区中市南行道树种类最多,达到32种之多,而四方区只有9种,在数量分配上,行道树在市区的分布差异较大。

除去法桐以外其余树种各占行道树总量的比例大于1%的树种有17种,落叶乔木12种、常绿乔木5种。其中马褂木数量比例超过1%,但只在市北区有分布,应用范围不是很广泛;其余数量比例超过1%的树种都分布在两个以上的市区,因此认为这些树种属于应用比较广泛的树种。详细结果见表3-1。

3.2绿地中乔木抽样调查结果

为市区18个山头、 20个公园、13处街头游园及13个居住小区中乔木调查结果。

由表3-2可知调查乔木树种共96种,使用频度最高的为黑松,频度为53.66%,刺槐次之46.34%。可见青岛现在的主要树种为黑松和刺槐,而实际上青岛的黑松和刺槐混交林占主导地位。

考虑到样方的数量比较多,树种的整体频度比较低。因此,我们把频度高于10%的树种定义为使用频率较高乔木;频度高于4%低于10%的树种定义为使用频率一般的乔木;把频度低于4%的树种定义为使用频率低的乔木。

按照此定义标准,青岛市使用频率较高的树种主要包括黑松、刺槐、雪松、樱花等13种;使用频率一般的树种主要包括白蜡、广玉兰、盐肤木等27种树种;使用频率低的包括白皮松、流苏树、侧柏、榉树等56种树种。

可以看出使用频率较高的前十位树种的数量特别大,总和占调查树种的53.24%,前四位的黑松、刺槐、雪松和樱花占总调查数量的33.6%。使用频率低的56种树种仅占总数量10.4%的。因此建议对目前较少应用树种中的一些适宜青岛地区生长且观赏性高的树种进行广泛推广,如白皮松、流苏等。详细结果见表3-2:

调查过程中还包括树木的生长性状,在调查的树木中,生长性状表现好的包括:臭椿、白蜡、板栗、千头椿、楸树、槲栎、白皮松、榉树、侧柏、水杉、元宝枫、五角枫、火炬树、龙柏、枫杨、雪松、合欢、青朴、杨树、樱花、紫叶桃、刺槐、麻栎、碧桃、李、桑树、山杏、枣、苹果、杜梨、银杏、山楂、红叶李、黄栌、榆、山合欢。性状表现较差的有:喜树、七叶树等。主要原因为冻害。

参考文献

[1] 由超. 青岛市城市森林建设研究.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06. 15-18.

篇3

一、非概率抽样

非概率抽样并没有严格的定义,其最主要的特征是抽取样本时并不是依据随机原则。这类抽样有许多不同的具体抽取样本的方法。下面列举一些。

(1)判断选样。判断选样是指在抽取样本时,调查人员依据调查目的和对调查对象情况的了解,人为确定样本单元。实践中确定样本单元通常有几种情况,一种是选择“平均型”单元作为样本,选定的样本可以代表感兴趣的变量的平均水平,目的是了解总体平均水平的大置。另一种是“众数型”,即在调查总体中选择能够代表大多数单元情况的个体为样本。再一种是“特殊型”,如选择很好或很差的典型单元为样本,目的是“解剖麻雀”,分析研究造成这种异常的原因。

(2)方便抽样。方便抽样是指在抽取样本时依据方便原则,以达到最大限度降低调查成本的目的。典型的形式是“拦截式”调查,如在街道或居民小区拦住行人实施调查,在商场门口或柜台向消费者进行调查等。

(3)自愿样本。自愿样本不是经过抽取,而是由自愿接受调查的单元所组成的样本。比较典型的是网上调查,调查人员将调查问卷贴在相关内容的网页上,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自行填答。将调查问卷刊登在报刊上,读者可以自愿参加等。

(4)配额抽样。配额抽样是将总体中的各单元按一定标准划分为若干类型,将样本数额分配到各类型中,从各类型中抽取样本的方法则没有严格限制,一般采用方便抽样的方法抽取样本单元。

二、概率抽样

概率抽样也成随机抽样,是指依据随机原则,按照某种事先设计的程序,从总体中抽取部分单元的抽样方法。它具有下面几个特点:

(1)按照一定的概率以随机原则抽取样本。所为随机原则就在抽取样本时排除主观上有意识地抽取调查单元的情况是每个单元格都有一定的机会被抽中。需要注意的是,随机不等于“随便”,随即有严格的科学含义,可以用概率来描述,而“随便”带有人为的直观因素。

(2)每个单元格被抽中的概率是已知的,或是可以计算出来的。

(3)当用样本对总体日标量进行估计时,要考虑该样本(或每个样本单元)被抽中的概率。

概率抽样调查可以被视为狭义的抽样调查。

抽样调查的作用

抽样调查的作用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节约费用。抽样调查能节约调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从而大大降低调查的费用。

(2)时效性强。有些调查有很强的时效性,要求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并提供调查数据。

(3)可以承担全面调查无法胜任的项目。对有些事物或客观现象,需要通过调查掌握其数据,但又不可能进行全面调查,这是必须采用抽样调查。

(4)有助于提高调查数据的质量。虽然抽样调查只调查总体中的一小部分,用部分的调查结果推断总体,存在着抽样误差,但这只是问题的一方面。

抽样调查与普查

普查是一种全面的调查方法,它是指对研究总体中的所有单元逐一进行的调查。与全面调查相比,抽样调查虽然有许多特点和长处,但抽样调查不能代替普查,它们有各自的特殊作用。普查资料还是构造抽样框的极好素材,所以抽样调查需要与普查结合,相互补充。它们之间这种相辅相成的关系,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抽样调查作为普查的补充。前面提到,对于有关国际民生的重要现象,需要采用普查的方法,了解总体中每个单元的情况,如我国进行过的普查有:人口普查、全国经济普查、全国农业普查等。

(2) 用抽样调查对全面统计资料进行评估和修正。例如:在异乡普查结束后,通常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对随机抽取的一部分单位进行认真仔细的复核,对发生错误的原因进行分析,计算误差率,作为对普查结果进行自量评估和数据修正的依据。

(3)利用抽样调查进行深层次分析。由于普查的范围广,接受调查的范围多,因而调查项目不可能太多。在普查的基础上,根据研究的需要,可以针对某些问题,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获得更为详尽的资料,进行深层次的分析。

(4)利用抽样调查,提前获得总体目标量的估计。普查所涉及的单位多,数据浩繁,整理汇总工作需要较长的时间,为了尽快得到总体的某些特征的数据,可以采用抽样的方法,提前得到这些主要目标量的估计。

(5)普查为抽样框提供资料。普查或其他全面调查的资料(例如某些统计报表)可以为抽样调查所需要的抽样框提供资料,提供辅助信息以及提供抽样效率,同时也为样本轮换等提供基础资料。

抽样调查应用领域

近几十年来,抽样调查的理论和实践有了迅速的发展,抽样调查的应用越来越广泛。需要统计数据的领域,都有可能采用抽样调查。常常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经济现象的调查。社会经济涵盖的范围十分广泛。目前我国政府统计部门制度化的抽样调查项目主要有: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农产量抽样调查;城市居民住户抽样调查;农村经济抽样调查;小型工业企业生产情况抽样调查,等等。

篇4

(1)作为一门科学,统计学是与数字打交道的,是对社会经济现象数量方面的特征进行研究的。

(2)统计学的主要内容可分为:数据的收集、数据的分析以及统计推断。数据的收集又可分为统计设计和统计调查两个过程,而统计分析又可分为统计整理和统计分析。因而我们认为统计学具体可包括:统计设计、统计调查、统计整理、统计分析以及统计推断。一个完整的统计过程如下图所示。正是由于上述内涵,决定了统计学具有以下特点:

(1)理论性。从整个统计研究的程序中,可看到统计学是一门理论性很强的学科。实际上统计学主要利用数学中的大数定理和中心极限定律以及概率论和数理统计方面的知识。这决定了学习统计学须具备一定的数学功底。同时,统计学主要是对社会经济现象数量方面的特征进行研究的,这也决定了统计学与经济学和管理学密切相关,学习统计学应具备一定的经济学和管理学基础知识。

(2)实践性。统计学是与数字打交道的科学,这决定了统计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而存在的应用性学科。实际性应在整个教学过程中重点强调,但是实际却常被忽略。

(3)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统计学最大魅力之一就是它强调理论和实践结合。统计学基本知识的利用应以解决社会经济现象为目的,同时,社会经济现象得以顺利解决反过来印证统计学基础知识,使之更好地指导实践。

(4)方法上统计学更多地会借助抽样调查。从统计学内容及社会实际情况,可知,统计学在处理数据的过程中将会过多地使用抽样调查。因此,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应强调抽样调查的重要性。

2统计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统计学的理论性和实践性相辅相成,教学过程中两者不能偏废,但实际教学中却存在着一系列问题。

(1)教材内容的安排与课时数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冲突,导致统计学理论教学中过分强调统计分析而忽略统计设计和统计调查方法的教授。一般对非统计学专业的财经类本科学生,统计学要一个学期来完成,基本上48学时。而在课程的安排上,多数教材都是按照统计学的特点将统计调查、统计整理、统计分析及统计推断作为各章的主要内容。而受课时限制,统计学的教授主要以统计分析为主。对统计调查和整理过程一带而过。

受课程安排限制,忽略抽样调查的重要性。很多课本在统计学内容安排上都把抽样调查和抽样推断作为一章,放在数据分析之后单独进行讲授。这就使学生将数据分析学完后才正式开始接触抽样调查,殊不知,统计设计、调查和分析的数据多数都是通过抽样调查得到的!抽样调查的基本知识没学,先学统计分析,本末倒置。

(2)统计学教授过分强调理论性而忽略实践。由于过分强调统计数据分析,使很多教师在讲授统计学的时候过分强调理论的讲授而对学生感兴趣的统计实践却往往忽略。这就使统计学课堂变成了数学课堂。

(3)统计学教学忽略了与当地社会经济现象的关系。很多教师在统计学教学中,单纯地进行理论的教授,即便进行实践的教授,也未与社会经济现象,特别是当地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

3统计学教学改革探索

由上述分析可知,传统的统计学教学受教材内容及课时限制,过分强调理论,而忽略了实践。因此,统计学教学应有针对性的进行改革探索。

3.1调整教材内容,将抽样调查知识提前

由于有些社会现象不可能全面调查,有些社会现象没必要或没有时间全面调查,同时,会对全面调查资料进行必要的补充修正,这都决定了抽样调查的方法在社会实践中的重要作用,使得抽样调查必然应是统计学讲授中的重中之重。统计设计、整理、分析及推断都离不开抽样调查,袁卫教授编写的《统计学》中已体现了这种想法,但并未单独拿出一章来强调其重要地位。因此,在统计学教学改革中,应将抽样调查的相关知识在绪论部分加以强调,也可根据教学要求,在绪论部分讲授统计学相关概念及基本知识,然后单独拿出一章重点讲授抽样调查的方法!在讲授内容上可强调抽样调查的前提——随机抽样以及误差的产生原因及如何控制误差。这样,才能使学生更好地理解以后各章节。

3.2重视学生主动性,强化学生实践能力

鉴于很多统计学教学偏重理论,忽视实践。我们认为,在统计学教学中,应将学生的主动性融于整个统计学教学中。

(1)以组为单位,进行统计设计——问卷调查设计。讲授完统计学基础知识及抽样调查后,将学生以班为单位分成若干组,每组10人。分完组后,主要讲授统计设计和统计调查,在讲课过程中,要求每组据自身情况,选一个较喜爱的题目进行问卷调查的设计(鉴于开始出于安全性及便于管理,让学生选择与大学生相关的话题,调查对象主要是本校的学生)。学生问卷设计主要是以课余时间为主,以一周时间为限。

(2)派发问卷,进行统计调查和问卷审核。讲授统计设计和调查的这周时间里,学生将设计好的问卷(这些问卷要经过老师审核以及学生集体修改)打印,并在学校派发。派发后将问卷回收,学生对问卷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有效问卷。

(3)问卷的整理。学生回收完问卷并完成初步审核后,我开始讲授统计整理的内容(学生1周的时间完成上述内容,而1周正好可以用3个课时讲授统计设计和调查内容)。这一章重点讲授如何将回收的数据录入电脑,如何分组及如何形成数列,并用EXCEL画出各种统计图形。而留给学生两周的时间把回收的问卷录入电脑、分组,形成数列,学生在实际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反馈,这个过程中学生对所学知识会有更深入的理解。

篇5

在我国的调查失业定义中,把在调查标准时间前一周内从事有收入的劳动时间不足1小时者均视为失业人口。而国外的情况是:美国规定为在调查周内工作不满15小时,法国规定不满20小时者即为失业,他们的工作时间均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1/3甚至达到一半。这样一来,我国的工作时间标准就显得偏低,而且现实生活也证明了这一点。因为一周工作一小时,按照我国目前的工资水平,一个普通人显然不能维持其正常的生活。

(二)统计范围狭窄

我国目前对外公布的只有城镇登记失业统计,它以户藉为依据、是二元户籍管理制度的产物,是户口与就业等各种社会待遇挂钩的结果,其统计的范围与国际通行的失业统计相比要小很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不包括城镇非常住人口。我国的失业统计按常住人口登记的原则进行劳动力抽样调查,而事实上,我国人口流动数量巨大,每年光是从农村流向城市的农民工就有数千万,如果不对这部分人口进行失业统计,那么由此造成的后果是:政府不能知道流动人口的失业率,对其无法控制;而流动人口本身不能知道自己在本地区是否存在很高的失业率,不能对自己的工作流向有很好的了解,造成了盲流现象和社会的不安定。

第二,没有把乡村人口纳入失业率的统计。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乡村人口占人口总数的60%以上,见表1。

而在我国的从业人员中,乡村人口则占了70%以上的比重,见表2。

占人口总数及从业人员数如此大比重的乡村人口的失业情况在我国却一直没有得到反映,可以说是失业统计的重大缺陷。而我国乡村确实存在着一定数量的失业,只不过我国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隐蔽性强,因此长期以来没有被重视,但这绝对不意味着我国的失业统计就能忽视这一点。此外,我国拥有1.3亿左右的乡镇企业从业人员(注:1996~2000年,我国乡镇企业从业人数分别为:13508、13050、12537、12704、12820万人。参见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1》第107页,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而且数量每年有所变动,这说明,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一分子,乡镇企业从业人员也面临着市场的考验和失业问题。我国的失业统计应该注意这些问题。

表1中国历年人口数及其构成(单位:万人,%)

附图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所编《中国统计年鉴2001》第91页,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

表2中国历年从业人数及其构成(单位:万人,%)

附图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所编《中国统计年鉴2001》第107页,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

第三,抽样比率太低。我国在城镇劳动力住户抽样调查中,只抽取了2.5万人。以2000年城镇人口45594万人(已经剔除了不以户记的军人数250万)计算(注:参见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1》第94、101页,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抽样比大约为1/18238,而美国的则为1/1600。可见这个比率太低了。

第四,失业统计的年龄界限僵化。我国的调查失业统计的年龄界限与国际一致,但是登记失业年龄界限却很不合理,仅限定为男16~50岁,女16~45岁,上限连退休年龄都不到(我国法定退休年龄是男60岁,女55岁),这一方面使得很多在劳动年龄内(一般是16~65岁)的人都没有包含进去,另一方面,很多超过退休年龄的人仍然具有劳动能力并且有工作要求,他们完全符合失业的定义,但是却没有被包含到失业人口中去。这必然使得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与失业率和实际值偏离较大。

(三)指标设计不完整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没有反映“就业不足”和“隐性失业”现象。就业不足的统计定义是指非个人原因,在调查周内工作时间不到标准时间的一半(即20小时),并愿意从事更多工作的人员。按此标准,我国就业不足人员是大量存在的,如单位的富余人员。农村的剩余劳动力等等。就业不足从工作时间上讲是处于就业状态(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1/3),但是这种就业并不让人满意,人们仍然有寻找更多工作的意愿,因此失业统计中应该另设指标对此进行反应。

隐性失业的通俗解释是:形式上就业,实际上没有就业。经济学解释就是边际劳动生产率为零或者负数的就业。这种情况在我国城乡非常普遍。当然,隐性失业人口中的绝大部分是就业不足人员,二者在很大程度上基本相同,只是隐性失业更为严重和隐蔽,因为他的劳动时间也许达到了就业的定义,但是他创造的边际利润却等于零或者为负。对这部分人的测定和统计,显然更为困难,但是完全不反映这个现象绝对是失业统计的不足之处。

第二,在失业指标设计上,缺乏深度和广度。我国的失业统计仅有失业人数和失业率指标,然后是根据年龄、性别和失业原因等对失业进行的简单分析的表格,缺乏大量的具有深度和广度的其他数据,如按产业、地区、失业时间长短等划分的失业数据。我国正在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查,由此带来的就业和失业情况究竟如何,对政府制定政策有很大影响;我国地区间发展速度不同,失业水平也是不同的,但是缺少具体数据的支持,这也不利于当地政府进行调控和人们理性选择就业地区;分析失业时间的长短也能判断我国的经济周期等情况,反映了失业和就业的连贯性。但是失业统计体系却缺少这些数据,这使得它的使用价值大大降低了。

(四)操作性问题

第一,时效性不强。我国失业人口统计资料(主要是城镇登记失业情况)是以年末最后一天的失业人员计算的,不能反映全年的失业情况,部分失去了政策依据的价值。试想,在年末一个失业一年的劳动者和一个失业一周的劳动者怎能同日而语?然而他们被等同的计入了失业人数。

目前主要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失业率调查的频率是:美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韩国是每月调查五次,英国、法国、德国是每年调查一次(这三个国家的月度失业数据为登记数)。我国显然还存在差距。

第二,登记失业并不完善、严密。国家统计局的统计仅限于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正式登记的失业人员,没有正式登记的就不算在失业之列。这样的标准有两个缺陷:一是失业、下岗人员如果没有及时进行登记,在统计时就难免被遗漏;二是导致了以“登记与否”为依据,而不是根据“劳动事实”来登记失业。例如:部分进行登记的人员可能仍在从事有报酬的工作,且工作时间超过规定的时间(比如一小时),如零工、摊贩(事实上的就业者)等却被统计在失业者之中;有的登记失业人员在找到工作以后不去劳动部门消除登记。这些情况都影响了统计数字的准确性。

二、我国失业统计的改革

(一)失业口径的界定

第一,提高“工作时间”的定额。用“一小时”的工作时间来确定就业和失业界限,这个定额太低了,因此,建议按照正常工作时间的1/3来定额,我国实行的是8小时5天工作制,因此可以把在调查周内工作13或者14小时以内作为失业的标准之一。

第二,放宽年龄上限。我国的失业统计年龄上限应该和国际一样,即65岁及以上者。随着我国城乡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寿命普遍延长,很多到了退休年龄的人有继续工作的愿望,同时也具备这个能力。因此

,对于其他符合失业定义的人应该统计在内。

(二)具体操作方法

第一,在城镇和农村实行两套失业统计制度,同时兼顾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需要,并注意官方与民间结合。在城镇全面实行失业抽样统计制度,而在农村的乡镇企业中实行失业抽样统计制度,对完全依附在土地上的农业失业人口则采取推测的方法。具体做法如下:

对城镇采取住户抽样制,加大抽样比率。我国的城镇人口数量大,同时经济条件有限,因此不可能像美国那样实行1/1600的抽样比率。但是,1/18238的比率也显得太低,因此,可以考虑实行1/5000的抽样比率,同时要注意样本的代表性,而且要兼顾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对资料的要求,比较合适的方法是各地区在完成国家调查任务的同时,在国家样本的基础上适当的增加样本以达到在本地区也有代表性,这样能以最少的经济投入取得最满意的统计结果。

在农村,对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劳动者的失业情况进行抽样调查,以此推算其中的失业人数和失业率,这时也要考虑样本的代表性;而对依附在土地上的农业失业人口,由于其隐蔽性较强,因此可以考虑按照推算隐性失业的办法来进行推算或者估计。具体方法见本小节第3点。

另外,虽然我国的失业统计数据是由官方,但这并不排斥官方与民间各种机构的合作。譬如,对失业统计理论的研究、对失业调查项目的展开等等,都可以由政府采取招标的形式进行,这样能保证专业人士的参与,而且具有一定的效率和效果。

第二,以常住失业人口统计为主,同时监测流动人口失业情况。在我国户籍改革并没有实现“城乡实行统一的户籍制度”的目标前,失业统计最好以常住人口抽样调查为主,同时监测流动人口的失业情况,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使失业统计更完整,同时能从宏观上指导和调控流动人口的就业,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盲流现象和社会问题。区分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标准是在调查小区居住时间半年以上(或者居住不满半年,但是离开户口所在地半年以上)。而我国进行常住人口登记的调查小区范围是:设区的市所辖的区、不设区的市所辖的街道以及不设区的市所辖镇的居民委员会和县辖镇的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内的地区。以时间期限和地理范围为标准,可以抽取那些管理得比较完善的地区进行流动人口的失业统计,以此来推算全部流动人口的失业情况。在计算出常住人口失业率和流动人口失业率后,通过观察二者的高低(具体数字的高低各地区会有所不同),能对本地区的就业进行一定的指导。

随着我国户籍改革的到位和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信息联网(注:公安部治安管理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01年底,经过两年多的建设和实施,全国约有250个城市建成“百城联网工程”,约有6.5亿常住人口信息实现了网上查询。),我国的失业统计抽样调查体系将会更准确和完整。到那时,如果能实现不重复登记,那么各个城镇地区的失业率的加权平均数就是全国范围内的失业率,其权数为该地区的全部失业调查人口占全国失业调查人口的比重。

第三,对“隐性失业”做出补充统计。我国城镇和农村都存在“隐性失业”,但是他们的表现方式是不同的,城镇主要是低效劳动,农村则是边际产出为零或者负数的劳动,因此,对他们的推算或者估计方法有所不同。

在估算城镇隐性失业人口时,目前用的比较多的是采用实际有效工时推算。例如,2000年城镇从业人员为21274万人,如果有效工时是制度工时的80%~85%,那么隐性失业人数大约为对3191.1~4254.8万人。而有效工时占制度工时的比重,需要通过模型或者函数测算出来。

对于农村的隐性失业人口估算,主要有三种方法:一是国际对比法,即在农业产值比重相当的国家或者历史时期下,找出一般农业劳动力比重标准,然后将中国的农业劳动力比重与此标准对照,多出来的部分就是农业隐性失业。二是抽样调查估算法,即通过对部分农村地区进行抽样调查得到的样本特征来推断整个农村的隐性失业率。作为这项调查的单位由国家统计局、国家计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权威部门。国家统计局曾用这一方法测算出1994年我国的农村隐性失业人数为1.1亿,隐性失业率为25%。三是各种模型推算法。笔者倾向于使用抽样调查估算法,因为这可以作为以后农村失业抽样调查的理论基础,为下一步的失业统计改革打好基础。

第四,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失业统计应该有所不同。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完善发达地区的失业统计系统,譬如在调查频率、调查范围上首先与国际接轨;对于不同的行业,可以规定不同的就业和失业标准,可以采取不同的统计方法,而且在对失业结构作进一步分析时,可以有针对性地设计一些指标,从而对该行业失业问题的解决起到一种宏观指导的作用。

第五,加大调查频率。我国对外公布的城镇登记失业率是以年计的,这对现实的就业情况没有很大的实际用途。另外,我国的流动人口失业情况调查的对象是在调查区居住半年以下的流动人口,更是要求时间上的及时性。但是我国疆土大、人口多,不可能实现一个月对外报告一次的频率。因此建议每季度报告一次,这样能对现实的就业进行比较好的指导。

【参考文献】

1袁志刚.失业经济学[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

2杨宜勇.失业冲击波—中国就业发展报告[M].北京:今日中国出版社,1997

3杨缅昆,章飚.失业统计:一个尚待开发的核算领域[J].统计研究,1997,(5)

篇6

在我国的调查失业定义中,把在调查标准时间前一周内从事有收入的劳动时间不足1小时者均视为失业人口。而国外的情况是:美国规定为在调查周内工作不满15小时,法国规定不满20小时者即为失业,他们的工作时间均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1/3甚至达到一半。这样一来,我国的工作时间标准就显得偏低,而且现实生活也证明了这一点。因为一周工作一小时,按照我国目前的工资水平,一个普通人显然不能维持其正常的生活。

(二)统计范围狭窄

我国目前对外公布的只有城镇登记失业统计,它以户藉为依据、是二元户籍管理制度的产物,是户口与就业等各种社会待遇挂钩的结果,其统计的范围与国际通行的失业统计相比要小很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不包括城镇非常住人口。

我国的失业统计按常住人口登记的原则进行劳动力抽样调查,而事实上,我国人口流动数量巨大,每年光是从农村流向城市的农民工就有数千万,如果不对这部分人口进行失业统计,那么由此造成的后果是:政府不能知道流动人口的失业率,对其无法控制;而流动人口本身不能知道自己在本地区是否存在很高的失业率,不能对自己的工作流向有很好的了解,造成了盲流现象和社会的不安定。

第二,没有把乡村人口纳入失业率的统计。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乡村人口占人口总数的60%以上,见表1。

而在我国的从业人员中,乡村人口则占了70%以上的比重,见表2。

占人口总数及从业人员数如此大比重的乡村人口的失业情况在我国却一直没有得到反映,可以说是失业统计的重大缺陷。而我国乡村确实存在着一定数量的失业,只不过我国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隐蔽性强,因此长期以来没有被重视,但这绝对不意味着我国的失业统计就能忽视这一点。此外,我国拥有1.3亿左右的乡镇企业从业人员(注:1996~2000年,我国乡镇企业从业人数分别为:13508、13050、12537、12704、12820万人。参见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1》第107页,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而且数量每年有所变动,这说明,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一分子,乡镇企业从业人员也面临着市场的考验和失业问题。我国的失业统计应该注意这些问题。

表1中国历年人口数及其构成(单位:万人,%)

>!<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所编《中国统计年鉴2001》第91页,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

表2中国历年从业人数及其构成(单位:万人,%)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所编《中国统计年鉴2001》第107页,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

第三,抽样比率太低。我国在城镇劳动力住户抽样调查中,只抽取了2.5万人。以2000年城镇人口45594万人(已经剔除了不以户记的军人数250万)计算(注:参见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1》第94、101页,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抽样比大约为1/18238,而美国的则为1/1600。可见这个比率太低了。

第四,失业统计的年龄界限僵化。我国的调查失业统计的年龄界限与国际一致,但是登记失业年龄界限却很不合理,仅限定为男16~50岁,女16~45岁,上限连退休年龄都不到(我国法定退休年龄是男60岁,女55岁),这一方面使得很多在劳动年龄内(一般是16~65岁)的人都没有包含进去,另一方面,很多超过退休年龄的人仍然具有劳动能力并且有工作要求,他们完全符合失业的定义,但是却没有被包含到失业人口中去。这必然使得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与失业率和实际值偏离较大。

(三)指标设计不完整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没有反映“就业不足”和“隐性失业”现象。就业不足的统计定义是指非个人原因,在调查周内工作时间不到标准时间的一半(即20小时),并愿意从事更多工作的人员。按此标准,我国就业不足人员是大量存在的,如单位的富余人员。农村的剩余劳动力等等。就业不足从工作时间上讲是处于就业状态(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1/3),但是这种就业并不让人满意,人们仍然有寻找更多工作的意愿,因此失业统计中应该另设指标对此进行反应。

隐性失业的通俗解释是:形式上就业,实际上没有就业。经济学解释就是边际劳动生产率为零或者负数的就业。这种情况在我国城乡非常普遍。当然,隐性失业人口中的绝大部分是就业不足人员,二者在很大程度上基本相同,只是隐性失业更为严重和隐蔽,因为他的劳动时间也许达到了就业的定义,但是他创造的边际利润却等于零或者为负。对这部分人的测定和统计,显然更为困难,但是完全不反映这个现象绝对是失业统计的不足之处。

第二,在失业指标设计上,缺乏深度和广度。我国的失业统计仅有失业人数和失业率指标,然后是根据年龄、性别和失业原因等对失业进行的简单分析的表格,缺乏大量的具有深度和广度的其他数据,如按产业、地区、失业时间长短等划分的失业数据。我国正在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查,由此带来的就业和失业情况究竟如何,对政府制定政策有很大影响;我国地区间发展速度不同,失业水平也是不同的,但是缺少具体数据的支持,这也不利于当地政府进行调控和人们理性选择就业地区;分析失业时间的长短也能判断我国的经济周期等情况,反映了失业和就业的连贯性。但是失业统计体系却缺少这些数据,这使得它的使用价值大大降低了。

(四)操作性问题

第一,时效性不强。我国失业人口统计资料(主要是城镇登记失业情况)是以年末最后一天的失业人员计算的,不能反映全年的失业情况,部分失去了政策依据的价值。试想,在年末一个失业一年的劳动者和一个失业一周的劳动者怎能同日而语?然而他们被等同的计入了失业人数。

目前主要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失业率调查的频率是:美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韩国是每月调查五次,英国、法国、德国是每年调查一次(这三个国家的月度失业数据为登记数)。我国显然还存在差距。

第二,登记失业并不完善、严密。国家统计局的统计仅限于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正式登记的失业人员,没有正式登记的就不算在失业之列。这样的标准有两个缺陷:一是失业、下岗人员如果没有及时进行登记,在统计时就难免被遗漏;二是导致了以“登记与否”为依据,而不是根据“劳动事实”来登记失业。例如:部分进行登记的人员可能仍在从事有报酬的工作,且工作时间超过规定的时间(比如一小时),如零工、摊贩(事实上的就业者)等却被统计在失业者之中;有的登记失业人员在找到工作以后不去劳动部门消除登记。这些情况都影响了统计数字的准确性。

二、我国失业统计的改革

(一)失业口径的界定

第一,提高 “工作时间”的定额。用“一小时”的工作时间来确定就业和失业界限,这个定额太低了,因此,建议按照正常工作时间的1/3来定额,我国实行的是8小时5天工作制,因此可以把在调查周内工作13或者14小时以内作为失业的标准之一。

第二,放宽年龄上限。我国的失业统计年龄上限应该和国际一样,即65岁及以上者。随着我国城乡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寿命普遍延长,很多到了退休年龄的人有继续工作的愿望,同时也具备这个能力。因此

,对于其他符合失业定义的人应该统计在内。

(二)具体操作方法

第一,在城镇和农村实行两套失业统计制度,同时兼顾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需要,并注意官方与民间结合。在城镇全面实行失业抽样统计制度,而在农村的乡镇企业中实行失业抽样统计制度,对完全依附在土地上的农业失业人口则采取推测的方法。具体做法如下:

对城镇采取住户抽样制,加大抽样比率。我国的城镇人口数量大,同时经济条件有限,因此不可能像美国那样实行1/1600的抽样比率。但是,1/18238的比率也显得太低,因此,可以考虑实行1/5000的抽样比率,同时要注意样本的代表性,而且要兼顾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对资料的要求,比较合适的方法是各地区在完成国家调查任务的同时,在国家样本的基础上适当的增加样本以达到在本地区也有代表性,这样能以最少的经济投入取得最满意的统计结果。

在农村,对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劳动者的失业情况进行抽样调查,以此推算其中的失业人数和失业率,这时也要考虑样本的代表性;而对依附在土地上的农业失业人口,由于其隐蔽性较强,因此可以考虑按照推算隐性失业的办法来进行推算或者估计。具体方法见本小节第3点。

另外,虽然我国的失业统计数据是由官方,但这并不排斥官方与民间各种机构的合作。譬如,对失业统计理论的研究、对失业调查项目的展开等等,都可以由政府采取招标的形式进行,这样能保证专业人士的参与,而且具有一定的效率和效果。

第二,以常住失业人口统计为主,同时监测流动人口失业情况。在我国户籍改革并没有实现“城乡实行统一的户籍制度”的目标前,失业统计最好以常住人口抽样调查为主,同时监测流动人口的失业情况,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使失业统计更完整,同时能从宏观上指导和调控流动人口的就业,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盲流现象和社会问题。区分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标准是在调查小区居住时间半年以上(或者居住不满半年,但是离开户口所在地半年以上)。而我国进行常住人口登记的调查小区范围是:设区的市所辖的区、不设区的市所辖的街道以及不设区的市所辖镇的居民委员会和县辖镇的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内的地区。以时间期限和地理范围为标准,可以抽取那些管理得比较完善的地区进行流动人口的失业统计,以此来推算全部流动人口的失业情况。在计算出常住人口失业率和流动人口失业率后,通过观察二者的高低(具体数字的高低各地区会有所不同),能对本地区的就业进行一定的指导。

随着我国户籍改革的到位和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信息联网(注:公安部治安管理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01年底,经过两年多的建设和实施,全国约有250个城市建成“百城联网工程”,约有6.5亿常住人口信息实现了网上查询。),我国的失业统计抽样调查体系将会更准确和完整。到那时,如果能实现不重复登记,那么各个城镇地区的失业率的加权平均数就是全国范围内的失业率,其权数为该地区的全部失业调查人口占全国失业调查人口的比重。

第三,对“隐性失业”做出补充统计。我国城镇和农村都存在“隐性失业”,但是他们的表现方式是不同的,城镇主要是低效劳动,农村则是边际产出为零或者负数的劳动,因此,对他们的推算或者估计方法有所不同。

在估算城镇隐性失业人口时,目前用的比较多的是采用实际有效工时推算。例如,2000年城镇从业人员为21274万人,如果有效工时是制度工时的80%~85%,那么隐性失业人数大约为对3191.1~4254.8万人。而有效工时占制度工时的比重,需要通过模型或者函数测算出来。

篇7

在我国的调查失业定义中,把在调查标准时间前一周内从事有收入的劳动时间不足1小时者均视为失业人口。而国外的情况是:美国规定为在调查周内工作不满15小时,法国规定不满20小时者即为失业,他们的工作时间均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1/3甚至达到一半。这样一来,我国的工作时间标准就显得偏低,而且现实生活也证明了这一点。因为一周工作一小时,按照我国目前的工资水平,一个普通人显然不能维持其正常的生活。

(二)统计范围狭窄

我国目前对外公布的只有城镇登记失业统计,它以户藉为依据、是二元户籍管理制度的产物,是户口与就业等各种社会待遇挂钩的结果,其统计的范围与国际通行的失业统计相比要小很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不包括城镇非常住人口。

我国的失业统计按常住人口登记的原则进行劳动力抽样调查,而事实上,我国人口流动数量巨大,每年光是从农村流向城市的农民工就有数千万,如果不对这部分人口进行失业统计,那么由此造成的后果是:政府不能知道流动人口的失业率,对其无法控制;而流动人口本身不能知道自己在本地区是否存在很高的失业率,不能对自己的工作流向有很好的了解,造成了盲流现象和社会的不安定。

第二,没有把乡村人口纳入失业率的统计。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乡村人口占人口总数的60%以上,见表1。

而在我国的从业人员中,乡村人口则占了70%以上的比重,见表2。

占人口总数及从业人员数如此大比重的乡村人口的失业情况在我国却一直没有得到反映,可以说是失业统计的重大缺陷。而我国乡村确实存在着一定数量的失业,只不过我国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隐蔽性强,因此长期以来没有被重视,但这绝对不意味着我国的失业统计就能忽视这一点。此外,我国拥有1.3亿左右的乡镇企业从业人员(注:1996~2000年,我国乡镇企业从业人数分别为:13508、13050、12537、12704、12820万人。参见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1》第107页,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而且数量每年有所变动,这说明,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一分子,乡镇企业从业人员也面临着市场的考验和失业问题。我国的失业统计应该注意这些问题。

表1中国历年人口数及其构成(单位:万人,%)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所编《中国统计年鉴2001》第91页,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

表2中国历年从业人数及其构成(单位:万人,%)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所编《中国统计年鉴2001》第107页,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

第三,抽样比率太低。我国在城镇劳动力住户抽样调查中,只抽取了2.5万人。以2000年城镇人口45594万人(已经剔除了不以户记的军人数250万)计算(注:参见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1》第94、101页,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抽样比大约为1/18238,而美国的则为1/1600。可见这个比率太低了。

第四,失业统计的年龄界限僵化。我国的调查失业统计的年龄界限与国际一致,但是登记失业年龄界限却很不合理,仅限定为男16~50岁,女16~45岁,上限连退休年龄都不到(我国法定退休年龄是男60岁,女55岁),这一方面使得很多在劳动年龄内(一般是16~65岁)的人都没有包含进去,另一方面,很多超过退休年龄的人仍然具有劳动能力并且有工作要求,他们完全符合失业的定义,但是却没有被包含到失业人口中去。这必然使得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与失业率和实际值偏离较大。

(三)指标设计不完整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没有反映“就业不足”和“隐性失业”现象。就业不足的统计定义是指非个人原因,在调查周内工作时间不到标准时间的一半(即20小时),并愿意从事更多工作的人员。按此标准,我国就业不足人员是大量存在的,如单位的富余人员。农村的剩余劳动力等等。就业不足从工作时间上讲是处于就业状态(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1/3),但是这种就业并不让人满意,人们仍然有寻找更多工作的意愿,因此失业统计中应该另设指标对此进行反应。

隐性失业的通俗解释是:形式上就业,实际上没有就业。经济学解释就是边际劳动生产率为零或者负数的就业。这种情况在我国城乡非常普遍。当然,隐性失业人口中的绝大部分是就业不足人员,二者在很大程度上基本相同,只是隐性失业更为严重和隐蔽,因为他的劳动时间也许达到了就业的定义,但是他创造的边际利润却等于零或者为负。对这部分人的测定和统计,显然更为困难,但是完全不反映这个现象绝对是失业统计的不足之处。

第二,在失业指标设计上,缺乏深度和广度。我国的失业统计仅有失业人数和失业率指标,然后是根据年龄、性别和失业原因等对失业进行的简单分析的表格,缺乏大量的具有深度和广度的其他数据,如按产业、地区、失业时间长短等划分的失业数据。我国正在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查,由此带来的就业和失业情况究竟如何,对政府制定政策有很大影响;我国地区间发展速度不同,失业水平也是不同的,但是缺少具体数据的支持,这也不利于当地政府进行调控和人们理性选择就业地区;分析失业时间的长短也能判断我国的经济周期等情况,反映了失业和就业的连贯性。但是失业统计体系却缺少这些数据,这使得它的使用价值大大降低了。

(四)操作性问题

第一,时效性不强。我国失业人口统计资料(主要是城镇登记失业情况)是以年末最后一天的失业人员计算的,不能反映全年的失业情况,部分失去了政策依据的价值。试想,在年末一个失业一年的劳动者和一个失业一周的劳动者怎能同日而语?然而他们被等同的计入了失业人数。

目前主要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失业率调查的频率是:美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韩国是每月调查五次,英国、法国、德国是每年调查一次(这三个国家的月度失业数据为登记数)。我国显然还存在差距。

第二,登记失业并不完善、严密。国家统计局的统计仅限于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正式登记的失业人员,没有正式登记的就不算在失业之列。这样的标准有两个缺陷:一是失业、下岗人员如果没有及时进行登记,在统计时就难免被遗漏;二是导致了以“登记与否”为依据,而不是根据“劳动事实”来登记失业。例如:部分进行登记的人员可能仍在从事有报酬的工作,且工作时间超过规定的时间(比如一小时),如零工、摊贩(事实上的就业者)等却被统计在失业者之中;有的登记失业人员在找到工作以后不去劳动部门消除登记。这些情况都影响了统计数字的准确性。

二、我国失业统计的改革

(一)失业口径的界定

第一,提高“工作时间”的定额。用“一小时”的工作时间来确定就业和失业界限,这个定额太低了,因此,建议按照正常工作时间的1/3来定额,我国实行的是8小时5天工作制,因此可以把在调查周内工作13或者14小时以内作为失业的标准之一。

第二,放宽年龄上限。我国的失业统计年龄上限应该和国际一样,即65岁及以上 者。随着我国城乡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寿命普遍延长,很多到了退休年龄的人有继续工作的愿望,同时也具备这个能力。因此

,对于其他符合失业定义的人应该统计在内。

(二)具体操作方法

第一,在城镇和农村实行两套失业统计制度,同时兼顾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需要,并注意官方与民间结合。在城镇全面实行失业抽样统计制度,而在农村的乡镇企业中实行失业抽样统计制度,对完全依附在土地上的农业失业人口则采取推测的方法。具体做法如下:

对城镇采取住户抽样制,加大抽样比率。我国的城镇人口数量大,同时经济条件有限,因此不可能像美国那样实行1/1600的抽样比率。但是,1/18238的比率也显得太低,因此,可以考虑实行1/5000的抽样比率,同时要注意样本的代表性,而且要兼顾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对资料的要求,比较合适的方法是各地区在完成国家调查任务的同时,在国家样本的基础上适当的增加样本以达到在本地区也有代表性,这样能以最少的经济投入取得最满意的统计结果。

在农村,对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劳动者的失业情况进行抽样调查,以此推算其中的失业人数和失业率,这时也要考虑样本的代表性;而对依附在土地上的农业失业人口,由于其隐蔽性较强,因此可以考虑按照推算隐性失业的办法来进行推算或者估计。具体方法见本小节第3点。

另外,虽然我国的失业统计数据是由官方,但这并不排斥官方与民间各种机构的合作。譬如,对失业统计理论的研究、对失业调查项目的展开等等,都可以由政府采取招标的形式进行,这样能保证专业人士的参与,而且具有一定的效率和效果。

第二,以常住失业人口统计为主,同时监测流动人口失业情况。在我国户籍改革并没有实现“城乡实行统一的户籍制度”的目标前,失业统计最好以常住人口抽样调查为主,同时监测流动人口的失业情况,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使失业统计更完整,同时能从宏观上指导和调控流动人口的就业,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盲流现象和社会问题。区分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标准是在调查小区居住时间半年以上(或者居住不满半年,但是离开户口所在地半年以上)。而我国进行常住人口登记的调查小区范围是:设区的市所辖的区、不设区的市所辖的街道以及不设区的市所辖镇的居民委员会和县辖镇的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内的地区。以时间期限和地理范围为标准,可以抽取那些管理得比较完善的地区进行流动人口的失业统计,以此来推算全部流动人口的失业情况。在计算出常住人口失业率和流动人口失业率后,通过观察二者的高低(具体数字的高低各地区会有所不同),能对本地区的就业进行一定的指导。

随着我国户籍改革的到位和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信息联网(注:公安部治安管理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01年底,经过两年多的建设和实施,全国约有250个城市建成“百城联网工程”,约有6.5亿常住人口信息实现了网上查询。),我国的失业统计抽样调查体系将会更准确和完整。到那时,如果能实现不重复登记,那么各个城镇地区的失业率的加权平均数就是全国范围内的失业率,其权数为该地区的全部失业调查人口占全国失业调查人口的比重。

第三,对“隐性失业”做出补充统计。我国城镇和农村都存在“隐性失业”,但是他们的表现方式是不同的,城镇主要是低效劳动,农村则是边际产出为零或者负数的劳动,因此,对他们的推算或者估计方法有所不同。

在估算城镇隐性失业人口时,目前用的比较多的是采用实际有效工时推算。例如,2000年城镇从业人员为21274万人,如果有效工时是制度工时的80%~85%,那么隐性失业人数大约为对3191.1~4254.8万人。而有效工时占制度工时的比重,需要通过模型或者函数测算出来。

篇8

教师:《我是歌手3》刚落下帷幕,戏剧性的结果不禁让人想起了上季赛果,早在第二季决赛之前,百度就借助主流互联网平台的大数据对最终结果进行了预言,利用百度搜索指数数据,“我是歌手人气排行榜”及乐视网《我是歌手2》十大金曲评选等数据,百度预测邓紫棋将是最大赢家,但是最终结果是什么?

学生:韩磊是冠军.

教师:正如桑普拉斯说,统计分析让一切假象原形毕露,但遗憾的是统计未必能够揭示真实,有时候还可能制造假象.

教师:对于生活在信息爆炸时代的我们来说,时刻都与数据打交道,为了不被这些数据蒙蔽双眼,学习统计知识就显得非常必要了.本章我们就将初步学习数理统计,通过本章的学习,我们将学会如何合理的收集数据,以及如何合理利用这些数据,包括整理,计算,分析等,进而做出合理的估计推断.

设计意图:这部分设计有三个亮点:首先,从时下热点话题引入,激发学生兴趣,体现出数学源于生活;其次,巧妙借助数学名言说明学习统计知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最后,由教师言简意赅的说明本章将要学习的内容与思想方法.

二、创设情景,引入课题

教师:小明妈妈让小明去买一斤橘子,小明回来后妈妈问:“橘子怎么样?”小明说:“都很甜.”“你怎么知道?”“我都尝过了.”

教师: 从统计学角度看小明用了什么方法获取数据?

学生:普查.

教师:如果你是水果批发商要买100斤橘子,还能用上述方法判断橘子的质量么?

学生:不能,抽查.

问题1:下面就请同学们思考普查和抽样调查的利弊,并试着举出用普查和抽查的实例.

设计意图:通过小故事,激发学生兴趣,回忆初中统计中普查和抽查的概念,通过问题情境的变化,进行对比,说明抽查存在的必要性.

三、合作探究,形成概念

问题2:某协会为了解兰炼一中全校学生视力情况,利用大课间对本校进行视力调查,请小组讨论设计出一种合理的调查方法,并说明理由.

师生活动:四人一组讨论,每小组派一名代表展示设计方案.

设计意图:让学生从该问题中思考如何科学合理地进行抽样,使样本能反映总体特点,样本具有代表性和公平性,从而顺其自然地过渡得出简单随机抽样的定义.

四、归纳应用,深化理解

问题3:从简单随机抽样的概念中概括该抽样方法的特点?

例1下列抽取样本的方式是否属于简单随机抽样?

(1)从无限多个个体中抽取100个个体作样本;

(2)盒子中有80个零件,从中取5个零件进行质量检验,在抽样操作时,从中任意拿出一个零件进行质量检验后,再把它放回盒子里;

(3)从20件玩具中一次性抽出3件进行质量检查.

设计意图:教师引导学生总结归纳出(1)有限性(2)不回性(3)逐个性(4)等率性的特点,加深对定义的理解.例1通过反例深化学生对概念的理解.

五、理论迁移,探究方法

理论迁移1:某协会调查本班51名学生的视力情况,它打算抽样调查其中8名同学.

问题4:此例中总体、个体、样本、 样本容量分别是什么?并请阐述完成这项调查的具体做法.

设计意图:首先回忆初中统计中关于随机抽样的几个概念,通过问题情景,让学生说出抽签法雏形,教师启发从而归纳出抽签法一般步骤:编号、制签、搅匀、抽签、取样,并结合上一章的算法设计,将其用流程图(如图1)加以表征,加深对知识的理解.

理论迁移2:某协会继续调查高一年级584名学生的视力情况,他打算抽样调查其中60名同学.

问题5:可否用抽签法?

设计意图:让学生感受到当总体容量比较大时,编号、制签都比较麻烦,进而找简化制签的方法――随机数表法.图2

问题6:如何利用随机数表法抽样?

设计意图:由老师讲授,学生和老师一起实践,由老师启发学生如何正确编号、如何用随机数表取数,并由学生归纳一般步骤:编号、定位、取数、取样,将其用流程图(如图2)加以表征.

六、总结扩展,提升思想

教师:本节课我们主要学习了哪些内容?

篇9

doi:10.3969/j.issn.1007-614x.2010.10.199

资料与方法

结防科2005~2009年《结核病人初诊登记本》、《结核病人登记本》和上报的结核病防治季报表、年报表。

方法:有关指标和定义按《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手册》、《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的规定。将其中大于等于55岁肺结核病人定为老年肺结核病例。

统计学处理:使用率(比)的差异显著性检验,水准设为0.01。

结果

老年肺结核病人发现和登记:老年肺结核病人登记率:老年活动性肺结核登记率由2005年的41.43/10万(83/200 338)下降到2009年的22.19/10万(46/207 299),涂阳登记率由2005年的25.96/10万(52/200 338)下降到2009年的20.74/10万(43/207 299)。

老年肺结核病人的发现:2005~2009年发现老年活动性肺结核病人305例,涂阳病人232例,分别占活动性肺结核病例总数67.63%、51.44%。

老年涂阳病人构成及性别构成:2005~2009年发现老年涂阳病例232例,其中初治涂阳217例(93.54%);复治涂阳15例(6.47%)。初、复治涂阳病例之比为14.47∶1(217/15)。在性别构成上,男女分别占71.12%、28.88%,男女之比为2.46∶1(165/67),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老年涂阳肺结核病人治疗转归情况:涂阳治愈率为96.12%;死亡率3.88%;治疗失败率1.29%,丢失率2.16%,迁出占0.43%,其他占1.29%。

讨论

资料显示,姚安县2005~2009年发现老年活动性肺结核病人305例,占活动性肺结核病例总数的67.63%,老年涂阳病人232例,占51.44%,与现有老年人口结构极不相称,这与第四次全国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报告相一致,显示老年人口中,结核病问题较其他年龄组更为严重,应予以重视[1]。老年肺结核病特点之一男多于女。姚安县老年涂阳病人男女之比为2.46:1,患病率男性明显高于女性,许多调查资料均显示了这一特点[2],这也与第四次全国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报告相一致。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迅速增加,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糖尿病患者的人数也逐年增加,肺结核合并糖尿病临床上也较常见。目前,我国两病并存情况呈增长趋势,肺结核合并糖尿病60岁以上老人占37.7%[3],老年肺结核合并糖尿病使患者免疫力低下。糖尿病的存在容易使肺结核恶化,二者互为因果,形成恶性循环,且随着年龄的增长有上升趋势。因此,应重视老年人肺结核、糖尿病合并情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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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的调查失业定义中,把在调查标准时间前一周内从事有收进的劳动时间不足1小时者均视为失业人口。而国外的情况是:美国规定为在调查周内工作不满15小时,法国规定不满20小时者即为失业,他们的工作时间均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1/3甚至达到一半。这样一来,我国的工作时间标准就显得偏低,而且现实生活也证实了这一点。由于一周工作一小时,按照我国目前的工资水平,一个普通人显然不能维持其正常的生活。

    (二)统计范围狭窄

    我国目前对外公布的只有城镇登记失业统计,它以户藉为依据、是二元户籍治理制度的产物,是户口和就业等各种社会待遇挂钩的结果,其统计的范围和国际通行的失业统计相比要小很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不包括城镇非常住人口。我国的失业统计按常住人口登记的原则进行劳动力抽样调查,而事实上,我国人动数目巨大,每年光是从农村流向城市的农民工就有数千万,假如不对这部分人口进行失业统计,那么由此造成的后果是:政府不能知道活动人口的失业率,对其无法控制;而活动人口本身不能知道自己在本地区是否存在很高的失业率,不能对自己的工作流向有很好的了解,造成了盲流现象和社会的不安宁。

    第二,没有把乡村人口纳进失业率的统计。我国事一个农业大国,乡村人口占人口总数的60以上,见表1。

    而在我国的从业职员中,乡村人口则占了70以上的比重,见表2。

    占人口总数及从业职员数如此大比重的乡村人口的失业情况在我国却一直没有得到反映,可以说是失业统计的重大缺陷。而我国乡村确实存在着一定数目的失业,只不过我国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隐蔽性强,因此长期以来没有被重视,但这尽对不意味着我国的失业统计就能忽视这一点。此外,我国拥有1.3亿左右的乡镇企业从业职员(注:1996~2000年,我国乡镇企业从业人数分别为:13508、13050、12537、12704、12820万人。参见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1》第107页,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而且数目每年有所变动,这说明,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一分子,乡镇企业从业职员也面临着市场的考验和失业新题目。我国的失业统计应该注重这些新题目。

    表1 中国历年人口数及其构成(单位:万人,)

    附图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所编《中国统计年鉴2001》第91页,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

    表2 中国历年从业人数及其构成(单位:万人,)

    附图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所编《中国统计年鉴2001》第107页,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

    第三,抽样比率太低。我国在城镇劳动力住户抽样调查中,只抽取了2.5万人。以2000年城镇人口45594万人(已经剔除了不以户记的军人数250万)计算(注:参见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1》第94、101页,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抽样比大约为1/18238,而美国的则为1/1600。可见这个比率太低了。

    第四,失业统计的年龄界限僵化。我国的调查失业统计的年龄界限和国际一致,但是登记失业年龄界限却很不公道,仅限定为男16~50岁,女16~45岁,上限连退休年龄都不到(我国法定退休年龄是男60岁,女55岁),这一方面使得很多在劳动年龄内(一般是16~65岁)的人都没有包含进往,另一方面,很多超过退休年龄的人仍然具有劳动能力并且有工作要求,他们完全符合失业的定义,但是却没有被包含到失业人口中往。这必然使得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和失业率和实际值偏离较大。

    (三)指标设计不完整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没有反映“就业不足”和“隐性失业”现象。就业不足的统计定义是指非个人原因,在调查周内工作时间不到标准时间的一半(即20小时),并愿意从事更多工作的职员。按此标准,我国就业不足职员是大量存在的,如单位的富余职员。农村的剩余劳动力等等。就业不足从工作时间上讲是处于就业状态(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1/3),但是这种就业并不让人满足,人们仍然有寻找更多工作的意愿,因此失业统计中应该另设指标对此进行反应。

    隐性失业的通俗解释是:形式上就业,实际上没有就业。经济学解释就是边际劳动生产率为零或者负数的就业。这种情况在我国城乡非常普遍。当然,隐性失业人口中的尽大部分是就业不足职员,二者在很大程度上基本相同,只是隐性失业更为严重和隐蔽,由于他的劳动时间也许达到了就业的定义,但是他创造的边际利润却即是零或者为负。对这部分人的测定和统计,显然更为困难,但是完全不反映这个现象尽对是失业统计的不足之处。

    第二,在失业指标设计上,缺乏深度和广度。我国的失业统计仅有失业人数和失业率指标,然后是根据年龄、性别和失业原因等对失业进行的简单分析的表格,缺乏大量的具有深度和广度的其他数据,如按产业、地区、失业时间是非等划分的失业数据。我国正在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查,由此带来的就业和失业情况究竟如何,对政府制定政策有很大影响;我国地区间发展速度不同,失业水平也是不同的,但是缺少具体数据的支持,这也不利于当地政府进行调控和人们理性选择就业地区;分析失业时间的是非也能判定我国的经济周期等情况,反映了失业和就业的连贯性。但是失业统计体系却缺少这些数据,这使得它的使用价值大大降低了。

    (四)操纵性新题目

    第一,时效性不强。我国失业人口统计资料(主要是城镇登记失业情况)是以年末最后一天的失业职员计算的,不能反映全年的失业情况,部分失往了政策依据的价值。试想,在年末一个失业一年的劳动者和一个失业一周的劳动者怎能同日而语?然而他们被等同的计进了失业人数。

    目前主要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失业率调查的频率是:美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韩国事每月调查五次,英国、法国、德国事每年调查一次(这三个国家的月度失业数据为登记数)。我国显然还存在差距。

    第二,登记失业并不完善、严密。国家统计局的统计仅限于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正式登记的失业职员,没有正式登记的就不算在失业之列。这样的标准有两个缺陷:一是失业、下岗职员假如没有及时进行登记,在统计时就难免被遗漏;二是导致了以“登记和否”为依据,而不是根据“劳动事实”来登记失业。例如:部分进行登记的职员可能仍在从事有报酬的工作,且工作时间超过规定的时间(比如一小时),如零工、摊贩(事实上的就业者)等却被统计在失业者之中;有的登记失业职员在找到工作以后不往劳动部分消除登记。这些情况都影响了统计数字的正确性。

    二、我国失业统计的改革

    (一)失业口径的界定

    第一,进步“工作时间”的定额。用“一小时”的工作时间来确定就业和失业界限,这个定额太低了,因此,建议按照正常工作时间的1/3来定额,我国实行的是8小时5天工作制,因此可以把在调查周内工作13或者14小时以内作为失业的标准之一。

    第二,放宽年龄上限。我国的失业统计年龄上限应该和国际一样,即65岁及以上者。随着我国城乡生活水平的进步,人们的寿命普遍延长,很多到了退休年龄的人有继续工作的愿看,同时也具备这个能力。因此

    ,对于其他符合失业定义的人应该统计在内。

    (二)具体操纵方法

    第一,在城镇和农村实行两套失业统计制度,同时兼顾中心和地方政府的需要,并注重官方和民间结合。在城镇全面实行失业抽样统计制度,而在农村的乡镇企业中实行失业抽样统计制度,对完全依附在土地上的农业失业人口则采取推测的方法。具体做法如下:

    对城镇采取住户抽样制,加大抽样比率。我国的城镇人口数目大,同时经济条件有限,因此不可能像美国那样实行1/1600的抽样比率。但是,1/18238的比率也显得太低,因此,可以考虑实行1/5000的抽样比率,同时要注重样本的代表性,而且要兼顾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对资料的要求,比较合适的方法是各地区在完成国家调查任务的同时,在国家样本的基础上适当的增加样本以达到在本地区也有代表性,这样能以最少的经济投进取得最满足的统计结果。

    在农村,对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劳动者的失业情况进行抽样调查,以此推算其中的失业人数和失业率,这时也要考虑样本的代表性;而对依附在土地上的农业失业人口,由于其隐蔽性较强,因此可以考虑按照推算隐性失业的办法来进行推算或者估计。具体方法见本小节第3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