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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建议,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党的十报告明确指出:“通过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为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从一般意义上讲,农业经营主体是指直接或间接从事和参与农业生产过程、加工过程、销售过程以及服务过程的任何个体或集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变化迅速,由原来的以家庭承包为主体的经营形式转变为多种经营主体并存的格局,并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出现了多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户+企业、农业生产大户、农业服务公司等,它们共同形成了我国现代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从新疆农业发展过程来看,农业生产用地面积较大,土地耕作的规模化程度较高,从地方到兵团均具备大规模农业生产的能力,但新疆自然灾害发生较为频繁,水资源匮乏,以及脆弱的生态环境均对新疆的农业生产形成了较大的制约。因此,新疆农业生产需要迫切转变经营方式,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新疆农业经营主体呈现出多元发展的态势。
一、新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
从新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来看,新疆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农民合作社为发展主体,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作为发展支撑,并以专业大户为主要发展基础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并呈现出较快的发展速度,以及多元的发展态势。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速度持续加快。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过程中,新疆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通过合作社带动农户发展,通过相关数据可以看出,2014年初新疆共有农民合作社1.2万个,入社农户数量约44万户,其间接带动农户数量约80万户,占新疆农户总量的比例接近48%。通过农民合作社进行销售的农产品总额接近55亿元,占新疆种植业总销售金额的10%以上。
专业大户的发展速度稳步提高。相关数据显示,新疆各类种养大户在2014年接近2万户,其中种植大户接近1.2万户,根据进一步的统计信息显示,种植规模在百亩以上的农户接近5万户,总种植面积超过600万亩;养殖大户和其它类型的大户合计约为8000户。种养大户的快速发展为新疆农业生产发展提供了基本推动力。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规模不断扩大。根据相关统计信息,2014年新疆农业龙头企业数量接近600个,销售收入总额达到五十多亿元,直接带动农户数量超过五十多万户,通过龙头企业的带动,地方农业经济发展速度开始加快,农业经营方式得到较大转变。
二、新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发展是以传统农业经营体系的发展为基础,传统农业经营体系主要以农户和政府为主体,建立在农户家庭承包责任制基础上,并以单个农户家庭经营为特征,其经营规模小,经营较为分散,无法适应现代“大农业”发展的需要。因此,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需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疆农业发展的规模较大,多数地区的经营模式较为传统,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新疆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虽然新疆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方面作出了较大努力,并且随着新疆各类新型农业主体的发展壮大,新疆从传统农业过渡到现代农业的步伐正在加快,但是新疆在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过程中仍然和其他农业大省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并且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过程中,还需要克服许多困难和问题。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能力有限
新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规模较小,其带动农户发展农业生产的能力较弱,其中:六成左右的农村合作社资本规模在五十万元以下,资金规模小成为新疆农民合作社发展的主要特征,并且新疆农民合作社发展范围基本上局限在本村,缺乏大型的跨区域存在的大型合作社联社,这就导致合作社经营的土地规模非常有限,约三成的合作社经营土地规模不足五百亩。发展规模小,使合作社的经营效益有限,在这样的情况下,就无法吸引村民积极入社,新疆2014年农户加入合作社的比率不足20%,低于全国33.6%的水平,特别是南疆地区,农业产业化水平发展滞后,使得龙头企业的水量少,带动能力较弱。
(二)土地流转体系不够完善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需要建立在农业经营的规模化、规范化、集约化、机械化基础之上,需要大规模连片的土地才能实现规模化生产和经营,这也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生的基础。传统的使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以单个农户为主,无法使农业生产实现有效的规模化和机械化,无法适应现有农业发展的需要,而土地流转制度成为农业规模化发展的基础,新疆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需要完善的土地流转体系,当前新疆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诸多的问题和限制:第一,农户个体差异较大,多民族聚集导致农户与农户之间的经营观念和价值观念存在较大差异;第二,农户自行流转土地,没有足够的法律意识,想要通过规范化的方法流转土地难度较大;第三,关于土地面积的统计数据和实际数据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农户实际开垦和经营的土地规模与统计数据存在较大差异。
三、推动新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对策建议
推动新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需要培育富有活力和竞争力的农业经营主体,需要敢于打破传统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体制机制,在完善经营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农业规模化生产,支持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的基础上,提高财政支持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进而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能力和辐射能力,加速新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快速成长。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能力
在新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快速发展离不开财政的支持,在推进财政支持的过程中,需要突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重要地位,优先对符合条件并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项目支持,以实现财政项目支持的精准性。鼓励地方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当地农户发展,增加对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贷款规模和支持力度,可以对部分地区进行试点推行差别化措施鼓励南疆不发达地区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通过财政支持力度的加大,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进而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提供农产品流通效率,加大对农村经营人才的培养,树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典型案例,通过构建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辐射带动能力,促进新疆农村经济的发展,切实有效的提供农民收入水平。
(二)创新土地流转机制,为新疆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提供制度基础
制约新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土地流转机制不够健全,而合适的土地流转机制是新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重要基础。从一般意义上来说,完善土地流转机制,需要完善土地承包经营关系,需要从新疆自治区层面出发,引导县、乡两级基层政府部门对集体土地、集体资产进行全面梳理,并对农户拥有的土地进行确权登记,在土地开发种植的过程中,对不愿意进行土地流转的农户进行协商,以保证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化和集中化。再则,需要完善土地流转合同的档案管理,对已经进行流转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并分类管理,以确保信息能够及时反映土地流转情况,并为处理土地流转纠纷奠定基础。因此,创新土地流转机制,为新疆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是新疆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方式。
参考文献:
[1]楼栋,孔祥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多维发展形式和现实观[J].改革,2013(02).
[2]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课题组.金融支持新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研究[J].金融发展评论,2014(07).
[3]黄祖辉,俞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状、约束与发展思路――以浙江省为例的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10(10).
[4]宋建华. 新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探析――基于昌吉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思考[J].克拉玛依学刊,2016(01).
[5]鲁钊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福利效应研究[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16(06).
农业是第一产业,是人们赖以生存的重要基础。本文研究的省份是一个农业大省,经济发展主要依托于农业发展,是该省的支柱产业。在该省的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拥有大量的输出人员,占农村总人口的40%以上,尤其是近几年随着劳动力成本的提升,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多选择外出打工,以获得更高收入来提升家庭生活水平。但由此也带来了相关问题,即随着劳动力的外流,该省的很多村镇都成为了“空壳村”,多以留守儿童与体弱多病的老人为主,既荒废了农业生产和农村建设,也造成了村集体经济与人口数量不匹配的问题。与此同时,在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过程中,长期存在内部人控制问题,即管理者多是内部人,在内部人的控制下,农村集体经济长期处于不合理的经营管理状态中,存在产权不清、管理不民主以及责权不明晰等问题,造成了集体资产的经营效益普遍偏低。
为有效改善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状况,该省启动了农村集体经济的股份制改造试点工作,将资产、资金、资源这“三资”进行合理的股份制改造,让广大农民参与到股份制改造中,真正让村民成为集体经济的主人。既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也实现了土地等农村集体资产的集中统一使用,有效提升了资产利用价值,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效益得到有效提升。
2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的成效
该省的部分乡镇在实现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后,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村级资产归属更加明确。因为开展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是从农村自身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此基础上对其经营性的资产进行了量化处理。如某乡镇将所有股本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集体股,另一部分是人口系数股,前者占总股本数的38%,后者占总股本数的62%,基本上实现了人人参与的目标,持股人数达到了三千人以上。
其次,村民财产收入得到显著提升。该省的部分乡镇利用当地优越的区位优势,抢抓发展机遇,在股份制改革的带动下,促进了村集体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村民也从自身股份中获得了比以往更为丰厚的利润分红,农村集体财产的收益权得到了更明显的体现。
第三,村级民主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在过去农村发展过程中,忽视了村民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造成了村民参与本村发展活动的积极性不高,村民与村集体间没有形成紧密的依存关系和合力。在改革后,这一状况发生了很大改变,通过资本纽带加强了村民与村集体的联系,重视了村民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实现了民主化的管理。
最后,推动了乡村和谐社会的建设。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后,经营效益进一步提高,村民获得了更多的经济收益,没有了后顾之忧,幸福指数不断提高,对村集体和社会的满意度也不断提升,乡村社会变得更加和谐。
3 对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的建议
一是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问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问题,直接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对每个村民都非常重要,而实践中争议最大、又最难确定的恰恰就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无论是土地承包、征地补偿,还是集体分红,无不涉及这一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规定的“凡是具有城镇户口的居民(无论其从事何种职业)就是城市居民;具有农村户口的居民(无论其从事何种职业)就是农民”,是我国目前法律上确认农民的唯一标准。但该省实行户籍制度改革后,已没有户籍制度上的农民和非农民之分,而统称为居民。因此,建议国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进行明确界定。
二是加大对合作组织的政策扶持力度。要把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作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载体,加大对其扶持力度。完善集体股在村级股份合作社中的法律地位,完善在工商登记、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对村级股份合作社承担农村社会公益事业部分的支出予以免税。完善金融支持体系,对村级股份合作社的资金融通给予规范和扶持。在用地、项目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为村级股份合作社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村级集体经济是农村经济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发展程度关系整个农村经济发展大局,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切实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一个事关党在农村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政治问题。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措施,是加快推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和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凝聚力的物质基础。充分认识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不能单纯依靠农民,也不能过度依赖政府,而是要通过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来弥补公共财政的不足,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物质保障。经过对贵阳市白云区五乡(镇)56个村进行调查,全面分析当前贵阳市白云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建议。
一、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现状
(一)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现状
贵阳市白云区下辖5个乡(镇),56个行政村,全区集体经济总收入706496.86万元,与2014年的668777.31万元相比,增长5.64%。全区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村有31个、50~100万元的有25个。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主要为政府补助收入、土地征用补偿、财产性收入等,但是村集体经营收入占比不高。从发展情况来看,村集体经济总体上呈现近郊村优于远郊村,城郊村和有资源的村比一般农村的村级集体收入要高的态势。
(二)近年来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1.依托区位优势,发展集体经济。随着贵阳市白云区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周边农村充分利用基础设施比较完备、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等有利条件,通过出租场地、出租门面、物流仓储等多种途径,发展集体经济。如艳山红镇程官村,村集体统一修建门面,为西南家居城提供仓储服务,保证村集体每年有二百多万元的租金收入。
2.整合集体资源,集中发展经济。整合全村资源,集中发展,即增加村集体收入,又带动农户增收。如艳山红镇尖山村,利用南湖新区建设、整村搬迁的契机,集中安置村民,统一规划,于2005年开始在现西南家居装饰博览城地址修建整村搬迁居住点,引进西南家居城到新村经营,不仅村民获得房屋、门面租金,村集体经济也获得了发展。
3.加强财务管理,防止资产流失。推行 “村账乡代管”,将村级财务全部收归乡镇财政所,统一管理,减少了集体资产浪费,增加了村级积累。
4.强化产业带动,实现经济发展。借助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契机,按照各村的资源特点,发展适宜当地的特色产业。在此过程中,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带动,促进和带动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成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途径。
二、制约白云区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问题和因素
贵阳市白云区村级集体经济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发展不平衡。从全区各村的经济收入来看,存在近郊村比远郊村发展快,有土地征拨村比无土地征拨村实力强,差距明显。
二是收入来源单一。全区各村的经济收入主要依靠财政转移支付、土地征收等,通过发包、资产租赁、自主经营等获得收入比较少。
三是发展观念弱化。村干部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视,对发展集体经济存在顾虑。
四是产业带动能力不强。虽然贵阳市白云区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较快,但对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辐射带动不大。能为工业园区提供配套服务的村不多,而农业周期长、风险大,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村集体经济中基本上未出现产业带动发展的情况。
三、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建议
在目前的新形势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至关重要。必须抢抓机遇,创新发展模式,积极拓宽集体经济收入渠道,努力探索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新途径。
(一)政策扶持,营造壮大集体经济的良好环境
1.建议出台征拨预留地政策。按照征用土地的总量,按比例留出少量土地给被征拨的村集体,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用于村发展集体经济。对已经征拨的村,可以考虑从征拨剩余的零星地块中解决预留地问题,保证村集体发展的土地资源。
2.建议出台项目扶持政策。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结合实际,在贷款发放上优惠,在办理规划、环评等手续上优先办理,在税收上制定返回奖励规定,鼓励支持发展实体经济。
(二)加强管理,促进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
在发展集体经济的同时,切实加强村级事务监督管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资产营运、监督和考核体系,盘活集体资产,开发利用资源,确保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因村制宜,构建壮大集体经济的新模式
本着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养则养、宜工则工、宜旅游则旅游的原则,不断拓展、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模式,不拘一格求发展。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鼓励各村充分考虑自身条件和优势,探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多种实现途径。从分析来看,以下几种模式对发展村集体经济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1.股份合作型。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可以利用集体的土地、房屋等资源,以股份合作形式,通过招商引资,创办村集体经济实体,村集体在实体中占定额股份,并积极引导、鼓励村民入股,达到群众与村集体共同增收的目的。
2.资源发展型。在符合国家政策的情况下,将村集体所有的“四荒”资源,通过拍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方式进行联合开发,拓展收入来源,增加村级集体收入。引导农民进行土地委托流转,由村委会将农户承包地集中起来,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3.合作服务型。可以利用集体或农户的土地、山林、果园等资源,由村集体牵头,建立各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聚集财力、人力、技术,把技术资源等优势最大限度地变现为发展优势。
4.产业发展型。着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引导农业规模经营,推动农业向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提高农业效益。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依托自然资源,发展农村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等,把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产业优势。
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公有制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理应不断坚持并完善。它关乎农村基层政权的稳定及绩效,关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也关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三农”问题的破解。当前,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大力开发集体资源,从本地传统优势和资源优势出发,狠抓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参考文献:
[1]吴金海.关于村级集体经济问题的若干思考[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4(05).
我国的农村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我国用世界上百分之七的土地养活了百分之二十一的人口,解决了接近14亿人口吃饭穿衣的问题,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农民的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也水涨船高,农业、农村、农民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近几年来,中国农村社会空心化严重、农业生产水平不断下降、农民增收困难等诸多问题日益显现,为“三农”事业的发展、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挑战,这些问题的解决对于农村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至关重要,也是涉农工作的突破口。
一、农村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生产基础设施不完善
1、水利设施破旧。长期以来,在中国农村,很多的水利实施成为摆设,有的还得到人为的破坏而未能给及时的修缮,导致水利设施的抗旱、排涝等功能逐步丢失,大量的塘坝、小型水库等水利实施投入不足,农业生产基本上靠“天”吃饭。
2、基本农田遭到破坏。农田是农民口粮保障基础,也是农村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基础条件之一,但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中国乡镇一级的政府大肆搞工业园,发展工业获取财政税收,为了获取工业发展所需的土地,不得不将手伸到基本农田,将基本农田直接或变相的变更为工业用地,导致农业生产用地越来越少,农业生产产出不断降低,“十八亿亩农田”岌岌可危,红线已经被超越。
3、农业生产配套措施严重不足。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业生产越来越不被重视,农业生产所需的道路、供电、水利、信息化建设等配套措施严重不足,农业生产基础十分脆弱。
(二)农村集体经济基础脆弱
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是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手段,也是确保“三农”事业稳健发展的基础,是文化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但长期以来,农村集体经济基础十分脆弱,抗市场风险能力低下,经不住市场风雨的考验,很多的农村集体经济融资困难、经营不善,面临关门歇业,甚至有的背上沉重的债务抱负,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拦路石”。从中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轨迹看,大多数农村集体经济撑不过五年,鲜有华西村、南山村这样成功的案例。
(三)农村土地政策不合理
农村社会空心化的问题日益严重,很多的农村青壮年都外出进城务工,农村人口逐步被转移到城镇,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大多数是妇老病弱,大量的农田被限制,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尽管我国已经出台了土地流转制度,但这项制度仍然不成熟,不科学,不完善。在农村,很多的村民宁愿落荒,也不愿意将自己家的土地流转出去,因为流转土地的政策不透明,产权不清晰,收益分配不明确。
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对策
(一)加大农村经济发展基础设施投入
基础设施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双翼,完善的基础设施能够让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得以迅速提升。因此,我国的各级乡镇政府应高度重视农村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主动承担起农村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和义务,重点做好农村道路、农村通信、农村信息化建设、农村供电、农村水利设施的投入,不断改善农村经济发展条件,将每一分财政资金都花到“农村经济发展基础设施”这个刀刃上,为农村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提供政策上的、资金上的支持。
(二)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力
发展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实力,是确保农民增收的关键所在,也是推动新农村建设、在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因此农村基层管理者赢想尽一切办法来搞活农村集体经济,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实力,从而更有力的推动农村经济不断发展:
1、采取多元化模式。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当中,鼓励有实力的农民开展合作社模式的集体经济发展,采取多元化发展模式,比如建立特色种植合作社、特色养殖合作社、工艺品加工合作社等,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百花齐放”,增强市场抗风性的能力。
2、采取规模化发展模式。规模化发展能够彰显规模效益,从而带来一个上下游和终端消费完成产业链的形成,对于农村经济发展来说可以说是如虎添翼。基层乡镇政府要大力培育农村集体经济龙头企业,依靠龙头企业来吸引更多的投资,使得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逐步走上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不断壮大农村经济发展的实力。
3、加强政策扶持力度。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离不开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作为乡镇政府,要积极主动的加强与农村信用社、农行、农业发展银行、村镇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的协调沟通交流,提供政策支持,为农村集体经济提供更多的融资贷款,确保农村集体经济“供血充足”。
(三)提高农业生产力
农业生产是农村经济的基础和“秤砣”,有着“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鉴于农村农业生产基础薄弱,人才匮乏的问题,我们要加强劳动力的培训工作,加大农村实用技术的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让农村留守人员掌握一技之长,提高他们的农业生产能力,帮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强农业生产的连续性和可持续性,提高农业生产力,推动农村经济不断向前发展。
三、结语
总之,我国的农村经济发展质量不高,速度不快,模式单一,形式粗放,体量不大,还存在着空间狭小、资金和政策短缺、劳动力素质不高、人才匮乏、基础设施薄弱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农村经济发展工作,将农村经济发展提升到国家安全、社会和谐稳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上,大力支持、扶持农村经济发展,让农村经济发展突破瓶颈,跨越式、稳健发展。
作者简介:郝琛玮(1987-),女,汉族,湖南衡阳,研究生在读,湖南省衡阳衡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金融行业工作。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30-0050-01
对于我国农村改革以及发展目标来说,我国需要不断的发展,并且在科学发展观有效的落实下,有效的对社会主义新农村进行建设,除了将家庭联产承包作为基本的经营体制外,还应当加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力度,从而推动农村集体经济主体同市场经济实现衔接的目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可以得到更好的发展。基于此,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集体经济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性进行研究,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供以借鉴。
一、集体经济的重要性
集体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历史上曾经起过重大的作用。在今后推进新农村建设、实现共同富裕的进程中集体经济也一定会发挥更大的作用。集体经济的发展,集体经济实力的强与弱,关系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成效,关系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群众福利的提高,也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集体经济的发展,对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没有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为农户提供服务等职能,农业生产服务体系就会就丧失了有效的载体。在当前农村公共服务严重缺失的情况下,集体经济的发展能够扩大农业公共积累,为农业生产提前、产中和产后服务。有利于发展多种经营,使农业生产向深度和广度进军,提高农业效率,进而促进农村经济的全面振兴。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优化工业布局和城镇布局,加速城乡一体化建设。
发展集体经济可以改善农民在市场交易中的弱势地位。在农村集体经济力量薄弱的地方,农民分散经营的规模小,集约化程度低,生产经营信息不灵通,在市场交易中处于被动和弱势地位。集体经济的发展可以为农民提供就业机会,推动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增加农民收入。集体经济组织的存在和发展对我国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农业发展、农村振兴、农民富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有重大意义。
新农村建设最根本的就是发展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之路。中国农村能够真正带领农民集体致富的,还是要靠集体经济组织,典型如江苏的华西村,河南的。集体经济发展好的,农村就建设得好。目前我国经济处于转型时期,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对新农村建设的探索和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都是一种强大的支撑,并且在农村转型与发展中也将发挥重要作用。
二、加快集体经济的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途径
从当前农村的实际状况出发,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应当努力解决好如下几个问题:
1、明_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性质
家庭联产承包制,不仅仅只是注重单干,也不是作为个体经济,而是将这种形式逐渐引入到集体经济中,进而成为集体经济的一种责任制方式,一种双层经营的体制模式。对于这种双层经营体制来说,在进行统分结合的模式以及内容上都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能够包含诸多生产力,有着较强的适应性。
目前农业经济再生产在某些地区处于停顿状态,集体服务和支持流于形式,农业生产和收益受到影响,这是引发农村地区各种问题的一个重要根源。因此,必须重视集体经济的建设,努力完善各种制度,切实保护和使用好各种集体资源,加强集体经济实力,提高其活力,才能树立和巩固其参与市场经济的市场主体地位,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的优势,进一步赢得农民的认可和信任,完成其重大的历史使命。
2、重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强集体经济造血功能,构建农村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
依据相关法律制度加大对村级集体资产管理的力度,建立完善的村级财务运作以及相应的制度。主动探索以及农业发展机制,在遵循家庭承包经营、落实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同时,积极将农业用地引入到规模经营中。
各级有关部门及其政策都需要主动调动集体经济的不断进步,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营造出良好的氛围。而集体经济主要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存在密切的联系,国家出台的有关政策应当给予大力支持,在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等有关方面不断鼓励各种集体经济的发展,推动集体经济朝着未来的方向发展,能够起到自我发展的能力。与此同时,相关部门应当慢慢加大对基础设备、教育等方面的投入力度。
3、发展集体经济要重视制度建设
将产权落实作为重点举措推动集体经济的不断发展,发展不同形式的集体经济。加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力度,从而最大程度为集体资产的增值空间提供保障,无论是在财力还是在物力方面都应当提高集体经济的作用。建立完善的组织制度以及科学管理约束体系。不仅仅在经营的时候只是在村庄,还应当慢慢的发展到不同层次的经济组织中。不仅仅如此,为了进一步保护相关的合法权益,避免集体资产的过度损失,相关部门还应当从法律的角度上对集体经济引起必要的重视。
4、改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状况
集体经济所具有的优势能够在某种程度上体现出社会主义制度所存在的作用。在集体经济发展速度的地区,集体经济有着雄厚的力量,农民群众不管是物质还是精神方面都有着较高的程度,同时也作为新农村面貌的呈现方式。而对于集体经济力量薄弱的地区来说,出现儿童辍学的情况较为频繁,社会没有良好的治安,严重的可能会存在封建迷信活动以及相关的赌博风气盛行。
5、壮大集体经济力量,需要提高农业生产的物质技术装备水平
相关部门应当始终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发展集体经济,促使农业规模经营、产业化等有关方面能够发挥出重要的作用。大力支持不同种类的合作社、行业协会等有关队伍,将农业生产水平以及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加以提升。加大农村集体经济建设的力度,能够打破以往的格局,为农民朋友在社会中的地位创造有利条件。
三、结语
通过以上内容的论述,可以得知:对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来说,是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所在。这样就要求相关部门需要对主动的调动不同因素来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并提高农村集体经济水平,加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力度。而农村集体经济的落实情况有着不同的出发点,这样就促使各个地区的新农村建设应当满足当地的相关要求,最终实现人与社会、自然和谐共处的目的,从而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做出重要的贡献。
参考文献
1.2落实政策,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认真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文件精神,对村内的沟塘、荒山、荒坡等资源性资产进行清查核实,签订专项承包合同,增加集体收入;对于原村办集体企业解散后遗留的厂房以及其他村集体闲置资产,以出租形式转让使用权,收取固定租金;把省级财政扶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补助资金投在优势特色产业上,获取投资分红,如兴泉村、基佐村年均可分配到1—4万元的投资收入。
1.3强化服务,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华坪县委政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完善务体系,加快各项配套设施建设,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创造良好的环境。一是增加投入,狠抓农业综合开发,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如:修建涵闸、疏通排灌系统,建设机耕路、防渗渠,使60%的村组初步实现了渠、道硬质化。二是搞好科技服务,实施科技兴农。通过培训、发放科普资料、组织种养专业大户参观学习等形式,增强农民掌握运用科技的能力。
1.4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确保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华坪县55个村民委员会和5个社区及898个村民小组大都建立了民主理财小组和财务公开制度,开展村级财务委托服务工作,强化对村级财务收支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2华坪县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存在的问题
华坪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速度大大低于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速度,阻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2.1对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认识有误区从农村实行以来,人们头脑中单一家庭经营模式的烙印很深,基本忽视了集体统一经营在农村经济发展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随着全县个体私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逐渐被大部分村民淡忘,不少人对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认识不足:一是过时论。认为现在大气候是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再讲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不合时宜;二是畏难论。认为在当前的社会经济条件下,集体资产管理难度大,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办法不多,路子不宽,想搞也搞不了;三是无用论。认为现在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占农村经济总收入的比例较小,对农村经济发展大局影响不大。此外,一些贫困村只会等、靠、要,缺乏自我发展意识。这些思想认识从根源上抑制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2.2基础条件薄弱全县不少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所处地理位置偏僻,可开发利用资源较少,而且交通不便、信息不灵,生产技术落后,经济的发展空间很小。随着产权制度改革的推进,有的村对集体资产实行全部拍卖、折抵,造成原有集体资产流失,部分村仅有几间办公室,只能依赖有限的财政转移资金维持艰难的日常运转,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已成为无米之炊。
2.3扶持力度不够一方面是上级部门联村帮扶的力度不够,缺乏实质性举措,相关的帮扶政策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导致多年过去了,被帮扶的村还是老样子。另一方面是乡镇基本上把精力集中到抓农村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扶贫工作也着重在扶持农户的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上,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缺乏扶持。
2.4干部素质有待提高虽然经过村级换届选举,干部队伍得到了调整和优化,但是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要求相比,村干部在素质上的差距还比较大,主要表现是思路不清、办法不多。少数村干部对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另有目的,不是千方百计想办法、找思路,而是想从中捞取好处,谋取个人利益。不少村党支部书记整日忙于乡镇的中心工作,对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不作考虑。
3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建议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可以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加快农村小康社会建设的进程。为了进一步开展好华坪县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工作,我个人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3.1从实际出发,理清发展思路各村要全面分析集体统一经营层次发展滞后的现状,正确对待前期发展集体经济留下的问题,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和绝大部分群众的意愿,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优势特色产业为支撑,理清发展本村集体经济的思路。
3.2解放思想,用好政策,积极探索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路子坚持以改革促发展,把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与发展效益农业和农村二、三产业有机结合起来,把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和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有机结合起来,强化资源开发、资产管理、资本经营,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事业,积极探索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多种有效途径。一是盘活集体资产,开展资本经营。在产权清晰、管理规范、制度健全的集体资产经营体制基础上,通过拍卖、出租、入股等办法,充分开发利用现有荒滩、荒沟、荒山、水电等资源,发展农、林特色产业。也可以通过集体投资、农民入股和招商引资等多种途径,发展休闲农业。二是依法经营集体土地。鼓励村集体将合法的非农建设用地以使用权入股、租赁等形式参与企业经营,获得稳定的土地收益。三是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经济实体,或联合农户、企业开展农村经济多种经营。地处县城和乡镇所在地附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积极发展社区配套服务业。四是加大对集体经济薄弱村的资金扶持力度。县乡政府要争取和投入财政资金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各部门支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综合开发、乡村道路建设等的财政资金,要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结合起来,共同促进薄弱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五是对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项目给以信贷投入。农村信用社要把扶持村级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支持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
3.3开源节流,增加集体收入采取积极稳妥的办法,有效化解村级债务,及时回收欠款和违规资金。合理精减村干部,减少工资支出。严格执行“村级报刊限额订阅”等制度,控制日常行政性支出费用,禁止村集体以现金支付,减少非生产性支出。
农村集体资产是指归乡(镇街)、村集体全体成员(社员)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非资源性资产,包括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集体所有的流动资产、长期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农村集体资产的概念可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资产与会计学中的财产含义大体相同,它是指作为生产要素投入到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财产,包括在过去的活动形成的、现时拥有的能够以货币计量的并且在未来能够产生效益的经济资源。这类资产一般称为经营性资产,其特点是具有增值性。广义的资产既包括经营性资产,还包括非经营性资产和其他经济资源。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集体资产归农村范围内全体农民集体所有,由镇(乡)、村民大会或者代表镇(乡)、村民的集体经济组织行使集体资产的所有权。法律还规定,农村集体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侵占、哄抢和私分。
二、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理论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主要包括两大内容:一是经营性资产管理,二是非经营性资产管理。
1.经营性资产管理
经营性资产是在生产和流通中能够为社会提供商品或劳务的资产。农村经营性资产主要包括农村集体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资合办或兼并的企业资产;农村集体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商誉权等无形资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资购买的国家债券、银行债券、商业债券等有价证券;国家及有关单位和个人无偿资助给农村集体的资产。经营性资产的运营要以追求经济效益为原则,其中资产的清产核资就是通过对经营性资产的清理、盘点、核实,弄清全部经营性资产的质量、结构、数量及分布状况的工作。
2.非经营性资产管理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国家行政任务和开展业务活动所占有、使用的资产。农村非经营性资产主要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或投资形成的农田水利设施、建筑物、乡村道路、机械设备等基础设施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设施;农村集体所占有的资产份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有关单位共同出资形成的资产。农村集体资产组成中还包括不直接投入到生产经营活动中或按照企业要求经营使用,但同样能创造财富效益的资产。它们的主要特点是资产运用的非生产性和提品的服务性。
三、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效果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效果的一般定义是:通过对农村集体资产实施管理后,若其收入大于支出,即实现了盈利,有利润可供分享,则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效果较好;若其收入等于支出,即达到了盈亏临界点,不盈也不亏,则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效果一般;若其收入小于支出,即不仅没有保本,还亏损了,则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效果较差。本研究主要是对温江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进行调查研究,资产的管理效果见表1。
由表1不难看出:银行存款占总资产的38.57%,说明仍然有较大一部分的资金未得到充分利用,资金的使用效率低;现金占总资产的7.17%,较为合理,因为在资产管理中不宜存放太多现金,以防私设“小金库”等情况发生;短期投资占总资产的0.31%,短期投资太少,从而也减少了从投资得到的利益;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21.08%,说明资金的周转率较低,没有使资金得到充分应用;库存物资占总资产的0.000013%,库存物资占有量太少,不利于后期生产投入;长期投资占总资产的0.48%,投资太少,从而投资所得收益较小;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28.43%,固定资产所占比重较多,说明该村较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其他资产占总资产的0.48%,说明对其他资产的重视程度较低,不利于实现资产的多元化,不利于分散风险。
农村集体资产负债的管理效果见表2。
由表2可以得出:短期借款所占总负债的2.36%,所占比例较小,说明短期借款较少,短期还本付息的风险相应较小;应付款占总负债的93.04%,所占比例非常大,说明外债很多,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资金的周转率从而提高盈利能力,但是很可能会使风险增大,从而影响经济增长;应付工资占负债总额的0.016%,说明能正常发放工资,拖欠工资而影响农民积极性的可能性较小;应付福利费占负债总额的0.28%,虽然从总体来看所占比例非常小,但单从数字来看还是较大,说明对农民福利的重视程度有待提高;一事一议资金为61.98万元,占总负债的0.24%,说明一事一议制度已经开始实施。
四、结论及建议
本次调研在深入研究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理论的基础上,通过对温江区进行实地调查(问卷调查),发现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中仍然存在资产利用效率较低、资产周转率低、很大一部分资产未能得到充分利用、借债风险较高等一些问题。对此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应该重视农村集体资产运营的效果,充分利用农村集体资产,提高资产的周转率,把握好机会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重视农村集体资产基础建设等,从而让农村集体资产发挥最大作用,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作出贡献。二是应该降低应付款的比重,及时让群众得到应有的报酬,同时提高农民群众的福利,从而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徐培华,夏明.当前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建议[J].中国发展,2012 (04).
二、案例调查设计与绩效评价
为了评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本文专门对李家庄村的改革进行了实地调研。调查采用现场访谈、填写问卷的形式,得到有效问卷80份。1.受访者的具体情况就业”是极为宽泛的概念,其中包括非正规就业。具体的统计数据如表1所示。2.受访者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的关注度被调查的80人中,多数村民对本村的集体资产改制持支持态度并较为关注,占82%;73%的村民认为发展村集体经济非常有必要;76%的村民对村集体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给予肯定;85%的人对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后集体经济发展前景抱有比较乐观的态度。3.受访者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的满意度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后,在集体经济的监督和管理、资产经营和资金使用、改制后对社会保障和福利水平满意度、目前的家庭生活水平状况等方面的问卷调查统计结果显示大多数村民较为满意。4.改革成效李家庄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优先选择了股份合作制,保证了组织建设的稳定,克服了产权不明晰等弊端,在保障公平、效率的同时实现了资产增值。(1)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农民利益。李家庄村实现了村民共享集体资产以及收益的增值,改革后该村居民持续增收,形成农民真正所有、人人按份享有的良好局面,保证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的占有权、管理权、监督权和收益权,实现了集体资产由共同共有到按股共有的转变,既维护了农民的民利和经济利益,又有利于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2)强化了集体资产的管理。改革后该村成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从而建立了更为科学、更为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避免了集体资产被侵占、挪用、浪费,从体制源头上预防和杜绝了农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此外,通过清产核资,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一目了然,百姓心底有了数,有利于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可持续发展。(3)保障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改革明确界定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了稳定的生活来源,减少了农村闲散人员,初步解决了农民生活保障问题。改革从根本上改变了李家庄村由“两委”班子直接支配人、财、物的领导方式,理顺了农村各种关系,权衡了各方面的利益,有效地缓解了长期以来因土地征占、资产处置、收益分配等引发的干群矛盾。(4)转变了当地农民的观念。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不仅是一场制度改革,更是一个不断解放农民思想的过程,该村村民在改革中开阔了视野,解放了思想,转变了观念,逐步提高了产业化经营的意识和能力,提高了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逐渐成为懂市场、会管理、能经营的新型农民。
总之,李家庄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是较为成功的,达到了大多数村民的期盼和要求。李家庄村的改革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壮大了集体经济实力,实现了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在保障农民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等方面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当然,李家庄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同样也存在着部分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后劲不足、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任务艰巨、缺乏懂经济、会经营、善理财的专门人才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深化改革,提高管理水平。
[中图分类号] F30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2017)03-0042-01
随着农村经济形势的改革,传统的农村经济管理模式越来越不能够满足当前农村对经济管理模式的需求,就需要制定出新的农村经济管理方式,本文将会对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模式进行分析,提出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模式实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且提出一些解决的办法,希望能够对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模式的实行有所贡献。
1 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的概括
1.1 财务管理的概括
财务管理的涵义是企业的财务管理范围,应该在一定的范围之内,明确的支出了财务管理的活动空间,而且,随着自主理财模式的兴起,让财务管理模式被当成了企业财务目标的重要衡量标准,给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建立工作提供了良好的依据。
1.2 财务管理模式的目的
让企业的财务管理,能够达到企业的要求,财务管理模式能够影响到企业的发展方向,而且,财务管理的目的是作为任何的财务管理活动的起始点和重点,能够被当成检测企业财务管理模式是否达到要求的重要依据。
1.3 农村集体经济的概括
农村集体经济,代表的是部分劳动群体对劳动成果的自愿分享形式,按照形成主体的意愿,进行独立经营,自给自足的合作经济体系。
2 平邑县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实施过程当中存在的一些不足
2.1 相关干部的财务管理意识薄弱
在当前农村形势之下,很多的农村干部自身素质不够高、年龄都比较大、文化水平比较低、不能够带领农民们走向发家致富的道路,而且,在当前的农村干部组成队伍当中,一些农村干部的领导能力不足,知识水平比较低,而且还缺少相关的思想水平,通常他们都认为财务管理工作仅仅是村镇会计的所需要操心的工作,作为村干部没有必要把时间和精力浪费在财务管理方面,而且,某些村干部缺少相关的法律意识,贪污、挪用公款等现象经常发生。
2.2 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完整,缺少相应的执行力
根据相关部门颁发的规定,账款要分别管理,但是很个别的农村干部身兼数职,财务支出不能通过集体研究,私自动用账款,数目较大的财务支出也没有进行商讨,而且,有些农村干部还自己用钱自己批准,由此可见,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非常的不完善,而且,缺乏相应的法律意识。
2.3 农村财务监督小组没有实际作用
有些农村财务监督小组制度不够完善,不能根据相关的规定,选出财务监督人员,大多数的农村财务监督人员都是有村长直接指定,不能根据相关的规范来行使自身权利,对村长惟命是从,不能维护村民的利益。
2.4 农村财务会计年龄较大、文化水平自身素质低
往往农村选择干部的方式,选举的都是那些在村中“德高望重”的老人,根本不具备胜任会计的条件,而且,有些村干部仅仅是为了挪用公款和贪污的方便,提拔亲近者,那些真正具有才能、能够充分胜任会计的人选往往得不到重用,账务处理不清,发挥不出会计的作用,造成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模式很难实施。
3 解决当前巴邑县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问题的一些建议
针对当前巴邑县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实施过程当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提出一些解决上述问题的建议,希望能够对解决巴邑县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进行过程当中的问题有所帮助:
3.1 提高农村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思想观念,从根本方面入手,定期开展法律讲堂、警示教育和村干部培训活动,提高农村干部的自身思想观念和法律意识,从根本上解决现阶段农村干部素质低的情况,减少贪污、挪用公款等现象的发生,促进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模式的实施情况,为村民多谋利,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速度。
3.2 完善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例如民主理财的方式、现金分开管理方式、财务支出审批方式等,根据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形式,改善当前农村一人掌财的方式,分散到多人手中,避免财务支出签字使用情况的发生,让相关村干部之间存在着相互制约的关系,确保农村会计的独立性质,改善以前的村干部身兼数职的情况,确保财务管理模式的顺利实施。
3.3 加大财务监督小组的监察力度,改善当前财务监督小组无作用的形势,定 期对村镇账务进行公开,而且,对村里的财务支出进行严格的监督,做到账票相符、账表相符,针对监督过程当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的上报并且采取措施,根据所犯错误轻重程度不同,做出相应的处理,切实的保障村民的利益不受侵犯。
3.4 增强会计法的推广和宣传,提高会计本身的思想观念和法律意识,对农村的财务人员进行定期的法律培训,在监督、计算的同时,建立双层财务管理监督制度,符合当前农村的双层经济体系特点,改变本村人担任财务人员的情况,直接由上级委派两名财务人员,去进行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工作,而且在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工作的过程中,进行相互监督,互相制约,杜绝财务人员和村干部贪污现象的发生。
结束语
从上文的分析情况来看,虽然平邑县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在实施的过程当中,已经取得了不错的成果,但是仍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多加注意,杜绝村干部污、挪用钱款等现象的发生,增强村干部,财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自身素质,为了促进巴邑县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更好的发展而做出努力。
参考文献
一、农村税费改革对农村审计产生的影响
众所周知 ,农村税费改革是通过调整规范农村分配制度 ,以实现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 ,其主要内容是 :取消乡镇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和政府性基金、集资 取消屠宰税 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 ,调整农业税政策 调整农林特产税政策 改革村提留征收办法。其调整的内容全部属于农村审计中农村集体资产审计和农民负担专项审计的范围。因此 ,必将对农村审计工作产生影响。笔者认为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第一 ,缩小了农村集体资产审计的范围。一是农村税费改革前 ,乡镇统筹费虽然由乡政人民政府统一管理使用 ,但属于集体资产 ,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收代交 ,全部纳入村集体资产管理 农村税费改革后 ,取消了乡镇统筹费的收取 ,因此 ,农村集体资产审计的范围也随之缩小。二是农村税费改革 ,将村提留款的筹集方式改变为农税附加和“一事一议”两种方式筹集后 ,农税附加的征收管理纳入财政税收征管范围。这一管理体制确立后 ,农村审计不再对农税附加的征收实施审计监督 ,农村集体资产审计范围进一步缩小。
第二 ,对农村集体资产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对农税附加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筹集的资金和劳务应实行专项审计。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规定 ,采取农税附加及“一事一议”办法筹集的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劳务 ,应实行专款专用、村务公开、村民监督和上级审计的办法管理 ,这就要求在农村集体资产审计中 ,不能将这项资金与其他集体资产混同起来 ,而应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要求 ,进行专项审计。二是提高了合法性审计的要求。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规定 ,农税附加主要用于村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和村办公费三项支出 ,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上限控制。这就使农村税费改革前对村提留的合规性审计上升为合法性审计 ,从而扩大了农村集体资产审计的合法性审计的范围。
第三 ,减小了农民负担专项审计中收费项目的监督范围 ,加大了税收项目的监督范围。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规定 ,取消乡镇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 ,因此 ,农民负担专项审计中收费性项目的审计监督范围将大幅度减小。但与此同时 ,开征农业税、农林特产税、牧业税附加 ,将大幅度增减税收项目的审计范围和难度。
二、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审计面临的问题
由于上述几方面的影响 ,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后 ,农村审计工作将面临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 ,主要是 :
1 对农村审计必要性的认识问题。农村税费改革后 ,部分农业工作者甚至农村经营管理干部认为 ,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经济来源的乡镇统筹费取消了 ,村提留款中的大部分作为农税附加由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直接监督管理 ,农村审计的主要内容已不存在 ,因此对农村审计的必要性提出了质疑。笔者认为 ,这一观点是十分偏颇和错误的 ,理由是 :首先 ,如前所述 ,农村税费改革后 ,由于乡镇统筹费的取消和村提留筹集方式的改变 ,农村审计的范围在一定程度上是缩小了 ,但是 ,农村审计的主要对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资产并没有消亡 ,只要其组织存在 ,其资产存在 ,其经营管理资产的活动必然存在 ,则农村审计的对象和内容就不会消失。其次 ,农村税费改革前 ,乡镇统筹费虽然在性质上是集体资金 ,但实际上使用权为乡镇人民政府所有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只有代收代交义务 ,而没有实际使用权。因此 ,取消乡镇统筹费 ,并不会减少农村集体资产的实际存量。第三 ,村提留并不等同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全部收入 ,实际只占集体资产的极小部分。据统计 , 2001年全省村集体经济组织总收入为18亿元 ,其中村提留收入只有 2.2亿元 ,只占到其总收入的 12.1%。第四 ,村提留的筹集方式改为农税附加办法后 ,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并未改变 ,仍然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对其使用情况的监督 ,仍然是农村审计的重要内容。第五 ,农村审计的目的和作用不仅是通过对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活动的监督 ,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它同时还肩负着减轻农民负担 ,改善农村党群、干群关系 ,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政治任务。因此 ,农村税费改革后 ,加强农村审计是十分必要的。
2 确认筹资筹劳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审计依据 ,将直接影响审计结论的客观公正性。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规定 ,采取“一事一议”办法筹集资金或劳务 ,由村民委员会提出并作出预算 ,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审核后 ,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负责将筹资、筹劳的标准和数额填入省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监制的农民负担监督卡 ,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分发到户 ,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农民负担监督卡填写的数量标准提取或安排出工 ,严禁擅自立项或提高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 除按规定减免外 ,农民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符合本办法的筹资筹劳。农民没有正当理由不承担筹资筹劳的 ,村民委员会可依照村民会议通过的村规民约进行处理。根据这一规定 ,筹资筹劳的项目、标准一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就确立了农户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债权、债务关系。但是 ,从审计工作的角度看 ,这一规定存在着以下两个问题 ,一是由于这一政策规定未对作出决定的法定议程和法定文书作出相应的具体规定 ,就使其在执行中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和变动性 ,这对作出确认其决定的合法性、合规性的审计判断带来了困难 ,因此也就难以保证审计结论的客观公正性。二是村规民约属于道德范畴 ,如果发生部分农民拒绝缴纳筹资款或拒绝出工的问题 ,将很难依此做出合理的审计建议 ,这也将会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大量的不良债权 ,也会因为这部分农民垫资而造成集体资产大量流失。
3 农税附加管理的审计将成为农村审计的重点和难点。农村税费改革后 ,农税附加由乡财政征收 ,征收后交给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 ,由其存入农税附加专户 ,按村设账。实行这一管理制度的优点是 ,强化了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资金的监督管理。但与此同时 ,由于乡财政所、农村经营管理站均属乡镇人民政府直接领导的下属部门 ,农税附加由这些部门征收、管理 ,实际上直接纳入了乡镇人民政府的管理范畴。从体制上看 ,这为乡镇政府平调、挪用这项资金提供了可能性。由于目前我省大部分乡镇财政较为困难 ,因此 ,笔者认为 ,农村税费改革后 ,农税附加管理的审计将会成为农村审计的重点和难点。
4 缺乏对违反政策规定、增加农民负担行为的经济法律责任的法律依据。农村税费改革及有关农民负担政策 ,对违反政策规定、加重农民负担行为应承担的行政责任均作出了较为具体的规定 ,这为审计确认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作出审计决定及提出审计建议提供了依据。但遗憾的是 ,目前尚未制定出对上述行为所应承担的经济法律责任的法律法规。这一问题的存在 ,使得在农民负担专项审计中 ,无法对增加农民负担的行为给农民造成的经济损失后的责任主体、责任范围、赔偿额度及赔偿期限作出判断和结论 ,这将严重影响农民负担专项审计职能作用的发挥。
5 农村审计中存在的原有问题。我省农村审计工作是依照《甘肃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的 ,但由于《甘肃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只对农村审计的主体、范围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因此 ,农村审计长期存在着责任不明 ,职权不清 ,程序、行为不规范 ,违法违规行为的经济法律责任认定标准缺乏可操作性等问题 ,对农村审计职能作用的发挥有着较大制约作用。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深入 ,一些新的问题还会不断产生 ,解决这些问题已迫在眉睫。
三、有关政策建议
第一 ,由省税费改革主管部门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筹资筹劳专项规范化议程和文书 ,以规范化方式为确立筹资筹劳过程中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