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8 17:25:59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农村的发展现状,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农业经济发展建设,农村人均收入程度及发展将对整体国民经济建设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和影响。为了把农村经济管理落实的更好,就要对目前我国的农村经济管理的发展现状有深入的了解。一个国家发展要想稳定,离不开农业经济发展做出的重大贡献。
一、基本理论概述
(一)农村经济管理的概述
农村经济管理指的是农村参照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程度、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以及市场环境等主动地、有计划的进行的宏观管理行为。农村经济管理的目标就是借助完善的管理加速农村经济的发展,完成对农业生产、消费过程的优化分配推进农村经济管理。具体来说农村经济管理就是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指导下,充分利用本地区的资源优势、人力资源优势以及市场优势等,设置适应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规划,并且对设置的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的操作过程实施全程控制和监督。
(二)农村经济管理现状概述
我国的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内容主要有几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土地流转、承包;其次是农村财务账目管理;第三是农村合作组织管理;最后是农民的管理监督责任。我国农村经济管理要本着增加农村各户经济收入这一前提,提高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条件下,大力促进农村的综合经济实力提升。在我国各级管理部门的管理监督下,促使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管理的模式。 现如今,我国依然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要持续的创新和摸索,努力创造出一条拥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经济发展之路。
二、农村经济管理的发展现状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干部没有认知到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目前针对我国农村经济管理现状来说,在某些区域,一些农村干部对农村经济管理认识不够,以为农村经济管理对其发展没什么影响,构建农村经济管理机构既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并且还会引发很多麻烦。正是由于这种不正确的认识,致使农村经济管理在整个农村建设中不能体现应有的效能,长期下去对农村经济的发展也会产生阻力。
(二)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较低
在大多数农村经济管理过程里,工作人员对相关专业知识理解与掌握的不够,管理人员素质高低不同,关于农村经济发展现状及管理没有切实的了解,从而使得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很难实施,换句话说,农村经济管理现状很难适应农民要求,这样的后果就是,农村经济管理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不能展现其效能,甚至会出现反面的糟糕情况。
(三)农业资金投人不够
我国现在已步入市场经济的阶段,农村的产业结构对农业的融资有直接影响,融资有难度,很难出现经济效益,使农业机构对农村基础设施构建的投资亦步亦趋。这对于市场经济来说,不具有融资的吸引力,而农业的投资上有很大的限制性。经营分散的农户因为资金不足实现不了这种基础设施的投资。农业投资的效益又受到许多外在因素的制约,这都使农业的投资收益遭受影响。农村的经济发展都是以土地为中心的,对农村教育以及基础设施建设上的投人很薄弱,这些都是直接阻碍农业投资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导致我国农村经济管理工作难以实行,不能得到发展进步的原因。
三、提高农村经济管理水平的相关对策
(一)干部应该认知到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在整个农村经济建设管理中领导干部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影响。因此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知到农村经济管理严重影响着农村经济建设发展。这样才可以更好的发挥指导作用,引领农民更好的实施土地经营、土地管理。从根本上为农村经济建设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加强农村经济管理人员的素质培育
为了保障农村经济管理可以更好的发展,就要增强对其管理工作人员素质的培育,努力建成一支高水平和高素质的精英团队。只有加强了农村经济管理人员的素质,就比如财务人员的素质的提高以及其他的一些不稳定的因素都能够很好的解决。为了提高农村经济管理人员的素质,能够建立农村村级干部培训制度,对村委人员定期实施道德培育,对财务方面的技能和知识实行定期的培训,这样才能促进农村经济管理人员形成高素质,同时能够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财务水平。关于农村经济管理中的领导职务,能够进行公平公开的竞选,从而能够保障农村经济管理的人员都有较高的素质。为了提升农村经济管理人员的素质,还要注意对工作人员的的经济待遇要相应的提高,还要建立养老帮扶制度,这样能让农村经济管理人员更尽心的安于工作。
(三)对农村经济管理中的资金管理要合理
为了处理好我国农村经济管理资金不足的发展现状,一定要对农村经济管理中的资金实行合理的管理。农村经济资金的相关工作人员作为最直接的管理者,要很明确的把握财务的经济状况,对清算的资金的总额度要记录清楚,同时关于资金的使用方向要记录明确,及时实施审计,这样才可以保障每一笔农村经济中的资金有效利用,从而也能防止一部分腐败贪污的现象发生。有关农村经济的资金管理中,一定要把资金盘活,这样才可以更合理更科学的使用资金,让农村经济资金体现其最大的效用。只有做到了农村经济管理中资金科学合理的利用,才能加速农村经济的发展。
(四)完善农村经济管理有关的法规法律
农村经济管理法规法律的完善是保障农村经济管理工作顺利实施的前提条件,因此,完善同农村经济管理有关的法规法律是迫在眉睫的。在农村经济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之前,有关工作人员应该先下到农村,调研一下农村实际的经济情况还有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进展程度,参照考察结果去完善与农村经济管理有关的法规法律。借助这种方式完善的农村经济管理法规法律的实用性能才比较高。当然,完善与农村经济管理相关的法规法律,有很多的好处,就比如:农民承包土地有了保证等等。因此一定要高效的参照国家的相关政策去管理农村。
四、结论
农村经济建设要想取得长远的发展,就一定要重视农村经济管理在农村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持续构建完善的农村经济管理机制,提高有关工作者对农村经济管理的管理技能。针对有条件的区域及农村经济管理机构,能够实行管理人员的培育及管理,让他们学到先进的管理理念,参照自身发展需要,构建符合本身发展的农村经济管理制度。与此同时,还要针对农村经济发展现状实施分析调研,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加强对经济管理的了解与把握,对农村经济目前发展状况给出合理化的对策,从而进一步提升农村整体经济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蒋希峰,我国农业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和对策[J].农牧业经济,2011
一、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及其存在的缺陷和问题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的需求呈现了新的特征。首先,从融资总量上看,融资需求规模扩大。由于务工收入和国家有关惠农政策的实施,当前单户传统农业、家庭承包型农业生产资金已趋于饱和。但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生产技术的换代升级,当前农村资金需求总量仍然不断扩大。除去农民自筹和信用社贷款外,财政投入和农村积累远不能满足其需求。从现实情况看,农民缺乏可抵押、质押的物品来进行有效的融资。其次,从金融服务对象上看,不同服务对象的金融需求表现出不同的特征。随着传统耕作方式的逐渐改变,用在纯农业的投入一般农民都能自己解决,而家庭规模经营和个体工商户资金需求量大,超出了小额信用贷款的范畴,但经营者又不能提供足额有效的抵押担保。对于乡镇企业和一些民营中小企业而言,由于经营风险大,加上信息不对称,其资金短缺问题非常突出。再次,从财政融资角度看,财政支农趋于弱化;从财政融资的历史角度和财政支农来看,一方面财政对农业的投入能力十分有限,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很大,另一方面由于乡镇财政供养人口过多,而地方财政收入有限。
经过20多年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我国已形成了以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金融机构为主体、多种农村金融机构并存的格局。同时,各地涌现的民间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以及中外资的贷款公司等各种农村金融机构逐步产生和发展,灵活多样地发挥着作用。股份制改造、上市融资等改革议程纷纷列上了各金融机构的改革进程表。但农村金融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不是短期内就能消除的。
1.农村金融服务功能整体弱化。农村资金向城市逆向流动,导致城乡差距越拉越大。农村金融服务整体上不能满足“三农”的要求。过去农村的融资渠道有四大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合作基金会等多个渠道,现在多数地区对农户、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贷款基本上只剩农村信用社这一渠道。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撤并、重组,形成了农村金融服务的盲区。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影响农村资金的整体供应。
2.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支农职能发挥不充分。支持“三农”除需要财政资金的投入以外,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当发挥其特有的扶持功能。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政策性金融功能缺位,制约了金融支农作用的有效发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我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基本上只负责粮棉油收购资金的发放和管理,其他政策性业务,如支持农业开发、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功能并没有有效运作起来,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和促进农民增收的作用乏力。
3.农村政策性金融支农力度不足。当前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来源不足,大多数由政府全部或部分出资,而且在运营中多靠政府扶持。支农力度不够,在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经济活动等方面作用较少,对农户、个体工商户、涉农民营企业支持也有限。
4.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发放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小额农户贷款对于急需脱贫致富的农民群众无疑是雪中送炭,但农村金融机构却很难发放。主要原因,一是一些农民信用观念淡薄,逃废债务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二是小额农贷业务量超常,放贷成本高;三是清收手段脆弱,致使很难使用依法起诉、强制扣款、变卖资产等手段清收贷款;四是农民风险防范能力弱,受社会、自然、市场条件的影响很大,小额农贷风险很大。
改革后的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但改革仍不彻底。
二、中国农村金融未来改革发展趋势
1.发挥商业银行的金融支持作用。作为我国商业银行在农村领域的主要力量,应当将农业银行定位于服务农业的专业银行。一是分拆机构,形成集团控股模式,巩固和稳定县域农业银行分支机构,以资本为纽带发挥系统优势,给予县级金融机构更大的自主权,扩大基层机构的信贷权限,增强其融资功能。二是明确要求其在农村吸收资金的60%用于发放农业贷款。三是充分考虑不同地区间的差异性,制定更加符合基层实际的信贷管理方案和信贷政策。四是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重点支持农业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新型发展模式,逐步提高涉农贷款的总量和占比。
2.建立农业保险体系,增强农业抵抗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的能力。一是经营农业保险基础较好的地区,设立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二是在地方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尝试设立由地方财政出资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三是与地方政府签订协议,由商业保险公司代办农业险;四是继续引进经营农业险的外资或合资保险公司。在积极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广农业政策性、专业性保险业务,建立覆盖农村的政策性保险和商业性保险相辅相成的农村保险体系。
3.建立农村融资信用担保机构,完善担保体系。各级政府要积极推进和组织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推动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为企业融资创造条件。建立担保基金补偿机制,增强担保公司资金实力,要在财政支出中按比例提取启动资金,建立市、县、乡多层次的信用担保机构,由财政、银行、企业、社会共同出资建立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大力发展企业间互和民营商业性担保机构,扩大担保覆盖面,分散和化解风险的贷款信用担保体系。探索贷款抵押新方式,可以试行农村房屋、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方式,以缓解贷款抵押难问题。
参考文献:
[1]刘颖.金融危机背景下金融创新与监管的法治对策[j].北华大学学报,2009(4):27-30.
一、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及其存在的缺陷和问题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的需求呈现了新的特征。首先,从融资总量上看,融资需求规模扩大。由于务工收入和国家有关惠农政策的实施,当前单户传统农业、家庭承包型农业生产资金已趋于饱和。但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生产技术的换代升级,当前农村资金需求总量仍然不断扩大。除去农民自筹和信用社贷款外,财政投入和农村积累远不能满足其需求。从现实情况看,农民缺乏可抵押、质押的物品来进行有效的融资。其次,从金融服务对象上看,不同服务对象的金融需求表现出不同的特征。随着传统耕作方式的逐渐改变,用在纯农业的投入一般农民都能自己解决,而家庭规模经营和个体工商户资金需求量大,超出了小额信用贷款的范畴,但经营者又不能提供足额有效的抵押担保。对于乡镇企业和一些民营中小企业而言,由于经营风险大,加上信息不对称,其资金短缺问题非常突出。再次,从财政融资角度看,财政支农趋于弱化;从财政融资的历史角度和财政支农来看,一方面财政对农业的投入能力十分有限,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很大,另一方面由于乡镇财政供养人口过多,而地方财政收入有限。
经过20多年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我国已形成了以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金融机构为主体、多种农村金融机构并存的格局。同时,各地涌现的民间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以及中外资的贷款公司等各种农村金融机构逐步产生和发展,灵活多样地发挥着作用。股份制改造、上市融资等改革议程纷纷列上了各金融机构的改革进程表。但农村金融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不是短期内就能消除的。
1.农村金融服务功能整体弱化。农村资金向城市逆向流动,导致城乡差距越拉越大。农村金融服务整体上不能满足“三农”的要求。过去农村的融资渠道有四大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合作基金会等多个渠道,现在多数地区对农户、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贷款基本上只剩农村信用社这一渠道。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撤并、重组,形成了农村金融服务的盲区。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影响农村资金的整体供应。
2.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支农职能发挥不充分。支持“三农”除需要财政资金的投入以外,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当发挥其特有的扶持功能。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政策性金融功能缺位,制约了金融支农作用的有效发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我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基本上只负责粮棉油收购资金的发放和管理,其他政策性业务,如支持农业开发、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功能并没有有效运作起来,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和促进农民增收的作用乏力。
3.农村政策性金融支农力度不足。当前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来源不足,大多数由政府全部或部分出资,而且在运营中多靠政府扶持。支农力度不够,在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经济活动等方面作用较少,对农户、个体工商户、涉农民营企业支持也有限。
4.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发放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小额农户贷款对于急需脱贫致富的农民群众无疑是雪中送炭,但农村金融机构却很难发放。主要原因,一是一些农民信用观念淡薄,逃废债务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二是小额农贷业务量超常,放贷成本高;三是清收手段脆弱,致使很难使用依法、强制扣款、变卖资产等手段清收贷款;四是农民风险防范能力弱,受社会、自然、市场条件的影响很大,小额农贷风险很大。
改革后的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但改革仍不彻底。
二、中国农村金融未来改革发展趋势
1.发挥商业银行的金融支持作用。作为我国商业银行在农村领域的主要力量,应当将农业银行定位于服务农业的专业银行。一是分拆机构,形成集团控股模式,巩固和稳定县域农业银行分支机构,以资本为纽带发挥系统优势,给予县级金融机构更大的自,扩大基层机构的信贷权限,增强其融资功能。二是明确要求其在农村吸收资金的60%用于发放农业贷款。三是充分考虑不同地区间的差异性,制定更加符合基层实际的信贷管理方案和信贷政策。四是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重点支持农业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新型发展模式,逐步提高涉农贷款的总量和占比。
2.建立农业保险体系,增强农业抵抗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的能力。一是经营农业保险基础较好的地区,设立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二是在地方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尝试设立由地方财政出资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三是与地方政府签订协议,由商业保险公司代办农业险;四是继续引进经营农业险的外资或合资保险公司。在积极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广农业政策性、专业性保险业务,建立覆盖农村的政策性保险和商业性保险相辅相成的农村保险体系。
3.建立农村融资信用担保机构,完善担保体系。各级政府要积极推进和组织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推动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为企业融资创造条件。建立担保基金补偿机制,增强担保公司资金实力,要在财政支出中按比例提取启动资金,建立市、县、乡多层次的信用担保机构,由财政、银行、企业、社会共同出资建立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大力发展企业间互和民营商业性担保机构,扩大担保覆盖面,分散和化解风险的贷款信用担保体系。探索贷款抵押新方式,可以试行农村房屋、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方式,以缓解贷款抵押难问题。
参考文献:
[1]刘颖.金融危机背景下金融创新与监管的法治对策[J].北华大学学报,2009(4):27-30.
一、我国农村保险的内涵
发展农村保险,我们必须要正确区分一个概念,即农村保险和农业保险,农村保险是是一个地域性的概念,它泛指在农村范围内开展的各种保险,而农业保险更多的是一种财产保险,主要分为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农村保险比农业保险的范围更大,它是针对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的保险,它开展的是针对农村中的农、林、牧、副、渔业、服务业、运输业等各领域的保险服务,同时,它也对所有农村人口的人身及财产提供保险业务。可以这样说,农村保险旨在为农民提供各种生产、生活保险服务。我国农村人口众多,农业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基础产业,农村保险的出现可以为我国三农问题的解决提供一个保障,对于应对我国这样一个自然灾害多发国家的农村灾害风险是极为有益的,可以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也有助于保障农村经济、农业发展和农民生活质量。
二、我国农村保险发展中存在的几大难问题
(一)“意识难”,我国农民对农村保险的认知粗浅,缺乏投保意识。首先,这与我国农民文化水平有限,受教育程度不高有很大关系。在我国农村,农民多是没上过学的、小初中毕业生,他们知识面狭窄,思想上比较陈旧,对保险有着本能的意识排斥,很多农民甚至觉得保险就是“骗钱”的,他们不愿意了解农村保险这种新事物。在日常生活和农业生产中“天灾人祸”思想严重,觉得保险保障不了他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其次,在我国部分农村,农民的温饱问题尚未解决,或者还处在温饱边缘,生活的窘迫使得他们没有多余的资金用来购买农村商业保险。再次,农民意识里存在依赖政府帮扶的思想,他们认为政府就是为人民服务的,特别是近些年,政府加大了对农村的扶持力度,包括对种植业和养殖业的扶持,对农村生活无保障农民的低保帮扶等。这些都让农民产生了政府依赖思想,觉得政府会解决他们的生活、生产难题,而且政府的扶持是无偿的,而保险却需要投入。
(二)“立法难”,农村保险缺乏法律和制度保障。当前,制约我国农村保险费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立法问题。我国现有的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保险法还不足以覆盖整个农村保险市场。这就让农村保险市场显得较为混乱,在这种混乱的体系下,农民的保险投入很难得到充分的保障,不利于保险公司和农民双方利益的实现。正是因为有这种不确定风险的存在,农民很难放心把钱投入打破保险公司。立法缺失也就成为了制约农村保险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
(三)“突破难”,保险公司自身存在的种种问题,制约了其农村保险的服务力。农村保险发展迟迟打不开局面,与保险公司自身发展中存在的各种局限和制约也有很大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保险公司农村保险产品的开发明显不足,保险产品单一,不能有效满足农村农民的投保需求。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务发展迅速,保险公司规模也不断扩大,但是大多数保险公司的业务主体都倾向于选择城市,他们对农村保险业务的开展仍处于观望阶段,觉得农村保险业务是一块“硬骨头”,不愿意积极投入人力、物力开展农村保险产品。这就使得农村保险虽然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实际供给农村市场的保险商品却很少,农民的选择余地小。主要表现在保险公司为农民提供的农村保险险种少,多是一些养殖险、人身意外险等大险种,险种比较单一,很多险种都不是针对农村实际设计的,不能满足农民的投保需求。
2、价格是保险公司开展农村保险业务的“硬伤”。对于大多数保险公司来说,在农村开展保险面临着风险高、管理成本高的现状,在这种局面下,保险公司提供的农村保险价格普遍偏高。而我国农村农民收入普遍微薄,他们不愿意随便拿钱出来投保,即便投保,他们也希望能够获得最大限度的补偿。如果保险公司实际能提供的补偿不能满足他们的心理和实际需求,他们就会丧失投保意愿。
3、保险公司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不高。这一局面也是多重因素共同作用造成的。首先,农村保险业务员的构成比较复杂。在农村保险业务的开展的队伍中,有很多业务员都不是专业人员出身,他们多是保险公司为了发展农村保险业务,在各农村区域范围内聘用的,这些人员培训时间较短,不具备过硬的素质,在实际的工作中往往受工作能力的制约,不能为农村客户提供全面的服务。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无法保证。其次,保险公司很难做到覆盖整个农村的全面服务。保险公司在开展农村保险业务中常会受交通不便或农村人口分散居住的影响,这就给保险业务的开展增加了难度。保险公司的服务很难覆盖农村的各个角落,特别是对于偏远山村的覆盖明显不足。
三、发展我国农村保险的具体对策
(一)发展农村保险必须紧抓宣传不放松,要努力提高广大农村农民的参保意识。农村农民文化水平普遍偏低,他们对农村保险缺乏明确的认识,要想发展农村保险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农民观念问题,要转变农民陈旧的观念,提高他们对农村保险的认识就必须极大宣传。首先,要针对全体农民进行农村保险性质和作用的宣传,让农民了解农村保险保的是“什么”、“怎么”保、都有哪些险种、参与农村保险投保有什么好处。要让农民明白天灾人祸虽然不可避免,但是可以通过不同类型的农村保险将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要把农民从“投保”等于“打水漂”的旧思想中解放出来,让他们正确的认识和对待农村保险。其次,可以利用多种渠道展开宣传,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接触新事物的渠道也进一步拓展。可以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进行农村保险宣传,加深农民对农村保险的认知,比起农村保险员的上门推销,电视、广播等媒体对于农民的说服力更大,他们会渐渐改变对农村保险的旧观念。各地可以开通农村保险免费咨询热线,为农民提供保险咨询服务,农民可以通过拨打热线,咨询当前农村保险的投保项目、投保金额等,这样便于及时解决广大农民的疑惑,有助于消除他们的顾虑。再次,要加大对农村保险索赔的宣传,要让农民正确认识农村保险索赔中的相关问题,包括索赔程序、索赔范围、索赔比例等,避免部分农民认为投保就是上了双保险,一旦遇到自然灾害或突发事故保险公司就要全权负责赔偿的思想的出现。同时,也能避免农民因为投了某个险种,没有获得自己理想的补偿而对保险失去信任。要让农民了解农村保险的具体索赔事宜,让他们正确看待保险,并逐步提高他们的参保意识。
(二)农村保险要发展,立法工作必须跟得上。农村保险迟迟打不开局面,农民在投保时犹豫不决,都与农村保险的立法不完善有直接的关系。农民觉得农村保险缺乏法律保障,怕投保承担风险,因此不愿意投保。要想让广大农民放心投保,促进农村保险事业的发展,必须加快立法进程。要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为农村保险的发展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让农村保险有法可依。要用完善的法律法规,保障保险公司和投保农民双方的利益,要弥补农村保险发展中长期以来的法制缺失状况。只有立法到位,才能保证农村保险业务的有序开展,才能让农民更信得过农村保险。
(三)农村保险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政府要给予保险公司一定的政策优惠。当前,很多保险公司进入农村市场最大的阻力就是农民不认同,政策不支持,导致农村保险业务的开展举步维艰,同时,保险公司也面临农村保险风险高、管理成本高的难题。这就需要政府积极地发挥其协调作用。政府可以采取一定的优惠政策鼓励各类保险公司进入农村开展保险业务,采取“三位一点”的做法,即农民出一点,保险公司让一点,政府补一点的策略,这样既能有效地减少保险公司的风险,保证保险公司的正常盈利,让保险公司愿意进驻农村市场。又可以减轻农民的投保负担,保证农民投保的低门槛。政府也可以通过减免税收等,加大对农村保险的财政支持力度。
(四)保险公司必须不断地进行创新,要努力提高自身服务水平,为农民提供种类多样的保险产品。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保险认知的加深,他们会寻求种类更多的保险产品,他们的投保需求会更多元化。这就要求首先,保险公司加大对农村保险新险种的研究,要立足农村实际,开发适合农村、农民、农业的保险品种,要细化险种,为农民提供多样化的险种,尽可能地满足农民的投保序曲。其次,保险公司要积极地应对农民的保险索赔事宜。当前部分发展农村保险业的保险公司,往往是动员农民投保时“斗志昂扬”,遇到农民索赔时却是爱搭不理,不能积极的支持农民的索赔工作,让农民对保险公司失去了信心。保险公司必须加大对投保农民的跟踪工作,比如遇到自然灾害时,要走访灾害险的投保农民,遇到一些突发性牲畜类流行疾病时,对于养殖业投保农户进行回访,对于在保险公司赔保范围内的损失要及时地予以补偿。保险公司积极应对索赔,有助于树立保险公司的良好形象,有助于提升保险公司在农民心中的地位,让农民敢投保、愿意积极投保。再次,保险公司要加大对农村保险业务员的培训工作。针对农村保险业务员素质普遍较低的现状,保险公司要拓展农村保险业务,就要向农村地区输送专业的保险业务员,让他们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广大农民提供高水准、全方位的服务。同时,对一些农村地区的保险业务员要进行培训,让他们掌握专业的保险知识,能为农民提供各种保险咨询和服务。除此之外,各保险公司可以在农村设立专门的保险咨询点,满足偏远地区农民的投保咨询需求。
结语:综上所述,发展我国农村保险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必须正确对待我国农村保险发展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必须想方设法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加快我国农村保险的立法进程,加大对农村保险的政策支持,同时,必须提升保险公司的服务水平,为农村保险的发展铺平道路。
参考文献:
央行研究局《农村金融服务报告》认为,通过对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农业贷款情况、小额信贷情况、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性、农村政策性金融的分析,可以得出结论:我国的农村金融服务有着较好的基础,在提供金融服务和贷款数量等方面,我们大大高于国际水平,比较差的方面主要表现在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性以及农村政策性金融方面。
1.我国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较高
国际上,“覆盖面”是评价农村金融服务状况的主要指标。所谓覆盖面是指金融机构为农村地区企业和农户提供金融服务的状况,包括存款、汇兑、结算等综合金融服务状况。而据了解,世界上其他国家在农村地区提供储蓄、汇兑等金融服务的比率大约在30%至40%之间,最高的是印度,也只是75%左右。这也使我国在提供储蓄、汇兑等金融服务方面远远走在发展中国家的前列。
2.农业金融投入并不少效率却不高
金融机构提供农业贷款的情况是衡量农村金融服务的又一重要指标。据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提供的资料,到2004年底,我国农业贷款余额为21055亿元,占金融机构全部贷款余额的11.8%。研究人员经过分析后得出结论:我国的金融投入并不少,但效率却不高。对此,有关人士指出,农业生产效率不高直接导致了近年来农业贷款的下降,因此,需要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从提高农业经济生产效率上下功夫,进而提高金融机构贷款的效率。
3.政策性金融作用尚未得到有效发挥
农村政策性金融不仅包括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业务,还包括通过财政补贴、担保或减免税等措施来吸引金融机构增加对农业的信贷投入。农村政策性金融业务一般来讲主要有两个层面:一是政府批准的由财政补贴的业务;二是商业性金融不宜介入或者不愿意介入的与“三农”密切相关的开发性项目的贷款,如扶贫开发贷款、农村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等。
研究人员指出,现阶段,我国对农业政策性金融的支持并不少,但目前我国政策性金融定位不清,运行机制不健全,因此影响了政策性金融作用的发挥。农业银行政策性金融业务与商业金融业务并存,职责不清,政策性资金运营绩效较差;对农村信用社的支持很多用于弥补亏损和促进其机制转换,支农再贷款很难收回。更重要的是,目前政策性金融以对特定机构的特定业务进行直接补贴为主,对商业金融机构的担保、抵押、保险、减免税等措施缺乏,吸引金融资金及社会资金进入农业领域的机制没有建立起来。
二、现今我国农村金融面临的问题
(一)信贷资金供应不足,农村资金外流严重
各类金融机构对农业和农村的贷款合计占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比重较低,而且还呈下降趋势。另一方面,农户在金融机构中的存款却大于贷款,而且存贷差逐年扩大。此外还有部分资金通过农信社购买债券、拆出资金、向城市客户贷款而流出农村。
(二)农户难以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民间借贷活跃由于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缺陷,导致农户融资需求得不到满足,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远远滞后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形成了一定的金融“真空地带”,民间借贷和地下金融的间接融资应运而生。容易引发以下问题:(1)民间借贷风险大,容易引发债务纠纷。民间借贷具有为追求高盈利而冒险或投机的一面,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甚至危害社会稳定。(2)民间借贷利率较高,尤其是地下金融活动带有明显的“高利贷”性质。各种形式的民间借贷属非正规金融组织,具有较高的金融交易成本,且不受法律法规和政府政策上的鼓励与保护,这就加大了农民和企业的债务负担和农村的金融风险。(三)农村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比较单一,特别是农业保险严重滞后多数地区的农村基本上只有传统的存贷款业务,结算、保险、咨询、外汇等其他服务很少;此外,农业保险严重不足,使农村中实体经济风险导致虚拟经济的风险无法规避。
三、发展我国农村金融的可行性建议与措施
通过对农村金融的经营背景及现状的分析与比较,为促进其更快更好的发展,从而裨益乡民,较好辅助“三农”政策的执行,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前言
农村教育的师资问题一直困扰着农村教育的发展和改革,具体表现为:师资力量相对匮乏、师资结构性不合理、师资专业素质不高、师资流失等问题。因此,推进农村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关键环节――师资队伍建设成为关系农村教育发展的重中之重。针对上述问题,笔者决定利用暑期时间,选取典型,对农村教育师资现状以及发展对策展开调查。
二、开展社会调查
双河镇位于旬阳县东北部,总面积178平方公里,辖区人口18760人,居委会1个,80个村名小组,住户4875户,经济水平处于整个安康市中游,选取双河镇作为调查对象十分具有代表性。双河镇明德小学在校学生683人,是一所公办的小学。通过对双河镇明德小学的调查发现,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下几个方面。
(一)教师学历层次不高,专业技能和知识发展落后
通过与校长的沟通发现,由于近些年来大规模的学历补偿教育和在职进修学习,明德小学教师的学历达标率明显提高,但就调查的情况来看,双河镇明德小学教师的达标率仅为55%,需要说明的是,这些学历达标的教师大多数是通过非正规教育(如电大、函授、自学考试)取得了中师及以上的文凭。全校70余名教师中,学历达标教师41人,其中第一学历是大专及以上的仅15人,其余26人都是通过非正式的教育获取大专及以上学历的。
(二)部分教师道德水平不高,缺乏信仰
调查发现,有一部分教师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倾斜,往往以自我为中心,缺乏奉献精神,缺乏信仰信念,受利益驱动,做什么事都是“实惠”当头,对待学生缺乏爱心;还有一部分教师对国内国际时事及学校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公共事物表现的漠不关心,一心只教“圣贤书”,把教书仅仅作为一种谋生的手段,安于现状,分析其原因,主要是受到现如今物质文化生活不断丰富和部分教师自身修养不足的双重影响。
(三)师资结构不合理
通过调查,双河镇明德小学在师资队伍结构上存在不合理的情况,最突出的表现是学科的结构性失衡。学校教师在数量上呈现出传统学科与现代学科不均衡的现象,语文、数学教师数量充足,但是美术、音乐、外语、计算机等科目的专业教师较少,尤其是音美和外语教师缺乏,学校为开全课程,只能采用其他专业的教师代课,比方让语文教师兼任音乐教师等等。学校的英语专任教师也只有6名,基本上每名教师需要带一个年级,而且,由于长期没有进修,这些教师对于对于英语教学的规律、教法和英语学科目前的发展知之甚少,θ绾斡行Ы行课程教学缺乏应有的了解。
(四)教师流失严重,师资队伍不稳定
随着现代社会物质文化条件的空前提高,许多农村教师立足“乡村教育”的意识十分淡薄,有些人利用机会或者创造机会向大城市迁移。有的通过“考调”,有的直接辞职。近5年里,中心学校共有7名教师通过各种方法离开学校,有3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教学经验丰富,这些流失的教师资源,致使农村教育的发展受到严重影响。
三、讨论发展对策
发展农村教育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师资问题,缩小农村教育与城镇教育的差距,既要治标,更要治本。
(一)改革现有管理体制,对农村教师实行“人性化”管理
随着我国义务教育体制的改革以及素质教育的不断推广,传统的应试教育体制越来越阻碍着农村教育的发展。因此,要改革学校现有的管理机制,实行以教师为中心的“人性化”管理,减轻教师的压力和负担,对教师的绩效要有合理的考核标准,让教师彻底摆脱应试教育所带来的压力和负担,同时要使教师更多的参与到学校的管理,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培养教师的参与意识。推行积极的人事管理政策,调动起教师教学的积极性,建立一支精干的农村教师队伍,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
(二)建立与教师切身利益相关的机制,“激活”农村优秀的师资资源
首先,对许多农村教师来讲,由于生活的压力,薪酬激励成为对他们来讲最重要也是最直接的一种激励方式,即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稳步提高教师工资待遇水平。并且在解决教师薪酬待遇问题的基础上,还要解决农村教师的后顾之忧,建立教师福利制度、完善医疗、养老保险等等。
其次,要注重农村教师的培训工作。社会日新月异的发展加之素质教育的不断推广,农村教师的知识结构亟需更新,因此,要建立针对农村教师的再培训体制,推进农村教育向素质教育靠拢。
最后,要完善农村教师的绩效考核机制。将教师福利待遇与岗位职责和实际贡献挂钩,建立教师的职责说明书,明确职责,规范行为,促进农村教师为农村教育服务。
(三)提高农村教师自身素质
农村教师自身落后的素质与新课程改革所需要素质之间的矛盾日益显现,立足提高农村教育水平,从长远来讲,需要不断提高农村教师的自身素质。
1、改变思想观念。既要立足农村教育教学设备不足的现状,又要看到农村丰富的社会、人才资源,根据农村学生的生活经验安排课程,培养学生兴趣爱好特长以及动手实践的能力。
2、提高教学业务水平。农村教师要随时提高理论知识的学习以及将理论知识内化为实践的能力,善于利用互联网、智能手机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与此同时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提升自身教学素质与业务水平。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 A
前言:水利工程建设是我国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农业大国,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则更为重要,国家近几年持续加大农村水利的投资力度,实施了一大批如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农水重点县、农村饮水安全、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等事关民生的重点工程。但当前,由于传统因素的制约,我国的农村水利工程建设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难点有待解决,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农村水利建设与发展,需要给予高度重视,并采取科学有效措施给予改进与完善。
一、目前我国农村水利项目的现状分析
1、农业生产在我国的基础性地位还缺乏重视
我国当前正处于农村发展新时期,政府不断加大力度制定并实施三农扶持政策,同时不断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步伐,这些都体现了我国政府对于农村建设的重视。水利工程建设是农村建设的命脉,直接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目前,我国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大多存在专业化程度不高、人员冗杂、工程管理效率低下等问题,而且水利工程的效益得不到最大发挥,收益又较为缓慢同时也较为隐蔽,导致人们对于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的重要性还缺乏客观正确的认识,这些都制约了我国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发展。
2、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缺乏系统性
我们要客观清晰的认识到农村水利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多方面力量协调配合,才能发挥其目标功效。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同时也不能片面孤立的将其与整个系统分离开来,在水利工程建设中,人们往往不能综合多方面因素加以考量,进而严重忽视和影响了水利工程效益的发挥。
3、水利工程还需要政府的大力扶持
我国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大多是公益性建设项目,因此在日常管理中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无法及时找到负责单位,缺乏科学的管理与维修。水利工程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灌溉的效率,同时也在抵御自然灾害方面起到重要作用,鉴于水利工程在实际生产中的重要作用和所处的特殊地位,政府都应该加大资金和政策方面的扶持力度,保证其功效的正常发挥,避免因问题解决不及时而引发严重后果。
4、政府对水利工程的管理垄断
在我国,水利工程多数是一项政府出资建设的公益性工程项目,因此,政府对农村水利工程具有绝对的管理权限。水利工程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部分,是控制农村灌溉、饮用、生态景观水源的命脉项目,不适合由私营企业建设和管理,所以,要由政府统一在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其管理效能,实现资源的公平公正的分配,保障农业人口的用水权利,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作用。
二、如何提高农村水利工程管理的效果
1、提高人们对于水资源的正确认识
农村人员大多数缺乏对于水资源的正确认识,存在水资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错误观念,因此也就不能够充分发挥水资源作用,造成了水资源的浪费。为了从根本上改变人们对于水资源的错误认识,上级管理部门应重视对水资源价值和性质的宣传,普及水资源的知识,使人们意识到水资源是有价的并且是十分宝贵的,以此提高人们的觉悟水平,杜绝水资源浪费现象。
2、加大政府的管理力度,明确管理责任
实施水利工程分级进行管理的体系,建立健全乡镇水利水保服务机构。水利工程建设是基础保障,各级领导务必从战略的高度来来深入了解水利的位置和效果,把水利真正作为一项基础产业来抓,其间最重要的一条即是政府部门应给予高度重视,要强化诱导方向,明确职责,把立足点放在深化下去调查研究、拟定政策措施、进行宏观调控上,按经济规律办事,以经济手段完善管理体系,实施水利工程归口办理,县级水务主管部门应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乡镇水利水保服务机构。
行政上要明确职责为主,事务上要条理清晰,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充分发挥乡镇水利水保服务站民主监督、洽谈和水利技术服务的功用。一是强化工程项目分工、业主职责,即依照谁获益,谁担负,谁投资,谁管理的准则,由村组干部、大众代表或致富能手参加,清楚工程的相关细节;二是增加水利建设科技含量,变革水利工程办理制度,依照自然条件和区位优势,以水利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根本目标,加速节水灌溉、旱作农业、设备农业、生态环境管理等农业关键技术的推广应用,处理已建成水利工程运营生机缺乏的问题,促进工程进一步的顺利有序运转。
3、实施水源自主管理,提高人员管理的积极性
一是实行自建、自有、自管、自用体制,发给产权证,受法律保护,农户自己用不完的水,允许在农户之间,按平等协商、互利互惠、有偿服务的原则,调剂余缺,充分发挥工程和水资源的最佳效益;二是对较多农户受益的小型公共水利工程应当按水系、渠系,成立由工程管理单位、用水单位和用水户组成的用水者协会等多种形式的农村用水合作组织,共同管好用好水利工程设施,使其发挥更大效益;三是对以向乡村企业、果园、种植场、养殖场供水为主,兼有村民生活供水任务的农村供水工程,应参照股份合作制的企业办法组建企业法人实体,实行企业内劳动者平等持股、合作经营。
4、制定新型税费计量方法,提高收费公平性
政府部门应该制定出一套精准的水量测量方法,建设完善的计费体制,保证灌溉资源的高效利用,实现资源的合理分配。首先,要统一各个地方的水费计量标准,防止乱收费现象的方式;其次,水费计价要科学和精确,针对不同地区差异可以采用不同方法,避免给农民带来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再次,完善收费监督体制,保证收费过程的公开透明。
5、采用新型管理模式,更新管理理念
要充分认识水作为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所不可替代性和有限再生性,把可持续发展的观念作为强化水资源办理的基础。在进行水利工程管理工作中既要注重经济效益,又要注重社会效益,还要着重生态效益。
要科学制定水利工程管理发展规划,尽可能高效的使用有限的水利资金,在运行管理这个薄弱环节上,强化配套设施建造以推进水利工程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进一步加速与水利工程有关的各种配套体系建设,将市场经济中的供求机制、价格机制、竞争机制合理地运用到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中来,要经过建立相关法律法规来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管理,保障水利的正常运作,以经济效益推进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转。
6、大力推进水利工程体系改革,完善管理机制
我国的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虽然是由政府主导,但依据我国政府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农业水利工程的管理权和经营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施科学的分配政策,因此,可以以多种经营方式实现水利工程的有效管理,
另外,政府还应该在必要时投入管理和维修资金,增加对水利工程管理的投入力度,并不断完善水利工程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以保证水利工程的正常发展需要。与此同时,政府可以建立奖惩机制,对承包单位进行适当奖励或惩罚,以便于提高工程的管理质量,更好的发挥政府的监管作用,使我国的水利工程管理体系更加健全,也更加规范化,从而适应社会市场化发展需求。
结语:
综上所述,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农村水利工程须从项目的论证、设计、建设、建后运行管理等环节抓起,多措并举,确保达到预期工程效益,应注重增加科技含量,加强资金投入,推行专项资金项目预算审签制度,培养组建专业化水管队伍,加强政府引导、服务、监督,进行科学管理等,更加有效的强化农村水利工程的健康有序发展,为农村建设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杨登成,杨彩霞,孙芳芳.探讨强化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J].农业科技与信息,2009,(12).
一、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及其管理概述
小型农村水利工程主要是指除涝面积在3万亩以下、灌溉面积在1万亩以下、库容在10万立方米以下、渠道流量在每秒1立方米以下的农村供水工程与水利工程。农村的小型水利工程涉及面较广,从功能上来看可以分为饮水设施、蓄水设施、提水设施、交叉建筑物、输水配水设施、田间灌水设施、生活供水设施、降渍排涝设施、防洪设施。在实际的农村生活和农业生产中,蓄水设施一般包括水池、塘坝、小水库等,供水设施包括农村地区的水窖、自来水厂等,田间灌水设施包括闸管、滴灌、喷灌、灌水沟等,降渍排涝设施主要由排涝泵站、排水闸、低下暗管、排水沟等,倒洪吸、渡槽、桥涵等属于交叉建筑物,提水设施包括机井等。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在城乡各地分布十分普遍,在灌溉、排涝、发电、养殖、排洪、改善生态环境以及水土保持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作为农业灌溉的基础,其管理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的主体包括农民;二是农村水利工程的使用者与管理者主体是农民;三是由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涉及到较多的农户,所以农户之间需要作出合作和互助;四是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可以分为具有公共性且规模较大的工程以及主要以自用为用途的微小型水利工程。农户在生活和生产中具有公平用水权,所以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应当在农户参与以及政府指导与规划下有序进行。
二、我国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发展现状与问题
农村的小型水利工程作为农村基建设施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由于农村的小型水利工程具有较大的涉及面、较大的数量、较小的规模以及较大的环境差异和参差不齐的建设水平和管理水平等特点,当前农村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中暴露出了许多有待重视和解决的问题,总体而言,当前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已经难以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求,甚至已经成为了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所以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得到了社会比较广泛的关注与重视。
(一)农业水资源紧缺急需加快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进程
我国作为一个缺水干旱的国家,水资源在总量上明显不足,并且水资源在时空分布上也十分不均衡,季节性缺水以及区域性缺水现象十分严重。而我国同时也是农业大国,农业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方面所发挥的作用是不言而喻和不可替代的,为了解决水资源不足与农业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加快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是有效的,也是必要的手段。
(二)建设标准较低
当前农村中的小型水利工程许多都是在20世纪九十年代以前建成,受到技术以及经济条件的限制,水利工程具有较低的建设标准,其表现为防洪设计标准较低、地基处理以及地质勘查欠缺、规划设计与材料质量以及技术水平较低。另一方面由于农村现有小型水利工程由于建设年代较长,所以出现了老化的现象。
(三)工程的完好率较低
农村的小型水利工程具有建设标准较低、规模较小的特点,在经济、技术、管理等诸方面因素的影响下,设计、规划、管理以及施工等阶段都存在一些问题。水利工程在建设完毕之后需要进行一定的维护与完善,但是水利工程管理却没有跟上这些需求,许多当前仍在使用中的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出现了或多或少的病害,并且许多水利工程在受到人为破坏或者自然灾害破坏后因为无法使用而被废弃,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水利资源的浪费。
(四)工程的效益较低
农村中大多数小型水利工程都因为配套设施不完善而具有较低的工程效益,在重视建设而缺乏管理的理念影响下许多水利工程都不能得到良好的维护管理,从而导致水利工程本身供水能力不断下降,效益也随之不断下滑。
(五)工程管理有待完善
当前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存在管理机构有待健全、管理条件有待改善以及管理投入与管理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的问题。许多原有的水利工程损坏严重,例如在灌溉用渠中出现的漏、渗、跑、冒等现象十分普遍,由于农村在用水生产方面的进度缺乏统一性和一致性,所以在农业生产用水时为了自身需求随意开沟、节流、堵坝、放水等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了破坏水利工程的主要因素,从而导致水利工程功能的逐渐削弱。另一方面,新建的水利工程在水费收入较低的情况下维护经费以及管理经费难以得到保障,许多工程并不能得到良好的、及时的维护与管理。
三、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的发展趋势
(一)工程管理的科学化
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效益的低下以及资源的浪费主要归咎于工程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在此过程中要扭转重视水利工程建设而忽视水利工程管理的意识,通过加强管理来提高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利用率与效率。在完工后的小型水利工程要移交给个人或者相关单位,在明确产权的基础上来明确工程管理工作的主体。另一方面,要对水利工程配套工作作出完善以确保水利工程效能的充分发挥。由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主要用途包括农业生产以及防范灾害,所以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具有公益性和经营性双重性质,而管理工作也要根据工程性质的不同而做出区别,对于经营性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要在核算成本的基础上进行有偿服务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要求。
(二)加大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投入
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是具有公益性的基础设施,公共财政应当给予支撑并使农民受益,从而突出其公益性和公共性,所以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应当是公共财政扶持的对象。在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过程中不仅要求政府能够加大投入,同时调动农民的投入积极性也是十分重要的,通过农民投入和政府投入的结合以实现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进程的推进。但是与此同时应当认识到,农民可以进行投资,但是如果每亩地拿出几百元进行投资的话显然已经超出了农民本身的负担能力。所以政府仍旧是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主要投资主体。而作为农村小型工程建设与管理主体的各级政府应当明确自身责任,在重视农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以长远眼光增加农村水工成管理投入,在此过程中不仅要积极建设新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以确保农业发展需求以及农民用水需求得到满足,同时有必要对已有水利工程进行改造与维修,避免资源浪费。另一方面,政府要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投入资金进行引导,杜绝专用专项资金问题的产生,水利工程建设单位需要向有关部门汇报工程成本控制情况,从而以便政府部门能够在协调资金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优化配置。
(三)重视人力资源的开发
人是进行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的主体,所以重视通过人力资源的开发以提高工程管理人员的素质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水平的提升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基层水利工程管理部门中,应当有步骤有计划的选拔人才并根据人才岗位需求来进行人才培训与深造,从而确保水利工程管理部门人力资源能够适应农村小型水工程管理需求。对于农村中的水利工程技术人员应当进行择优选用并明确其义务与责任,在工程建成以后通过做好技术交底来提高水利工程技术人员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效果。
参考文献:
[1]刘铁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研究[J].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社会科学版),2004(3).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12-058-02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农村城镇化发展迅速,目前已经从多方面显示出了城镇化带来的变化。
一、城镇化发展的宏观现状
1.城镇数量大大增加。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城镇化发展速度迅猛,建制镇数量迅速增加,从1978年的2173个发展到2012年的19881个,增加17708个,增长8.15倍,年均增加520个,年均增长23.4%。相应地,城镇人口数量也在不断增加,由1978年的17245万人增加到2014年的74916万人,年均增加1602万人{1}。
2.城镇质量逐渐提高。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的飞速发展,使乡镇经济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彻底改变了改革开放前商品极其匮乏的局面,并出现了供大于求的现象,说明我国乡镇企业已经具备了很强的实力,并成为我国乡镇经济的坚实脊梁。
随着经济的发展,投入到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越来越多,城镇规划逐步科学合理,绿化率逐渐提高,道路逐渐增多加宽,网络、电话等通信实现了全覆盖,现代化的居民小区取代了落后的棚户区,水电暖齐全,“电灯电话,楼上楼下”早已成为现实。如今的城镇早已今非昔比,翻天地覆的变化已经真真切切地摆在了全世界人民的面前。
3.城镇规模偏小。我国目前城镇规模普遍偏小,无法正常发挥应有的集聚功能。首先,规模小的城镇发展空间、辐射区域小,难以发展经济并带动周边地区,城镇功能也不易发挥;其次,规模小并不能减少行政人员,会造成财政负担。有研究认为,镇集人口达到3万以上才能正常发挥城聚效应,而我国目前超过3万人的建制镇仅有1000余座。小城镇对周边农村的带动作用很小,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城镇比城市要落后很多。我国目前小城镇的平均规模,建制镇仅有6000多人,而非农人口只有3300多人;集镇只有1700多人,而非农人口则不到400人{2}。
4.城镇数量分布不均。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产业结构存在差异,造成经济发展不平衡。一般地,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明显好于中部,西部地区明显偏差。受经济影响,我国小城镇发展也存在差距。比如,1999年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占全国的比重,土地分别为13.4%、30.1%、56.5%;人口分e为41.2%、35.8%、23%;城市分别为44.9%、39.3%、15.7%;建制镇分别为49%、37%、14%{3}。东部地区明显地小、城镇稠密、人多,西部地区地大、城镇稀疏、人少。
我国西部地区建制镇数量最多,其次是东部地区、中部地区、东北地区,但受土地面积、人口分布等的影响,我国存在单位面积城镇数量从东部向西部递减的情况。据统计,2004年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以及东北地区建制镇数量的分别为6348座、5001座、6994座和1540座,分别占31.93%、25.15%、35.18%、7.75%,每万平方公里拥有建制镇数量西部为10.35座、东北19.45座、中部48.69座、东部68.02座,以西部密度最小{4}。
5.城镇化向特色化方向发展。随着中国城镇化经验的积累,政府开始根据不同的地域环境和经济发展水平来匹配不同的产业,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城镇。比如:以工业为主导型的地方,大力发展工业产业,建立工业园区,铸造工业性城镇;还有的发展农业产品,形成特色农业,建立特色农产品城镇;一些具备人文特色的地区则发展当地的旅游业,从而带动休闲、娱乐、餐饮等服务行业形成旅游型城镇等等。目前已有农副产品加工型、综合型、交通型、工矿型、边贸口岸型、旅游型等多种不同职能类型的城镇,但是类型还相对单一,以农副产品加工型的城镇居多。
6.城市群逐渐成为城镇化的主体。英国地理学者戈德认为,“城市群是城市发展到成熟阶段的最高空间组织形式,是在地域上集中分布的若干城市和特大城市集聚而成的庞大的、多核心、多层次城市集团,是大都市区的联合体”。
由于城市群可以聚集经济效益,辐射带动作用强大,是地区经济发展的增长极{5},因此,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我国城市群的发展,2006年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把城市群作为推进城镇化的主形态。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以增强综合承载力为重点,把特大城市作为依托,建立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培育新经济增长极。2011年“十二五”规划纲要再次指明:“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2012 年在党的十报告中说:“科学规划城市群规模和布局,增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人口集聚功能。”截至2015年,中国已有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长江中游、中原城市群、成渝城市群,哈长城市群等7个国家级城市群,城市群已经逐渐成为我国城镇化的主体形态。
二、对城镇化现状的经济指标分析
1.城镇化发展速度曲折加快。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在以惊人的速度发展。1978年城镇化率是17.92% ,1988年为25.81%{6},10年期间增长了7.89%,年均增加0.789%;1998年城镇化率33.35%,10年期间增长了7.54%,年均增加0.754%;2008年城镇化率46.99%,10年期间增长了13.64%,年均增加1.36%;2014年城镇化率54.77%,6年增加了7.78%,年均增加1.3%。
2.各地城镇化发展水平不平衡。受经济、地理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各地城镇化发展水平不平衡。总体看来东高西低,即东部地区高于中部地区,西部地区最低。1990年全国城镇化率为26.41%,东部为27.68%,中部为24.93%,西部为20.45%;1998年全国城镇化率为28.2%,东部为33.8%,中部为26.6%,西部为20.7%{7}。2013年中国东、中、西部城镇化水平分别约为55%、40%和35%。
2013年中国大陆各省市区城镇化率排名,城镇化率在80%以上的有2个,是上海和北京;城镇化率在70%以上的是天津;城镇化率在60%以上的有5个,广东、辽宁、浙江、江苏、福建;城镇化率在50%以上的有10个,内蒙、重庆、黑龙江等;城镇化率在40%以上的有10个,江西、青海、湖南等;城镇化率在30%以上的有2个,云南、贵州;还有一个是最低,仅为22.75%。截至2013年末,城镇化率超过50%的省份达到58.06%。
3.各地建制镇比例不同,但呈逐年上升趋势。据好搜百科解释,城镇(City)即城市和集镇。集镇是介于乡村与城市之间的过渡型居民点。城镇就是以非农业人口为主,具有一定规模工商业的居民点。中国规定,县及县以上机关所在地,或常住人口在2000人以上,10万人以下,其中非农业人口占50%以上的居民点,都是城镇。截至上世纪末,我国乡镇中建制镇已经达到42.90%,其中有11省建制镇比重已达到50%,但大多分布在东南部的沿海地区,如上海、广东、浙江、山东、福建、江苏、海南等地。在中部和西部地区只湖北过半{8}。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显示,2002年我国建制镇数量首次超过乡的数量,小城镇发展出现了历史性拐点;到2005年底,我国建制镇数量占乡镇数量的比重达到53.7%。
4.城镇综合发展水平不一。据2001年国家统计局对所有建制镇发展水平进行综合评价表明,东部地区建制镇的发展明显发达,综合得分居前1000名的镇达91.9%,中、西部只占4.4%和3.7%。
《2014中国中小城市绿皮书》的2014年度中国建制镇综合实力百强榜显示:上海28个、江苏23个、广东22个、浙江19个、福建6个、北京1个、河北1个。
2014年12月30日,上海交通大学城市科学研究院的《中国城市群数据库》和《中国城市群发展指数框架》显示,中国六个城市群综合指数水平排名依次为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山东半岛、中原经济区和成渝经济区。也说明各地城镇综合发展水平存在差距。
5.城镇居民的经济状况大大改善。197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3.4元,到2011年为21809.8元,增长了62.5倍;1978年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57.5%,到2011为36.3%.收入的大大增加和恩格尔系数的显著降低都说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居民的收入状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的经济状况在发生着巨大变迁。1978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05元,到2011年为18750元,增长了45.3倍,标志着居民生活质量有了显著的提升{9}。所有这些,在人们衣食住行都能显而易见,从上世纪70年代的补丁衣服到现在的五彩斑斓,从70年代的窝头咸菜到现在的鸡鸭鱼肉,从70年代的拥挤的简陋平房到现在环境优雅的生活小区,从70年代出门自行车到现在的小汽车等等,这些变化在上世纪70年代时人们是不敢想象的。
6.产业结构的变化推进了城镇化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第一产业比重越来越低,从第二、三产业发展迅速,《中国城市发展报告(2011)》显示,1978年我国第一产业的比重为28.2%,第二产业为47.9%,第三产业为23.9%,而2011年第一产业为10.1%,第二产业为46.8%,第三产业为43.1%。这就为城镇化提供了空间,有利于城镇化发展。2013年服务业比重首次超过了工业,2014年服务业比重提高到48.2%,比第二产业高5.6个百分点。
7.城镇化发展拉动了经济发展。自1991年以来,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一直为农村居民的3倍以上,城镇居民的收入也自2002年以硎桥寰用竦3倍以上。城镇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直接消费可拉动GDP增长1.5个百分点;每增加一个城镇人口,可带动10万元的建设投资{10}。因此,城镇化拉动了内需,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
经济的发展必然带来城镇化的发展,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全世界城镇化水平平均为48%,发达国家已达到75%~80%,我国到2014年末为54.77%。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城镇化水平会越来越高。根据有关专家的测算,在未来十几年,中国还将会有将近两亿的农民离开农村转移到城镇生活。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曾于2000年说过,21世纪会有两个深刻影响人类社会进程的事件,一个是以美国为首的新技术革命,另一个是中国的城镇化水平。意味着中国未来的城镇化速度会让全世界震惊,农村城镇化发展将成为未来经济发展的一大热点。
注释:
{1}刘江.农村城镇化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对策[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学院,2014.
{2}雷长青.科学发展观视域下中国特色城镇化问题与对策研究[D].重庆:重庆理工大学,2012.
{3}李哲.河南省新型城镇化进程评估与发展预测[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2014.
{4}唐红波.中国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的耕地保护问题研究[D].武汉:武汉大学,2005.
{5}王格芳.科学发展观视域下的中国城镇化战略研究[D].济南:山东师范大学,2013.
{6}王张平.资源型农村城镇化道路研究[D].太原:山西大学,2012.
{7}肖万春.中国农村城镇化问题研究[D].北京:中央党校,2005.
{8}刘德军.我国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的环境问题研究[D].长春:东北师范大学,2008.
{9}郝国彩.小城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城市开发,2007(13):78―79.
{10}张亮.农村城镇化中的农民教育问题研究[D].石家庄:河北经贸大学,2011.
一、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及其存在的缺陷和问题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的需求呈现了新的特征。首先,从融资总量上看,融资需求规模扩大。由于务工收入和国家有关惠农政策的实施,当前单户传统农业、家庭承包型农业生产资金已趋于饱和。但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生产技术的换代升级,当前农村资金需求总量仍然不断扩大。除去农民自筹和信用社贷款外,财政投入和农村积累远不能满足其需求。从现实情况看,农民缺乏可抵押、质押的物品来进行有效的融资。其次,从金融服务对象上看,不同服务对象的金融需求表现出不同的特征。随着传统耕作方式的逐渐改变,用在纯农业的投入一般农民都能自己解决,而家庭规模经营和个体工商户资金需求量大,超出了小额信用贷款的范畴,但经营者又不能提供足额有效的抵押担保。对于乡镇企业和一些民营中小企业而言,由于经营风险大,加上信息不对称,其资金短缺问题非常突出。再次,从财政融资角度看,财政支农趋于弱化;从财政融资的历史角度和财政支农来看,一方面财政对农业的投入能力十分有限,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很大,另一方面由于乡镇财政供养人口过多,而地方财政收入有限。
经过20多年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我国已形成了以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金融机构为主体、多种农村金融机构并存的格局。同时,各地涌现的民间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以及中外资的贷款公司等各种农村金融机构逐步产生和发展,灵活多样地发挥着作用。股份制改造、上市融资等改革议程纷纷列上了各金融机构的改革进程表。但农村金融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不是短期内就能消除的。
1.农村金融服务功能整体弱化。农村资金向城市逆向流动,导致城乡差距越拉越大。农村金融服务整体上不能满足“三农”的要求。过去农村的融资渠道有四大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合作基金会等多个渠道,现在多数地区对农户、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贷款基本上只剩农村信用社这一渠道。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撤并、重组,形成了农村金融服务的盲区。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影响农村资金的整体供应。
2.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支农职能发挥不充分。支持“三农”除需要财政资金的投入以外,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当发挥其特有的扶持功能。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政策性金融功能缺位,制约了金融支农作用的有效发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我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基本上只负责粮棉油收购资金的发放和管理,其他政策性业务,如支持农业开发、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功能并没有有效运作起来,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和促进农民增收的作用乏力。
3.农村政策性金融支农力度不足。当前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来源不足,大多数由政府全部或部分出资,而且在运营中多靠政府扶持。支农力度不够,在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经济活动等方面作用较少,对农户、个体工商户、涉农民营企业支持也有限。
4.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发放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小额农户贷款对于急需脱贫致富的农民群众无疑是雪中送炭,但农村金融机构却很难发放。主要原因,一是一些农民信用观念淡薄,逃废债务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二是小额农贷业务量超常,放贷成本高;三是清收手段脆弱,致使很难使用依法起诉、强制扣款、变卖资产等手段清收贷款;四是农民风险防范能力弱,受社会、自然、市场条件的影响很大,小额农贷风险很大。 转贴于
改革后的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但改革仍不彻底。
二、中国农村金融未来改革发展趋势
1.发挥商业银行的金融支持作用。作为我国商业银行在农村领域的主要力量,应当将农业银行定位于服务农业的专业银行。一是分拆机构,形成集团控股模式,巩固和稳定县域农业银行分支机构,以资本为纽带发挥系统优势,给予县级金融机构更大的自主权,扩大基层机构的信贷权限,增强其融资功能。二是明确要求其在农村吸收资金的60%用于发放农业贷款。三是充分考虑不同地区间的差异性,制定更加符合基层实际的信贷管理方案和信贷政策。四是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重点支持农业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新型发展模式,逐步提高涉农贷款的总量和占比。
2.建立农业保险体系,增强农业抵抗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的能力。一是经营农业保险基础较好的地区,设立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二是在地方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尝试设立由地方财政出资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三是与地方政府签订协议,由商业保险公司代办农业险;四是继续引进经营农业险的外资或合资保险公司。在积极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广农业政策性、专业性保险业务,建立覆盖农村的政策性保险和商业性保险相辅相成的农村保险体系。
3.建立农村融资信用担保机构,完善担保体系。各级政府要积极推进和组织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推动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为企业融资创造条件。建立担保基金补偿机制,增强担保公司资金实力,要在财政支出中按比例提取启动资金,建立市、县、乡多层次的信用担保机构,由财政、银行、企业、社会共同出资建立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大力发展企业间互和民营商业性担保机构,扩大担保覆盖面,分散和化解风险的贷款信用担保体系。探索贷款抵押新方式,可以试行农村房屋、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方式,以缓解贷款抵押难问题。
参考文献
[1]刘颖.金融危机背景下金融创新与监管的法治对策[J].北华大学学报,2009(4):2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