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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金融风险防范研究,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中图分类号:F8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1
随着时代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金融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与提升市场竞争力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在现实的生产生活中,金融业的发展面临着很大的风险挑战。因此,本文将从金融风险的角度出发,对相应的防范措施进行有效性分析与研究。
一、针对金融风险的研究
所谓金融风险,就是指经济主体在金融等经济活动中,受到各种因素变化影响,不能事先对经济活动的结果进行预测,进而使得金融资产在未来一段时间的预期收入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其种类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国家风险、战略风险以及法律风险。其中市场风险为金融市场发展过程中最为重要的风险类型。
二、关于金融风险产生原因的研究
(一)原因之一——金融体系存在内在的脆弱性特征
金融体系存在内在的脆弱性特征的主要表现:金融行业的发展具有内在脆弱性特征,在外界条件成熟的基础上,其脆弱性特征可能会转化成现实生活中的危机。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我国金融体系存在内控机制不完善、治理结构不健全、缺少拥有长期性投资观念的投资者或机构、股权分置矛盾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违规操作十分严重、市场泡沫十分严重;二是金融机构存在的金融风险大,金融体系十分脆弱,自身控制与防范风险的能力较低;三是金融机构之间的混业渗透与风险转嫁问题较为严重;四是我国金融风险防范的法律法规制度不完善,存在着大量的法规过时与法律空白矛盾,信用体系的建设落后,社会信用的意识较为薄弱,存在大量的道德风险。
(二)原因之二——金融信息存在非对称性与不完全性
金融信息存在非对称性与不完全性的表现:在金融交易的整个过程中,两个金融机构之间及和投资者之间关于金融交易信息的不完整,进而致使在交易的过程中交易双方之间的利益存在失衡的现象。金融机构作为核心债权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信息知晓不多,且企业筹资人员直接把握企业的负债、资产、生产经营状况、现金流动状况、企业发展规划与前途、企业获利与偿债能力等,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所获取的信息是不对等的。
(三)原因之三——金融创新存在风险
金融创新存在风险的表现:金融创新只有分散与转移金融风险的能力,却没有消除全部金融风险的能力。金融创新只是简单地降低了金融系统中潜在的风险,从宏观方面将金融风险自风险回避方转移到风险偏好方。随着金融创新的发展,与金融风险的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其内容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金融创新虽然为金融机构的投机活动提供最新的方法与手段,一旦出现使用不当的问题,极有可能为金融机构带来更大的危害与风险;二是金融创新在很大程度上加深了金融机构之间的沟通与联系,逐步形成以资金联系为前提的伙伴关系,在业务方面具有极强的相关性,一旦其中一家金融机构出现金融风险问题,将会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性造成严重的危害;三是金融创新在很大程度上加深了金融市场国际化的联系,国外有大量的金融投资进入我国,进而导致我国银行等机构的资金流动出现大幅度震荡,银行信贷的规模出现不稳定状态,从而给金融体系造成极大的风险。
三、针对金融风险防范措施的研究
(一)措施之一——构建金融风险防范预警机制
构建金融风险防范预警机制,需做到以下两点:一是严格观察与分析金融风险的早期预警信号,从中发展金融风险问题并对贷款发展趋势进行科学预测,同时构金融风险防范识别机制,建立健全信贷档案,对贷款的管理、发放、回收进行详细、全面、真实地记录;二是构建金融风险的风险防范分析研究机制,通过非财务与财务等两个层面对金融风险进行分析与掌握。
(二)措施之二——强化金融体制的改革
强化金融体制改革:根据我国金融业的发展现状与潜在的风险问题,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的速度与力度,在最大程度上消除各种类型金融风险潜在的风险,对金融体制进行改革创新。构建适合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现代化金融机构体系、金融调控监管体系以及金融市场体系,进而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与保障金融安全。
(三)措施之三——强化金融监管力度
强化金融监管力度:一是采取措施完善金融监管体系,进而强化对我国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在金融机构内部构建内部的监督管理机制、风险业务的评价机制以及内部监督检查的评估机制等,对金融机构内部的一切违规活动进行披露与惩处;二是强化金融业的法律法规建设,严格规范市场准入规则,规范金融操作程序与流程,退出与进入市场交易等一系列活动均需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进行;三是强化金融业成员的定期自查力度,强化对业务运行过程中的监督与指导,进而有效预防金融行业运营过程中潜存的金融风险。
(四)措施之四——加强与国际金融界的合作
加强与国际金融界合作:在强化对国际投机资本的约束与监测的基础上推进国际间的金融合作,科学分配国际金融储备,构建全球金融市场的预警与监测系统,对金融风险的状况、资金流动、国际储备的波动状况进行科学监测,强化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合作,尽全力化解与防范金融全球化所带来的金融风险。
结语
金融风险是指受到各种外界或内部因素变化的影响,在信用活动与货币经营中,使得投资者与金融机构的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出现偏差,甚至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因此,在新时期加强对金融风险防范问题的研究,有助于降低金融风险对市场经济与投资者利益的损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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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8-000-02
一、概述
互联网金融是将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互联网和传统金融业的结合对传统金融产生了具有变革意义的影响,这源于互联网的精神,即"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神。传统意义上的金融与互联网金融是存在区别的,其区别不单单在于各自的金融业务的开展所采取的媒介不同,更主要的区别在于互联网金融的参与主体能够深刻理解互联网的“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髓,互联网金融工具的存在,使传统的金融业务具备了金融信息透明度更高、金融主体参与金融业务更加广泛、金融主体与金融中介的协作度更灵活、传统金融业务中间成本更加低廉、金融工具的操作更加便捷等区别于传统金融的显著特征。随着我国互联网的日新月异的发展并且和传统金融的日异紧密结合,互联网金融已在我国蓬勃兴起,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先后出现了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大数据金融、众筹和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等六种模式。
2015年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其中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规模超过10万亿元,其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是支付市场规模,在2015年支付市场规模为9.22亿元,这主要是归因于中国电商的高速发展。其他市场规模如下表所示:
市场规模类型单位(亿元)
基金销售规模超过6000
财富管理规模 100
网络小贷规模 5000
P2P网贷市场 1000
众筹规模 100
金融机构创新市场 2000
在以上的市场规模中,其中基金销售规模和财富管理规模的发展前景是非常好的,其可用资金规模是逐渐扩大的。另外,我们通过比较也可以看出,众筹市场和P2P市场在我国就目前来说仍处于初期的发展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发展离不开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大力支持,随着我国传统金融业对互联网越来越重视,可以预见,我国互联网金融的规模在将来的金融市场上的占比将会越来越大。
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但在发展过程中由于内部和外部的原因,也存在一些风险,值得我们关注。
二、当前互联网金融面临的主要风险
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发展的时间自2013年开始还比较短,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还不够成熟,还没有细化,所以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必然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从事金融活动必然有风险,互联网金融也属于金融的范畴,其也不会改变金融的性质和本质。在互联网金融飞速发展的同时,我们应该认识到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是存在风险的,这就需要对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的加强管理,从而促使互联网金融得到健康稳步的发展。
1.技术方面的风险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离不开计算机的支持,其大量业务均是通过设计的电脑程序和软件来完成的。所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技术可靠性和管理的安全性就成为了互联网金融最应该主要的技术风险。这种技术风险首先体现在计算机系统的内部,互联网金融运行过程中的系统瘫痪、磁盘破坏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造成了互联网金融运行的不安全性。其次互联网金融技术风险还体现在计算机运行环境方面,诸如网络黑客的攻击、传输故障、外界病毒的入侵等。当然,其技术方面的风险还表现在客户身份泄露和伪造方面,不法分子利用伪造的客户身份窃取客户的金融财产。近年来,互联网金融技术方面的风险愈演愈烈,这与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的计算机技术支持是分不开的。技术风险的存在为金融主体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在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2.法律方面的风险
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我国针对互联网金融立法的滞后性而导致的交易过程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法仍然主要集中于传统的金融业务,如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而与互联网金融有关的金融法规则比较少,我国也仅仅在2015年7月颁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这与我国目前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的势头明显是不匹配的,还缺乏与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金融主体身份确认、互联网金融合同确认等相关细则,这就使得互联网金融交易过程中的相关权利与义务的确认缺少相关的依据,这就使得互联网金融交易产生的不确定性,增加了互联网金融的交易成本。影响到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3.信用方面的风险
传统金融中的信用风险是指债务人到期不能履约的可能性,而信用风险在互联网金融中表现的更加明显。互联网金融区别于传统金融的最大特点是其虚拟性,这不仅体现在金融服务机构上,更体现在互联网金融业务上。互联网金融交易的虚拟性一方面使得金融机构可以借助于互联网开设虚拟的经营网点和分支机构,从事虚拟化的金融服务,例如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同时互联网的所有交易业务如交易信息的传递、支付结算等都是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进行的,交易双方并不面对面的交易,使得交易者的身份确认难度加大,也增加了金融信息交易的不对称性,从而加大了信用风险。就目前而言,我国相当一部分金融交易者对于互联网金融存在一定的疑问,更多的就是来自于对信用风险的担心。
4.流动性方面的风险
互联网金融的流动性风险主要表现在互联网金融机构不能随时应付客户提现的不确定性,这主要是由互联网金融的期限转换功能不佳所造成的。在互联网金融中,也存在资金的长短期的问题,若互联网金融机构长短期资金期限错配出现问题而不能应付客户资金体现需求的话,互联网金融的流动性风险应运而生。例如:互联网很多的理财产品投资的资产是长期的,而其负债则是流动性比较强的短期资金,一旦流动性较强的负债不能按期偿还的话,就可能会存在流动性方面的风险。
三、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对策
1.进一步加大互联网技术投入,提升互联网金融运行的内外部环境安全性
为了防范互联网金融的技术风险,首先应加强互联网技术的研发工作,开发安全性能更好、系统运行更加安全的互联网金融运行系统,从而从源头上降低互联网技术风险。同时应提高互联网金融运行环境的安全性,对互联网金融的交易系统和数据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以防范黑客攻击。最后应对客户的交易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采取信息备案制,防止客户信息的泄露。
2.加大互联网金融的立法工作
法律法规是保障互联网金融健康运行的重要举措,国家应该在2015年《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制定与互联网金融有关的具体细则,制定严格的互联网金融准入和管理制度、互联网金融退出制度、互联网金融业务交易相关细则等。同时应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在成立互联网金融协会的基础上尽可能发挥协会的作用,使互联网金融能够在国家监管和行业自律的基础上健康的发展。
3.加强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信用制度
由于互联网金融运行的虚拟性,使得信用体系的建设在互联网金融运行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而我国信用体系建设与互联网金融运行的发展不相匹配的,经常见诸于报端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跑路“事件也引发了人们对互联网企业诚信问题的思考。为了加强和提高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诚信度,首先应加强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诚信记录,再次基础上确定其信用等级,为互联网金融的交易者提供参考。其次要促进互联网金融企业信用公开,从而形成互联网金融交易双方的信息对称性,降低交易成本。最好要建立第三方信用体系评估机制,定期对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行信用评定,对于信用评定较低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引进退出机制,以此来提高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信用意识。另外一个方面,我国也应大力培育互联网金融参与者的信用意识,建立个人信用评估体系,使信用成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石,以减少互联网金融运行过程中的信用风险。
4.重视投资者风险教育
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才刚刚开始,它的风险暴露不充分,还在集聚之中。互联网金融企业有义务向金融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这样才能使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一是推广互联网金融知识的普及。互联网金融理论中存在着很多的专业词汇,互联网金融参与者对于其含义和意义很难理解,这就需要加大对互联网金融基础知识的宣传,可以利用比较形象的漫画、宣传片等借助于网络、纸介媒体、电视、手机等媒介进行通俗易懂的普及,帮助互联网金融主体能够对互联网金融的知识有一些基本的了解。二是树立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意识教育,让互联网金融投资者了解互联网金融在运行过程中的风险,从而树立风险意识。三是推动组合投资、分散投资等多元化的投资技巧。降低投资风险的有效的方法是组合投资和分散投资,互联网金融投资方式的多样性为投资者进行组合投资和多元化投资提供了机会,投资者可以选择多样化的投资方式,将资金投资于多种多样的的互联网金融产品中去,从而减低互联网金融投资的非系统性风险。
总之,互联网金融在为我们带来投资便捷、获得收益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其存在的风险问题,加强互联网金融的风险防范,注重其风险管理也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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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novation Research on Financial Criminal Legisl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Financial Risk Prevention
YUAN Lin1, LV Yaoyao2, LV Zhaoyi3
(1. Sou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Chongqing 401120;
2. Sou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Chongqing 401120;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20.115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20-0-02
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金融业发展也是如此随之进入新常态,此种状况下,既有现实状况的复杂呈现,也有各种风险的频频出现,如何预防和控制系统性金融风险,已经成为目前金融业者在发展行业之中必须考虑的问题。以此为起点,既需要顶层设计,比如从制度层面完善相应的监管体系,同时也要从细微处入手,在全行业进行行业规范操作的理念。基于此,防范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已然成为重要课题。本文通过对行业的系统性分析,对重点风险防控点进行重点分析,关注不良贷款增加、产业实体融资难等问题,进而提出完善监管,防控风险的具体建议。
1 当前金融领域特点简析
经济发展新常态,体现在金融领域,也给金融行业带来了不同的业态特征。纵观宏观经济全局,国际政治形势的不断变化,经济大环境进入一定的衰退期,中国经济欲独善其身,在艰难中前行,都是现在产业发展状态下的现实问题。输血实体经济,是金融行业的首要责任,在如此复杂的社会经济环境下,如何保持促进实体经济稳步增长,同时为产业业态调整助力,淘汰落后产能,实现新型产业的快速崛起,以及传统产业从粗放到经济的转型升级,都是新常态下金融行业的难题。通过总结不难发现,如今金融行业在新常态下主要呈现以下几方面特征。
1.1 大环境下的发展趋缓
在全球经济发展缓和,实体经济进入发展瓶颈期的条件下,金融行业也不能一枝独秀,跟随实体经济,也呈现出一定程度的业绩放缓,这样的放缓,不一定全部直接体现在实现业绩中,但是不良贷款不断增加,在总体比重中,不良贷款率也呈现上升的状态。
1.2 投资环境发生变化
在经济新常态下,利率持续走低,在这样的状态下,能够保证资金安全,收益又有所保障的国债等,都成为百姓资金的新去向,许多投资者都从银行取出存款,转而投向其他资本领域。在这种表象的外观下,不难得出结论,如今金融渠道内,资金流转已然不如从前顺畅,更多的资金没有放在银行内,通过银行来服务实体经济,而是纷纷投入金融市场,博取高收益,这既带来对实体经济输血不足的问题,同时也增加了整个行业的系统性风险。
1.3 新型货币政策不断推出
纵观近年来我国央行的货币政策,与西方国家不同的是,我国并没有实行雷同的量化宽松政策,而是实行符合我国国情、符合我国市场经济特点的定向性货币政策,没有放宽对金融的把控,将整个金融行业的控制权,还是控制在央行手中。这些问题都表现出来,金融行业的新常态正在发生悄然变化,其中的问题也会呈现出新常态和新特点,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的风险,正在成为保障金融行业,服务实体经济大局的重要现实问题。
2 我国金融领域风险探析
2.1 产业结构调整
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带来的必然是落后产能的淘汰,新型产业结构的建立。根据统计显示,在全国各大主要行业领域中,呈现了产能利用率持续走低的状态,特别是在很多传统业态内,更是存在严重的问题。这些产业结构与产能分配上存在的问题,既是我国实体经济运行存在的一个阻碍,同时,也逐渐成为金融领域风险频现的重灾区。
过剩的多余产能,正在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沉重包袱,这些落后产业,不仅通过过去的垄断地位等,占据了大量的社会经济资源,同时也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利用率低下的问题,严重缺乏经济发展活力,另外,由于这些落后传统产能曾经占据银行资金出口的一大部分,在新兴经济面前,这些传统产业开始呈现脆弱的一面,大量的贷款也就变得风险增加。受到现行资金政策和现实经营的考量,很多银行已经做出了相应的调整,但是总体情况仍然不容乐观。此外,这些企业在生死存亡的边缘,如果转型不及时,日后发展的不确定性,也给这些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现实生存问题,加剧了社会和经济的不稳定性。
2.2 政府债务进入爆发期
大笔举债,在过去经济高速运行的状态下,似乎成为了很多地方政府的一致选择,也让这种现象成为了一种常态。根据财政部门的相关统计,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在2010年左右,都呈现出了几何倍数的高速增长,这种大笔举债的行为,也带来了很多问题。由于对债务的依赖,诞生了大批的政府违规现象,高价卖地,违规抵押等情况频频出现,而且,在此情况下诞生的大量债务,也存在着管理不规范,对社会透明度较低等情况。
卖地,似乎成了很多政府缓解财政问题的不二选择,这样的地方格局,是急功近利不负责任的举动,这也导致了总体经济对于房地产市场的过度依赖,一旦房地产市场呈现出不稳定的状态,地方财政收入就会收到影响,以此来看,想通过这样的做法来摆脱地方债务怪圈,并不是可取之道。
银行贷款,同样为地方政府资金的主要来源,这样的做法,也加大了银行的系统性风险,让地方债务的结构呈现牵连性、复杂化等多样问题,更不利于系统的整体管控。
虽然从目前来看,地方政府出现大范围的债务问题的可能性并不是很大,但是现实存在的债务问题,以及盲目投资背后带来的产业结构问题,已然成为一大金融风险,存在着出现系统性问题的可能性,需要给予高度重视。
2.3 房地产呈现泡沫化
相信每个金融人心中,都还留着美国、日本等先进国家房地产泡沫破灭后带来恶果的深刻印象。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一路走高,甚至让大多数百姓都望尘莫及,随即,房地产市场又进入滞涨期甚至是倒退期,更是让全国上下都捏了一把冷汗。如今,房地产市场基本上可以说是回复到了正常的理性增长的状态。这样的情况可以说是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必经之路。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之下,房地产市场呈现新常态也是必然的,未来的房地产市场依然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但是与此同时,可能带来的风险也是金融行业不能忽视的,房地产如果出现问题带来的风险,不是一个领域的,而是全行业甚至是全社会的,真正可以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而且关于房地产的问题,一直都与社会民生问题如影随形,不可分割,既是严峻的经济问题,同时也是十分重要的社会问题。
3 金融风险防范机制探究
3.1 打造立体式的防范体系
金融风险,重点不在化解而在防范。中国经济经过多年高速发展,一直在摸着石头过河,在这样的前行过程中,也形成了自身相对较为完善的风险防范控制体系,但是与现行的以及未来可能面临的经济金融大格局相比起来,可能还呈现出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随着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各种新产品、新业态层出不穷,而很多监管思维和监管手段,仍然停留在过去,出现了很多监管上的问题和漏洞,这些空白地带,也有可能成为风险出现的高危地带,也将成为行业问题的重灾区。
3.2 全面提升风险防控意识
防范风险需要制度制约,但是更需要从思想上进行转变升级,提升全局的风险防控意识,是金融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实体经济输血的必由之路。由于金融行业的特殊性,在曾经相当长的时期里,相关工作人员都存在着风险意识淡薄,管理者思维严重的问题,面临经济新常态,这样的思想亟待改变,需要全面灌输防范风险的思想,进一步加深对风险的理解与认知,在世界金融波云诡谲的当下,如何保证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保证金融行业的健康成长,是每个从业者心中都不能回避的问题,因此,从意识上提升,是加强金融风险防范的根本。
3.3 加强行业竞争与自律
行业的竞争,是一个双刃剑,既有可能带来行业的野蛮生长,也有可能通过竞争来调整行业结构,优胜劣汰,最终实现产业效能的最大化提升。在金融领域,不断加强竞争,明显利大于弊。通过竞争这只市场催生的“无形的手”,不仅能对企业提出新的要求,帮助企业不断发展,也能约束不规范行为,形成良好的行业业态,除了加强金融行业的竞争之外,加强行业的自律,也是中国金融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必由之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通过分析先进国家金融行业的发展,无疑不是在中央把控之下,明确具体方向,但是在具体操作中,更多的则是通过行业自律来实现的,既有灵活性,又有规范性。
4 结 语
“金融风险”是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决策失误,客观情况变化或其他原因使资金、财产、信誉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一家金融机构如果发生金融风险,其带来的后果往往不仅仅是对自身的生存构成威胁,还有可能会威胁到整个金融体系。一旦发生系统风险,金融体系遭到破坏,必然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经济秩序,进而引发一系列危机。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的稳定关系着经济的稳定,社会的稳定。随着金融体系的不断发展和与世界接轨,我国面临的金融风险种类越来越多,程度也日益加重。为了使经济能够快速稳定的发展,促进社会稳定,防范和规避金融风险成为了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
一、金融风险的成因
造成金融风险的原因有很多,笔者认为,主要分为以下3个方面。
1.金融环境差是形成金融风险的外部原因。在我国,政府对金融的控制、干预十分严重。在计划经济时期,银行遵照国家的指令办事,作为政府的“出纳”,但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银行已经随着时代的发展转变为商业银行,需要拥有自己经营的自。但是,一些政府强制商业银行贷款,直接干预银行业务的现象还是十分严重的。另外,企业对信贷资金依赖性强,约束不强的现象木有根本改变。企业需要扩张,需要从银行借入大量的资金,长期依靠银行贷款维持企业运转。但又由于企业经济效益不好,还债能力不强,对于银行而言,就产生了恶性循环。
2.金融机构自身没有形成有效的防范金融风险的机制是形成金融风险的内部原因。从目前金融机构运行和管理的情况来看,其内部控制的机制十分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内控机制,权力与权力之间不能有效的互相制约,使得贷款质量下降。另外,金融机构重量不重质的习惯已经形成,大多数金融机构工作者为了完成当月的任务,为了自己的利益,冒险违规经营,更是从内部加大的金融风险发生的几率。
3.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识不强是形成金融风险的重要原因。随着金融市场逐步开放,向市场化转变,金融风险问题也原来越显现出来。然而,人们旧时的观念难以从根本上改变,不理解金融风险的破坏性甚至完全没有发现金融风险的存在,使得这些人放松了对金融风险的警惕性,忽略了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性,从而在投资融资的过程中过于盲目、肆意妄为,给不规范运作、不规范的金融企业有了可乘之机,埋下了形容金融风险的地雷。
二、金融风险的分类
按照金融风险的来源不同,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由于金融市场上的各种因素如利率变动、汇率变动、股票价格变动、商品价格等的变动所导致的导致金融资产价值变动的风险。这些市场因素对金融机构,个人投资者造成的影响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并且市场风险对于机构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所造成的风险也是不同的。
2.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由于交易双方中的其中一方违约而导致财产损失的可能性。这种违约既可能是主观、故意的,也可能是客观、无意的,前者如有钱不还,后者如无钱可还。但无论如何,信用风险在金融市场上还是比较普遍的。除了传统风险以外,随着网上银行的发展,网络金融交易中产生的信用风险已经越来越突出。
3.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金融资产的流动性降低而导致财产损失的可能性。所谓金融资产流动性降低,通俗的讲,就是原来的东西不值这么多钱了,或者以原来的价格卖不出去了,在这种情况下就可能无法换取现金等价物来偿还债务,从而会造成一系列风险。
4.通货膨胀风险。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由于物价的上涨,同样金额的资金,未必能买到过去同样的商品。这种物价的变化导致了资金实际购买力的不确定性,称为通货膨胀风险,或购买力风险。
5.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于金融机构的交易系统不完善、管理失误而造成财产损失的可能性。举例来说,你拥有的某只股票某一天出现了涨停,你想全部卖出变现,可是由于线路繁忙怎么也成交不了,等到第二天重新卖出时股价已经回落,这就是一种操作风险。
三、如何防范金融风险
形成金融风险的原因有内因和外因,那么我们就着眼于这些最根本的原因,从源头防范和治理金融风险。
1.提高金融风险的防范意识,健全金融法制和体制。使得美国次贷危机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金融防范的意识淡薄,金融机构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降低放贷要求,不规范经营,最后形成了数不胜数的坏账。所以,我国的金融机构一定不能因为盲目追求利益而不惜降低放款标准,要有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识,要加强金融机构人员对金融风险防范的意识,切勿因一己之私,酿成大祸。另外,我国金融管理相关部门还应该加紧步伐,建立和健全金融法律法规,形成一个健全的金融法制环境,以抑制不规范经营的发生。
2.加强监管力度,保证金融市场的稳定。加强监管力度,首先应该加强金融机构背部控制的力度,加强行业的自律建设要对所属成员定期进行业务检查、财务检查和服务质量检查,建立严格的授权制度,各级金融机构必须经过授权才能对相关业务进行处置,未经授权不能擅自越位。要实行分工控制制度,确保授权授信的科学有效性,建立对风险的局部分割控制。另外,还要求我国改变单一的监管方式,实行多样化的,与全球金融业发展趋势相适应的监管方式,以应对新型的金融风险。
3.完善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建立和健全我国的金融风险预警熊,掌握金融运行的动向和脉搏,预测其稳定期和危险期,能够提前做好防范金融风险发生的工作。设立独立的金融风险管理部门,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通货膨胀风险、操作风险等进行检测和监管,定期进行风险等级的测量,并对发现的风险进行治理。
4.控制金融机构不良贷款,调整银行资产负债比。控制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积极采取措施化解不良资产,强化金融机构资金平衡的能力。调整银行资产负债比,使银行的资产结构想健康、平衡的方向发展,增强资产流动性。另外,强化信贷款里机制,建立有利于提高贷款质量的放贷标准和放贷机制,杜绝不规范经营,减少坏账的发生。
5.政府要当好“有形的手”。作为政府,必须能够有快很准的决策,准备定位,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进行有效的管理而非强有力的管制。减少不正当干预的手段,退出金融市场,使得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能够得到自。建立和创新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率,创造一个良好的金融外部环境。
四、结束语
一个国家的金融业对整个经济、社会、政治的稳定都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如果发生金融风险甚至金融危机,将会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因此,我们必须要高度重视金融风险问题,了解和分析当前国内可能面临的金融风险,通过深化经济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在制度上和实践上预防金融风险,需找化解的对策。中国加入WTO以后,金融市场逐步开放,和世界金融市场直接对接的时刻已经不远,面临的风险因素也将从国内扩大到国际方面。所以,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李秀昆.略论我国商业银行现阶段金融风险的化解和防范[J].现代商业银行导刊,2007.
一、我国金融开放进程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推进,我国金融对外开放的程度也不断扩大,金融全球化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1.我国陆续加入了一些国际金融组织,如我国先后成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集团、亚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的会员。近年来我国已成为世界银行的最大借款人。同时,我国与外国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的联系在不断加强,我国银行与外国许多银行建立了关系,以便更好地开展国际业务,为金融全球化服务。
2.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商业银行的跨国活动不断发展。1997年底,中资金融机构在海外(含港澳)共设立金融机构687 家,其中代表机构33家,营业性机构654家,中资海外银行类机构的资产总额达1683.83亿美元。中国金融机构多次在国际债券市场上成功地发行债券,中国企业海外上市地己逐步从中国香港特区扩展到新加坡、纽约、伦教等股票交易所,中国B股市场的规模也在逐步扩大。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已进入世界500强之列。
3.我国金融机构在国内较普遍地开展了外汇业务。原来外汇业务为中国银行独家办理,现其他专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也经营外汇业务,如中国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投资银行及其他一些金融机构都开展了外汇业务,同时,外汇业务种类、外汇存款规模都大大增加。外汇业务的适当交叉、合理竞争和逐步搞活,不仅能更有效地吸收和运用外汇资金,为企业提供更为优质的金融服务,提高金融机构管理水平,培养国际意识,更为重要的是,随着金融机构广泛地参与外汇业务,其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延伸到了对内经济和对外经济的各个方面。
4.银行业、保险业的开放。我国银行业遵循审慎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分阶段地对外开放,主要表现在:在机构设置上,从允许外资银行设立代表处发展到设立营业性分支机构;在地域选择上,从最初开放沿海城市逐步向内地推进;在业务范围上,从只允许办理外币业务扩大到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近几年,我国在推进银行业的对外开放方面又做了重大努力:(1)批准深圳作为继上海以后的第二个允许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试点城市,同时,适度放宽对外资银行同业拆借的控制,外资银行在我国同业拆借市场上享受与中资银行同等待遇:(2)又新设多家外资银行及代表处;(3)1999年3月我国放宽了对外资银行的地域限制,外资可设立营业性办事机构的城市由上海、天津、北京等23个城市扩大到所有中心城市。
5.建立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制,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1979年以来,我国在外汇体制上进行了一些局部改革,主要是实行内部贸易结算价、实施外汇留成制度、建立外汇调剂市场,逐步扩大市场调节外汇的比重。1994年,我国外汇体制有了重大改革,人民币官方汇率与外汇调剂市场汇率并轨,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同时,取消外汇留成与上缴制度,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和人民币经常项目有条件可兑换。
二、金融全球化对我国金融业带来的影响
金融全球化一方面为我国金融业拓宽了业务范围、扩展了生存空间,增加了盈利机会、加快了金融创新的步伐;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金融业的综合实力和竟争力较弱,尚不具备与发达国家的大型现代金融机构抗衡的能力,因此,金融全球化给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带来了更大的压力和风险。
1.市场规则的调整将使国有银行失去政策庇护屏障。我国金融业参与金融全球化是发展的必然,金融市场规则必将随之调整,我国将引进和吸收国际通行的金融市场规则,调整与之不相适应的制度结构。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在要求国有银行执行政策性职能的同时,也为此提供了保护和超国民待遇,例如成立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对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饮予以剥离,实行“债转股”,允许其在一定限度内核销呆胀贷款,在开办新业务、开发新产品方面予以照顾等等。实行金融全球化后,尽管政府仍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采取保护措施,但是这种保护一定要符合国际金融市场规则并保证充分透明和公开性,过去所采用的行政性保护措施将真正成为“最后的晚餐”。毫无疑问,己经习惯于庇护的国有银行将完全暴露于风险之中。
2.面对强大的竞争对手,我国金融业有可能逐步丧失竟争力。金融全球化将使外资金融机构更容易地进入我国金融市场,成为我国金融机构的竞争对手。银行业中占客户总数20%的客户,往往可以给银行带来80%的利润,而剩下的80%的客户却只能带来20%的利润。外资银行进入后,将以其在管理经验、业务水平、经营方式、产品结构等方面所具有的优势在经济发达的大城市与当地银行争夺优质客户,从而得以在占有较少市场份额、消耗较少成本、承担较小风险的情况下取得较高的收入。这样会造成我国银行业市场份额的下降,削弱了盈利能力。与国外证券经营机构相比,我国券商存在明显不足,比如资金规模普遍较小,业务结构雷同,内部管理机制落后,创新能力不足等。虽然从目前来看,我国证券市场已基本被国内券商占据,国外券商抢占市场存在一定难度。但是由于上述的种种不足,国内券商的优势只是暂时的。自我国加入世贸后,从长期看,证券市场最终将全部开放,国外证券公司在熟悉我国证券市场的操作后,肯定会对我国券商的业务带来严重的威胁。从总体上看,国外保险公司从资金实力,产品开发技术,业务管理水平等方面都大大强于国内保险公司。我国保险业务恢复仅仅十几年,国内保险公司在保险种类设计,精算水平,经营手段和售后服务等方面差距较大。国外保险公司会利用其先进的经营技术和管理手段抢夺国内市场,给国内保险公司带来了强大的竞争压力。
3.金融混业经营将进一步加大银行的业务风险。金融全球化必然引发金融混业经营的浪潮,银行业将涉足保险、证券、基金等相关领域,不断拓展新业务,非银行机构也会不断向传统银行业渗透,分解国有银行的业务基础。银行业涉足新领域、开发新业务品种的同时,势必增加业务成本,也就是说,在寻求新利润增长点的同时,降低了银行的收益率,减弱了抵抗风险的能力。国有银行从事大量相对陌生的业务,经验不足,也使其业务经营风险增大,银行破产的可能性增多。投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一些非金融机构如大型零售公司、软件公司等都开办了与银行业务类似的业务,逐步向银行业渗透,加入了与银行竞争的行列,特别是一些历史较长、规模较大的国外企业具有十分丰富的商业经验,我国银行很难与之竟争,势必削弱我国银行业的业务基础。
4.金融全球化促进了金融创新,也加剧了金融体系的脆弱性
各国金融市场的日益融合、层出不穷的金融创新,以及大量。合性金融机构的出现,降低了金融市场的透明度,使金融监管远远落后于金融创新的步伐。如多数金融创新工具是支付工具、投资资产还是其他工具难以区分,增加了中央银行调控货币供应量的难度。而对庞大的综合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往往是防不胜防,如巴林银行事件就是明显例证。
5.对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冲击。由于我国正处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证券监管仍然带有浓重的行政管理的色彩,监管手段骗与“政策化”,使监管主体的行为不能满足市场发展的要求。并且证券监管的法律制度缺乏配套性。虽然,我国《证券法》已经出台,但是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和相关法律还未制定,这必然会导致操作性差,执法力度弱。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开放,对证券监管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如果监管体系不够完善,赶不上市场开放的进度,必然会导致金融风险的发生。
三、结束语
我国近 20 多年金融体制改革在总体上与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是一致的。通过 20 多年的改革,我国已基本具备了现代的多样化金融体系的各要素。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推进,我国金融对外开放的程度也不断扩大,我国加入 WTO 后金融业又取得了进一步开放,金融全球化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进一步加快,我国也越来越多地参与到金融全球化的进程中。在得到金融全球化带来的利益的同时,我国也必然要面对金融全球化带来的风险。
参考文献:
网络金融风险可分为两类:基于网络信息技术致使的技术风险以及基于网络金融业务特征致使的业务风险。
一.网络金融技术风险
(一)安全风险。网络金融的业务及大量风险节制工作均是由电脑程序以及软件系统完成,所以,电子信息系统的技术性以及管理性安全就成为网络金融运行的最为首要的技术风险。这类风险既来自计算机系统停机、磁盘列阵损坏等不肯定因素,也来自网络外部的数字袭击,和计算机病毒损坏等因素。依据对于发达国家不同行业的调查,系统停机对于金融业酿成的损失最大。网上黑客的袭击流动能量正以每一年一0倍的速度增长,其可应用网上的任何漏洞以及缺点非法进入主机、盗取信息、发送假冒电子邮件等。计算机网络病毒可通过网络进行分散与传染,传布速度是单机的几10倍,1旦某个程序被沾染,则整台机器、整个网络也很快被沾染,损坏力极大。在传统金融中,安全风险可能只带来局部损失,但在网络金融中,安全风险会致使整个网络的瘫痪,是1种系统性风险。
(二)技术选择风险。网络金融业务的展开必需选择1种成熟的技术解决方案来支持。在技术选择上存在着技术选择失误的风险。这类风险既来自于选择的技术系统与客户终端软件的兼容性差致使的信息传输中止或者速度降低的可能,也来自于选择了被技术变革所淘汰的技术方案,造成技术相对于后进、网络过时的状态,致使巨大的技术以及商业机会的损失。对于于传统金融而言,技术选择失误,只是致使业务流程趋缓,业务处理本钱上升,但对于网络金融机构而言,则可能失去全体的市场,乃至失去生存的基础。
二.业务风险
(一)信誉风险。这是指网络金融交易者在合约到期日不完整实行其义务的风险。网络金融服务方式拥有虚拟性的特色,即网络金融业务以及服务机构都拥有显着的虚拟性。网络信息技术在金融业中的利用可以实现在互联网上设立网络银行等网络金融机构,如美国安全第1网络银行就是1个典型的网络银行。虚拟化的金融机构可以应用虚拟现实信息技术增设虚拟分支机构或者营业网点,从事虚拟化的金融服务。网络金融中的1切业务流动,如交易信息的传递、支付结算等都在由电子信息形成的虚拟世界中进行。与传统金融相比,金融机构的物理结构以及建筑的首要性大大降低。网络金融服务方式的虚拟性使交易、支付的双方互不见面,只是通过网络产生联络,这使对于交易者的身份、交易的真实性验证的难度加大,增大了交易者之间在身份确认、信誉评价方面的信息不对于称,从而增大了信誉风险。对于我国而言,网络金融中的信誉风险不但来自服务方式的虚拟性,还有社会信誉体系的不完美而致使的背约可能性。因而,在我国网络金融发展中的信誉风险不但有技术层面的因素,还有轨制层面的因素。我国目前的社会信誉状态是大多数个人、企业客户对于网络银行、电子商务采用观望态度的1个首要缘由。
(二)活动性风险。这是指网络金融机构没有足够的资金知足客户兑现电子货泉的风险。风险的大小与电子货泉的发行范围以及余额有关。发行的范围越大,用于结算的余额越大,发行者不能等值赎回其发行的电子货泉或者清理资金不足的可能性越大。由于目前的电子货泉是发行者以既有货泉(现行纸币等信誉货泉)所代表的现有价值为条件发行出去的,是电子化、信息化了的交易媒介,尚不是1种独立的货泉。交易者收取电子货泉后,并未终究完成支付,还需从发行电子货泉的机构收取实际货泉,相应地,电子货泉发行者就需要知足这类活动性请求。当发行者实际货泉贮备不足时,就会引起活动性危机。活动性风险也可由网络系统的安全因素引发。当计算机系统及网络通讯产生故障,或者病毒损坏造成支付系统不能正常运转,必然会影响正常的支付行动,降低货泉的活动性。
(三)支付以及结算风险。因为网络金融服务方式的虚拟性,金融机构的经营流动可突破时空局限,打破传统金融的分支机构及业务网点的地域限制;只需开通网络金融业务就可能吸引至关大的客户群体,并且能够向客户提供全天候、全方位的实时服务,因而,网络金融有三A金融(即能在任什么时候间、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提供服务)之称。网络金融的经营者或者客户通过各自的电脑终端就能随时与世界任何1家客户或者金融机构办理证券投资、保险、信贷、期货交易等金融业务。这使网络金融业务环境拥有很大的地域开放性,并致使网络金融中支付、结算系统的国际化,从而大大提高了结算风险。基于电子化支付系统的跨国跨地区的各 类金融交易数量巨大。这样,1个地区金融网络的故障会影响全国甚至全世界金融网络的正常运行以及支付结算,并会造成经济损失。二0世纪八0年代美国财政证券交易系统曾经产生只能买入、不能卖出的情况,1夜就构成二00多亿美元的债务。我国也曾经产生相似情况。
(四)法律风险。这是针对于目前网络金融立法相对于后进以及隐约而致使的交易风险。目前的金融立法框架主要基于传统金融业务,如银行法、证券法、财务表露轨制等,缺乏有关网络金融的配套法规,这是良多发展网络金融的国家普遍存在的情况,我国亦然。网络金融在我国还处于刚起步阶段,相应的法规还至关缺少,如在网络金融市场准人、交易者的身份认证、电子合同的有效性确认等方面还没有明确而完备的法律规范。因而,应用网络提供或者接受金融服务,签定经济合同就会见临在有关权力与义务等方面的至关大的法律风险,容易堕入不应有的纠纷当中,结果是使交易者面对于着关于交易行动及其结果的更大的不肯定性,增大了网络金融的交易费用,乃至影响网络金融的健康发展。
(五)其他风险。如市场风险,即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的变动对于网络金融交易者的资产、负债项目损益变化的影响,和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带来的风险等,在网络金融中一样存在。
综上所述,网络金融的各种业务风险与传统金融并没有本色区分,但因为网络金融是基于网络信息技术,这使患上网络金融在持续、融会传统金融风险的同时,更新、扩充了传统金融风险的内涵以及表现情势。首先,网络金融的技术支撑系统的安全风险成为网络金融最为基础性的风险,亦即它不但瓜葛到网络运行的安全问题,还关乎其它风险,如信誉风险、活动风险、结算风险的状态;其次,网络金融拥有传统金融所没有或者远不首要的特殊风险情势,如技术选择风险;第3,因为网络信息传递的快捷以及不受时空限制,网络金融合使传统金融风险在产生程度以及作用规模上发生放大效应,如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国际金融风险产生的骤然性、传染性都增强了,危害也更大。因而,网络金融风险的监管以及节制也就拥有不同于传统金融风险管理的手腕
以及方式。 (2)网络金融风险的防范与节制
一.鼎力发展先进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
目前我国在金融电子化业务中使用的计算机、路由器等软、硬件系统大部份由国外引进,而且信息技术相对于后进,因而增大了我国网络金融发展的安全风险以及技术选择风险。因而,应鼎力发展我国先进的信息技术,提高计算机系统的症结技术水平,在硬件装备方面迅速缩小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提高症结装备的安全防御能力。我国目前的加密技术、密钥管理技术及数字签名技术都后进于网络金融发展的请求,因而应鼎力开发网络加密技术,开发并具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这是防范以及减少安全风险以及技术选择风险,提高网络安全机能的根本性措施。
二.健全金融系统计算机安全管理体系
从金融系统内部组织机构以及规章轨制建设上防范以及解除网络金融安全风险,要弄好金融系统计算机安全工作管理的组织机构建设,并树立专职管理以及专门从事防范计算机犯法的技术队伍,落实相应的专职组织机构。对于现有的计算机安全轨制进行全面清算,树立健全各项计算机安全管理以及防范轨制;完美业务的操作规程;加强要害岗位管理,健全内部制约机制。
三.加强防范以及节制网络金融风险的轨制建设
(一)法律轨制建设。我国目前已经初步制订关于网上证券交易、计算机使用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法规,但还远不能适应网络金融发展的请求。应鉴戒外国经验,在网络金融发展的早期及时制订以及颁布有关法律法规,如在电子交易合法性、电子商务的安全保密、制止应用计算机犯法等方面抓紧立法,修改《合同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条文中不合适网络金融发展的部份。虽然这可能会在必定程度上按捺网络金融发展中的金融立异,但为网络金融的规范、健康发展是必要以及值患上的。否则,在有关法律规范长时间不健全的情况下发展网络金融合蕴蓄新的更大的金融风险,增大调剂的本钱。
(二)社会信誉轨制建设。完美的社会信誉轨制是减少金融风险,增进金融业规范发展的轨制保障。没有完美的社会信誉体系,人们就会减少经济行动的肯定性预期,网络金融业务的虚拟性会使这类不肯定性预期患上到强化,无益于网络金融的正常发展,也会增大法律调理的障碍以及本钱。网络银行业务在美国患上以较快发展的1个主要缘由就是美国拥有完美的社会信誉机制。据统计,在发达国家,企业逾期应收账款占贸易总额的0.二五%~0.五%,而我国却在五%以上。个人信誉体系在我国也基本属于空白。因而,应在我国鼎力培养社会的信誉意识,树立客观公正的企业、个人信誉评估体系以及电子商务身份认证体系,使“诚信”成为我国社会的道德基础,以减小信誉风险。
(三)金融轨制建设。为有效节制活动性风险,应该有效节制电子货泉的发行数量,对于电子货泉的发行主体以及电子货泉的种类进行必要的限制。我国在肯定电子货泉发行者时,应该首先斟酌电子货泉发行机构的信誉等级,并依据其信誉等级抉择获取电子货泉发行资历、发行电子货泉的数量、种类以及业务规模。电子货泉发行机构的信誉等级应该每一年进行考查,考查的指标可以选择资本金、已经发行电子货泉的数量及其余额、流通速度、外汇交易额、筹备金以及存款保险等内容。另外,要对于发行电子货泉的机构,尤其是发行电子货泉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有效管理,对于其发行的电子货泉余额请求在中央银行存有相应范围的筹备金,以实现活动性管理的目标。如果能够将电子货泉以及传统货泉区别开来,分别制订各自的筹备金率,会更有益于活动性风险的节制。
四.树立发展网络金融的整体计划以及统1的技术标准
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高速发展并日趋成熟,房地产业已经成为了国民经济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牵一发而动全身。同时房地产也是最容易产生泡沫经济、引发金融风险的行业,因此,作为联系商业银行金融风险和房地产市场纽带的房地产抵押贷款估价体系的健全就显得极为重要。
一、房地产抵押贷款估价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有力工具
据《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1)》显示,截至2010年年末,主要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余额9.35万亿元,同比增长27.5%,占各项贷款余额的20.5%。鉴于房价攀升和房地产信贷规模较大的情况,央行强调需要关注房地产市场波动带来的宏观经济波动、房地产价格下跌和房地产信贷下降以及银行信贷损失等三大潜在风险。由于银行贷款长期向大企业和重点行业集中,银行的经营风险正在上升。如果房价出现较大幅度波动,将对银行的信贷资产价值与抵押品资产价值产生双重影响,使房地产市场波动风险高度集中于银行体系。
建设部、央行、银监会曾联合发出《关于规范与银行信贷业务相关的房地产抵押估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了商业银行在发放房地产抵押贷款前,应当确定房地产抵押价值。因为作为抵押物的房地产的评估价格是确定贷款额度高低的最重要依据,每一笔贷款的审批都要以估价报告为前提。如果房地产抵押价值被低估,抵押物的担保作用就得不到合理的利用。相反,价值高估则会带来房地产信贷风险,持续性的价值高估甚至可能引发金融危机,危及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房地产估价作为金融机构发放抵押贷款过程的中介环节,在防范金融风险中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只有科学合理的把握好估价环节才能维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我国房地产估价防范金融风险存在的问题
(一)市场比较法带来的问题
房地产估价的三大基本方法为市场比较法、成本法和收益法,估价人员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估价方法进行估价工作。建设部1999年颁布的《房地产估价规范》要求“有条件选用市场比较法进行估价的,应以市场比较法为主要的估价方法”。因此,市场比较法在实际操作中应用的最广泛的估价方法,但是在房地产市场繁荣甚至过热的阶段,使用市场比较法进行估价容易增加金融风险。
市场比较法的原理是将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近期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作适当的修正和调整,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其一般化的公式为:
评估价格=可比实例成交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
或评估价格=可比实例成交价格±交易情况修正数额
市场比较法的本质是以近期的类似房地产交易价格为基准进行的估价。当房地产市场过热、交易价格持续高于实际价格的合理范围时,依据此方法估算出的抵押物价格必然也会高出其真实价值,同时毕然的使银行扩大了贷款发放额度。当房地产市场实现了理性回归,房地产交易价格重新回到合理区间时,抵押物的实际价格也逐渐显现出来,此时已经形成了银行信贷的安全隐患,可能导致将来的大量呆账、坏账。
(二)估价的时点性与融资的长期性相矛盾
房地产估价的一个显著特点便是具有时点性,即主要是对估价对象在当前的价格状况做出判断,而房地产抵押贷款的发放期限比较长,大部分属于中长期贷款项目,如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期限最长可达30年。房地产市场的扩张和收缩从长期来看总是沿着“复苏-繁荣-衰退-萧条”的周期循环往复,呈现出规律性的波动。以日本为例,20世纪60年代后期~70年代前期和80年代后期经历了两次周期性波动。由此推断,在房地产抵押贷款的偿还期内会经历数个房地产经济周期。在房地产市场繁荣时期发放的抵押贷款,容易以高于抵押物长期均衡价值的估价结果确定贷款的发放额度。一旦房地产市场开始进入衰退或萧条时期,抵押物的市场价格就会低于当初的估价结果。此时如果借贷方无力按期还款,或者理性违约,就可能冲击银行资产的安全性,成为金融风险的诱因,甚至引发金融危机。
(三)估价机构在房地产抵押贷款业务中处境尴尬
在房地产抵押贷款业务中,银行、评估机构和贷款客户三者缺一不可,但三者的关系却非常微妙,既相互依赖、相互制约,又相互利用、相互不信任。三者的关系中,银行在贷款前处于最有利的地位。房地产市场的繁荣为银行抵押贷款的发放提供了选择的余地,因此银行需要估价机构对贷款客户进行审查和监督,以此保证自身资金的安全性。估价机构作为促成银行和客户联姻的纽带,其作用是很重要的,但在实际中,估价机构往往处于一个很尴尬的位置,一方面,要尽量满足客户所提出的种种要求,因为客户是估价报告的买方;另一方面,要兼顾银行的利益,因为估价报告要经过银行的审查,不合格的估价报告会被银行拒绝,这也可能造成银行对该估价机构的封杀。银行、估价机构和贷款客户三者博弈已经成为估价行业公开的秘密,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国情和制度方面的因素,但是这种局面却使估价机构丧失了其原有的公正性和独立性的原则,自然地加大了银行的系统风险。
(四)估价师素质参差不齐
在抵押估价事务中,估价师出具的抵押估价报告是银行给贷款方提供贷款额度的重要依据,银行在估价结果的基础上按一定的比例向贷款方提供贷款,因而估价师或估价机构应该对贷款负有相当的责任。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估价师或估价机构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对等的。一旦贷款方违约,银行收回抵押物并对其进行依法拍卖时,银行可能会因为估价值和拍卖金额相差太远而遭受巨大经济损失,然而估价师或估价机构并不会承担相应的责任,银行一般也不会把评估机构告上法庭。
三、完善房地产估价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的措施
(一)在估价时重视收益法的运用
收益法是预计估价对象未来的正常收益,选用适当的资本化率将其折现到估价时点后累加,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收益法的本质是不仅仅考虑当前的市场形势,更重要的是对未来的市场走势和收益状况的把握。运用收益法评估抵押物,就能够很好的克服市场比较法的缺陷和估价的时点性问题,测算出估价对象的长期合理价值,有效地防范可能在较长的贷款期发生的金融风险。特别是在房地产市场过热,甚至在泡沫已经产生的情况下,运用收益法得到的估价结果往往会比市场比较法更接近该房地产的内在合理价值。
(二)银行应加强房地产抵押贷款估价的管理
银行应加强对估价报告以及估价机构的审核。我国的银行对抵押物的评估价值尚未建立有效的审核制度,对评估结论的内涵和价值定义缺乏充分的了解和分析。银行的信贷人员无法对不恰当的估价报告作出正确的判断,一般只能简单的以评估值的固定折扣确定贷款额度。因此,银行的信贷人员有必要对房地产估价的理论和实务有所了解,在贷款审核中能够对估价报告合理与否有一个基本的判断。
估价机构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在估价机构内部为减少面临的风险设置的一系列保证估价质量的组织模式。银行在房地产贷款过程中,有必要了解和拥有估价机构质量保证体系的完整资料信息,指定资质高、信誉好、服务水平好的估价机构,并与估价行业实现资源共享,为防范风险创造条件。
(三)加强房地产估价行业建设
一是房地产估价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快制定和完善房地产估价检验标准。随着房地产抵押贷款规模的不断扩大,专业估价机构的抵押估价量也迅速增加。但是许多估价机构服务质量低劣,出具不负责任的估价报告,其重要原因就在于估价成果质量检验制度的缺失。由于客观标准的缺失,银行很难追究出具不实估价报告的估价机构和人员的责任。因而加快制定和完善房地产估价检验标准应成为估价行业主管部门当前最重要的任务之一。
二是加强估价行业协会的统一建设。虽然房地产估价师有自己的行业协会———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但就整个房地产估价市场来说,却是由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分头实施管理,相应的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土地估价师学会和注册会计师学会各行其政,多头管理,从而使估价标准难以统一,使我国估价理论和估价方法难以与国际接轨。由于各部门的估价标准和估价程序不统一,这样就容易造成对同一标的物的估价结果差异较大,使得房地产估价的权威性弱化。因此当前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加强行业协会的统一建设。
三是杜绝行业垄断行为,提倡公平竞争,切实保证机构的独立性。当前的房地产估价市场中,相当一部分估价机构是由当初的政府机构脱钩改制成立的,这些估价机构在完成股份制改革后仍然与原单位保持暧昧的关系,通过这层关系估价机构能够相对容易的获得估价业务,甚至垄断市场。估价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应该尽快通过完善制度,杜绝行业垄断,提倡公平竞争,促进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估价机构等有关各方的良性互动。此外估价行业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协会方面还可以通过建立地区统一的房地产市场信息数据库来为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效服务。
影子银行是指没有传统银行以存款、贷款和结算为核心的业务组织形态,但却像传统银行一样提供融资、信用和流动性转换功能,直接或间接从事资金或信用中介的机构。根据人总行金融稳定局研究界定,影子银行主要是指具有间接融资功能,但却不受监管或少受监管的信用中介机构和业务,其活动主要表现为信贷融资。其业务大致归为三类:一是银行机构所从事的影子银行业务,包括商业银行表外理财、委托贷款、同业代付等;二是非银行金融机构所从事的影子银行业务,主要包括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从事的表外融资业务;三是正规金融体系外民间金融机构所从事的相关业务,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性担保公司等从事的融资性业务。据人行衡阳市中心支行调查组调查,衡阳市目前大体只有第一、三类业务。
二、衡阳市影子银行体系基本情况
调查组走访了市金融办、市商务局、市银监局、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多家民间金融机构,通过对银行表外融资业务的调查统计,对衡阳市民间金融机构的摸底,我们发现,衡阳市影子银行体系业务量呈逐年上升态势,2013年上半年业务量更是爆发性增长,但暂未出现系统性风险和交叉风险。
(一)银行机构表外融资基本情况
近5年来,衡阳市银行机构表外融资业务与贷款业务同步发展。2013年上半年表外融资发展迅猛,6月末余额已超过2012年末余额。表外融资占比也逐年增加,至2013年6月末余额占比达到了近8个百分点。贷款不良率逐年下降,目前为3.84%。
(二)衡阳民间金融机构基本情况
据调查,近年来衡阳市民间金融机构发展较快,至目前为止,经工商注册登记且在市政府金融办备案登记的有46家。衡阳市民间金融机构的发展,顺应了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按照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原则,在短短5年时间内,数量从8家发展到46家,类型从单一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展到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金融交易中心、典当行等多种类型,从业人员也快速增长,达到目前的593人。
民间金融机构融资业务量呈逐年上升态势,特别是2013年上半年业务量增长迅猛,已超过2012年全年业务量。投放领域主要为小微企业和“三农”。
(三)影子银行体系业务运作模式
以衡阳市颇负盛名的民间金融交易中心为例,从2011年第一家公司运营开始存续至今正常营运的公司有8家,因运营状态良好,并形成了较为统一的运作模式,其它地市金融办多次组织当地民间金融机构来衡阳参观学习,据衡阳市金融办透露,目前还有8家公司等待准入。衡阳市民间金融交易中心业务范围主要含三大类:一是股权类投融资项目:包括非上市股权的募集和转让,增资扩股以及股权基金的交易;二是债权类投融资项目:包括抵押债权和担保债权的募集和交易;三是其它中间业务项目:包括投融资方案的策划、资讯和咨询服务,投融资人员的培训服务等。绝大部分公司采取“担保债权融资”这一全国首创的营运模式,签订投资者、借款企业、担保公司、中心四方合同,此种模式由于引入了担保和再担保风险分担机制,投资者风险基本可控,受到投资者与借款人双方青睐,至2013年6月末这一模式融资占比达99.2%。8家公司累计投融资额5.3亿元,融资企业108家,投资人1084人。截止目前融资企业全部按期支付,未出现到期不能支付现象。
(四)影子银行体系高速发展成因
一是金融市场化发展的必然。与当年市场经济改革的情况如出一辙,我国金融业发展到如今,单一的计划金融已满足不了多样化经济发展的需求,多层次、多样化、全方位的金融体系服务才能满足市场化发展需要。
二是宏观调控政策的推动。后金融危机时期,世界各国包括我国经济发展速度放缓,央行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主流金融信贷投放速度减缓,因此,各银行机构积极拓展表外融资,以规避信贷规划的控制。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轮番上阵,证券股票市场连年创下新低,老百姓储蓄资金缺乏合理的投资渠道,因此,影子银行体系顺应需求充当了职业理财投资人。
三是企业资金需求的带动。影子银行体系业务大多为短期,与企业短期流动资金需求上升有关,其切入点大致有三:补充企业银行贷款不足部分、跟进企业暂时未达银行放贷条件项目、填补企业银行贷款审批时间差。近几年,我国经济处于艰难上行阶段,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和劳动力成本提高等因素影响,中小企业短期流动资金需求旺盛,助推了影子银行体系融资业务发展。
(五)影子银行体系存在问题风险
2012年全国新增的银行表外业务8万亿元(含委托贷款和信贷投资),几乎与新增银行贷款8.2万亿元持平;而根据金融稳定委员会(FSB)的定义对国内影子银行规模简单测算,至2012年底全国影子银行融资规模总计30多万亿元,是全国银行贷款余额51.7万亿元的近三分之二。如此大的融资量,多头管理但缺乏有效监管,且信息极不透明,影子银行体系风险初露端倪。
一是关联交易风险。各类民间金融机构的股东是上下游业务合作单位或合作人的现象较为普遍。如某担保公司是民间交易中心的股东,那股东推荐过来的项目,交易中心在严格审核程序上可能有所放松,部分不合条件、不达标准的企业项目可能会进入对接项目库,直接与投资者资金对接。一旦企业项目出现偿付风险,担保公司又超出代偿能力,投资者资金将面临损失。
二是投资行业风险。中国审计署近期公布了地方政府债务的审计结果,36个地方政府本级债务中有16个地区债务率超过100%,部分地方政府盲目举债、债务过高的隐患凸显。房地产行业风险更是有目共睹。由于目前银行贷款门槛较高,控制性较强,地方投融资平台和房地产行业等高信用风险行业领域,只能从民间金融机构和银行表外业务获得融资,因而行业风险很高。
三是期限错配风险。当前央行实行偏紧的货币政策,陷入“钱荒”的国内银行纷纷以高息理财产品争抢存款,甚至以高达8厘的回报吸引资金,这迫使银行去购买流动性差且信用评级低的1-5年期高收益率债券来作为理财产品的运作基础。如此一来,理财产品与其基础资产(上述高收益债券)的到期期限就不匹配,极易形成风险。
四是夸大宣传风险。影子银行体系业务办理的基础就是需向社会公众高息吸收存款,因而牵涉面非常广。在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广告中,银行机构和民间金融机构往往会夸大影子银行体系业务的无风险性,误导投资者尤其是中老年投资者忽视隐藏的市场风险。一旦项目产品出现偿付风险,投资者资金面临损失或低于投资者期望的收益率,则可能引发连锁反应甚至是(如衡阳市中支2012年就及时正确地处置过一次因银保合作业务纠纷引发的),风险可能向正规金融体系传导。
五是监管缺失风险。影子银行体系业务监管主体不明确,多头管理但缺乏有效监管,且信息不透明,没有针对影子银行体系业务的正式统计制度,数据只能由其自动上报或通过调查取得,在口径上缺乏统一、规范的标准,真实性、准确性、连续性大打折扣。目前没有正式的法律规定这类机构管理部门究竟应该是谁,业务该由谁监管,也没有统一、有效的管理办法,目前监管处于真空状态。
六是调控不力风险。与传统的存贷款业务相比,影子银行体系业务参与主体更多、关系更复杂,涉及到多个层级的市场,货币资金流向和分布更广泛,影响央行对整个货币政策调控效果,央行对其调控可能引起的连锁反应更难以把握。如部分银行通过资产类理财产品,将存量贷款、新增贷款等转出资产负债表,减少了资本要求,并逃避了相应的准备金计提,一旦出现风险就极有可能从表外转移到表内。又如一些农信社可能将贴现、转贴现交易与票据回购交易置于同一会计科目中核算,并进行违规会计核算处理,使得“贴现资产”科目余额为0,而商业银行将贴现买入的银行承兑汇票注入银行资产池,将其转化为理财资产。通过这种操作,银行和农信社规避了信贷规划管控,央行宏观政策调控力度大打折扣。此外,若委托、信托类贷款比例急剧上升,将对信贷调控产生“对冲”效应,导致信贷总量和投向的调控效果受到削弱。
三、发达国家对影子银行体系的管理经验
(一)美国
于2010年7月2日通过了《多德-弗兰克法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针对影子银行体系展开了实质性的监管改革,主要包括三项内容:一是将私募基金和对冲基金纳入监管体系。二是加大监管力度并建立危机处置预案。三是推进场外衍生品进场交易。
(二) 欧洲
欧洲央行自2009年以来不断改进和完善欧盟范围内关于金融市场的相关法律制度,具体体现在2010年《另类投资基金经理指令》中,主要包括两方面的措施:一是将影子银行体系纳入监管框架,并加大监管力度。二是严格监管程序。
(三) 金融稳定理事会
自G20首尔峰会提出“加强对影子银行体系的监管”以来,FSB作为这项政策的主要执行机构,先后了一系列文件,来界定影子银行的范围,监测其进展和下一步措施,来强化监督和管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提出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视角强化对影子银行体系的监管。二是提出针对影子银行体系的分类监管措施。
四、完善影子银行监管的政策建议
我国影子银行体系发展与欧美国家不同,颇具中国特色,主要起源于民间借贷,发展于企业间拆借市场。因此,要立足我国的实际同时借鉴国际经验来加强监管。首先从理念上转变观念,要清楚影子银行体系发展是金融市场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应该像大禹治水一样,采取“疏”而不是“堵”的办法进行引导;然后从行动上规范管理,要加快建立相关法律法规,明晰管理部门、明确监管部门、规范操作制度、防范金融风险。
(一) 对于民间金融机构要加快立法,明晰管理部门
目前对于民间金融交易从国家到地方虽有许多法规条例,但缺乏统一的立法,各类民间金融机构处于多头管理状态,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金融交易中心的管理部门是各地方政府金融管理办公室,而典当行的管理又属于各地方商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注册登记事务但又不管整个行业规划。建议加快建立相关统一立法,对各类民间金融机构进行统一归口管理,规范市场准入退出制度,监测统计管理制度,业务检查监督制度。成立行业协会,制订行业自律公约,相对统一融资利率和服务中介费,规范其健康发展。
(二)对于整个金融体系要加强管理,实行混业监管
所谓金融会计风险,就是金融机构在经营治理过程中,由于会计核算错误或会计信息 提供失误而导致的决策失误,以及因为主客观条件恶化或其他情况,使金融机构的资金、财产、信誉等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一、金融会计风险的表现形式分析
金融会计风险是指金融机构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由于会计核算错误或会计信息提供失误而导致的决策失误,及其因为主客观条件恶化或其他情况,使金融机构的资金、财产、信誉等蒙受损失的可能性。金融会计风险之所以产生,究其原因在于三个方面:即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环境、权责发生制会计原则的确立及其不完善的金融管理模式。总而来说,其金融会计风险主要有五种表现形式,包括会计核算风险、会计监督风险、决策失误风险、会计结算风险、会计人员素质风险。
1.会计核算风险。会计核算风险是指金融机构开展会计核算过程中,基于核算环节过多且繁琐,且会计核算运作程度缺乏规范性,难以满足会计核算工作的需求,从而,极易引发诸多风险。这些风险大大削弱了会计核算工作的高效性,因此,会计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风险防范,结合会计核算需求和特点,不断调整会计核算流程,切实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客观性。
2.会计监督风险。会计监督是会计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是指本单位内部的会计部门和会计人员、依法享有经济监督检查职权的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成立的社会审计中介组织,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本单位内部预算执行情况所进行的有效监督。现实生活中,相当一部分企业一味关注信贷管理,忽视了会计监督的重要性。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其对财务管理的会计监督力度较为薄弱,再加上,其会计监督缺乏程序性和规范性,以至于支出和记录无法同时进行,其随意性较大,使得金融机构会计监督风险日益突出。
3.决策失误风险。决策失误风险与会计核算风险、会计监督风险密不可分,息息相关。其原因在于:金融机构各项决策均需以会计信息为理论依据,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取决于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即一旦金融机构出现会计监督风险和会计核算风险,势必将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失真后的会计信息被金融机构决策者运用,从而,导致决策失误,给予金融机构带来巨大的决策失误风险,不利于金融机构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价值最大化。
4.会计结算风险。会计结算风险是金融会计的主要风险之一,该类风险一旦出现将直接影响到金融机构的生存与发展。通常情况下,会计结算风险主要体现在金融机构会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及其盈利等方面,即会计人员利用结算管理上的薄弱环节,进行套取金融资产的行为,此类犯罪人员大都熟知相关会计知识,且智力超群,为金融机构的优秀人才,但其思想觉悟低下,法律意识淡薄,给予金融机构带来巨大的会计结算风险。
5.会计人员素质风险。会计人员素质风险之所以产生,究其原因在于金融机构会计人员专业知识技能不足,道德思想觉悟低,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积极性与自主性不高。同时,不能够充分的认识到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因此,在制定会计制度时往往敷衍了事,以至于金融机构流失大量的资产,不利于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二、当前我国金融会计存在的问题
欧债危机对我国金融市场的警示是深刻的、长远的。我国也是新兴的市场经济国家,也在大量地吸收外资为我国的经济建设服务,我国银行业受国家政府的控制程度也很高;同时从金融会计的角度看,我国银行业欠缺一个和西方那样“信息提供正确及时、问题反映客观公正、自我调节灵活机动、对策处理果断有效”的成熟会计核算监管机制,这是我国金融会计风险产生的根源所在。金融会计具有核算和经营管理两项主要功能,一方面直接负责财务管理、损益计算和 经济核算;另一方面通过反映情况、提供信息、分析预测来实现计划管理、资金管理,对整个银行业务经营进行控制和调节。因此在分析会计风险时,应将重点放在如何强化金融会计职能,也就是在分析金融会计风险类型和我国金融业会计风险的现状、原因及控制时,在会计职能的发挥上作出界定。
三、规避金融会计风险对策
1.完善金融会计的信息揭示与披露系统。如果偏离银行自身内部与外部全面和实时以及稳固的会计信息,那么控制和防范银行金融风险将会无从入手。所以,需要银行对其外部单位借款的会计信息了如指掌并且具有完整、及时和可靠、规范的企业会计报表。一方面,会计报表是企业各项经济支出状况的真实反映。基于我国相当一部分企业存在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较为严重,不利于企业决策者决策的正确性。因此,这就需要企业不断规范会计报表,成立专门的会计报表负责部门,一经发现问题直接追究该部门的责任;另一方面,企业在发放银行贷款业务时必须严格填写现金流量表,在不断加大对企业利润指标和静态财务比率考核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现金流量指标及其现金流量表财务比率的考核力度。
2.完善呆账准备金计提方法,适当提高计提比例,拓展计提范围,尽可能简化核销的审批手续。企业应依据贷款的风险程度计提呆账准备金,及时足额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3.建立健全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首先,全面落实各项会计规章制度,明确会计人员的岗位职责,调整岗位操作规程,确定会计控制目标;其次,加强对会计岗位人员的工作授权,即资金划拨的授权、办理银行汇票的授权以及信用卡限额的授权等,防范会计风险;最后,致力于管理层次和操作层次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体系,一是管理层次,企业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下,结合金融企业自身业务实际状况和特点,不断调整经营方式,从而起到会计风险防范和控制的作用;二是操作层次,企业应加强全体职员的会计控制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使其能够充分认识到会计控制的重要性,以此,将会计控制制度体系落实到位。
4.建立会计内部监督体系。健全的会计内部监督体系包括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以及事后检查,一是事前防范。即企业需定期加强会计人员的相关业务知识和道德思想素养培训,切实不断提高其人员的从业素质,树立起会计人员风险防范意识,不断提升其风险防范能力;二是事中控制。企业会计部门应运用会计核算系统,对各项会计业务实施全程监督和控制;三是事后检查。现行企业应打破传统的单一检查模式,积极采用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模式,通过事后有效检查,增强企业各项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及其会计核算业务的高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