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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基市场的定义模板(10篇)

时间:2023-08-23 16:24:42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利基市场的定义,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利基市场的定义

篇1

通过本节学习,学生可以了解到人类的许多疾病受遗传物质控制,能在上下代之间传递,而且多数目前还没有有效的手段,只能采取各种监测、预防措施,因此禁止近亲结婚,在婚前进行遗传咨询、产前诊断就显得尤为重要。通过此部分知识的学习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素养,指导他们科学的认识遗传病,对于提高个人和家庭生活质量,提高人口素质有重要的现实和指导意义。

2. 教学目标

2.1 知识与技能。①概述人类遗传病的类型;②举例说出单基因遗传病、多基因遗传病和染色体遗传病;③说出人类遗传病的监测和预防方法。

2.2 过程与方法。①通过染色体剪贴配对操作理解先天智力障碍与染色体异常的关系;②通过苯丙氨酸耐量试验,理解遗传病的监测和预防。

2.3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通过本节学习认识到近亲结婚的危害性和婚前检查的重要性。在进行遗传调查和实验活动中,善于从自己亲身经历的事物中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大胆做出假设和进行自主性探究,养成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培养勇于创新与合作的科学精神。

2.4 重点难点。①重点:人类常见遗传病的类型以及遗传病的监测和预防;②难点:人类常见遗传病的类型。

2.5 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①教学方法:调查法、辩论法、讨论学习法、赏识性评价;②教学手段:多媒体、投影。

3. 课时安排(1课时)

教学内容(第一小节):引言

教师活动(第一小节):①最近甲型H1N1流感已经传染到多个国家,演变成全世界大流行;②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的和医药卫生条件的改善,人类传染性疾病已得到控制,而人的生殖细胞或受精卵里的遗传物质在数量、结构或功能上发生改变,使由此发育成的个体患先天性遗传病,其发病率和死亡率却有逐年增高的趋势。

每一个人都想拥有健康、高质量的生活,而这世界上的一部分人却因身体疾病而不能拥有健康,其中有些较严重的疾病是因为遗传所致,这些人的生活有着不为常人所知的痛苦,让我们一起来了解遗传病吧!

学生活动(第一小节):学生听讲。

设计意图(第一小节):引起学生兴趣。

教学内容(第二小节):人类常见遗传病的类型。

教师活动(第二小节):流行感冒是不是遗传病?为什么?

教师讲述:遗传病是由于人的生殖细胞或受精卵里遗传物质发生改变而引起的人类遗传性疾病,而流行感冒是由感冒病原体流感病毒引起的传染病,两者有着根本的区别。

问:遗传病有哪些类型?(学生自学)

(学生回答,老师归纳)

①单基因遗传病。单基因遗传病是指受一对等位基因控制的遗传性疾病。(强调一对,而不是一个)致病基因有的位于常染色体上,有的位于常染色体下,有的致病基因是显性基因,有的致病基因是隐性基因。比如软骨发育不全是属于常染色体上的显性遗传病。

常染色体遗传病:a.显性遗传病,如并指、多指、软骨发育不全;b.隐性遗传病,如白化病、先天性聋哑、苯丙酮尿症。

伴性遗传病:a.X显性遗传病,如抗维生素D佝偻病;b.X隐性遗传病,如红绿色盲、血友病、进行性肌营养不良;c.Y染色体遗传病,如外耳廓多毛症。

(银幕出示各种疾病患儿图,加深印象)

总结各种遗传方式的遗传特点:表格显示。

②多基因遗传病。多基因遗传病和单基因遗传病的区别是什么?

教师讲述:多基因遗传病是由多对基因控制的人类遗传病,多基因遗传病常表现出家族聚集现象,且比较容易受环境因素的影响。目前已发现的多基因遗传病有100多种,如唇裂、无脑儿、原发型高血压及青少年型糖尿病等。

出示多基因遗传病的发病率、遗传率表。多基因遗传病中,遗传因素所起作用的大小称为遗传率。一种疾病的发病率如果完全由遗传基础所决定的,其遗传率就是100%。遗传率高者可达70%~80%,这表明遗传基础在决定一个个体是否易于患病上有重要作用,环境因素作用较小,相反,遗传率低于30%~40%,这表明遗传基础在决定一个个体是否易于患病上作用较小,环境因素对是否发病可能更重要。

③染色体异常遗传病。如果人的染色体发生异常,也可引起许多遗传性疾病。

指导学生完成P86边做边学,完成讨论题。

比如先天智力障碍是由于体细胞中多了一条21号染色体引起的,(银幕出示“21三体”综合征患儿图)也叫“21三体”综合征,此患者体细胞为47条染色,核型45+XY。

问:先天智力障碍患者的症状是什么?对人类的危害是什么?目前我国是什么状况?

学生回答:患者智力低下,身体发育缓慢,外眼角上斜,口常半张,舌常伸出口外,约50%患者先天性早夭,它是一种常见的遗传病,我国每年新出生的幼儿中有2万人患有此病,患者总数估计不少于100万人。

学生归纳、性染色体遗传病。

教师讲述:现实生活中,由于一些女性会习惯性流产,研究发现其主要原因与胚胎细胞中染色体异常有关。

学生活动(第二小节):实践:将课本86页图4~28复印下来,用剪刀将每条染色体分析。

设计意图(第二小节):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

教学内容(第三小节):遗传病的监测和预防。

教师活动(第三小节):目前,只有极少数遗传病能够得到有效,大多数的治疗还处于探索阶段。因此,采取各种检测和预防措施,防止遗传病的发生非常重要。 转贴于  问:能直接根据表现型来推测患者的基因型吗?

学生:不能,对于隐性基因控制的遗传病,表现型正常的个体其基因型可能是纯合子也可能是携带者。

请大家看教材P87页“积极思维”,并回答后面的问题。

讨论:什么是健康的孩子?怎样才能做到优生?

教师讲述:优生就是让每一个家庭生育出健康的孩子。为此,就应该运用遗传学原理,改善人类遗传素质。我们在控制人口数量增长的同时,还应该进一步提高人口的质量。为了达到优生的目的措施有禁止近亲结婚,遗传咨询,婚前检查,适龄婚育,产前诊断等。首先,要禁止近亲结婚。

问:什么禁止近亲结婚?有什么危害?

(出示人类《血亲关系表》)。学生讨论,教师归纳,最后指出禁止近亲结婚是预防遗传性疾病发生的最简单有效的方法。

小结预防遗传病的方法:临床诊断———实验室诊断———遗传咨询

学生活动(第三小节):学生阅读P87页“积极思维”完成课后分析。

设计意图(第三小节):属于“了解”水平,通过自学就可以达到学习目的。

教学内容(第四小节):自我评估。

教师活动(第四小节):

①下列有关人类遗传病的途述中,正确的是( )

A. 遗传病是由于孕妇服用或注射了某些有致畸作用的药物引起的

B. 遗传病都是先天性的,因而某遗传病患者的父母或祖辈中一定有遗传病患者

C. 染色体的变化、基因的变化都有可能导致人类出现遗传病

D. 先天性的疾病都是遗传病,为避免遗传病的发生,人类应提倡优生优育

②下列疾病与基因病无关的是( )

A. 腭裂 B. 无脑儿 C. 肝炎 D. 黑尿症

③下列属于常染色体遗传病的是( )

A. 性腺发育不全综合征

B. 21三体综合征

C. 先天性发育不全综合征

D. 原发性高血压

④苯丙酮尿症是一种发病率较高的遗传病,该病属于( )

A. 单基因遗传病

B. 多基因遗传病

C. 常染色体遗传病

D. 性染色体遗传病

⑤从人类遗传病知识出发、结合实际案例分析我国《婚姻法》规定“禁止近亲结婚”的原因。

4. 板书设计

4.1 人类常见遗传病的类型:单基因遗传病、多基因遗传病染色体异常遗传病。

4.2 遗传病的监测和预防。

篇2

1、医鉴档案管理法规、制度方面的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是对档案管理宏观的法律规定。而对于医鉴档案,档案行政管理主管部门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中华医学会至今没有出台明确的具体规定和规范要求。只有卫生部2002年出台的《医疗事故技术暂行办法》第43条作了十分简单的规定:“医学会应当将专家鉴定组成员签名的鉴定结论、由专家鉴定组组长签发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文稿和复印件或者复制的有关病历资料等存档,保管期限20年。”因此,在医鉴档案的管理方面,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无论在内容上还是顺序方面我们都无法可依、无规定可依。山东省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以下称医鉴办)及各地市医学会医鉴办都是各自摸索着操作,没有统一的标准。

2、我省医鉴档案管理的现状

2.1 医鉴档案管理人员档案知识缺乏,不能实现专人管理,且医鉴档案存储条件差

由于省、市医学会的医鉴办有的工作人员至今没有解决编制问题,且人员较少,从事医鉴工作的人员难以实现稳定化,人员流动也比较大。因此,医鉴档案的管理不能实现专人负责,基本上是由医鉴办的工作人员兼管。另外我们省、市医学会医鉴办的医鉴档案兼职管理人员基本上没有接受过档案专业知识的系统培训和学习,所以很难做到规范整理和积极主动地归档。且有的地市医鉴办存放的医鉴档案的地方仅有一个橱柜,且零乱不堪,没有专门的存放医鉴档案的档案橱,更没有专门的档案室存放医鉴档案。

2.2 医鉴档案内容各异,顺序不一

由于没有一个统一的规范的医鉴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因此在省、市医学会医鉴办保存的医鉴档案中,不仅保存的档案内容存在严重差异,而且文档顺序不统一。如:有的地市医鉴办仅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暂行办法》第43条之规定保存了专家鉴定组签名的鉴定结论及专家鉴定组组长签发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文稿和医患双方提交的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复印件。其他的材料如:委托方的委托书、医鉴办的受理函、患方的陈述材料、医方的答辩材料、抽签材料、鉴定会笔录、影像资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当事医师的医师证、资格证复印件等都未予存档。由于保存的内容严重不统一,档案保存的顺序更无从谈起。

3、在医鉴档案管理方面的探索与尝试

国务院于2002年颁布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已经八年多了,与医鉴档案管理相关的规定至今没有出台,山东省医学会医鉴办在档案管理方面吸取各地市医鉴办在档案管理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并积极做了一些探索和尝试,起草了在山东省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行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利于在全省范围内在医鉴档案管理方面有据可依,更好的管理好医鉴档案,也利于更好地进行档案的开发与利用。

山东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档案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0),卫生部、国家档案局《卫生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卫办发【2008】24号)、参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山东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及各地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以下简称医鉴办)。

第三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档案(以下简称医鉴档案)是指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学会医鉴办在开展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及责任程度鉴定工作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不同形式与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 做好医鉴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是医鉴办应尽的职责。医鉴办档案工作依法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 医鉴办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医鉴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医鉴档案的统一管理。

第六条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守秘密,具备档案管理专业知识。

第七条 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指导、监督医鉴办工作人员的立卷、整理工作;

(三)负责医鉴档案的接收、归档、保管和提供利用工作;

(四)完成档案管理其他工作。

第八条 医鉴办档案保管期限为20年。

第二章 整理、排列、著录、编号、装订、排架、检索、销毁

第九条 医鉴办档案的立卷整理工作,实行责任到人的原则,谁组织案例鉴定谁立卷整理,由多人参加的鉴定,由医鉴办主任指定其中一人负责整理、归档。任何人不得将医鉴档案相关材料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组织鉴定负责人应在案例鉴定完结后30日内完成立卷归档工作。

第十条 医鉴档案整理应做到分类科学、排列有序、著录准确、编号合理、装订整齐、排架循序、编目有效,保持材料完整和准确,便于保管和利用。

篇3

中图分类号:TQ460 文章编号:1009-2374(2015)24-0063-03 DOI:10.13535/ki.11-4406/n.2015.24.031

片剂是目前品种最多、产量最大、使用最广泛的剂型之一,片剂的制备分为直接压片法和制粒压片法,后者根据生产工艺又分为湿法制粒工艺和干法制粒工艺,而传统的湿法制粒工艺仍然是药品生产中的主流工艺。湿法制粒工艺是在将原辅料加工成药物粉末,再加入黏合剂,靠黏合剂的桥架或黏结作用使粉末聚结在一起而制备颗粒的方法,具有生产工艺成熟,颗粒质量好,生产效率高、压缩成型性好等优点,在医药工业中应用最为广泛。片剂的制造过程一般可分为原辅料处理,称量,制粒,干燥,混合,压片,包衣等过程,行业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制粒是龙头,压片是核心,包装是凤尾,可见其中制粒过程在整个片剂生产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如何做好软材,获得颗粒,至今教科书上只有一段含义极深的“握之成团、触之即散”,未曾详述。针对压片时易出现的诸如裂片、粘冲、重量差异大、溶出度不合格等情况,如果在制粒过程中控制好原辅料粉碎、湿颗粒制备、筛网的目数、干燥水分,获得更适宜的颗粒,可能对压片有一定的帮助,减少或避免压片出现上述问题。

1 原辅料的预处理

原辅料在湿法混合制粒生产前,一般均需经过粉碎过筛处理。压片过程中常出现的一些不合格现象,如混合不均匀、裂片、粘冲或溶出度不合格等情况,都与原辅料在预处理时的粉碎细度不够密切相关。若原辅料为鳞片状或针状结晶,出现上述偏差的可能性会更为明显。传统工艺预处理粉碎过筛时的筛网一般选用80目或100目的筛网,但随着设备及原料工艺的进步,传统工艺上选择粉碎过80目筛网的原料现在大部分都能过100目筛网,而粉碎过100目筛网后的细粉出现上述现象几率大为减少,因此原辅料的细度通过100目筛正逐步取代采用80目过筛的工艺。

2 称量

因为每料重量增加或减少都会造成后续其他工艺条件的改变,从而造成颗粒质量的不稳定,可能造成药片裂片、脆碎度超标,崩解迟缓或溶出度降低等一系列问题,所以每次投料量不能够随意调整,若遇特殊情况下因根据工艺验证来确认称量重量。

3 制备颗粒

现在高速湿法混合制粒机是制粒生产中大多采用的设备,这种制粒机相对于传统意义上混合机加整粒机,但实际上很多厂家因为品种处方问题或对于高质量的追求,并未因此而淘汰整粒机,而高速湿法混合制粒机只被当作传统的混合机在使用,而后通过整粒获得更加均匀的颗粒。影响湿颗粒质量的工艺条件主要有黏合剂的温度、用量、加入方法、制粒机的搅拌切碎转速、搅拌切碎时间等众多因素。

3.1 黏合剂的温度

黏合剂的温度是放大生产中最难以控制的指标参数,想要精确掌握每一次加入黏合剂前都控制温度的一致性几乎不可能。因此大部分品种不会将温度作为控制指标,但在实际生产中发现,淀粉浆温度对某些特殊品种确有较大影响,对这些品种而言,温度就需要明确要求,正常情况下温度越低黏合性越大,药片的脆碎度越低;淀粉浆温度越高黏合性越小,药片的溶出度越高。因此,在某些使用淀粉浆做黏合剂的工艺中,应对黏合剂的温度有一定的控制。

3.2 黏合剂的用量

黏合剂的用量对湿颗粒的影响是最明显的,因此其用量也作为重要的控制参数,一般黏合剂用量越大,颗粒密度和硬度越高,但是黏合剂用量往往随着原辅料批次之间的差异也会有轻微的变化,这需要根据不同品种在长期的生产过程中不断积累。对于调整软材松紧度,在合理的范围内,通过增加黏合剂用量的方法优于增加搅拌时间的方法。

3.3 黏合剂的浓度

一般黏合剂浓度越大,黏性越大,与其用量关系密不可分,大部分厂家在通过验证后获得黏合剂浓度时不会选择调整浓度,而是通过调节黏合剂用量来控制软材,通常黏合剂浓度会作为固定值写入工艺规程中,不会用其来调整湿颗粒质量,在此不多加赘述。

3.4 黏合剂的加入方式

使用高速湿法混合制粒机制粒,黏合剂的加入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停机状态,打开制粒机机盖,将黏合剂直接倒入,这种方法黏合剂不易分散,制粒时易造成局部浓度偏高,颗粒松紧不均,产生的后果是压出的片子崩解或溶出差异较大;另一种是不停机状态,利用黏合剂加料斗,打开加料阀,在搅拌运行过程中加入,这种加料方法可避免局部不均匀的情况,能够使颗粒更均匀,但由于对黏合剂种类要求,设备设计或操作习惯等原因,限制了第二种加浆方式在生产中的使用。

3.5 搅拌转速与切碎转速的选择

制粒时软材的成型性与高速混合制粒机的搅拌与切碎转速的选择直接相关,其对颗粒质量影响较大,更是直接的影响压出的片子的质量。目前,高速湿法混合制粒机的搅拌电机有双速和变频调速两种,其中双速分为低速和高速,变频调速是使用手动调速,但手动调速一定程度上会影响颗粒质量,所以变频调速的高速混合制粒机一般是设定搅拌转速和运行时间,启动自动运行程序,以降低人为差异。对于品种个体来说,实际上变频仍被作为双速使用,但对某些特殊品种而言,运行相同时间,可以通过调高转速来获得适中的软材,从而避免长时间搅拌造成软材过紧。

3.6 搅拌切碎时间的选择

影响软材质量至关重要的一项工艺参数就是搅拌切碎的时间,其参数的设定直接决定制粒工艺的成败,搅拌转速和切碎转速虽然可以变频调速,但是大部分工艺选择定值以减少差异,为了获得更为合适的软材,选择通过调整时间来获得适宜的软材。通常情况下,搅拌切碎时间短,会造成颗粒的密度、硬度、均匀度降低,压片时会出现裂片、均匀度不合格等情况;搅拌切碎时间过长,则造成颗粒的密度、硬度加大,压片时可能出现软材失败,片剂崩解时间延长、溶出度不合格等问题。

4 整粒设备及整粒技巧

目前湿法制粒选择的整粒设备分为多功能整粒机和摇摆式整粒机,多功能整粒机优点是效率高,操作使用方便,缺点是由于人工加料对加料量及加料速度的差异,颗粒的均匀性稍微差一些;摇摆式整粒机的优点是整出的颗粒相对均匀,对于人工加料量及加料速度的差异性相对小一些,缺点是效率较低及使用一次性筛网拆装均较为不便。颗粒大小不匀,易导致差异超限,可控制整粒筛网目数及转速得以改善,通常情况下,若湿颗粒较紧,可以考虑提高转速、选择较大筛网、减少每次加料量,若颗粒较松,可以考虑降低转速、选择较小筛网、增加每次加料量等。此外,在筛网的选择上,往往有不锈钢筛网和尼龙材质的筛网可供选择,根据生产经验及软材性质,黏性软材选择不锈钢筛网较宜,而干性软材则选择尼龙筛网更为适宜,摇摆式颗粒机还可以考虑筛网安装的松紧来调节以获得适宜的颗粒。

5 干燥

干燥效果的直观体现是颗粒水分,颗粒水分作为颗粒质量的一项重要的评价因素,该参数的合理控制与否直接影响压片时片剂的外观、脆碎度等质量指标。一般情况下,压片时出现裂片情况可以考虑是否颗粒水分偏低造成的,而压片时若发生粘冲则需考虑是否因为颗粒水分偏高造成。颗粒水分的控制指标一般通过工艺验证初步确定,但水分往往难以重现,需要收集数据后制定水分控制范围。传统的干燥方式大多采用沸腾干燥,其影响因素包括蒸汽压力、干燥温度、干燥时间、干燥颗粒的重量等工艺参数,颗粒水分的控制多采用快速水分测定仪,一位熟练的操作人员可以经过长期生产实践,将每一次干燥的物料水分控制在理想的范围内,这样能够有效的提高生产效率,其能够较好的控制水分除了长期的经验以外,最核心的数据来源与干燥时间和干燥的物料温度。

6 干燥颗粒的整粒

与湿颗粒整粒相同的是影响干颗粒质量的工艺参数一般是整粒筛网目数和转速,为保证压片时生产的顺利进行,获得最适宜的颗粒粒度分布这是最后一次调整的机会,通过选用不同的筛网目数和转速,会对干燥后的颗粒产生明显的影响。一般情况下,颗粒较紧时,选择筛网较小,颗粒较松时,选择筛网较大。但是通常情况下,这不会作为一个成熟工艺的选择,想获得较好的颗粒仍是通过制备软材的工序上多研究改善。

7 混合

影响颗粒质量的混合工艺参数一般是混合物料量、混合机转速和混合时间,混合物料量通过工艺验证确认后为定值,混合机的转速可能因为设备的磨损造成混合机转速的漂移,而影响混合均匀程度,需要生产前的设备点检及设备的周期性确认,为最大程度的保证颗粒的混合均匀程度,获得质量均一的产品,需要通过工艺验证获得混合时间。充分的混合时间是保证剂在干颗粒中的分散程度的有效保障,否则剂会在干颗粒混合过程中形成静电吸附团,从而影响颗粒质量。

8 结语

本文从片剂湿法制粒工艺稳定性几种常见影响因素及其控制措施考虑,对各个步骤在放大生产中易出现的问题做一浅析,对于预防压片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保证药片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制药企业在生产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按批准的处方、工艺组织生产,使生产的药品质量合格稳定,充分保障公众用药的安全有效。

参考文献

[1] 关静,王健,田立茹,等.浅谈片剂制粒过程中的几种控制因素[J].北方药学,2008,5(1).

[2] 高爱国.浅谈片剂制粒工艺控制[J].齐鲁药事,2009,(3).

[3] 胡杰,余华芝,陈颖.干湿法制粒技术在片剂生产中的对比应用[J].齐鲁药事,2009,(4).

[4] 齐岩,王建英,谢敬东,王强,金继斌.枸橼酸他莫昔芬千法与湿法制粒制备片剂的溶出度比较[J].沈阳医学,2002,(4).

篇4

博弈论,是现代数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是研究决策主体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的决策以及这种决策的均衡,即当一个主体,好比一个人或一个银行的选择受到其他人、其他的银行选择的影响,而且反过来影响到其他人、其他的银行选择时的决策问题和均衡问题。一个完整的博弈应当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1)博弈的参与人,即博弈过程中独立决策、独立承担后果的个人和组织;(2)博弈信息,即博弈者所掌握的对选择策略有帮助的情报资料;(3)博弈的行动空间,即博弈方可选择的全部行为或策略的集合;(4)博弈的次序,即博弈参加者做出策略选择的先后;(5)博弈方的收益,即各博弈方做出决策后的得失。博弈论是一种数学方法,其应用范围十分广泛。

利率市场化后,随着商业银行自主定价,商业银行之间争夺优质客户的竞争将更加激烈,预计贷款定价的博弈将在各个银行间展开,本文突破用成本核算和风险溢价的方法研究贷款定价的思路,用博弈论的经典模型和微观经济学的供求理论对商业银行在存贷款利率完全放开管制之后的贷款定价行为进行分析。

二、 商业银行贷款定价的博弈模型

为了便于问题的分析。从寡头垄断市场下的竞争情形谈起。寡头垄断,是同时包含垄断因素、竞争因素、更接近于纯粹垄断的一种市场结构。它的显著特点是在一个行业中为数不多的几家垄断银行进行着激烈的市场竞争。由于为数不多的几家垄断银行在市场容量中占据很大份额的特点.决定了寡头垄断行业有别于其它类别行业的一个特点.也就是寡头银行之间存在着被认识到相互依存性。即每个银行无法自己单独地做出自己的策略,必须考虑到其他竞争者对它的竞争策略所做出的反应。我国目前的银行机构相对较少,规模较大,外资银行进入以后也难以暂时形成有效的竞争。从区域角度分析,由于寡头垄断市场类型与我国商业银行的竞争现状比较接近。因此下面将通过Bertrand的双寡头模型来进行分析。

1. 只有两家银行的情况。根据Bertrand的双寡头模型。考虑到寡头垄断市场的特点,首先假设市场上存在两家商业银行A和B,两者的贷款需求量LA和LB具有完全的可代替性。用交叉价格弹性EAB来衡量产品的差异程度。EBA表示银行价格变化对A银行贷款量变化的影响。计算公式为:

其中,LA和LB分别是银行A和B的贷款市场需求量, iA和iB分别是银行A和B的贷款利率。由于银行A和B差异很小,EBA一定较大。

假设贷款的总需求函数为L:L=LA+LB=a-iA-iB

A银行和B银行的贷款需求函数分别为:

LA=LA(iA,iB)=a-2iA+iB

LB=LB(iA,iB)=a-2iB+iA

假设银行A和B的贷款边际成本为均为i0。

在构造的需求函数中。当一个单独提高自己的利率时,该银行的贷款量就会下降;但当它的竞争对手的利率更高时,它的贷款量就会增加。

银行A和B的利润分别为:

EA=(iA-i0)*LA=(iA-i0)*(a-2iA+iB)

EB=(iB-i0)*LB=(iB-i0)*(a-2iB+iA)

两个式子分别对进行iA,iB求偏导,并令其为O,由此可解得Nash均衡条件下的贷款定价

2. 三家银行的情况。假设存在3家银行,其需求函数分别为:

LA=a-3iA+iB+iC

LB=a-3iB+iA+iC

LC=a-3iC+iA+iB

假设银行A、B和C的贷款边际成本为均为i0。

银行A、B和C的利润分别为:

EA=(iA-i0)*(a-3iA+iB+iC)

EB=(iB-i0)*(a-3iC+iA+iB)

EC=(iC-i0)*(a-3iC+iA+iB)

利用极值条件对收益函数分别求偏导.可算出贷款的均衡利率和均衡利润:

从与以上比较可知,三家银行的均衡利率水平i/低于两家银行存在时的均衡利率i,均衡利润也在下降。由此可以逐步推算出,随着银行的增加,银行间的贷款竞争将更为激烈,商业银行的利率定价水平会逐步降低,利润会下降。

三、 合作博弈分析

从博弈的观点来看。价格战对于竞争双方长期来讲都是不利的,最后导致两败俱伤。因此银行应引入合作竞争的策略,来建立一种全新的“双赢竞争”模式。

模型的基本假设:

(1)假设只有两个银行A、B;

(2)市场中的总贷款供应量为L=LA+LB=a-iA-iB。

由以上可知,银行的长远利益在于合作。

篇5

Abstract:" Enterprise accounting standards -- Application guide " ( 2006 ) to explain and "enterprise accounting standards -- " ) ( 2006, 2008, 2010 ) on the use of additional paid-in capital ( equity premium or capital premium ), retained earnings to adjust the formation of corporate merger under the same control of the long-term equity investment debit balance accounting principles of regulatory limitations to some extent, is used to adjust the accounting subjects also lacks unity necessary. Standards also not on the merging party used to adjust the statutory surplus reserve should keep balance of legal provisions that restrict, this and " enterprise financial rules ", " company law "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are inconsistent. Limitations of the criteria system is likely to lead to the use of or specific practice dispute. Suggest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to be improved in the " interpretation " of the accounting standards for enterprises.

Keywords: enterprise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the same control; holding merger; equity investment debit balance; accounting treatment; criterion limitations

中图分类号:E232.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引言企业并购的动因和作用是促进企业合并行为发生的根本原因,企业合并方式有着重大差异,合并方式的不同可能导致长期股权投资差额的存在。财政部在不同时间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差额会计处理原则性规定及其所适用的指导原则也有着根本区别。在“收入费用观”原则指导下,2001年(2002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原准则”或“旧准则”)规定,股权投资差额在“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明细科目中核算,并以分期方式进行摊销,摊销时确认为或冲抵“投资收益”。在“资产负债观”原则指导下,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规定,股权投资差额先用合并方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进行调整,若为贷方差额直接调增“资本公积(溢价);若为借方差额,用合并方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账面贷方余额调整之后,仍不足调减部分,应用合并方的留存收益(包括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继续进行调整,直到把借方差额调平为止;但未对留存收益中“法定盈余公积”应保留法定余额作限制性规定。本文从“股权投资差额”的定义和理论依据入手,简要地比较了新旧准则关于股权投资差额会计处理方法的差异,然后引入本文论述主题并进行分析。

一、股权投资差额的定义及新旧准则对其会计处理方法回顾

㈠原准则的规定

股权投资差额,是指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该差额分为“借方差额”和“贷方差额”。

股权投资差额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投资企业直接投资于某一非上市企业,所投出资产的价值高于或低于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从理论上讲,初始投资成本高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可能是由于被投资单位按公允价值计算的所有者权益高于账面价值或被投资单位有未入账的商誉。但是这两种情况所形成的差额往往不可区分,人为地将其确认为商誉或负商誉,均有悖于商誉或负商誉的性质。这种投资差额的存在现实是不可避免的。

原准则本着适当简化原则和便于会计核算,将股权投资差额全部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在“收入费用观”原则指导下,为了避免虚增或虚减利润,采取在一定期限内分期摊销原则,但在投资的后续计量时增加了摊销工作量。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借方差额,在未来期间内摊销时将形成利润抵减因素(摊销时,借记“投资收益”,贷记“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

事实上,股权投资差额是对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当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应相应调整初始投资成本。基于此种理由,股权投资差额不适于作为资产或负债予以确认,而应将其直接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之中。股权投资差额就成为初始投资成本调整项目,通过调整,无论是否包含商誉或负商誉,它们的确认已显得不重要,重要的是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投资时仍然应当反映其初始投资成本,反之,如果将差额单独作为资产或负债入账,则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投资时反映为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而不是初始投资成本。

通常情况下,股权投资差额在取得股权时按照取得股权时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总额计算确定,并对初始成本进行调整,调整后,新的投资成本应等于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投资时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调整公式为:初始投资成本+借方差额(-贷方差额)= 投资时发生的全部对价支出。初始计量时应设置“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和“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两个明细科目。

㈡关于新准则下企业合并方式及其类别规定的概述

在“资产负债观”原则指导下,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和2006、2008、2010年《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以下均统一简称“新准则”),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和股权投资差额的确认与调整的会计处理原则性规定发生了重大变化——企业合并方式被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两种方式。不同方式下企业合并又被分为“控股合并”与“吸收合并”等。不同合并方式下的不同控股类别所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及其所产生股权投资差额的会计处理是不相同的。

限于篇幅,不对上述会计处理规定方面的差异进行比较说明,仅引出新准则下的有关规定,并以同一控制下一次交易方式实现的控股合并为例进行论述,且假定合并前参与合并双方所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合并成本中所包含的已宣告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已作为“应收股利”单独确认,合并方为进行合并发生的有关费用已按新准则规定进行了相应处理……

二、新准则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和股权投资差额会计处理原则简述

㈠《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相关内容

1.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

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借记“管理费用”)。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账面贷方)余额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包括“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

应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3.会计政策调整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子公司按照改制时确定的资产、负债评估价值调整账面价值的,母公司应当按照取得子公司经评估确认净资产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该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所有者权益。如果被合并方存在合并财务报表,则应当以合并日被合并方合并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为基础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㈡《企业合并准则》关于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会计处理原则性规定

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中,合并方在合并日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对于因该项企业合并形成的对被合并方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二是合并日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

1.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应以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的份额作为形成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合并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注意事项(仅以资产负债表为例)

为表述之便,以下内容在准则讲解基础之上作了适当归纳调整。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合并方一般应在合并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合并日形成的报告主体的财务状况、视同该主体一直存在形成的财务状况。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应以其账面价值并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在合并日及以前期间发生的交易,应作为内部交易按照《合并财务报表准则》要求进行抵消;对于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之和)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应按以下原则,自合并方的资本公积转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⑴确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后,合并方账面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贷方余额大于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将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资本公积”转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在合并工作底稿中,借记”资本公积”项目,贷记“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项目。

⑵确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后,合并方账面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贷方余额小于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在合并资产负债表:

①应以合并方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贷方余额为限,将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资本公积”转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在合并工作底稿中,借记”资本公积”项目,贷记“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项目。

②因合并方的账面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贷方余额不足,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予全额恢复的,合并方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这一情况进行说明。

(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⑸》拟对上述内容进行修订,目前正在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㈢《合并财务报表准则》规定(限于篇幅,此处略)

三、新准则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确认、计量时账务处理所涉会计科目

㈠“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主要账务处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在合并日按取得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借记本科目,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贷记有关资产或借记有关负债科目,按其贷方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为借方差额的,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

㈡“资本公积”科目

本科目核算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主要账务处理: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科目……按支付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贷记有关资产科目或借记有关负债科目,按其(贷方)差额,贷记本科目(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为借方差额的,借记本科目(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借记“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的资本公积。

㈢“ 盈余公积”科目

本科目核算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本科目应当分别“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进行明细核算。主要账务处理:企业按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的盈余公积。

㈣“利润分配”科目

本科目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余额。本科目应当分“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作股本的股利”、“盈余公积补亏”和“未分配利润”等进行明细核算。主要财务处理: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本科目(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付股利”科目。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的股票股利,应在办理增资手续后,借记本科目(转作股本的股利),贷记“股本”科目。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借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或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盈余公积补亏)……年度终了……结转后,本科目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外,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本科目年末贷方(或借方)余额,反映企业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

四、《企业财务通则》和《公司法》对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用途的限制性规定

㈠《企业财务通则》(国务院部门规章)之有关规定:

《企业财务通则》(简称“财务通则”或“通则”)的法律效力与“新准则”平级,均属于部门规章,效力低于《公司法》(法律)。财务通则的有关规定如下:

经投资者审议决定后,资本公积用于转增资本。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包括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可以用于弥补企业亏损或者转增资本。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后留存企业的部分,以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为限。企业增加实收资本或者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实收资本,由投资者履行财务决策程序后,办理相关财务事项和工商变更登记。企业发生的年度经营亏损,依照税法的规定弥补。税法规定年限内的税前利润不足弥补的,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弥补,或者经投资者审议后用盈余公积弥补……企业可以采取新设或者吸收方式进行合并重组……企业合并的资产税收处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税法的规定,合并后净资本超出注册资本的部分,作为资本公积;少于注册资本的部分,应当变更注册资本或者由投资者补足出资……

㈡《公司法》(法律)之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其法律效力依次低于《宪法》、《立法法》,但高于同属于部门规章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财务准则》。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如下: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注:不得折价发行股票)。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35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注:这里的资本公积金特指“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五、新准则有关规定的局限性及其与公司法可能相抵触情况分析

对前面引述内容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对比分析后,不难发现,新准则关于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会计处理有关规定的确存在一些局限性问题,这些局限性问题很可能与公司法相抵触。情况如下:

㈠新准则有关规定存在的局限

1.未对法定盈余公积应保留法定余额出作限制性规定

⑴新准则完整意思表达重述:

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或与所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为贷方差额,应当直接增调“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若为借差额,应先以合并方“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账面贷方余额为限进行调整,仍不足冲减的,再调整留存收益项目下的有关明细(包括“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⑵重述后新准则完整意思表达存在的三个缺限:

①缺限之一:

当合并方“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账面贷方余额不足冲减股权投资借方差额,而用留存收益进行断续调整时,新准则未对后续的调整顺序作出明确规定。即,存在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孰先孰后的排序问题。

②缺限之二:

公司法和通则均明确规定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当第①种情况出现时,新准则未对“盈余公积∕法定公积金”应保留法定余额作出限制性规定。

③缺限之三:

新准则规定,在合并日,合并报资产负债表编制时,确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后……合并方账面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贷方余额小于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在合并资产负债表:①.应以合并方“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贷方余额为限,将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资本公积”转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在合并工作底稿中,借记”资本公积”项目,贷记“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项目。②.因合并方的账面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水溢价)贷方余额不足,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予全额恢复的,合并方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这一情况进行说明。

〔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5)》(征求意见稿)已涉及这方面内容〕。

据新准则意思表达,当合并方“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面贷方余额仍不足冲减时,可以将“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冲至为负数。合并行为发生之后,立即让原本为贷方余额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立即变成为账面借方余额(即负数)。但新准则未明确要将这一情况在报表附注中加以披露。在所有权与经营相分离情况下,该情况一旦出现,让股东搞不明白过中原由。

2.长期股权投资初始确认时所涉四个科目之规定缺乏必要统一性

除“长期股权投资”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两个科目互相照应外,“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均与“长期股权投资”或“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缺乏必要的统一性。新准则分别将“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各自用途意思表达为“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和“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其共同点为“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这样的意思表达似乎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不相干。换言之,新准则中“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用于调整同一控制下企业控制合并形成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规定本身就存在先天性的局限问题。

3.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为合并对价的企业控股合并存在的局限问题

⑴新准则未提示被合并方原股东退股等相关事宜

在原股东部分退股的情况下,被合并方实际控股率与控股投资协议约定的控股率将存在重大差异。

⑵新准则未提示被合并方股东持有合并方股权形成反向投资的合并报表如何处理事宜

新准则对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中被合并方股东持有合并方股权所产生的反向购买作了详细说明,但未对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中被合并方股东持有合并方股权所产生“反向投资”(注:为区别于非同一控制下反向购买,将其临时定义为反向投资)行为进行提示,在理论上,反向投资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㈡新准则有关规定可能与财务准则和公司法的规定相抵触

当合并方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不足调整借方差额时,须用“盈余公积∕法定公积金”断续进行补充调整,但新准则未明确规定其应保留法定限制性余额,一旦出现法定公积金调整过度情况,其余额与注册资本之间的比例关系将违背《企业财务通则》、《公司法》的“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强制性规定,换言之,新准则的规定与《企业财务通则》和《公司法》相抵触。

虽然《企业财务通则》之“资本公积用于转增资本。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为新准则的制订留下了一个“大活口”,但是《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的法律效力毕竟均低于《公司法》,于是可以这样理解——新准则在制订时打了《企业财务通则》和《公司法》一个“球”。

只要《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款“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和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合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等条款内容不作修改,那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用盈余公积账面贷方余额来冲减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产生的借方股权投资差额的规定分别与《企业财务通则》和《公司法》在某种程度上相抵触的嫌疑将无法彻底排除,或者说,所存在的争议或异议将可能持续下去。

六、企业合并在社会经济中的重要性

《企业会计准则(2006)》执行后,2008年、2010年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全文刊载了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设、趋同、实施与等效问题》讲话稿(以下简称“讲话”)。该讲话中有以下内容:

“企业合并准则是一项新准则。1570家上市公司中,411家上市公司按照准则规定将企业合并分类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其中,披露了企业合并类型判定依据的有348家上市公司,有63家上市公司未明确披露企业合并类型的判断依据。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186家上市公司中,184家上市公司明确指出以账面价值为计量基础。存在交易价差的有112家上市公司,占有此类交易公司数的60.22%,其中,投资成本大于所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的有41家上市公司。2007年发生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并入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的有133家上市,总额为212.29亿元,占有此类交易公司净利润总额的5.82%”。

刘司长的讲话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财政部权威数据或信息的公布,从数据中不难获悉,在当年1570家上市公司中,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上市公司就有186家,占上市企业的百分比约为11.85%,这个比例大于并且符合重要性判断比例10%的标准,即,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后的上市公司在上市公司总数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不妨简单地推断其在社会经济中应具有同等的重要性。

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186家上市公司中,存在交易价差的就有112家,占该类企业总数的比例约为60.22%。存在交易价差的112家上市公司:投资成本大于所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即存在借方股权投资差额)的有41家上市公司,存在借方股权投资差额的41家上市公司占存在交易价差的112家上市公司的比例约为36.61%(比三分之一还强)。这两个比例的重要程度可见一斑。

刘司长的讲话所披露的信息仅涉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上市公司,但没有包括未上市企业,若将后者包括进来,则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的数量将远不止186家,按简单加法计算,其在社会经济中重要性的砝码应将有所增加。

透过财政部权威信息,经深入分析后,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以同一控制下合并方式形成的企业在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具有举足轻重地位,其中,存在借方股权投资差额情况的公司也同样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性。由此可以管窥进一步规范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借方股权投资差额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的重要性。这应是勿庸置疑的事情。

七、股权投资借方差额会计处理应用范例的重要性被忽视的现状

如前面所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处理具有重要性,那么《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等规范性资料中应有这方面的大量应用范例。2006年、2008年、2010年《企业会计准则讲解》没有一道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同股权投资借方差额会计处理方面的应用范例。以会计核算实务处理见长的全国会计专业中级职称和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的辅导教材也同样未涉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股权投资借方差额会计处理方面的应用范例。

这个反差实在太大。是什么原因?在企业中从事财会工作的广大专业技术员至今也不知其所以然。

据不完全统计,部分年度全国会计专业中级职称统一考试和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计算分析题”和“综合题”等主观类大题,也未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同股权投资借方差额会计处理所涉及的知识点作为考点。从应试角度来讲,这对广大考生是有利的。广大考生在考后庆幸之余,也仍不明白个中原由。

难道是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同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会计处理不重要?抑或是准则规定的确存在局限而不便列举范例和出考题以免引起争议?或者因为它太简单了以至于不足以作为一个考点纳入有关考试?

权威工具书或参考资料的情况如此,那么部分高校学者们所编写的新准则应用方面的参考资料和民间有关考试培训机构所出版应试参考资料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股权投资借方差额会计处理的应用举例情况又怎样?

笔记对所能收集、购买和查阅到的资料中涉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同股权投资借方差额会计处理方面的应用举例情况作了简单统计,据不完全统计,有关情况如下表(数字表示应用例题或考题数量)如示:

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股权投资差额会计处理原则应用情况统计简表

〔注:表中第⑵部分被纳入统计的范例,主要指章节内容中的例题,或章节中的强化习题等,因时间原因,未统计其“考前模拟试题”等部分相关例题。同一类资料中,各年度相同或同一册资料中重复例题均重复计算,借方差额和贷方差额同时出现的例题分别算作一道〕

数据显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股权投资借方差额会计处理方面应用范例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全国会计专业中级职称统一考试和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中几乎被完全忽略;而在部分高校学者或民间考试培训机构所编写资料中的出现比例仅为36.84%,占抽样总体的比例仅为21.88%。

本文前述内容已提及,据刘司长讲话分析得出结论“存在借方股权投资差额的41家上市公司占存在交易价差的112家上市公司的比例约为36.61%……”,36.61%这个比例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会计处理方面应用范例的比例36.84% 基本接近。从另一个侧面,不难看出,部分高校学者和民间考试培训机构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会计处理方面的应用探讨情况明显好于“新准则讲解”、全国会计专业中级职称和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的辅导教材。换言之,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会计处理的应有举例情况在权威程度不同资料上被重视和关注程度出现了“倒挂”现象,并且这种倒挂现象比较异常。一言蔽之,股权投资借方差额会计处理应用范例的重要性在某种程度上被主观忽略或忽视了。

在“新准则”没有应用范例指导具体实务操作的情况下。处于学术“金字塔”顶端的高校学者,他们在会计理论应用问题的研究过程中所遇问题,在某种程度上也将是从事财务工作广大专技人员可能遇到的难题。那么部分高校学者们所编著作中列举的应用例题又存在什么样问题?并引起怎样的争议和再思考?

八、长期股权投资借方差额会计处理应用例题及其有待商榷的地方

㈠应用例题

以下【例-1~3】均引自于某高校学者所编写的有关专著,特此鸣谢他们的劳动成果!为方便论述,个别例题作了适当改动。

1.以支付现金为合并对价方式所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例—1】A企业支付8 000 000元获得了B企业90%的股权,B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为6 000 000元。合并日A企业的资本公积为300 000元;未分配利润为3 000 000元。

本例中,A企业的投资成本是以B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6 000 000 × 90% = 5 400 000(元)。A企业的投资成本与其付出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为:8 000 000-5 400 000 = 2 600 000(元)。合并方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5 400 000

资本公积 300 000

未分配利润 2 300 000

贷:银行存款 8 000 000

【例—2】A、B两公司同为C公司控制之下的子公司。20X6年6月1日A公司以现金600万元的对价收购了B公司100%的股权。在这次合并过程中发生审计费用、法律服务费等直接相关费用为8万元。合并后,B公司续存。20X6年5月31日,A、B两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注:本题在原例题基础上作了形式的修改,并作了一些删减。

⑴ 20X6年6月1日A公司通过支付B公司600万元现金取得了B公司100%的股权。由于A、B公司同受C公司控制,所以,它们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由于合并后B公司仍然存续,因此A公司取得B公司股权日的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500万

资本公积或留存收益100万

贷:银行存款 600万

⑵ 为时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8万元,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 合并费用8万

贷:银行存款8万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股票)为合并对价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例—3】甲、乙两家公司同属丙公司的子公司。甲公司于20X6年3月1日以发行股票的方式从乙公司的股东手中取得乙公司60%的股份。甲公司发行1500万股普通股股票,该股票每股面值为1元。乙公司20X6年3月1日所有者权益为2000万元。甲公司20X6年3月1日的资本公积为180万元。盈余公积为1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200万元。

则该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2000×60% = 1200(万元)。该成本与所发行的股票的面值总额1500万元的(借方)差额300万元,应首先调减资本公积180万元,然后再调减盈余公积100万元,最后再调整未分配利润20万元。其会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12 000 000

资本公积1 800 000

盈余公积1 000 000

未分配利润200 000

贷:股本15 000 000

㈡部分应用例题有待商榷的方面

1.【例—1】会计处理值得商榷的地方

在合并日,合并方A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内部结构呈异常状态——资本公积为3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300万元,而无盈余公积,盈余公积到那里去了?在不存亏损、未进行分配或转增资本等情况下,盈余公积(假定只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应保持的比例为1:9,可以倒算出法定盈余公积金至少应约为33.33万元。显然【例-1】题设条件不符会计常理。

当然也可以假设,A企业在合并B企业之前,已经合并了其他企业,并按新准则规定将原有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账面贷方余额抵减完了,既然盈余公积已被抵减完,根据新准则的规定,在此之前应先被抵消的是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原账面余额,即资本公司应先于盈余公积抵减完毕,可是资本公积还保持着账面贷方余额30万元,这明显不符合新准则的规定。当然也可以假设A企业在合并B企业前因增资扩股而发行股票产生了30万元的溢价收入。这些问都有待商榷。

【例—4】承【例-1】其他条件相同。再假设,合并日,A企业的资本公积(全是股本溢价而无其他资本公积)分别为10/0/0万元三种情况;未分配利润为分别为250/259/0万元三种情况。

A企业的投资成本是以B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600 × 90% = 540(万元)。

A企业的投资成本与其付出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为:800 - 540 = 260(万元)。

【解析】:按照新准则的规定合并双方的账务处理分别如下:

①.合并方A企业的账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540万

资本公积10万 / 0 / 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50万 / 260万 / 260万

贷:银行存款800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当盈余公积为0、未分配利润为259万元时,需要调整的未分配利润应为260万元,此时其账面余额为借方余额1万元;当盈余公积为0、未分配利润也为0时,需要调整的未分配利润仍应为260万元,此时其账面余额为借方余额260万元。该两种情况的出现,均导致原本为贷方余额的未分配利润成为借方余额。

在合并前,报表数据显示,在最不济的情况下,未分配利润充其量为零,可合并后,A企业账面未分配利润最差的情况是负260万元。如果合并方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不对与合并相关的情况进行适当披露,股东在看不董报表变化情况下,企业合并行为可能会遇到一定的麻烦。

②.被合并方B企业的账务处理(假设B企业的原股东不存在退股的情况)

借:银行存款 800万

贷:股本/A企业540万(按股本面值总额)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60万

2.【例—2】会计处理值得商榷的地方

在合并日,从有限的会计信息中看不出合并方A企业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数据信息,在调整100万元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时,借记“资本公积”或“留存收益”100万元。到底是调整资本公积,还是留存收益?这是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内部结构会计信息不充分导致的疑惑。

【例—5】承【例-2】其他条件相同。在合并日,假定合并方A企业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均为零。

【解析】:按照新准则的规定合并双方的账务处理分别如下:

①合并方A公司的账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只能将未分配利润冲减至负数(即为借方余额)。由于合并后B公司仍然存续,因此A公司取得B公司股权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500万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00万

贷:银行存款 600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当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和未分配利润的账面余额均为零时,无法用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来调整100万元借方股权投资差额,只能调整未分配利润,即使其账面余额为零。对于合并方A企业来讲,合并后的未分配利润账面为负100万元,这样的反差,能否让股东接受?是个问题。

②被合并方B公司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600万

贷:股本/A企业500万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00万

九、控股投资后合并方实际控股率问题的探讨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就是在指在合并行为发生之前,参与合同并的双方均受同一企业控股控制,被控制的双方均是能实施控股企业的子公司,被同一企业控制下的两个子公司间的合并行为就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对价的支付方式主要有支付现金、非货币性资产、承担负债、发行权益性证券等。

合并方要想通过合并来取得被合并方的控制权,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从母公司那里取得被合并方的控制权,要想取得100%控制权,被合并方其他小股东必须全部撤资退股,否则不可能达到100%的控制权。二是合并方与被合并方的共同母公司不从被合并方撤资,为了达到控制目的,被合并方只能增资,增加的资本部分全部(或绝大部分)须由合并方出资,当然也不排除被合并方企业的其他小股东撤资退股情况,只要其原共同母公司和其他小股东不完全撤资或只部分撤资,合并方就不可能取得100的控制权。

以下为论述方便,仅以支付现金和发行股票为合并对价方式为例,并分别原共同母公司和原少数股东退股和不退股两种情况,且暂不考虑合并方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应保留法定余额限制性规定等事项。

㈠合并方以支付现金为合并代价方式下投资后的实际控制率问题

1.被合并方原股东不撤资退股,合并方消纳被合并方所增资本方式下的控股合并

【例—6】 A企业与B企业同受C企业控制,C企业占A企业80%股权,C企业占B企业60%股权,经C企业股东会同意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A企业合并B企业,为此,两企业签订了股权投资协议,A支付800万元现金获得了B企业90%的股权,C企业及B企业的少数股东均不退股且保持有持股数量。合并日,B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为600万元(假定:实收股本300万元,股本溢价100万元盈余公积20万元,未分配利润180万元)。合并日,A企业的资本公积为30万元,盈余公积为2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180万元(假定A企业税后净利润未作分配)。

【解析】,在被合并方B企业原股东不撤资情况下,合并方欲通过企业合并达到控制B企业目的,则按被合并方B企业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700万元为基础,A企业应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至少是:

设假面价值为X,并将其代入以下一元一次方程中:

X /(X+600) = 90%,解出:X = 5 400(万元)

即,在B企业原股东不撤资的情况下,A企业至少要支付5400万元的合并对价才能达到90%的股权权;也即,B企业只能采取增资方式,增资额5400万元,只能由A企业出,但投资协议只约定由A企业出资800万元。显然,这份投资协议不可能实施,因为A企业的实际控股率的最大值(不考虑股份数量百分比)仅为57.14%〔=800/(800+600=1400)%〕,而不是90%,但达到了实际控制目的,而此时关联关系变为:C企业与A企业仍保持原本正常母子关系(即C仍控制A80%股权);A企业实际控制B企业57.14%股权,而C企业实际控制B企业股权由60%降为25.71%〔=(600×60%=360)/(800+600=1400)%〕,即C企业又是被A企业控制下B企业的一个小股东;合并报表,先由A企业编制,最后由C企业汇总。

结论⑴:在被合并方原股东不撤资退股情况下,合并方对被合并方不能达到100%的控制权。

2.被合并方原股东撤资退股

在此种情况下,被合并方原母公司须撤走较大比例股权资金(可将这部分股权直接转让给参与合并的合并方),或者与其他少数股东共同撤资达50%以上,否则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行为不可能实施。

结论⑵:当且仅当被合并方原股东全部撤资退股的情况下,合并方才能达到100%的控制权。

㈡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为合并代价方式下投资后的实际控制率问题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为合并代价实施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实际控制权的情况与合并方以支付现金为合并对价的情况类似但又相对复杂一些。其中,如果被合并方所确认的股本溢价远高于实收股本,那么根据同股同权原则,合并方在被合并方的实际控股率可能将远低于投资协议约定的控股率,也即实际控股率将因股本溢价的确认而被“稀释”。限于篇幅,仅以点到为止的方式进行提示,不作深入探讨。

十、例析用法定盈余公积金调整借方差额后应保留法定限制性余额的问题

以《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2》第二十章《企业合并》【例21—1】和《CPA会计2012》第二十四章的【例24—1】为基础资料,将其修改为一道以讨论盈余公积冲减合并借方差额后法定余额受限方面的例题,并借以表达笔者的观点。

【例—7】A、B两公司分别为P公司控制同上的两家子公司。A公司于20×7年3月10日自母公司P处取得B公司100%的股权,形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后B公司仍维持其独立法人资格继续经营。为进行该项企业合并,A公司发行了4 000万股本公司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作为对价。(公司法规定,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A、B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合并日,A公司及B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的构成情况分别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解析】:

在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账面贷方余额不足以调整借方差额之时,A公司用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来继续进行调整,不足的余额用未分配利润进行调整。本题的难点也是关键问题,在于综合考虑了公司法对法定盈余公积金调整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后应保留法定余额限制条件。

本例中,A公司的投资成本是以B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2 000 × 100% = 2 000(万元)。A公司的投资成本与其所付出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为:4 000-2 000 = 2 000(万元)。

“盈余公积/法定公积金”调整后的最低限额900万元(=3600×25%),低于此数时则不能再予调整。

①合并方A公司在合并日(3月10日)的财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2000/2000/2000/2000/2000/2000/2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800/ 800/1000/ 800/ 0/ 0/2000

盈余公积/任意公积金 450/ 500/ 400/ 300/ 450/ 0/ 0

盈余公积/法定公积金 0/ 100/ 0/ 0/ 0/ 0/ 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50/ 600/ 600/ 900/1550/2000/ 0

贷:股本/B公司 4000/4000/4000/4000/4000/4000/4000

②合并报表处理注意事项及调整分录:

A公司在合并日,通过账务处理,只有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3300万元冲减2000万元后剩余1300万元的剩余贷方余额的情况,才满足大于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1200万元)的条件,因此在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如下调整分录: 借:资本公积(调整“股本溢价”明细项目)1200

贷:盈余公积400

未分配利润800

十一、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为合并对价可能形成“反向投资”的注意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2010)之《企业合并》增加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反向购买”的会计处理规定——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交换股权的方式进行的,通常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一方为购买方。但某些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一方因其生产经营决策在合并后被参与合并的另一方所控制的,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一方虽然法律上的母公司,但其为会计上的被购买方,该类企业合并通常称为“反向购买”。

例如,A公司为一家规模较小的上市公司,B公司为一家规模较大的贸易公司。B公司原股东发行普通股用以交换B公司原股东持有的对B公司股权方式实现。该项交易后,B公司原股东持有A公司50%以上股权,A公司持有B公司50%以上股权,A公司为法律上的母公司、B公司为法律上的子公司,但从会计角度,A公司为被购买方,B公司为购买方。

另外,《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2010)还同时规范了“企业合并成本”、“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每股收益的计算”等有关内容。参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反向购买的规定,在实务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也可能存在类似情况,为了加以区别,遂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类似情况暂定义为“反向投资”。

单纯地从数学角度考虑,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为合并对价且与并合并方股东互换股权交叉持股的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可能遇到与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类似的反向购买情况,但考虑到在上市实务操作中可能遇到子公司上市与集团公司整体上市的法律限制问题,并且类似情况着实不例举例,或因举例将涉及诸多前提条件或限制性假设,限于篇幅,不再举例进行深入探讨。

十二、结束语

财政部会计司刘司长的讲话强调:“我国的企业合并准则规定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国际准则只规定了购买法,明确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在我国实务中,因特殊的经济环境,有些企业合并实例属于同一控制同下的企业合并,如果不对其加以规定,就会出现会计规范的空白,导致会计实务无章可循。因此,中国准则结合实际情况,规定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认为,中国准则在这方面的规定和实践将为国际准则提供有益的参考”。该讲话表明,我国《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合并》等有关准则在国内和国际上的重要性。

既然重要,那么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控股合并借方差额会计处理原则方面的应用范例应在有关工具书中见诸笔墨,可包括《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会计专业中级职称和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在内的一些权威资料,却没有这方面的应用范例。这些工具书或权威的参考资料对借方差额重视程度与刘司长讲话强调的重要性实在不相称。这种情况实在异常。

新准则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控股合并中所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的确又存在一些局限性问题,这些局限性问题本身又与《公司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可能相抵触。目前,财政部正就《企业会计准则解释⑸(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借此机会,建议财政部一并考虑完善同一控制下企业控股合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以便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广大从业人员正确理解、运用准则有关规定,以减少或避免实务中误解准则规定可能导致的偏差或错误。

参考文献

[1]财政部 . 企业会计准则2001.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7

[2]财政部 . 企业会计准则2002.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10

[3]财政部 .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 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11

[4]财政部 .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6.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4

[5]财政部 .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12

篇6

斯蒂格利茨对风险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他与罗斯柴尔德(M.Rothschild)在70年代早期合作发表的一系列论文之中。

斯蒂格利茨在与罗斯柴尔德合作的论文《递增风险:定义》(1970)中,首先对风险的传统定义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新的定义方法。他们认为,人们通常用四种定义来说明一个随机变量(Y)较另一个随机变量(X)具有更大的风险(假定二者均值相同),即:(1)随机变量Y等于随机变量X加干扰项Z(均值为零的噪音);(2)每一个风险规避者更偏好X,即对一个凹效用函数而言,EU(X)≥EU(Y);(3)与随机变量X相比,随机变量Y的概率密度函数在其尾部具有更大的权数;(4)随机变量Y的方差大于X。通过对随机变量的偏序进行检验,他们指出前三种定义是等价的,而第四种定义则与之不同。为了更准确地把握风险的含义,他们还对“更高的风险”给出了一个正规的定义,即如果一个随机变量的密度函数是另一个随机变量的密度函数加上一个“保持均值不变的差”(Mean Preserving Spreads),则该随机变量具有更高的风险。其中,“保持均值不变的差”是一个均值为零的分段函数。斯蒂格利茨与罗斯柴尔德的这一定义,成为大多数论述风险问题文献的分析基础。

斯蒂格利茨在与罗斯柴尔德合作的《递增风险:经济影响》(1971)论文中,进一步对递增风险的经济影响及其具体应用进行了论述,分别就不确定性对储蓄收益率的影响、资产组合选择问题、厂商的生产问题和厂商多期计划问题等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考察,其主要结论包括:(1)均方差分析方法一般会导致错误的结论、相关函数的凹行或凸性条件可以用阿罗-普拉特的相对和绝对风险规避概念进行表述;(2)厂商在不确定条件下的产出总是低于确定性条件下的产出,厂商对递增风险的最优反应是削减产量而非价格(这是新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的基石之一)。

这些发表于70年代早期的论文,奠定了斯蒂格利茨的学术地位、并部分地奠定他的研究方向和风格。有人曾经形象地指出:斯蒂格利茨的学术生涯,就是他关于风险和不完全信息的基本思想在整个经济学领域不断传播的过程。

二、委托-和道德风险、信息甄别、不完全竞争等理论

斯蒂格利茨对风险和不确定性的研究,直接导致了他对委托-及道德风险、信息甄别、不完全竞争等问题的研究。这些研究既是它对前述分析工具和基本思想的理论应用,又构成了他对各种具体经济问题进行分析的立足点。

1.委托-和道德风险。斯蒂格利茨利用不完全信息和非对称信息,对委托-及道德风险问题进行了研究。主要成果反映在其与阿诺特合著的《对道德风险的基本分析》(1998)、《道德风险与非市场制度》(1991)等论文之中。

斯蒂格利茨等认为,不完全信息和非对称信息的存在会引起委托-和道德风险问题。由于人和委托人的利益和行为动机可能不一致、且存在非对称信息,因此,人的行为可能不符合委托人的利益。他们指出,即使发生这种情况(对委托人而言,人的行动并非最优秀的),委托人可能仍然偏好人参与其中的结果、而非没人参与时的情形。例如在刑事审讯中,杀人嫌疑犯可能更偏爱雇用一个人(律师)所产生的结果(定罪为过失杀人)、而不是没有人时的结果(判处死刑)。当然,最符合委托人利益的结果(无罪释放)可能通过人的其它行动(例如向法官行贿、做伪证等)取得。由于委托人不能根据可观测到的信息完全推断人的真实行为,因而他对人的能力、人根据委托人的利益采取行动的程度等无法获得准确的了解。因此,斯蒂格利茨等将委托-关系的特征描述为:委托人由于部分非对称信息的存在而具有的风险的情形。

将努力函数引入分析模型,使得双方签订的合约对双方的偏好集和机会集产生了间接的影响、并使得市场活动更趋复杂。据此,阿诺特和斯蒂格利茨(1988)针对意外保险指出:“即使预期效用函数、努力程度与发生意外事故的概率的关系等基本函数是相当良好的,无差异曲线和可行集却也未必:无差异曲线不必是凸的、可行集必定不是凸的;价格-消费线和收入-消费线可能是不连续的;努力程度一般不是保险政策或商品价格等参数的单调函数或连续函数”。显然,不连续性将削弱人们对市场机制的自信。此外,他们认为非市场因素会使得道德风险问题进一步加剧。为此,阿诺特和斯蒂格利茨(1991)所得出的结论是:“当发生明显的市场失灵时,非市场因素至少部分具有克服市场缺陷的强烈动机”。

2.信息甄别模型。阿克洛夫的“旧车市场模型”和斯彭斯-的“劳动力市场模型”,分别对逆向选择的机理和信号传递的作用进行了分析;斯蒂格利茨则提出了信息甄别模型和保险市场模型,大大拓展了经济学界对逆向选择和信号理论的研究。

斯蒂格利茨在其所发表的《“信息甄别”理论、教育与收入分配》(1975)论文中,以“受教育水平”作为市场信号,对信息甄别的内在机制进行了研究。而在《质量依赖于价格的原因和后果》(1987)论文中,则考察了价格水平充当市场信号、并具有信息甄别作用的情形,尤其是对信息甄别问题给出了更一般的分析。斯蒂格利茨认为,价格水平除了传统经济理论通常所描述的作用外、还具有充当市场信号的功能-它传递信息并影响市场参与者的行为。在存在非对称信息的情况下,价格的变化具有两方面的效应:在信息不变的条件下沿着需求曲线的移动以及信息的变化引起的需求曲线本身的移动。例如,在保险市场上,愿意支付较高价格的投保者,往往具有更大的发生意外的可能性;保险公司可根据他们愿意支付的价格,将投保人甄别开来、并使不同类型的投保人选择不同的保险合同。

斯蒂格利茨的这类模型,具有四个突出的特点:(1)许多结论依赖于规模收益递增的假定;(2)所有模型均包含某种信息不对称;(3)当存在信息甄别时,某一市场价格上的供给和需求可能不会相等;(4)即使对于完全相同的商品,也会出现多种市场价格,即市场价格是一个分布、而非单一值。在信息甄别模型中,不完全信息和非对称信息可能使得市场失灵,使得市场均衡偏离最优水平。它们在劳动市场、信贷市场和保险市场上的应用,则为新凯恩斯主义对自由放任的质疑态度提供了微观基础。

3.不完全竞争。对不完全竞争的分析是斯蒂格利茨的另一项重要学术贡献。他在一系列相关论文中均将厂商模型化为面对风险(产出依赖于随机变量)、市场结构(行业中的厂商数量)内生地决定及采用博弈论思想(进入战略和退出战略等)的生产单位。

斯蒂格利茨在其与迪克西特合著的《垄断竞争与最优产品多样性》(1977)论文中指出,外部效应、规模经济和分配公正,是导致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的主要原因。为此,他们提出了一个针对规模经济的垄断竞争模型,对不同假设条件下的市场均衡与社会最优的关系进行了对比。他们首先将规模经济问题巧妙地转换为产品种类和产品数量的关系问题。他们认为,在存在规模经济的条件下,通过减少产品种类、增加每种产品的产出数量,能够降低企业成本、节省社会经济资源;与此同时,产品种类的减少将使得消费者产品消费种类的减少,从而引起社会福利损失(消费者更偏爱消费的多样性)。由此,他们将规模经济问题变为产品种类和产品数量问题,且其社会福利性质依赖于消费者效用函数的形式(因为效用函数反映了消费者对产品种类多样化的偏好状况)。

为了反映产品种类的多样化在消费者效用函数中的作用,并体现产品替代对消费者效用、从而对社会福利的影响,迪克西特和斯蒂格利茨构造了著名的“迪克西特-斯蒂格利茨效用函数”(后被人们引申为D-S生产函数,在现代内生增长理论、尤其是品种增加型或质量改进型的经济增长模型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并分别对固定替代弹性、可变替代弹性和非对称情形下的效用函数及其市场均衡同社会最优的对比进行了讨论。他们的研究表明:在固定替代弹性的情形下,垄断竞争市场的市场均衡和约束最优完全一致,即具有相同的企业数目、同样多的产品种类和产量;无约束最优拥有比市场均衡和约束最优更多的企业和更多的产品种类,但仍没有企业达到平均成本曲线的最低点。因此,社会最优并不是将产出扩大到穷尽全部规模经济的情形。此外,他们还在固定替代弹性情形下,第一次严密地推导出了人们熟悉的张伯伦dd曲线和DD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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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允价值内涵研究财务报告研究通常表达为信息观与计量观(Beaver,1998)。在信息观下,投资者会根据信息披露进行决策;在计量观下,资产或负债的计量方法会影响到投资者决策,因此应选择合适的计量方法为投资者提供决策有用信息。信息观和计量观共同为会计准则制定提供理论支持。公允价值研究属于计量观,学术界基本认同公允价值计量是潮流所趋,但其概念应用仍存在难题。公允价值计量将未来估计包含于当期财务报表中,有利于提供经济决策有用性信息,与财务报告目标一致,因此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十分关注公允价值会计(Barth,2006)。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1ASB)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分别给出了公允价值的权威定义: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IASB);在计量日当天,市场参与者在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收到的价格,或转移负债支付的价格(FASB)。我国公允价值的概念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保持一致。葛家澍(2007)比较了两大权威机构的定义后认为,公允价值计量乃是财务会计发展的大势所趋,如果公允价值得以全面应用,则财务会计将有可能反映企业的价值(或其近似值)。在应用上,多数学者认为公允价值是一种复合计量属性(常勋,2004;谢诗芬,2004;葛家澍,2006等),实务中进行会计政策选择时,管理层只要提供充分理由和证据便可选择利益最大化的公允价值计量方法,公允价值可能存在多种表现形式。陆建桥(2005)认为,现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尚缺乏具体应用指南以指导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尤其是对于公允价值具体表现形式并不明确。基于以上公允价值内涵总结,与其说公允价值是计量属性,不如说公允价值是各种计量属性试图最终达到的理想目标(刘浩、孙铮,2008)。

(二)价值相关性研究如果资本市场对某项会计信息的披露作了显著反应,一般认为该信息具有价值相关性,该类研究称为会计信息价值相关性研究。会计信息价值相关性对会计制度改革、证券市场监管和投资者决策意义重大,从而成为资本市场环境下实证会计研究的主要范畴之一。价值相关性研究集中于投资者决策,与准则制定目的一致(Barth,2007),因此大量公允价值的研究基于价值相关性视角。相关性与可靠性是准则制定者评估会计信息质量的主要标准,国际上,Barth、Beaver和Landsman等人引领了该领域的研究。学者们基本认同公允价值计量能够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但损害可靠性(Barth、Beaver和Landsman。1996;Easton、Eddey和Hanris1993;Barth和Clinchl998;以及Aboody、Barth和Kasznik,1999等)。而公允价值计量并非完全不具有可靠性,如Barth、Landsman和Rendleman(1998)的研究发现采用估值技术后,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与市场价值之间差异并不大,但两者的波动却有显著差异,债券估值与估计顺序之间高度相关,而Aboody、Barth和Kasznik(1999)则发现了有形资产重估价值与公司未来的业绩变动联系紧密的证据,该研究表明公允价值计量一定程度上具有可靠性。近期的系列研究表明,管理层的意图影响到了资产重估的可靠性(cotter和Richardson,2002;Dietrich、Harris和Muller 2001;MuHer和Riedl 2002;Danboh和Rees,2008等),公司治理因素也影响到公允价值的可靠性(Aboody、Barth和Kasznik,2006;Barth、Hodder和Stubben,2006等)。在我国,政治导向与政府行为一直是中国会计研究的主要特征(汤云为、薛云奎,1998),公允价值的价值相关性研究反映了这一制度背景。

时间维度上,1992年启动的与国际接轨的一轮会计改革强调受托责任,重视历史成本计量和利润表因素。虽然1999年的具体准则引入公允价值计量,但时间很短。公允价值的价值相关性研究文献主要集中于A股和B股、A股和H股的会计盈余差异比较方面(李树华,1997;Chen,Gul和Su,1999;李东平,1999;蒋义宏,2002;李晓强,2004;邓传洲,2005等)。也有文献研究了A股市场上的价值相关陛问题,如陆宇峰(1999)和王跃堂、周雪和张莉(2005)的研究证据表明,在我国,尽管历史成本计量符合可靠性要求,但损害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周忠会和罗世全(2000)指出,财务会计目标在于为利益相关者提供决策有用性信息,在计量上要求使用有别于历史成本的多重计量属性。2001年启动的一轮会计改革强调受托责任和决策有用(2006年新准则体系),历史成本计量居于优先地位,公允价值适用范围虽受到限制,但以概念框架的形式确立了其地位。囿于时间和数据因素,学术界尚未大量开展公允价值的价值相关性研究。谢荣、赵春光和宋德亮(2007)的研究发现投资者逐步认识到公允价值能够提供更加有用的信息并在投资决策中加以运用;张烨,胡倩(2007)研究香港公允价值计量的实施效果表明,公允价值计量对公司价格和市场收益率产生了显著的增量解释能力;杨善林、杨模荣和姚禄仕(2006)找到了权分置改革对业绩较差公司股票价格的偏离程度有修正作用的证据。

二、公允价值概念――方法论视角

(一)价值概念的思考作为思维形式,概念是一种主观认识,人们无法直接观察到主观认识,必须借助于媒介观察这种认识。价值正是人们定义的一种概念,它需要借助一定的媒介体现。《新华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04年5月北京第1版)中,价值有两个涵义:政治经济学中指凝结在商品中的生产者的社会必要劳动;通常指用途或重要性;第一种解释属于政治经济学范畴,第二种解释属于一般范畴。在政治经济学中,价值高低通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长短计量,还通过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来体现商品的价值。而在一般范畴上,实体的用途或重要性通过媒介衡量。美国兰登书屋韦氏词典中(第三版,1998年)对于价值的一个解释是通过货币、商品和劳务来体现等价(equivalent-n money,goods or services)。实体的价值作为虚的概念,必须通过交换或一定的计量方法通过其他方式体现其价值,而无法通过自身体现其价值。会计上,用货币计量资产或负债的价值。计量价值时,或者是通过直接的市场交换,或者通过一定的估值技术。市场交换需要另外一个实体来体现价值,而采用估值

技术是利用估值模型的参数组合来表示价值。例如,公司价值在财务学中一般采用股利贴现模型,用未来现金股利的折现值来表示公司价值;在会计学中,则用Fehhom和Ohlson(1995)模型,该模型将公司价值转换为公司账面值与超额回报的贴现值之和。

(二)公允价值概念再思考从计量角度而言,资产或负债是未来经济利益流入或流出的折现值,因此将对未来的估计包含在今天的财务报表中具有理论依据。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导致会计以受托责任为目标,在这一目标指引下,重视历史成本计量,同时配以信息披露,披露无法通过计量而进入财务报表的信息,以解决信息使用者的决策有用目标。在有效市场理论指导下,会计目标逐渐转向决策有用性,信息观成为指导会计准则制定的主要观点。在信息观的指导下,Barth(2006)指出,财务报告的目标在于决策有用性,当期财务报表包含未来估计有利于提供决策有用性信息,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因此关注公允价值会计。公允价值是面向市场、以假想交易为对象的一种估计价格(葛家澍,2007),公允价值自身的特点使得公允价值的表现方式存在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活跃市场上相同资产或负债的报价;第二层次,不存在活跃市场,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或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资产或负债的价格;第三层次,不存在活跃市场,且不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采取估值技术等确定资产或负债的价格。从上述三个层次来看,在进行会计政策选择时,只要管理层提供足够理由和证据就可以根据交易目的选择利益最大化的公允价值计量方法,使得公允价值在某些情况下,既可表现为历史成本,又可以是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或现值。概念的特点使其成为一种复合型计量属性,作为一种虚构概念,必须通过交换或计量合法通过其他方式体现其价值。

三、公允价值概念应用条件――权利对等与信息对称

(一)IASB和FASB关于公允价值概念的比较比较IASB和FASB的定义,1ASB为公允价值描绘了一种理想状态,但公允这一概念上的模糊必然导致应用的误区。在FASB的概念中,“市场参与者”包含了“熟悉情况的当事人”,也包含那些不熟悉情况的当事人,“有序交易”则有多次交易的含义,从概念的应用上看,IASB的公允价值概念具有更强的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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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问题不是一个新问题,目前学术界关于产权问题的讨论所形成的成果非常丰硕,但关于产权的定义却众说纷纭,分歧很大。产权定义是产权经济学理论大厦的基石,也是产权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正确定义产权对产权理论研究与产权制度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产权定义的理论分歧

中外学者从不同的目的出发,运用不同的研究方法,给产权下了很多定义,主要有以下几类:第一,产权等同于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权是包含多方面权能的权利束。配杰威齐认为,产权详细表明了所有的人所必须遵守的与物相对应的行为准则,或承担不遵守这种准则的处罚成本,而这种准则就是指所有权。第二,产权是区别于所有权并比所有权更为宽泛的范畴。P.阿贝尔认为产权包括了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分享剩余收益或承担负债的权利、对资本的权利、安全的权利、转让权。第三,产权是法律强制性规定人对物的权利。《新大不列颠百科全书》中把产权界定为“政府所认可的或规定的个人与客体之间的关系”。法兰西民法规定:“财产权就是以法律所允许的最独断的方式处理物品的权利。”第四,产权等同于人权。巴泽尔认为:“划分产权和人权之间的区别,有时显得似是而非。人权只不过是人的产权的一部分。”第五,产权不是人对物的权利,而是由于物而发生的人与人的社会关系。菲吕博腾关于产权概念指出:“要注意的中心点是,产权不是指人与物之间的关系,而是指由物的存在及关于它们的使用所引起的人们之间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它是一系列用来确定每个人相对于稀缺资源使用时的地位的经济和社会关系。”第六,产权是一种社会工具。这种观点认为不能抽象地定义产权,而是应强调产权的功能与作用。德姆塞茨指出:“产权是一种社会工具,其重要性在于事实上它能帮助一个人形成他与其他人进行交易的合理预期。”第七,马克思的产权观。马克思的产权理论是生产力决定论的产权观,产权的本质是生产关系,且主要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马克思指出:“私有财产是生产力发展一定阶段上必然的交往形式。”

二、产权定义理论分歧产生的原因

关于第一和第二种定义。这两种定义的视角和侧重点不同,前者从广义出发,侧重点是财产权范畴的核心内涵即主体对客体的最高支配权——所有权。因为建立财产权利制度的核心问题就是确立财产所有权即排他占有关系。后者从狭义出发,侧重点是产权运动的具体形式或状态。当不同形式的财产权权能不集中于一个主体时,狭义所有权只说明占有的基本性质,而其他权能如占有权、支配权和使用权则反映了不同主体之间的权、责、利关系,从而构成了所有权的实现形式。财产权结构是历史形成并不断变化的,主体财产权利多样化的特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更为明显。虽然这两种产权定义都认为产权是多种权利的组合,但不能把产权等同于所有权。

关于第三种定义。这种定义是对古罗马民法中形成的个人对物的排他占有权概念的一种继承,认为只有从法律意义上讲才存在着产权,产权即为法权。这种定义否认了产权关系作为经济关系的客观性,否认了产权是在一定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的基础上历史地形成的,颠倒了经济关系与法律关系二者之间的关系,认为是超越历史的法律创造了产权。产权关系是社会经济关系的核心,无论就产权主体的权能与收益,还是就其客体对象,都具有基础性和决定性,属于经济基础范畴。当然,产权取得法权的形式后,产权关系便获得了法律上的认可与保护,规范的法律上的权利界定对客观经济关系也有重要的影响作用,它可使产权更加明晰、规范与效率,但法权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可见,没有客观的产权关系,法权的存在便失去了基础与反映对象,而变成了没有实际意义的法律概念。

关于第四和第五种定义。这是从人权或产权的功能出发,或从政府强制和市场强制形成的对资产的制度方式出发对产权的定义。受私有制为主的市场经济制度以及以人性自私论为核心的人本主义思想的影响,现代产权经济学得出产权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结论是产权经济学发展的必然结果。这种界定是对单纯强调“产权是法律强制性规定人对物的权利”思想的升华,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产权的本质属性。但由于西方学者遵循个体主义的经济分析方法,把财产制度看做是超历史的自然权利,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形成的财产制度是人类的自然本性的产物,而不是在一定的客观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把资本主义社会的自然秩序看做是人类社会永恒不变的规律,因而不能对产权范畴背后深层次的驱动机制作出科学的回答,使其产权理论不免带有局限性。

关于第六种定义。马克思创立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旨在说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本质和发展趋势,马克思对财产权利问题的研究思路自然服从与服务于这一根本目标。马克思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运用整体主义的分析方法,研究了财产、财产权的起源、历史变迁及其本质,认为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由生产力的性质和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的,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客观上就要求有什么样性质的所有制与之相适应。产权制度作为所有制的具体化,其变革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取决于社会结构的整体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可见,马克思的产权理论不像西方产权理论那样,把对产权交易过程和法律过程的分析作为其理论的核心从而使其对产权的界定立足于契约经济条件下的交易操作层面,使人们对产权关系的考察看不到由于人对物的关系而形成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根源。

三、产权定义的理论界定

尽管中外学术界对产权定义的说法不一,但他们都认为产权是规范人们行为排他性的权利,是一种权利束。这是定义产权的基础,为正确界定产权,本文认为还要明确以下三个问题:

(一)财产本身不是一种社会生产关系

将财产界定为社会生产关系混淆了财产与财产权利的基本含义。就“财产”一词本身的含义来讲,确实体现出它与人(主体)之间的关系。“有主之物”才能成为财产。人(主体)拥有财产虽然包含着人与物(客体)之间的关系,但财产并不是由经济权利关系或法律来决定的,其物理形态上的变化也是独立于法律的。把财产本身等同于一种社会生产关系,实际上是把财产等同于财产权利。通过前边的分析可知,产权应是主体通过客体而形成的人们之间的经济权利关系。这里的客体就是财产,它本身只表现为“物”性。如果财产本身是一种社会生产关系,那么在产权内涵的界定上就等于用社会生产关系来说明社会生产关系,必然造成逻辑思维上的混乱。

(二)产权不等于法权

经济学上的“产权”不同于法学上的“产权”,应对二者加以区分。经济学上的产权是对客观经济关系的反映,但其本身并不直接表现为法权形式。只有当法律对人们之间形成的客观的经济权利关系进行反映时,经济学上的产权关系才上升为国家意志,取得了法权形式。目前学术界有观点认为产权就是法权,其原因大概有四:(1)经济学和法学虽然是两个不同的学科门类,研究问题的视角、运用的方法和侧重点不尽相同,但二者都是对客观的经济关系的反映,都研究财产权利,所以易于混淆概念。(2)受西方产权理论的影响。西方产权理论强调个体性、自然性、交易性和法权性。(3)对马克思产权理论的误解,认为马克思产权思想主要是“财产关系……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事实上,马克思是严格区分政治经济学范畴和法学范畴的产权的。他说:“政治经济学不是把财产关系的总和从它们的法律表现上即作为意志关系包括起来,而是从它们的现实形态即作为生产关系包括起来。”(4)由于法制建设的逐渐完善,现实经济生活中的产权关系多数都得到了法律上的承认,获取了法权形式,同时法律又可调整产权关系,因此在现象上,二者不易区分。事实上,作为经济关系的产权是根本,属于经济基础;作为法权关系的产权属于上层建筑,是对经济关系的反映,这才是定义产权的落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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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3-5595(2012)05-0016-06

一、引言

对市场进入条件的理解是研究市场竞争机制的关键所在。所谓完全竞争理论只是市场进入条件的一种极端情况和一种理想状态。在完全可竞争市场上,进入和退出市场都是无摩擦的,不存在进入和退出的障碍,市场价格必然等于边际成本。由于在现实中很难满足这种要求,虽然完全竞争理论被视为经济理论的基本范式,但是完全可竞争市场只能作为研究现实经济效率的参照系。在完全竞争理论中,对竞争的理解通常只限于产业中在位企业之间的直接竞争,而完全忽略了潜在进入者对于市场竞争的影响。因而,完全竞争理论对市场竞争机制的分析必然是片面的。

贝恩指出,进入壁垒是市场的重要结构特征,开创了从市场进入条件角度审视市场竞争机制的先河。[1]3在经济理论中存在着对于市场进入条件的多种不同观点。其中,最具影响力的观点是贝恩和施蒂格勒。贝恩认为,潜在竞争的有效性取决于市场的结构因素,如规模经济、绝对成本优势等,进入壁垒的存在有其结构基础。[1]11施蒂格勒则认为,市场结构不能表明进入壁垒的高低,而是对在位企业之间效率差异的反映,绝大多数进入壁垒都是由政府对市场的限制引起的。[2]69此外,处于这两种极端情况之间的研究还有弗格森、费雪、魏茨赛克、吉尔伯特、卡尔顿和佩罗夫、迈克夫、麦阿龙和威廉姆斯等,他们的研究不仅建立在贝恩和施蒂格勒的基础上,而且对进入壁垒本身的含义也提出了不同的见解。

对进入壁垒的不当理解会直接影响竞争机制的效率,造成社会福利损失。一方面,如果对进入壁垒界定过宽,将正常的企业行为界定为进入壁垒,则会直接干预和不当限制企业的正常经营;另一方面,如果对进入壁垒的界定过窄,对限制市场竞争的因素视而不见,又会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在中国市场经济日臻成熟的今天,清楚理解进入壁垒的含义对于制定适合中国经济实际的产业政策并指导经济实践、促进产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的目的是厘清这些不同定义的含义和区别,同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规模经济和绝对成本优势能否作为进入壁垒。

二、关于进入壁垒的七种定义

贝恩认为,进入壁垒是产业中在位厂商对于潜在进入者的优势,这种优势反映了在位厂商能够在多大程度上维持其价格高于竞争性水平而不会引起新的企业进入该产业。因而,贝恩定义以在位厂商获取超额利润的能力作为判别进入壁垒的标准。由此,贝恩提出了几类进入壁垒:规模经济、资本要求、产品差异化和绝对成本优势。[1]4而且,贝恩的实证研究表明,这几类进入壁垒似乎与高利润水平正相关。贝恩定义的隐含逻辑是,进入壁垒和超额利润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施蒂格勒认为,进入壁垒是寻求进入一个产业的企业必须承担而产业中的在位企业(在某一或每一产出水平上)现在不用承担的生产成本。[2]69因而,施蒂格勒定义将在位厂商和进入者之间的成本差异作为进入壁垒的判别标准。施蒂格勒的定义比贝恩的定义要窄,贝恩意义上的进入壁垒不一定是施蒂格勒意义上的进入壁垒,但施蒂格勒意义上的进入壁垒都是贝恩意义上的进入壁垒。根据施蒂格勒的定义,只要进入者和在位厂商能够得到同样的技术,规模经济就不是进入壁垒;而且,在规模经济的极端形式——自然垄断的情况下,很难说进入壁垒是规模经济还是需求不足。同样,资本要求也不是进入壁垒,除非在位企业不需要为此支付成本。产品差异化和绝对成本优势能否成为进入壁垒需要进行具体分析。

弗格森追随贝恩,将进入壁垒定义为使进入无利可图但又允许在位企业超过边际成本定价并持续获得垄断收益的因素。[3]7与贝恩相比,弗格森的定义增加了一个要求,即在位厂商持续得到垄断利润。也就是说,在位厂商要持续获得超过一般水平的利润,单纯定价超出边际成本的条件是不充分的。原因在于,在位厂商的边际成本很可能低于其平均成本。这时,即便像贝恩所说的那样在位厂商的价格超过边际成本,也并不能保证其得到垄断收益,只有在价格超过平均成本时才能得到超额利润。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10月第28卷 第5期 刘广生,等:进入壁垒的七种基本定义及其意蕴比较费雪认为,进入壁垒是当进入对社会有益时阻止进入的任何因素。具体而言,当市场上存在不必要的高额利润,而且如果这些利润通过竞争消失,社会福利就会得到改善,但是企业却不能进入竞争时,就会存在进入壁垒。此时,潜在进入企业的成本—收益计算并不能正确地反映社会对成本—收益的计算。[4]8在从利润角度定义进入壁垒的意义上,费雪的定义是追随贝恩和弗格森的。但是,与贝恩和弗格森定义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费雪的定义更强调社会福利和进入壁垒的规范意义,这导致很多贝恩意义上的进入壁垒都不再构成进入壁垒。

魏茨赛克认为,进入壁垒是一种寻求进入一个产业的企业必须承担而已经处于该产业的企业不必承担的生产成本;从社会的角度看,这意味着资源配置的扭曲。[5]10显然,魏茨赛克的定义是对施蒂格勒定义的一种修正,认为只有在进入者和在位者之间的成本差异减少社会福利时才构成进入壁垒,因而突出强调进入壁垒的社会福利含义。从某种意义上讲,魏茨赛克对施蒂格勒定义的修正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经济学家通常隐含地假定进入壁垒会阻碍市场对资源的有效配置并意味着无效率,而魏茨赛克的分析表明,某些进入壁垒的存在对资源配置是有益的。根据魏茨赛克的定义,不仅需要重新审视贝恩意义上的进入壁垒,而且施蒂格勒对进入壁垒的定义也存在问题。比如,考虑某个存在正外部性的产业,即便在位厂商和进入者不存在任何成本差异,从社会的角度看,对于该产业的进入也是不充分的。这时正的外部性就是进入壁垒,而施蒂格勒对进入壁垒的定义显然没有考虑到这一点。

吉尔伯特认为,进入壁垒是由于已经在位而得到的租金。①这种定义集中关注在位厂商的优势而不是进入者的劣势。由此,进入壁垒是在位企业仅仅由于已经处于某一产业而得到的额外利润。这种定义的令人费解之处在于,在一般的意义上,利润的存在是潜在进入者进入某一产业的动力而不是障碍,因而利润本身并不是一种壁垒,而是壁垒存在的一种结果。从利润的角度定义进入壁垒,可以将吉尔伯特的定义视为是对贝恩定义的发展。

卡尔顿和佩罗夫认为,进入壁垒是任何阻止企业家随时在市场上创造一个新企业的因素,长期的进入壁垒是新进入者必须发生而在位企业不必(或曾经不必)承担的成本。②这种定义追随施蒂格勒,同时对施蒂格勒定义进行了进一步的发展和修正。卡尔顿和佩罗夫第一次明确从时间的角度提出了关于进入壁垒的定义,因而他们的定义可以分为短期和长期两个定义。实际上,他们从短期角度对进入壁垒进行的定义并不具备实用性,因为这不仅意味着任何资本要求都是进入壁垒,而且意味着任何需要进入时间的产业都存在进入壁垒③。同时,他们的定义澄清了施蒂格勒定义中在时间上存在的问题。施蒂格勒定义使用的是现在时态,这意味着只要进入者现在需要承担而在位厂商现在不需要承担的成本就是进入壁垒,哪怕这种成本是在位厂商在过去进入市场时也是必须承担的。卡尔顿和佩罗夫的定义显然注意到了这一点,并不再将这种成本视为进入壁垒。

迈克夫、麦阿龙和威廉姆斯提出了一种划分进入壁垒的不同方法。④他们将新进入者必须发生而在位企业不必(或曾经不必)承担的成本——经卡尔顿和佩罗夫修正后的施蒂格勒定义——称为进入的经济壁垒;将延迟进入并因此降低了与不存在成本差异的立即进入相比的社会福利的成本——经魏茨赛克修正后的施蒂格勒定义——称为进入的反托拉斯壁垒。反托拉斯壁垒比经济壁垒的范围更广,所有的经济壁垒都是反托拉斯壁垒,但是反托拉斯壁垒不一定是经济壁垒。此外,迈克夫、麦阿龙和威廉姆斯认为还可以将进入壁垒分为基本的进入壁垒和辅助的进入壁垒。基本的进入壁垒指的是本身能够构成进入壁垒的成本;辅助的进入壁垒指的是,尽管某种成本本身不能构成进入壁垒,但是,如果这种成本存在会加强其他的进入壁垒。④

三、规模经济、资本要求与进入壁垒

如上所述,贝恩认为规模经济是一种重要的进入壁垒。规模经济有两个重要来源:专业化经济和货币经济。前者指的是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可以允许要素在更大程度上进行专业化而带来的分工经济;后者指的是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企业可以以更低的货币价格获得其所购买或使用的生产要素,也就是说,这种经济不是来源于实际成本的下降,而是源于进行大规模的采购而使得企业拥有更强的讨价还价能力。这样,贝恩认为规模经济对进入条件存在两种影响:一是规模经济的百分比效应,即最小最有规模产出占据产业总产出的百分比越大,对该产业的进入越难;二是绝对资本要求效应,即企业规模小于最小最有规模时,单位成本上升越快,对该产业的进入越难。

为什么规模经济的存在会阻止进入呢?贝恩认为,如果进入者以一个足够小的规模进入,以至于这种进入对于在位厂商的价格和产出不会产生任何能感觉到的影响,这时,不会引起在位企业的报复。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进入者的规模不是最优的,同时成本也比最优规模的成本更高。如果进入者以一个较大的规模(以最优或接近最优的规模)进入,以至于影响到了产业的价格或者产量,假定在位企业决定降低价格而不是减少产量,直到进入者能够在新的价格下获得一个市场分额,在这种情况下,进入实际上降低了产业价格,使得进入后的在位者和进入者的价格都比进入之前要低。同样,如果进入者以一个较大的规模(以最优或接近最优的规模)进入,假定在位企业不是以降低价格而是限制产出的方式以使得进入者获得一定的市场分额,在这种情况下,结果只能是进入者和在位者共同处于次优规模,并使得它们的成本高于可达到的最小成本。同样,假定进入者以一个较大的规模(以最优或接近最优的规模)进入,在位者可通过降低价格进行报复以阻止其进入。总之,进入存在明显规模经济的产业,或者会导致较高的成本,或者会导致较低的价格,或者两者同时出现。这样,在位企业一般可以使价格高于可达到的最小平均成本而不引起进入。[1]55根据贝恩的定义,这就意味着存在进入壁垒。

弗格森认为,规模经济是进入壁垒,而如果资本要求不是规模经济的一个来源的话,就不是进入壁垒。[3]10费雪认为,规模经济本身不能构成进入壁垒,但是,却可能为进入壁垒的存在提供条件。[4]14如果有效生产的最小规模比整个需求更大时,在位企业就可能得到垄断利润。在这种情况下,进入者会根据进入后而不是进入前的情况计算利润,并发现市场上存在一个以上的最小规模企业对产出的增加导致价格下降到无利可图的程度。但是,即便如此,如果在最小规模之前成本曲线急剧下降,并且当所有的企业都处于最小规模时市场不能再容纳另外一个企业,社会的成本收益计算与私人的成本收益计算是相同的,此时规模经济就不是进入壁垒。不过,当成本在达到最小规模之前的下降比较平缓时,决定进入者是否进入的是进入者关于进入对在位厂商产量影响的预期。这时,就会存在进入对社会有利而进入者因为不相信有足够的市场空间而不进入的情况。此时,与规模经济相关的进入者预期不正确就构成了进入壁垒。

费雪认为,在进入需要进行大量投资的情况下,在位企业可能获得超过一般水平的利润,而且通过进入可以使这种利润消失,这似乎意味着存在进入壁垒。但是,经过适当的分析可以表明,这里实际上并不必然存在社会不希望的高利润。原因在于,在一个只有企业付出大量资本费用才能进入的产业中,如果从长期看企业的预期利润不能充分弥补最初的资本投资,企业就不会进入。这时,企业选择进入的结果是得到比其他地方更低的回报。如果不能保证资本的回报率超过在其他地方的回报率,从社会的角度看,所产生的资本费用就是浪费性的。由此可见,潜在进入者所进行的计算与社会希望它所进行的计算是完全一样的,选择不进入正是社会希望潜在进入者所得到的计算结果。因而,资本要求不是一种进入壁垒。[4]26

需要指出的是,费雪的分析忽略了消费者剩余,而消费者剩余只会进入社会计算而不会进入潜在进入者的计算。也就是说,不能排除两者的计算不一致的可能性。这样,在某些情况下,尽管从进入者的角度看,进入是不值得的,但是,从社会的角度看,只要消费者从进入中得到的好处大于进入企业的损失,进入就是值得的。这时,根据费雪的定义,就会存在进入壁垒。

根据维茨塞克的定义,资本要求和规模经济并不能在一般意义上构成进入壁垒。[5]10为了证明这一点,魏茨塞克模型化了一个具有规模经济的产业,并表明在古诺均衡下,自由进入时均衡的企业数量超过了社会最优时的企业数量,同时,总产量小于社会最优时的产量。[5]25也就是说,自由进入时的均衡企业数量过多,每一个企业的产量又过小,这时,由企业规模经济所节约的成本比由于企业减少而带来的损失更大。在这种情况下,“进入壁垒”不但不会减少反而会增加福利。

贝恩认为,在存在规模经济且在位企业已经达到有效规模时,如果进入者在有效规模水平上进入后的产出超出了产业需求,价格就可能会低于进入者的单位成本,这样,进入就会无利可图。这实际上是假定进入者预期,即便进入之后在位厂商也会维持进入之前的产出水平,但是,一旦进入者进入,在位厂商就会希望通过减少自己的产出阻止利润的消失。在这种情况下,进入者的利润也不会完全消失,进入者就会预期进入且是有利可图的。迈克夫、麦阿龙和威廉姆斯认为,只有一部分消费者由在位厂商转移到进入者的情况下,在位厂商产出的减少才会阻止进入者利润的消失。但是,由于连续购买比尝试新产品的风险更低,消费者会忠诚于已经存在的品牌。这样,只有在消费者对在位厂商的品牌足够忠诚的情况下,规模经济才会阻止进入。因此,规模经济不是基本的进入壁垒,而是可以增强基本壁垒(如品牌忠诚度)的辅助壁垒。④

在规模经济存在的情况下,贝恩认为,由于产业的剩余容量只能够容纳有效规模产能的一部分,进入就会被阻止。但是,考虑到现存工厂的被更替,以及那些处于增长期的产业,产业容量对进入的限制一般只是一种相当短期的现象。从这个意义上,迈克夫、麦阿龙和威廉姆斯认为,规模经济是进入的反托拉斯壁垒,但不是进入的经济壁垒。④

根据吉尔伯特的定义,资本要求是进入壁垒,特别是,当其中的大部分是沉没成本时。①沉没成本本身是退出壁垒而不是进入壁垒。退出壁垒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影响进入决策。一方面,退出壁垒可以通过影响在位厂商的激励对进入产生间接影响,如果在位厂商不能在不遭受很大损失的情况下退出,那么,他们在进入之后采取攻击行动的威胁就是可置信的,这会阻止进入的发生。这样,在位厂商的退出壁垒产生了进入壁垒。另一方面,退出壁垒还可以对进入产生直接影响。在进入失败的情况下,沉没成本会增加进入者的损失,这使得进入后在位厂商的攻击行为更为可怕。因此,进入者的退出壁垒也造成了进入壁垒。根据吉尔伯特的定义,沉没成本就是进入壁垒。

施蒂格勒显然并不将规模经济和资本要求看成是一种进入壁垒。类似地,卡尔顿和佩罗夫认为,如果进入者和在位厂商能够同样地得到规模经济的好处,在位厂商就不能得到过高的利润。他们还认为,进入者难以筹集大额资本的观点也是不正确的。②原因在于,只要资本市场运转良好,一个同样有利可图的大项目就不会比小项目更难以筹集资金。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依据并不是项目的大小,而是项目的好坏。同样地,根据施蒂格勒式的定义,沉没成本不是壁垒,因为所有的进入者都同样要承担这些沉没成本。从长期看来,并不存在沉没成本,卡尔顿和佩罗夫并不将沉没成本看成是进入壁垒。

迈克夫、麦阿龙和威廉姆斯认为,资本市场的不完全并不能使资本要求成为基本的进入壁垒,④即便资本市场存在无效率。但是,由于对产业前景信息不对称,大规模的项目比小规模的项目融资不一定难度更大。当然,资本市场的不完全对财富更多和更有经验的企业比对没有这种记录的企业家更有利,但是,前者并不必然是在位厂商。实际上,很多进入某一新领域的企业都是多样化的大型企业。微软进入网景浏览器业务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既然资金的筹集成本和难度一般与企业的大小而不是其某一具体业务的大小相关[4]29,那么,在那些主要的潜在进入者都是大型多样化企业的产业中,大量的资本成本就不是进入壁垒。

尽管如此,迈克夫、麦阿龙和威廉姆斯认为,资本成本可以间接地阻止进入。④原因在于,资本成本经常能够以放大风险的方式增强其他的进入壁垒。如果进入需要支出大量的沉没成本,这种情况下,进入一旦失败就会给进入者带来巨大的损失。此时,在位厂商的攻击行为可以阻止进入。潜在的损失越大,攻击行为的威胁就越有威慑力。资本要求就是一种辅助的进入壁垒,特别是当其中的大部分是沉没成本时。

在位厂商过去必须承担进入者现在必须承担的资本成本。根据迈克夫、麦阿龙和威廉姆斯的定义,资本成本不是进入的经济壁垒。④当资本成本中的一部分是沉没成本时,这部分成本在进入前是可以进行选择的。但是,一旦进入就不能再进行选择。当市场条件存在不确定性的时候,这种选择权是有价值的。这样,在市场条件是动态变化的时候,这些成本会延迟进入。根据迈克夫、麦阿龙和威廉姆斯的定义,资本成本可以是反托拉斯进入壁垒。④

四、绝对成本优势与进入壁垒

贝恩认为,如果潜在进入者的预期单位生产成本在任何规模水平上都比在位厂商的高,换句话说,潜在进入者的长期平均成本或者规模曲线(表示企业的生产规模和大部为成本关系的曲线)处于一种比在位厂商更高的水平,在位厂商就会存在绝对成本优势。在这种情况下,即便在位企业和进入者都处于自己的最优规模或者最小成本规模,进入者的单位成本仍然比在位厂商的高。如果在位厂商拥有绝对成本优势,它们就可以在其最小平均成本水平之上定价,同时并不会导致进入者的进入。也就是说,绝对成本优势构成了进入壁垒。

贝恩指出了绝对成本优势的四种来源:(1)在位企业控制更好的生产技术,如专利和商业秘密,并能够拒绝进入者使用或者通过收取使用费来提高进入者的成本。(2)生产要素市场的不完全使得在位企业能够以比潜在进入者更低的价格获得生产要素。(3)战略要素供应,特别是自然资源,为在位企业所有或者控制。这样,由于得不到这些资源,导致进入者使用较差的资源因而成本更高,或者以一个较高的价格从在位企业那里购买优质资源。(4)投资基金市场或许会对进入者要求比在位企业更高的实际利率。这里,以对自然资源的垄断权、专利、更优的效率为例进行说明。[1]148

费雪认为,当某种稀缺资源被在位企业全部拥有时,就会存在进入壁垒。原因在于,在位企业可能不会在最大程度上需要使用这种资源,而是储存这种资源。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进入能够发生并扩大产出就会改善社会福利。[3]11吉尔伯特认为,贝恩的分析中忽略了机会成本的作用。①对稀缺生产要素的使用必然存在机会成本,企业是自己使用这种资源还是将其转让给竞争者使用,必须考虑使用该资源的机会成本。如果恰当地计算这种机会成本,则由此带来的表面上的绝对成本优势将不复存在。

假如不同的企业具有不同的效率水平,在位企业之间的回报水平就会不一样:边际在位厂商只能得到一般的投资回报率,而更有效率的在位企业则得到更高的投资回报率。类似地,如果在位企业比进入者的效率高,在位企业就会得到比进入者更高的回报率。更有效率的在位企业得到更高的收入可以解释为一种效率租金或企业家要素收入。在位企业是那些企业家密集型企业(拥有更多稀缺投入要素——企业家能力的企业),因此,这些企业需要更少的劳动和其他投入,正如资本密集型的企业对劳动的投入更少一样,因而表现出会计利润与企业家密集度的正相关关系。更优的效率是进入壁垒吗?由于更有效率的企业在位并不意味着资源配置的扭曲,从社会福利的角度考察,更有效率的在位企业不会导致私人收益和社会收益出现不一致,魏茨赛克认为更优的效率不是进入壁垒。

专利是进入壁垒吗?要与拥有专利的在位厂商竞争,潜在竞争者或者绕过这个专利进行发明,或者得到在位厂商的许可。如果支付专利使用费,这种成本是在位企业不必承担而潜在进入者必须承担的。如果潜在进入者选择自己发明,即便潜在进入者能够以同样的成本得到的同样的研发结果,由于该发明已被申请专利,潜在进入者也必须付出比在位企业更大的成本才能使用得到的同样的研究成果。根据卡尔顿和佩罗夫的定义,专利就是一种长期进入壁垒。②

由于创新属于公共产品,对其使用的任何限制似乎都是无效率的。在一项创新产生之后,从短期来看,如果其他企业能够立即得到这项创新并通过模仿进行生产,社会的福利会得到改善。那种认为专利妨碍了社会从中受益因而构成进入壁垒的观点是十分短视的。创新者通过专利得到的利润代表了其对创新进行投资的一种回报,而对创新进行投资是社会所希望的。假定在创新产生后立即进行模仿,创新者的利润就会消失。但是,这样做的一个直接后果是导致对创新进行投资变得无利可图,因而使得创新不再有吸引力。所以,关键问题不是对创新的使用是否存在进入壁垒,而是进行创新本身是否存在进入壁垒。如果取消专利,在消除对创新使用的进入壁垒的同时,却为创新本身设置了进入壁垒,如果专利保护对创新是一种必要的前提,让人们免费使用这种创新对社会实际上是不利的。从社会福利的角度看,专利不构成进入壁垒。[4]31,[5]5如果没有专利保护创新也会发生创新,那么,专利保护就构成进入壁垒。[5]5

五、结论

在贝恩的开创性研究之后,人们已经认识到进入条件是决定市场竞争程度的一个重要决定维度,进入壁垒已经成为研究市场定义和市场势力的核心概念。但是,上面的分析表明,经济学家对进入壁垒的定义还没有达成广泛的一致。这种分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从利润还是成本的角度定义进入壁垒?以贝恩为代表的研究将在位厂商和进入者之间利润的不对称性作为识别进入壁垒的条件,而以施蒂格勒为代表的观点则强调在位厂商和进入者之间成本的不对称性。首先,通过资本利润率作为利润指标通常会导致对利润的高估。一方面,产生利润的生产要素并不仅仅是资本一种生产要素。另一方面,就资本本身而言,也存在没有被资本化的资产,如与广告、研发和声誉相关的资产。其次,高利润往往与高效率相联系:由于效率更高而得到更高的利润并不等于进入壁垒的存在。最后,排斥竞争的进入壁垒往往并不会导致高的利润,而是会导致无效率和低生产率。在这些情况下,进入壁垒和高利润水平之间并不存在一种严格的因果关系。因而,即便进入壁垒和超额利润存在统计上的正相关关系,也不能因此推断每一种存在超额利润的情形都意味着进入壁垒的存在,贝恩的定义必然会扩大进入壁垒的范围。

第二,正如费雪和魏茨赛克所指出的那样,对进入壁垒的定义并没有认真考虑进入壁垒的福利含义。经济学家在提到进入壁垒时,通常隐含假定进入壁垒会引起资源配置的扭曲,因而,降低进入壁垒就成为竞争政策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事实上,经济学家并不能证明一般意义上的(不管是贝恩还是施蒂格勒所定义的)进入壁垒在所有的情况下都会导致无效率。这样,单纯降低进入壁垒的政策就是不恰当的。人们在得出进入壁垒会限制竞争的结论时,必须仔细考察具体的经济环境。这样,在大量的反垄断诉讼中,是否存在进入壁垒往往成为辩论的中心问题。

注释:

① 见Gilbert,1989, Mobility Barriers and the Value of Incumbency, in Schmalensee and Willig(eds), Handbook of Industry Organization, North Holland, New York。

② 见Carlton and Perloff, Modern Industrial Organization, MA: AddisonWesley,1994。

③ 实际上,在经济学中,短期本身就意味着不存在任何新的进入。

④ 见MaAfee, Mialon and Williams,2004,What is a Barrier to Entry?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94,P461465。

[参考文献]

[1] BAIN. Barriers to New Competition [M]. Cambridge 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56.

[2] 施蒂格勒. 产业组织和政府管制[M]. 潘振民,译. 上海三联书店,1996.

篇10

近年来虽然产权理论的身影在一些关于西方经济学的论文中时常能够看到,但是特意对产权理论做详细研究的关于西方经济学中的产权理论论文并不多见。许多论文从一个微浅的层面去探讨西方经济学产权理论,或者只是从产权理论中的其中一个方面来进行探讨和叙述。本文想要在基于国韧庋术大家在西方经济学产权理论上研究理论成果,通过对西方经济学中产权理论的脉络分析,来详述西方产权经济学理论的基本框架

一、产权的定义及类型

(一)产权的定义的界定

产权在西方经济学中定义究竟是什么,纵观整个经济学界也只是有些模糊的概念。只能从一些现代产权经济学家代表人物对产权概念的不同论述中来进一步了解其真正的定义。在西方经济学定义中,我们不能把产权和所有权简单的归集在一起,也就是说产权并不等同于所有权,这一结论为研究现代产权理论提供了一条正确的道路,是我们研究现代产权理论的一个前提条件。在英语的语法中,产权和所有权的语法和定义都是不一样的,前者是复数的形式,后者是一个集合名词。著名经济学家罗纳德.哈里.科斯曾在他的著作《企业,市场与法律》中对产权和所有权区分做过精妙的阐述和举例,他指出产权是有所选择的所有权,这种选择权在时间和空间上有明显的使用范围。有关学者也将产权定义为一种在社会强制力保证下的权利。

(二)产权的定义

通过以上对产权定义的探讨,可以把产权的定义概括为以下5点。

(1)产权是通过国家强制力,社会风俗习惯以及道德观念来实施的一种权利。这些统称为社会强制力。它是产权能够顺利实施的保障和前提。

(2)产权是一项权利,它为人们区分受到好处和受到损失提供了一个明确的界线和定义,因而它的外部关联性很强。这就出现了针对损失者和受益者如何补偿和索取的问题。

(3)产权的载体为某种物品。可以直观地反映资源所有者的某项经济利益权利。

(4)产权并不等同于所有权,这点上面的一些观点已经进行了论证。所有权所指的是某项资源所有者有随意自由处置自己资源的权利,而产权本质上可以看做是一种行为权。即它对人们的具体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规范。

(5)产权是两种平等权利之间的责任,权利以及利益的关系。从而也反映了市场交换的实质就是两中平等权利之间的交换。

(三)产权的类型

西方学者将产权的类型分为以下三种:

(1)私有产权,是指财产的权力属于个人,并且私人有权自由选择其财产的用途而不受其他人的影响。但要明白私有产权并不是私有财产,因为产权是一种权利而不是所有权。

(2)共有产权,是指财产的法律角度上看的话权利属于公共,公共体内每一个成员都享有这些权利,但仅限于公共体内部成员。共有产权与私有产权不同,并不具有排他性,即公共体内每个成员都公平地享有这些权利。并不能排斥他人。

(3)国有产权,是指产权所有者是国家。行使权利者是国家。

二、产权的结构和功能

(一)产权的结构

产权结构是指构成产权的元素,以及元素之间的一些关联性,不同产权的主体有着不同的分布情况。产权结构的划分一共有以下三种:

(1)产权的权能结构,若是把产权当做是一个完整的个体就可以把这个个体视作一种权利,其中个体是由不同的权项构成,这些权项既可以分布同一个个体中,也可以分别分布在不同的个体中。

(2)产权的微观结构,是指不同产权个体内部权能排列组合状况。

(3)产权的宏观结构,是指全社会和个体产权之间的一些联系。

(二)产权的基本功能

(1)外部性的内部化,经济学家德姆塞茨在《关于产权的理论》作品对这一功能做过理论解释,指出产权的主要功能就是为了帮助一些外部边缘地区逐步走向内部化。产权之所以具有这种功能,是因为明确和界定产权可以节约交易费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2)产权的激励和约束功能,是指产权只要在一个正常的社会中才能发挥它的作用。因为只有在正常的社会中,人们之间需要进行交换活动,在交换过程中人们才会具备产权意识,才会互相承认和尊重产权。从这里我们可以把产权看做是一种社会工具。它对个人有着很好的约束作用,约束个人的自利行为,保证社会秩序的规范。

(3)产权的资源配置功能,主要受到产权的排他性的使用权、让渡权和收益权三个重要因素的影响。排他性意味着只有该项资源的所有者才能使用这项资源,除此之外任何个人在没有所有者的同意下都不能使用这项资源。在产权的排他性下,所有者可以通过可让渡权来决定自己财产的用途,通过赋予他人使用一部分的权利,他可以从中获取剩余价值,这就体现了产权的收益权,但是同时就需要为自己行为负责任。在这一前提下所有者就想要争取将自己的资源发挥出最优的效果,投放资源时就会更加的谨慎。同时在使用产权让渡权时也会选择让渡给一些能人之士,这样就起到了资源优化配置的效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