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23 16:24:50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离任审计发现问题,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一、关于未成年人的保险问题首先,未成年人能否作为投保人?《保险法》第五十五条:“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由此推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主体一方不能是未成年人。但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一条的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18周岁,靠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可以签订民事合同,合同可依法成立并受法律保护。而《保险法》的上述规定限制(甚至是剥夺了)这一类视作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即16-18岁的未成年人无法作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申请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投保。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保险法》只是沿用了以年龄为界限,从生理上可区分的成年与未成年的概念,却忽略了法律所规定的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这一概念,若两者能统一起来,就可避免上述盲点的存在。其次,关于未成年人的保险金额问题。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明确规定,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死亡保险金额总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万元。这个规定的出台一是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二是有利于控制道德风险,三是有利于促进儿童保险业务的健康发展。但这在现实的保险市场要全面执行是有一定的困难。如航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分被保险人的年龄大小,每份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这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全国统一标准。我们知道,参加保险是自愿的,作为乘客的投保人有选择投保的权利,可保险金额是全国统一的,没有选择的余地,父母为未成年子女购买了20万元保险金额的航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出险后,保险人到底给付多少呢?看来目前的做法是有矛盾的,至少航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未成年人作为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应与成年人的保险金额有所区别。
二、关于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问题《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本条规定为防范投保人的道德风险起到了很大的威慑作用,也是保险人在处理人身保险拒绝给付案件时的主要依据之一。但由于种种原因,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从要约到承诺直至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发生属拒绝给付的案件后,保险人在处理给付案件中对把握投保人是否真正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事实有相当的难度,尤其对故意或过失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判断结果,直接关系到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及关系人的利益。本条规定只对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明确要求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在现实的寿险实务中普遍存在的保单失效后,投保人申请复效的,虽然保险人在审核投保人复效申请时会按核保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但不排除其有故意或过失不履行如实告知的情节发生。可是《保险法》在寿险保单的复效中对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没有作出明确的要求,这就是导致今后保险人在处理相关实务时难以运用《保险法》来维护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自2011、2012年两年开展“万村审计”活动以来,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取得了明显成效。实践证明,“万村审计”是落实农村集体经济“三年一轮审”制度的有效载体,是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规范化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把继续推进“万村审计”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密切部门配合、协调各方联动,配备精干人员、保障工作经费,确保“万村审计”稳步有序推进。
二、突出重点,切实做好村干部换届审计
“万村审计”要服务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于今年村级组织的换届工作,以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突出重点,全面开展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要积极与当地组织、民政部门沟通协商,认真排查村级组织换届情况,按照每隔两年必审、村干部离任必审、群众必审的“三必审”要求,科学制定审计计划,合理安排审计力量,扎实开展审计工作,确保苗头性问题村得以超前审计、村干部离任村得以及时审计、一般性规范村得以常规审计、确保村级组织换届平稳推进、顺利完成。
引言
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员在其任期内必须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是国家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法规赋予内部审计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内部控制、完善组织治理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内部审计深入发展、提升内部审计的地位和权威、营造良好的审计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一、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在于既要对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的工作进行全面评价,以决定对其的奖惩或去留;又可借此项审计划清经济责任的界限,为继任的主要负责人解除后顾之忧。由此可知,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最基本内容就是审查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其所在单位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有效情况。目前,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受组织部门委托开展审计,由于多方面原因审计部门不能在制订年度审计计划时了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任务量,主动性较差;同时,经济责任审计已逐步形成于其他审计联动的模式如预算执行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的结合、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的结合等,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的不确定性,不利于审计项目的资源整合。所以,为了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在企业制度设计中,完善企业内部审计的职责,明确对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审计,经保证单位负责人认识到自己的重大经济决策是受内部审计的监督和检查,为了避免自己的行为不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必要的时候,可以事先告知审计部或监察室等内部监督单位,也维护了国家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制度安排的权威性。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加强企业管理,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进行评价,同时检查企业负责人是否在任职期间守法、依法管理企业;开展审计可以通过审计发现的问题与企业负责人耐心沟通,起到宣传教育的作用,并责令其认识企业管理缺陷的存在,及时亡羊补牢,可以总结和教育企业管理层加强管理缺陷的整改,可以给企业打上“预防针”。
二、经济责任审计指导思想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分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两种,前者是企业负责人已经离任,后者是企业负责人很可能继任。企业负责人任命目前多数未指定任期,一般不离任不需审计,且受企业内部审计资源也是有限的影响而未实施审计。公司高层领导想借下一级单位负责人换人之际,派审计人员前往实施审计,摸清自己的队伍是否廉洁,守法,以及判断下级单位负责人的企业管理能力,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或者是出于自己新官上任,下级单位必选由自己任命的人选接管自己管辖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或部门,以摸清被审计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由于,时间的紧迫,企业很少能留给审计部门足够的调研时间,基本上是接到审计任务,立即赶往被审计单位现场,收集相关资料,同时,新上任子公司领导也一同到任。这样的审计,很大程度上消弱了经济责任审计为领导干部考核提供依据的作用。针对各种因素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影响,我们不断科学地改进审计工作的方法:
(一)审计程序过于累赘
审计通知书发放前,按程序应当做前期审计调查,调查后根据委托部门的情况,将审计通知书发送到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主要负责人,同时抄送给现任负责人和委托部门及相关配合审计的部门等等,且在到现场审计开展前,有条件的话,必须在被审计单位召开进场审计会议,传达经济责任审计的精神及被审计单位需要配合的工作。审计组如果能在离任领导干部离任前一个期间(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组与离任领导交换意见更为方便,毕竟审计发现的问题需要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可以大大提高审计效率,有利于向离任领导干部提供相关材料或形成书面意见。
(二)配合力度受被审计单位负责人的重视程度的影响
有些被审计单位负责人认为自己已经离任,只要没违法,任职期间的绩效与本人和单位关系不大,采取应付了事的态度;有些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交换意见的时间安排不重视,推脱、延时等现象时有发生;有些领导干部“新官不理旧账”,认为离任审计是“马后炮”,不积极配合审计工作。我认为如果能在薪酬体系设计的时候,效益部分应由经济及责任审计的意见来决定是否发放,给予审计一定的经济裁量权限;如果离任领导即将到其他的公司任职,应该考虑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而决定是否派遣,这样离任领导会给与一定程度的配合。
(三)审计收集审计证据难
有的企业管理相对比较混乱,内部控制比较弱,有些资料不保留或保留不完整,对审计结论有很大影响。有些有的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较长,时间跨度大,有的事项发生在多年前,查证工作难度大且花费时间长。我们认为应当在任命领导干部的时候,应当实行任期制度,所有领导干部,三年为一个任期,到了任期,不管是否继续任职与否,先让企业内部审计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将审计时间与被审计期间有效缩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下一届任期不在发生类似错误,同时,给经济责任审计取证带来一定的便利。
三、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
(一)审计对象确定缺乏规范
对那些领导干部、领导干部任职几年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目前还没有规范。在实际工作中,人力资源部门和党委工作部门与审计部门确定审计对象所考虑的因素也有偏差。人力资源部门、党委工作部门也感到困惑,有效领导干部的任命的决定并不是由人力资源部门或党委工作部门来决定,最终的人事权由公司更高一级领导决定,而决定前不会告知审计部门,目前企业没有事先告知审计部门的机制和制度。
(二)部分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有待提高
1 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的区别
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二者分工不同,工作侧重点也不尽相同,这就需要两部门紧密结合,各展所长,从而能够更好的发挥作用。
1.1 纪检监察 《》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察机关是政府部门,是专司监察政府机构和政府系统公务员的机关。行政监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各级监察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履行职责。
1.2 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是一项独立、客观的保证和咨询活动,其目的在于增加价值并改进组织的经营。它通过系统、规范的方法,评价和改进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以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
2 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工作结合的必要性
2.1 监督的局限性迫切需要二者的结合 内部审计能够起到监督作用,它通过对对同级财务和下属单位的各项审计,如财务收支审计、工程项目审计、干部离任审计等工作来及时的发现问题,并且通过调查总结规律,对那些具备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实时的提出整改方案,但却不具备处罚相应人员的必要手段。内部审计能够及时有效的发现漏洞,并且指出问题的所在,但却缺乏相应直接有效的措施来杜绝状况的发生,对其中的相关人员也没有惩罚教育的资格。纪检监察部门的主要职能则是通过监督检查对违纪政纪的人员进行相应的惩处,以保证国家的法律、法规能够得到有效的贯彻,保证国家政策能够全面有效的实施,保证事业单位内部能够政令畅通,保证事业单位的正常健康的发展。它可以有效的清理腐败问题,但却在人员配备,专业技能上缺乏的检查手段,而在发现问题和调查取证方面难以有所突破。如果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能够合理有效的结合起来,就可以有效的促进党政机关内部的清廉,将纪检监察的工作的触角直接延伸到腐败源头,从而使纪检监察工作关口前移。
2.2 二者有机结合,能更好地提高监督效率 内部在传统的方式中,内部审计和纪检部门通常各自未战,具有双重的人员配置和资金耗损,但却达不到理想的效果,腐败现象的发生仍然屡禁不止,严重影响到事业单位的发展。如果两者进行有机结合,则可以在节约资源的基础上达到更为理想的效果。一方面内部审计部门可以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及时的发现那些常规性问题,对其提出出合理的建议和有效的整改措施,并对相关部门的业务行为进行规范;另一方面应由纪检部门应发挥其资源优势以及信息优势,及早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使其警醒并认识到自身所存在的问题,以降低错误的发生几率。而对于已经发现的重大违规,则要发挥纪检部门职能,对违犯党纪、政纪的责任人员进行追究,对情节较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以增强对违规违纪者的震慑力。两者合理有效的结合,将会更好的提高监督效率。
2.3 合力,能更好地促进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 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有机结合,可以健全事业单位的监督机制,建立一个更为综合高效的作业体制。这样不仅可以更好的规范事业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又可以制约权力的失衡和滥用,为事业单位的发展提供一个更为有利健康的发展环境。同时能够更好的发挥两个部门的监督保障作用,以保障事业单位各项工作能够积极有效的推进,并确保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3 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工作结合的具体措施
3.1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信息共享 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定期召开联会,共同分享信息,建立一个稳固的合作方式。双方可以建立一个年度合作计划,共同商讨出实施方案,以确定审计对象,范围和方法,确保监督工作的高效性。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双方都有可能最先发现问题,这就要求双方能够进行及时的协调和沟通。在联席会议上,纪检监察部门可以为审计部门提供信息,将平时掌握的群众的反馈信息提供给审计部门,以便于审计部门锁定审计重点;而审计部门也可以及时将审计过程发现额严重违规问题,及时移交给纪检监察部门,便于及早立案查处。从而使纪检监察部门可以利用内部审计经常性的监督优势,抓住案件线索,严查大案要案。
3.2 加强联合,定期组织风险排查 由于内部审计部分和纪检监督部门的主要职责就是检查监督,并不直接负责具体业务,因而相对单纯,两者就能够相互结合,可以从全局出发,积极排查各部门所存在的问题并且及早认识到各部门所存在的风险隐患。内部审计部门可以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同时结合纪检部门的消息来源,以及各种投诉热点,进行重点有效的审计。要认真查找出各业务部门的薄弱环节,对管理部门进行及时的预警,让该部门内部加强管理防范措施,同时对存在问题的部门也要内部审计和执法监察,切实堵塞管理漏洞。
3.3 紧密配合,推进干部离任审计工作 在对干部离任审计工作中,内部审计部门应切实加强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协调配合。审计部门要在离任审计进行之前,向纪检部门了解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情况,如有无群众举报等。在离任审计工作进行的过程当中,也要把该干部在任职期间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程度以及所取得的实效作为评价该干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内部审计反映政绩突出、廉政勤政的,纪检部门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有问题的,视情况由纪检监察部门出面谈话提醒,或予以诫勉;对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损失或有经济问题的,予以调整职务或免职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把运用审计结果与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热点问题结合起来,将审计结果归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纪检监察部门要和内部审计部门密切协作,在共同分析离任审计的过程中,找出那些普遍存在的问题,同时及早发现苗头,要在体制,机制上建立一种完善的模式,从而正确有效的解决问题。
3.4 建章立制,为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工作结合提供制度保障 如何整合好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两个部门资源,实现资源最大化共享?这就需要有强有力的组织机构和制度来保证。应建立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领导小组,由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协调组织两个机构的协作,使两个机构能够更有效的沟通。建立日常协作制度,建立严格的考评机制,使两个机构的协作常态化、规范化,从而使得两个机构能够更好的发挥其作用,为事业单位的发展做出良好的保证。
当然,目前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的互动与联动机制所取得的成效还是初步,联动机制本身还有待完善和发展,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做,还有许多的困难去克服,还需要相关业务部门的参与和配合,还需要用更新的观念、更大的努力、更高的标准、更严格的要求去研究,更多、更好、更有效的办法和途径去整合与实践。这是一个不断发展,不断走向成熟的过程。两者的有机结合将会是大势所趋,只要实现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的协同工作,相互配合,建立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工作互动联动机制,就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从根本上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这对保证事业单位的发展来说将会是卓有成效的一步。
参考文献:
[1]陈冬梅.关于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审计的思考[J].中国审计,2010(6).
随着各级政府对教育事业越来越重视,教育事业得以快速发展,教育规模也随之迅速扩大;另一方面,随着各级政府对教育的投入不断加大,教育部门从过去的清水衙门逐步成为各地的财政资金使用大户,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教育工作涉及面广,教育经费支出复杂、量大,如何保证教育资金的安全和发挥其最大使用效益已成为教育审计工作的当务之急。依法开展内部审计,规范教育行政管理,将是我们不断探索的方向。近年来,在教育系统内部出现了个别违规和腐败现象,对整个教育系统的声誉和发展产生了严重的影响。针对这些新问题、新情况,我们应该更新观念,重新审视和定位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一、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的职能和内容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是指对本系统内直属单位和各中小学校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独立监督、评价的行为。从多年来教育内审工作的实践来看,内部审计工作的根本目的是服务管理,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发展。促进各单位加强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和提高经济效益,服务教育事业发展大局,是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职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人员承办审计事项,应当严守审计纪律,恪守审计职业道德,做到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并保持严谨、稳健、负责的职业态度。
二、教育内部审计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1.我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普遍存在机构设置缺乏独立性:规定要求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设置单独的内部审计机构,一般单位领导不是很重视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人员一般在财务科指派一名担任,兼职审计工作。
2.内审人员总体素质不高、专业水平较低:内审人员平日一般从事局里会计工作,审计专业知识及实践经验不足,对较大的审计任务不能胜任。
3.内审工作制度不够健全、内控制度薄弱:在教育系统普遍存在根本没有什么内审制度,对中小学校的财务收支审计和校长离任审计凭借的就是平日里会计的经验来查帐。
4.教育审计工作量大、压力重:现在取消了“会计核算中心”改为“国库集中支付”,每个中小学校开始设置会计自己记账,由于学校的会计大都不是专业会计,会计科目运用错误、会计分录编制错误、坐收坐支预算外资金,有隐匿、截留收入违规设置“小金库”等问题。
5.有关部门对审计结果不够重视、利用程度不高:局领导只重视审计任务,对于审计结果及建议没有处理意见或者不采用。
6.审计技术单一、电算化程度不高等问题:对被审单位的凭证及账本都是靠审计人员查看来发现问题的,审核各明细科目列支是否真实;审核人员支出是否超标准、超范围,要求审计人员在根据单位规模进行职业判断的前提下,每个科目都要审到,不能走马观花,泛泛而审。
7.缺乏审计跟踪及整改过程:内审部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不进行跟踪,督促整改纠正和落实,审计报告一出就算审计任务完成。
针对以上问题,我认为首先要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领导要重视和支持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审计力量,逐步形成一支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相对合理的审计人员队伍;加强对内审人员的培训,加快审计人员的知识更新,增强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意识,提高了审计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将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和审计建议的执行,使审计成果得到更有效的利用;加强内部审计制度建设,把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等其他审计形式结合、把离任审计和任中审计结合起来,进一步丰富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加大了对重大经济决策及效果、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及执行情况的审计力度,通过审计,强化了对教育经济领域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使领导干部更加明确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同时注重改进内部审计技术和方法,积极探索新的审计模式,不断创新审计方式,不断更新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的观念等对策与措施。
内审机构要根据部门工作重点、局领导对内审工作要求、群众举报和公众关注事项、上级部门安排等审计需求,结合自身审计资源、,提出年度审计项目建议,由教育局对项目进行讨论和研究,确定年度审计项目,从科学立项的角度保障项目的有效实施。若缺少这一环节,会出现重审、漏审等,既体现不出内审的成效又浪费了人力、物力、时间等资源。如在我们审计部门,通过确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达到四方面的效果。一是对全区审计项目进行统筹计划管理,有利用中长期规划管理;二是对各方面关注并具有长期性的审计项目做到了年年审;三是对不具有长期性项目做到了五年内审计项目不重复,节约了审计资源;四是扫除了审计盲区,扩大审计监督覆盖面。以达到规范教育系统内部管理,促进和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加强内部审计是建立现代公司制企业的需要,同时也是确保企业资产保值增值,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经济效益,维护投资人和经理层合法权益的需要。企业在初创阶段,生产经营规模相对较小,投资人往往亲自掌控企业全面管理,凭借个人管理经验,就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和控制企业风险。随着产品销售收入的增长,企业规模的扩张,生产部门与销售部门之间、集团内部各所属单位之间、投资人与经理层之间、董事会的决策方针与经理层短期目标之间的矛盾等等均会不断显现出来。尤其是集团各所属单位的经营活动是否按照集团确定目标有效进行?集团政策是否真正执行?管理流程是否最优?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财务报告是否准确无误?资产管理是否安全完整?都是企业投资人和经理层最关心的核心重点。
二、内部审计与其他审计的区别
按审计的主体分类,可分为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国家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代表国家所实施的审计。社会审计,是指依据《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由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注册会计师所执行的独立审计。内部审计是指由企业内部设置的审计部门和专职审计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审计制度,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财务收支、经营活动、投资项目、资产管理、干部履职、内部控制等经营管理活动的真实性、合规性、有效性进行独立监督和评价的行为。其目的是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肃财经制度,改善经营管理,为企业增加价值。
三、集团内部审计应担负的职责
(一)抓好财务收支审计,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财务收支审计是审计部门的经常性、基础性工作。通过审查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认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通过审查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确认企业经营活动是否正常、有序进行。通过对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的真实性、效益性进行审计,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资产占用,进而维护企业所有者权益,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二)抓好年度预算审计,监控经济运行偏差
预算是企业经营计划以及预期经济活动的一种数量表现,是以货币或现金流量的形式,对企业未来某特定目标所拥有的有限资源进行合理安排,对各项经济活动进行有效控制的一种机制。年度预算方案既是集团整体利益目标下的资源分配与责任定位,更是集团管理的整体“作战方案”,也是激励与约束的核心。预算审计是一种再控制、再管理监督活动,要在预算的编制、预算的执行、预算的调整、预算的评估分析等主要节点上发挥作用。一是预算编制审计。严格按照集团确定的“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稳步增长,立足未来,确保投资收益最大化”的预算编制原则,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总公司编制的预算进行审核讨论,并将结果与各总公司沟通,根据沟通后结果再进行复审,最后确定本年度各总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经董事长审定后正式下达年度预算批复意见;二是预算执行审计。每季度对各公司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审计,重点检查预算执行情况与批准的预算是否相符,通过上年同期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预算对比分析,找出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出现偏差的原因,与各公司制订措施,促进各项预算指标健全安全有效的贯彻执行;三是预算调整审计。因经营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内部重大原因需调整预算的,必须按照预算调整程序报集团审批,审计重点监督调整幅度是否恰当、预算调控是否适度、发现问题是否解决及时,确保预算调整合规有效,更加符合集团经营实际。
(三)抓好年度决算审计,提供绩效考核依据
年度决算审计根据年初确定的预算指标、经营收入、利润成果等要求,对各所属单位上报的决算情况进行审核。在核实收入、成本、费用、利润指标的基础上,重点审计是否利用应收款类帐户隐亏增盈、利用存货账户隐亏增盈、利用固定资产帐户隐亏增盈、利用待摊费用帐户隐亏增盈等问题,确认经营成果是否真实,防止为了免受经济处罚或骗取奖金、荣誉等而弄虚作假、隐瞒亏损、虚盈实亏。年终各公司经营成果经审计确认后,报集团董事会做为绩效兑现依据。
(四)抓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鉴证任期管理绩效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集团审计人员按照董事长授权,对集团离任的各级领导干部受托管理资产的运用及其效果所负责任进行的审查、评价和活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集财务审计和绩效审计于一体的综合性审计,其审计结果既可作为董事会、人事部门对干部进行考察考核、综合评价、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又可作为划分责任的依据。离任审计主要内容,一是对其经济责任履行、职权使用的合规性审查。通过查阅有关合同、协议、制度文件等明确离任领导干部的工作职责范围、职责履行程序规定、主管的业务领域和被授权限,审查测试离任领导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有无不作为或违反职责、程序等)、被授权限的使用状况(有无滥用授权胡乱作为、越权行为等),审查其对重大决策或重大事项的审批等是否合法合规;二是经济绩效的评估。通过查阅有关任职初期经济指标、计划方案和预算指标等资料,通过分析性复核程序比较分析法、趋势分析法等方法审查其任职前后所主管的资产、负债的增减变化和实物管理、市场规模、业务内容的增减变化和资金的流入流出,评价其任职期间主管领域经济效益的优劣;三是延伸审计(视需要而定)。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线索,及时上报集团董事会,根据决定进行延伸审计。
(五)抓好专项审计调查,提供领导决策依据
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或集团董事会安排,做好各种专项审计调查,为企业决策者提供参谋支持。一是为企业决策者提供宏观经济形势和微观运行态势分析报告;二是做好各类尽职调查,对重大经营决策、对外投资项目等进行风险评估,以防止决策失误;三是反映经济活动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四是对企业重大投资项目运行情况进行评价,总结经验,剖析不足,为企业拓展提供借鉴。
四、集团审计业务规划
(一)要努力提高内审人员专业素质
由于内部审计工作涉及的范围广、知识面宽、政策性强,要求内部审计人员不但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也要具备复合型的知识结构。如财务会计、经济、法律、工程、金融、税收、统计及计算机等知识。因此,内部审计人员必须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另外,内部审计部门在人员配备上也应该多元化,建立起一支专业知识技能化、职业道德标准化的专业内部审计队伍。
(二)要拓宽审计领域
内部审计不应局限于财务审计,要向内控审计、经营审计和管理审计扩展。开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评价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运行的有效性;开展经营审计,评价经营活动的效果、效益、投资回报等;开展管理审计,评价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对有关人员任期经营目标的达成和绩效进行确认。
(三)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
内部审计要贯穿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对企业进行全维度的监督和评价。一是对企业的投资计划、销售计划、生产计划、采购计划、资金计划、财务预算等进行事前审计,确认其科学性和可行性。二是对各项计划的分解、实施、等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及时发现偏差。三是对经营活动的结果做出全面的分析和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的方法,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从而促进企业预期目标的实现。
(四)要实行内部审计规范化
2、对各学校公用经费、食堂和幼儿园资金使用情况以及账务处理情况进行全面审计;
3、对校长离任的学校及时进行财务审计,明确经济责任,全面交接有关账务,保障财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4、对全县各学校(含食堂、幼儿园)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二)对照指标,结合实际,加强经费管理
1、与校管办协调统计2015年上半年校安工程,积极申请校安工程资金2231.28万元,严格按制度要求和工程进度拨付使用。
2、认真梳理项目,积极争取省、市各类资金2942.6万元万元。
3、认真组织各项报名收费工作,积极完成机关工作人员的养老、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退休等各项手续的办理工作。
(三)追求精准,认真统计,及时编制报表
1、圆满完成__年度全县教育经费统计和教育事业统计资料的收集、计算、汇总和上报工作。
2、按月编制、报送“三公经费”、能源使用和债务增减资料。
3、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按时结清账目,按月编制、报送各学校会计报表。
(四)多方兼顾,统筹安排,做好其他工作
1、为部分学校申请归还银行贷款本息;
2、配合物价局做好收费检查工作;
3、对学校食堂、幼儿园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4、配合财政局做好各学校票据的领用和缴验工作;邀请非税局票据管理人员集中参加各学校票据的领用和缴验,积极处理遗留问题;
5、做好2015年秋季教材及暑假作业征订工作;
6、协调财政局对泗洪中专学校设备进行验收,并申请拨付相关资金。
7、做好学期结束前的账务处理工作,核对往来账;
8、迎接国家督导组对教育基本均衡县的验收;
9、做好中、高考经费保障工作;
10、积极收集招商引资信息,主动与有关客商联系。
1.按照“苏教办审〔2015〕3号”文件要求,积极开展
高中阶段学校债务化解审计调查工作;
2.认真做好教育现代化的验收准备工作;
3、与财政局协调,做好非税收入网上开票布线、安装和培训工作,保证网上开票顺利进行;
4、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加强对会计人员培训和考核; 5、加大审计检查力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力争提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微杜渐。
6、吃透政策,梳理项目,认真做好策应扶持工作,积极争取省补资金;
7、收集资料,归类汇总,做好2015年度全县教育经费统计和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
二、工作存在的问题
1、审计力量与审计任务不相适应,审计质量难保证。在大部分情况下,部分同志因专业水平限制而无法独挡一面的承担审计工作任务,凭经验凭感觉进行审计,把审计检查作为例行公事,走过场,“脚踏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
2、未能更多关注支行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流于形式。审计提出的意见、落实到位的少。
3、工作交叉重复,在不必要的工作上,耗费了大量精力和人力,降低了审计效率。
4、审计成果运用不够。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做好对高管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的专项责任审计。进一步深化高管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审计内容,逐步推行任中审计。将审计关口前移,大力推行先审后任、先审后离,克服先离任后审计的现象发生,力戒审计走过场。
2、配合上级行主动开展工作,服从于审计大局。全面实施好上级行安排的授权审计项目;完成好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四、对办事处工作的建议
二、工作存在的问题
1、审计力量与审计任务不相适应,审计质量难保证。在大部分情况下,部分同志因专业水平限制而无法独挡一面的承担审计工作任务,凭经验凭感觉进行审计,把审计检查作为例行公事,走过场,“脚踏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
2、未能更多关注支行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流于形式。审计提出的意见、落实到位的少。
3、工作交叉重复,在不必要的工作上,耗费了大量精力和人力,降低了审计效率。
4、审计成果运用不够。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做好对高管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的专项责任审计。进一步深化高管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审计内容,逐步推行任中审计。将审计关口前移,大力推行先审后任、先审后离,克服先离任后审计的现象发生,力戒审计走过场。
2、配合上级行主动开展工作,服从于审计大局。全面实施好上级行安排的授权审计项目;完成好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四、对办事处工作的建议
以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为重点,深化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在预算执行审计中要坚持把发现问题与规范管理、促进改革结合起来,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和管理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促使政府部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推动职能转变和深化体制改革,促进完善公共财政制度。
以促进提高政府效能为重点,拓展政府绩效审计。*年市审计局要进一步拓展政府绩效审计,安排独立类型的绩效审计11项,预算执行审计、政府投资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要从实际出发,尽量包含绩效审计内容。要按照市政府今年深入开展行政绩效评估、全面提高行政执行力的要求做好绩效审计选项工作,独立类型的绩效审计由局综合处组织进行选项调查。
以促进完善投资管理体制、提高投资效益为重点,推进政府投资审计。按照《*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处理好全面审计与突出重点、审计数量与审计质量、宏观与微观的关系,在坚持审计覆盖面的同时,通过建立分类监督机制等方式,加大对重大项目和应急工程的全过程审计监督,强力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
以促进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和防范风险为重点,加强企业审计。国有企业审计包括金融机构审计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把经济责任审计与对国有企业的经常性监督结合起来,把强化监督与为企业服务结合起来,把财务收支审计与效益审计结合起来,促进企业深化改革、加强管理。金融机构审计要注重揭示管理和控制上的薄弱环节,反映金融领域存在的影响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落实的突出问题,促进防范风险、规范管理、提高效益。
以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重点,开展审计调查。要围绕地方经济工作中心,结合发展循环经济、创建创新型城市、构建和谐社会,针对经济改革、基层建设、群众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加审计调查的数量。可以对某个单位、某个项目开展审计调查,也可以针对行业性、普遍性的问题进行对比分析,从宏观上、制度上提出对策和建议,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的建设性作用。
以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行职责为重点,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委托和审计力量,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审计项目,确保委托项目按期完成。加大任中审计,做到对领导干部离任、任期、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有机结合,推进审计监督关口前移;进一步落实《*市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试行)》,注重对审计查处的问题进行科学分类、准确定性、依法处理,实事求是地作出报告,有利于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更有效地使用审计报告,提高审计监督的有效性,充分运用审计结果,完善审计结果的运用机制。
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深入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按照新修订的《审计法》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工作的决定》,增强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理顺落实整改的工作机制,加强和其他监督部门的联系和配合,注重形成督促整改的合力,按时汇总审计整改和责任处理情况向政府、人大报告。
(二)加强管理,改进作风,加快审计工作现代化步伐,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和工作水平,保证各项审计任务顺利完成
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进一步采取措施,在审计内容的深度、审计处理的力度和审计报告的质量等方面下大力气,强化依法审计的观念,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在审计工作中要始终关注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重大违法违规、经济犯罪和腐败问题;二是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重大问题;三是失职渎职等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问题;四是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五是体制、制度、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我们不仅要反映问题,分清责任,依法严肃处理,还要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以及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促进改革的建议。
大力推进审计信息化工作。以审计信息化建设为依托,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技术含量和技术水平,提高在信息条件下开展审计工作的能力。推广用好审计管理和现场审计实施两大应用系统,推动联网审计和信息系统审计,全面提高计算机应用水平。大力推广和完善审计抽样、内控测评、风险评估等审计方法,积极探索适合审计工作实际的先进方法,促进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市审计局要抓住时机,大力推动我市金审工程项目建设;及时更新取数操作指南,总结推广计算机审计专家经验;根据不同需求,分层次、分类别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审计信息化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