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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减少环境污染的建议,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在当今世界飞速发展之际,环境污染以成为了全世界以及全深圳市共同面临的重点问题。深圳作为一座国际花园城市,却出现了另一番不协调的景象:深圳河水变得混浊、发臭;汽车尾气弥漫着整个城市的上空,变的灰蒙蒙的;公园里随处可见果皮垃圾;到处都有牛皮癣小广告……。善待城市环境,对于每一个家庭都非常重要,我们不能为了一时的痛快给自己带来灾难。为了让天更蓝,让水更清,让我们的深圳更加清洁美丽,所以,我建议大家:一、爱护环境,保护水资源,节约的用水,不要让眼泪成为最后一滴水。
二、垃圾分类,废物利用,保护再生资源,要有限的资源,无限的循环。
三、少用一次性物品与筷子,多多种树,让树更好的美化深圳。
四、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降低噪音,减少汽车尾气污染。
我们只有一条深圳河,她如果被污染了就不再清澈;我们只有一个深圳,她如果被破坏了就不再美丽……。保护环境取决于我们每个人的行动,取决于你、我、他。为了绿色,为了这美丽的深圳,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吧!
近年来,宁德市经济迅速发展。大唐火电、宁德核电先后落户宁德;按照《环三都澳区域发展规划》,宁德市加快引进和布点建设钢铁、石化、煤化、能源、船舶等大型临海工业项目;锂电池、多晶硅项目已经展开选址工作;高速公路横穿宁德城区;温福铁路建成通车等等。
随着经济发展,生活节奏的加快和生产活动的日益频繁,各类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时有发生。但是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面前,要回答“事故产生什么环境影响?影响范围有多大?对周围居民应采取什么保护措施?抢险救灾队伍应如何行动及如何科学地进行救灾”等问题,只有依靠快速准确的环境应急监测[1]。只有这样才能尽量减少污染事故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同时将民众的生命财产损失最小化。
1 宁德市应急监测中存在的问题
1.1 固定污染源
随着宁德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近年来重化工业重大项目的引进,危险物质种类在不断增加,危险因素不断升级。宁德市的产业种类多,存在的污染隐患也多,主要有大型石化企业、冶金、酸、碱、强氧化物质(化工厂、农药厂)、油品(船舶修造业)、有机物质(合成革、电机)等。企业在生产和运行期间管理不规范,可能会出现各类紧急情况,也可能发生突发性污染事故,甚至遭到人为破坏、遭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等,从而引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形成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然而,目前宁德地区大部分企业对防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不够重视,普遍存在环境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现象;缺乏对化学品物理、化学性质的了解,在储存和使用方式上缺乏安全防护知识;同时,大部分企业也不具备应急监测能力。
1.2 流动污染源
随着宁德市高速公路的通车、铁路的建成通车以及极端恶劣天气的出现频率递增的全球大背景下,特别是台风、强台风甚至是超强台风在宁德登陆频次的增加,宁德市流动污染源的应急监测显得更为迫切。
1.3 应急监测设备缺乏
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宁德市环境监测站先后购置了一些应急监测所需的基础仪器设备,但是离国家规定的应急监测标准化能力建设还有相当大的距离,如个人基本防护套装数量严重不足且只具备一定的基本防护作用,并不适合作长时间的危险应急监测;尤其是缺少辐射应急监测设备和应急监测车。就目前配置的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尚无法满足宁德地区存在的环境污染隐患的应急监测工作。
1.4 物资储备不足
目前,宁德市对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未能引起足够重视,应急物资储备不足,储备方式单一,储备物资品种、数量偏少,调整、更新、轮换政策不健全;没有建立必要的应急物资联动机制,互相弥补、互相调剂的局面难以形成。以福鼎“9?16”苯酚泄漏事故为例,应急处理的重要物资活性炭于16日从浙江调入,直到21日才设置了一道活性炭坝以净化水质。
1.5 人员、技术能力的不完备
首先,由于经费投入少,应急监测队伍缺乏有效的训练和培训。相关人员对化学危险品理化性质知识准备不足;应急预案少,应急演练少。企业安全环保人员缺乏切实有效的应急处置培训。其次,技术支持系统不完备。宁德市现在还未能配备现场视频无线传输系统和通讯系统,如果能通过电子视频、电话会商等,将能实现更为高效的指导与救援,同时将有效改善环境监测的投入产出比。
2 宁德市应急监测发展的一些建议
2.1 加大对应急监测基础仪器设备的投入
由于突发性污染事故的污染程度和范围有很强的时空性,为适应应急监测工作的需要,保证监测人员的安全,做到快速反应,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要求(环发[2007]56号文)配备相应的应急监测车、发光毒性仪、重金属速测仪、傅立叶红外等监测设备以及对讲机、防化服、呼吸器等必需的通讯、防护设备[2~4]。
2.2 监测人员的培训
提高应急监测能力,人才是关键。监测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应急反应能力,高度的责任心以及较强的业务技术能力。要建立这样的一支队伍,必须加强监测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和思想政治教育,不断学习研究当地区域特点,组织实战演习[5],提高监测人员的快速反应能力。此外,应当加强对企业安全环保人员的培训。
2.3 建立污染源企业档案
对本辖区内的工矿企业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可能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行业和单位,对其生产或使用危险品的量、正常存放量、存放地点等进行详细登记,建立污染源应急监测系统数据库[6,7]。数据库应包括各单位污染物理化性质、毒性、处理和处置方式、应急预案、相关地理信息和水文状况。通过对污染源建档,有利于在应急情况下和事故的处理和处置中有的放矢。
2.4 收集技术资料
国家在环境应急监测方面还没有统一的监测规范[8]。因此,在平时的工作中应该注意收集有关环境污染事故的监测方法、监测标准及事故的处置技术,并进行分类备案,尤其应加强快速监测污染和技术的贮备[9];收集各种化学危险品的理化性质及其对动植物所产生的毒害症状,以便在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时进行查阅和借鉴,确保应急环境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2.5 建立健全应急监测网络
对本辖区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频率进行风险评估,结合本地区污染源特点,如流动污染源事故(道路运输)和行业污染源种类(合成革、船舶业等海域工程污染),以宁德市环境监测站应急能力建设为主要内容,配齐必要的水、气环境突发事件应急设备(包括应急车、污染源数据库、专家库、应急监测指挥平台等),建成应急监测中心。同时,福安、福鼎、霞浦等监测站根据本地污染源特点,建设有特色的应急监测装备,力争做到事故发生时,当地监测部门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监测,市监测站能提供科学准确的技术保障。
3 结语
宁德市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的完善加强已迫在眉睫,然而由于其不可预见性,其监测、处理和处置比一般环境污染事故更为复杂、处理难度更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的工作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 齐文启,孙宗光,汪志国.应急预案与处理处置案例[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7.
[2] 刘京,赵淑莉,刘芳等.环境应急监测准备及其保障[J].中国环境监测,2006,22(6):37-39.
[3] 李红娟,陈怡敏.韶光市应急监测的现状分析与建议[J].黑龙江环境通报,2008,32(3):48-49.
[4] 边归国.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J].海峡环境,2008,5(1):17-21.
[5] 梁云平.加强应急实战演习,提高应急监测能力[J].科技咨询导报,2007,(18):242-243.
[6] 柴成果,李明,王玉华.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水质监测的问题及建议[J].中国水利,2004,(15):52-53.
基金项目:石家庄市科技局计划项目:“石家庄市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关系的实证研究”(项目编号:145790375);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河北省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关系研究”(项目编号:SQ151117)
中图分类号:F29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4月22日
近年来,石家庄经济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在经济发展的进程中,以资源的高投入、环境的破坏为代价的经济增长方式,导致经济与环境的关系日益紧张。因此,对石家庄市经济发展与环境质量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本文通过对1998~2012年石家庄市环境经济数据的经济计量模型研究,得出了石家庄市工业“三废”排放的EKC,并根据该曲线特点,提出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关建议。
一、石家庄经济与环境现状
石家庄市是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地处华北平原腹地,与北京、天津、济南三大都市几乎是等距相望,地理位置十分优越。现辖8个区、11个县、3个县级市和1个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总面积1.58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038.6万人(2012年底人口)1998~2012年17年间,石家庄市的地区生产总值从656.4亿元上升到4,863.6亿元,实现了经济总量的高速增长,但产业结构变化不明显,第一产业比重不断下降,第二产业基本保持不变,而第三产业比重提高不明显,一直保持“二三一”产业格局。(图1)
环境污染主要来源于工业“三废”的排放量,第一产业对环境影响较小,第三产业对环境影响最小。近年来,石家庄市环境污染日趋严重,水资源日益短缺,地下水严重超采,地表河流沿途受工业污染源污染;大气污染更为严重,京津冀的雾霾天气已经引起了普遍关注,环境问题日益严峻。
二、石家庄市经济增长与环境质量计量模型分析
(一)指标量化及计算结果。选取人均生产总值(GDP)、废水排放总量、废气排放总量以及固体废弃物产生总量作为分析石家庄市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水平关系的指标,搜集石家庄市1998-2012年的经济与环境数据,其中GDP采用1998年不变价计算。采用无量纲化方法分别对以上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
Mi*=(Mi-Mmin)/(Mmax-Mmin),(i=1,2,…,15) (1)
其中,i表示年序(1998年记为1,以此类推),Mi*为标准化后的数值,Mi为指标初始值,Mmax为指标最大值,Mmin为指标的最小值。
定义人均GDP标准化后的数值为Xi,即第i年经济发展水平指标。环境指标标准化后的数值为Yij,即单指标污染水平。
由废水排放总量、废气排放总量以及固体废弃产生总量建立综合指标――环境污染水平。用来表征环境污染综合水平:
Yi=■Yij/3,(i=1,2,…,15;j=1,2,3)
式中,Yi为第i年的综合环境污染水平,j为污染物状态类型,Yij为第i年第j种污染物排放量的标准化值。以1998~2012年统计数据为依据,进行计算,结果列入表1。(表1)
(二)石家庄市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分析。根据表1中的计算结果,绘制石家庄市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图2、图3)研究时段内石家庄市环境污染状况随经济增长呈现波动变化,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大体呈现 “倒U形+U形+倒U形”的变化特征,及M形,与传统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倒U形”不同。其中“倒U形”环境库兹涅兹曲线的峰值出现在2006~2007年间,人均GDP21,500~24,000元,这个时期的环境污染程度较高;而“U 形”的环境库兹涅兹曲线的低谷出现在2008~2009年间,此时人均GDP为21,800~30,000元之间。这个时期的环境污染程度较低,与2008年北京举办奥运会有密切关系。第二个“倒U形”的峰值出现在2011~2012年间,随后开始出现下降趋势,2012年京津冀地区严重的雾霾天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市委、市政府也加大环保工作力度,因此出现了环境污染水平有所缓和,但是整体水平依然较高。
工业废水排放量、工业废气排放量、固体废弃物产生量单项指标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分别呈现“W形曲线的上升阶段”、“倒U形+U形”即N形、和“倒U形下降阶段”特征,即M 形,从图2和图3可以看出,综合环境的污染与废气排放量的形状基本一致,说明大气污染是石家庄污染的主要污染源。
三、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通过实证研究可以看出: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只是一个客观现象,而不是一个必然的规律,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EKC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研究结果只反映的是石家庄市这一阶段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局部变化,而不是整体的变化趋势;根据石家庄实际情况,近年来废水、废气排放量有上升的趋势,今后应加强对废水、废气防治和治理工作。同时,逐步降低第二产业以及第二产业中重工业的比例,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使得环境污染水平逐渐下降。
(二)建议
1、加快产业结构转型。环境污染主要来自工业污染物的排放,转变经济增长的方式,加快转变经济的增长方式才能从根源上改变工业污染的排放源,从而控制工业污染的总量。
2、优化工业行业结构调整,加快技术进步。工业内部的行业结构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工业污染排放量,调整产业结构以及工业内部行业结构,对减少工业污染至关重要。因此,在工业化进程中,必须促进工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加快旧设备的更新换代的能力和速度,推行工业低排放的清洁生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3、加大环保投入。在保证经济发展的前提下,增加环保投资力度,提高污染治理投资在GDP中所占的份额,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能力,同时发展环境科技,创新环保产业,使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4、加强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加大环保教育的财政投入,向社会公众普及环保的科技知识,开展环境保护教育工作。推进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建立严厉的奖惩制度。扩展公众参与渠道和制度,全民监督污染排放,全民参与环保。
一、引言
党的十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建设好生态文明是更好地发展其他建设的保证和推动力。公民对环境诉求不断提高,而环境事件多呈突发性特点,环境问题已成为威胁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保护环境需要以不断完善和发展的政策法规以及保险制度来支持。正因为如此,许多学者致力于研究适合中国国情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党和国家不断出台政策来支持发展环境责任保险制度。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损害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保险,被称为绿色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根本目的仍然是保护环境,造福大众。世界范围内的环境责任保险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到了70年代,环保浪潮席卷西方发达国家。各国不仅纷纷出台一系列环境保护法案,还对环境污染行为给予严厉处罚,高昂的罚金使得非故意造成污染的企业面临破产倒闭的危险,在这种情况下,产生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能使企业将这些不确定的风险转移出去,也能及时对受害人进行赔偿。此外,保险公司会对参保企业进行监督也有利于企业防治污染。
二、江苏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状况
江苏省作为2007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全国试点省市之一,一直积极推进试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近年来,江苏保险业分别以推进内河船舶污染责任保险和高环境风险企业责任保险两条线,推进环责险的试点工作,逐步形成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环责险江苏模式。
三、镇江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
下面就建立镇江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保险模式、保险险种、承保机构、保险责任范围、索赔时效、责任限额等方面做出更为细致的可行性建议。
(一)保险模式
根据实施保险制度的主要目的、可实施性、社会条件等因素,可以将保险分为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建立镇江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保险模式必须在充分把握我国国情的基础上,考虑镇江当地的现实情况。建议采取以强制保险为主,以自愿保险为辅,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二者并存的制度模式。同时,对不同的行业和企业规模可以实行“区别对待”,实行“双轨制”。根据“环境污染危险系数”,划定何种企业必须参加强制保险。一方面对高危行业(如化工、造纸、有毒危险废弃物的处理等)采取强制环境责任保险; 另一方面,对其它污染程度较轻的行业(如城建、公用事业、商业等)或已采取清洁生产等有效环保措施的单位则由政府利用自身的威信积极加以引导,使得企业自愿购买环境责任保险。
(二)保险险种
目前,我国的环境损害责任保险一般只限于海洋油污污染和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方面,承保的范围比较窄。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在建立镇江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上,保险公司在环境责任保险具体险种的设计上应予以完善。可以针对镇江市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进行一揽子险种设计。如应设计和完善水污染责任险、声震污染险和大气污染责任险等。
(三)承保机构
目前,从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在发达国家的实际运行来看,环境责任保险承担的赔付金额过大 ,承保的范围又过窄,并且发展历史比较短、经营管理方式还不成熟,经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风险大大高于其他商业保险,所以,如果现在在我国将此类保险完全交由商业保险公司经营,不能很好地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发展。为了使环境责任保险稳步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需要得到政府及其环保部门的有力支持。镇江市政府可以牵头在镇江的国有控股的保险公司的分公司,由现有的保险公司组成联保集团。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有义务维护社会稳定。因此,可以由政府参与监督管理。这样的联保集团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能更好地应对市场的变化和处理新的保险逐步进入市场。
(四)保险责任范围
镇江市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除承保突发性污染事故外,还应该承保持续性事故,对渐进性损失予以赔付。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作为对环境污染损害的救济方式,如果能够将所有环境污染损害都纳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承保范围,当然是最理想的。但是我国保险业特别是责任保险还很不发达,相关法律规范并不完善,镇江市还没有完善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实践经验。就承保持续性环境污染事故来说,也需要一段时间去完善相关的工作。因此,在保险责任范围上,建议镇江市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采取两步走的策略。先承保突发性的环境污染行为,等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镇江市发展成熟,再承保持续性的环境污染行为,并且在承保累积性污染事故时,附加严格的限制条件。
(五)索赔时效
要解决环境损害赔偿的长期潜伏性对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影响,可以调整保险责任期间制度。在各国的实践中,保险责任期间制度通常有三种:(侵害)行为发生制度、损失产生制度和提出索赔制度。“行为发生制度”流行于20世纪50~60年代。在这种制度下,保险人只需要对发生在保险合同期间内侵害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保险责任。这种保险责任期间制度为被保险人提供了较有利的保障,但是也会加重保险人的负担。“日落条款”正是这一保险责任期间制度的表现。所谓“日落条款”,就是指保险合同双方约定,自保险单失效之日起最长30年的时间为被保险人向保险人通知索赔的最长期限的条款。“损失产生制度”则要求保险人对出现在保险合同期间内的损害承担保险责任。“提出索赔制度”是指保险人仅为在保险合同期间内向被保险人或保险人提出索赔要求的损害承担保险责任。
以上可以看出“损失产生制度”和“提出索赔制度”对保险人和受害者存在明显的不公平,这两种制度不能促进企业投保。而“日落条款”又会损害保险人的利益,可能因过高的赔付费用而减弱保险人开展保险工作的积极性。因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具有分散风险的社会作用,同时环境损害具有特殊性,可以认为,只要是能证明是在保单的有效期限内发生了对被保险人的环境责任索赔事件,保险人都应该承担保险责任。但如果对所有类型的损害都采取统一的长期甚至终身负责的制度又会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推广中造成混乱,显然这种做法不可取。因此,建议镇江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采取对不同的损害采用不同的责任期间制度,使得保险制度更为精细可行。
(六)责任限额
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将环境污染风险完全地转移给保险公司是不可能的,因此,需要实行责任限额制。责任保险的最高限额,即保险人对受害人的给付金额,仅以保险单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受害人超过保险金额的损失,应由被保险人即产生污染的企业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在环境侵权中实行责任限额制,让被保险人自担部分风险,也会使得被保险人出于减少自己损失的考虑,在保险期间内注意采取积极的防范措施,避免环境侵权的发生及其损害结果的扩大,减少环境侵权的危害。赔偿限额制的实行也有利于维持保险机构的赔付能力,使得商业性的保险机构能够按照市场法则经营。对于政策性的保险而言,更是有利于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
“环保”不是一个人的事,也不是一个企业的事,它是全人类的共同事业。总的来说,在镇江全面实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依赖于环境制度的健全。建立镇江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支持,以政策法规进行引导。也需要公众参与,离不开新闻媒体的宣传及学者对这一制度的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
[1]张洪涛.保险学[M].中国人民出版社,2014.
[2]秦宁.中国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研究[M].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10.
中图分类号:X5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陕西雾霾天气预测――基于三次指数平滑模型
收录日期:2016年3月16日
2015年2月28日,人民网了《柴静调查:穹顶之下》的专题,由此引爆了大家对该纪录片的关注和对雾霾的讨论。陕西是雾霾的多发区,为有效地控制雾霾的形成,有必要对该地区雾霾进行分析。根据陕西2014环境报告,陕西省按照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监测、评价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68.8%,超标天数比例为31.2%,其中,轻度污染为21.1%,中度污染为4.9%,重度及以上污染为5.2%。2014年西安市的优良天数为251天,重度及以上污染19天。由此可见,陕西省治污减霾、保卫蓝天依然任重道远。
一、指数平滑模型
雾霾主要由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颗粒物组成,前两者为气态污染物,最后一项颗粒物才是加重雾霾天气污染的罪魁祸首。颗粒物的英文缩写为PM,我们通常所说的PM,就是指大气中直径≤2.5um的颗粒物。因此,本文选取气象部门用以监测空气质量的两项主要指标:陕西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和烟尘的排放量,以及2002~2012年陕西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3项指标来共同预测陕西省未来雾霾天气的状况。
(一)模型选定。利用Matlab,画出散点图。(图1、图2)三组时间序列数据均呈非线性趋势。因此,建立三次指数平滑模型进行分析和预测。
(二)初始值的选择。当时间序列数据项数较多时(N≥15项)可以选用第一期的观察值作为初始值。如果原数列的项数较少时(N≤15项),可以选取最初几期(一般为前三期)的平均数作为初始值。
二、模型预测
三、结论
通过模型预测可以看出,陕西省在治理环境污染投资的数额在不断增长,而且增长速度非常快,预测2016年治理环境污染的投资额达到305.35亿元,然而S02的排放量并没有减少,在2016年反而达到91.802万吨,烟尘排放量在2016年减少到33.5452万吨,但减少量并不多。
四、建议
(一)对产业结构进行调整。首先,大力发展、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对技术进行改造升级,科学地减少污染排放,对经济发展必须存在的高污染项目,可以由市区迁移到郊区的下风处;其次,提高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使用比例,特别是大力推进机动车辆“油改气”,减少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和烟尘的排放量。
(二)优化社会公共资源。陕西省政府可以继续优化公共交通线路;适当放大车站与车站之间的距离;鼓励低碳绿色出行;尽可能减少公交在主干道开火车的行为,节约大家出行的时间。同时,扩大实施公共自行车服务建设,加大服务网点的覆盖范围,方便更多人的出行。
(三)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我们参与环境保护的行为不再仅仅是向环保管理部门举报企业污染,以及“从我做起”等等,我们开始监督政府在环保上的作为、不作为甚至乱作为,懂得利用舆论的力量,而微博平台成为我们获取环境信息以及信息的渠道。我们可以借助微博平台,与媒体交流沟通,使政府环境决策更加民主化和科学化。
主要参考文献:
[1]侯琼煌,杨航.基于三次指数平滑模型的雾霾天气分析与预测[J].环境保护科学,2014.12.
[2]王坤龙.天津地区雾霾的成因及预测模型建立的研究[J].天津职业院校联合学报,2014.8.
[3]吴小华.Excel在指数平滑法参数优选中的应用[J].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
[4]徐建新,严勇,严富海.指数平滑法在典型城市GDP预测中的应用[J].水利科技与经济,2008.7.
就单位能耗和排放而言,航运业是最节能环保的运输方式。然而航运业运输总量庞大,船舶排放出大量的硫氧化物(SOx)、氮氧化物(NOx)、二氧化碳(CO2)和颗粒物(PM)等污染物。从2007年至2012年,航运年均氮氧化物排放量占人类活动总量的15%,硫氧化物排放占比为13%,二氧化碳排放占比为3%。
由于航运业本身的特点,政策的有效性依赖于全球范围的实施。但包括2015年12月达成的《巴黎协定》在内的全球气候变化协定,并未将航运业和航空业包含在内。船舶能效是国际海事组织目前的工作重点。2013年开始强制实施的船舶能效设计指数和船舶能效管理计划,旨在减少航运温室气体排放,对轮机设备、船舶保养机制和航次规划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但并未设定绝对减排目标。遗憾的是,即使这些减排措施全部实施,随着全球贸易量的上升和船舶数量的增加,到2050年,航运业温室气体排放量仍会达到1990年排放量的4倍。
拆船行业的污染同样非常严重。石棉、重金属、油污和有毒烟雾都会对拆船工人的健康造成损害。欧盟规定注册在欧洲的船舶只能在符合其要求且持有执照的船厂拆解,但更改船舶的注册地并寻找环保政策相对宽松的拆船厂,并非难事。
港口的交通拥堵亦会加剧环境污染。在一些繁忙的港口,大量货物聚集在港区、周边道路和水路,进一步增加了港口污染物的排放。由于港口接纳能力有限或者现有水深条件不足,为了满足更多的大型船舶的挂靠需求,人们通过围海造田或建造人工岛屿,大量地扩建或新建港口。这也给生态环境造成了灾难性的影响。
由于航运业支撑着全球贸易的稳定发展,加之船舶排放主要在远离人类视线的海洋上进行,因此航运业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并未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国际运输船舶使用寿命周期长,通常20年或者更久,仅仅依靠新船能效设计指数和船用发动机技术革新难以最大程度地减少船舶造成的环境污染,有必要从多方面着手促进航运业发展更加节能、环保和高效。
如何实现航运业绿色发展
或许下述建议或将有助于航运业实现绿色发展:
一是严控拆船污染。2009年,国际海事组织通过了《香港国际安全与环境无害化拆船公约》,但截至2016年2月,只有挪威、刚果和法国同意加入。国际海事组织的首要任务应该是确保印度、孟加拉国和巴基斯坦等拆船大国严格遵守此公约规定。建议国际海事组织在这些拆船国家设立办公室以独立搜集和分析原始数据,然后向当地政府提议监管策略。在世界银行或亚洲发展银行提供的相关国际贷款或援助项目中,建议把清洁拆船作为强制要求,以鼓励绿色理念的实践。同时,建议针对执行力度不足的国家制定一份监管名单,防止船舶拆解被转移到其他区域以规避监管,直到上述拆船公约正式生效。
二是严控船舶大气排放。国际海事组织应该制定更加严格的排放控制规定,包括制定全球范围内适用的含硫量更低的船用燃油标准。近期处于低位的国际油价为油品转换提供了良好机会。
船舶燃油目前仅占整体燃料市场份额的2%至4%。如果提高用油标准,将促进高品质燃油的需求。但是发展中国家高品质燃油的产能较小,建议采取税收返还或生产补助等措施,鼓励发展中国家扩大产能。
如今,环境污染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农业的健康发展。”省政协委员、省农科院院长张新友表示,农业与环境的关系非常密切,实事求是地讲,农业既是环境污染的受害者,同时也是重要的污染源。很多面源污染问题就是农业造成的,如水污染问题、土壤污染问题,同时,这些问题又反过来使农业受害,因为水的污染、土壤的污染,我们生产不出合格的产品、绿色无公害的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受到环境制约。因此,对于环境问题我们要给予充分关注,加大治理环境污染力度,还农业健康发展。
近年来,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而土壤环境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关于土壤污染治理问题成为此次委员们讨论的热点。
“现在农田重污染非常严重,国土资源部数据显示,全国耕地污染比例接近1/5,这是相当惊人的。而且土壤污染治理成本极高,济源一片50亩的严重污染土地治理成本就高达800余万元,确实应该下大力气从源头上加强治理。”省政协委员、郑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牛河钧表示。
“我们现在的土地治理其实只是解决了平整土地的问题以及打井的问题、修路的问题。但是土壤里面,比如化肥、农药、除草剂以及灌溉水的污染等都非常严重,土壤一旦污染,需要五年、十年甚至二十年才能修复治理。对于土地治理只进行平整是不行的,我们需要做的根本问题是解决土壤问题。有好的土壤才能生产出好的粮食。因此,土壤污染治理应该提到议程上。”省政协委员、省国土资源厅老干部处处长彭显文的发言引起全场委员共鸣。
(一)编制目的
(二)编制依据
(三)指导思想
(四)适用范围
(五)审批及修订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及其职责
(二)应急现场指挥组
(三)应急信息保障组
(四)应急技术组
三、事件分级
(一)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三)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四)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四、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
(二)坚持以人为本
(三)坚持统一领导
(四)坚持平战结合
五、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置
(二)信息报送和处理
(三)协调和指挥
(四)污染处置
(五)污染警戒区域划定和消息
(六)污染跟踪
(七)调查取证
(八)结案归档
六、附图
(一)环境污染事故报告程序图
(二)环境污染事故处置流程图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规范和强化全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处理的综合应对能力建设,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我县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将突发危机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浙江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本预案。
(三)指导思想
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规范和强化本县环境保护机构应对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以环境污染事故侦检、善后工作为重点,形成本县环境保护机构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协调一致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体系。
(四)适用范围
凡属xx县范围内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控制和处置行为,除放射性事故外,均适用本预案的规定,具体包括:
1.危险化学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事故;
2.生产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其他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3.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其他严重污染事故;
4.因自然灾害影响而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
5.其他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故。
(五)审批与修订
本应急预案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根据实施具体情况需修订的应报县政府批准,本预案由xx县环保局负责解释。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及其职责
1.成员
组 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环保局长、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县安监局局长
成员:县环保局、县经贸委、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 国土资源局、县电信局、县供电局、县机关事务局、县气象局、县旅游局、县供销社等部门分管领导及有关乡镇主要领导。
2.职责
提供和解决处置应急事故所需的人员、设备、车辆、物资等;统一协调,做好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和技术准备;建立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技术组,提供科学决策意见;减少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危害,保护饮用水源安全和生态安全;建立健全我县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技术档案,组织监察和监测人员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负责与上下级的报告、指示和协调工作,统一对外环境污染事故所造成环境污染的信息。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县应急现场指挥组、应急信息保障组、应急技术组。
3.成员单位职责
(1)县环保局:履行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协调;负责组织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生物物种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负责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地及周边地区的环境监测和实时报告;对事故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的处置提出建议,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置,防止污染扩大。
(2)县经贸委: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的物资保障和生活必需品供应工作,具体参照《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实施。
(3)县安监局: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贮运中发生泄漏等造成的污染事件的应急救援;按照危化品应急救援预案的程序负责组织本县的危化品专业技术人员或邀请省级安全生产专家到场,对本预案提出适用范围内的事故应急处置和抢救救援实施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派员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置。
(4)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剧毒危化品生产、经营和贮运中发生泄漏等造成的污染事件的应急救援;负责事故现场警戒、治安维护和交通管制以及警戒区内群众疏散等工作,保障现场治安秩序稳定,协调县消防大队负责事故应急处置和抢救救援。
(5)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6)县财政局:为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提供经费保障。
(7)县建设局:负责组织协调城市供水、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燃气等领域造成环境污染,致使生态遭受严重破坏的重大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8)县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通航河道污染事件的应急救援相关工作;负责协调组织保障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运输工具。
(9)县水利局:负责事故发生时的水源供给保障和协调工作,帮助、指导事发地保障水利设施安全,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0)县农业局:负责组织专家对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的事故造成的农业损失提出处置意见,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1)县林业局:负责组织专家对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的事故造成的林业损失处理提出建议,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2)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专家对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的事故可能造成的地质灾害提出处置意见。
(13)县旅游局:在旅游景区景点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负责采取措施,疏散和撤出旅游团体和个人,禁止旅游团体和个人进入。
(14)县气象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气象条件的实时监测,并提供气象要素变化预测意见。
(15)县电信局:负责保障应急处置的通讯畅通。
(16)县机关事务局:负责应急处置的后勤保障。
(17)县供电局:负责保障应急处置过程中电力安全和电力供应。
(18)县供销社:负责组织协调化肥、农药品运输、经营、储存中发生泄漏等造成的污染事件的应急救援,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二)应急现场指挥组
1.人员组成
现场指挥: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
副指挥:县环保局分管副局长、县安监局分管副局长
成 员:县经贸委、县卫生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供销社、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旅游局分管领导以及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县消防大队大队长、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2.职责
调度人员、设备、物资等,组织应急小组赶赴现场,指挥应急小组展开行动;通知监测站按照“应急监测预案”进行监测分析,确定污染程度;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并参考技术组意见,确定事故处置的技术措施;指挥各小组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指挥污染区域的警戒工作,指挥污染物的处置工作;负责现场调查、事故处置、调查取证、形成报告;负责对外协调沟通、事故分析、信息上报等工作。
(三)应急信息保障组
1.成员
组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
成员:县环保局、县机关事务局、县交通局、县电信局、县供电局、县气象局分管领导
2.职责
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布置,负责提供和解决处置应急事故所需的人员、设备、车辆、物资等;以及确保应急处置现场供电、通讯畅通,提供 处置事故需要的气象数据资料;负责与上下级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报告、指示和协调工作,统一对外环境污染事故所造成环境污染的信息。
(四)应急技术组
1.成员
组 长:县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
副组长:县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县环境监测站站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及安监局、农、林、水利等有关部门专家、危化品处理专家及技术人员。
2.职责:制定现场监测方案,及时提供污染监测数据,负责确定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技术方案,为应急处置提供科学决策意见。
三、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性、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突发环境事件(ⅳ级)。
(一)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的环境污染事故;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受到严重影响,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环境污染事故;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破坏。
2.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3.因危险化学品(含剧)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4.高致病病毒、细菌等微生物在实验室研究过程中造成的特大泄露污染事故。
5.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动物、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系统构成严重威胁,或造成高度侵袭性、传染性、转移性、致病性和破坏性的灾害。
6.盗伐、滥伐、聚众哄抢森林、林木数量达5000立方米(幼树25万株)以上的事件,毁林开垦、乱占林地、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属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1500亩以上,属其他林地3000亩以上的事件。
(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环境污染事故;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破坏;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环境污染事故。
2.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因环境污染造成3000亩以上农田污染、农业生产直接损失在500万元以上,或对种养业造成严重危害、社会影响严重的环境污染事件。
3.盗伐、滥伐、聚众哄抢森林、林木数量达1000-5000立方米(幼树5万-25万株)的事件,毁林开垦、乱占林地、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属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500-1500亩,属其他林地1000-3000亩的事件。
4.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造成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环境污染事故;因资源开发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可能导致主要保护对象或其栖息地遭受毁灭性破坏,或直接威胁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和游客安全的事故。
5.由于自然、生物、人为因素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或可能造成物种灭绝事件。
6.进口再生原料严重环保超标或进口货物含有爆炸物品的事件。
7.非法倾倒、埋藏剧毒危险废物事件。
(三)较大突发环境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的环境污染事故。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市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四)一般突发环境事件(ⅳ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1.发生3人以下死亡的环境污染事故。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的群体性影响。
四、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中长期影响。
(二)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首要任务。凡是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前,要及时采取人员避险措施;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首先开展疏散、救援工作和控制事件扩大的应急行动;加强抢险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防护;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坚持统一领导。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行业、部门的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充分发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职能部门作用,坚持属地为主,实行分级响应。
(四)坚持平战结合。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充分利用现有专业环境应急救援力量,发挥各类专家作用。引导、鼓励实现一专多能,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环境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我防范、自救互救能力、有序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置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时,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事发单位应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并将事件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迅速、准确上报县应急领导小组,并提供给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县领导小组接到信息后,应做好启动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信息报送和处理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责任单位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行政主管部门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后,应在1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专业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和先期处置。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初报从发现事件起1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置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及时上报。报告应采用适当方式,避免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不利影响。
初报可采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的事件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捕杀或砍伐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名称和数量、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及程度、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传真),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传真),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主要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污染的范围和程度、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三)协调和指挥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情况,通知各应急小组,各应急小组接到指令后,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在现场应急指挥组统一指挥下,按照预案和处置规程,迅速实施先期处置,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态,各应急小组必须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环境应急处置行动。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的发生。
应急状态时,应急技术组迅速对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指挥部领导决策。需要取得上一级业务技术支援的,应及时向省、市环保技术部门汇报,取得技术支持,包括人员、装备、技术等。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作出科学预测;参与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判定,为污染区域的隔离与解禁、人员撤离与返回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指导应急处置行动;指导对环境应急工作的评价,进行事件的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价。
(四)污染处置
应急现场指挥组根据现场调查和查阅有关资料并参考技术组意见,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科学的污染处置方案,责令、监督、指导有关责任单位、人员或专业处置单位对污染物进行处理处置,以减少环境污染。涉及大气污染事故的,现场调查或查取事故发生地有关空气动力学数据(气温、气压、风向、风力等);涉及水污染事故的,现场监察人员要测量水流速度,估算污染物转移、扩散速率。对事故发生地周围环境(居民住宅区、农田保护区、水流域、地形)做初步调查。
(五)污染警戒区域划定和消息
根据污染监测数据和现场调查,应急现场指挥组向应急领导小组建议建立污染警戒区域(划定禁止取水区域或居住区域)。应急现场指挥组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后可受县政府委托警报决定。
应急现场指挥组要组织各应急小组召开事故处理分析会,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由应急信息保障组负责对新闻媒体污染事故信息。
(六)污染跟踪
应急现场指挥组要对污染状况进行跟踪调查,根据监测数据和其他有关数据编制分析图表,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及时调整对策。每24小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一次污染事故处理动态和下一步对策(续报),直至事故污染清除、警报解除。
(七)调查取证
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收集相关证据,确定事故责任人,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八)结案归档
污染事故处理完毕后,形成总结报告,按时上报并存档。
附件1:
xx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公共事件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
注:领导小组成员变动须报组长审批。
附件2:
xx县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预案
为加强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的管理,及时掌握污染事故情况,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造成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县范围内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除核污染事故、电磁辐射污染事故外)的应急监测管理,具体可分如下5类:
(一)危险化学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大面积泄漏等事故;
(二)生产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其他突发性污染事故;
(三)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其他严重污染事故;
(四)因自然灾害影响而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
(五)其他突发性的污染事故。
二、应急监测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通过媒体宣传和环境管理途径,强化预防措施,积极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对已发生的污染事故,力争减轻或消除其危害,做到事前预防,事后监测并作出安全评价。
(二)就近应急,建立网络。
根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来势猛的特点,按照就近应急的原则,建立纵向和横向的应急监测网络。
(三)有备无患,反应迅速。
成立机构、落实人员、配置装备、储备技术、明确程序。一旦发生污染事故,能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应急监测处置系统,快速判断污染物种类、浓度、污染范围及可能造成危害,妥善处理污染事故。
(四)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根据xx县产业结构、污染事故的类型,突出重点,有区别、有针对性地配置相应的仪器设备,逐步形成完整的应急监测系统。
(五)技术支撑,信息联网。
建立和完善xx县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品档案库。危险品档案库包括其理化特性、监测方法,相应的标准和技术规范,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处置技术和安全防护措施,制定各种不同类型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预案。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
应急监测小组设组长1名,由县环境监测站站长担任,副组长2名,由副站长和副总工担任,小组成员由科室主要业务骨干组成(见附表),应急监测小组主要承担:
1.负责组织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应急小组接到监测指令后,启动应急监测程序,快速组织各工作小组成员或应急监测网络成员,赶赴现场,进行应急监测。
2.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污染事故的信息和应急监测状况,评估污染事故的污染程度,提出污染事故处置建议。
3.负责应急监测人员专业技能、防护措施的培训、快速测报方法的研究及相应的软件、硬件设施(应急监测仪器、通讯、防护设备和工具等)的建设。
(二)工作小组
应急监测小组下设现场监测组、分析测定组。
现场监测组:主要承担环境污染事故现场的采样监测任务。具体人员如下:
杨飞、陈亮
分析测定组:主要负责实验室内的分析测定。具体人员:
王水琴、林淑君
(三)应急监测网络
纵向监测网络: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横向监测网络:联合本县专业测试机构,组织横向应急监测网络。
在本站遇到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或暂时没有能力进行分析测定的项目时,可向技术网络成员寻求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援助。应急监测网络的构架如下图所示。
(二)应急监测速度及注意事项
应急监测小组接到监测指令后,应在最短时间内成立以应急小组成员为主的现场监测组和分析测定组。现场监测组应尽快赶赴现场采样监测,分析测定组在30分钟内赶到实验室,进行分析准备工作,并在样品送达实验室后,立即进行分析。现场监测组和分析测定组成员在布点采样和分析测试时,应遵守有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相关文件规定,以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精确性和可靠性。结果按数据审核规定进行审核后,根据监测项目的不同,本着尽快报出的原则,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现场监测中要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采样。
附表:
xx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小组成员名单
……
附件3:
常见环境污染事故一般处置方法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由于其发生的突然性、形式的多样性决定了应急处理处置的艰难与复杂,通过了解 一些常见危险化学品的基本性质、掌握一些基本的应急处置技术,对我们处置危险化学品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有一定的借鉴作用。当涉及到某一特定的危险化学品时,应根据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参照相关处置技术进行处置。以下一些步骤或原则可供参照。
一、确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性质和危害情况
当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应尽快确定引发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危险化学品的名称(或种类)、数量、形式等基本情况,为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提供第一手资料,这对减少和降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至关重要。
(一)对固定源(如生产、使用、贮存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通过对生产、使用、贮存危险化学品单位有关人员(如管理、技术人员和使用人员)的调查询问,以及对引发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位置、所用设备、原辅材料、生产的产品等的判断,一般可较快地确定引发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危险化学品的名称、种类、数量等信息;也可通过污染事故现场的一些特征,如气味、挥发性、遇水的反应特性等,有时也可作出初步判断;通过采样分析,确定危险化学品的名称、污染范围等。
(二)对运输危险化学品所引发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可通过对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的询问以及危险化学品的外包装、准运证、上岗证、驾驶证、车号等信息,确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名称、数量、来源、生产或使用单位;也可通过污染事故现场的一些特征,如气味、挥发性、遇水的反应特性等,有时也可作出初步判断;通过采样分析,确定危险化学品的名称、污染范围等。
二、常见几种(类)危险化学品的一般处置方法
处置危险化学品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一条基本原则就是将剧毒、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尽可能处理成无毒、无害或毒性较低、危害较小的物质,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尽可能减少和降低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可通过物理的(如回收、收集、吸附)、化学的(如中和反应、氧化还原反应、沉淀)等多种方法,进行处置。在可能的情况下,用于处置的物质应易得、价廉、低毒、不造成二次污染,或易于消除。同时,应确保处置人员及周围群众的人身安全,按规定佩戴必需的防护设备(如防护服、防毒呼吸器等),进入现场进行处置。
(一)溶于水的剧毒物氰化钠、氰化钾的泄漏处置
若固体物质泄入路面,可用铲子小心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尽可能地全收集;再在泄入路面喷洒过量漂白粉或次氯酸钠溶液,清除残留的泄漏物。
若氰化物溶液泄入路面,可在泄入路面喷洒过量漂白粉或次氯酸钠溶液,消除泄漏物。注意对周围地表水及地下水的监控。
若泄入水体、对少量泄漏,可在泄入水体中喷洒过量漂白粉或次氯酸钠溶液,清除泄漏物;对大量泄漏,必要时,应在江河下游一定距离构筑堤坝,控制污染范围扩大,同时在泄入水体中喷洒过量漂白粉或次氯酸钠,清除泄漏物,直至监测达标。
(二)微溶于水的剧毒物三氧化二砷(砒霜)的泄漏处置
若泄入路面,可用铲子小心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尽可能地全收集;
若泄入水体,可对水体进行喷洒硫化钠溶液,使溶于水中的三氧化二砷与硫化钠反应生成不溶于水的硫化砷沉淀,经监测水体达标后,还应对沉积于河床的三氧化二砷和硫化砷沉淀进行彻底清除,以消除隐患。过后,在水体后喷洒漂白粉或次氯酸钠溶液,以消除喷洒硫化钠溶液时过量的硫化物对水体的影响,并测定水体中的硫化物至达标。
(三)无机酸(如盐酸、硫酸、硝酸、磷酸、氢氟酸、氯磺酸、高氯酸)的泄漏处置
若泄入路面,对少量泄漏,用干燥沙、土等惰性材料洒入泄入路面,吸附泄漏物,收集吸附泄漏物的沙、土;再用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洒入泄入路面,中和可能残留的酸。对大量泄漏,一开始应避免用水直接冲洗,可在泄入路面周围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耐酸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中,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再用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洒入泄入路面,中和可能残留的酸。
若泄入水体中,在泄入水体中洒入大量石灰(对江、河应逆流喷洒),进行中和,至水体监测达标。同时应注意对氟离子的监测。
(四)碱(如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的泄漏处置
若固体泄入路面,可用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尽可能地全部收集。若液碱泄入路面,对少量泄漏,先用干燥沙、土等惰性材料洒入泄入路面,吸附泄漏物,收集吸附泄漏物的沙、土;再用稀醋酸溶液喷洒路面,中和残留的碱液;对大量泄漏,可在泄入路面周围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中,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再用稀醋酸溶液喷洒路面,中和残留的碱液。
若泄入水体,可在泄入水体中喷洒稀酸(如盐酸),中和碱液,至水体监测达标。
(五)相对密度(水=1)小于1、不溶于水的有机物(液体)(如苯、甲苯等)的泄漏处置。
若泄入路面,对少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或就地取材用如木屑、干燥稻草等吸附;对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中,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理。
若进入水体中,应立即用隔栅将其限制在一定范围,小心收集浮于水面上的泄漏物,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理。
(六)相对密度(水=1)大于1、不溶于水的有机物(液体)(如氯仿等)的泄漏处置
若泄入路面,对少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他惰性材料或就地取材用如木屑、干燥稻草等吸附;对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中,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理。注意因向下渗透而造成对地下水的污染。
若进入水体中,由于比水重,沉入水底,尽可能用防爆泵将水下的泄漏物进行收集,消除污染及安全隐患。
(七)有毒、有害气体及易挥发性有毒、有害液体(如液氯、液溴)的泄漏处置
根据事故现场的风向,迅速划定安全区域范围,转移下风向人员至安全处。
如对液氯的泄漏,由于泄漏后即成气态,在保证安全情况下,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同时,向泄漏源及上空喷含2%~3%硫代硫酸钠(大苏打)的雾状水进行稀释、反应。
对液溴的泄漏,若泄入路面,少量泄漏,向泄入路面及上空喷含2%~3%硫代硫酸钠(大苏打)的雾状水进行稀释、反应;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耐腐蚀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中,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尔后对泄入路面喷含2%~3%硫代硫酸钠(大苏打)的雾状水进行稀释、反应,清除残留泄漏物。
甲醛泄漏应急处理: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厂商特别推荐的化学防护服(完全隔离)。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喷水雾会减少蒸发,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受限制空间内的易燃性。用沙土或其他不燃性吸附剂混合吸收,然后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水放入废水系统。如大量泄漏,利用围堤收容,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防护措施: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紧急事态抢救或逃生时,建议佩带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相应的工作服。
手防护:戴防化学品手套。
其他:工作现场严禁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后,淋浴更衣。
急救措施: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立即用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
本文通过对于遴选的自1952年至2010年的国内近700件环境污染的事件进行分析,研究环境污染事件发生表现出来的规律。
统计指标:事件发生的日期、事件发生地区、事件的类型、事件涉及的污染物状态、事件涉及的行业等几个方面。
2 环境污染事件的统计与分析
2.1 环境污染事件的时间分析
本次统计的污染事件发生日期自1952年起至2010年,在此时间段中统计到的事件年度分布如图1所示。
从图1中可以看出,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总趋势为波动上升。在80年代左右污染事件的发生次数出现了明显的上升趋势,这与我国改革开放后经济发展速度迅速增加,工业多样化的发展趋势是相一致的。在80年代左右,我国的经济开始全面复苏,人们的生活得到了改善,但在企业发展的同时,环境保护问题却被忽视,排放单位向环境中排放大量的废水、废气、废渣,导致环境污染事件迅速增加。2005年左右,环境污染事件到了高发期,污染事件的影响范围也最深远。2005年11月13日发生的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因其特殊性、问题的严重性、产生的巨大影响以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重大变化而载入中国和世界环境保护史册。虽然近年来了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得到了空前的加强,但由于我国特殊的经济发展模式埋下了大量的环境安全隐患,使得环境污染事件居高不下,2008年污染事件高发再次出现。
图1 自1952年至2010年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次数统计
2.2 环境污染事件的原因分析
本文将污染事件的起因分为:泄漏、爆炸、直接排放或倾倒等10类(参见图2),在近700件环境污染事件案例中,主要的事件原因有泄漏、爆炸以及直接排放或倾倒,3者共占到了所有事件原因的91.7%,其中因泄漏而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占到了全部事件案例的49%。本文中泄漏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引起的泄漏和车辆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泄漏,生产过程中导致的泄漏大都是由于设备陈旧引起的,如2006年1月10日早晨,东阳市陈敏化工有限公司氯磺酸储槽(约贮存有4吨氯磺酸)因槽口部位腐蚀发生泄漏,导致周边工厂及附近村庄受到污染;2004年4月16日,位于重庆市江北区腹心地带的天原化工总厂由于氯气罐及相关设备陈旧和工人违规操作相继引发氯气泄漏和爆炸事件,导致9人失踪死亡,3人受伤,15万人进行转移,造成了严重影响。车辆运输过程中的泄漏主要是由于车辆侧翻造成的,如2006年4月4日10时40分,一辆运载硝基苯化学危险品的槽罐车途径徐州市三环西路废黄河桥附近时,因避让前方汽车发生侧翻,所运硝基苯泄漏,并挥发到空气中造成严重污染。
A:泄漏;B:爆炸;C:直接排放或倾倒;D:燃烧;E:其他;F:未知;G:无明确表现形式;H:火灾;I:辐射作用;J:自然原因。
图2 环境污染事件的起因分析
从图2还可看出,由于爆炸而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也较多,在159起因爆炸而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中,造成污染的主要原因是因爆炸燃烧而形成的具有污染性的废气,因此在对企业的爆炸事故进行处理时,应注意尽可能减少会产生污染物质的可燃物的燃烧,防止因爆炸而产生污染事件。另外爆炸也可间接造成重大污染事件,如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直接原因是硝基苯精制岗位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虽然爆炸没有直接造成特别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然而爆炸事故造成大量硝基苯流入松花江水体,却引发了一次巨大的跨流域、跨国界的水污染事件,沿江群众的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威胁,导致爆炸直接引起的安全事故演变成为了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2.3 环境污染事件的地区分析
从图3中可以看出,在所有的环境污染事件案例中,排在前五位的省份分别为江苏、山东、广东、湖南和辽宁,而江苏、山东、广东以及辽宁等国内生产总值(GDP)排名均在前十名之内,表现出了污染事件的多发省份主要分布在经济相对较为发达的地区。而对于宁夏、新疆以及内蒙古等省份由于工业在经济总体中所占比重相对于东部地区为少,因此环境污染事件相对较少,
图3 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地区分析
2.4 环境污染事件涉及的污染物状态统计分析
从图4中可以看出,统计范围环境污染事件涉及的污染物的状态以液态居多,液态污染物造成的污染事件占62%,气态与固废污染物的比例分别为29%和6%,这与液态污染物相对于气态以及固态污染物而言更容易集中,更容易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的特性有关。因此在日常的环保工作中应对于液态的污染物加强管理,以防造成重大的环境污染事件。
图4 环境污染事件中污染物状态分析
2.5 行业的统计分析
从对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的主要行业的统计分析中可以看出,化工及其相关行业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比例较大,同时运输业紧随其后。我国当前化工行业生产规模大,生产工艺复杂,生产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很多,存在较多的环境风险源;一部分化工企业中相应的环境安全意识较差,没有足够的应对环境事件的技术和人员;另外化工企业布局不合理,诸多因素造成了化工行业成为了环境污染事件多发的行业。随着经济的发展,物流需求的增加,运载化学品的车船数量随之发展迅速。事故数量增加的原因是我国部分道路情况不佳,各种货运车船超载情况严重,同时我国当前货运行业从业人员素质不高、装卸人员责任心不强以及押车人员失职等,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会对环境产生影响进而造成环境污染。
A:化学原料及化学制作品制造业;B:道路运输业;C:水上运输业;D:冶炼业;E:采矿业;F: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图5 环境污染事件所涉及的行业分析
2.6 环境污染事件各指标综合分析
图6中列出了主要涉及的行业和污染物状态以及事件类型。从图6中可以看出在所统计的案例中,化工相关行业的环境污染事件中以液态污染物污染为主,在事件类型上则表现出了泄漏、爆炸和直接排放或倾倒,这也从一方面体现了化工行业污染物和污染事件类型的多样化。而对于道路运输业而言,其主要污染物的形态也是以液态为主,但事故类型则泄漏所占比例较大,爆炸以及排放所占比例相对较小,这也说明了目前我国道路运输行业中涉及液体运输的各种罐车出现事故,导致环境污染的现象还是较常见的。
图6 环境污染事件所涉及的行业、事件类型以及污染物状态之间的统计分析
3 结论及建议
通过对近700件环境污染事件进行统计分析,结论及建议如下:
突发性环境事件由于其不可预见性,发生的形式多样、危害性严重,处置处理的难度比一般性环境污染大,严重影响了人民生活、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对当地生态环境、人类健康都造成了一定影响和危害。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是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是政府的基本职责。据统计,全国每年发生的环境事故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呈逐年上升趋势,大多数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来自于突发性环境事件。发达国家非常重视突发性环境监测,并建立良好的应急监测机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也有很多学者开展了相应的研究。本文阐述了长沙市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原则、事故分级、组织机构职责,对应急监测的启动、准备、现场监测、分析、报告制订等内容进行了初步探讨,提出了强化环境应急监测的建议,为长沙市建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体系提出了技术框架,具有一定现实意义和针对性。
1应急监测原则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应当遵循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统一指挥、责任明确、响应迅速、配合协调、数据准确、报告及时、常备不懈[1]。
2事故分级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应急监测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应急监测(Ⅰ级)、重大环境事件应急监测(Ⅱ级)、较大环境事件应急监测(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应急监测(Ⅳ级)四级。
3机构与职责
市环保局局长任指挥组长,监测站成立应急监测大队,下设现场监测组、实验室分析组、技术报告组(突发事故报告组、枯水期水质报告组)、后勤保障组、质量保证组。应急监测大队在市环保局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应急监测工作[2]。县(市)级环境监测站成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组。在统一指挥下,参加本辖区范围内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
4应急监测
4.1应急监测启动
(1)应急监测技术指挥组接到应急监测指令或事故报告时,应问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尽可能了解事故的原因、污染物种类、性质、数量、污染范围、影响程度以及事发地地理概况等情况,以便初步判断事故级别。应急监测大队队长立即按本预案启动应急监测工作程序。
(2)指挥组对相关资料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独立监测,则立即通知各应急监测组负责人;若事故发生在长、望、浏、宁各县(市)辖地,须同时通知事故发生地的县(市)级应急监测组协助做好应急监测工作;如果不能独立完成,则向上级汇报或请求其他部门协助。
(3)各应急监测组负责人接到指令后,立即通知本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应急监测准备。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县(市)级应急监测组同时启动应急监测预案。
4.2应急监测准备
(1)后勤保障组组长接到指令后,20分钟内将应急监测车辆等交通工具准备就绪,以保证监测人员及采样设备迅速送达事故现场。
(2)现场监测组成员半小时内到站并完成现场采样仪器设备、个人防护、通讯照明、照相摄像器材等的准备工作,确保市区一小时内、县(市)境三小时内到达现场。对现场进行初步勘查,记录现场情况,详细了解污染事故的有关情况,包括事发地点、事发原因、事故危害程度、人员伤亡情况及初步的污染状况等,结合事故发生地的气象和地形特点判断污染物的扩散范围、扩散速度,及时向技术指挥组反馈信息。
(3)实验室分析组成员一小时内到站,做好应急监测实验室分析准备工作,随时对现场采集的样品进行分析。
(4)突发事故报告组成员一小时内到站,尽快了解污染事故有关资料和信息,为报告编制做好前期准备。
4.3应急监测方案
指挥组根据环境污染事故的污染物类型,确定所采用的应急监测方案。监测方案的主要内容为:①确定监测项目;②选定监测分析方法;③确定相应的监测仪器和采样设备;④根据污染情况确定监测点位的布设(具体的点位可以根据现场情况作适当的调整)、采样方式和频次;⑤根据事故情况确定监测人员的防护装备。
4.4现场监测与采样
(1)现场监测人员进入污染事故现场时,应根据现场情况佩戴防毒面具、穿着防护服,做好自身防护。
(2)现场监测人员进入污染事故现场后,立即进行现场勘查,了解事故事由和污染态势,按应急监测方案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可能被污染的空气、水体、土壤等实施应急监测采样和全过程动态监控,随时掌握污染事故的变化情况。详细填写《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现场情况记录表》。现场勘查主要内容为:①污染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原因;②污染事故发生源基本情况;③污染程度、影响范围初步判断;④周边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周边区域居民点(区)、自然村、学校、机关等环境敏感区域的名称,与污染发生源的距离和方位图,常住人数,周边企业的基本情况;⑤污水排放去向,下游水体供水设施服务区及人口、设计规模及日供水量、地点及距离、地理位置等;⑥气象参数;⑦周边区域道路情况及距离,交通干线流量等;⑧其他周边环境敏感区情况及位置说明。
(3)当发现预定的应急监测方案与现场实际情况有较大出入或污染态势与预期发生较大变化时,及时向指挥组报告,提出应急监测方案建议。
(4)可现场快速监测的项目(含定性和半定量)必需即测即报,对需连续跟踪监测的结果需连续报告。在现场监测时要做好现场监测记录,连同现场监测结果及时提交技术报告组。
(5)无法进行现场监测的污染物,应将现场采集的样品连同采样原始记录表快速送回实验室进行样品交接。现场采集的样品,要有唯一性标识。
(6)所有的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均应在对污染源进行监测的同时对周边可能受影响的环境敏感点(敏感区域、流域)进行监测。
4.5实验室分析
(1)样品管理员认真核对样品和采样原始记录,确认无误后,送交实验室分析。
(2)实验室分析人员以最快的速度进行样品分析,分析结果出来后即交质量保证组进行质控审核。分析过程应严格按应急监测质控要求,确保分析结果准确、可靠。
(3)样品分析结束后,剩余样品应按监测质量保证要求妥善保存,直至污染事故妥善处理后,方可进行报废处理。
(4)事故发生地为县(市)辖区时,按照就近、快速的原则,对县(市)监测站具备监测能力的项目,由县(市)站承担分析任务、市站负责质量监控,分析结果即出即报突发事故报告组。
4.6报告编制
(1)突发事故报告组需在接到监测结果后两小时内向指挥组上报应急监测报告。报告要对应急监测结果、污染事故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污染范围、污染程度作出必要的分析评价和说明,并提出消除或减轻污染物危害的建议,可采取图、表、文字等表征手段,必要时以口头、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告,然后补报书面报告。
(2)突发事故报告组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编写监测快报。
(3)污染跟踪监测则根据监测数据、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以及指挥部的意见定时编制报告。
(4)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完毕后,突发事故报告组应将相关技术材料和档案进行归类、整理,按要求存档备案。
4.7结果报送及信息
应急监测报告经指挥组审核后,由突发事故报告组归口上报上级各相关部门,强调“环境污染事故信息由政府的相关部门负责对外统一”的原则。
4.8应急监测终止
(1)应急监测终止程序:一般性污染事故由指挥组决定并宣布应急监测终止时间。较大、重大、特大污染事故在接到上级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应急监测终止的指令后,由应急监测大队长宣布应急监测终止,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安排正常的环境监测或跟踪监测。
(2)现场应急监测终止后,由指挥组组织相关人员总结应急监测的经验教训,评价应急监测期间的监测行为,提出完善现有应急监测预案的建议[4]。技术报告组编制应急监测总结报告。
4.9跟踪监测
对区域、流域性污染的重大污染事故,及事故发生后滞留在水体、土壤等环境中短期内不能消除、降解的污染物,要进行跟踪监测,直到污染物消解扩散、基本恢复到环境原状和相关部门认可的安全水平为止。具体频次视情况确定。
5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5.1人员培训
总工根据本应急监测预案、上级部门年度培训计划及实际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全市环境监测系统应急监测人员进行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培训,每年至少1次,培训内容包括应急监测程序、应急监测技术和方法、应急监测仪器与防护设备的使用与维护、自身安全防护等,培训应“以老带新”与自学相结合[5],努力造就一支的应急监测队伍。
5.2演习
为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锻炼监测人员的快速反应能力,加强各个环节之间的配合,及时解决演习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提高实战水平,全市环境监测系统应急监测人员除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应急演习外[6],还需结合区域污染源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站(含网络站)的应急演习,具体演习方案由总工负责制定。
5.3仪器设备
根据长沙产业结构和污染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突出重点和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完善应急监测设备的配置。
5.4沟通与协作
建立与国家、省、其他市环境应急监测机构以及市其他应急机构的联系,参与本市应急活动,开展交流与合作。
5.5奖励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工作中,出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对防止或挽救突发环境事件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对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和其他特殊贡献的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参考文献:
[1]钱江,杨伟.江苏省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支持系统建设框架[J].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2001,13(5):1-3.
[2]宋笑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的问题分析及对策初探[J].环境科学与技术,2007,30(1):58-60.
[3]李娜,李小明,杨麒,等.微波/活性炭强化过硫酸盐氧化处理垃圾渗滤液研究[J].中国环境科学,2014,34(1):91-96.
[4]董文福,傅德黔.近年来我国环境污染事故综述[J].环境科学与技术,2009,32(7):7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