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会计笔记模板(10篇)

时间:2023-08-25 16:30:59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基础会计笔记,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基础会计笔记

篇1

会计科目:对会计对象具体内容及会计要素进一步分类核算的项目。为了全面系统地反映和监督各项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动情况,分门别类地为经济管理提供会计核算资料,就需要设置会计科目。

设置会计科目应当遵循的原则:

1. 全面反映会计对象的内容。

2. 设置会计项目既要满足对外报告的要求又要符合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3. 设置会计科目,既要适应经济业务发展的需要,又要保持相对稳定。

4. 设置会计科目,还要做到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5. 会计科目要简明、适用,并要分类、编号。

二、会计科目的内容和级次

(一)会计科目的内容。

会计科目的内容:是指在制定会计制度时,要规定会计科目反映的经济内容和登记方法。

这些科目按反映的经济内容可以会为五类:

一、资产类。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它应收款、材料采购、材料、产成品、待摊费用、长期投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待处理财产损益。

二、负债类。包括以下科目: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其它应付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应付利润、预提费用、长期借款。

三、所有者权益类。包括以下科目: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本年利润、利润分配。

四、成本类。包括: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两个科目。

五、损益类。损益类包括的科目有: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这里既包括收入类科目也包括费用类科目,之所以把这两类科目合并为损益类科目,是因为这两类科目核算的内容都与损益的计算相关。

(二)会计科目的级次。

会计科目的级次要体现会计信息的不同详细程度。

一般情况下:会计科目的级次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1)总分类科目:这是对会计对象不同经济内容所作的总括分类。

(2)明细分类科目:这是对总分类科目所含内容所作的进一步分类,它是反映核算指标详细、具体情况的科目。

按照我国现行会计制度规定,总分类科目一般由财政部或企业主管部门统一制定。明细分类科目,除了会计制度规定设置的以外,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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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政策:

篇2

案例1:2006年2月,甲房地产公司在开发南苑小区的过程中,因为资金不足,吸收乙公司投资900万元,丙公司投资300万元,三方约定,房产建成后,乙公司可得3000m2,丙公司可得1000m2,剩余归甲公司所有,当年11月南苑小区开发完成。假如“首次分配”时,能够计算出计税成本为2800元/m2。

31号文件规定:开发企业在首次分配开发产品时,如该项目已经结算计税成本,其应分配给投资方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与其投资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笔者认为:由于未能成立独立法人公司,乙、丙公司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股东,也不属于代建性质,只是定向销售的客户,因此,会计处理为:

1.收到乙、丙公司投入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1200万

贷:其他应付款———乙公司900万

——丙公司300万

2.分配开发产品时

借:经营成本1120万[(1000+3000)×2800=1120万]

贷:开发产品1120万

同时结转收入:

借:其他应付款———乙公司900万

——丙公司300万

贷:经营收入1200万

3.计提营业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66.6万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66.6万

1200-1120-66.6=13.4万元应计入甲公司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续案例1:假如分房时无法计算计税成本,则将投资方的投资额视同预售收入进行相关的税务处理,即:1200万×15%(假如项目所在地计税毛利率为15%)×33%=59.4万元

1.收到乙、丙公司投入资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1200万

贷:预收账款1200万

2.根据税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时需交纳营业税

借:待摊费用———预交营业税金及附加66.6万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66.6万

3.待计算出计税成本,结转收入、成本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66.6万

贷:待摊费用———预交营业税金及附加66.6万

借:递延税款59.4万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59.4万

二、以分配利润为目的的合作

案例2:甲、乙公司均属房地产开发公司,以甲公司名义通过拍卖方式取得一块土地,并以甲公司为主体联合乙公司共同开发,双方约定不成立独立法人公司,共同投资,利润共享,风险共担,甲公司股份比例占60%,乙公司股份比例占40%。

31号文件规定:开发企业应将该项目形成的营业利润额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统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得在税前分配该项目的利润,同时不能因接受投资方投资额而在成本中摊销或在税前扣除相关的利息支出。

笔者认为:应成立非独立法人的项目公司(项目部),甲、乙双方按股份比例派员参与管理,以甲公司名义开设银行专户,在会计核算上作为一个会计主体,采取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纳税,利润分成。会计处理为:

1.项目部接受投资方按股份比例投入土地款及前期费用时

借:银行存款———专户

贷:其他应付款———甲公司

——乙公司

同时,甲公司在投入资金时

借:应收账款———项目部

贷:银行存款———一般结算户

2.在领取“四证”后,以甲公司名义用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物取得银行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3.支付土地价款或工程款时

借:开发成本

贷:银行存款———专户

4.开发产品预售时

借:银行存款———专户

贷:预收账款

5.预缴税款时以甲公司名义申报

按月计提预交营业税时

借:待摊费用———预交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按季计提预交所得税时

借:递延税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月末,项目部单独编制有关财务报表,但由于该项目从拍卖土地、立项、领取预售证等都是以甲公司名义办理,对外仍属于甲公司开发的项目之一,因此必须将项目部的财务报表与甲公司的财务报表合并。将两张报表相同的会计项目金额相加,把甲公司的“应收账款———项目部”与项目部的“其他应付款———甲公司”抵消。

6.结转收入、成本并形成项目利润,交纳所得税后,对投资方分配利润时

篇3

有关会计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结构体系,我都基本掌握了,但这些似乎只是纸上谈兵,倘若将这些理论性极强的东西搬到实际上应用,那我想我肯定会是无从下手,一窍不通。自认为已经掌握了一定的会计理论知识在这里只能成为空谈。只有把从书本上学到的理论应用于实际的会计实务操作中去,才能真正掌握这门知识。

平常在学校学到的都只是课本上的知识,缺乏工作经验,还不能满足会计工作的需要。为了积累关于会计专业的工作经验,我在唐山三友集团氯碱有限责任公司获得了一次十分难得的实习机会。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得到学习领导及全体工作人员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这里的同事对我非常和气,他们耐心地向我介绍了公司的基本业务、会计科目的设置以及各类科目的具体核算内容,又向我讲解了作为会计人员上岗所要具备的一些基本知识要领,对我所提出的疑难困惑也是有问必答,尤其是会计的一些基本操作,都给予了细心的指导,我很感激他们对我的教导。在刚刚接触社会的时候,能遇上这样的师傅真是我的幸运。虽然实习不像正式工作那样忙,那样累,但我真正把自己融入到工作中了,因而我觉得自己过得很充实,觉得收获也不小。在他们的帮助下,我迅速的适应了这里的工作环境,并开始尝试独立做一些事情。

在这里我的收获很大,我学会了录入业务、记账、登帐、填制记账凭证、使用打印机等好多的知识,掌握了会计工作的基本流程,也学到了不少为人处事之道,认识到不断学习的重要性,更多的了解了会计专业的特点,发现电算化在公司的使用日益普遍等等。以下就是我的实习收获和所得。

公司里凭证的填制已经基本上由电脑生成打印机完成,很现代化,而且我发现这里所使用的用友软件很方便快捷,网络已经能很好的为公司服务了。

一个月的实习我基本掌握了登账的方法:首先要根据业务的发生,取得原始凭证,将其登记记帐凭证。然后,根据记帐凭证,登记其明细账。期末,填写科目汇总表以及试算平衡表,最后才把它登记入总账。结转其成本后,根据总账合计,填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等等年度报表。这就是会计操作的一般顺序和基本流程。会计本来就是烦琐的工作。

篇4

新准则对非货币易的基本态度就是不确认收入,在较在的程度上压缩了公司利用资产置换来操纵利润的空间。首先,新准则将交易分为不产生补价的非货币易和产生补价的非货币易,不产生补价的非货币易原则上不计算收益,只对产生补价的确认收益,并且收益只以补价相当于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的比例为基础进行确认,这在很大程度上防止了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以不支付现金的资产置换进行账面重组来拼凑利润。

二、新准则对原准则所作出的修订

与原准则相比,新准则对非货币易作出了相应的修订,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1、扩大了非货币易准则的涵盖范围。新准则对“非货币易”所下的定义为“交易双方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这种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并删去了原准则规定的“本准则不涉及企业放弃非现金资产(不包括股权)取得股权”。放弃现金资产(不包括股权)取得股权实际上是一个企业让渡非货币性资产的方式取得另一个企业的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行为,新准则将之涵盖在内,扩大了准则的适用范围,从而适用于除企业合并以外的一切非货币易。

2、简化了非货币易的类型,统一了非货币易的会计处理原则。这是新准则与原准则最大的不同之处。新准则删去了原准则中的“待售资产”与“非待售资产”两项术语及相关定义,也不再区分“同类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即待售资产之间、非待售资产之间的交换)和“不同类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即待售资产与非待售资产之间的交换),所有的非货币易在确定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时皆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原则,从而使各种非货币易的账务处理工作变得较为简单。

3、企业取得固定资产的入账基础在相关准则间保持了一致性,有利于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的和谐、完整。对于如何处理非货币易发生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这一问题,原准则中并未作出明确规定,仅仅在相关的指南中提及:“可以根据资产计价原则直接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直接计入当期费用”。而新准则明确规定,将非货币换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作为构成换入资产入账基础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这一规定与《企业会计准则》的精神完全符合,使同一企业通过不同方式所取得的固定资产的入账基础在整个会计准则体系中保持了原则上的一致。这样,就使得我国的会计准则体系在结构上更为契合,在理论构建方面更为完善。

三、中美非货币易准则的比较

非货币易准则是我国会计法规中第一次涉及非货币易业务的法规,在国际上,如美国、加拿大、英国、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对非货币易也有相应的准则,在此把我国的非货币易准则与美国的《会计原则意见书第29号——非货币易会计》(APB29)作一比较。

1、非货币易的范围。新准则对非货币易定义为:交易双方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这种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在APB29中,非货币易包括:(1)与所有者的非互惠转移,如将可流通的权益证券之类的非货币性资产作为股利分配给股东;(2)与其他企业的非互惠转移,如将非货币性资产捐赠给慈善组织;(3)非货币换,即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进行的非货币性资产或劳务的交换。

新准则虽然没有明确说明只涉及企业非货币性互惠交易,但实际上将非互惠的转换排除在外。目前在我国,在证券市场日趋成熟的今天,第一种情况将会逐渐增多,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的宣传意识不断加强,第二种情况更不鲜见,而在所得税会计中也已就这种情况作出相应的规定,为了避免类似业务在有关会计准则中出现空白,新准则中也应包括非互惠转换业务。同时,新准则在第4条第(3)款中规定:“非货币性资产,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以及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从以上定义中,可以看出新准则所界定的非货币易涉及的范围并没有涵盖非货币性劳务交换(即不涉及或少量涉及货币性的资产和劳务、劳务和劳务之间的交换)。而美国则将不涉及或很少涉及货币性资产或负债的劳务交换作为非货币易,纳入APB29的适用范围。通过以上对比可知,在是否将非货币性劳务交换列入非货币易这一点上,我国与国际惯例尚有一段差距。

2、非货币性资产的分类。原准则将非货币性资产分为待售资产和非待售资产,在新准则中已将这两个概念删除。在APB29中,则将非货币性资产分为生产性资产、类似生产性资产和非生产性资产,同时也引出了非货币易中的两种情况——从实质上来说非货币易的盈利过程没有完成(同类资产相交换)以及从实质上来说非货币易的盈利过程已经完成(不同类资产相交换)。在新准则中不再将非货币性资产划分为待售与非待售资产是考虑了我国的实情,这在第二部分已有所叙述,此处不再累赘。

3、换入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新准则第5条规定,在不涉及补价的情况下,企业通过非货币易换入的资产,其入账价值应选择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根据APB29的规定,对于同类非货币易,如果从实质上来说非货币易的盈利过程没有完成,那么,非货币易的会计处理不应建立在转让资产公允价值的基础上,而应建立在所放弃非货币性资产账面金额的基础上;对于不同类非货币易的会计处理,应建立在所涉及资产或劳务公允价值的基础上,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应为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利得或损失。如果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比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更为清楚,则应以后者作为计量标准,如果公允价值在合理范围内无法确定,则非货币易的会计处理不应建立在换出资产公允价值的基础上。在同类资产交换的情况下,两国的会计处理是一致的,而在不同类资产交换的情况下,我国是选择了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而美国采用的是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

篇5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创新正逐渐成为企业发展的关键动因。近年来,企业(特别是处于市场领导者地位的大企业)对创新投资的力度不断加大,显著的表现就是研究与开发(以下简称R&D)投资的持续增加。根据UNCATD的统计,从1991年到1996年,全球R&D投资从4380亿美元增长到5760亿美元,平均每年增长约4.4%。到2002年,这一数字增长到6770亿美元。在全球的R&D投资中,企业(包括私有企业和国有企业)的R&D支出占了主要的比重。从1991年的2920亿美元增长到1996年的3760亿美元,到2002年则达到4500亿美元,约占全球R&D投资支出的66.47%(UNCATD,2005)。换而言之,每一年中,企业的R&D支出占到全球总支出的三分之二左右,政府、高校研究机构及非盈利组织等仅占约三分之一。另外,我们还可以观察到一个明显的现象是,跨国公司作为各行业的市场领导者,其全球化发展战略正经历着从市场创新到创建全球创新体系的转变。过去跨国公司进行全球化是为了进入新市场以及取得生产和价值链效率的提高,目前跨国公司正在发掘全球范围内经济和技术创新扩张的源泉。随着R&D支出在企业支出中的不断增加,其在企业总支出中的比重也在不断增加。因此,对R&D会计处理是否适当直接关系到企业财务报告的质量。有效地保护信息使用者的利益,特别是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各国证券监管机构均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放在首位。

跨国公司的迅猛发展以及全球资本市场的一体化,使得国际会计准则在越来越多的国家被接受(注释①)。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将其基本目标从“协调与改进各国的会计准则”转变为“制定全球会计准则”。IASB制定的准则也从早期的受一些发达国家的影响,转而开始影响很多国家准则的制定。英国近期在制定有关会计准则时,也开始借鉴IASB的有关规定。但是,应当注意的是,IASB制定的准则与美国会计准则还存在很大差异。目前,IASB与FASB正在积极寻求合作,以促进会计准则的全球趋同。本文从信息使用者的角度比较分析了IASB及美国等国R&D支出的会计处理方法,讨论会计处理方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影响,希望能为我国相关准则的改进提供有益的借鉴。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是会计职业团体在1973年6月组建的,由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联邦德国、日本、墨西哥、荷兰、英国和爱尔兰、美国等国的会计职业团体发起成立。1997年1月,IASC理事会成立了一个战略工作组(SWP)。1998年,SWP提出了“塑造IASC的未来”的报告,建议对IASC进行全面改组,并将IASC的基本目标从原先的“协调与改进各国会计准则”变成“制定全球会计准则”。随后,IASC修改章程,改组组织架构,新成立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并于2001年4月正式运作。IASC成立后不久就开始着手R&D支出的会计处理问题(注释②)。1977年2月,IASC公布了第9号征求意见稿《ED9——研究和开发成本会计》。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IASC于1978年7月正式了第9号国际会计准则《IAS9——研究和开发成本会计》(以下简称IAS9(1978))(注释③),并自1980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1991年8月,IASC公布了第37号征求意见稿《ED37——研究和开发活动》,在此基础上于1993年12月了IAS9的修订稿《IAS9——研究和开发活动》(以下简称IAS9(1993)),该准则修订稿于1995年1月1日起生效。与IAS9(1978)相比,这次修订稿在以下方面发生了显著的变化:(1)对研究和开发活动作了更明确的界定;(2)对研究和开发支出的会计处理作了重大修订,将研究费用与开发费用分开,分别就其会计处理作了规定;(3)对开发费用的摊销做了明确的规定;(4)对开发费用的减记计做了规定;(5)所披露的内容更为详尽。1995年6月,IASC公布了第50号征求意见稿《ED50——无形资产》。IASC根据反馈的意见对ED50做了修改,并在1997年8月作为第59征求意见稿《ED59——无形资产》对外公布。1998年9月,IASC正式公布了第38号国际会计准则《IAS38——无形资产》(以下简称IAS38(1998)),该准则取代了IAS9(1993),并于1999年7月1日起生效。在IAS38(1998)中,就企业所有的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作了规定,其中关于研究和开发支出的规定是作为企业内部产生无形资产的两个阶段进行规范的。2004年3月31日,IASB又公布了IAS38(1998)的修订稿,修订后的准则从2004年1月1日起生效。在修订后的IAS38中,主要的变化在于增加了对企业在并购过程中取得的正在进行的R&D项目(In-Process R&D, IPR&D)的处理。该准则规定,企业合并过程中取得的IPR&D在满足无形资产定义等条件下应确认为一项资产,即使其中一个组成部分是研究。并购完成以后,企业在所取得的IPR&D项目方面的支出按照企业其它研究和开发支出处理,即属于研究的确认为费用,属于开发的在满足有关条件的情况下确认为资产,否则也作为费用处理(注释④)。

美国较早涉及R&D支出会计处理的准则是APB第17号意见书(APB Opinion No.17)。该意见书要求将不能明确识别的无形资产支出立即费用化,因为这些支出没有带来具体的收入,并且能否在未来服务于企业也不确定。这样的规定是为了防止管理当局操纵R&D费用,因为很多公司在利润较低的年份将研发支出资本化,而在利润较高的年份进行巨额的冲销(Schroeder和Clark, 1995)。由于实务中对R&D的会计处理缺乏一致性,加之R&D的重要日益增加,促使FASB于1974年10月了《SFAS2——研究和开发成本会计》。SFAS2要求企业将R&D支出在发生时作为费用计入当损益,FASB采用了这种谨慎性的方法正是因为R&D项目未来收益的高度不确定性。然而,SFAS2要求公司从外部获得的R&D资本化,并将这些成本在一定的时间内摊销。根据SFAS2,各个期间的R&D费用数额在财务报表内部披露。后来,FASB又了一些公告和解释,如《SFAS68——研究与开发项日》、《SFAS86——拟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销售的计算机软件成本的会计处理》、《FIN4——FASB第2号公告在购买法合并下的适用性》、《FIN6——FASB第2号公告对于计算机软件的适用性》等,针对企业特殊的研究与开发项目或特殊情况下研究与开发项目的会计处理作了规定。

篇6

随着经济的世界化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研发活动逐渐成为一项经常性活动,相应的研发费用也逐渐成为企业的一项数额巨大的支出。然而,对于日益增加的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各国会计界没有统一的标准,因此对研发支出会计处理的规范变的越来越重要。本文简要介绍和比较我国与各国及国际会计准则的有关研究与开发费用的规定,并据此对我国研发费用会计处理改进提出建议。

一、 研发费用会计处理国际比较

费用的确认有两条标准:一是权责发生制;二是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研发活动有其特殊性,具有一定的风险。有的研究与开发项目取得成功,会增加企业未来收益,如形成专有技术;有的研发项目则可能失败,形成收益性支出。也就是说与研发活动有关的未来经济利益流入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是将研发活动的全部支出列为资产而后在其收益期间分摊,还是将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就很难确定。对此,各国对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有所不同。

1、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02号规定:为研究与开发而发生的所有支出均应列为费用。同时财务会计准则86(fas86)中明确:对出售、租赁或以其他方式进入市场的计算机软件成本的会计处理,则是把计算机软件的制作成本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确立产品技术可行性之前发生的成本,在其发生时确认为费用;第二阶段,确立技术可行性之后且在软件具有商业用途之前发生的成本,可以资本化记入无形资产成本。从美国的规定来看,除了计算机软件研发支出外,其他研发支出均确认为费用。因为软件行业制造成本最主要的支出就是研发费用,如果对行业的研发费用采用全部费用化的会计政策,就违背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更会导致这些企业的资产被低估。

2、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对于研究费用应在其发生期间确认费用,并且不应在其后的期间确认为资产,对于开发费用,当项目开发费用符合特定的五个条件时,研究与开发产生的无形资产应予确认,否则就确认为费用:①能够清楚地确定产品或工艺,并且计入产品或工艺的费用能单独地辨认和可靠地计量; ②产品或工艺的技术可行性能够被论证; ③企业计划生产和销售(或利用)该产品或工艺; ④有该产品或工艺的市场存在或其对企业的有用性(如果在内部使用而不是销售)能够被证实; ⑤拥有为完成该项目并销售或使用该产品、工艺所需的足够的资源,或能论证它们的可用性。其入账价值或成本是:从该无形资产首次符合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以及开发费用资本化的条件后所发生的支出的总额。同时规定如果企业不能区分创造无形资产的内部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那么该企业应将该项目的支出均视同研究阶段的支出处理。

3、德国关于研究与开发费用的规定与美国基本相似,也是在发生的当期直接费用化。

4、英国标准会计实务公告第13号对研究与开发费用的处理与国际会计准则基本类似,对纯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支出,在支出当期予以费用化;而开发支出原则上应予以费用化,但在符合特定的五个条件时可以资本化。

5、澳大利亚会计准则规定,研究与开发费用一般列为当期费用,但如符合规定的条件,也可以按递延费用处理。

6、日本的会计准则规定,研究与开发费用在符合一定条件时(预计未来收益超过该项费用),才予以资本化,并在5年内注销。

7、法国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当其属于特定的研究项目且成功的可能性非常大时,才予以资本化,并在不超过5年的期限内摊销。

8、荷兰规定却完全不同,研究与开发费用只要在预期具有未来效益时即可予以资本化,列在资产负债表中,并在不超过5年的期限内摊销。

以上可以看出,世界各国对研究与开发费用的处理基本可分为三类:费用化、资本化、“有条件”的资本化。1)费用化的依据是研究与开发活动能否产生未来经济效益具有高度不确定性,即使能带来收益也难以明确计量。这种做法符合谨慎性原则,核算简单,不加入人为的主观判断,能减少企业操纵利润的机会,同时递延企业应交所得税。但它不符合配比原则以及历史成本原则,不符合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原则,对于上市公司,股价易造成波动,并导致企业短期行为。目前采用这种方法的国家主要有美国、德国等;2)资本化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消除企业短期行为,但研究开发往往跨几个会计年度,会给会计计算带来麻烦,且这种做法有违稳健性原则,收益能否取得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目前,采用这种做法的国家主要有荷兰等;3)“有条件”的资本化这是一种比较折中、公允的做法,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条件”带有强烈的主观性,导致运行有一定难度。世界上采用此法的主要有国际会计准则、英国、日本、法国、澳大利亚,中国等。

二、 对我国研发费用会计处理改进的设想

研究开发费用不论是全部予以资本化还是全部予以费用化,均有不当之处,而采取有条件的资本化的处理方式也有难度。因此,借鉴各国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结合中国的国情,笔者认为可行的方案是分别在不同性质单位采取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同时完善财务报表的披露与执行力度。

1、由于各行业有各自的特点,企业所属行业不同,无形资产在企业资产中所占比重和重要程度会不同,研发支出的发生频率和金额也会相差很大。且同行业的各个公司又有自己的情况, 就如企业存货计价的方法、折旧的方法都是可以因企业的情况做出不同的选择一样,研发费用也应根据企业的不同特点作出选择:

1)以研究与开发为主要业务活动的高科技公司

综合美国对软件行业会计处理方法,正如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据我国准则规定:“入账价值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确定。”也就是说,如果某企业的研发目的是为了获得一项固定资产,比如研究开发、建造一台先进设备,研发时发生的所有费用也都应记入该项固定资产的成本。同样对于高科技行业,如软件开发企业,研究与开发活动是企业的主要活动,研发支出占企业总支出的比例较高,而且所开发产品的未来经济利益大多可以合理预期。因此,对于研发过程中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大胆建议不仅仅可以有条件的资本化,更可以采用全部支出予以资本化处理的方法,这样可以大大提高企业自主研发的热情与积极性,提高国际竞争力;如果失败,可将其费用转入其他成功项目负担。

最典型的就是软件开发企业,如清华紫光,用友软件,金蝶软件,远光软件等,为了保持强劲的竞争力,这些公司每年的主要投资就是研究与开发项目,而这些项目均要经过一个研发、实验、试产、改进、稳定和成熟的自然过程,以及市场培育、推广、快速成长和稳定的过程,一般的投入产出期达3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如果按照有条件的资本化的会计处理方法的话,不仅会增加确认核算工作量,还会扭曲了资产价值,无法真实体现企业的价值,极可能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从而降低管理者的创新动力,还可能左右投资者的决策行为。

所以付诸于实践的关键就在于清晰划定出此类企业的范围标准,如有软件开发行业,医药行业等就是此类企业的典型代表。

2)经常从事研发的企业

随着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意识的不断增强,对于无形资产的研究与开发已经变成了经常行为。对于这类企业,根据新准则规定进入了开发阶段,也就是说,企业对于成功的可能性具有较大的把握且有充足材料证明时,对这类企业应采用我国现行的有条件的资本化处理的会计方法会更合理。如家电行业,纺织行业等。

3)较少从事研发的企业

比如劳动密集型的企业往往没有研究开发或即使有,成本也极少,而且研究失败对于当期收益的波动影响也是比较小的,不会对企业的经营决策产生太大的影响,所以在考虑重要性原则的前提下,对它的研发支出予以费用化。例如从事商品流通的企业、进行简单商品加工的企业,房地产行业等。

2、规范研发费用信息披露

根据新准则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的“开发支出”项目中反映企业当年开发阶段资本化支出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研发支出”科目中所属的“资本化支出”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填列。另外,在财务报表附注“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的“无形资产”条目下反映计入当期损益和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支出金额。除此之外,准则并没有对研发费用的披露作更明确详细的规定,从而影响报表会计信息质量。

由于强制性披露的制度还不健全,企业顾虑泄露商业秘密,研发成果的不确定性较大等原因,导致自愿披露的意愿不足,研发费用信息披露不充分,这对信息使用者评价企业业绩及预测企业未来的发展前景至关重要,从而影响研发费用信息质量的可靠性。所以应加强与研发相关的信息的披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详细披露研发费用的内容:企业研发费用的投入规模、投入的具体项目名称、各项目支出额、项目进展及已形成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与金额;本期确认为费用的研究费用金额以及确认为开发支出的研究费用金额;本年度研发支出资本化金额;追溯调整内容的披露,包括披露事项原因、调整数额、对当期期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金额、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对当期利润分别披露包含研发支出的当期利润以及不包含研发支出的当期利润,并结合起来对管理层进行考核,避免研发支出费用化下对管理层进行考核的弊端。资者对企业研发费用也可以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同时提供权威机构对研发已形成无形资产的市场价值的评估信息,为投资者评估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提供更多相关信息。

与此同时,监管部门应制定研发费用信息披露的相关监管措施与标准,健全法律体系,加大监管力度。完善企业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建立社会监督机制,抵御会计处理方式非法操纵带来的风险。

主要参考文献: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年版.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s].财政部,2006.

肖佳.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的国际比较研究.财会通讯,2009;9:146~147.

篇7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生活日益复杂化,会计信息受到广大投资者、管理者的重视。会计作为会计信息的提供者,工作任务不断加重,压力与风险也在随之提高。会计职业风险是面对会计环境的不确定性,会计人员由于会计信息披露客观公允地表达会计主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情况,而导致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错误决策可能性[1]。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对于规避会计职业风险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

一、会计基础规范化的必要性

会计基础工作是指为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相关的基础性工作的统称,主要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档案、会计电算化、会计监督机制、会计机构的设置以及会计内部控制等方面的设计和管理[2]。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对凭证要素、凭证内容、审批手续、资金、账簿登记、报表编制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从原始凭证到财务档案管理都提出了规范要求,这样就能在管理上做到有据可查,在运行中能够有效监督,从而保障财务标准和财务制度的有效执行,更加有利于维护会计秩序。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形势下, 会计作为对经济活动进行控制、管理的重要手段,应该逐渐完善会计基础工作,强化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提供全面、实在、合法、精确和完好的会计信息,才能提高会计工作水平,保证会计工作质量。强化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对于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有效规避会计职业风险等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会计职业风险的来源

(一)会计工作缺失独立性

会计人员具有双重的监督职能。一方面体现了国家的法律意志。另一方面又要服从单位领导的管理。由于《会计法》的颁布,会计人员在我国的社会地位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有所提高。但是在我国,会计人员与他所服务的会计主体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会计人员的生存发展和升迁晋职都依附于他所服务的单位,会计人员从属于他所服务的单位。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会计人员执法环境差,会计人员的监督职能较弱,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能否正常发挥及作用的大小,不是决定于会计人员的主观意愿,而是要看他所服务单位及领导的文化层次、价值观念及道德水准。会计人员由于坚持原则而受到打击报复,部分领导者认为自己有权决定单位的财务开支、干预会计人员工作等现象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了会计人员职能的正常发挥。

会计工作独立地位的缺失。致使在部分企业出现老板一人说了算的管理现象,企业在物资管理、投资决策以及费用控制等方面控制松散,不能认真执行会计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企业财务核算程序不规范,会计报表漏洞百出,存在很大的错报风险。

(二)会计工作不规范

部分企业不能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甚至有企业用出库单或收款凭证来取票作为销售凭证,用白条、收条或不规范的票据来作为付款凭证;还有部分企业的发票使用不当,发票所属地与公章单位所属地不一致的现象。一些小企业由于规模、结构的不足,领导者不懂财务,只注重对业务的管理,不按规定开设账户、登记账薄,导致账目与报表不相符,影响了财务账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有的会计人员在处理资产报废、存货盘点、坏帐核销等重大会计事项时,不经单位负责人的审批就直接销帐。一些由会计人员编制的重要报表,在未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的情况下就对外报送。这些越权的作法存在极大的风险隐患,容易导致财产损失。

部分会计人员喜欢越位处理本应由其他责任人处理的事项,将其他岗位的责任风险转移到自己身上。如为生产人员领料单,为仓管代填入库单、出库单等,这些做法都存在极大的越位风险。

还有会计人员不遵循会计法,按照单位领导的要求做两套账、做假账,用假账瞒报财产、虚 报成本,偷税漏税,取银行贷款,侵害股东利益,这种做法将面临欺诈或偷税等犯罪的风险。

三、如何规避会计职业风险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会计岗位设置、人员编制、票据和印章管理、会计科目、会计凭证、报表账簿、会计档案等各方面都做了详细的规定,这些环节是会计工作中最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对这些环节进行具体规定,有助于会计人员在财务工作中规避职业风险。

会计人员在选择职业时,应该充分了解会计的职业特点。明白会计工作贯穿于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工作中的任一细节出现问题都将给企业的管理带来麻烦。会计工作出现问题,会计人员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由于会计职业风险的客观存在,会计从业人员应该树立职业道德,通过各种手段来规避会计职业风险。因此,会计从业人员必须对工作进行分析,提高风险意识,最大限度的防范职业风险。

加强自身专业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会计人员应该积极、认真地学习会计、财务及法律方面的知识,提高专业知识水平、技术能力和职业判断力,识别真伪、评估风险,提高个人规避职业风险的能力。

加强法制建设,强化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构建诚信会计的法制和道德框架。加大对会计人员法律法规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力度,提高会计人员遵纪守法的意识,清楚认识到违法乱纪的法律后果,提高会计人员对责任、诚信、职业道德的认知度,加强自律。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部控制。会计制度建设是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提高财务报表质量的前提。包括了适当授权、准确的信息记录、资产的安全、职责分离等。完善的会计制度得到有效地执行,才能发现和纠正会计差错,防范和减低会计职业风险。

加大对会计造假的打击力度,净化职业环境。加快社会诚信建设,加大对市场欺诈、会计造假的打击力度,增加造假成本;建立会计人员诚信档案,提供给用人单位和相关监管机构查询,对违法和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曝光;提高会计从业门槛,将道德水平低下、素质不高者拒在行业之外,严厉打击无证上岗行为,一旦发现,从严处罚。

提高会计人员的独立性。通过立法和政府监管,提高会计工作的独立性,抵制单位负责人的干预。建立无故辞退会计人员的索赔制度,严惩对会计人员的打击报复行为,保护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

篇8

管理审计的实质目标

民营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建立经历了不同的发展过程,从内审机构的行政隶属关系、工作职责权限、工作内容和范围、审计效果等重要方面都经历了不同程度的“实验”过程,在这个艰难的发展过程中,内部审计和民营企业家终于确立了民营企业设立内部审计的目标就是增加企业效益和提高工作效率。

效益和效率可以理解为绩效,它来自于过程。企业的运营过程就是一根完整的循序不断的链条,只有健康、高速运转,过程才能确保创造绩效。而过程控制本身是管理职能,不是内部审计的职责,管理审计要求内部审计介入管理又不参与管理,事实上很难严格做到。在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就是医院里的专职外科门诊大夫,仅限于验病开方,不兼卖药品和参与手术开刀,以发现风险和转移风险为己任。内部审计找准切入点和摆正这个位置有三个必要条件应同时具备。第一,高度独立的体制。最适合国情的内部审计机构应直接受企业的董事长领导,特点是确保独立性和有效性。第二,内部审计机构应确保有能力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第三,能够实现审计目标——增加效益,提高机构工作效率。

基本条件和主要内容

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的工作范围较大且具杂乱感。这是由企业高层高度信任或直接授权所造成的。一般情况下,常规审计很难进入规范化审计程序,企业高层也不关心你内部审计的工作过程,只问结果。这是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的特点。但就管理审计而言,没有明确的审计对象和开展内部审计的基本条件,搞管理审计很难操作。一方面很难跳出常规财务审计的圈子,另一方面内部审计很难开创新局面。因此开展管理审计必须解决以下审计环境问题。

1、管理审计面对的是各级职业经理人,其优秀素质的集中表现是较强的管理意识和较高的工作效率。主观上理解、关心、支持内部审计的时间成本不会过高,工作沟通、配合、减少和解决矛盾都能在一个平台上顺利进行。

2、经营目标和考核认证标准明确。民营企业在经营上具有灵活性。这是因为市场影响企业的生存决定的,在企业内部无论哪个主管、部门、负责人、总经理、总裁都有明确的责任目标和详尽的考核认证办法。但是,这种目标和考核认证之间有没有冲突,考核是否独立、严格进行,有无共同利益在里面是企业所有者最关心的,内部审计职能的实现是解决企业高层最关心问题的最好途径。

3、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不断得到修正。民营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因企业文化和发展规模的不同而存在差别。一般情况下都能围绕企业效益来制定。但最容易被职业经理人“遗忘”也是企业所有者最关心的问题是内控制度均缺乏“违约条款”或制度轻描淡写没有责任承担者,不具操作性,出了问题或矛盾找不到文字上的东西,往往找不到责任人。这说明制度本身有问题。这是民营企业家最不愿看到的事情。内控制度的不完善就是没有压力,这会直接影响企业的效益和机构的工作效率。那么与生产、经营、管理相匹配的内部控制制度这根链条是否健全,有无死节、坏节、环节链是否有隐患和风险仅靠企业家一人是顾及不到的,靠各“环节”汇报仍存在报喜不报忧之嫌。管理审计的介入就不同了,因为内部审计与运营无直接利益关系,通过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性测试以及从各种调度会、协调会、总经理办公会、总裁办公会、董事会议上反映出来的各种矛盾、冲突、脱节、扯皮等负面信息均能发现内部控制制度的盲区和盲点。个别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不作为暴露无疑。

4、要有良好的企业文化。民营企业的企业文化的核心是职工的凝聚力,内容包括生存观、责任感、归宿感、诚信和企业发展理念。民营企业发展的关键首先是老板,其次是能从内心彻底认同该企业文化的合格的称职的具备高素质的职业经理人团队。以诚信为前提的充分授权激发出创新的动力,使各级职业经理人时刻铭记民营企业赋予自己的职责和义务。职业经理人要想在民营企业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具备勇于承担责任的能力和付出对企业忠诚的代价。

5、要有科学的内部审计标准。管理审计实现最终目的的途径是通过独立的评价活动来完成的。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内部审计要制定重点审计项目的审计标准。主要包括采购成本审计标准、有效生产成本审计标准、资金预算审计标准、应收账款审计标准、特殊风险审计标准、部门尽责程度审计标准等。

计划、实施与报告

管理审计必须制定计划。审计计划应尽可能编制详细。经高层批准的审计计划是来自民营企业的最高指示,应该全部

落实。

1、突出重点。管理审计计划编制前应尽力争取企业高层,尤其是董事长本人明确(或暗示)的重点风险领域,并将之列为重点对象,切忌自作主张确定非必要重点,即浪费审计资源又劳而无功。

2、明确目标。就是施实管理审计要达到什么目的?审计报告要揭示和反映问题的原因及责任是什么?目标必须具体,不能似是而非。

3、确定工作范围。管理审计范围的确定要看被审计对象的信息系统或企业高层所要求的审查深度来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重点审计对象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已有的制度是否被有效执行?重要职能部门的工作绩效怎样?

(2)财务和经营管理信息资料的真实性。

(3)对重点审计对象的考核评价、兑现利益是哪个部门进行的?有无利益关系或职责关联相容关系?

(4)经营者(或项目)的责任经济目标是否完成,薪资、奖惩是否按规定执行。

实施审计。实施审计的过程就是内部审计机构代表企业所有者对审计对象就审目标进行测试、评估、认证的过程。

报告结果。民营企业管理审计报告最好直接报告给董事长,因为民营企业(非上市公司)90%以上股权或资本都是董事长直接或间接所有。如果董事长认为有必要让董事会或总裁办公会重视这份报告,可建议董事长已批转报告的方式周知或举行小范围审计听证会。管理审计报告的格式不宜统一。根据审计计划或高层指派就某一项目或某一部门进行审计,报告的重点是明确肯定或明确否定审计对象的风险。突出效益、效率影响,明确原因和责任承担者,并从内部审计角度提出可操作性审计意见。

审计标准与技术方法

由于内部管理审计建立起来的审计标准不同,其审计的技术方法也存在很大差异。效益标准和效率标准的建立是民营企业从职业经理人量化了的任务指标和部门职责两大平台所构成,是确保企业发展的前提条件之一,管理审计的介入就是通过独特的方法向企业高层提供独立的客观保证,从而增加企业价值并提高机构运作的效率。

管理审计的标准和技术方法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采购成本的审计标准

1、采购计划标准。从内部审计掌握的信息资源中,审查目标期内的采购计划总成本是否超过产业公司目标期的生产计划期内总成本,生产计划总成本是否超过营销公司同期销售目标所需成本。根据各品种的单位成本逐一审核并加权计算采购总成本,扣减有效库存后编制当期必购物资计划和采购预算即可作为管理审计的标准。

2、比价标准。民营企业确定供货商是同过比质比价来进行的。比价会议应该有内部审计人员的参与并在会议决议上签字负责。报价、比价过程一般在互联网或各自局域网上进行。原则为随行就市同质优价,老客户与新客户机会均等一视同仁。供货合同必须报内部审计部门就采购数量、价格、结算办法、付款方式和违约条款等内容进行审核通过方可盖章生效。

3、无效库存标准。所有采购物料均设立库存时限和不合格物料追究制度。库存超限或不合格物料一律视为无效库存,计算损失成本和货币的时间价值,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承担者。实行责任上划,连带追究制度,即下级责任上级主管负责并与考核、奖惩挂钩。上级承担责任后追究连带责任是其职权范围内的事。

4、调整计划标准。市场决定企业生存,民营企业的经营政策有不确定性特点,对审计标准的及时调整必须加强。平衡和解决经营政策变化与内控目标的矛盾关键在于决策信息系统的快速反馈。管理审计要凭借总裁会议、董事会决议信息将不确定因素加以分析及时调整审计计划和审计标准,以免提供非有效信息,人为制造矛盾。

二、有效成本审计标准。民营企业发展到集团化阶段,随着引进先进设备和管理经验劳动生产率快速提高。一般情况下,大批量的订单生产基本上都形成了标准成本定额,为管理审计解剖生产成本提供了基础。管理审计认为生产成本应区分为有效成本和非有效成本。大批量生产产品开工的第一天。综合部门就知道批量产品的标准成本(直接材料、人工、变动成本、固定成本)总额。这为管理审计的介入创造了切入点和审计标准。批量产品全部完工或控制期末应产出未产生(废品损失)的原因、数额就是审计对象,是什么原因?应明确到班组、个人;产出来的产品经检验为不合格不能销售的产品也必须明确责任;已产出的合格产品在成品库超限存放占用资金的原因是什么,哪个部门或哪个责任人对此应承担责任必须明确。问题的原因要区分主客观因素。主观原因必须处罚。客观原因的背后是否存在职责不清,内控制度衔接有问题,部门之间扯皮等情况。比如设备出了问题应该找出是动力部门问题还是车间操作问

题还是维修部门的问题。责任无法落实的,要将损失量化后视同非有效成本上划到连带部门的共同上级管理责任人,并由其承担责任。

三、资金预算审计标准。民营企业的每一分钱都是老板的私人资本,因此实行资金预算制度非常重要。

1、资金预算必须经企业有权批准人的批准方能执行。

2、经批准了的预算收入是否按规定及时到位,不能到位的原因是什么?谁应对此负责。

3、经批准了的预算支出在资金上是否有数量上的保证,资金调拨环节是否畅通,是否存在预算批准了,而资金到不了位影响生产、经营运转的问题,什么原因,内控制度本身有无漏动,谁应负责任。

4、超预算支出和无预算支出的批准人是谁?有无追加预算的审批手续或最高层授权,内控制度是否还应明确。

四、应收账款的审计标准

应收账款的风险管理在民营企业有其鲜明的特点。即对所有应收账款设立限额和限时制度。比如对同一经销商所欠货款超过发货总额的10%到合同期满不能划回,或单笔应收账款超过45天不能收回即应视为“坏帐”进行风险管理。凡是进入“坏帐”程序的应收账款不能计算经营业绩并与提成、奖励脱钩,已发放的奖金、提成均应追回。超过发货总额30%超过60天仍不能划回的应收账款记入营销公司期间费用落实责任。

五、尽责程度的审计标准

民营企业招聘和重用人才的标准主要有两方面即诚信和能力。管理审计对各职能部门或其负责人尽责程度的评估认证是站在企业所有者的角度来进行的,其主要形式是设立评估项目打分进行。

1、工作态度。全心全意为企业工作,工作讲实效,服从上级并正确向上级报告,精通业务内容,熟练掌握职务要点,正确领会上级指示并全面执行,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任务。

2、能力。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岗位创新能力。

3、责任感。任务有排期、工作有计划,预测过失的可能性,并有预防对策,有勇于主动承担责任的实际行动,知错必改。

4、全局观念,不以我为中心,突出部门协调,一切以企业利益为中心,一切为了顾客,一切为了市场。

篇9

一、可予以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范围扩大了

旧准则关于“可予以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仅指固定资产(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房地产除外),这里所讲的“固定资产”,既包括企业自己购买或建造的固定资产,也包括委托其他单位建造的固定资产。只有发生在固定资产购置或建造过程中的借款费用,才能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予以资本化;发生在诸如存货、无形资产等资产上的借款费用,不能予以资本化。

而新准则将“可予以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范围扩大了。根据新准则第4条规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可见,新准则规定存货、投资性房地产等资产的借款费用在符合资本化条件情况下也要予以资本化。

需要指出的一点是,与17号新准则一起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二条明确规定:“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由此看来,新准则体系下,将“可予以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范围扩大了,不仅包括旧准则所规范的固定资产,还扩大到无形资产、存货、投资性房地产等资产。这样处理,对资产和费用的计量将更加公平合理。

二、可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范围扩大了

旧准则规定“可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范围仅为专门借款,这里所讲的专门借款,是指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

新准则规定“可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范围扩大为不仅包括专门借款(这里所讲的专门借款,是指有明确的专门用途,即为购建或者生产某项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并通常应当具有标明该用途的借款合同的款项)以外,还包括一般借款。即当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金额时,要考虑占用的一般借款。

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方法有所变化

这种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不再与资产支出发生数额挂钩

旧准则规定: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与发生在固定资产购建活动上的支出挂钩。在应予资本化的每一会计期间,因购置或建造该项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利息,其资本化金额应当为至当期末止购置或建造该项固定资产的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资本化率。

而新准则规定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不再与发生在固定资产购建活动上的支出挂钩。所以,新准则将截止资产负债表日的“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加权平均利率”、“专门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的计算公式删除了。

2.对借款存在的溢价或折价的摊销只能采用实际利率法

旧准则规定:如果借款存在溢价或折价,溢价或折价的摊销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也可以采用直线法,确定每期应摊销的溢价或折价金额,作为利息的调整数,对资本化率作相应调整。

而新准则仅允许企业采用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溢价或折价金额,并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3.计算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还要考虑占用的一般借款

这个变化,是新准则变化的核心部分,是与“可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范围扩大”这一变化紧密相联的,新准则第六条对此做了相关规定: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溢价或折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应当区分“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分别确定:

(1)专门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在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按照实际发生的专门借款利息金额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本,应当扣除暂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短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由此可见,专门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应当是个“净额”。

(2)一般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在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内,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允许将一般借款的利息费用资本化,资本化金额应当以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应当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 = 所占用一般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100%

值得注意的是,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应当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现在举一具体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来加以说明。

例:A企业属于上市公司,2007年1月1日,A企业采取出包方式新建一幢厂房,合同规定每半年支付一次工程进度款,该工程于2008年6月30日竣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07年1月1日,为该工程向建设银行一次性借入3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8%。除此之外,没有其他专门借款。在厂房建造过程中,占用的一般借款有两笔:

(1)500万元为2007年1月1日向工商银行的借入的二年期借款,年利率为6%,按年支付利息。

(2)1500万元来自发行公司债券20000万元,2006年1月1日按照面值发行,3年期限,年利率为10%,按年支付利息。

此外,专门借款中暂时闲置资金,假定用于短期投资,该投资的月利率为0.5%(全年每月按照30天计)。

资金支出时点与金额如下:

要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规定,按年度计算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分析解答过程如下:

(1)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为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

(2)计算不同年度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首先,计算3000万元专门借款的利息资本化金额:

2007年专门借款的利息资本化金额:

3000×8%-1000×0.5%×6=240-30=210(万元)

2008年专门借款的利息资本化金额:

3000×8%×180/360=120(万元)

然后,计算一般借款的利息资本化金额:

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年)=(500×6%+20 000×10%)/(500+20 000)×100%=9.90%

2007年占用了一般借款资金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为;

500×180/360=250(万元)

2007年一般借款的利息资本化金额:

250×9.90%=24.75(万元)

2007年实际发生的一般借款的利息费用:

500×6%+20 000×10%=2030(万元)

2008年占用了一般借款资金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为;

(500+1500)×180/360=1000(万元)

2008年一般借款的利息资本化金额:

1000×9.90% = 99(万元)

2008年实际发生的一般借款的利息费用:

500×6%×180/360+20 000×10%×180/360=1015(万元)

上述计算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没有超过这两笔一般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可以资本化。

(3)账务处理

2007年借款的利息资本化金额= 210 + 24.75=234.75(万元)

2007年12月31日,做账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 2 347 500

贷:应付利息2 347 500

2008年借款的利息资本化金额=120+99=219(万元)

2008年6月30日,做账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 2 190 000

篇10

2000年12月《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允许企业计算所得税时,用应付税款法计算所得税,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又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规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所得税进行会计处理,那么各大中小企业到底该选择何种方式计算所得税,我们不妨做一下比较,再进行选择。

一、二者概念区别

应付税款法,是指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递延到以后各期的会计处理方法。在应付税款法下,不需要确认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因此当期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应交所得税。

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时,需要设置两个科目:“所得税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从本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核算企业应交的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要求企业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异分别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计算公式为:

本期所得税费用=本期应交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中概念中所指的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差额。根据该差额对未来应税金额影响的不同,暂时性差异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一)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由于该暂时性差异的转回,会进一步增加转回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额金额,在其产生当期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当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或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时,会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该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会减少转回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未来期间的应交所得税。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当期,符合确认条件时,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当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或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时,会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时,需要设置四个科目:“所得税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从本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核算企业应交的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负债。

二、二者账务处理区别

下面我们以同一案例为例,用这两种方法计算所得税,总结各自的利弊。

A公司2007年度利润表中利润总额为3000万元,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期初余额,与所得税核算有关的情况如下:

2007年发生的有关交易和事项中,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存在差别的有:

(1)2007年1月开始计提折旧的一项固定资产,成本为1500万元,使用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0,会计处理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税收处理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假定税法规定的使用年限及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 转贴于

(2)向关联企业捐赠现金500万元,假定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向关联方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

(3)本期取得的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的股票投资成本为800万元,2007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1200万元。税法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市价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违反环保法规定应支付罚款250万元。

(5)期末对持有的存货计提了75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原账面价值2075万元。

2008年度利润表中利润总额为4555万元,与所得税核算有关的情况如下:

(1)期末对持有的存货计提了200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原账面价值4200万元。

(2)本期取得的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的股票投资成本为1000万元,2008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1675万元。

(3)对售后产品保修,预计负债250万元。

(一)若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账务处理

1、2007年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土纳税调整项目金额=3000+150+500-400+250+75=3575(万元)

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3575×25%=893.75(万元)

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8937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8937500

借:本年利润8937500

贷:所得税费用8937500

2、2008年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土纳税调整项目金额=4555+200+290-675+250=4620(万元)

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4620×25%=1155(万元)

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115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1550000

借:本年利润11550000

贷:所得税费用11550000

(二)若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账务处理

该公司2007年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金额及计税基础如表19-3所示单位:万元

1、2007年度当期应交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3000+150+500-400+250+75=3575(万元)

应交所得税=3575×25%=893.75(万元)

2、2007年度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资产=225×25%=56.25(万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400×25%=100(万元)

递延所得税=100-56.25=43.75(万元)

3、利润表中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893.75+43.75=937.5(万元),确认所得税费用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9375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562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8937500

递延所得税负债1000000

该公司2008年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金额及计税基础如表19-3所示单位:万元

(1)2008年度当期应交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4555+200+290-675+250=4620(万元)

应交所得税=4620×25%=1155(万元)

(2)2008年度递延所得税

①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675×25%=168.75

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100

本期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68.75

②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740×25%=185

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56.25

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128.75

递延所得税=68.75-128.75=-60(万元)

(3)利润表中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1155-60=1095(万元),确认所得税费用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1095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1287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155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687500

三、总结各自利弊

可以看出,应付税款法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完全受税法规定的影响,核算比较简单,缺点是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和本期收入费用配比原则,但现实中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不高,通常采用“应付税款法”。

而对于一些大中型企业,则应该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尤其是上市公司要与国际接轨,必须采用这种方法。因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更侧重于暂时性差异,对差异的处理更符合资产和负债的定义,能够提供更多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我国目前资本市场不断繁荣,企业重组、并购和股份制改造大量涌现,资产重估业务必将日益增多,这必将引起许多暂时性差异的发生。而且,资产负债表将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分门别类地处理与披露,使其提供的会计信息更能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因此,无论从理论上的合理性还是从实践上的实用性来看,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都具有优越性。但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也存在某些不足,例如一些暂时性差异在原差异尚未全部转回的情况下,又产生了新的差异,很难分清差异的属性,由此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其合理性不足,这些问题还有待我们进一步地研究讨论解决,但无论怎样,它毕竟是我国会计与国际接轨的产物,是我国会计发展创新的一个方向。所以使用者在选择哪种核算方法时应充分考虑本企业的情况和各种方法的特点,确定相关方法,使之既能符合国家政策,又能节省企业资源。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