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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发展的建议模板(10篇)

时间:2023-08-28 16:27:21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农村发展的建议,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农村发展的建议

篇1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31-0123-02

引言

中国的农村信用社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它的本质特征是: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信用服务,合作制是农村信用社的基本制度,以农为本,为农服务是农村信用社的办社宗旨。

一、农村信用社目前现状

(一)经营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面临的风险

当前农村信用社监管体制、机构体制和防范风险机制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信贷资产质量不高、经济效益差的问题比较突出。信贷风险是农村信用社最广泛、最突出的问题,是效益风险、财产风险、支付风险等其他经营风险的源头,目前不少信用社由于大量不良贷款无从消化,只能维持现状,即保支付、保结算、清呆滞,个别信用社的支付已成难题,谋求发展当然更无从谈起。

农村信用社队伍的整体素质低是造成以上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与农业银行脱钩前,农村信用社的职工大部分是农行子女顶替和照顾各种关系调入的,国家分配和招考的比例很少。虽然近几年通过多种方式的培训学习,职工的文化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但与其他国有商业银行相比,属于正规院校毕业的人员比例明显偏低。

(二)农村信用社的比较优势

农村信用社无论其人员素质、业务结构、资金实力、服务功能、服务质量、结算方式等都与国有商业银行有相当差距。在城市里,农村信用社无法与国有商业银行在“同一个起跑线上”竞争。但在乡镇农村,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却无法取代农村信用社的地位。

首先,政策性银行虽然也是为支持农村经济平衡发展而运作,但主要着眼于宏观方面,扶持的是全行业或全地区的事业,不能像农村信用社那样具体到单个的经济弱者。在具体操作中,政策性银行网点少,覆盖范围窄,不能解决现实中大量的、零星的、分散的农户或团体的不同资金需求,而为零星的、分散的农户服务正是农村信用社的优势。

其次,商业银行从市场原则出发,要求借款人有较高的经济实力和经济效益,不是低层次经济单元所能达到的。

再次,商业银行经营的目的是获取利润最大化,其机构网点的设置,服务范围的确定都要从成本核算出发,广大农村分散地区得不到商业银行的服务,可见,农村信用社的优势在广大农村。

二、农村信用社发展的政策建议

通过农村信用社目前的现状,有些是属于改革进程中出现的问题,有些是农村信用社发展进程中出现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深化农村金融改革,针对目前现状,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尽快实现农村信用社向农村商业银行体制的转换

要在深化改革的基础上,选择转为农村商业银行,而不要再选择农村合作银行,实现一步到位的改革。对于存在严重资产状况的农村信用社,应采取“招、拍、挂”的形式并结合镇村银行的发展给予处理。

(二)成立省级农村商业银行,尽快理顺省级联社的体制

省级联社目前所处的尴尬地位,完全是当初选择改革模式决定的结果。省级联社既非行业协会和自律组织,也非经济实体的体制,如果不能尽快解决,无疑会给农村金融的运行和发展带来阻碍。

信用合作事业的发展已有一百五十年的历史,已成为世界金融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发达国家的信用合作社已经演变为商业性的合作银行体系。从信用社到商业性金融组织的演变是一个动态的、渐进的过程,不但依赖于自身实力的强大,而且与其所处的外部经济环境有着密切关系。

在中国,农村信用社服务对象随着其自身经济地位的改变,他们所要求的金融服务层次也会相应地改变。农村信用社应在坚持以合作制为基础,以为社员服务为主的前提下,根据经济发展、市场要求和服务对象的变化,实事求是地对发展战略进行调整和重新定位。

21世纪发展的趋势是:为社员服务为主、兼顾盈利性的信用合作组织以盈利性为主、兼顾为社员服务的组织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并不违背合作金融的原则,与以前名为合作实为股份制的城市合作银行不同。

另外,从信用社的发展来看,组建农村合作银行是从小规模金融向大规模金融发展的自然取向,体现了经济发达地区合作金融发展的更高层次,要避免组建合作银行后的过度商业倾向,防止其蜕化为另一种商业银行。

(三)用市场化思路解决三农发展的金融需求问题

用划分经营地域和服务对象的办法来解决满足三农发展对金融需求的问题,不仅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反而会使这一问题长期存在。为此,必须改变目前划分金融机构,和服务对象服务三农的计划经济办法,采用市场经济的办法,调动所有的金融机构,尤其是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支持三农的发展。例如,利用税收政策和各种贴息政策,引导和调动国有商业银行从事针对三农的金融活动,以缓解和最终解决“三农 ”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

(四)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动农村信用社的金融创新

(1)不断扩大农村信用社金融产品准入的领域,增加业务收入。要继续提高市场份额或者扩大业务规模,尤其是在开放金融领域和金融产品上,农村信用社与国有商业银行享受到的政策待遇是不平等的。在中间业务逐渐成为金融机构重要盈利来源的今天,对农村信用社进入中间业务或者从事中间产品服务进行限制,既不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要求,也对包括农村信用社在内的农村金融组织发展不利。(2)允许农村信用社实行跨地区设置金融网点或成立分支机构,实现跨地区经营。突破省级行政区划,实现农村信用社的跨地区经营,是农村合作银行摆脱县域金融市场狭小的瓶颈制约,支撑其不断发展需要的一条重要途径。各级政府要从培育竞争性金融市场和培育多元化竞争主体的角度出发,从政策上给予相应的支持,以使这种跨地域经营能够顺利进行。(3)鼓励农村信用社与其他所有制形式的金融机构进行联营、股份制经营。允许国有商业股份制银行、甚至境外独资和合资银行参与农村合作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可以让农村信用社在市场开拓、金融结算、产品开发上,实现借船出海和提升竞争力。

(五)抓紧改革人事制度

没有人才,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就成了无源之水,面对目前农村信用社人才素质较低的现状,必须深入改革信用社人事制度,建立一种开放式、可流动的用人制度。所谓开放式就是选人的领域要宽,不拘一格;可流动是指信用社和人才之间可双向选择,能进能出。这样既可以通过考试、招聘等方式把一些素质较高、有一定管理能力和经营经验的人才充实到农村信用社各个领导岗位中去。同时,把不适应信用社工作的干部、职工调离出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的用人制度。

要加大对现有人员的培训力度,增强风险意识、“民办意识”,提高经营水平。

(六)剥离不良资产,切实帮助农村信用社化解历史包袱

对农村信用社承担的凡不属于自身原因形成的不良资产和历史“包袱”,应当在摸清家底后,逐步逐项的剥离,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协商解决,必要的话需要政府注资、需要人民银行再贷款支持,就像对国有商业银行和清理农村合作基金会所作的那样,切实帮助农村信用社化解历史“包袱”,使之能够轻装上阵,顺利发展。

(七)运用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规范破产行为

目前确有一小部分农村信用社资产负债率极高,经济效益极差,连年亏损,且数额越来越大,致使所有者权益出现了很大的负数,无论经营者的工作水平和当前的环境都没有扭亏为盈的希望,已经达到积重难返的境地。中国商业银行法已经颁布,金融机构破产在中国也已经有先例,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对经营效益极差的农村信用社实施破产,并处理负有重要责任的负责人,不准其易地为官,只有敢于破产一部分,才能使目前经营较为正常者产生后顾之忧,有压力感并力图将压力变动力,起到破一儆百的警示作用。

参考文献:

[1] 王小芽.农村信用社概述[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6:13.

[2] 郭家万.中国农村信用合作金融[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9.

[3] 辛耀.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改革发展研究[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07.

[4] 孙建平.当前农村信用社的困境与出路[J].金融与经济,2008,(9).

[5] 范静.农村合作金融产权制度创新研究 以农村信用社为例[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8.

[6] 林华.外资银行 圈地 中国农村[N].中国商报,2007-08-28.

[7] 宋琬如.欠发达地区农业银行抢位中国农村金融市场[N].国际金融报,2007-11-13.

[8] 王文莉.农村信用社现行产权制度缺陷及改革政策建议[J].陕西农业科学,2006,(4).

篇2

农业是我国的立国之本,但目前我国农村发展比较落后,由此解决“三农问题”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这些年我国实施了很多惠农政策,但效果不佳,究其原因,金融服务的匮乏使得政策的效果大打折扣,许多地方甚至出现了投入农村的资金流向城市的现象。因此,发挥农村金融对于农业经济的“造血”功能,成为“三农”工作的重点之一。

一、目前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现状

小额信贷是国际公认的帮助贫困人口尤其是贫困农户脱贫最行之有效的方式之一,是发展中国家重要的金融创新,也成为我国发展农村金融、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切入点。我国真正意义上的小额信贷是从1993年开始的,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993-1996),理念与技术引进阶段;第二阶段(1996-2000),试验与推广阶段;第三阶段(2000-2005),发展与困惑阶段;第四阶段(2005至今),探索自身规律、不断完善的阶段。

经过这四个阶段的发展,我国小额贷款公司从最早的2家到2008年的不足200家,再到2010年初的1320家,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4282家。这一系列的数据表明我国小额信贷得到了快速发展,已具有一定规模。但在发展壮大的同时,我国小额信贷遇到了诸如政府过度干预和监管缺位并存;缺乏充足且稳定的资金来源;利率的制定陷入两难困境;风险防范能力亟需加强等一系列问题。

二、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建议

小额信贷出现的问题,促使我们对我国目前小额信贷的发展方式进行反思。我认为可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来支持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

(一)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小额信贷发展的外部环境

政府的作用不是直接分配金融资源,不应过多地在此方面进行干预,而应主要着力于保证小额信贷外部发展环境的稳定,培养有偿还能力的贷款者。

首先,政府应当加大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如道路、教育等方面的投资。加强贫困地区的市场化建设,促进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使得小额信贷能顺利地在这些地区推广开来,为贫困地区的人民提供急需资金。另一方面,也要采取措施积极加强培训,提高贫困者发现盈利机会的能力。

其次,政府要推动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小额信贷机构的金融政策和法律制度,使得许多小额信贷机构处于合理不合法的尴尬境地,同时还增大了金融风险。

(二)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就我国目前情况来看,小额信贷组织有着“做大做强”的趋势。但其“只贷不存”的形式,相当于截断了小额信贷的一条腿,使小额信贷难以获得持续性发展。

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是商业性小额信贷组织开展经营的基础,因而我国小额信贷机构应当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保证其可持续经营。我国小额信贷机构可以考虑向贷款人、社会公众吸收储蓄;向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申请转贷;向法人组织的委托贷款等方式来拓宽资金来源。

(三)建立灵活的利率制定机制

要保证农村小额信贷的大发展,一方面要保证商业性金融机构和个人出资者经营的可持续性;同时还要考虑到小额信贷对象的贫困性及其对利率的承受能力,利率又要控制在一定的限度以内。

地方政府不应再强制性规定具体利率,在不超过基准利率4倍这一前提下,可适当放开利率水平,根据当地资金需求情况,自主制定利率水平,比如可以采取由借贷双方自主协商的方式来确立交易利率。当然,利息收入必须能覆盖交易成本和风险成本,使小额信贷机构实现盈利性。

还可创新信贷产品,对不同产品实行差别利率。比如:对于生产性贷款和非生产性贷款就可以实行不同的利率,即对于生产性贷款实行较为优惠的利率以鼓励贫困农民通过农业生产改善家庭经济状况。

(四)建立小额信贷的风险控制机制

通过建立农户经济档案,对农户的家庭住址、人口、田亩、经济收入情况等详细记载并经常更新,这样,在发放贷款时可以减少不必要的违约风险。另外,可以对历史借款编制还贷记录,根据记录重新评定农户的信用等级,从而决定其信用贷款限额等级和利率优惠政策。对于那些历史记录不好的农户加以限制,而对于信用良好的可以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和优先贷款。

探索建立小额信贷的风险补偿机制,通过建立风险补偿基金,用于弥补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形成的小额信贷损失。为了分散和规避风险,可以在农村推行农业意外保险制度,扩大承担风险的主体,提高贷款当事人的抗风险能力,使农业风险由信用社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同时做好信用社资本金的补充,完善呆、坏账准备金制度。

除了上述几个我认为较主要的措施外,还可以考虑创新融资品种等方面。这些措施如果能够被积极地推广开来,不仅可以使小额信贷机构获得较好的盈利水平,得到持续性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可以更好地调动广大农村地区居民的热情,推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篇3

学前教育处于教育系统中的基础阶段,对于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等都具有重要意义。良好的学前教育不仅为人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还有利于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江西万年县大源镇幼儿教育事业正不断向前发展,已能基本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但总体而言,当下农村幼教事业的发展水平较低,无法适应地区的经济、社会、教育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针对当下农村幼儿园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改善并提升大源镇幼儿园办园水平:

一、加强对幼儿园的规划与管理,使园舍建设科学规范化

在《纲要》中明确要求“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在园舍建设上,大源镇幼儿园首要考虑的是选址,根据《江西省农村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中相关规定,选址应该考虑周边环境,应选在条件好、环境适宜、交通便利、场地平整、安全系数高的四方;其次,应扩大幼儿园绿化面积,幼儿教育工作者可以带领幼儿进行植物种植;还有,幼儿园的卫生条件需要改善,幼儿园需要有专人或者幼教工作者进行清洁卫生工作。

(一)完善室内布局,提升保教质量

首先,幼儿园要完善设施设备。《江西省农村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明确规定了农村幼儿园应该具有的设施设备。大源镇幼儿园除了要提高桌椅的安全系数外,还应购置大量的设施设备,如用于存放物品的柜子,幼儿进行体育活动的器材,还有教师教学工作和幼儿活动所需要的玩教具和活动材料。

其次,提高对幼儿园环境价值的认知,加强环境创设的能力。《纲要》中还明确提出:“环境是重要的教育资源,应通过环境的创设和利用,有效地促进幼儿的发展。”创设良好的幼儿园环境,是每一位幼教工作者的责任和义务。要优化幼儿园环境创设,就提高幼教工作者对幼儿园环境的认知,了解环境对于幼儿身心发展的意义,同时以幼儿为本,让幼儿参与其中,营造一种温馨的氛围,启发、鼓励和引导幼儿与环境互动。环境创设的内容也不是凭空产生和模仿而来,是与课程相互生成和共融的,并且是动态的,有生命的。幼教工作者要充分挖掘环境潜在的教育价值,创设出符合幼儿身心发展特点的良好的环境。

然后,规范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转变教学观念。目前幼儿园教学存在的“小学化”现状,是家长对学前教育的认识存在偏差和幼教工作者不正确的幼教观综合影响所致。要改变这种局面,幼教工作者要加强自身的不断学习,规范幼儿园教学内容,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还应加强家园联系,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幼儿教育观,明白幼儿教育的特殊性,从而促进每个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二)壮大并稳定师资队伍,提升师资水平

幼儿教育的关键在于教师。要壮大师资队伍和提升师资水平,应从教师需求出发。根据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教师最基本的需求是生存的需要。幼儿园管理者首先要解决幼儿教师生活和工作实际问题,提高教师的待遇,和提高幼儿教师的社会保障,以减少幼儿教师的流失。因此幼儿园可以制定相应的措施以吸引优秀的幼教人才。其次要为幼儿教师提供继续教育的机会,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帮助教师树立正确的幼儿教育观。提升幼儿教师专业化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提供给农村幼儿教师学习的机会。幼儿园管理应当鼓励并创造机会让幼儿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再者,鼓励教师自身自考或者进修学前教育,以端正幼儿教育观的和提高教学能力。最后,政府应当帮助农村幼儿园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相关培训计划,送幼儿教师参加学前教育的理论实习和优质幼儿园的参观、实习,切实提高农村幼儿园师资队伍水平。

(三)加大资金投入,提升生均成本

农村经济落后,幼儿园资金来源比较单一,且经费有限,导致幼儿园总体水平低下。要提高幼儿办园水平,最根本的方法是加大对幼儿园的资金投入。教育是关系民生和国家未来的大事,国家应将农村学前教育加入国家教育体系,政府应合理配置资源并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倾斜,缩小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其次,要辐射乡镇“中心幼儿园”的模范作用,每个乡镇至少建立一所公立幼儿园,并加大监管力度,使其变得规范并给其他幼儿园起模范作用。然后,就是对规模较大的民办幼儿园进行规范、整改。最后,要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动用多方力量筹集资金,鼓励民众力量建立幼儿园。

篇4

一、三线运行双线监管模式

1.模式的内容:三线运行就是指政府、银行、资金提供者三者之间的相互合作。政府负责制定相关的法律政策,使民间金融具有一定的法律保障;商业银行负责牵线搭桥,并提供特定的交易场所,进一步发挥其信息优势和网络优势;个人或者企业提供资金。在这个过程当中,借贷双方要实行严格的实名登记制度,以便降低各种风险发生的概率。双线监管是指政府和银行联合起来共同监管借贷双方的交易活动以及资金的使用和归还;同时,政府要加强对银行的监管,避免其寻租行为的发生。这种模式可以简单的用下图来表示:

2.模式运行的原理:在这种模式下,我们要充分发挥银行的中介作用,为借贷双方牵线搭桥。借款人通过实名登记自己所能提供的以及愿意提供的资金数额,愿意投放的领域,能够接受的利率区间,要求还款的期限等,银行通过发达的网络技术为所有的借款人建立一个庞大的资源库。而贷款人通过到银行输入关键字,例如输入借款用途,借款数额,借款期限,愿意支付的利率水平等,如果与某位借款人的信息相匹配的话,交易便可以成功发生。当然,借款人和贷款人的信息并不要求必然相符,如果没有最优选择,可以进行次优选择,或者通过排列组合的方式,把几个数额较小的借款者合并到一起来满足某个大额贷款者的要求,或者把某个大额贷款人提供的资金分割成小部分来提供给小额贷款需求者,即我们可以有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多对多等多种方式。

这种模式可以冲破对地域的限制,因为借贷双方可以在同一家银行在不同地区的分支机构来办理所需业务,同一银行内部是联网的。当交易发生时,借贷双方便可以通过网络签订借贷合同(目前国家已经承认电子合同的效力),并且在双方所在的银行再次进行实名登记,以便为以后产生纠纷提供法律依据。

这些借贷活动是作为银行的中间业务,银行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并依据规定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即可,不需要反映到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当中。当然,为了提高资金的回收率以及使用效率, 银行应该在政府的法律法规指导下,监督贷款的使用并协助贷款的回收,以便形成借贷活动的良性循环。政府法律法规的约束在这里也是必不可少的,比如为了减少违规、违约现象的发生,政府应该制定一些强制性的惩罚措施,以减少违约风险发生的概率。政府在对个人、银行的违约行为进行监管的同时,也应该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赋予银行一定的监管职能,使银行对个人借贷者的监管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在这里我们应该注意,由于市场机制不是万能的,所以政府有必要进行合理的干预和引导,但是政府的介入并不是民间金融的最终目标,随着民间金融市场的建立和完善,政府干预一定要注意干预度的问题,防止其成为金融发展的“瓶颈”。

3.模式的优点:这种“三线运行双线监管”的模式对政府、银行、资金的供求者都有好处,这里我们简单提一下。对政府而言,不用再为“地下金融”难治理而大伤脑筋;对银行而言,既很好地服务了当地百姓,为“三农”发展做出了贡献,又赚取了中介费;对资金的供求者而言,也不用像以前那样盲目,为找不到投资对象而四处奔波,或者提心吊胆地搞地下活动,这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双方的搜寻成本。

二、内源融资市场内部化模式

这种模式要求有新的金融机构的诞生,并且专门是为了“三农”服务的农村金融机构。目前中国的广大农村存在巨额的民间资金,如何吸纳这些资金,又如何充分释放民间资金的巨大能量,这个问题是值得我们高度关注的。我们知道,金融资本都具有流动性和趋利性,由于农村缺少投资渠道,所以那些富余的资本不得不跑出农村到发达的地区去追逐利益。其实农村的金融资本未必真想游离出去,只不过是由于农村投资渠道的匮乏使这些资本不得不进行次优选择。为了解决部分农户资金有余与农村缺乏投资渠道的矛盾,我们可以尝试建立“民间银行”,为民间资本提供一个用武之地,合理引导民间资本的投资倾向,让这些资本能够真正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民间金融何时能在中国的农村金融市场登堂入室,这一直以来都是金融学家以及农村经济学家关注的焦点,因为他们意识到了社会发展尤其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确实需要民间金融的大力支持,民间银行的设立使民间金融更加具体化。

政府必须充分认识到,在目前国有银行逐渐退出农村的大背景下,没有一个发达的民间金融体系,就没有农村经济增长潜力的充分释放,如果农村经济一直处于压抑状态下,“三农”问题的解决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便成了一个空想,而随之而来的就是城乡二元化的加剧,因此,政府有义务为农村民间金融市场的发展提供一切可以提供的法律、政策、人才等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的援助,呵护并扶植民间金融的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篇5

一、四川省农村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1.四川省农村正规金融市场组织不完善,无法为农村提供较好的金融服务。从1999年开始,四大国有银行大规模撤并地县以下基层机构,目前仍在农村开展业务的国有银行分支机构寥寥无几。因此现在农村剩下的只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它们为“三农”提供的金融服务能力同样非常有限。

2.信贷资金供应不足,农业资金外流严重。农业资金的大量外流影响了农业投资,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大障碍,以成都市为例,截止2007年8月底,成都市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已达到502.71亿元,但同期成都市农村信用社各项贷款余额却仅达到363.41亿元,两者的差额为139.3亿元,这势必造成了一些农村资金的外流。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由于多年来我国“以农补工”的发展战略造成农业基础设施落后,投资环境恶劣,依靠市场机制来促进农业投资的必然与投资者的理性相违背,并且农业资金不足进一步削弱该行业的盈利能力,形成恶性循环。但是农业与农村发展对国民经济全局会产生巨大的外部效应,具有明显的“公共物品”特征,因此资源配置应该采用市场以外的方式,需要国家从长远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角度考虑,运用适当的方式将非农资源引导进入农村领域。

3.农村借贷规模相应扩大,但仍然以民间借贷为主。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农户收人水平差距加大,农户的借贷水平也呈上升趋势,但是其上升部分中民间借贷占主要部分。形成上述现象的原因是:(1)目前农村贫富差距拉大,使部分先富起来的农民有了部分闲散资金,而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存款利率较低,同时又缺乏相应的正规投资渠道,使这部分资本的持有者成为非正规金融的供给者;(2)农村资金需求具有分散化、规模小、监控难、风险大的特点,作为正规金融机构来说是不愿意将资金投入到这个高风险低收益的领域,而非正规金融以其手续简单、成本低、利率灵活的特点很大程度上满足农村不同贷款需求主体,同时小农经济仍在我国农村中占居主要地位,农民借款多向亲朋好友借款,这样一来由于“血缘”和“地缘”的关系使贷款风险降低很多。

二、对策和建议

为了进一步推动四川省农村金融改革,搞好四川省农村金融,使其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

1.创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鉴于我国严格的银行业准入制度,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既要做好增量文章:通过新增金融机构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和发展;依托农村信用社的“壳”资源进行资本战略重组。四川省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要坚持两条腿走路:(1)切实贯彻银监会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的政策,试点和推广村镇银行、农村小额贷款机构、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等社区金融机构;(2)用好农信社等现有农村金融机构的“壳”资源,通过“壳”资源向社会民间及海内外引进战略投资人,从而增强农村金融供给能力。

2.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改进农村金融服务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对于农村信用社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通过产权改革有利于农村信用社的市场定位。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应该采取循序渐进、稳步发展、因地制宜的原则进行改革,四川省农业经济和农村金融发展的差异性、不平衡性将长期存在。这种差异不仅存在于地理、气候等自然条件上,而且还存在生产力水平、发展理念上,就是同一地区不同的农村信用社其经营状况也有差异。具体到一家农村信用社采取何种产权关系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进行股份制改革,对于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以比照股份制改造的原则和做法,实行股份合作制,对于股份制改造有困难而又适合搞合作制的,可以进一步完善合作制。

3.设立农村信用担保机制,增强金融对农业的投入力度。中央政策正在探索实行动产抵押、仓单质押、权益质押等担保形式,鼓励政府出资的各类信用担保机构积极拓展符合农村特点的担保业务,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农业担保机构,鼓励现有商业性担保机构开展农业担保业务。

4.建立信用社存款保险基金制度。为保证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顺利进行,可以探索建立农村信用社存款保险制度,成立农村信用社存款保险基金管理公司,资本金可由政府财政、银监局和农村信用社共同出资组成,主要职能是筹集、管理农村信用社存款保险基金,对农村信用社之间兼并提供必要资金支持,对清盘倒闭的农村信用社存款提供适当补偿,承担对投保农村信用社的风险监督。

5.进一步推进农村信用建设,大力开展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农村信用工程”建设是以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为目标,积极推广农户小额信贷业务,建立和完善信用村(镇),推进农村信用社端正经营方向、转换经营机制、规范农村金融市场秩序,促进农村信用文化建设的一项系统性工程。进一步改进金融服务,简化贷款手续,发放小额信用贷款,通过改进金融服务,强化内控机制,在切实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实现支农工作与农村信用社发展双赢。

参考文献:

篇6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主要是指在农村从事某项专业生产或经营的农民,为了克服孤立的个体劳动和分户经营方式的局限性,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按照自愿互利、民主管理、协作服务的原则,以约定共营的形式组建的民间自助服务性合作组织。它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广大农民群众为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而创建的一种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受益的新型合作组织。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对发展农业农村经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的有效途径。

一、山丹县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状况

山丹县地处河西走廊中部,地域辽阔,是典型的农业县。近年来,山丹县紧紧围绕油料、啤酒大麦、脱毒马铃薯、畜禽养殖以及果品加工等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采取先发展后规范、边发展边规范的原则,循序渐进,逐步规范提高,探索成立了一批以农民为主体、以利益为纽带、以服务为手段、以增收为目的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有效活跃了农村经济,提高了农民增收致富的积极性。

经过几年的发展,山丹县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已由过去单纯的生产、销售,逐步向现在的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多方面、全方位的统一服务转变,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大,山丹县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正在逐步打破本村、本乡、本县的界限,实行跨地域经济合作,有效缓解了分散农户盲目参与市场面临的风险,拓宽了农民增收的渠道,合作组织已成为新时期山丹农民增收致富的新型经济组织。至目前,全县已登记农村专业合作组织184户,带动发展农户28760户。从产业分布看,大多分布在第一产业,范围涉及畜禽养殖、果品加工、种植业、农机推广等多个领域,其主要类型有:“市场+协会+农户”型、“贩运大户+协会+农户”型、“公司+协会+农户”型、“支部+协会+农户”型。

二、山丹县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在山丹县得到了较快发展,但是,从总体上看,山丹县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仍处在低水平运行阶段,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在诸多方面还存在困难和问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宣传力度不够

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一方面需要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另一方面需要广大农民群众的广泛关注和热情参与。目前,大部分农民对专业合作组织缺乏正确的认识,没有用发展的眼光看待专业合作组织,对发展专业合作组织的重视程度不够。同时,各级政府对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缺乏正确的引导,在广大农民群众中没有形成“人人支持合作组织、人人参与合作组织”的良好氛围,有些群众对加入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心存疑惑,担心经济遭受损失,主动参与意识较差,导致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影响了专业合作组织的健康发展。

(二)制度不够完善,管理不够规范

目前,山丹县大部分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没有严密的运行章程,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不够健全,利益返还机制、事务管理、帐目管理等运行机制还不完善,许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仅靠领办人个人的权威和能力来经营运作,运作规范化程度低,缺乏相互协作精神和利益保护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现代经营管理模式,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自我服务的能力不强,直接影响了专业合作组织对农户带动作用的发挥。同时,一些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仅仅停留在生产环节或技术方面的简单合作,与社员之间的利益关系不紧密,没有明确的合同约束,缺乏科学合理的利益连接机制,基本处于好则合、不好则散,有利则合、遇险则散的松散状态,联结紧密、运作规范、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型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还较少,没有真正解决把农民组织起来进入市场的实质问题。

(三)资金支持力度不足、政策扶持力度不够

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虽然是“民办、民管、民受益”的互助合作组织,承担较高的市场风险和运营成本,但在其发展初期离不开各级政府的资金支持和和政策扶持。但目前绝大多数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自身没有建立积累机制,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县、乡财政还没有设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专项发展基金,组织活动经费基本上靠大户赞助,靠政府和主管部门支持解决,自身没有承担市场风险的能力,缺乏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建立基地、解决办公场所、开展培训、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和购置设备、组织产品购销、扩大规模等方面均存在资金短缺的实际困难,严重制约了专业合作组织开展服务、组织经营和合作互助。尽管目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制订实施了一系列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优惠政策,但是,仍有一些政府部门对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热情还不高,政策扶持力度还不够大,范围还不够广,操作性也还不够强,特别是信贷资金扶持和税收减免政策还不明确,使得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运行举步维艰,难以发挥更大作用,资金、政策问题已成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快速健康发展的瓶颈。

(四)服务层次低,辐射带动能力弱

目前,全县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虽然总体规模数量不少,但单体组织规模、产业规模小,力量弱、功能小,为会员提供信息、技术、营销等服务少,成员与合作组织之间联系不够紧密,没有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参与市场竞争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仍显不足。同时,部分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服务手段有限,服务范围窄,辐射带动能力弱,难以产生较大的规模效益和品牌效应,产业化水平低,市场竞争力小。

三、山丹县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议

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是一种新型的市场主体,不仅要建立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还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则,努力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山丹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成助农增收致富的经济主体。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运用各种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意义的宣传力度,树立典型,积极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让广大农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彻底转变农民群众的思想认识,让广大农民群众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农村合作组织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关心、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

(二)建章立制,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范化管理

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动力和活力,既源于改善其外部环境,更需要创新和规范内在机制。在遵循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服务会员、民主管理等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以确保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同时,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也要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和出台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范和要求,构建出适合当地特点的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体系,并就该组织体系中的运行机制、利益分配机制、监督保障机制以及政府在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中的职能定位等问题作出相关规定,真正形成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服务能力较强的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

(三)加大资金、政策扶持力度

资金和政策问题始终是制约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没有资金和政策的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就不可能发展。政府在资金、政策的扶持上,应出实招,办实事,积极协调各部门大开“绿灯”,采取先扶持后管理,先发展后收费,放水养鱼的办法,促其壮大。鼓励金融部门加大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信贷支持力度,帮助其解决资金困难问题:促使工商、税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和落实相应的税收减免政策,营造合作组织发展的宽松环境,奠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经济基础。

(四)创建优质品牌,培育龙头企业

创建优质品牌,培育龙头企业是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根本所在。各级政府要以当地特色产业为基础,以专业合作组织为载体,大力培育龙头企业,重点发展加工型、流通型龙头企业,以龙头企业为依托,鼓励帮助各专业合作组织扩大销售途径,增加产品的知名度,从而带动农村合作组织纵深发展。同时,要通过改造和重组,把现有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流通企业改造为龙头企业,逐步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较强技术实力、较强产业带动能力和深加工水平的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

参考文献:

1 茂,发展专业合作组织助农增收[J],中国合作经济,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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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农村产业经济政策是农村信用社得以发展的前提。近年来,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把高产高效农业和农产品深加工作为主要发展方向,相继出台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一系列的经济政策。在各项政策的指导下,全县农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以陵阳的西瓜大棚,小店的芦笋种植,库山、天宝的中草药,桑园、大石头的大姜等为代表的成规模的农业产业带,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00年共实现农业总产值27亿元,同比增长2.4%,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来源与运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二)提高认识,多措并举,各级政府全力支持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政府各级部门已充分认识到农村信用社是地方金融机构,其兴衰与政府息息相关。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6月末其农贷总量占全县农贷总量的90%以上,农村信用社已逐渐发展成为最好的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是名副其实的农村金融主力军。

长期以来,各级政府多措并举化解风险支持发展,在涉及农村信用社切身利益问题,在政府利益与信用社利益发生冲突时,政府宁可自身承担也绝不把包袱甩给农村信用社。一是政府举债解决基金会问题。1999年根据上级安排全县清理农村合作基金会,根据有关精神对符合条件的基金会可由农村信用社收购,政府及时组织了人员对全县21家基金会进行了清产核资,县政府本着不甩包袱、不压担子、不转嫁风险的原则,将基金会全盘关闭,所形成的债务由政府承担,避免了将风险转嫁到农村信用社。二是帮助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增资扩股是农村信用社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主要手段之一,各级政府始终给予大力支持,充分发动社会各界踊跃入股。目前,农信社股金总额已达4727万元,较行社分门办公时增长4693万元。三是整顿社会信用秩序,清收盘活不良资产。今年5月份,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县政府大力开展了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活动,为信用社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活动中,县政府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公安、法院等职能部门为成员的清收盘活领导小组,积极帮助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并把清收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各乡镇政府也相应成立了清收领导小组,重点抓好清收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工作。到目前,共清收盘活不良资产203万元,有效化解了农村信用社的经营风险。

二、明确经营思路,转换经营方式,建立有效监督制约考核机制。

(一)明确经营思路,突出以信贷支农为主线的工作重点。信用社充分认识到信贷支农既是信用社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又是摆脱困境、化解风险的必由之路,必须把握住良好的发展机遇,充分发挥“农”字优势,作好支农这篇大文章,使农村信用社真正占领农村金融市场,成为支农主力军。工作中,他们以发放小额农贷作为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形式,信贷人员走村串户大力发放小额农业贷款。今年,累计发放小额贷款9.6万余笔,涉及金额34579万元,占贷款总投放量的87%。

(二)建立内部考核机制,打破平均主义,真正体现多劳多得。长期以来,该社没有真正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收入分配机制,职工“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孬干好一个样”,积极性和主动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普遍缺乏危机感和责任心。对此,今年初,该社对收入分配进行了彻底改革,先后出台了《****农村信用社2001年度经营目标考核办法》、《联社机关工作业绩考评办法》等相关文件,明确了经营目标与劳动报酬的关系,从两方面入手实行全员考核。经营目标分为基础目标、新增目标、中间业务新增利润目标三项,收入分为生活费和目标奖惩两项,收入报酬与工作目标相挂钩,完成基础目标可保证基本生活费;完成新增目标计划的全额兑现效益工资,对超额完成部分按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可达1万元。分配机制的改革,拉大了收入差距,真正体现了“基本工资保吃饭,效益工资靠实干”的分配机制,成为促进业务发展的助推器。

(三)大力发展营销贷款,改变传统信贷投入模式。过去,由于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地资金的需求状况也不同,加上个别信贷人员怕承担责任,出现了惜贷、惧贷的心理,导致信用社有款放不出、借款人用款贷不着的供求矛盾。针对这一问题,信用社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一改传统信贷投放模式,全面推行了贷款营销制度,主动走出社门向优良客户推销贷款。信用社与职工个人签订放款责任书,在限额内由其自主发放贷款,保证到期及时收回本息。为有效防范风险,对贷户实行信用等级管理,根据资信状况不同将贷户分成A、B、C三个等级,放款额度从1000元到2万元不等。营销贷款重点支持了城乡个体工商户和资金需求量大的农户发展经营项目,实现社会效益和自身效益“双赢”的良好经营局面。

(四)改革人事用工和干部任用制度,激发全员活力。年初以来,信用社进行了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任制,职工经过考试和评议合格者由信用社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聘期2年,合同期满经过考核合格者重新聘用,不合格者自行解聘,使全员都产生了危机感、压力感。在干部任用上实行竞争上岗,在联社机关开展了中层干部竞聘,通过个人答辩、群众投票、组织考核等程序,有15名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群众威信好、学历层次高的人员竞争上岗,给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对基层信用社主任实行末位淘汰制,在年度综合考核中处于末位的信用社,其主任将自动辞职。

三、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帮助农村信用社解决当前面临的几个问题。信用社紧紧围绕“双增”工程,各项业务取得了快速发展,创建社以来的最好水平,上半年共缴纳税金80万元,自行社脱钩以来共缴纳税金1443万元,为地方财政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发挥了主渠道作用。但目前仍存在不良资产占比高、支农资金实力不强等不利因素需要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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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根据凌河街道小队安排部署,围绕《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期“社情民意直通车”专题征集的工作方案》相关要求,走村入户,开展专题调研,征集民情民意。现根据调研情况,对于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一、积极探索发展模式,引领融合发展方向

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各村庄必须要发挥比较优势,找准适合本村的最佳发展方向。在融合模式上,要鼓励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农业优势资源为依托,将种植业、养殖业的某些环节甚至整个环节联接在一起,加快形成农业内部紧密协作、循环利用、一体化发展的经营方式,拓展农业增值空间;要加快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完善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推动科技元素融入农业,实现农产品线上线下交易及农业信息共享,提升农业信息化水平;要依托农业龙头企业,促进涉农企业集聚集群发展,实现一产“接二连三”、三次产业联动发展,打造融合生产加工、科技研发、物流储藏、商务会展、信息咨询、金融服务等于一体的复合型农业综合体。在推进方式上,要突出抓好项目这一载体,靠项目带动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农业与生态、文化、旅游等元素结合,拓展增效增收空间。要加强招商引资,围绕延伸产业链条,着力引进一批有品牌影响、有市场潜力的农业开发项目。在示范引领上,要注重典型培树,加快推进好项目延长拉宽产业链条,打造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样板。

二、培育多元发展主体,夯实融合发展基础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生力军,也是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开路先锋”。一是协调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要强化家庭农场基础作用,鼓励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直销,延长经营链条。要强化农民合作社带动作用,引导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销售,拓展合作领域和服务内容。要支持龙头企业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电子商务和农业社会化服务,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签订长期合同等方式,建设标准化和规模化的原料生产基地,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各农业龙头企业要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加强产业链建设和供应链管理,提高产品附加值。二是注重协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群众的关系。通过促进农产品本地化利用,发展相关的农产品加工、流通和旅游等产业,来提高农民收入,将本要流向外部的就业岗位和附加值内部化。要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好地发挥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带动更多的群众增强参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能力,更好地分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成果,最大限度地维护普通群众的利益。三是积极发展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教育培训和品牌营销作用,开展标准制订、商业模式推介等工作,助推产业融合发展。扶持发展产业联盟,鼓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成立产业联盟,通过共同研发、科技成果产业化、融资拆借、共有品牌、统一营销等方式,实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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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20世纪70年代以来,面对常规矿物能源的日益枯竭和环境的逐渐恶化,世界许多国家将目光逐渐转移到了具备可再生、环保、可转化等优点的绿色能源上。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开始注重农村新型绿色能源的利用,特别是秸秆为主的生物质能源,在环保创收中效益明显,逐渐推广普及

一、生物质能源项目的市场前景

⑴ 目前,绝大部分农作物秸秆因得不到有效利用而就地焚烧于农田,不仅浪费了大量的能源,而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给社会生活和经济发展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如发生在成都双流机场和首都机场的烟尘事件。逐渐富裕起来的农民,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迫切改变原来直接燃用秸秆薪柴烟薰火燎的炊事取暖局面,以生物质可燃气作为他们的生活能源,就会改善其卫生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减轻劳动强度。

⑵ 众多粮食、木材、茶叶、果类等加工厂,每天都有大量的谷壳、锯末、木屑、果壳等废弃物产出堆放,利用生物质气化技术将其转换成可燃气,生产出优质能源,变废为宝,可谓一举两得。

(3) 我国的边远地区,生物质资源丰富,多属于缺电、少电地区,可将生物质气化发电,或供热可自产自用。

(4) 事买上,农村绿色能源之所以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其优势在于开发利用不仅可以获得取之不尽的能源,而且具有保护环境,节省资源的功能。

二、秸秆回收再利用对农村的效益

1、解决乡镇农村剩余劳动力。每个回收加工站都可以吸引部分农村剩余的劳动力,据村委会方透露,一个回收加工点可以吸引十几个劳动力,劳动力的收入在本地也属于中等水平。

2、减少环境问题。具体来说,秸秆回收加工项目可以减少大量固体废弃物堆放,减少秸秆还田就地焚烧所造成的大气污染。

3、减少安全隐患。据我们了解,农村大量的固体废弃物的长期堆放可能会在冬季天气干燥的时候自燃,给村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带来不利影响。

4、增加农民收入。过去农作物秸秆主要应用于薪柴燃烧,而将秸秆卖给回收点后会得到一定的收入。

三、带来弊端

(1)在村内设立的秸秆回收定点加工厂产生了大量秸秆飞絮随风飘到附近村民家中,造成一部分村民特别是儿童过敏鼻痒,身体不适。

(2)秸秆垛受雨淋湿再被阳光暴晒后产生一些难闻气味,传到附近村民家中,给村民生活带来不便。

四、发展建议

1、 强化贯彻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把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与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结合起来,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创新为保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2、 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根据秸秆的种类和分布,统筹编制秸秆综合利用规划,稳步推进,重点抓好秸秆禁烧及剩余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各地生产条件和经济发展状况,进一步优化秸秆综合利用结构和方式,分类指导,逐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效益。

科技支撑,试点示范。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着力解决秸秆综合利用中的共性和实用技术难题,努力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装备和工艺水平,并积极开展试点示范。

政策扶持,公众参与。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利用价格和税收杠杆调动企业和农民的积极性,形成以政策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广泛参与的长效机制。

3、 推进产业化工作

加强规划指导。开展秸秆资源调查,编制秸秆综合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根据资源分布情况,统筹考虑综合利用项目和产业布局。加快建设秸秆收集体系。建立以企业为龙头,农户参与,县、乡(镇)人民政府监管,市场化推进的秸秆收集和物流体系。建设必要的秸秆储存基地,建立和完善秸秆田间处理体系。加强技术与设备研发;开展技能培训和技术推广;实施技术示范和产业化项目;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利用方式。种(养)植业综合利用秸秆:秸秆快速腐熟还田、过腹还田和机械化直接还田、生产优质饲料、食用菌生产。秸秆能源化利用:秸秆生物气化(沼气)、热解气化、固化成型、炭化、纤维素制燃料乙醇。以秸秆为原料的加工业:生产非木纸浆、人造板材、包装材料、餐具等产品,以及秸秆饲料加工业和秸秆编织业。

4、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加大资金投入;研究制定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的产业发展机制,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对秸秆发电、秸秆气化、秸秆燃料乙醇制备技术以及秸秆收集贮运等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给予适当补助。将秸秆还田、青贮等相关机具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对秸秆还田、秸秆气化技术应用和生产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等给予适当资金支持。对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和农机服务组织购置秸秆处理机械给予信贷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特别关注税收和价格优惠政策:把秸秆综合利用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综合利用鼓励与扶持的范围,针对秸秆综合利用的不同环节和不同用途,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完善秸秆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价格政策。

5、 做好保障措施

落实地方政府责任。要把秸杆综合利用和禁烧作为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工作内容,实现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目标。加强部门分工协作。建立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农业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农业部――规划编制;农业部――秸秆资源调查;科技部要会同农业部――技术研发和推广;财政部――财税优惠政策;环境保护部――秸秆禁烧。

严格禁烧监管执法。明确秸秆禁烧范围。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大实时监测和现场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规焚烧行为。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提高公众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认识水平与参与意识。

参考文献

[1]杜玉侠《谈绿色环保农林生物质发电》[J] 合作经济与科技,2008,(01)

[2]张义斌 《生物质发电产业惠及“三农”》[J]. 农机科技推广 , 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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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构建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应当构建主体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该体系的改革目标是:分类改革基层农技推广机构,通过创新体制和机制,建立起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离,公益性机构、涉农企业和中介组织协调,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结合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新形势下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构建是适应市场化要求的由政府和市场共同参与的立体模式。主要组织形式有两种,一是政府主导的公益性农业科技推广系统,二是市场力量主导的经营性推广系统。公益性农业科技推广系统主要由农业主管部门、科技主管系统、财政部门、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机构、农业高等院校、部分广播电视传媒等组成。经营性农业科技推广系统在服务主体上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另一类以龙头企业为代表的公司为主体,表现比较明显的是农业产业化中的各种组织形式。充分发挥公益性部门、中介组织、涉农企业3类主体在农技推广体系中的作用。政府及公共部门应将精力集中在公益性的职能上,将经营逐步剥离出来,让给中介组织与涉农企业来承担。并对其在银行贷款、担保等方面进行扶持;对涉农企业应在银行贷款、税收等方面提供政策性优惠。

二、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1、转变观念,正确引导。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主体是农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作事业仅仅是农民自己的。各级政府要提高对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积极引导广大干部从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现代农业、应对入世挑战、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合作事业的发展,要充分认识到扶持合作组织就是扶持农民,就是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的具体体现,以高度的使命感和事业心,放手、放心、放胆地发展合作组织。

2、明确地位,优惠政策。要通过立法的形式尽快确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和合法身份,使其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护。要根据其“以合作为基础,以服务为宗旨,兼顾公平与效益,促进社会稳定”的特点,加大扶持力度,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在税费征收、金融支持、工商登记、市场准入、创业辅导等方面给予扶持。政府也要将合作组织纳入执行政府农村经济政策目标的组织体系中,在扶持农业产业化项目、组织农业科技推广、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等方面,优选合作组织作为重要实施载体,创造机会发展壮大合作组织。

3、坚持民办,加强监管。合作经济组织不能走政府包办,政企不分的老路,但也不能放任不管。要坚持合作制的性质,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坚持市场竞争的原则,把新阶段的农村合作经济真正办成农民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现代化的合作性质的经济组织。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和合作组织的要求,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坚持“政府引导,政企分开,民主管理,利益共享”的原则,强化对合作组织的有效监管,促进合作组织推行现代企业管理机制,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真正做到民办、民营、民管、民享。

4、立足特色,兴办组织。一是兴办专业合作社,以特色农产品的专业化生产为依托,把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服务业等专业生产的广大农户有效地组织起来,上连市场,下连农户,形成专业化生产实体。二是发展各类服务型合作经济组织,以服务手段为依托,为农户进入市场提供重要的载体,为农民参与生产、流通提供各种服务,开拓农产品的营销市场,扩大农产品的销售。三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以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为龙头,以利益机制为纽带,实行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把广大农民组织到产业化经营上来。四是发挥“订单农业”的中介作用,协调和促进“订单农业”的履约和兑现,为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