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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业务管理模板(10篇)

时间:2023-08-28 16:27:29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社会保险业务管理

篇1

第二条依法经办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办理社会保险业务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专业性文字材料、电子文档、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并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由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中保存。

第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和必要的设施、场所,确保档案的安全,并根据需要配备适应档案现代化管理要求的技术设备。

第六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认真落实档案保管、保密、利用、移交、鉴定、销毁等管理要求,保证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严防毁损、遗失和泄密。

第七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证据、依据,按照《社会保险业务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见附件)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确保归档材料的完整、安全,不得伪造、篡改。

第八条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分类应当按照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的规律和特点,以方便归档整理和检索利用为原则,采用年度业务环节或年度险种业务环节的方法对社会保险业务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并及时编制归档文件目录、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备考表等。负责档案管理的机构应当对接收的档案材料及时进行检查、分类、整理、编号、入库保管,并及时编制索引目录。

第九条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20xx年、30年、50年、120xx年,各种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具体保管期限按照《社会保险业务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执行。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定期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保管期限,自形成之日的次年1月1日开始计算。

第十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为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提供档案信息查询服务。

第十一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已到期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进行鉴定。

鉴定工作应当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相关负责人、业务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关人员组成鉴定小组负责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鉴定中如发现业务档案保管期限划分过短,有必要继续保存的,应当重新确定保管期限。

第十二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经过鉴定可以销毁的档案,编制销毁清册,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后销毁。

未经鉴定和批准,不得销毁任何档案。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派两人以上监督销毁档案。监督人员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名,并注明销毁的方式和时间。销毁清册永久保存。

第十三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将永久保存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第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限期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工作人员、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给参保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 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规定移交档案的;

(二) 伪造、篡改、隐匿档案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的;

(三) 玩忽职守,造成档案遗失、毁损的;

(四) 违规提供、抄录档案,泄漏用人单位或者个人信息的;

篇2

        1 维护社会保险档案,保护职工权益

        随着群众养老保险意识的不断提高,沉寂多年的历史缴费日益显现出其重要性,断保多年要求续保的参保人员越来越多。由于社会保险历史缴费记录档案管理的不完善,一些参保人员的缴费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并在实践中产生了不少争议。

        我市自1987年就开始实行养老保险统筹工作,由于当时技术手段比较落后,加上对业务档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参保人员原始缴费记录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保定市社保所在开展企业参保职工缴费工资和缴费年限确认工作的过程中,对一些缺少以往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记录的职工档案,通过查询企业职工花名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卡、补缴缴费分解表、历年缴费记录表等相关材料,确定缴费事实,重新整理、归集参保数据,真实记录每位参保人员的参保历史,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

        随着国有企业重组兼并、倒闭,职工下岗、中断劳动关系、中断缴费情况大量出现,如何记录、保存每一位参保人员的缴费资料显得尤为重要,如果不及时开展社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就会形成一种被动的工作局面。

        1980年参加工作的李桂兰,今年已经46岁。1980年11月,李桂兰成为保定市水泥厂的一名正式职工。按照有关规定,1987年1月李桂兰参加了当地的养老保险。1998年李桂兰离开保定去了新疆打工。2009年,李桂兰从新疆特地赶回到保定市社保所查询以往的养老保险缴费情况。离开企业十几年,社保资料会不会遗失?社保所这里是否完整保留自己过去的参保记录?李桂兰的心里忐忑不安。来到保定社保所,档案员根据李桂兰的身份证输入名字后,几秒钟就查到记载李桂兰详细缴费情况的职工养老保险卡。李桂兰一直悬着的心终于踏实了下来,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保定市社保所依据李桂兰的养老保险卡,重新为她补办了养老保险手册,恢复了缴费情况。

        2 社会保险业务规范化管理

        在保定市,类似李桂兰的情况非常的多,在养老保险手册丢失的情况下,保定市社保所通过历史资料的查询,为他们补办养老保险手册,保证其继续参保。

        社保业务档案对参保人员十分重要,但是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对社保经办机构来说还十分陌生。没有现成的样板,保定市社保经办机构只能摸着石头过河。通过抓库房建设、文件材料收集、归类、整理、立卷,使业务档案整理和立卷从不规范到规范,社保档案库房从无到有;业务档案内容由简单到丰富;并把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列入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及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中,把业务档案工作作为社保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组织、同考核。短短几个月的时间,档案目录全部实现电子化管理,从而使社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为规范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维护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真实、完整和安全,发挥档案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第3号令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档案局《冀人社发2009(11号文件)》要求,我市社保所出台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同时对业务档案进行规范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推动社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开展。

社保业务档案的规范化管理,不仅确定了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基础,而且有力地维护了参保人员的权益。保定市纺织厂等7家企业,由于在改制前欠缴职工养老保险费多。改制时,职工强烈要求其补缴历年欠缴的养老保险费,通过查阅历年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分解表,社保机构为职工提供了这些企业历年欠缴的准确数字。企业补缴了历年欠缴的养老保险,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3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统一与标准化

        社保业务档案是全面系统记录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计发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凭据。实现社保业务档案的规范化管理,保证社保业务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使用,直接关系到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社保业务档案规范化管理的关键在于实现管理的统一与标准化。

        3.1 统一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根据我市社保所下发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等七项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结合我所业务情况的实际需要,业务档案主要采取分级管理、便于查询、集中保管、确保安全的原则,做到有章可循、有制可依、有底可查,统一了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3.2 统一档案室标准。档案室是社保业务档案的“家”,统一档案室的标准至关重要。为此,保定市社保所建立了一个具有防火、防光、防尘、防盗、防潮、防高温、防污染、防有害生物等“八防”功能的档案室,基本实现档案库房、档案查阅、办公三分开,并配置与档案数量相适应的档案柜和档案密集柜、灭火器、温湿度计、空调、计算机等专用设备。

篇3

2009年7月2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档案局以部门规章的形式联合公布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它专门规范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维护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真实、完整和安全,发挥了档案的服务作用,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社会保险相关法规制定的档案规章。这一规定,从2009年9月1日起施行,对我们社保部门和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工作者来说,是最为直接的一个关于档案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办理社会保险业务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专业性文字材料、电子文档、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历史记录。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具有其独特的特征:一是数量庞大,随着我国社保制度的改革,全民参保的实现,社保业务档案数量会出现爆炸式增长;二是动态变化,随着个人工作单位、工资数额等情况出现变化,社保业务档案也必须时刻跟随具体情况而不断变化;三是以人为本,社保业务档案是个人参与社保的原始凭证,也是维护个人利益的重要凭证;四是规范性强,从产生的过程到形成的材料,从办理程序到缴费标准都具有固定的标准和规范,不能随意改变。

二、当前社保业务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社保业务档案工作是社保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涉及内容多、范围广、政策性强。社保业务档案是做好社保工作的最基础的前提,它不仅是参保人员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同时也是社保部门进行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水平的必要条件。

篇4

一、维护社会保险档案,保护职工权益

随着群众养老保险意识的不断提高,沉寂多年的历史缴费日益显现出其重要性,断保多年要求续保的参保人员越来越多。由于社会保险历史缴费记录档案管理的不完善,一些参保人员的缴费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并在实践中产生了不少争议。

我市自1984年就开始实行养老保险统筹工作,由于当时技术手段比较落后,加上对业务档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参保人员原始缴费记录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胶州市社保所在开展企业参保职工缴费工资和缴费年限确认工作的过程中,对一些缺少以往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记录的职工档案,通过查询企业职工花名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卡、补缴缴费分解表、历年缴费记录表等相关材料,确定缴费事实,重新整理、归集参保数据,真实记录每位参保人员的参保历史,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

随着国有企业重组兼并、倒闭,职工下岗、中断劳动关系、中断缴费情况大量出现,如何记录、保存每一位参保人员的缴费资料显得尤为重要,如果不及时开展社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就会形成一种被动的工作局面。

二、社会保险业务规范化管理

在胶州市,类似杨丽的情况非常的多,在养老保险手册丢失的情况下,胶州市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历史资料的查询,为他们补办养老保险手册,保证其继续参保。

社保业务档案对参保人员十分重要,但是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对社保经办机构来说还十分陌生。没有现成的样板,胶州市社保经办机构只能摸着石头过河。通过抓库房建设、文件材料收集、归类、整理、立卷,使业务档案整理和立卷从不规范到规范,社保档案库房从无到有;业务档案内容由简单到丰富;并把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列入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及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中,把业务档案工作作为全局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组织、同考核。

为规范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维护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真实、完整和安全,发挥档案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第3号令我市社保所出台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同时对业务档案进行规范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推动社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开展。

社保业务档案的规范化管理,不仅确定了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基础,而且有力地维护了参保人员的权益。胶州市纺织厂等11家企业,由于在改制前欠缴职工养老保险费多。改制时,职工强烈要求其补缴历年欠缴的养老保险费,通过查阅历年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分解表,社保机构为职工提供了这些企业历年欠缴的准确数字。企业补缴了历年欠缴的养老保险,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三、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统一与标准化

社保业务档案是全面系统记录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计发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凭据。实现社保业务档案的规范化管理,保证社保业务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使用,直接关系到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

(一)统一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根据我市社保经办机构下发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等七项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结合我市业务情况的实际需要,业务档案主要采取分级管理、便于查询、集中保管、确保安全的原则,做到有章可循、有制可依、有底可查,统一了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二)统一档案室标准

档案室是社保业务档案的"家",统一档案室的标准至关重要。为此,胶州市社保经办机构建立了一个具有防火、防光、防尘、防盗、防潮、防高温、防污染、防有害生物等"八防"功能的档案室,基本实现档案库房、档案查阅、办公三分开,并配置与档案数量相适应的档案柜和档案密集柜、灭火器、温湿度计、空调、计算机等专用设备。

(三)统一规范整档

篇5

社保档案管理体制建设,若要实现规范化和信息化,必须遵循以下四点原则。第一,文档一体化。它也是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根本。文档一体化体现在对文件向档案的有机转换过程,它要求文件的数据能够在档案归档环节实现一体化,主要是管理规范与使用环节的一体化,进而实现保险业务与档案工作的有效无缝衔接,同时也能达到信息共享目的。社保档案在信息化管理过程中主要被规划到部门办公自动化体系当中,因此文件数据与档案的合二为一规范化管理是极其有必要的。第二,归档双轨制。这一原则要求社保部门在信息化文件与纸质文件两方面做到同步归档。现有信息化文件在法律效率上还无法取代纸质文件,因为它的原始性容易被质疑(是否被修改过),所以要同时为纸质文档与信息化文档实施归档双轨制。第三,前瞻性原则。社保部门应该基于信息规范化管理实现对未来社保档案体系的周密性构架。确保整体软硬件发展的可持续性与前瞻性,随时适应对系统软硬件的升级应用,避免设备软硬件升级进度跟不上社会发展节奏而造成不必要的管理工作延误。第四,协作性原则。要基于基础数据入库管理方面来对社保业务档案管理提出更高要求。例如,对各级档案部门的有效沟通、协调和配合,确保每个部门都将档案工作重视起来,并保持档案信息化管理的顺利进行。

二、社保档案管理体制优化建设的相关建议

在本着上述社保档案管理工作原则基础上,要基于规范化、信息化来推进工作体制优化建设,提出有建设性的相关管理建议,希望为社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提供更多有利因素,优化社会民生建设。

1.强化社保档案信息化管理法律依据性。我国社保档案信息管理工作量大且法律规范尚不够健全,因此在未来的规范化、信息化工作体制建设过程中一定要首先强化其信息化管理的法律依据,为社保部门提出更优质人才培养机制,优化数据报送过程和财政投入规定。消除传统社保单位对档案数据管理与共享仅仅草签协议或口头协议的弊病,同时也要强化数据传输的法制化管制进程,将社保档案管理信息化章程纳入到法制化范畴之内,促进整体社保业务档案管理的健康向上发展。

2.丰富社保业务档案管理的科技化手段。社保部门要与时俱进,善用新科技技术手段,例如,云计算、大数据等等。以云计算为例,要将该技术合理纳入到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计算模式与网络应用服务体系中,为计算机信息处理终端提供大数据技术支持,强化技术人员从云端获取重要数据的速率,并做到统一服务界面标准,让用户享受到最好的数据服务体验。另外,也要基于用户社保档案信息价值来深度挖掘数据,要求在合理时间内达到对数据的有效采集、管理、处理与整合,做到对各种复杂类型数据的价值提炼和高效率传输共享,利用统计学、人工智能等等高端技术将它们分析整合起来,实现大数据规范化管理过程,确保社保业务档案信息化管理井然有序。

篇6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主要指对社保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分类、装订,以及之后的移交、保管、坚定等一系列工作,社保档案的管理工作是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工作中的基础部分,但却对社保工作的顺利展开有着重要影响作用。现阶段,我国具有较为庞大的社保档案库,这给档案的管理带来了极大的挑战,而我国社保档案管理工作存在较多不足,并已经影响到了社保工作的高效展开,因此必须对其展开深入研究,不断提高我国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管理水平。

一、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现状

(一)缺乏先进的档案管理手段

目前,大多数的社保档案仍然采用传统的管理方式,并没有采取电子信息化的管理手段,这给档案的查阅带来了极大困难。许多社保经办机构受到环境条件的限制,没有设立专门的档案存放室,许多档案资料被分开保存,不仅给档案的保存与查阅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同时也加大了档案泄露的风险。而具有专门档案室的机构,其档案管理手段也较为落后,软硬件设施极度缺乏,同时也缺少专业的管理人才,因此也无法达到较好的档案管理效果。

(二)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缺乏科学性

社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而其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多个类别,这就造成一个人的保险资料被分别保存在不同的经办机构,这种分散管理方式给保险人的资料查询带来了极大困难,也极易出现管理纰漏,管理方式缺乏足够的科学性。

(三)社保档案管理人员业务水平相对较低

同时,社保档案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专业人才缺乏的不足,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相对较低,无法满足档案管理工作的需求。许多社保经办机构缺少专业的管理人员,其管理员工缺少足够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技术,因此也无法较好的进行档案管理工作。同时,经办机构也缺少足够的员工培训工作,没有充分意识到培养专业档案管理人员的重要性,这也极大的限制了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

二、加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策略分析

(一)促进社保档案管理工作标准化

在加强社保档案管理工作时,首先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与管理程序,促进档案管理工作的标准化发展。依据《档案法》、《保密法》等相关政策,加快档案管理工作相关制度、标准的建设,同时构建完善的档案管理体系,逐步促进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二)加强社保档案管理软硬件设施建设

加强社保档案管理软硬件设施建设主要是指对档案库“八防”建设与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为了保障社保档案管理室的环境安全性,必须加强档案室防火、防光、防尘以及防高温等方面的管理,同时还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与业务信息系统的完全对接,从而达到对档案管理的全面控制。

(三)重视社保档案的动态化管理

保险人的社会保险业务将具有多个环节,因此必须重视对社保档案的动态化管理,从而实现对个人保险业务的全过程管理。为了达到对个人业务档案的全过程管理,必须要对保障对象的个人变动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档案信息的调查核实,从而保证档案信息的真实有效,从而能够充分发挥社保档案的证据价值。

(四)促进社保档案的信息化管理

社会保险业务的办理过程中将产生大量的纸质材料,而纸质材料在保存与移交过程中将极大的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且将给工作人员带来极大的工作量,因此必须尽快促进社保档案的信息化管理,通过将纸质档案存录为数字档案、数据备份以及建立社会保障号码发放制度,从而实现对档案内容的信息化管理,从而极大的提高档案管理效率与安全性。

(五)加强社保档案管理人才培养

档案管理人员的对提高社保档案的管理水平有着重要影响,因此必须加强对专业管理人才的培养工作。在机构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社保经办机构可以成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并积极招聘专业档案管理人员、计算机人才以及法律人才,并定期展开对管理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工作,从而确保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与素质水平。同时经办机构还必须重视提高管理人员的政策解读能力,确保工作人员能够依据法律政策,进行科学、合理、合法的档案管理工作,从而真正实现社保经办机构的档案管理目标。

(六)重视社保档案的保密性管理

社保档案含有参保人的大量私密信息,而个人信息的泄露将给参保人带来经济损失以及名誉损失的风险,因此必须重视社保档案的保密性管理工作。首先,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足够的信息安全与防范意识,严格按照档案管理标准与流程进行操作,从而最大可能的降低信息泄露风险;同时社保经办机构也必须建立完善的档案保密管理制度,严格限制档案个人信息的使用,并对不规范、不合法的档案管理操作进行惩戒,从而确保参保人档案信息的保密性。

三、结束语

本文首先探究了我国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现状,指出了其存在的问题,包括缺乏先进的档案管理手段、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缺乏科学性以及社保档案管理人员业务水平相对较低这三个方面的不足,并针对这些不足进行了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策略分析,认为政府部分必须从促进社保档案管理工作标准化、加强社保档案管理软硬件设施建设、重视社保档案的动态化管理、促进社保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加强社保档案管理人才培养以及重视社保档案的保密性管理这六个方面展开社保档案的管理工作。

作者:刘威 单位:松原市社会保险档案管理中心

参考文献:

篇7

社会保险档案是社会保障管理的重要对象,可以全面反映参保人履行缴费义务、享受社保待遇的真实情况。随着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深化,保障范围的越来越广,如何做好社会保险档案工作,已成为社保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本文结合自己的实践,就如何做好社保档案工作谈一些浅显的见解。

一、加强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的必要性及重要意义

1. 加强社会保险的档案管理,是深化社会保险改革的需要。

随着社会保险改革的逐步深化,“单位人”势必要变成“社会人”。社会保险部门不但要履行社会保障的责任,同时还要承担起对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与管理职能,如此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若无完整准确的个人资料记载,即安全有序的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社会保险部门的工作就会陷入困境,甚至会影响到社会保险改革的进程。

2. 加强社会保险的档案管理,是社会保险业务本身的必然要求。

一个参保人从办理参保手续到离退休以及中间失业等享受社会保险的各项待遇,还要办理保险关系转移和基金的转入转出手续等,这些详细的个人档案记载,就成了今后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参保人的切身利益。

二、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1)建立形成的业务档案资料不齐、不健全。不齐表现在有些缺身份证、户口卡复印件,补收(补缴)历年缴费维护明细表、个体人员参保委托申报协议书、参保单位信息采集表等资料;不健全:一方面申报单位或个人报来的参保资料未填写申报时间、姓名、单位名称和盖公章;另一方面审核单位在办理各种参保业务时,建立形成的档案资料没有按要求一式几份填写留存,并且未填写办理、审核时间,无经办人、负责人或领导的签字,未加盖审核章或公章;有些交来存档的参保资料不是审核单位建立形成的原始纸质件,而是留存的业务资料复印件(并且未加盖鲜章),如今后有争议事件发生,这类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的真实性、有效性就要被大打折扣。

(2)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存档资料不规范。表现在书写不规范,存档材料不规范。一方面交来的业务存档资料中姓名、身份证号与户口卡、身份证复印件上的不一致,有写错、录入打印错的,有填写不完整等;有的用红色、圆珠笔填写的,并且在业务存档资料中划减、修改处未加盖审报单位、审核单位(或经办人员)的校对章;另一方面留存建立形成的业务档案资料被剪得长的长、方的方,小的手这么点大;有些存档资料是用打印废的表格、文件来复印、打印形成的业务存档资料,并且在废页面不划掉,使人容易误解难利用。问题突出的是建立的参保业务档案中,出现补收(补缴)历年缴费明细表打印不现,把空白表格或部分打印清楚的业务资料上交档案室存档。这些不规范、不符合要求业务存档资料不现、不清楚、不确定,今后就难准确利用档案来核实缴费等情况,就没有利用价值。

(3)业务存档资料移交不规范。一方面把一些没办结完的业务资料和审核中有明显错误不符合规定参保的资料交档案室存档;另一方面养老保险业务经办部门移交业务存档资料时,不按业务档案建立形成的先后顺序移交,跨年度或间隔着、倒着移交。这给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保管存放、整理、编目、查找利用等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和麻烦。

三、如何提高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对策

(1)提高认识,把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摆在重要位置。随着社会保险在保障民生、服务民生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加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显得更为重要。各级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以对现实负责、对历史负责、对参保群众负责的高度责任感,切实把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纳入社会保险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计划,长远规划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之中,使档案管理工作与社会保险业务工作同步发展。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主动抓,上下业务经办部门要配合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加强管理,确保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积累到位。要从社会保险档案的源头抓起:一是抓好文件处理关。重点做好办公室收发文件过程中积累的各种文件、函、请示、批复以及与企业签订的各种协议等资料收集工作。做到及时处理、及时归档案。二是抓业务经办关。做好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基金征缴、账户管理、退休审批、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和稽核等具体业务经办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件,做到一月一整理,一月一立卷。三是抓基金管理和统计报表关。重点是基金管理过程中形成的财务管理凭证和各科室具体负责的统计报表、统计分析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工作,做到及时整理、随时立卷,按时归档。

综上所述,我们要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社保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与流程,还拓展业务档案收集渠道,改善了业务档案保管条件,丰富业务档案门类和数量,确保业务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基本实现业务档案信息化管理。

篇8

中图分类号:G47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11-00-02

信息消费实质上是人们对信息使用的渴望和需求。高效的信息消费已经触及到了人们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涉及领域之广前所未有。信息已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从而引发了人们观念的深刻变化,人们渴望通过简便的信息处理就可以解决自己的想要解决的问题,查阅到自己所要知道的信息,办理自己所要办理的业务。目前突出的矛盾是大众对档案信息消费的需求和档案信息化管理远远不能满足这种要求的矛盾。因而大众信息消费的发展需要,对社保档案管理模式的转变产生了强大的冲击和深远的影响,传统的社保档案管理的观念和方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信息时代档案管理的需要,档案管理信息化及满足大众信息消费需求已经成为大数据时代的最基本的任务。

一、高效的信息化消费与社保档案信息管理的有着天然的联系

1、社会保险业务档案信息既具有档案的一般特性又具有自己的特点。社会保险档案信息涵盖了参保人、参保单位及政府办理保险单位合法的真实记录,是人们参加社会保险业务留下来的原始的真实凭证。随着信息消费时代的到来,人们都渴望通过简便的免费信息查询或购买信息查询来了解或保护自己的利益,社保档案记录的信息恰恰是参保个体最根本利益保障的信息。同时因其具有档案的内在特点:一是内在信息的神秘性。档案内容信息的基本部分,涉及到参保个体的基本信息具有保密性,查阅利用时具有一定的权限要求,进而影响到了参保个体信息消费需求的快捷和方便。二是信息有一定的存在形式,具有可知性。也就是档案内容的外在形式和特征,它依附于档案的内容,能够被人们所认识、所利用。三是有规律的二次加工,使信息具有规律性的组合。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和一般的档案一样,只有对所形成的业务文书进行收集、整理、综述、汇编,最终成为有规律的价值信息,按档案的要求进行管理,才变为档案,也可以成为二次加工。

2、社会保险业务档案信息化建设是信息时代的必然要求。信息技术的发展最终将人类联在一起,构成一个全球化的人和机器的共同体,形成所谓的“网络空间”虚拟社会。

3、社保档案工作改革是信息化消费的必然要求。在信息社会中,信息消费将成为加快社会信息化进程的源动力。在信息化建设发展的过程中,社会各信息部门担负着掌握、存储、加工和传播信息的职责,有权利和义务对社会信息消费的需求作出反应,提供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所需要的各种信息,这就赋予社会业务保险档案管理信息化的内在使命,促使其信息化改革以满足信息消费的需求已成为发展的必然。

4、信息化建设可极大的提高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利用率。信息社会的特点是信息生产量大,信息内容丰富,带来的直接社会效益就是快捷方便,人们可足不出户就能了解到自己的社会保障信息,维护自己的权益,使档案的信息利用效率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二、信息消费对社保档案带来的直接变化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目前已经进入了全面的信息化整合期。无论是历史纸质档案,还是新生档案,都在加速数字化的过程,以尽快适应人们的日益增长信息消费的需要。

1、历史档案的数字化。大量的社会保险业务历史纸质档案,沉积库房中,管理极为不便,消耗巨大;利用已经成为巨大的麻烦;参保人、参保单位要通过复杂的程序才能了解到自己的权益,社保信息消费受到了限制,社保档案数字化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一项工作。社保部门通过对纸质档案的数字化,建立信息库,极大的方便了档案的利用。加工完的纸质档案通过塑封的方式保存节省了管理成本。

2、新生档案的数字化。目前,因整个社会保险业务各个方面的限制,无法全面实施无纸化办公,无法一步到位使社保档案数字化,但信息消费的巨大需要,社保档案只能对新生档案进行实时数字化以便利用。现在多由外包公司来完成。

3、网上办理业务。实体档案库逐渐退出其重要地位,取而代之是简便的信息数据库的利用。通过网络可以查询,可直接在网络上办理业务,可以直接信息打印。档案管理通过数据的连接直接在网上就可完成。

三、加快提升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消费的新思路

1、加大政府投入,尽快实现档案信息化。信息化建设需要大量资金,和政府强有力的支持。要保证档案工作信息化的实现,政府要加大财力投入,配置与档案信息化相适应的基础设施,改善档案工作软硬件环境,尽快促成社会保险档案外包加工。

2、改革档案信息服务方式。信息时代,传统的服务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档案事业发展需要。档案部门迫切需要运用当今高新技术和知识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创新档案信息服务方式,为社会发展服务。

3、培养具有信息化素养的人才。目前,对信息素养的认识主要包括:对信息真伪进行准确鉴别、区别对待的能力;对信息的有效检索、评价和使用的能力;独立自主学习的态度、方法和批判精神;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参与意识等,信息化时代,一切竞争,最终都反映在人才的竞争上。社保档案的信息化管理需要具有信息化素养的人才。一是档案部门加大信息化培训的力度。在进行培训前,应做好需求调研,按需设计内容,将培训课程内容与工作相结合,也就是说,培训应该是因需产生的。二是制定科学的信息化培训制度。制定科学系统的培训计划,注重提高教学者层次,注重教学、自学、研讨和实践的有机结合。三是加强信息化交流。增加档案工作者之间、相关专业工作者之间的交流,为他们提供学习进修的机会,使其拓宽知识面,借鉴优秀经验,掌握和运用现代技术的方法,更新知识储备。四是大力提拔和使用高学历人才,使之尽快进入领导层。高学历人才的共同特性,知识面宽,信息化能力强,具有较高的智商,一旦进入了领导层,就会带动一批人及整个单位进入信息化。五是加强对档案利用的法制宣传教育。档案法制建设是信息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节点,由于档案的凭证作用可以有效地证明信息产权的所有者,所以信息时代档案工作越来越多地涉到法律问题。进入信息时代,不但在理论上要解决“网络空间”、“虚拟社会”的法律约束问题,而且在技术上也必须尽快突破电子档案的法律效力问题。只有这样,信息时代信息产权的保护才能落到实处。健全社会保险业务档案信息化法规体系是档案信息法制化管理的前提,也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条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该充分运用档案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依法行使管理监督职能,为档案信息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四、结束语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具有档案的一般特性,其信息和信息化有着内在联系,在信息消费大潮的到来之际,应加快档案的数字化,并建立与之匹配的硬件环境,加大培训的力度,以满足社会的需要。

参考文献:

[1]《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指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组织编写,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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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地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由于我国各地区之间存在着较大的经济水平差异,这就影响到了各地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配套设施建设程度不一。根据笔者对于部分地区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调研,发现部分发达省份由于经济基础雄厚,对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资金投入较大,建立了专业的档案管理场所和其他基础设施,使养老保险业务档案得到了很好的保存和利用。但是部分省份或地区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对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投入也比较少,因而这些档案没有得到很好地保存,这对提升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水平是极其不利的。

(二)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缺乏,管理人员水平不足。部分社会保险档案管理部门缺乏健全的管理制度,造成管理人员不能及时有效地对社会保险档案进行归类和管理。工作人员管理意识薄弱,信息化管理能力弱,造成了社会保险档案管理水平低下。

(三)社会保险档案的管理方法落后。根据笔者的调研,我国各地的社会保险业务的数字化管理还未完全普及,管理方式落后。另一方面,对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并不能及时有效地进行管理和归类,档案管理场所安全保障存在隐患等。

二、提高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水平的方法探微

根据多年的实践经验及调研反思,笔者对提高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水平的途径进行了总结和归纳:

(一)加强制度建设,增强管理效率。制度的建设是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重中之重。只有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法规,对不同种类的社会保险档案进行科学地分类和及时地管理,才能保障这些保险档案的安全,为以后及时有效地利用这些档案提供了保障。

(二)对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者的从业素质和管理水平进行严格考核,并积极开展各种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提升从业者的管理水平。对于保险经办人员的档案管理知识进行积极培训和严格要求,对各种档案的管理方法进行积极有效的探索,提升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三)强化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者的服务意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各行各业劳动者的权益,推动社会发展。因此,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者一定要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深入的了解,对劳动者的需求有明确的认识,这样才能保障劳动者对保险档案的有效利用。另一方面,强化社会保险业务者的服务意识,能够让政府对这些社会保险档案进行更加科学合理地利用,为政府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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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社会保险业务管理流程图(略)

2.表式目录(略)

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程序

为规范全国各级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业务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内部制约机制,并为统一社会保险业务的计算机管理程序奠定良好基础,同时在全社会树立社会保险的良好形象,根据国家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程序。本管理程序适用于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所承办的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业务管理。

一、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环节

《劳动法》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因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是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依据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与流向,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分为缴费核定、费用征集、费用记录处理、待遇核定、待遇支付、基金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等六个基本环节(社会保险业务管理流程图见附件一)。社会保险基金从筹集到支付的这六个环节,形成了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的程序。各级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应按业务管理的基本环节设置相应的管理岗位。

(一)缴费核定

本环节主要职责是:

建立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下简称单位、职工)的基本资料档案,作为缴费核定的依据;

核定单位和职工的缴费工资与缴费金额;

负责单位与职工变更后相关业务的处理及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的催办工作;

对单位和职工各类报表项目进行复核;

制订年度社会保险费征集计划。

(二)费用征集

本环节主要职责是:

依据缴费核定环节提供的单位开户银行、帐号、帐户名称及应征集数额,办理社会保险费托收业务,同时定期向机构内有关部门反馈征集信息;

接待来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缴费的单位,办理收款手续并登记;

办理单位缓缴手续及向缓缴期满和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催收社会保险费业务;

负责向本机构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单位缴费情况,提出加强社会保险费征集工作的建议。

(三)费用记录处理

本环节主要职责是:

根据有关基础资料,建立健全各项基金管理台帐和职工养老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养老保险,下同)及其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集与分配到帐情况,登记职工个人帐户,按规定的记帐利率计算和登记职工个人帐户利息,并负责个人帐户变更处理;

对单位各类社会保险报表进行统计汇总、分析;

定期公布单位缴费情况和职工个人帐户情况。

(四)待遇审核

本环节主要职责是:

建立离退休(职)人员、企业工伤职工、育龄女职工生育等情况档案;建立死亡离退休(职)人员和工伤与非工伤职工遗属档案;

审核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对离退休(职)人员、工伤职工及其遗属津贴、一次性待遇予以认定并按规定进行调整;

对上述各项待遇进行复核。

(五)待遇支付

本环节主要职责是:

填制社会保险待遇支付花名册并确定各项待遇的支付方式;

填制社会保险待遇拨付通知单,办理社会保险待遇支付手续并登记;

协调待遇支付单位间的业务关系;

对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查与监督。

(六)基金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

本环节主要职责是:

负责对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收支进行审核及其会计核算;

定期与银行对帐并对实际到帐金额予以认定,将对帐信息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对各环节社会保险费收支记录予以核对和检查,汇总登记基金帐簿;

审核、登记、管理各种结算凭证;

办理基金的存储及有价证券认购等事宜;

编制各项基金的年度预决算草案及报告期会计报表。

二、业务管理程序

根据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环节及其职责的划分,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的业务管理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缴费核定

1.及时建立和调整所辖地区单位和职工的基础档案资料。为保证社会保险费收、支的准确性,单位和职工基础资料应全面、详实。

(1)单位基础档案资料主要由以下项目组成:

①单位名称;

②单位编码;

③单位注册地址;

④单位现所在地地址;

⑤单位邮政编码;

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

⑦单位隶属关系;

⑧单位所有制性质;

⑨单位所属行业;

⑩单位主管社会保险各个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11))单位具体经办社会保险各个项目业务人员名单;

((12))单位业务经办人员联系电话;

((13))单位的开户银行、帐号、帐户名称;

((14))单位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基础情况;

((15))单位实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础情况;

((16))单位实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基础情况;

((17))单位实行医疗保险基础情况;

((18))单位实行工伤保险基础情况;

((19))单位实行生育保险基础情况;

((20))事业单位经费来源;

((21))其他。

(2)职工基础档案资料主要由以下项目组成:

①姓名;

②性别;

③出生年月日;

④社会保障号码;

⑤所在单位代码;

⑥参加工作时间;

⑦用工形式;

⑧供养直系亲属情况;

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情况;

⑩参加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情况;

((11))女职工生育情况;

((12))参加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情况;

((13))参加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缴费情况;

((14))异地转移情况;

((15))其他。

2.于本缴费年度初根据上年度各单位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支付情况,制定本年度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征集计划;并依据情况变化,适时提出调整缴费比例的建议。

单位和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比例按当地政府批准的缴费比例执行;其中,单位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应根据上一缴费年度各单位工伤保险费缴纳情况及单位工伤事故发生率,按国家及当地有关浮动费率的规定相应调整。经国务院批准实行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的部门,单位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按财政部批准的比例执行。

3.根据社会保险业务开展情况,参照单位和职工基础档案资料制定相关报表(劳动部统一规定的报表除外,下同),在审核单位报送的各项社会保险情况表时,应确认其在开户银行帐号上结存的资金,足够缴纳当月各项社会保险费。

4.对各单位上报的各类报表,应重点审核单位及职工缴费工资基数、缴费金额以及其他变动项目。

5.对新建单位及应参加而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业务人员应及时向其发出《办理社会保险手续通知单》,督促其尽快参加社会保险。

6.单位补缴单位和职工以往欠缴月份的社会保险费时,应审核是否填报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社会保险费补缴核定单,《核定单》由各地区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制定。业务人员应根据补缴办法,核定单位和职工补缴各月的本金、利息及滞纳金。补缴本金、利息及滞纳金的办法,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暂按各地区、各部门现行办法执行。

7.职工在同一统筹范围内流动,业务人员应按规定审核转移其社会保险关系;职工跨统筹范围流动时,业务人员除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外,还应同时审核转移其养老及医疗保险费,并填写《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办法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其他社会保险项目的转移,暂按各地区现行规定办理。

(二)费用征集

1.根据缴费核定环节提供的单位和职工的基础档案资料,整理、掌握单位开户银行、帐号、帐户名称、联系人、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有关情况,并与单位建立业务联系。

2.依据缴费核定环节提供的社会保险费征集数据,开具委托收款及其他结算凭证,通过银行或直接征集社会保险费;必要时,也可直接到单位征集。

3.采用支票或现金结算方式征集社会保险费时,在收妥款项的同时必须开具“社会保险费收款收据”,并妥善保存收妥的款项、结算凭证及“社会保险费收款收据”存根并按要求办理款项和收据的交接手续。

4.及时了解社会保险费征集落实情况,对因单位名称、帐号变更或帐户存款不足等原因造成的社会保险费欠收,及时填发《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督促其尽快缴齐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并办理征集手续。

5.对于符合缓缴条件的单位,按规定办理缓缴手续,并要求缓缴单位制定出补缴计划。在缓缴期内,随时了解该单位生产经营效益情况;缓缴期满,及时办理欠缴费用的补缴手续。

6.通知费用记录处理环节,对欠缴及经批准缓缴养老、医疗保险费的单位在其欠缴及缓缴期内暂停记载职工个人帐户,也不计算职工缴费年限,待其补齐缴费本金和利息后,及时通知下一环节补记职工个人帐户。

7.向本部门和有关领导报告社会保险费征集情况,提出加强社会保险费征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费用记录处理

1.根据缴费核定环节提供的单位和职工基础档案资料,业务人员应及时在计算机中为每个单位和职工建立基础档案库。

2.根据基础档案库资料及单位和职工缴费情况,及时建立职工参加养老、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3.根据其他各业务管理环节提供的统计资料,随时调整单位和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并确保数据记录的真实准确和安全。

4.根据费用征集环节提供的数据,将实际征集到的社会保险费按规定分配到各项目下。根据待遇支付环节提供的数据,记载职工养老、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实际支出情况,并按有关规定计算和登记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本息和职工缴费年限。

5.对流动职工,随时向缴费核定环节提供职工社会保险基础资料和个人帐户有关情况。

6.整理、汇总、分析社会保险各类统计数据,按要求上报各类统计报表及相关报告。

7.接待和办理单位及职工对其缴费情况及个人帐户记录情况的查询。对缴费记录中出现的差错,经与相关业务管理环节核对后,及时予以调整。

8.每一缴费年度初向单位和职工公布上一缴费年度单位缴费情况表和职工个人帐户情况表,并发放对帐单,以接受单位和职工的监督。

(四)待遇审核

1.制定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审批表》,单位在申报职工享受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时,业务人员应指导单位按要求填写《社会保险待遇审批表》并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

2.根据单位填报的《社会保险待遇审批表》及有关证明,结合缴费记录处理环节所提供的单位和职工基础档案资料,依据社会保险有关法规、政策,逐项予以审查、核准。

3.对申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人员,需审核其出具的医院有关证明和费用结算手续;对申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人员,需审核其出具的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认定的工伤通知书及劳动鉴定机构提供的伤残鉴定结论证明;对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人员,需审核其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及医院证明;对申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审核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对需一次性支付待遇的人员,需审核单位及职工填写的《社会保险待遇一次性支付审批表》。

5.根据有关政策,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待遇标准的调整予以审核认定。

6.为确保职工应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准确无误,设专人对审查核准的《社会保险待遇审批表》及相关证明进行复核,认定无误后,方可转入下一个环节办理。

7.根据各单位所报材料,结合单位和职工基础资料,业务人员应随时建立离退休(职)人员档案、职工医疗保险档案、工伤职工档案,死亡离退休(职)人员及工伤人员遗属档案,并定期调查离退休(职)人员及享受遗属津贴人员现状,定期审核、调整其应享受的待遇标准。

8.对取得医疗保险定点服务资格的医院、药店等医疗服务机构执行医疗保险政策的有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适时提出改进管理及调整医疗服务机构的意见。

9.负责接待和办理单位及有关人员关于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问题的来信、来访与咨询事宜。

(五)待遇支付

1.对待遇审核环节提供的单位及其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有关资料予以确认,编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名册与台帐。

2.根据有关规定,确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社会保险待遇的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

3.及时填制社会保险待遇拨付通知单,按确定的时间办理支付手续,通过银行或其他方式,将应支付的社会保险待遇发放给享受对象。

4.对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支付情况,及时登记并妥善保管有关凭证和资料。

5.与银行、代办所、社区或单位等承担待遇支付的部门建立并保持经常性的业务联系,适时协调相互间的工作关系,保证社会保险待遇支付渠道的畅通。

6.对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发现不落实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查明原因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实施监督。

(六)基金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

1.按照会计制度认真审核整理原始凭证,并依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及时编制社会保险费收入和支出记帐凭证,同时按规定对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实际收支进行审核。

2.定期汇总记帐凭证,填制记帐凭证科目汇总表,试算平衡后登记总帐,并将明细帐金额分别与总帐进行核对,无误后进行结帐。

3.每月与开户银行对帐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时调整未达帐项;对因银行退票等原因造成的社会保险费欠收,及时通知费用征集环节,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使社会保险费收缴到位。

4.根据有关规定按期计算、提取各项费用,并编制凭证。

5.根据基金实际结存情况,在满足周转需要的前提下,按规定和要求及时办理购买国债或基金存储手续;建立银行定期存款和各种有价证券备查帐,掌握银行存款及有价证券的存储时间与金额,按时办理银行存款及有价证券的转存、兑付及保管工作。

6.定期清理基金应收暂付款和基金应付暂收款,及时收回和偿付。

7.按照《会计法》要求妥善保管、发放、收回、销毁各种结算凭证、帐簿以及其他有关财务管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