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模板(10篇)

时间:2023-08-29 16:21:57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篇1

建筑工程施工的合同就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为了完成工程建设的目标,制定的规范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是工程建设中合同当事人依据的最高准则和依据。建筑工程的施工内容比较多、技术比较复杂,受外界影响也比较大,合同签订是十分重要的,做好合同管理能够产生比技术优化更大的经济效益,因此必须努力做好建筑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工作,使工程建设施工有据可循,能够按照工期顺利完成建设。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合同管理意识不足

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的能力素质对合同管理的影响是极大的,在实际的工作中,施工负责人没有认识到建筑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合同有很多种,但并一定所有的合同都需要被重点关注,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合同投标比较大、风险比较高的合同应重点关注,分包合同以及担保合同、大额度的采购合同等也应被列为重点关注对象[1]。

2、合同管理的制度不完善

在合同的签订到执行完会涉及到很多法律问题,也会涉及建筑施工技术部门,如果某一环节出现问题会对结果造成极大的影响。合同的管理需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作保障。建筑企业的管理部门比较多,要实现对合同的有效管理,就需要调动所有管理部门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实际施工建设的情况对合同内容进行及时的调整。一般情况下,合同是由建筑企业的下级管理部门进行管理,但是对于一些合同标比较大、风险高、涉及部门多的合同则需要由企业管理层直接进行管理。

3、合同内容显失公平

在目前的建筑工程施工中,合同文件内容中存在着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不对等的现象。合同是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签订的,但是合同条款中的大部分都是对承包人进行义务规定,对发包人的约束内容比较少,尤其是涉及发包人违约、赔偿等方面的内容不明确,处罚办法的可行性差,使合同有失公平,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很容易发生冲突。而且当前建筑行业竞争激烈,不规范管理的现象比较严重,施工人员的数量与建设的规模不协调,发包人成为建筑工程承包中的主体,提出一些不平等的条件,将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2],而承包商为了自身的利益,会在施工中出现偷工减料的行为,影响工程的整体质量。

4、阴阳合同的现象比较严重

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还存在着阴阳合同的问题,一份合同按照相关的标准签订并上交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是阳合同,而另一份合同则按照实际的施工情况签订,是阴合同。阳合同是根据法律要求用于报备,阴合同是在发包商的要求下对工程款进行降低,转变工程的计价方式,降低工程的建设质量,这种阴阳合同严重损坏了合同的权威性,不利于建筑市场的正常运行,给合同双方留下一定的隐患。

5、缺乏合同管理人才

当前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人才素质能力不高,他们大多是建筑工程技术出身,对合同管理中涉及到的经济、法律、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技能了解不够,不能够严格按照相关的合同处理事情,而且没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导致合同管理不到位。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有效对策

1、树立合同管理意识

当前我国的建筑行业日益规范,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商以及发包商都应加强对合同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尤其是承包商要认识到合同管理在整个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树立合同管理的意识。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送单位应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禁止利用行政权力对合同管理进行干预。承包人是建筑工程的施工主体,应保证建筑工程依据市场经济的发展情况进行,使工程顺利的开展。

2、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管理的内容比较多,需要对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核、签订、下达、变更、中止、废除等进行管理[3],这就需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为合同管理作保障,使合同管理更加科学、合理。建立合同的交底制度、责任划分以及报送制度等,促进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取得良好的效果。

3、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能力

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能力对于合同管理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应努力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能力,选择优秀的合同管理人才,合同管理人员要掌握一定的工程技术和施工技巧,具备合同拟定以及谈判等能力,熟悉财务会计以及造价等方面的知识,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并根据市场以及建筑企业的变化情况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同时建立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竞争机制,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对于工作中表现良好的人员要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于不按要求工作的要给予惩罚,强化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能够积极地投入到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中。

4、对合同进行全过程的动态化管理

在合同管理工作中,要对合同进行全过程动态化的管理,根据合同约定的标的、价格、数量等对保修条款进行管理,加强发包人、承包人以及设计、监理单位之间的联系,有效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严格按照合同中的规定进行工程量的增减,并记录清楚,避免出现合同纠纷[4]。在施工建设中,如果出现了工程的承包范围以及工期的变化,要与原合同的签订部门进行联系,避免联系不及时影响工程变更,进而对工程的清算造成影响,影响企业的信誉和形象,使企业的自身利益受到损害。

5、采用规范化的合同文本

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应对合同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拟定的合同文本抓奶哥应明确合同签订的时间、工程量清单,注重索赔条款的拟定,并保证合同初稿的合法性,明确发包人与承包人的资格,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保证合同条款以及用词的准确、齐全。

结束语

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内容,也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企业应加强对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树立合同管理的意识,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为合同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同时强化合同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能力,采用规范化的合同文本,使建筑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能够顺利的开展。

参考文献

[1]来伟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及规范管理策略的研究[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16(9):164-165.

篇2

建筑行业的发展关系着国计民生,施工合同管理以法律条款形式规范和约束建筑项目施工行为,是保障施工质量、降低施工成本的关键环节。近年来,我国建筑行业不断发展,为了更好的满足建筑市场发展需求,应特别重视施工合同管理,明确施工单位的职责和权利,减少项目纠纷,加强施工成本控制,不断提高施工合同管理水平。

1施工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建筑工程施工具有工期长、工序多、施工复杂等特点,实际施工时还容易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出现各种问题,若建筑项目合同双方没有按照严格合同内容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不仅会影响建筑项目的正常施工建设,而一旦建筑项目出现施工问题,还会引起合同双方相互推诿,使得合同约束作用不断弱化甚至丧失,难以达到施工合同管理目标。因此施工合同管理是保障建筑项目施工建设必不可少的一环。施工合同签订时,必须对合同内容进行规范,明确双方的职责和权限,结合具体建筑项目的情况设置合理条款,保证发包方和承包方都能够严格按照项目合同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另外,施工合同管理除了直接关系合同双方的经济利益,而且对于建筑项目施工质量、成本和进度也有着重要影响,例如如果建筑项目合同中没有对于各种施工材料的规定,承包方为了追求更大的经济效益,往往会使用一些廉价但质量无保障的建筑材料,这样必然会影响建筑项目施工质量。并且如果施工合同没有明确规定项目竣工日期,也会影响建筑工程的实际施工进度,从而降低经济效益。因此施工合同管理是推动建筑行业健康发展、建筑项目顺利建设的关键,应积极健全施工合同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2建筑项目合同管理现状

2.1缺乏管理意识

很多建筑项目施工单位没有真正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不仅缺乏建筑行业法律知识,并且管理人员综合素质高低不平,合同管理效果较差。在实际项目施工中经常出现合同违约情况,有些不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以假名义或违法签订项目合同。由于一个建筑工程包括若干个工程项目,而某些大型承包商中标以后再将小工程项目分包给小承包商,而这些小承包商对于建筑项目施工合同的意识非常淡薄,并且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经常出现恶意竞争现象,无法保障建筑项目施工质量。加之我国建筑领域有些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在没有法律规范的条件下,经常影响建筑项目的正常施工。

2.2合同条款不明确

条款内容是建筑项目合同的核心,由于建筑单位和承包商不重视项目合同,或者合同制定没有经过专业法律人员把关,使得项目合同条款内容不明确,这就导致有些人利用项目合同漏洞谋取利益。建筑项目合同制定是一项非常专业、复杂的工作,其涉及多项内容和多方面知识,而有些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偏低,对于工程造价控制、建筑领域法律知识等方面的内容了解不深,因此制定的建筑项目施工合同在内容条款方面模棱两可甚至存在歧义,严重影响了项目合同的规范和约束作用。

2.3合同管理不到位

虽然近年来建筑行业快速发展,但我国建筑市场还存在很多不规范的问题,特别是合同管理落实 不到位。相关建筑项目施工各单位没有建设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甚至没有专门管理项目合同的部门或者工作人员,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实际的项目合同管理非常混乱。同时,某些建筑项目合同管理制度的落实不具有切实可行性,合同管理处于静态状态,不能根据建筑项目实际施工情况进行调整,实际的合同管理流程不具体,也没有及时评估或者跟踪项目施工,直接影响了合同管理效果。另外,缺少项目合同履行手续,无法有效开发建筑资源,造成项目合同执行不到位,严重影响了建筑项目的顺利、正常施工。

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措施

3.1强化合同意识

为了提高建筑项目合同管理水平,必须强化建筑单位的合同意识,规范建筑项目的施工建设。在制定项目合同时,应由专业的法律工作人员负责,结合建筑项目具体情况,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普法教育,相关管理人员应全面掌握建筑领域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全面提高合同管理能力和法律意识。同时,加强项目合同评审,全面汇集专业工作人员的智慧、经验和知识,客观、科学地分析项目合同利弊,从源头上降低或杜绝建筑项目合同的法律风险。加强履行项目合同风险控制,认真收集索赔证据,强化证据意识,确保证据资料严谨完整、签章齐全、结论清晰,减少建筑项目纠纷。健全岗位责任制,对于建筑项目合同管理岗位落实责任制度,对管理人员的奖罚、权限和职责进行明确,强化内部竞争,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2规范合同条款内容

建筑企业领导应根据建筑项目合同管理要求,选择熟悉会计财务和项目造价管理的专业人才。根据建筑市场变化和企业自身情况,做好合同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加强个别研究和集中学习,提升合同管理人员专业素养,不断提高建筑项目合同管理水平。同时,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建筑项目期限、建设要求、项目种类等,规范合同的书写和制定,提高项目合同的严谨性和科学性,明确合同双方的利益、权利和责任,制定严谨、完善的合同示范文本。结合建筑市场发展要求,创新合同管理模式,全面提高建筑项目合同管理水平。

3.3加强合同管理

结合建筑项目的实际情况,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建筑项目合同内容,消除合同漏洞,确保建筑项目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同时相关施工单位应配备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设立相关机构,加强项目合同审查、登记、整理等管理,做好检查和统计,建立项目合同台账。结合建筑项目不同阶段的施工要求,采取有效管理控制措施,实现项目合同的动态管理。加强合同执行监督,保障建筑项目施工质量,实现良好经济效益。

4结语

建筑项目合同对于合同双方具有强制约束性和规范性,对于建筑项目施工建设起到指导、规范的重要作用。针对当前建筑项目合同管理出现的一些情况,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突出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和优势,积极打造精品建筑项目,实现互利共赢,推动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篇3

引 言

合同作为具有法律效应的行为准则,在很大程度上约束了建设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行为,同时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在工程建设期间违反合同内容,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必须不断规范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优化合同管理方案,使一切工程行为都在法律的监督之下。

1 目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建筑工程建设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行为,所以相关的合同管理更是一个浩大、繁复的工程,下图便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合同体系,由图可知,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措施,必然会导致很多问题和矛盾。其主要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部分合同有失公平

①由于不少承包人、发包人法律意识淡薄或者双方“关系不错”,造成在订立合同时,草草了事,合同内容和程序极不规范。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经济利益,由于施工合同中缺少约束彼此行为的条款,最终导致工程纠纷的发生。②即使订立了合同,也不严格按照合同办事,凡事都是“关系说话”,同时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导致部分合同的订立显失公平。根据《合同法》,签订合同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应是平等的。但实际情况是,大部分施工合同都是有利于承包人,对发包人的制约条款偏少,例如发包人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的规定。

1.2 合同管理难度高,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由于社会条件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种种漏洞,使建筑行业的合同管理难度高,同时建筑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首先,在建筑企业中普遍缺少合同管理人才,再加上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本身就是一个庞大、复杂的体系,因此,管理难度极高。其次,就是索赔工作存在的种种问题。索赔是对合同缺陷的补充,赋予受损失者合理追偿损失的权利,也是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下图是可管理性风险分配示例,可以清晰地看到各方的风险承担情况(注:共担即承包商承担费用,业主承担时间)。但是,现阶段市场竞争激烈,订立的合同中有诸多不合理的地方,很大程度上干扰了索赔工作的进行。

2 对于现在建筑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建议

2.1 健全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合同管理的主体是人,因此,首先要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对现任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增强他们的合同管理意识,并选取具备现代化管理意识、精通合同法律法规、熟悉工程实施全过程、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的管理人员来担任合同管理要职。在此基础上,应健全合同管理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责任分解制度。合同管理人员应负责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工作小组,使他们对各自的工作范围、责任等有详细的了解,使各个工程小组都能各尽其责。②合同交底制度。合同签订后,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对工作小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使工作人员了解合同情况和具体的工作流程。③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建立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各职能部门上交每天的工作情况和工作计划,使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工程信息,从而规避风险、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2.2 推行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目前,建筑行业的很多合同流于形式,敷衍了事,内容极不规范,并没有把合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条列清楚,因此,要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使建筑合同规范化、标准化。这种制度一方面有助于当事人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使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避免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条款的问题;另一方面便于合同管理机关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维护建设市场秩序。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不再分行业而是按施工合同的性质和特点编制招标文件,而且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通用条款作了较为系统的规定。今后,要加强推行合同示范文本以提高合同质量。

2.3 定期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

鉴于建筑行业本身的特点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局限性,虽然有时建筑施工合同的订立符合规范,但是在后期实行过程中,很多人阳奉阴违,所以,要加大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检查内容包括三个方面:①监督各方,使之严格履约合同内容;②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变动情况,例如工期设计、合同内容等,如有变更,应完善手续,以合同形式明确变更情况;③对合同执行过程进行重点监控,如当事人各方的来往函件、通知等文书,若存在违约问题,及时上报并解决。

3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3.1 案例概况

某建筑工程为1栋12层框架结构的商住楼,建筑面积9950m2。业主已提供三通一平(指水通、电通、路通和场地平整),资金已到位,施工许可证已领取,基本具备开工条件。本工程采用直接与某股份公司议标,采用单价包干合同,按880元/m2单价包干。工程开工后工程基本顺利,6个月后上旬完成砌体工程后停工,停工原因是合同单价过低,在施工期间钢筋等主要材料价格上涨过快。由于该股份公司未考虑材料涨价风险,合同价格定得过低,建议业主按实际钢筋价格上涨水平调整合同单价。业主不同意,重新选定建筑公司进场施工,此股份公司最终诉诸于法律。

3.2 合同管理案例具体分析

本案例中施工单位因建工材料价格上涨,要求调整合同价格,经查在土建合同第六章中有以下规定:

(1)本工程计费面积9950m2,按880元/m2单价包干,本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875.6万元。

(2)按国家规定应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负责缴纳。

(3)在合同确定的施工图纸设计基础上,变更修改施工工程带来的费用变化在2%范围内时,结算时不予考虑;在超过2%时以及增加工程量(签证工程、图纸外、超出附件范围的工程)按以下取费标准:土建及安装均按当地三类工程总价下浮30%计取,材料差价按施工期当季度市场材料差价。条款未对材料价格上涨等合同价格影响因素作出明确规定,但考虑到本合同为单价包干合同,建筑面积按实际计算。价格上涨属于股份公司的风险,应在议标时考虑在包干单价中,且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也无异议,故业主未同意此项索赔要求,原因是预算编制依据不合理,理由充分,在议标中股份公司是考虑自己的实力向业主作出了优惠,不能简单参照增加工程结算的办法,只能按合同单价水平。

甲乙双方协商不成,最终乙方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讼,经当地人民法院审理,最终判决如下:甲乙双方终止合同。乙方可以按增加工程结算办法编制预算,但要考虑优惠比例,即考虑预算价与合同价的比值,同时按甲乙双方及监理确认的工程量计算,最终确认完成工程价款为600.2316万元。

甲方重新引入其他建筑公司,议标完成后,签订了剩余工程补充协议价,比原合同价要高,且在诉讼期间,浪费了时间,影响工程工期。因此,一定要加强合同管理,预测可能发生的情况,明确责任,以免发生合同纠纷。

4 结束语

随着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也越来越多,案情也愈加复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有必要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合同管理进行探讨与研究,加大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力度,促进建筑行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姚流浩,范月峰.浅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J].建筑技术开发,2010(02).

篇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实施阶段约束承发包双方行为的法规性文件,也是承发包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行为准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项目中的重要性及在法律上的严肃性已在行业内相关人士中形成共识。然而由于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相关法规还不完善,加之一些思想观念及管理体制存在的深层问题,使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不少问题。笔者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一些对策与看法。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

(一)合同的标的具有特殊性

建设工程合同是从承揽合同中分化出来的,也属于一种完成工作的合同。与承揽合同不同的是,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为不动产建设项目。也正由于此,使得建设工程合同又具有内容复杂,履行期限长,投资规模大,风险较大等特点。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多元性

主要表现在合同签订和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多方面的关系,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管理,而承包单位则涉及专业分包、材料供应和设备加工以及银行、保险等众多单位。因而产生错综复杂的关系,同时,这些关系都要通过经济合同来体现。

(三)合同条款内容多

由于施工合同的“标的物”特殊,履行周期长等特点,施工合同条款除《合同法》规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外,还包括特殊条款,并涉及保险、税收、专利等多项内容。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全面考虑各种因素,以免产生不良后果。

二、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合同文本不规范。《合同法》规定合同应具备当事人的名称、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八个方面的主要条款。承包商认为与业主关系良好,合同怎么写无所谓,合同条款不完整,责任权利义务不明确,认为今后有什么问题都能协商,甚至个别施工合同仅有一页,没有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合同执行时的随意性太强,尤其是业主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或因为个别问题,双方关系转坏,给承包商带来巨大的合同风险。

2.合同责任主体不合法。《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很多承包商与非法人订立合同或其下属非法人单位与法人订立合同,违背了合同法规定的平等主体订立合同宗旨,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3.合同管理部门不重视合同。片面认为只要将合同发给下级单位或项目部就完成了任务。主管部门和专业管理部门缺乏合同分析和有预见性的管理,很少指导和协调合同履约。

4.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在我国的建筑企业中,管理人员多数集中在工程技术方面,专业合同管理人员所占的比重较低,这些合同管理人员缺乏合同管理及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及相应的实践经验,难以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

三、解决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对策

1.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十分重要,没有扎实而全面的基础准备工作,合同管理是不能成功的。基础工作做得越细,漏洞必然减少,双方纠纷也就更少。基础工作主要是了解国家政策和行业规定,工程量、设备、原材料价格收集齐全,深入市场调研,对有关技术了解清楚,各方面的情况掌握要及时。这些工作虽是长期性的、繁琐的,但也是十分重要的,没有这些基础工作,合同管理是相当困难的。

2.加强宣传,提高建设市场主体的合同意识。要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促使建设市场主体各方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学会利用法律和依法订立的合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建立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和项目部对于合同管理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在合同管理中应明确合同交底制度,将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资料、投标图纸、投标书和合同文本对项目部进行交底,使项目部明确了解工程项目技术性和商务性要求。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和项目部应将合同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提高全员合同意识。

篇5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随着建筑市场管理体制的完善,建筑市场风险进一步加大,工程参建各方对施工合同管理也越来越重视。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工程参建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是确保建设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合同管理的重中之重,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促使参建各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从而降低建筑市场风险,控制工程投资,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确保建筑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一、施工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控制的作用

根据《建筑法》规定,施工前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

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依据。签订公平合理、严谨清晰的施工承包合同,是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基础。在合同签订后,要注意做好合同文件的管理工作,对于合同、补充合同协议、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签证、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等文字记录,必须完整保存,同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积极主动措施,保证合同得到有效履行。

二、当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单位施工合同管理与投标管理脱节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有着密切的内部联系,它是有效控制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资金投入的法律性文件。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建设单位招投标中“经济标”、“技术标”编制及管理与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管理分属公司内不同职能部门及工程项目组。一旦投标中标,施工合同签订后,此“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转给项目经理部,技术交底往往流于形式,最终使得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在实施过程中严重脱节。

(二)建设单位合同法律和管理意识淡薄,合同签定不规范,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主要表现在一下三方面:不习惯按法律规定规范合同;不习惯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不找合同,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或者请客送礼,即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地提出;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和专业合同管理人才缺乏。

(三)很多中小项目没有按合同示范文本签定施工合同

自1991年,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联多次制定相应法规政策,目的是规范合同当事人双方的行为,维护建筑行业内正常的经济秩序,但是,一些建设单位不能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施工合同,也有的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未按规定的程序报建及招投标,由建设单位自己指定施工单位,用自己制定的施工合同文本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

(四)施工合同背离招标文件和投标书内容

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招标文件是建设单位向施工企业发出的订立施工合同的要约,投标文件是施工企业回复建设单位要约中全部条款的承诺,是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做出按要约签订施工合同意思的表示。由此看来,招投标文件是签订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但有一些业主存在着买方市场优势地位,或者要求附加条款,或者强调施工企业一次包死,不计风险包干费,使最终签订的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及投标书出现较大的背离,从而为施工合同的执行带来很大困难。

三、通过施工合同管理实现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途径

可以通过以下以下几方面的工作来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从而实现工程造价控制:

第一要提高合同签订时的全面性和准确性。施工合同的签订是进行合同管理的前提和根据。一般的建设工程具有耗资额度大、涉及范围广、个性差异大、履约时间长的特点,所以在实际中就需要清楚和完整地规定出合同的内容及细则,语言要严谨准确,避免使用带有歧义的句子,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充分保证合同的履行与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另外合同的订立还要和招投标文件的要求保持统一与和谐,这就需要严格制定相关的合同条款,仔细区分出条款的类型究竟是属于明显工程价款的条款,还是属于可转化为经济责任的条款,又或者是属于隐含的经济责任条款,不同的条款的作用和目的有所差异,要仔细辨别,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第二要加强对实际施工工程项目变更的管理,及时了解和记录。在施工阶段,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工程变更是不可避免的,主要包括工程设计的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以及工程项目变更。这些变更往往直接导致工程成本费用的增加和施工工期的延长,从而导致施工费用的增加。所以要对工程变更进行及时的管理与控制,将由此引起的成本增加度降低到最小值。根据实际情况要先对施工工程量和成本造价的增减进行科学的分析,在准确掌握变更价款的基础上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整。

第三要加强现场签证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的控制质量。现场签证的作用是处理合同价款中没有包含但是在施工过程中又出现了的特殊情况的书面根据,现场签证所产生的费用同时也是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签证将会以价款的形式最终体现在工程的竣工结算中,所以对签证的控制和管理也会对工程的造价控制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不对签证进行有效控制,工程的结算工作将无法按照规定顺利展开,加强管理、并在工程造价的控制过程中严格按照签证的审核确认程序执行才能保障工程的经济效益。

第四是要加强工程的质量与工期的管理。很多合同纠纷的问题都与工程质量有关,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出工程质量所必须达到的标准,同时还要规定工程的质量没有达到验收标准的相关处理办法,以及相应的赔偿办法。工期的延长会直接导致费用的增加,很容易产生纠纷问题,也会间接地影响生产、销售等一系列的环节,经济损失比较严重。所以对工程变更造成施工工期的延长必须按照工程变更的具体审核步骤和标准来进行。倘若是因为承包商自身的原因导致工期拖延,则应该由承包商自己来承担经济损失。此外加强工程款项的支付管理也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因为付款不及时,或者没有依照合同约定的数额付款,承包商的利益受损,纠纷就随之而来,而多付或超付的款项也难以追回,发包商的利益就受到损失,所以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的计算、支付、回扣方式等。

四、应对施工合同管理问题的解决措施

4.1施工合同的签订

在施工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建设单位应该尽量采用标准合同示范文本。在实际工作中,应该尽量使用交通设施及线路管理的施工、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这样可以大大降低拟定合同时出现漏项、缺项及不平等条款的几率。另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实施进行监督,达到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效果。

4.2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签订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应该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二是要建立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建设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对工程进度款进行审核、拨付。

4.3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①重视现场签证。进行现场签证时,要真正做到现场签证,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以便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②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如有变更应进行严密审核及分析。③及时处理损失。④对于没有合同约定和定额未进行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者参考相同类定额及有关的规定做出补偿。

4.4认真开展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履行情况

工程项目合同内容包含面广,涉及项目多,可以直观的反映出整个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貌,所以在合同终止后,应该做好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资料的整理、装订、归档等,做到合同前中后具备规范化。

结束语

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工程建设相关的事宜必须要围绕着合同来进行,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管理必须要做到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管理规范化。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此,要高度重视合同管理及了解其重要地位,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及归纳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技巧,以便更好的解决新问题,从而降低建筑市场风险,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建筑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范喜菊.建设施工合同管理在施工过程中的运用[J].科技信息,20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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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确保建筑工程项目安全高效顺利实施的关键,也是建筑施工管理的核心所在。合同管理效率的高低,不仅对建筑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有着重大的影响,还会影响工程造价而对企业的经济效益产生影响,尤其是对工程能否安全顺利如期交付业主,影响企业的社会效益。基于此,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就关于如何提高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效率作出以下几点浅见。

一、分析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不足

要想提高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效率,就必须分析当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不足,才能更好地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从而提高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水平。以下笔者就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就当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不足做出以下几点小结。

(一)合同签订程序亟待规范和完善

合同是对建筑工程承包方与发包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具有明文规定和我法律效率的文件,因而建筑施工合同签订时必须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但就目前来看,一些施工企业的法律意识较差,在签订合同时,并没有结合工程实际和深入地理解,难以严格遵守相关规范要求精心合同的签订,导致施工过程中出现多种经济纠纷,相互推诿甚至扯皮打架。此外,由于时间紧迫而在工程开工之后签订合同,甚至有的建筑工程根本就没有签订合同,这也是当前很多建筑工程中出现秋后算账的主要原因,从而导致工程进度被延误,工程安全隐患增多,工程造价增大,而由于市场的不确定,工程使用的原材料价格经常波动,使得工程结算时由于没有合同的依据而造成更多的纠纷。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监督管理水平严重不足

就当前建筑施工合同的监督管理来看,不管是在合同的签订和审查还是合同的执行的监督管理力度都严重不足。一些施工企业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机制与体系方面还存在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且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较强的随意性,但系统性和严格性相对缺乏,尤其对合同中相对隐蔽和细微的相关规定缺乏深刻的认识,且合同管理工作的全面性和严谨性极为缺乏,从而给工程的结算带来诸多经济纠纷,极大的降低了建筑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三)风险合同现象严重

由于我国的建筑市场近些年来发展迅速,市场尚不够成熟,存在很多缺陷,比如不正当竞争,再激烈的市场行情下,施工单位的建设难以满足日渐增长的建筑施工需求,施工队伍素质偏低,施工单位总体综合实力较弱,因而,使得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业主占据这很大的主导地位,在整个合同承包签订过程中,经常会提出一些和严格或者是不平等,缺乏公平性的条款,将这些工程的风险很大程度上转移到了建设施工单位的身上,为了获得建设市场份额,获得更大的工程承包机会,这些建筑承包者都会委曲求全的签订一些不平等条约,及时有着很大的风险,因而,在施工过程中,承担了很大的风险。

二、关于提高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效率的浅见

分析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不足,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就必须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着力提高管理水平,为提高工程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以下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践,提出以下几点提高管理效率的措施。

(一)科学拟定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合同

在建筑工程项目开工之前,作为工程双方应注重合同的签订,在确定合同文本形式时,必须采用规范性的文本,避免由于合同文本格式不同导致经济纠纷的出现。一般情况下,建筑工程双方不得自行拟定合同文本格式,预防由于合同拟定出现的漏项、缺项等不平等的条款的出现,也对合同的监督和管理提供了便利,即使出现经济纠纷也有利于仲裁机构的审查和裁判,对维护建筑工程双方的正当权益提供有力的依据。

(二)建立并不断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制

建筑施工合同的管理内容较多,其涉及了从洽谈、草拟等等到合同的终止等诸多环节。因而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必须规范自身的合同管理,在合同管理工作中首先就是要建立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并在制度的运行和管理过程中针对存在的问题对其进行不断的晚上,尤其是在合同交底、责任分解以及每日工作报送、进度款项的审查和批准等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必须是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三)加强建筑施工合同的和谐动态管理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是一项系统而又复杂的动态管理工作,因而在建筑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对建筑施工合同进行和谐而又动态的管理,并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行职责和义务,严防出现过早和过量地签证尤其在合同变更时的补签必须认真仔细,且有相关合同条款的支持和衡量,与达到相应的制约作用,特别是工程设计的变更和施工图出现的错误的签证,应尽可能的确保原图纸不变且不出现重复签证。而已经购料和下料的签证必须填写清楚材料的规格、型号以及数量等情况。

二是凡是涉及的工程文件,例如图纸、规范、技术、规划等文件必须确保记录及时、收集全面、整理有效,并加强合同变更的审核和分析。因而在实际工程过程中确保合同变更与索赔的提出同时进行,并征求业主和建设各方的意见之后一道变更合同。

三是对于造成的停工损失必须加大处理力度,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并采取书面的形式和合法的签证程序就停工具体事项进行认证。与此同时,还应确保定额制度得到严格的执行,凡是没有具体规定的定额,应结合工程实际且参考同等定额进行相应的赔偿。

(四)明确合同管理分工

在工程合同签订完毕之后,要加强对合同的贯彻执行,加强对合同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并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范,遵守现代企业的管理方式,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对合同管理的权责进行明确的划分,实施项目经理的负责人制度,并代表施工企业全面管理合同,加强合同职能的执行,在此过程中,并设立专门的合同监督管理机构,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发现合同中存在问题,及时有效地进行反馈,并采取针对性的处理措施。

三、结语

综上所述,就如何提高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效率进行探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新时期背景下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建筑施工管理中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着力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并针对当前存在的不足,通过科学拟定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建立并不断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制,加强建筑施工合同的和谐动态管理,明确合同管理分工,不断提高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效率,提高合同管理的科学和规范性的同时助推企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付庆向,王万喜.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做法与体会[J].山东水利职业学院院刊,2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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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明确承发包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的依据,是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施工合同管理从签订到履行,一直贯穿于整个项目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施工能否顺利进行,影响到各种预期目标是否能够顺利实现,甚至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盈利状况。但在实际工程中,施工企业没有对合同管理予以足够的重视,下面简要分析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探讨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

二.当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当前我国大多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单位都没有成立专门的项目合同管理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常都委托监理部门或其他机构进行合同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往往容易在工程中标后及施工过程中发生合同纠纷。一些施工单位也对合同管理工作不够重视,没有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无法很好的开展合同管理工作。

2.缺乏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很多施工企业在合同签订以及后期的合同执行过程中,都缺乏法律风险防范意识,随意性较大,往往容易导致法律纠纷。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对合同条款进行仔细的研究便草率签订,未明确违约条件及违约责任,合同文字不严谨,合同主体不当,甚至签订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等,这样一旦发生法律纠纷,便不能较好的依据法律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签订合同后,没有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进行实施,发生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的违约现象,使自身处于不利地位;并且在实施过程中,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应收集的证据没有收集,应当追究的错过了诉讼时效,从而损害了应得的利益。

3.缺乏合同管理专业人才。施工合同管理往往涉及到法律、工程技术、项目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最好是由受过专门的培训的且具有一定的工程经验的人员进行专门的管理。而实际上很多施工企业缺乏合同管理专业人才,多由经营部的一般经营人员担任,对合同管理认识不足,业务水平较低,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成为影响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因素。

4.合同执行力度不够。很多施工单位合同的起草、签署、管理均由经营部门负责,一旦投标中标,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后,便只是以文件形式转给项目经理部,没有对合同情况进行详细的交底,而项目负责人也疏于对合同的学习,导致施工过程中出现很多违背合同条款的行为,也即合同违约,引发承发包双发之间的纠纷,给施工企业带来经济上的损失。

5.施工索赔难。建筑工程往往存在着政治上、经济上、合同上的风险等各种风险,施工条件、工程量、物价的变化等都会给施工单位带来额外的经济损失,影响其正常施工利润,这些本可以向发包方进行依法索赔的。但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健全,工程项目管理大都注重“人际交流”,而没有实行以合同和证据基础上的规范化管理,实际工程中常会碍于情面而没有向建设单位进行索赔,承包商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三.加强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

1.建立完善的合同实施的保障体系。首先应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安排专职人员进行合同管理,由他们负责项目组成员学习合同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建立合同交底制度,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阐明,使项目参与人员熟悉合同概况、主要条款、合同目标等内容,以便在后面的施工过程中很好的贯彻合同款项。合同管理机构还应做好设计变更、签证、会议纪要、索赔文件等工程相关文件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以便发生合同纠纷时提供有力的证据。工程中合同有关各方的沟通都应以书面形式呈现,这样才能保证工程活动有根有据,应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不仅是施工方,项目其他各方也应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只有各方都充分重视合同管理,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及履行监督等工作,才能有效避免合同纠纷事件,使得工程项目能够顺利进行,确保各方的权益。

2.加强合同法制教育。施工企业应增强法律意识,加强培训学习,坚持经常性的学习制度,尤其是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和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应熟悉《合同法》、《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建筑相关的法律知识,可外部聘请专家、知名人士进行内部培训,对全体人员普及合同法制知识,掌握与自己有关的合同内容,提高他们依法履行合同的意识,让其了解合同违约的严重后果,让施工企业合法地参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

3.加强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须由专职人员进行管理,所以施工单位应引进具有这方面才能的专业人才,也可通过教育培训来培养本企业的合同管理专业人才,注意合同管理人员必须是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还应熟悉各种法律、法规,具有较好的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才能,精通各种合同业务。施工企业应重点培养知识面宽广、应变能力强、工程经验丰富的人员来承担合同管理工作,同时也应加强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等管理人员合同方面的培训,以便他们更好的从全局上围绕合同来开展各项管理工作。

4.加强施工合同履约过程的管理。为保证项目实施人员能够较好的按照合同进行施工,开工前一定要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应建立合同交底制度,让合同管理机构和人员对全体项目参与人员介绍合同情况,使他们明确了解工程项目的特殊技术和商务要求。可将合同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具体的个人,让他们承担其应有的合同责任及相应的违约风险。施工单位应加强合同履约期间的动态管理,由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合同管理、分析和研究,将合同实施情况同合同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背合同条款的行为,制订防范风险的对策,尽量避免违约事件的发生,将风险损失程度降到最小。建立施工合同管理的评估制度,对合同责任人的合同履行及管理成效进行评估,这样才能有效监督合同履行和管理工作。

5.做好索赔管理。合同管理必须明确合同中的索赔问题,以减小施工单位的意外损失,避免出现亏损状况。施工单位应增强索赔意识,签订合同时要注明索赔条款内容,明确索赔计算法则。在发生合同条件变化时,应及时收集和整理双方来往文件、会议纪要、工程图片等资料,为施工索赔准备好证据,将索赔收益做得最大,将风险损失程度降到最小,确保企业的合法利益。

四.结语

建筑施工企业一定要充分重视施工合同管理工作,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安排专人开展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并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来开展各项施工和管理活动,确保合同目标能够顺利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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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近年来,合同管理已受到我国引起丁程管理人员的重视。在监理工程师、建造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考试中都含有合同管理的考试内容,合同管理已受到各方面的重视并逐步推广开来。无论业主、承包商还是从事咨询、监理工作的工程师,不熟悉合同,不会运用合同是绝对管不好项目的。而工样建设的复杂性决定了合同管理的艰巨性,我国建设市场发育需进一步完善,建设交易行为需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存在诸多问题[1,2]。

2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在诚信方面存在的缺陷

造成诚信缺失的成冈主要有外部环境和自身内部的原因。外部环境原因主要包括经济体制转型、道德秩序火衡、政府行为不规范、法律制度不健全等冈素;自身内部的原因包括经营者有不诚信的动机、企业内部信用管理薄弱、重视短期利益,忽视长期利益等因素,具体体现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方面主要体现在下面几点。

2.1 信用管理体系先天不足

一些企业(投资方、承包方)高级管理和财务主管人员信用意识仍然薄弱,对现代企业必须具备的信用管理(特别是如何防止合同难于履行和纠纷)缺乏足够的了解和认识,出现授信不当和对合同履行计划缺乏管理工作等现象,使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埋下了一定的信用风险。

2.2 合同管理跟不上时代步伐

近年来,随着建筑市场的发展和改制的推进,加之投资体系的市场化,工程项目竞争日趋激烈。网络和电子时代的到来,对仍停留在传统管理模式上的企业而言,无论是业主还是承包人,都将无法生存下去。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表面看已经完全市场化而且公平、公开和公正,如专家库的建立,公开招标信息,但更深层次的问题是,专家们对工程的了解、对企业的了解、评标时间的影响以及专家责任心都会对选择的中标单位造成影响;施工企业中标后,若由于资金问题(当然是应得部分)导致其无法正常运转,业主的责任如何落实?施工企业在工程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如某企业在某项目上每月直接人工费高达40%还自认为正常,管理的不到位导致其难以正常运转又如何追究其责任?客观而言,诚信自然谈不上,合同管理基本上就是没有管理。

3 诚信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

诚实信用,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现代企业、现代人创业经营不可或缺的理念。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行为主体,能否以诚信的态度开展经营活动关乎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成败。市场经济首先是信用经济,如果企业行为都不诚信,那么,我们就不可能建成真正的市场经济。我国市场经济是在计划经济的基础上转型过来的,其发展处于初始阶段,整体水平较低,资本不发达,市场运作不规范,信用观念和信用基础相对薄弱。而企业的竞争优势,不仅在于产品的技术含量,而且来自企业的信用水平。在开放竞争的市场环境中,是否具有先进的信用管理制度、良好的信用形象和完备的信用风险控制能力,是决定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因素。

在合同管理中,项目法人对项目筹划、筹资立项、建设实施、生产经营、还债、资产保值增值全面负责,并承担全部投资风险。而工程建设订立的勘测设计合同、施上承包合同、监理委托合同或EPC总包合同,其中的约定必须建立在合同信用体系的基础上,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强化承、发包双方的合同意识,保证依法全面履行订立的合同。在国际丁程中,中国企业由于合同管理水平低下而导致经济损失的不在少数,国人无奈称之为“缴学费”、“花钱买教训”,而外国的反映是“中国人技术水平一流,管理水平三流”。实践证明,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经营管理者对合同意识淡薄;二是合同管理不善。订立合同的人同执行的人根本没有关系,合同订立就没有想剑如何去履行,因而通过合同管理降低成本、减少费用,保证质量和工程进度,以最少的消耗获取最大的效益就成了一句空话,将“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理解或变成不诚信履约。

总之,在市场交易中,诚实信用是一个追求长期利益的稳定预期和重复博弈的规则。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曾流传着这样一句话:“诚信是得胜的最终资本”。首先诚实信用是理性经营的明智选择。现代企业理论认为,企业是~组契约。“在市场经济中之所以会有企业的存在,是因为企业内部组织的交易比通过市场进行同样的交易的费用要低”,循着这样的思路,我们可以认为,企业是市场交易费用节约的产物,从而交易费用的节约也就成为了企业决策的一个核心(然而也往往是隐含的)依据,所以企业之间的相互信任能大大减少交易成本,如企业之间的谈判费用、执行合同的费用、监督费用等。其次,诚实信用对企业经营具有重要的意义,具体体现在诚信经营是企业降低交易成本的重要方法、诚信经营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诚信经营是企业形成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源泉、信经营是打造企业品牌,扩大商誉的重要途径等方面。

4 可采取的诚信措施

诚实信用是企业成长的基础,是提高竞争力的关键,只有诚信经营,才能求得生存和发展。作为经营者,不能仅从客观寻找原因,在自身内部引导企业确立诚实信用的经营理念,并使诚实信用的经营方式渗透到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其策略主要有:经营者要以身作则,坚持诚信经营、营造诚信文化,培养诚信员工、建立自律机制,加强信用管理等方式。具体体现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方面主要注意以下几点:

4.1 使用信用证

企业在充分利用合同法和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维护自身权益的前提下,如条件允许可在结算方式中尝试使用信用证的结算方式,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信用危机。信用证是国际贸易结算中的常用工具,是一种由银行根据买方的请求和指示向卖方开出的一定金额的、并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由于开户银行对该方的现金流和资信状况更为清楚,该方能从其开户银行开出信用证,说明其对合同中主要义务的履行没有障碍,合同能够得到更加顺利地履行。

4.2 正当地索赔

在目前施工企业逐渐由弱势群体向强势群体转换的过程中,发包人同承包人之间的平衡将被打破,只有承包人向发包人索赔的日子终将过去。在索赔中,无论哪方都不能脱离合同,如某施工企业在已签订合同中明确约定,开挖j二程中的超挖、超填均已进入单价,但在执行中却提出了强硬的索赔要求,并由此直接导致仅100m的引水隧洞开挖上期滞后10个月,其索赔额也只有5万元,而其每月现场固定支出约14万元,致使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损失严重,最后双方都认为得不偿失。综观国内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引发的工期拖延、清理队伍出场、工程款长期拖欠以至导致企业无法运转,使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如入泥潭,年年都在建设,月月都有纠纷,真正的是没有一个健全的合同管理信用体系。总之,招投标制及承包合同制是把建筑业推向市场的体现,加强合同管理,最大限度赢得经济效益则是承、发包双方所追求的目标。严格履行有效合同中承、发包双方约定的的条款,承、发包双方都必须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有理、有据、合理、合法的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否则对合同双方都将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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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来,施工合同纠纷呈上升趋势,情况令人担忧。如何预防和解决合同纠纷,成为当今建筑行业一个重要的课题。

工程合同纠纷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产生不同的理解,由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受多种因素影响,且工程本身情况复杂多变,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预料不到的问题,合同双方从维护各自权益的角度出发,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就难免产生纠纷。及时分析研究这些纠纷产生的原因并制定出减少施工合同纠纷的措施,对于工程的顺利推进、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般,工程施工常见的合同纠纷如:(1)建筑工程质量纠纷;(2)工期纠纷;(3)工程价款及结算纠纷;(4)分包引起的纠纷;(5)延期付款利息纠纷;(6)违约发生的纠纷等等。

2、相关概念

2.1建筑施工合同的定义

建筑施工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完成具体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而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它与其他合同一样,在订立时应遵守自愿、公平、等原则,其标的是将设计图纸变为满足功能、质量、进度、投资等发包人投资预期目的的建筑产品。

2.2建筑施工合同的特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合同标的不动产,受自然条件、地质水文条件、社会条件和人为条件等多方面影响,施工周期长、结构复杂、体积大、工作量大、用材量大以及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主体非常多的特点。

建筑工程签订后,合同双方就形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和法律上的效力。合同规定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权力和义务,双方就必须严格遵守,严格履行,不应违反。但从根本来说,合同双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和矛盾。

3、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客观实际问题

3.1合同意识不强

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

3.2合同管理疏忽

表现在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国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3.3违规合同的问题

“违规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并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正式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该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即所谓的“非正式合同”。各种“违规合同”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归纳起来“阴合同”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与“阳合同”存在明显差异:发包人利用自己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将自身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

3.4合同索赔难实现

由于社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变化,公路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补充,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公路市场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损害者。

4、规范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4.1重视对工程合同的谈判与签约

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切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使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蒙受损失。

4.2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

发包人与承包人都应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设立各自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重视培养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建立严格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逐步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过程中,都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使合同管理贯穿于合同签订前后和施工管理的全过程中,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4.3执行落实合同应注意的要点

必须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使相关的合同和合同规定的各工程活动之间不相矛盾,以保证工程有秩序,按计划地实施;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监督和跟踪,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做好增减、变更项目工程量的确认签证工作,特别是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涉及工期、费用记录要记录清楚,减少因各种原因引起的纠纷,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严格遵守工程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期限、价格,进行保修条款的履行管理;做好工程签证,记录、协议、补充合同、备忘录、函件、图表等整理保存工作;应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和利用计算机网络,监控合同的履行情况,运用法律的手段,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工期、安全按计划实现。

4.4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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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前言

建筑工程的施工合同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保障性文件,指的是建设单位(发包人)与施工单位(承包人)经过协商,明确各自义务、权利的一份协议书[1]。施工合同作为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是控制进度、质量、投资等的主要依据性文件,这也决定了施工合同的风险性。为最大限度地保证建筑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以及施工质量,应十分注重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即提前防范施工风险,使其不会对工程建设造成影响。而要进行风险防范,应首先了解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然后才能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1.1合同的主观性风险

合同主观方面的风险,指的是由于人为因素引起的风险,且通过人文干预能够起到控制风险作用的合同风险。在施工合同中,主观性风险主要来自发包人或业主。包括发包人或业主能否按照合约履行自身的义务,是否是真正的项目业主等,同时考虑其能否按照合约支付工程款项、项目手续办理是否合法、是否会结算工程款等。另外,有些发包人和业主双方都无法确定对方是否能够履行合同,如业主没有依照合同履行义务,导致发包人难以进行正常的工程建设,资金不到位致使建设材料也难以到位,进而影响施工的开展,这些潜在的不确定性均会给施工合同带来很大风险。除此之外,有些业主凭借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常常在合同拟定中很多苛刻的条款,而承包商为争取项目,只能忍气吞声接受合约条件。有些承包商仅考虑工期和价格,而忽视了其他条款,如保险、索赔、风险担保、经济损失赔偿等条款,签订合同的随意性和盲目性较大。处于这类不平等的合同条约中,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施工合同的风险。

1.2合同的客观风险

客观风险与主观性风险刚好相反,客观风险指的是难以通过人为因素进行控制,且风险无法确定的一种风险。如市场波动(例如建筑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动)、法律政策调整、天灾人祸等,这些都属于不可预知的客观性风险因素,且无法或难以进行防范,只能面对风险。客观性风险对项目的顺利实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就目前而言,国家的宏观调控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这类型的风险,但在具体的施工合同中,不能仅依靠这一防范手段,需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应对。

2.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的有效措施

2.1建立健全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由于施工合同的管理环节比较多且较为复杂,如需进行合同洽谈、草拟、签订、交底、分解责任、跟踪履行情况、变更、解除、终止等环节。因此,建立和健全施工合同管理制度非常重要。建筑企业可在原有合同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首先,对合同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可操作性强的合同管理制度,以使每个环节的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然后进一步强化合同管理机制,包括责任分解制度、合同交底制度、进度款审查制度和批准制度、每日报送制度等。强化责任分解制度,将责任分解到各小组、个人,明确其工作的内容和责任,以促使各方互相配合并落实合同管理制度。强化合同交底制度,则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对各工作小组、各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合同的交底工作,交底内容主要是向其说明和解释合同内的主要内容[2]。强化进度款审查和批准制度则要求制定详细的审查和批准步骤,要求合同管理部门严格遵循这一机制进行进度款的审核。每日报送制度的建立主要是为了让合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建筑工程的相关信息,因此,要求各职能部门每日总结工程信息并上报合同管理处。通过建立健全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可为实现统筹整个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鉴定基础。

2.2对建筑工程的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建筑工程项目在实际的施工中难免出现一些变动,进而导致合同变更,而合同变更又往往会引起索赔纠纷。因此,为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纠纷,需对施工合同进行动态管理。施工合同的动态管理主要应把握以下几点:⑴注重现场签证。根据合同条款进行支付时,避免出现过量、过早签证的现象,尤其在签订补充协议时需谨慎对待。如出现施工图或者设计错误需要进行变更时,签证时只需签需要修正的项目,而原图纸不便的则不需要再次签证。另外,对于已经购料的,需要签写详细的情况,包括材料的数量、规格、名称、变更的时间、成品情况、到场情况等。⑵建立索赔机制。合同变更后难免会出现变更索赔,因此,建立索赔机制很有必要。合同管理人员首先应认真研究合同的有关条款,同时,积极找寻索赔的依据,通过关注现场的动态,整理各项资料以掌握索赔的重点。并争取在索赔的时效内提出变更及索赔。另外,在履行分包合同责任时,严格控制分包商与业主反索赔事件的发生。⑶严格审核并分析合同变更部分的信息,收集并整理相关的工程文件。另外,合同变更时应在承包商与业务协商达成一致后进行,且合同变更必须与提出索赔相同步[3]。⑷有条不紊地处理善后工作。项目完成后,要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处理工程的款支付、结算、移交、质量保修及保修金返还等事务,以做到人走帐清,善后处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另外,管理人员应整理并保存好每一份文件,包括照片、收据、借据、信函、会议纪要等,以备遭遇后续的纠纷问题。若有拖欠工程款的情况,各部门应联合制定清欠目标,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2.3注重选派高素质的合同谈判人员

在进行合同谈判时,选派高素质的谈判人员有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降低合同的风险性。高素质的合同谈判人员必须精通各项业务,包括熟悉合同的变更和签订、熟知索赔程序,同时懂得经营管理、熟知财务及造价知识,又精通有关的法律知识、思维严谨有魄力等。合同谈判人员对合同履行的可操作性、可行性负责任。

2.4做好建筑工程合同的履行管理及评价工作

由于建筑工程的合同内容非常丰富,能够很好地反映整个项目的建设过程。在项目完成后,对工程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评价有助于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开展工作有很大帮助。合同终止后,管理人员应收集、整理、保存、登记相关建筑工程的合同资料,并做好资料的编号、装订及归档等工作,使建筑工程的合同资料管理走向规范化、程序化。与此同时,比较分析建筑工程的实施计划与合同履行情况,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作出客观评价。通过评价工作,不断提高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水平。

3.结语

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已成为市场双方的最高准则,并是双方不可或缺的纽带。施工合同也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应十分注重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通过多种手段防范风险的发生,包括建立健全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做好合同的动态管理工作、选派高素质的合同谈判人员以及做好合同的履行管理及评价工作等,以切实保证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 [科]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