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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模板(10篇)

时间:2023-08-29 16:22:15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

篇1

一、引言

目前,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许多不完善、不规范之处亟待研究。笔者就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相关问题,谈几点看法。

二、我国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自我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以来,已经取得显著成效。但是经济责任审计起步时间短,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完善,制度也不健全等问题,因此笔者认为我国现行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仍存在一些问题。

1、立法层次较低,审计独立性缺失

目前,指导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最有权威或层次最高的法规性文件不但立法层次不高,而且不具备立法的特征,因此,国家审计机关在依法审计时,实际效果必然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一定的制约。

我国经济责任审计是由国家审计机关负责,然而审计结果却必须向各级地方部门进行报告,因此,独立、客观和公正地评价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存在诸多现实难题。

2、经济责任界定难,审计风险较大

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做出错误审计结论而导致的相关组织或人员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在审计过程中,以人为审计的对象,必然伴随着极大的风险,如:审计过程中可能违反程序、采集证据不当、查证不实或定性不准等风险。

3、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难度大

在实际工作中,评价经济责任审计要比评价其它审计项目困难得多。主要是因为我国尚未形成完善的经济责任评价依据,审计评价的范围难以界定,致使评价存在一定程度的片面性,而且前后任的经济责任难以区分,对被审计人员的工作能力、应负责任的范围与性质等缺乏具体的分析与评价,同样也给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和界定增加了难度。

4、经济责任审计存在滞后性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大多是由于各种原因在离任时才进行的。但是,在程序上往往是“先离任,后审计”,这种滞后现象是由我国政治体制及组织人事制度决定的。并且在未宣布之前,领导干部的离任还有其特殊的保密性,同样给离任前审计造成相对的难度。

5、审计人员职业素质不高,经费没有保障

目前,审计人员职业素质不高,传统审计观念比较陈旧,缺乏创新意识。一些审计人员只注意对照法律法规检查被审计事项是否违法、违规,而这种不合法所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却不注重考察,经济行为的效果和效率的分析和评价不到位。同时审计经费的严重不足,也给审计工作带来诸多困难。

6、部门相互协调配合不够,难以有效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作用

纪检监察、司法与审计部门之间除每年例行的联席会议外,尚未在工作中形成合力,发挥整体作战的优势。在相互沟通、共享资源方面做得还不够到位,未能实现案件线索资源共享的高效率运作。

三、如何加强经济责任审计

针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上述问题,笔者就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提出了以下几方面的对策。

1、坚持离任必审,先审后离的原则

如果离任不审就会职责不清,无法追究责任。如果先离后审,就会使审计流于形式,对离任领导缺乏约束力,同样会带来不应有的损失。如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须先离后审,也必须按照先离后审再任命的组织程序,切实做到审计结果出来前不得完成实质接工作,必须明确应由离任者本人承担的经济责任。只要被审计单位和离任者本人能够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就会处于主动地位。

2、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必须加强计划性

每年年底前,由组织部门按程序提出下一年度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并与审计部门协商后确定经济责任审计的项目计划,报主管领导审定后,由审计部门将经济责任审计纳入计划管理, 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3、提高审计人员的整体素质,是降低审计风险的根本所在

要加强审计人员的思想作风建设,真正建立起一支精干、高效、清正廉洁的审计干部队伍,使审计人员不仅具有专业知识,而且具有分析、鉴别、判断、协调等综合业务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

四、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趋势

篇2

一、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要点

(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学会突出重点和统筹兼顾,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者要知道什么是经济责任审计,抓住这个重点就可以更好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作用。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上看,除了考核领导干部在其任期期间是否完成企业预期经济指标(资产经营和预算考核指标)以外,经济责任审计内容重点是要对查证领导干部在其任期内的重大经济行为、决策和效果,查证在任期期间是否出现了的问题,要对供电企业中行使关键权力人和部门进行审计监督,保证这些人和部门能够正确地行使其公司所给予的权力,让他们远离贪污和腐败。从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上看,除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注重对即将卸任的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之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者应该将关注的重点放在群众或者是企业内部职工反映问题过多的个人和部门,这些人和部门应该重点关注。例如:个别的领导干部的在职时间过长,有的部门在账目上存在着长期亏损的问题,还有的部门的盈利情况与我国其他地区的供电企业相比存在着明显的差距,出现这些问题的个人和部门都应该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点,通过对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工作的重视可以迅速找出供电企业存在的经济问题保证国家资产不会被个人和部门非法所侵占,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对供电企业领导权力的监督作用,同时还可以对供电企业其他领导干部和职工起到一定的教育和警示作用。

(二)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明确规定

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要对即将卸任的领导干部在供电企业中资产、负债和损失与企业收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以及明确领导干部在供电企业的经济活动中的责任和义务。这样,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就可以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对领导干部在做出重大经济决策的时候是否符合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是否符合供电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度,决策在执行的时候是否被人执行到位,最后决策所产生的绩效是否进过了明确的审计过程,明确了这一切的责任之后,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就有了明确的目标,也可以对没有卸任的领导干部起到监督作用。

(三)要控制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

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关系到对供电企业领导干部和部门的工作评价,所以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需要做到公正和真实地反映供电企业领导干部和各个部门在经济工作中的经济责任,可以说是重中之重,所以经济审计工作也就需要一个完善和正确的审计程序来确保审计质量。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一般程序审前调查、审计方案、审计内容以及审计取证、审计报告等各环节的工作,这些工作都需要审计工作者认真负责地去完成,这样才能够确保审计质量。

(四)坚持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

领导干部在完成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之前不能够离职,只有解除任期经济责任的情况下,领导干部才能晋升或者跳离,如果存在着特殊情况,领导干部可以先调动然后进行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但是在审计程序结束之前不能进行任命和实质性的交接,只有领导干部解除了任期经济责任才能进行交接,这样可以很好的保证领导干部的廉洁,也能让接任者能够安心的在工作岗位上进行工作。

(五)注意提高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效率

在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要提高审计的效率,要在领导干部离职程序结束之前完成审计,让领导干部能够在规定的时候离职。所以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人员要不断学习国家和供电企业各类法规,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改进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方式,通过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法来保证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速度。

(六)把审计结果向供电企业内部公开

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为了离职和上任的领导干部和部门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所以需要审计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给审计结果一定的透明度,便于群众监督整个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保证审计效力能够正常发挥,审计中出现的问题也可以及时处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可以提高供电企业内部的决策的科学性,还可以加强整个供电企业管理层的廉政建设,为供电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改善创造条件。

二、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法

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要按照严格的程序进行审计,这样才能保证审计的质量,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一般程序主要是分为审计前准备、实施审计和审计终结三个部分。

(一)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前的准备

在开始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之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需要审计工作人员制订好审计方案,成立审计专案组,选派合适的审计人员,确定需要完成的审计任务,还有需要听取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在其任职期间的工作自述,对供电企业内部的工作计划、总结和会计报表等其他一系列资料进行查阅,审计工作者要在审计开始之前详细了解需要进行审计的供电企业的单位的基本情况、业务的范围和财务收支状况。审计工作者要事先找好审计工作的切入点,对每一个参加审计工作的人员进行明确的工作分配和对审计工作的日程进行安排,确定最后完成的期限。

(二)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

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通过审核、观察、监盘、询问、函证、计算和分析性复核等方法去获得可靠和真实审计证据,同时要做好对审计工作的过程的记录工作,每一个审计工作报告都需要留有底稿,这样可以在需要的时候与被审计的部门和领导交换相互的建议。审计过程中要保证整个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不能因为出现各种突况就取消或者延迟整个审计工作,同时要对被审计的部门和领导干部进行客观和真实的评价,不能带有私人的情感。

(三)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总结

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总结主要是需要向供电企业的最高管理层提交一份审计工作报告,让管理层能够正确了解被评价的领导干部和部门,这样就为以后电力企业在管理人事活动过程中提供了可靠的参考,所以总结报告需要审计人员真实地将审计的结果反映出来。

(四)创新的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

首先要把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方向由专注财务向整个企业的绩效状况转变,把对绩效的评价作为评价的主要途径,做到对供电企业的全部资金流进行审计和监控。同时可以实行交叉和联合审计办法,对多个领导干部和部门进行审计,这样可以防止多部门和多领导干部之间的联合腐败现象。

综上所述,我国供电企业的整个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在源头和机制上保证领导者洁身自律,防止的情况发生和扩大,是关乎企业能够正常运行和国有资产是否被非法占有的大事,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参考文献

[1]中央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7号令,2004.

篇3

1、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机制。以往对领导干部,主要是组织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缺乏严格的经济监督。实行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重要措施,进一步拓宽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渠道,加大了监督力度,完善了监督制约机制,提高了监督效果,为全面考察、正确使用干部提供了依据,开辟了加强干部管理与监督的新途径,成为科学有效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的重要环节。

2、提高领导干部的决策和管理水平。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会使处于财经活动决策地位、掌握着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感到有一种较强的约束力,感到“一支笔”的分量很重,增强当家理财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更加恪尽职守地履行经济责任。通过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客观公正地评价其当家理财的成绩,实事求是地指出并处理有关问题,能有效地激发其认真学习、贯彻有关财经法规,自觉履行职责,提高当家理财的能力。

3、推动所在单位的财经管理。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既是对领导干部个人的审计,也是对所在单位财经管理情况的检查,更是对广大干部爱岗敬业、廉洁自律的教育。通过从领导干部抓起,请履行经济责任好、管理能力强的领导干部介绍经验,对履行经济责任较差、问题较多的领导干部进行通报批评,让教育和监督别人的人首先接受教育和监督,促使领导给部属做好样子,长期坚持下去,不仅能促进财经管理,而且能带动各项建设。

二、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1、立法和规范制定工作相对滞后,有关法规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支持是制约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重要因素。近年来,各地建立完善了有关规章制度。其中,很多省市通过人大立法或做出规定,确定了经济责任审计在本地区工作中的法律地位,有关部门制定了具体规章制度。如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与审计厅专门制定了《经济责任审计立项程序》;甘肃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制定了《甘肃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试行办法》、《甘肃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确定及执行程序暂行办法》。但是,这些规章制度都没有从真正意义上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法律地位和执法依据,缺乏科学性、操作性,特别是在审计范围、内容、重点和评价标准等方面还不明确、不规范、不统一,给责任划分、审计评价造成很大困难,也给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造成很大风险。尽快提升立法层次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评价体系是经济责任审计迫在眉睫的问题。

2、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缺乏计划管理,工作非常被动。经济责任审计应贯彻“突出重点”的原则,保证重点环节和重大方面少出问题或不出问题,从源头上控制问题的发生,从源头上防止腐败。但由于审计任务缺乏计划性,给审计工作带来了很多困难,使得审计工作无法合理确定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单位和重点人员,也无法根据每年干部监督管理的实际需要,科学确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一般是组织部门下发委托审计通知书之后,才能对委托单位进行审计。组织部门委托多少,审计部门就审计多少,如遇各级班子换届,审计任务就十分繁重,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已提拔任用,组织人事部门要求在短时间内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给审计核实、取证带来很大困难,审计质量难以保证。

三、具体措施

篇4

中图分类号:F42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4-0-01

随着行业体制的不断变革,目前烟草商业企业已转变为专业分工、产权明晰、职责明确的现代企业管理体制,即省级商业公司已逐步退出两烟经营,市级烟草公司逐步成为经营的主体,县级烟草公司法人资格被取消。市级公司作为一个独立法人,在其经营过程中,必须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的责任。县级公司作为市公司下属分公司,由最低一级的决策层转变为执行主体。烟草企业经济责任的全面履行,不仅要靠市级公司的科学决策和正确经营,也离不开县级公司的贯彻执行,此种形势下,我们就如何开展县级烟草专卖局的经济责任审计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简要探讨。

一、对旗县烟草专卖局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

烟草企业自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执行以来,在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维护财经法纪,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提高企业科学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在市局(公司)内审工作中,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防范审计风险,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为切入点,建立规范了经济责任审计程序,在改进和创新审计工作方法等方面进行了不断的探索。经过实践,不断进行总结、提炼,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科学规范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程序,该程序通过分阶段、分步骤的实施、运用科学的工作方法和审计手段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较好地促进了企业内部审计工作。

二、对旗县烟草专卖局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

为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内部“免疫系统”,筑牢内部监管防线,对市局(公司)所属的各旗县烟草专卖局负责人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具体审计内容包括专卖管理情况、财务管理情况、资产管理情况、卷烟营销情况等。科学合理的审计程序可使审计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目前烟草企业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主要为:一是审前准备。审计部门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组成经济责任审计小组,下达审计通知书,进行审计立项。二是进入审计实施阶段,根据审计方案,开始实施项目审计,进行审计取证,整理归纳审计记录,整理审计材料,编写审计工作底稿。三是审计终结阶段,对被审责任人任期内做出审计评价,征求被审计单位经济责任人意见,撰写审计报告,下发审计意见书,做出审计工作总结并进行审计资料归档。

三、对旗县烟草专卖局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坚持科学的审计理念,改进和创新审计工作方法。目前,烟草商业企业对旗县级烟草专卖局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方法仅局限于查看原始记录、实地盘点核对等方式进行。除运用审阅、核对、分析等方法审计外,还应采用观察、座谈、访谈、询问、函凋等方法掌握有关实际情况,必要时可运用外部第三方调查或者延伸到审计相关单位等审计程序。

(二)应不断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对任期经济责任的评标体系包括两类,一类是定性指标,一类是定量指标。定量指标中,目前烟草企业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指标评价体系,未来可根据行业发展或实际需要不断更新完善,如可在现有的指标体系中,增加社会贡献率指标的核算。烟草商业企业不仅要承担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义务,还要承担维护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的义务。社会责任的指标主要表现在环境保护、社会道德、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员工利益、社区义务、公益事业、可持续发展、社会形象、社会评价等方面。但是,目前为止,烟草行业所履行的社会责任并未在本指标体系中体现。

(三)审计评价。目前烟草商业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仅仅将审计结果简单罗列,并未进行深入分析。高质量的审计结果可以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直击其要害。但如果并未针对审计问题,结合企业内、外部因素及各种复杂的主客观条件对企业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系统的进行评价,就不能达到有效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目的。此外,对各个旗县的审计结果及评价进行综合排名,以期各个旗县间相互学习,相互进步。

(四)审计成果未被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审计应注意与日常审计、年度审计、内部审计等工作相结合,并及时、充分利用上述审计成果,避免重复审计,节约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益。同时,可以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列入领导干部本人的干部考核(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考核和职务任免的参考依据。

篇5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和内容 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比较一致,主要为院系主要行政负责人(94%)、机关部处主要负责人(93%)、校办产业主要负责人(85%)、后勤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94%)、附属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80%),个别高校还认为只要是处级领导干部都需要审计。审计内容上,98%以上的高校认为财务收支、内部控制和领导干部遵守财经法纪及廉洁自律责任方面是必须包含在内的,也有17%的高校认为教学科研等方面应该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类型和方式 超过半数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类型以离任审计为主,仅有9%的高校为任期审计,36%的高校将离任审计和任期审计相结合。审计方式以先离后审的方式为主,仅有11.4%的高校采取先审后离的方式,8.6%的高校采取先审后离和先离后审相结合的审计方式。

(三)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 目前,各高校主要是由学校的组织部门委托,31%高校的委托部门还包括学校的产业集团、后勤集团、科技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等。96%的高校有委托部门的书面委托书。

(四)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界定 目前,2/3左右的高校在中层干部任职时没有书面的任职责任书。即便在有书面任职责任书的高校中,也有60%的高校对中层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没有明确规定。

(五)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设 目前各高校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建设方面做的较好,89%的高校单独制定了相关文件并以校发文的形式全校发放执行;7%的高校以审计机构发文形式发放执行;将近5%的高校没有单独制定相关文件,只是参考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规定执行。

(六)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 目前,各高校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超过50%的高校没有公开审计结果,仅有4%高校的经济审计结果全部公开,44%的高校则根据不同范围公开不同的内容。审计的效果也还需要进一步改进,仅有26%的高校认为经济责任审计达到了应有的效果,65%的高校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只是部分达到了应有的效果,9%的高校认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

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

结合上述调查问卷的结果和目前我国高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实际情况,归纳起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还存在以下一些难点:

(一)审计评价困难 经济责任的不确定性和审计对象种类的复杂性,给审计评价带来困难。目前,大部份高校的中层领导干部任职时没有明确的任期经济责任,学校对于领导干部任期内应负的责任、任期目标、考核标准等都没有给出科学、明确的界定。此外,在高校中,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种类非常复杂,涉及机关部处、院(系、所、中心)、教辅单位和后勤产业等不同经济运行模式的单位。不同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审计侧重点不同,因此有针对性的评价也相对困难。

(二)审计程序单一 根据调查问卷显示,目前各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仍然是以离任审计为主,且采取先离后审的方式。因此,在审计过程中,一方面出现了配合难和执行难的问题,因为被审计对象己离岗,而继任领导又因为不了解情况或者认为与自己无关,对经济责任审计缺乏有效的配合,使审计工作陷于被动;另一方面,对审计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不好处理,审计结论难以落实,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审计成果的利用转化,影响了审计评价的有效性,降低了审计工作的权威性。

(三)尚未建立完整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 从调查问卷的情况来看,经济责任审计已广泛开展并成为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考察所需要履行的一个步骤。但是对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主要关注被审计对象有无重大经济决策、管理失误,有无重大违纪违规问题,还没有从审计报告中挖据有利于干部考察任用的其它信息,审计成果也没有成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重要参考资料部管理部门所重视。此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仅向委托部门、主管领导等报告,并未向广大师生员工公布,甚至在被审计领导干部单位内部也未公开,广大师生员工并不了解审计部门做了哪些工作,完成了哪些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在干部任免之后,审计报告被搁置、遗忘,造成了审计成果一次性利用的弊端,有悖于经济责任审计真正的目的。

(四)对于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不到位,宣传力度不够 由于对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宣传力度不够,学校部分领导干部、群众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认识尚不到位,特别是被审计单位的领导干部及有关工作人员对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认识不够全面。因此对经济责任审计的支持与配合不够,对经济责任的审计结果不够重视。

(五)审计人员较少与任务繁重的矛盾突出 由于学校批量任免、调动,集中开展审计,审计任务重与审计人员不足的矛盾表现得十分突出,直接影响到审计的效果。突击性审计往往达不到理想的效果,并且有的责任人任职时间较长,由于审计力量有限等原因,短时间内很难将其经济问题查清、查透,从而导致审计缺乏深度和广度,直接影响了审计质量。

三、完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完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有以下对策:

(一)明确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 对于学校没有明确规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界定,即:依法行政的责任、规范管理的责任、创造效益的责任。在这三个方面中,依法行政是基础,规范管理是手段,创造效益是目的。(1)依法行政的责任。作为组织的负责人,必须带领所在的组织,在法律框架允许的范围内活动,而不能逾越这个范围。对于所在组织的行为的合法性,负责人必须承担责任。(2)规范管理的责任。作为组织的负责人。需要使其组织在一个有效的秩序下运行,其本人也必须受这个秩序的约束。那么,这个秩序是否建立,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得到有效运行,就构成了领导者在规范管理方面的责任。(3)创造效益的责任。创造效益是一个组织的目标;既包括已经创造的效益,也包括拓展的未来效益空间,是过去与未来的兼顾;既包括经济效益,也包括社会效益,是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结合。

(二)灵活运用先审后离和先离后审的审计程序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当是全方位、多种组织形式并存的,片面强调先审后离而忽视先离后审,有悖于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的初衷,很难涵盖经济责任审计中各种复杂的情况,全面的经济责任审计应当既包括先审后离,又包括先离后审,这两种方式都是对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实施审计的有效方法。在正常的领导干部换届和现有的审计力量前提下,力争做到逢换届必审,同时又要适量安排任中审计,将“换届审计”与“任中审计”结合起来。

(三)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 经济责任审计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关键在于审计结果的正确处理和运用。(1)逐步实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为了增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促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和转化,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的效果,建议各高校可以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逐步试行经济责任审计公告制度,将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置于广大师生的监督之下,努力建立“四个公开”的制度:一是经济责任审计述职报告公开;二是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公开;三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公开;四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公开。(2)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数据库。对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行每审完一个,将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审计工作底稿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分类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数据库。与此同时,与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实行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连接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和信息网络体系。

(四)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宣传力度 为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宣传,可以由学校的审计和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联合编印经济责任审计册子,将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有关规定、被审计单位需要提供的支持与配合等内容包含在内。审计部门应与学校的组织、人事等部门相互配合,力争将经济责任审计册子列入到领导干部任前谈话和诫勉程序中去,努力使经济责任审计在发挥教育和防范的作用方面取得新突破。

篇6

1.立法层次较低。在我国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县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审计署关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细则》等,但这些法律法规的立法层次都不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还没有具体的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其他有关经济审计工作程序、审计技术方法、审计报告等的规定也不全面。由于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的立法层次不高,因此,我国经济责任审计机制在运行的过程中,很难发挥到最大的功效。

2.独立性严重缺失。在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由国家审计机关公务员实行,并将审计结构报告给各级部门,没有独立履行审计工作。这主要是由于审计机关隶属于政府,并不是独立的机构。因此,审计的最终结果多少受到地方的影响,不利于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从而影响经济责任的评价效果。

3.审计标准不规范。在我国各个地方的关于审计的各项法规文件存在不一致,比如审计的概念、目标、对象、方法、程序等存在差异。审计的标准、内容存在差异也就导致审计的结果存在差异,不利于国家对审计信息的掌握。

4.执业人员素质偏低。近年来,我国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繁重,呈现出审计人员严重不足的现象,主要因为许多的审计人员专业结构、知识结构和管理能力与审计要求不符合。这也严重制约了经济责任审计机制的效果发挥。

5.事后处理难。部分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对审计结果不重视,导致审计中不合理的结果处理不及时,致使国家遭受重大损失。

二、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机制治理举措

1.加快法制化建设进程,建立合理可行的审计规范体系。(1)制定标准化的审计规范体系。主要是对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审计程序等制定出标准的、清晰的、科学的定义。比如说,在审计目的方面,明确其是在于评价离任人员受托公共经济责任的效果;审计的内容方面,以单位财务审计为基础,重点在一些重大的经济行为、重大资金流向的监控情况上。

(2)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重点。审计评价时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立足财务审计的经济效益审计,坚持定时定量定性地考核。另外在考核中要抓住重点,从实际出发公正地评判。

(3)建立经济责任交叉和联合审计制度。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面广,审计过程复杂,因此必须理清审计的思路。各部门间实行分工合作,各司其责的同时加强合作交流,遇到问题时应以及时解决问题为第一要务,相互协作。

2.实施人力资源开发战略,培养高素质的审计专门人才。(1)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用人制度。首先,建立健全审计人员的考核制度,加强人才的选拔力度,增加竞争性;其次,加强日常和年度考核,激励审计人员自主学习,紧跟时代的脚步;另外,结合审计职业化管理的标准,健全各种考核制度。

(2)要大力加强培训工作,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首先,要鼓励审计人员提高自身素质;其次,要安排和组织审计人员及时参与培训;另外,对审计人员培训的形式要多样化,提高审计人员的兴趣和积极性。

3.客观和公正使用审计成果,努力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功效。(1)严格处理程序,确保审计功效。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构,决定经济责任审计的效果。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要及时向各部门反映,及时作出分析和总结,从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充分发挥审计工作的预防性和警示性作用。

(2)公示审计结果,注重处理效果。加强对审计结果处理的监督,强化审计成果的时效性,深入分析审查结果并且将之公示,才能将审计的作用和功效发挥出来。

(3)强化宣传与教育,重视示范效应。加强关于审计工作的一些宣传,让更多的人明确审计工作的内容、程序等等,另外还要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做宣传,这样才能引起审计人员和社会大众对审计工作的重视,为审计工作的开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机制治理意义

1.有利于客观评价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履行情况。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机制,重视审计人员的考核与评价,有利于增强审计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从而依法办事,保证审计人员按法律法规开展审计工作,保证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从而保证政府及时掌握我国经济的发展状况。

2.有利于完善干部激励与约束机制,正确评价和选聘干部。其一,明确了审计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对审计人员的行为有了规范和约束,从而促进审计工作的正常有序地开展;其二,可以了解审计工作开展的状况,对审计工作作出有效性地评价,做到奖惩有度。这对审计人员来说既有了行为的约束,同时又有了做好审计工作的动力。总之,能够为审计人员提供参照的规章制度,可以有序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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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的局限性

(一)审计缺乏自主性,项目安排的科学性有待提高

根据《审计法》的规定,审计部门可以自行安排审计项目,然而目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必须有党委政府、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委托才能进行,审计部门成了组织人事部门的办事机构,审计缺乏自主性,陷入被动审计的局面。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任免领导干部时,审计部门是不参与的,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时间的要求又比较高,从而实际工作中容易造成积压任务,无法全面按时完成委托事项,无法保证审计质量,也带来了较大的审计风险。另外,不少领导干部任职时间比较长,只在离任后才接受审计,容易形成走过场的局面。

(二)经济责任界定难,审计风险较大

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做出错误审计结论而导致的相关组织或人员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在审计过程中,以人为审计的对象,必然伴随着极大的风险,如:审计过程中可能违反程序、采集证据不当、查证不实或定性不准等风险。

(三)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难度大

在实际工作中,评价经济责任审计要比评价其他审计项目困难得多。主要是因为我国尚未形成完善的经济责任评价依据,审计评价的范围难以界定,致使评价存在一定程度的片面性,而且前后任的经济责任难以区分,对被审计人员的工作能力、应负责任的范围与性质等缺乏具体的分析与评价,同样也给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和界定增加了难度。

(四)经济责任审计存在滞后性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大多是由于各种原因在离任时才进行的。但是,在程序上往往是“先离任,后审计”,这种滞后现象是由我国政治体制及组织人事制度决定的。并且在未宣布之前,领导干部的离任还有其特殊的保密性,同样给离任前审计造成相对的难度。

(五)部门相互协调配合不够,难以有效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作用

纪检监察、司法与审计部门之间除每年例行的联席会议外,尚未在工作中形成合力,发挥整体作战的优势。在相互沟通、共享资源方面做得还不到位,未能实现案件线索资源共享的高效率运作。

(六)审计技术滞后

经济责任审计对权力制约和监督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审计机关经过多年实践虽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是审计方法仍然相对单一,审计技术手段相对滞后。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大部分被审计单位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的程度越来越高,而审计机关的计算机普及运用、软件开发及网络建设均相对滞后,与被审计单位极不对称,审计工作仍以手工查账为主,依靠内控制度来开展测评、核对、盘点、函证等审计工作,审计方法与手段仍然缺乏刚性,其监督力度难免大打折扣。

(七)审计主体综合素质欠缺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个兼容审计、监察、管理、监督等多种职能的更高层面的综合监督形态,对从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基本的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外,更要具备对事物判断和分析的敏感能力、洞察能力。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不确定性,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所处的行业不同,审计时的工作重点就不尽相同,这样就要求审计人员有较高的综合素质,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时间不长,拥有较高综合素质的审计人员不多,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多局限于传统的财务收支等方面的审查,无法深层次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使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处于一个较低的层次。

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一)提高重视程度

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部门利用审计手段从财政财务收支、资产保值增值、财经纪律执行等角度认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干部提供依据。经济责任体现的是一种受托利益关系,反映了当前经济发展与经济管理的需要,因此经济责任审计同样要突出中心、服务大局。在实际工作中力求将财务收支、目标考核、民主测评结合起来,对领导干部任期内应承担的经济责任予以明确划分,尽量规避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二)逐步做到离任必审、先审后离

如果离任不审就会职责不清,无法追究责任。如果先离后审,就会使审计流于形式,对离任领导缺乏约束力,同样会带来不应有的损失。如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须先离后审,也必须按照先离后审再任命的组织程序,切实做到审计结果出来前不得完成实质接工作,必须明确应由离任者本人承担的经济责任。只要被审计单位和离任者本人能够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就会处于主动地位。只有做到这一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作用才会进一步凸显。

(三)加大部门协作,搞好经济责任审计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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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财务收支、重大经济决策、内部控制执行、个人经济责任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和评价。因此,经济责任审计的责任与风险要远远大于一般项目的审计。如何认识审计风险,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防范,是我们必须关注的问题。

一、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表现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是指由于审计人员本身的失误或其他客观原因,未能全面了解责任者所在单位的情况而造成的估计和判断,导致经济责任审计结论不实,对被审责任人任期内的经济责任作出不恰当评价的风险。

在审计实践中,我们常见的风险有以下方面:

(一)审计准备阶段的风险

主要是指审计人员在审计前未按规定的审计程序开展工作而使被审计对象以不按法定程序进行操作为由提出异议或申请行政诉讼的可能性。主要表现在:

1.没有坚持“先审计后离任”原则,我们目前的经济责任审计通常都是在责任者调离原单位且到新单位上任以后,审计工作才介入,为审计核实、定性、评价带来困难。

2.忽略审计通知书的时间界限,不是在实施审计前三日把审计通知书送达被审计单位并抄送责任者,而是电话口头通知,甚至在进驻审计日才把通知书送给被审单位。

3.审前不作调查,对责任者和所在单位的情况心中无数,编制的审计方案通常都是一个模式下来的,流于形式,抓不住重点,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

(二)审计实施阶段的风险

审计实施阶段的审计风险,主要是指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因专业技能、政策水平、综合素质等主观和客观原因的影响,导致审计结果产生偏差的可能性。主要表现在:

1.取证风险。如果审计人员所取得的审计证据不完备就不能满足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就会导致审计结果偏离事实,而产生风险。

2.检查风险。指审计人员由于在实质性检查的现场作业中所造成的失误使审计结果偏离事实的可能性。

(三)出具报告阶段的风险

出具报告阶段的审计风险,主要是指审计人员由于出具的审计报告对审计事项把握不全面,对责任者的经济责任评价不准确,未能按照规定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给审计主体带来不良影响和损失的可能性。主要表现在:(1)没有按审计规范征求被审单位和责任人对审计报告的意见,或口头上征求意见而不要求书面意见。(2)对被审计单位和责任人提出的异议不去核实也不作解释。

(四)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由于缺乏具体的操作规范,审计评价指标没有统一的标准,导致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不能很好地体现出领导干部的差异性,使审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受到了质疑。主要表现在:我国目前已形成以《审计法》为核心的审计法规体系,但是法律法规自产生之日起就具有滞后性,滞后于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当前的社会经济活动日趋复杂,法律法规约束的范围之外存在许多合理不合法问题。

(五)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

此风险主要表现在:(1)现在的审计人员一般都不具有复合专业背景,专业知识基础单薄,不能适应出现的新情况。经济责任审计涉及面广,要求审计人员不仅要具备查账能力,还要熟悉宏观经济管理知识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具备综合判断分析能力等,但是目前大部分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够全面,严重制约和影响审计工作的质量。审计人员目前仍采取传统的审计方法,只注重实质性测试,对账、证、表检查后出具审计报告。未能采用以内控制度测评为主的现代审计方法,不能确定审计重点、突出审计重点,难以保证审计质量,从而加大了经济责任审计风险。(2)我国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不高,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一般是干部个人,一旦追究责任,多方的说情者,软磨、硬泡等方式方法往往让原本就很薄弱的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经受更严峻的考验。

二、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严格履行相关审计程序

审计程序是为保证审计质量而制定的必须经过的法定工作顺序,程序的违背和遗漏将严重影响审计的效果,增加审计风险。经济责任审计既要严格执行《审计法》规定的审计程序,又要做到依法审计、依法处理处罚。作为一项特殊的审计事项,经济责任审计必须严格履行以下法定程序:

第一,审计准备阶段。这一阶段包括审计立项、编制审计方案、下达审计通知书等审计程序,审计立项必须有受托依据,由干部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委托建议;审计方案的编制必须详细、认真,做好事前调查,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下达审计通知书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和“两个暂行规定”的日期要求。

第二,审计实施阶段。应切实贯彻“双向承诺制度”,即审计双方要对相应的事项作出书面承诺,被审计单位对所提供各种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做出承诺,审计机关则作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承诺,在审计取证过程中,应注意审计方法的科学性以及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

第三,审计终结阶段。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前,需要征求被审计单位及其领导干部的意见,允许提出异议,并把好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结论的复合关。

(二)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相关法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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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识不到位,使审计成效受到影响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由于被审计单位缺乏必要的认识,觉得只有在领导离任后才能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这样就导致审计部门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缺乏有效的配合,往往导致在审计过程中,部分审计程序存在简化及被迫取消的情况。同时审计人员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需要收集资料及对查处的问题进行定性时也会存在较多的麻烦,使审计判断受到较大的影响,不利于审计人员工作积极性的提升。另外在审计结果落实上也存在较大的难度,各单位对审计结果缺乏重视,不能积极对领导任期内遗留的历史问题进行有效的整改,很大一部分继任者都不愿意承担提纠错改错的责任,这样就导致处理处罚落不到实处,使一些应该处理的问题得不到有效的处理,严重制约了审计监督的效果。

2.审计的方法、手段单一

近年来,各行各业都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当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其还是采用就账查账的手段进行,这已越来越无法满足当前各行业对审计质量和深度的需要。这种审计方法和手段由于缺少量化的对比分析,审计结论内容也缺乏具体性,审计方法和手段较为单一,缺乏综合性的分析评论,往往只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基本情况进行评价,在其他方法的评价上不仅缺乏量化对比分析,而且在评价上也不够全面和具体,从而导致审计质量很难得到提高。

3.审计评价不规范

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审计所到的具体报告来对领导干部进行客观的评价,但在具体实际工作中,由于审计评价普通存在不规范的地方,不仅审计人员不能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和方法进行深入的了解,而且自身业务水平也不高,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程序、审计的关键点及报告披露的主要内容不能有效的掌握,从而无法保证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质量。

二、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对策

1.抓住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

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需要抓住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针对被审计人任职期间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做出的重要经济决策及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等进行重点的审计。这就需要审计人员需要对与财务收支有效的经营决策、管理情况、经营业绩和财务活动进行审查,从而将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内的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应承担的经济责任进行全面的反映。对国有资产存量的真实性、增减变动及资金结构的合理性进行着重审查,有效的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对被审查者任职期间内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收益水平进行审查,看其各项经济决策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经济效益。通过对任职期间所在单位内部的财务核算、成本管理及财产流转等情况进行审查,看其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从而对被审查者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进行评价。

2.客观公正,把握好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需要做到实事求是和依法依规进行审计。做到客观公正进行审计评价,对领导干部的业绩和责任进行客观评价,全面看待问题,在评价过程中需要充分的考虑到客观环境及基础条件所带来的影响作用。在进行审计评价过程中,需要以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为基础,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在对财务收支进行评价时,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来对其进行定性分析,明确审计范围,只对经营和财务数据得到核实的事项进行评价。

3.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通过制度来指导和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解决授权和立项不规范、审计内容不明确、评价标准和审计程序不统一等问题,以做到问题查清、责任到人、评价客观、结论准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综合审计,涉及相关部门多,单靠审计部门难以独立完成。为此,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关部门配合、协调规定是搞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条件。在进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发挥纪检、组织人事部门的职能优势,做到集中优势,整合力量,一起开展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4.寻求适应新形势、新特点的审计方法

审计人员对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实施全面审计重点,但对部分重大事项,要结合领导干部任期履行职责情况,适当地有选择地向以往若干年份进行期外延伸审计。而把期中审计的责任评价放在动态的发展过程中来考察,通过纵向比较可以全面客观反映期内经济责任的全貌,从而使审计人员能够准确地对被审对象进行评价。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的考察,必须依据审计项目,对所需掌握的账据数表等原始凭证进行全面核查,从中掌握经济活动的真实资料。

三、结束语

在当前新形势下,我国领导干部反腐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强,在这种情况下,通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可以有效的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完善领导机制,有利于我国反腐斗争的不断深入。所以作为审计机关,需要坚持与时俱进行精神,依法履行审计职能,在工作中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不断的克服各种困难和阻力,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作为当前我国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为我国反腐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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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计技术方法简单,科技支撑力量薄弱。目前新疆农村信用社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仍停留在现场检查、手工操作、人为判断的阶段,人力、财力、时间耗费较大,工作效率低,审计工作质量不高。审计技术方法的局限性,已远远不适应当今快速发展的业务规模和现代化经营管理的需要。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杜绝与防治一些违法违纪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笔者认为,农村信用社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亟待改进和加强,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与服务职能,健全、加强领导干部管理机制,确保农村信用社可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二、经济责任审计亟需改进和加强

1.完善经济责任计划管理制度,有计划、有部署的安排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农村信用社必须根据经营管理发展的需要,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出系统规划,形成经济责任计划管理制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一般为年度计划,是通过文字报告、报表等形式来编制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和目标,合理统筹安排全年的经济责任审计任务,保证审计工作质量。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制度就可以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到层次分明,任务明确,审计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2.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对审计人员的系统培训可以通过三种方式来进行:一是对参加相关业务部门举办的各项业务培训,加强对业务基础知识和新业务知识的学习;二是审计部门加强内部审计专业知识的培训,可以采取审计业务规范培训、专题研究、经验交流等方式;三是对参加内审协会举办各种审计培训,通过后续教育,更新审计人员的业务知识,拓宽思路,培养创新能力,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四是建立起专家咨询渠道和专家咨询机制,对专业性强、需要进行专家咨询的事项,建立专业机构的联系,及时地得到高质量的咨询建议或专家建议,以保证审计事项判断的准确性。

3.审计监督关口前移,开展事前审计和事中审计。适当开展事前经济责任审计,在高管人员任职前对农村信用社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做好摸清家底工作,以保证经济责任确认的合理性、有效性。在高管人员在任期间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事中经济责任审计,对其履职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

4.规范操作审计程序,坚持“有离必审,先审后离”的原则。在经济审计工作中,必须坚持“先审后离”的原则,将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惩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与评价功能。

5.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范审计操作流程。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责任制和质量控制制度,落实审计人员的工作责任,从工作底稿到审计报告,从审计方案到档案归理,从责任界定的准确性到提出建议的合理性等多方面综合考核、评价审计人员的工作质量与审计内控执行情况,以提高审计人员的责任心和工作质量;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的报告制度,审计部门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必须及时报送相关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充分利用审计成果,把审计结果作为选聘和调整干部的考察内容,纪检部门要根据审计结果对违纪政纪、贪污受贿以及徇私枉法的犯罪分子坚决予以处理,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决定及时整改;规范经济责任审计操作程序,审计人员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各项审计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