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31 16:21:28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政治哲学的基本问题,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我们的哲学教科书一直认为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这一观点是由恩格斯提出的。恩格斯说:“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我认为,恩格斯在这里将物质与存在的概念混为一谈了。这是因为:首先,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只能解决思维或意识是不是存在的问题,而不能解决物质与存在的关系问题。然而,哲学既要研究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也要研究物质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可见,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并不是哲学的基本问题。其次,哲学的基本问题也不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因为,哲学是唯物辩证法哲学。唯物论首先说的是物质与精神或思维的关系问题。所以说哲学的基本问题,也不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再次,恩格斯在哲学基本问题上发生错误的主要原因是将物质与存在混为一谈。其实,物质与存在并不是同一概念,也没有等同重合性。存在要比物质的概念宽泛的多,包括思维也是存在。物质是实存在,意识是虚存在。只有把意识和物质都看做是存在的,才能进一步研究它们之间的绝对相对问题和决定性作用与被决定性作用的关系问题。如果根本就不承认思维或意识的存在性,那就既不会存在绝对相对问题,也不会存在决定性作用与被决定性作用的关系问题。所以说,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并不是哲学的基本问题。即使是我们“修正”一下,将存在换为物质,那么,意识和物质的关系问题是不是哲学的基本问题呢?我看也有问题。因为,从宇宙自然的角度来看,质量和能量、空间和时间以及静止和运动,这些范畴还既不涉及意识,也不涉及和意识相对应的“物质”概念,完全是从宇宙自然本身的角度来考察的。如果在考察宇宙自然时就以人划线,以人定位,势必陷入“唯我论”、“唯心论”的泥潭。再从辩证法的角度来看,对立统一律、否定肯定律以及量变质变律,这些规律之中对立统一律是基础、前提、核心,说明对立与统一是辩证法哲学的基本问题。
因为,对立与统一规定着否定与肯定及量变与质变,由此,也说明了意识和物质的关系并不是辩证法哲学的基本问题。再从主体的角度来看,经济主体的基本问题是劳资关系问题,政治主体的基本问题是公民和国家的关系问题,或曰官民关系问题。再从历史主体的角度来看,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是历史主体的基本问题。很长时间以来,甚至直到现在,我们的哲学教科书仍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看作是一对矛盾统一体,这是发生混乱最根本的原因。社会存在是与自然存在相对而言的,自然存在反映的是自然客体,而社会存在反映的则是社会主体。然而,社会意识则一方面是与自然意识相对而言的,另一方面又是与社会物质相对而言的。因为,社会意识包括经济意识和政治意识,而社会物质包括经济物质和政治物质。这样,我们就可以发现,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并不是对应概念。二者只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以及被包含与包含的关系。把握这一点,是认识社会意识能动性的关键。因为,如果否认社会意识的存在性,否认社会意识属于社会存在的范畴,就等于说意识是不存在的,那么,不存在的东西又哪里能有能动性呢?有人对与社会意识相对应的社会物质的概念提出质疑。其实,社会物质包括经济物质和政治物质。经济物质是容易理解的,一切资本,如固定资本与流动资本及其产品都是经济物质。而政治物质则是指国家机关、军事力量、法庭、监狱等等,这些难道不是政治物质吗?
虽然在社会存在中也包括社会意识与社会物质的关系问题,甚至在社会经济中,包括经济意识和经济物质的关系问题,而在社会政治中包括政治意识和政治物质的关系问题,但都不是基本问题。经济意识和经济物质的关系问题,不是社会经济的基本问题,政治意识和政治物质的关系,不是社会政治的基本问题,同样,社会意识和社会物质的关系问题,也不是社会历史的基本问题。况且,将意识和物质的关系问题作为哲学的基本问题,也无法说明哲学体系的科学性。哲学是自然观和历史观的互补。自然观反映的是客体存在,历史观反映的是主体存在。客体并不等于物质,因为,自然人意义上的意识,也是客体。同样,主体,亦即社会也不等同于意识。社会物质,包括经济物质如资本和政治物质,如监狱、法庭、军队等,也属于主体范畴、社会范畴。由此,也说明了意识和物质的关系问题,并不是哲学的基本问题。[意识与物质的关系不是哲学的基本问题,那么,它在哲学中处于一种什么样的地位呢?我认为,意识与物质的关系是哲学本体论的基本问题。哲学与本体论并不存在等同重合的关系,二者也不是同一概念。哲学与本体论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本体论当然是哲学,然而即不能反过来说哲学就是本体论。哲学包含本体论,本体论只是哲学的一部分内容。哲学不仅包括本体论,而且包括自然观、辩证法、以及经济观、政治观、历史观等内容。其中,自然观是本体论的前提,它们与辩证法共同组成哲学客体的范畴。自然观的基本问题是质量和能量的关系问题,这一点是由爱因斯坦的质能关系原理确立起来的。因为,空间和时间以及静止和运动的关系,都是建立在质能关系的基础上。这无论是在哲学上,还是在物理学上都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事情。从哲学的角度来看,主要是解决了自然辩证法的基本问题,人们可以由质量和能量的关系入手,进一步认识空间和时间的关系以及静止和运动的关系。遗憾的是,我们的哲学教科书还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原因在于马克思在前,爱因斯坦在后,抱着“凡是论”态度的哲学家们,并未能将爱因斯坦的这一哲学与自然科学上的突破性发展成果接纳入哲学的体系,还在一百多年前的哲学水平上徘徊和原地踏步,更谈不上对爱因斯坦相对论思想的批判性发展。
建立在自然辩证法基础上的是本体辩证法。本体论的基本问题是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因为,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直接制约着实践和认识的关系问题。实践是物质的,认识是意识的,客观是物质的,主观是意识的等等。
建立在自然辩证法和本体辩证法基础上的是客体辩证法。辩证法的基本问题是对立和统一的关系问题,这一点理论界是明确的。现在需要进一步研究的是对立和统一的关系、否定和肯定的关系以及量变和质变的关系。自然辩证法和本体辩证法以及以它们为前提的客体辩证法,共同构成哲学的客体,而和客体相对应的是主体。主体包括经济主体、政治主体以及以它们为前提的历史主体。主体经济的基本问题是资本和劳动的关系问题,即劳资关系问题;而主体政治的基本问题是公民和国家的关系问题,即民主和法治的关系问题。建立在经济主体和政治主体基础上的历史主体的基本问题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问题,由此,我们可以发现整个哲学实际上是如下一个体系:通过上述哲学体系图,我们就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到,哲学与本体论既不是等同重合关系,也不是同一概念。
二者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本体论只是哲学的一部分。既然如此,本体论的基本问题与哲学的基本问题,就不是一回事。本体论的基本问题是意识和物质的关系问题,而哲学的基本问题则是客体和主体的关系问题。当然,哲学是一个多层次体系,然而每一个层次和每一对范畴的基本问题都必然反映客体和主体的关系问题。如自然辩证法的基本问题是质能关系问题,而在质能关系中,质量是客体,能量是主体。因为,质量具有可动性,而能量具有能动性。由此决定了空间具有客体性,时间具有主体性;静止具有客体性,运动具有主体性。因为,空间是质量的存在形式,而时间是能量的存在形式;静止是质量的本质特征,而运动是能量的本质特征。再从本体论来看,它的基本问题是物质和精神的关系问题,而物质具有客体性,精神具有主体性。由此决定了实践具有客体性,认识具有主体性;客观具有客体性而主观具有主体性。因为实践是物质的,而认识是精神的;客观是物质的,主观是精神的。再从辩证法来看,它的基本问题是对立和统一的关系问题,对立性是反映客体与客体的对立性以及主体与主体的对立性,而统一性则是反映客体和主体的统一性。由此说明了否定性反映的是客体与客体的否定性以及主体与主体的否定性,而肯定性则是反映客体和主体的肯定性。同样,量变反映的是客体与客体的量变以及主体与主体的量变,而质变则是反映客体和主体的质变性。因为,否定和量变都是反映事物的对立性特征,而肯定与质变都是反映事物的统一性特征。再从社会经济主体来看,它的基本问题是资本和劳动的关系问题,资本是客体,劳动是主体,因为资本具有可动性,而劳动具有能动性。由此决定了剩余资本具有客体性,而剩余劳动具有主体性;资本股份具有客体性,而劳动股份具有主体性。因为,剩余资本与资本股份都是资本的特征,而剩余劳动与劳动股份都通过上面的分析,就可以十分清楚地说明:其一,无论哲学有多少层次,每一个层次中的基本问题都是反映客体和主体的关系问题。其二,只有客体和主体的关系问题,才能将哲学的所有范畴从始至终贯彻到底。其三,这就更清楚地说明,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并不是哲学基本问题。一方面是由于存在既包括意识存在,也包括物质存在。思维与存在是直接同一的,二者既不存在对立关系,也不存在统一关系。再从物质和意识的关系来看,虽然物质是客体,意识是主体,但客体并不等同于物质,主体也不等同于意识。客体和主体的关系,要比物质和意识的关系宽泛的多,深刻的多。只有客体和主体的关系问题,才能将哲学各个层次的所有范畴从始至终作为主线贯穿到底,而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则只能说明本体论的基本问题。超出本体论的范畴,如自然哲学、辩证法哲学和经济哲学、政治哲学以及历史哲学的基本问题,就都不是由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所能说明得了的。过去,正是由于哲学教科书没有认识到哲学是客体哲学和主体哲学的互补。所以,一些哲学家便一再否定历史观的哲学属性。其错误在于:首先,哲学既包括对认识对象,即自然的认识,也包括对认识者,即社会人自身的认识。如果只完成对宇宙自然的认识,而不完成对社会人自身的认识,就不是完整的哲学。其次,人类认识世界的目的在于为人类自身的存在而服务。如果连人类自身是怎样存在的都弄不清楚,那么,对自然的认识就毫无意义,从而也就否定了哲学的价值。最后,从哲学本身来看,历史观正是哲学区别于一切西方旧哲学的具有决定意义的一部分,历史观的创立是整个哲学实现变革的枢纽和焦点。马克思如果不创立社会历史观,就不可能完成哲学上的根本变革。
由上可见,无论从哪方面看,都说明历史观不可能不属于哲学的范畴。还有一种观点,虽然承认历史观属于哲学的范畴,但认为只有客体哲学是哲学的基本内容,而历史观则属于哲学在社会科学中的“推广和应用”。这是斯大林的观点。他说:“历史唯物主义就是把辩证唯物主义的原理推广去研究社会生活,把辩证唯物主义的原理应用于社会生活现象,应用于研究社会,应用于研究社会历史。”这种观点的要害在于把客体哲学和主体哲学看做是两门学科,而不是看作哲学的不同组成部分,这就割裂了哲学本身的完整性。其实,列宁关于客体哲学和主体哲学是一块整钢的思想才是正确的。列宁说:“在这个由一整块钢铁铸成的哲学中,决不可去掉任何一个基本前提任何一个组成部分。”我们常说既要坚持,又要发展。在哲学基本问题上,我们所要坚持的,正是由哲学为我们开辟出来的客体和主体相互补的这种完整领域。在这个问题上的任何倒退,都只能导致哲学本身的倒退。
在客体和主体的关系中,二者都是非决定性的。从主体的非决定性来看:首先,自然可以决定社会的存在。当自然还没有进化到人类的时候,社会就是不存在的。同时,如果自然发生大的灾变时,就有可能将人类大部或全部毁灭,玛雅文化、希腊文化等的突然性毁灭,就很有可能是大自然的灾变造成的。其次,自然可以决定社会的富裕程度。一切自然资源,都是大自然本身的分布所形成的,矿藏、物产、地势等都可以造福一方,这都不是人的力量所能达到的。
关于主体的非决定性,是的基本原理。马克思说:“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所创造。”马克思的论述,很明显地说明了主体具有非决定性。这是因为大自然本身具有规律性,人类的社会活动如果不符合客观规律,其目的就不能实现,甚至反过来对人类违反客观规律的错误行为实施惩罚性报复。
新课程改革下的高中思想政治课教学,以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中心内容,简明扼要地讲授经济学、哲学和政治学的基本观点,以及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常识,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主渠道,对增进学生对社会主义社会认同感以及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实施新课程改革以来,高中政治教学更加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其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被赋予新的内涵,不断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一、设法让学生对政治教学的内容充满兴趣
我们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会发现,兴趣作为一种特殊的心里特征,会在一定的情感体验影响下,让人们产生一种积极探究某种事物或从事某种活动的意识倾向,然后人们才会愉快并且主动地去探寻、研究,由此可见兴趣是推动人去寻求知识和从事工作的一种内驱力。
在高中政治课堂教学中,学生的兴趣相当重要。政治教学本来就是一种教师和学生的双边活动,教师让学生对所学内容感兴趣,首先要了解学生实际,这样才会为提高政治课堂教学效率奠定坚实的基础。处在人生发展黄金阶段的初高中学生,他们情绪复杂、情感丰富,并且对外界知识的渴求欲望相当强烈,但是由于意志脆弱、缺乏刻苦精神等因素难免会出现逆反心理等,为此,教师需要从实际出发,在教材中从适当的角度寻找学生学习的兴趣点。
例如在讲述建立国际新秩序的内容的时候,如果教师照本宣读:(1)保障各国享有平等和内政不受干涉的权利。(2)保障各国享有平等参与国际事务的权利……这样下去,由于不能充分地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即使是内容再有趣,学生也会感到乏味,甚至会很恼火:发出“直接读课本,我也会讲”这样极端的言论。我在进行讲课的时候是从讲故事开始入手的,我给学生讲了伊拉克战争这样学生很感兴趣的事件,通过这场战争学生也明白了建立国际新秩序的重要性,由此也对建立国际新秩序的内容产生兴趣。我并不就此为止,还让学生进行讨论,讨论建立国际新秩序的原因。学生通过我讲述的伊拉克战争有所思考,纷纷说出建立国际新秩序的原因,很快掌握了所学习的知识点。
二、哲学思想要与实践相结合
在高中政治教学中,政治哲学不仅是教学的重点,也是教学的难点。很多学生由于认知有限,对此感到不是很难理解,进而会努力地背得滚瓜烂熟,但是一做题就很容易出错,缺乏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真理和科学理论正确地反映了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能够指导人们提出正确的实践方案,在教学过程中采取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式是指从实际生活中概括出理论,抽象出理论,而不只是用实际去说明理论,只有坚持了实践第一的认识论精神,才是全面地坚持了理论联系实际。
例如,哲学的基本问题是什么?(1)思维与存在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 (2)思维与存在关系的问题, (3)思维与存在同一性的问题 , (4)思维能否正确反映存在的问题。这个问题虽然考察的是学生对哲学基本问题的记忆,但是所列举的3个错误选项视觉干扰特别强烈,有的学生虽然对哲学的基本问题背的滚瓜烂熟,但是由于不了解其中的意思,遇到这种情况也会拿不定选项。根据我的调查,学生选(1)不选(2)的情况较多,其错误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他们对哲学基本问题的不理解。此题考察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与存在的问题,也叫无知与意识关系的问题,(1)与(3)是哲学基本问题的两方面的具体内容,不是哲学本身的问题,也就是说(2)与(1)(3)之间是整体与局部的关系,(4)是(3)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为此,教师在授课的时候就要特别注重根据教学理论和学科知识的逻辑关系组织起来的完整体系,并通过独立教学形式,实现其教育功能。
三、帮助学生构架知识框架,让学生把握好学习的整体
新课程改革后的高中政治教学内容的特点之一——内容繁多并且其重要性和难度值仍值得备考的学生给予足够的重视。如果在复习的时候学生直接打开课本背个不停,这样的学习即使是付出了极大的努力依然效果不佳。对框架结构的把握,是文科学习过程中的重要步骤,也是有效的学习方法。这种提纲挈领似的学习,同样可以使学生在头脑发胀的高考政治复习中具有较高的效率。
教师在指导学生进行政治复习的时候,如果多花点心思将知识框架和层次结构梳理清楚,这样学生需要记忆的散乱的知识就变的清晰、有条理、系统。并且在面对任何考试题目时,由于对知识有一种高屋建瓴的把握,很容易把题答正确。
教师在帮助学生构建知识框架的时候不仅要把知识的框架和层次结构的梳理贯穿在政治复习的每个阶段,而且还要求再进行进一步的理解和记忆,只有找出层次结构之中的内在联系与逻辑,才能使这个框架和结构有意义,成为自己的,而不是别人的。
例如政治必修二的框架:
(1)人民民主的本质?人民当家做主。
(2)人民民主的特点?
(3)民主与的关系?
(4)为什么要坚持人民民主?(是正义的事情)等等
这一个框架共10个大知识点,教师给学生罗列后,再就每个知识点进行展开,每个知识点又分成若干个小知识点,这样就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要达到的一种终极目标和学习效果。这种方法必将极大地提高教学的效率。
教师要不断地尝试各种各样的教学方式,并且取其精华,博采众长,推陈出新,逐渐地形成符合自己教学情况的体系。还要鼓励学生主动学习,为每一个学生提供更多、更频繁、更深入的参与思想政治活动的机会,真正使每一个学生都成为课堂的主人。
参考文献:
[1]林睦哲.新课改下提升高中政治教学有效性的措施探究[J].新
高二政治必修四知识点总结1美好生活的向导
1、哲学智慧的产生与起源:
哲学的智慧产生于人类的实践活动。哲学源于人们对实践的追问和对世界的思考。
2、哲学的本义:爱智慧或追求智慧
3、哲学的任务:正确地看待自然、社会和人生的变化与发展,指导人们正确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4、什么是哲学: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哲学是对自然、社会和思维知识的概括和总结。
(1)世界观、方法论的含义和关系:
世界观是人们对整个世界以及人与世界关系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
方法论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原则和根本方法。
关系:世界观决定方法论,方法论体现世界观
(2)哲学是世界观与方法论的统一:
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有什么样的方法论。,不存在脱离世界观的方法论,也不存在脱离方法论的世界观。
(3)哲学与世界观的关系:
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
(4)哲学与具体科学的关系:
具体科学是哲学的基础,具体科学的进步推动哲学的发展。哲学为具体科学提供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
高二政治必修四知识点总结2百舸争流的思想
1、什么是哲学的基本问题?它包括哪些内容?
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①思维和存在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②思维和存在有没有同一性的问题。
2、为什么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
①哲学的基本问题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②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一切哲学都不能回避,必须回答的问题。
3、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基本观点:
唯物主义:物质是本原,先有物质后有意识,物质决定意识。
唯心主义:意识是本原,物质依赖于意识,意识决定物质。
4、唯物主义的三种基本形态及其合理性、局限性:
唯物主义的三种基本形态即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理解:①古代朴素唯物主义:合理性——否认世界是神创造的认为世界是物质的,坚持了唯物主义的根本方向,本质上是正确的。局限性——这些观点知识一种可贵的猜测,没有科学依据;它把物质归结为具体的物质形态,着就把复杂问题简单化了。
②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合理性——在总结自然科学成就的基础上,丰富和发展了唯物主义。局限性:它把物质归结为自然科学意义上的原子,认为原子是世界的本原,原子的属性就是物质的属性,因而具有机械性、形而上学性和历史观上的威信注意等局限性。
③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正确地揭示了物质世界的基本规律,反映了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要求,反映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它是现时代的思想智慧,是无产阶级的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伟大思想武器。
5、唯心主义的两种基本形态:主观唯心、客观唯心
6、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斗争从属于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斗争
高二政治必修四知识点总结3时代精神的精华
1、哲学与经济政治的关系:哲学是经济、政治在精神上的反映。
2、为什么真正的哲学是自己时代的精神上的精华?
①正确地反映了时代的任务和要求。②牢牢把握了时代的脉搏③正确地总结和概括了时代的时间经验和认识成果。
3、哲学对社会变革的作用:
①通过对社会的弊端、对旧制度和旧思想的批判,更新人的观念,解放人的思想。②预见和指明社会的前进方向,提出社会发展的理想目标,指引人们追求美好的未来,动员和掌握群众,从而转化为变革社会的巨大物质力量。
4、哲学产生的阶级基础、自然科学基础和直接理论来源:
阶级基础:无产阶级的产生和发展、
自然科学基础:从“主要是搜集材料的科学”发展为“本质上是整理材料的科学”
直接理论来源:德国古典哲学[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基本内核(批判地吸取)]
5、哲学的基本特征:
①第一次实现了唯物主义与辩证法的有机统一,唯物辨证的自然观与唯物辨证的历史观的有机统一。
②实现了实践基础上的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
6、中国化的三大理论成果:
①--思想及其精髓与活的灵魂
②--理论及其主题
--重要思想及其本质
高二政治必修四知识点总结4探究世界的本质
1、理解物质的概念:
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它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这是与意识相比而言);根本属性是运动(这是与物质的其他属性相比而言)。
2、运动与物质的辨证关系:
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运动是物质的运动,物质是运动的承担者;离开物质谈运动,离开运动谈物质都是错误的。
3、绝对运动与相对静止的辨证关系:
静止是运动的特殊状态;动中有静,静中有动。
4、理解规律的客观性及认识规律对生活和实践的意义:
规律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
人可以在认识和把握规律的基础上,根据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利用规律,改造客观世界,造福于人类
把握思维的奥妙
1、理解物质与意识的辨证关系,在此基础上,掌握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方法论。
辩证关系:物质世界是先于人的意识而存在的,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
方法论:掌握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并不是否定发挥主观能动性。它要求我们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探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
求索真理的历程
1、实践的概念与特点
概念:实践是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一切物质性活动。特点:实践具有客观物质性,实践具有主观能动性,实践具有社会历史性。
2、从认识的来源、认识发展的动力、认识正确与否的检验标准,认识的目的和归宿等角度理解“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3、理解真理的客观性及真理是具体的有条件的:
社会科学是用科学的方法,研究人类社会的种种现象的各学科总体或其中任一学科,包括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等。社会科学的研究,与哲学有着生死相随的紧密联系。哲学为社会科学的研究提供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确立了一般性原则。哲学,作为彻底的、实践的、科学的唯物主义哲学,为社会科学研究确立了科学的一般性原则。
一、社会科学研究一般性原则的理论基础――哲学基本问题
哲学认为,劳动实践是人的本质属性,也是社会的本质属性。人在劳动实践中与自然界和其他人发生相互联系,形成社会关系,构成了人类社会存在的必要因素。社会科学把人类社会作为研究对象,实际上是研究人在劳动实践中的各种现象和问题。可见,哲学为社会科学研究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哲学的视野中,人的劳动实践,即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是遵循一定的基本原则和规律的,因而社会科学也存在一般性原则,并且与哲学基本问题的原则一脉相承,也就是说,社会科学的一般性原则体现在哲学在哲学基本问题上科学立场。恩格斯明确指出:“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1]因而,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所包含的内容就是社会科学一般性原则的基本内容。
1.社会科学研究的唯物主义原则。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一个方面是精神与物质的本源问题。对这一问题的不同回答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分水岭。唯物主义哲学认为,物质是第一性的,精神是第二性的,世界的本源是物质,精神是由物质所派生的。在现实社会中,人是以劳动实践区别于动物而显示其社会存在的,人类社会存在的各种现象,从根本上说,都是人的劳动实践产生的。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理解这一观点:第一,生产力水平从根本上决定着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等各个领域的基本状态;第二,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着上层建筑;第三,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的主体。哲学的基本立场为社会科学树立了第一个科学的一般性原则,即唯物主义原则。
2.社会科学研究的辩证性原则。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二个方面,是如何理解世界的存在状态以及用什么样的思维方法来把握世界。辩证法认为,世界是普遍联系和发展的,世界的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也不可能是静止的,而是与其他事物相互联系的,并且不断运动变化的。在哲学中,辩证法与唯物主义是统一的。虽然物质是世界的本源,精神由物质派生,但是精神反过来也会影响物质,人们的社会意识也会对社会存在起着巨大的反作用。这一基本问题反映在在社会历史中就具体体现在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上。当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时,就会对生产力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反之,当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时,就会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障碍。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二个方面为社会科学研究树立了第二条基本原则,即辩证性原则。
3.社会科学研究的实践性原则。实践是哲学的基础。马克思在批判费尔巴哈旧唯物主义时指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2]哲学发现,物质生产活动是人类的第一个历史活动,生产实践既是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过程,又是人与人之间互换活动的过程,同时还是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和观念的变换过程。[3]哲学基本问题,即思维与存在关系问题,实际上是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之上的,可以说哲学的最大特点就是其实践性。运用哲学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基本要诀就是必须从人的实践活动出发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哲学的实践特性为社会科学研究提供了第三条一般性原则,即实践性原则。社会科学研究的实践性原则是唯物主义原则与辩证性原则统一的基础。社会科学研究的唯物主义原则强调物质对于人的意识的决定性作用、经济基础对于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中的主体地位,辩证性原则强调社会各个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而实践性原则贯穿于前两种原则之中,成为这两种原则融合统一的基础。物质与意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人民群众与社会历史,都是因为人的劳动实践而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因为人的社会存在方式就是劳动实践,没有人的社会存在就没有社会的存在,也就没有社会科学这个概念。因此,离开了劳动实践,唯物主义原则和辩证性原则就都将不存在;有了劳动实践,唯物主义原则和辩证性原则就具有统一性,统一于人的劳动实践。
二、社会科学研究一般性原则的方法论基础――世界观、历史观、整体观、发展观
社会科学研究一般性原则是哲学对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论指导。具体说来,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论主要受到的世界观、整体观、历史观和发展观的指导。世界观是人们对整个世界即对自然、社会和思维的根本看法,历史观是世界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世界观不仅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指导思想,同时也是社会科学进行研究的科学方法,而社会历史观则是社会科学研究的基础。社会科学的研究只有以正确的世界观作为选择方法的指导思想,才能坚持唯物论、排除主观先验论;才能从特殊中把握普遍性、从复杂现象中把握本质规律;才能坚持历史方法与逻辑方法的辩证统一。整体观是指从全局考虑问题的观念。作为整体的客观事物是一个有机的系统的结构体系,包含着物质多样性、丰富性。因此,作为反映这一整体性的人的观念有整体与局部、整体与层次、整体与系统、整体与个别、全面与片面等哲学范畴。社会科学的研究只能以整体之中的某一局部、某个层次或系统中的某个方面作为研究对象,但社会科学研究同时遵循着整体性原则。发展观是指物质世界的一切事物、现象及其在思维中的反映,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由旧质到新质的有规律的运动和变化过程。发展观是科学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它是世界观理论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方法。
哲学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高度统一。的世界观,包括历史观、整体观和发展观,为我们在社会科学研究中遵循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实践唯物主义基本原理提供了具体的方法论指导和运用这些原理时的基本规范,实际上就从方法论上为社会科学研究确立了一般性原则。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坚持的世界观、历史观、整体观和发展观,是坚持社会科学研究一般性原则的基本前提和方法论基础。
【参考文献】
对于伦理学的基本问题,迄今学界大致有如下六种看法:
第一种认为是利益与道德的关系问题。它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要回答利益与道德谁决定谁以及道德对利益有无反作用,二是要回答是个人利益服从社会集体利益还是社会集体利益服从个人利益。
第二种认为是善与恶的矛盾问题因为,善与恶的矛盾是道德生活中的特有现象,只有伦理学才研究善与恶。
第三种认为是“应有”与“实有”的关系问题。应有,即道德原则与道德规范所反映的价值取向;实有,即相对于“应有”的实际的道德活动和道德风尚道德总是以“应有”作为尺度来衡量现实的道德活动和道德风尚,因此“应有”与“实有”的矛盾总是客观存在的,如何研宄和阐述这个矛盾,就成为伦理学的基本问题。
第四种认为是人的生存发展需要与其所承担的义务问题它是区分两种不同的道德观的分界线:从自己生存和发展需要出发者,便是唯心主义的道德观,从义务与责任出发的则是唯物主义的道德观。
第五种认为是道德主体的意志自由与道德规范的必然性的关系问题其主要理由是:道德问题总是发生于这种关系。
第六种认为是道德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关系问题。因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
为了分析与鉴别上述六种看法是否抓住了伦理学的基本问题,有必要首先讨论一下我们应当在什么意义上来讨论伦理学的基本问题,或者说界定伦理学的标准是什么。
一门学科的基本问题,至少应当具备三个方面的特征:(一)作为实体范畴,基本问题与学科对象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作为观念,对基本问题的回答应是学科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或理论基石。(二)从学科的科学属性来说,对基本问题的不同回答是区分学科内不同派别的根本标准如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对其不同的回答便产生了不同的哲学派别。因此,学科的基本问题也是学科的最高问题(三)从学科的价值取向来说,一门学科的价值大小,归根结蒂要看其对基本问题的理解^不言而喻,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同样应当具备上述三个方面的特征用这些标准去分析前文关于伦理学基本问题的六种看法,它们在理论思维方面的缺陷便显露出来。
第一种看法所阐述的第一方面内容,没有揭示伦理学在理论和实践上的特殊性。因为,在人的社会活动中,并不仅仅是道德才与经济利益发生关系。在历史唯物主义看来,“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表现出来的”?一切社会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之所以发生,初始的原因和服务的对象(“反作用”的对象)都是经济利益,道德作为一种意识形态与经济利益发生的关系,只是这种“关系系统”中的一个方面。经济利益与道德的关系是唯物史观的一个问题,应属于哲学基本问题的范畴。伦理学关于道德问题的其它意见,如道德规范、道德教育与道德修养等等,与关于经济利益与道德“谁决定谁”、“谁对谁具有反作用”的回答并无直接联系,甚至相去甚远,因而在伦理学体系中充当不了逻辑起点的作用。
第二方面的内容.用“谁服从谁、来表达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未免太简单化了,不能说明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关系的全部内容。第一,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关系除了利益因素以外还有别的什么,如集体的荣誉、个人的尊严等,它们在有些情况下甚至比利益更为重要。第二,仅就利益关系来说,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除了存在着“谁决定谁”的问题以夕卜,尚有一个两者可否“和平共处”、“协调发展”的问题,后一个问题显然更为普遍,更引人关&第三,“谁决定谁、不能用来作为区分伦理学的不同学派的标准要求集体利益“服从、个人利益固然是资本主义伦理学的典型特征,那么要求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是不是就是社会主义伦理学的典型特征呢?不一定。因为,“集体、,在历史上曾长期以其“虚幻、、“虚枉、的特质把个人压挤在可有可无的地位即使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在个别官僚主义和腐败作风盛行的地方,集体也形同虚设、名存实亡,“集体、常被那里不称职的领导者们用作以权谋私、中饱私囊的工具,在这种地方简单地倡导个人服从“集体、显然是不合适的。
第二种看法,没有看到伦理学的基本问题首先应当是实体范畴,仅从观念层面上提出问题,实际上只是在理念的王国里构建了一对矛盾。诚然,善与恶是伦理学的重要问题,但不是最基本最简单的问题,因为什么是善和什么是恶,为什么会有善与恶等等,本身都是需要用一些更“基本、的伦理思想加以说明的。再说,作为观念形式的善与恶在伦理学的功用,是道德评价。道德评价的对象除了道德活动本身所体现的善恶取向以外,还有其它包含道德因素或善恶倾向的社会活动,如法律活动、文艺活动、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活动等。如果把善与恶看成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那就无疑是将这一基本问题泛化到道德活动之外的广泛领域,这样的基本问题就不“基本”了。
第三种看法,认为实有的道德活动与应有的道德规范之间存在着绝对的矛盾性,将这两个领域看成是只存在对立而绝无重叠吻合的平行线,这是不符合道德世界的实际情况的。道德世界中的“应有、与“实有、本来就是辩证统一的关系道德原则规范既高于实际的道德状况,又是实际道德状况的反映,在现实的道德生活中总是大量地存在着现行的道德原则规范的“物化现象、。如忠于职守,作为职业道德的一项原则,它是“应有、的,而作为现实的职业活动中普遍存在的职业行为和风尚,它是“实有、的把“应有”与“实有”的矛盾看成伦理学的基本问题,显然是没有看到这种一致性,它给人的印象是:道德就是找“问题”的,伦理学就是以“问题道德”为对象,这显然失之于偏服不错,道德的“应有”与“实有”之间确实存在差距或问题的一面。但这种差距和问题,既可能是不同的道德价值体系之间的差距或问题,如应有的“先公后私”与实有的“损公肥私”的差别,也可能是同一道德价值体系内部的差距或问题如应有的“大公无私”与实有的“公私兼顾”之间的差另IJ。这两种类型的差距或问题,前者是绝对矛盾的,后者在多数情况下则可以一致起来可见,把“应有”与“实有”在某些情况下存在的矛盾性普遍化、绝对化,并将其作为伦理学的基本问题来看待,是有悖于道德世界中的实际情况的。
第四种看法,存在着与第一种看法中“谁服从谁”相似的弊端。首先,用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来划分两种不同的道德观,就方法论来说是关于道德根源的认识论方法,不是关于道德的价值论方法,仍是一个“纯粹”哲学问题而不是伦理学问题其次,把从自己需求出发的道德观归于唯心主义,把从义务与责任出发的道德观归于唯物主义,缺少具体分析,从逻辑上来看也是不能成立的。本来,个人需要不论是内容还是动机都是比较复杂的,需要衣食住行之条件、需要读书、需要成才、需要充分展示自己的人生价值,既可能是为了社会集体也可能是为了个人,不可一概而论。即使是抱有为了自己的动机的人,他在认识上也不一定就漠视社会集体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行动上也不一定与社会集体相抗衡。这种情况无须特别的证明,生活中人们早己司空见惯。
第五种看法,理论思维的缺限显而易见“主体意志自由”与“道德规范必然性”及其相互关系,都是伦理学的重要问题,但却不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因为伦理学从基本问题起步走了很长的一段路程之后才接触到它们。一幢大楼的高层部分虽然重要,重要到没有它们便没有大楼的实际价值,但它却不是大楼的基础部分、起点的部分。
第六种看法的失误与第一种看法所阐述的第一个方面的内容一样,没有反映伦理学的特殊‘性如果可以将道德与“社会的经济结构”的关系当作伦理学的基本问题,那么一切社会科学都可以将其对象与“社会的经济结构”构成的关系作为自己的基本问题,试问-这样的“基本问题”还有什么意义呢?
概言之,上述六种观点都没有真正抓住伦理学的基本问题,从方法论上来看,它们或者用哲学问题代替伦理学的问题,用哲学的认识论方法代替伦理学的价值论方法;或者只是抓住伦理学的一些需要用基本问题加以阐明的第二位、第三位的问题。我们需要指出的是,伦理学的方法与哲学的方法有着重要的不同。哲学是系统的世界观,所论涉及自然、社会、思维领域中最一般的问题,因此要以思维与存在这种最一般的关系作为基本问题。伦理学是系统的道德观与人生观,所以从一开始就立足并始终围绕社会与个人及与此相关的某些自然领域和思维活动中的问题它所研宄的对象也是“关系'但是这个关系不是事实关系,而是价值关系,一开始便带有关于“需要”与“功用”的价值倾向,虽然它要以事实关系为前提。这个关系作为现实的道德问题内涵着两个永恒不变又相互要求对方在一定条件下作为自己的客体而存在的主体,这就是:个人与集体。人类自从诞生那一天起就需要道德,一切道德问题都是在个人与集体之间发生的,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之外不存在任何道德问题;而一切关于道德问题的伦理思考都是在这个基点上生发、形成并力争走向成熟的;对个人与集体的关系问题的不同回答,便构成了不同的道德观,形成了不同的伦理学派别。纵观人类道德文明史和伦理思想发展史,难道不是这样的吗?
需要说明的是,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是一个系统,是人的现实世界一切社会关系的最高概括形式,而作为伦理学基本问题的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只是那种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主体内心信念来评价与维系的关系这也就是所谓的道德关系。
因此,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就是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来评价和维系的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公与私的关系如此定位伦理学的基本问题,便真正给了道德以伦理学对象的学科地位,找到了伦理学体系的基石。
我们没有用“利益关系”的形式来表达作为伦理学基本问题的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其所以如此,鉴于这样的道德事实:个人与集体之间或公与私之间所发生的道德问题并非都是缘于利益利益是道德的基础”f但不是道德的全部从人类道德文明史尤其是近现代文明史来看,许多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并不是在利益关系的意义上发生的,在人的尊严与价值、人的情感需要和投向的意义上所发生的更多。
另外,我们也没有把个人与个人或曰私与私的关系特别地提出来归入伦理学的基本问题,这不是什么疏漏,而是出于对个人与个人或私与私的关系的深入思考。
总的来说,公私关系的内在结构含有本体与变体两种不同形态。
所谓本体形态,是指由公与私两个不同的范畴直接对应而构成的公与私的关系。本体形态有四种。一是公利与私利的关系,也就是社会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伦理学界通常所说的利益关系指的就是这种公与私的关系公利与私利的关系是公与私的关系最一般、最普遍的形式,也是整个公与私的关系的物质基础,普列汉诺夫关于利益是道德的基础的著名见解,就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的。
考点1哲学与世界观、方法论的关系
哲学是世界观的理论体系。世界观是人们对包括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在内的整个世界的根本看法和根本观点。哲学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哲学作为世界观的理论体系同时又是方法论。方法论是关于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的理论。
考点2哲学的基本问题
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亦即物质与意识的关系问题。凡主张世界的本质是物质,坚持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物质决定意识的,都属于唯物主义派别;断言意识是世界的本质,坚持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意识决定物质的。则属于唯心主义派别。凡是主张思维与存在之间有同一性,即主张思维能够正确认识存在的哲学,都属于可知论;凡是主张思维与存在之间没有同一性,即主张思维完全不能或不能完全正确认识存在的哲学,都属于不可知论。
考点3哲学的产生
(1) 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无产阶级登上政治舞台是哲学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
(2) 能量守恒和转化定律、细胞学说、生物进化论,进而为哲学的主生提供了牢固的自然科学基础。
(3) 德国古典哲学,特别是其中的黑格尔哲学家辩证法的“合理内核”与费尔巴哈哲学唯物主义的“基本内核”,是哲学产生的直接理论来源。
考点4哲学的基本特征
(1) 哲学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普遍规律的科学。
(2) 哲学是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相统的完备的理论体系。
(3)哲学是实践基础上革命性和科学性相统一的无主阶段哲学。
考点5哲学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指导意导意义
【作者简介】张建鲲(1979-),男,天津人,天津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博士生,天津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教学基本理论、高等职业教育研究;
董昊悦 天津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天津 300387
[中图分类号]G 40-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5779(2009)03-0077-04
近年来,在国家大力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新课程受到高度关注的背景下,教师们教学能力的培养,正日益为国内师范院校所忽视。但是,新课程的实施最终要落实到课堂教学方式的转变中,作为师范院校教师教育的传统课程,“教学论”始终承担着培养教师教学能力的使命。并且,随着新课程对受教育者主体性的关注与强调,教学不再是某些技能在“熟能生巧”中的叠加。人们在传授教学实践技能与基础理论的同时,致力于通过教学论的教学,培养具有教学反思能力的研究型教师。
正如布鲁贝克指出,“人们探讨深奥的知识不仅出于闲逸的好奇,而且还因为它对国家有着深远的影响”。[1]由于研究型教师培养的现实需要,“教学论不过是供教师从自身和学生的实际出发主动选取和借鉴的教学观念”[2](PP.68-72)的传统观念正在改变,以往只被少数研究者关注的“教学哲学”,正成为教学论学科的重要方面。当然,由于以为新课程培养研究型教师为直接目的,当前教学哲学研究也必然面临着某些误解与困惑。因此,笔者尝试对教学哲学的学科范畴、直接任务和根本使命等加以阐明。
一、教学哲学的学科属性与基本问题
尽管教师不必直接回答“教学是什么”、“什么是好的教学”、“教学为了什么”等问题,但教师对课堂教学活动却自在地就根植于他们对这些问题的认识。同时,在教学理论研究中,尽管研究者可能不直接涉及这些基础性问题,但各种教学理论学说的建构却难以完全回避它们。于是,随着哲学研究的日益领域化和教学论研究者将教学看作专门的实践(或生活)领域,对这些问题的剖析与追问不仅直接构成了教学本体论、认识论以及伦理学等教学哲学研究的基本范畴,更从哲学学理上决定了教学哲学的学科属性与基本问题。
(一)教学哲学从属于当代领域哲学研究
在当代,哲学家日益认识到“哲学所获得的知识也只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哲学研究只是在特定种族、语言、文化和政治背景下的普遍活动。[3](P15)这一认识,不仅为哲学研究从“宏大叙事”走向以多元维度审视人类世界提供了契机,更为哲学家们具体地对经济哲学、政治哲学、法律哲学、道德哲学、教育哲学等“领域哲学”加以关注提供了可能。也就是说,人类世界并非是抽象的整体,而是一个多领域合一的现实实践生活,当代哲学观念的转变为哲学更为具体地关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特定领域,对世界进行“领域哲学”研究提供了可能。
当然,教学哲学的出现还与人们开始将教学看作独特的生活领域有着密切的关系。我们认为,当代教学理论对受教育者的兴趣、个性乃至主体性的关注,对教师的反思、研究与专业化发展的强调,对教学的生成性、交往性、开放性等观点的认同,均在一定层面上强化着教学在社会生活中的领域性地位。并且,教学是一个因师生间交往而生成的人为性过程,它从内部存在形态上便是一个独特的生活领域。而从教学与外部环境的关系看,它更是承载着受教育者未来社会活动的现实生活。可见,当代哲学研究日益走向领域化的趋势,以及教学自身作为社会生活独特领域的事实,为教学哲学的出现奠定了基础。
(二)教学哲学以教学关系和人文关系为基本问题
虽然“思维与存在何者为第一性,自由与必然有无同一性”已不再作为当代哲学的热点问题,但这一“哲学的基本问题”却是哲学存在与发展的根基。相应地,我们虽然强调教学哲学从属于领域哲学,但这并不取消这个哲学研究对那些具有根本性与矛盾性的“教学哲学的基本问题”的追问。
既然教学哲学关注着“教学生活”中的人,它必须对自身的基本问题加以厘定,以确保教学哲学的独特性与合法性。以“教学中的预设与生成”问题为例,有论者提出“预设与生成是教学的基本问题”。[4](PP.38-40)但问题在于,在人类社会活动日益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背景下,倘若教学理论研究始终局限于“预设与生成”、“目的与手段”、“竞争与合作”等一般性的“基本问题”,不去关注那些对于教学的存在与发展具有根本性的问题,那么它将丧失自身的理论品性。由此可见,我们有必要从教学哲学的层面,对那些决定着教学存在与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加以明确。
对于教学哲学而言,其“基本问题”理应深刻而全面地反应教学的本质。因此,只有那些对于教学的存在与发展具有决定意义的教学的“基本要素”,才从属性上具备作为“教学哲学的基本问题”的必然性。于是,从教学的主体性要素看,“教的活动与学的活动(亦即教学主体要素的现实生成)”在现实教学中决定性意义,以及从教学主客体要素间关系看,“人的发展与文化繁衍的关系(亦即教学主体要素的未来走向)”对教学今后走向的根本地位,决定了二者理应作为“教学哲学的基本问题”。并且,尽管这些基本问题既无法直接导致教师教学观念的转变和课堂教学实践的优化、又难以为教学论的发展提供直接的“生长点”,但对于整体的教学论学科而言,对这些问题的持续关注却是实现教学论对研究型教师培养所担负的使命的根本前提。
二、教学哲学的主要任务与理论品性
应当承认,不论教学理论研究还是教学哲学研究,都是为教师提供教学观念为主要任务。但是,由于较之教学论研究对教学事理的关注,[5](PP.53-56)教学哲学的主要目的在于研究型教师的培养,其主要理论研究任务便呈现出了某些与教学论研究不同的特点。
(一)教学论研究与折衷主义的教学观念
由于以优化教学实践为直接目的,教学论在转变和影响教师教学观念之先,教学论研究在向教师传播教学观念时,往往出现教学观念的“实践折衷主义”与“理论折衷主义”等倾向。
所谓“实践折衷主义的教学观念”,指在教学理论难以引起教师教学观念的转变时,研究者将理论诉求性的教学观念与教师们存在缺陷的教学认识进行调和,使其易于为教师所接纳。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所提倡的“自主、合作、探究”的教学方式为例,面对这些教学方式难以转化为教师教学观念的现实,某些研究者尝试通过“教学方式本无所谓好坏”[6](PP.3-5)等“实践折衷主义的教学观念”,调和性地推动教师教学观念的转化。显然,由于这些“折衷主义的教学观念”在自身理论诉求和实践取向上趋向模糊,其所带来的“教师教学观念的转变”,实质上只是“教师在各种教学观念之间的无所适从”。[7](PP.48-51)
所谓“理论折衷主义的教学观念”,是指研究者为了使其理论易为教师所接纳,而过度强化其学说的实践全面性和课堂操作性、弱化其理论诉求的取向性。以合作学习为例,相较于国外合作学习倡导者旗帜鲜明地将合作学习提升到“人生哲学”的高度,[8](P131)国内教学论更专注于通过“组内成员合作,组间成员竞争”[9](PP.68-72)等调和性的教学模式,使“合作学习”为教学实践所接纳。然而,在强化了理论的操作性的同时,这种“理论折衷主义的合作学习”却为将“合作学习”等同于为“摆桌椅、分小组”[10](PP.70-74)的认识误区埋下了伏笔。因此,这种尽管看似“全面和可操作”的教学观念并不能真正带动教学实践的优化。
(二)教学哲学的教学观念
在一定程度上讲,正是由于折衷主义的教学观念缺乏对教学本质和发展取向的长期关注,才使得我们有必要通过教学哲学的研究与教学,加强教师反思与研究能力的培养。也正因此,教学哲学的研究任务便在于为教师提供某些反映教学活动的本质、体现了教学的发展方向的“旗帜鲜明”的教学观念。
有论者指出,缺乏对教学观念的元研究,是造成“目前国内的教学观念研究成果与教学观念的重要性不相匹配的重要原因”。[11](PP.52-55)事实上,教学哲学所提供的“教学观念”与各种“折衷主义的教学观念”之间的差异,往往仅在于研究者在理论研究过程中对教学“推动学生发展”的价值承诺的坚持,以及研究者在研究成果的实践转化中对教师积极优化自身教学行为的专业素养的信心。面对新课程实施的任务,教学论的研究与教学绝不能止步于那些看似“辩证统一”,却使教师们无所适从的“折衷主义的教学观念”。
华勒斯坦强调,“在人们对对象研究之前,必须表明自己的认识兴趣是什么,隐瞒这种认识兴趣,声称自己的研究是‘纯客观’的,那不过是无稽之谈。”[12](P65)要真正培养研究型的教师,教学论研究者首先需要以一个学术共同体的姿态对多样化的教学实践进行体察、沟通与引领。这就要求教学论研究者对教学的存在状态与发展趋势进行准确和长远的把握,以避免各种“折衷主义”的教学观念因彼此分歧和缺乏取向性而造成教学实践的无所适从。因此,教学哲学必须以培养研究型教师为己任,在事关教学存在状态和发展趋势的问题上旗帜鲜明地申明“教学论的主要观念”,为研究型教师的教学反思与研究指明道路。
三、教学哲学的根本使命与实践态度
尽管教学哲学研究不直接以具体的课堂教学实践为研究对象,但研究型教师培养的根本价值却在于教学实践的优化。这就决定了教学哲学研究还必须从为教师提供“教学观念”,进一步深入到为教师提供教学反思与研究能力。
(一)走向教学生活论:教学哲学的根本使命
有论者指出,“将教学看作师生的一种生活方式”有利于教学论研究范式的转向、研究者研究角色的转变以及教师观念的改造与形塑。[13](PP.87-92)但正如有教师告诉笔者,“面对那些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评价指标,‘教学即生活’真的不如教学内容生活化来得实在”。仅从“教学观念”层面强调“教学生活的客观实在性”,[14](P45)并不足以确保“教学即生活”真正成为教师的教学观念。要将“教学即生活”的“教学论主要观念”转化为教师的教学观念和教学方式,必须对“教学即生活”涉及到的学校教学的相关活动加以研究。
随着教师教学理论水平的不断提高,教学研究者与教师在教学观念上的差距正在缩小。这既是教学论研究的重要成果,更是培养研究型教师的重要保障。问题在于,研究型教师的培养,不只是想起传播某些教学观念,人们必须使教师具备对课堂教学进行反思与研究的能力。相应地,教学哲学必须走向“教学生活论”,通过将教师的成长,看作其在日常的教学生活不断对自身教学加以反思、对学生的成长加以关注的过程,以培养具有自主研究能力的真正的研究型教师。
(二)走向教学实践论:教学哲学的实践态度
在新课程倡导的学习方式遇到现实困难的情况下,有论者对影响学习方式转变的社会因素、学生个体因素和情境因素等进行分析,并提出“要切实改变学习方式,深刻理解影响学习方式的因素是基础”。[15](PP.8-10)尽管这样的教学论研究不能如“教学观念”那样明确地为教师教学观念的转变指明方向。但由于教师教学观念的转变必然面对现实教学实践的复杂性,我们必须对真实的教学实践加以关注,通过“教学实践论”的建构,帮助教师审视和反思教学观念,进而培养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的理性反思能力。
此外,对教学实践的影响因素进行研究,亦是教学论研究者从哲学的高度优化教学理论的现实需要。尽管研究者在提出各种教学理论学说之时,会对教学实践的影响因素有所关注,但却难以全面地预计这些因素及其变化情况。并且,教学理论与实践的互动,不仅表现为教学理论对教学实践的引领,它还表现为教学理论根据教学实践的现实状况对自身进行反思与提升。因而,对教学实践的影响因素进行“教学实践论”研究,还是完善教学理论、从理论层面推动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互动的客观需要。
有论者指出“教师教育学科制度建设是教师教育大学化的必然选择”。[16]我们认为,在制度层面努力适应教师教育的大学化趋势的同时,我们必须对教师教育的相关课程进行变革。并且,虽然教学论研究者对教学论理论体系和研究方法的积极探索,是近年来国内教学论研究日渐复苏的直接原因。但教学论真正在教师教育中确立自身地位的根本前提,却必须是对教学论的学科体系的优化与革新。也就是说,在维新课程的背景下,强化与规范教学哲学的研究,不仅是优化教学论学科的重要途径,更承载着培养研究型教师的根本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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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框题内教材内容的整合。在教学实践中,要熟悉课本内容,敢于调整教学内容,按教学内容内在联系大胆调整,让学生更易于接受。如在《关于世界关的学说》这一框题教学过程中,我对教材的内容作了一个先后秩序的小调整:课本原来先介绍什么是世界观,然后是什么是哲学,哲学与世界观的关系(包括联系与区别)。但我教学中是介绍完世界观后,接着讲授什么是方法论,顺势也把“世界观决定方法论,方法论体现世界观,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的关系讲了。我觉得这样学生更容易理解并记忆相关内容。因为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关系密不可分。回头再讲哲学与世界观的关系,讲清世界观与哲学的关系,“哲学是世界观与方法论的统一”观点就自然水落石出,非常清晰了。另外,这节课对另一个知识点“哲学与具体科学的关系”也作了个小调整:先介绍具体科学是哲学的基础,对哲学发展有推动作用;然后再讲授哲学是具体科学的总结和概括和反思,因而对具体科学具有指导作用。另教材中部分哲学原理与相应方法论并不对应,尽管世界观和方法论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但毕竟二者还是有着严格区别的。我们不能让学生把世界观与方法论混为一谈。应该让学生把不同的世界观与相应的方法论对照着学习。如教材讲“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后,再集中讲方法论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方法”。我认为,虽然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的关系、矛盾的重要方面与次要方面,尽管同属于两点论和重点论,但二者还是有着严格区别的,它们有自己相应的方法论。在这节课,我是做了调整和补充:把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原理对应抓主要矛盾,统筹兼顾的方法论先讲,然后再讲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原理要求抓本质,不可忽视支流,最后才讲两点论和重点论。因为主次矛盾和矛盾的主次方面这两个原理及其方法论是学生最容易混淆的,我们应该让学生能区分。
(2)框题间教材内容的整合。新教材是以生活逻辑为基础进行编写。以生活逻辑为主取代过去的理论逻辑为主,这一新课标的理念在平时的教学上我们应该按要求认真落实。但在日常的教学中,我们又要灵活处理好生活逻辑与理论逻辑的关系。首先,我们不难发现有的框题内容偏多,一课时讲不完;有的上一框题的部分内容与下一框题的部分内容是紧密相连的,此时我觉得应灵活调整教学进度和内容。如在《第九课 矛盾》的第一框《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有两个问题,一是矛盾的同一必性和斗争性,二是矛盾的普遍性的特殊性;教学内容既是重点又是难点,内容偏多,一课时难以完成。同时矛盾的普遍性的特殊性与下一框《用对立统一的观点看问题》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紧密相关的,所以可以把“矛盾的普遍性的特殊性”这一问题与下一框《用对立统一的观点看问题》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起讲,而《用对立统一的观点看问题》的“主次矛盾和矛盾主次方面”则单独用一课时讲。
(3)课与课之间教材内容的整合。新课改理念下教学活动要求教师视教材为学习资料,在遵循教材处理“源于教材,以不拘泥于教材,要灵活地、创造性地使用教材,不能成为教材的奴隶”的总原则前提下,主张因地制宜,因生制宜地对教材资源进行合理整合和有效利用。为此,我在重新审视教材的基础上作了大胆的探索和尝试。如讲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就是“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哲学讲的“物质”是一个非常抽象的概念,但我们教材没有在这里介绍什么是物质和意识,因而不利于学生理解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为了让学生更好的理解哲学的基本问题,我在教学过程中对这个知识点作了处理,就是把第四课第一框题中“物质和物质具体形态”的内容提前到这课来讲。通过列举“水果和苹果、香蕉、西瓜”、“动物和猫、狗、牛羊”等的关系,让学生通过具体的例子来理解哲学抽象的物质概念和具体物质形态的关系。这一处理,既有利于吸引学生的兴趣,又有利于形象、生动的理解抽象的知识点。
2.科际间教学资源的整合
所谓科际资源整合,主要是指利用政治与语文、历史、地理等科目的密切关联来提高政治教学资源的利用效率,提高教学质量。
这一年发生了一系列的事件,它们可能使你热泪盈眶,可能使你愁绪满怀,抑或希望与焦虑,无论如何,我们不愿继续“琐碎”自己的人生。此时,再读我们推荐的这些书,会有新的感受。编者在今年推荐的60余本书当中选择“精品”所依据的准则,难免被这新的感受所强化,比以往更偏向于思想和修养。
我们从今年推荐的书中,选了下列四本书。它们的页数总和,恰好是1001,当然也会有误差,这取决于你怎样计算“索引”和“译后记”这样的文字。姑且,让我们讲述这“一千零一”的故事吧。
依照我们想象的当代中国读者的心智结构与这四本书之间的契合程度,并依照感觉中它们的重要程度排序,第一本书当是诺齐克的《经过省察的人生》(本刊2月荐书)。在诺齐克的著作里,编者最喜欢的就是这一本和《哲学解释》。这本书给人的阅读感受是,在夏夜庭院里,读者与诺齐克作为两位老友促膝谈心,他讲述着自己的故事,关于爱和性、关于死亡与神圣、关于情感与价值……饮尽啤酒,握手道别后,发现再也无法忘记他坦率地提出的那些问题,于是,阅读者开始再度省察自己的人生。或许本书的中译者也有相似感受,因为“译后记”里分明写着:“本书提出了许多发人深省的问题,其中包括:为什么幸福不是惟一有意义的事物?永生是怎么样的,其意义何在?……”
第二本是《阿伦特为什么重要》(本刊11月荐书)。阿伦特一开始就备受争议,因为她与海德格尔的暧昧关系,还因为她将“平庸”与“邪恶”联系起来,批判了“因平庸而邪恶”的生活。她始终是备受推崇的女性政治哲学家。不仅如此,她辞世后,以她的名字命名的讲座教授的继任者海勒教授,也是一位杰出的女性政治哲学家。本书作者是阿伦特在纽约新社会研究大学指导的博士生,1974年作者获得博士学位,次年,她的导师去世。
遵循着导师的思想,她撰写了《汉娜・阿伦特:爱这个世界》和这本书。为什么阿伦特对我们活着的人仍然重要?因为今天我们面对着比以往任何时代更多的恶和更少的宽恕。从几十亿英里之外拍摄的地球,只是茫茫宇宙里的一颗尘埃,它承载着的人类文明,却至今不能在浩瀚的宇宙里,寻得另一类似的文明。它如此渺小和脆弱,又如此不寻常,它将自己的命运维系于一个自称为“人类”的物种,尤其依赖于这一物种是否有能力克服它内在的恶的倾向。
对行政哲学的研究内容,国内一些学者在涉及到行政哲学的论著中也作了一些简略的描述。如王沪宁认为,行政哲学主要研究和分析一定行政活动和行政关系的性质、行政活动的目的和宗旨、行政活动中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伦理原则等基本理论范畴[1]。薄贵利则将对人性的基本判定、政府的价值取向和现代政府的责任问题作为行政哲学研究的基本问题[2]。颜佳华在《行政哲学论》一书中构建了一个行政哲学的研究框架:行政活动论(逻辑起点)、行政主客体论、行政认识论、行政实践论、行政方法论、行政价值论[3];后来,他又在《行政哲学:一个亟等进一步开拓的领域》一文中,将行政哲学的研究内容界定为:行政哲学导论、行政学对象论、行政学结构论、行政学功能论、行政学评价论、行政学发展论等[4]。
仔细分析国内行政哲学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的界定我们不难发现,在我们称之为“行政哲学”的名称背后,实际上存在着两种行政哲学:一种是以行政活动为研究对象的行政哲学,一种则是以行政科学为研究对象的行政哲学。为了研究的方便,我们分别用“行政活动的哲学”(简称为“行政哲学”)与“行政(科)学的哲学”(简称为“行政学哲学”)这两个称谓来标示行政哲学研究的上述两种主题、两个方向。这两种行政哲学,一个涉及“实际的行政活动”领域,一个涉及“理论的行政科学”领域。
行政活动的哲学主要研究行政的本质及其分界、行政的基本假定、行政的目的和宗旨等问题。由此可见,行政活动的哲学是对“行政活动中的问题”或简称“行政问题”做出根本性的寻根究底的反思,以便为行政活动提供一些根本性的实践原则或“行政观”。这些根本性的实践原则不等同于各种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准则”,而是后者的“原理”、“基础”或“根据”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准则”除了要依据于这些原理之外,还要考虑具体实践过程中诸多的内部和外部条件,包括那些隐而不显的“缄默因素”。
行政学哲学则主要研究行政科学发展的模式、行政科学理论评价、行政科学研究方法及其评价、行政科学研究的价值判断等问题。由此可见,行政学哲学是对“行政学活动中的问题”或简称“行政学问题”进行根本性的寻根究底的反思,以便为行政学研究提供一些根本性的指导原则或“行政学观”。同样,这些根本性的指导原则也不等同于各门具体的行政科学的研究规范、方式、方法,而是为后者的研究提供认识论和价值论的“原理”、“基础”或“根据”。
二
行政哲学的上述两个研究主题之间存在着逻辑的与历史的联系:
从逻辑上看,对“行政学问题”的哲学研究是对“行政问题”研究的“次一级”的研究,是对实际的“‘行政问题研究’之研究”,具有元研究的性质。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人们对任何行政问题的研究总是先在地包含一个方法论,即总是从某一个特定的角度、立场来研究的。这种角度、立场尽管可能不为研究者自己所知道,但却客观地存在着。而且,这种角度、立场本身就制约着对行政问题的认识结果。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立场出发往往得出不同的结论。要对这些结论的可靠性做出判断,就必须检讨他们的方法论。按照荷兰著名经济学家库普曼(197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的研究,无论是在自然科学中,或者是在社会科学中,任何系统的理论体系均表现为一个“价值观假定+逻辑推理”的结构[5]。库氏的这一逻辑式提示,至今尚未遇到有力的挑战。显然,任何行政学理论体系,均是从某种价值观或方法论见解出发的逻辑推理系统,其中的价值观或方法论假定,只能表现为某种行政哲学。因此,任何行政学理论体系都是以某种行政哲学的逻辑展示的,它不能不内含着某种行政哲学。从这个意义上说,“行政学哲学”是以“行政哲学”为思想资料的和最终归属的。我们也只有对行政学的根本问题进行了哲学的研究,才能真正地把行政问题的研究提升到一个自觉的、理性的水平和高度。
从历史上说,对行政活动根本问题的哲学研究是古已有之的事,历史上许多伟大的哲学家、政治家都对此做过深入的论述。而对行政学根本问题的研究则不过是近100年来的事。按照时间顺序,对行政活动的研究先后产生了行政思想、行政理论、行政学说或行政学、行政科学、行政哲学。其中行政思想是先于行政理论的分散的、不系统的、粗浅的行政理论;行政理论则是后生于行政思想的比较完整、系统、深刻的行政思想;行政学说或行政学往往是较为完整、系统的关于行政的知识体系;而行政科学则是更加系统化、科学化了的行政思想、行政理论、行政学说、行政学,是关于行政活动的基本规律和一般方法的科学;行政哲学则是对行政理论、行政科学研究活动进行思辩的产物,是行政科学的哲学。由此可见,“行政学哲学”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在出现了独立的行政科学时才出现的,是行政问题研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必然,对行政学活动的哲学思考是人类的行政认识和行政实践从童年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条件。行政学哲学与行政科学研究的问题是显著不同的,各自的任务和目的也是不同的。行政科学是通过对行政活动的考察——这种考察主要包括历史上的各种行政思想、行政理论和行政方法——概括出行政活动的一般原理,形成理论并给出某种行之有效的合目的的行政方法或模式。也可以说,行政科学主要关注的是为实际的行政活动提供一套具有普适性的系统的行政知识、思想、原则和可操作的方法,它的特点即在于它的工具性。行政科学为行政学哲学提供思想,行政学哲学则对行政科学起指导作用。任何时代的行政学哲学,除依据各自的一般的哲学观外,都必须吸收以往的以及现时代的行政科学研究成果。反之,行政科学研究要接受行政学哲学的指导,这不仅体现在任何行政科学研究者都要在一定的行政哲学观的指导下从事研究,而且,行政科学体系的构建、其逻辑分析与论证也要符合哲学方法论的要求。由此可见,行政学哲学考察的是行政科学的基础,行政科学的基本问题便是行政学哲学的研究主题。那么,这个基本问题究竟是什么呢?
一般而言,行政科学的基本问题,在正常的或是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是行政学者以及行政人员较少或不特别考虑的问题。情况也许就是这样,人们通常是在一种没有批判的前提下,追求行政知识的增长,提出概念、形成理论,获得某种高效的行政方法。这一切都是围绕着行政活动的目的而进行的,行政学者为的是行政知识的不断增长,而行政人员则是把行政学者的研究成果,诸如理论、方法、模式等,作为正确的东西应用于行政活动之中。他们的问题常常是一种理论或方法对他们的行政活动是否有效,也即如何使用一种理论或方法才能够达到一种活动的预期目的。人们一般并不考虑一种理论或方法的合理性问题,只是在少数情况下,比如当理论或方法的功用开始减弱或失效的时候。一些人才可能会对已有的关于行政的一些最基本的假定、理论和方法本身进行反思。在这个时候,我们可以说他们正在进行着对行政中的某些基本问题的哲学思考或批判。而所谓的对行政科学中的基本问题的研究,就是对关于行政科学元问题的研究。这个元问题就是行政科学中的最基本的核心概念“行政”。行政哲学正是以此作为出发点而展开讨论的,对“行政”这个基本问题的明确和把握,就构成了行政哲学的研究主题。三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结论:行政哲学是对行政本质以及行政科学发展进程进行考察和反思的哲学。行政哲学能否有一个好的发展前景,从根本上为行政科学呈现出实质性的理论进步提供基本性的支持,使实际的行政活动更富有成效和具有合理性。这首先取决于我们对行政哲学本身是否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和把握。如果在行政哲学的研究主题这一根本问题上,我们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么,不要说对行政科学的发展不会起到推动和支持的作用,就是行政哲学本身的发展和存在,都将会面临巨大的困难。笔者在本文的讨论中,就是试图在这个重要的问题上使概念理解得到澄清,消除“行政哲学”这一概念本身及其研究对象上存在的歧义性和含糊性。当然。我们在这里给出的关于行政哲学的研究主题的讨论还只是探索性的和试验性的。但是,只要我们能够真正把握住行政哲学的精神实质,研究主题的问题就不再是一个理论难题了。因为,它将会随着我们研究的深入而不断得到扩展和进一步的完善。
【参考文献】
[1]王沪宁.行政生态分析[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9.
[2]薄贵利.中国行政学:问题、挑战与对策[J].中国行政管理,199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