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31 16:21:35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劳动教育保障措施,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理论层面
2010年,李正午接手军粮城中学,担任校长一职。其后,学校确立了“为每个学生成为高素质的劳动者奠基”的办学理念。“高素质”是指有健康的体魄和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有高尚的道德修养、品格情操,有优良的心理素质,善于独立思考,有创新意识,掌握劳动技能。在“军中人”看来,教育成功与否,关键在于“学校培养出来的学生社会欢迎不欢迎,家长满意不满意”。让学生走进学校学会做人,探求真知;走出学校自立自强,服务社会,成为合格的劳动者。关心每个学生,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给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在各种“适合的教育”形式中,劳动教育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普职渗透的基础就是劳动教育,“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长技、以劳强体、以劳育美、以劳创新”。
李正午校长介绍,学校实施普职渗透教育是基于四个方面的需要。
第一,普职渗透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的需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2020年)》指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推进特色学校建设,创建各类特色学校是新形势下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采取多种方式,为学生提供接受职业教育的机会。普职渗透就是高职教育的前奏,是学生适应和融入高职教育的必要准备。第二,普职渗透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当今社会需要大批具备动手能力和实际就业技能的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普职渗透就是为学生选择职业和将来的就业做准备。第三,普职渗透是促进人全面发展的需要。普通高中课程目标指出,普通高中教育要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普职渗透,可以使学生获得早期的职业发展认识,做好职业规划、职业追求的准备,培育职业理想,确立职业目标。这是不同于学历教育的另一种教育目标导向。第四,普职渗透是全面提高办学质量的需要。普职渗透切合人的终身学习和发展需要。为了减少普通高中的同质化发展给学生带来的伤害,军粮城中学在实践中寻找错位发展思路,以普职渗透为特色丰富学校内涵,提升学校办学水平。
学校创建普职渗透教育特色的指导思想是:以《天津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学校管理,丰富学校内涵,提升学校品位,通过职业技术的学习与实践,培养学生的各种技能,树立学生的劳动观念,为高职教育作好铺垫,使每个学生未来都能成为专业、事业上的成功者,找到一条幸福的人生之路。目标是通过3至5年的努力,探索出一条符合学校实际的特色创建之路,努力打造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农村综合高中,通过渗透职业教育,使学生了解社会分工,尊重各种职业、行业和他人劳动,珍惜劳动成果;通过实践活动,创造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机会,使学生养成不畏困难、勤奋刻苦、乐于奉献的优秀品质,在实践中思考,激发好奇心、求知欲和想象力;在培养职业技能的同时,培养劳动的创造力,使学生成为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准就业者。
现实层面
军粮城中学长期重视在学生中开展劳动教育。学校创建初期条件艰苦,只有两间土坯房,开始招生后,师生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学校建设。师生共同参与,脱坯建教室,边教边学边劳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师生共同到村队参加劳动,并在校园附近建起了农业基地;上世纪九十年代,学校依托附近村庄及工厂,对学生进行劳动教育,每年带领学生参加杏林食品厂采摘葡萄活动,到军粮城农机站参加劳动,帮助村队收割水稻等。近几年,学校对建校以来的发展情况进行了梳理,确立了劳动教育特色。学生从自我服务开始,教室内外、校园内外卫生均由学生每天打扫,环境由学生维护和美化。每年,各年级学生到东丽区育才中学参加劳动实践一周。现在,“编织艺术”“竹签画”等已形成学校特色项目,并已开发成校本课程。现代化学校达标建设期间,学校劳动教育特色得到了评审组专家的高度评价。全校初步形成了热爱劳动、尊重劳动成果的风气。
“军中人”认识到,近几年,我国就业形势严峻,同时,国家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又严重缺乏。这些形势表明,普通高中早期渗透职业教育就是为学生选择职业乃至未来就业做准备。普职渗透是一种大众化、起点较低的教育,学校可根据学生的学业状况,使学生有针对性地进行高中文化课的学习,教学内容、重点、进度视学生学业情况而定,真正做到因材施教,不让一个学生掉队。结合生源的实际情况,学校实施普职渗透的特色教育具有现实意义。军粮城中学是一所典型的农村完全中学,有学生1200余人,高中12个教学班,初中18个教学班,是东丽区唯一一所公办普通高中校,学生全部来自周边十几个村庄,学生水平参差不齐,毕业后考入本科院校学习相对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为学生未来发展做准备成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从师资构成上看,学校教师以中青年教师为主,大部分来自东丽区农村,本身生长在农村,大学毕业后回到家乡任教,大多数教师非常熟悉农村劳动并掌握了一定的劳动技能。从地理位置和社会需求上看,学校东临滨海新区、泰达开发区西区,西接滨海国际机场、空港物流加工区,东丽区经济社会发展、军粮城新市镇的启动建设和各个功能区的开发建设需要大量预备人才,学生学习劳动技术和未来就业有天时地利的优势。
基于管理和创新的实践
管理保障
为确保特色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学校采取了多项管理保障措施。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特色建设领导小组和研究指导小组,把特色学校建设列入重点工作范围。学校领导及教师积极参与学校的特色建设,校长直接分管,教导处将特色教育纳入课程计划管理,任课教师按计划上课。主管校长、教务主任具体负责,做好研究和指导工作,确保学校特色建设得以顺利进行。主管校长、教务主任负责与村队及各学校联系相关事宜,班主任负责管理本班学生,所有教师负责本人管辖的项目。成立特色高中建设专家组和顾问组,专家把关、引领,学校定期向专家汇报特色建设过程中的问题,收集意见,不断改进调整。学校还拿出专项资金,并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资金支持,保证普职渗透教育正常开展。学校与家长、社会沟通,宣传普职渗透教育的思想和发展方向,寻求和达到共识。与高职院校建立联系,聘请高职院校教师为学校提供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学校提供生源为高职院校做好专业进修准备,建立合同,共同发展。
课程设置
拓展普通高中现行的课程资源(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等),把职业教育内容融入其中;另外,增设教师自主开发的校本课程。高一年级开设“职业规划与人生规划”校本课程20课时,高二年级开设“专业技能介绍”校本课程10课时、实践培训课程10课时,高三年级开设“高职院校专业介绍及录取要求”校本课程10课时。选择当前高职高专的特色专业基础课程,引导学生了解相关知识,涉及的主要专业有:计算机网络工程与管理、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运用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会计与统计核算、资产评估与管理、会计电算化、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化工技术、治安管理、市场营销、工业与民用建筑、水产养殖技术、畜牧、小学教育、影视技术、物流管理、酒店管理、物业管理、园艺技术、服装设计等。
各专业均由文化基础课、综合素质课、专业课构成。在注重文化基础教育的同时,渗透专业技术教育,把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结合起来,专业课教学和综合素质课教学统一在一起,嵌入到相应的能力板块中,整合运行,贯穿全程。文化基础课即普通高中基础课程,旨在提高学生文化底蕴,增强学生的理解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使学生保持健康的体魄、向上的思想。综合素质课由礼仪、演讲口才、心理健康、就业指导等几部分组成,旨在培养学生“先成人,后成才”,使其具有宽广的社会适应性。专业课为职业素质教育内容,彻底从以单一的学科学历教育为主导的传统观念转变为培养学生未来就业、择业、创业和创新能力培养的多目标的教育轨道上来。坚持能力本位的教育思想,以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为主线开发课程。考虑中、高职教育的相互衔接,考虑专业知识与技能的有机整合与融通,实现课程模式多样化、课程设计动态化、课程结构模块化、课程内容综合化、教学模式科学化、课程信息现代化、课程教学个性化。
采取学分制促进学生学习进程。高中新课程改革以后,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和研究性学习作为必修课程进入高中,结合实际情况,学校把职业教育与研究性学习结合起来,学生5个学期完成5个课题,获得15个学分。将职业教育与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相结合,学生走出校门到各个社区、厂矿参观,并获得必修学分。高中新课程改革新增了通用技术课程和信息技术课程,学校充分利用本校资源,在开足开齐必修课程的前提下,增设技术类选修课程,学生根据兴趣选修,并做到人人有技术类选修课程。同时,利用学校地理位置优势,开发了“蔬菜的种植和培育”“果树的种植和培育”“花草种植技术”“编织技术”“木工技术”等选修课程;利用理化生实验室设备、电教设备等,开发“无线电技术”“照相技术”“摄像技术”等选修课程。
基地实践
建设校内外劳动实践基地。学校利用宽广的校园和多处花坛,划分不同的区域,建设成种植园区、花园区等,将各区域按年级分配至各班,由班主任及全体学生负责培育、种植、管理、收获。学校地处军粮城镇中心,周边有十几个自然村落,学校与村庄紧密相连。为此,学校与村队联合开发劳动实践基地和学生实验田,并聘请经验丰富的村民作为学生的校外指导教师,使学生亲近土地,亲近大自然,体验劳动的辛苦,收获劳动的快乐。
充分利用东丽区社会实践基地的教育资源。东丽区育才中学是东丽区社会实践基地,距离军粮城中学只有十余公里,基地内设备齐全,种植面积大,品种多,军粮城中学学生每年到基地学农训练一周,参观学校中看不到的农作物、植物等,并在教官的指导帮助下学习培育、种植、管理农作物的知识技能。
充分利用东丽区职业教育中心的教育资源。东丽区职业教育中心是国家重点职业教育学校,新校区刚刚落成,距离军粮城中学只有5公里,交通便利,师资力量强,设备齐全,管理严格。为此,学校聘请了该中心的专业教师来校任教,学生定期到该中心学习培训,培养职业技能。
技能训练
KeywordsTourists’ Legal Rights ProtectionSystematic Engineer
中图分类号:F590.6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问题的提出旅游者合法权益保护问题似乎已经不再属于前沿问题了,然而却是一个始终未能有效解决的问题。各种新闻媒体接二连三地报道旅游者合法权益受损事件;消费者协会、政府旅游主管机构以至法院在有增无减地受理旅游者合法权益方面的投诉或诉讼;旅游理论界也从不同的角度研究和探讨旅游者合法权益保护方面的问题,并且不断有各种。遗憾的是,从理论研究到实业运作两个方面看,对于旅游者合法权益保护中一些最基本的问题,似乎未必有一个十分清醒的认识。
二、旅游者合法权益分析1、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内涵所谓旅游者合法权益是指旅游者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以及根据依法成立的、有效旅游合同之约定应享有的正当权利和利益。这里有三个关键点:一是有关法律和法规。它包括调整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与其他主体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
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旅游合同。依法成立首先是指旅游合同的成立必须有相关法律或法规作为依据;其次是指合同主体资格、权利义务内容的性质、范围不得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最后是指合同处于法定或约定的有效期。
三是旅游者含中国旅游者和外国旅游者。中外旅游者在中国境内旅游的合法权益保护问题应当以中国法律为准,如果中国法律与中国政府加入或签订的有关国际公约或条约发生冲突,除中国政府声明保留的条款之外,应当执行国际公约或条约的规定。2、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范围及分类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自由旅行权。这是旅游者最重要的核心权利,属于基本人权的范围。包括中国在内的众多国家都在法律中规定对自由旅行权的保护。
第二,逗留权。这是和自由旅行权密切相关的一项权利。旅游者在旅游目的地或中途经停地合法停留的权利不应受到侵犯。
第三,自主缔结旅游合同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自由缔结各类旅游合同。
第四,人身和财物安全的权利。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人身和财物安全不受侵犯。各国通常都通过法律规定及相关的机构和措施保护旅游者人身和财物的安全。
第五,寻求法律救济的权利。在旅游者合法权益蒙受侵害时,他有权向政府的旅游行政主管机构、工商行政主管机构或法院请求解决。
第六,取得经济赔偿的权利。旅游者根据法律有权就旅游活动中合法权益遭受的侵害要求经济赔偿,包括根据旅游合同向违约方索赔、根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索赔以及向任何侵权行为加害方索赔。
第七,残疾人的旅游权。残疾人的旅游权是一个特殊的问题。由于残疾人的生理缺陷,在享用旅游权方面会面临一些困难。所以,为保障残疾人旅游权的顺利实现,仅有法律的规定是不够的,还需采取一些特别措施。我们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对旅游者合法权益做出分类。
根据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性质,可以将其分为基本权利和派生权利。例如,自由旅行权属于基本权利,而其他权利均属于派生权利。根据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来源,可以分为法定权利和约定权利。例如自由旅行权、自由缔约权、人身和财物安全权属于法定权利,而在各类旅游合同中规定的享用旅游项目和服务的权利则属于约定权利。3、旅游者合法权益保护问题的重要性
旅游者合法权益保护的重要性事实上涉及三方面主体,即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政府。
首先是旅游者。在旅游中有哪些合法权益,什么时候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则全然不知,更无从谈到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幸的是,旅游者合法权益损害事件发生后,如果当事人不提出主张和要求,没有任何人和机构会有愿望和权利代替他提出要求。旅游者合法权益纠纷属民事纠纷,如果以司法程序解决,法院会严格按照“不告不理”原则行事。有鉴于此,需要争取做一个成熟的、理性的旅游者,要了解自己拥有哪些合法权益,要意识到在什么情况下自己的合法权益已经受到侵犯,须懂得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然后是旅游经营者。旅游经营者重视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可从两方面考虑。
其一是从旅游经营者自身利益。旅游者是旅游活动的主体,是旅游经营者的客户,他们只愿意与能够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旅游经营者达成交易。如果旅游经营者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旅游者就会“用脚投票”。那么,旅游经营者的财源便因此中断。
其二是从法律义务的角度。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将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规定为旅游经营者的义务,该义务是法定的、必须遵守的,否则将导致相应的法律责任。最后是政府。
此处所称政府包括代表国家权力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政府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性也可从两方面考虑。其一是从本国或本地区旅游事业的发展角度。旅游者只愿意将金钱花在其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护的旅游目的地。所以,一个国家或地区旅游者合法权益保护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其旅游事业的命运。其二是从法律义务的角度。国家一方面有权决定该国旅游者和在该国境内的外国旅游者应享有的权利,但与此同时,它也有义务保护这些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中国的旅游者合法权益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1、中国的旅游者合法权益保护现状 中国在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方面目前主要采取以下几类措施:首先是立法规定。用以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法律包括通用性法律法规,也包括在旅游方面的专门法律法规。其次是通过相关机构解决旅游者合法权益方面的纠纷。这些机构包括通用性的机构,例如消费者协会和法院,也包括专门机构。最后是通过新闻媒体。新闻媒体经常对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行为进行公开暴光,在批评侵权者的同时提醒广大游客注意自己合法权益的保护,向旅游者介绍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寻求法律救济的途径。
2、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根源目前中国在旅游者合法权益保护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其一,旅游者权益保护立法没有形成系统。首先是作为中国旅游事业发展根本大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至今尚未出台,而旅游者合法权益保护又是这部法律的重要内容。于是,旅游者合法权益保护就缺乏直接的、足够权威的法律依据。现在只是借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通用性规定,现有的旅游专门法规比较零散,在旅游各业务领域的分布也不平衡,酒店业的专门立法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他们将旅游法律法规调整的重点放在以旅游者为核心形成的横向法律关系上,对旅游者的各种权利以及旅游经营者为此应承担的义务有十分明确具体的规定,而且通常是法律而不是行政法规发挥主导作用。
其二,执法机构的管辖范围和力度不足。目前在各级旅游局所设的质监所主要是受理旅行社业务中的纠纷,而对不断增多的散客在旅游中的权益受损事件,特别是对不属于旅游局管辖的旅游经营者造成的侵权事件,常常被以管辖权方面的理由拒绝受理。其主要原因一是缺乏直接法律依据;二是法官对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内容和特点缺乏深刻理解,仅是按照一般消费者权益纠纷的思路和方法处理;三是旅游纠纷在法院受理的案件中并不占重要位置,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通常是草率了结。
其三,旅游经营者对旅游者合法权益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错误理念和利润导向使一些旅游经营者甚至缺乏对旅游者最起码的尊重。在旅游服务中随意取消或变更服务项目,直接或变相地多收费。当旅游者提出异议时,或者以小恩小惠敷衍了事,或者百般抵赖。一言以蔽之,在这些旅游经营者心目中只有金钱利益。
其四,旅游者维权过度。随着旅游者不断成熟,他们的维权意识在增强,逐渐学会了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本来是一个值得庆幸的进步。遗憾的是有些旅游者走过了头,这里一个很重要的关键词是“合法”,而过度维权行为恰恰是蓄意或肆意将“合法”忽略不计。通常的做法是无理要求高额赔偿,而且近几年又学会了“精神损失赔偿”一词随意滥用。如果他们的要求得不到满足,动辄以媒体暴光相要挟,或者到处败坏旅游经营者的声誉。此时,他们的过度维权行为已经构成了对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侵犯3、解决上述问题的解决途径应当在中国构建旅游者合法权益保护系统工程,从立法、行政、司法到教育和宣传共同努力,全方位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四、中国的旅游者合法权益保护系统工程的构建
1、构建中国的旅游者合法权益保护系统工程之重要意义首先,构建旅游者合法权益保护系统工程,可以使旅游者的各项合法权益得到更为充分有效的保护,充分体现人本主义,充分体现人权和法制精神,充分实现中国宪法和法律确认的旅游权,使旅游者成为旅游活动真正意义上的主体。其次,构建旅游者合法权益保护系统工程,可以进一步保障和促进中国旅游事业的发展,树立中国旅游事业在国际上的良好形象,有利于中国发展对外旅游交往,有利于吸引国外旅游企业家投资中国旅游业,也有利于中国旅游进一步与国际接轨。
2、中国的旅游者合法权益保护系统工程的基本内容
中国的旅游者合法权益保护系统工程的内容主要由立法部分、执法部分、教育宣传部分构成。前两部分发挥基本运作功能,后一部分发挥保障功能。 首先要建立一套专门的旅游法律规范体系,因为立法是根本保证。在这套专门的旅游法律规范体系中,以旅游基本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为核心大法,它规定中国旅游事业发展的根本宗旨、根本原则和根本性权利义务关系。对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是这部基本法的核心内容之一。
在这套专门的旅游法律规范体系中,应当有效地实现国内法规范和国际法规范的对接。中国政府在所加入或缔结的国际旅游公约、条约、协定以及在政府间国际旅游组织中承担的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方面的国际义务应当通过这套专门的旅游法律规范体系加以落实。可以将上述国际条约、公约、协定的内容直接引入这套体系的规定中,或者在其中体现中国所承担的国际义务的精神。
政府的行政主管机构在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事务上需做出三方面的努力,一是严格依法办事,杜绝行政权力的滥用;二是掌握足够的旅游专门知识,实现行政行为的专业化、理性化,尤其是政府的旅游行政主管机构更应如此;三是着力解决目前普遍存在的政府各相关部门互争管辖权或者相互推诿的问题。可以借鉴国外成功的做法,设立由政府各相关部门派出人员共同组成的统一的旅游行政执法机构,切实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最后,教育和宣传作为保障措施也是旅游者合法权益保护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方面各类旅游院校、研究机构、各类新闻媒体发挥关键作用。通过它们的努力,向公众传播旅游专门知识,介绍和宣传国家在旅游者合法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报道和宣传旅游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典型事件,介绍和推广旅游者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做法,唤起广大旅游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丰富其旅游知识,使之成为成熟的旅游者,使旅游法律秩序通过公众的理得以实现。
参考文献:
1、王健.中国旅游业发展中的法律问题〔M〕.广州. 广东旅游出版社.1999年.53-58页
2、刘敢生.WTO与旅游服务贸易的法律问题〔M〕.广州. 广东旅游出版社,2000年.299-326页
自教育部、团中央等部门在2005年、2012年相继联合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以来,基于使共青团社会实践活动更具实效性,长效性以及健康有序地发展,以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和湖南铁道技术学院两所学校学生为研究对象,对深化共青团社会实践育人活动普及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1国内外研究现状
2005年、2012年教育部、团中央等部门分别相继联合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内以吴满意、张兵亭、冯素玲、徐梅、王辉和王小云等学者将共青团组织联合其它部门开展的社会实践育人工作,取得了较为丰富的理论与实践成果,按其内容可基本分为六大类型:专业实践模式、社会调查模式、公益劳动模式、志愿服务模式、技能竞赛模式和勤工助学模式。各高校的实践中,比较突出的有北京师范大学的“社会实践+课题调研”模式、湖南科技大学的“334模式”、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社团知行统一”模式等。在国外,马奇柯等国外学者从教育学的角度对大学生社会实践进行了研究,将国外大学生社会实践模式分为见习实习模式、社会服务模式、“双元式”社会实践模式、劳动教育模式和基于项目的学习模式等。在各高校的实践中比较突出的有美国布朗大学的“必修学分”模式、新加坡国立大学的“真实教育”模式等。
2新形势下提升高职院校共青团社会实践育人成效的意义
深化共青团社会实践育人活动,不只是社会、经济发展对高校育人的客观要求,也是高职院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是提升高素质和培养全方位创新人才的必然需要。如何使共青团社会实践活动更具实效性,如何建立和维持共青团社会实践活动的长效机制,如何保证共青团社会实践活动能够健康有序地发展,如何实现共青团社会实践活动的长远目标,只有解决高职院校共青团社会实践育人工作“四个问题”,增强“四性”,才可以更好地开展共青团社会实践活动,更好地提升社会实践活动育人的长效机制。笔者个人认为高职院校共青团社会实践育人工作存在“四个问题”,增强“四性”:一是解决管理混乱、职责推诿、队伍不健全问题,保证工作长效性;二是解决主题凌乱无序、缺乏规范问题,实现工作目标性;三是解决活动流于形式、效能不高、缺乏考核评价问题,增强工作实效性;四是解决保障体系不健全的问题,确保工作的可持续性。进而直接推动高职学院团员青年人才培养素质的提升。本课题的研究,必能为高职学院大学生实践育人长效机制的构建提供一次有益的探索,同时,必将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共青团组织工作体系和高校育人体系,丰富和发展高职德育理论。
3共青团社会实践育人活动普及现状
为了解共青团社会实践育人活动普及现状,以一斑窥全豹,获取高职院校大学生对提升高职院校共青团社会实践育人的调查。通过问卷调查和会谈以及走访等多种形式,并综合假设法、内容分析法等论证方法,于2015年4月在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和湖南铁道技术学院主干道、教学楼、公寓楼、田径场附近发放问卷,当场填写并即时收回。调查研究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包括所在学校、就读年级等;第二部分是为了解被调查者对共青团社会实践普及情况而设计的题目,涵盖了对参加共青团社会实践的动机、以何种形式参加、相关兴趣、遇到的困难、提升的能力和活动后的收获等方面对社会实践的理解、以及对实践的态度以及收获等题目的设计采用封闭式方法,对每一道题都给出几种答案,被调查者可以选择其中的一个或者几个;第三部分是关于高职院校大学生社会实践可行性和创新性的开放性题目,旨在探索和提升共青团社会实践育人的理念。调查问卷随机抽查。在二所高校各个教学楼、田径场、绿荫道、宿舍楼附近发放问卷,当场填写并即时收回。整个调查过程中,针对不同专业和年级进行了抽样调查,共发放1000份问卷,共收回928份,回收率为92.8%。
4调查结果分析
(1)不同层次的学生参加共青团社会实践活动的动机与目的不同。高职院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有不同的目的与动机,从调查中了解到其动机大致可为以下几项,分别是提升技能、为就业积累经验和服务社会等,调查结果显示,这些动机以及目的的选项区分度差距不大,有31.5%的学生是为了提升技能素质,有24.2%的学生是为了积累社会经验,有20.7%的学生是为就业做准备使就业更具竞争力,有15.6%学生是为了服务社会、服务他人,其余的0.8%是抱有其他目的。总体来看,大部分学生是为了提升自己而参加共青团社会实践活动的,这是他们参与共青团社会实践活动的动机与目的,只有很少一部分学生是以服务社会为目的的,有很多学生觉得,无论初衷是出于服务社会或是提升自己的动机,在参与到共青团社会实践活动的过程中,这两个目的会相互融合和联系,换句话来说,不同的两个动机会在实际实践的过程中达成一致。(2)学生参与面不够。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在调查的学生中只有78.2%的学生有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经历。其中,4.6%的学生参加过思想类社会实践活动,18.3%的学生参加过文明类社会实践活动,7.2%的学生参加过心理类社会实践活动,35.5%的学生参加过文化类社会实践活动,53.6%的学生参加过职业类社会实践活动,可见共青团社会实践活动中某些类型的实践活动学生参与面不够,积极性也不高。(3)共青团社会实践活动方式有待提升。一是吸引力不够,社会实践活动缺少创新,不能吸引多数学生参与进来。二是宣传力度不够,如局限于QQ、海报、通知等。三是模式单一,如拘泥于“三下乡”和物质扶贫等传统活动等。四是专业指导不够。如社会实践活动中缺少专业指导老师辅导。(4)活动经费投入不足。在社会实践活动存在哪些问题中,61.3%的学生认为学校每年下拨的社会实践活动专项经费较少,其中包括企业勤工俭学活动、大学生“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进社区、学校开展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等社会实践活动。活动项目多,开支经费多,资金投入不足是主要问题。(5)社会实践活动缺乏专业教师的指导。68.6%的大学生认为,在开展共青团社会实践活动中,学校应该帮助联系实践单位,并提供相关专业指导。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时除了班主任和大学生辅导员进行活动管理和指导外,很少有任课老师和专业老师参与进来,并开展前期辅导和相关专业指导,这就直接影响了社会实践活动的整体质量和水平。
5调研思考和建议
5.1优化高职院校共青团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宣传方式
一是要在高职院校活动中建立多样式和有效的宣传方式,学院团委应在活动开展前、活动开展中,充分利用学院广播站、团委网站、团委微信公众平台、团委微博、团干QQ群等多种新媒体,并定期进行学生座谈会,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实践活动心得分享会、典型表彰会等会议,对在高职院校共青团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集体进行新闻报道,同时将活动中优秀的活动方案、活动的经验收获进行宣传,不断地提升学生对于共青团活动的关注率,同时扩大活动在学生群体中的影响力,并将实践活动中的正能量进行传播。二是完善更多层次的动员方案,团委应对学生参加共青团社会实践活动进行多层次动员。通过发挥好学生党校、社团联合会、系部团总支、学生支部的作用及影响,各方面都调动学生积极投入到活动中来,并以学生干部为模范带头的作用,将学生与活动相结合,提高学生对于参与活动的积极性。通过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的亲身经验分享,培育每一位学生参与活动的兴趣,在学生与学生的分享中,让更多的学生参与进来。
5.2打造高职院校共青团社会实践活动内容的特色化、品牌化、多元化机制
一是打造出属于自己的品牌项目,共青团社会实践活动不能仅限于常规志愿服务和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等传统类型活动,要根据时代、社会的发展情况,量身定制属于自己的品牌活动项目。比如,华南理工大院团委与招生办共同举办“宣传华工,感恩母校”大型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其优秀毕业生返回所毕业的高中学校,充分利用学校办学所获成果等宣传资料,召开感恩座谈会、并发放宣传资料、使用PPT现场展示等方式宣传华南理工大的优势,展示硕果,扩大学校的招生影响力与知晓率。又例如该校的团委与校友办共同举办“感悟梦想,访谈校友”的社会实践活动。通过采访不同专业的、不同行业的、不同年龄的杰出校友,展现他们努力拼搏、成长成才的艰苦奋斗历程与对感恩母校的深厚感情,从而来激励广大师生员工努力拼搏、奋发图强,积极投身于学院建设与自身的发展。根据案例,让我们了解到,在高职院校共青团社会实践活动中,不再是以往一成不变的活动模式了,社会的不断进步,同时也推进了我们在与活动中的开发,创新的模式,也只有根据当代社会的情况而进行活动的开展,才能更好地打造出属于自己学校的专职品牌项目,同时在对于学校活动开发的模式中,只有将实际与理论相结合,创新与开发同时进行,才能更为有特色、有质量、有品牌地开展活动,也能更好地将共青团实践活动开展得更为充分。二是将学院的专业特色与社会实践模式相结合,目前学院开展活动多是以社会实践模式以不变的主体,但是却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忽视了大学生具有专业特色的特点,而在社会实践中融入专业特色的知识,便能让更多对专业知识感兴趣的学生加入到活动中来,从而不仅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也更好地将专业与活动相结合,让活动的模式不在单一,更加具有多元化,并且让活动的形式与内容更加丰富。例如,贵州民族大学的学科专业较多,共青团的社会实践活动可以根据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的学生特点和兴趣爱好,合理地设计实践内容与形式。像这种带有专业特色机制的共青团社会实践活动对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与应用能力起到良好的提升作用。三是将“学分制”融入活动。在建立了高职院校社会实践活动方案的同时,学校应该将考核制度融入其中,实行“学分制”考核制度,是更好地将学生与活动挂钩,可以通过选修课、奖励措施、素质拓展等方式,让学生明白活动中应该完成的任务,同时让学生在课余的时间中,完成课堂上老师所布置的任务,以个人、团队的形式进行拓展,让“学分制”与学生日常的学习挂钩,并有辅导员进行考核,从而将对于共青团的育人机制进行有制度地开展,并将《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与“学生制”相结合。学院团委每学期向系部开展一次登记,让学生参与的活动有登记,有证实,并在《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融入进学生的大学生档案中,让学生参与活动具有确定性的依据。
5.3在高职院校共青团实践活动中建立保障措施
高职院校共青团活动具有不确定性、突发性,因此在活动中应该建立有效的长期保障机制,比如活动的经费、活动地点的安全性等因素,学院团委应该制定一套体系的保障措施,对于经费的问题除了向学院进行申请之外还可以进行向外来的商家寻求赞助,但是一定要确保赞助的高质量。同时学院团委应该密切地与各兄弟院校进行交流,共同寻找每次活动中所存在的问题,并进行集中的讨论,研讨,建立一套有系统化、制度化、多元化的保障机制,确保活动的各种问题可以及时地解决,同时关于涉及经费的问题要拓展活动的方式,将活动与一些学生的补助向结合。利用周边的各种资源为活动进行“换血”。
参考文献
[1]罗敏.对高校共青团社会实践活动组织环节的探讨[J].读与写(教育教学刊),2015(1).
中图分类号: C29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越来越激烈,劳动定额管理在企业的发展中至关重要。虽然一些企业在管理制度上有所完善,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改进,在经济突飞猛进的新时期,企业必须加强劳动的定额管理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获取良好的经济效益。
我国劳动定额管理的现状
1、对劳动定额缺乏认识。在企业的意识形态中,普遍认为通过劳动合同、责任制等方式,以完成生产任务为宗旨,根本没有意识到劳动定额的重要性,对劳动定额缺乏足够的认识。
2、劳动定额管理机制不健全。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由于管理人员缺乏足够的专业知识,以及规章制度过于笼统,出现实际操作与规章制度背道而驰的局面,进而影响劳动定额工作的进一步展开。
3、从业人员的自身专业素养不高。从业人员缺乏劳动定额管理的相关知识和经验,导致自身的能力与劳动定额管理岗位不匹配。
4、付出与回报不成比例。由于存在分配的不合理性,企业员工得不到超额收入,严重挫伤了员工的积极性。
加强劳动定额管理的措施
1、要继续宣传劳动定额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现代企业分工细密,生产具有高度连续性,技术要求严格,协作关系复杂,必须建立统一的、强有力的、高效率的生产指挥和经营管理系统。
2、要根括现代企业管理科学的发展,充实劳动定额管理的内容。
(1)“方法研究”拓觅了劳动定额管理的领域,从单纯的人操作机械的劳动效率研究,拓宽到现场环境的合理化,机器设备配置的台理化,以及物料、半成品运转的台理化等方式来提高劳动生产效率的综合研究。也就是要把方法研究成为制定劳动定额管理工作的起点。它可以从积极方面寻求不增加投资,不增加工人劳动强度,来提高劳动效率。
(2)发动工人自觉参加劳动定额管理。企业中组织领导的指挥、监督、检查等“有形管理”是重要的;但同时必须重视“无形的管理”,就是劳动者自觉的管理,包括对企业关心的心理状态、良好的劳动态度,追求提高技术水平,改进操作方法等。这样,就可以消除工人对劳动定额的逆反心理,调动他们共同参加劳动定额的积极性。
(3)要从岗位劳动定额管理扩展为全员效率的全面管理。必须树立整体的效率观念,把企业各类人员都纳入劳动定额管理的范围,针对不同岗位、职务人员的特点分别实行工时定额、产量定额、工作定额、服务定额、看管定额,或者在明确工作任务量的基础上压缩定员,保证现代企业的高度协调运转产生高效率。
3、按照企业管理的需要,实行分层次的劳动定额管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的推行,必须从最低层次的岗位、工序劳动定额管理发展为管理各层次的劳动定额。最高层次是产业、部门劳动定额,由产业协会等专门机构牵头制定,大体上体现社会必要劳动对产业的分配。中层次是产业内电行业内绒部门内的不同企业,可以参照产业劳动定额制定企业劳最低层次是制定企业内部不同工种、岗位劳序劳动定额等。
4、健全定额管理机构,提高专业人员素质。劳动定额是编制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的基础,是组织生产、提高工效、贯彻按劳分配的手段。劳动定额管理人员需要熟悉本企业的生产技术、工艺流程以及劳动经济、劳动心理等多方面综合知识。所以,搞好企业的劳动定额管理,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定额管理机构,同时加强劳动定额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劳动定额管理的实例分析及对策
1、桂林165厂劳动定额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桂林165厂是属于航天高科技的军工企业,其产品98%都是军工产品,因此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是以科研、生产和质量管理为中心的。目前而言,劳动定额的工作仍不能满足企业实际生产的需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缺乏对劳动定额管理工作的重视
近几年来,该企业由于军品任务相当紧张,所以有时为了要任务、赶进度,使得劳动定额管理工作在实际生产中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2)劳动定额管理体制上的单一性
165厂的劳动定额实行的是人事劳动教育处负责管理,实行一级管理体制。结构上只有主管机构一家喊,人员上劳动定额人员唱独角戏。
(3)人员素质较低且不稳定
在劳动定额人员上,一方面人员素质较低,先进的管理意识淡薄,劳动定额管理相关知识缺乏;另一方面,由于从事劳动定额管理工作人员的职称难评,岗位系数偏低,待遇偏低,从而影响了那些文化及专业素质较高的年轻人从事劳动定额的管理工作。
(4)劳动定额管理的基础工作薄弱主要体现在:定额编制方法的落后性与不平衡性;劳动定额实施的偏差;劳动定额统计与分析的失真;劳动定额修订的随意性与滞后性。
(5)劳动定额标准化工作不够完善
就桂林165厂来说,虽然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劳动定额标准化的制定工作,但从总的来看这项工作开展的还不够普及。
2、改进措施
(1)转变观念,提高对劳动定额管理工作的认识
企业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劳动定额管理工作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学会从定额中要效益,在观念上、方法上和形式上要实现相应的转变,以适应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
(2)加强劳动定额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及人员队伍的建设
劳动定额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起基础管理的职能必须在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上要给予充分的组织保障。不但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机构,而且,在人员配备上要按基本生产工人的比例配备专职定额人员以保证劳动定额工作能够正常开展,改变目前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
(3)采用先进合理的方法制定劳动定额,保证劳动定额水平的先进合理
劳动定额的制定应以现行有效的技术文件、图纸、工艺流程、采用的设备、工夹具、合理的劳动组织等条件为依据,正确、全面地反映当前生产水平和技术水平。所以,根据不同科研、生产阶段和生产规模,应分别采取相应的制定方法逐步提高定额水平。
(4)提高定额人员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
采企业应选择那些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熟悉生产并具有一定文化程度,熟知定额管理知识及工艺理论的人员来担任,特别是他们应具有较广泛的知识、经验和技能。
(5)加大检查力度,强化劳动定额管理
首先,企业必须制定出劳动定额管理工作执行的法规性文件,为劳动定额的贯彻执行及修订提供保障措施。其次,企业必须对劳动定额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五、劳动定额管理模式发展的方向
由于我国的劳动定额管理模式尚处于一个初步建立的时期,在完善不足的同时,还要为其创造一个新的发展方向。首先,由一个部门转变为独立机构;其次,由单一保守的思想转变为宽领域的思维;再次,由传统的管理方法转变为科学的管理方法;最后,由非专业人才转变为专业人才。我们要通过各方面对劳动定额管理模式进行完善,使其健康有序的发展。
六、结束语
通过对劳动定额管理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分析,进一步明确了劳动定额管理在企业发展应用中的方向。因此,在企业的后续发展中,要不断提高劳动定额管理方面的进一步发展,加强劳动定额管理在企业发展中的应用,确保企业的经济增长。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G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1 16(2007)02-0136-05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简称《体育法》)颁布执行已经有11个年头了。11年来,在《体育法》的保障、支持、规范作用下,我国的体育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然而,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体育法》作为一项偏重体育事业管理的法律文件,强调的是对体育组织管理过程中各种主体、客体关系的梳理,对于个体层次的体育权利,《体育法》显然是缺少明确说明的,甚至于我国现行的体育法律法规中没有出现过正式的体育权利提法。为了进一步提高人们对体育权利的认知水平,进一步唤醒人们的体育权利意识,有必要从理论上对体育权利的性质、特征、表现形式、实现方式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1 认识体育权利的几个角度
夏勇[1]40-58认为:对于一项权利的成立来讲,其本质是由多种属性共同规定的,这些属性包括不可或缺的5个方面:利益、主张、资格、权能、自由。以其中任何一个要素为原点,以其他要素为内容,给权利下定义,都不为错。
1.1体育权利是一种利益
利益论是现代法学权利流派中的重要分支,这种具有功利主义理论来源的权利流派认为,某人提出某种要求,是因为所要求的东西对他自己有利。权利就是一种获得法律认可、在既定范围内获得法律保障的利益[2]。体育作为一种社会利益出现是基于体育多元功能而定的,体育功能的实现就是体育利益的呈现。体育权利作为一种利益既可以是物质的,也可以是非物质的;既可以是个人的,也可以是国家的;既可以是利益主体自己的,也可以是与利益主体有关的其他人的。同时,体育作为权利一则是因为利在其中,另一则是为了有效的维护体育利益。
1.2体育权利是一种主张
权利现象起源于某个人应该或可能向他人或社会要求某种特定的行为或不行为。要求就是主张的一种表现形式。在法学界,一些学者认为要求或主张对等于权利,我们认为只有依据法律法规所做出的要求才是正式的、合法的主张。我国颁布的体育法律法规对体育事业发展过程中各类主体、客体的权利、义务关系有明确的规定,是体育权利主体进行权利主张的依据,即体育权利主体可以依据体育法律法规要求国家、社会或其他个体对自己做出或不做出某种特定的行为。同时,它还规定了体育权利主体做出权利主张的范围与手段。
1.3体育权利是一种资格
麦克洛斯基提出的权利资格说认为,我们最好把权利看作资格,而不是对他人的要求[1]。资格是权利主体对利益提出主张的依据。资格有两种:一为道德资格,二为法律资格。道德资格是属于应然层次的,它是根据某种伦理原则,某人有权要求某人或社会做出与不做出行为;而法律资格是应然层次的权利法律化。对于体育而言,较早出现的是体育的道德资格形态,在伦理的视野中,人们参与体育有着某种“应当”或“正当”理由的支撑,任何人都不会去怀疑某人早上起来跑跑步有何不妥之处,这种理由也不必要获得法律的支持。但随着体育的进一步发展,体育形态与手段逐渐多样化,体育社会化使得体育从“私人”领域脱离出来,成为“公共”事物,受到社会阶层化对体育运动的影响,现代体育的参与表现出一定的准入门槛,各种形形的资格出现在体育领域,某些资格不乏为非法,于是逐渐有了体育资格法律化的必要。在我国,《体育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了: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可见,体育是一项有利于全体公民的公共事业,也是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资格。
1.4体育权利是一种权能
权能包括权威和能力。一种利益、主张、资格必须具有相应的权能才能成立,权能首先是从不容许侵犯的权威或强力意义上讲的,其次是从能力的意义上讲的[1][5]-159。体育权利一旦从道德层次的应然权利上升为法律层次的法律权利,便获得了强大的权威性,这种权威性表现在人们的体育活动应该也必须以法律化的权利原则为指导,任何个人均不能违背体育权利的种种规定,如若违背则须受到法律的相应制裁,从这个角度看,体育权利的权能表现出巨大的强制力。
1.5体育权利是一种自由
一方面指权利主体在法的范围内可以按照个人意志自由选择参与或不参与体育;另一方面是针对体育对于人内在自由的维护与保障而言的。法学中人身自由的概念指的是无正当理由身体的活动不受拘束的权利,这种自由之不受外界因素非正当干预的论调是建立在一个行为主体内在自由自足的基础之上,然而,人内在自由并不是自足的。人的内在自由必须通过体育等途径来维护与保障。因此,体育既是实现人完全自由的手段,也是人内在自由的组成部分。
2体育权利的特征
体育权利作为权利的一种表现形式,既具有普通权利共有的一般性特征,还具有一些其他权利形式所不具备的个性特征。
体育权利的一般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体育权利是具体的;第二,体育权利是发展的;第三,体育权利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第四,体育权利是绝对性与有限性的统一等。
体育权利的个性特征表现为:第一,我国的体育权利仍属于推断权利。尽管我国在1995年就颁布执行了《体育法》,但是在《体育法》的文中并未曾出现过体育权利这一法律术语,其后颁布的体育法律法规也未曾明确提到过体育权利。既然相关体育法律法规没有确认体育权利的存在,那么我们为什么会经常听到、看到体育权利这一术语呢?原来体育权利是一些学者根据宪法以及体育法的相关规定推导出来的权利。通常法律起到了规范各类权利主体、客体权利义务关系的作用,有法自然就有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存在;另外,我国的一些法律法规对于教育、文化等权利有着明确的规定,而体育与教育、文化的关系是十分紧密的;再者,在《体育法》中虽未有明确提示体育权利,但从利益、主张、资格、权能、自由等角度对体育权利却有着隐喻性的说明,以上述几点为依据体育权利就这样被推导出来了。对于体育权利的这层身份,于善旭先生在《再论公民的体育权利》一文中曾有两次提到:“在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明文规定中,并没有直接提出体育的权利……我们可以直接从体质发展权和其他文化活动自由权中,推定出公民享有的体育权利”;“现有法律法规中关于体育的保护规定,通过直接表述赋予某项体育权利的还不是太多,前面所述的体育权利立法许多
是由推定而来。”[2]可见当前体育权利仍然是一种推断权利。
第二,体育权利是多种体育权利形式的抽象与综合,体育权利体现于人的各种权利之中。体育的形态是丰富多彩的,既有竞技体育、学校体育还有群众体育,同为竞技体育又可表现为多种多样的项目形态。各种形态的体育体现出异样的体育功能,不同的体育功能代表了不同的体育利益,因此,体育功能的多样性决定了体育权利形态的多样性。当我们谈论体育权利时,我们很难将体育权利具体到某项权利之上,而是联想出许许多多的权利形态,例如生存权中的体育权利、教育权中的体育权利、社会文化活动权利中的体育权利等等。可见体育权利并不是具体的指向哪项具体的权利,而是多种体育权利形式的综合与抽象。
第三,体育权利属于积极权利。法国法学家卡雷尔・瓦萨克提出的“三代人权”理论认为,18世纪欧洲人权运动所主张的人权――公民的政治权利是“第一代人权”,其特征是人权需要国家消极或弃权行为来加以保障,因而它通常被称为“消极权利”;19世纪末20世纪初反抗压迫和剥削的社会主义运动提出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权利是“第二代权利”,由于这种人权观要求国家积极采取干预措施以求权利的实现,故被称为“积极权利”[3]。体育是一种社会文化活动,它的实现是构建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之上的,也就是说,体育运动是“有偿”的。对于这种“有偿”的社会文化活动,光靠政府采取消极态度,不加干预是难以有效实现的。体育的实现需要国家积极采取干预措施以及积极的投入资源,只有这样才可能使得体育功能得以实现,才能使得体育权利有所保障。可见体育权利是一种积极权利。
第四,体育权利是基本权利与非基本权利的统一。人们所享受的一切权利,无非是基本权利与非基本权利这两大类型。所谓基本权利,亦即人权,也就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必要的、起码的、最低的权利,是满足人们政治、经济、思想等方面最低的、起码的、基本需要的权利;反之,非基本权利则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比较高级的权利,是满足人们政治、经济、思想等方面的比较高级的需要的权利”。长久以来,人们认为体育需要与人的基本需要是不相关甚至是对立的,一般认为人们只有在满足了基本的生存需要之后才可能产生体育需要。然而,体育需要并非从属于哪一级的人类需要,体育需要是多层次的,对照马斯洛的需要理论,我们几乎可以在需要的任一层次为体育找到安身立命之所。体育既可以是保障人们基本生命功能而存在的底层生理性需要.也可以是起到社会交往、自我实现作用的高层次需要。与之相应的体育权利也应是多层次的,既有基本权利范围之内的体育权利,也有非基本权利之中的体育权利,体育权利是基本权利与非基本权利的统一。例如,满足于人体正常生命机能的体育运动是人的基本权利,而选择什么样的体育项目进行运动则是人的非基本权利。
第五,体育权利是个人权利与集体权利的统一。在西方的人权理论中,其基本的立足点是个体的,也就是说人权是属于个人层次的。对于集体权利,一些西方学者是反对的,他们认为承认集体人权会有助于加强非民主国家的特权,从而牺牲或贬损个人人权[5]。集体权利是为了保障个人人权而从个人人权中推导出来的权利。相对于个人权利而言,集体人权仅是一种手段性的权利,集体并不是集体人权所包含的利益的最终指向的对象,真正的受益者、作为目标而存在的人权永远是也只能是个人。可见集体人权只是实现个人人权的一个必要手段。我国将体育视为一项利国利民的事业,国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发展体育事业,其目的就是从根本上提高全民族的综合素质。从我国《体育法》的设计立意而言,《体育法》更多的是将体育视为一项集体人权来予以保障,因为只有我国体育事业从整体上获得发展,作为个体的个人才能有效地获得相应的体育权利保障。同时,体育运动作为一项具有集群功能的社会文化活动,其在国际舞台上的一举一动都是以民族利益作为根本取向的,从这个角度而言,体育运动又是集体人权的典型代表。将个人体育权利融于集体体育人权之中,集体体育人权的实现又是以保障个人体育权利为根本出发点,这就是我国个人体育权利与集体体育人权相统一的真实写照。
3体育权利的现实形式
3.1 教育权利中的体育权利
教育权利是人们认识体育权利的首要视角。无论是我国的“宪法”还是“教育法”都对公民的教育权利做了十分明确的规定。我国现行宪法第46条第l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5条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3条规定:“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17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体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人才。”此外《体育法》还对体育课、学生锻炼标准、课外体育活动、体育教师、体育场地器材、学生体格检查等做了明确的规定。从以上法规我们不难看出,体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对公民教育权利的保障,自然而然也是对公民体育教育权利的保障。
3.2文化活动自由权利中的体育权利
将体育视为文化的组成部分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的一种趋势。从文化活动自由权利角度人手是人们认识体育权利的另一重要途径。我国现行宪法第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造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虽然此款没有明确提及体育,但明显体育属于条款所说的“其他文化事业”之列。此外,教育、科学、文学、艺术活动中也有体育的体现。国家对公民文化活动自由的保障既包括了国家或公共权力不得非法干涉公民从事文化活动的自由,也包括了国家或公共权力必须为公民的文化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和具体设施。为此,《体育法》分别在第7条和12条规定:“国家发展体育教育与体育科学研究,推广先进、实用的体育科学技术成果,依靠科学技术发展体育事业”,“地方各级政府应当为公民参加社会体育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支持、扶助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可见,国家一方面将体育纳入社会文化活动的范畴对公民体育参与的自由权利予以保障,另一方面,国家为公民体育创造各种有利条件。
3.3生存权中的体育权利
在我国生存权和发展权被列为人权的核心地位。从早期的人权法规范及一些自然法学者的论述来看,生存权被规定为生命权,具有消极的意义,它指国家对个人的生存不得有侵害之意。随着生存权利的不断发展,生存权逐渐演变为一
种积极的权利,它既要求发达国家不得侵害不发达国家人民生存的权利,也指国家必须通过积极的措施保障自己国家的公民能够获得生存的种种必需条件。无疑,健康权是生存权的重要基础,没有健康就没有生存可言,而生存权所要保障的无非就是集体的健康权。体育作为保障人生命健康的重要方式,它具有其他一些手段所不具备的优势,体育能够使人身、心双健,它的功效在于提高人口素质以及人们的生活质量。为此,《体育法》开宗明义,在第1、第2条中即规定:“为了发展体育事业,增强人民体质,……制定本法”,“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提高全民族的身体素质。”可见,《体育法》从生存权的角度确认了体育权利的合法性,体育权利体现于生存权利之中。
3.4发展权中的体育权利
1986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发展权利宣言》确认:“发展权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1]发展权与生存权一样既是各个国家和民族的集体权利,也是每个人的权利。它的基本内涵是指各国和每个人都有平等的发展机会。每个人以及每个国家的人民均享有参与、促进和享受经济、社会、文化、体育以及政治的发展的权利。体育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人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从婴幼儿体育到青少年体育以及老年人体育,体育以各种形态始终伴随着人成长的整个过程,体育的作用与人的全面发展是分不开的。体现于发展权之中的体育权利不但规定了人人都有平等的发展机会,还明确了体育是实现人全面发展的一种重要方式。
3.5获得权利救济权中的体育权利
教育权利、文化活动自由权利、生存权利、发展权利、平等权利这些权利一般为宪法所规定的实体性的权利或实质性意义的权利,这些权利一旦受到了损害或侵犯,就要求有一定的措施予以补救、恢复或对损害或侵害行为予以纠正与惩罚,这就构成了权利的救济。权利救济通常有两种形式:一种为宪法救济,宪法救济主要通过宪法监督制度来实现的;另一种为普通法律救济,主要是通过普通法律上的诉讼或非诉讼救济方式实现的[6]。为了更好地保障公民的体育权利,《体育法》对于违反体育秩序、损害体育权利的行为从救济角度做了规定。《体育法》列举了一些主要的侵犯、损害体育权利的行为,如在竞技体育中从事弄虚作假等违反纪律和体育规则的行为,在体育运动中使用禁用的药物和方法的行为,利用竞技体育进行赌博活动的行为,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的行为,在体育活动中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克扣、挪用体育资金的行为等。对于这些行为,可以根据具体的情节,依照《体育法》以及国家的其他相关法规对违法者进行相应的处罚。通过强制违法者履行有效的体育义务以及侵权后的救助手段,最终实现对公民体育权利的维护与保障。
4体育权利的实现
4.1 体育权利实现的三要素
体育权利的实现指的是由体育应然权利到法律体育权利最后到体育权利实体化的这样一个过程。我们认为体育权利的实现必须具备这样3个要素:
第一,体育权利的法律化。我们知道应然的体育权利是基于伦理道德原则之上的,应然的体育权利虽然有着某种“正当”观念的支持,但是其规范和实现的效力是比较弱的,体育权利要取得强大的权威与效力就必须上升到法律的层次;另外,道德较之法律是更为具体的一种规范,不同的历史环境、不同的历史观念都使得人们对于事物形成不同的善恶观,因此,以具体道德观念为基础形成的应然体育权利很难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要使得体育权利能够为更多人所认同就必须使应然体育权利法律化。道德的作用是自律的,法律的作用是他律的,只有依靠强大的国家机器作后盾,体育权利才具有绝对的权威性。因此,体育权利的实现首先就是要使得体育权利获得法律上的地位,从国家立法的角度对体育权利的种种内涵做出规定与完善。
第二,公民具有强烈的体育权利意识。我们讨论过体育权利是权利主体依据法律所做出的一种权利主张,它的产生是以权利主体完全的体育权利信息掌握为基础,只有完全了解体育权利的相关知识,体育权利主体才有可能形成正确的体育权利意识并积极主动去追求合法的体育权利,一旦他们的体育权利受到侵害,他们又会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体育权利。可见,公民强烈的体育权利意识造就的是一个体育权利有效实现的思想环境。
第三,实现体育权利渠道的畅通。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并不必然转化为现实的权利,从法定体育权利到现实体育权利还有一个运行的过程。法定体育权利的实现必须有一个优良的权利转换环境,也就是说相关的立法、执法机构必须有机的协调起来并保持立法到执法种种渠道的顺畅,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法律体育权利向现实体育权利高质、高效的转换。
4.2 国家在体育权利实现中的作用
体育权利是一种积极权利,它的实现要求国家采取积极主动地干预策略与保障措施。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衡,一些经济落后地区群众的体育权利意识仍比较淡薄,同时,经济落后地区体育基础设施较为薄弱,对于这些地区的人民群众,其体育利益极为容易受到侵害。为了有效地实现全民族的体育利益,切实增进全体公民的身体素质,维护体育权利法的权威与尊严,国家应该在公民体育权利维护与保障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一,政府的导向作用。政府应当通过一定的方式在全社会积极宣传和弘扬体育的精神和价值,帮助全体公民形成正确的体育价值观和健身观,并做好体育法制宣传工作,使得体育法的精神为人民群众广泛了解,使得体育权利观念深入人心。
第二,政府的规范作用。加大对体育法的研究力度,将体育权利尽早纳入体育法的范畴,进一步完善体育法,理顺体育权利与其他权利以及体育法与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的关系。在体育法贯彻执行的过程中,协调好政府各个机构的关系,提高政府维护、保障公民体育权利的质量和效率。
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主要方向和重点是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中职学校德育课程改革,同样注重实践教育、体验教育、养成教育,要求将知识传授与能力训练、行为养成结合,做到“教、学、做”合一。然而,部分教师并没有将实践教学理念落到实处,“重灌输、轻实践”、“重理论、轻实际”的教学方式依然普遍存在。即使部分教师组织了实践教学,也因为目的不明确、组织不规范、保障不到位而流于形式,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因此,必须树立正确的职业教育理念,通过推进实践性教学,全面深化德育教学改革。
一、深化德育课实践性教学的重要意义
尽管当前德育课教材更加通俗易懂,但是其教学内容抽象性的特点没有改变。与普高学生相比,中职学生的学习成绩普遍较低、综合素质较差,对教学内容的学习和理解依然存在一定困难。加上部分教师片面地认为他们难管、难教,就采用以教师为中心的“管理式”课堂教学方式,把学生“关”在教室里进行“填鸭式”的理论说教,使得德育内容更加苍白无力,不仅德育课的教学改革无法推进,学生各方面的能力也得不到提高。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进入了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决定性阶段,对德育课教学提出了更高、更迫切的要求。我们不仅要教授学生与德育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更要提高他们将来进入社会就业和终身发展所需要的以实践能力为核心的综合职业素质。与面对高考压力的普高学生相比,虽然中职学生的学习成绩不理想,但是人际交往能力、运动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和独立探索、自我表现意识等却比较强。因此,我们必须适应时展的需要,根据德育课程的实践性特点,发挥中职学生实践能力强等优势,把强化实践性教学作为推进德育课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借助与教学内容相匹配、与学生特点相符合、与时展相适应的实践材料、手段或资源进行课堂教学、开展校园活动、组织社会实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积极性,让学生在主动的自我体验中认知、领会和掌握理论知识,并内化为理念,转化为能力,外化为行为,使他们将来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更快地进入职业角色、更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三个课堂结合,大力推进德育课实践性教学
如果说班级授课是第一课堂、校园活动是第二课堂的话,那么社会实践就是第三课堂。以班级授课为主的课堂教学是上好德育课的关键环节,校园活动和社会实践不是课堂教学的简单延伸,而是不可缺少的两个重要环节。因此,必须把三个课堂结合起来,形成一个有机的、系统的、相互联系的教学体系,实现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德育与专业的无缝对接。这不仅是德育教学实践性的要求,而且能为学生对某些方面的德育知识的特殊兴趣、爱好和更高的学习目标、要求,提供和创造进一步学习、钻研的舞台。
(一)创新深化实践性教学――班级授课
深化实践性教学,并不意味着要本末倒置地放弃班级授课,而要把大部分精力放在组织活动和实践中,精心选择和设计适合实践性教学的内容、方法和手段,搞活课堂教学并成为学生主动学习实践的过程,使学生坐得住、听得进、学得好。改进教学方法,适时采用案例式、情景式、仿真式、表演式等实践性强的教学方法,如结合法律模块教学组织模拟法庭,结合人生模块教学指导学生进行情境表演,或提供本地、本专业实际的生活、生产案例让学生分析,就某个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学生讨论、辩论,等等,使抽象的理论以鲜活、生动的形式表现出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让他们在主动参与中学习知识、理解知识、运用知识、解决问题。恰当地运用多媒体或网络平台等现代教学手段,如在法律教学中插播《今日说法》、《法制天地》等录像,为学生提供模拟实践场景,使学生在课堂上能直观地感受生活,感受社会。改善课堂结构,组织课前三分钟新闻播报、时事演讲等,由学生轮流上台播报、演讲、解读热点问题,引导学生关注经济社会发展,拓宽知识面,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二)开发德育第二课堂阵地――校园活动
校园活动是达到教育目的的重要途径,也是德育教学的重要阵地。应将社团作为学生德育第二课堂的主要阵地,以学生的共同兴趣爱好为基础,指导帮助学生组织诸如法律学习小组、时政兴趣小组、哲学与人生研究小组、德育小论文写作小组等,指导学生定期开展学习活动,每学期期末进行成果展示,让学生在快乐的社团活动中自主地学习知识、开发潜能,培养辨别是非和竞争合作意识,提高实践能力。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法律等教育只有在职业生活实践中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才能使学生领会职业道德、法律规范的内容和意义,提高遵守职业行为规范的自律性。应结合《职业生涯规划》、《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在实训中心、就业办和专业课教师的配合下,设计灵活多样的情境式职业模拟行为训练、团队协作精神预设训练、行业(专业)角色模拟行为训练、就业应聘模拟训练等,引导学生以“职业人”的角色学习生活,更好、更快地提高职业素养。根据教学内容,结合专业特点,组织开展讲座、座谈、知识竞赛、模拟训练等教育或体验活动,如在职业生涯规划教学中,组织企业文化进校园、我的职业生涯我设计等活动,邀请企业负责人、技术骨干、一线工人、优秀毕业生到校宣讲企业文化、介绍成长之路、组织设计比赛等,增强互动性、趣味性,激励学生自信地学习。
(三)组织形式多样的第三课堂――社会实践
社会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大课堂。对学生知识的教育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培养,不能仅仅停留于校内,还必须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应利用德育教育基地、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劳动教育基地和合作企业、共建社区等资源,组织学生开展社会调查、参观访问、职业体验、志愿服务等活动,让学生亲身到纷繁的社会世界体验,锻炼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最终达到学生的自我认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目的。更重要的是要依据教学目标要求和模块内容,组织指导学生开展社会调查、研究学习等探究性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在主动地实践体验中学习、感悟、研究知识和发现、分析、解决实际问题。比如在《经济政治与社会》的经济模块教学中,可以结合“菜价”这一热点问题,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各自确定调研课题,通过深入蔬菜批发市场、零售市场访问商家、深入田间访问菜农、深入家庭了解情况等方式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或德育小论文,并组织课堂交流、评选优秀作品、汇编成册展示,让学生体验成功、感受快乐、增强自信。“实训周”、“实训月”特别是“顶岗实习”是职校学生的主要实践机会,既是检验德育课教学成效的重要渠道,又是对学生进行德育再教育的重要时机。德育课教师应树立全程教育的理念,积极参与实习、实训的教育、管理,协助学生做好从学习到工作的心理调适,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抓住时机进行引导和教育。
三、健全三项机制,保障实践性教学有力有效推进
开展德育课程教学改革是全方位的系统而又复杂的工程。深化德育课实践性教学,不仅需要德育课教师和教研员反复探索、反复实践,更需要建立科学完善的工作、指导和评价机制,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一)提高德育课教学的重视程度
当前,各级教育部门高度重视德育课教学,中职学校必须转变重专业课程、轻文化课程的观念,加强对德育课教学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整合校内、校外的力量和资源,构建课堂教学、校园活动和社会实践有机结合,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全员参与、全员育德的德育教学工作体系,形成合力。改善教学条件,配备必需的电子备课设备,为组织教学、活动和社会实践提供活动场地和经费支持,为深化实践性教学营造良好氛围,创造必要条件。积极选派德育课教师参加各级培训、教研交流或教学研讨等活动,提高专业教学能力。
(二)加大实践性教学的指导力度
实践导向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职业教育教学论中出现的一种新的思潮。当然,实践性教学组织难度较大,要求更高,需要德育课教师加强研究和学习,努力探索适合本校、本人和不同专业、不同学生的教学方法、活动形式,提高驾驭和组织教学和活动的能力。教师要进入社会、深入实际,及时了解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新动态,及时掌握、收集和整理可以应用的各种素材;全程参与学生的活动和实践,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总结活动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反思并为进一步改进实践性教学积累经验。德育课教研组应组织教师深入开展校本研究,结合本地、本校的德育资源优势和学生的学习、生活实际,共同研究制定开展实践性教学的实施方案与操作规程,编写教学案例或素材,规划设计校园活动内容和社会实践项目,使实践性教学更具有参与的广泛性、时间的连续性、组织的规范性和实施的有效性。职教中心德育教研中心组应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教师培训和校际教研,建立网络教研平台和教学资源库,举办示范课、教研沙龙、名师讲坛、优秀教学成果评选等,引领、指导和推进实践性教学。
(三)完善与实践性教学相应的评价体系
评价具有激励和教育的功能。要做到“教学做”合一,深化德育实践性教学,就要引进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改变以往以考试定成绩的考核评价传统模式,建立和完善与推进实践性教学相适应的分层次、全方位的科学合理的德育教学评价体系,以评促教,以评促学,实现实践性教学常态化、制度化。应健全教育行政部门考核机制,将德育课教学纳入中职学校教育质量监控评估体系和德育工作先进校评估指标,定期对各学校德育课教学特别是推行实践性教学的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和质量抽查,督促学校推进德育课实践性教学。应改革学校考核机制,从学校层面对德育课教师进行以实践性教学为重点的教育教学情况考核,并将实践性教学实效作为德育课教师课时津贴、绩效工资发放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引导教师创新教学方式方法,认真抓好实践性教学。应完善学生学业评价方式,以知、情、意、信、行五个维度为参考,将学生的课堂表现、日常行为,特别是实践教学的参与率、参与情况及实践成果等作为学业考评的重要组成部分,激励和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实践性教学。
总之,中职学校德育课不仅要传递文化知识,更要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别是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面对时代的发展、形势的变化和社会的需求,我们必须紧密结合职业教育的特点和中职学生实际,积极探索提高德育课教学有效性的途径和方法,全面深化实践性教学,努力提高德育课的教学质量和实效,使德育课真正成为学校德育工作的主渠道、主阵地。
参考文献:
[1]贺继明,蒋家胜,范华亮.从的《实践论》谈高校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改革[J].思想研究,2007,24,(5):144-146.
[2]张影.浅谈中职学校德育课程改革的研究与实践[J].计算机光盘软件与应用,2012(20):256-257.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惠州学院是教育部2000年3月批准新建的综合性地方本科院校,2005在经管系开设了物流管理专业。一般说来,像惠州学院这样的地方本科院校的办学理念和发展定位有别于“研究型”大学和传统的“学术型”院校,而定位于应用型。近年来,惠州学院经管系物流管理专业坚持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中心,大胆创新,开拓进取,积极探索和创建富有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了一定的专业优势和办学特色。
1 应用型人才的特质及其培养模式的内涵要求
所谓应用型人才是指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并能利用这些理论来解决社会经济、工程实践和生产管理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的实践性人才群体。即,学生在学习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的过程中,不断加强专业实践,能够运用专业理论阐释生产管理中所表现出来的各种现象以及内在机理,并能提出改善的建议。这种“应用”实质上有两个侧重点:一是着重于能力上的应用,而不是操作技能上的应用,强调在专业层面上与社会实践对接,而不是岗位层面上与社会实践对接。这是本科应用型人才与高职高专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重要区别。从这一要求出发,应用型本科人才必须具有较为扎实的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再来培养其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而且这种能力的培养是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的核心指标。二是理论上的应用,而不是理论上的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足够的专业基础理论,但是,进行专业基础理论教育必须以应用为本,而不是以理论创新为目标,这一点又与研究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存在较大的差异。需要指出的是,应用能力的培养也需要一定的创新性思维,将理论应用于实践,不是简单的教条照搬,它需要分析能力、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完美结合。
人才培养模式是指在一定的教育思想指导下,为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学校为学生构建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以及实现这种结构的方式。人才培养模式的内涵包括两个方面:“培养什么样的人”和“如何培养人?”前者涉及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两个要素;后者包括培养内容、培养过程、培养途径、考核评价、保障措施等要素。
本科层次的应用型人才既不同于理论基础宽厚的学术型人才,也不同于职业技能型应用人才,它是介于学术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之间的一种复合型人才。在知识的构建上应具备综合知识,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还要有过硬的应用型知识;在能力的培养上更强调复合能力,既要包括知识、技术、专业的实践应用能力,又包括运用知识进行创新的能力;在素质锻炼上应有良好的公民道德和职业道德,具有合格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健康的身心素质,具有基本的人文、自然科学素养和较高的专业素养。
2 物流管理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实践
2.1 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努力实现培养目标
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坚持适应性、差异性和实践性三大原则,突破传统的学科知识型人才培养模式。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体现:
(1)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把素质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使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2)根据社会需求调整专业方向。为了紧跟社会需求,我们主要通过专业方向的调整来实现这一目的。物流管理开设了企业物流和国际物流两个方向,每个专业方向都开设了一组面向应用的专业课程,以培养学生的相关专业应用能力。
(3)构建“平台”+“模块”的课程体系,注重课程体系的相对稳定性和动态灵活性。具体地说,就是构建“公共基础”、“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方向课”、“任意选修课”等五级平台,在平台上再根据专业方向设置不同方向的专业模块,每个模块包括了3~4门专业课程。平台课程保持相对稳定,专业模块可根据学科及物流业发展趋势做动态调整。
(4)处理好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将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在加强理论课程教学的同时,注重理论课程与实践环节的衔接。
(5)将创新教育纳入人才培养体系中。鼓励学生进行创新性实验、学术研究、技能竞赛和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等,旨在培养学生创新与实践能力。除增设技能拓展学分外,着力开展学科与专业竞赛活动、专题讲座、社会实践调查等活动。
(6)广泛吸收社会对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征求相关企业、政府部门以及往届毕业生对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的意见。如举办了以“学习、实践、感悟”为主题的人才培养交流会,特别邀请了来自深圳易普乐化工有限公司、中海物流(深圳)有限公司、顺丰速运(惠州)有限公司、惠州金山电子有限公司、惠州国光电子有限公司、惠州真维斯有限公司,并在相关岗位从事企业物流、第三方物流、国际物流、快递与配送等管理工作的往届毕业生,与在校师生一起解读物流行业的发展现状及其对物流人才的能力要求,就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的适应性与毕业生进行了探讨,对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方案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较大的启示。
2.2 围绕专业应用能力,构建一体化的实践教学体系
物流管理应用型人才应具备的能力包括几个方面:(1)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良好的人际关系沟通能力。(2)英语应用能力。具有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综合能力,能熟练运用英语进行相关工作。(3)计算机应用能力。掌握和应用各种文字处理软件、电子表格软件、网络通讯软件和数据库软件、物流仿真与模拟软件。(4)物流管理能力。掌握从事物流系统优化、物流业务运作及物流管理的基本技能与方法,具有供应链物流系统的设计与规划能力、成本分析能力、物流业务运作及组织管理能力。(5)专业应用能力。熟悉货仓运作流程、账目管理、库存管理、商品养护、运输调配、进出口业务与报关业务,具有良好的物流专业应用能力。每一项基本技能都需要一组实践教学来支撑。实践教学最根本的目的就是帮助学生将书本知识运用于生产实践,完成从书本到现实、从理论到实践的飞跃。因此,实践教学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关键所在。
所谓一体化的物流实践教学体系是指以物流实验室为平台,将物流专业实践教学分为社会实践、物流案例教学、课程实践、物流模拟实验、认知实习、物流设计大赛、毕业论文等环节,并进行系统化的研究与实施,使之成为一种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全程实践教学模式。根据实践教学的内容,合理安排各实践环节的时间,从第一学期到第八学期都不间断地安排实践教学,将实践教学贯穿于四年的本科教学中,而不仅仅是毕业前的集中实习。同时,建立全面规范的实践教学测评体系,将终结性考评与过程性测评相结合、校内实践与校外实践测评相衔接的全方位实践教学评价体系。
实践教学的内容包括:
(1)社会实践。主要是基本素质类实践,包括军训、外语训练、计算机训练、劳动教育等,这类实践是所有专业都要开展的,一般由学校统一安排。
(2)课程实践。把传统的理论课变成“理论+实践”课,在物流管理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教学计划中设置9~18学时的实践环节,由任课老师负责实施,具体形式可以是社会调研、模拟实验、案例教学、企业观摩学习等。目的是通过学习与实践,使学生在实践技能方面得到系统的训练,培养严谨的工作作风及创新思维和能力。
(3)认知实习。认知实习是通过到实习基地如物流企业、大型配送中心、生产制造企业的物流管理部门参观,了解企业物流管理的现状,增加对物流企业和物流操作工作的感性认识。
(4)专业综合实践。专业综合实践是学完相关专业课程后在实验室进行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如ERP模拟实验、供应链管理系统、运输管理、第三方物流管理、物流系统规划与设计、物流管理模拟仿真实践等。其目的是锻炼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相关课程的基本知识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强化物流系统观,提高学生的开发应用能力。专业综合实践主要在校内完成,目前已建有多个校内实验室,如物流模拟实验室、物流实训室、ERP模拟沙盘训练室、ERP实训室、经济管理信息化实验室等。
(5)物流设计大赛。教育部高校物流类专业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为物流管理专业的学生提供了一个实践创新的平台,通过对来自企业的真实案例的分析研究,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研究水平和动手能力,学习企业经营的思维,激发学生的创造能力。
(6)毕业论文。它是实践教学的最后环节,其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让学生领略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和研究过程,培养和提高自身的学术研究能力。
2.3 改革与创新课堂教学方法
从教学主体的地位来看,目前的高等教育一般有两种教学模式,一是以教师为主导的灌输式教学;二是以学生为中心的参与式教学。近年来,物流管理专业以建构主义教学观为指导,对课堂教学方法进行了改革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设计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摒弃照本宣科,重视学生的兴趣和问题,根据学生现有的知识结构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尤其注重对现代物流前沿领域的知识学习,并采取合适学生的教学方法,鼓励学生分析相关知识和信息。
(2)启发式“提问”。教师根据每堂课的内容巧妙地、有针对性地设计系列问题,通过提问的方式,促进学生进行广泛的讨论和沟通,调动每个学生的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3)小组学习。改变学生个人学习方式,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进行学习,每个小组选1名组长,并经常轮换,以小组为单位完成教师下达的学习任务。通过小组学习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增强学生之间的互助学习与交流。
(4)课堂讨论。教师课前布置讨论题目,要求学生查阅资料,在课堂进行充分讨论,每次讨论由小组长代表全组成员发言,教师通过适当的点评和统一讲解,把学生感性的、零乱的知识系统化,在讨论中师生之间形成良性的互动与交流。
(5)案例教学。针对物流管理专业实践性、操作性强的特点,引入大量国内外物流运作的成功案例,引导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方法对物流案例进行分析,改变学生被动接受知识的状况,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综合分析和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
(6)学生“小讲课”。倡导学生自主学习、感悟性学习,由教师根据教学内容布置一个主题,学生课后搜集资料,阅读相关文献,归纳主要思想,将要点制作成PPT课件,在课堂上做5~10分钟左右的讲述。如在第二章介绍物流的发展现状,要求学生以自己家乡的物流发展情况搜集资料,在课堂讲述,教师点评。通过学生“小讲课”,锻炼学习的语言组织能力和表达能力。
上述教学方法的探索与运用,改变了课堂教学的氛围,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与动力,调动了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收到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2.4 适应社会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积极开展国际合作教学
充分利用国外教育资源,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国际竞争能力、全面发展的物流管理人才。具体做法有:
(1)加强国际交流,鼓励师生出国访学或留学。先后有多名学生去加拿大、台湾等国家或地区留学或赴美国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物流管理专业负责人也曾赴新西兰进修“教育理论与方法”,并进行双语教学培训。
(2)扩大外籍教师授课比例。先后有7名外籍教师在经管系担任专业课的授课任务,鼓励教师跟班听课,全面提高本系师生的英语应用和教学水平,增强本系教师双语教学的能力,目前,物流管理专业有3门课程采用双语教学。
(3)试点设置中外“合教课程”(joint-course)。对部分外教担任的课程配备了1名中国老师,与外教共教一门课,目的是深入推进国际化办学,引进国外先进的教学模式。中外教师各担任部分教学内容的授课任务(外教承担大部分比重),采用英文原版教材,所有的教学文件(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课件、讲义等)全部使用英文。在涉及中国国情及相关内容时,中国老师用中文授课,实际上,初始阶段采用双语教学,我们的设想和目标是:这些试点课程的中国老师将来也与外教一起全英文授课。
2.5 探索产学研相结合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新途径
当今时代,产学研结合已成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近年来,通过与企业合作,探索出几种适合自身发展的校企合作模式:
(1)加强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近年来,惠州学院经管系加快了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步伐,已与32个企业或政府部门签署了实习基地协议。其中,中海(深圳)物流资讯有限公司、惠州金泽国际物流园、惠州市赛野物流有限公司、惠州市肉联厂有限公司、惠州市年年丰粮油有限公司、惠州市海纳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顺丰速运(惠州)有限公司为物流管理专业学生校外实训实习提供了重要的场所。
(2)请企业家进学校。其重要的载体就是举办“惠州著名企业高峰论坛”,邀请惠州本地著名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来学校为学生做专题题报告,帮助学生认识其毕业后面临的社会现实以及社会对他们的能力和素质要求。迄今为止已成功举办了3届企业高峰论坛,先后邀请了TCL集团、旭日集团、光耀集团、丽日购物广场、华阳集团通用电子有限公司、海燕投资集团、广电传媒集团、中国联通惠州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惠州金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黄金惠州部、深圳新时光集团、珠海汉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15名企业高管人员(董事长、总经理或高级顾问)来学校作报告,反响强烈。
(3)请专家进课堂。从校外实习基地的企业中邀请生产、管理第一线的有经营管理经验的技术人才担任外聘教师,承担专业课的部分教学任务或做专题讲座,缩短理论与实践、学校与社会的距离。
(4)安排学生到企业和政府部门带薪顶岗实习。2011年暑期,物流管理专业的5名学生到惠州金泽国际物流集团带薪顶岗实习,被分别安排从事物流监管、城市配送、财务管理等岗位工作。1名学生到惠州市发改局带薪实习半年。通过顶岗实习锻炼了学生实际工作的能力。
(5)为企业“订单”培养专业人才。惠州学院与顺丰速运集团签订“顺丰班”联合培养协议,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计划,2011年11月校企合作项目“顺丰班”顺利开班。“顺丰班”《企业培训课程》共19.5课时,由企业高管及技术人员担任授课,每周开课两次,共计四周。课程内容涉及范围广泛,包括快递行业介绍、企业文化、职业礼仪、业务操作流程、客户开发与维护等方面,目的在于使学生从企业运作的角度熟悉物流快递业务的专业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及流程、专业素质要求及实际操作技能。培训合格的学生在校期间可以直接到顺丰速运实习,毕业后经双向选择确定后,可被聘请到顺丰速运工作。通过这种企业嵌入式的订单培养,为应届毕业生提供培训学习以及后期的实习机会,同时也为顺丰速运集团输送了更多合格的实用型人才。
2.6 重视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
(1)鼓励本专业学生参与各种竞赛活动,锻炼和提高学生的专业技术技能、综合素质和团队合作能力。在2010广东省大学生“挑战杯”竞赛中,物流管理学生参与的项目获金奖1项。
(2)组织学生申报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2009~2011年,本专业学生积极申报惠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其中,“美的家用空调运输网络规划”、“传统储运企业向供应链管理企业战略转型研究”、“废旧电子电器物流回收网络规划创新研究”、“餐饮连锁企业的绿色供应链研究”、“珠三角物流节点布局优化研究”、“校园快递物流网络系统规划与设计”等10个项目获得立项资助。
(3)要求本专业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为配合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惠州学院已连续举办了两届校园赛,共有19支队伍获奖,先后有4支优胜队伍被推荐参加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并进入复赛。如今,物流设计大赛已列入2012版人才培养方案,成为物流管理专业学生四年中必须参与的实践创新活动,并记专门的学分。
(4)鼓励本专业学生积极参与教师的科研工作。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开展文献检索、问卷设计、社会调查、论文撰写等方面的工作,科研能力得到锻炼和提高。迄今共有15名同学参与了教师的科研课题,有13名同学与专业教师一起发表学术论文,为学生考研和进一步的深造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有2名学生因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被香港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录取攻读硕士研究生。
3 小 结
当前,随着高校数量的增加和招生规模的扩大,高校之间的差异和竞争也越来越明显。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地方本科院校必须与老牌、名牌大学形成“错位”,探索一条适合自身特点、满足社会需求、服务地方经济的路子。由于应用型人才对社会、对职业的直接适应性强,其培养目标的确定既注重“基础”,更强调“应用”。惠州学院物流管理专业在探索和创建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过程中坚持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突出实践性、应用性能力的培养,成效显著,其实践经验必将为同类院校提供有价值的借鉴和参考。
参考文献:
[1] 孔繁敏,等. 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实证研究[M]. 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集团,201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