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与市场经济模板(10篇)

时间:2023-08-31 16:21:47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国民经济与市场经济,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国民经济与市场经济

篇1

道理上讲,股票市场作为国民经济的一个“晴雨表”,应该可以反映出我国经济运行的基本面。但在我国宏观经济基本面日益向好的背景下,与之相对应的,却是我国股市的连创新低。从国际上看,1990年以来,欧美国家股市市值的大幅上升,以日本为代表的一些国家的股市所经历的剧烈波动,对居民的消费水平产生了明显的影响,最终都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形成了促进或阻碍作用。股票市场作为反映国民经济状况的一个窗口,股票市场的兴衰直接反映国民经济发展的好坏与快慢,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

一、股票市场与国民经济的关系

(一)股票市场的发展揭示着国民经济增长的动向

事实上,股票市场是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能推动企业的发展。投资者之所以会投资于股票市场,最主要的原因是股票市场有财富效应,可以为投资者带来财富增值的机会。投资者购买股票能够通过股票价格的上涨,分享高风险投资带来的高收益。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发行股票来迅速筹集到大笔本是闲散的资金用于企业的发展。

而且,股票市场能够优化资源配置,促使国民经济健康地发展。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是广大投资者对公司投资决策、管理水平、经营业绩较为客观的评价,会对公司管理层产生一定的监督压力。朝阳产业、高科技产业的高市盈率会促使上市公司管理层增加对科研的投入,增加产品的科技含量。同一产业内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差异反映了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不同评估,公司的股票价格随着不尽如人意报表的公布而下跌,这些都是投资者迫使企业管理层改善自身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经济绩效的一种市场压力。股票市场规模的扩大、交易率的提高增加了固定资产投资,加快了企业的技术进步,推动了国民经济更快的增长。

由此,股票市场发展是金融深化的重要环节,是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一股推动力量,是经济发展潜力的一项重要衡量指标。

(二)国民经济的发展状况决定了股票市场的发展

从宏观经济角度来看,为了调节固定投资规模使经济得到持续健康的发展,政府不可避免地将出台一些政策进行宏观调控。这些政策在短期内不可避免地对股市走势构成影响。

2007年,为了遏制国内固定资产投资的快速增长,无论是央行、银监会还是政府相应的部门,都纷纷出台了一系列强制经济降温的调控措施。如央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收缩信贷;银监会则要求商业银行对于盲目投资、低水平扩张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没有按规定程序审批的项目,停发新的贷款;国务院则要求各地清理检查2003年以来的土地占用情况;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要求控制出台涨价项目等。这些政策推出后,不仅掀起了国内金融市场的巨大波澜,而且很快波及全球金融市场。由此可见国民经济的发展状况对股票市场的决定作用。

二、股票市场与国民经济相互背离的探讨

尤其是在2007年尾和2008年初,股票市场与国民经济相互背离的情况最为清楚。虽然股票市场和国民经济有上述密切的关系,但是在我国总会出现股票市场与国民经济背离的情况。综其原因,应从一下几方面去分析:

(一)我国是股票市场的发展与生产力发展要求不适应

如今,多个上市公司似乎远远代表不了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虽然一些上市公司目前已成为了本行业的龙头,但是,这一“样本”还不到足够大。而且,上市公司中主要还是国有企业,而作为我国目前经济增长中坚力量的民营企业只占很少的一部分。只有当不断增长的上市公司在各自的行业中不仅仅是龙头地位而且还能够起到群龙之首作用的情况下,它们才能扮演整个国民经济晴雨表的角色。只有随着上市公司数量的增多和质量的提高,它才会更贴近国民经济,两者的相互作用才会更直接、更有力。

(二)证券市场中存在某些计划因素

在我国,证券市场的产生是与社会经济发展的背景相关联的。因此,证券市场是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改革开放之前,虽然也是社会化大生产,但实行的不是商品经济而是计划经济,因此只能取消证券交易行为和证券市场。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证券市场也逐步地成长起来。但是由于我国至今还不能说是完整意义上的市场经济而是伴随有一定程度的计划经济的痕迹,因此,现阶段的我国证券市场也就无法完全体现市场经济的特征,一些人为的因素必然会夹杂其中,这些人为的因素中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主观因素包括了对证券市场的期冀和愿望,客观因素则是通过对其他市场的命令和指挥来影响着证券市场,带有计划色彩的政策性的证券市场也就由此产生。这种计划的色彩其表现形式不一定是直截了当或裸的,但它的影响力度却是不容忽视的。

(三)股票市场中各种违规行为的广泛存在

我国过去十多年股票市场的发展历程也是我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这样的一个时期,由于市场还没有完全成熟,不可避免地给各种投机者以可乘之机,在各种投机行为广泛存在的情况下,这个市场已经变得十分混乱,造成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巨大经济损失,而且由于管理部门的监管不力,致使人们对股票市场的公平性产生了极大怀疑。而且这几年来,随着互联网在我国的迅速发展,人们能够很容易地通过互联网这一便利的渠道收集到很多关于股市和上市公司的信息,这就使得原来那种投资者和上市公司之间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有了很大的改善。各种违规行为或者是一些不加证实的谣言更加容易广泛传播。在这样一个获取信息成本越来越低的社会里,违规行为的广泛存在,而管理当局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使得人们容易有充分的理由对这个市场的合理性产生怀疑。

(四)投机行为向投资行为的转化

近年来,随着股票市场的发展,人们的投资意识的提高,人们逐渐对股市有一个更加全面的了解,从而减少了以前的那种盲目投机性,逐渐从完全的投机行为向投资行为转换。在2000年的时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的年平均换手率为492.87%,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年平均换手率为509.10%,这说明我国股票市场换手率偏高,人们更多考虑的是短期收益目标。从长期来看,作为一个理性的投资者,在股票市场中最主要考虑的应该是市盈率。市盈率的高低决定了长期的投资收益的多少,因此在市盈率过高的情况下,一个理性的投资者将会考虑将资金投入其他投资渠道,而不是进入股票市场。在200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市盈率为58.22,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市盈率为56.03,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年投资收益率还不足2%,比同期一年期存款利率还要低,而投资股票的风险却是远大于把钱存入银行的风险。正是由于人们逐渐认识到了这点,虽然我国调控部门一再降低利率,甚至是面对现在的实际负利率,居民储蓄不但不减反而快速增长。

参考文献:

篇2

中图分类号:F114.4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9-0000-01

一、政治地理空间视阈下的政治与经济

1.国家间的沟通效应

威斯特伐利亚体系(westphalian system),是近现代历史上的第一个国际关系体系,也是具有现代意义的第一个国际条约,它结束了欧洲“三十年战争”(1618-1648),确定了欧洲大陆各国的国界,在欧洲大陆确立了一个相对均衡的多极格局。其最重要的贡献在于确立了国家和平等原则,使民族国家体制成为了现代国际关系活动的坚实基础。在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的今天,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仍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民族国家发展和强大过程中,必须要与周边国家的经济与政治形成有效沟通机制,将国家经济与政策放到本地区或国际关系的框架下进行研究,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效应的最大化。国家间的沟通是构建相互信任与合作的平台,这样能实现资源的互补,实现沟通的联动效应。

2.区域一体化对民族经济的挑战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逐渐加快,面对市场体制的规范性、企业运作的标准化、各种税务与贸易壁垒将被打开,每一个国家的民族经济将受到更大的冲击。首先,一个良好国际经济秩序将促进经济的增长和国际环境的稳定,但不可否认的是,良好的国际经济秩序也将是一个具有秩序的竞争体系。民族国家必须要适应国际经济秩序的相关规定,避免因为国际无序竞争而导致国内就业压力增大、资源浪费、金融无序及竞争优势转移等问题。其次,由于区域间国际关系的日趋复杂,各种民族利益关系在促进地区合作关系更加紧密的同时,也会使国家间、区域间的关系更加复杂、资源更加短缺,在这种情况下,周边形势也容易变得更加不稳定。最后,区域一体化将带来民族产业升级,并且这种升级会呈现双重压力,尤其是市场经济不够完善的情况下,就面临双重的转型任务。

3.地缘政治对经济的影响

经济全球化对民族国家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全球化通过国际接轨,可以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全球财富的增值。另一方面,全球化也可能导致更多的发展不平等,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由于国内很多制度、政策不能与国际经济秩序有效接轨,因此,将会长期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地区间政治地缘性使得经济一体化变为联系各个国家之间的纽带,密切了国家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加强了民间往来。这样的良性互动可以加深国与国之间的了解与信任。同时,经济的交往也会带来地区间人口的流动,从而带来了跨境民族问题的凸显。如果节制经济的交往将会损失资源,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促进民族国家与市场经济协调发展的策略

1.从制度创新来提升国家宏观调控能力

制度的演化实质是对制度这种公共产品的公共选择过程。在进行制度制定的时候,需要进行充分的实际调研,制度一旦实施,就无法随意进行改变。但由于事物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制度只有适应变化的事物,才会具有有效性。如果新制度不能适应变化了的事物,无法有效满足实际需求变化,对于社会公众利益缺少有力的保障,就会造成有效制度供给不足。有效制度供给不足,主要是指制度对现实的回应程度,是对制度的激励程度和规制能力的评价,它体现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这种现象在世界各国都普遍存在。在我国,自改革开放后,尽管已经认识到了制度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并且已经在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有效制度的供给一直处于不足状态。“供给管理模式”是解决制度有效供给不足的有效方式,有利于市场活力的释放和企业创新。

2.构建国家间信用体系,完善长效合作机制

国家间信用体系的构建,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过程。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民族国家需要在考虑民族利益的基础上,采取多种举措来构建起国家间信用体系,完善长效合作机制。一是要充分认识到当前跨国公司的力量,通过税收等经济手段,吸引更多跨国公司进入,密切国家之间在政治、经济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更好地融入国际经济体系之中;二是要合理处理民族品牌与国际品牌之间的关系,在遵循国际准则和良性竞争的前提下,努力提高民族品牌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增强民族国家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三是加强民族国家的立法工作,尽快形成较为完整的信用法律体系,打造“征信国家”。国家间信用体系的确立,是以信用主体合法、交易合法、程序合法为基础的,只有确保国家信用管理体系运转良好,才能促进市场信用交易健康增长,更好地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与合作,实现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

3.积极融入地区、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

中国区域经济一体化战略,应立足于开拓新兴市场、巩固亚洲生产网络、保障外来投资、引进先进技术、确保战略资源供应等基础之上。要想真正融入地区、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之中,就要善于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当前,中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的重要阶段。今年以来,我国外贸大幅回落,对国内经济造成了巨大冲击。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国际经济合作显得更加重要,而加速资源要素的流通也势在必行。建立自贸区有助于提振外贸,稳定经济发展,为中国经济转型升级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结语

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市场经济与民族国家的关系,成为民族国家发展中面临的重要课题。要提高民族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就必须要把民族国家经济建设与国际政治关系有机结合起来,将市场经济发展与国际政治、经济秩序有机结合起来。对于民族国家来说,只有充分认知当前国际关系的复杂性,积极改善外资投资环境和条件,推进外向型产业结构优化调整,进一步完善国内外贸易制度,加强对国际政治经济走势的预期和国际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地缘政治的发展趋势研究,才能实现各种资源要素合理配置,充分发挥市场经济对国家发展的正向作用。

篇3

在我国少数民族聚居地,民族音乐是一项极具潜在经济价值的人文资源,深入挖掘民族音乐资源中的经济价值,不仅可以为当地民族群众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还可以使本土民族音乐文化在接受外来文化冲击的过程中始终保持自身特色,牢固树立在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重要地位。只有通过商业化的运作方式,民族音乐才能不断体现其文化价值中所蕴含的影响力,促进自身的长久发展,获得预期的经济效益。在当今市场化经济背景下,我们并不需要将一切有形的物质或无形的精神全部转化为商品,但从社会基本形态来看,始终是以追求经济价值为主要发展趋势的。我国少数民族人民大多集聚在西部地区,受地理、历史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要远远落后于东南沿海地?^。因此,自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都将发展西部地区经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致力于提高少数民族人民的生活条件水平。

对于少数民族地区而言,要想加快发展经济,应学会合理利用当地的优质资源,包括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等。而在所有的人文资源中,民族音乐是最具地方特色的,拥有着十分突出的经济价值。因此,我们应把握机遇,积极开发民族音乐,从其文化价值中提炼出经济价值,不仅可以为当地人民带来更多的经济收入,还能充分确保我国本土民族音乐文化在现代化发展进程中保持一定的独立性,获得理想的社会效益,进而为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一、提炼民族音乐经济价值的重要性

一直以来,经济与文化两者之间都存在着十分密切的联系,这一点在民族音乐的发展进程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早在很久之前,民族音乐与经济之间就已经形成了一种相互促进的和谐关系,提炼民族音乐中的经济价值,不仅是对民族文化的弘扬与传承,也是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同样地,社会经济的稳定繁荣发展也有利于民族音乐文化的继承与发展创新,构建出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氛围。民族音乐文化得以在历史长河中生生不息地发展,很大一部分程度上取决于社会各个阶层的努力。其中,政府始终扮演着引导者的重要角色,采取各种积极措施深入挖掘、提炼民族音乐文化中的经济价值,尽快将其转化为当地人民所共同拥有的经济财富,并进一步带动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需要明确的一点是,我们在提炼民族音乐经济价值的过程中,要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既要注重对传统民族音乐文化的保护与继承,也要结合时展趋势积极探索弘扬民族音乐文化的新路径。由此可见,对民族音乐的经济价值进行大力开发,不仅能够让当代人充分认识到民族音乐在我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地位,也充分保障了民族音乐文化的保护与发展。

我国绝大部分的青少年自年幼时起便开始接受民族音乐文化教育,这对培养青少年民族自尊心,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从成长角度来看,青少年在欣赏民族音乐时,能够不断地从中汲取有利于促进自身成长的有价值信息,并按照相关的价值准则来严格要求自己。随着市场化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提炼民族音乐中经济价值,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增强我国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的文化软实力。因此,我们应平等看待各地区的民族音乐,采取积极措施为其继承与创新做出努力,并借此机会促进各个民族之间的合作与交流,从而有效提升民族音乐文化在地区经济发展中的地位。

二、提炼民族音乐经济价值的具体策略

1.树立市场化运作意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新时期的音乐工作者们应加快转变传统的文化观念,学会以演出市场为依托,采取市场化的包装、宣传手段,吸引更多受众,既要坚持爱国主义精神,弘扬民族音乐文化的魅力,也要关注其文化价值衍生的经济效益,增加演出收入,最终形成一条成熟的以民族音乐为主线的产业发展链。这就要求音乐工作者们认真研究市场发展趋势,深入了解受众们的心理需求,创作出更多优秀的音乐作品。例如,在许多流行音乐的演出中即便是内容不深刻、曲调简单,依然能够为企业带来巨额收入。之所以会形成这种现象,主要是因为流行音乐工作者在操作市场时,事先准确把握了青少年的心理特征和兴趣爱好,并以此为基础来进行创作。除此之外,商家在演出上也投入了大量人力和财力,高度重视宣传工作,采用促销等多种市场化经营手段来提高演出票销售量,进而获取大量利润。民族音乐工作者也应紧跟时展潮流,树立全新的市场化营销理念,根据大众兴趣爱好对民族音乐作品进行适当包装,在宣传过程中要充分突出民族音乐的文化内涵与艺术氛围,积极探索促进民族音乐市场发展的有效路径。

2.建立完善的民族音乐市场机制。一直以来,我国在发展民族音乐时,仍沿袭传统的模式,即由国家承担相关费用,文化部门统一负责民族音乐的创作,经筛选后,将优秀作品以公益演出的方式进行展示。客观而言,这一体制的存在为我国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但同时也令民族音乐在发展过程中产生较强的依赖性,内在动力不足,只关注市场投放,却不注重实际产出,很难在音乐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在如今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下,民族音乐工作者必须树立正确的市场观念,不断拓宽投资渠道,充分吸收社会各界的资金投入,并运用市场化营销手段去策划、组织民族音乐演出。此外,我们还应努力构建起不同国家、地区之间文化互动交流体系,扩大民族音乐的演出规模,让全世界更多人民共同见证我国民族音乐的发展成果,进一步提高我国在国际市场上的综合竞争实力。

3.拓宽民族音乐的演出市场。在当前形式背景下,民族音乐工作者们应尝试依托现代化的制作机构,尽可能地拓宽民族音乐的演出市场,充分实现其经济价值。为此,文化部门应在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音乐制作法人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与义务;选拔业内专家、音乐达人以及权威人士等担任民族音乐的制作人,不断壮大演出队伍,同时以丰厚的报酬来适当激励团队的创作积极性,加快推陈出新的速度,拓宽民族音乐的演出领域,进而有效促进我国民族音乐市场的繁荣发展。

4.加强对民族音乐经济管理人才的培养。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从本质上来看,市场竞争实际上就是人才竞争。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民族音乐的演出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政府部分拨款,文化部门则负责利用行政手段进行组织,演出具有较强的公益性质,很少会去考虑实际经济效益。而如今,?S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运用市场营销手段来对民族音乐进行包装、宣传是顺应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所致。就以往的市场运行模式来看,工作效率十分低下,难以适应民族音乐在新时期的发展要求。因此,有关部门应重视民族音乐经济管理人才的培养工作,定期组织专业培训活动。学校是培养人才的重要阵地,艺术类院校和综合大学的艺术学院应当将民族音乐纳入新课程体系的规划当中,尽可能地培养出更多优秀的民族音乐表演和经济管理人才。与此同时,社会各界也应积极支持民族音乐人才的培养工作,共同构建出有利于促进民族音乐经济管理人才发展的良性环境,为我国民族音乐经济价值的提炼工作奠定牢固的人才基础。

篇4

                                       通知

各区县民政局、财政局:

根据国务院国发<1991>18号《国务院关于调整粮油统销价格的决定》和财政部、劳动部、人事部、民政部、国家教委〔<91>财综字第4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市由国家供应统销价口粮口油享受定期抚恤补助救济的优抚、救济对象,从1991年5月1日起给予适当补偿。补偿范围及金额见附表。因补偿而增加的经费,由市和区县财政分别负担。具体分担办法,市级单位增加的支出由市财政负担,区县级单位增加的支出如何负担由市财政局与区县财政局另行商定。

篇5

本文认为,国民经济与民法之间存在着相辅相成的关系。一方面,民法推动了国民经济的良性运转。民法规范了市场经济中独立利益主体的行为准则,起到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权利的功能,一定程度上促成了国民经济的协调、良性发展;另一方面,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也会带来民法的繁荣,使民法不断走向优化与完善。在未来的经济社会中,国民经济与民法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必然会更加明显。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市场行为主体虽然自由度增强并且日趋多元化,然而宏观调控仍旧是政府规范市场行为的一项重要手段。这其中,法律调控是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之一,在规范市场经济过程中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作为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法律,民法致力于规范市场行为主体的行为准则,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保障作用。

 

在很多人的认识误区里,“民法”常常被误解为“公民法”。实质上,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有国家强制力。目前我国尚缺少一部较完整的民法典,而是以《民法通则》为主体,辅以《物权法》、《合同法》等其他单行民事法律。不同于经济法强调国家与市场两种力量的整合,民法是一种私法,它以自由平等为核心,偏重于根据当事人个体来规范其权利与义务,关注平等主体间的社会关系。当我们追溯民法的起源时会发现,民法实际上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在早期的商品交易过程中,人们逐渐认识到必须要制定出一套可以共同遵守的交易规则,来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民法从而得以衍生并走向发展。由此可以看出,从诞生之日起,民法就与国民经济息息相关、难以分割,在我国当下的社会现实中,这种密切相连的关系表现得更加明显。

 

我国的社会主义国民经济建立在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之上,不断满足着劳动人民日益增长的需要。我国的国民经济必须要按计划、按比例地协调发展,这离不开发展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的行为。为了发展国民经济,首先必须壮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范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这也就离不开民法的协助。民法作为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规,实际上与国民经济间存在着相辅相成的关系。一方面,民法促使国民经济走上正轨,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另一方面,国民经济的良性运作也会反过来助力于民法的推行与完善,保障民法的调整与干预行为落到实处、达成实效。具体来说,国民经济与民法的相辅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民法以个人权利为宗旨,规定了市场主体的行为准则,从而使得当前的市场经济有章可循,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转。当前的社会主义经济中虽然也含有计划的成分,但已经逐渐走向了以市场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行为主体趋于多元化,并追求由、平等、开放、竞争。这些主体可以自由的进出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而存在,这个时候民法在社会经济中的基本法地位就得以彰显出来。民法为现代化的市场经济提供了行为规范准则,相当大程度上影响到行为主体的参与行为,从而使得经济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济活动,在鼓励争取经济利益的同时保障经济行为的合法性。处于民法约束范围中的经济主体既可以追求自身合法权益的获得,又必须约束自身行为,防止侵害到他人的权益。由此可以看出,在当下充斥着独立经济主体的社会经济领域中,民法的作用尤为重大。

 

民法在社会经济中的干预,实质上是公权对自然状态的干预行为,决定了经济主体的利益归属。在民法的干预下,国民经济中经济主体的商品交换和商品交易行为从而得以有序展开。民法实质上是市民社会的法,主要致力于维护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在民法的制定和发挥法律效力的过程中,国家的干涉力量并不强烈,取而代之的是私法所包含的平等、自由精神。作为一个国家的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的总体,社会主义国民经济是一种有计划的商品经济,需要民法对商品交换和商品交易行为进行规范与调整。民法通过公权来干预经济市场,既出于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考虑,也具有一定的国家强制力,从而在国民经济的运行过程中表现出其他法律所不可替代的作用。由此可以看出,国民经济的良性运作离不开民法的强力且细致的保障。

 

其次,民法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权利方面,为国民经济的协调、有序发展提供条件。随着社会分工和生产社会化的不断发展,国民经济的结构处于不断变化之中。我国的国民经济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同时商业、服务业等新兴产业也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越来越大的比重。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社会生活的不断进步,促发着国民经济格局的改变,然而这个时候需要法律的强大力量来保证社会的整体安定。只有社会处于稳定状态,国民经济的发展才能走向协调。这个时候,民法恰如其分地展现出它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功能。

 

一方面,民法为人权提供了有力保障。通过对人身权、财产权等基本权利的保护,民法保障了公民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权利,从而使得公民的日常行为有理可依、有法可保,满足了公民的生存需求。只有公民能够自由合理地追求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权利,社会才能保持一定程度的稳定状态;另一方面,民法体现着公平正义的精神。弘扬平等、自由精神的民法不仅保障了人们的合法利益,也打击着侵犯他人利益的行为,最大程度地维持社会的公平正义,从而引导社会生活的稳固发展、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

 

最后,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也必然带来民法的繁荣。随着社会化进程的逐步推进,社会主义国民经济正在步入健康化发展的征途,社会生产力从而得到不断提高。在这种情形下,经济主体的积极性愈发高昂,社会经济格局日趋合理与完善。私法自治原则下国民经济出现的良性发展势头,正好印证了民法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功能。由此也可以看出,民法将民事生活与政治生活区分开来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没有过分行政干预的市场经济同样能展现出勃勃生机。当社会主义经济逐渐由计划走向市场,愈加多元的市场主体需要民法这样的私法来保障经济利益,同时也需要民法这样具有强制力的法律来规范经济行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趋于成熟的同时,民法也在社会生活中体现出不可缺少的重要功能。国民经济的健康、良性运作,将引导民法更加契合社会经济领域的切实需要,在实践中最大程度地发挥民法的重要作用,从而更好地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总之,国民经济的良性运行,同样能促使民法不断走向优化和完善。

 

篇6

关键词:市场经济;宏观调控;微观规制;结构调整;政府

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建立规划、金融、财政之间相互配合和制约的经济机制,保持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基本平衡,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实现对国民经济运行的综合协调与控制,是完善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目标。除此之外,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落实国家规划提出的各项具体任务,调整经济结构和调节社会分配,还需要与产业政策相配合,保持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深入持久地做好各项微观规制的基础工作。

一、总量调控与结构调整

实施宏观经济管理是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其中,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总量调控和结构调整是政府经济管理的两大基本方面。通常政府实施的宏观调控主要是指对国民经济运行总量调控,政府对国民经济结构进行的调整则属于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微观规制。保持国民经济运行的良好态势,即保持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基本平衡,需要政府进行宏观总量调控。宏观总量调控又称价值调控或信贷调控,是对社会总供给价值层面的调控,是通过控制货币总量而实现的对国民经济运行的调控,其对宏观总量的调节是要达到对宏观供给总量控制的直接目的,并以此间接约束社会总需求。宏观总量调控的具体控制力表现在对货币发行总量、信贷供给总量、证券市场规模等方面价值总量的控制上及对银行储蓄和贷款的利率、银行法定准备金率的直接变动。宏观总量调控是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重要表现,是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的重要方面。政府拥有宏观总量调控的职责,却并不需要天天运作这种对宏观经济干预的职能。只有在国民经济运行态势偏离正常状态和秩序时,即社会总供求出现明显失衡时,才需政府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对国民经济总量进行必要的价值调控。宏观总量调控的重要性和有效性是由现代市场经济的实践证实的。根据新古典理论,包括理性预期学派的观点,政府的宏观经济职责只在于维持市场秩序,让市场的价格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由市场利率和价格的升跌来调节投资、消费、信贷等等,政府不应为减少周期波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等目的而对市场的价格信号和资源配置进行直接干预。尽管至今在宏观经济理论的研究中,还有不少人传承新古典理论,主张自由市场经济,反对宏观调控,但在现代市场经济的实践中,排斥政府作用,反对政府宏观调控的声音早已销声匿迹。

需要明确的是,宏观总量调控的重要性是不可否认的,而宏观总量调控的有效性是有局限的。这就是说,在政府发挥宏观经济管理作用中,总量调控的作用是显著的、必要的,但却不能解决国民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所有问题,不能取代政府其他方面的宏观经济管理作用。就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两大基本面来说,总量调控只能解决总量问题,即解决经济的过热或过冷问题,解决投资总规模的过大或过小问题,解决国民经济发展已经或可能偏离基本运行轨道的问题,等等,不能用于解决经济结构调整的问题。因此,不能将经济结构调整混同于宏观总量调控,不能期望通过总量调控改变国民经济结构,总量调控肯定影响经济结构调整,但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性区别于宏观总量调控,经济结构的调整不可用总量调控替代且不同于总量调控的政府宏观经济管理内容。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社会生产的两大部类包括物质生产,也包括劳务生产。两大部类的平衡包括国民经济运行中所有产业供给与市场需求间的结构平衡。这种结构平衡不仅是在价值层面上探讨总量平衡关系,而是对实际生产能力的结构的适当要求,并在整个国民经济运行范围内要实现结构平衡。这其中,所有的供求结构平衡都源自生活消费品的供求结构平衡要求。正是从满足生活消费的需求出发,才产生对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的结构平衡要求。这就是说,为实现生活消费品的供求结构平衡,其他所有方面的产品供求结构都只是一种逻辑对应关系,即都是在生活消费品生产适当的基础上一层接一层展开的生产消费品的生产供给与市场需求间的结构对称要求。由于生产生活消费品是生产的最终目的,生活消费品的供求结构平衡是社会最基础的供求结构平衡,所以,在调整社会生活消费品需求方面,对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结构平衡的影响最为基础和最有连锁反应效力。

因此,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应从满足社会生活消费品需求出发,不断地对国民经济的结构进行调整。这种结构调整与总量调控有别,是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中微观规制的重要方面。

二、微观规制的基本特征

对国民经济进行结构调整属于微观规制。微观规制包含调整结构,却不只是表现在结构调整方面,还有更多内容。但表现在国民经济运行多层面上发挥的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作用,微观规制不同于宏观总量调控的特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长期性

宏观总量调控基本上是短期性的,而进行结构调整的微观规制具有长期性特征。在实际工作中,不论政府的微观规制表现在国民经济运行的哪个层面,都是政府宏观经济管理必须长抓不懈的内容。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刘树成指出:“节能减排,以及把住土地闸门等,本属于政府的微观规制职能。我们常说把住两个闸门:一个是信贷闸门,一个是土地闸门。信贷闸门属政府的宏观调控问题,而土地闸门属政府的微观规制问题。但由于政府的微观规制是‘政府’的职能,很多人就将其视为‘宏观’问题而归入宏观调控职能中。这样一来,不利于节能减排和把住土地闸门的贯彻执行。因为宏观调控是针对经济运行的短期波动和变化而采取的措施,根据经济形势的‘冷热’变化,其方向和力度可以时松时紧。但节能减排和把住土地闸门等这些属于微观规制方面的长期任务,却不能时松时紧,而必须‘长’抓不懈。现在,一些地方由于抓紧了节能减排和土地利用等审批工作,因此经常有人问,什么时候宏观调控可以转松。其意思是,什么时候节能减排的审批门槛和土地闸门可以放松。所以,要把节能减排和把住土地闸门等这些政府的微观规制从宏观调控中剥离出来,以利于‘长’抓不懈,下大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二)针对性

宏观总量调控对微观经济实体的影响具有普遍性或共同性,而不具有局部的针对性;而微观规制在国民经济运行各层面的作用都具有约束被规制者的针对性,即其作用不是泛泛地铺天盖地,而是针对具体的局部解决具体的规制问题。如,结构调整要解决钢铁产能过剩的问题,就要有针对性地对钢铁产业进行有效规制,做出具体的减少产能的安排并落到实处,直至达到调整目的。

(三)绩效性

宏观总量调控对国民经济运行的影响具有时效性,一旦情况发生变化,宏观总量调控必须极为迅速地随之变化,而在此之前的调控即失去时效,不再有延续存在的价值和意义。而微观规制是长期性的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具体内容,因此,微观规制具有政府实际工作成果的绩效性,是长期的工作积累,与宏观总量调控的时效性有所不同。如,政府对土地资源的微观规制,是长年不断的工作内容,而控制好土地资源,就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工作的重要绩效。

(四)法制性

宏观总量调控是对国民经济运行做出的价值调控,虽然是依法实施的经济调控,但这种调控并不体现具体的法律规制,而更多的是经济政策层面上的直接反映。因此,准确地讲,宏观总量调控表现出很强的政策性,是国家主要宏观经济政策走势的集中体现。但对微观规制来说,不论是哪一方面的工作,都要依据具体的法律法规条款办事,不可能脱离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微观经济实体进行规制,因此,就这一点而言,与宏观总量调控具有的政策性表现不同,微观规制具有鲜明的法制性,表现为任何规制都要严格地按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反垄断法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于是,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作为具体承办的政府部门就要依法接受有关经营者集中的申报,严格制止未经申报的经营者集中。

(五)基础性

宏观总量调控治标不治本,因此,具有时效性和热点性,而不能在对国民经济的调控中直接触及和解决运行基础的建设问题。凡进行宏观总量调控,都必定要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成为一段时间内的经济热点问题。但与宏观总量调控的治标不治本不同,政府承担的各方面的微观规制任务,都是既治标也治本,而且重在治本。所以,严格的说,政府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实施微观规制是为解决国民经济运行中各方面的基础问题,具有基础性特征。如,政府对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颁发,就是一种基础性的规制电力行业经营与发展的宏观管理手段,可以通过这一手段的运用达到有效约束电力行业的发电企业、输电企业和供电企业的生产规模、技术进步、网点分布等直接的规制目的。

三、微观规制的多层面表现

政府微观规制负责对国民经济运行的多层面进行调整。其职责是市场经济体制的赋予,是国家法律的规定,是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落实。

(一)调整经济结构

保持经济结构平衡是保持国民经济运行良好态势的基本面。微观规制的长期任务之一就是保持经济结构平衡,因此,政府微观规制的工作重点就是要不断地根据经济运行的情况变化调整经济结构,基本实现国民经济运行中经济结构的动态平衡。通过具体的协调工作,运用适当的产业政策,政府调整经济结构微观规制的成效表现为:一方面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另一方面保持市场供求结构的基本平衡。

(二)配置自然资源

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土地是最重要的自然资源。除土地资源外,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还有:石油、煤炭、矿山、河流、风力、海洋、森林、野生动物,等等。耕地是最宝贵的土地资源,保护耕地是全国人民的神圣使命。按照宪法的规定,农村耕地是农民集体的生产资料,归农民集体支配。但各级政府对农村耕地的保护是义不容辞的,必须落实到实处。无论何时何地,保护耕地都是政府微观规制的重要任务,是政府经济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而城市土地及其他非农民集体所属土地由各级政府负责支配。政府对土地资源的配置是重要的微观规制权力,是政府参与国家经济建设和干预国民经济运行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只要政府把好土地使用关,就是做好宏观经济管理中最基础的微观规制工作,就可基本保障国民经济运行在实体经济领域不发生大问题。至于其他自然资源的宏观配置,也是均由政府的各专职部门负责。肩负重任的政府职能部门必须依据国家法律,认真履行微观规制职责,按国家规划妥善配置各类自然资源,以满足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

(三)创办政府企业

政府企业亦称公营企业、公共企业、公企业,是政府财政直接投资设立的企业。欧洲共同体在1980年的法规指南中明确地对各个国家都存在的公营企业,即政府企业,界定为:政府当局可以凭借它对企业的所有权、控股权或管理条例,对其施加直接或间接支配性影响的企业,而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创办政府企业可直接调整国民经济结构,稳定和维护市场秩序,满足居民对某些生活必需品的需求。所以,政府企业属于规制经济范畴,是政府实施微观规制的重要方面,是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的重要表现。在世界各国,几乎无一例外,都存在由政府企业构成的规制经济,只是各国之间的规制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重有些差别。目前,世界各国的发展趋势是,中央政府企业的数量相对减少,而地方政府企业的数量相对增多。只要直接为民众服务的责任在地方政府,那么地方政府就有责任设立企业以满足社会需求。有关国家安全的生产部门,自然垄断行业及提供重要的公共产品与服务的产业,应是政府设立企业的主要领域。

(四)实施行政管理

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微观规制对国民经济运行的服务还表现在需要实施多方面的必要的行政管理。

1工商行政管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工商行政管理体现政府部门对微观经济实体进入市场经营的基础服务,为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及其他必须办理的手续。政府的工商行政管理服务是微观规制,也是对企业资格的确认。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时代,政府要对微观经济实体的各方面服务做到周全而细致。

2就业资质管理。在规范的劳动力市场,必定要突出表现政府的微观规制作用。这就是政府要对劳动力进行社会保障性质的就业培训,还要对各种就业的资质给予确认。政府的这方面工作亦属于微观规制的内容。这是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中对劳动力市场给予的规制,是政府引导劳动力市场走向规范的重要举措。

3行政许可证管理。建立行政许可证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微观规制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立的行政许可证制度是我国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中微观规制的重要内容。由中央政府授权的各专门机构实施的各类行政许可证管理对规范市场和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4反垄断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建立的政府反垄断组织机构,负责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反垄断管理。政府的此项工作属于微观规制,是市场走向成熟时产生的微观经济对政府行政管理的特定需求。

5文化市场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市场是一个特殊的市场,政府对文化市场的行政管理是一种特殊的市场管理。因此,政府对文化市场的行政管理也属于政府微观规制。在这一领域,政府的管理工作含有十分复杂的规制内容。做好文化市场的规制工作,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6价格管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绝大部分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要市场化,但还要保留一小部分政府管制价格。依据相关法律,政府对这方面管制价格的行政管理,也属于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微观规制工作。

(五)保护生态环境

保护生态环境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政府的微观规制职能必须体现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具体工作中。十一五规划纲要指出:各地区要切实承担对所辖地区环境质量的责任,实行严格的环保绩效考核、环境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政府要将环保投入作为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并逐年增加。健全环境监管体制,提高监管能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实施排放总量控制、排放许可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行清洁生产审核、环境标识和环境认证制度,严格执行强制淘汰和限期治理制度,建立跨省界河流断面水质考核制度。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和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并监督环保。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建立社会化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运用经济手段加快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积极参与全球环境与发展事务,认真履行环境国际公约。

(六)保护知识产权

保护知识产权是现代市场经济中极其重要的政府微观规制内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各级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微观规制工作,十一五规划纲要要求做到:加强公民知识产权意识,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加强计量基础研究,完善国家标准体系,及时淘汰落后标准。优先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发展专利、商标、版权转让与、无形资产评估等知识产权服务。

四、微观规制的放松与改善

在市场经济体制的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中,微观规制是重要的基础,也是政府工作职责的表现。根据国民经济运行不断变化的情况,政府的微观规制运作也要适应变化的情况及时做出放松规制或改善规制的相应安排。

(一)微观规制的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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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建立规划、金融、财政之间相互配合和制约的经济机制,保持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基本平衡,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实现对国民经济运行的综合协调与控制,是完善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目标。除此之外,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落实国家规划提出的各项具体任务,调整经济结构和调节社会分配,还需要与产业政策相配合,保持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深入持久地做好各项微观规制的基础工作。

一、总量调控与结构调整

实施宏观经济管理是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其中,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总量调控和结构调整是政府经济管理的两大基本方面。通常政府实施的宏观调控主要是指对国民经济运行总量调控,政府对国民经济结构进行的调整则属于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微观规制。保持国民经济运行的良好态势,即保持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基本平衡,需要政府进行宏观总量调控。宏观总量调控又称价值调控或信贷调控,是对社会总供给价值层面的调控,是通过控制货币总量而实现的对国民经济运行的调控,其对宏观总量的调节是要达到对宏观供给总量控制的直接目的,并以此间接约束社会总需求。宏观总量调控的具体控制力表现在对货币发行总量、信贷供给总量、证券市场规模等方面价值总量的控制上及对银行储蓄和贷款的利率、银行法定准备金率的直接变动。宏观总量调控是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重要表现,是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的重要方面。政府拥有宏观总量调控的职责,却并不需要天天运作这种对宏观经济干预的职能。只有在国民经济运行态势偏离正常状态和秩序时,即社会总供求出现明显失衡时,才需政府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对国民经济总量进行必要的价值调控。宏观总量调控的重要性和有效性是由现代市场经济的实践证实的。根据新古典理论,包括理性预期学派的观点,政府的宏观经济职责只在于维持市场秩序,让市场的价格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由市场利率和价格的升跌来调节投资、消费、信贷等等,政府不应为减少周期波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等目的而对市场的价格信号和资源配置进行直接干预。尽管至今在宏观经济理论的研究中,还有不少人传承新古典理论,主张自由市场经济,反对宏观调控,但在现代市场经济的实践中,排斥政府作用,反对政府宏观调控的声音早已销声匿迹。

需要明确的是,宏观总量调控的重要性是不可否认的,而宏观总量调控的有效性是有局限的。这就是说,在政府发挥宏观经济管理作用中,总量调控的作用是显著的、必要的,但却不能解决国民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所有问题,不能取代政府其他方面的宏观经济管理作用。就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两大基本面来说,总量调控只能解决总量问题,即解决经济的过热或过冷问题,解决投资总规模的过大或过小问题,解决国民经济发展已经或可能偏离基本运行轨道的问题,等等,不能用于解决经济结构调整的问题。因此,不能将经济结构调整混同于宏观总量调控,不能期望通过总量调控改变国民经济结构,总量调控肯定影响经济结构调整,但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性区别于宏观总量调控,经济结构的调整不可用总量调控替代且不同于总量调控的政府宏观经济管理内容。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社会生产的两大部类包括物质生产,也包括劳务生产。两大部类的平衡包括国民经济运行中所有产业供给与市场需求间的结构平衡。这种结构平衡不仅是在价值层面上探讨总量平衡关系,而是对实际生产能力的结构的适当要求,并在整个国民经济运行范围内要实现结构平衡。这其中,所有的供求结构平衡都源自生活消费品的供求结构平衡要求。正是从满足生活消费的需求出发,才产生对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的结构平衡要求。这就是说,为实现生活消费品的供求结构平衡,其他所有方面的产品供求结构都只是一种逻辑对应关系,即都是在生活消费品生产适当的基础上一层接一层展开的生产消费品的生产供给与市场需求间的结构对称要求。由于生产生活消费品是生产的最终目的,生活消费品的供求结构平衡是社会最基础的供求结构平衡,所以,在调整社会生活消费品需求方面,对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结构平衡的影响最为基础和最有连锁反应效力。

因此,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应从满足社会生活消费品需求出发,不断地对国民经济的结构进行调整。这种结构调整与总量调控有别,是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中微观规制的重要方面。

二、微观规制的基本特征

对国民经济进行结构调整属于微观规制。微观规制包含调整结构,却不只是表现在结构调整方面,还有更多内容。但表现在国民经济运行多层面上发挥的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作用,微观规制不同于宏观总量调控的特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长期性

宏观总量调控基本上是短期性的,而进行结构调整的微观规制具有长期性特征。在实际工作中,不论政府的微观规制表现在国民经济运行的哪个层面,都是政府宏观经济管理必须长抓不懈的内容。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刘树成指出:“节能减排,以及把住土地闸门等,本属于政府的微观规制职能。我们常说把住两个闸门:一个是信贷闸门,一个是土地闸门。信贷闸门属政府的宏观调控问题,而土地闸门属政府的微观规制问题。但由于政府的微观规制是‘政府’的职能,很多人就将其视为‘宏观’问题而归入宏观调控职能中。这样一来,不利于节能减排和把住土地闸门的贯彻执行。因为宏观调控是针对经济运行的短期波动和变化而采取的措施,根据经济形势的‘冷热’变化,其方向和力度可以时松时紧。但节能减排和把住土地闸门等这些属于微观规制方面的长期任务,却不能时松时紧,而必须‘长’抓不懈。现在,一些地方由于抓紧了节能减排和土地利用等审批工作,因此经常有人问,什么时候宏观调控可以转松。其意思是,什么时候节能减排的审批门槛和土地闸门可以放松。所以,要把节能减排和把住土地闸门等这些政府的微观规制从宏观调控中剥离出来,以利于‘长’抓不懈,下大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二)针对性

宏观总量调控对微观经济实体的影响具有普遍性或共同性,而不具有局部的针对性;而微观规制在国民经济运行各层面的作用都具有约束被规制者的针对性,即其作用不是泛泛地铺天盖地,而是针对具体的局部解决具体的规制问题。如,结构调整要解决钢铁产能过剩的问题,就要有针对性地对钢铁产业进行有效规制,做出具体的减少产能的安排并落到实处,直至达到调整目的。

(三)绩效性

宏观总量调控对国民经济运行的影响具有时效性,一旦情况发生变化,宏观总量调控必须极为迅速地随之变化,而在此之前的调控即失去时效,不再有延续存在的价值和意义。而微观规制是长期性的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具体内容,因此,微观规制具有政府实际工作成果的绩效性,是长期的工作积累,与宏观总量调控的时效性有所不同。如,政府对土地资源的微观规制,是长年不断的工作内容,而控制好土地资源,就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工作的重要绩效。

(四)法制性

宏观总量调控是对国民经济运行做出的价值调控,虽然是依法实施的经济调控,但这种调控并不体现具体的法律规制,而更多的是经济政策层面上的直接反映。因此,准确地讲,宏观总量调控表现出很强的政策性,是国家主要宏观经济政策走势的集中体现。但对微观规制来说,不论是哪一方面的工作,都要依据具体的法律法规条款办事,不可能脱离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微观经济实体进行规制,因此,就这一点而言,与宏观总量调控具有的政策性表现不同,微观规制具有鲜明的法制性,表现为任何规制都要严格地按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反垄断法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于是,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作为具体承办的政府部门就要依法接受有关经营者集中的申报,严格制止未经申报的经营者集中。

(五)基础性

宏观总量调控治标不治本,因此,具有时效性和热点性,而不能在对国民经济的调控中直接触及和解决运行基础的建设问题。凡进行宏观总量调控,都必定要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成为一段时间内的经济热点问题。但与宏观总量调控的治标不治本不同,政府承担的各方面的微观规制任务,都是既治标也治本,而且重在治本。所以,严格的说,政府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实施微观规制是为解决国民经济运行中各方面的基础问题,具有基础性特征。如,政府对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颁发,就是一种基础性的规制电力行业经营与发展的宏观管理手段,可以通过这一手段的运用达到有效约束电力行业的发电企业、输电企业和供电企业的生产规模、技术进步、网点分布等直接的规制目的。

三、微观规制的多层面表现

政府微观规制负责对国民经济运行的多层面进行调整。其职责是市场经济体制的赋予,是国家法律的规定,是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落实。

(一)调整经济结构

保持经济结构平衡是保持国民经济运行良好态势的基本面。微观规制的长期任务之一就是保持经济结构平衡,因此,政府微观规制的工作重点就是要不断地根据经济运行的情况变化调整经济结构,基本实现国民经济运行中经济结构的动态平衡。通过具体的协调工作,运用适当的产业政策,政府调整经济结构微观规制的成效表现为:一方面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另一方面保持市场供求结构的基本平衡。

(二)配置自然资源

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土地是最重要的自然资源。除土地资源外,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还有:石油、煤炭、矿山、河流、风力、海洋、森林、野生动物,等等。耕地是最宝贵的土地资源,保护耕地是全国人民的神圣使命。按照宪法的规定,农村耕地是农民集体的生产资料,归农民集体支配。但各级政府对农村耕地的保护是义不容辞的,必须落实到实处。无论何时何地,保护耕地都是政府微观规制的重要任务,是政府经济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而城市土地及其他非农民集体所属土地由各级政府负责支配。政府对土地资源的配置是重要的微观规制权力,是政府参与国家经济建设和干预国民经济运行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只要政府把好土地使用关,就是做好宏观经济管理中最基础的微观规制工作,就可基本保障国民经济运行在实体经济领域不发生大问题。至于其他自然资源的宏观配置,也是均由政府的各专职部门负责。肩负重任的政府职能部门必须依据国家法律,认真履行微观规制职责,按国家规划妥善配置各类自然资源,以满足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

(三)创办政府企业

政府企业亦称公营企业、公共企业、公企业,是政府财政直接投资设立的企业。欧洲共同体在1980年的法规指南中明确地对各个国家都存在的公营企业,即政府企业,界定为:政府当局可以凭借它对企业的所有权、控股权或管理条例,对其施加直接或间接支配性影响的企业,而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创办政府企业可直接调整国民经济结构,稳定和维护市场秩序,满足居民对某些生活必需品的需求。所以,政府企业属于规制经济范畴,是政府实施微观规制的重要方面,是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的重要表现。在世界各国,几乎无一例外,都存在由政府企业构成的规制经济,只是各国之间的规制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重有些差别。目前,世界各国的发展趋势是,中央政府企业的数量相对减少,而地方政府企业的数量相对增多。只要直接为民众服务的责任在地方政府,那么地方政府就有责任设立企业以满足社会需求。有关国家安全的生产部门,自然垄断行业及提供重要的公共产品与服务的产业,应是政府设立企业的主要领域。

(四)实施行政管理

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微观规制对国民经济运行的服务还表现在需要实施多方面的必要的行政管理。

1工商行政管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工商行政管理体现政府部门对微观经济实体进入市场经营的基础服务,为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及其他必须办理的手续。政府的工商行政管理服务是微观规制,也是对企业资格的确认。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时代,政府要对微观经济实体的各方面服务做到周全而细致。

2就业资质管理。在规范的劳动力市场,必定要突出表现政府的微观规制作用。这就是政府要对劳动力进行社会保障性质的就业培训,还要对各种就业的资质给予确认。政府的这方面工作亦属于微观规制的内容。这是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中对劳动力市场给予的规制,是政府引导劳动力市场走向规范的重要举措。

3行政许可证管理。建立行政许可证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微观规制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立的行政许可证制度是我国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中微观规制的重要内容。由中央政府授权的各专门机构实施的各类行政许可证管理对规范市场和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4反垄断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建立的政府反垄断组织机构,负责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反垄断管理。政府的此项工作属于微观规制,是市场走向成熟时产生的微观经济对政府行政管理的特定需求。

5文化市场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市场是一个特殊的市场,政府对文化市场的行政管理是一种特殊的市场管理。因此,政府对文化市场的行政管理也属于政府微观规制。在这一领域,政府的管理工作含有十分复杂的规制内容。做好文化市场的规制工作,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6价格管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绝大部分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要市场化,但还要保留一小部分政府管制价格。依据相关法律,政府对这方面管制价格的行政管理,也属于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微观规制工作。

(五)保护生态环境

保护生态环境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政府的微观规制职能必须体现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具体工作中。十一五规划纲要指出:各地区要切实承担对所辖地区环境质量的责任,实行严格的环保绩效考核、环境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政府要将环保投入作为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并逐年增加。健全环境监管体制,提高监管能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实施排放总量控制、排放许可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行清洁生产审核、环境标识和环境认证制度,严格执行强制淘汰和限期治理制度,建立跨省界河流断面水质考核制度。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和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并监督环保。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建立社会化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运用经济手段加快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积极参与全球环境与发展事务,认真履行环境国际公约。

(六)保护知识产权

保护知识产权是现代市场经济中极其重要的政府微观规制内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各级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微观规制工作,十一五规划纲要要求做到:加强公民知识产权意识,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加强计量基础研究,完善国家标准体系,及时淘汰落后标准。优先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发展专利、商标、版权转让与、无形资产评估等知识产权服务。新晨

四、微观规制的放松与改善

在市场经济体制的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中,微观规制是重要的基础,也是政府工作职责的表现。根据国民经济运行不断变化的情况,政府的微观规制运作也要适应变化的情况及时做出放松规制或改善规制的相应安排。

(一)微观规制的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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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房地产业在市场经济中占有重要作用。研究房地产周期与宏观经济间互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关系着市场经济更好的发展,也关系着房地产产业的发展。本文将影响房地产周期的国民经济因素分为房地产利率、国民经济生产总值、货物通货膨胀及货币需求供应量等因素,分析房地产景气指数与利率的相互关系。

一、影响我国房地产周期的宏观经济因素

在宏观经济上或者微观经济上,影响房地产周期的因素涉及广泛,并且各个因素之间存在相互的联系。房地产周期的微观因素包括生产者与消费者心理因素或者经济停滞不前等因素。从微观角度分析,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是通过市场上用户的需求与供给而确立的价格。房地产周期的宏观因素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因素、相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制度措施因素、社会风气及地域文化等因素。

(一)房地产利率

通常情况下,房地产利率的变动与房地产周期的波动呈现相反关系。如果房地产利率上升,房地产市场经济将处于衰落的趋势;如果房地产利率下降,则房地产的周期波动范围变大,市场景气也就上升。房地产利率对房地产开发投资商投资规模有一定的影响,及对房地产用户信用储蓄及消费贷款有一定的影响。若房地产其它影响因素不变,房地产利率下降,则开发投资商比较容易扩大规模建设,其投资经济成本也就较低,而对于房地产存款利率的下降,则可以带动消费者的消费倾向,减少储蓄的存储,从而增加房地产市场景气。降低贷款利率,也可以使用户少支付贷款利息,在一定程度上也减少了消费者购房的消费贷款,也扩大了房地产市场的消费分期付款信贷规模。存款利率的下降、贷款利率下降是影响用户购房的重要因素。

(二)房地产国内生产总值

国内生产总值指在固定的时期内,一个区域经济中的全部货物和劳动力的生产总值。其不仅可以反映一个区域的生产经济,也可以反映一个区域的经济发展状态。国内生产总值GDP主要受消费需求C、投资商投资规模I、政府补贴支出G及净出口额X的影响,其公式如下:

GDP=C+I+G+X

国内生产总值GDP主要是体现一个区域的经济发展处于何种状态,若GDP的增长数字大于0时,则国内生产经济处于上升阶段;相反,若GDP增长数字小于0,则处于下降阶段,市场景气处于衰退时期。要使国内生产总值体现一种真实的市场经济现象,运用CPI指数,调整国内生产总值的变动,从而精确显示市场经济我国内生产总值的实际变动。一个区域GDP的大幅度增长,体现了该区域的经济正在蓬勃发展,国民经济收入的增加,随之带动了消费者消费的增加,同时也带动了房地产消费水平的提高。相反,一个区域的GDP处于负增长状态,则该区域房地产市场经济处于衰退时期,同时消费者的消费能力也就降低,也减弱了房地产的消费供给,房地产市场经济也停滞不前。

(三)货物通货膨胀

货物通货膨胀,将导致房地产市场价格与真实货物价值的变动,从而影响房地产市场经济的变化。房地产价格是体现总物价水平的关键因素,所以通货膨胀影响着房地产价格的变化,其呈现正相关关系。若物价总体水平呈现上升趋势,则房地产市场价格也呈上升趋势,减掉通货膨胀率,其房地产的真实价格也呈上升阶段;相反,房地产市场价格及真实价值呈下降阶段。

通货膨胀因素,也影响房地产产品的保值功能与升值功能的变动,从而影响房地产市场经济的波动。市场上物价上涨,导致引发通货膨胀后,进而导致货币贬值,同时也影响了消费者的消费观念。虽然通货膨胀会影响房地产供给的需求,但房地产保值和升值功能与通货膨胀呈正相关的关系,因此,通过为消费者抵御物价上涨所带来的通货膨胀,进而推动房地产经济的发展。另外,市场经济中通货膨胀现象与通货紧缩现象的交替变化,将会周期性的影响房地产投资商投资的预期回报率,进而影响房地产市场经济周期性的波动。

(四)市场经济中货币供应量

货币供应量是指市场经济中某一时期货币通过流通手段与支付手段的货币总额,其主要包括用户存储、企业单位及财政金融机构的存储等不同的金融资产。根据我国人民银行划分的货币供应量有M0、M1、M2三个不同的层次。通常情况下,选择M2作为货币供应量,其不仅体现房地产的购买力,也可以体现国民经济的发展状况。

二、房地产周期与宏观经济间互动关系分析

运用VAR模型,实现房地产周期与宏观经济间互动关系。VAR模型又称为向量自动化模型,也称为分机构化多方程模型。VAR模型可以应用在很多领域,如模型中的脉冲响应函数可以用来显示任何一个变量的变动如何运用模型来带动其他变量的变化。因此,VAR模型可以作为分析市场货币政策及财政政策对市场经济的影响。处理VAR模型中所选的变量,需要确定所选变量是差分平稳还是趋势平稳;若每个变量都不是平稳的,但是变量的线性组合是平稳的,这种现象就称所选变量是协整的,特别注意的是协整不适合采用变量的一阶差分进行房地产周期评估。

结束语

本文主要分析宏观经济中房地产利率、国民经济生产总值、货物通货膨胀及货币需求供应量等因素对房地产生产周期的影响,研究房地产周期与宏观经济间的互动关系。

参考文献:

[1]尹惠媛.房地产周期与宏观经济间互动关系的研究[D].山东大学,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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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建立规划、金融、财政之间相互配合和制约的经济机制,保持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基本平衡,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实现对国民经济运行的综合协调与控制,是完善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目标。除此之外,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落实国家规划提出的各项具体任务,调整经济结构和调节社会分配,还需要与产业政策相配合,保持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深入持久地做好各项微观规制的基础工作。

一、总量调控与结构调整

实施宏观经济管理是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其中,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总量调控和结构调整是政府经济管理的两大基本方面。通常政府实施的宏观调控主要是指对国民经济运行总量调控,政府对国民经济结构进行的调整则属于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微观规制。保持国民经济运行的良好态势,即保持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基本平衡,需要政府进行宏观总量调控。宏观总量调控又称价值调控或信贷调控,是对社会总供给价值层面的调控,是通过控制货币总量而实现的对国民经济运行的调控,其对宏观总量的调节是要达到对宏观供给总量控制的直接目的,并以此间接约束社会总需求。宏观总量调控的具体控制力表现在对货币发行总量、信贷供给总量、证券市场规模等方面价值总量的控制上及对银行储蓄和贷款的利率、银行法定准备金率的直接变动。宏观总量调控是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重要表现,是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的重要方面。政府拥有宏观总量调控的职责,却并不需要天天运作这种对宏观经济干预的职能。只有在国民经济运行态势偏离正常状态和秩序时,即社会总供求出现明显失衡时,才需政府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对国民经济总量进行必要的价值调控。宏观总量调控的重要性和有效性是由现代市场经济的实践证实的。根据新古典理论,包括理性预期学派的观点,政府的宏观经济职责只在于维持市场秩序,让市场的价格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由市场利率和价格的升跌来调节投资、消费、信贷等等,政府不应为减少周期波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等目的而对市场的价格信号和资源配置进行直接干预。尽管至今在宏观经济理论的研究中,还有不少人传承新古典理论,主张自由市场经济,反对宏观调控,但在现代市场经济的实践中,排斥政府作用,反对政府宏观调控的声音早已销声匿迹。

需要明确的是,宏观总量调控的重要性是不可否认的,而宏观总量调控的有效性是有局限的。这就是说,在政府发挥宏观经济管理作用中,总量调控的作用是显著的、必要的,但却不能解决国民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所有问题,不能取代政府其他方面的宏观经济管理作用。就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两大基本面来说,总量调控只能解决总量问题,即解决经济的过热或过冷问题,解决投资总规模的过大或过小问题,解决国民经济发展已经或可能偏离基本运行轨道的问题,等等,不能用于解决经济结构调整的问题。因此,不能将经济结构调整混同于宏观总量调控,不能期望通过总量调控改变国民经济结构,总量调控肯定影响经济结构调整,但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性区别于宏观总量调控,经济结构的调整不可用总量调控替代且不同于总量调控的政府宏观经济管理内容。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社会生产的两大部类包括物质生产,也包括劳务生产。两大部类的平衡包括国民经济运行中所有产业供给与市场需求间的结构平衡。这种结构平衡不仅是在价值层面上探讨总量平衡关系,而是对实际生产能力的结构的适当要求,并在整个国民经济运行范围内要实现结构平衡。这其中,所有的供求结构平衡都源自生活消费品的供求结构平衡要求。正是从满足生活消费的需求出发,才产生对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的结构平衡要求。这就是说,为实现生活消费品的供求结构平衡,其他所有方面的产品供求结构都只是一种逻辑对应关系,即都是在生活消费品生产适当的基础上一层接一层展开的生产消费品的生产供给与市场需求间的结构对称要求。由于生产生活消费品是生产的最终目的,生活消费品的供求结构平衡是社会最基础的供求结构平衡,所以,在调整社会生活消费品需求方面,对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结构平衡的影响最为基础和最有连锁反应效力。

因此,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应从满足社会生活消费品需求出发,不断地对国民经济的结构进行调整。这种结构调整与总量调控有别,是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中微观规制的重要方面。

二、微观规制的基本特征

对国民经济进行结构调整属于微观规制。微观规制包含调整结构,却不只是表现在结构调整方面,还有更多内容。但表现在国民经济运行多层面上发挥的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作用,微观规制不同于宏观总量调控的特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长期性

宏观总量调控基本上是短期性的,而进行结构调整的微观规制具有长期性特征。在实际工作中,不论政府的微观规制表现在国民经济运行的哪个层面,都是政府宏观经济管理必须长抓不懈的内容。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刘树成指出:“节能减排,以及把住土地闸门等,本属于政府的微观规制职能。我们常说把住两个闸门:一个是信贷闸门,一个是土地闸门。信贷闸门属政府的宏观调控问题,而土地闸门属政府的微观规制问题。但由于政府的微观规制是‘政府’的职能,很多人就将其视为‘宏观’问题而归入宏观调控职能中。这样一来,不利于节能减排和把住土地闸门的贯彻执行。因为宏观调控是针对经济运行的短期波动和变化而采取的措施,根据经济形势的‘冷热’变化,其方向和力度可以时松时紧。但节能减排和把住土地闸门等这些属于微观规制方面的长期任务,却不能时松时紧,而必须‘长’抓不懈。现在,一些地方由于抓紧了节能减排和土地利用等审批工作,因此经常有人问,什么时候宏观调控可以转松。其意思是,什么时候节能减排的审批门槛和土地闸门可以放松。所以,要把节能减排和把住土地闸门等这些政府的微观规制从宏观调控中剥离出来,以利于‘长’抓不懈,下大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二)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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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人们的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工作收入都有较大的增长,除去平常的开销外,绝大多数闲置的钱都投入了房地产行业,这个趋势催生了我国房地产经济的增长。总所周知,房地产经济会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必须重视房地产经济的发展,对于其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应充分关注。

一、房地产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关键地位

据报道,我国的房地产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趋高涨,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关注房地产经济的发展,应对当前的市场形势有正确地认识,对其发展中出现的严重问题应及时进行解决,从而保持房地产经济平稳、健康地发展。如果房地产经济正常发展,也会对国家的宏观调整起到促进作用,同时也有助于国民经济平稳、健康、较快的发展。

首先,房地产的发展离不开国民经济,它需要国民经济中的一些部门和行业提供些比如机械、建筑材料许多基础性的资料。同时,也由于这些基础性物质提供,房地产对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又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其次,房地产给国民经济中的许多行业提供了更为优质的场所。由于房地产的发展,让房屋买卖中介公司、搬家公司、装饰公司和物业管理等许多的部门与行业如雨后春笋般的发展起来。第三,住房也会带动其周围的一些服务行业的发展。因为有人就有市场,就需要吃、穿、住、健身、娱乐等,从而刺激这些方面的消费。总之,发展房地产经济不但能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时也能提高人民的生活消费水平。

二、我国房地产经济现状

我国房地产经济目前出现以下状况:首先,房价虚高。由于本地政府以牟利当先,是造成房价虚高的根本原因。此外,贫富两极化也是将房价推至虚高的关键性因素。当然,对于这种现象,政府也采取了一些相应的措施,但是这些个措施对于解决房价虚高的问题都是苍白无力的,最主要还是地产价格因素造成的。其次,我国的土地资源较为紧张,致使人们会出现房价会不断上涨的意识,这也是造成我国房价持续虚高的原因。第三,由于银行信贷非理性化现象的出现,将抵押消费引入房产市场。从中国银行的角度来看,这项举措无疑迎合了他们追逐“大企业”、 “大项目”、“大信贷”的思想,意味着房地产信贷实质上也有一定的风险。最后,由于绝大多数人都有房价一定会增值的想法,导致许多人都将闲置的钱财用来投资买房,妄想等到涨价后出售,赚取中间的差价。就是由于这种思想,让房地产商和政府有机可乘,使劲的抬高房价,却未注意到这样的举措为我国的地产经济的发展带来了隐患,房价比预测的偏高,是造成房地产泡沫经济的一个关键因素。

三、房地产经济泡沫原因

随着我国房地产经济的不断增长,也带来了许多的现实问题:其一,房地产市场的日益火爆,造成了各地的地价高涨。土地的价格决定于劳动力,它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商品。地产市场对房价市场的影响较大,实质上有关地产市场的问题就是土地出让资本化的问题。现如今,政府确定土地出让的方式非常的不成熟,大都采用业绩或是其他方面的成功条件才能出让土地,但是这些事的决定方式太过草率,往往就是一念之间。政府本身的问题对房价上涨的影响很大,盲目的抬高地价会引起房地产的投资成本增加,然而这种影响往往会不利于经济的发展,使其出现停滞甚至后退的现象。其二,房价预期过高。中国的房产经济现已出现了房地产泡沫的现象,并且日益严重,导致房价连续上涨。但是,也正是房价连续上涨的这种现象,让人们对房子的价格产生进一步上涨的期望,并且吸引着更多的人的投资兴趣,致使在房产上的投资资本不断的增加,从而导致房子的价格高于房地产实体价格,引起出现房地产泡沫。可以说,房地产泡沫的出现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人们的投机行为引起的,实质上就是资金在房地产行业中短期聚集,才造成了泡沫的现象。房地产的泡沫对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十分不利,同时,也会为我国金融体系带来不尽的麻烦。其三,房地产经济偏离了市场化的轨道。市场对房子的供需情况决定了是否需要再开发房地产,开发房地产所需的土地则需要通过政府来获取土地的使用权。然而,这种方式与市场经济的原理不相符,将会给房地产经济的发展产生负面的影响。现如今,我国大多数采用政府出让土地,规划好周围的商业区以及交通环卫等各种条件后,再引入房地产开发商来投资,当开发商决定建房后,才引入愿购房者前来买房。这种模式是我们都已习惯的传统模式,但是这种模式并不科学,它违背了市场经济的供求的原则。其实正确的做法是建房应根据市场的供需要求,在有需求时,政府再进行协调和规划,只有这样才能维持房地产经济供需平衡,确保房地产经济稳定发展。其四,房地产经济没有找准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历来我国都将房地产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它确实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鲜的血液,起到一定的作用,对经济持续长做出了积极贡献。然而,我们也应考虑,将房地产行业长期的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是否合理,这一问题值得我们深入的探讨。

四、控制房地产经济的健康发展

解决当前房地产经济的发展问题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其一,合理的规划房地产建设的用地,严格控制建房的土地,避免出现炒地皮的情况。其二,加强政府行使其在经济建设中的经济职能,对房地产行业进行合理的约束,促使房地产行业不断走向市场化、成熟化。其三,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使这两种方式同时进行,调整房地产市场,避免出现房地产泡沫。

为了使房地产经济健康地发展,加强政府与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是十分关键的。首先,市场经济是所有经济必须遵循的规律,房地产经济自然不能例外,应根据市场的供需原则来发展房地产经济。其次,在市场经济下,如果发现市场经济出现问题,导致供大于求或是供小于求的情况发生,那么就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去支援市场经济。值得一提的是,应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落实到位,制定的文件虽小,但如果落到实处,便能确实起到宏观调控的目的,阻止房地产经济泡沫的进一步发展。宏观调整手段和措施应以土地和房价为突破口,同时,借助于行政、法律和经济等措施来控制房价,引导房地产经济繁荣的、稳定的发展。此外,政府的宏观调控也有助于房地产相关产业的发展,从而使国民经济的发展保持健康状态。最后,建立价格预测警报制度,防止房地产泡沫的出现。房地产价格预测警报制度应充分考虑到影响房价的各种因素,并将预测的价格设定在一个科学合理的范围内,如果房地产价格预测警报制度合理有效,便能防止房地产泡沫的出现。

结语

目前,房地产经济仍然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虽然房地产经济成绩斐然,但是它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许多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应借助于市场经济与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只有两者双管齐下,才能确保房地产经济的健康发展,不但可以为人们提供合适的居住环境,也能推动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与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