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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模板(10篇)

时间:2023-09-01 16:35:42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篇1

0 引言

公路工程施工是建设项目在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招标后进行公路产品生产的最后实施阶段,具有投资大。周期长,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的特点。公路施工合同无论对发包人和建设单位,还是对承包人和施工单位都是十分必要的。

1 当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公路工程合同发包人不尊守合同约定,随意调整合同单价或提高公路验收标准。目前在浙江的路网工程中,发包人(业主)系公路行政主管部门,而承包人(施工单位)则多数系该公路行政主管部门的一些下属咩I位。行政干预过多。往往在签订合同后。开始进场施工时。业主开始采取一些行政手段对原来施工单位投标的单价进行调整,并且抬高公路中间验收标准。如原设计是三级路标准的公路要求施工单位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施工),致使承包人(施工单位)要用建低等级公路的造价来建设比原设计高一个等级的公路

1.2 “阴阳合同”充斥市场。“阴阳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片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阳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

该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奋备案,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即所谓的“阴合同”各种“阴阳合同”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归纳起来“阴合同”主要在方面与“阳台同”存在明显差异:发包人利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将自身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

1.3 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主要表现在: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使是匝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

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闰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1.4 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由于礼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变化.公路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也是合蚓缺陷的补允,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权益、弥补上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公路市场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损害者。

2 公路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

2.1 加强合同管理知识培训。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 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涉及到工程的招投标、合同的履行、变更索赔、争议处理等诸多方面。

合同管理需要具有各方面知识的综合性人才,施工企业应该针对公路工程的特点,采取外培、内训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企业职工施工技术、工程造价以及财税法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政策观念、通晓合同管理理论、具备较多实践经验的合同管理人员,并在实践中锻炼和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并且应当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规范合同管理工作,确保合同管理工作有序、协调进行。 转贴于

2.2 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仔细分析合同条款 在公路工程投标签约阶段,合同管理人员应该认真钻研招标文件及其合同条款,在商签合同过程中,应对明显把重大风险转嫁给承包商的合同条件提出修改的要求,对其达成修改的协议以“谈判纪要”形式写出,作为该合同条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对于明显加重施工企业责任、排除其主要权利的显失公平的条款,可以在投标阶段与业主协商,进行修订补充;如果未能与业主协商一致,施工企业应考虑相应增加投标报价费用以减轻合同风险。合同签订过程中,对业主开脱责任的条款要特别注意,如:合同中不列索赔条款、拖期付款无时限,无利息、没有调价公式、业主认为对某部分工程不够满意,即有权决定扣减工程款、业主对不可预见的工程施工条件不承担责任等等。对其模糊不清的地方要求业主进行书面澄清,该澄清文件及随后的其它补充文件都将构成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中必须共同遵循的法律文件和技术经济文件,是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公路施工合同除了工作范围、工期、质量、造价等一般条款外,内容还涉及保险及税收、文物、专利等多种关系和因素。在签订合同中应全面考虑这些因素,仔细斟酌每一条款,否则,可能造成合同履行的重大损失或失败。合同条款要尽量具体明确,决不能含糊其词留有活口,这样不利于工程顺利施工和按期交工,容易埋下施工障碍和竣工矛盾突发的隐患。施工企业应选派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和综合应变能力的人员参与合同谈判,明确谈判原则及主要目标,针对工期、质量及造价等业主关注的问题,制定谈判策略,积极争取修改风险型和过于苛刻的条款,签订一个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比较平衡,少有或没有苛刻的单方面的约束性条款以及风险较小的有利合同。施工企业应该确保签订合同过程的程序化、规范化、合法化,签订严密的施工承包合同,才能减少履行合同中甲、乙双方的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利益,完成工程项目的既定目标。

2.3 做好工程量清单复核,严格履行合同 公路工程招标阶段的工程量清单一般是根据初步设计图纸统计计算,与施工阶段的设计图纸有一定出人。另外,由于公路工程战线长,地质条件复杂多变,工程变更较多,竣工工程量清单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可能有较大出人。但是,一般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单项工程量累计计量一旦超过招标清单工程量后,业主均开始停止支付该项工程款,待清单复查工作完成确保无误后才开始继续计量支付所增加的工程量,致使一般公路工程中后期均有大量工程量得不到及时计量,造成资金积压。因此,施工企业应该根据施工阶段发放的图纸,及时复核工程量清单,对变更工程量及单价及时申报,使已完工程能得到及时计量,从而缓解施工企业中后期资金压力,增加工程现值。公路工程工期一般在l8个月左右,时间跨度较长,按月计量期数较多,清单项目也较多。由于合同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的脱节,很容易造成已完工程量漏计。做好计量台帐,可以很好的防止工程量漏计,也可以为清单工程量复核提供依据。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与其他建设合同一样,是施工阶段合同管理的依据,是施工企业与业主和监理的唯一纽带。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履约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应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履行合同义务。施工企业为了严格履行合同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①按照合同要求进度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向业主移交工程。②工程发生变更时,及时向业主提出索赔报告,取得相应的工期延长及经济补偿。③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工程计量,按时提出中期支付证书,并且按照合同规定程序进行催款工作,确保适时得到工程款。施工企业应该认真组织施工,保证按期按质竣工,全面实际的履行合同,由此才能全部结算工程价款,从而实现自身的经济效益,并赢得良好的信誉。

2.4 注意收集索赔资料,及时进行施工索赔 公路工程施工索赔是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施工企业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和有效手段。由于目前的公路建筑市场仍是买方市场,可以说是僧多粥少,所以施工企业有时为了找米下锅、维持生产,不得不采取低价中标的策略获得项目。此时,变更与索赔的成立与否是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成功的关键所在,是解决企业亏损与赢利的基本途径。施工企业想要搞好施工索赔工作,需要各级领导的充分重视,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应该经常深人施工现场,了解和收集施工有关资料,及时掌握现场施工动态,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为最终的工程总结算提供依据和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2.5 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公路工程完工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仔细分析合同执行情况,认真总结合同管理经验,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推广,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提高公司合同管理水平。

3 结束语

篇2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作为承发包双方的利益与义务关系的协议,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公路行业现在存在的合同管理存在着的问题很多,亟需得到改进。

一、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要性

加强合同管理即是市场经济的需要也是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需要,从而更好地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它在整个项目管理过程中,主要从三个方面体现出它的重要性:首先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工程建设各方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目标的重要手段,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防止建设领域“两个拖欠”的重要措施。其次合同管理对项目承包的经济效益有重大影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行政手段对经济活动的管理和干预作用越来越小,需要更多地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在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过程中,合同作为调节发包人和承包人经济关系的法律依据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第三方面是合同确定了双方的项目实施目标。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双方商定的建设任务,明确相互利益、义务关系的协议,是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认真贯彻合同法律制度,严格规范合同履约行为,严格控制好合同履行的各个环节,不仅能有效地约束合同当事人的行为,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各项违约行为,还能够很好的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

二、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

当前我国大多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单位都没有成立专门的项目合同管理机构。建设行政主部门通常都委托监理部门或其他机构进行合同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往往容易在工程中标后及施工过程中发生合同纠纷。一些施工单位也对合同管理工作不够重视,没有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无法很好的开展合同管理工作。

2、施工企业本身与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的问题

施工单位缺少专业合格的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不够重视,甚至不设立合同管理相关部门。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合同管理是覆盖工程整个过程的,高智商型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特别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个人素质要求非常高。一部分企业合同管理人员思想品德不过硬,业务不精通,文化水平不高,没有受过正规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不能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不能对合同涉及的各项法律问题作出正确判断。合同管理人员的缺乏严重影响了我国的施工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3、合同执行力度不够

很多施工单位合同的起草、签署、管理均由经营部门负责,一旦投标中标,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后,便只是以文件形式转给项目经理部,没有对合同情况进行详细的交底,而项目负责人也疏于对合同的学习,导致施工过程中出现很多违背合同条款的行为,也即合同违约,引发承发包双发之间的纠纷,给施工企业带来经济上的损失。

4、“阴阳合同”的签订

“阴阳合同”指的是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进行施工单位的选择,同时按照中标通知书和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要求,与中标施工单位签署施工合同; 而私下,与施工单位签订另一份施工合同,与前期签订的合同条款并不相同,而这份合同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与备案,可是在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同。“阴阳合同”的种类有很多,但是一般来说合同主要是建设单位利用自己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优势,想要把自身的风险移到施工单位身上。

5、施工索赔难

公路工程往往存在着政治上、经济上、合同上的风险等各种风险,施工条件、工程量、物价的变化等都会给施工单位带来额外的经济损失,影响其正常施工利润,这些本可以向发包方进行依法索赔的。但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健全,工程项目管理大都注重“人际交流”,而没有实行以合同和证据基础上的规范化管理,实际工程中常会碍于情面而没有向建设单位进行索赔,承包商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三、加强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的主要作用是对工程索赔、工程变更、工程分包和转让、工程延误、争端与仲裁、合同违约、保函与保险等相关事情的管理。在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中,主要包含有投标书、招标文件以及在工程中双方的一些信件等。而合同支付项目的主要内容包含有: 开工预付款、工程变更、材料设备预付款、索赔、价格调整、延迟付款利息、工期延误违约金和保留金等。而对于以上的项目的支付和计量,要求需要完整的施工证明材料和原始资料同时按照符合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所以完整的保存全部准确的施工原始记录是十分重要的。

1、开工预付款

业主提供给施工单位用于开工费的一笔无利息款项。施工方提交了开工预付款并签订了合同协议书之后,监理人需要在当期进度付款证书中支付建设单位70% 的工程预付款,在施工单位保证的相关设备进场之后,付清所有预付款。当预付款在进度付款证书的金额累积到合同价的30% 后,按照工程进度以一定的比例从每月的进度付款证书里扣回,在进度付款证书的金额累计达到80% 时全部扣完,累积金额没有达到签订的合同价的30%之前不予扣回。

2、材料设备预付款

材料设备预付款是业主为了给施工单位支付购进工地的各种工程组成部分的材料和设施而提供的一种无利息的款项。而扣回的方式是把进度付款证书中的材料预付款减去上期证书中的材料预付款,它的扣回期不可以超过3 个月。

3、工程变更

产生工程变更的因素非常的多,所有的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都有可能会产生变更,所以变更支付就会变得相当复杂。在实际工作中各方对单价的合理性通常无法达到一致,尤其是对变更费用的争议很大,在各方都没有达成一致的时候,需要进行暂付。而且对不同情况下的变更,支付的方法也各不相同。

4、保留金

保留金是施工单位履约义务的担保,是业主为了使施工单位履行合同而对施工单位应得款项的一种扣留。监理人需要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按项目合同条款数据表的规定来扣留,直到扣留保证金总数达到规定额度为止。在一项工程完工并交工验收通过之后,业主按合同规定的退还比例签发支付证书,颁发全部工程的交工证书,若颁发的是部分工程交工的证书,那么就按照该部分工程占整个工程的百分比计退。所以,为了能保证保留金按期返还,作为施工单位必须在合同工期内尽可能地完成所有工程,就可以加快企业资金的运转。

5、做好索赔管理

合同管理必须明确合同中的索赔问题,以减小施工单位的意外损失,避免出现亏损状况。施工单位应增强索赔意识,签订合同时要注明索赔条款内容,明确索赔计算法则。在发生合同条件变化时,应及时收集和整理双方来往文件、会议纪要、工程图片等资料,为施工索赔准备好证据,将索赔收益做得最大,将风险损失程度降到最小,确保企业的合法利益。

结束语

总之,施工合同管理是为了维护双方的权益,始终贯穿于从投标到竣工的整个工程,只有合同管理员认真总结合同管理经验,仔细分析合同执行情况,才能提高公司的合同管理水平和公司的效益。

参考文献:

篇3

【关键词】公路工程;合同;管理

近年来,大力发展公路网,公路建设项目越来越多。为了规范公路施工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减少责任纠纷,加强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应该是当前务必解决的任务之一。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明确了合同当事人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的职责,是解决责任纠纷和协调工作关系的依据。本文主要论述了当前的合同形式,分析了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管理和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1 选择施工合同形式

不同的合同形式确定合同价格及支付的方式不一样,业主制定发包计划及发包策略时会确定合同形式。目前,公路行业普遍采用的合同形式是按计价方式分类,主要包括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种。

1.1 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适用于设计变更多, 建设周期长, 规模较大的工程项目。根据招标文件上列出的各项工程量确定单项工程费用,最后得出合同总价。监理工程师核定承包商完成的工程量并验收合格后,业主再按合同中的投标单价支付工程款。高速公路、路网公路等公路工程项目普遍采用这种形式。

1.2 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适用于工期较短, 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工程要求很明确,设计图纸详细全面的项目。总价合同是以施工设计图为基础, 在工程要求及图纸不变的情况下, 招投标双方协议一个合同价格。

1.3 成本加酬金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适用于风险很大的工程,以及未确定工程内容、技术经济和设计指标的项目。一般情况是业主同承包商事先协议好,根据施工步骤和各种施工的实际单价估算出项目成本,酬金按一定的比例确定。其表达式为:工程总造价=实践的施工成本*( 1+某一固定百分数)。各个公路局计划内的大中修工程由于时间问题没有及时批复设计预算时就可以采用这种合同形式。

2 公路工程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

公路工程施工阶段要监督和管理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的情况,跟踪检查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费用、人员设备等,确保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工期、造价。

2.1 质量管理。项目建设的核心和灵魂就是工程质量,《09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明确了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工程建设应该建立“企业自检、 业主管理、政府监督、社会监理”四级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工程质量的主要内容有:检验工程使用的设备、材料质量;检验工程使用的构件、成品及半成品质量;按合同中指明的规范要求,检验监督施工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流程,验收需要中间验收的工程和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竣工工程的质量等。

2.2 工期管理。工期包括项目总工期、各单位工程工期、分月和分阶段的进度计划、各合同段合同工期等,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批文中对项目总工期有明确批复,《09招标文件》中对于分月和分阶段的进度计划及各合同段合同工期有明确的管理规划和措施。发包人工期管理的主要内容有:批准承包人的总体进度及分项和分阶段进度计划后,发包人督促承包人按进度计划开始施工,分析影响进度计划的因素,要求承包人及时调整进度计划,保证项目在规定工期内完成。

2.3 费用管理。《09招标文件》中详细列出了施工合同费用管理的各项内容,包括:严格执行合同中的价款管理,如果出现合同约定的情况,调整合同价款;管理预付工程款,包括批准和扣回预付工程款;核实确认工程量,结算和支付工程款;确定变更项目及价款,办理竣工结算等。

2.4 人员及设备管理。对照投标书认真检查承包人的机械设备和进场人员。整个施工阶段,承包人不能擅自撤离机械设备和随意更换人员。由于不可抗力一定要更换人员时,必须报监理人和发包人核准,新人员才能进驻现场,且资质不得低于被更换人员。

2.5 对资金监管协议、安全生产合同、廉政合同的管理。《09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签定施工合同协议书时一定要同时签定资金监管协议、安全生产合同和廉政合同,并对相关事项进行说明。作为合同附件,这3个合同的合同效力仅次于施工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明确了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廉政建设方面的义务和权利,以及违约后应该承担的责任。按合同约定,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价款应专用于相应的合同工程。承包人必须到发包人指定的银行开户,与发包人、银行签定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接受对其资金的监督。

2.6 施工合同的变更和索赔管理。合同变更是指修改和变化原合同内容。原则上面,合同变更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义务和权利效力不变,不影响已经履行的债务的法律效力。合同变更按照具体内容可分为设计变更、计划变更、施工方案变更、新增工程、条件变更等5类。设计的变更影响工程造价,因此加强变更控制是合同管理的重点。发包人对变更的控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进行变更项目的审查和批准时,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造价,追求经济效益,避免项目变更引起的停工、返工、窝工等无序施工;②在实施变更控制的过程中,发包人充分调动项目各方管理人员的积极性,采取奖励制度鼓励项目各方管理人员各司其职,设定合同变更价款预期目标,奖优罚劣,确保工程变更的经济性和合理性;③变更审批权限层次化,不同金额范围的变更项目由不同层级负责审批,有效地控制工程变更;④公路施工合同的变更关系到各方的利益,发包人与承包人又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诸多的变更控制因素中,专业技术人员是核心,应该加强培养力度。

索赔是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一方因为对方不履行合同所规定条款,造成实际损失,可以向对方提出赔偿。索赔证据必须具备全面性、及时性、真实性以及符合特定的条件,其依据是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及附件、技术规范、工程图纸、会议纪要、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实施过程中双方签认的有关文件以及施工现场有关文件等,如果这些基础资料保存不完整,就会丧失索赔的机会。索赔不是一方对另一方的惩罚,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它是对合同双方的约束和权力以及义务的保护,可以保证合同条款的顺利执行。索赔应该结合实际情况,按工期补偿或工程价款补偿的方式进行,索赔金额不能套用工程量清单单价,应该根据实际损失确定。

2.7 施工合同的档案管理。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是解决争议、 变更索赔、工程结算等的依据,因此,合同档案的管理非常重要。合同文件应该安排专人管理,保证合同档案资料齐全,确保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

3 结束语

施工合同可以约束合同人的行为,调控整个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是公路工程管理的重要部分。业主和承包商在执行合同条款的过程中应该秉持诚信理念,使合同条款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贯彻执行。但是,目前的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业主和承包商由于没有规范进行合同管理,导致出现工程问题时,责任人不明确,纠纷不断。为了避免施工过程中的种种问题,在施工前,就应该进行科学的合同管理,确保后期施工顺利进行,共同实现合同目标,实现最大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 陈传德.公路项目建设管理手册[S]. 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2.

[2] 胡春伟, 金元德. 公路施工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相应对策[J]. 山西建筑 , 2007,(14)

篇4

中图分类号:X734文献标识码: A

一、加强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当前我国公路交通事业正在如火如荼的发展,目前我国已经进入了政企分开的关键时期,公路工程建设的投资资金也正从传统的国家拨付转移到国家和地方多方筹资的建设过程中来,每项公路工程项目的建设业主都想修建出质量好和后期维护成本低的公路工程,以此最大化的确保建设单位的投资利益,但是与此同时,施工企业也想利用最少资源获得最大的利益,而为了更好地将业主和施工企业的行为进行约束,就必须利用合同对双方进行管理,制定科学完整的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合同条款,因而加强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不管对建设单位还是施工企业都具有十分强烈的必要性。 此外,通过加强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不仅能有效协调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以及监理企业三方的关系,还能在合同条款中将三者的权利和义务在工程建设中正确的体现出来,从而最大化的确保公路工程质量得到有效的提升。

二、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出现了变更

在公路施工中,由于建设任务相对繁重,甚至有时必须要对机构进行调整,因而导致招标后合同签订时间被拖长,对施工进度造成一定影响。其次,由于统筹规划不够细致,设计的方案不完善出现了漏洞或突发出一些新的问题需要解决,这时就不得不修改或增加设计,因此也会增加一些合同外的附加工程内容。再次,由于管理模式适应施工过程,是需要一个实践和完善的过程,在这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也在所难免。因此会出现这样的现象:例如,招投标工作结束后,合同文件签订时间过长,施工单位已进场,但合同文件及平衡后的中标工程量清单迟迟不能发放到位,影响合同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较多的合同外扩大项目使工程量清单新增项目较多,这些扩大给承包人的额外工程,承包人要么不愿意做,要么要求单价异常高使得新增项目的单价审核工作困难较多,增加了合同管理的难度。不论是总监办还是承包人,刚进场时对新型管理模式陌生没能很快地进入角色,常常还按照以往形成的惯例模式办理设计变更致使设计变更报审不规范,没有按照管理办法操作和执行,返工次数较多、报审周期长。

2、合同发包人行为不规范

公路工程合同发包人不遵守合同约定,随意调整合同单价或提高公路验收标准。目前在路网工程中,发包人(业主)系公路行政主管部门,而承包人(施工单位)则多数系该公路行政主管部门的一些下属。行政干预过多,往往在签订合同后开始进场施工时,业主开始采取一些行政手段对原来施工单位投标的单价进行调整,并且抬高公路中间验收标准。如原设计是三级路标准的公路要求施工单位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施工,致使承包人(施工单位)要用建低等级公路的造价来建设比原设计高一个等级的公路。

3、合同索赔难以实现

在公路施工过程中,合同是履行义务和获得利益的保障,是公路建设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利益、风险的约定分配,特别是高速路合同的管理,受行政干预较多,更要认清合同的重要意义,保障彼此的合法权益。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对合同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导致在实际所享受的合同权益无法保障,致使按合同索赔难以实现。比如发生工程变更时,额外工作未得到书面确认,变更指令又不规范,重要资料未能适当保存,导致发生纠纷后,施工单位索赔证据不足,应得的索赔难以实现,本来很好解决的纠纷或息事宁人自己吃亏,或导致矛盾升级两败俱伤,这些都是忽视合同重要性的必然结果。

三、加强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1、施工合同采用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三权相对独立

采用施工合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三权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的办法,减少合同中的漏洞。大中型建设工程合同一般由业主负责起草,业主为了预防施工企业在合同履行中的索赔,特意聘请有经验的法律专家和工程技术顾问起草合同,一般质量较高,其中既隐含许多不利于承包人的风险责任条款,又有业主的反索赔的条款。因而要求施工企业的合同谈判人员策略上,应善于在合同中限制风险和转移风险,对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应研究透彻,做到心中有数,切忌盲目接受业主的某种免责条款,达到风险在双方中合理分配。对业主的风险责任条款一定要规定得具体明确。在合同谈判过程中进行有理、有利、有节的谈判显得尤为重要。施工企业可以根据项目需要聘请律师为项目顾问,参与合同的起草、谈判等工作。

2、做好公路工程合同的谈判与签约工作

签订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应充分注意并处理好下列问题: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使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蒙受损失。

3、开展合同风险管理,推行工程担保制度

承包人应积极开展施工合同风险管理,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在激烈竞争的公路市场上做好风险预测、控制与转移工作可使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导致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制度,可适当转移合同当事人的风险。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是解决承发包双方合同纠纷的特殊方法,也是制约合同双方认真履约的强有力的约束手段,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为合同履行时制造索赔机会;明确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预测合同风险,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4、合理转移风险

对于预测到的合同风险,在谈判和签订施工合同时,采取双方合理分担的方法。由于一些不可预测的风险总是存在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推行索赔制度是转移风险的有效方法,关键是要学会科学的索赔方法。科学的索赔方法在于必须熟悉索赔业务,注意索赔策略和方法,严格按合同规定要求的程度提出索赔,把开展索赔工作变成为合理合法的转移工程风险的主要手段。

5、注意收集索赔资料及时进行施工索赔

公路工程施工索赔是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施工企业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由于目前的公路建筑市场仍是买方市场,可以说是僧多粥少,所以施工企业有时为了找米下锅、维持生产,不得不采取低价中标的策略获得项目。此时,变更与索赔的成立与否是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成功的关键所在,是解决企业亏损与赢利的基本途径。施工企业想要搞好施工索赔工作,需要各级领导的充分重视,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应该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和收集施工有关资料,及时掌握现场施工动态,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为最终的工程总结算提供依据和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与其他建设合同一样,是施工阶段合同管理的依据,是施工企业与业主和监理的唯一纽带。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履约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应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履行合同义务。

结束语

公路工程本身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具有极高的实施难度与极强的现实意义。施工合同作为确保工程如期、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保障,更需要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尽管实际的合同管理中存在难以避免的因人为因素导致的问题,但通过有目的的体制完善、自身教育与创新型的合同管理人才培养,这些困难都将迎刃而解,科学合同管理将为公路工程施工提供更大的上升空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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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施工,是建设项目在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招标后进行公路产品生产的最后实施阶段,具有投资大,周期长,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的特点。签订好公路施工合同,无论对发包人(建设单位)还是对承包人(施工单位)都是十分重要的。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工程建设项目的目标和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相互权力与义务关系的协议。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把技术、经济、法律三者科学的结合在一起,它是订立合同当事人在工程建设中的最高行为准则,经济活动的依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协调工作关系,以及解决合同纠纷的依据,达到顺利完成工程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规范、完善工程合同,做到管理依法,运作有序,有利于在工程建设中,做好公路工程的质量、工期、投资三大控制,规避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扯皮、纠纷和经济损失,确保按期完成公路工程目标和任务。 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问题。

一、当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路工程合同发包人不遵守合同约定,随意调整合同单价或提高公路验收标准。目前在广西的路网工程中,发包人(业主)系公路行政主管部门,而承包人(施工单位)则多数系该公路行政主管部门的一些下属单位。行政干预过多,往往在签订合同后,开始进场施工时,业主开始采取一些行政手段对原来施工单位投标的单价进行调整,并且抬高公路中间验收标准。(如原设计是三级路标准的公路要求施工单位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施工),致使承包人(施工单位)要用建低等级公路的造价来建设比原设计高一个等级的公路。

2.“阴阳合同”充斥市场。

“阴阳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并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阳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该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即所谓的“阴合同”。各种“阴阳合同”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归纳起来“阴合同”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与“阳合同”存在明显差异:发包人利用自己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将自身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

3.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主要表现在:

(1)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

(2)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国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4.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由于社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变化,公路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补充,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公路市场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损害者。

二、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建议 本文转自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问题。

1.做好公路工程合同的谈判与签约工作

签订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应充分注意并处理好下列问题: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切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使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蒙受损失。

2.在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中规范管理 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问题。

公路工程签订后,合同双方就形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和法律上的效力。合同规定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权力和义务,双方就必须严格遵守,严格履行,不应违反。但从根本来说,合同双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和矛盾。合同履行作为质量控制、

进度控制、造价控制的重要环节,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采取积极主动管理,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条文,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工程范围,责任、权力与义务,分析各种违约行为,按照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条款内容完全履行。

(1)必须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使相关的合同和合同规定的各工程活动之间不相矛盾,以保证工程有秩序,按计划地实施。

(2)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监督和跟踪,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做好增减、变更项目工程量的确认签证工作,特别是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涉及工期、费用记录要记录清楚,减少因各种原因引起的纠纷,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问题。

(3)严格遵守工程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期限、价格,进行保修条款的履行管理。

(4)做好工程签证,记录、协议、补充合同、备忘录、函件、图表等整理保存工作。

(5)应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和利用计算机网络,监控合同的履行情况,运用法律的手段,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工期、安全按计划实现。

3.承包人应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重视培养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建立严格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逐步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在签订施工合同过程中,承包人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使合同管理贯穿于合同签订前后和施工管理的全过程中,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4.承包人应积极开展施工合同风险管理,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在激烈竞争的公路市场上做好风险预测、控制与转移工作可使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导致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制度,可适当转移合同当事人的风险。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是解决承发包双方合同纠纷的特殊方法,也是制约合同双方认真履约的强有力的约束手段,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人: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为合同履行时制造索赔机会;明确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预测合同风险,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5.营造良好的合同管理法律氛围。市场经济首先是法制经济,加强施工合同管理,保证公路市场正常健康发展、离不开有效的法律机制作后盾。目前这方面的法制建设已有了可喜的变化。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拟出台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搞)中倾向于确认“阳合同”的法律效力。

6.对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多,涉及法律法规也多,工程较大,履行时间较长,工程施工合同是一种丰富的文字信息资料,也是整个工程建设的真实反馈,既有经验又有教训,应认真做好工程施工合同资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分类、登记、编号、装订、归档备案工作,保证合同档案齐全,使工程施工合同档案管理程序化,规范化;通过对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的情况与实施计划进行比较、分析,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总结经验或教训,找出差异和干扰因素,分析原因,指导今后工作,提高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谈判成交率、合同履行率,提高公路工程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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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方和施工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文件。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是降低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预防经济风险、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的有效途径。因此,认真分析工程施工合同特点,深入发掘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不足,积极寻找有效对策是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重要课题。

一、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

1、合同标的物的特殊性。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主要是公路工程项目,具有固定性、形体庞大、生产的流动性、单件性、生产周期长等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施工合同标的特殊性。

2、合同内容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施工合同把技术、经济、法律三者科学的结合在一起,合同涉及的方面多,涉及到多种主体以及他们之间的法律、经济关系,这些方面和关系都要求施工合同内容尽量详细,导致了施工合同内容的繁杂。

3、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由于工程建设的工期一般较长再加上必要的施工准备时间和办理竣工结算及保修期的时间,决定了施工合同的履行期限具有长期性。

4、合同监督的严格性(质量、安全、环保等)。由于施工合同的履行对经济发展、人民的工作和生活都有重大的影响,因此对施工合同实施的监督也非常严格。在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全过程中除了要求合同当事人认真执行外,还要求合同的主管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建设行政主管机关、金融机构等都要对施工合同进行严格的监督。

二、当前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1、合同双方权力地位不对等。在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中,建设方多数是公路行政主管部门,而施工方则多数是公路行政主管部门的一些下属单位或所属公司,行政干预过多。此外,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一些业主单位凭着卖方优势地位,常常提出比较苛刻的合同条件,或在签订实施合同时背离招标文件,或要求附加条款,或要求施工企业一次包死,使最终签订的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及投标书出现较大背离,给施工合同的执行带来很大困难,而承包商迫于生计不得不接受。

2、合同管理水平不高。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工作,既涉及全局,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当前部分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多数项目管理机构缺乏合同管理专业人才,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水平不高。

3、合同索赔难度大。由于社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变化,公路建筑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补充,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合同双方往往部分存在着上下级关系,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损害者。

4、合同管理体系建设意识淡薄。一些施工企业只重视项目的前期投标工作,一旦工程拿到手就疏于施工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形成一套系统的合同管理办法。有些企业虽然制定了相关的合同管理制度,但没有得到严格的贯彻执行,合同归口管理机制不完善,部门之间的职责不清,分级管理机制不到位,自下而上,自上而下没有形成一套系统的合同管理体系,缺少对合同管理必要的审查和有效监督,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三、具体对策建议

1、加强合同管理知识培训。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涉及到工程的招投标、合同的履行、变更索赔、争议处理等诸多方面。合同管理需要具有各方面知识的综合性人才,施工企业应该针对公路工程的特点,采取外培、内训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企业职工施工技术、工程造价以及财税法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政策观念、通晓合同管理理论、具备较多实践经验的合同管理人员,并在实践中锻炼和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并且应当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规范合同管理工作,确保合同管理工作有序、协调进行。承包人应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重视培养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建立严格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逐步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

2、积极控制合同签订。一是符合承包商的基本目标,就是取得工程利润。即“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这个“利”可能是该工程的盈利,也可能是承包商的长远利益。合同谈判和签订应符合企业的整个经营战略。二是尽可能使用标准的施工合同文本。现在,无论在国际工程中或在国内工程中都有通用的、标准的施工合同文本。由于标准的合同文本内容完整、条款齐全;双方责权利关系明确,而且比较平衡;风险小,而且易于分析;承包商能得到一个合理的工作条件。三是积极争取自己的正当利益。合同法和其他经济法规赋予合同双方以平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任何一方得到的利益应与支付给对方的代价平衡。五是重视合同的审查和风险分析。在合同签订前,承包商应认真地、全面地进行合同审查和风险分析,弄清楚自己的权益和责任。

3、强化合同索赔管理。变更与索赔是增加工程项目利润的重要途径之一。索赔成功与否跟企业合同管理是否成功有着关键的联系,施工企业想要搞好施工索赔工作,需要高度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应经常深人施工现场,了解和收集施工有关资料,及时掌握现场施工动态,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为合同结算提供依据和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早发现索赔机会,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4、严格合同履约。一是按照合同要求进度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向业主移交工程。二是工程发生变更时,及时向业主提出索赔报告,取得相应的工期延长及经济补偿。三是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工程计量,按时提出中期支付证书,并且按照合同规定程序进行催款工作,确保适时得到工程款。四是施工企业应该认真组织施工,保证按期按质竣工,全面实际地履行合同,由此才能全部结算工程价款,从而实现自身的经济效益,并赢得良好的信誉。

总之,合同管理是保障工程顺利实施的基础和关键。加强合同管理,最大限度避免合同管理中的缺陷,使合同管理贯穿于从整个经营管理的全过程,既有利于合同目标的实现,又使技术和经济相结合,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继续探索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不足与对策,不断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是值得我们公路人长期研究与探讨的永恒课题。

参考文献:

[1]梁耀堂.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中国城市经济,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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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X734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作为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管理对保证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更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因此,管理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施工合同的管理。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始终,任一阶段出现问题都可能出现严重的后果,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必须从合同的订制、签订、履行等各个阶段加强管理,一旦出现问题,则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合法利益。

一、公路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分析

(1)合同中对发包者和承包者的权利和义务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在履行各自义务过程中,合同管理起到约束作用,它能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让高速公路顺利进行。(2)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管理中的核心,是双方的行为准则,整个工程所有活动都要按照合同履行,在处理工程问题和纠纷时都要根据合同条款来解决。(3)合同对工程质量、工程工期、工程规模及工程价格等内容都进行明确制定,因此,合同在整个工程活动中为双方经济活动提供有效、合法的依据。(4)高速公路施工管理直接关系到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因此,要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首先就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因此,要加强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合同管理,就要对高速公路建设加强监督管理,让高速公路工程质量得以保证,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准确性及完整性,加快高速公路事业的发展。

二、公路合同管理的问题和现状

1、缺乏管理合同的专业人员

如今,社会经济快速的发展,竞争也在不断的加剧,建筑行业也同样如此。面对巨大的竞争压力,建筑企业必须搞好管理工作。合同是建筑企业管理当中的重要部分,但是很多企业并没有重视这个问题,也没有聘请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仅仅只是为了迎合其他的单位而随便的签订了合同,当施工出现问题的时候,就要采取措施,花费时间对其进行处理,这也提高了成本。因此,合同的管理非常重要。在很多的建筑企业中,普遍缺乏专业的管理人员,因此签订合同后非常容易出现违法条例,同时也增加了风险,这就无法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

2、管理不规范、不科学

因为高速公路建设的合同种类非常多,而且也比较繁杂,所以签订时一定要进行严格的检查和审核。但是,一些建筑企业并没有对其实施规范、科学的管理。承包企业一般只看重合同的签订,并没有仔细审查合同的内容,因此非常容易出现纠纷。而且签订了合同之后也没有将合同内容以及签约的情况进行深入的交底,导致管理人员对合同中的约束内容十分模糊,仅仅只是根据自己的经验来进行管理,忽视了实际情况的要求。此外,在履行条约的时候,其也没有认真的研究过条约的内容,管理中充满了主观的意识,甚至不符合实际情况。如果施工的时候出现了变更,那么就要进行索赔,但因为管理不善很容易出现这样的现象,即补充合同迟迟出不来,工程也不能按照合同交工。

3、合同的索赔很难实现

在实际施工的时候,必须根据合同来履行条约。但是高速公路合同的管理会受到行政的干预,因此必须要明确合同的重要性,尽量保证双方的权益。但实际上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工作人员没有认识到合同的重要性,工作疏忽大意,使得合同的权益无法保证,而且合同索赔也很难实现。比如,当发生了工程变更,额外的工作不能得到书面的确认,变更指令又不规范,一些重要的资料也遗失了,使得发生纠纷之后,施工企业的索赔证据不足,因此索赔很难实现。

三、公路工程的施工合同管理的改进措施

1、订制阶段的管理

公路施工合同的订立,必须遵守《合同法》中的要求,并满足平等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等6个原则。合同的文本应具有灵活性、广泛适用性、规范性等特征,且达到概括但不失完备性的要求,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合同的权威性与可信性。

2、签订阶段的管理

(1)对合同文本进行详细阅读。签订合同前,应先仔细阅读合同中的内容,看是否满足当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要求。同时,把握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路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治理暂行规定》等。(2)对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进行严格审查。签订合同时,应先审查建设单位有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无经营资格或等级证书等,并审查工程项目是否合理。同时,还要严格审查发包方的履约信用情况。(3)明确工程款项。在实际的施工中,工程进度款是采取按月或按工程进度的方式拨付,但在申请拨款的方式、手续等内容上则没有明确的合同规定,极易引起争议,影响工程进度。所以,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拨款及结算的程序,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4)明确双方权责。在合同中,应列出双方委派的管理者名单,并对其各自权责作出明确的规定。对于具有变更、签证及价格确认等签证权的人员、签证程序与范围等内容也要作出明确固定,避免他人随意签字,给双方造成损失。(5)审查合同中的工期、质量及造价约定。在合同中,应明确施工工期,并约定开工、竣工的办理手续。对于中间交工的工程,合同中也应作出明确规定。此外,合同中还应明确验收机构、人员、验收程序、价款调整范围、设计变更及材料价格签发等内容。(6)合理运用担保条件,降低风险。为了减少或防范合同款项带来的风险,双方可在签订合同时充分利用法律规定中的担保制度实现这一目标。比如,施工企业应向业主提供履约担保,业主向施工方提供工程款项担保。除了以上内容外,合同中还应对材料采购、施工现场管理等内容也作出明确规定,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双方利益。

3、履行阶段的管理

合同的履行是实现对质量、进度及造价控制的关键环节。在合同的履行阶段,管理人员应对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工程范围、责任与权力等进行认真学习并熟识,并对各种违约行为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合同办事。同时,还要协调并处理好各种关系,保证工程的有序进行,以免误工期。认真做好合同的监督及跟踪工作,根据专用条款完成增减、变更项目工程的确认见证工作,尤其是隐蔽工程,并要详细记录关于工期或费用的内容,避免引起纠纷,阻碍工程的如期进行。合同中约定的数量、价格、期限等内容,应严格遵守,并对报修条款进行有效管理。认真完成协议、图表、函件及图表等文件的整理及保存工作,并充分利用现代手段,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控与管理,确保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

4、变更、转让、中止及终止阶段的管理

在合同的履约阶段,受多种因素影响,也会出现大量工程变更。变更的原因可能是以传统工程变更指令形式产生,也可能是业主违约或是不可抗力因素引起。因此,应根据合同变更所造成的后果(如技术后果、法律后果等)而提出预案,以减少或避免合同变更而导致履约时引起新的冲突。同时,要加大对合同中的转让行为的规范力度,禁止非法转让。工程结束并验收合格后,且工程款已支付完毕,则应及时终止合同。此外,若施工中有满足法律或合同中规定的中止或者终止条件时,也应中止或终止合同,以保证合同双方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

结束语

公路合同管理对整个工程的顺利进行非常重要,它在整个工程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一种全方位、全过程的科学化管理。因此,只有加强合同管理,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才能保证合同正常履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企业的最大效益化和经济化,让企业得到持续性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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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公路工程施工承包中,工程建设合同是工程建设项目业主与咨询、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面关系利益的保障,同时也是理清庞大工程责任主体的法律依据。合同管理与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安全管理并列为工程管理职能,合同管理是公路工程施工承包中容易被忽视、亟需重视的一环。在建设施工合同中,基于历史因素,一般合同由业主制定,这对于承包商的合法利益以及保护有很大的缺失,对于在施工期间由于业主或其他非承包商造成的失误,承包商则在合同中得不到相应的保护。在当今中国进入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建设工程市场过度竞争情况严重,承包商为争取市场常常以买方市场的角度争取工程项目,不平等合同条件等一系列情况屡见不鲜,一旦在工程施工中出现问题,不平等的合同也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隐患,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索赔经验缺乏,索赔对象时间拖沓,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平没有在公路工程承包中体现,受损害者往往是承包商,这些承包商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进而对工程完工时间、工程主体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1 我国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索赔管理中的问题

由于社会条件、人事管理、自然环境情况的不稳定性,公路业是一个索赔情况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是通过合同争取自身利益的合法途径,也是合同缺陷的补充,是指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承包商根据法律法规、合同条款等,合理利用自己的权利,对并非由自己的过错造成,而由工程中业主所承担责任而造成的损失,承包商有权利向业主索取费用、工期补偿的权利要求,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合理再分配。承包商希望通过工程承包获得利润,工程变更和索赔往往成为承包商获得经济利益甚至项目扭亏为赢的突破口和关键点。因此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希望通过变更设计改变部分工程项目的结构类型或新增加分项工程,或通过工程索赔来达到增加利润的目的。而作为投资方的业主为尽量避免发生妨碍或拖延工期、增加工程总造价的事件发生,在工程变更管理方面已经加大了管理力度,对于变更的管理已经趋于合理化。工程索赔是工程承包人一种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必要手段,同时也是最为有效的合法手段。但是由于我国公路市场政府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在复杂的工程问题的责任对象的寻找中常常采取简单粗放的方式,导致合同索赔责任的不公平分担,因此承包人往往是工程问题索赔的最大受损害者。同时当施工出现问题时,业主不能以较为有力且科学的观点支持监理工程师对公正合理索赔的处理,往往缺乏反索赔意识。

2 针对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索赔及管理的建议和策略

2.1 政府的建设部门需设立专门施工合同管理部门

施工合同管理部门对施工合同有着直接的监管责任,务必以合同为约、诚信为本,确保合同任务按期完成。同时也要加强对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打造一支高管理、高素质、高专业知识的管理人才队伍,近一步提高我国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水平。签订的合同条款需要高素质的人才执行,企业应配备负责合同日常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通过对项目部内部网络,实现合同管理信息化,力求达到重合同守信用的目的。从过往经验借鉴,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应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是合同的评审和签订:它要求制定的合同条款明确严谨,评审人员需按2000版的ISO9001质量体系要求认真考虑各条款的实行性,各个环节紧密相连,不出漏洞;另一方面是合同的实施和跟进:它要求企业内部人员具有较高的素质,能理解合同,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办事,认真履行合同,并且随时跟踪工程的进度,及时解决问题。其次,加强合同风险管理,积极进行索赔,在合同中推行合同担保制度,适当转移合同当事人的合同风险,随时结合施工现场的情况,尽早发现索赔机会,维护各项正常权力。

2.2 严格按照规定签订施工合同

合同一经签订,即成为约束合同双方的最严格的法律文件,合同中的每一条都与双方利害相关。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如对其中合同条款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约定,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即草率签订,则容易导致工程合同纠纷的产生。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为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通过明确承发包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可以合理分摊承发包双方的责任风险,公路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发包双方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证据,建设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合同金额大、参建单位众多和项目之间接口复杂等特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免的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

2.3 加强工程量清单复核工作

施工单位应严格履行施工合同相关条约,做到依据施工合同规定内容进行相符的工程计量工作,重视合同的条款措辞。施工合同一旦签订,就具有一定的法定效力。因此,在施工合同的条款措辞上应仔细斟酌,反复推敲,防止出现歧义,从而导致日后竣工结算出现争议。认真组织开展施工,确保工期。竣工工程量清单也以支付细目清单为基础,再根据各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增补和删减,这样有利于合同管理。由于设计文件中的错误直接影响工程造价,因此在清单工程量的填写前一定要认真复核设计文件图纸的工程量,避免因设计错误而造成工程实施过程中过大的变更量,再根据清单中的细目将图纸工程量细化成清单中的对应细目中,该项工作工作量大,并且直接影响到整个工程造价,因而需认真计算,并仔细复核,确保清单工程量的准确性,从而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

3 结束语

只有在实际工作中创造、累积经验,才能使我国公路建设施工合同管理更加科学有效,增加索赔机会,使企业获利,使承包商获得更多的机会。今后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需要认识到当前工程合同索赔管理中存在的错误和不足,并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多方意见采取相应的措施,平稳改革当前工程施工合作中的不合理情况,着力提高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水平,促进施工的顺利进行,创造科学、规范、合理、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合作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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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具有施工复杂、施工工艺要求高、施工周期长、施工范围广等特点,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工作是重中之重。只有具有科学的管理策略,才能保障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等。在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合同管理是管理工作中的基础性工作,是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施工准则。在现场施工的合同中,明确了各方在施工现场的责任和义务,明确指出了施工范畴、技术规范等内容。通过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对施工方案、技术方案等问题进行科学指导,能有效减少责任划分、责任规避、进度快慢、技术先进性等问题的发生,可有效提高施工效率,减少各部门及单位之间的纠纷,保障工程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为我国公路的建设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工作。

1施工现场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违法分包、转包

我国在工程施工合同法规、地方施工合同法规及企业内部合同法规中明确提出,公路工程承包人不得将所承包的工程项目非法转包给第三人或通过其承包的公路工程非法对工程项目进行分解,并以分包的方式转包给第三人。但转包的情况在我国非常频繁,常出现承建项目主体结构的承包人非法将工程全权转包或分解非法分包;不具备施工资质条件的流动施工队伍套用其他企业的施工资质承包项目后非法分包,通常情况下,被分包到的施工队伍也不具备施工资质,这为今后的施工、责任划分、工程质量等问题埋下了安全隐患。这不利于我国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易在社会中滋生不良的社会风气,引发腐败行为,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施工安全无保障、施工技术落后、施工现场难管理等问题的不断出现。

1.2缺乏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项目投标单位在前期的投标过程中过于重视对标书、投标等的管理,对公路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也没有制订相应的合同管理办法和制度,导致在实际的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合同管理执行情况不容乐观。在施工现场,常出现实际与合同内容不符的情况,这不利于施工单位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进而蒙受损失。此外,还存在合同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导致工程无法顺利施工。在此情况下,施工单位就通过托关系、走后门等方法维护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但这种方法不利于市场的公平竞争,也会出现腐败现象。由于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合同管理未受到重视,施工单位在了解合同中的各项要求时,基本处于敷衍了事的状态,常省略合同中的监督、审查环节。这不利于公路施工单位管理水平的提高,导致公路施工单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

1.3公路合同管理不到位,工程款索赔难

在实际的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其具有施工工期长、施工工种多样、施工环境恶劣等特点,一旦出现公路工程某一方未能及时履行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将会因合同履行不到位而使承包方蒙受经济损失,且无法在有效时间内索赔,进而导致工期延误的情况发生,这不利于公路工程的施工建设。在公路工程的施工建设阶段,可能出现的索赔情况比较复杂,但在合同范围内进行索赔是承包方应有的权利,这样可以保护自身利益不受损失,可弥补工程漏洞,有效改善公路工程的施工成本。但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常受到工程行政管理机构的干预,在依据合同索赔时,可能会因各种原因使合同索赔难度大大增加,导致公路工程承包人蒙受损失。

2提高公路施工合同管理水平的方法

2.1增强合同管理意识

公路工程施工单位应参考合同管理办法制订适合施工单位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从施工单位合同的立项入手,认真履行单位的合同规章制度,保障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防止在管理过程中出现工作纰漏,进而造成施工单位的经济损失。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政策,严禁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具体而言,要通过施工单位内的法律顾问对合同的责任划分及职责权限进行认定,并明确责任与义务的关系;建立合同的起草、评审、审核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合同管理责任人、合同执行期限、合同报表等一系列的规章事项报批制度。在施工单位内部审核工程的过程中出现问题时,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对于合同立项中的基础材料,必须做好收集和保管工作,防止出现漏洞。通过与合同管理人、合同执行人、合同协助人员签订、签署协议,并认真履行奖惩制度,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在合同管理工作中需要各部门之间的协同工作,必须采用常态化的管理模式。当合同中出现风险较高、资金投入大、参与部门多的情况,需要同级别部门或下属部门进行协同管理。

2.2积极完善施工合同索赔工作

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合理规避和转移风险,可将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引入工程担保制度。该担保制度可有效保护当事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合理的索赔是合同管理的延伸,可有效制约合同签订双方的责任,是保障双方履行合同的必要手段。在公路工程项目合同的履行环节中,必须要依据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而定,并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科学分析,保障合同顺利履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3抵制非法转包、分包,实施合法分包

应加强公路工程的合同管理,坚决抵制非法转包、分包行为的发生。在实施合法的专业分包过程中,总包单位必须对参与竞标的企业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并生成档案记录,防止资质不全或套用其他公司资质企业参与竞标进行专业分包工作。对已经进行合法分包的工程,要在实际施工工程中严格审查,防止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进行再次分包或转包。

3结束语

目前,我国的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合同管理还不够完善,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各公路施工企业竞争的日益激烈,公路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公路工程合同的科学管理,从而为今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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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

2.1把好合同签订关

在中标后30天内须签订施工合同,并在规定期限内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合同必须为书面形式。合同一点签订,便受到法律的保护,它将是双方行为活动的准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展开工作。作为施工单位,应该重视合同的签订、合同条款等,避免因合同签订失误而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该注意以下方面:

①合同签订必须确保盈利的基本目标,也就是合同签订的价款必须与中标文件一致。若业主单位有意压价或者提出返利等不合理要求时应该予以拒绝。当然,施工单位也应该从开拓市场、维持生存等多角度考虑,单个项目合同签订应该符合企业整体发展战略的要求。

②公路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最好是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标准合同文本内容完整、合同条款十分齐全;对双方的责、权、利十分明确的规定,且比较均衡;风险较小,容易分析;施工方可以获得一个合理的工作环境。因此,公路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应该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

③重视合同法律性质。分析国内外承包工程的许多案例可以看出,许多施工合同失误是由于承包商不了解或忽视合同的法律性质,没有合同意识造成的。合同一经签订,即成为合同双方的最高法律。

④注重风险分析及合同审查。合同签订前,施工企业应该全面认真分析合同潜在的风险,将自身的权益、责任彻底弄明白。合同签订前的风险分析十分重要,必须全面考虑,若盲目签订合同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2.2加强合同履约

合同时工程项目管理的依据,是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之间的联系纽带。施工承包合同一旦签订,就应该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施工企业应该按照合同文件要求履行义务,合同规定工期内,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指标,完成施工任务。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业主进行计量。由于合同双方的利益不同,因此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易产生分歧,给合同管理造成困难。因此施工单位应该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积极主动研究合同条款,熟悉合同内容,进一步认清自己的责任、权利、义务,利用合同来化解双方利益冲突。合同履行过程中施工企业应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①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度、工期、质量要求、工作任务等组织施工,确保在合同工期内移交给业主一个满意的工程。

②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进行工程计量。公路工程计量支付通常是按月进行,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及时搜集整理计量资料,并向监理提出中期支付证书,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工程款索取工作,确保工程款及时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