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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评估条件模板(10篇)

时间:2023-09-03 14:45:52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无形资产评估条件,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无形资产评估条件

篇1

关键词:无形资产 市场法 预期经济收益 资本化 

 

无形资产评估作为市场评估中涉及种类和范围最广的资产无疑对资产评估行业影响巨大,但是迄今为止关于无形资产评估依旧存在诸多尚未解决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加深对无形资产评估的进一步的研究。本文着重从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中最简单、最有效的市场法进行研究,以独特的思路对无形资产中市场法的评估作深入的研究。 

 

一、无形资产的定义 

 

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08)217号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定义无形资产:本准则所称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拥有或者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能持续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上述定义的无形资产为广义的无形资产,并且更接近于经济学中的资产的定义。由此可以看出上述定义比新准则颁布之前的无形资产的定义更为清晰和准确。 

理解这一定义要注意从四个方面来进行理解:第一,划定主题范围限定。特定主体进一步限定了无形资产的私有财产权,是对物权法的进一步的规范和补充。第二,拥有和控制的状态规定。必须是达到拥有或者控制状态,而非其他使用或者租用等状态,从而进一步规定产权的归属。第三,不具有实物形态。这一点与之前的定义没有太多的新颖之处,这一要素规定了无形资产区别于有形资产的特点。第四,必须具备资产的普通的特点。能为企业创造持续的经济利益,这一点也是称其为资产的原因。上述四个要素缺一不可,无论缺少哪一个要素都不能称其为无形资产。 

 

二、市场法的应用分析 

 

对无形资产的应用进行分析研究不可避免的涉及到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但是究竟哪一种方法为研究的对象可以更具有普适性。成本法与收益法都存在其各自的优点和缺点,因此讨论哪一种方法最好已经不具有实际的意义。在对三种方法进行进一步的选择和研究因此不分先后彼此,对每一种方法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也就对实践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因此针对实际中应用广泛的市场法进行应用研究,以期对市场法进行研究和创新,更好的推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科学应用。 

 

1、适用市场法评估的无形资产范围的限定 

首先来对市场法的定义以及应用来进行限定:市场法,又名市场参照物法,是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成。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我们必须深入研究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使用条件以及必须考虑的误差影响,才能更加科学合理的应用市场法对无形资产做出公正合理的评估结果。市价法适用于能够在现行市场上找到交易参照物的无形资产(张发树,1997)。 

 

2、市场法对于无形资产评估需要注意的应用条件 

对于应用条件要从市场法的应用条件和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两方面来进行思考,因此在分析时要注意两个角度的进一步比较。 

首先,从市场法的使用条件来进行分析。在不考虑无形资产评估这一特定条件下,市场法的使用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第一,要存在相关资产的活跃的公开市场。只有这一市场的存在,才能从市场中找到可靠和相关的资产评估资料,才能作为市场法应用的基础和基本的前提条件。第二,在公开市场上存在可比资产极其交易活动。如果不存在相关资产的公开市场,那么也就不存在合理的市场法的参考依据了。虽然有可能存在黑市等其他非公开的市场交易的存在,但是都与公开市场条件下公平交易的情况相比具有巨大的缺陷。在导致评估信息不具有相关、合理、可靠和有效性的要求的同时,此条件的存在也是违法和政策不允许

的。这一点也就限制了市场法不可能适用于一切资产,因此必须考虑其他相关资产评估方法。这些缺点同时也对无形资产评估同时具有明显的限制和局限作用。 

其次,在考虑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应用的条件下必须要考虑到无形资产的相关的特殊性来分析。针对无形资产区别于其他资产的特殊性必须考虑市场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需要特别注意和提及的问题。第一,无形资产需要考虑其是否具备唯一和独特的特点,那么市场法可能就不适用。比如商标权、著作权等等。第二,需要考虑无形资产与其他交易数据是否具有可比性,要从时间、功能、市场发育情况等方面进行考虑。第三,要考虑对数据采用何种方法进行比较。不同主体相同时间以及不同时间的交易信息的比较是否可行。这些都要进行实证分析,但目前遗憾的是国内尚未有学者做过系统的实证分析。第四,要考虑交易目的或者说动机对无形资产评估的影响因素以及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都要考虑在内,才能对无形资产的价值做客观科学的评估。不同的目的,比如转让、企业兼并、出售以及企业联营、清算以及担保等等都对市场法评估有重要的影响。甚至每一次评估的结果都有可能产生巨大的差异,这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事情。因为评估的时间、地点、评估时的市场条件、资产评估当事人双方自身的状况以及资产自身的状态都有可能对评估结果造成巨大的差异。 

3、对应用市场法缺陷的思考 

评估价值虽不是事实上的市场交易价值,但应是最可能的市场交易价值,所以,从总体上讲,评估方法都应是市场法(陈守忠,2004)。从这一点上讲,市场法应该是代表广泛性和合理性的方法。但是如何才能克服和避免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上述缺陷呢? 

从市场方面来讲,我国相关市场发育不完善,因此从某些客观因素上来讲有些缺陷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我们必须从理论上来考虑如何才能使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误差降到最小或者理想的水平才是我们研究的终极目的。评估方法一般都应该是市场法,它包括重置成本法、市场参照物法或市场比较法以及收益能力法,而收益能力法应该成为无形资产评估的主要方法(陈守忠,2004)。从上述观点的分析我比较同意市场法作为其他方法的基础的观点,因为不论从何种方面来衡量市场法应该是反应无形资产市场价值最好的方法,并且要符合市场经济的经济理论要求。

但是某些唯一的、独特性的无形资产,并且没有相关市场交易信息,以及市场化程度不高的国家如何避免自身市场条件 上的缺陷呢? 

 

4、对无形资产评估应用市场法缺陷的修正 

既然选择了无形资产评估的市场法来进行研究,那么应该从何种角度入手呢?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应与无形资产评估的对象、评估的目的和评估的方法相匹配(陈发树,1997)。这可以作为一种调节无形资产评估市场缺陷的折衷方法,但是如何从创新的角度来解决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应用中的缺陷呢? 

单从某些客观方面的限制因素我们无法改变现状,因此我们必须突破常规思路对无形资产评估的市场法进行进一步的修正,以期对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应用的纠正。思路关键就在于结合其他方法的优点来弥补市场法的缺陷。市场法中直接法的应用已经日益成熟,但是间接法的应用还是没有得到广泛应用。究其原因无非是理论上间接法需要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市场标准,而目前相关的数据都无法从可靠、权威的机构得到,故上述方法应用举足不前。 

 

三、对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经济学思考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完善以及市场机制的进一步健全,我们有必要从创新的角度入手来考虑如何对无形资产评估的市场法缺陷进行修正。 

 

1、市场法的经济理论基础 

无论是近代西方经济学还是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发展无疑关注了市场的总供给与总需求对商品价格以及市场均衡的影响。 

从这一意义上来说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评估时无论采用直接法还是间接法(同时也是其他资产评估所采用的市场法的基本分类)都是在其他过去时点的市场交易价格,因此这一价格包含三层含义:①供给:需求时,亦即市场平衡时的市场交易价格;②供给<需求时,亦即处于卖方市场时的交易价格;⑧供给>需求,亦即处于买方市场时的交易价格。从这一角度来出发思考无形资产评估我们往往就会发现无形资产的评估在供给和需求上绝大多数资产往往处处与市场不平衡的状态,即便因为市场法的种种优点,但也需要在应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时注意是否参照物的评估价格是否是处于均衡状态下的市场价格。 

因此在评估时需要考虑市场的供求状况以及单个评估

资产的个别特点,从这一点上来讲无形资产市场法评估时参照物价格需要避免其独特时点以及单个资产特点的可比性。从这一角度来思考需要结合更多的参考资产的价格来做出评估,这也符合统计中大数定律的要求,无疑会促使评估结果更加科学合理。但是同时也加大了无形资产评估的难度,影响了无形资产评估成本和效益之间的平衡。 

 

2、市场法需要注意的问题 

无形资产因为其独立性、收益性、期限性以及复杂性等特点往往在应用市场法评估时出现诸多缺陷。 

①无形资产因其独一无二的特点造成在相同性资产的参照上往往相关性不是很高或者说极低。并且无形资产市场金融证券化发展并未起步,这些都制约了相关或相似无形资产交易数据的不完善以及历史信息的不可比性。所以在应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时弊端比比皆是。 

②无形资产因其产生未来收益作为市场存在的经济学前提也产生了未来收益的计量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也需考虑其未来收益问题。从这个角度上来思考又不可避免的把思路转移到无形资产评估收益法的缺陷研究中来,因此在应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时必须结合其他方法的优点弥补自身的缺陷才能科学的评估无形资产的价格。 

③无形资产比如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权等等往往涉及到保护期限等问题,因此在评估时需要特别注意其期限保护问题。从这一角度来思考也是要对无形资产评估收益法思考时的关键点进行深入思考分析,才能避免无形资产评估收益法所容易出现的错误。 

④存在的无形资产往往在市场上是独一无二的,以及纷繁复杂的独一无二的特点,这些都造成了在应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时需要评估参照物与待评估无形资产的相似程度,这无疑又增加了无形资产评估的难度。 

通过以上分析来看无形资产评估时的价格从经济学供需角度来分析无疑需要对市场法的具体的直接法抑或间接法进行进一步的经济学角度分析,并需结合收益法、成本法以及数理统计等相关知识来综合考虑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应用,力求达到待评估无形资产理想的评估价格。 

因此,在评估无形资产价格时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尽量避免上述缺陷以求评估结果的科学合理,这也是理论界的期望和要求,同时也是评估实物界的愿望。相信随着未来中国金融市场资产证券化的进一步发展以及无形资产交易市场证券化的发展,上述问题会得到进一步的解决,同时也会为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提供更多更可靠地评估信息。 

篇2

2.为企业取得贷款提供条件企业有效的融资渠道之一就是取得银行贷款,而银行在放贷时往往要求企业以相关资产作抵押或质押。如果企业选择以无形资产进行质押获得贷款支持,就需要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对无形资产进行价值评估。

二、无形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

1.无形资产评估的范围过于狭窄企业进行无形资产评估的意识淡薄,即使对无形资产作价计股往往也只限于商标、专利等易于评估的无形资产,而对那些评估难度较大的无形资产则忽略不计。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明确了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和土地使用权,《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又将商誉划入无形资产范畴,而目前美国的无形资产涉及的项目数量达到23项,无形资产评估的范围过于狭窄,使其在企业产权经营权变动时大量流失,从而使企业承担不必要的损失。

2.无形资产评估的标准模糊不清由于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时间短,对其理论和方法研究也开始较晚,致使无形资产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的选择都具有很强的随机性,缺乏统一的依据和标准。我国的《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规定: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无形资产的有关情况进行选择。这给了资产评估师较大的操作空间,即使选择同一种方法,也会面临数据收集口径不一致、参数取值不同等问题,严重影响了评估结果。

3.从业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仍需提升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涉及会计学、工程技术、市场学、法学等多门学科知识,综合性和实践性较强。我国自1995年开始实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制度,选拔了一大批资产评估方面的专业人才,这些人员精通各自原先的行业,但缺乏关联学科领域内的知识积累,同时由于从事资产评估工作时间较短,缺少实践经验,难以将影响企业经营的各种因素有机地综合在一起,进行正确的分析和判断,其专业胜任能力仍需要较大的提升。

三、无形资产评估存在问题的对策探讨

1.扩大无形资产评估的外延当今时代,越来越多的因素在企业生产经营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如人力资源、客户资料、销售网络、数据资源等。未来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应尝试拓宽无形资产的界定范围,将上述对企业价值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纳入评估范围。

2.制定无形资产评估的具体实施细则由于缺乏具体规定,资产评估师在选择评估方法时具有较大的自主性,这可能导致同一个无形资产评估项目的评估结果存在较大差异。要解决这一问题,建议政府和行业协会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和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资产评估各种方法的适用范围和具体使用条件;同时说明如果在同一评估项目中三种方法均适用,应如何选择;如果三种方法的评估结果相差很大应如何处理。

篇3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1月11日

一、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方法应用研究的意义

参照世贸组织关于资产的确认标准,在充分遵循资产经济效益标准以及资产重要性标准基础上,将可定义性、可计量性、相关性、可靠性作为资产的衡量标准,进而实现对是否符合资产标准进行有效的衡量。无形资产是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中积累下来的各类优势资源及无形条件,而这些因素可以给企业未来的生产经营带来额外的经济利益,因此无形资产符合资产的定义,可以被认定是企业资产的一部分。

无形资产符合会计原则中的相关性原则、可比性原则、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以及客观性原则:①满足相关性原则要求。将无形资产作为企业资产的一部分,并将其纳入到企业的会计管理中,可以真实客观地反映出企业的经营状况,提供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②满足可比性原则要求。商誉由无形资产和外购商誉两部分组成,如果不确认无形资产,那么就会造成企业冲抵收益的成本口径不一致;③满足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要求。无形资产是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积攒的各种无形资源、条件,在这些无形资源、条件形成过程中,企业需要支出各项费用,在入账时确认无形资产才能体现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④满足客观性原则要求。无形资产这种能带来超额收益的资产是客观存在的,理应予以确认。

二、无形资产评估方法

(一)成本法。市场经济中,成本决定着商品交换价值的决定性因素,因此成本可以作为估算资产价值的重要方式。进行资产评估的时候可以采用资产本身的成本进行估价或者是会计计量,也可以用与资产本身等价的重置成本。重置成本构建了与实际条件相同的评估类型,无形资产的实体性陈旧贬值类似于固定资产;功能性陈旧贬值是指技术、管理等功能性条件跟不上当前的发展要求,在新技术、新管理方法的冲击下而造成的贬值乃至失去使用价值。无形资产流动以及变化较快,计量实体性陈旧贬值具有重要的意义;经济性陈旧性贬值是指在整体经济大环境的影响下,导致无形资产相应盈利能力降低,如供需市场变化、原材料价格波动、银行贷款比例变化等。

(二)市场法。市场法可以称之为市价法,是通过选取市场交易中与需要进行资产评估对象类似的一个或者数个对象,分析对比其成交价格以及会计计量结果,从而对需要进行评估的无形资产进行有效的会计计量。市场法将市场价格作为评估的主要依据,理论上是选取与被评估资产完全一致的参照资产对象进行评估。但在经济活动中很难保证两个经济事项完全一致,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多采用近似的参照对象。

(三)收益法。收益法是重要的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之一,其操作思路简单,以数据说话,具有较强的可靠性和说服力。其具体操作思路是采用科学有效的折现率计算方法,对于被评估的无形资产在剩下的收益期限内每年的期望收益进行计算,对于期限内的期望收益进行累加,累加结果就是无形资产评估价值。

三、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方法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无形资产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的选择具有较大的随意性。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较晚,相关的体系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关于无形资产的研究更是少之又少,这就导致很难对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参数以及方法进行科学有效的选择。以无形资产评估中常用的收益法为例,进行收益计算的时候需要用到收益总额、成本总量、折现率、无形资产寿命期限等参数,而这些参数通过市场上公布的信息是很难获取的,不得不依靠资产评估师的个人经验进行资料的收集与分析,人为主观因素影响较大。

(二)对无形资产评估的认识模糊、评估方法不当。与有形资产相比,无形资产较难用具体资产进行衡量,只能够通过人们的感官进行识别。以社会的信誉度、营销网络、企业商标等为代表的企业无形资产其市场价值也是不尽相同的,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也是不同的。但是很多企业对于无形资产评估缺乏科学理性的认识,对于评估信息采集、评估方法的选取等方面没有重视起来,导致无形资产评估质量较低,较难真实反映出无形资产的真正价值。

(三)缺乏无形资产评估的新方法。单纯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资源形式是不能够满足以知识产业、信息化产业为代表的新经济的要求,而只有充分利用人力资源资产和无形资产才能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人力资源作为知识经济的重要表现形式,是实现企业科技研发、科技创新的决定性力量。新经济下的会计核算应该充分考虑人力资源资产的重要性,对其进行准确的确认与计量,并且将其呈现在财务报表中;无形资产包括企业的信誉度、市场占有度、营销网络、社会关系等,这些“无形”的资产在企业市场经营中的重要性是不可忽视的。

(四)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人员素质较低。对于无形资产评估活动来说,如果不能够有效控制资产评估人员的职业技能、道德素养等因素,那么将会对无形资产评估结果造成巨大的影响。与有形资产评估相比,无形资产评估难度更大,如果评估人员对于财务会计、资金流通管理、内部审计、无形资产评估参数和方法的选择等内容不能够熟练运用的话,那么评估质量将会大大降低。

(五)缺乏对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相关法律。诸多无形资产评估实践以及案例可知,造成无形资产评估存在较大风险的重要因素,是我国当前缺乏科学统一的资产评估法律体系,导致在资产评估过程中不仅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同时也会因为缺乏有效的法律监督造成资产评估风险。我国在无形资产保护上有《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专利法》、《商标法》以及《著作权法》等相关的法律体系,这些法律体系在保护企业以及个人无形资产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我国现行的无形资产法律标准与国际社会接轨程度不高,不能够完全适应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定。

(六)缺乏对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监督。造成无形资产价值评估质量较低的原因之一就是缺乏有效的监督。在实际评估中缺乏对评估参数、评估方法选择的监督,导致部分评估人员随意选择评估方法以及评估参数,甚至是不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评估活动;缺乏对于评估过程的监督,导致评估过程未按照相关标准执行,导致评估质量远远达不到实际要求。

四、我国无形资产评估对策建议

无形资产体现了企业在品牌影响力、资金雄厚程度、企业运作能力以及强大的产品服务销售渠道等“隐形”资产,是反映企业具有超额盈利能力的重要依据,是对企业整体价值评估的有效参考,如果不能够及时反映,不仅违背了权责发生制原则,同时也会给利益相关者造成损失。

(一)完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确保无形资产会计规范性是保持资产评估准确性的前提条件,因此在对无形资产进行会计处理时应该采取同有形资产会计处理相同的财会方法,即充分保持资产会计规范的对称性。为了保证无形资产评估的有效性,就需要完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

(二)加强数据资料的管理工作,加强无形资产评估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在信息化高度发达的当代社会,无形资产评估管理也应该适应信息化的要求,不断更新无形资产评估方法、无形资产评估范围以及无形资产评估模型。改变以往传统复杂的人工操作,实现无形资产评估管理的信息化与智能化发展,确保无形资产评估活动能够按照无形资产评估流程有序进行。强化无形资产评估管理体系建设,不断优化无形资产评估活动涉及到的各类资产环节与内容,将企业商誉、专利发明以及人力资源等资产均纳入到无形资产评估体系中,进而实现无形资产评估的现代化发展。

(三)重视新型无形资产的出现,探索无形资产评估新方法。随着经济的发展,商誉在无形资产中的重要性越来越凸现出来。商誉是指国有企业或者私营企业在合法的商业运作下,其获得的商业利率高于正常投资回报率而形成的价值。因此从商业的角度上来说,商誉具备不可辨认性,这是指商誉是企业整体价值体系的组成部分,其与企业的价值紧密相连,不可分割,因此应当积极探索以商誉为代表的新型无形资产评估方法。

(四)提高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业务素质。专业化资产评估人员是保证财务会计工作的前提,如何保证企业的组织内部所有成员在知识结构、个人能力、道德水平方面具有一定的水准是有效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企业来说,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职能机构的建设,注意培养一批合格的资产评估人员,通过对无形资产评估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来进一步促进企业的发展。

(五)建立健全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相关法律。实现资产评估的有序进行,就需要建立统一的资产评估法律法规体系。依据当前的资产评估实际,制定并且颁布专业科学《资产评估管理法》,将各种类型的资产都纳入到评估体系中,从而保证资产评估的准确性与可靠性。应不断进行修改、完善,制定一套最具有权威性的标准。各个地方的立法部门制定法律时应当以这套标准作为立法的基础,不断规范具有评估资格的职业资产评估活动。

(六)进一步加强对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监督管理。为了保证职业评估的科学性与客观性,就需要强化资产评估机构职业规范建设,明确资产评估流程各个环节的评估标准,并且将其作为资产评估流程、资产评估模型以及资产评估参数选择的重要依据,保证资产评估活动中能够按照规范的资产评估流程进行评估。同时在资产评估活动中,要始终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放在第一位,在法律框架下实现有效的资产评估,同时要求资产评估人员尊重事实,能够采取独立、客观、规范的评估措施开展工作。

五、结语

尽管从整体来说,当前关于无形资产的会计确认、计量方法以及处理等方面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对于无形资产财务会计问题的研究。而且随着现代金融、会计的不断发展,我国财务会计与国际社会的接轨程度不断提升,全球范围内企业发展与融合不断加剧,关于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研究一定会得到不断完善。

主要参考文献:

[1]沈卉苓.无形资产评估问题初探[J].时代金融,2014.24.

篇4

一、无形资产评估的理论基础

(一)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非货币性资产,其特点一是该资产没有实物形态,二是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具体包含的无形资产种类有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二)无形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

成本法是指扣除其各项损耗后从被评估资产的现实成本中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方法。无形资产成本法适用的条件需要具备可以参考的历史材料,并能调整得到重置成本,许多信息和指标需要通过收集和分析获得。如果形成无形资产的时间不是很长,并且还有一种类似的无形资产用以替代,这时成本法就比较合适。例如想要评估一种电脑的价值,如果找到另一种编程不同而数据处理能力相近的计算机软件时,成本法就是最为合适的。

市场法就是把类似可比较的资产与被评估资产相对比,还要调整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这种评估方法就能确定被评估资产的价值。首先需要有一个比较活跃,相对而言发育比较完善的资产市场;其次是可以收集到技术参照,参照物及可以和被评估资产得到可比较参数等材料,这是运用市场法的两个不可或缺的条件。市场法强调具有合理的、类似的还得是比较简单的无形资产,总而言之,被评估无形资产和类似的参照物需要在相同的行业,而且充分又合理的依据是十分必要的。同时还要将以往被评估无形资产的交易信息和相类似的无形资产交易市场信息收集起来。

收益法就是说把估算的被评估资产的预期收益折算成现值,用这种方法确定被评估资产准确价值的评估方法。资产的效用越大,获利能力越强,价值也就越大。商标权之所以能够独立转让,是因为使用商标能够带来额外收益,所以其价值是依据其提供的额外收益来确定的,商标权价值评估使用与收益现值标准,主要采用收益法。

二、对主要发达国家无形资产评估的借鉴

相比较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的发展历史,国外无形资产评估发展历史相对而言会比我国的发展历史早得多,即使这样,在国际上看待无形资产评估问题也是在不太完善、比较新颖的层次。到目前为止,以美国为代表的综合各方面的评估体系和以英国为代表的单一不动产评估体制成为国际上评估业发展的主要模式,无形资产评估与动产评估、机器设备评估相比还比较新颖。

显而易见的是一些无形资产对经济、科学和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是不可估量的。所以,如果想要与国际评估市场接轨,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的开放需要得到很大方面的提高,这是促进我国无形资产评估发展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

三、我国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一)管理和计量不可靠

虽然人们日益接受无形资产的作用,但相对于人们的认识和理解,对于无形资产的计量、管理和评估还是没有有形资产的那么透彻。所以在管理无形资产的层次上,特别是对无形资产的计量和评估工作的理解尚浅,还不能满足这个时代飞速发展的需要。于平稳的会计系统来看,把不易计量的无形资产反映在企业的收付平衡表中将会比较困难。外购获得的无形资产可以被会计准则普遍接受,并且按照一定期限或其经济寿命进行摊销,对于企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可以把各阶段的开发费用作为费用来处理,企业的主要利润来源即是该企业所创造的无形资产,这样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企业大量宝贵的无形资产无法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这会使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相关性就会不具有可靠性,企业财务报告中的净资产就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

(二)评估方法不确定

目前无形资产在评估时没有掌握合理的评估范围和适合的评估对象,有些地方和企业相对于无形资产的评估值越来越高,而评估的范围对象却越来越大导致目前在我国还没有无形资产评估的实施细则。

无形资产评估参数和评估方法的选择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某些评估机构在选取评估方法和参数时不严谨、不科学。由于我国市场发育还不成熟,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并且无形资产成交案例比较少,无形资产评估所需要的参数就会很难获得,从理论上讲,收益法和市场法是目前我国无形资产比较适合的两种评估方法,这对于大量并且公开的成交案例和一个比较活跃的交易市场是市场法所需要的,由于我国有限的无形资产交易情况,使得有关资料是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获得的。

(三)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比较混乱

我国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比较广泛,利润相对于有形资产较高,诱惑力也比较强。这就造成某些行政部门走了出来,想要充分掌握无形资产评估管理和计量的权限,于是这就促成了无形资产评估市场的复杂。原因在于权威的管理部门和统一的法律相对匮乏,我国评估市场的复杂与混乱给评估机构带来一些机会,评估机构中不乏社会中介组织,但也会有一部分是上级主管衍生出来的或是依托其行政主管机关的所谓的中介组织。这些机构会导致垄断某一行业无形资产评估市场的后果,这违背了评估市场的规律与公平,令其他相关机构失去了与之竞争的机会,所得结论也就相对不会客观公正,往往就会导致权威性渐渐消失。

(四)评估人员与机构不完善

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是资产评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许多企业缺乏专门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和管理人员,兼职人员多且专职人员不多,评估综合素质不高。如果企业在需要人员时临时从别的部门调,这样必定会由于人员的不专业从而对无形资产的管理水平产生影响,还有在无形资产的研发和培育阶段通常会缺少可行性分析以及详细的投资预算,没有从实际上考察投入的成本和预期收益的关系,就无法达到获得超额利润的目的,另外由于企业往往忽视无形资产的维护还会导致知识产权侵权事件时有发生。我国虽然拥有3000多家评估机构但是专业从事无形资产评估业务并有效地开展评估工作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却屈指可数,远不能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现如今我国的无形资产评估还处于发展阶段,它的规范性还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有些相关评估机构对于无形资产评估理论的学习和研究不够完善,缺乏探索进取的精神,相对于研究和推广方面缺乏力度,一些评估机构不愿意投入更高的研究成本,只喜欢做那些常规的有形资产评估,从而制约了无形资产评估的发展,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知识产权评估的需求。

四、针对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提出的完善对策

(一)加强无形资产价值管理

随着在企业管理中无形资产投资日益增大、种类多样化、数量日益增加、收益金额越来越多,并且来源渠道多样化,对这种特殊资源的强化管理就会显得更加重要。无形资产与有形资产相比,它对企业增值的最大作用在于其很大的递延价值。现代企业中必须得建立专门的无形资产综合管理机构,对无形资产这种资源进行总的掌握,要做到全面而又综合、系统地管理,对企业所有无形资产的开发、引进还有投资都要进行这种有效的管理,还要使无形资产在企业资本运营中的实施目标来合理协调企业内外相关部门的组织关系,使之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效益。这就需要在评估企业无形资产时考虑到的重要问题就是如何对预测和影响无形资产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并且要考虑到相互作用后给企业的预期收益产生的影响。

相对于有形资产而言,无形资产更具有研究价值,因为它的未来收益更加难以预测。所以在计量无形资产价值时需要事先分析和调查无形资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起到的作用,然后据以进行分析,鉴定出无形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还要在这个过程中分析、调查与鉴定出该无形资产相应的获利能力。

(二)选用灵活的评估方法

无形资产与有形资产的评估方法在某种程度上基本是一致的,大体有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到目前为止,针对于企业的专利权评估问题,还没有找到统一适用的最佳方法,仍然还是继续使用着目前无形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也就是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这三种方法虽然操作性还比较强,但仍然不可以简单套用,每种方法都需要结合该种无形资产专利的具体情况才能加以应用。成本法主要适用于继续使用前提下的资产评估,应当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产生的耗费也是必须的但评估结果更趋于公平合理。市场法则是考虑替代原则,从而运用类比的想法来考察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技术流程,而更多需要查找的是相类似的参照物价格,将类似的无形资产交易的市场信息收集起来。收益法也就是从被评估资产的相应估测来评估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从而判断无形资产价值的,易为买卖双方所接受。各种评估途径和方法都是从不同的角度去表现资产的价值,在实际进行评估业务时,不同的评估目的导致不同的评估结果,不同的评估结果对评估事项当事人的经济利益产生不同的影响,应根据企业定的评估目的和条件,灵活地选择评估方法。

(三)健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体系

无形资产评估市场应是完整统一而不是条块分割的市场,在统一市场的基础上,允许依照无形资产自身特点进行分类评估。评估和管理相分离,目的就是在于最大限度上保证无形资产的评估相对合理。并且通过处理和收集各种商标、专利、技术和科技成果等各种信息,建立数据库,并逐步形成全国性的纵横交错的无形资产评估的信息技术网络。

(四)正确规范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的相对措施

评估机构对行政权力的依靠性比较强是目前我国无形资产的评估机构中存在的重要问题,他们缺乏独立的生存能力,并且国家对于评估机构的资格审查还不够严格,另外就是专门从事无形资产评估的这种专业化机构相对比较少。因此,加速实施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的等级管理制度是我国需要在评估管理产业提上日程的,合理规范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的相关措施,有关部门还要认真贯彻具体而又严格的审核制度,审核无形资产评估业务机构的能力资格,还要相应鼓励股份制和合伙制形式机构的建立与发展,需要大力培育与建设出各种专项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努力促进评估机构的改革,比如知识产权评估、商标评估等类似的专业机构,需要运用科学的方法与手段,努力与国际市场接轨。

总之,本文通过在我国的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找出存在的瑕疵,对比分析了无形资产评估中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的适用范围,提醒我国无形资产评估业应该注意的问题,并对其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对策,仅供同仁们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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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73.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16-0144-03

我国现在处于经济转型期,市场发育不成熟,技术型无形资产成交案例较少,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所需要的许多参数很难取得。从理论上讲,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较适合的方法是市场法和收益法。但实际应用中到底选择哪种方法更为合适,存在一定问题及争议,有必要就此问题深入研究。

一、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方法选择的依据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规定“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评估方法,形成合理的评估结果。”在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中,评估师应考虑相关方面的因素,合理选择评估方法。

(一)评估目的对评估方法的影响

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可分为转让、投资和成本摊销为目的的三种评估。评估目的是选择评估方法首要考虑的因素,也是对评估方法的选择具有较大影响的因素。对评估目的的分析、判断是评估师选择评估方法的第一步工作。

对于以成本摊销为目的的评估,以采用成本法为宜。因为成本费用的摊销意味着资产的重置和补偿。技术型无形资产的来源不同,其补偿内容也不同。采用成本法,通过核算该项技术型无形资产各方面的成本要素,可以确定重新购置或开发一项技术型无形资产所需要支付的费用,将其作为技术型无形资产的价值,由此可使技术型无形资产成本费用摊销的目的得以实现。在评估实务中,确定某项技术型无形资产在交易中的最低价格,以及对技术型无形资产进行会计核算,判断其入账价值等均可采用成本法。

对于以转让和投资为目的的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以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为宜。因为技术型无形资产能为企业带来额外的收益,在其作价入股或进行转让时,交易各方注意的是技术型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获利能力越强,技术的价值越高。在这种情况下,采用收益法评估技术型无形资产的价值,能较好地满足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的要求。在技术交易活跃的情况下,技术的交易价格是交易双方对其内在价值的判断,具有较大的合理性,故以转让和投资为目的的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也可以采用市场法。

因而在实际评估业务中,评估师的首要任务是明确评估目的,然后确定评估方法。

(二)评估条件对评估方法的影响

在判明评估目的后,就要考虑评估条件对已初步确定的评估方法的影响。

如果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师确定采用成本法,则应分析评估条件能否提供该项技术型无形资产的成本资料,包括材料、人工和机器折旧费等方面的有关会计资料和统计资料,以及物价指数、通货膨胀水平等,只有具备这些条件,才能保证成本法在应用过程中有充分的资料支持。

如果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师确定采用收益法,则应分析评估环境能否提供企业的历史收益水平、其所在行业的收益率、技术的贡献程度、企业和所处行业的未来发展前景等足以影响企业未来预期收益额的因素,在具备这些条件的基础上,才能合理预测技术型无形资产给企业带来的未来收益额,并以此确定技术型无形资产的价值。

如果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师确定采用市场法,则应分析能否取得与该项技术具有可比性的同类或近似技术的交易资料,包括交易条件、结算方式、交易价格等,在这些条件具备后,才能采用市场法。

因而,评估师在依据评估目的初步确定评估方法后,要根据所面临的评估条件来衡量目前是否具备采用这种方法的条件。应当说明的是,这一步骤中评估条件的判断并不等于数据资料的收集,评估人员在这一步骤所要作的工作是分析对评估方法有重大影响的几个显著条件,而非收集具体、详细的资料。

(三)评估对象对评估方法选择的影响

对于专利技术,如果仅获得专利权,但尚未正式投入生产,无较可靠的销售收入、生产成本等历史数据,如果采用收益法会增添不可靠因素,因此应多考虑成本法。如果技术已进入实际应用阶段,有了市场化的历史,则应以收益法为主。

对于专有技术,评估方法的选择与专利技术基本相同,由于专有技术主要表现为技术秘密,其成本资料的取得难度更大,对专有技术的评估多采用收益法。

(四)价值类型对评估方法选择的影响

评估方法是估算评估价值的思路,价值类型确定后直接制约着评估方法中各种指标、参数的应用和选择。

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首先要考虑评估目的的影响,然后分析评估条件,考察所选的评估方法是否具有现实上的可行性和环境的支持。最后,通过分析评估对象和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对所选方案进行校验和补充。

二、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的成本法

成本法是指首先估测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然后估测被评估资产业已存在的各种贬损因素,并将其从重置成本中予以扣除而得到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

成本法的基本思路是重建或重置被评估资产,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任何潜在的投资者在决定投资某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购建该项资产的现行购建成本。如果投资对象并非全新,投资者愿意支付的价格会在投资对象全新的购建成本的基础上扣除各种贬损因素。该评估思路可以概括为:

资产评估价值=资产的重置成本-资产实体性贬值-资产功能性贬值-资产经济性贬值=资产的重置成本×成新率

对于技术型无形资产来讲,采用成本法确定资产的评估值,有两个重要步骤。

首先,确定技术型无形资产的重置成本。技术型无形资产重置成本可以通过重置核算法和市场趋势法获得。对于企业自行开发的生产技术,其重置成本的确定可以采用重置核算法。主要原因在于这种类型的技术主要以本企业的生产或服务环境为背景,解决本企业的实际问题,它对本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适用性是比较有限的,因此在市场上比较难以找到与之类似的参照物。对于企业从外部购入的技术,当与企业的其他资产一起对外投资或参与产权变动行为时,采用市场趋势法分析重置成本是比较可行的方法。原因在于:对企业购入的技术,往往是某行业中比较重要而且通用性较强的技术类型,可以向原技术转让方了解该项技术的价格情况,所以一般采用市场趋势法分析技术的重置成本。

其次对技术型无形资产的损耗进行测算。技术型无形资产本身无实物形态,因而不存在实体性贬值,评估师对技术型无形资产损耗进行估计,主要是对技术先进性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减弱的程度进行分析。在实际操作中可以采用专家鉴定法对技术型无形资产的损耗进行判断。

专家鉴定法是指评估师邀请被评估技术领域的专家,对待估技术的先进性做出判断。由于专家的判断主要属于主观判断,因而评估师在聘请专家时,需要了解专家的工作能力以及在该业务中是否具有独立性,并且对专家的工作结果的合理性进行分析。

评估师在应用成本法时应注意技术型无形资产的成本具有不完整性、弱对应性和虚拟性三个方面的成本特征。

第一,技术型无形资产的成本具有不完整性的特点。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从当期生产经营费用中列支,而不是先对研究开发费用进行资本化处理,再进行摊销计入生产经营费用进行补偿。这种会计处理办法简便易行,并不影响技术型无形资产的再生产。但这样一来,企业账簿中反映的技术型无形资产成本就是不完整的,大量的账外技术型无形资产的存在是不可忽视的事实。同时即使部分技术型无形资产计价入账,其成本核算一般也是不完整的。因为资本化的仅仅是与专利申请相关的费用,而大量的前期费用,如培训、基础开发或相关试验费等并不计入技术型无形资产的成本,因而技术型无形资产账面成本是不完整的。

第二,技术型无形资产的成本具有弱对应性的特点。技术型无形资产的创建经历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工艺生产开发等较长过程,科技成果的出现带有较大的偶然性。有时会有这类情形发生:在一系列的研究失败之后偶尔出现一些科技成果,由其承担所有的研究开发费用显然不够合理。而在大量的先行研究(无论是成功,还是失败)的积累之上,往往可能产生一系列的技术成果,然而这些研究成果是否应该承担先行研究的费用和如何承担也很难确定。因而,研究开发费用很难与技术型无形资产一一对应。

第三,技术型无形资产的成本具有虚拟性的特点。既然技术型无形资产的成本具有不完整性、弱对应性的特点,因而技术型无形资产的成本往往是相对的,这种无形资产的成本具有象征意义。

由于技术型无形资产具有一次性生产的特点,其成本具有不完整性、弱对应性以及虚拟性等特点,导致了在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中成本法的应用受到了较大的限制。一般来讲,在下列以成本摊销为目的的评估中,技术型无形资产可以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1)当技术型无形资产属于种子期技术或中间试验阶段技术,无历史销售资料,无市场成交案例时应采用成本法;(2)在亏损和半停产企业中的技术型无形资产,如果该企业出现亏损和半停产不是因为技术原因,而是由于资金、经营管理和其他原因,这时由于缺乏适当的历史销售资料和利润资料,可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三、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的市场法

市场法是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称。市场法是资产评估中最为直接、最具说服力的评估方法之一。因为任何一个正常的投资者在购置某项资产时,其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高于市场上具有相同用途替代品的现行市价。使用市场法时,必须满足两个最基本的前提条件。

其一是需要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一个有自愿的买者和卖者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者和卖者的地位是平等的,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自愿的、理智的,而非强制或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的。公开市场是一个充分的市场,市场上有自愿的买者和卖者,他们之间进行平等交易,这就排除了个别交易的偶然性,市场交易价格基本上可以反映市场行情。按市场行情估测被评估资产的价值,评估结果会更贴近市场,更容易被资产的交易各方所接受。

其二是公开市场上要有可比的资产及其交易活动作为参照物,参照物及其与被评估资产可比较的指标、技术参数等资料是可以收集到的。资产及其交易的可比性,是指选择的可比资产及其交易活动在近期公开市场上已经发生过,且与被评估资产及资产业务相同或相似。这些已完成交易的资产就可以作为被评估资产的参照物,其交易数据是进行分析比较的主要依据。资产及其交易的可比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参照物与评估对象在功能上具有可比性,包括用途、性能上的相同或相似。(2)参照物与评估对象面临的市场条件具有可比性,包括市场供求关系、竞争状况和交易条件等;(3)参照物成交时间与评估基准日间隔时间不能太长,应在一个适度的范围内,同时,时间因素对资产价值的影响是可以调整的。作为评估师,把握住参照物与评估对象功能上的一致性,可以避免张冠李戴;把握住参照物与评估对象面临的市场条件,可以明确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选择近期交易的参照物,可以降低调整时间因素对资产价值影响的难度。

市场法在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中使用存在两个障碍:其一,技术型无形资产市场交易活动有限,市场狭窄,信息匮乏,交易案例很难找到。即使有参照物,由于技术市场还处于初级阶段,其交易价格具有很大的偶然性,不能反映资产客观价值。其二,技术型无形资产的非标准性,使评估师很难确定技术型无形资产的差异。从目前来看,由于技术型无形资产的非标准性和交易活动有限,因而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采用市场法的时机并不成熟。

四、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的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其符合资产评估中将利求本的思路。该思路认为,任何一个理智的投资者在购置或投资于某一资产时,所愿意支付或投资的货币数额不会高于所购置或投资的资产在未来能给其带来回报的现值,即收益额的现值。收益法利用投资回报和收益折现等技术手段,把评估对象的预期产出能力或获利能力作为评估标的来估测评估对象的价值。根据评估对象的预期收益来评估其价值,容易被资产业务各方所接受。因而,从理论上讲,收益法是资产评估中较为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之一。

在运用收益法时必须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第一,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第二,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第三,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

《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认为,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对生产经营长期发挥作用且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从该定义可以理解,资产评估中的无形资产强调能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如果能够带来的经济利益大,该项无形资产的价值则高,反之则低。而资产评估中的收益法将资产的未来收益折现作为资产的价值刚好能满足上述需要,因而从无形资产的定义出发,收益法是无形资产最合适的评估方法,当然也就是技术型无形资产最合适的评估方法。在评估实务中,收益法所要求的三个前提条件在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中均能满足。

首先,技术型无形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进行衡量。在实际评估业务中,大部分待评估的技术型无形资产是已经投入使用的技术,利用该技术生产产品的收入、成本、利润等都有一定的历史资料,根据该技术拟投入企业的情况,该技术在未来可实现的收益是可以合理预测的。

其次,技术型无形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在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中,技术型无形资产拥有者在实施该项技术时涉及到各种风险,这些风险的大小以及应获得的风险报酬可以通过一定的手段进行量化。

再次,技术型无形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技术型无形资产更新速度较快,淘汰率高,技术型无形资产的获利年限可以通过法定(合同)年限确定,也可以通过技术专家、营销专家判断确定。

但是收益法和其他几种评估方式一样,同样存在缺陷,收益法在应用中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负面影响:第一,收益法容易受评估人员个人判断的影响,评估人员对评估结果的个人偏见,可能微妙地影响那些极为敏感的经济变量,从而导致有偏见的评估结果。第二,收益法容易产生人为过失或人为操纵,这些问题往往会对评估结果产生极大的影响。第三,收益法容易过高估计无形资产的价值,过低估计甚至忽略无形资产所依托的其他资产的回报。第四,某些评估人员在应用收益法时,有时不以市场依据验证相关的经济变量信息。由于使用了与市场趋势不一致的预期变量,必然导致可疑的评估结果。因而,评估师在采用收益法评估技术型无形资产时,应严肃认真,恪守客观、科学的工作态度。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结论,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在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中无优劣之分,有各自的适用条件,应根据具体情况合理选用。由于成本法和市场法的选用受到无形资产成本弱对应性和非标准性等条件的限制,在目前环境下,收益法是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普遍选用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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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7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5-0-01

从80年代中期起,我国企业开始渐渐重视无形资产,而现如今国际竞争日益激烈,市场经济、知识经济、网络经济凸现的形势下,在社会财富和经济增长越来越表现为无形资产驱动的条件下,对无形资产评估的研究尤其重要。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广泛应用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并结合不同的资产特点以及评估的目的采取不同的评估方法。近年来,因为经历了不断的理论探索与实践,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取得到了有目共睹的成效。然而无形资产评估在理论和实践中也出现了不少得不到解决的诸多问题,陷入“瓶颈”,比如,无形资产评估至今没有单独立法,无形资产的定义尚未完全明确,无法可依、无章可循,评估基础理论和执业标准问题突出,有时方法运用不当或监管不到位,无形资产漏评、不评或高评、滥评现象时有发生。

一、无形资产的定义与作用

无形资产(Intangible Assets)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无形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因为它们没有物质实体,而是表现为某种法定权利或技术。但是,实践上通常将无形资产作狭义的理解,即包括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标、品牌、商誉、计算机软件、财产权、版权、特许经营许可权、土地使用权、资源性资产、优惠融资条款、客户关系、人力资源等30项。

无形资产具有能够为企业未来带来巨大的经济价值和增值效能的作用,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经济资源之一。在美、日、德等经济发达国家,企业的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达35%,高科技企业甚至高达70%。在激烈的市场博弈鏖战中,企业要立于不败,最终将得益于包括专利技术、驰名品牌以及人力资源在内的无形资产的竞争力。

二、无形资产评估的重要性及措施

1.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在企业合伙、合资、资产转制和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中,无形资产价值由于金额大、项目错综复杂,其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合理性广泛为社会关注和舆论监督。无形资产被忽视或低估会使资产所有者权益受损,因此无形资产评估是为了保护所有者的合法利益,客观、公正地维护国有、集体资产,少评、不评、滥评,都会导致国有、集体资产大量流失。

2.建立与完善无形资产评估方法、标准。近年理论界对无形资产的研究不断掀起,但对无形资产评估的研究尚待加强。1999年底北京某评估所对山东电力集团的“鲁能”品牌评估价值为428亿,而同在北京的另一个评估所却得出不同结果,认为“鲁能”价值不足260亿,对同一标的、差不多时间有如此巨大的差异,一时掀起千层浪,有教授出来解释说方法不同、结果不同属正常,笔者认为评估方法、标准、指南再详细,以规范指导评估师工作,评估结果会客观些。

3.在竞争中挖掘企业潜力、提升企业能力。知识时代,无形资产越来越成为企业的重要支柱,需要评估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运用合理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形成数据和量化指标,充分计量无形资产是为了更好地法律保护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计算机软件等以及购并中发生的商誉和企业经营中自创商誉。由此需要评估师结合实际、运用科学的方法,全面分析各要素,量化企业专利技术和品牌等无形资产价值,是树立企业形象、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获得超额利润的法宝。

三、评估方法对企业无形资产价值的影响

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有: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和收益现值法,三种方法各有利弊、各有风险。比如:在采用重置成本法适用于某种无形资产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成本资料较完整,将这些历史成本按现时成本价值加以修订再扣除相应的损耗和贬值。如遇到原始成本资料不完整时,运用重置成本法会无从下手、得出结果很难准确真实。市场法是以在市场上寻找参照物,据以评估的方法,如市场被垄断或不活跃、有价无市时,这种方法评出的结果也会背离实际。收益法是以未来预期收益作为评估价值,这种方法考虑无形资产的取得成本更看重其获利能力,因此是个很好的方法,但前提是要充分考虑评估资产的未来收益额、收益期和折现率。可见不同的评估方法都存在其局限,对评估结果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

四、资产评估市场法的应用分析

1.适用市场法评估的无形资产范围的限定

市场法,又称现行市价法,即在市场上寻找一个或几个参照物的近期交易价格,据以分析、推断、估算资产价值的方法。这种方法很直接、易理解。

2.应用市场法对无形资产评估的条件

(1)交易充分活跃、有效、无垄断的市场。冷冷清清、有价无市的市场不叫市场,同类资产近期甚至全年无交易数据,要慎重使用这种方法。

(2)公开的、非秘密交易的市场。有时买卖双方出于保护商业机密或不愿公开财务核心资料或迫于竞争的压力等等各种原因、选择不公开黑市交易,这是违法的、政策不允许的,市场没能公开,这种情况下运营市场法评估是极其困难的。

(3)要充分考虑可比性。市场交易活跃是最基本的,如唯一和独特的特点,那么市场法可能就不适用。

3.对应用市场法风险、缺陷的思考

实施市场法评估的过程是:第一步,在活跃、公开的市场上寻找尽可能多的与评估标的相同或类似的资产作为参照物,即寻找近期交易的相似的资产。第二步,详细分析影响该项无形资产价值因素,比如交易时间、无形资产功能、市场发育情况、交易条件及供需情况等。第三步,评估标的与参照物比较、调整,就影响价格的所有因素逐项对比打分、修订。第四步,综合评出结果。如果市场评估信息不具有相关、合理、可靠和有效性。如遇以下情况,运用市场法评估风险极大,评估结果很难准确、可靠,比如:第一,如果市场垄断或不活跃,交易很少或黑市交易;第二,由于每个企业无形资产所处的研发、应用、获利程度不同,超额盈利能力也不同,因此不存在可比性;第三,企业是无形资产是独一无二的,还有企业的商标、市场资产、智力资产、人力资源等不好界定,这样没办法在市场上寻找到与待评估无形资产的相类似的参照物,从而加大了无形资产评估的难度。北京的两家评估机构对“鲁能”品牌评估结果大相径庭的原因也正出于此,由于市场条件、交易情况、可比程度、方法运用、因素分析不同甚至评估师本身判断或假设不同导致同一无形资产评估的结果产生巨大的差异,这也属无奈的正常。

4.对无形资产评估应用市场法缺陷的修正

对无形资产评估的市场法缺陷的研究,首先建立健全无形资产评估标准,借鉴国际发达国家的经验,不断发展和完善金融等各类市场。其次运用市场法评估的时候,突破常规思路,适当结合其他的方法,深入思考、折衷测算,比如考虑市场类似参照物价值的同时该项资产未来的获利能力等等,综合验证评估结果,以其他方法的优点来弥补市场法的缺陷,这样得出的结论才可能是全面的、准确度更高的,不会出现评估结果极高或极低尴尬,同时也会降低评估师的职业风险。再次加强监督管理,由各级国资和行业协会联合对无形资产评估报告进行会审,以维护所有者利益。

理论界与实践界对无形资产评估的研究从未停止过,各种方法的标准、优劣比较的争议也一直存在着。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规范和完善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与标准,提高行业自律能力、降低评估执业风险。评估师门在评估运用无形资产时无论运用哪种方法,都要综合考虑影响评估价值的各个因素,并结合成本法、收益法以及数理统计等相关知识来综合考虑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应用,以力求达到待评估无形资产理想的评估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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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形资产评估概述

无形资产评估,是根据特定目的,遵循公允、法定标准和规程,运用适当方法,对无形资产进行确认、计价和报告,为资产业务提供价值尺度的行为。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有利于培养品牌意识,加强品牌维护,可以使无形资产有了市场价值定位并使其价值不断得以发掘和提升,进而在资本扩张中成为旗帜并参与经营。另外,还有利于在企业并购中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上述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无形资产的基本内容包括: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版权、计算机软件、经营秘密、营销网络、土地使用权等。

二、我国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无形资产的认识不够深入

由于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人们对无形资产的作用、地位和价值认识不足,无形资产的价值在很长时间内得不到承认。虽然我国有关法律明文规定要进行无形资产评估,但实际工作中并没有贯彻执行,大量侵权事件和地方保护主义的产生、严重的无形资产流失至今未引起一些部门的重视,也是对无形资产缺乏全面深刻认识的必然结果。而国外企业经营者对无形资产的自我保护问题相当重视,尤其是商标权,并且一些驰名商标权的巨大价值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强大后盾。

(二)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的选择具有较大随意性

从理论上讲,无形资产评估较适合的方法是市场法和收益法,市场法要求有一个活跃的交易市场和大量公开的成交案例,而我国目前无形资产尚不存在活跃的交易市场,并且有限的无形资产交易情况的有关资料也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取得,收益法评估中需要收益、成本、折现率、无形资产寿命期限等重要数据,这些数据从目前市场上公开的资料中也很难正确分析出来。另外,由于地区差异,在我国缺少无形资产评估的实施细则,评估缺乏量化标准,很难精确提供客观数据,评估结果往往误差很大,人们对评估的公正性、客观性心存疑虑。

(三)评估的法律制度不够健全

我国目前各类无形资产中,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均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加以管理,而非专有技术和商誉的专门法律保护则还属于空白。有些企业在没有产权变动的情况下,聘请或者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其“商誉”,有的还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其价值,这就违背了国家关于严格禁止没有产权交易目的的商誉评估公布的规定。一些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无视国家的法规和职业道德,对评估结果的确定不是根据科学方法和客观现实,而是按照被评估单位的某种需要去做,致使评估结果失真。

(四)评估工作发展缓慢

对于我国广大评估工作者来说比较陌生,国内可供借鉴的实践和经验不多,况且我国无形资产评估工作起步晚,经验欠缺,从事评估人员素质不高。因此,应花大力气促进这方面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交流,努力赶上国际先进水平。

(五)评估管理亟待规范

1.人才方面。无形资产评估是十分复杂和困难的工作,不仅要求评估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而且要有很深的专业知识,尤其是要知晓国内外科技发展趋势,以及被评估技术本身的成熟度、寿命期限、风险程度等。从我国情况看,资产评估行业刚起步,很多评估人员都是通过考试从其他行业中新近进入的,从事资产评估工作时间较短,缺乏相关学科领域内的知识积累和评估实践的经验积累,难以将影响企业经营的各种因素有机地综合在一起,从而正确分析和判断。

2.评估机构独立性方面。目前我国政府机构与中介机构之间权责不明确,政府机构仍然对中介机构保留某些权力,同时在中介机构的业务中政府业务占有很重要的比重,企业为了争取这部分利益,会听命于政府机构。另外中介地位还体现在客户的关系方面,由于中介市场竞争异常激烈,为赢得客户,容易出现些违规行为。

3.中介存在的问题。由于种种原因,与市场经济发展配套的资产评估、产权交易、产权保护等一套中介服务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比如无形资产没有活跃的交易市场,无法让更多的人认识无形资产的价值,导致无形资产价值失真和流失,不利于评估的发展。

三、完善无形资产评估的若干对策

(一)增强企业无形资产意识

要扩大宣传力度,使整个社会尤其是产业部门的领导者和工作人员都能了解并熟练运用无形资产评估的有关知识。让社会各界运用自己掌握的评估知识对评估工作进行监督,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防止评估的失实、失真和失范,并自觉监督评估工作。

(二)明确评估方法,完善评估标准

我国《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存在原则性过强、可操作性差等缺陷,同时由于我国资产评估执业人员整体水平不高,从事评估时间又较短,对理解和执行准则存在一定难度。行业协会应通过制定无形资产评估准则指南,对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1)应明确说明无形资产评估中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各自的适用范围,同时说明如果在同一评估项目中三种方法均适用,应如何选择评估方法,如果三种方法的评估结果相差很大,其最终的评估是按最佳评估方法的评估值确定,还是按三种方法的评估值加权平均确定。(2)对无形资产评估中有关参数的确定方法进行说明,例如对无形资产的经济寿命、预期收益额、收益分成率、折现率的确定方法进行说明。(3)无形资产评估准则指南可参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南的格式,通过一个或多个具体案例对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各种参数的确定进行示范。

(三)强化相关法律的职能作用

规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按照《会计法》、《资产评估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规定,制定相应的策略。通过制定资产评估行业的相关法规严格评估从业人员及评估机构的责任,加强资产评估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强化评估从业人员的责任心,防止舞弊。

(四)成立由上而下的无形资产评估协会

无形资产评估协会履行职责是推动无形资产评估业务健康发展的保障。在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无形资产评估协会的指导监督、统一管理下,成立各级无形资产评估机构,评估机构的形式、设立条件、法律责任由有关法律明确规定,这是无形资产评估的具体操作主体。无形资产评估师执行业务应当纳入无形资产评估机构。

(五)建立健全评估监督机制

对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的监督要有政府机构监督、社会监督、法律监督和技术监督等。对评估机构所做出的结论在必要的时候要进行一定的审核,尤其是对重大项目的评估最好选择几个不同的评估机构进行背靠背的评估,对他们的评估进行比较,从而得出可靠的评估结论。

(六)加强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建设

目前我国无形资产评估从业人员中大多是科技人员或财会人员,迫切需对从业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择优选拔、严格录用。可通过建立健全技术评估师资格认证制度,尽快建立一支熟悉评估业务、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无形资产评估专业队伍,为我国无形资产评估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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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图书馆 无形资产 评估

一、图书馆无形资产评估概要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的解释,无形资产是企业的一项综合性资源,能够体现企业的综合能力,与企业的整体利益相关并能长期发挥效益。

图书馆无形资产评估是为了确定图书馆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而进行的综合性评估,深度开发图书馆信息资源,对知识进行再生产,以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稳定与提高图书馆自身队伍建设,同时最大限度的满足各层次社会需求。

二、图书馆无形资产评估的内容

(一)图书馆特许经营权

特许经营权是指有权利当局授予个人或法人实体的一项特权。因其社会地位的公益性,图书馆享有政府拨款,连续藏书、搜集与利用社会信息资源的优势,对外交流书刊、信息资源的特权,出版物呈缴制度收藏书刊的特权,知识产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权”待遇以及其它税收减免项目,这些特权均为图书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二)图书馆网络使用权

2001年,《著作权法》经过修改后增加了信息网络传播权,2006年国家颁布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依照相关网络资源管理条例,图书馆在使用权限中可获得更多网络资源,享有国家政策的关于网络资源使用的各种优惠。这些优惠能为图书馆吸引更多的客户,但其提供的有偿服务必须在权限范围内。

(三)图书馆知识产权

图书馆知识产权一般以各种版权为主,主要包括以数据库和软件为主的电子版版权和以图书馆出版物为主的印刷型版权。就无形资产涵盖的法律内容而言,目前知识产权是图书馆中最重要、最具有社会效益的无形资产。

(四)图书馆馆誉

馆誉作为图书馆拥有的各种未入账的经济资源所带来的超额获利能力的价值体现,是图书馆的信誉所在,是一项重要无形资产,涵盖了图书馆各项优势:地理位置、建馆历史、馆舍设备、图书馆生态和文化环境、口碑和信誉、信息资源总量、社会服务力、社会威望、与政府及同行业的关系等。馆誉作为其他有形资产得以充分发挥的重要条件,可以提高图书馆社会地位,实现可持续发展,与同行业相比可获得更多收益。

(五)图书馆人力资源的专业性

人力资源的专业性评估包括图书馆馆员的服务力评估和专业队伍与培训的评估。其中服务力由图书馆的服务体系、知识管理和知识创新构成,这些要素的综合形成图书馆无形资产的集合服务。对专业队伍与培训的评估包括图书管理人员无形资产开发、创新、保护的意识的强烈程度,无形资产开发计划、目标制定的可行性,无形资产管理工作的挑战性;图书馆专业人员的数量比率、专业人员的层次结构、专业培训情况等。

三、图书馆无形资产评估的方法

目前,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是市场中使用较为常见的无形资产评估方法。在法律法规和制度层面,图书馆无形资产评估并无明确规定的评估方法,可借鉴上述三种评估方法执行。

成本法是正确反映无形资产经济效益的基础,通过投资按成本计价得以体现。针对图书馆无形资产评估,成本法主要用于图书馆总资产和管理成本的统计,具体项目的资产分析,以研究图书馆产生的社会效益。

市场法应用的前提是有活跃的公开市场,而且可比的参照物和交易活动是可搜集到的,交易数据应做到可信、真实、完整。在图书馆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市场法可用于图书馆采购策略和质量、文献信息及使用价值、网络信息源使用权限、信息资源总量等评估中,评估人员应该收集与目标无形资产可比的相关资料,以确定图书馆同类资源的市场价值,从而获取评估值。

收益法着眼于未来,主要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和资产的未来收益,可应用于以转让、投资为目的的无形资产评估。针对图书馆无形资产评估而言,收益法可应用于对有偿服务和具体项目无形资产和知识产权的经济分析。

以上三种评估方法在实践过程中是相互联系和配合的,作为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兼备的综合评估,图书馆无形资产评估可对其进行综合使用。图书馆无形资产特性决定了其无形资产资源价值和使用价值向用户的让渡,充分体现了图书馆的社会价值。

无形资产评估工作对于健全图书馆监管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树立并巩固图书馆品牌形象及提高图书馆馆员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是图书馆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应进一步深化对图书馆无形资产评估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提高无形资产的管理能力和运作效率,实现图书馆无形资产的安全运作和保值增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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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及评估的影响因素

无形资产是企业的重要经济资源,是知识产权与工业产权相统一的结晶,是维持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支柱,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和增值效能。据有关统计资料,西方发达国家企业的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达35%,高科技企业则达60%-70%。它不仅能使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经济效益,而且其自身价值也有巨大的增值作用。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要生存发展,最终将体现于无形资产的竞争。无形资产对企业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1.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及其确认。新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2)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新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第十一条规定:“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无形资产评估包括商标、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营销网络、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资源性资产、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无形资产价值及品牌评估等。

2.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价值的法律依据。从元形资产本身看,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计算机软件等涉及的法律有《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这些法律对于保护相应的无形资产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有利于企业维护其合法权益。如商标权评估后,在商标的侵权诉讼和行政保护中,可依据《商标法》对假冒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量化并认定赔偿额,不仅有利于为商标权人打假维权提供索赔依据,而且有利于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其知名度。但从与国际接轨的角度看,我国有关无形资产的法律、法规尚不能完全适应WTO的要求。wTO规定的无形资产除上面提到的还包括版权与邻接权、地理标志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未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商业秘密)。而在我国的《宪法》中没有关于知识产权的内容,其涉及评估的一些法律规定也只是包含在《公司法》、《证券法》、《担保法》等法律当中。虽然《公司法》、《证券法》、《担保法》等法律在无形资产评估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如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合资、联营、兼并、拍卖、转让、无形资产抵押贷款等经济活动,有利于企业认识自己品牌的价值,有利于被消费者所认可,但对其他类无形资产尚未制定特别法律或行政法规,严重滞后于当今实践。

3.2001年9月1日起施行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作为资产评估行业规范,在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价值的确定应该遵循此项基本准则。《无形资产评估准则》是中注协拟定,财政部印发的规章制度性文件,其依据是国务院行政法规9l号令和《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无形资产评估至今尚未立法。使得评估的法律依据不足,这也决定了《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只能侧重技术层面,忽视了评估、披露、使用是资产评估三个环节的重要特征,且三者缺一不可。它难以适应目前我国多种经济体制并存的客观需要。体现到现实当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在涉及无形资产评估业务时,《无形资产评估准则》没提及如何使用,而这个问题在做具体评估项目时是无法回避的。因为资产评估的最终目的是使用,不能只强调和规范评估师的行为,更要考虑使用者的接受情况,在《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中,强调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明确说明有关使用的评估方法及其理由。对于使用的评估方法及其理由,在无形资产评估条款中很空泛,因没有具体考核指标,缺乏可操作性4.评估方法对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价值的影响。无形资产主要有三种评估方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和收益现值法。评估方法对无形资产价值的影响主要表现为:首先是评估方法选择不当造成的影响——没有明确评估的目的,评估目的错位;或是由于最佳的评估方法中的一些评估参数难以确定,而只好改用别的评估方法。其次是评估方法本身存在的风险。(1)成本法也称重置成本法,重置成本是指在现实条件下,按功能重置资产,并使资产处于在用状态所耗费的成本。重置成本评估法就是按重置成本价格对无形资产进行估价,即按照评估无形资产全新状态的重置成本减去该项资产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估算无形资产价值的方法。由于无形资产具有账面成本不完整、投资成本的弱对应性和人账成本虚拟性的价值特点,在采用重置成本法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会遇到成本资料缺乏完整性和原始成本无据可查而带来的不确定性问题,故在使用重置成本法确定无形资产的评估值时,会存在数据资料不准确和不精确的风险,难以确保评估结果的真实准确。(2)市价法也称现行市价法,现行市价评估法是通过市场调查,选择一个或几个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类似的资产作为比较对象,针对各项价值影响因素,分析比较对象的成交价格和交易条件,将被评估资产与比较对象逐个进行对比调整,估算资产价值的方法。由于无形资产的不可比性,使其没有可比的市场价值。每个企业无形资产由于其在同业中的垄断地位和优越程度不同,为企业带来的超额盈利水平各异,对于相同种类的无形资产,其价值是不同的。因此当无形资产在市场上进行交易时,难以找到可比的市价。另外,我国企业从80年代中期才开始逐渐重视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的交易时间短、数量少,可使用的无形资产交易的历史资料有限,采用市价法对这些行业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必须面对数据选用的风险。(3)收益法也称收益现值法,收益现值是指企业在未来特定时期内的预期收益折现的总金额。收益法是把被评估无形资产剩余寿命期间内的预期未来收益,按照一定的折现率折成现值,来确定被评估无形资产价格的方法。运用收益法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的风险主要体现在评估参数收益额、收益期和折现率等因素的确定上。收益额选取的风险是:无形资产的具体类型不同,其使用价值表现不同,带来的超额收益也不同。收益期选取的风险是:无形资产收益期的确定一般有年限法和更新周期法两种形式。年限法指在形成企业控制的无形资产中相当一部分是因为受到法律和合同的特定保护,如商标、专利权等年限,也称法定(合同)年限,而法定(合同)期限内是否还具有剩余经济寿命是评估时应考虑的重要问题。更新周期法是指产品更新周期和技术更新周期。在一些高技术和新兴产业,科学技术进步往往很快转化为产品的更新换代。折现率选取的风险是:根据折现率的概念可确定折现率的计算方法即以无风险报酬率加上风险报酬率作为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的确定一般为政府债券的利率,风险报酬率的确定常用的方法主要为累加法。

三、完善无形资产评估指标的重要性及措施

1.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价值的公正性、合理性为方方面面所关注。首先应明确的是资产评估价值的合理范围其内涵应是资产评估价值与实际成交价格的合理差异范围,也可理解为资产评估结果在具体数字上的可应用范围,可确定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或与实际成交价格的差异的合理范围。可减少乃至消除国有无形资产低于正常价格出售和大量流失的现象,避免企业主管部门与原企业经营者或个别人一对一的暗箱操作,提高企业改制工作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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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对无形资产的定义还十分的模糊,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无形资产评估的困难。在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的时候,很多无形资产评估师都会侧重于企业的商标权、专有权利以及专利权等这些外在的形式,只要委托方提供了商标注册证以及相关的专业技术鉴定,评估师就会将其纳入无形资产的范围。无形资产是能够在未来期间给企业带来收益的资源,但在实际评估中,评估师却不注重这些,这时候,评估师就会将很多不属于无形资产“范围”的资源纳入无形资产评估,这使得无形资产概念十分的模糊,严重影响了无形资产的评估。

2.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不够科学

我国对企业无形资产的评估还处于十分落后的位置,评估方法还不够完善、科学以及规范,这会使得无形资产评估结果与实际情况出现很多不符合的地方,更不用说做到客观、合理。无形资产评估方法有你很多,比如成本法、市场法以及收益法,但是在评价的过程中,评估师通常只选用一种或者是利用某一种途径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价,显然,这样得出的结果是十分片面的。中国市场还不完善,一些有关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还不能有效的适应现阶段我国市场,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的质量,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3.评估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就无形资产而言,其评估具有很强的综合性,此外,它涉及到的学科十分的广泛,知识含量也很高,这就要求相关评估人员不仅要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还要有实践操作经验,既要懂得法律知识,也要懂得评估业务,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企业无形资产评估的科学性、规范性以及合理性。但是,目前我国绝大多数资产评估从业人员都是从行政机关离退的人员,这些工作人员严重缺乏专业培训以及资产认证,整体素质相对较低。

二、解决我国无形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的措施

1.不断完善评估理论以及评估制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企业要想真正意义上的实现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可靠性以及合理性,就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完善相关评估理论以及评估制度。首先,就评估机制而言,要能够不断加强无形资产评估的理论研究,在实践中,要积极是探索无形资产评估操作实务,要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评估过程更加的规范;其次,要积极的改革评估收费管理制度。在中国,相关无形资产评估人员并没有认真的去工作,在他们看来,企业无形资产评估可有可无,这样,在为企业服务的时候,服务质量就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服务的透明度也难以实现,为此,估价机构内部要建立一系列保障估价质量的组织模式,要积极的采用检验、核查以及验证等一系列措施。

2.明确无形资产评估的目的和对象

众所周知,有的无形资产只有在特定的目的下,才能成立,为此,企业首先要做的就是明确评估的目的。在明确了评估目的之后,就要明确评估的对象,本文指出,与评估目的有关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的都应当作为评估的对象。为此,企业必须知晓以下几点:首先,当以无形资产的成本费用为摊销目的的时候,评估对象是受到限制的,这种限制来源于财税法规的相关规定;当以投资转让无形资产为目的时,评估对象就是那些被投资或者被转让的单项无形资产。值得重视的是,在无形资产的评估中,必须有效的将无形资产与有形资产联系起来,这既有利于综合考虑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也有利于实现评估的科学性以及规范性。

3.加强评估师在理论方面的学习和研究